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 导航/

青岛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 市 区 镇(街道) 号的房屋 栋 间,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平方米,类型___,结构等级___,完损等级___,主要装修及设备_______,及其周围土地________平房米出租给乙方作酒店使用。房屋基本状况如下:

1、房屋结构为________,副房结构为:____________

2、房屋权属证号: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3、该房屋平面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见本合同附件二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 年,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 租金和定金。

甲乙双方议定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每年的租金为人民币 万元整(¥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年租金为人民 万元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年租金为人民 万元整(¥ )。乙方在 月 日交纳给甲方定金________元。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

第四条 交付房屋。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装修使用。

第五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乙方因使用需要,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装修期间自 年 月 日至 月日房租免费,装饰物及设备的所有权属乙方。

第六条 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1、 甲方应保证房屋权属清晰,主体结构完整,出租房屋己取得共居人同意,该房屋没有权属纠纷,所提供附属设备与《附件一,二》所列项目相符:

2、 因乙方在租赁期间出现违法、行为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享有索赔权力;

(二)、乙方权利义务:

l、合同签定后,乙方拥有受法律保护的物业使用权:

2 、应甲方原应耽误乙方使用的,乙方享有索赔权力。

第七条 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自动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壹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如甲方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八条 合同解除条件和违约责任: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乙方违约放弃租房的甲方没收定金

3、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4、 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5、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6、其他违反政府相关管理规定或行政职能机关法令法规的行为。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1、 擅自变更租金的;

2、 擅自将房屋再转租给第三方的甲方赔偿给乙方人民币十万元整。

3、 房屋权属出现纠纷的;

4、 房屋主体结构损坏,不能再使用的;

5、 未经有关部门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

延伸阅读

青岛市房屋租赁合同


青岛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印制

特别告知

一、本合同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商品房预租以及按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租金的房屋租赁,不包括按市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出租的公有居住房屋、行政调配方式出租和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益性的非居住房屋以及在《条例》施行前按照市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出租的私有居住房屋的租赁。

二、预租仅限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建设,并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但房地产开发企业已经预售的商品房不得预租;商品房预购人也不得将预购房商品房预租。

三、本合同条款中的【出租】或【预租】为提示性符号,表示该条款适用于出租行为或预租行为。本合同作为房屋租赁合同使用时,只能采用标有【出租】部分的内容;而作为商品房预租合同使用时,则只能采用【预租】部分的条款和补充条款中的“预租有关事宜”部分的条款其他未标有【】符号的条款作为通用性条款,不论预租或出租都适用。

四、本合同用于商品房预租的,在该商品房竣工,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了房地产初始登记、取得了房地产权证后,预租双方当事人应当签订商品房使用交接书。该合同即转为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内的原预租条款履行完毕。

五、本合同文本系市房地资源局和青岛市工商管理局根据《青岛市房屋租赁条例》制定的示范文本(试行)。其和同条款均为提示性条款,供租赁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条款予以明确。

六、本合同签订前,出租人应向承租人出具房地产权证或其他权属证明,房地产开发企业向预租人出具预售许可证。并相互交验有关身份证明。其中将房屋出租给外来流动人员的,出租人还应出示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七、本合同签订后的15日内当事人应按规定办理合同登记备案。其中,属房屋租赁的,应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领取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属于商品预租的,外销商品房应向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内销商品房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预租商品房竣工取得房地产权证,由双方当事人订立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后,再按规定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领取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租赁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当发生重复预租、出租、租赁期间房屋转让或设定抵押后被处分等事实时,可以对抗第三人。

八、凡当事人一方要求登记备案,而另一方不予配合的,要求登记备案的一方可持本合同、有效身份证明等有关文件办理登记备案。

九、房屋租赁保证金是一种履约保证的措施。房屋出租时,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在合同中约定收取房屋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的数额由租赁双方当事人约定。租赁关系终止时,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应当归还承租人。

十、本合同文本可向市或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购取。双方当事人使用本合同前应仔细阅读,认真了解各条款内容。

十一、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当事人参照使用。

十二、本合同的租赁关系由经纪机构代理或居间的,则租赁当事人应当要求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在本合同的最后一页签字、盖章。

青岛市房屋租赁(商品房预租)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预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预租】

预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青岛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_________(出租/预租)的_________(房屋/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预租房屋情况

1-1甲方_________(出租/预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弄/新村)______(号/幢)________室(部位)_________(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__________(【出租】实测/【预租】预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用途为__________、结构为___________。该房屋的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1.【出租】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_______________;[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

2.【预租】预售许可证[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

1-2甲方作为该房屋的_______________(房地产权人/代管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诉乙方该房屋_____________(已/未)设定抵押。

1-3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___________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水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出租】房屋租赁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预租】具体租赁期由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在签订商品房使用交接书时约定。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_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继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4-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________币)_________元。【出租】月租金总计为(_______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________角整。【预租】月租金由甲乙双方在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中按实测建筑面积计算确定。

青岛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青岛市房屋租赁居间合同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当事人约定采用。

二、本合同所说的“居间”是指“媒介居间”,即居间人同时接受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委托,将有关订约事项据实报告给各方当事人,媒介居间人的报酬由交易双方当事人平均负担的行为。媒介居间人应该是具备经营房地产中介资格的、在我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本合同的委托人甲,是指具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出租人委托居间人向自己提供承租人情况的当事人;委托人乙,是指欲租赁房屋的承租人委托居间人向自己提供房屋出租人以及标的情况的当事人。

三、本合同有关房屋租赁的具体条款,应该由委托人甲乙双方协商后自主填写,居间人不得干预(可以提供合理化建议);居间人的报酬经与委托人双方协商确定后,由居间人在合同中填写。

四、从事居间活动的人员,属第二条中所指具备房地产中介资格的企业法人的工作人员,是依法取得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五、委托人与居间人签订合同前,对居间人的登记注册、经营范围、中介资质等情况有知情权;居间人对委托人或对委托人之代理人的主体资格、委托人提供房源的所有权情况等有充分了解的权利。

六、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七、本合同文本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八、本合同由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共同制定,由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该文本的发放由以上两个机关共同负责,工本费的收取标准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工商(1990)250号”通知执行。本合同文本未经制定单位同意,任何印刷企业不得擅自印刷或改变格式和内容进行印刷。

九、本合同条款由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负责解释。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05年5月 日

青岛市房屋租赁居间合同

编 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人甲(出租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本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委托人乙(承租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号】【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姓名: 国籍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居间人: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委托人甲和委托人乙之间就房屋租赁、两委托人与居间人之间就居间报酬等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

委托人甲的房屋坐落于 市 区 路

号 栋 单元 室,共 套,

其设计结构为

总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权属为 ,

房产证号 ,房屋落成时间为 年 月,

其他情况 .

委托人乙对上述房屋情况已充分了解,并作了实地勘察。

第二条 委托人甲对居间人的委托事项(与委托书内容相同见附件1)

1、为委托人甲欲出租的上述房屋寻找承租人,并将该房屋详细情况以及委托人甲的要求等报告给承租人。同时,将承租人的情况报告给委托人甲。

第三条 委托人乙对居间人的委托事项(同委托书内容,见附件2)

1、委托人乙欲在 市 区地段承租 房屋 套,面积为 平方米。委托居间人搜寻信息,并及时报告委托人乙,以便促成委托人乙承租房屋的目的。

第四条 居间人完成委托任务的报酬

居间人业已完成本合同项下委托人双方委托之事项,委托人双方自愿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向居间人支付报酬:

1、按合同标的 %的比例支付(具体数额为小写: 大写: ),其中委托人甲 %(具体数额为:小写 、大写 ),委托人乙 %,(具体数额为:小写 、大写 )

交付佣金的具体时间: .

交付方式: .

2、委托人双方一次性支付居间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其中,委托人甲:小写 、大写 元,委托人乙:小写 元、大写 元。

交付佣金的具体时间 .

交付方式: .

第五条 居间人没有完成委托任务的费用收取

居间人没有完成委托人指示的委托任务的,不得收取报酬,但可以按实际支出收取一定的费用,委托人双方自愿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向居间人支付费用。

1、一次性向居间人支付人民币 元,由委托人双方各自分别承担50%。

2、根据居间人的实际发生费用(以发票、车票等为证据),由委托人双方各自承担50%。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居间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约:

(1)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串通,损害委托人双方的利益的;

(3)干预委托人租赁房屋的自主意愿,代替委托人其中的一方与另一方谈判、签约等,损害了另一方的权益的。

居间人违约的,应当承担本合同居间人预期获得佣金总价款的 %。居间人因违约行为,给委托人任何一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的,居间人应当就损失的差额部分向受害人予以赔偿。

2、委托人双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约:

(1)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

(2)相互或与他人串通,损害 居间人利益的;

(3)未能按照委托书或本合同的委托事项向居间人提供相关房产证件、文件、合同、身份证件等,致使居间人无法完成居间任务、并给经纪人造成实际损失的。

委托人违约的,在以下款项中选择:

1、 已经向居间人交付定金的,不得索回定金;

2、 按照居间人在本合同中应当获得的佣金予以赔偿;

3、 按照本合同标的物总价款的 %赔偿于居间人。

第七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另一方催告后,在 天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履行不能的。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三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当事人可以根据需要签订补充协议,不能签订补充协议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各具一份,备案一份。

委托人甲 委托人乙 居间人签章

签章 签章 经办人签章

年 月 日

青岛市房屋租赁合同


托人甲(出卖人)

委托人乙(买受人)

居 间 人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制定

推荐合同范本·房屋租赁合同表范例·房屋租赁合同的概念·常用城市房屋租赁合同·店面房屋租赁合同·标准的普通房屋租赁合同·简单租房合同·如何写租房合同·租房合同注意事项·个人出租房合同

青岛市房屋租赁居间合同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当事人约定采用。
二、本合同所说的“居间”是指“媒介居间”,即居间人同时接受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委托,将有关订约事项据实报告给各方当事人,媒介居间人的报酬由交易双方当事人平均负担的行为。媒介居间人应该是具备经营房地产中介资格的、在我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本合同的委托人甲,是指具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出租人委托居间人向自己提供承租人情况的当事人;委托人乙,是指欲租赁房屋的承租人委托居间人向自己提供房屋出租人以及标的情况的当事人。
三、本合同有关房屋租赁的具体条款,应该由委托人甲乙双方协商后自主填写,居间人不得干预(可以提供合理化建议);居间人的报酬经与委托人双方协商确定后,由居间人在合同中填写。
四、从事居间活动的人员,属第二条中所指具备房地产中介资格的企业法人的工作人员,是依法取得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五、委托人与居间人签订合同前,对居间人的登记注册、经营范围、中介资质等情况有知情权;居间人对委托人或对委托人之代理人的主体资格、委托人提供房源的所有权情况等有充分了解的权利。
六、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七、本合同文本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八、本合同由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共同制定,由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该文本的发放由以上两个机关共同负责,工本费的收取标准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工商(1990)250号”通知执行。本合同文本未经制定单位同意,任何印刷企业不得擅自印刷或改变格式和内容进行印刷。
九、本合同条款由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负责解释。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xx年5月 日

青岛市房屋租赁居间合同


编 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人甲(出租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本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委托人乙(承租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号】【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姓名: 国籍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居间人: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委托人甲和委托人乙之间就房屋租赁、两委托人与居间人之间就居间报酬等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
委托人甲的房屋坐落于 市 区 路
号 栋 单元 室,共 套,
其设计结构为
总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权属为 ,
房产证号 ,房屋落成时间为 年 月,
其他情况 。
委托人乙对上述房屋情况已充分了解,并作了实地勘察。
第二条 委托人甲对居间人的委托事项(与委托书内容相同
见附件1)
1、为委托人甲欲出租的上述房屋寻找承租人,并将该房屋
详细情况以及委托人甲的要求等报告给承租人。同时,将承租人的情况报告给委托人甲。
2、

3、

第三条 委托人乙对居间人的委托事项(同委托书内容,见
附件2)
1、委托人乙欲在 市 区
地段承租 房屋 套,面积为 平方米。
委托居间人搜寻信息,并及时报告委托人乙,以便促成委托人乙承租房屋的目的。
2、

3、

第四条 居间人完成委托任务的报酬
居间人业已完成本合同项下委托人双方委托之事项,委托人
双方自愿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向居间人支付报酬:
1、按合同标的 %的比例支付(具体数额为小写: 、
大写: ),其中委托人甲 %(具体数额为:小写 、大写 ),委托人乙 %,(具体数额为:小写 、大写 )。
交付佣金的具体时间: 。
交付方式: 。
2、委托人双方一次性支付居间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其中,委托人甲:小写 、大写 元,委托人乙:小写 元、大写 元。
交付佣金的具体时间 。
交付方式: 。
第五条 居间人没有完成委托任务的费用收取
居间人没有完成委托人指示的委托任务的,不得收取报酬,但可以按实际支出收取一定的费用,委托人双方自愿选择下列
第 种方式向居间人支付费用。
1、一次性向居间人支付人民币 元,由委托人双方各自分别承担50%。
2、根据居间人的实际发生费用(以发票、车票等为证据),由委托人双方各自承担50%。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居间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约:
(1)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串通,损害委托人双方的利益的;
(3)干预委托人租赁房屋的自主意愿,代替委托人其中的一方与另一方谈判、签约等,损害了另一方的权益的。
(4)
居间人违约的,应当承担本合同居间人预期获得佣金总价
款的 %。居间人因违约行为,给委托人任何一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的,居间人应当就损失的差额部分向受害人予以赔偿。
2、委托人双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约:
(1)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
(2)相互或与他人串通,损害 居间人利益的;
(3)未能按照委托书或本合同的委托事项向居间人提供相关房产证件、文件、合同、身份证件等,致使居间人无法完成居间任务、并给经纪人造成实际损失的;
(4)
委托人违约的,在以下款项中选择:
1、 已经向居间人交付定金的,不得索回定金;
2、 按照居间人在本合同中应当获得的佣金予以赔偿;
3、 按照本合同标的物总价款的 %赔偿于居间人。
4、 。
第七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
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另一方催告后,在 天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履行不能的。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三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当事人可以根据需要签订补充协议,不能签订补充协议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各具一份,
备案一份。
委托人甲 委托人乙 居间人签章
签章 签章 经办人签章

年 月 日

小编有话说:合同范本网房屋租赁合同频道为您提供最新最全的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在您需要的范文模板中我们全力帮您解决,我们再次感谢您阅读《青岛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同时我们问您准备了大量的专题,你可以通过“租赁房屋合同”专题进行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