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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二手房买卖合同

二手房买卖合同,是指购房者和售房者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房屋的买卖所签订的协议。那么签订委托二手房买卖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委托二手房买卖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委托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文篇一

委托方:房屋出售方 (以上称甲方)

受方(购房方):____________(以上称乙方)

受托方:(以下称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丙方居间服务促成签订了《陕西省房屋转让合同》,现双方就该合同所涉及房地产的产权过户相关事宜,共同委托丙方办理,并达成如下协议:

1. 甲方将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 平方米的房屋转让给乙方,转让价计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元)。

2. 甲方向丙方支付委托代理费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乙方向丙方支付委托代理费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 元整(¥ 元)。(注:丙方中介费收取标准,以房屋最终成交价总额的收取)

3. 从委托方、受方(以上称乙方)签约之日起公司义务免费做媒体、网络、报纸等广告宣传,直到找到购房的客户为止,委托方、受方必须跟丙方签二手房委托代理合同,并且要向丙方交纳定金 ,房屋交易后甲乙双方所交的定金,可抵丙方代理费,剩余代理费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一次性付给丙方。委托方不得让其他代理商销售,在丙方代理期间,委托方不得私自售房或地皮,如果中途委托方将房屋售出,丙方收取的定金不予退回,并且委托方必须承担代理佣金。

4、甲乙双方的房款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与丙方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之日起,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购房定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剩余房款在________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如有一方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5. 甲、乙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可以共同委托丙方代办房地产手续过户,甲乙方必须提供相关资料,税费、评估费、土地局等有关部门所收费用由乙方向丙方一次性缴纳代理费__________。丙方送交相关部门受理,同时丙方承诺尽快办妥《房屋所有权证》、《契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在交易过程中,如遇政府职能部门调整有关交易政策或甲、乙双方及配偶不配合导致办证期限顺延或不能过户,丙方不承担责任。)

6. 如甲方隐瞒房屋存在共有、争议、抵押、被查封、被冻结、被扣押等情况或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利用假身份证、假结婚证明、假房屋所有权证等假证件进行交易的,甲乙双方分别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7.本合同不得擅自终止,如委托方(包括甲方或乙方)无故终止,丙方将不予返还违约方所交委托代理费,交易税费按实结算;如丙方无故终止,则双倍退还所收委托代理费。

8. 甲乙双方与丙方若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所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9. 本合同自委托方(甲、乙双方)与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 本合同与《陕西省房屋转让合同》发生冲突时,以《陕西省房屋转让合同》为准,《陕西省房屋转让合同》没有约定的,以本合同为准。

11.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

甲 方(签章): 电话:

乙 方(签章): 电话:

置业顾问员(签章) 电话:

丙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文篇二

甲方(委托人、出售方): 代理人:_____ _____

乙方(委托人、买受方): 代理人:_____ _____

丙方(受托人、中介方): 代理人:_____ 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和银川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丙方接受甲、乙双方的委托,促成甲、乙双方达成房地产买卖并提供相关的其它服务事项,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屋位置及基本情况:

1、经丙方提供信息、线索为甲乙双方买卖房屋提供居间服务,甲方同意将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壹套(住宅/营业房)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出售给乙方。

2、房地产基本情况: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_,产权性质:_________,结构: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随房屋同时转让的附属设施及装修装饰情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已如实陈述该房地产权属状况、附属设施及装修装饰情况,并符合国家及银川市房屋上市交易政策、法规的规定。乙方对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及附属设施、装修装饰情况已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屋,并支付给甲方定金以确立买卖关系。

4、甲、乙双方均接受该房屋是在有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可选择一项或多项或直接填写①房产证②《商品房买卖合同》在银行抵押;③房产证在银行抵押④房屋已出 - 2 -

租]的状况下签署本合同,双方均认可其法律效力。注:《商品房买卖合同》在银行抵押的,应解除抵押,办理产权证后,方可交易。

第二条 房屋交易价格 :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该房屋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整)。

第三条 房屋买卖交易相关的费用:

1、该房屋买卖交易所需的各项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甲、乙双方约定全部费用由 方承担的,从约定;无约定的,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经甲、乙双方确认,具体支付费用的种类和数额见附件。

2、乙方委托丙方代办贷款的,乙方应按银行的申贷要求及时向丙方提供银行申贷所需的有关证件及材料并协助,若乙方不按银行申贷要求提供所需的有关证件及材料或不积极协助造成后果的,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甲、丙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委托丙方代办贷款的,乙方支付丙方代办费、公证费,房屋需要评估的,支付评估费,具体支付费用的种类和数额见附件。

第四条 委托事项和服务费用:

1、甲方委托丙方出售该房屋,并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房屋交付等事宜。

2、乙方委托丙方购买该房屋,并协助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房屋交付等事宜。需要贷款的,可以委托丙方办理银行贷款事宜。

3、丙方接受甲、乙双方的委托提供服务,按照银川市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甲方应向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金额按成交价的 %收取,计人民币 元;乙方应向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金额按成交价的 %收取,计人民币 元。

4、乙方委托丙方为其提供银行贷款服务的,乙方应向丙方支付代办费,金额按贷款额的 %收取,计人民币 元。经乙方确认,具体支付的代办费用见附件。

第五条 定金支付:

甲、乙、丙三方在确认并签订本合同当日,乙方支付给甲方定金 元大写 (整),并由丙方代为保管。

在支付定金同时,甲方应将该房屋的房产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交于丙方暂时保管,丙方出具相关凭证数据。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乙双方委托丙方以下列第( )种方式第 条办理:

(一)一次性现金付款: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将购房款(购房定金冲抵购房款)全部付清给甲方后,三方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2、乙方在签定本合同起 日内将全部购房款(人民币 元)交给银川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并进行资金监管,待房屋产权证过户给乙方后撤销资金监管。

(二)乙方委托丙方向银行申请二手房按揭贷款: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将 %首付房款存入银行指定的专项账户,并由银行冻结(具体首付金额及贷款金额以银行审批数目为准)。在贷款银行向乙方发放贷款之日由银行将乙方所贷款项及首付款划入银行指定的专项账户中,乙方一次性将全部购房款(购房定金冲抵购房款)付清给甲方。

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将 %首付房款存入甲方在银川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并由银行冻结,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待丙方为乙方办理完公积金贷款后一次性将剩余房款(购房定金冲抵购房款)付清给甲方。

第七条 房屋交付:

1、甲方在收到全部购房款当日将房屋进行交付。

2、甲、乙、丙三方共同参与房屋的交付。甲方按合同约定移交房屋及附属设施、装修状况完好,甲、乙方交接钥匙,签署房屋交接单,丙方见证签字。

3、甲乙双方同意:如房屋推迟移交时,甲方应向丙方支付房屋设施及各项费用押金人民币 元整,待三方办结房屋移交手续后由丙方给甲方全额退还押金。

第八条 甲、乙、丙三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

2、承诺对该房屋权属证件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且该房屋的共有人对出售此房产无异议。

3、乙方申请住房按揭贷款的,配合银行或银行认可的机构提供与乙方申请住房按揭贷款相关的资料,并签署相关文件。

4、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日期移交房屋及附属设施、装修。

5、在房屋交付前,结清水、电、气、供暖、有线电视、电话、物业费、垃圾清运费等各项费用,并提供上述费用交结的单据原件。

6、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代办事项,按时支付各项费用。

7、及时提供办理房屋产权交易过户手续所需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并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房屋产权交易过户。

(二)乙方义务:

1、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及期限,支付定金和购房款。

2、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代办事项,按时支付各项费用。

3、提供房屋过户交易和银行贷款所需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时办理房屋产权交易过户手续。

4、申请银行按揭贷款的,按时向丙方和银行提供申请贷款所需材料。

(三)丙方义务:

1、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高效、及时向甲、乙方提供优质服务。

2、见证、监督甲、乙方对本合同条款的执行。

3、甲、乙双方发生违约或争执等情形时,予以协调;协调无效时,采取中立态度,并证明事实。

4、对委托人个人资料严格保密,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定后,乙方中途返悔的,应及时通知甲、丙两方,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以充抵乙方违约金;甲方中途返悔的,应及时通知乙、丙两方,并在悔约之日起三日内双倍返还购房定金给乙方以充抵甲方违约金。 - 5 -

2、甲、乙双方将所得违约金的 %付给丙方作为服务佣金,同时违约方还应向丙方支付双倍的中介费。

3、甲方未履行房屋权属状况的告知义务而导致乙方发生重大误解并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损失。

4、乙方未按时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未按时向乙方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由违约方给付对方总购房款 %的违约金。逾期三日未付清房款或未交付房屋的,对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甲、乙双方或一方未按时给付丙方中介服务费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中介服务费的 %加付给丙方违约金。

6、因甲、乙双方其中一方的原因逾期未申请办理房屋交易产权过户手续的,每逾期一日,由违约方给付对方总房款 %的违约金;因丙方原因逾期未申请的,每逾期一日由丙方按中介服务费的 %分别付给甲、乙双方。

第十条 本协议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虽能履行已无实际意义时,本协议自行终止,三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在本协议终止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已收房款全额退还乙方,丙方将甲、乙双方提交的所有证件及相关材料退还。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

本合同如有内容变更或未尽事宜,经三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如手写项填写内容与印刷文字内容不一致,以手写项为优先。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合同当事人协商解决或提请相关行政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委托人、出售方)(签章): 乙方(委托人、买受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丙方(受托人、中介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委托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文篇三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昆明市地方条例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项:

1、甲方自愿将座落在 市区房屋(以下简称该物业)委托乙方全权代理销售,代理销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售出该物业,在此期间在甲方在乙方的委托代理下收取买家给付的定金和意向金或乙方代为与买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均属出售物业成功(特别提示:若因为等待办理产权过户或办理买方按揭贷款等因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所规定办理的诸事项导致超出上述代理期限,则代理期限顺延至本委托所委托事项完结);甲方及甲方委托代理人签订本合同,则甲方代理人已取得甲方及共有人的授权及认可,甲方及其代理人对本合同的签定、履行、违约、终止等承担全权责任。

2、经双方协商特别委托权限为: 。

二、委托物业的基本情况:房屋所有权证号(购销合同号): 所有权人: 、共有人: 、建筑面积: ㎡ (以产权证为准)结构: 。

三、买卖及价款约定

1、甲方独家委托乙方以不低于人民币元整(¥ )的房款价格销售该物业,并由乙方代理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交易该物业过程中,买房支付定金(或意向金)时,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委托服务费人民币 元整(¥ )。当物业售价为人民币 元整(¥ )时,溢价部分 %做为委托酬金归乙方所有。

2、该物业交易过程中所涉税费等,由□买卖双方共同承担 / □卖方独自承担 / □买方独自承担 / 其他: 。

3、签订本合同时,乙方留存甲方相关证件如下:原件包括 ;甲方还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户口本复印件、婚姻证明等,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需确保该物业权属的真实有效,并已取得其他共有人(含配偶)书面同意,可合法交易,并不得拖延履行与购买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2、若该物业现仍有按揭或抵押,则甲方在签定本协议后,应积极配合办理向贷款银行申请提前还贷事宜及解除抵押手续,并于过户前结清该房屋的贷款及利息。

3、甲方应当如实介绍该物业历史情况,不得隐瞒(如凶杀、偷盗等等),否则因此而出现的交易价差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4、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不得自行出售或委托他人转让该物业,也不得以抵押、出租、拍卖等方式处理该物业。

5、甲方必须对该房屋委托销售价格保密,保证本合同内容及相关信息不被第三方获知。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若在本委托期限届满前,乙方未能售出该物业,则应当向甲方支付补偿金 元整(¥ )。

2、甲方提供的证件需要返还的,乙方应妥善保管并将保管收据及时送交甲方;若在委托期限内甲方取回权属资料的行为有碍于本乙方售卖该物业,则本委托期限顺延至代理人完成本协议所有委托事项止。

3、销售期内,乙方应积极将甲方物业在网上免费发布,并在全市各连锁店积极推荐,代为甲方发布房源信息争取尽快促成该物业成交。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上述条款约定,致使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经双方协商仍无法履行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整(¥,如因此对乙方及第三人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2、涉及该物业的居间买卖合同一但签订,双方权利及义务按居间买卖合同的约定为准,此时视为乙方已履行完毕本协议委托事项。

3、若甲、乙双方委托期限届满时乙方未能售卖该物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可以延长本协议委托期限。若协商不妥的,本合同终止。

七、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双方免责,本合同终止;

1、不可抗力因素情况或履约后该物业被证实列入冻结、拆迁或成套改造范围的情况。

2、法律、法规、政策变更,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交易成本增加的情况。

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

5、本合同附件和补充条款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因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向 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八、补充条款: 。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理人: 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