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大家对法律意识了解的更透彻的今天,合同已经与我们的生活和工作息息相关。如果你不签订合同的话,很有可能发生各种纠纷那么,正规的合同有什么要求呢?根据你的需要,小编精心整理了公司管理章程范本,供你参考,希望能帮到你。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
一、总则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2、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3、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4、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5、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奖励。
6、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7、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二、办公室管理制度
1、文件收发规定
(1)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拟稿。文件形成后,由总经理签发。
(2)业务文件由有关部门拟稿,分管副总经理审核、签发。
(3)属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应该注“秘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4)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不同类别编号后,按文印规定处理。
(5)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
(6)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办公室存档。
(7)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文书负责签收,并于接件当日填写阅办单,按领导批示的要求送达有关部门,办好文件阅办;属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即时报送。
(8)文件阅办部门或个人,对有阅办要求的文件,应在_____日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情况反馈至办公室。_____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应向办公室说明原因。
2、文印管理规定
(1)所有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2)打印正式文件,必须按文件签发规定由总经理签署意见,送办公室打印。各部门草拟的文件、合同、资料等,也由办公室各统一打印。打印文件、发传真均需逐项登记,以备查验。
(3)文印人员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打字、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延误。工作任务繁忙时,应加班完成。办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校对清楚。
(4)文件、传真等应及时发送给有关人员。因积压延误而致工作失误或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严禁擅自为私人打印、复印材料,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3、办公用品购置、领用规定
(1)公司领导及未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填写《资金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购置。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的部门所需购置办公用品,到办公室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明确金额。需购置的,由部门负责人填写《资金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购置。大额资金的使用,由经理审核并总经理批准后办理。
(2)办公用品购置后,须持总经理审批的《资金使用审批表》和购货发票、清单,到办理出入库手续。未办理出入库手续的,财务部不予报销。
(3)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4)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5)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三、考勤制度
1、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2、工作时间按照国家规定为双休制。假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3、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_____天以内的(含_____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_____天以内的(含_____天),由副总经理批准;_____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4、上班时间开始后_____分钟至_____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_____分钟以上者,按旷工_____天论处。提前_____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_____分钟者,按旷工_____天论处(上下班时间)。
5、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_____次者,扣发_____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_____次以上_____次以下者,扣发_____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_____次以上_____次以下者,扣发当月_____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_____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6、旷工_____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_____天者,扣发_____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_____天者,扣发_____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_____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_____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_____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_____天以上,_____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_____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_____天以上者(含_____天),予以辞退。
7、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_____天处理;当月累计_____次的,按旷工_____天处理;当月累计_____次的,按旷工_____天处理。
8、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相关条款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
9、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10、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庇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
四、人事管理制度
1、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2、公司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各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3、公司各职能部门,用人实行定员、定岗,其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局批准后实施。
4、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需要增加用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5、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6、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总经理,由董事局主席提名董事局聘任。
(2)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部门主任等高级职员,由总经理提请董事局聘任。
(3)部门副主任(副部长)及其他员工,由总经理聘任。
7、公司内部若有空缺或有新职时,可能由内部晋升或调职,出现下列情形进行对外招聘。
(1)公司内部无合适人选时。
(2)需求量大,内部人力不足。
(3)需特殊技术或专业知识须对外招募人才时。
8、甄选员工任用之主要原则是应聘者对该申请职位是否合适而定,并以该职位所需的实际知识及应聘者所具备的素质工作态度、工作技能及潜质和工作经验等为准则,经所属部门考核合格任用。
9、新聘(雇)员工,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必须填写《员工登记表》,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拟定工作岗位,经人事部审查考核,符合聘雇条件者,先签试用合同,经培训后试用3个月。
10、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培训由人事部和培训部负责。员工试用期间,由人事部会同用人单位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试用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给。
11、员工试用期满_____天前,由用人单位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录用者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
12、临时工由各下属公司、企业在上级核准的指标内雇用。报劳动人事部备案。
13、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14、员工的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照前条规定确定,由人事部行文通知财务部门发放。
15、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16、员工的奖金由公司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17、婚假:法定婚假_____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假_____天,异地结婚可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照发。
18、产育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9、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丧假_____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和津贴照发。
20、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21、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到人事部门办理辞职手续。
22、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23、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经原批准聘(雇)用的领导批准后,由人事部给予办理辞职手续。
24、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25、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26、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人事部核实,对符合聘用合同规定的辞退条件的,报原批准聘用的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未经人事部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
27、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28、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人事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9、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30、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五、差旅费管理制度
1、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领旅费的员工。
2、出差旅费分交通费、宿费及特别费三项:
(1)交通费系指火车、汽车、飞机等费用。
(2)膳宿费系指膳食费及宿费。
(3)特别费系指因公支付邮电或招待费等。
3、员工因公出差,应事先填明员工出差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并呈报总经理批准后出差,如因事情紧急而未及时填表,须事先由部门负责人口头报告总经理,等返回公司后,应立即补办手续,员工出差报支表的处理程序如下:
(1)出差前依单填明单位、级别、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预支金额,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批准。
(2)出差人凭核准的预支金额,填写借款单,向财务部预支差旅费。
(3)出差人返回后_____日内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注明实际出差日期、起始讫地点、工作内容、报支项目、金额等,由所属部门和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由财务部在报销时冲销预支数。
4、差旅费按业务需要按岗位职务分成如下几个包干:
(1)享受总经理以上待遇的人员,差旅费实报实销。
(2)享受副总经理待遇的人员,宿费上限_____元/日。
(3)享受部门负责人待遇的人员,宿费上限_____元/日,其他人员宿费上限_____元/日,另伙食补助_____元/天。交通费以经主管领导核准的交通方式依票据实报实销。
(4)公司员工出差期间,确因工作需要宴请时,需经主管领导核准,依票据实报实销,同时取消当日伙食补助。
(5)公司员工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由个人自理。
5、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______天内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六、合同管理制度
1、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2、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3、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4、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5、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6、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7、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8、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9、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_____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10、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11、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12、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13、合同管理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总负责,归口管理部门为财务部、办公室。
14、公司所有合同均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经办人签名后,按审批权限分别由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书面授权人签署。
七、档案管理制度
1、各部室应在每年______月底向公司办公室移交上年度文书档案并履行清交手续。
2、各部室应明确规定档案责任人,档案责任人(档案员)对本部门档案的收集、建档、保管、借阅和利用负全责。
3、各类规章制度、办法、人事、工资资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简报、重要电话记录、接待来访记录、上级来文、公司发文、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以及添置设备、财产的产权资料由办公室负责归档。
4、各类合同的正本原件由财务部归档,副本原件由办公室归档,其他部门备份存档并由信息中心实行电脑化管理。
5、归档资料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2)根据档案内容合并整理、立卷。
(3)根据档案内容的历史关系,区别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案卷标题简明确切,便于保管和利用。
(4)档案资料借阅需履行登记、签字手续,重要资料借阅需先请示分管领导。
(5)加强档案保管工作,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高温工作,定期检查档案保管工作。
八、保密制度
1、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露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秘密。
2、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专有技术。
(4)重要的合同、客户和合作渠道。
(5)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账户账号。
(6)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项。
3、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4、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公司秘密。
5、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6、档案室、微机室等机要重地,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人员更不能随便带人进入。
九、车辆管理制度
1、公司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各部门公务用车,由部门负责人先向办公室申请,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办公室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派车。
2、车辆使用按先上级、后下级;先急事、后一般事;先满足工作任务、接待任务,后其他事的原则安排。
3、外单位借车,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
4、车辆驾驶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
5、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需维修的项目由驾驶员列出清单后,由办公室报总经理批准。
6、驾驶员应做到合理用车,节约用油,将油耗控制在指标以内,特殊情况需增补油票的,须报公司领导批准。
7、办公室应按时办好车辆保险、养路费缴纳等各项手续,车辆有关证件及资料由驾驶员妥善保管。
8、违规与事故处理
下列情况,违反交通规则或事故的经济损失及责任由驾驶员负担: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3)违反交通规则引起的交通肇事。
(4)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员负担。
(5)意外事故、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车辆事故由公司酌情研究处理。
十、工作过失责任追究办法
1、本办法所称工作过失,是指工作人员因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影响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贻误管理与服务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工作人员在实施管理与服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工作过失责任:
(1)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应予受理、许可而不予受理、许可的。
(2)不予受理、许可不告知理由的。
(3)超越权限实施许可的。
(4)对涉及不同部门的许可,不及时主动协调,相互推诿或拖延不办,或者本部门许可事项完成后不移交或拖延移交其他部门的。
(5)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或完成工作未达到标准要求的。
(6)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拖延不办的。
(7)缺乏调查研究、工作浮夸,提供不实数据、虚假资料等论证依据,影响经营决策正确性的。
(8)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造成工作失误的。
(9)其他违反内部管理制度贻误工作或损害公司利益的。
3、工作过失责任分为:直接责任、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4、承办人未经审核人审核、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具体工作行为,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负直接责任。
承办人弄虚作假,致使审核人、批准人不能正确履行审核、批准职责,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
5、虽经审核人审核、批准人批准,但承办人不依照审核、批准意见实施具体工作行为,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
6、承办人提出方案或意见有错误,审核人、批准人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或者发现后未予纠正,导致工作失误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审核人负间接责任,批准人负领导责任。
7、审核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正确意见,经批准人批准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审核人负直接责任,批准人负间接责任。审核人不报请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决定,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审核人负直接责任。
8、批准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审核人正确意见,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批准人负直接责任。未经承办人拟办、审核人审核,批准人直接作出决定,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批准人负直接责任。
9、集体研究、认定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集体共同承担责任,持正确意见者不承担责任。
10、两人以上故意或者过失,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按个人所起的作用确定责任。
11、对工作过失责任人,视情节轻重作如下处理:
(1)情节较轻未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有关责任人批评教育或书面告诫,并处以罚款的处理:
所有工作岗位因工作不到位,服务质量不高,造成服务对象投诉情况属实的,每出现一次罚款_____元;缺乏调查研究、工作浮夸,提供不实数据、虚假资料等论证依据,影响经营决策正确性的,每出现一次罚款_____元;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拖延不办的,每出现一次罚款_____元;因工作失误或其他原因受到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每出现一次罚款_____元;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或完成工作未达到标准要求的,每出现一次罚款_____元;私自进行有偿咨询或服务,违规收取押金、保证金和其他费用的,出现_____次罚款_____元,收缴违规收取的费用;超越规定权限实施许可或者擅自提高、降低许可条件,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出现_____次罚款_____元;未严格执行保密和文件管理规定,致使文件、档案、资料泄密、损毁或者丢失的,出现_____次罚款_____元,并有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未按规定使用公章,导致后果发生的,出现_____次罚款_____元。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因关门、关窗等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造成失窃的,追究责任人等价赔偿责任。
(2)情节较重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赔偿经济损失和调离工作岗位或留用察看。
(3)情节严重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赔偿经济损失和免职或辞退。以上追究方式可以单处或并处。若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工作过失责任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理:
一年内出现_____次以上应予追究的工作过失情形的;干忧、阻碍、不配合对其工作过失行为进行调查的;对投诉人、举报人打击、报复、陷害的;拒不纠正过失行为的;有其他需要加重处分情节的。
12、本办法未做具体规定的,可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集体研究处理。
十一、行政接待工作管理规定
1、行政接待工作的主要任务
(1)安排上级部门、兄弟单位、业务关联企业各级领导在本地的吃、住、行。
(2)安排重要来宾的检查、考察、调研等活动。
(3)协助办理会议的会务工作。
(4)协助开展公共关系工作,协调好外部环境。
2、行政接待工作的基本原则
(1)坚持为提高企业发展和经济效益服务的原则,强化公关意识,宣传企业形象,广泛获取信息。
(2)坚持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的原则,执行国家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符合礼仪要求,杜绝随意性。
(3)坚持勤俭节约、热情周到的原则,根据来宾的身份和任务执行不同档次的接待标准,反对铺张浪费。
3、行政接待工作的程序、规范
(1)接打电话要使用文明语言,并做好电话记录。
(2)客人来访应热情迎接,主动引导客人到办公室或接待室交谈,如本人有事需要暂时离开办公室,应将办公桌上的文件、资料、贵重物品安放好,以免泄密或丢失。
(3)宴请客人实行派餐单制度,经办人填写派餐单,科室、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
4、行政接待工作的标准、要求
(1)事务性接待标准、要求。根据领导意图及客人的需求,掌握接待工作的规律,做到目标明确、思路清晰、计划周密、主次分明、机动灵活、着装大方、举止文明,不擅自在授权范围外作任何决定和承诺。
(2)宴请标准、要求。宴请客人时,应根据宴请的性质和规模不同,分为工作餐、聚餐、宴会、大型宴会四个标准:
工作餐标准:安排外卖,_____元/人;聚餐标准:指来访人员人均接待标准不超过_____元。不安排陪同人员,不安排酒水,用于接待一般业务性工作人员;宴会标准:指来访人员人均接待标准不超过_____元(不含酒水),用于接待一般事务性工作人员。陪同人员不超过来访人员的_____分之_____;大型宴会标准:指来访人员人均接待标准不超过_____元(不含酒水),用于接待重要业务往来人员或上级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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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管理行业公司章程范本
为维护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的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双方共同出资成立______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公司名称、住所
第一条 公司名称:
第二条 公司住所: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经营范围: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______人民币万元。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_______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_______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并于_______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 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股东的姓名
出资方式
出资额
第六条 公司成立后,_______日内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 股东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股利及公司利润按实缴出资比例享有;
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及其它财务资料。
第八条 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若未按期缴纳,应及时缴纳,并按日按未交纳总额的千分之_______承担违约金;若超过_______日仍未缴纳的,其余股东可缴纳其认缴的不足出资并享有其相应的出资权利;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六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九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第十条 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一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在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七章 公司机构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12、选举或免职公司经理。
第十三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2/3以上(含2/3)实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五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_______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任一股东或者监事提议即可召开。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利。
第十六条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书面委托其他人召集并主持,被委托人全权履行执行董事的职权。
第十七条 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八条 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可连选连任。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对公司股东会负责,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也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十九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检查股东会决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12、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第二十条 公司设经理1名,由股东会选举或免职。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第二十一条 公司设监事1人,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执行董事、经理行使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执行董事、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第二十二条 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制度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于第二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送交各股东。
第二十四条 公司利润分配按股东出资比例执行。
第二十五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公司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二十六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自《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无限期经营。
第二十七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3、股东会决议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二十八条 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九条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1、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应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2、公司股东不得有以公司股权提供担保、抵押等影响股权权益的情形。
第三十条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
第三十一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三十二条 公司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公司章程已经规定的条款内容与股东会议决议不一致且又未修改章程的,以章程为准;股东会议决议内容在章程中未规定的,以股东会议决议内容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经各方出资人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一式_______份,股东各执_______份,公司留存_______份,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_______份。
第三十五条 公司章程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的文本为准。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公司由全体股东共同出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 公司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公司坚持科学有效的经营管理机制组织生产经营,提高效益。
第四条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公司。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
公司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第二章 股东
第七条 股东即为实际公司投资人,本公司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名义出资申请营业执照。
第八条 名义股东、股东代表和股东姓名、股东出资额详见明细表。
第九条 股东以其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在公司享有相应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条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其资产量化后的足额作为缴纳出资额,并取得出资证明书;
(二)对公司董事长的产生享有推选权和被推选权;
(三)依照出资比例承担公司债务,分取公司红利;
(四)公司登记后,不得退股;
(五)公司新增资本时,可以按原有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增资;
(六)对公司运营的事项享有建议权,可以通过公司总裁办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以及通过总裁办向公司经营者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支持、配合公司董事长的工作;
(八)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商业秘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九)按期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的重大决策享有表决权;
(十)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要求查阅公司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目的;
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权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十一)股东有权向公司决策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二)在公司决策与股东个别意见发生矛盾时,要坚决执行公司决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内部和谐;
(十三)监督、支持和配合公司的工作。
第三章 股权转让及继承
第十一条 本公司股权不可转让。
第十二条 股东不能执行权利与义务或不能享受股东权益时,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并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第四章 股东会职权
第十三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第十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
第十五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董事会成员,并决定公司董事长的任职及薪金待遇;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年度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年度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九)修改公司章程;
(十)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一)副总裁按照总裁办会议分工和总裁授权履行职责。
第十六条 股东会决定事项时,须经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能形成决议。
第十七条 股东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在每年____月和____月各召开一次。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与四分之一以上的股东联名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十八条 召开股东会议,应当提前通知全体股东。
第十九条 股东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参加会议由董事长委托副董事长主持。
第二十条 股东会议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二十一条 公司设董事会,由_________人组成,由股东选举产生。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_________名,副董事长_________名,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三条 董事任期_________年,届满后可以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制订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合并、分立、撤消和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裁;根据总裁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根据总裁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解聘受托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和派往合资公司的代表,决定以上人员的考核方案及报酬事项;
(九)制定公司财务、人事、利润分配、奖励等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六条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半数以上董事通过有效。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六章 总裁
第二十七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本部的财务、人事、工资管理、奖励惩罚等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
(六)制定对受托子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财务审批、审计规定;
(七)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的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八)提请聘任受托子公司、全资子公司经理和派往合资公司代表人选,并提出对其报酬及考核方案;
(九)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十)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一)副总裁按照总裁办会议分工和总裁授权履行职责。
第七章 受托子公司、全资子公司
第二十八条 受托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不设董事会。
第二十九条 设经理(主要负责人)______名,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向公司总裁负责,行使下列权利:
(一)主持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总公司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总公司下达的年度经营计划;
(三)拟订企业内部管理机构;
(四)在不违背总公司的原则规定下全权负责企业的管理。拟订本部门的财务、人事、工资管理、奖励惩罚、福利等管理制度;
(五)行使总裁授权的其他职权;
(六)副职由企业经理(主要负责人)提名,总公司批准;
(七)经理(主要负责人)定期向总公司报告工作;
(八)副职行使经理(主要负责人)授权的职责。
第八章 监事会
第三十条 公司设监事会,由__________________人组成,监事从股东中选举产生;公司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等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一条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三十二条 监事的任期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三十三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定期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主要经营者执行公司职务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时,提出纠正意见予以纠正,对不接受意见,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有权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在董事会不履行股东会会议职责时,有权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
(四)有权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第三十四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三十五条 监事会每年度召开______次会议,会议期应在董事会会议前召开;三分之二监事会成员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三十六条 董事、监事、主要经营者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第三十七条 公司董事长、主要经营者不得挪用公司资金;不得将公司资金以个人或他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未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不得将公司资金借给他人或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不得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董事、主要经营者、监事违反前述规定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第三十八条 董事、监事、主要经营者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或者公司章程,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九条 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根据需要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行使职权。
第九章 财务管理和利润分配
第四十条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四十一条 公司每月汇总财务会计报告和经济分析。财务会计报告依照国家规定制作。
第四十二条 公司将年度(______自然年)预算执行情况向股东会报告。
第四十三条 公司利润的分配要兼顾有利于企业再发展、有利于发挥经营者的积极性、有利于所有者利益协调的原则,每个自然年结算一次。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要提留”三金”,即发展基金、奖励基金、福利基金。”三金”的提留和年终股份分红方案由董事会提出意见,经股东会讨论通过。上年度亏损由当年利润弥补。
第十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四十四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可以解散:
(一)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经营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由股东会决议解散;
(二)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
(三)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
(四)执法机关依法决定公司予以解散。
第四十五条 公司因章程第四十四条 而解散时,应当在事由出现日起______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由股东代表组成。
第四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四十七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______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______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日起______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人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四十八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代表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四十九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五十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代表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五十一条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_____年,自登记机关核准颁发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
第五十三条 本章程经股东会通过,由全体股东签字后生效;本章程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股东会所有。
第五十四条 本章程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经_____________公司第______届第______次股东会通过。
注:后附公司组建后各部门主要职责说明,将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予以完善。
各股东签章 :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高管持股公司章程范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证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上市主体,变更组织形式或名称后以变更后为准】管理层、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由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及分支机构【上市主体】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同出资,设立________________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修订的,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与之不符的,自动以修订后的规定为准,除法律法规明文规定有追溯力之外,不具备追溯力。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第四条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不从事证券类投资、担保,不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以工商最终核定为准)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
第六条 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
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全体股东以货币出资,一次性缴足。
第七条 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如下:
单位:万元
(一)股东一
姓名:________,在___________职位级次,出资数额_________,出资比例_____%,出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股东二
姓名:________,在___________职位级次,出资数额_________,出资比例_____%,出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股东三
姓名:________,在___________职位级次,出资数额_________,出资比例_____%,出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章 股东资格及加入、退出
第八条 公司的股东为自然人股东,公司不承认任何代持股和信托持股。
第九条 公司的股东必须为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管理人员、技术人员。
第十条 股东必须与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并同意劳动合同中的竞业禁止条款。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不低于_______年。
第十一条 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被解除职务、解除劳动合同的,股东资格丧失。
第十二条 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达到退休年龄,公司可与之签订聘任合同,但仍需同意公司的竞业禁止条款;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达到退休年龄,不再从事与公司相竞争的业务的,可以保留股东资格。
第十三条 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包括脑力劳动能力)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可以保留股东资格;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取得股东资格,但不得从事与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相竞争的职业或业务,否则丧失股东资格。
第十四条 具备本章约定的股东条件的人,需经过执行董事提议,经过公司过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方可成为新股东。
第十五条 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原股东丧失股东资格,其股权应当转让或作为退股处理,特定事实发生之日为退股时间,股权转让时间则依股权转让协议确定:
(一)股东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东权益的全部份额。
(二)不再具备本章程规定的股东资格条件。
第十六条 股东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经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可以通过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根据章程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泄露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技术、商业秘密给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三)丧失股东资格,不愿意转让本公司股权。
(四)其他严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第十七条 对股东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自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的股权应当转让或作为退股处理,除名生效的时间为退股时间,股权转让时间则依股权转让协议确定。
第十八条 股东资格丧失,自丧失资格时算起,享有按照本章程约定的价格收取股权转让款的权利,不再享有股东权利,但须履行股份转让义务。新获得股东资格的人,自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并经过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后享有股东权利,并依本章程承担股东义务。
第六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九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九)修改公司章程。
(十)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一)决定延长会缩短公司经营期限。
(十二)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一条 股东会会议表决权由股东按照持股比例行使。
第二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二十三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_______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第二十四条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
第二十五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六条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
第二十七条 执行董事不履行或不能履行职务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八条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二十九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由大股东会推举。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三十条 执行董事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七)被监管部门认定为不适宜担任董事的人员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执行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执行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股东可以另行推举代表人担任执行董事。
第三十一条 执行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一)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二)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三)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四)不得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五)不得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或未经股东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六)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
(七)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九)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忠实义务。
第三十二条 执行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执行董事辞职应向股东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三十三条 在改选出的执行董事就任前,原执行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三十四条 未经本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的合法授权,执行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行事。执行董事以其个人名义行事时,在第三方会合理地认为该执行董事在代表公司行事的情况下,该执行董事应当事先声明其立场和身份。
第三十五条 董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 执行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制订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三十七条 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不得担任执行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十八条 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三十九条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经理负责,对公司履行忠实义务,并应勤勉尽责,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担任其他经营单位的雇员。
第四十条 公司监事会,成员3人,并在其组成人员中推选1名召集人,监事会中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为2:1。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注:股东人数较少,规模较小的公司可设1~2名监事。);
第四十一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四十二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或不能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四十三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七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十四条 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股东推举产生,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
(二)检查股东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报告。
(三)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四)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报告。
第八章 公司主要资产处置及经营期限
第四十五条 公司的主要资产为投向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权,公司处置该股权按照以下进程进行:
(一)在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上市交易(以下称IPO)前,该股权不得出售。
(二)在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申请IPO时,该股权与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等的股份同时被锁定三年。
(三)在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份上市交易后,本公司持有的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权可交易的当年,公司出售持有的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的____%。
(四)以后年度,每年出售的股份不超过持有股份总额的______%。
(五)当公司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份总额不足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的___%时,或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份上市后________年时,在当年度可以全部出售。
第四十六条 公司在出售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全部股份后或____________有限公司IPO后满________年,公司组织清算。
第九章 公司财务与会计
第四十七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四十八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四十九条 公司设置公司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档案,公司股东可以查阅。
第五十条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股东查阅公司账簿,仅能通过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及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人士进行,所需费用由股东承担。
第五十一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不再提取。
第五十二条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剩余利润全部分配,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第五十三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第五十四条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_______。
第五十五条 公司应当向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第五十六条 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
第五十七条 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十章 股权转让
第五十八条 股东之间不能转让其在公司中的部分股权。
第五十九条 股东不得向不具备股东条件的人转让其在公司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
第六十条 第一大股东应当保持对公司的控制权,不应因转让而丧失,若第一大股东丧失公司的控制权,其他股东有权要求公司清算或退股。要求清算的,在股东表决时原第一大股东应当回避,不计算其投票权和表决权。
第六十一条 在股东丧失股东资格的情形下,原股东或其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应在三个月内将其股权转让给第一大股东。
第六十二条 新获得股东资格的人欲取得公司股权,或股东在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职位提升,经执行董事提议并经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升职的股东可以向第一大股东购买股份,股东丧失资格需要转让出资的,由第一大股东购买。
第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公司第一大股东应当在接到人民法院通知后二十日内行使购买权,购买价格按照第七十二条的约定。
第六十四条 新获得股东资格的人应同时具备本章程第五章约定的条件。
第六十五条 新获得股东资格的人欲加入公司股东,原股东应向其告知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新获得股东资格条件的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加入。
第六十六条 新获得股东资格的人入股须与公司签订书面入股协议,并明确承认本章程。入股协议经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第六十七条 新获得股东资格的人受让股权的,经修改本章程后即成为公司新股东。
第六十八条 新股东依照入股协议及新章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六十九条 在章程约定的公司存续期限内,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第一大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可以自愿退股,第一大股东应当在股东提出20日内收购,退股协议签署时间为退股时间:
(一)第一大股东同意购买股份。
(二)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不能上市。
因上述原因提出退股的,必须提前__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执行董事。
第七十条 股东丧失股东资格,不愿意或不能实现股权转让的,经股东会除名,公司进入减少注册资本程序,所需费用由引起减资程序的股东承担。
第七十一条 应在减资程序完成后_______日内进行结算并向退股人退还其出资。出资以现金一次性退还。因不履行出资义务而被除名的股东,无权取得任何价款。
第七十二条 无论退股、转让、减资或被人民法院执行股权,价格依据以下规则,按照较低的价格确定:
(一)出资价格折耗:
公司设立时的价格×退股、转让或减资时持有的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票(按复权后统一口径折算为原始股票量)÷公司首次购买的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票。
(二)公司每份出资对应的上一年度末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如在支付转让款时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票价格低于上一年度最后交易日收盘价,应扣除该部分价格降低对应的价款。
第七十三条 退股当年退股股东不享有当年公司的分红。新入股股东享有当年分红及其他股东权益。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第七十二条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第七十五条 公司发生股东变更时,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为减少股东变更导致的工商变更登记,公司在每半年办理一次由于股东变更引起的工商变更登记。
第七十六条 原股东或其继承人应当积极配合办理股权转让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签署相关文件。
第七十七条 如拒不办理或故意拖延办理的,在公司股东会通过除名决议且按上述第七十二条约定的价格提存股权转让价款至公证处后(拒不履行出资义务的除外),视同原股东或其继承人自此之时授权公司执行董事具有代表原股东注销股份、签署相关文件的权利。
第七十八条 股东办理在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离职证明、社保和其他需要转移的手续,需在股权转让或减资完成后方能办理。
第十一章 解算与清算
第七十九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结算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四)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八十条 公司有本章程第七十九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八十一条 公司因有本章程第七十九条的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由股东________人组成,由出资最大的股东顺序决定,每一股东指派________人组成。
第八十二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八十三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_______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_______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八十四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八十五条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八十六条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第八十七条 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第八十八条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九条 清算组成员不是股东的,由推举该成算组成员的股东承担责任。
第九十条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第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会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九十二条 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由股东会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第九十三条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董事会。
第九十四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九十五条 本章程一式_________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_______份。
全体股东亲笔签字: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纲。
员工守则
一、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三、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四、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五、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六、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财务管理制度
总则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
七、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账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八、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九、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十、公司以单价XX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电子设备(如微机、复印机、传真机等);
4、运输工具;
5、其他设备。
十一、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机器设备10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
4、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十二、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则。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安装费用。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十三、固定资产必须由财务部合同办公室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1、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账,原价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2、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3、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益转入公积金,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4、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核算。
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十四、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十五、银行账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现。
十六、银行账户的账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十七、银行账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十八、银行账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账,不准多笔汇总高收,也不准以收抵支记账。按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逐笔调节平衡。
十九、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并经总经理批准,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二十、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得以白条抵作现金。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账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银行存款余款与银行对账单相符,现金、银行日记账数额分别与现金、银行存款总账数额相符。
二十一、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七天内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二十二、严格现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资、工程支出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
二十三、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报总经理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二十四、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二十五、未经董事会批准,严禁为外单位(含合资、合作企业)或个人担保贷款。
二十六、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办公用具、用品购置与管理
二十七、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办公室造计划、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二十八、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专人管理。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办公柜、桌、椅要编号,经常检查核对。
二十九、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其它事项
三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它财务资料。
三十一、积极参与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通过筹集资金的活动,尽量使资金结构趋于合理,以期达到最优化。
三十二、配合公司业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监督管理。
三十三、自觉接受上级主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并按其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总则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签订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审查批准
十一、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十二、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标的超过50万元的;投资1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3、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十三、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合同的履行
十五、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六、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十七、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合同的变更、解除
十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十九、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二十、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的手续。
二十一、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二十二、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二十三、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二十四、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二十五、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合同纠纷的处理
二十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二十七、合同纠纷由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二十八、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二十九、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三十、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的时间。
三十一、凡由法律顾问处理的合同纠纷,有关部门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
1、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传真、图表等;
2、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账目;
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5、有关方违约的证据材料;
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三十二、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三十三、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对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三十四、对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三十五、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十六、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部门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三十七、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考。
合同的管理
三十八、本公司对合同实行二级管理、专业归口制度,法人委托书制度,基础管理制度。
三十九、本公司合同管理具体是:公司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总负责,归口管理部门为财务部、办公室;副总经理归口管理房地产开发、建设合同;各部门具体负责各自授权范围内的合同谈判、拟稿及履行工作。
四十、公司所有合同均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经办人签名后,按审批权限分别由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书面授权人签署。
四十一、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1、建立合同档案;
2、建立合同管理台账;
3、填写“合同情况月报表”。
工程发包制度
为加强工程发包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依法实行招标发包,择优选择承包单位,公司可以对建筑面积500平方米或工程造价20万元以内的工程直接发包。
二、建设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承包单位不得转包工程业务,可以独立组织施工的单项工程不得肢解发包。
四、主体工程必须由承包单位自行施工,其它分项工程如需分包,必须经公司批准择优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与总包合同的约定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总包合同为准。
五、建设工程必须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应避免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六、凡属投资公司员工,其直系亲属不得参与本公司组织的招投标。
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为加强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技术部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具体工作由项目技术部会同投资发展部完成。
二、对于大宗材料、大型设备的采购,必须进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通过考察综合评选,采用相对价格较低、保证质量的材料和设备。
三、对不适宜招标项目的少量材料设备,要进行详细地考察了解,选择合适的产品。
四、对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应根据需要数量、规格、使用时间等作出采购计划,周密部署,确保工期。确定工程材料设备采购供货方后,应签订详细的供货合同,内容包括产地、品牌、等级、数量、价格、型号、供货时间等,按照合同规定,保证及时供货。
五、工程用材料设备设专人管理,材料、设备进场后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对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严禁办理入库手续,材料、设备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办理后及时把材料、设备出入库手续送交财务部,保证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六、供货方应及时提供工程材料设备的证明和有关票据,以便结算入账。
七、项目技术部及其驻工地代表严格对进场工程材料设备进行监督和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办公室管理制度
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特制订本制度。
一、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拟稿。文件形成后,属董事会的由董事长签发,属公司的由总经理签发,属党内的由党支部书记签发。
业务文件由有关部门拟稿,分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审核、签发。
属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应该注“秘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二、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不同类别编号后,按文印规定处理。
文件由拟稿人校对,审核后方能复印、盖章。
三、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秘密文件由专人按核定的范围报送。
四、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办公室存档。
五、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文书负责签收,并于接件当日填写阅办单,按领导批示的要求送达有关部门,办好文件阅办;属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即时报送。
六、文件阅办部门或个人,对有阅办要求的文件,应在三日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情况反馈至办公室。三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应向办公室说明原因。
文印管理规定
七、所有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八、打印正式文件,必须按文件签发规定由总经理签署意见,送信息中心打印。各部门草拟的文件、合同、资料等,由各部门自行打印。打印文件、发传真均需逐项登记,以备查验。
九、文印人员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打字、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延误。工作任务繁忙时,应加班完成。办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校对清楚。
十、文件、传真等应及时发送给有关人员。因积压延误而致工作失误或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一、严禁擅自为私人打印、复印材料,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办公用品购置领用规定
十二、公司领导及未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填写《资金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购置。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的部门所需购置办公用品,到办公室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明确金额。需购置的,由部门负责人填写《资金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购置。大额资金的使用,由总经理审核并报董事长批准后办理。
十三、办公用品购置后,须持总经理审批的《资金使用审批表》和购货发票、清单,到办理出入库手续。未办理出入库手续的,财务部不予报销。
十四、各部门所用的专用表格等印刷品,由部门自行制定格式,按规定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印制。
十五、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十六、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电话使用规定
十七、公司各部门电话费均按月包干使用。具体标准如下:办公室120元/月,投资发展部100元/月,财务部60元/月,城建资产部100元/月,市场营销部200元/月,项目技术部130元/月,会议中心50元/月。
十八、若有超出当月包干标准的,从超额部门的工资中扣出。当月节余部分累计到本部门下月话费中使用。
考勤制度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二、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
廉政建设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廉政建设,杜绝违法乱纪行为,保持公司员工队伍的清正廉洁,根据有关党政纪规定制订本制度;
二、全体员工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廉政准则》和市建设党工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按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办事,严禁不按规定程序操作或越权审批;
三、坚持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办事结果,自觉接受监督;
四、工程建设项目和大宗设备、物资采购一律实行公开招标或议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和供货方;
五、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反对讲排场、摆阔气,搞铺张浪费;对外接待要严格按标准执行;
六、勤政廉政,严禁利用职权“索、拿、卡、要”,不得擅自接受当事人的宴请或高档娱乐消费等活动。外单位请柬,一律交公司办公室由公司领导酌情处理;
七、严禁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或亲友谋利,未经批准不得公车私用;
八、公务活动中,不得以任何名义接受礼金、信用卡、有价证券以及各种贵重物品。如因特殊原因难以谢绝而接受的,礼金礼物必须如数交财务部登记,并按有关规定酌情处理。
档案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安全制度,确保档案和案卷机密安全。
二、各部室应在每年元月底向公司办公室移交上年度文书档案并履行清交手续。
三、各部室应明确规定档案责任人,档案责任人(档案员)对本部门档案的收集、建档、保管、借阅和利用负全责。
四、各类规章制度、办法、人事、工资资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简报、重要电话记录、接待来访记录、上级来文、公司发文、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以及添置设备、财产的产权资料由办公室负责归档。
五、各工程项目立项、国土、规划、设计、监理、质监及技术等图纸文字技术资料、质量资料由投资发展部负责归档。
六、各类承包合同、商务合同、协议的正本原件由财务部归档,副本原件由办公室归档,其他部门备份存档并由信息中心实行电脑化管理。
七、各招商引资贷款项目申报资料、征地、拆迁批复、国土规划等技术、图纸分别由投资发展部、城建资产部、项目技术部、市场营销部等业务部门按业务分工负责归档。
八、归档资料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②根据档案内容合并整理、立卷;
③根据档案内容的历史关系,区别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案卷标题简明确切,便于保管和利用。
九、档案资料借阅需履行登记、签字手续,重要资料借阅需先请示分管领导。
十、由分管领导定期组织档案责任人、业务部门组成档案鉴定小组对超期档案进行鉴定,提交档案报告,并根据有关规定的酌情处置。
十一、加强档案保管工作,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高温工作,定期检查档案保管工作。
保密制度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利益,制订本制度。
一、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露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秘密。
二、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专有技术;
4、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5、重要的合同、客户和合作渠道;
6、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账户账号;
7、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项。
三、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四、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公司秘密。
五、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六、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
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
七、档案室、微机室等机要重地,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人员更不能随便带人进入。
八、办公室应定期检查各部门的保密情况。
安全保卫制度
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保卫工作,要认真落实责任制。总经理是公司安全保卫的第一责任人,应把安全保卫工作切实提上议事日程,进行研究、部署,对本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负全责。
二、成立以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安全保卫工作,投资发展部主任、办公室主任、市场营销部主任分别是文苑小区、会议中心、售房市场的安全保卫责任人。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三、根据实际需要,办公室主任兼职安全保卫干事,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切实负起安全保卫责任。
四、落实防火措施,会议中心等重要场所设置的消防栓,不得用作他用,专人应定期检查消防栓是否完好无损;配备的各种灭火器,要按规定期限更换灭火药物;防火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堵塞防火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