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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供货合同协议书

长期供货合同协议书。

如果想要商品有稳定的来源,就要找一个值得信赖的供货商,供货商与被供货者之间是合作的关系,合作才能换来共赢。为了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彼此之间需要签署供货合同,只是,作为签订运输合同的当事人,我们必须要清楚合同的具体内容。那么,一份合乎法律规定的供货合同是怎样的呢?小编为大家呈上收集和整理的长期供货合同协议书,希望能帮助到你的学习和工作!

长期的供货商是很重要的,下面小编整理了长期供货合同协议书,欢迎阅读!

长期供货合同协议书一

工程名称:

甲 方(需方):

乙 方(供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甲 方(需方):

乙 方(供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项目概况:

产品名称:

产品生产商及生产地点:

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 量 单 价 金 额 备注

合计人民币 (大写) xxxx元

优惠率 % 优惠后合计人民币

二、 产品名称、单价及数量

注:交货日期为 年 月 日,保证甲方需求的连续供应,质量保证金为 元。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或见技术协议。

四、付款方式:

1、货款支付时间:

2、货款支付程序:履行甲方内部付款程序,甲方有权扣除总货款的5%作为质保金;

3、乙方到甲方收取货款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 ,如乙方变更货款委托代理人,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有甲方书面同意。

五、交货方式、地点:运至甲方指定地点落地,按双方封样产品并按产品合同约定的配置、数量及执行质量和技术标准进行验货。乙方同时提供产品的全部技术资料,双方会签验收报告,发现质量问题及名称、规格、型号、材质等与合同不符,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对封样产品的确认,不得视为对其隐蔽产品质量缺陷的认可。大型设备验收:(1)由乙方技术负责人介绍设备情况、安装调试、标样测试结果、误差分析;(2)甲方验收人员对验收过程,标样测试结果、设备性能进行评估、咨询;(3)甲方验收小组写出验收结论双方会签。

六、随机备品、配件、工具的供应方法:

七、违约责任:如果乙方违约将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及承担相关的责任。

八、争议解决: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1、产品质保期为交货验收之日起 年,质保期内免费维修(具体维修内容和维修方法形成治保维修承诺函作为合同附件)、终身服务,如出现质量问题在接到甲方电话通知 2 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如产品经过两次维修仍然不能正常使用,乙方有义务给与更换,并承担所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果维修不及时或不到场维修,甲方有权组织其他专业人员维修,其费用按实际发生金额的双倍在乙方质保金中扣除,同时乙方仍应承担合同标的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条款发生变更时,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3、乙方的营业执照,现营业地址、联系方式、资质证书、委托取款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维修联系人员及联系电话,保修期限以外相关的维修和服务条款,相应设备还需说明培训的内容作为本合同附件;

4、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电 话:

年 月 日

长期供货合同协议书二

出 买 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 系 地 址:

买 受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 系 地 址:

甲乙双方本着长期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由乙方制造或代理的产品事项,达成本供货协议,并就此协议以下方面达成一致的商务约定:

第一条 产品数量

鉴于长期供货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产品数量以乙方的实际需要为标准,最终按照双方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

第二条 供货期间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货的期间为 年,自本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开始计算。本供货期间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三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

3.1 合同价款

3.1.1 经双方协商确认,甲方出售给乙方的产品单价详见附表1 。

3.1.2 考虑到市场的变化和双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确定的长期关系,双方一致同意,当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的市场价格连续三个月上涨或下跌超过本合同约定单价的 30 %时,双方应达成补充协议重新确定单价并协商解决此前三个月已经结算货款的追加或退还问题。

3.1.3 如双方无法就新的单价达成一致意见,则仍按照本合同3.1.1条约定的单价与市场实际单价之间差价的 50 %上涨或下调,但对于此前三个月的结算不再调整。

3.2 货款的结算与支付

3.2.1 周期

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乙方与甲方采取月结的方式结算价款,即以一个日历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的 15 日至25 日为本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和上一个结算周期的付款期。

3.2.2 结算

双方应在核对期共同就本结算周期发生的提货单、收货单、退货单等有效单据进行核对,核对一致后确定该结算周期内乙方实际收到的甲方货物数量,按本合同3.1条约定的单价计算该结算周期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总价款。

3.2.3 付款

乙方在与甲方核对清楚并确定了该结算周期的付款金额后,于下一个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内向甲方支付该货款。甲方应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开具等额的正式发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迟延付款的,按照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3.3 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采用现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币支付。甲方提供并确认其帐户如下:

开户银行:

帐 号:

单位名称:

第四条 交付

4.1 交付方式

4.1.1 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的交付方式为甲方送货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具体程序为:乙方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发出书面送货通知(传真、邮寄、专人送达均可),送货通知应该记载明确乙方需要的产品型号、数量及送货时间,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应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内将乙方指定数量、型号的产品送到指定的地点。

4.1.2 甲方因送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4.1.3 在甲方将产品送达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之前,无论乙方付款与否,该产品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检验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接收后,该风险始转移给乙方。

4.2 交付地点

4.2.1 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点为: 。

4.2.2 如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改变送货地点的,以乙方向甲方发出的送货通知所实际记载的送货地点为准,如乙方在送货单上没有记载送货地址的,视为送货地址为4.2.1条指定的地址。

4.3 甲方向乙方交付产品时,应该由甲方或实际承运人向乙方提供送货的产品清单并留存一份给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员在送货单上的签字或乙方在该送货单上的盖章行为,视为为甲方完成交付义务。但上述行为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发送的如该清单所列的数量、型号的产品,并不表示乙方已经检验完毕,乙方检验应该在检验期内进行。

4.4甲方应按照乙方送货通知指定的期间向乙方履行交付义务。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 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绝接收,同时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误工期形成的罚款、损失以及临时购买其他替代产品的差价。

第五条 检验及质量保证

5.1 在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按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交付乙方后,乙方应首先即时对甲方送货的数量、型号进行清点、检查,并在甲方或承运人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字。对于产品数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只按照实际接收的数量签收。对于产品型号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权只签收符合约定的部分,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调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

因上述情况导致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接收产品的,对未接收部分的检验期间顺延,且乙方有权仅就实际接收的数量付款。

5.2 乙方接收产品后,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及时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乙方的质量检验仅限于对该产品的外观或明显质量瑕疵(如:损坏、变质等)进行检验。对于乙方检验后出现的该产品内在的、不宜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需依法在该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

5.3 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确定检验期间为 2日,自乙方收到甲方的产品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产品的存在外观上或其它明显质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于通知的,视为产品质量无外观上的或其它明显的质量瑕疵。

5.4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产品符合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确认出售给乙方的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 ,自该产品标明的出厂日期开始计算。同时甲方承诺乙方接收产品后,实际享受的质量保证期不低于 。乙方有权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质量保证期已经不足 的产品要求甲方调换,因此发生的运输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5.5 因甲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可暂扣尚未支付给甲方的货款用以抵偿其损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条所述原因暂扣甲方货款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

第六条 退货

6.1 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退货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货款。

6.2 对于乙方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发生经济损失的,甲方在退还全部货款后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之约定,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 本合同针对违约方的具体违约行为需承担的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的,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行为所发生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守约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

7.3 对双方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无法控制的,致使该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

8.2 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其最大可能减少损失。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无需对因不能履行或损失承担责任,并且不得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尝试恢复履行受影响的义务。

第九条 通知

9.1 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或其他联系应以中文书写并可通过人工送递或航空挂号邮寄(预付邮资)、公认的快递服务或以传真发送至另一方的指定地址,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按以下方法予以确定:

9.1.1 人工投递的通知,视为人工投递之日送达;

9.1.2 航空挂号邮寄,视为邮戳日期后第十天送达;

9.1.3 开递送达的通知,视为服务机构发出后第五天送达;

9.1.4 传真发送的通知,视为发送日后第一个营业日送达。

9.2 指定的通讯地址以合同开头所标明的联系地址为准,任何承租方更改通讯地址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通知则视为原地址有效,不得以联系地址变更为由主张没有收到对方的通知,对方发往原联系地址的通知视为已经送达。

第十条 附则

10.1 合同的修改和变更:对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只可通过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中文书面协议进行。

10.2 可分性: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单独无效,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

10.3 文字:本合同以中文签署。

10.4 完整协议:本合同包括其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取代双方之前就合同事项达成的所有口头和书面的协议、合同、谅解和联系。各条款的标题仅为便于参阅而设,不具法律效力。

10.5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权利是累积性的。除非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否则,这些权利应被视为可以并行不悖。

第十一条 其他

11.1 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11.3 本合同的附件是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依其规定对合同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11.4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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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长期供货合同协议书


甲方: 合同编号:201308XX

乙方: 签订地点:张家口宣化县

经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友好协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长期向乙方购买五金工具、零件和机械产品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业务关系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清单为甲方供应产品。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产品无国家标准的,经双方协商确定。

3、质保期内实行质量“三包”。

4、包装要求:产品包装以保护货物完整、不受损伤,包装物不回收。

5、本协议生效后,甲方按需提供采购清单,乙方按清单供货,所有经济责任均执行本协议规定,不再每次重新签订协议。

6、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应在10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后出具验收单。

7、本协议有效期 1 年,从2013年9 月 1 日至2014年9月1日止。

二、供货价格

产品供货价格由双方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

三、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付款方式为:现金、汇款或银行承兑等方式。

四、付款时间

1、甲方小批量购货实行赊账式购买,乙方凭发货单(甲方确认及签字)和甲方验收单记账。

2、乙方每月底为甲方所购货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次月为乙方进行一次货款结算。

3、结算货款时,甲方按双方约定预留 %的质量保证金。保证金在质保期满,无责任赔偿的情况下无息全额返还乙方。

五、产品运输

乙方负责运送产品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乙方错发产品,迟发产品,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约定的标准),或者经验收发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由于质量问题所发生的损失及费用。

2、甲方提供的产品型号规格不准确,导致乙方发错产品的,由甲方承担所有的退货费用及因此引起的损失。

七、争议解决

在履行本协议及具体购货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合同法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九、协议生效及其它

1、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2、本协议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中任何未尽适宜,双方将以友好方式解决。

4、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长期供货合同协议书模板


甲方: 合同编号:201308XX

乙方: 签订地点:张家口宣化县

经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友好协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长期向乙方购买五金工具、零件和机械产品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业务关系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清单为甲方供应产品。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产品无国家标准的,经双方协商确定。

3、质保期内实行质量“三包”。

4、包装要求:产品包装以保护货物完整、不受损伤,包装物不回收最新长期供货协议书范本最新长期供货协议书范本。

5、本协议生效后,甲方按需提供采购清单,乙方按清单供货,所有经济责任均执行本协议规定,不再每次重新签订协议。

6、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应在10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后出具验收单。

7、本协议有效期 1 年,从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

二、供货价格

产品供货价格由双方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

三、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付款方式为:现金、汇款或银行承兑等方式。

四、付款时间

1、甲方小批量购货实行赊账式购买,乙方凭发货单(甲方确认及签字)和甲方验收单记账。

2、乙方每月底为甲方所购货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次月为乙方进行一次货款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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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结算货款时,甲方按双方约定预留 %的质量保证金最新长期供货协议书范本合同范本。保证金在质保期满,无责任赔偿的情况下无息全额返还乙方。

五、产品运输

乙方负责运送产品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乙方错发产品,迟发产品,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约定的标准),或者经验收发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由于质量问题所发生的损失及费用。2、甲方提供的产品型号规格不准确,导致乙方发错产品的,由甲方承担所有的退货费用及因此引起的损失。

七、争议解决

在履行本协议及具体购货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合同法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九、协议生效及其它

1、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2、本协议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最新长期供货协议书范本最新长期供货协议书范本。

3、本协议中任何未尽适宜,双方将以友好方式解决。

4、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品长期供货合同协议书


合同编号:

本合同为以下双方于北京市 签订。

出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 系地址: 邮政编码:

买受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鉴于:

1. 甲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且甲方愿意向乙方出售其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该产品的质量符合乙方要求;

2. 乙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且乙方愿意购买甲方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按照双方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货款。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基于各自的真实意思表示,达成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 文字定义 1.1 本合同所称的“合同”、“本合同”均特指目前甲、乙双方签订之产品买卖合同,如涉及其他合同,则冠以该合同的具体名称。 1.2 本合同所称“甲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出卖方。 1.3 本合同所称“乙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买受方。 1.4 本合同中,任何当事人单称“一方”,合称“双方”。

2. 合同标的 2.1 产品概述 为实现本合同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确认甲方欲出售给乙方、乙方欲向甲方购买的产品符合本条所描述之条件: 2.1.1 产品名称为: 牌 型号的 . 2.1.2 生产厂商为: . 2.1.3 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标准为: . 2.2 产品质量 2.2.1 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为: 2.2.2 为证明其出售的产品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应在出售给乙方的所有产品上标注该产品经过出厂检验合格的标志或附有以标签、文件等方式制作的产品合格证,甲方承诺:该标志、合格证所称的“合格”,即表示该产品质量符合甚至高于本合同第2.2.1条约定的质量标准。 2.2.3 如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标准,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3 产品包装 2.3.1 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具备如下的包装标准: 2.3.2 如甲方不能达到本包装的标准,应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因此导致产品损坏、变质等减损产品价值的情况出现,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4 产品数量

鉴于长期供货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产品数量以乙方的实际需要为标准,最终按照双方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同时双方明确:本合同对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总的购货数量和每个月(或每个结算周期)的购货数量均没有要求和限定。

长期供货协议


合同编号:

本合同为以下双方于北京市 签订。

出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 系 地 址: 邮政编码:

买受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鉴于:

1. 甲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且甲方愿意向乙方出售其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该产品的质量符合乙方要求;

2. 乙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且乙方愿意购买甲方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按照双方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货款。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基于各自的真实意思表示,达成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 文字定义

1.1 本合同所称的“合同”、“本合同”均特指目前甲、乙双方签订之产品买卖合同,如涉及其他合同,则冠以该合同的具体名称。

1.2 本合同所称“甲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出卖方。

1.3 本合同所称“乙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买受方。

1.4 本合同中,任何当事人单称“一方”,合称“双方”。

2. 合同标的

2.1 产品概述

为实现本合同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确认甲方欲出售给乙方、乙方欲向甲方购买的产品符合本条所描述之条件:

2.1.1 产品名称为: 牌 型号的 .

2.1.2 生产厂商为: .

2.1.3 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标准为: .

2.2 产品质量

2.2.1 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为:

2.2.2 为证明其出售的产品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应在出售给乙方的所有产品上标注该产品经过出厂检验合格的标志或附有以标签、文件等方式制作的产品合格证,甲方承诺:该标志、合格证所称的“合格”,即表示该产品质量符合甚至高于本合同第2.2.1条约定的质量标准。

2.2.3 如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标准,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3 产品包装

2.3.1 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具备如下的包装标准:

2.3.2 如甲方不能达到本包装的标准,应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因此导致产品损坏、变质等减损产品价值的情况出现,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4 产品数量

鉴于长期供货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产品数量以乙方的实际需要为标准,最终按照双方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同时双方明确:本合同对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总的购货数量和每个月(或每个结算周期)的购货数量均没有要求和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