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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名注册合同(样式三)

域名注册合同(样式三)。

随着人们维护自我权益的意识增强,我们接触合同的次数越来越频繁了,签订合同可以为我们提供法律救济途径。合同范本有哪些内容?在这里,你不妨读读域名注册合同(样式三),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请收藏。

甲 方:

乙 方: ________互通网络有限公司

第一条合同项目

乙方为甲方在国际互联网(internet)上注册甲方所需要的域名和空间。注册域名_,网站空间m,企业邮箱m。注册年限: 年。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对所注册的域名具有拥有权。

2-2 甲方承担此次域名注册所可能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2-3 甲方按时缴纳所需的费用。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交费,被视为自动放弃所注册域名。

2-4 乙方收到甲方款项后二十四小时内将甲方信息提交到互联网信息中心。

第三条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涉及到的域名注册的收费标准和注册数目如下:

域名管理年费:人民币 元/年。主机空间租用费元/年。企业邮箱元/年。域名、空间、企业邮箱费用合计元/年。

在本合同签订之时,甲方将域名注册费、空间租用费共计元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____年,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到期之后,如果双方认为本合同有必要延长,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后延长,也可另签新合同,每年域名管理费、空间租用费。

第五条争议解决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六条不可抗力

因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战争、罢工、停电、政府行为等造成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一方通过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七条附则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签字(盖章):

盖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e-mail:

签定日期

乙方:________互通网络有限公司

签字(盖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e-mail:

签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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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名注册合同(样式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为甲方提供域名服务。特签订定以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项目
甲方通过乙方在国际互联网(internet)上注册甲方所需要的域名。注册的域名和有效期限见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 对所注册的域名具有拥有权。
2-1-2 可以在域名注册之后的任何时候,将域名转移到别的网络或自己的网络。
2-1-3 保证所申请注册的域名,在乙方所知的范围之内,没有侵犯第三者的利益。
2-1-4 承担此次域名注册所可能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2-1-5 按时缴纳所需的费用。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交费,被视为自动放弃所注册域名,internet域名管理机构internic和cnnic有权取消该域名的注册。
2-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 为甲方办妥注册所需域名的全部手续。
2-2-2 提供注册后服务,包括:支付internet域名管理机构internic和cnnic所需的有关费用;用乙方的域名服务器为甲方的域名提供域名服务;保持甲方的域名直到甲方具备使用它的条件;根据此项服务;在甲方需要时,将域名转移到别的网络或甲方自己的网络。
2-2-3 收取有关的费用。

第三条 服务期限
在本合同中,对于保护性域名注册,甲方的服务期限为两年(国际域名)或一年(国内域名);对于虚拟主机型域名注册,乙方的服务期限由虚拟主机租用合同确定。

第四条 付款方式
在本合同签订之同时,甲方将注册域名的全部款项共计  元支付乙方。对于后续服务所需的费用,乙方将在甲方前一次付款款项的有效期结束之前一个月以上通知甲方。

第五条 合同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甲方没有按时付款,则在甲方前一次付款款项的有效期结束后,
本合同即告终止。如果乙方未能为甲方注册到甲方所需的域名,乙方将全部款项退还甲方,
同时本合同即告解除。如果甲方需要乙方的其他服务,双方另签合同。

第六条 协议期限
域名有效日期自 年 月 日到年 月 日止。
甲方:  法人代表: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  真:
网址:  电子邮件:
乙方:  法人代表: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网址:  电子邮件:
附件:

┌─────────────────────────────────────┐
│ 甲方申请注册域名明细:  │
├─────┬────────────┬─────────┬────────┤
│国际域名:││注册年限:│ 年│
├─────┼────────────┴─────────┼────--───┤
│起止日期:│起止日期: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止│
├─────┼────────────┬─────────┼────────┤
│每年费用:││费用小计:││
├─────┼────────────┼─────────┼────────┤
│中文域名:││注册年限:│ 年│
├─────┼────────────┴─────────┼────--───┤
│起止日期:│起止日期: 年  月 日至  │ 年 月日止│
├─────┼────────────┬─────────┼────────┤
│每年费用:││费用小计:││
├─────┼────────────┼─────────┼────────┤
│网络实名:││注册年限:│ 年│
├─────┼────────────┴─────────┼────────┤
│起止日期:│起止日期:年 月 日至  │ 年 月日止│
├─────┼────────────┬─────────┼────────┤
│每年费用:││费用小计:││
└─────┴────────────┴─────────┴────────┘



本合同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域名注册合同(样式一)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第一条 合同项目
在国际互联网(internet)上注册甲方申请注册的域名。注册的域名数量为国际域名  个,为 。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 甲方对所注册的域名拥有internet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包括但不限于nsi和/或cnnic,下同)认可意义下的所有权。
2-1-2 甲方可以在域名注册成功之后的任何时候,将域名保留在乙方的域名服务器或者转移到其他甲方指定的域名服务器上。
2-1-3 甲方申请域名注册应遵守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所申请注册的域名,应该没有侵犯乙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如果该申请注册的域名侵犯了乙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权利,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2-1-4 甲方承担此次域名注册全过程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及违反2-1-5所可能产生的后果。
2-1-5 甲方认识到域名注册申请的成功与否是由申请本身及申请时间等因素决定的,乙方仅以代理身份代为办理有关手续,对域名能否成功注册不提供任何担保。在未与乙方核实之前,甲方不得对外声称自己是该申请域名的所有者,也不得断定域名注册成功或者注册不成功。
2-1-6 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授权委托书并为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
2-1-7 甲方应按时足额向乙方缴纳所需的全部费用。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足额交费,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所注册域名,甲方应承担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被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取消该域名的注册)。
2-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 乙方为甲方办妥第一条所注明的域名的申请注册手续,提交规定的文件并代甲方缴纳有关费用。乙方不以任何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担保甲方申请注册的域名能够成功注册。
2-2-2 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即进行有关的查询和注册申请。
2-2-3 乙方提供如下的注册后服务:向甲方报告查询和注册结果;代甲方支付internet域名管理机构所需的有关费用;用乙方的域名服务器为甲方的域名提供域名服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保持甲方的域名直到甲方具备使用它的条件.
2-2-4 乙方按照约定收取第三条约定的合同金额和代甲方缴纳的有关费用。
2-2-5 乙方以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履行了有关义务后,因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的原因造成甲方域名注册争议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 合同金额
3-1 本条涉及到的域名注册的术语含义如下:
3-1-1 普通注册:指甲方未同时租用乙方虚拟主机而委托乙方进行的域名注册;
3-1-2 虚拟主机型注册:指甲方租用乙方一部虚拟主机同时又委托乙方进行一个域名注册;
3-1-3 特别优惠注册:是指甲方预先向乙方按照拟注册域名个数足额付清款项后进行的得到乙方价款优惠的域名注册。
3-2 普通注册:国际域名注册费是每个人民币元/前两年(含internet域名管理机构年费)。个域名,合计 元,第三年起每年元。
3-3 虚拟主机型注册:
3-4 国际域名特别优惠注册:国际域名注册费是每个人民币
3-5 国际域名虚拟主机型特别优惠注册;在租用虚拟主机的同时申请注册国际域名特优惠注册,国际域名注册费是每个域名人民币  。
3-6 本合同全部金额为元。在域名注册成功后,甲方如果要求修改域名记录中的某些项目(不包括域名本身及注册所有人的修改),修改费用每项人民币元/次。
第四条 服务期限
在本合同中,对于普通域名注册,乙方的服务期限为:国际域名为两年,国内域名为一年;对于虚拟主机型域名注册,乙方的服务期限由虚拟主机租用合同确定。
第五条 付款方式
在本合同签订之同时,甲方将注册域名的全部款项共计 元支付乙方。对于后续服务所需的费用,甲方在前一次付款款项的有效期结束之前一个月内支付乙方,本合同得以继续履行。
第六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与服务期限一致。
第七条 合同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7-1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甲方将域名转移到除乙方以外的其他域名服务器,本合同即告解除。
7-2 在甲方前一次付款款项的有效期结束后,如没有接到甲方第二次付款,本合同自动失效。
7-3 如果甲方所需域名未能注册成功,乙方将全部款项扣除有关费用后退还甲方,本合同即告解除。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8-2 如果协商未成,双方同意向苏州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通过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即告终止。
9-2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0-1 本合同的解除、终止或者本合同有关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本合同关于合同的解释、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的有关约定的效力。
10-2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计算机行业的规范。
10-3 如果本合同任何规定根据适用的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10-4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10-5 对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及业界通行的理解和惯例进行,本合同内的标题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10-6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10-7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者终止合同的履行。
10-8 因乙方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双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
10-9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10-10 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约定若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者乙方的有关陈述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以本合同为准;但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保留的除外。
10-1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乙方上市、被收购、与第三方合并、名称变更等事由,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相应的乙方权利/义务的承受者,但乙方应保证甲方在本合同中的权益不会因此而受到不利影响。
第十一条 附则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
地址:
电话:年  月  日

域名注册合同


甲方: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乙方: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第一条合同项目

乙方代理甲方在国际互联网(internet)上注册甲方申请注册的域名。注册的域名数量为国际域名个,为.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甲方对所注册的域名拥有internet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包括但不限于nsi和/或cnnic,下同)认可意义下的所有权。

2-1-2甲方可以在域名注册成功之后的任何时候,将域名保留在乙方的域名服务器或者转移到其他甲方指定的域名服务器上。

2-1-3甲方申请域名注册应遵守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所申请注册的域名,应该没有侵犯乙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如果该申请注册的域名侵犯了乙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权利,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2-1-4甲方承担此次域名注册全过程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及违反2-1-5所可能产生的后果。

2-1-5甲方认识到域名注册申请的成功与否是由申请本身及申请时间等因素决定的,乙方仅以代理身份代为办理有关手续,对域名能否成功注册不提供任何担保。在未与乙方核实之前,甲方不得对外声称自己是该申请域名的所有者,也不得断定域名注册成功或者注册不成功。

2-1-6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授权委托书并为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

2-1-7甲方应按时足额向乙方缴纳所需的全部费用。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足额交费,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所注册域名,甲方应承担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被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取消该域名的注册)。

2-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乙方为甲方办妥第一条所注明的域名的申请注册手续,提交规定的文件并代甲方缴纳有关费用。乙方不以任何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担保甲方申请注册的域名能够成功注册。

2-2-2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即进行有关的查询和注册申请。

2-2-3乙方提供如下的注册后服务:向甲方报告查询和注册结果;代甲方支付internet域名管理机构所需的有关费用;用乙方的域名服务器为甲方的域名提供域名服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保持甲方的域名直到甲方具备使用它的条件。

2-2-4乙方按照约定收取第三条约定的合同金额和代甲方缴纳的有关费用。

2-2-5乙方以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履行了有关义务后,因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的原因造成甲方域名注册争议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合同金额

3-1本条涉及到的域名注册的术语含义如下:

3-1-1普通注册:指甲方未同时租用乙方虚拟主机而委托乙方进行的域名注册;

3-1-2虚拟主机型注册:指甲方租用乙方一部虚拟主机同时又委托乙方进行一个域名注册;

3-1-3特别优惠注册:是指甲方预先向乙方按照拟注册域名个数足额付清款项后进行的得到乙方价款优惠的域名注册。

3-2普通注册:国际域名注册费是每个人民币元/前两年(含internet域名管理机构年费)。个域名,合计元,第三年起每年元。

3-3虚拟主机型注册:

3-4国际域名特别优惠注册:国际域名注册费是每个人民币

3-5国际域名虚拟主机型特别优惠注册;在租用虚拟主机的同时申请注册国际域名特优惠注册,国际域名注册费是每个域名人民币.

3-6本合同全部金额为元。在域名注册成功后,甲方如果要求修改域名记录中的某些项目(不包括域名本身及注册所有人的修改),修改费用每项人民币元/次。

第四条服务期限

在本合同中,对于普通域名注册,乙方的服务期限为:国际域名为两年,国内域名为一年;对于虚拟主机型域名注册,乙方的服务期限由虚拟主机租用合同确定。

第五条付款方式

在本合同签订之同时,甲方将注册域名的全部款项共计500元支付乙方。对于后续服务所需的费用,甲方在前一次付款款项的有效期结束之前一个月内支付乙方,本合同得以继续履行。

第六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与服务期限一致。

第七条合同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7-1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甲方将域名转移到除乙方以外的其他域名服务器,本合同即告解除。

7-2在甲方前一次付款款项的有效期结束后,如没有接到甲方第二次付款,本合同自动失效。

7-3如果甲方所需域名未能注册成功,乙方将全部款项扣除有关费用后退还甲方,本合同即告解除。

第八条争议解决

8-1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8-2如果协商未成,双方同意向苏州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

第九条不可抗力

9-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通过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即告终止。

9-2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第十条其他约定

10-1本合同的解除、终止或者本合同有关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本合同关于合同的解释、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的有关约定的效力。

10-2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计算机行业的规范。

10-3如果本合同任何规定根据适用的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10-4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10-5对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及业界通行的理解和惯例进行,本合同内的标题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10-6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10-7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者终止合同的履行。

10-8因乙方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双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

10-9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10-10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约定若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者乙方的有关陈述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以本合同为准;但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保留的除外。

10-1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乙方上市、被收购、与第三方合并、名称变更等事由,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相应的乙方权利/义务的承受者,但乙方应保证甲方在本合同中的权益不会因此而受到不利影响。

第十一条附则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法定代表: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域名注册协议


一、为了申请和注册域名,申请人 (签名)_____________向________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为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提交域名注册申请表,并同意和接受本协议。

二、申请人同意遵守国家域名主管机关和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域名相关管理政策和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注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以下简称《争议办法》)《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程序规则》(以下简称《争议办法程序规则》)《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变更办法》(简称《注册服务机构变更办法》)等。本协议与域名注册申请表及上述政策规定一起,共同构成申请人和域名注册服务机构之间关于域名注册的完整且唯一的协议。

三、申请人保证:该域名的注册将不会侵害任意第三方的权益;域名的注册不是为了恶意或任何非法目的;域名的使用将不违反任何有关法律和规定。对于域名注册妨害或侵害他人的权益的,申请人负有完全责任。

四、申请人以诚实、信用原则保证域名注册申请表中所填写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准确。如果这些信息将来发生变更,特别是有关域名管理联系人、技术联系人或缴费联系人的联系方式(如:通信地址、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信息发生变更,申请人应在信息变更后30日内通知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申请变更注册信息时,申请人应当按照申请注册域名时所选择的变更确认方式提交域名变更申请资料。经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核准后,予以变更。违反本保证将构成严重违约。

五、在域名处于司法程序、仲裁程序或域名争议解决程序期间,申请人不得申请转让或注销被争议的域名,但域名受让方以书面形式同意接受司法裁判、仲裁裁决或争议解决机构裁决约束的除外。

六、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有权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管理办法》对申请人提供的域名注册申请进行审核,对于违反《管理办法》规定的域名予以删除。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此删除行为所造成的影响及后果不承担责任。

七、如果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受理并同意申请人此次注册申请,则申请人所申请的域名由域名注册服务机构负责在域名库中给予注册并分配给申请人,与该域名有关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申请人完全承担。

八、申请人同意按照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所公布的域名注册收费标准和缴费时间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缴纳相关费用,并同意每一次续费期都应适用续费期时的收费标准。申请人没有收到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的缴费通知不能成为申请人不按时缴纳费用的解释。

九、申请人在域名注册申请表中所填写的各项信息,除申请人特别声明不得公开的信息之外,由域名注册管理机构或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录入公众查询的数据库中及其他出版物中,作为域名注册管理机构或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向互联网络用户提供目录服务的一项内容。

十、注册域名出现下列情形时,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有权予以注销:

1. 申请人或其代理人申请注销域名的;

2. 申请人提交的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变更后未及时更新的;

3. 申请人未按规定缴纳相应费用的;

4. 依据有管辖权的法院、仲裁机构或域名争议解决机构作出的裁决,应当注销的;

5. 违反本协议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十一、申请人未经信息产业部批准不得在其注册的域名下对公众提供下一级域名的注册服务。

十二、申请人如果不遵守本注册申请协议,包括本协议第二条提及的任何规定都将被认为是一次严重违约。此时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将向申请人发出一个书面通知并说明违约。如果在发出通知15日内,申请人没有提供或不能提供关于没有违约的合理证据,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将删除申请人注册的域名。域名注册服务机构以前对违约没有采取措施不能成为申请人违约的理由。

十三、域名注册成功以后,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和作为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因过错对申请人所致损害的赔偿,以申请人当年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所缴纳的年度运行管理费为限。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和注册管理机构不担负由于以下,并且不限于以下事项引起的任何和全部的损失和责任:

(1)由于技术问题造成的损失或责任;

(2)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或责任;

(3)由于未被授权者使用或误用申请人的帐号引起的损失或责任;

(4)由于申请人原因导致的损失或责任,包括未能按时缴纳域名年度运行管理费;

(5)由于适用《争议办法》而引起的损失或责任。

十四、申请人同意如果其所持有的域名因受到第三方的投诉而产生域名争议时,申请人应接受争议发生时《争议办法》条款的约束。

十五、注册服务机构被终止认证资格时,申请人同意注册服务机构有权在10日内对其所负责注册的域名在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认证的其他注册服务机构之间进行选择和分配。如果逾期未做或未完成选择与分配,服从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对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的选择和分配。

十六、在此协议以及作为此协议附件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争议办法》、《争议办法程序规则》、《注册服务机构变更办法》等相关管理政策规定发生变化或被修改以后,申请人应当继续遵守新的用户域名注册协议以及《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争议办法》、《争议办法程序规则》《注册服务机构变更办法》等相关管理政策规定。如果申请人认为以上内容的变化和修改不可接受,应当及时通知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域名注册机构收到此种通知后,将为申请人保留30日域名服务;30日后,有关域名将予注销。

十七、本注册协议的各项条款具有独立性。其中任何条款或规定的无效,并不影响其它条款或规定的效力。

十八、申请人在完成并提交域名注册申请表时,即同意接受本注册协议和作为本协议附件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争议办法》、《争议办法程序规则》、《注册服务机构变更办法》等相关管理政策规定的约束。 本域名注册申请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