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婚礼庆典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06版)。
随着人们对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我们需要用到合同的情况越来越多。合同是当事人或者当事人双方约定某件事情的一种书面文件。在拟定合同时有什么不能忽视的重点吗?为此,小编花时间整理了上海市婚礼庆典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06版),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编号
上海市婚礼庆典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06版)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海婚庆行业协会
合同编号:
接受服务者(甲方):
提供服务者(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为使合同内容具体明确,请在本合同及附件有关条款中选定的项目前打"√",未选择项目请划去。本合同各项目如有需要可另附图片说明。
第一条服务时间、地点
婚礼仪式举行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婚礼仪式举行地点: 市 区 路弄号
第二条服务项目及报酬
总服务报酬为人民币 元(大写)其中各分项目(内容见附件)及相应报酬如下:
婚车使用元 (大写)
化妆服务元 (大写)
纪实摄影元 (大写)
纪实摄像元 (大写)
其他服务项目元 (大写)
第三条服务报酬支付期限
第一期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支付总服务报酬的 %即元;
第二期 日前支付元;
第三期 日前支付元。
第四条服务原则
乙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的约定,安全、有效、保质保量、及时地完成各服务项目。
第五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支付第一期服务报酬的,乙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总服务报酬的 %即元支付违约金。
甲方迟延支付服务报酬的,乙方可以催告其在 日内支付,并要求甲方按未付款项的 ‰/日支付违约金。若催告期限届满甲方仍未付款的,乙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
第六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提供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或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甲方行使单方解除权的,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已收的所有款项。
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提供分项目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或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甲方行使单方解除权的,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已收的该项目款项。
乙方迟延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该项服务元/小时支付违约金。
乙方提供服务不符合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该项服务报酬 %即 元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经甲方同意,可将本合同中乙方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该转让使甲方遭受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可协商解决,或向相关行业协会或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协商、调解不成的,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本项选择亦适用于合同权利义务的受让人):
(一)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的附件、补充协议、变更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当事人行使单方解除权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通知送达对方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合同附件
下列附件与第二条的约定相对应:
附件一:婚车使用约定
附件二:化妆服务约定
附件三:摄影服务约定
附件四:摄像服务约定
附件五:其他服务项目约定
合同附件应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并签署具体日期。如双方另有协议的,其内容应当包括上述合同附件内容。
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内容与上述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为准;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另行签订的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另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住址: 住址: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编: 邮编: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附件一
上海市婚礼庆典服务合同
婚车使用约定
乙方向甲方提供婚车,用于婚礼庆典活动当天使用。具体约定如下:
一、婚车要求
品牌;型号;颜色;数量辆;
品牌;型号;颜色;数量辆。若上述车辆发生异常情况(如车辆故障,意外交通事故等),同意选择以下备用车辆:
备用选择一:品牌;型号 ;颜色;数量辆;
备用选择二:品牌;型号 ;颜色;数量辆。
二、服务项目
80公里或8小时
50公里或5小时
其他;
三、服务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服务起始地点:;
四、婚车装饰要求(见附件五)。
五、每辆婚车须配司机1名,婚车服务费包括汽油费。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停车费、过桥费等)。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车辆维修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婚车服务超出上述公里部分,按每公里 元支付;超出上述时间部分,按每小时元支付;两者均超出约定的,按 方式支付。本条所涉报酬,甲方应于用车当天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七、婚车在服务过程中,如遇异常情况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的,乙方应于小时内另派车辆到达原车辆正在提供服务之处。使用同等级别以上车辆的不作赔偿,使用低于原级别车辆的,赔偿该车约定报酬的 %;超过小时到达的,赔偿该车约定报酬的 %。
八、婚车未在服务起始时间内到达起始地点的,延迟 分钟应退还本附件报酬的 %即元作为赔偿。
九、婚车使用前天,如遇异常情况导致车辆无法按约定服务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提供相关证明,同时提供约定的备用车辆,并向甲方退还差额部分服务报酬 元;若提供其他车辆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元。
十、无法如约提供婚车服务的,乙方按下列方式赔偿:
以本附件报酬退一赔一的方式赔偿甲方元;
以的方式赔偿甲方元。
十一、其他约定。
甲方(签字): 乙方(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上海市婚礼庆典服务合同
化妆服务约定
婚礼庆典化妆服务具体约定如下:
一、化妆师
人数名级别 联系电话 ;
二、服务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服务起始地点:
三、使用的化妆品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如有特殊要求的请注明:
四、被化妆人员
五、化妆服务项目
全程:第一套服装造型化妆至最后一套服装服装造型化妆结束;
半程:提供第一套服装造型化妆;
补妆:不提供第一套服装造型化妆、仅提供补妆及造型改变服务;
其他
六、被化妆人员皮肤过敏史说明 (可附页)。
七、乙方应提供次免费试妆,以确定化妆师的具体人选和测试被化妆人员有无过敏反应;因化妆产生过敏反应允许调换化妆品,如皮肤不适应化妆,甲方可以解除本约定。
试妆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或电话预约;
试妆地点: 。
八、被化妆人员婚礼当天服装说明 (可附页)。
九、双方均不得随意更换约定的化妆师人选及使用的化妆品。
十、本约定服务报酬中包含约定的化妆品、 等服务所需用品。
十一、其他约定
甲方(签字): 乙方(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上海市婚礼庆典服务合同
摄影服务约定
婚礼庆典摄影服务具体约定如下:
一、服务项目
乙方提供摄影师名
在甲方举办婚礼庆典时,以数码摄影胶片摄影的方式,提供摄影服务。(是/否)需要进行后期制作。
二、服务标准及要求
(一)提供服务的摄影师应具备如下条件:
级别 其他要求
(二)服务要求
数码摄影要求:
(1)相机品牌 不小于 像素;
(2)在服务时间内,拍摄数字图像不少于 幅;
(3)图像输出方式:冲印喷墨打印 ;
(4)所有原始图像文件应刻录成数字光盘。
胶片摄影要求:
(1)相机品牌及型号;
(2)在服务时间内,使用品牌,135120胶卷,数量为 卷;
其他拍摄要求
后期制作要求:
电子相册:选定相片制成vcddvd电子相册 碟;
刻录光盘或其他刻录介质的品牌
冲印:相纸使用品牌,光面绒面。
三、交付时间
摄影成品的交付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乙方提供摄影服务中的拍摄时间为 小时;
拍摄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拍摄起始地点
五、其他约定
(一)甲方如需变更拍摄时间,应提前天书面告知乙方。
(二)甲方应于拍摄前提供活动流程并注明必拍场景。
(可附页)。
(三)甲方要求延长拍摄时间的,另外加付元/小时拍摄服务报酬。(不足一小时以分钟计)(四)甲方超过约定日期个月未领取摄制成品的,乙方不负保管责任,但应作妥善处理。
(五)在本约定履行完毕后,乙方仅享有对于摄影作品的署名权,对于著作权中的其他权利,乙方必须在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行使。
(六)乙方留有原始图像文件或复制件的,必须妥善保管,不得向第三方提供。
(七)乙方必须保守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悉的甲方隐私。
(八)制成的vcd或dvd影碟制式应当兼容cd-r、dvd±r播放设备。
(九) 。
六、违约责任
(一)乙方所摄制的成品缺少约定的必拍场景,应按每个场景元进行赔偿。
(二)摄影师不能在约定的时间提供摄影服务的,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及时安排职业等级或技术水平相当的其他摄影师;但甲方也可以因此单方解除本约定,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三)乙方胶片摄影(以36张/卷为基数)中,允许废片幅度(影像模糊、曝光不足或过度致使影像质量不良、空镜头)率为 %,超过 %的部分,由乙方按实际张数的倍赔偿胶片(不满一卷按一卷计),并承担冲印费。
(四)乙方在处理加工拍摄图像时,造成图像全部灭失,则由乙方负责退还全部服务报酬,并向甲方支付 倍于服务报酬的赔偿金,即 元;如图像部分灭失,退还灭失部分的报酬,并按前述赔偿金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元。
(五)乙方应当对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犯甲方肖像权、隐私权的行为承担责任。
甲方(签字): 乙方(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
上海市婚礼庆典服务合同
摄像服务约定
婚礼庆典摄像服务具体约定如下:
一、服务项目
乙方提供摄像师 名,在甲方举办婚礼庆典时,提供摄像服务,并进行后期制作。
二、服务标准及要求
(一)提供服务的摄像师应具备如下条件:
级别 其他要求
(二)摄像机要求
数码摄像机,品牌及型号台数;
模拟摄像机,品牌及型号台数。
(三)后期制作要求
1.拍摄内容经简单剪辑(包含:片头、片尾,字幕,配乐等)后,制作成录像片,片长不少于 分钟,并制成dvd vcd ,数量 碟。
2.光盘或其他刻录媒介的品牌及型号 。
3.电子相册:将指定相片 张,制作成电子相册,编入录像片。
4.
5.
三、交付时间
摄像成品的交付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乙方提供摄像服务中的拍摄时间为 小时;
拍摄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拍摄起始地点 。
五、其他约定
(一)甲方如需变更拍摄时间,应提前 天书面告知乙方 。
(二)甲方应于拍摄前提供活动流程并注明必拍场景。
(可附页)。
(三)甲方要求延长拍摄时间的,另外加付元/小时拍摄服务报酬。(不足一小时以分钟计)(四)甲方超过约定日期个月未领取摄制成品的,乙方不负保管责任,但应作妥善处理。
(五)在本约定履行完毕后,乙方仅享有对于摄像作品的署名权,对于著作权中的其他权利,乙方必须在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行使。
(六)乙方留有原始影像文件或复制件的,必须妥善保管,不得向第三方提供。
(七)乙方必须保守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悉的甲方隐私。
(八)使用模拟摄像机拍摄的影像制作成dvd、vcd或录像带后,影像质量逊于原像带。
(九)制成的vcd或dvd影碟制式应当兼容cd-r、dvd±r播放设备。
(十)。
六、违约责任
(一)乙方所摄制的成品缺少约定的必拍场景,应按每个场景元进行赔偿。
(二)摄像师不能在约定的时间提供摄像服务的,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及时安排职业等级或技术水平相当的其他摄像师;但甲方也可以因此单方解除本约定,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三)乙方在处理加工拍摄影像时,造成影像全部灭失,则由乙方负责退还全部服务报酬,并向甲方支付 倍于服务报酬的赔偿金,即 元;如影像部分灭失,退还灭失部分的报酬,并按前述赔偿金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赔偿金元。
(四)乙方应当对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犯甲方肖像权、隐私权的行为承担责任。
甲方(签字): 乙方(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五
上海市婚礼庆典服务合同其他服务项目约定
序号 │ 各项服务内容说明 │服务报酬
├───┼─────────────────────────────┼──────┤
一│总体策划│
│1.策划人员 │
│人数名 姓名 │
│联系方式│
│2.策划项目 │
│婚礼前 婚礼当天 │
│其他│
│3.乙方应于年 月 日前将策划方案交于甲方。 │
│4.具体策划方案(另附页) │
├───┼─────────────────────────────┼──────┤
二│婚礼主持│
│1.主持人 │
│人数 名姓名 │
│级别联系方式│
│特别要求│
│2.主持项目 │
│全程 半程 其他│
│3.主持人服务时间 │
│ 年月日时分起至时分止。 │
│服务地点│
│到达时间│
│4.主持流程和注意事项(另附页) │
├───┼─────────────────────────────┼──────┤
三│婚事顾问、督导及其他│
├───┼─────────────────────────────┼──────┤
四│婚纱及礼服│
││
│尺 寸: │
│取还时间:│
>甲方(签字):乙方(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各项服务内容说明│服务报酬
├───┼──────────────────────────────┼──────┤
五│喜帖及请柬│
│型号及数量│
├───┼──────────────────────────────┼──────┤
六│喜糖│
│品种及数量│
││
│1.送货方式 │
│2.送货地点 │
│3.送货时间 │
│其他:│
││
├───┼──────────────────────────────┼──────┤
七│代定婚礼场地│
├───┼──────────────────────────────┼──────┤
八│婚礼场地背景装饰│
├───┼──────────────────────────────┼──────┤
九│鲜花│
│1.婚礼场内 │
│2.车花 │
│3.手捧花 │
│其他:│
├───┼──────────────────────────────┼──────┤
十│舞台烛台│
││
││
││
│宴席烛台│
││
││
││
>甲方(签字):乙方(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各项服务内容说明│ 服务报酬
├─────┼──────────────────────────┼───────┤
十一 │舞台灯光及效果│
├─────┼──────────────────────────┼───────┤
十二 │香槟塔及香槟酒│
├─────┼──────────────────────────┼───────┤
十三 │蛋糕│
│1.品牌 │
│2.式样 │
│3.其他 │
├─────┼──────────────────────────┼───────┤
十四 │乐队│
││
││
││
├─────┼──────────────────────────┼───────┤
十五 │婚房布置│
├─────┼──────────────────────────┼───────┤
十六 │宴席酒水│
││
>其他服务项目服务报酬小计:(大写)
甲方(签字):乙方(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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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庆典服务合同
合同范本一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婚礼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甲方委托乙方为(新郎)和(新娘)的婚礼仪式提供相关服务。
本合同中□后内容为可选内容,双方可根据实际需求以划方式选定适用,可多选。
二、婚礼仪式开始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
三、婚礼仪式举行地点:市 区(县) 路(街) 号。
四、婚礼服务项目
□ 策划服务 □ 主持服务
□ 摄像服务 □ 摄影服务
□ 化妆服务 □ 鲜花服务
□ 乐队服务 □ 场地服务
□ 推荐婚车服务 □ 代租婚车服务 □ 婚车租赁服务
各个服务项目的具体内容、要求和费用标准由双方以附件形式约定。
五、服务费用及支付
1、各项服务费用合计为 元,大写 元。
2、本合同签订后当日,甲方应;
□按服务费用总额的20% 即 元向乙方支付定金;
□按服务费用总额的 % 即 元向乙方支付预付款。
定金和预付款可抵作服务费用;
3、策划方案经签字确认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费用总额的 %,即 元。
4、余款 元,应在 付清。
5、本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新增加或取消服务项目的,相应费用应计入服务费用总额或从服务费用总额中扣除。
6、乙方收到钱款,应即时向甲方开具收款凭证。
六、双方主要权利义务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服务。
乙方提供的各项服务以及服务中所使用的各种产品,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行业有关规范确定的标准。
□ 策划服务
(1)策划方案为乙方智力成果,仅供甲方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使用。甲方不得擅自将策划方案用于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用途或提交给第三方使用。
(2)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提交策划方案,策划方案经验收合格,甲方应予以签字确认。
□ 主持服务
(1)乙方应根据甲方需求提供合格主持人供甲方选择。
(2)婚礼仪式举行当日,甲方指定的主持人由于生病等不可抗拒的原因无法亲自主持的,乙方应及时提供同级别以上的主持人代为提供服务。
□ 推荐婚车服务
(1)乙方应根据甲方需求,为其推荐符合汽车运营管理规定的汽车租赁企业提供婚车租赁服务。
(2)甲方应自行与乙方推荐的汽车租赁企业洽谈签约。
□ 代租婚车服务 □ 婚车租赁服务
(1)乙方应保证婚车符合《汽车租赁经营服务规范》(DB11/T475-2007)的要求。
(2)乙方应保证每辆婚车配备合格驾驶员1名。
(3)代租服务费是乙方提供婚车代租服务所应收取的报酬;婚车租赁费是甲方所应支付的婚车租用费用,其中包含车辆使用费、燃油费、驾驶员服务费,停车费、过桥费等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4)甲方不得要求婚车驾驶员违反交通法规。
□ 化妆服务
(1)乙方应根据甲方需求提供试妆服务,以确定化妆师的具体人选和测试被化妆人员有无过敏反应;因化妆产生过敏反应的,应允许调换化妆品,如皮肤仍无法适应的,甲方可取消本项服务;对乙方提供的化妆师均不满意的,甲方也可取消本项服务。
(2)化妆师人选及使用的化妆品一经确定,双方均不得随意更换。
□ 摄像服务 □ 摄影服务
(1)甲方变更拍摄时间应提前1日书面通知乙方。
(2)甲方应于拍摄前提供活动流程并注明必拍场景。
(3)乙方应为婚礼仪式配备合格的摄像、摄影师和设备。
(4)除署名权外,乙方对于摄影、摄像作品著作权中的其他权利,只有在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行使。
(5)乙方留有原始图像文件或复制件的,应妥善保管,并不得提供给第三方。
(6)乙方应保守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悉的甲方隐私。
七、双方主要违约责任
1、因自身原因,一方于婚礼仪式14日之前(不含14日)要求取消具体服务项目的,应以该项目服务费的%作为违约金;于婚礼仪式7日之前(不含7日)要求取消具体服务项目的,应以该项目服务费的%作为违约金;于婚礼仪式7日之内(含7日)要求取消具体服务项目的,应以该项目服务费的%作为违约金。
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以外,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合同不能按照约定履行的,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并应支付乙方实际支出的费用;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约定要求的,乙方应退还该项目服务费,并按该项目服务费的%支付违约金。
3、由于一方原因给另一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 代租婚车服务违约责任
(1)婚车无法按约定提供服务的,乙方除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约定的备用车辆,还应退还差额婚车租赁费。
(2)实际婚车低于约定级别的,乙方应支付相应租赁费用的%作为违约金。
(3)实际婚车数量少于约定的,乙方应退还代租服务费和相应的租赁费用,并支付相应租赁费用的%作为违约金。
(4)婚车未在约定时间内到达起始地点超过分钟以上的,乙方应支付相应租赁费用的 %作为违约金。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婚车未在约定时间内到达婚礼仪式举行地点超过分钟以上的,乙方应支付相应租赁费用的 %作为违约金。
(5)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婚车毁损或违反交通法规的,车辆维修费、罚款及其他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 摄像服务违约责任 □ 摄影服务违约责任
(1)摄影、摄像师无法按约定时间提供摄影、摄像服务的,经甲方同意,乙方应及时安排职业等级或技术水平相当的其他摄影、摄像师;乙方未做出替换安排或甲方不同意替换安排的,乙方应按该项服务费用的倍支付违约金。
婚礼庆典合同
接受服务者(甲方):
提供服务者(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为使合同内容具体明确,请在本合同及附件有关条款中选定的项目前打"√",未选择项目请划去.本合同各项目如有需要可另附图片说明.
第一条 服务时间,地点
婚礼仪式举行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婚礼仪式举行地点: 市 区 路 弄 号
第二条 服务项目及报酬
总服务报酬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其中各分项目(内容见附件)及相应报酬如下:
□婚车使用 元 (大写)
□化妆服务 元 (大写)
□纪实摄影 元 (大写)
□纪实摄像 元 (大写)
□其他服务项目 元 (大写)
第三条 服务报酬支付期限
第一期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支付总服务报酬的 %即 元;
第二期 日前支付 元;
第三期 日前支付 元.
第四条 服务原则
乙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的约定,安全,有效,保质保量,及时地完成各服务项目.
第五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支付第一期服务报酬的,乙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总服务报酬的 %即 元支付违约金.
甲方迟延支付服务报酬的,乙方可以催告其在 日内支付,并要求甲方按未付款项的 ‰/日支付违约金.若催告期限届满甲方仍未付款的,乙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
第六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提供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或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甲方行使单方解除权的,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已收的所有款项.
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提供分项目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或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甲方行使单方解除权的,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已收的该项目款项.
乙方迟延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该项服务 元/小时支付违约金.
乙方提供服务不符合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该项服务报酬 %即 元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经甲方同意,可将本合同中乙方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该转让使甲方遭受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可协商解决,或向相关行业协会或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协商,调解不成的,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本项选择亦适用于合同权利义务的受让人):
(一)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的附件,补充协议,变更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当事人行使单方解除权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通知送达对方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合同附件
下列附件与第二条的约定相对应:
□附件一:婚车使用约定
□附件二:化妆服务约定
□附件三:摄影服务约定
□附件四:摄像服务约定
□附件五:其他服务项目约定
合同附件应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并签署具体日期.如双方另有协议的,其内容应当包括上述合同附件内容.
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内容与上述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为准;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另行签订的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另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住 址: 住 址: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 编: 邮 编: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上海市纪实摄像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06版)
接受服务者(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服务者(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为使合同内容具体确定,请在选定项目前的□内打√,空置内容请划去。
第一条 服务项目
乙方提供摄像师:_______________
提供服务者(乙方):_____名,在甲方举办的 □婚礼 □会议 □聚会□_____活动时,提供纪实摄像服务,并进行后期制作
第二条 服务标准及要求
(一)提供服务的摄像师应具备如下条件:__________________
摄像师姓名: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二)摄像机要求:
□数码摄像机,机型:______________ 台数:______________
□模拟摄像机,机型:______________台数:______________
(三)后期制作要求:
1.拍摄内容经简单剪辑(包含:片头、片尾,字幕,配乐等)后,制作成录像片,片长不少于______分钟,并以______文件格式,制成□dvd□vcd □ _______,数量_______碟。
2.光盘或其他刻录媒介的品牌及型号:______________
3.电子相册:将指定相片_______张,制作成电子相册,编入录像片。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是/□否)允许服务项目中的主要工作由第三人来完成。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
第四条 交付时间
摄像成品的交付时间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五条 服务期限
(一)乙方提供摄像服务中的拍摄时间为_______小时;
拍摄起始时间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时_______分;
拍摄起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所有服务的期限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
第六条 报酬
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的报酬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即(小写)______________元。
若甲方要求按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的约定延长拍摄时间的,则另外加付_______元/小时拍摄服务费用(不足一小时以分钟计)。
第七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一)结算方式:甲方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付款(可多选)
□现金 □银行卡 □支票 □其他:
(二)付款期限
第一期: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支付报酬的_______%,即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期:甲方于_________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期:甲方于_________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条 其他约定
(一)甲方如需变更拍摄时间,应提前七天书面告知乙方。
(二)甲方应事先提供活动流程并注明必拍场景,作为本合同附件。
(三)甲方超过约定日期六个月未领取摄制成品的,乙方不负保管责任,但应作妥善处理。
(四)对甲方提供活动流程并注明必拍场景,乙方应全程跟踪服务。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仅享有对于摄像作品的署名权,对于著作权中的其他权利,乙方必须在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行使。
(五)乙方留有原始影像文件或复制件的,必须妥善保管,不得向第三方提供。
(六)乙方必须保守因履行本合同而获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或隐私。
(七)制成的vcd或dvd影碟制式应当兼容cd-r、dvd±r播放设备。
(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或超过约定付款期限_______日,未支付第一期应付报酬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可以要求甲方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责任,违约金按服务报酬的_______%计付。
(二)甲方超过约定的付款期限_______日之内支付服务报酬的,应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违约金按每日万分之_______计付。
(三)乙方行使单方解除权后,应以合理的方式销毁所摄制的胶片、数字底片和成品。
(四)乙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应向甲方返还已收取的所有款项,违约金按服务报酬的_______%计付;乙方在约定拍摄起始时间前七日内,擅自解除本合同,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本合同约定服务报酬的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元。
(五)乙方所摄制的成品缺少约定的必拍场景,应按每个场景_______元进行赔偿。
(六)合同约定的摄像师不能在约定的时间完成摄像纪实服务,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有义务向甲方推荐职业等级或技术水平相当的其他摄像师。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元。
(八)乙方在处理加工拍摄影像时,造成影像全部灭失,则由乙方负责退还全部服务报酬,并向甲方支付_______倍于服务报酬的赔偿金,即人民币_______元;如影像部分灭失,应退还灭失部分的报酬,并按前述赔偿金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九)乙方必须对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犯甲方肖像权、隐私权的行为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由双方自行协议解决;或向相关行业协会或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上海市纪实摄像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06版)
编号:
上海市纪实摄像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06版)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海摄影业行业协会
合同编号:
接受服务者(甲方):
提供服务者(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为使合同内容具体确定,请在选定项目前的内打√,空置内容请划去。
第一条服务项目
乙方提供摄像师名,在甲方举办的婚礼会议聚会 活动时,提供纪实摄像服务,并进行后期制作。
第二条服务标准及要求
(一)提供服务的摄像师应具备如下条件:摄像师姓名联系电话。
(二)摄像机要求:
数码摄像机,机型:台数:;
模拟摄像机,机型:台数:。
(三)后期制作要求:
1.拍摄内容经简单剪辑(包含:片头、片尾,字幕,配乐等)后,制作成录像片,片长不少于 分钟,并以 文件格式,制成dvd vcd ,数量 碟。
2.光盘或其他刻录媒介的品牌及型号: 。
3.电子相册:将指定相片 张,制作成电子相册,编入录像片。
4. 。
5. 。
第三条甲方(是/否)允许服务项目中的主要工作由第三人来完成。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
第四条交付时间
摄像成品的交付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条服务期限
(一)乙方提供摄像服务中的拍摄时间为小时;
拍摄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拍摄起始地点 。
(二)乙方完成所有服务的期限 年 月 日前。
第六条报酬
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的报酬为人民币(大写) 元,即(小写) 元。
若甲方要求按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的约定延长拍摄时间的,则另外加付元/小时拍摄服务费用(不足一小时以分钟计)。
第七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一)结算方式:甲方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付款(可多选)
现金银行卡支票其他:
(二)付款期限
第一期: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支付报酬的 %,即元;
第二期:甲方于 日前向乙方支付元;
第三期:甲方于 日前向乙方支付元。
第八条其他约定
(一)甲方如需变更拍摄时间,应提前七天书面告知乙方。
(二)甲方应事先提供活动流程并注明必拍场景,作为本合同附件。
(三)甲方超过约定日期六个月未领取摄制成品的,乙方不负保管责任,但应作妥善处理。
(四)对甲方提供活动流程并注明必拍场景,乙方应全程跟踪服务。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仅享有对于摄像作品的署名权,对于著作权中的其他权利,乙方必须在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行使。
(五)乙方留有原始影像文件或复制件的,必须妥善保管,不得向第三方提供。
(六)乙方必须保守因履行本合同而获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或隐私。
(七)制成的vcd或dvd影碟制式应当兼容cd-r、dvd±r播放设备。
(八) 。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或超过约定付款期限日,未支付第一期应付报酬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可以要求甲方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按服务报酬的 %计付。
(二)甲方超过约定的付款期限日之内支付服务报酬的,应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违约金按每日万分之计付。
(三)乙方行使单方解除权后,应以合理的方式销毁所摄制的胶片、数字底片和成品。
(四)乙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应向甲方返还已收取的所有款项,违约金按服务报酬的%计付;乙方在约定拍摄起始时间前七日内,擅自解除本合同,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本合同约定服务报酬的倍,即人民币 元。
(五)乙方所摄制的成品缺少约定的必拍场景,应按每个场景元进行赔偿。
(六)合同约定的摄像师不能在约定的时间完成摄像纪实服务,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有义务向甲方推荐职业等级或技术水平相当的其他摄像师。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八)乙方在处理加工拍摄影像时,造成影像全部灭失,则由乙方负责退还全部服务报酬,并向甲方支付倍于服务报酬的赔偿金,即人民币 元;如影像部分灭失,应退还灭失部分的报酬,并按前述赔偿金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九)乙方必须对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犯甲方肖像权、隐私权的行为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由双方自行协议解决;或向相关行业协会或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址:住址: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