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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员工意外保险协议书(310字)

【必备】员工意外保险协议书(310字)。

员工意外保险协议书(篇一)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因乙方个人原因,于20xx年6月25日向甲方申请,由甲方为乙方代缴五项社会保险即:□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失业保险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缴费标准

根据潍坊市社保局统一标准,乙方的社会保险基数为2460元,社保比例为39.5%,每月缴纳的社保费用为971.7元;大额医疗救助90元/年;档案管理费用120元/年。如期间潍坊市社保局按照国家政策须对社会保金加以调整,则按照调整后的金额另行计算费用;乙方同意并认可上述缴纳费用及标准。

二、款项缴纳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付给

三、甲方为乙方代缴的社会保险费用为潍坊市社保局统一标准,企业各个人承担的费用及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个人承担,在此期间甲乙双方不存在试剂劳动关系及其它任何经济纠纷。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员工意外保险协议书【篇二】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乙方本着人道主义和和谐社会等原则,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签订后____日内,乙方同意一次性支付甲方医疗费、残疾赔偿金、二次手术费等其他各类费用共计人民币x元,甲方须签写收条。之后乙方不再负有任何其他经济或法律责任。甲方同意放弃其他任何权利主张。

二、甲方今后出现任何问题均与乙方无关。

三、甲方今后不得再因此事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不得诉讼,并不得做任何有损或影响乙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

四、本协议的签订并不直接或间接的表示乙方认可对甲方此事负有过错或法律责任。

五、甲方如违反本协议,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全部费用并赔偿其他损失。

六、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员工意外保险协议书【篇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受雇在甲方船上务工,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不慎意外死亡。乙方系死者__________的直系亲属。甲乙双方就死者__________的善后事宜经协商一致,自愿达成条款如下:

一、甲方愿意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等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元),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赔偿款额;

二、甲方将上述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元)于本协议签订后__________日内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号。帐号为:__________;

三、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后,由乙方内部自行分配、处理,其分配、处理的方式、后果与甲方无关;

四、甲方履行汇款义务后,乙方任何人就此事保证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_______________死亡一事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

五、甲方履行汇款义务后,就此事处理即告终结,甲乙双方之间不再有任何权利、义务。以后因此事衍生的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

七、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每人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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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意外保险协议书模板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乙方是我国国内规模大、以旅游涉外饭店为主体,依照国际标准为海内外客商提供高水准商务旅游服务的大型现代化旅游顾问公司,为了提高其在同业中的竞争力,体现乙方完善的服务体系和人性化经营理念,甲方为乙方的会员客户依据其积分提供相应的交通意外保险,经双方协商,签订此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合作方式

乙方作为投保人为其优质客户投保甲方《_________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核准)。

优质客户是指一年之内累计积分达到_________分的客户。

第二条 承保方案

1.保额:rmb_________元(综合)。(未成年被保险人的身故保额以中国保监会的规定为准)

2.保费:rmb_________元/份。

3.保险期间:1年。

4.每一被保险人限投一份本保险,超出部分,甲方不承担保险责任。

5.在一个保险期间内,客户增加的积分每达到_________分,乙方为其继续投保下一个年度本保险1份。

第三条 承保流程

1.乙方随时整理其客户资源,收集客户资料,寄送保险确认书。

2.每月20日乙方向甲方提供加盖公章的优质客户人名清单(附件1)打印稿及电子版各一份及保险确认书(附件2)和团体投保单,同时缴纳保费。

3.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投保资料制作团体保险单及出具保险卡,交由乙方寄发被保险人。

4.每一期被保险人的起保日期相同,甲方于收齐投保资料和保费的次月1日起承担保险责任。

5.被保险人出险后5日内,由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通知甲方(24小时热线电话_________),申请理赔。具体参见《_________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附件3)。

第四条 保险确认书须由被保险人填写并在被保险人签字栏签字(未成年人由法定监护人代为签字)。

第五条 在本协议书签字并盖章生效后,如双方的任何一方有终止本协议书的要求,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终止。

第六条 如乙方提供的客户投保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甲方不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引起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的次日零时起生效。

第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以《_________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为准。

甲方代表(签章):_____乙方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意外保险合作协议


旅行社旅客意外保险合同

甲方: 乙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中心支公司 为了保证旅游者在旅游期间的人身安全和经济利益,促进旅游事业的发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协办乙方保险业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 保险对象凡身体健康、能正常旅行参加国内团队旅游者以及随团的旅行社导游,领队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甲方向乙方投保。二、 保险期间本保险的保险期间,旅游者自其在约定时间登上由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开始,直到该次旅行结束离开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为止。被保险人自行终止旅行社安排的旅*程,其保险期间至其终止旅*程时止。三、 保险责任按照《平安旅行意外保险条款》执行四、 除外责任按照《平安旅行意外保险条款》执行五、 保险金额及保险费率保险金额及保险费单位:元保险金额保险期限及保险费1——3天4——8天9——15天16——30天国内游10万元6元10元15元20元国内游20万元10元20元30元40元国内游40万元20元40元60元80元出入境游30万元15元30元45元60元国内一日游3.3万元2元国内一日游6.6万元4元 项目意外伤害医疗费国内游10万元9万1万国内游20万元18万2万国内游40万元37万3万出入境游30万元28万2万国内一日游3.3万元3万0.3万国内一日游6.6万元6万0.6万 六、 赔付比例按照《平安旅行意外保险条款》执行七、 投保手续甲方每组织一个旅游团队,应在出团前向乙方办理投保手续,甲方将投保单传真至乙方专用传真机,乙方在收到甲方投保依据后,正常工作日应在当天出具承保确认书并回传给甲方,休息日及节假日在乙方专用传真机收到旅行社传真时即自行确认,无须再发确认书。甲方派出导游均可免费享受与该团游客同等的保险金额。 八、 保险费的结算保险费采取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在每个月五号前(节假日顺延)计前一月保险费并通知甲方,经核对无误,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款项划给乙方。九、 保险金的申请和给付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事故时,甲方应在事发后三天内通知乙方,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提供有关索赔单证(包括当地公安部门证明、医疗证明、原因、地点等),积极协助乙方处理赔付,做好事故的核查工作,乙方在责任明确、资料齐全后,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按条款给付保险金。十、 本协议所称“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然的、非疾病的,被保险人无法预料和不可抗拒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事件。十一、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十二、 对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随时修改补充,并作为本协议组成部分。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日期:二00 年 月 日 日期:二00 年 月 日 范本2 武汉市 旅行社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旅游意外保险合作协议

第一条 本协议的相关当事人

1、投保人

经武汉市旅游局批准,并经过工商登记注册的旅行社(以下称甲方)。

2、被保险人

凡身体健康,能正常参加甲方组织的旅游活动且缴纳保险费的旅游者和随团、接团(包括本地和异地接团)提供服务的甲方雇员均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以下称被保险人)。

包括甲方派出的、在旅游局登记在册并持证上岗的随团导游,每超过30名旅游者的旅游团队,乙方为该团一名随团工作人员免费承保,每超过60名旅游者的旅游团队,乙方为该团二名随团工作人员免费承保,以此类推。3、受益人

由被保险人指定,未指定受益人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确定。

4、保险人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以下称乙方)。

第二条 保险责任范围

(一)保险责任:包括死亡保险金、残疾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丧葬保险金、急救交通补贴保险金、异地转诊交通补贴保险金、遗体送返交通补贴保险金、误工补贴保险金、护理费用补助金、异地直系亲属探望补贴保险金、随行未成年人及老人(65周岁以上,含65周岁)送返保险金。 (二)投保年龄:被保险人无年龄限制,每人限投一份。 (三)承保范围:在旅游合同规定的旅*程期限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由于自然灾害(包括但不限于雷击、台风、龙卷风、暴风、暴雨、洪水、海啸、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等)、食物中毒、交通事故所致的伤害以及进行娱乐性项目(包括登山、骑马、攀岩(人工悬崖)、滑雪等)活动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乙方承担下列保险金给付责任。 1、基本保险责任部分:(1)死亡保险金 1、被保险人突发急性病,并自急性病事故发生之日起7日内因该急性病身故的,乙方按急性病身故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即终止。 2、被保险人自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死亡的,乙方按意外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即终止。 3、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乙方按意外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即终止。 (2)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造成本合同所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本公司按该表所列比例乘以其保险金额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每一被保险人的意外残疾保险金的累计给付金额以其保险金额为限。残疾鉴定以甲乙双方认可的伤残鉴定机构出具的残疾程度鉴定书为准,其具体操作方法为:被保险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全部病历资料、乙方的授权委托书、对应的《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到认可的残疾鉴定机构进行残疾鉴定。(3)烧(烫)伤保险金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III度烧(烫)伤的,且烧伤面积达到本条款所附《意外伤害事故烧(烫)伤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所列烧伤面积之一者,按照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额及《意外伤害事故烧(烫)伤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中该项烧(烫)伤所对应的比例给付烧(烫)伤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多项烧(烫)伤时,乙方给付对应各项烧(烫)伤保险金之和,意外残疾及烧(烫)伤保险金给付互不冲减。三度烧烫伤与给付比例表身体部位项 目烧烫伤等级(三度烧烫伤面积占全身皮肤面积百分比)给付比例头颈 手部一不少于8%100%二不少于5%但少于8%75%三不少于2%但少于5%50%身体(不含头颈、手部)四不少于20%100%五不少于15%但少于20%75%六不少于10%但少于15%50%注:三度烧烫伤指伤及皮肤全层或皮下组织,甚至更深。(4)医疗费用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事故或急性病所支出必要且合理的实际医疗费用,可报销的医疗费用按境内扣除100元免赔额、境外扣除人民币1000元免赔额后,按100%的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但社会医疗保险(含公费)管理部门规定的自费及比例自付项目和药品除外。被保险人因在保险期间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因意外伤害导致急性病治疗,至保险期满治疗仍未结束的,乙方继续承担住院治疗者最长可至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第90日止的医疗费,门诊治疗者最长可至事故发生之日起第15日止的医疗费;对急性病抢救医疗费用,乙方承担医疗保险金给付责任最长至抢救开始之日起第15日止。突发性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被保险人发生高原反应导致住院治疗,其所支出必要且合理的实际医疗费用,可报销的医疗费用扣除100元免赔额后,按100%的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5) 丧葬保险金被保险人在经常居住地以外(包括境外)旅游时遭遇意外、急性病死亡的,乙方按已实际支出的被保险人之安葬费用给付安葬保险金,该部分费用以该项对应保险金额为限。(6)双倍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下列特定之意外事故而引起的身故、烧(烫)伤及残疾,乙方按“意外身故及伤残保障”部分应承担的保险责任给付相应的赔偿金额后再按同等金额给付: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运营的民航班机时;以乘客身份乘坐住宿旅店的载客用电梯时;被保险人在住宿旅馆内遭遇火灾。(7)急救交通补贴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病情治疗需要并已使用救护车实施急救的,给付急救交通补贴保险金。急救交通补贴保险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境外以3000元人民币为限。(8)异地转诊交通补贴保险金被保险人在经常居住地以外旅游时(包括境外)遭遇伤害事故,经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或从医疗角度认定为有必要转到具备相应医疗技术条件的异地医院治疗,按已实际支出的被保险人之转诊交通费用给付异地转诊交通补贴保险金。异地转诊交通补贴保险金给付金额境内以5000元人民币为限,境外以20000元人民币为限。(9)遗体送返交通补贴保险金被保险人在其常住地以外旅游时(包括境外)遭遇意外伤害事故,并因此直接导致被保险人于在经常居住地以外的城镇(包括境外)死亡,因宗教原因,被保险人遗体送返被保险人的经常居住地,按已实际支出的被保险人遗体送返交通费用给付遗体送返交通补贴保险金,给付金额境内以5000元人民币为限,境外以10000元人民币为限。(10)住院误工保险金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或乙方认可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乙方按其实际住院天数给付每天50元人民币的误工补贴保险金。被保险人一次住院治疗的,乙方给付误工补贴保险金天数以六十日为限;若被保险人因同一原因间歇性住院,前次出院与后次入院日期间隔未超过九十日(含九十日),视为一次住院治疗。若被保险人多次住院治疗,乙方累计给付误工补贴保险金天数以九十日为限。(11)护理费用保险金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或乙方认可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乙方按其实际住院天数给付每天50元人民币的护理补贴保险金。被保险人一次住院治疗的,乙方给付误工补贴保险金天数以六十日为限;若被保险人因同一原因间歇性住院,前次出院与后次入院日期间隔未超过九十日(含九十日),视为一次住院治疗。若被保险人多次住院治疗,乙方累计给付护理补贴保险金天数以九十日为限。(12)异地直系亲属探望补贴保险金被保险人在经常居住地以外旅游时(包括境外)遭遇意外事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需要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或乙方认可的医疗机构连续住院七天以上且医生建议继续住院治疗,直系亲属探望的,乙方向被保险人给付异地直系亲属探望补贴保险金,给付金额境内探望以5000元人民币为限,境外探望以10000元人民币为限。

(13)随行未成年人及65岁以上老人送返交通补贴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经常居住地以外旅游时(包括境外)遭遇意外事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需要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或乙方认可的医疗机构连续住院七天以上且医生建议继续住院治疗,其随行未成年人(指16周岁以下,含16周岁)及65周岁以上(含65周岁)老人送返出发地点实际支出的费用,给付随行未成年人及65岁以上老人送返交通补贴保险金,给付金额境内以5000元人民币为限,境外以10000元人民币为限。

第三条 免责条款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残疾或者支出医疗费用的,乙方不承担支付保险金的责任:一、甲方、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伤害;二、被保险人犯罪或者拒捕;三、被保险人殴斗、醉酒、自杀、故意自伤及服用、吸食、注射毒品;四、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或者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六、被保险人非因意外事故引发的疾病、妊娠、自然流产、分娩造成的伤害;七、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或者其它内、外科手术导致医疗事故;八、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九、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因疾病导致的(但由此导致的身故、残疾、死亡处理或遗体遣返费支出除外);十、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者武装叛乱;十一、核爆炸、核辐射或者核污染;十二、被保险人健康护理等非治疗性行为;十三、被保险人以家庭病床、挂床治疗的;十四、被保险人洗牙、洁齿、验光、装配假眼、假牙、假肢或者助听器,即美容、整容治疗,安装假牙、假肢、异眼的费用等。但属于恢复功能治疗的费用可予以赔付;十五、被保险人使用社保用药范围外的药品费用。

第四条 保险期间

甲方组织的国内旅游,出入境旅游,保险期限与甲方和被保险人签订的旅游合同期间一致。

被保险人自行终止或擅自离开甲方安排的旅*程,其保险期限至其终止旅*程或擅自离开的时间为止。

如由于被保险人在本次旅行中遭受人身意外伤害,导致原定旅行延误或延长,保险期间将自动延长,但最长不超过5日(含5日,截止至第5日24时)。

第五条 保险金额及保险费(见下表,投保人选择其一。)

10年旅游意外险投保明细方案一:旅游天数保险费保险金总额死亡及残疾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丧葬保险金急救交通补贴保险金异地转诊交通补贴保险金遗体送返交通补贴保险金误工补贴保险金(90天)护理费用补助金(90天)异地直系亲属探望补贴保险金随行未成年人及老人送返保险金国内1天2280,000200,00040,00010,0001,0005,0005,00050元/天50元/天5,0005,000国内2-3天5280,000200,00040,00010,0001,0005,0005,00050元/天50元/天5,0005,000国内4--7天8280,000200,00040,00010,0001,0005,0005,00050元/天50元/天5,0005,000国内8--10天10280,000200,00040,00010,0001,0005,0005,00050元/天50元/天5,0005,000国内10天以上每增加一天加收2元280,000200,00040,00010,0001,0005,0005,00050元/天50元/天5,0005,000出入境7天以内23496,500350,00060,00020,0003,00020,00010,00050元/天100元/天10,00010,000出入境8--15天28496,500350,00060,00020,0003,00020,00010,00050元/天100元/天10,00010,000出入境15天以上每增加一天加收4元496,500350,00060,00020,0003,00020,00010,00050元/天100元/天10,00010,000 此表为基数表赛车、赛马、攀崖、滑翔、漂流、潜水(6米以下、即离水面距离>6米)、滑板、跳伞、热气球、蹦极、冲浪等高风险活动以及狩猎、机动车船竞赛或表演等(竞赛型、表演型、探险型)高风险活动发生的意外事故,在此基础上加费100%;如出行前没有对高风险活动进行投保,理赔时,按实际赔付金额减半赔付。特别说明:

1、甲方可在征求被保险人意见后,同一出行的旅行团统一选择费率方案一或者费率方案二进行投保。

2、乙方账户信息:

户 名: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账 号:320xx08319200242840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武汉汉口支行

行 号:829038

第六条 承保

承保流程图见附表甲方每月初根据网上统计的旅游意外险保费清单,向乙方交纳保费

乙方根据甲方缴费情况在网上系统中设置保费结算标志

超过30天未结算的甲方将不能继续进行旅游网上投保

甲方向平安保险申请网上投保用户后,用该用户登录网上投保网页进行投保

甲方在网上录入旅游团编号、投保起止日期、被保人信息、旅游线路等信息提交后可打印保单

承保流程说明旅游团发团前上网登录,录入旅游团编号、投保起止日期、被保人信息、旅游线路等信息完成投保,投保提交后可打印保单或个人保险凭证,在旅游团出发当日的零时前可对投保信息进行修改、变更和撤销。核对与缴费每月的5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核对上月网上投保单与保费后,甲方向乙方缴纳保费。若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在出险后三日内结清此前所有保费。投保确认网上投保后可打印投保凭证。缴费① 甲方转帐模式:甲方完成保费核对手续后,应于三个工作日内(每月8日前)将上月的保费缴纳至乙方指定账户。网上投保系统每月5日后将从系统上提醒缴费。若甲方超过三十天仍未缴费,系统将自动锁定甲方网上投保功能。② 上门收费模式:乙方工作人员每月15日前向甲方上门收取保费。第七条 理赔

a 出险报案①发生责任事故后,旅行社应在24小时内电话向主承保人服务机构报案。报案电话为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11;旅游险项目办公室报案电话:027-85743435报案时请提供以下信息:被保险人名称、准确地址、有效保单号、事故情况、联系人、联系电话。②向保险公司报案后,请及时联络服务小组人员,以便协助处理理赔事宜。③特殊情况报案处理:因故未能及时报案的可在事后48小时内补报,并视同为及时报案。b 事故的处理① 保险公司在接到报案后,24小时内由理赔人员同被保险人取得联系,了解事故情况。② 现场查勘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在接到报案后根据事故性质决定是否现场查勘,如需现场查勘旅行社应予以配合。现场查勘主要针对发生在境内的重大群死群伤(一次事故死亡或重伤二人,含二人)的事故。c 索赔所需资料●所有理赔申请均需提供事故证明,一般事故由旅行社提供(加盖印章),交通意外事故需要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社会治安事故需要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门诊索赔资料:身份证复印件、门诊病历原件(或医院盖章的复印件)、医院发票原件、相关检查报告单原件(或医院盖章的复印件)、事故证明单(投保人盖章);●住院索赔资料:身份证复印件、病历原件(或医院盖章的复印件)、医院发票原件、相关检查报告单原件(或医院盖章的复印件)、事故证明单(或复印件)、每日用药清单(或医院盖章的复印件)、病案首页(或复印件)、长期医嘱(或复印件)、临时医嘱(或复印件)、出院小结(或复印件),若有后期医疗,还需法医鉴定书(或复印件);若有伤残,需伤残鉴定报告书;●死亡索赔资料:死亡证明、销户证明、殡葬证、受益人关系证明及身份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以及保险人需要的其他资料;(此保险赔款生存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死亡案件受益人为死者法定继承人,继承人身份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以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受益人清单为准。委托他人领取赔款需要受益人出具委托书,如果赔款金额大于10000元,需要对委托书进行公证)●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赔偿金时,必须书面通知投保人(旅行社),经投保人(旅行社)书面同意后方可支付。●受益人本人银行帐户,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d 理赔时效预赔时效及额度①死亡及两人以上重伤的保险事故或一次事故造成发生费用五万元以上(含五万元):先预赔估损及损失的70%,5个工作日内赔付到位,预付赔款主要针对群体事故造成费用过大或身故保险金、重伤人员医疗费用保险金赔付,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严重毁人容貌、完全丧失听觉、完全丧失视觉、完全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具体实施时以救治医院伤情诊断为根据,以该医院同类病种费用为参考。并由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就诊医院医生、投保旅行社、旅游局质检所、旅游局行业律师等人员组成的评估小组进行预赔金额评估。②需要先期预付赔款的,其受益人或旅行社必须与保险人签署《先期给付协议》即可办理。③其他案:5000元以内, 索赔资料齐全5个工作日内结案;5000---20000元以内,索赔资料齐全10工作日内结案;20000元以上,索赔资料齐全15个工作日内结案。 e 保险金给付方式①.身故保险金和意外残疾保险金由保险人直接转帐支付给受益人指定的帐户;②其他保险金,如发生旅行社先行垫付的,由投保人、保险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三方协商给付方式。如协商未果,且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不予配合提供任何索赔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时,造成旅行社先行垫付的费用无法获得及时补偿,由保险人履行自行取得相关索赔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的义务,旅行社仅向保险人提供已发生费用的原件凭证(发票及收据)即可获得保险人的直接补偿。

金融合同:交通意外保险协议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乙方是我国国内规模大、以旅游涉外饭店为主体,依照国际标准为海内外客商提供高水准商务旅游服务的大型现代化旅游顾问公司,为了提高其在同业中的竞争力,体现乙方完善的服务体系和人性化经营理念,甲方为乙方的会员客户依据其积分提供相应的交通意外保险,经双方协商,签订此协议。具体内容如下:第一条 合作方式乙方作为投保人为其优质客户投保甲方《_________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核准)。优质客户是指一年之内累计积分达到_________分的客户。第二条 承保方案1.保额:RMB_________元(综合)。(未成年被保险人的身故保额以中国保监会的规定为准)2.保费:RMB_________元/份。3.保险期间:1年。4.每一被保险人限投一份本保险,超出部分,甲方不承担保险责任。5.在一个保险期间内,客户增加的积分每达到_________分,乙方为其继续投保下一个年度本保险1份。第三条 承保流程1.乙方随时整理其客户资源,收集客户资料,寄送保险确认书。2.每月20日乙方向甲方提供加盖公章的优质客户人名清单(附件1)打印稿及电子版各一份及保险确认书(附件2)和团体投保单,同时缴纳保费。3.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投保资料制作团体保险单及出具保险卡,交由乙方寄发被保险人。4.每一期被保险人的起保日期相同,甲方于收齐投保资料和保费的次月1日起承担保险责任。5.被保险人出险后5日内,由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通知甲方(24小时热线电话_________),申请理赔。具体参见《_________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附件3)。第四条 保险确认书须由被保险人填写并在被保险人签字栏签字(未成年人由法定监护人代为签字)。第五条 在本协议书签字并盖章生效后,如双方的任何一方有终止本协议书的要求,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终止。第六条 如乙方提供的客户投保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甲方不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引起的后果由乙方承担。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八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的次日零时起生效。第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以《_________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为准。

甲方代表(签章):_____乙方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一:被保险人人名清单序号姓名身份证号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关系保险卡号01 02 03 04 注意:1. 本人名清单所填选项必须与被保险人有效身份证件记录一致,如有差错,__将不负责理赔。 2. 受益人如不填视为法定继承人。

附件二:保险确认单

尊敬的客户:  为感谢您一直以来对__酒店预订网的信任和支持,我公司特别为您准备了为期_年的免费交通意外保险,为您的出行提供无忧的保障计划。"__卡"是一种专为广大旅游出差人士而量身定做的低保费高保障的综合人身意外保险产品,由__承保。 请您详细填写以下表格,并于两周内寄回我公司,我们将把__卡发送给您。 祝您平安,健康,快乐!  __有限公司会员姓名 身份证号 卡号 通信地址 保险金额A:汽车人身意外保障--保额:_万   B:火车,轮船人身意外保障--保额:_万 C:航空人身意外保障(包括国际、国内航班)-- 保额:_万 保险期间 _年 身故受益人□ 如不填视为法定继承人与被保险人关系 被保险人签字邮寄地址: 联系电话:注:对上述保险责任的承担以__保险公司《__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_年_月核准)为准。

附件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01年11月核准)第一条 保险合同构成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和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及其他书面协议构成。第二条 保险责任一、在保险期间内,保险人对被保险人遭遇的以下3类风险承担保险责任:A类: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运营的汽车,自进入汽车车厢起至抵达目的地走出汽车车厢止,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或残疾;B类: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运营的火车、轮船,自进入火车车厢或踏上轮船甲板起至抵达目的地走出火车车厢或离开轮船止,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或残疾;C类: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运营的民航班机,自踏入民航班机的舱门起至抵达目的地走出民航班机的舱门止,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或残疾。二、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遭遇以上3类风险的,保险人按下列规定给付保险金:(一)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身故的,保险人按该类风险所对应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二)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致残疾的,保险人按该类风险所对应的保险金额及该项身体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如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180日时治疗仍未结束,按第180日时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两项及以上身体残疾时,保险人给付对应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保险人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保险人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三、保险人对每一被保险人遭遇任一类风险所负的给付上述各项保险金的责任,以该被保险人该类风险所对应的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该类保险金额时,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的该类保险责任终止。第三条 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或残疾的,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或伤害;二、被保险人违法、故意犯罪或拒捕;三、被保险人违反承运人关于安全乘坐的规定;四、被保险人殴斗、醉酒、自杀、故意自伤及服用、吸食、注射毒品;五、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药品的影响;六、被保险人流产、分娩;七、被保险人精神错乱或精神失常;八、被保险人因检查、麻醉、手术治疗、药物治疗而导致的医疗意外;九、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十、被保险人受细菌、病毒等微生物及寄生虫感染,或被保险人中暑;十一、被保险人患有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期间;十二、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十三、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自然灾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失踪而被法院宣告死亡的;十四、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十五、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如发生以上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并按约定退还未满期保险费。第四条 保险期间本合同保险期间为一年,保险人同意承保后,保险期间自保险人收到保险费的次日零时开始,至约定的终止日24时止。保险人签发保险单作为保险凭证。第五条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一、本合同保险金额按份计算,每份保险的3类风险累计保险金额为人民币80000元,其中:A类风险:人民币10000元;B类风险:人民币20000元;C类风险:人民币50000元。二、每一被保险人无论持有几份本保险,保险人对其承担的保险金给付责任以保险人有关规定为限,对超过限额的部分保险人不予负责。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三、投保人应于投保时一次缴纳全部保险费。第六条 如实告知订立本合同时,保险人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保险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有权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如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被保险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按约定退还未满期保险费。第七条 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一、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受益顺序或受益份额。未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法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二、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并由保险人在保险单上予以批注。投保人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三、残疾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保险人不受理其他指定或变更。四、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或受益人放弃受益权的:(一)若保险合同中未列明其他受益人,按未指定受益人的情形处理;(二)若保险合同中列明有其他受益人,按下列方式给付保险金:1、受益方式为顺位的,保险人向其他受益人中受益顺序在前的受益人给付保险金;2、受益方式为均分或比例的,保险人按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受益份额向其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已身故受益人或放弃受益权受益人名下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法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五、被保险人与受益人在同一意外伤害事故中身故,无法确定两者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第八条 保险事故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日内通知保险人。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保险人增加的勘查、检验等项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迟延除外。第九条 保险金的申请一、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由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和资料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一)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二)受益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三)公安等部门及承运人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证明;(四)如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须提供公安部门、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身故证明书及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五)如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宣告死亡,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六)如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残疾,须提供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或医师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鉴定书;(七)投保人、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二、如受益人委托他人申领保险金,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资料。三、保险人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本条第一、二款所列证明和资料后,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四、保险人自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本条第一、二款所列证明和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属于保险责任而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按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以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给付相应的差额。五、如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生还的,受益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保险人已支付的保险金。六、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不行使而消灭。第十条 地址变更投保人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投保人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保险人将按本合同注明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有关通知。第十一条 合同内容变更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变更时应当由保险人在原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予以批注或附贴批单,或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第十二条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处理投保人于本合同成立后,可以书面通知要求解除保险合同。一、投保人要求解除本合同时,应提供下列证明和材料:(一)保险单及其他保险凭证;(二)保险费收据;(三)解除合同申请书;(四)投保人身份证明。二、投保人要求解除本合同的,自保险人接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保险责任终止,并于接到上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30日内退还未满期保险费。三、已发生过保险金给付的,不得要求解除合同。第十三条 争议处理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由当事人在合同约定时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单签发地或就近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保单签发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四条 释义保险人:指_________保险公司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意外伤害: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管制药品: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规被列为特殊管理的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艾滋病:是指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的简称。艾滋病病毒:是指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的简称,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的定义应按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定义为准,如在血清学检验中HIV抗体呈阳性,则可认定为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未满期保险费:计算公式为保险费×90%×n/12,其中n为未经过月数,不足月部分不计。 保险金额: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限额。

人身意外保险合同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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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第一章 保险对象

第一条 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可以作为被保险人,由其所在单位向保险公司集体办理投保手续(个人也可以投保)。第二章 保险期限

第二条 保险期限为一年,自起保日的零时起到期满日的二十四时止。期满时,另办续保手续。第三章 保险金额

第三条 保险金额最低为壹仟元,为壹万元。在此限度内,一个单位选定一个保险金额。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第四章 保险责任

第四条 本保险为定期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或残废的,保险公司按下列各款规定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1.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2.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双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两肢永久完全残废,或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同时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3.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一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半数。4.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本条二、三两款以外的伤害以致永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身体机能,或永久丧失部分劳动能力、身体机能的按照丧失程度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第五条 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不论由于一次或连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公司均按第四条的规定给付保险金。但给付的累计总数不能超过保险金额全数。给付金额累计总数达到保险金额全数时,保险效力即行终止。第五章 除外责任

第六条 由于下列原因所致被保险人的死亡或残废,保险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1.被保险人的自杀或犯罪行为;2.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的故意或诈骗行为;3.战争或军事行动;4.被保险人因疾病死亡或残废。第七条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残所支出的医疗和医药等项费用,保险公司不负给付责任。第六章 保险费率

第八条 保险费率根据行业(工种)或工作性质分别订定。第七章 保险手续和保险费的缴付

第九条 投保时,投保单位应填写投保单一份和全体被保险人名单一式三份,经保险公司核定承保后签发保险单。第十条 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可以指定受益人,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以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第十一条 在保险单有效期间,投保单位如因人员变动,需要加保或退保,或因被保险人要求变更受益人,应填写变动通知单一式三份,送交保险公司据以签发批单,作为保险单的附件。被保险人中途离职,不论已否办理批改手续,均自离职之日起丧失保险效力,保险公司应退还已缴的未到期保险费。第十二条 投保单位应在保险起保日一次缴清保险费,有特别约定的可分期缴费。保险公司于收到保险费后,保险单开始生效。分期缴费的,如在约定期限内不能交付时,保险单即行失效。第八章 保险金的申请和给付

第十三条 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死亡或残废时,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应通过投保单位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并提供下列单证:1.保险单证及投保单位的证明;2.被保险人死亡时,应提供死亡证明书;3.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残废时,应提供治疗医院出具的残废程度证明。保险公司接到申请后,经过调查核实,按规定给付保险金。如果从伤亡事故发生日起经过足二年不提出申请,即作为自动放弃权益。附一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单保险单号:_____

┏━━━━━━━━┯━━━┯━━━━━━━━━━━━━━━━━━━━━┓┃ 投保人 │ │投保险别 ┃┠────────┼───┼───┬───┬──┬─────┬──┬─┨┃ 被保险人姓名 │ │性别 │ │年龄│ │职业│ ┃┠────────┼───┴───┴───┴──┴─────┴──┴─┨┃家庭住址│ ┃┠────────┼─────────────────────────┨┃健康情况│ ┃┠────────┼─────────────────────────┨┃受益人姓名及称谓│ ┃┠────────┼─────────────────────────┨┃保险金额│ ┃┠────────┼─────────────────────────┨┃  附加医疗险  │ ┃┠────────┼─────────────────────────┨┃ 保险费 │每仟元保险金额元角总计人民币(大写) ┃┠────────┼─────────────────────────┨┃ 保险储金金额 │按第 档次每仟元 元总计人民币(大写)┃┠────────┼─────────────────────────┨┃保险期限│自年 月 日零时起至年 月 日二十四时止 ┃┠─┬──────┴──────────┬──────────────┨┃ │1.(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计算。)│被保险人签章┃┃说│2.被保险人如有病残情况,应在健康│┃┃ │情况栏内据实填写。│┃┃明│3.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指定,中小学生│┃┃ │平安保险不慎。│  年 月 日  ┃┗━┷━━━━━━━━━━━━━━━━━┷━━━━━━━━━━━━━━┛

附二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单保险单号码:_____本公司根据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和投保单的各项内容,承保被保险人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特订立本保险单。

┏━━━━━━━━┯━━━┯━━━━━━━━━━━━━━━━━━━━━┓┃ 投保人 │ │ 承保险别 ┃┠────────┼───┼───┬───┬──┬─────┬──┬─┨┃ 被保险人姓名 │ │性别 │ │年龄│ │职业│ ┃┠────────┼───┴───┴───┴──┴─────┴──┴─┨┃家庭住址│ ┃┠────────┼─────────────────────────┨┃健康情况│ ┃┠────────┼─────────────────────────┨┃受益人姓名及称谓│ ┃┠────────┼─────────────────────────┨┃保险金额│ ┃┠────────┼─────────────────────────┨┃附加医疗险金额 │ ┃┠────────┼─────────────────────────┨┃保险费率│每仟元保险金额 元 角附加医疗险每仟元 元 角┃┠────────┼─────────────────────────┨┃保险费合计 │人民币(大写)$ ┃┠────────┼─────────────────────────┨┃│按第 档次每仟元保险金额储金 $ ┃┃保险储金金额├─────────────────────────┨┃│总计:人民币(大写) $ ┃┠────────┼─────────────────────────┨┃ 保险期限  │  自 年 月 日零时起至年 月 日二十四时止 ┃┠─┬──────┴──────────┬──────────────┨┃备│ │保险公司签章┃┃注│ │ 年 月 日┃┗━┷━━━━━━━━━━━━━━━━━┷━━━━━━━━━━━━━━┛

 签章:_____复核: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