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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屋买卖合同(合同范本)

拆迁房屋买卖合同(合同范本)。

合同是现在必不可少的一个东西,可以用来保护我们的各项权益。如若是客户要定房子了,我们需要提前准备好售房合同,售房合同是个人与开发商签订买卖房子的书面协议。我们必须要在详细了解真实情况后,才能签订售房合同。是否在为售房合同而烦恼呢?相信你应该喜欢小编整理的拆迁房屋买卖合同(合同范本),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拆迁房屋买卖合同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拆迁房屋买卖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拆迁房屋买卖合同1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共四位产权人

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____

姓名: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_______

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___ 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_____ 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甲方四个产权人自愿将其具有完全所有权的房屋一套转让给乙方,为了更好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合同法》、《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合同,供双方当事人遵守。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位于第____层___室,共___(间),房屋户型为_______,建筑面积88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___平方米(另免费赠送约6平方米的阁楼,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普通住宅用房;该房屋平面图及原房屋买卖合同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内部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本房屋目前尚未取得房产证。

第二条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甲方自述建筑面积。如甲方自述建筑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为准。

该房屋房产证办下来时,房屋实际面积与甲方自述建筑面积的差别不超过甲方自述建筑面积的2%(包括2%)时,房价款保持不变。

实际面积与自述面积差别低于自述面积的2%时,则甲方违约,乙方有以下权利选择:(低于和不超过是不是同一个意思,按照标准商品房买卖合同计算误差不好吗?)

1。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天内依据定金法则双倍返还定金。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第三条土地使用权性质

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必须是出让,不能是划拨;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价格

该房屋总房价为人民币:捌拾叁万元整,(小写:¥830000.00元)。甲方承担的契税、所得税等均由乙方承担,在办理税费缴纳过程中,甲乙双方

应共同办理。

第五条付款方式

采取分批付款的方式,第一次: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贰万元整(小写:¥20000.00元);第二次:在甲方办下房产证并过户到乙方名下三天内支付人民币:贰拾贰万玖仟元整(小写:¥229000.00元);第三次:在银行贷款足额打入乙方账户后三天内支付剩余的人民币:伍拾捌万壹仟元整(小写:¥581000.00元)。

第六条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将该房屋钥匙交给乙方,乙方可进行装修。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办下房产证,并在房产证下来之日起3天内过户给乙方,乙方办理银行贷款过程中需要甲方协助的,甲方必须协助办理。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期限内办下房产证和办好过户手续,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应按照定金法则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若乙方已经装修等,则甲方还必须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并不限于因此导致发生的律师费等额外费用。

2、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存在一房二卖、一房多卖、产权纠纷、房屋抵押等任何有碍于此合同实现的情形出现,导致该房屋有任何的权利瑕疵和质量瑕疵,都属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甲方应在乙方口头或书面提出解除合同之日起3日内应返还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并另需赔偿本房屋总价款20%的违约金给乙方,因此导致的律师费等额外费用均有甲方承担。

3、是否要写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争议解决途径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解决。

第九条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双方在完全知晓和理解的基础上自愿签订本合同,本合同共计4页。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见证人一份,具有同等的效力。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不得违约。

甲方(签字、手印):(不得代为签字)

签字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签字、手印):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见证人(签字、手印):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拆迁房屋买卖合同2

【案例分析】张某与李某、吴某于20xx年5月签订《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李某、吴某自愿将坐落上海市浦东新区某路某弄某号某室拆迁安置房屋转让给原告,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价格为100万元;张某按约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李某、吴某房款,李某、吴某出具收条并捺印,同时将《上海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物业管理费发票、维修基金、有线电视初装费、燃气设施安装费等材料交给原告。同时,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张某入住系争房屋。后20xx年年底张某联系办理房地产权证时,李某、吴某却称当初是向张某借款100万元,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也是被逼签的,只是作为担保,因为房屋尚未办理房产证,便向他们提供动拆迁协议、电费、燃气费、水费等各种交费证明原件。而其他被安置的三个人表示拆迁分得多套房屋,该套只是同小区其中一套,又称拆迁事宜一直系李某、吴某办理,出售的事情没有经过他们的同意。现张某主张协助办理过户义务,而李某等人起诉张某要求法院确认购房合同无效,返回房屋。

【法院判决】法院认为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依法有效,支持张某诉求,判决协助办理过户手续,驳回了李某等人的诉求。

【律师分析】拆迁安置房屋买卖时,因为尚未领取房产证,无法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这就为日后纠纷产生留下隐患,而加上房价飞涨,不断出现卖房人变卦,买房人起诉的情况。对此,上海资深房地产律师杨东表示,本案也是比较典型的拆迁安置房屋买卖纠纷。就本案而言,争议焦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本案中张某与李某、吴某签订的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并不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为合法有效。认定合同效力应按照《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而上海动迁安置房在取得房地产权证、被允许上市交易之前的3年内不得转让、抵押的政策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另外,即使未办理登记手续,但这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二、因借款被逼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作为担保是否有效?

本案中借款事宜没有证据证明,且也没有被胁迫的证据。()对其主张的事实,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应承担不利的后果。而与之相反张某却有签订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支付房款银行转账记录,又有出具收据,并实际交付占有使用,持有拆迁安置房的原始材料,这一系列的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说明拆迁安置房买卖的事实。

三、未经其他安置对象同意出售是否有效?

如果明知拆迁安置房出售后二年内不提起异议,那么应该视为已经默认同意。况且作为拆迁安置的重大事项,作为家庭成员应该有商有量,应该对自己的切身利益尽心对待义务。其他安置对象长时间的不实地查看,不闻不问,放任不管分得的拆迁安置房屋,另外其他安置对象分得同小区房屋已经实际入住,不可能不关注到系争房屋已经出售的事情。而直到张某主张过户义务时,才主张不知情,显然也不符合常理。由此推断其是知情且同意出售的。

【律师提醒】最后,杨东律师提醒广大购房者,拆迁安置房比起其他房屋虽然有价格优势,但买卖过程中存在诸多风险,一天不过户就是一天的隐患。所以涉及房产买卖系重大财产的处分行为,尤其是动迁房买卖,涉及法律方面的问题及各种限制更多,还是建议委托专业房产律师为提供陪购法律服务。

拆迁房屋买卖合同3

卖方(甲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电话: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

(房屋共有产权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房屋共有产权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房屋共有产权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以上_______人是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的共有产权人。

买方(乙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电话: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卖方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为:____________【区(县)】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区(街道)】________【幢】【座】【号(楼)】_________单元 _________号(室)。该房屋所在楼层为 _________层,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房屋内部设施设备:

随该房屋同时转让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附件3。

第三条、本合同中所述房屋为_____________________,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家庭(夫妻)共同财产。原建房售房单位允许转卖,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瑕疵。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四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

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第五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甲乙双方同意以现金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并已在____年____月___日将首付款(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交付甲方,付首款付款当天甲方开出收款收条给乙方,并注明收款数额及款项用途。第二笔房款人民币________拾________万元整于_____年____月___日付给甲方,第三笔(尾款)房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于甲方将本合同所述房屋中的全部户口迁出当日(_____年____月___日)付给甲方。

第六条、房屋交付:

甲方应在交房当日( 年____月____日)将拆迁安置房屋相关的所有手续、余款、拆迁补偿款等一切和该出售房有关的文件及票据交付乙方(以各项文件及票据为证明)。甲方于房屋交付使用时将交易的房产及其附带_______的钥匙全部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户口迁出:

甲方应在房屋交付(_____年____月___日)前将本合同所述房屋中的全部户口迁出。

第八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及逾期户口迁出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金。逾期不超过 叁拾 天,违约金自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金额的 壹 %(大写数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 陆拾 天(大写数字),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按下列第____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 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 贰拾 %(大写数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并在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实际交付之日起 玖拾 天内交付房屋。

2.终止合同,甲方将乙方累计已付款全额还与乙方,按 壹拾 %利率付给利息。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甲方故意隐瞒此房屋的原产权所属人、房屋位置、质量问题,影响乙方的居住及使用时,乙方有权要求退房,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甲方如在规定的此房屋户口迁出时间内未将本合同所述房屋中的全部户口迁出,即视为甲方违约,并支付乙方违约金贰仟元整,并应在三十天内办理结束全部户口迁出手续。

第九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本房屋以后若遇到需要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等其它手续,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以下第____种约定进行。

1、在乙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甲方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______天)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过户手续。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 天(大写数字)(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天(大写数字)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按_____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并按已付款的______%(大写数字)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自愿在收到甲方的房屋及其手续后,延缓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但如乙方有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的需要,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甲方应该提供一切与之有关的手续及资料(原房屋产权人的产权证及国土证,原房屋产权人结婚证及复印件,原房屋产权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等),并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______天)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绝阻挠。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起_____天(大写数字)(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天(大写数字)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按_____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并按已付款的______%(大写数字)赔偿乙方损失。

3、因本房建房售房单位及甲方原因,此房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手续尚未办理,但因甲方及其房屋共有人资金需要,甲方自愿将此房卖与乙方。但在办理此房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手续时,甲方负责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______天)将此房房屋产权证,土地证产权直接办理为乙方______(姓名)名下,并在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手续办理完毕后______天内交与乙方,所需费用,由______承担。

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将此房房屋产权证,土地证产权直接办理为乙方______(姓名)名下,甲方须为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所须费用由____________承担。

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手续办理完毕后______天内取得姓名标注为乙方______(姓名)的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按_____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并按已付款的______%赔偿乙方损失。

乙方如在本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无论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与否,将此房出租出售,甲方不得以任何方法方式阻挠。在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时,甲方应该提供一切与之有关的手续及资料(原房屋产权人的产权证及国土证,原房屋产权人结婚证及复印件,原房屋产权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等),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绝阻挠。

第十条、违约责任条款:

1、乙方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内将房款交付给甲方,逾期达到一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首付给甲方的房款归甲方所有,其余款项退回给乙方。

2、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若甲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房款,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款,同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给乙方。

3、甲方不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将房屋和产权证书交付给乙方,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交付房屋和产权证书,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4、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向甲方提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甲方超过 叁拾 天不协助乙方办理手续,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履行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拾万元。

5、当房屋因城市规划再次面临拆迁安置时,拆迁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6、当出现因继承、赠与或其他涉及房屋产权所有人变化时,新的产权所有人承担甲方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附件如下:

《房屋实际所有人确认书》

《首付款(定金)收条确认书》

《房屋内财产一并转让清单、确认书》

第十二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_____人,委托代理人为_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甲方及甲方代表人保证出售本房屋,签定本合同的时候经本房屋所有房屋共有产权人同意。

2、乙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 公证处公证;但本合同不经过任何法律公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在双方签字之日( 20xx 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本合同中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需由甲方,乙方,见证方三方共同签字后方能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一份_____张。甲方产权人及甲方委托代理人共持一份,乙方一份,见证方(中间人)____________一份,留存备查。

第十五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签定本合同后,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解决纠纷。

1. 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由甲方,乙方,见证方三方共同协商解决,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电 话: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电话: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见证方(中间人):_______ 身份证号码:

日期: ____年___月___日

见证方(中间人):_______身份证号码:

日期: ____年___月___日

拆迁房屋买卖合同4

卖方(简称甲方):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

买方(简称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

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已合法拥有的一套政府返迁安置房出售给乙方,双方就房屋买卖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同意购买由县政府统一安置分配给甲方在县区的房产,房屋位于________小区________栋________单元________层________房,该房屋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含公摊面积),现尚未办理产权证。

二、本合同中所述房屋为县政府分配给甲方的返迁安置房,是甲方个人所有的财产,甲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瑕疵。

三、双方商定房屋出售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元)。

四、双方一致同意购房款由乙方分两期支付,

(1)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由乙方支付购房款(人民币):________元)给甲方,同时由甲方出具收款收据给乙方;

(2)待乙方办理好房产证及土地使用权证后一次性付清。

五、关于该房屋产权登记的约定:产权登记前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包括该房屋签订合同之前的物业管理费)由甲方负责,办理房产证及土地使用权证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为了使乙方尽快办好两证,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把政府允许办的一些手续先办好。

六、甲方应需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房地产权登记或县政府规定内完成产权登记变更手续。

七、房屋交付:甲方应在的有关文件、票据等和该房屋的.钥匙交付给乙方。

八、违约责任: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不退还乙方已付的房款,并收回该房产。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3日内除应将乙方已付款退回给乙方外,需另行支付已付房款的30%作为补偿给乙方。

九、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申请仲裁、诉讼的方式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四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机关及________县拆迁办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拆迁房屋买卖合同5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甲方四个产权人自愿将其具有完全所有权的房屋一套转让给乙方,为了更好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合同法》、《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合同,供双方当事人遵守。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位于第____层___室,共___(间),房屋户型为_______,建筑面积88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___平方米(另免费赠送约6平方米的阁楼,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普通住宅用房;该房屋平面图及原房屋买卖合同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内部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本房屋目前尚未取得房产证。

第二条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甲方自述建筑面积。如甲方自述建筑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为准。

该房屋房产证办下来时,房屋实际面积与甲方自述建筑面积的差别不超过甲方自述建筑面积的±2%(包括±2%)时,房价款保持不变。

实际面积与自述面积差别低于自述面积的±2%时,则甲方违约,乙方有以下权利选择:(低于和不超过是不是同一个意思,按照标准商品房买卖合同计算误差不好吗?)

1、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天内依据定金法则双倍返还定金。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第三条土地使用权性质

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必须是出让,不能是划拨;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价格

该房屋总房价为人民币:捌拾叁万元整,(小写:¥830000.00元)。甲方承担的契税、所得税等均由乙方承担,在办理税费缴纳过程中,甲乙双方应共同办理。

第五条付款方式

采取分批付款的方式,第一次: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贰万元整(小写:¥20000.00元);第二次:在甲方办下房产证并过户到乙方名下三天内支付人民币:贰拾贰万玖仟元整(小写:¥229000.00元);第三次:在银行贷款足额打入乙方账户后三天内支付剩余的人民币:伍拾捌万壹仟元整(小写:¥581000.00元)。

第六条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将该房屋钥匙交给乙方,乙方可进行装修。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办下房产证,并在房产证下来之日起3天内过户给乙方,乙方办理银行贷款过程中需要甲方协助的,甲方必须协助办理。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期限内办下房产证和办好过户手续,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应按照定金法则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若乙方已经装修等,则甲方还必须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并不限于因此导致发生的律师费等额外费用。

2、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存在一房二卖、一房多卖、产权纠纷、房屋抵押等任何有碍于此合同实现的情形出现,导致该房屋有任何的权利瑕疵和质量瑕疵,都属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甲方应在乙方口头或书面提出解除合同之日起3日内应返还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并另需赔偿本房屋总价款20%的违约金给乙方,因此导致的律师费等额外费用均有甲方承担。

3、是否要写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争议解决途径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解决。

第九条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双方在完全知晓和理解的基础上自愿签订本合同,本合同共计4页。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见证人一份,具有同等的效力。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不得违约。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拆迁房屋买卖合同6

卖方(甲方)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

地址,联系电话:________买方(乙方)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地址联系电话:________鉴于:________

1、甲方系本合同项下拆迁安置房房屋的所有人,且其对房屋的处分已征得该房屋相关权利人的同意;

2、甲方愿意将该拆迁安置房房屋出卖给乙方;

3、乙方愿意购买下述拆迁安置房房屋;

4、本合同项下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尚未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签订合同,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保证对所出卖的拆迁安置房房屋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而且没有产权纠纷和债务纠纷。

第二条房屋的坐落、面积情况。

1本合同所称标的拆迁安置房房屋位于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房屋的交易计价方式:每平米________元,合计人民币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以下列方式付款:

1、乙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款。

第五条、房屋交付及产权登记的约定。

1甲方应当在所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指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之日起法定工作日内,及时将房屋权属登记过户至乙方名下

2甲方将房地产过户至乙方名下所产生的交易税费、产权登记费、交易手续费等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特别约定:合同签订后,如发生房屋征收或拆迁等对房屋及相应土地的补偿,由乙方所有。

第八条、陈述和承诺条款

1、甲方承诺:甲方拥有对本合同项拆迁安置房房屋完全的处分权。

2、乙方承诺:真实地愿意购买本合同拆迁安置房的房屋。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人(甲方):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见证人;________

其他权利人书面同意声明: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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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房屋买卖合同范本合集


用通俗的话来说,合同是我们签署的一份保障自己的协议。生活中,买卖房子是有一定风险,双方签订一份售房合同可以省下很多事情,售房合同需要列明房屋位置、建筑面积、价款及其支付期限、交房期限、质量标准、产权转移登记等条款。在签订售房合同之前,要记得仔细阅读合同中的内容。是否在为售房合同而烦恼呢?小编收集并整理了“实用!房屋买卖合同范本合集”,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帮助。

房屋买卖合同【篇一】

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认购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认购甲方商品房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认购标的的基本情况

乙方所认购的商品房为甲方开发的位于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商品房)该商品房的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以上面积均以房地局测绘中心最终测绘面积为准。

二、认购标的的价款

该商品房按照建筑面积计价,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平方米,房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

三、认购款

乙方于本认购书签订之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认购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该商铺属一次性付清款项,出卖人和买受人无任何争议。且在签订本协议时表示甲方已收到该款项。

甲方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应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的签约通知次日起_____日内,到销售现场与甲方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协商一致并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

甲方应在取得预售许可证____日内通知到乙方,因甲方取得预售许可证后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到乙方,因此产生的不利于乙方的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甲、乙双方在上述约定的期限内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自约定的期限届满次日起超过_____日的,本认购书自行解除。甲方应当在本认购书解除次日起_____日内将已收取的认购款返还给乙方,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及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乙方已交纳的认购款抵作该商品房的购房款,无须再补购房款。

四、其他约定

在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变更认购人的,甲方应积极配合。

买受人已一次性交清购房款,甲方不得将此房进行调换,同样甲方不得将此房另出售给其他人,否则将作为违约处理。

五、附则

本认购书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认购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认购书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后本认购书自行终止。本认购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篇二】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

编码: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

开户行:______

帐号:______

委托代理人(房地产经纪机构):

法定代表人: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

编码: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格证书编号: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

帐号:_____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

国籍法定代表人: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

地址: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法定代表人: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___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商品房情况该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___商品房座落:___区、县__路、道、街___。设计用途___,建筑结构___,建筑层数为___层。建筑面积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平方米,公共部分分摊建筑面积___平方米。商品房平面图见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赁等情况见附件二。商品房土地来源为:___。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年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二条商品房价款商品房销售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价格为___元(币种:___),价款为_____元,计___(大写)。

第三条商品房交付日期商品房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甲方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前,将商品房交付乙方。

如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种方式处理:

1、变更合同

2、解除合同

第四条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时间乙方按下列第种形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五条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处理除遇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

第三条约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___日内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乙方有权按照下述的第_____种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甲方应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万分之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万分之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的实际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乙方逾期付款的处理乙方如未按本合同

第四条约定日期付款,逾期在___日内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乙方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甲方有权按照下述的第_____种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应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乙方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乙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万分之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商品房价款的万分之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商品房建筑面积与销售建筑面积差异的处理商品房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为法定依据。商品房建筑面积与甲方销售面积差异不超过177;3%(包括177;3%)的,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商品房价款按商品房建筑面积与销售面积的差异多退少补。面积差异超过177;3%的,双方约定如下:

第八条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甲方交付的商品房的质量和设备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的承诺(见附件三),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和承诺的,甲方应承担责任。在乙方正常情况下,甲方应按照《市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规定履行保修责任。因乙方擅自拆改造成损坏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商品房配套设施运行的约定下列配套设施运行日期约定如下:

1、上水_______________ 。

2、下水_______________ 。

3、供电_______________ 。

4、燃气(气源种类)_________ 。

5、暖气_______________ 。上述配套设施未按约定日期运行的,甲方应在___日内采取扑救措施,并赔偿乙方损失;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甲方应赔偿损失,并且每项还应按商品房价款的___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商品房设计变更的约定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商品房的房屋设计和环境布局(见附件四)。确需变更的,甲方应自设计变更方案确定之日起___日内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变更的,双方订立补充合同。乙方不同意变更,或甲方擅自变更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的利息,利息自乙方付款之外,甲方还应按商品房价款的___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商品房交接商品房交付时,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办理商品房交接手续,提供《___市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___市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交接房屋钥匙。

第十二条商品房产权登记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须在___日内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初始登记完毕后,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甲方未按时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或未协助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关于物业管理的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等,按有关规定由乙方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物业管理合同。

第十四条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的约定甲方保证在交付商品房时,无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如存在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五条争议处理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___种方式处理: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合同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订立补充合同(见附件五)。附件一至附件五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份数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机关存留一份,其他二份备用,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甲方:

乙方:

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日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篇三】

房屋买卖合同篇1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买房:(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甲方所售房屋位于白云区麦架乡下堰村阴阳寨皂角旁(刘家门口),房屋占地面积约为211。2平方米,院子占地面积约为100平方米,房屋为三屋楼,一楼为4个门面,2、3楼为套房,中间有楼梯间,房屋总面积约为700平方米,一楼门面为框架结构,二、三楼住房为砖混凝结构,二、三楼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壹佰壹拾万元整(¥1100000);

第三条付款方式: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特别约定:

1、因乙方所购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筑。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或过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或有关部门审批的手续问题,甲方应当积极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决妥善。若因此引发相应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2、如乙方所购房屋以后可以办理房产证时,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五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六条今后如房屋重建,甲方应承认乙方的住房面积。如国家征地,土地赔偿及住房面积赔偿均归乙方所有,甲方负责积极配合;

第七条本合同签订之后,房价涨落,买卖双方不得反悔;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第十条本合同附二、三楼平面图;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签印):____________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印):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篇2

为了体现对履行合同的担保,以保护守约方的利益,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会约定违约金条款。那么如何处理违约金与实际损失的关系,当没有约定违约金时,能够主张赔偿?

违约金是一种责任形式,首先是对守约方的补偿,其次还可表现为对违约方的惩罚,补偿性和惩罚性可并存。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违约金数额的确定:一般原则是有约定的从约定,这是合同自由原则的体现;没有约定或损失额难于确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应付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有资格的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计算;

逾期办证的',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违约金以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的性质,决定了当事人对违约金的约定并不是绝对的,是依法可作调整的,《合同法》对此已作明确规定,《司法解释》对违约金如何调整作了进一步的规定。

在审判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

第一,违约金的调整以当事人的申请为前提,不得依职权主动调整。

第二,违约金的调整是对数额的调整,而不是对违约金标准的调整。

第三,对于增加违约金问题,只要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损失的,就应予以增加,无需审查是否过分低于造成的损失。对于是否低于造成的损失,应由守约方承担举证责任。

第四,对于减少违约金问题,应以违约金是否过高作为是否减少违约金的标准。而违约金是否过高又是以违约金是否超出损失的30%为标准的,如超出30%,则应认定为过高,应酌情调整到30%以内;如超出损失但未超出损失的30%,则不认定为过高,无需调整。一般涉及减少违约金的案件,都是开发商逾期交楼或逾期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的,现就此类案件如何确定损失和如何减少违约金进行具体阐述。开发商逾期交楼或逾期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必然使买受人不能在预期的时间对房屋充分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使买受人的利益受损。由于买受人可以各种方式补救,一般很难举证证实具体的损失额,所以可参照《司法解释》对未约定违约金或损失时确定违约金或损失的原则来确定损失。对于逾期交楼,《司法解释》确定了政府部门公布的租金指导价和评估机构评定的市场价并存的标准,但实际上根据上述两种标准得出的结果大相迳庭,这对当事人的权益影响较大,当事人争议较大,这种情况在市场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尤其明显。笔者认为,租金的指导价不能充分体现不同地段不同房屋的具体情况,而且明显低于未约定违约金情况下适用的法定标准(即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明显不公平合理,有悖市场经济规律,不宜使用,否则会造成有约定不如无约定的现象,产生不好的社会导向。租金市场价较公平合理,但操作困难,影响审判效率。而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确定损失,既符合《合同法》和《司法解释》的精神,又比较公平合理,是可行的。所以如确需减少违约金,应减少至不低于按该标准计算的数额为宜?一般可减少至按该标准计算。

房屋买卖合同篇3

购货单位(简称甲方):合同编号:供货单位(简称乙方):签定地点:

为确保甲乙双方利益得到保护和责任得到履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之内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led照明灯具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标的(产品名称、型号、单价、数量等)注:上表中,“属性”为功率、色温等参数;“单价”为含税单价。

第二条付款时间及方式

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金额为订金;2、甲方收到货物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余款。

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时间:甲方支付订金后工作日内交货。

2、交货地点:

3、货运方式:

第四条质量标准、要求及保修

1、符合国家、部委、地区、行业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2、甲方如有要求,以封样为准;3、包装标准:标准包装;4、质量保证:自收货之日起,因产品本身质量引起故障,免费保修期为年;保修期内,如由于火灾、水灾、地震等不可抗拒原因及甲方人为破坏因素造成损坏,乙方可进行有偿维修,设备材料等成本费用由甲方承担。第五条合同变更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乙方所辖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第八条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代理人:或代理人: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篇二:买卖合作协议

买卖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规范甲乙双方在买卖合作过程中的廉洁行为,保证双方合作的公平、公正性,特订立本协议,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二)严格执行双方确定的合同、协议及承诺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如发现任何一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相关部门举报。

二、双方责任

甲乙双方在买卖合作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准向对方任何人员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如有违反以上条款的,按照管理权限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

事责任;甲乙双方如有任何一方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并且甲方作为买方有权保留对乙方结算和产品质量持怀疑态度的权利。

四、本责任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双方合作期间有效;双方合作期满,结清款项后失效。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签约代表(签字):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篇4

出售(代理)方姓名:身份证号:地址:(简称甲方)

购买(代理)方姓名:身份证号:地址:(简称乙方)

甲方现有㎡的房屋,地址:,权证号:,土地证号:,自愿出售给乙方,以按揭方式购买。乙方经实地看房并已充分了解此房信息,自愿购买此房。经协商后甲、乙双方均同意售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元)。此房价包括(水、电、光纤、天然气户头、装修、及:)并达成以下协议:

一、第一次乙方于年月日支付购房定金计人民币(大写:元)(¥)给甲方。

第二次按银行程序办理:待签约贷款银行审批通过,通知过户后日内,甲、乙双方必须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将此房产权证交买卖过户科受理,出据受理单后,乙方再支付给甲方购房首付款(大写元)(¥元)此款不包含购房定金。否则视为违约。乙方须在此首付款内扣除人民币(大写元)(¥)作为交房押金,待交房时甲方结清该房所有费用后,乙方再支付给甲方。

第三次剩余房款计人民币(大写元)(¥元)属于乙方向银行贷款部分,待办完过户手续做完抵押后,则由签约银行转账给指定的甲方账户。(按揭购房此款由签银行支付)如果贷款金额不足则由买方以现金方式补差,此合同圆满结束。

二、甲方配合乙方办理完产权过户后,乙方必须无条件办理此房抵押登记手续,否则视为违约。

三、甲方必须保证此房产权清楚、无查封、抵押、冻结、实属纯私房,并无任何纠葛,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乙方以按揭贷款购买此房,(全权委托担保公司办理贷款)或(自行向银行办理贷款)应保证自己在银行无不良记录。

四、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并带齐相关证件协助乙方办理此房的过户换证手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方去付(含买卖方各项税费)税收标准以政策为准。

五、甲、乙双方成交后,此房的一切权利全部转到乙方名下,属乙方所有。

六、违约责任: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推翻此协议,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除因不可抗拒的阻力而外,更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此协议,否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甲方违约不卖此房以及不按本合同第一款之规定办理,则双倍赔付乙方所付定金。乙方违约不买此房以及不按本合同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办理,则所付定金不退。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中介有权从定金中提取(总额的2%作为信息服务费)或(从定金中提取一半作为信息服务费)。

七、甲乙双方协定(甲方在收到第三次房款的同时)或(甲方收到首付款的同时)双方交接、交房,一经交接甲方不在承担此房任何维修及费用。甲方交房时保证该房屋的水、电、气、光纤、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结清,原有室内设施齐全完整无损。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中介方各执一份,从签字盖手印之日起生效。另:甲、乙双方签字盖手印生效的同时,由方按售价的支付中介服务费,计人民币(大写元)(¥元),甲乙双方各支付(大写元)(¥元)

九、此协议签定后,甲方应将房产证原件交中介方保存,中介方应出具正式盖章收据,此收据待产权证交件受理后即自动无效。.

十、特别约定:甲乙双方自愿以按揭贷款方式买卖此房,在办理过程中,因政策原因或不可抗拒的阻力,导致银行无法办理贷款,双方协定相互都不作违约赔偿,甲方退还乙方定金,同时此协议自行解除。

十一、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甲、乙双方已认真、仔细的阅读了以上协议内容,并确认签字。

备注:

签订日期:年月日

房屋买卖合同篇5

卖方(甲方):

联系方式:

买方(乙方):

联系方式:

卖方公证人(甲方公证人):

联系方式:

买方公证人(乙方公证人):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状况

甲方所售房屋位于(路号),号楼,东单元六楼东户,主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储藏室平方米,水电暖及通信设施均齐全。

1、甲方自愿将房屋出售给乙方;

2、乙方自愿购买上述房屋;

3、甲方系本合同项下房屋的所有权人,甲方保证已向乙方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及其他基本状况,且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4、甲乙双方公证人系与双方无任何血缘关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且对该房屋买卖的有关事项清楚明确。

第二条:房屋价格

甲乙双方约定房屋的成交总价格为(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该价格包括附属设施及其他配套设施的转让费用。

第三条:房屋付款及过户等相关相应费用的缴纳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当日,将房屋总价款元人民币一次性全部付清,甲方同时将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包含储藏室)移交给乙方,由乙方完全占有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方不得干预;

2、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办理过户手续时,甲方需无附加条件,积极协助乙方办理过户,过户费用应由方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向相关部门交付;

3、凡法律、政策规定的有关该房屋的应由甲乙双方负担的一切税款和费用均有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4、截至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因使用该房屋产生的各项未结费用应有甲方承担(各项费用包括:水、电、煤气、天然气、暖气、有线电视、电话、宽带以及物业管理等费用)。

5、合同签订当日,乙方需在甲方的协助下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等进行验收,完成上述各项后,双方签署交付单,确认完成交付;

6、待房产买卖手续办理完后,水表、电表、煤气表、天然气表、有线电视等相关设施的更名手续应由甲方协助办理。

第四条:甲乙双方需充分认识的相关条款,甲乙双方均不得以此为由提出变更和解除合同

1、由于公司职工房产手续尚在集中管理中,自房屋交付至正式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尚需一定时间,合同双方对此已有清醒认识,甲乙双方均不得以此为由提出变更和解除合同;

2、自房屋交付至办理正式的房产过户手续期间因法律、政策造成前述税款和费用的增减以及房价波动所带来的风险,合同双方已有清醒认识,甲乙双方均不得以此为由提出变更和解除合同;

3、本合同自签订当日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该房屋的损毁、灭失的风险,自房屋交付之日起转移至乙方,乙方对房屋现有状况(指建筑质量、室内装修、配套设施、小区环境等)做了充分了解,无任何异议,甲乙双方均不得以此为由提出变更和解除合同;

4、由于本房产系公司职工集中管理的房产,甲方承诺在乙方使用该房产时,公司规定的允许甲方享有的关于该房产的一切福利转由乙方享有,甲方不向乙方以任何理由要求支付。公司和相关其他部门要求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各项费用包括:水、电、煤气、天然气、有线电视、电话、宽带以及物业管理等费用),转由乙方支付,甲乙双方均不得以此为由提出变更和解除合同;

5、由于本房产系公司职工集中管理的房产,甲方承诺在乙方使用该房产期间,若公司要求或允许置换房屋,该房屋所享有的置换福利应由乙方享有,甲方应无条件协助乙方置换,甲乙双方均不得以此为由提出变更和解除合同;

6、本合同未进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无任何纠纷。如该房有设定抵押或被查封等限制产权转移的情况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负责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前解决完毕;如甲方不能及时解决上述问题,由于甲方个人原因致使房产不能过户或者出现诉讼纠纷,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房款并赔偿损失(公司统一管理房产手续问题乙方已明确知悉,不在此列);

2、在乙方要求且条件允许能够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甲方不得以各种理由拖延或拒绝协助乙方办理,在双方确认可以开始办理过户手续之日起三十日内甲方不能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的,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房款并赔偿损失;

3、甲乙双方对双方约定的房屋转让款、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等无异议,甲乙其中一方由此产生异议视为该方违约,该方须向对方赔偿损失;

4、凡法律、政策规定的有关该房屋的应由甲乙双方负担的一切税款和费用均有甲乙双方共同承担,甲乙其中一方由此产生异议拒绝付款的则视为该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追究该方的刑事责任,并要求该方赔偿损失;

5、甲乙双方对本合同规定的第四条:甲乙双方需充分认识的相关条款无异议,若甲乙其中一方由此产生异议视为该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追究该方的刑事责任,并要求该方赔偿损失。

第六条:本合同履行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在公证人的公正下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XX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本合同自买卖双方及双方公证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及双方公证人各执一份。

第八条:买卖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在双方可以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报房产管理部门。

第九条:甲乙双方及双方公证人签章:

卖方(甲方)签章:

卖方公证人(甲方公证人)签章:

年月日

买方(乙方)签章:

买方公证人(乙方公证人)签章:

年月日

售房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购房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房屋买卖合同【篇四】

房屋买卖合同篇1

买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同意买卖下列房屋: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弄_________号_________室,建筑面积共_________平方米。

经双方设立条件如下:

第一条上述房屋由乙方售给甲方,全部价款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二条本契约签订之日起_________内,甲方应将上列价款付与乙方,乙方收到全部价款后,应将房屋在一个星期内腾出交给甲方。

第三条本契约签订后,甲方应向房屋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产权归甲方所有。

第四条甲方应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管理的政策和规定,未经市有关部门及乙方同意,不得对上述房屋加层和改建。

第五条房屋基地及底层独用园地属国家所有,仅供甲方使用。甲方应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土地管理的政策和规定。从发给产权证之日起,甲方按国家规定向有关部门缴付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第六条自本契约签订之日起,上述房屋的有关权利义务不论甲方住进与否均归甲方。并按照管理和维修费用分担原则,按月由甲方承担管理和维修方面的有关费用。!

第七条本契约签订之日起,在两年内属于原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保修;属于人为的损坏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八条本契约一式三份,乙方一份,甲方两份(其中一份作产权登记附件)。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房屋买卖合同篇2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未通过经纪机构居间介绍】【通过公司居间介绍(房地产执业经纪人:经纪人执业证书号:)】,由乙方受让甲方自有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号为:

(二)房地产座落在市【区】【县】【路】【弄】【新村】【支弄】号室。部位:房屋类型:结构:

(三)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图和房地产四至范围(附件一);

(五)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获得;

(六)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附件二)

(七)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见附件五。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币)计元。(大写):仟佰拾万千百拾元整。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付款协议(附件三)中约定明确。乙方交付房价款时,甲方应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收款凭证。

第三条

甲方转让房地产时,土地使用权按下列第款办理。

(一)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可以不办理】【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由【甲方】【乙方】按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年月日前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签订房屋交接书】【甲方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第五条

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估值倍】【价值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甲方】【委托乙方】【委托】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但房地产交易中心依法作出不予过户决定的除外。

甲方承诺,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办理转让过户时,积极给予协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条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在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后该房地产使用中所发生的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第九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应书面催告乙方,自收到甲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日内,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乙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可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起日内向甲方支付。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十条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交付(包括房地产交接及房地产权利转移)给乙方,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收款%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付房地产,乙方应书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日内,甲方仍未交付房地产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除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收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第十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愿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请将此条款划去)。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和【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各执一份。

出卖人:

买受人:

年月日

补充条款

附件一

房屋平面图及房地产四至范围

附件二

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及装饰情况

附件三

付款协议

附件四

物业管理费、水、电、煤、电讯等其他费用的'支付

附件五

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

附件六

居间介绍、代理等中介服务情况

房屋买卖合同篇3

出卖人(甲方):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房产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产及其土地使用权(一层车库一处,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车库门前附属场地_________平方米及附属卷闸门、防盗窗等设施,上述内容以下简称“本房屋”)以人民币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__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证定金万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双倍赔偿;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须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手续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由乙方负担。甲方承担本合同转让的房屋及土地税费。乙方在甲方交付房屋后一次性将房款交付甲方。(交易后甲方给乙方写好收据)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五、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权利,乙方保证按期缴纳购房后应付的各项物业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以本房屋为关联与他人订立任何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年月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三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逾期超过30天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三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30天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定金不退。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4、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下述两种算法取高值返还乙方:1)、本房屋合同转让金额本金及利息,利息按年息20%计算,计息期自合同签订日起算;2)、解除合同时本房屋市场评估价,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搬迁等损失。

5、如因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影响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方式解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年月日

乙方:年月日

见证人:年月日

房屋买卖合同篇4

出卖人(甲方):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村证房位于市____区____的房屋(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以人民币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仟__佰___拾__元整(¥__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证定金壹万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双倍赔偿;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乙方一次性将房款交付甲方。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五、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权利,乙方保证按期缴纳各项物业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六、违约责任1、甲方应当于年月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逾期超过_______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_万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______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__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4、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5、如因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区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5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见证人各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见证人: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买卖合同篇5

出售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房产一事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声明,甲方所售房屋已经依法取得北京市区(县)的房屋所有权证书,证书证号为字第号,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产权证上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

甲方保证房屋产权无查封、无债务纠纷,提供的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可以办理权属过户、税务登记、贷款申请等与交易有关的各项事宜。

甲方保证所售房屋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规定。甲方对违反国家及北京市关于房屋上市交易政策引起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条乙方声明,乙方购买本合同第一条所述甲方房屋,支付房款,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承担违反本合同义务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第四条付款

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即支付购房定金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___);

2、乙方采用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

A.乙方为非贷款客户,应在签定本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房款;

B.乙方为商业银行贷款客户,应在评估报告出具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除乙方贷款申请额之外的剩余房款,乙方首付款应为除其贷款额度以外的其他购房款项总和。银行贷款部分的房款按银行规定支付;

C.乙方为公积金贷款客户,首付款应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交付,且不得迟于对交易房屋进行评估,乙方首付款应为除其贷款额度以外的其他购房款项总和,甲方应向乙方及贷款审核机构出具首付款收到证明。贷款部分的房款按贷款机构规定支付;

3、乙方经审批所获贷款数额不足申请额,乙方应于银行审批贷款额度通过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补足购房首付款;乙方所申请的贷款未获批准,乙方应于银行不予批准贷款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补足剩余房款。

4、甲乙双方交易资金划转结算方式以双方签署的《居间服务合同》或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第五条产权过户

A.乙方为非贷款客户的,甲乙双方应当在乙方支付了全部房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共同配合办理完毕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B.乙方为商业银行贷款客户或公积金贷款客户的,甲乙双方应在贷款机构签发的乙方贷款审批通过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共同配合办理完毕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第六条房屋交付

1、房屋交验在双方到主管机关办理完权属过户登记手续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完成;甲、乙双方均应亲自到场,办理水、电、煤气、物业、供暖、户口迁移等相关事宜,确保房屋交付使用。房屋交付前,房屋所产生的水、电、煤气、供暖、物业等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房屋交付后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双方应签署《物业交验单》。

2、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务纠纷,并结清物业、供暖等手续。房屋设定抵押登记的,已通知抵押权人。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保证所售房屋建筑面积同产权证记载相符;并提供齐全办理权属变更的全部手续;

4、甲方存有公共维修基金的,根据北京市规定,在房产过户之后公共维修基金归乙方继续使用

第七条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向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上市批准及房屋买卖权属过户相关手续,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办理上述手续时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依书面约定办理,没有书面约定的,依照国家规定缴纳。

第八条乙方交付甲方定金后,双方依据合同法定金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悔约应当双倍返还乙方定金,乙方悔约定金不予返还。同时,甲乙双方如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导致合同履行迟延或无法履行,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他方造成的损失。因迟延履行合同义务,违约方每逾期一日应赔偿相当于成交价格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第九条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篇五】

房屋买卖合同篇1

甲方夫妻:(出售方):

姓名:身份证号:

姓名:身份证号:

乙方:(购买方)

姓名:身份证号:

为了确保房屋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现就住宅及储藏室买卖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夫妻自愿将位于市区号楼单元室的住宅壹套(建筑面积平方米)及储藏室壹间(建筑面积平方米)出售给乙方。房屋所有权证号为:。甲方保证对其所售房屋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没有抵押等各种负担。

第二条上述住宅及储藏室的出售价为人民币元整(¥元)(以下金额均为人民币),此价格自甲乙双方签订协议书之日起不得变更。

第三条付款方式:乙方先交定金元整;甲方在领到新房钥匙之日起10日内,乙方支付甲方万元整(¥元),剩余房款元整(¥元)于甲方交此房给乙方时由乙方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甲方必须在领到新房钥匙之日起日内腾房给乙方。

第五条乙方支付甲方万元款项时甲方须把此房房屋所有权证等证件原件及相关票据均由乙方保管。将来土地证发放后甲方必须立即配合领取并交由乙方保管,甲方将来必须积极配合乙方共同到房产部门办理上述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并将新的《房产证》交给乙方。上述住宅一经办理所有权过户手续,房屋的产权及使用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拥有产权及使用权等任何权利。

第六条自甲方腾房给乙方之日起,如遇拆迁等与此房相关的权利义务等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担,在此日之前由此房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甲方享有和承担。

第七条上述住宅及储藏室的交易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购买上述住宅、车库的款项支付给甲方的,由甲方按日加收违约金50元。

(二)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购房款后未按规定时间腾房并将房产证交给乙方的,甲方除必须腾房并将房产证交给乙方,必须按日支付违约金50元。

(三)自乙方要求甲方协助过户之日起,甲方未在合理时间内协助乙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甲方除必须及时配合乙方过户外,必须按日支付违约金50元。

(四)房屋买卖协议签订后,甲方违约不出售上述住宅及储藏室的,甲方除必须按乙方规定的时间退还已收取的乙方购房款外,必须另行支付给乙方五万元整(¥50000元)违约金;如乙方已付款但终止购房的,甲方只按已收款项的80%退回给乙方;如未支付任何购房款,无论哪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整。

第九条甲方交给乙方住房时须住房保持完好,并结清在此之前所发生的水电暖物业等所有费用。

第十条本协议经双方夫妻均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夫妻签字捺印):

乙方(签字捺印):

20xx年月日

房屋买卖合同篇2

出卖人(甲方):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村证房位于石家庄市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币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__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含地下室——号——平方米)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证定金壹万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双倍赔偿;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乙方一次性将房款交付甲方。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五、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权利,乙方保证按期缴纳各项物业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20xx年月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逾期超过____五___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_四万____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___五____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__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4、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5、如因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区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5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见证人各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见证人: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买卖合同篇3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电话身份证号:

现住址: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电话身份证号:

现住址:见证方:电话身份证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购买甲方位于私有楼房住宅一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位置、面积都以“甲方与签订的合同”为准)。

第二条双方商定该房屋按甲方所提供的建筑面积及房屋的内部情况,转让价格定为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此价格内包含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的价格。

第三条甲方应在签署本合同时,向乙方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

2、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及相关的缴税(费)凭证;

3、房屋共有人同意或委托出卖的证明;

4、办理房屋买卖及过户手续应出具的其他文件。

注:如有特殊情况发生,甲方子女必须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第四条甲方的承诺保证:

1.甲方保证自己所提供的.原有购房协议及自己的身份证件真实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成分;

2.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转让该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3.甲方保证其配偶、儿女和其他享有继承权的人对该房屋不主张继承权、共同所有权和其他权利。

4.甲方保证该转让房产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如抵押等),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由甲方出面解决。

5.甲方保证因国家政策性拆迁、自然灾害等涉及到的土地与房屋赔偿或补偿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

6.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其它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乙方无关。

7.由于建设方的原因,本房屋没有办理房屋产权证,甲方保证:建房单位在日后统一办理房屋产权证时,甲方及时办理房屋产权证,在10日内与乙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保障乙方对房屋所有权的合法行使。如因变更时甲方造成的费用增加,所有增加费用由甲方承担。如能变更正常,办理房产证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8.在签订本合同后,房屋价格上涨或下跌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9.甲方保证在本协议中提供的联系方式及现有住址变更的情况下,能及时的通知乙方,以方便乙方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可以及时的找到甲方。

第五条上述房屋在甲方实际交付乙方之日前所发生的费用(水费、电费、天然气费等)由甲方负责。在第二次付款后,甲方必须将购买房屋的所有相关手续全部交给乙方。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征对房屋对以下项目进行交接:

甲方将上述房屋全部钥匙、水卡、电卡、煤气卡等给乙方,交房时已交清的所有凭证交付乙方,避免乙方在过后生活中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乙方现场检查后,如无任何异议,视为该房屋情况符合本协议书

约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置权归乙方行使。

第六条付款方式;

第一次付款:在年月日甲方向乙方收取房屋定金元,作为房款的一部分。

第七条违约责任甲方必须配合乙方提供过户时所需的相关资料,如在办理过户手续之前出现任何甲方或见证人违约,甲方须即时无条件归还乙方所交纳的全部费用,并承担元违约金,如无法联系上甲方或甲方故意拖欠,则须由见证方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3个工作日内先行替甲方承担违约的全部费用,如超过3个工作日见证方未支付违约金和本金予乙方,则逾期一日须交纳以上款项的千分之五作为滞纳金。

第八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背此协议任何一款或有欺诈行为者均视为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或欺诈方将付房款百分之拾的罚金给对方,且负担对方由此而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第九条交房日期:甲方收到乙方第二次房款。

第十条本合同经公证处公证,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三页,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执一份。第十三条此合同与房屋买卖合同同时起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签字):买受人(签字):

签订时间:_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时间: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见证方(签字):

房屋买卖合同篇4

卖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所售房屋权证号及座落位置、结构、层次、面积及附属设施:

1、甲方所售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号",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号";

2、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_____区______路(街)______号,为______结构;

3、甲方所售房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4、甲方所售房屋附属设施为______。

第二条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原产权证上标明)面积。如暂测面积或原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以下简称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不包括±%)时,房价款保持不变。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包括±%)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___拾___万___仟___佰元整(含附属设施费用);

2、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交易税费由方负担。

第四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甲方。具体付款方式可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五条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在房地局交易所办理完过户手续(缴纳税费)后___日内,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则房屋交付时间可据实予以延长。

第六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违约,如甲方违约,双倍返还乙方定金,如乙方违约,定金不退。

第七条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合同变更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若需变更合同内容,应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发生三日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本合同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

电话:________电话: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

房屋买卖合同篇5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甲方自愿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

1.房屋状况:(请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房屋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

幢号_______室号_______套(间)数_______建筑结构_______总层数_______建筑面积(平方方)用途______________。

2.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_______)、划拨(_______)。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元整。

乙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分_____次付清,付款方式:

三、甲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四、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_______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审查鉴定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六、双方愿按国家规定交纳税、费及办理有关手续。未尽事宜,双方愿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愿向(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税务部门各一份,房管部门一份。

八、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代理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有关房屋买卖合同


有关房屋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xx

乙方(买方):xx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xx小区xx号楼xx单元室(建筑面积平方米)单元楼出卖给乙方。

二、房屋价款为人民币大写xx元。

三、付款方式:乙方已付定金xx元,剩余房款元于xxxx年xx月xx日前付清。

四、本合同签订,甲方收到乙方全部房款后,上述房屋所有权即归乙方所有,甲方即向乙方交付房屋钥匙(装修和正式钥匙)、原购买合同及购房收据等手续。(如系大产权则双方于什么时间到相关机关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且在此之前无任何抵押、担保等经济手续,无人租住、使用等情形。

六、若日后需办理房产登记手续,甲方应无条件配合,费用由方承担。

七、本合同签订后,如甲方反悔拒绝出售给乙方或者有其他情形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则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如乙方反悔在约定日前不向甲方支付剩余款项,则视为乙方毁约,其所交定金不予退还。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卖方):xx乙方(买方):xx

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

房屋买卖合同集锦


如今社会,大家办事情都要遵守法律法规,合同是可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犯。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文件,那么正式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合同范本网小编收集整理的“房屋买卖合同 ”,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房屋买卖合同 【篇1】

房屋合同纠纷是指房屋买卖过程中出现的纠纷,包括售房广告引起的纠纷、认购书相关的纠纷、房屋买卖合同价款支付相关纠纷、房屋交付相关的纠纷、延期办证的纠纷、惩罚性赔偿的纠纷、二手房买卖的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与房屋按揭关系的冲突与协调、有关包销的纠纷等。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

房屋作为基本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对单位、对个人事关重大。一方面,经济的发展、人口的增长以及人们的消费水平和消费愿望的提高,使得土地、房屋的供应跟不上需求,供需失调容易引起利益矛盾;另一方面,某些客观情况的变化,如价格波动、质量问题、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交付房屋等,也会引起利益矛盾;第三,商品房买卖合同本身不规范、不具体、不明确,或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甚至双方发生违约现象,同样会引发利益矛盾;第四,商品房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甚至双方违反房地产管理法律、法规,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也是造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一个主要原因。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出现的司法难题

第一,关于认购协议与定金的效力问题。认购协议是广泛存在于房屋销售中的一种文书,因认购协议签署后无法达成房屋买卖合同而引发的案件的数量已经在不断地上升。由于买受人在签订认购协议后,往往要先行支付几千元到几万元的定金,如果双方不能达成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受人更容易成为受损方,买受人索还定金则成为必然,从各个区县法院审理的案件看,因认购协议产生的纠纷原告全部为买受人。

第二,关于办理房屋权属证书义务承担问题。现因办证发生的纠纷,往往是出卖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导致的买受人办证迟延。那么买受人购买房屋后只能自己居住,出租、出售受到限制;有的经营者在集体土地上开发建造商品房,消费者根本领不到产权证书。现此类案件审理中出现的难点问题是在合同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如何认定办证义务以及关于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如何确定的问题。

第三,政策调整后的税费分摊。税费分摊争议是指受税收政策的影响,一些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跨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税收政策时期,税收政策的变化对交易双方均可能产生影响,税收政策变化引起的营业税、契税增加或者减少所引发的成本分摊和合同效力问题争议。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司法应对

首先,签订合同前,要严格审查售房的主体资格。房屋买卖纠纷有很大一部分是由于对售房者的资格或者资信情况不了解而产生的。要避免和减少纠纷的发生,在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前,包括签订意向书或缴纳定金时,要先审查发展商的“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屋预售许可证》,特别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屋预售许可证》这两证,要认真查看其中批准销售的面积、地点、项目名称、销售内容等,防止开发商将批准销售范围之外的房屋对外出售。因此,在签订认购协议缴纳定金时,要先了解主合同无法签订时,定金是否能够返还;买受人在签订认购书,被收取数万元的定金后,开发商是否会有“潜规则”抛出不合理交易条件,胁迫买受人签订违心合同。

其次,在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的问题上,依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3 条的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在出卖人不按时提供产权证书,或者不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的情况下,买受人房屋的产权证书就无法办理。所以,在买受人与出卖人两者之间互有协助履行之义务。因此,在尊重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基础上,买受人要要求出卖人承担相应的`义务。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签订协议,严格依据合同的约定,按照双方约定的办证种类进行办证;在双方没有进行约定的情况下,应该由相关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决定房屋的办证种类。

最后,当事人对税费的支付有明确约定的,应遵守约定;当事人对税费的支付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根据国家税费法规确定承担主体。若双方当事人对税费的支付做出约定后,又因宏观政策调控而发生税费增减的,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外,增减部分仍应按国家税费法规确定承担主体。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人民法院不宜直接对合同予以适当调整或判决解除合同,双方仍应履行合同义务。

总之,房屋买卖并不是像一般的商品买卖那样简单,它是一个系统工程。在买卖房屋过程中,不仅涉及到合同的合理确定,要对合同条款仔细研究琢磨,更重要的是要站在把握全局的高度上,了解交易双方买卖的动机和实力,了解相关的法律条款,避免在法律已经明确的问题上犯常规性的错误。即使在发生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我们也要保持镇定。

房屋买卖合同 【篇2】

房屋属于不动产,其于不动产的特殊性,买卖房屋所有权应从产权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时起转移给买受人。依据物权变动原理,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时间界限只适用法律规定,而不允许当事人另行约定。然而,我们应当知道,不动产权利转移的时间界限,又因权利取得原因不同而有差异。各国民事法律将不动产权利取得原因区分为两种:以法律行为方式取得和以法律行为之外其他方式取得。以法律行为取得不动产权利的,须将移转权利的意思登记公示,否则不能产生取得不动产权利变动的效力。之所以规定以法律行为方式变动不动产物权需要经过登记公示才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是为了保护交易第三人利益,维护交易安全并鼓励交易之实施。

近年来,随着我国房地产业的不断发展,现行居民住房由福利分房政策变为货币化、商品化的住房政策,公民间买卖私房的现象也将日益增多。因此,以法律手段规范、管理房屋买卖当事人的行为,确保房屋买卖的公平、公正、合法的进行,已成为民事法律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在此,依现行有关法律和法规就房屋买卖协议效力谈谈认识。

一、房屋买卖合同效力认定的法律根据

房屋买卖合同属民事买卖合同的范畴,其性质为民事法律行为,认定效力的目的在于解决是否受法律保护的问题,其社会效益是维护交易的安全和信誉。目前,房屋买卖合同效力认定的根据主要是国务院发布的《城市私房管理条例》和我国立法机关颁布的《民法通则》。其一、房屋买卖合同的形式要件问题,亦即买卖房屋协议是口头或书面均可,还是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根据《条例》第6条第(二)项规定,购买房屋办理过户登记时,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合同和契证。显然,买卖房屋协议是以书面合同为其成立的要件。要求书面形式的要件关键是要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是诺成性合同,而非实践性合同。只要买卖房屋合同当事人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即为合同成立并是有效的条件之一,不允许当事人一方随意翻悔。这一规定为当事人因房价过高或过低等不合理、不合法原因毁约起到了有效的防范作用。其二、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成立的实质法律依据问题,亦即一项合法、有效房屋买卖民事法律行为成立须同时具备的条件。根据《民法通则》第50条之规定为:第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第二、意思表示真实;第三、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由此可见,一项具体的房屋买卖合同只要符合上述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就在特定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不可撤销的特定权利和义务关系,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翻悔,若不履行便会产生法律的后果(或按违约制裁或按继续强制履行处理)。

二、浅谈房屋买卖存在的几种类型

1、关于农村房屋买卖协议效力

近年,农村的房地产市场逐渐活跃,农民往往将其在宅基地上所建房屋或者出租、或者售与他人。购买者中有的是本村或外村村民,有的是外来打工者,还有的则是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在类似的房屋买卖中产生的纠纷也较多。该类案件诉至法院后,涉及的首要问题即是:合同是否有效。一种意见认为,如果购房者能取得宅基地使用权,买卖合同不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则应认定合同有效。另一种意见认为,村民对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而无处分的权利,而出售住房的行为,实际上已处分了宅基地使用权,故合同应认定无效。 更为严格。如果将这些规定适用于售房行为,购房者的资格待定,村民出售房屋将难上加难。

通过前述提到的法律、法规规定,不难看出,国家对宅基地申请是严格控制的,而上述规定并不涉及村民已按规定申请到宅基地并按审批手续建造房屋,但关系到在出售房屋问题上发生争议如何认定。看待这一问题,究其实质是如何认定宅基地的权利性质,以及宅基地上的权利与地上建筑物的权利关系。

我国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分为国家和集体两种。宅基地所有权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其使用权由集体组织按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划拨给村民使用。作为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在取得的土地上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可以在该土地上建造住房以及其他附着物。作为使用权人无权单独转让宅基地,但如果使用权人在宅基地上已建造了房屋,房屋的所有权的完整权能属于宅基地使用权人。此时,房屋的所有权与土地的所有权分属不同的权利主体,双方在权利行使方面必然相互牵制。而房屋与土地紧密结合的特点决定了二者必有一方要妥协,或者房随地走或者地随房走。

如果只能允许房随地走,那么村民因不享有土地的所有权将影响其房屋的所有权的行使。他只能对其建筑物或其他附着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而无从行使最重要的处分的权能。如果宅基地使用权人欲走出农村、到处面的世界开创一番事业,其宅基地上的合法建筑只能通过出租来发挥物的效用。无疑,这使其权利的行使很不充分。如果允许地随房走,即村民有权出售住房,村民对房屋所有权的行使将不存在任何障碍,那么此举是否有碍集体经济组织对土地享有的所有权呢?笔者认为,并不影响。宅基地一旦划拨给村民使用,集体经济组织对其所有的土地实际上并不能行使更多的权利。当村民出售房屋时,仅仅是宅基地的使用权人换了另外的主体,村民并不能通过出售房屋而从中获得宅基地的收益,他只能获得出售建筑物的利益。因此,对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利益并不存在侵犯的问题。且允许农村房屋自由转让,将使农村的房屋发挥最大的效用。

物权法草案第十五章规定了宅基地使用权,从草案规定可看出,草案允许农村房屋出售。该草案第272条:建造在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权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同时转让。第273条:建造在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权抵押的,在实现该抵押权时,宅基地使用权同时转让。由此可见,草案对房屋所有权与宅基地使用权的关系采地随房走。

应该说草案的规定是积极、合理并可行的。我们可以比较一下城市居民的房屋所有权与农村村民的房屋所有权。城市居民出售拥有所有权的住房,法律并未设置特别的规定。城市的房改房与农村的房屋有一定的相似之处,房改房的售价中不含土地收益,因此建设部规定已售公房上市应当向国家或产权单位补交一部分土地收益。国家对城市房地产二级市场持积极的开放政策。农村村民享有的住房所有权与城市居民的住房在所有权的权属方面并无二致,如果对村民售房采限制性政策,对村民来说是不公平的。为此,笔者建议,国家对村民售房也可考虑参照城市房改房上市的有关做法,由集体土地所有权人收取一定的土地收益。作为村民,其无偿使用宅基地是基于其特定的社员身份,通过购房取得他人宅基地使用权的人如果不具有社员身份,完全可以通过向土地的所有权人交纳一定的费用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如果是具有社员身份的人,可分为两种情况:其已有宅基地且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可以购买他人的住房,但必须缴纳一定的土地费用。如果是没有宅基地或达不到规定的标准,可以经过报批后,无须缴纳一定的土地费用。如此考虑与国家的土地政策并不矛盾,国家对耕地的保护是采取严格的政策,而宅基地与耕地性质不同,经过合法报批,宅基地上已建造了建 筑物或附着物,一般不会再恢复到耕地性质,允许农村村民出售房屋与国家对耕地的保护政策并无抵触。因此,对宅基地上住房的出售应当采用放开的政策。关于宅基地的控制应当在宅基地的申请上从严把关。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建议改为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总之,笔者认为,村民出售住房的合同,如果没有其他违法行为,以认定有效为宜。

房屋买卖合同 【篇3】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中介服务内容

双方约定,甲方委托乙方进行____________________居间活动。

1.房产出卖2.房产购买。

第二条房产情况

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位于外环线以__________,产别__________,结构__________,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建筑层数为__________,所在层__________。

权属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所有权人__________房屋为共有的,其他共有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共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共有方式__________,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见附件一。

土地使用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类型__________。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年限为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双方实地查勘,房产实物状况及相关设施,符合双方约定。

房屋相关设施及平面图见附件二,房屋抵押、租赁情况见附件三。

第三条房产价款、其他价款

房产价款为__________元,计__________,其他价款为__________元,计__________。

第四条中介服务期限

双方约定,乙方为甲方提供中介服务期限自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止,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条中介服务报酬

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中介服务报酬的计算方法及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付款方式、时间及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应支付的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出示下列有效证件或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双方约定,甲方负有下列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房产出卖的,应如实告知乙方房产相关情况,提供房屋平面图。

第七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出示下列有效证件或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双方约定,乙方负有下列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房产购买的,乙方应如实告知甲方房产相关情况,提供房屋平面图。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报酬的,甲方应按约定服务报酬的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合同生效后,乙方未按约定完成或全部完成中介业务的,乙方应按约定服务报酬的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争议处理

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订立补充合同。

附件一至附件四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页,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订立之日起生效,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 【篇4】

卖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电话: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电话: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卖方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为: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区(街道)】________【幢】【座】【号(楼)】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号(室)。该房屋所在楼层为_________层,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平方米。

随该房屋同时转让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附件一。

第二条房屋权属情况

(一)该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土地使用状况

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________(出让或划拨)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月_______日止。乙方应当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三)该房屋性质为商品房。

(四)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未设定抵押。

(五)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卖方未将该房屋出租。

第三条买卖双方通过___________公司居间介绍(房地产执业经纪人:__________,经纪人执业证书号:______________)达成本交易。中介费用为本合同房屋总价的3%,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中介费,中介费在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到买方名下之日支付。无论任何原因导致本交易未最后完成,已支付的中介费应该全部退还。

第四条成交价格和付款方式

(一)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

上述房屋价格包括了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和其他与该房屋相关的所有权利。

(二)买方付款方式如下:

1、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定金成交总价的10%,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

2、该房屋过户到买方名下后3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成交总价的80%,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

3、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后3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成交总价的10%,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

第五条权属转移登记和户口迁出

(一)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二)如买方未能在房屋权属登记部门规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的期限内(最长不超过3个月)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买方有权退房,卖方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三)卖方应当在该房屋所有权转移之日起3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完成原有户口迁出手续。如卖方未按期将与本房屋相关的户口迁出的,每逾期一日,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90日,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第六条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

卖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卖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卖方应支付房价总款5%的违约金,并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卖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情况和相关关系,附件一所列的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随同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买方。

卖方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对已纳入附件一的各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的状况。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费用由卖方承担,交付日以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卖方同意将其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的账面余额在房屋过户后10日转移给买方。如卖方未按期完成专项维修资金过户的,每逾期一日,卖方应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七条房屋的交付和验收

卖方应当在房屋过户到买方名下后30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买方。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履行下列各项手续:

1、卖方与买方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交接附件一中所列物品;

2、买卖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3、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

4、按本合同规定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5、本合同规定的相关费用的支付和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过户;

6、本合同规定的其他应完成的事项。

本条规定的各项手续均完成后,才视为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

第八条本合同签订后,卖方再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买受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当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2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按买方累计已付房价款的一倍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税、费相关规定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缴纳各项税、费,买卖双方承担税费的具体约定如下:

1、卖方需付税费:

(1)营业税;

(2)城市建设维护税;

(3)教育费附加;

(4)印花税;

(5)个人所得税;

(6)土地增值税;

(7)房地产交易服务费;

(8)土地使用费。

(9)提前还款短期贷款利息(如有);

(10)提前还款罚息(如有)。

2、买方需付税费:

(1)印花税;

(2)契税;

(3)产权登记费;

(4)房地产交易服务费;

(5)《房地产证》贴花;

3、其他税费由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1)权籍调查费;

(2)房地产买卖合同公证费(如有);

(3)评估费;

(4)保险费(如有);

(5)其他(以实际发生的税费为准)

因一方不按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其应当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房价总款5%的违约金。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逾期交房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卖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买方的,按照如下规定处理。

1、逾期在30日之内,自第七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卖方应按日计算向买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该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3日内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日后,买方有权退房。买方退房的`,卖方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方全部已付款的5%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二、逾期付款责任

买方未按照第四条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1、逾期在30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方按日计算向卖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3日内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日后,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解除合同的,买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3日内按照逾期应付款的5%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并由卖方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3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之日起转移给买方。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

买方:

中介方:

合同签订日期:20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一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

(一)房屋附属设施设备:

1、供水:【自来水】【矿泉水】【热水】【中水】:___________

2、供电:【220V】【380V】【可负荷_________KW】:____________

3、供燃气:【天燃气】【煤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外供暖气:【汽暖】【水暖】【供暖周期】:_________________

5、自备采暖:【电暖】【燃气采暖】【燃煤采暖】:_________________

6、空调:【中央空调】【自装柜机_______台】【自装挂机_______台】:_________________

7、电视馈线:【无线】【有线(数字、模拟)】:_________________

8、电话:【外线号码_________________】【内线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互联网接入方式:【拨号】【宽带】【ADSL】:_________________

10、其他:

(二)房屋家具、电器、用品情况

1、双人床:

2、单人床:

3、床头柜:

4、梳妆台:

5、衣柜:

6、书柜:

7、写字台:

8、沙发:

9、茶几:

10、椅子:

11、餐桌:

12、电视柜:

13、电视:

14、冰箱:

15、洗衣机:

16、热水器:

17、空调:

18、燃气灶:

19、排油烟机:

20、饮水机:

21、电话机:

22、其他:

(三)房屋配套物品

1、【房屋钥匙】【单元门钥匙(或磁卡)】【信箱钥匙】【水门钥匙】【电门钥匙】【暖门钥匙】【燃气门钥匙】;

2、【《住宅使用说明书》及《住宅质量保证书》】、【《家装装修施工合同》及装修材料的发票】;

3、【水IC卡】【电IC卡】【气IC卡】;

4、【有线电视交费凭证】【电话交费凭证】【ADSL(上网)交费凭证】;

房屋买卖合同 【篇5】

房屋属于不动产,其于不动产的特殊性,买卖房屋所有权应从产权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时起转移给买受人。依据物权变动原理,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时间界限只适用法律规定,而不允许当事人另行约定。然而,我们应当知道,不动产权利转移的时间界限,又因权利取得原因不同而有差异。各国民事法律将不动产权利取得原因区分为两种:以法律行为方式取得和以法律行为之外其他方式取得。以法律行为取得不动产权利的,须将移转权利的意思登记公示,否则不能产生取得不动产权利变动的效力。之所以规定以法律行为方式变动不动产物权需要经过登记公示才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是为了保护交易第三人利益,维护交易安全并鼓励交易之实施。

近年来,随着我国房地产业的不断发展,现行居民住房由福利分房政策变为货币化、商品化的住房政策,公民间买卖私房的现象也将日益增多。因此,以法律手段规范、管理房屋买卖当事人的行为,确保房屋买卖的公平、公正、合法的进行,已成为民事法律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在此,依现行有关法律和法规就房屋买卖协议效力谈谈认识。

一、房屋买卖合同效力认定的法律根据

房屋买卖合同属民事买卖合同的范畴,其性质为民事法律行为,认定效力的目的在于解决是否受法律保护的问题,其社会效益是维护交易的安全和信誉。目前,房屋买卖合同效力认定的根据主要是国务院发布的《城市私房管理条例》和我国立法机关颁布的《民法通则》。其一、房屋买卖合同的形式要件问题,亦即买卖房屋协议是口头或书面均可,还是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根据《条例》第6条第(二)项规定,购买房屋办理过户登记时,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合同和契证。显然,买卖房屋协议是以书面合同为其成立的要件。要求书面形式的要件关键是要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是诺成性合同,而非实践性合同。只要买卖房屋合同当事人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即为合同成立并是有效的条件之一,不允许当事人一方随意翻悔。这一规定为当事人因房价过高或过低等不合理、不合法原因毁约起到了有效的防范作用。其二、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成立的实质法律依据问题,亦即一项合法、有效房屋买卖民事法律行为成立须同时具备的条件。根据《民法通则》第50条之规定为:第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第二、意思表示真实;第三、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由此可见,一项具体的房屋买卖合同只要符合上述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就在特定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不可撤销的特定权利和义务关系,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翻悔,若不履行便会产生法律的后果(或按违约制裁或按继续强制履行处理)。

二、浅谈房屋买卖存在的几种类型

1、关于农村房屋买卖协议效力

近年,农村的房地产市场逐渐活跃,农民往往将其在宅基地上所建房屋或者出租、或者售与他人。购买者中有的是本村或外村村民,有的是外来打工者,还有的则是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在类似的房屋买卖中产生的纠纷也较多。该类案件诉至法院后,涉及的首要问题即是:合同是否有效。一种意见认为,如果购房者能取得宅基地使用权,买卖合同不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则应认定合同有效。另一种意见认为,村民对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而无处分的权利,而出售住房的行为,实际上已处分了宅基地使用权,故合同应认定无效。 更为严格。如果将这些规定适用于售房行为,购房者的资格待定,村民出售房屋将难上加难。

通过前述提到的法律、法规规定,不难看出,国家对宅基地申请是严格控制的,而上述规定并不涉及村民已按规定申请到宅基地并按审批手续建造房屋,但关系到在出售房屋问题上发生争议如何认定。看待这一问题,究其实质是如何认定宅基地的权利性质,以及宅基地上的权利与地上建筑物的权利关系。

我国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分为国家和集体两种。宅基地所有权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其使用权由集体组织按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划拨给村民使用。作为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在取得的土地上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可以在该土地上建造住房以及其他附着物。作为使用权人无权单独转让宅基地,但如果使用权人在宅基地上已建造了房屋,房屋的所有权的完整权能属于宅基地使用权人。此时,房屋的所有权与土地的所有权分属不同的权利主体,双方在权利行使方面必然相互牵制。而房屋与土地紧密结合的特点决定了二者必有一方要妥协,或者房随地走或者地随房走。

如果只能允许房随地走,那么村民因不享有土地的所有权将影响其房屋的所有权的行使。他只能对其建筑物或其他附着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而无从行使最重要的处分的权能。如果宅基地使用权人欲走出农村、到处面的世界开创一番事业,其宅基地上的合法建筑只能通过出租来发挥物的效用。无疑,这使其权利的行使很不充分。如果允许地随房走,即村民有权出售住房,村民对房屋所有权的行使将不存在任何障碍,那么此举是否有碍集体经济组织对土地享有的所有权呢?笔者认为,并不影响。宅基地一旦划拨给村民使用,集体经济组织对其所有的土地实际上并不能行使更多的权利。当村民出售房屋时,仅仅是宅基地的使用权人换了另外的主体,村民并不能通过出售房屋而从中获得宅基地的收益,他只能获得出售建筑物的利益。因此,对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利益并不存在侵犯的问题。且允许农村房屋自由转让,将使农村的房屋发挥最大的效用。

物权法草案第十五章规定了宅基地使用权,从草案规定可看出,草案允许农村房屋出售。该草案第272条:建造在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权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同时转让。第273条:建造在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权抵押的,在实现该抵押权时,宅基地使用权同时转让。由此可见,草案对房屋所有权与宅基地使用权的关系采地随房走。

应该说草案的规定是积极、合理并可行的。我们可以比较一下城市居民的房屋所有权与农村村民的房屋所有权。城市居民出售拥有所有权的住房,法律并未设置特别的规定。城市的房改房与农村的房屋有一定的相似之处,房改房的售价中不含土地收益,因此建设部规定已售公房上市应当向国家或产权单位补交一部分土地收益。国家对城市房地产二级市场持积极的开放政策。农村村民享有的住房所有权与城市居民的住房在所有权的权属方面并无二致,如果对村民售房采限制性政策,对村民来说是不公平的。为此,笔者建议,国家对村民售房也可考虑参照城市房改房上市的有关做法,由集体土地所有权人收取一定的土地收益。作为村民,其无偿使用宅基地是基于其特定的社员身份,通过购房取得他人宅基地使用权的人如果不具有社员身份,完全可以通过向土地的所有权人交纳一定的费用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如果是具有社员身份的人,可分为两种情况:其已有宅基地且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可以购买他人的住房,但必须缴纳一定的土地费用。如果是没有宅基地或达不到规定的标准,可以经过报批后,无须缴纳一定的土地费用。如此考虑与国家的土地政策并不矛盾,国家对耕地的保护是采取严格的政策,而宅基地与耕地性质不同,经过合法报批,宅基地上已建造了建 筑物或附着物,一般不会再恢复到耕地性质,允许农村村民出售房屋与国家对耕地的保护政策并无抵触。因此,对宅基地上住房的出售应当采用放开的政策。关于宅基地的控制应当在宅基地的申请上从严把关。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建议改为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总之,笔者认为,村民出售住房的合同,如果没有其他违法行为,以认定有效为宜。

2、关于城镇私有房屋买卖合同效力

这个问题是处理和解决房屋买卖纠纷首先应当解决的问题,私有房屋买卖是私有房屋所有权产生转移、变动的重要原因,然而房屋是重要的不动产,房屋的买卖与一般动产的买卖有着不同的要求:1、房屋买卖合同为要件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由此可以看出房屋买卖合同应以书面形式,从而排除了口头形式达成房屋买卖合同。2、对房屋买卖合同主体的限制。根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规定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城市私有房屋,如因特殊需要必须购买,须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此条规定明确了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购买城市私有房屋尚需一定的程序。私有房屋分为农村和城镇两方面,其中农村私有房屋的买卖,国家并未明确规定需经有关部门批准和办理任何手续,但国家对于宅基地的转让是有规定的,例如:1985年国务院《关于制止农村建房侵占耕地的紧急通知》中规定:分配给社员的宅基地等,社员只有使用权,即不准出租、买卖和擅自转让,也不准在承包地、自留地上建房。1982年2月13日国务院发布的《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中规定:由于买卖房屋转让宅基地使用权的,必需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更换证书。《土地管理法》中也规定:依法改变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必需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更换证书。这一方面不再多述。3、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在司法界对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是否为私有房屋买卖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呢?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买卖合同是否就无效呢?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未办理登记手续的应认定为无效,因为这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笔者赞成下面一种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的,依照其规定。由此可以看出,合同生效有两种情形:一是须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这种批准、登记指的是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后,将合同在规定的部门办理批准或登记才生效。二是合同一经签订,合同即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本身无需批准或登记。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属于第二种情形,他调整的是当事人之间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买卖后的产权登记不是合同生效的要求,而是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当履行的义务,是物权变动的要求,所以,是否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影响的是标的物的所有权是否依法转移,而对买卖合同及其效力并无影响。另外从《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六条房屋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时,须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登记手续的规定中也可以看出,所有权登记手续仅是房屋产权转移的必经程序,而不是买卖合同的有效条件,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能认定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但不能以此来认定买卖合同无效;另一方面,买卖合同是办理所有权登记的必须证件之一,而无效合同是不能作为产权登记证件的。所以最高人民法院在有关的文件中所指的买卖无效应当理解为不发生所有权转移的效力,在实践中,如果将登记要件绝对化,不区分具体情况,则不利于保护善意一方当事人的利益,维护交易秩序和财产秩序。

3、如何解决城镇私有房屋中双重买卖纠纷中存在的问题

某商品房销售中心或公民个人将自己的房屋首先销售给了一方,之后又重复将该房卖给另一方,法律应当支持哪一方购房户,这类纠纷在现实生活中也并不少见,这里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1、如果先购房一方已进行了产权登记,后购房方未予登记,则可依法支持前者,认定后者的购房合同有效,由卖方承担违约责任。2、如前、后两方都进行产权登记,则应根据双方产权登记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或登记先后顺序来认定各自的效力问题。3、如果前、后两方均未办理产权登记,前方的购房合同意思表示真实,买卖合同依法有效成立,虽未进行登记,但根据现实中分房、买卖房屋的交易惯例,交付了钥匙、产权证书等,即购方就可对住房进行居住使用和控制,也并未有违反禁止性的法律规定,就应当认定为已经交付,所有权已经转移。后者的购房合同也应认定为有效,但由于卖方已经将合同约定的标的物转移给他人,从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卖方对其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4、如果前者未办理过户手续,后者却办理了过户手续,那么就要看后者是否具有侵害前者债权的恶意,或具有与销售方恶意串通的行为,或故意采用违法的、违背善良风俗的方法侵害前者的利益,即所谓的善意取得。如具有这些因素,也应认定后者的房屋买卖合同和产权登记有效,由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如不具备这些因素,则后者的产权变更登记的效力应当受到法律的维护,即不能否认已通过登记对房屋所享有的所有权,也只有这样才能确认并保护因登记取得的权利,否则的话,产权登记的公信力难以维护。在司法实践中,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在保护后者对房屋的所有权时,会遇到一个矛盾,即前者可能对房屋进行装修、修缮,这样当后者要求交付房款时,前者即使已交付,也不能恢复原状,或恢复原状在经济利益上是极不合理的,如不恢复原状,则前者对房屋所作的装修不一定符合后者的需要,但在现实生活中往往是后者一定要求前者必须搬出,这里我们应当考虑到,前者也是有责任的,因为前者应当知道在自己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前,自己还没有在法律上取得对房屋的所有权,在此情况下,他冒然对房屋进行装修,则应承担这种不利的风险后果,但又要考虑到在前者的购房合同未被确认无效前,不能不说前者对房屋的占有是无法律依据,笔者认为,除各方当事人依法请求返还财产或支付各种损失及各种费用外,装修、修缮的相关费用前者也应当有权获得补偿,在必要时前者还可获得搬出房屋的搬迁费用。

四、如何解决未经权属登记的房屋转让纠纷的问题

在现实生活中,如A将其所有的房屋通过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卖与B,并将房屋实际交付,但双方未办理房屋转移登记,B在使用一段时间后,又通过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该房屋卖给C,并交付给C。上述交易活动中,对A与B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无什么岐义,但BC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存在如下两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BC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应是无效合同,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下简称《房地产法》)第37条第(六)项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虽然B与A签订了房屋协议,由于双方未办理产权过户,A仍然是该房屋的真正所有权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一条无处分权处分他人的财产以及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B与C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违反了上述规定,故B与C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应是无效合同。

另一种观点认为,B与C之间签订的合同应是有效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6条的规定:买卖双方自愿,并立有契约,买方已交付了房款,并实际使用和管理了房屋,又没有其他违法行为,只是买卖手续不完善的,应认为买卖关系有效,但应着其补办房屋买卖手续。由此从A公司与B签订协议并交付房屋时起,B事实上已对该房屋享有物权的职能即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双方只是欠缺房屋产权转移过户的形式要件。B与C之间签订的合同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的买卖行为应受法律的保护,双方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当认定为合法、有效。

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在房屋买卖案件中,常常认为未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这种看法是错误的。如前所述,买卖后的产权登记不是合同生效的要求,而是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当履行的义务,是物权变动的要求,所以,是否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影响的是标的物的所有权是否依法转移,而买卖合同是一种债权,标的物是否转移对合同本身的效力并无影响。当然,C为了标的物的产权有效转移,使标的物的产权无瑕疵,尚需办理产权过户,但是,C不能通过与B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办理产权过户。在实际操作中,A要通过与B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将标的物过户给B,B再通过与C的房屋买卖合同将房屋转移给C,通过这种程序,也避免了国家税收的流失。

五、拆迁户对拆迁安置房屋进行买卖时其合同效力及相关问题法律分析

拆迁安置房屋买卖时尚未领取权属证书,此类房屋就普通商品房而言有着特殊性质,为此从物权理论出发,结合民法诚实信用原则和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对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及履行中相关问题进行分析。

与普通的房屋买卖纠纷不同的是,拆迁安置房在进行交易时尚未领取权属证书,土地使用权性质也有特殊性,因此在处理之际观点纷呈,做法不一。

实例一,20xx年9月8日,原告华某与被告应某签订《卖房协议》一份,约定被告将其即将交付的拆迁安置房一套卖给原告,房屋面积77.63平方米,总价款22.5万元。协议签订后,原告按约支付了定金和预付款,被告于同年11月8日将房屋交付原告并由后者入住。20xx年4月初,被告领取房产证和土地证后却拒绝履行协议,至今未办理过户手续。原告要求被告继续履行协议,协助原告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庭审时,被告以双方签订协议时,转让的房屋尚未交付,也没有领取任何权属证书,原、被告之间这一买卖行为违反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六项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这一强制性法律规定,要求确认双方买卖协议无效。

实例二,原告陈某与被告汪某房屋买卖纠纷。与案例一情况相同,被告在双方签订协议并收取原告预付款,原告也入住的情况下,却拒绝履行协议,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被告以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被告未经共有权人同意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行为无效,要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未领取权属证书房屋(预购房屋)转让的效力问题

要确认两个案例中房屋买卖协议的效力,必须正确理解《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首先要澄明的一个问题是,房地产不得转让不等同于房地产不得买卖。该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予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因此,房地产转让应包括签订合同、付款、房屋交付,过户登记等一系列债权行为和物权行为,所谓不得转让应理解为上述系列行为不能彻底完成,不能发生所有权转移的合同履行目的,但不得据此认为法律禁止订立预购房(期房)转让合同或所签订的合同一律无效。

此外,《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从此条的立法含义可以看出,预售商品房在取得权属证书之前再行转让是可行的,否则应当明令禁止。其实,《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草案)中曾明文规定禁止预售房再转让,但该法正式颁布时,却又改为上述45条的规定,由此也可以看出我国法律对预售房再转让予以认可的基本精神。从上述两案来看,双方在签订协议时,被告的拆迁安置房尚未建成,但这并不影响该转让协议的效力,而且,以尚不存在或尚未实际取得的物作为标的物订立合同,在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合同法也持肯定态度,典型的例子是融资租赁合同、期货交易等。

当前理论界对于未办理过户手续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已趋于统一,已认识到不动产登记只是物权变动的成立要件,而非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也明确规定: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这一做法的转变有力地制止了一些借口不动产买卖未登记就主张合同无效,以追求更大利益的不诚信行为。而正确认识并区分预售房再转让合同的效力也有与之相同的社会效果。就上述两案而言,双方在签订卖房协议时对房屋权属证书尚未领取的状况是明知的,双方对买卖房屋约定明确,产权亦无其他争议,购买的房屋已交付原告入住,并且诉讼发生前被告已领取权属证书的情况下如果仍然僵化地理解适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势必会助长一种随意悔约,违背诚信的不良社会风气,也是对诚实信用原则的一种践踏。

诚然,当前造成一些地方房价飞涨有恶炒楼花的原因,目前各地也都有相应的禁止期房买卖的规定,这些地方性规定或其他部门规章也不能作为法院认定合同无效的依据。另一方面,现实生活中预购房买卖的原因众多,一味禁止预购房转让的立法意图也难以得到贯彻实现。在房地产市场发展初期,禁止转让可能会在一定范围内达到抑制房价的作用,但一个成熟的市场经济秩序可能更需要的是市场因素的自然调节。

总之,上述案例一的房屋买卖合同中,合同双方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标的物确定也未违反法律规定,并且被告在起诉前已经领取了房屋权属证书,应当确认买卖合同的效力。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有房产的效力

处理第二类案件时首先要查明被告汪某在出卖他们共有的房屋时是否属于擅自处分,现实生活中相当多的情况都是夫妻双方共同决定处分共有财产,具体由一人出面与买方商谈,当另一方对约定的价格不满意,这种情形则不构成无权处分,不影响已签订合同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9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因此,本案中即使被告汪某出卖房屋没有经过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属擅自处分不动产行为,原告也构成善意第三人,其依据合同可获得的利益也应予以保护,而房屋共有人之损失可以向无权处分人主张侵权赔偿。理由在于:

1、善意取得制度作为各国普遍实行的一项维护交易安全的民事制度,其适用对象不仅限于动产,也应包括不动产。因为不动产交易也会因登记错误、疏漏、未登记等原因发生无权处分问题,而第三人也同样存在是否知情即是否为善意的问题。如果不动产交易中第三人取得不动产时出于善意,则从保护善意第三人、维护交易秩序的目的出发,应当允许第三人获得不动产的所有权。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在瑞士、德国等大陆法系国家立法上也有规定。具体到本案中,因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被告房屋尚未领取权属证书,原告也无从审查不动产共有人情况。原告取得房屋支付了当时合理的市场价格,并且已经入住该房屋,虽然这时原告尚未取得房屋的登记证明,但这也是由于被告违约,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所造成的局面,并不影响原告作为善意第三人的地位,应当说原告在一系列过程中是善意且无过失的。

2、从利益衡量角度观之,如果以被告主张的未经共有人同意的理由确认合同无效,则会使买受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彻底落空。在合同有效的情况下,尚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若合同无效,则使这种可能性完全丧失。而我们知道,此时适用缔约过失追究被告责任与正常的合同履行利益之间是存在很大差距的。如果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来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则交易中大量的合同会被认定为无效,将极大地降低合同制度的可信赖程度,损害市场信用。不利于市场信用机制的建立,也不符合市场经济对交易便捷的基本要求。

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拆迁安置房屋的土地使用性质一般情况下是国有划拨土地,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许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基于这一规定,有观点认为,上述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订立后,如未到有关部门办理报批手续,则买卖合同未生效。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手续才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得转移。因《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并未规定合同必须在报批、登记后才生效(这与担保法规定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有着显著区别),因此,上述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订立后虽暂时没有履行报批、登记手续,但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只是交易房屋的所有权不能发生转移,当事人订立合同之物权变动的目的无法实现。

拆迁安置房屋买卖交易实例中,双方对买卖合同的报批、登记手续都是放在合同履行过程的房屋过户阶段进行,而房管部门也是将房地产交易、房屋所有权发证审批同时进行,由受让方缴纳土地出让金后再由房管部门批准交易并着手核发房产证。从实际操作的这一做法中,也可以看出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并不受批准、登记手续的影响。

三、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应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我国房地产管理的有关法律规定,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购房者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包括房屋买卖行为,因为房屋买卖涉及的金额巨大,也很复杂,很明显地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由他的法定代表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监护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其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所以当购房者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即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时,必须由他的法定代理人(即监护人)来代理,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否则买卖行为是无效的。

②售房者必须有销售房屋的权利,如果售房者为企业的话,那么在该企业的经营范围中必须有房地产销售这一项,因为企业法人必须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目前各地对商品房的销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如北京市对外销的商品房实行外销许可证,内销的商品房实行内销许可证,预售的商品房还要办理预售许可证。售房单位必须办理销售的许可证后,才允许将商品房上市销售。所以,如果售房者销售的商品房未办理有关的销售许可证,那么售房者无权销售商品房。

(3)售房者和购房者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必须是双方共同意愿的表示

房屋买卖合同应该是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共同协商的结果。购房者在选好房后,准备购买时,售房者通常要把事先起草好的房屋买卖合同交给购房者签字。对此,购房者有权对合同中不合理的条款或合同中未明确规定的事项提出修改意见和增加补充协议。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合同的任何一方都不能用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合同。

目前,售卖商品房必须使用政府印制的商品房买卖示范文本,其中内容当事人可以根据需要修改、删除和补充。

(3)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

法律和行政法规是国家制定的,具有强制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法律和法规。因此购房者和售房者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也必须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比如购房者和售房者在合同中约定,购房者所应交纳税费一律免缴,该条款就违反有关的税法,因而合同中的此项条款无效。

(4)合同不得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是第一位的,因此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否则就无效。

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如果违反了上述四项条件,那么该合同就是无效合同(或部分无效合同)。无效的合同不受法律的保护。确认合同部分无效的,假如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房屋买卖合同 【篇6】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天津某设备厂

住所:天津市河东区路号

法定代表人: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天津市某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河东区路号

法定代表人:

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天津开发区某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开发区第二大街捷达路号门

法定代表人:

鉴于:甲方已经进行了企业改制,原国有投资全部退出,为盘活有效资产,甲方决定将拥有产权的坐落于天津市河东区路号大楼0-5层房屋(总建筑面积6320.52平方米,房屋结构为框架,详见本协议附件1《房屋产权证书》)依法转让给乙方;乙方为公司业务拓展的需要,有意购买甲方拥有产权的上述房屋;丙方为甲方的实际控制人及大股东,就甲乙双方前述房屋买卖行为,愿意作为甲方的保证人,向买受人乙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于20xx年12月日于中国天津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乙方购买甲方坐落于天津市河东区路号的大楼0-5层房屋,经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测定的建筑面积为6320.52平方米。房屋结构为钢混。详见本协议附件1。

2. 该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房权证河东字第号。土地使用权方式为划拨,土地使用权证号为东单国用(20xx)自第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849平方米。

3. 该房屋四至界限: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4. 随该房屋一并转让的附属设备、设施和房屋建筑设计、装饰及施工图等资料(见本协议附件2)。

5. 房屋目前使用情况:

第二条房屋转让价格

该房屋整体转让价格为人民币万元(大写人民币)。该价格不包括办理房屋及土地过户交易手续所需的各种费用,该房屋转让过户交易发生的各项税费(含土地变性需要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由甲、乙双方平均分担,但甲方对本协议项下的房屋与其他厂房分户手续的办理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将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手续递交相关部门并被依法受理,且根据甲方指定的第三人与乙方签订的《房屋抵押合同》(详见附件8)之约定在甲方指定的第三人办理完毕房产抵押登记手续、乙方取得《房屋他项权证》后,乙方向甲方支付买卖房屋的定金人民币420万元(占总房款的20%,可以折为购房款),同时,乙方另行支付甲方购房款420万元,即总房款的20%;

2、在甲乙双方办理完毕本协议项下房屋及土地的过户变更登记手续,乙方依法取得房屋的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该两证根据房管部门的规定可能合一,下同)等房屋产权手续后,3日内向甲方支付房款人民币840万元,即总房款的%;

3、乙方在取得上述房屋产权手续并在双方实际办理完毕全部房屋交接手续后3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房款人民币万元,即总房款的15%;

4、剩余总房款的5%为乙方暂扣的甲方保证金,在乙方进住本协议项下的房屋年\月后,如果房屋无严重的建筑质量问题及房屋权属瑕疵等问题,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交房方式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40日内(该时间越短越有利于买方利益的保护,毕竟占据房子会掌握主动,因此,建议将此时间尽量缩短,最好在第一次付款后就能进驻),甲方将本协议项下的房屋腾空并交付给乙方占有并使用,甲方应同时将本协议附件2记载的该房屋的附属设备、设施和房屋建筑设计、装饰、消防及施工等图纸资料一并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甲方承诺条款

1、 甲方承诺:对于本协议项下房屋的房屋具有所有权,并没

有任何出租,也没有任何其他的共有权人,同时,对于该房屋的出售,没有任何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该房屋之上没有设定任何诸如抵押等他项权利,该房屋也不存在任何诸如法院查封等权利处分受到限制的情况,否则,甲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2、甲方承诺:对于本协议项下房屋(含所属土地)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前的气、水、电、电话、有线电视、网络使用费、卫生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及物业费用等应该由甲方承担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承诺在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与乙方办理前述费用的确认及相关缴费权证的交接手续,并根据前述承诺承担交接之日前的费用。

3、 甲方承诺:由于土地红线距离本协议项下房屋太近,甲方

同意在该房屋周边划出约300平方米土地提供给乙方永久使用,甲方不收取任何费用,但乙方应承担国家规定的有关税费,如遇国家征地等土地的收益权属甲方;对划出归乙方使用的该部分土地,乙方可以采用砌制围墙、架设栏杠、栅栏等方式对该部分土地与甲方的其他土地进行分割,并对该土地享有相对独立的使用权。甲方如果以后处置其他房屋及土地,应该与受让人讲清楚关于前述土地的使用情况并保证受让人也同意乙方继续使用。

对于前述范围的土地,甲乙双方将对现场进行丈量后做出补充协议,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六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没有及时根据本协议第四条的约定及时将房屋腾空并交付乙方,或者没有一并转移或者房屋的附属设备、设施和房屋建筑设计、装饰、消防及施工等图纸资料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定金,并应继续履行本协议。

2、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配合乙方及时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手续。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有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项下房屋(含土地)的过户变更登记手续不能及时办理完毕的,甲方应该双倍返还乙方定金,并赔偿迟延办理过户手续期间乙方已经支付房款的利息,按照日万分之二点一的标准计付,并应继续履行本协议。

3、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甲方出现恶意违约,不再履行本协议,或者明示毁约,甲方应双方返还乙方定金,并承担乙方已经支付房款的利息,该房款按照日万分之二点一的标准计付,此外,甲方还应该赔偿乙方的可得利益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违约时该房屋之市场价与双方约定的协议价之差价部分。

4、 如果出现本条第1款、第2款的情况,乙方可以给予甲方

一定的宽限期,超过宽限期甲方仍然不履行相应义务的,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协议,并根据本条第3款的规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5、 如果甲方违反了其于本协议第五条第1款约定的承诺,致

使协议不能履行或者协议目的已经不能达到的情况下,乙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协议,并按照本条第3款的规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6、如果甲方违反了其于本协议第五条第2款、第3款约定的承

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七条 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按累计应付款

向乙方追究违约利息,逾期付款的利息按照日万分之二点一的标准计算。 逾期付款超过 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共计 元整,协议限期继续履行。若乙方在天内仍未继续履行协议,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共计_______元整,协议终止,乙方将房屋退还给甲方。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协议房屋转让,该房屋所属土地使用权利随之转让。由于本合

同签约时该房屋所属土地的性质尚没有变性,即没有从划拨用地变为出让用地,因此,甲方应该在签约后及时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如果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土地没有及时变性影响了房屋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办理,视为甲方违约,并按照第六条第3款的约定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如非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未实际取得买卖房屋的产权,且乙方已支付了房屋的部分或全部款项,甲方应在乙方提出解除协议之日起七日内返还乙方购房款项,在退还该款项时根据实际占有乙方款项的时间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支付乙方房款利息,并按照日万分之二点一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补偿金。(增强对买受人权益的保护)

第十条 保证条款

1、 保证人丙方对乙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范围为本协

议项下甲方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保证期间为甲乙双方办理完毕本协议项下房屋(含土地)过户变更登记手续后两年。

2、丙方的保证责任,在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做出任何修改、补充或者变更后仍然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均可向协议项下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三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其余份数留于办理权属转移手续等用。各方所执协议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ideng_f;">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天津某设备厂

住所:天津市河东区路号

法定代表人: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天津市某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河东区路号

法定代表人:

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天津开发区某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开发区第二大街捷达路号门

法定代表人:

鉴于:甲方已经进行了企业改制,原国有投资全部退出,为盘活有效资产,甲方决定将拥有产权的坐落于天津市河东区路号大楼0-5层房屋(总建筑面积6320.52平方米,房屋结构为框架,详见本协议附件1《房屋产权证书》)依法转让给乙方;乙方为公司业务拓展的需要,有意购买甲方拥有产权的上述房屋;丙方为甲方的实际控制人及大股东,就甲乙双方前述房屋买卖行为,愿意作为甲方的保证人,向买受人乙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于20xx年12月日于中国天津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乙方购买甲方坐落于天津市河东区路号的大楼0-5层房屋,经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测定的建筑面积为6320.52平方米。房屋结构为钢混。详见本协议附件1。

2. 该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房权证河东字第号。土地使用权方式为划拨,土地使用权证号为东单国用(20xx)自第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849平方米。

3. 该房屋四至界限: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4. 随该房屋一并转让的附属设备、设施和房屋建筑设计、装饰及施工图等资料(见本协议附件2)。

5. 房屋目前使用情况:

第二条房屋转让价格

该房屋整体转让价格为人民币万元(大写人民币)。该价格不包括办理房屋及土地过户交易手续所需的各种费用,该房屋转让过户交易发生的各项税费(含土地变性需要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由甲、乙双方平均分担,但甲方对本协议项下的房屋与其他厂房分户手续的办理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将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手续递交相关部门并被依法受理,且根据甲方指定的第三人与乙方签订的《房屋抵押合同》(详见附件8)之约定在甲方指定的第三人办理完毕房产抵押登记手续、乙方取得《房屋他项权证》后,乙方向甲方支付买卖房屋的定金人民币420万元(占总房款的20%,可以折为购房款),同时,乙方另行支付甲方购房款420万元,即总房款的20%;

2、在甲乙双方办理完毕本协议项下房屋及土地的过户变更登记手续,乙方依法取得房屋的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该两证根据房管部门的规定可能合一,下同)等房屋产权手续后,3日内向甲方支付房款人民币840万元,即总房款的%;

3、乙方在取得上述房屋产权手续并在双方实际办理完毕全部房屋交接手续后3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房款人民币万元,即总房款的15%;

4、剩余总房款的5%为乙方暂扣的甲方保证金,在乙方进住本协议项下的房屋年\月后,如果房屋无严重的建筑质量问题及房屋权属瑕疵等问题,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交房方式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40日内(该时间越短越有利于买方利益的保护,毕竟占据房子会掌握主动,因此,建议将此时间尽量缩短,最好在第一次付款后就能进驻),甲方将本协议项下的房屋腾空并交付给乙方占有并使用,甲方应同时将本协议附件2记载的该房屋的附属设备、设施和房屋建筑设计、装饰、消防及施工等图纸资料一并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甲方承诺条款

1、 甲方承诺:对于本协议项下房屋的房屋具有所有权,并没

有任何出租,也没有任何其他的共有权人,同时,对于该房屋的出售,没有任何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该房屋之上没有设定任何诸如抵押等他项权利,该房屋也不存在任何诸如法院查封等权利处分受到限制的情况,否则,甲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2、甲方承诺:对于本协议项下房屋(含所属土地)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前的气、水、电、电话、有线电视、网络使用费、卫生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及物业费用等应该由甲方承担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承诺在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与乙方办理前述费用的确认及相关缴费权证的交接手续,并根据前述承诺承担交接之日前的费用。

3、 甲方承诺:由于土地红线距离本协议项下房屋太近,甲方

同意在该房屋周边划出约300平方米土地提供给乙方永久使用,甲方不收取任何费用,但乙方应承担国家规定的有关税费,如遇国家征地等土地的收益权属甲方;对划出归乙方使用的该部分土地,乙方可以采用砌制围墙、架设栏杠、栅栏等方式对该部分土地与甲方的其他土地进行分割,并对该土地享有相对独立的使用权。甲方如果以后处置其他房屋及土地,应该与受让人讲清楚关于前述土地的使用情况并保证受让人也同意乙方继续使用。

对于前述范围的土地,甲乙双方将对现场进行丈量后做出补充协议,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六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没有及时根据本协议第四条的约定及时将房屋腾空并交付乙方,或者没有一并转移或者房屋的附属设备、设施和房屋建筑设计、装饰、消防及施工等图纸资料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定金,并应继续履行本协议。

2、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配合乙方及时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手续。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有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项下房屋(含土地)的过户变更登记手续不能及时办理完毕的,甲方应该双倍返还乙方定金,并赔偿迟延办理过户手续期间乙方已经支付房款的利息,按照日万分之二点一的标准计付,并应继续履行本协议。

3、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甲方出现恶意违约,不再履行本协议,或者明示毁约,甲方应双方返还乙方定金,并承担乙方已经支付房款的利息,该房款按照日万分之二点一的标准计付,此外,甲方还应该赔偿乙方的可得利益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违约时该房屋之市场价与双方约定的协议价之差价部分。

4、 如果出现本条第1款、第2款的情况,乙方可以给予甲方

一定的宽限期,超过宽限期甲方仍然不履行相应义务的,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协议,并根据本条第3款的规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5、 如果甲方违反了其于本协议第五条第1款约定的承诺,致

使协议不能履行或者协议目的已经不能达到的情况下,乙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协议,并按照本条第3款的规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6、如果甲方违反了其于本协议第五条第2款、第3款约定的承

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七条 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按累计应付款

向乙方追究违约利息,逾期付款的利息按照日万分之二点一的标准计算。 逾期付款超过 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共计 元整,协议限期继续履行。若乙方在天内仍未继续履行协议,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共计_______元整,协议终止,乙方将房屋退还给甲方。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协议房屋转让,该房屋所属土地使用权利随之转让。由于本合

同签约时该房屋所属土地的性质尚没有变性,即没有从划拨用地变为出让用地,因此,甲方应该在签约后及时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如果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土地没有及时变性影响了房屋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办理,视为甲方违约,并按照第六条第3款的约定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如非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未实际取得买卖房屋的产权,且乙方已支付了房屋的部分或全部款项,甲方应在乙方提出解除协议之日起七日内返还乙方购房款项,在退还该款项时根据实际占有乙方款项的时间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支付乙方房款利息,并按照日万分之二点一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补偿金。(增强对买受人权益的保护)

第十条 保证条款

1、 保证人丙方对乙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范围为本协

议项下甲方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保证期间为甲乙双方办理完毕本协议项下房屋(含土地)过户变更登记手续后两年。

2、丙方的保证责任,在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做出任何修改、补充或者变更后仍然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均可向协议项下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三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其余份数留于办理权属转移手续等用。各方所执协议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ideng_f;">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协 议 书:

根据国家有关房产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购买甲方座落在____市____街____巷____号的房屋 栋 间,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

第二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

第三条 付款时间与办法:

1.

2.

第四条 甲方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五条 税费分担

1.甲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甲方的交易额的____%的交易费;承担公证费、协议公证费。

2.乙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乙方的交易额的____%的交易费,承担房产交易中国家征收的一切其他税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期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____%的违约金。

2.甲方必须按期将房产交付乙方使用,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____%的违约金。

第七条 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单位,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本合同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 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产权人各一份。乙方一份,________ 房产管理局、________ 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 方: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 【篇7】

卖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房: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一、甲方将自己位于内蒙古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的房产,(以下简称该房产)卖于乙方,该房产产权证编号为: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该房产具体面积与地址以该房产所有权证及相关生效法律文书上的记载为准。乙方对该房产状况已充分了解,并确认与甲方提供的房屋状况信息相符。

二、上列房产的交易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

三、定金的约定:乙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给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本合同签订之后,乙方毁约不购买甲方转让的房屋,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甲方毁约不向乙方出售该房屋,应当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四、本合同签订之时甲方应向居间方支付该房屋交易总价款即本合同所标房产交易总价款1%的服务佣金,如因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导致此次交易失败所收服务佣金不予退还。服务佣金由违约方承担。

五、付款时间与方式及权属转移登记约定:

1、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以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乙方在___日内交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至甲方或甲方指定银行账户。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申请银行按揭贷款支付,待银行批复后房款到达甲方在银行的账户,如贷款金额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过户当日将差额款用现金补齐。贷款批下期限为90个工作日(自甲乙双方银行第一次签字之日算起)。

2、一次性付款:甲乙双方同意一次性付款,并约定乙方于___日前将(除定金外)全部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

六、甲乙双方需向中介公司提供贷款所有所需要资料并保证资料真实有效,甲方收到首付款后15日内必须向乙方提供贷款资料包括房产证等有效证件,乙方需保证个人征信合格。如乙方因征信不合格导致此贷款不批,乙方必须在9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付清剩余房款。

七、此房屋在交易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产权无争议,如期过户,如甲方房产抵押或查封,需向乙方明确告知,甲方隐瞒或不告知乙方,甲方负刑事和相关的民事责任。

八、该房产的过户交易税、费由____方承担,甲方需协助乙方产权过户。

九、违约责任:如甲方因不及时配合银行和房产签字手续导致贷款延迟在约定日期下不来,乙方和中介公司不负任何责任。同时甲方负相应的刑事责任。如因乙方因征信问题或不及时配合银行和房产签字导致贷款延迟在约定日期内下不来,乙方必须在银行签字后9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付清全款,否则乙方必须向甲方按银行利率付贷款额度的违约金。

十、全款付清后甲方交房屋,交房屋时屋内所带物品不调不换,否则甲方按价赔偿给乙方现金。

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关管辖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房屋买卖合同 【篇8】

售房人: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购房人: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中介方:XX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需求编号:

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天津市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自愿将座落在 区 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对该房屋已作充分了解并实地看房,对该房屋现状无异议,愿意购买该房屋。甲方保证房屋在合同签订后的状况和看房时状况一致。

2、该房屋的基本情况如下:

房屋性质: 所有权人: 出证日期: 房型:

建筑/计租面积: 楼层: 总层数: 使用性质:

附属设施:

第二条: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协商后的实际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元(大写),该房屋产权或租赁权过户的相关费用由 承担,(该房屋产权或租赁权过户费用的计算依据是指定评估机构对该房屋的评估价格,而非丙方提供的交易参考价和甲乙双方商定的实际成交价。)该房屋在权属过户时所产生的营业税由 承担。该房屋配套设施过户的相关费用由 承担。

第三条:信息服务费及支付

甲、乙、丙三方签订本合同时,甲方须向丙方交纳中介服务费:人民币 元(大写),乙方须向丙方交纳中介服务费:人民币 元(大写).

第四条:付款约定(本条各款项均不计利息)

1、乙方向丙方的交款约定:

(1)乙方于 年 月 日交付定金人民币 元(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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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 【篇9】

出卖人:姓名: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_姓名: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_

买受人:姓名: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联系电话:________姓名: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鉴于:

1、甲方系本合同项下房屋的所有权人,且其对该房屋的处分已征得该房屋相关权利人的同意

2、甲方愿意将房屋出卖给乙方

3、乙方愿意购买上述房屋

4、本合同项下房屋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5、乙方已知悉该房屋的办证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一、房屋的坐落、面积情况:1、本合同所称标的房屋是指位于房屋,产权证号:,房权证号。2、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架空层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二、房屋价款:乙方经实地查看房屋及验看房产证后,双方协商同意,该该房屋交易总价为人民币,。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甲乙双方同意,合同签订之日,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购房款人民币。

四、房屋交付甲乙双方同意:乙方付款后,甲方将房屋所有权证交付给乙方。自乙方付款之日起40天内甲方将房屋钥匙及架空层钥匙交付给乙方。甲方将房屋所有权证交付给乙方视为房屋交付。

五、房屋产权过户登记在乙方实际接收该房屋房产证之日起,甲方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甲方提供涉及房屋过户所需的甲方身份证件。

六、过户涉及税费承担约定双方协商同意:甲方不承担房屋过户所涉及的包括甲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用,即包括但不限于过户所涉及税务、房管、国土等部门的一切税、费。凡房屋过户涉及税务、房管、国土等部门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如一方反悔,违约方向守约方承担违约金。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___地法院依法提起诉讼。

九、陈述和承诺条款1、甲方承诺:甲方拥有对本合同项下房屋完全的所有权。2、乙方承诺:真实地愿意购买本合同项下的房屋。

十、合同的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日期:

房屋买卖合同 【篇10】

卖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_____甲方房屋坐落于,房屋为结构,房产证登记面积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_____出让,房屋权属证书号为。

第二条价格:甲乙双方商定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付款方式:_____乙方于本合同签订时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在房屋过户手续前一日支付,在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两个______月之内结清余款____________元。

第四条乙方在__________月内未结清余款,甲方有权收回房产,甲方不退还已交房款,在此期间,房产所有权属于甲方。

第五条甲方应于所有房款结清后两日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

第六条甲方应协助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向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手续。

第七条签订合同之后,所售房屋室内设施不再变更。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条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气、物业、有线等费用有甲方承担。由此引发的纠纷有甲方自行处理,与乙方无关。

第八条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税费均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交纳。

第九条违约责任:_____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中途毁约,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还定金。甲方中途毁约,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______日内将订金____________元双倍返还乙方。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产,每逾期一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房地产价款千分之的滞纳金。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有关新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有关新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合同范本网小编为您提供最新房屋买卖合同范本。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买房人支付价款给出卖人,而出卖人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房人的合同。希望下面的范围能帮到需要买房或买房者。

最新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电话: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电话: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楼房出卖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即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即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_。

四、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第二次付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即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_。

五、经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该楼房购房合同及楼房一并交付给乙方所有,乙方届时将剩余款项一并付给乙方(乙方在付款时,为确保在以后的房产过户顺利,将暂时暂扣购房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即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待该楼房的房产证顺利过户给乙方时,乙方再把此款项付给甲方)。

六、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甲方保证在该楼过户时积极提供协助,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产权不能过户的,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七、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八、经双方确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把剩余购房款一次性付给甲方时,甲方届时应将该楼房及全部楼房钥匙和此楼购楼的售楼合同及购楼收据全部一并交给乙方。交付该房产时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

九、双方违约责任如下:甲方如违反本协议,则双倍返还乙方所付购楼房款项。乙方如违反本协议,返还乙方所付购楼房款项,则甲方不予退还购楼房订金。

十、附加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电话:

住址: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电话:

住址:

签定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延伸阅读:

房屋买卖协议书范本

房屋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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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产权房屋买卖合同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无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享有集资建房的购买权,故由乙方全额支付购房的款项,土地及房屋由乙方永久使用。为明确甲、乙两方的权利及义务,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甲、乙两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约定条款,以资两方共同遵守。

一、本协议所说的标的物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甲、乙双方均同意房屋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签订本协议当日,乙方以现金(或银行划款)方式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给共有方作为第一期房款。

二、甲方应在收到最后一笔款项前交清一切因甲方产生的费用。

三、乙方自交纳全额购房款项之日起,就享有该房屋使用权、居住权。

四、甲方应当保证乙方享有该房屋的居住和使用权,在房屋所有权证书因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不能办理的情况下乙方仍然享有该土地及房屋的永久居住和使用权。

五、甲方承诺在能够取得该土地及房屋所有权、可办理土地及房屋所有权证书时,自愿将土地及房屋的所有权过户到乙方名下并且如甲方由该房屋相应享受到或得到的相应待遇,甲方应无条件无偿转让给乙方,甲方不享有获取权。

六、若因甲方原因使本协议不能履行,该方应当向乙方退还所有购房款项,以及违约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元整)。

七、若因乙方原因使本协议不能履行,乙方所交的房款甲方不予退还。

八、甲方向乙方保证其妻子、儿女和其他享有继承权的人在乙方实际居住和使用该房屋时,不得主张继承权、共同所有权和其他权利,若在乙方实际占有和居住该房屋时,甲方及共有方的亲属主张上述权利的,上述权利归乙方所有。

九、在乙方购房成交之后甲方不得有将该房屋用于抵押、转让及其他损害乙方权利的行为。

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已经签字任何一方不得反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见证方中介方各一份。

十一、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 方: 乙 方: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