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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合同已经是保证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证了,签订合同是我们必不可少的一个步骤。承包合同是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给双方的一个承诺和保证性的文件,所以一定要先看清合同的内容才能签订合同,是否在为承包合同而烦恼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热]山林承包合同汇编5篇”,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山林承包合同【篇一】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障集体资产,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增加经济收入,甲方同意将位与 的一块土地承包给乙方经营,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承包范围: 面积 亩,具体 。
二、承包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三、承包金:承包金按每亩 元计算,每年承包金共 。 年共计 ,乙方要在 天内交足承包款,否则,甲方另行发包。
四、其他事项
1、在土地承包期间,如有干扰破坏现象,甲方积极派人协助解决。
2、乙方承包本宗土地必须合法经营。
3、承包期内,本合同不因乙方因病不能继续经营而中止,其继承人可承继本合同约定的权力和义务。
4、除双方协商一致外,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否则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5、在承包期限内,若遇国家政策变化或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甲方应返还乙方剩余年限的承包费。
6、本合同承包期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十日内,乙方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并保证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等的相对完整。
7、乙方不得将本宗土地转包第三方。
8、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双方遇到分歧应协商解决,若达成一致可另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乙方在承包期内,对土地布局进行改动要经甲方同意。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附后。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承包合同(篇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的完成5#.6#.7#.10#.11#.14#楼工程泥工部分工程的施工,保证工程质量、搞好安全生产,确保施工进度,经双方认真协商同意将该工程的泥工部份施工承包给乙方施工,并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在执行中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6#建筑占地约 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框架结构拾层半,7#楼建筑占地约 平方米,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框架结构五层,7#.10#.11#.14#楼共计建筑占地平方米,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框架结构五层半。
二、承包方式:
乙方以包工不包料形式承包
三、承包内容:
以甲方提供施工图及设计变更的图纸的所有泥工部分,包括:
1、 主体工程:
所有墙体的砌筑:(外墙、内墙、厨房、卫生间隔墙,其它零星砌体)包括主体工程所有使用的水泥预制块及其它水泥预制条的制作安装。
2、装饰工程:
(1)地面工程:一层地面混凝土垫层、面层砂浆找平层、楼梯平台、踏步、 (地下室底板面找平抹光)。
(2)屋面保温热层的铺设、细石砼保护层、水箱装饰、斜屋面造型、天沟、挑檐的泥水部分。
(3)内墙粉刷、天棚梁体粉刷、天棚面腻子找平、梁柱粉刷(墙体原预留孔洞的堵补)。
(4)外墙粉刷打底、钉铁丝网、粘贴外墙面砖、外墙装饰线条,斜屋面粘贴屋面瓦,平屋面及上人屋面的所有泥水项目。
(5)设计变更的工程量增减按安徽省20xx建筑工程消耗定额下浮15%结算。
(6)每栋楼的构造柱、卫生间厨房、反梁、窗台及凸窗部分二次混疑土由乙方负责
(7)图纸中所含的所有其它零星泥水装饰项目也包括在内。
3、其他项目:内墙脚手架搭设乙方自行负责,层高超过3.6米部分脚手架由甲方负责;井架.人货施工电梯的驾驶员工资由乙方负责(井架.人货施工电梯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配合各施工班组的正常施工)。
四、工程计量、单价、结算方式:
1、 工程计量:
A、 标准层的面积按设计院提供的图纸面积为准。
B、 架空层及杂物间当净高底于2.10米时按建筑面积的一半计量。
C、 多层建筑的闷顶层(坡屋顶部分)当净高超过2.10米的部位,按全面积计量,净高在1.20米至2.10米的部分,按面积的一半计量。
2、单价:完成第三款的承包内容,没有质量问题按每平方米 元整计算。
五、机械设备:
5#垂直运输的塔吊、人货梯由甲方提供,除此之外乙方应提供所有泥工班组的所用机械及施工用具(包刮6#.7#.10#.11#.14、砂浆机、插入平板振动器、振动棒、斗车、找平线木条、铝合金找平条等一切自用机械及工具)。
六、工程质量要求:
按照《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合格率应达到100%。特别强调应满足如下要求:
1、墙体砌筑应符合规范及操作规程的规定,多孔砖孔面应朝向砌筑,砂浆缝不得超过10mm并应充实饱满,不得通光,剪力墙上原有的预留孔洞应先用膨胀砂浆分次填补充实;
2、内墙面粉刷层厚度不得超过20mm,应反复压实;
3、墙体砌筑应符合规范及操作规程的规定,多孔砖的孔面应朝向砌筑,砂浆缝不得超过1㎜并应充实饱满,不得通光,剪力墙上原有的预留孔洞应先用高标号的砂浆分次填补充实;
4、外墙及屋面磁砖镶贴前,须用防水材料进行防渗透处理,外墙及屋面磁砖镶贴底层砂浆层应压实抹面,不得有砂眼及孔眼;干后及时清洗干净并用防水材料对已贴磁砖面及勾缝进行二次防渗透处理。
5、若发现因乙方外墙镶贴磁砖勾缝或其它施工原因造成渗透,乙方应急时负责做渗透处理,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付,甲方概不负责。
6、所有采光井、天沟均应用水泥砂浆抹光;
7、应配合水电及其它有关班组施工,镶补填实好各管道面底的砂浆层;
8、厨、卫间墙脚及所有排气、排烟道脚处在表面粉刷后,应在墙板接触处用高标号水泥砂浆做三角护角,尺寸为50㎜*50㎜。
七、工程质量违约责任: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及设计变更图和《现行施工规范》操作,在施工过程中造成所施工的工程质量被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认定为不合格的,乙方除应立即按要求的期限返工至质量合格为止外,对返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对无法返工的质量问题应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还有权视乙方违约情节的轻重决定是否予以解除本合同。
八、工期:
乙方在每个工序前应积极组织好施工人员,大楼封顶前严格按照现场施工员安排的工期完成。5#楼主体结构顶层模板拆除后应在 4月内完成装修交付验收,其它楼主体结构顶层模板拆除后应在 3月内完成装修交付验收,每拖延一天罚500元,等本幢工程结算时按实扣回。因停电、停水、不可抗拒自然力或其它工序影响造成停工,工期凭现场施工员签证给予扣减。未能按期交付验收每拖延一天罚款人民币500元。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除因甲方要求或不可抗拒力因素外,乙方逾期完工(包括返工)即为违约。
九、付款方式:
每月按工程进度结算一次,按完成的工程量付80%,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十天内,甲方付给乙方总价的95%,其余5%待保修期一年满后一个月内付清。
十、文明施工:
1、遵守行业规则,进入工地人员必须遵守本工地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规章制度,5日内必须办理有关证件,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2、乙方施工人员应自行负责膳食,不得进驻工地;严禁烧三炉(电炉、煤矿气炉、液化气炉)电热棒,发现每人次罚款50元。由当月工资扣回。
3、不准不戴安全帽进场;不准酒后和带小孩进现场;不准在物料提升机上乘人上下;不准赤脚穿拖鞋,穿硬底高跟鞋上班,每发现一次罚款30元整(由施工管理人员通知班组长,从当月工资扣发)。
十一、材料节约方面:
砼、砖块、砂石不能乱倒乱堆,断砖、落地灰综合利用,必须把砂石料整堆清场。
十二、施工安全: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对乙方组织的人员投工地意外伤害保险。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人员一人以上重伤事故或事故致直接经济损失达三万元以上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三、其它
1、乙方在施工必须服从工地监管人员的指挥监督,对砖块、砂石不能乱倒乱堆,断砖、落地灰、要综合利用,要做到工完料清,堆放整齐有序不得高空抛物,如有人为故意造成浪费,必须赔偿,赔偿金额从乙方工资中扣回。建筑垃圾及时清理,电线不能乱接乱拉;如不及时清理,一间为单位甲方可另派点工清理,每人每次100元,由当月工资扣回。
2、工地工人不能将工地材料带出工地,如有发现按偷盗处罚,按其所带出的材料价值的20倍罚款;
3、为保证农民工工资的及时全额额发入,乙方必须在进度款中每月予以发付,并经过施工人员签字的工资表保送甲方,如不按时发放工资,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
4、本合同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让给第三方,若发现私自转包给第三方,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因此给甲方所造成的相关损失。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至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法院进行劳动仲裁。
十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履行完毕后失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甲 方:乙方代表:
代 表: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山林承包合同(篇三)
甲 方:襄樊市襄城区凤凰村村委会
负责人: ,身份证号:
乙 方: ,身份证号: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并经甲方村民众大会讨论通过,决定将凤凰村一组的山林由乙方一次性承包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70年。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范围
甲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 的山林年经营权卖给乙方从事生产经营。四至为:南至 ,北至 ,东至 ,西至 。(详见合同签订后办理的《林权证》为准)。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 70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金额 承包费为 元,共计 元整(小写:¥ 元),上述承包费已含原山林树木、杂树补偿款等一切费用。
四、结算办法
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 7日向甲方付清承包费用。
五、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协助给乙方办理林权证,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甲方保证该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方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七、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所承包荒山的自主使用与经营管理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承包经营荒山所得收益归完全乙方享有。
八、乙方承包甲方的山岭林地,甲方保证所有山岭林地、树木不是生态公益林地,如果林业部门出于需要规划为生态公益林,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金归乙方所有。
九、对本合同条款,甲方已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法定人数的村民代表通过并形成决议。甲方依据该决议与乙方签订本合同。
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2、乙方取得山林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所承包山林的自主使用与经营管理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承包期间经营荒山所得收益归完全乙方享有。
3、承包期间,如乙方需砍伐树木,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向有关主
管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
4、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但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甲方知悉后应及时组织人力、物力参与灭火。
5、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6、乙方一次性承包山岭林地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为70年。山岭权属仍为甲方所有;在合同期间,乙方拥有经营权、使用权和林权及所有的经营权益,甲方不得干涉,合同期满如因林业部门的采伐指标限制,无法砍伐,甲方允许延期至砍伐完,甲方按实际延长时间计收租金。
十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即使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分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
十二、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二十万元、退还乙方所付的'全部费用,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山岭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评估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费用,并且所承包山岭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无偿收归甲方所有。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仍然享有对林地的所有权;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经营使用保护该林地;
3、制止乙方损害该林地的行为;
4、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维护乙方的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租赁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3、负责协调山林周围村民的各种关系,处理突发事件,为乙方提供生产经营所必须的安定的社会环境;
4、确保乙方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水、电、路等公共基础设施能正常使用;
5、甲方为乙方提供政策、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八、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退还乙方所付的承包费,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荒山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所承包荒山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无偿收归甲方所有。
九、本合同履行期间,即使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分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_x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并由双方向公证处申请公证。十三、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乡镇人民政府、林业管理部门各一份。
甲方(签署): 乙方(签署):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山林承包合同【篇四】
甲方:
乙方:
为引进资金,发展林业产业,经双方认真协商,甲方将本村所属的荒山、荒地发包给乙方经营管理,现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经营管理范围
1、甲方村所属山林,具体四界至为:
东至:西至:
南至:北至:
总面积为亩(附地形图)
2、与林地生产经营配套生产生活的室外场地、道路、供水供电等设施。
二、承包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承包金及其支付
1、________年属承发包双方交接期及乙方承包筹备期,不计承包金。
2、________年至________年期间承包款为每年人民币元整。从________年至________年,每年的承包款为人民币元。
3、乙方应在每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当年承包款。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将本合同项下的承包标的交与乙方经营,并保证其合法有效性。
2、凡涉及乙方需要新建房屋、维修改造设施、增加用电能力等与承包经营有关事项时,甲方必须予以配合。
3、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拥有完整有效的承包经营权,并承诺其村民将不会干扰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否则,甲方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4、甲方应在其职责范围内帮助协调解决乙方生产经营中的困难。
5、甲方有权按合同的约定收取承包金。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享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本合同规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
2、乙方必须本着科学、负责的态度开展经营管理活动,严禁采取掠夺性方式进行生产。
3、乙方有权对经营土地的设施进行整理、改造。
4、乙方有权自定林业经营活动。
5、因生产经营需要而添臵设施的,乙方可自行采购,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承包期满或本合同解除后由乙方处臵。
6、乙方拥有优先取水权。
7、承包经营范围内的生产生活设施由乙方负责管理使用,需要进行改造的,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8、乙方必须做到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自负。
9、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的规定支付承包金。
六、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承包金的,则每逾期一天按未交部分的万分之二承担违约责任,如超过四十天仍未全部支付,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由乙方可提前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应对乙方的所有投入予以赔偿,并支付乙方违约金元。
七、其它
1、承包期内如遇不可抗力等自然灾害,甲方同意对承包金进行调整,具体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
2、凡涉及承包范围内的产权事项,由甲方负责处理,但当其与乙方的利益冲突时,事先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3、本合同未尽事宜之处由双方另行协商,形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方的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但如因甲方债务的原因导致乙方利益受到损害(如种植面积和设施、房屋的减少)的,除按比例调整承包金及首先用承包金冲抵后,不足部分仍需对乙方赔偿。
5、为确保乙方完整的经营自主权,甲方不得随意处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出租、抵押等)土地使用权,在此,甲方同意将土地使用权证交与乙方保管,直至本合同终止。
6、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可以由亲属继承和向其他人转让经营权,转让后的经营活动符合本合同约定。
7、合同期满后,乙方有权优秀续签合同,但须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
8、合同期满后,乙方有权优先续签合同,但须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
9、承包经营期满,甲方双方共同对林业进行估价,40%归甲方,60%归乙方。
八、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下列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
2、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情形。
3、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出现重大变化,致使乙方无法经营的。
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____县公正处各执壹份,并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承包合同【篇五】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诚实守信的原则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订立本林地的承包经营转让合同。
一、林地名称、坐落、面积、用途
林地名称:合同档的为该林地的承包经营权
林地所有人:
甲方林权证号:
坐落:
林地类型:
面积: 亩,共一宗。
第一宗( 亩),四至界限为:东至 责任山;西至 责任山,南至
责任山;北至 责任山。
详细四至界线见本合同附件1的附图。
用途:本转让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二、转让期限和起止时间
以转让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依法转让已登记取得林权证的林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转让费。
3、向发包方提供乙方的有关情况。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本和同生效之日交付林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向县级以上人民政策申请权属变更登记,并帮助乙方申领林权证,处理有关流转的事宜;确保转让林地产权清晰、未设定担保;第三人对本合同转让的承包地主张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
2、尊重和维护发包人的林地所有权,既是报经发包方同意。
3、转让承包经营权不得损害相邻森林林地权利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
1、于本合同生产之日接受林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林权证。
2、依法享有甲方对发包人享有的林地承包经营权等权利;对承包的林地占有、使用、收益权及其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权、收益权(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再行转让,也可出租、入股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转,其它方式承包的,还可抵押);
享有国家相关扶持、优惠政策;
承包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有的,有权利依法获得相应补偿;
对在承包期内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林地的行为进行抗辨,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3、知悉甲方承包经营情况和林地的有关情况。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转让费。
2、全面履行甲方对林地的发包人应当履行的各项义务;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断加大对承包林地的投入,提高其生产能力,提升其使用价值,推进开发利用进度;
不抛荒承包林地,不损害林地和森林资源,不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不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荒、采石、取土、建窑等;
保护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和植物;
采伐林木应有计划地依法进行;
制止在林地违章用火的行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和病虫害、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服从、支持县(区)乡(镇)林地利用总体规划;
接受发包人依法进行的监督、指导。
3、向发包人通报有关情况,善意履行合同有关附填义务。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转让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转让费每年 元,合计 元,(大写: ),自 年 月 日起以一次性付方式支付。
五、违法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产后,应当善意履行义务,不符合规定且无合理事由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大写:
);若造成损失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履行减损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由守约方决定。
六、争议的解决
本转让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若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事项
1、本转让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成立,经甲乙双方确认签字后生产。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乡人民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签证单位)各执一份,发包方备存一份。
转让方(盖章) 受让方(签名)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证单位(盖章) 签证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