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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参考!承包合同书模板怎么写(8篇)

值得参考!承包合同书模板怎么写(8篇)。

我们的国家发展的很快,合同也越来越重要了,签订合同是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承包合同是为了确保双方利益而签订的重要合同,所以在签订合同时要阅读好每一条条款,那么,承包合同有哪些可参考的格式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值得参考!承包合同书模板怎么写(8篇)”,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承包合同书模板(篇一)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

因乙方的生产需要,为了更加提高经济效益,故需充分利用水资源,现就甲方自行所有的一口鱼塘,经甲乙双方认真协商订立本合同书,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发包的鱼塘座落及面积:该塘座落于:___________,面积约___________亩。

二、承包期限:本协议承包期限为年,即从20__年__月__日起到20__年__月__日止。

三、承包金额和付款方式:

1、合同的总金额为:___________元。

2、付款方式为:

A、20__年__月__日付款___________元(第一次付款)。

B、20__年__月__日前付款___________元(第二次付款)。

四、承包期间,鱼塘边不能栽种树木。

五、在承包期间,其塘塍、便的管理由乙方负责。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地震、特大洪涝等)造成该鱼塍、便倒塌,修复由甲方负责,甲方因修复鱼塘便耽误乙方使用,如不减乙方当年承包金,其合同期限顺延一年。

六、在承包期间,塘内的蓄水由乙方负责管理,用水甲方负责安排,其塘内的最高水位以本塘常年平水缺为限,最低水位以塘中心60公分内。

七、乙方需要排水、抽水时,如发现水质有毒、污染物等情况,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

八、承包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改变该鱼塘的使用性质,不准建永久性建筑物。否则,在承包期满,将自动拆除。

九、承包期间,乙方不得随意转租他人。

十、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修改或解除本协议。如甲方代表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如甲乙双方双方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各存一份。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

日期20__年__月__日

日期:20__年__月__日

承包合同书模板(篇二)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____县__________乡林业管理站(或县林业局),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县__________乡__________村________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植树造林事业,加速绿化速度,满足对苗源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内容、苗圃面积和地点

甲方将__________树苗、__________树苗、__________树苗,以此类推的栽培发包给乙方承担,乙方根据承包任务划出__________亩__________分土地作为__________苗圃,地点在__________。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在承包期内,乙方共为甲方栽培__________树苗__________株,树苗__________株,__________树苗__________株,以此类推。其中,第一年出圃__________树苗__________株,__________树苗__________株,__________树苗__________株,以此类推;第二年出圃以此类推。

2、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树种__________斤,__________树种__________斤,以此类推。树种的出苗率应达到__________%以上;__________树__________秧__________株,__________树秧__________株,以此类推,树秧长__________寸以上,不得有黑根、烂根的树秧。在承包期间,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栽培树苗资金__________元,其中,第一年拨给__________元,第二年拨给__________元以此类推;甲方每年为乙方提供化肥__________斤。甲方向乙方拨款和提供化肥时间,均为每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以前。

3、甲方应向乙方无偿传授各种树苗的栽培技术、提供有关育苗的参考资料,每季度派技术员指导不少于__________次。

4、苗木出圃时,乙方应保证__________树苗高不低于__________米,地表直径不少于__________厘米;__________树苗高不低于__________米,地表直径不少于__________厘米,以此类推。各种树苗均不得有烂根、黑根,无严重病虫害。

5、乙方负责按品种、按量、按质、按时出圃树苗,由甲方于每年的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以前负责包销完。每株树苗价格为__________树苗__________元,__________树苗__________元,__________树苗__________元,以此类推。价款由甲方与购方统一结算,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发苗提单向购方发苗,出圃树苗的包捆由乙方负责。

6、购方购买数量较多的树苗时,由甲、乙、购三方对出圃树苗作抽样检验,对质量不符部分,由乙方按比例补齐。

7、树苗销售完毕,双方应于__________天以内办完结算手续,销售树苗款按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乙方得__________%、树苗售价如因有关部门调价而上升或下降,双方应按比例增加或减少。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树种树秧,应按不合格部分树种树秧价值的____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须相应减少乙方栽培树苗的数量。如果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栽培树苗资金和化肥,应比照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相应减少或免除乙方栽培树苗的义务。甲方如不能按时按量销售树苗,应根据合同规定的树苗售价,按乙方应该得到的提成比例,向乙方付给酬金。

3、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生产出合格的树苗,少生产一株,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购方发放树苗,每一百株树苗迟发一天,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乙方如私自出售树苗,出售一株,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

第五条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栽培树苗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甲方应据实减、免乙方的义务。

第六条双方议定的其它事项

本合同从承包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失效。合同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合作,必须重新订立承包合同。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双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在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_份,送乡政府、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以此类推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县__________乡林业管理站(或县林业局)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县__________乡__________村__________村民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盖章)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订

承包合同书模板(篇三)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本着相互信任、平等、尊重、互利原则达成协议,甲方愿意将厨房承包给乙方管理(其中不包括杀、洗、凉菜工种)。

一、承包期限暂定一年,于x日起,x日止,厨房承包给乙方管理,人员暂定4人,基本月工资定为x元整,每月的工资发放为x日,由乙方代表领取自由支配。

二、甲方提供乙方工作所需设备和良好工作环境。

三、甲方如对乙方人员技术能力不满,有权利需求乙方更换人员,乙方更换人员需向甲方说明情况。

四、乙方须遵守和执行饭店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领导。

五、乙方在保证餐厅正常运作情况下,可自行安排人员休息、请假等事宜。

六、甲方有义务提供负责乙方工作餐、住宿,正常工作休息时间。

七、乙方员工在厨房工作期间,如正当操作情况下出现受伤等事故,视为工伤,由甲方负责参照相关法规处理。

八、甲方双方如有一方提前终止协议,须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并结清工资。

九、欠发工资15日以上,双方未按协商方法提前终止协议,公伤事故未按协议处理,双方刻意刁难对方均视为违约,任何一方违约将赔偿对方半个月工资。

十、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20xx年x月x日 20xx年x月x日

承包合同书模板(篇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对员工餐厅综合管理,提高员工膳食标准,保障员工的身体素质,确保办好饭堂伙食,经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同意员工餐厅由乙方承包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项目

__________________食堂

二、承包内容及经营范围

承包经营甲方员工食堂,负责供应甲方员工(早、中、晚、夜宵、通宵)。在确保上述就餐正常供应后,可根据员工需要和能力许可,兼营小炒,承接接待餐业务,烟酒饮料等零售。严禁在食堂区域内(包括宿舍)进行非法经营活动和其它用途。

三、承包期限

本合约的期限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间任何一方要求解约的,须经双方协商后通知双方,并提前15天通知对方。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对乙方的进菜、配菜、营养搭配、市场行情、卫生状况及服务水平进行全面临督,使其合法并按照合同履行责任,对不合理现象,有权责令修改并要求乙方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2、乙方所购用之食材与材料,均应保证由合格之厂商供应,甲方有权去供应商了解清洁及卫生条件。因乙方提供不洁食物造成甲方人员食物中毒或身体不适,经医院确诊后,则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员工因医疗因素而引起的实际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甲方做好厨房及餐厅的治安情况,并加强就餐员工的素质教育与训练。

4、甲方负责提供各阶段就餐的大约人数,一旦有较大人员变动时立即通知乙方。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员工如未按就餐时间规定的,乙方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就餐。

2、厨房的泔脚料应由乙方自行处理。

3、厨房作业中产生的垃圾应由乙方自行清理,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4、公司员工就餐用之餐具应为本公司员工专用,严禁给非本公司员工使用。

5、废水、废汽、废弃物之排放、处置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规定,若未相符,须立即配合甲方进行整改。

6、配合本公司之环境政策、安全健康进行改善及管理。

7、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卫生规定,做到优秀服务,文明服务,严格把好菜肴的质量关,绝对禁止腐烂变质的食物进入食堂。

8、国家监督机构查有异常时,乙方应将异常情况及改善对策报知甲方,因检查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9、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佩戴政府部门核发的健康证,随时接受甲方食堂管理人员的检查。注重个人卫生,符合卫生要求,打菜时应戴好白色工作帽与口罩。

10、乙方承保餐饮场所责任险,附保险单复印本,对甲方提供更完善具体的保证。

五、伙食费用结算方式

乙方每月将上月餐费开具正规发票送交甲方财务,甲方以月结_________天的形式通过银行汇款方式支付乙方伙食费(乙方须提供抬头)。

六、违约责任

1、经营期间,双方不得擅自中断合同,单方无正当理由提出解除合约,需经双方协商后提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按上月营业额补偿对方。

2、除不可抗力事件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及时或不充足供应职工膳食。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按合同要求供应膳食,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七、其它

1、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时,乙方不承担甲方房产和设施的经济损失。

2、甲、乙双方员工应保持互相尊重,尽量不发生磨擦,更不许出现打架等事例,若有发生追究责任因此造成的伤害由无理的乙方负责。

3、节假日乙方照常为甲方职工服务,如需加餐乙方负责加工,甲方买菜或委托乙方采购。

4、乙方在承包期间属甲方的厨具和餐具,在添置之前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购买,向甲方报销。

5、承包结束时,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场地、设施、设备、工具等全部清还甲方,配合甲方完成清算工作。

6、承包期满时是否续约或终止合同,甲、乙双方均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

7、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在今后的工作中共同协商或另订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8、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可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乙方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承包合同书模板(篇五)

甲方:

乙方:

为了园艺场可持续发展,,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园艺场的面积及位臵

二、承包期限

12 月 30

12 月 30

三、承包金额及交款方式

园艺场承包款共计 元,本协调签订之日乙方须一次性付给甲方前十年租金人民币 元整,20_年12月25前付清后十年承包款人民币 元整。

四、财产的维修及保管、新建

现有的住房、猪舍及一切财产,无偿给乙方使用,乙方应妥善使用并负责维修、保养。乙方需要新建建筑和设施,或者改变甲方物品的用途,须经甲方同意。甲方在园艺场范围内新建设施,乙方无权干涉;甲方如因新建设施需砍伐桔树,则甲方以每棵十元赔付给乙方。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对园艺场、园艺场内房屋建筑及其他资产拥有所

(二)对乙方的经营情况有监督检查权,对乙方的破坏性、掠夺性经营有纠正制止权。

(三)鉴于现园艺场桔树栽种比较密,乙方若要间伐或移栽,需经甲方同意,由甲方指派人员到现场监督实施。

(四)维护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承包期内若发生山林权属争议由甲方协调解决,因权属纠纷影响乙方生产并造成乙方经济损失,该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享有承包园艺场和甲方提供其他资产的使用权。

(二)享有园艺场的经营权、管理权、收益权。

(三)对承包经营的园艺场经甲方同意可转包或转租。

(四)必须加强园艺场的管理,不准荒芜,不搞破坏性、掠夺性经营。按技术要求管理桔树,做好护林防火工作。对甲方提供的其他资产负责保养和维修。

(五)按时交付承包款。

(六)承包期内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须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园艺场的桔树品质提升及桔园科学化管理。

(八)承包期内,桔树行间允许种植不影响果树生长的农作物,不允许种植高杆作物。对老龄果树更新、砍伐必须经甲方同意。

七、双方合同的其他事项

(一)如遇征地,征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

(二)园艺场内桔树株数,在合同签订时由甲方派人到现场清点,并以清点数为准,如桔树正常死亡,乙方要在次年3月份以前补栽齐。

(三)如承包合同期未满,甲方因建设和发展的需要,需提前收回园艺场经营权,乙方以实际承包年限交付承包款,另甲方一次性赔偿违约金陆仟元给乙方;如乙方不正常履行合同,已交承包款甲方不予退还并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四)承包期满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果树及财产乙方应如数归还,如有破损则由乙方折价赔偿;乙方自臵的其它财产须在半个月内自行处臵,逾期无偿归甲方所有。

(五)、如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全县桔树死亡面积60%以上),本承包合同自动结束,承包款以实际承包年限交付;若全县桔树死亡面积在60%以下,乙方应在次年3月份以前补栽齐桔树数,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承包款不予退还。

八、违约责任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款,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二)乙方不按期交纳承包款,每天按所欠承包款的1‰向甲方支付滞纳金。超过30天的,甲方可自行终止合同。

九、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合同期满甲方如重新发包,在同等承包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合同书模板(篇六)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规范林地承包(指家庭承包、责任山和四荒地上的非家庭承包)行为,维护林地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林地承包方案,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承包林地标的、形式、期限和交付现状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坐落在 的下列林地(具体见下表及附图)面积共 亩的林地使用权以 (家庭承包形式为协商一致;四荒地非家庭承包形式为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形式)的方式,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承包期限共________年,发包给乙方用于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上述林地、林木交付现状:

(二)以非家庭承包其他方式的林地承包价款按每年每亩 元,面积 亩共计为 元,如林地上的林木一并承包转让的,按每年每亩 元,共计为 元,缴付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具体缴付在本合同

第六条作补充约定。

第二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承包集体林地所有权。有权依法按规定获得林地承包收益。监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林地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好林地,制止乙方损害所经营的承包林地和森林资源的行为。

2.确认上述所发包的林地林木权属清晰、合法,无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如在承包后发现原发包林地林木存在权属纠纷或经济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3.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协助乙方申办林地林木权属登记或变更登记、林木采伐手续,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规定享有对承包林地的自主生产经营使用权、林木处臵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2.有权享受承包(责任山)国家优惠政策,如该承包林地被依法征占用的,乙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采取其他方式承包林地的,必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价款给甲方,并依法依规缴交各项税费。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给该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不得改变林地用途,不得用于非林业建设。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4.必须做好造林培育,其采伐迹地应在当年或者次年内完成造林更新,不得闲臵丢荒,并保护好生态环境和水资源。依法按规定申办林地林木权属登记或变更登记、林木采伐审批手续,不得非法砍伐林木。

第三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在承包期内,如乙方确需转让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必须报经原发包方甲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原发包方甲方备案。同时依法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对以家庭承包责任山方式承包林地的,在承包期间,乙方家庭内部成员需要对承包责任山进行分割责任山,可经家庭成员协商一致后,以原承包责任山合同为依据,各分立的家庭分别与甲方签订承包合同,并依法按规定申办林地林木变更登记手续。

甲方(签名):时间:

乙方 (签名):时间:

承包合同书模板(篇七)

乙方:

丙房:

甲方(房东)与乙方就位于室房屋签署房屋包租合同,合同约定包租租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整/月.现丙方与乙方协定合租203室,就住主卧,租住次卧.经乙、丙双方平等、互惠协议,就位于次卧与丙房包租次卧事项达成如下一致,并共同准守.条款如下:

1、次卧包租期为,从____年____月____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2、次卧租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整/月.先付后租,租金支付壹季度为一期.第二季开始应提前15天支付给乙.具体支付时间为每一季第一个月的15日.

3、在合租期间水、电、有线电视、燃气、卫生费用由乙丙双方共同承担.丙方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给乙方.

4、合租期间丙方不能改变次卧及公共空间房屋结构.

5、合同签订后丙方支付给乙电气设备、水、电押金人民币(大写)整,待合同终止时,丙方结清所有水、电费、有线电视费及燃气费及确定电气设备后,乙方把电气设备、水、电押金退还给丙方.

6、合租期内除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乙、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终止合同,特殊情况最少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肆佰元整.

7、房屋内设施、设备情况为:彩电一台、热水器一台、空调一台、冰箱一台、床一张、脱排油烟机、燃气灶.20xx年6月份水、电、燃气费用由乙、丙共同承担.

8、本合同一式二份,乙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乙丙双方签字后生效、

9、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乙方签字: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承包合同书模板(篇八)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鉴于豪明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需要,需将甲方部分劳务承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订立正式《下老乡豪明村集体经济劳务合同书》如下:

一、承包总价

第一条:甲方将基地劳务(大肉姜种植)承包给乙方,承包价格:贰仟壹佰圆整(¥ XXXXX.00元 )。

二、合同期限

第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日生效,合同工期为 20xx年 3 月 13 日至 20xx 年 3 月 28 日,甲方经代表会议讨论需将基地种植劳务(大肉姜种植)发包,但承包方从事的有关工作和业务尚未结束,则合同应顺延至有关工作业务结束。

三、甲、乙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主要负责集体经济大肉姜种植基地砍草、耕地、打坎、排沟等,按照甲方要求完成每项工序,由村干部轮班监工。

第四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的要求和甲方对之特别规定的标准,在施工中应确保自身生产安全工作。

第五条:甲方在乙方工作结束后30天内以转账形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劳务承包费。

第六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一)、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与相关证明,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且不给予支付劳务承包费。

(二)、 乙方在合同期内承担的甲方要求的工作及责任的,在该工作业务未结束前,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签字):

法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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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参考!清洁承包合同书模板(5篇)


现在,合同的重要性想必不用我来说了,你自己应该深有体会,在此之前,签好合同很有必要,也是必须。承包合同是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给双方的一个承诺和保证性的文件,所以在签订合同之时,一定要先看清合同的内容,签订承包合同要注意什么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值得参考!清洁承包合同书模板(5篇)》,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清洁承包合同书模板(篇一)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本着相互信任、平等、尊重、互利原则达成协议,甲方愿意将厨房承包给乙方管理(其中不包括杀、洗、凉菜工种)。

一、承包期限暂定一年,于x日起,x日止,厨房承包给乙方管理,人员暂定4人,基本月工资定为x元整,每月的工资发放为x日,由乙方代表领取自由支配。

二、甲方提供乙方工作所需设备和良好工作环境。

三、甲方如对乙方人员技术能力不满,有权利需求乙方更换人员,乙方更换人员需向甲方说明情况。

四、乙方须遵守和执行饭店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领导。

五、乙方在保证餐厅正常运作情况下,可自行安排人员休息、请假等事宜。

六、甲方有义务提供负责乙方工作餐、住宿,正常工作休息时间。

七、乙方员工在厨房工作期间,如正当操作情况下出现受伤等事故,视为工伤,由甲方负责参照相关法规处理。

八、甲方双方如有一方提前终止协议,须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并结清工资。

九、欠发工资15日以上,双方未按协商方法提前终止协议,公伤事故未按协议处理,双方刻意刁难对方均视为违约,任何一方违约将赔偿对方半个月工资。

十、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20xx年x月x日 20xx年x月x日

清洁承包合同书模板(篇二)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卡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提前了解合作对象基本情况(个人则需记录其身份证号码、地址、电话);审查合作方的签约资格;商业信誉和履约能力,可以使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信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进行清洗保洁作业,并签订以下合同。

第一条、业务对象: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作业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作业范围及内容:

清洗门、窗、(包括玻璃门撕膜、除胶、清洗、木门的清洁养护、窗玻璃及窗框、窗台擦净清洗);灯具清洁;墙壁及壁纸清洁;卫生间(清洗、消毒、去污除垢);储物间(清洗、消毒、去污除垢);清洗通风道;去除装修的胶渍、漆点及室内家具等所有需清洁之处。

第三条、清洁工具及部分消耗品:

乙方以承包工的方式承包,作业机械及配套工具等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承包费用及结算方式:

承包费用:按每平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结算方式:支票、现金。

第五条、施工工期:

乙方的开工日期由甲方通知,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第六条、合同以外业务的特殊费用: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此合同以外的业务费用,应事前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第七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对乙方清洗保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为乙方作业人员提供工作期间的水、电、(安全用电)、存放器材、清洁剂的库房等必要的工作条件;

3、协调在乙方工作中与相关部门的关系;

4、及时支付乙方劳务费用。

第八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所有作业人员须遵守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

2、爱护建筑物及室内外设施,注意节水节电,如因乙方人员失误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

3、在合同执行期间,出现的工作及人员伤亡事故,属于乙方施工的责任,与甲方无关,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

甲方:

乙方:

日期:

清洁承包合同书模板(篇三)

甲方:

乙方:

为了搞好富豪国际购物中心内外卫生,创造洁净、优美的环境,经甲乙双方代表共同研究、协商,甲方同意由乙方承包有关清洁工作,订立本合同,双方遵照执行。

一、承包方式:采用包工、包料、包设备的方式。

二、清洁范围:

烟台市富豪国际购物中心内公共区域及甲方提出合理的范围内。

三、承包价款:

富豪国际购物中心正常投入使用后,乙方投入清洁人员共 名,甲方每月支付乙方清洁服务费共计人民币 元/月整(¥ 元/月)。开荒费用为: (¥ 元/次)

四、乙方承诺:

尽职尽责的清洁服务,创造洁净、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维护富豪国际购物中心管理处的良好形象。

五、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检查监督,若乙方清洁工作达不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权进行处罚。

2、甲方负责为乙方免费提供清洁、用水、用电、及放置清洁用具、用品的仓库一间。

3、甲方及其员工应尊重乙方工作人员及其劳动成果,不得鄙视或讥讽清洁人员,并教育本公司员工自觉维护富豪国际购物中心的清洁卫生。

4、甲方在富豪国际购物中心公共场所设置适量的垃圾桶。

六、乙方责任:

1、乙方须确清合同执行有效,向甲方提供熟练清洁工,并遵守甲方、乙方公司的规章制度,清持甲方良好的环境,爱护甲方的财物,注意言行举止以维护甲方的良好形象。

2、乙方派驻甲方富豪国际购物中心工作的员工,其中含一名主管,具体安排及全面督导每日清洁综合服务工作;巡检现场清洁情况;即时处理甲方投诉,并做好与甲方负责人的联系工作。

3、在一个月内若业主投诉两次以上(特别是服务质量问题)而乙方又没有解决的,甲方有权提出警告直至在当月清洁服务费中扣除5%--10%的清洁服务费,若因乙方承包清洁工作达不到甲方要求标准,而被有关部门罚款,罚金则由乙方负责。

4、乙方将定期清洁作业计划情况告知甲方,并经常将清洁作业计划实施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

5、乙方负责购买员工之清险和支付工资、劳清福利、住房等一切待遇,维护甲方一切公共设施,损坏东西照价赔偿,决不允许有挪用或偷窃行为。

6、所有在富豪国际购物中心工作的清洁员工,乙方提供统一工作服并佩戴乙方公司的企业牌。

7、如甲方要求乙方撤换不合适的清洁工,乙方无条件接受。

8、根据卫生检查标准每月大检一次,未达到85分扣除当月清洁服务费5%,因卫生影响创优,乙方按年总清洁服务费的50%给予甲方补偿(后附清洁检查扣分标准)。

七、付款方式:

甲方须在每月15日前以银行支票转帐的形式付清乙方上月之清洁综合服务费,乙方开户行及帐号以合同规定为准(注.乙方开户行: ,银行帐号: 。若有变更,乙方须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若因乙方提供的帐号及开户行有误导致服务费无法进帐,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合同期限及续延:

1、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前 个月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续期或签订新合同。

2、甲方至少应在合同期满前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是否延续合约,乙方至少在合同期满前两个月书面通知甲方是否延续合约。

九、签署

1、合同经双方单位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后即有效。

2、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清洁合同书应该由清洁公司提供。

合同附件需要乙方提供如下内容,以便我们对比讨论各清洁公司的预算及能否达到专业清洁:

1、 人员部署

2、 费用预算

3、 日常清洁程序及标准

4、 清洁月检查表

清洁承包合同书模板(篇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外墙清洁工程,达成一致协议如下,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承包工程范围:

(工程位置)

二、承包费用及支付方式:

1、施工总面积为:;单价为:;清洗总费用:元。

2、付款方式:清洗工作结束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开具正规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个工作日内将本合同约定的清洗费用以转账或支票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三、承包工期

1、本工程自开始清洗之日起至工程结束总计天,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本工程自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负责派员进场施工。

四、甲方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全面、适当地履行外墙清洗工作并对外墙清洗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对工程项目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绝签字验收并可要求乙方返工;对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承包工程所需的耗材由甲方负责,耗材包括。

4、在清洗期间,甲方有权指派人员负责现场施工监管,发现质量、安全问题及时反馈给乙方,以便双方及时处理。

五、乙方权利义务

1、有义务按时、保质、保量地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2、乙方需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和业主居家安全工作,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环境保护规定。

3、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园林绿化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运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工程竣工未经甲方验收并移交前,自行负责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的保护工作。

6、乙方施工人员不得利用施工便利从事违法活动,不得侵害业主合法权益,否则,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7、乙方必须为每一位高空上岗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工作第三者责任险;乙方必须保证提供技术熟练的并且有上岗资格的操作人员,并保证安全施工。

8、操作中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9、乙方指定1人为其作业现场的负责人,以保证现场施工的质量及安全,所有玻璃必须刮洗。

10、施工前,乙方要将施工面的破损部分告之甲方,并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施工。

11、原由于腐蚀、风化造成的无法清洁的区域在清洗前应做书面确认,否则未达到验收标准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或法律后果由乙方负责。

12、施工前乙方应做好施工区域的安全防护与隔离并由专人负责监管。

六、工程验收

1、施工完成后,甲方将组成施工验收小组,依据施工总体质量效果对该工程展开验收,达到双方约定的验收标准方为验收合格。

2、验收标准:清洗后恢复工作面原色泽、光洁度、无污渍、浮灰、胶渍、无水印、光亮洁净、清洗操作各作业面及各接口处无明显色差,墙面不得遗留明污迹、水渍。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延期完工的,每延期一天,甲方有权按元/天收取违约金;甲方延期付款的,每延期一天,应当向乙方支付拖欠款项的日万分之的违约金。

2、本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可按本条第1项约定收取违约金;乙方拒绝返工的,甲方可委托第三人重新施工,所需返工费用及延期完工所产生的违约金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同等。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立即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效力同等。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人: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人: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清洁承包合同书模板(篇五)

施工承包合同范文篇一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遵守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外墙砖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美域美家B2楼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工程量计算方式

计算方式:按所施工贴砖的实际面积计算。

三、质量要求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乙方提供图纸及建筑规范施工,接受质检、监理和甲方的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导和监督,经质检部门,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验评,验评达到标准后,剩余工程款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

四、合同价款

外墙贴砖按实际面积计算元平方米。

五、支付方式

乙方外墙贴砖工程施工大面积做完后甲方付清乙方工人工资。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日期:

乙方:____日期:

施工承包合同范文篇二

甲方: ( 工程项目部) 乙方: (身份证号: 施工班组)

为了强化内部管理,项目部依照本行业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遵XX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现就工程班组承包管理,并明确双方的责、权利。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和执行以下合同条款内容: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工程。

2.工程承包内容:

施工图纸设计内容中所涉及的所有工作内容(土建、水电安装)。及本工程相关的 临时设施工程(含生活设施)、场内文明施工、场地整洁整理、技术管理(资料、施工放线)、全面安全管理等工作。

二. 工程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部分材料为业主方供应另详)。

三. 工程量的确定:

按施工合同、建设单位的标书等内容、以竣工后的结算审计工程量为准。

四.工程价款和结算管理:

工程款的支付:完成 时付总价的10%,至3层顶结束付总价的10%,主体封顶时付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1个月内付总价的15%,________年付总价的30%,________年付总价的25%。

五.工程质量管理:

1) 本单位工程质量要求(具体对照国家优良工程验收评定办法)。

2)单位工程及分部分项验收必须一次性验收通过。

3)施工期间乙方应严格按照现行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各工序必须自检、互检、交接检。确保合同要求的施工质量。本工程质量甲方将按业主的奖惩办法对乙方同等条件执行。

4)自觉配合甲方、监理进行质量、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明确的整改时间内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一次罚款200元。二次验收罚款400元。

5)工程保修期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保修期内发生的施工缺陷,由乙方负责无偿修理至合格及使用要求为止。

6)在保修期内如甲方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或通知后2天内乙方仍未到场,甲方有权组织修理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

六.工程工期管理:

1) 工程施工期: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 _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具体工期要执行工程总进度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用周计划指导生产,月计划为工期目标控制。

2) 乙方接到甲方的进度计划任务书后,承包人签字认可不得找客观原因。确属业主或甲方原因的,乙方及时提出书面报告,甲方核实后调整工期计划。确保工期计划表的严肃性。

3) 总工期为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竣工,则甲方有权停付工程款,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 在工程施工期间如乙方保证进度、质量、安全措施不力,技术工人投入比例不够有明显延期现象时,甲方组织人员突击直到赶上工期为准。突击人员工资按每工日陆拾元计算(不分大小工)。

5)甲乙双方办理结算手续,并在乙方当月的工程预付工资款中扣除。(或竣工结帐时扣除)

6)施工后工人进场5天内,如乙方实际施工人数达不到工程计划及分项工程可操作面的要求。甲方提出警告出具书面通知,乙方必须在5天内落实施工人员。否则甲方有权更换队伍并中止与乙方的工程承包合同,乙方应无条件退场。退场时乙方人员只可携带随身的生活用品离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并支付甲方合同违约金。甲方有权拒绝结算已完工程量。

7)不可抗力和业主要求的工作量增加、变更,影响了乙方主要工序安排工期相应顺延。但必须有监理签证。

七.安全管理: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国家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监理、行业主管部门等单位的人员检查监督。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2)乙方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及时收集各工种人员名单和身份证,并对其造册备案办理暂住证,同时进行安全三级教育和安全交底。乙方必须做好现场的安全管理全面组织安全生产。

3)乙方及时提供工程同进度需要的安全保护设施及器材,确保安全生产。

4)乙方现场安全员必须跟班监督,班组现场安全员要做到现场巡视、检查、整改。并在班前进行专业班组口头交底,班后总结优化安全方案。

5)乙方所有施工人员的安全由乙方负责,如发生事故甲方协助乙方处理,一切经济费用及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和负责。

6)甲方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乙方各项安全工作,发现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并落实整改情况。如乙方限期内不整改罚款200元。

八.材料管理:

1)乙方必须加强现场的材料管理做好文明施工,每天做到工完料净,无隔天的砂浆和混凝土剩余料。

2)严格配合比管理,不得随意增减材料调整配合比用料。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3)严格控制截面尺寸,不得随意增减材料调整设计做法。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4)楼面清理的钢筋必须归类归堆,然后由吊篮上下运到操作点。砌墙粉刷落地砂浆每天坚持清理回用,工地上不允许有半砖垃圾现象。

5)楼面清理的垃圾必须归堆过筛,然后用水泥袋包装由吊篮往下运出场外。

6)严格按施工图施工,保正施工项目的正确性。不得私自变更材料规格进行材料代换代用。特殊情况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九.文明施工管理

1)该工程乙方必须全面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并达到公司标准化工地要求。如影响文明施工工地达标罚款1000元。

2)现场要求已成形好的成品定型模板应按构件编码,确保施工现场整洁材料归类堆放合理,并及时清理运输车辆掉落的材料和垃圾。

3)各项材料严格按现场平面布置图堆放,材料要分规格、型号、尺寸、使用时间、分类分批码堆码垛堆放整齐。

4)工地必须封闭管理四周围墙要经常检查完好情况。

5)做好工地四牌一图有良好的员工形象严明的职工纪律。

十.后勤、人员、治安、卫生、环境、防火的管理:

1)无身份证人员及非本工地施工人员不得在工地住宿,如乙方后期人员调整也应到指定的地点办理暂住证。

2)一切对外事务工作联系均由甲方处理,乙方不得擅自做主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承包人不得离开工地有事请假,并保持手机24 小时开通否则罚款200元。

4)乙方施工人员在工地不得打架、斗殴、盗窃材物等。一经发现上述事件罚款当事人300元,承包人500元。如屡教不改或不执行处罚决定,甲方将其送至当地派出所处理并开除出工地一切责任乙方负责。

5)乙方应确保宿舍区、食堂、卫生间专人清理每日打扫。凡每次在文明施工检查中XX、宿舍区、办公区、生活区未能达到规定标准罚款200元。

一. 甲方责任:

1)督促乙方按时完成施工进度计划。

2)及时提供该项目施工的全套图纸及其它资料。

3)甲方派驻现场项目经理负责对外一切事务及工地全面(质量、安全、进度)管理。

4)公司技术科安全科定期不定期地检查工地进度、质量、安全等情况,下发检查情况通报表、下月进度计划安排表。

二. 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质量要求及安全管理。

2)方任何人员不得在任何时候讲出和做出有损于公司形象和利益的事。否则按违约处理。

3)乙方明确施工现场全面管理负责人便甲方统一协调,解决施工现场的各种问题

4)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拥有满足工程施工的流动资金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且在任何时候不得因资金原因而影响工程施工。

5)在本工程中乙方必须建立强有力的施工组织机构,确保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有效管理,绝对服从上级主管机构和项目部的各项管理。

6)乙方在工程开工前必须全面熟悉施工场地、施工环境、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并计划和做好开工准备工作,合理优化现场平面布置。

7)乙方中途不得有任何理由停止施工,更换班组人员和私自分包转包或撤离工地,否则甲方有权拒绝结算工资或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的50%

结账。同时清退乙方施工人员出场乙方任何人不得有异议。

三. 补充条款

四.违约责任: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甲方通知乙方进场后生效,工程款支付后自然失效。任何一方违约均需支付另一方不少于5万元的违约金。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承包合同范文篇三

甲方:乙方:

为了甲、乙双方更好履行合同条款,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及现行施工与验收规范前提下,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及详细部位(栋号):

四、承包方式

乙方以包工不包料、包材料损耗、包临设、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材料及机具场内运输、包工程验收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包安全保护用品、包社会医疗、养老、工伤保险和劳保福利在内、包物价上涨的形式承包。

五、结算方式及工程造价

1、本工程按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施工现场实际有效签证计算工程量套用承包单价进行结算。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设计变更、工程更改、隐蔽验收除外)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2、若工程结算总造价超过本合同造价的20%,则甲乙双方需签订补充协议作为结算的依据,否则超出部分不予结算。

3、凡属承包范围外增加的项目要求乙方施工或合同范围内需要现场签证确定工程量的部分(指图纸不能直接计算工程量),必须办理现场签证:

A、由甲方施工主管组织办理内部签证,签证金额500.00元以内必须由甲方施工员、施工主管、预算员到现场核实;1000.00元以内增加预算主管参加签证;1000.00元以上需甲方工程部分管主管参加签证。

B、签证办理要及时,参加人员现场核实后,当天或

第二天根据原始记录整理办理好现场签证单。现场签证单办好后

第二天送一份到甲方公司结算服务中心审核,如有疑问三天内要审查清楚,1000.00元以上签证要甲方公司工程部部门经理审核确认。

C、签证单要规范,文字要表达清楚,附简图;要编号,有参加人签名及日期,项目经理签字。

D、签证单

第一联作为结算依据,其它无效。

E、签证单采取月清月结,每月____日前为结算时间。

F、乙方必须遵循以上签证程序办理签证,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签证单或未办理签证,均不予结算。

结算的具体操作办法详见合同附件《甲方结算工作流程》。

4、 预算造价为:大写(暂定):人民币

5、承包单价:

单价说明:

(1)单价组成:

A、其中砼浇筑单价包括: 65% 为现场施工准备、现场浇灌、养护费用, 15% 为浇筑过程中楼板面的砼找平费用; 10% 为特殊情况下采用其他方式确保连续施工时的补贴费用,5%为泵机等机械故障时管道疏通、清洗、砼回收利用的补贴费用, 5% 为二次浇灌(预留孔洞)费用;

B、包含季节性施工费(雨季、冬季施工措施费用)。

(2)如遇下述情况,甲方按实回扣所发生的费用:

A、甲方增派杂工帮助乙方清理场地、搬运材料等人工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B、包施工机械场内外运输及进退场费;

C、甲方增派机械协助乙方进行工程施工,台班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3)临时设施按承包单价下浮10%,独立样板房承包单价按以下方式执行:附在主体结构中的样板房,主体项目不另计,装饰项目单价可按地区公司基价上浮15%计算,无公司基价的分项按当地装饰定额人工费计算;独立修建的样板房,其全部项目单价可按地区公司基价上浮15%计算,无公司基价的分项按当地相关定额人工费计算。

(4)双方对承包单价是否含税金约定如下:承包单价中 税金。

六、付款方式

1、工程进度款按甲方每月签证完成工程量计,作为付进度款的依据,并可支付至当月完成工程量的70 %,工程全部完工后支付至80%,经甲方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办理结算手续后30天内付至95%,满________年保修期后30天内清结5%余额。

2、甲方于每月____日前以转帐支票或电汇方式将工程款支付到乙方的收款帐号,若甲方提出按六个月的承兑汇票支付的,则按开票银行同期贴现利息补息。乙方每次收到甲方工程款前,乙方须提供收款收据,若承包单价为含税单价,则应提供工程所在地等值的有效发票。

3、乙方的收款帐号为:

4、甲方代乙方申报工人临时户口手续,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如乙方不申报,罚款由乙方负责。综合管理费按乙方在场人数每人每月收

10.00元,逐月在工程款中扣除。

5、乙方在每次申请工程进度款时,必须先提供当月上岗工人花名册及工资明细表,交甲方审查。在支取工程进度款时应将工人工资部分金额汇同甲方劳资员一起发放,其余部分才能取走。如发现乙方弄虚作假,每人每次处以违约金100.00元。

6、未办理工程结算之前,乙方负责人最多只能领取付款的8%作为个人收入。

7、工程结算时,乙方负责人只能提取不超过15%的人工费作为管理费,纳入个人收入。

七、工期条款

1、总工期历时 天,开工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基础承台砼浇筑 小时内完成;地梁砼浇筑 小时内完成;地下室柱、剪力墙柱砼浇筑 小时内完成;地下室梁板砼浇筑 小时内完成;首层柱、剪力墙砼浇筑 小时内完成;裙楼柱、剪力墙砼浇筑 小时内完成;裙楼梁板砼浇筑 小时内完成;转换层砼浇筑 小时内完成;标准层柱、剪力墙、梁板砼浇筑 小时内完成;标准层原浆找平 小时内完成。天面层梁板砼浇筑 小时内完成。

3、按第2条中的分项工程计划,每个分项工程计划最终完成时间每拖延1小时,对乙方处以100.00元的违约金,累计并罚,竣工每迟延一天,甲方对乙方处以合同预算造价5违约金,按双方确认进度计划延误合计超过5天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有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4、若乙方工程工期明显与控制点不符,甲方可要求乙方赶工,若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无明显改进,或乙方无能力承担工程任务,甲方有权增派或改派其它施工单位,由此增加的承包价差由乙方承担,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或责令乙方按已完合格工程的70%结算退场。

5、如遇下述情况:(a)开工前甲方不能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b:甲方、建设单位重大设计变更影响;(c)不可抗力严重影响施工;(d )其他:

;由乙方向甲方在24小时内办理延期签证,否则甲方不予以认可工期顺延。

八、材料条款

1、包装水泥、外加剂等材料凭甲方相关人员签发的领料单或开料单到仓库领用(散装水泥、商品砼按甲方仓库人员的签收单为依据),材料损耗率按甲方公司成本控制指标(详见合同附件《甲方成本控制指标》),没有规定的按定额标准为准办理结算,超出限额的按甲方材料购进价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2、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合法采用各种施工工艺。如所采用的施工工艺享有知识产权,所需申办的手续和费用由乙方全权负责。如乙方所采用的施工工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有关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他人因此追究责任,向甲方索赔致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九、质量条款

1、乙方承包施工的工程质量以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方案,设计变更,技术交底,现行施工与验收规范,作为检查、抽检或验收的依据和标准。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严格做好工人技术交底,严格按照以上约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因乙方原因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无偿采取相关补救措施,直至消除质量隐患,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工期不顺延,甲方有权视乙方对施工质量的补救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合同;甲方也可以不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直接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补救费用,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它损失。

3、砼施工质量要求

(1)砼灌自由倾落高度不得超过3。

(2)在浇灌柱和墙连成整体的梁和板时,应在柱墙浇灌完毕后停歇1-

1.5小时,再继续浇灌梁板。

(3)砼浇灌施工缝应按规范规定设置,施工缝先铺水泥砂浆应用铁铲和泥桶倒入施工部位,不得用泵管直接泵送

(4))砼浇灌完工后,应在12小时内浇水养护,一般养护时间不得小于7天,养护初期,昼夜每2小时一次。

(5)砼的振捣,每一振点的振捣时间,应将砼捣实至表面,呈现浮浆和不再沉落为止。

(6)钢筋特密的部位可以采用人工插捣和机械振捣相结合的办法,使砼振捣密实。

(7)砼浇灌标高层高允许偏差10㎜,截面尺寸允许偏差8-5,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8,垂直度允许偏差5。

(

8)砼梁柱蜂窝最大不超过1000c2,而且不得多于二处。墙板蜂窝不得大于c2,且不多于二处。梁XX洞不得大于40c2。墙板不得大于100c2,且不得超过二处。露筋长度不得大于20c,夹渣层深度不得超过5c,优良不允许有孔洞、露筋、夹渣现象。

4、乙方应提前4小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中间工程的检查和验收手续,未经验收乙方擅自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的,该分项工程不予结算;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或构成违约行为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5、分项工程施工完毕之后,乙方必须先进行自检,合格方能报甲方验收。甲方

第一次验收不合格,对乙处以500.00元的违约金,可考虑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完毕重报甲方验收;若乙方未能在限期内整改完毕或虽整改完毕但经甲方

第二次验收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对乙方按已完合格工程的70%结算,并限期办理有关退场手续。

6、工程结算后,如甲方发现已结算工程量(单价)不实或已用施工材料的规格、品种、质量等与合同条款规定要求不一致,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损失,包括从乙方在甲方其他项目所做工程结算款中直接扣回、通过法律途径追偿等。

如发现乙方有恶意串通、行贿我司工作人员行为,甲方保留移交司法处理权利。

十、定岗定员要求

1、基础承台砼浇筑分为: 个施工小组,施工总人数: 人; 地梁砼浇筑分为: 个施工小组,施工总人数: 人; 地下室柱、剪力墙柱砼浇筑分为: 个施工小组,施工总人数: 人; 地下室梁板砼浇筑分为: 个施工小组,施工总人数: 人; 首层柱、剪力墙砼浇筑分为: 个施工小组,施工总人数: 人;裙楼柱、剪力墙砼浇筑分为: 个施工小组,施工总人数: 人; 裙楼梁板砼浇筑分为: 个施工小组,施工总人数: 人;

2、转换层砼浇筑分为: 个施工小组,施工总人数: 人; 标准层柱、剪力墙、梁板砼浇筑分为: 个施工小组,施工总人数: 人;标准层原浆找平分为: 个施工小组,施工总人数: 人; 天面层梁板砼浇筑分为: 个施工小组,施工总人数: 人;

3、乙方的施工管理应实行定员、定岗制度,按工作量、工期进行定员、按建筑物部位进行定岗。详细的施工小组人员名单在开工前必须书面报甲方,并上墙公布,如不按此要求执行,甲方对乙方处以合同预算造价5%的违约金。

4、甲方不定期清点乙方人数,

第一次每少一人按60.00元人处以违约金;

第二次按120.00元人处以违约金;

第三次工人仍不到位,甲方有权增派或改派其它施工单位,由此增加的承包价差由乙方承担,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或责令乙方按已完合格工程的70%结算退场。

5、乙方按甲方要求定员定岗,如随意调换工人充数,每次处以违约金60.00元人。

一、甲、乙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索取或收受乙方物质或非物质利益,不得刁难乙方,甲方财务员、材料员、仓管员、质安员、施工员、预结算员等有关人员不得私自与乙方工作人员接触,不得收受乙方工作人员给予的金钱以及其他财物,不得接受乙方工作人员的请客进行吃、喝、玩、乐等娱乐性活动,以及其他变相的受贿行为;甲方工作人员出现索贿行为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监事会投诉。

2、进场前五天,甲方必须向乙方签发施工队伍进场通知书,乙方凭进场通知书办理进退场手续及完工结算手续。

3、乙方进场时,甲方书面就公司制度、工地管理制度及具体管理人员名单向乙方交底。

4、提供施工图一份,如乙方需要增加施工图份数,增晒工作及费用由乙方负责。

5、若乙方书面提出申请需甲方提供临时办公、生活场地的,则甲方按以下标准提供:石棉瓦工棚

2.00元

2.月,砖混房或同类型房

5.00元

2..月,所收取租金按月从乙方月进度工程款中扣除。

6、甲方提供结构首层总水、电接驳点各一个并承担现场施工水电费用。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发现乙方浪费施工用水的按照每次1000元处罚,工程每月结算如按照定额规定计算的水电费用超额5%以上的,在扣除水电罚款后,余额由现场所有承包商按工程造价的比例分摊。

7、甲方指派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检查验收、办理变更登记、竣工结算手续等。

8、甲方提供垂直运输设备、搅拌机、斗车、泵机、振动泵、照明设备。

(二)乙方职责

1、乙方不得对甲方工作人员给予物质利益或非物质利益,乙方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接触甲方财务人员、材料员、仓管员、质安员、施工员、预结算员等有关人员,不得对其以各种名义给予金钱以及其他财物,不得与甲方有关人员进行吃、喝、玩、乐等娱乐性活动,以及其他变相行贿行为,一经发现甲方对乙方处以合同预算造价5%的违约金,工程款不予结算,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追索,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乙方进场前必须与工人签订用工协议书,内容包括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管理职责和工资发放等手续。协议要求一式三份(乙方、工人、甲方项目部各执一份)。

3、按照完好领用,完好归还的原则,乙方负责所领用机具的维修、保养、搬迁、管理的工作和费用。如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负责即时维修完好,损坏超过2天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派维修人员进行维修,所发生的费用按实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4、负责砼浇筑前的模板淋水、砼浇筑过程中钢筋负筋的护筋、砼浇筑完毕之后七天内砼养护、保温工作和费用。

5、负责小型机具的维修及砼泵机、搅拌站场地的清理、保养工作和费用。

6、负责施工过程中因机械故障导致的场地清理、泵送管道疏通清理、砼的回收利用及采用其他补救措施方式确保连续施工的工作和费用。

7、负责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和施工后的清洗保养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一切机械、工具、管道的安装、使用、疏通、拆除、清洗、保养、堆放等工作。

8、负责砼浇筑时楼面板砼找平、抹平工作,楼面采用原浆抹平工艺如达不到规范要求,单价不增加,还应扣除超出规范部分所增加成本。

9、乙方队伍进场时,提供三证(身份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劳务证),须按当地政府外来人口的有关管理规定,申报办理相关手续,如不办理,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10、 乙方不得雇佣18岁以下、50岁以上及不宜从事XX工程施工的作业人员,否则发生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1

1、 乙方自带必备可移动照明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灯支架、灯头、插头、电线、灯泡、灯管、太阳灯管、钨丝灯等。

1

2、 乙方自带必备的施工工具和用具,包括但不限于切割机、砂轮片、冲击钻、锯、盘锯、软水管、施工用水龙头、灯泡、保险丝、螺丝、彩条布,工人安全防护用品等;费用包括在承包单价内。

1

3、 乙方应遵循甲方公司《成品保护的有关规定》,加强施工人员的成品保护教育,不得在结构物上随意钻打、剔槽、拆除结构物,否则甲方有权按规定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罚款,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损坏甲方成品的,按甲方材料购进价的

1.5倍在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1

4、 各工种完成后移交下一道工序时,必须办好工序交接手续,后续工作的施工队伍与上一道工序未办好交接手续不得进场施工。如果在没有办好工序交接手续的情况下进场施工,视为已接受上道工序的施工质量,因上道工序的施工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返工等所造成的损失自负。

1

5、 乙方不得将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转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预算造价5%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1

6、 乙方施工中每天做到工完料清,工程竣工后的场地清理(包括临时生产和生活设施)。如不清理,甲方派杂工清理,按 元工日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1

7、 乙方新工人进场,必须于二天之内带齐新工人身份证原件和二张一寸照片到甲方项目部办理登记及工作证,办理押金按每人100.00元计,在乙方进度款中扣除,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退场,退场前退回工作证并办理相关手续,返还押金给以乙方,逾期不予办理。

1

8、 乙方工人必须持证上岗,如有发现无证上岗,每人每次处以违约金200.00300.00元;造成严重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

1

9、 严禁乙方工人在工地酗酒、打架、斗殴、偷窃、闹事、破坏公司财产,如有发生,双方均处500.001000.00元的违约金,情节严重者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20、 乙方工人必须留宿工地,工地不得留宿外来及非工作人员,违者每人每晚处以违约金100.00元,因此而造成治安问题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

2

1、 在执行合同期间,乙方对所有发生工程量签证依据的数量、承包范围、工作内容必须属实,如发现签证单内容有虚假记录、串谋作弊等行为,则该虚假记录、串谋作弊部分不予结算,而且乙方须按该不予结算部分的价值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责令乙方退场,另选施工班组。情节严重者,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

2、 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需持有与工程相适应的资格证书,负责履行本合同工程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相关事宜。

2

3、 乙方施工完毕或中途退场,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五天内,负责将其所有施工人员、施工机械、机具撤离甲方工地;逾期未撤离的,甲方有权采取任何强制措施,强行责令乙方退场,所发生费用(包括甲方垫付的工人工资等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均由乙方完全承担,与甲方无关;

2

4、 乙方因自身原因中途退场的,则按乙方已完合格工程的70%结算。

二、安全条款

1、人员进场必须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时做好书面安全交底及安全措施工作,严格按照现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执行公司和工地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处罚标准),用电机具要专人管理专人操作,若违反规定造成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2、施工现场乙方必须有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和监控工作,及时做好安全自检与整改工作。

3、因乙方自身管理不善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一概不负责。

4、对于乙方雇用的工人的伤害或赔偿,应由乙方自行负责。对于这类伤害或赔偿,乙方应保证并持续保证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5、严禁乙方工人私自接电线、插座、电炉;开水龙头不关者,发现每人次处以违约金100.00元整,从工程款中扣除。

6、乙方自行负责工人的劳保用品、劳保福利及施工过程中工伤事故处理的一切费用。

7、特殊工种施工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如电焊工等。

8、由于乙方施工管理不善,造成任何

第三方的损害,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9、若乙方雇佣的工人以劳动争议或工伤事故为由向劳动部门或人民法院对甲方提起仲裁或诉讼,要求甲方支付有关款项的,甲方有权将所支付的款项从乙方所完工程款项中等额扣回;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四、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结清余款后自行终止;

2、在乙方施工范围内,部分工作量如由甲方代理完成时,其费用按实扣减。

3、本合同建立在甲方与建设方合同的基础上,如甲方与建设方的合同发生变更而造成本工程停建、缓建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不得因此而发生任何形式的索赔行为。

4、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会议纪要、招标说明书、投标报价表、技术要求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条款一并参阅,互为补充,不能单一解释真正含义,若合同文件有差异,乙方必须通知甲方,甲方拥有最终解释权,一切差异之索赔,概不被接纳。

5、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订。

6、合同中约定的通讯地址如任何一方有变化,应互相书面通知。否则,有关函件的往来都以本合同中约定的通讯地址为准。

7、本合同一式四 份,甲执 三 份,乙执 一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日期:

工程承包合同怎么写推荐(8篇)


承包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考虑到承包期间会发生的一系列问题,在我们发生工程承包行为时,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双方当事先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依法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当事双方应共同遵守约定。那么在拟制工程承包合同时需要重点关注什么呢?一起来看看合同范本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承包合同怎么写”,敬请阅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工程承包合同怎么写(篇一)

应用系统承揽合约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制作_____________购物网站_____________一案,乙方已完成事项之委托事宜,订立此书证明。

一、标的名称 _____________系统

二、交易金额 _____________元整

三、安装,教育训练及验收定义

1.系统上线一个月无明显bug。

2.上线后两周完成系统使用之教育训练。

四、系统交付及安装

1.系统光盘程序一份。

2.系统安装手册一份。

五、付款办法

1.付款期别:_____________(可选项:分期付款、一次付清、按时收费、月结。)

2.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可选项:支票--60日兑现、现金。)

六、罚则

1.如因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致无法如期完成本案时, 每逾一日按本案系统总价千分之五计罚,但以不超过本合约购价款费用为限建置期。

2.如因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乙方无法在甲方提出系统bug后一个月内有效解决修正,每逾一日按本案系统总价千分之五计罚, 但以不超过本合约购价款费用为限。

七、保固维护

1.乙方自系统上线且正式验收完成之日起,提供一年免费保固,包括系统之修正。

2.甲方得视需要于约满前二个月与乙方另订维护合约.保固期满后,甲方修改系统或教育训练之要求应与乙方另定合约为之。

八、智财权之瑕疵胆保责任

1.本系统相关之智能财产为乙方所有,授权甲方于业务范围内运用,产品非经乙方之修改衍生者,所有权不属于乙方。

2.乙方担保提供之系统无侵害他人智能财产权之情事.如有侵害,乙方自负损赔责任

九、保密条款

乙方同意因参与本项目而知悉或持有甲方之商业机密及其它机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乙方不得以任何方法泄漏或公开予其它第三人,亦不得为自己或其它人之利益,使用该信息。乙方违反本契约之约定者,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契约,若甲方受有损害时,甲方并得向乙方请求损害赔偿。乙方员工之违约行为,亦视为乙方之违约。

十、合约终止

不经对方之书面同意,不得终止本合约.双方对他方不屡行本合约之条款,得于书面催告履行无效后,以书面通知终止合约并请求赔偿。

十一、纷争处理

经甲乙双方诚意协调后,如仍未能圆满解决合约履行之纷争,双方同意以_____________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甲 方 :_____________

负 责 人:_____________

统 一 编 号:_____________

砖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

身分证字号:_____________

砖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承包合同怎么写(篇二)

国际土木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前言 

鉴于……

鉴于……

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 定义与解释

第一条 定义

本合同(按下文所定义的)中的下列词和用语,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1 雇主是指本合同所指明的当事人以及取得此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除非承包商同意,不包括此当事人的任何受让人。本合同中的雇主为……(填入名称)。

1.2 承包商是指其投标书已为雇主接受的当事人以及取得此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除非雇主同意,不指此当事人的任何受让人。本合同中的承包商为……(填入名称)。

1.3 分包商是指本合同中指定作为分包工程某一部分的分包商的任何当事人,或由工程师同意已将工程的某一部分分包给他的任何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不指此当事人的任何受让人。

1.5 工程师代表是指由工程师根据本合同随时指定的人员。

1.6 合同是指合同条款及其附件,包括说明书、图纸、规范、工程量表、投标书、中标函、合同协议书,以及其他明确列入中标函或合同协议书(如已完成)中的此类进一步的文件。

1.7 规范是指合同中包括工程规范,以及根据第95条规定的或由承包商提出并经工程师批准的对规范的任何修改或增补。

1.8 图纸是指工程师根据合同规定向承包商提供的所有图纸、计算书和类似性质的技术资料,以及由承包商提供并经工程师批准的所有图纸、计算书、样品、图样、模型、操作和维修手册以及类似性质的其他技术资料。

1.9 工程量表是指构成投标书一部分的已标价的以及完成的工程量表。

1.10 投标书是指承包商根据合同的各项规定,为工程的实施、完成和任何缺陷的修补,向雇主提出并为中标函接受的报价书。

1.11 中标函是指雇主对投标书的正式书面接受。

1.12 合同协议书是指本合同第26条所述的合同协议书。

1.13 投标书附件是指附于本合同之后并包括在投标书格式内的附件。

1.14 开工日期是指承包商接到工程师根据本合同发出开工通知书的日期。

1.15 竣工时间是指合同规定从工程开工日期算起到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或区段施工结束并且通过竣工检验的时间。

1.16 竣工检验指合同规定的或由工程师与承包商另行商定的检验,这些检验是由承包商在雇主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区段接收之前进行的。

1.17 移交证书是指依据第93条颁发的证书。

1.18 合同价格是指中标函中写明的按照合同规定,为了工程的实施、完成及其任何缺陷的修补应付给承包商的金额。

1.19 保留金是指雇主根据第92.2(a)规定留存的所有金额的总和。

1.20 工程是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视情况为二者之一。

1.21 永久工程是指根据合同将实施建造的永久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1.22 临时工程是指在工程实施、完成和修补其任何缺陷时需要或有关的所有各种临时工程,但承包人的设备除外。

1.23 工程设备是指预定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械、仪器以及类似设备。

1.24 承包商的设备是指在工程实施、完成及其缺陷修补中所需要的全部装置和任何性质的物品,但不包括预定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设备、材料或其他物品。

1.25 区段是指在合同中具体指定作为一个区段的工程的一部分。

1.26 现场是指由雇主提供的用于进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可能明确指定为现场组成部分的任何其他场所。

1.27 费用是指在现场之内或之外已正当发生或将要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管理费和应合理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任何利润补贴。

1.28 日是指历法日。

1.29 外币是指工程所在国之外的任一国家的货币。

1.30 书面函件是指任何手写、打字或印刷的通讯,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第二条 解释

2.1 凡指当事人或当事人各方的词应包括公司和企业以及任何具有法定资格的组织。

第三条 单数和复数

3.1 仅表明单数形式的词也包括复数含义,视合同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第四条 通知、同意、批准、证明和决定

4.1 在合同条款中,无论何处述及由任何人发出或颁发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除另有说明者外,均指书面的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而通知、证明或决定字样均应据此解释。对于任何此类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都不应被无故扣压或拖延。

二 合同的内容和范围

第五条 一般规定

5.1 本合同的内容和范围详细规定在本合同的附件当中,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维护,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外,还包括提供本合同指定或从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需要提供的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维护所需的一切劳力、材料、施工设备、临时性工程和不论临时性或永久性的各物。

第六条 承包商的工作范围

……

第七条 雇主的工作范围

……

三 工程师及工程师代表

第八条 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力

8.1 工程师应履行合同规定的职责。

8.3 除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外,工程师无权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商的任何义务。

第九条 工程师代表

9.1 工程师代表应由工程师任命并对工程师负责,应该履行和行使由工程师根据第9.2、9.3款可能授予他的职责和权力。

9.2 工程师可以将赋予他自己的职责和权力委托给工程师代表并可随时撤回此种委托。任何此类委托或撤回均应采取书面形式,并且在其副本送达雇主和承包商之后,始得发生效力。

9.3 由工程师代表按工程师的委托向承包商发出的任何信函均与工程师发出的信函具有同等效力。但:

(a)因为工程师代表的失误,未曾对任何工作、材料或工程设备发出否定意见,不应影响工程师对该工作、材料或工程设备提出否定意见,并发出进行改正的指示的权力;

(b)若承包商对工程师代表的任何函件有任何质疑,他可将该问题提交给工程师,工程师应对此信函的内容进行确认,否定或更改。

第十条 书面指示

10.1 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发出指示,若工程师认为由于某种原因有必要以口头形式发出任何此类指示,承包商应遵守该指示。工程师可在该指示执行之前或之后,用书面形式对其口头指示加以确认,在这种情况下应认为此类指示是符合本款规定的。若承包商在7天内以书面形式加以否认,则此项指示应视为是工程师的指示。

本条规定应同样适用于工程师代表和任何根据合同任命的工程师的或工程师代表的助理发出的指示。

第十一条 工程师应行为公正

11.1 凡按照合同规定要求工程师自行:

(a)表明他的决定、意见或同意,或

(b)表示他的满意或批准,或

(c)确定价值,或

(d)采取可能影响雇主或承包商的权利和义务的行动时,他应在合同条款规定内,并兼顾所有条件的情况下,做出公正的处理。任何此类决定、意见、赞同,表示满意或批准、确定的价值或采取的行动,均可按合同规定予以公开、复查或修正。

四 转让与分包

第十二条 合同转让

12.1 没有雇主的事先同意,承包商不得将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分,或合同中或合同名下的任何利益或好处进行转让,但下列情况除外:

(a)按合同规定应支付或将支付的以承包商的银行为受款人的费用,或者

(b)把承包商从任何责任方那里获得免除其责任的权利转让给承包商的保险人。

第十三条 分包

13.1 承包商不得将整个工程分包出去。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没有工程师的事先同意,承包商不得将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任何此类同意均不应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商的任何责任或义务,承包商应将任何分包商、分包商的代理人、雇员或工人的行为、违约或疏忽,完全视为承包商自己及其代理人、雇员或工人的行为、违约或疏忽一样,并为之负完全责任。

但对下列情况承包商无需取得同意:

(a)提供劳力,或

(b)根据合同的规定采购材料,或

(c)合同中已被指定的分包商对工程的任何一部分进行分包。

第十四条 分包商义务的转让

五 合同文件

第十五条 语言和法律

15.1 拟定合同文件的语言为(填入语言名称),其主导语言为(如果有二种以上的语言时)

15.2 适用于本合同并据以对合同进行解释的法律为在……国家生效的法律。

第十六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16.1 构成合同的文件被认为是互为说明的,但在发生分歧时,则应由工程师对此作出解释或校正,工程师并应就此向承包商发布有关指示,在此情况下,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构成合同的文件的优先次序为: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函;

(3)投标书;

(4)本合同;

(5)规范和图纸;

(6)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第十七条 图纸和文件的保管与提供

17.1 图纸由工程师单独保管,但应免费提供给承包商两套复制件。承包商需要更多复制件时,其费用自行负担。除非为执行合同绝对需要,承包商在未经工程师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雇主或工程师提供的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用于第三方或转让给第三方。在发出缺陷责任证书时,承包商应将根据合同提供的全部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退还给工程师。

第十八条 进展中断

18.1 如果工程师未在合理时间内发出进一步的图纸和指示并有可能造成工程计划和施工的延误或中断时,承包商应向工程师呈交通知书,并同时向雇主呈交副本。该通知书应包括所需的图纸或指示,需要的原因和时间,以及如果延误会使工程误期或中断等详细说明。

第十九条 图纸误期和误期的费用

19.1 在任何情况下,如因工程师未曾或不能在一合理时间内发出承包商按18.1款发出和通知书中已说明了的任何图纸或指示,而使承包商蒙受误期和/或招致费用的增加时,则工程师在与雇主和承包商作出必要的协商后,应作出如下决定:

(a)根据合同规定,给予承包商延长工期的权利,和变更原合同的权利。

(b)需增加到合同价格上去的此类费用的数额,应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第二十条 承包商未能提交图纸

20.1 如果工程师未曾或不能发生任何图纸或指示的全部或部分原因是由于承包商未能按合同的要求提交图纸、规范或其他文件,则工程师在根据第19.1款规定作出决定时,应将承包商的这一失误考虑在内。

第二十一条 补充图纸和指示

21.1 为使工程合理而正确地施工和竣工,以及为修补其中的任何缺陷,工程师应有权不断向承包商发出此类补充图纸和指示。承包商应贯彻执行并受其约束。

第二十二条 由承包商设计的永久工程

22.1 凡合同中明文规定应由承包商设计部分永久工程时,承包商应将下列文件提交工程师批准:

(a)为使工程师对该项设计的适用性和完备性感到满意所必须的图纸、规范、计算结果及其它材料,以及

(b)使用和维修手册连同竣工后永久工程图纸,这些资料须足够地详细,以使雇主能够对采用该设计的永久工程进行使用、维护拆卸、重新装配和调整。在此类使用和维修手册连同竣工图纸未提交并获得工程师批准之前,不能认为该工程已经竣工并可按合同规定进行接收。

第二十三条 责任不受批准影响

23.1 工程师根据合同规定进行的批准,不应解除合同中规定的承包商的任何责任。

六 一般义务

第二十四条 承包商的一般责任

第二十五条 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

25.1 承包商应对所有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稳定和安全负全部责任。承包商对不是由他编制的永久工程的设计或规范或者任何临时工程的设计或规范不应承担责任。凡是合同中明确规定由承包商设计的部分永久工程,尽管有工程师的任何批准,承包商应对该部分工程负全部责任。

第二十六条 合同协议

26.1 在被邀请签约时,承包商应同意签订并履行合同协议书,该协议书的拟定和签订费用由雇主负担。

第二十七条 履约保证

27.1 承包商应在收到中标函之后28天内,按投标书附件中注明的金额取得担保,并将此保函提交给雇主。当向雇主提交此保函时,承包商应将这一情况通知工程师。提供的担保机构须经雇主同意。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外,执行本款时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商负担。

第二十八条 履约保证的有效期

第二十九条 根据履约保证的索赔

29.1 在任何情况下,雇主在按照履约担保提出索赔之前,皆应通知承包商,说明导致索赔的违约性质。

第三十条 现场视察

30.2 应当认为承包商在提交投标书之前,已对现场和其周围环境及与之有关的可用资料进行了视察和检查,并对以下几点在费用和时间方面的可行性感到满意:

(a)现场的形状和性质,包括地质条件;

(b)水文的和气候的条件;

(c)为工程施工和竣工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所需的工作和材料的范围和性质;

(d)进入现场的手段以及承包商可能需要的食宿条件。

第三十一条 投标书的完备性

31.1 应当认为承包商对自己的投标书以及工程量表中开列的各项费率和价格的正确性与完备性是满意的,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所有这些应包括了他根据合同应当承担的全部义务,包括有关物资、材料、工程设备或服务的提供或者为意外事件准备的临时金额,以及该工程的正确实施、竣工和修补其任何缺陷所必须的全部有关事宜。

第三十二条 不利的外界障碍或条件

32.1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如果遇到了外界障碍或条件,在他看来这些障碍和条件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也无法预见到的,则承包商应立即就此向工程师提出有关通知,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收到此类通知后,如果工程师认为这类障碍或条件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无法合理地预见到的,在与雇主和承包商协商之后,应决定:

(a)按合同规定,给予承包商延长工期的权力,和

(b)确定因遇到此类障碍或条件可能会使承包商发生的任何费用额,并将该费用额加到合同价格上。

第三十三条 遵照合同工作

33.1 除法律上或实际上不可能做到者外,承包商应严格按照合同进行工程施工和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以达到工程师满意的程度。在涉及或关系到该工程的任何事项上,无论这些事项在合同中写明与否,承包商都要严格遵守与执行工程师的指示。承包商应当只从工程师处取得指示,或根据第8.11条的规定,从工程师代表处取得指示。

第三十四条 提交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进度计划

34.1 承包商应当在中标函签发日之后,以工程师规定的适当格式和详细程序,向工程师递交一份工程进度计划,以取得工程师的同意。无论工程师何时需要,承包商还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一份对其进行工程施工所拟采用的安排和方法的总说明,以供参考。

34.2 无论何时,如果工程师认为,工程的实际进度不符合第34.1款中已经同意的进度计划时,承包商应根据工程师的要求提出一份修订过的进度计划,表明为保证工程按期竣工而对原进度计划所作的修改。

第三十五条 提交现金流量估算

35.1 在中标函签发日之后,承包商应按季度向工程师提交承包商根据合同将有权得到的全部支付的详细现金流通量估算,以供其参考。此后,若工程师提出要求,承包商还应按季度提供修订的现金流通量估算。详细的现金流通量估算提交的时间应为____天。

第三十六条 不解除承包商的义务或责任

第三十七条 承包商的监督

37.2 如果工程师撤回了对代表的批准,承包商在接到此类撤回通知后,考虑到下述条款中提及的撤换人员的要求,在实际可能的限度内应尽快将该代表调离该工程,以后也不得再雇用该人员担任该工程的任何职务,而代之以经工程师批准的另一代表。

第三十八条 承包商的雇员

38.1 承包商应向现场提供与工程施工和竣工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有关的下述人员:

(a)熟悉他们各自行业的、有经验的技术助理及有能力对工程进行正确监督的工长和领班,以及

(b)为使承包商适当并按期履行合同义务所需要的此类熟练的、半熟练的技工和非技术工人。

38.2 工程师应有权反对并要求承包商立即从该工程中撤掉由承包商提供的而工程师认为是渎职者或不能胜任工作或玩忽职守的任何人员,以及工程师从其他方面考虑认为不宜留在现场的人员,而且无工程师的同意不得允许这些人员重新从事该工程的工作。从该工程撤走的任何此类人员,应尽快予以更换。

第三十九条 测定并标示

39.1 承包商应对下述工作负责:

(a)根据工程师书面给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参考标高,对工程进行准确的放线。

第四十条 钻孔和勘探开挖

40.1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任何时间内,如果工程师要求承包商钻孔,或进行勘探开挖,则应根据第83条规定以指示形式下达这一要求。但工程量表中已经包括了涉及此类工作的项目或备用金额者除外。此类勘探开挖应被认为包括疏浚。

第四十一条 安全、保卫和环境保护

41.1 在工程施工、竣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的整修过程中,承包商应当:

(a)高度重视所有授权驻在现场的人员的安全,并保持现场和工程的井然有序,以免发生人身事故;

(b)为了保护工程,或为了公众的安全和方便,或为了其他原因,在确有必要的时间和地点,或在工程师或任何有关当局提出要求时,自费提供并保持一切照明、防护、围栏、警告信号和看守;以及

(c)采取一切合理的步骤,以保护现场及其附近的环境,并避免由其施工方法引起的污染、噪声或其他后果对公众造成人身或财物方面的伤害或妨碍。

第四十二条 雇主的责任

42.1 根据第66条的规定,如果雇主用自己的工作人员在现场工作,在这方面他应当:

(a)对所有授权在现场的人员的安全负全面责任;以及

(b)保持现场的井然有序,以防对这些人员造成危险。

42.2 如果根据第66条的规定,雇主在现场还雇用其他承包商时,雇主应同样地要求这些承包商在安全和避免危险方面负同样责任。

第四十三条 工程的照管

43.1 从工程开工日期起直到颁发整个工程的移交证书的日期止,承包商应对工程以及材料和待安装的工程设备等的照管负完全责任。照管工程的责任应随移交证书一起移交给雇主。但:

(a)如果工程师为永久工程的某一区段或部分颁发了移交证书,则承包商从颁发移交证书之日起,即应停止对那一区段或部分的照管责任,此时对那一区段的照管责任移交给雇主;

(b)承包商应对那些在缺陷责任期内他应予完成的任何未完成的工程及供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照管负完全责任,直到此类未完成的工程根据第82条的规定完工为止。

第四十四条 弥补损失或损坏的责任

44.1 在承包商负责照管期间,如果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或待用的材料或设备出现任何损坏,除第46.1款限定的风险情况外,不论出于什么原因,承包商均应自费弥补此类损失或损坏,以使永久工程在各方面符合合同的规定,达到工程师满意的程度。按照第82条对承包商责任的规定,承包商亦应对其在进行作业过程中造成的对工程的任何损失或损坏承担责任。

第四十五条 由于雇主风险造成的损失或损坏

第四十六条 雇主的风险

46.1 雇主的风险是指:

(a)战争、敌对行动、入侵、外敌行动;

(b)叛乱、革命、暴动、或军事政变或篡夺政权,或内战;

(c)由于任何核燃料或核燃料燃烧后的核废物、放射性毒气爆炸,或任何爆炸性装置或核成分的其他危险性能所引起的离子辐射或放射性污染;

(d)以音速或超音速飞行的飞机或其他飞行装置产生的压力波;

(e)暴乱、骚乱或混乱,但对于完全局限于承包商或其分包商雇用人员中间且是由于从事本工程而引起的此类事件除外;

(f)由于雇主使用或占用合同规定提供给他的以外的任何永久工程的区段或部分而造成的损失或损害;

(g)因工程设计不当而造成的损失或损坏,而此类设计又不是由承包商提供或由承包商负责的;

(h)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通常无法预测和防范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

第四十七条 工程和承包商设备的保险

47.1 在不限制第43~36条中规定的承包商和雇主的义务和责任的条件下,承包商应:

(a)以全部重置成本对工程,连同材料和工程配套设备进行保险;

(b)以重置成本15%的附加金额,以补偿修复损失和损害的任何附加费用以及由此修复引起的额外费用,包括业务费以及拆除和迁移工程的任何部分和迁移任何性质的废弃物的费用;

(c)投保承包商运至现场的承包商的设备和其他物品,以得到一笔足够在现场能重置这些设备和物品的金额。

第四十八条 投保范围

48.1 对于第47.1款中的(a)和(b)两项中的保险,应以承包商和雇主的联合名义进行投保,并应包括;

(a)从现场开始工作至颁发有关工程或其任保区段或部分的移交证书为止,雇主和承包商遭受的除第50.1款规定的情况以外的由任何原因引起的全部损失或损害;以及

(b)由承包商负责的,在缺陷责任期内,由发生于缺陷责任期开始之前的原因造成的损失或损害;为履行第82条规定的承包商义务而进行的任何作业过程中由他造成的损失或损害。

第四十九条 对未能取得金额的责任

49.1 任何未保险的或未能从承保人那里收回的金额,应由雇主或承包商根据第43~46条的规定承担责任。

第五十条 除外项目

50.1 第47.1款中所述的保险,对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或损害不应承担义务:

(a)战争、敌对行动、入侵、外敌行动;

(b)叛乱、革命、暴动,或军事政变或篡夺政权,或内战;

(c)由于任何核燃料或其燃烧后的核废物、放射性毒气爆炸,或任何爆炸性核装置或核成分的其他危险性能所引起的离子辐射或放射性污染;

(d)以音速或超音速飞行的飞机或其他飞行装置产生的压力波。

第五十一条 人身或财产的损害

(a)任何人员的死亡或受伤;或者

(b)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但工程除外。

(a)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所永久使用或占有的土地;

(b)雇主在任何土地上、越过该土地之下、之内或穿过其间实施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的权利;

(c)按合同规定实施和完成工程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所导致的无法避免的对财产的损害;

(d)由雇主、雇主代理人、雇员或不是该承包商雇用的其他承包商的任何行为或疏忽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财产的损失或损害,为此或与此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费、指控费用、其他费用,或者是当承包商、其雇员或代理人也对这类损伤或损害负有部分责任时,应公平合理地考虑到与雇主、其雇员或代理人、或其他承包商对该损伤或损害所负责的程序相应的那一部分损伤或损害。

第五十二条 雇主提供的保证

52.1 雇主应保证承包商免于承担有关第51.2款所述的例外情况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及其他费用。

第五十三条 第三方保险

53.1 在不限制第51条规定的承包商和雇主的义务和责任的条件下,承包商应以承包商和雇主的名义,对由于履行合同引起的任何人员或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进行责任保险,但第51.2款中第(a)、(b)和(c)项限定的情况除外。此项保险金额至少应为投标书附件中所规定的数额。

53.2 保险单中应包括一条交叉责任条款,使该保险对分别保险的承包商和雇主均适用。

第五十四条 人员的事故或受伤

第五十五条 人员事故保险

55.1 承包商应对事故投保责任险。在整个工程期间,只要有人被雇佣,承包商就应当继续投保责任事故险。对于分包商雇佣的人员,如果分包商根据本款已经对其所雇佣的人员投保责任事故险,使雇主能够根据保险合同得到赔偿,那么承包商对被保险人的义务也得到履行;但是如果需要,承包商应当要求该分包商向雇主提供保险单以及支付保险费的收据。

第五十六条 保险证据和保险条款

第五十七条 保险的充分性

57.1 承包商应把工程施工的性质、范围或进度计划方面的变化情况通知承保人,并保证按合同条款在整个期间内有完备的保险。并在需要时,向雇主出示生效的保险单及本期保险费的支付收据。

第五十八条 对承包商未办保险的补救

第五十九条 遵守保险单规定的条件

59.1 若承包商或雇主未能遵守根据合同生效的保险单规定的条件,责任方应保证另一方免受此类失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索赔。

第六十条 遵守法令、规章

60.1 承包商应在一切方面,包括发出所有的通知和交纳所有的费用,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a)与该工程的施工、竣工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有关的任何国家的或州的法规、法令或其他法律,或任何规章,或任何地方或其他正式合法当局的实施细则;以及

(b)其财产或权利受到或可以受到该工程以任何方式影响的公共团体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第六十一条 化石的保护

(a)根据第77条规定,给予承包商获得任何延长工期的权利,以及

(b)在合同价格中加上此类费用的数额,并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同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第六十二条 专利权

62.1 承包商应保护和保障雇主免于承担由于工程所用的或与工程有关的或供工程使用的任何承包商的设备、材料或工程设备方面侵犯任何专利权、设计商标或名称或其他受保护的权利而引起的一切索赔和诉讼,并应保护和保障雇主承担由于导致或与此有关的一切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他费用,但如果此种侵犯是由于遵照工程师提供的设计或技术规范引起者除外。

第六十三条 矿区使用费

63.1 除另有规定外,承包商应支付工程所需的石料、砂、砾石,粘土或其他各种材料的一切吨位费和其他矿区使用费、租金及其他支出或赔偿费。

第六十四条 对交通和毗邻财产的干扰

64.1 在符合合同要求的范围内,在进行工程的施工竣工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所必需的一切操作时,不应给下列各方带来不必要的和不适当的干扰:

(a)公众的便利;或者

(b)公用道路或私人道路,以及通往或属于雇主或任何他人所有财产的人行道的进入、使用或占用。

第六十五条 避免损坏道路

65.1 承包商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承包商或其任何分包商的任何运输对连接现场的道路或桥梁造成破坏或损伤,承包商特别应该选择运输线路,选用运输工具,限制和分配载运重量,以便来往于现场的材料、工程设备、承包商设备或临时工程运送所不可避免出现的任何这类特殊交通运输受到尽可能合理的限制,从而避免对这些道路和桥梁造成不必要的损害或损伤。

65.2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为了便利承包商的设备或临时工程的运输,承包商应负责对通往现场或位于通往现场路线上的任何桥梁的加固或道路的改建或改善,并支付费用,并且应持续保障雇主免于承担由于此类运输造成任何桥梁和道路损害而引起的一切索赔,包括可能直接向雇主提出的此类索赔,承包商应出面谈判并支付纯粹由此类损害而引起的一切索赔。

第六十六条 为其他承包商提供机会

66.1 根据工程师的要求,承包商应为下列人员从事其工作提供一切合理机会:

(a)雇主所雇用的任何其他承包商及其工人;

(b)雇主的工人;

(c)任何正式合法机构的工人。

这些工人可能被雇主雇用,在现场或现场附近实施该合同未包括的任何工作或实施雇主可能参与的与该工程有关或附属该工程的任何合同。

66.2 如果工程师提出书面要求,根据第66.1款规定,承包商应:

第六十七条 承包商保持现场整洁

67.1 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包商应合理地保持现场不出现不必要的障碍物,存放并处置好承包商的任何设备和多余的材料并从现场清除运走任何废料、垃圾或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

67.2 在颁发任何移交证书时,承包商应从该移交证书所涉及的那部分现场清除并运出承包商的全部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并保持该部分现场和工程清洁整齐,达到使工程师满意的使用状态。但承包商应有权在现场保留为完成承包商在缺陷责任期内的各项义务所需的那些材料、承包商的设备和临时工程,直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七 劳动力

第六十八条 职员和劳务人员的雇用

68.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商应自行安排从当地或其他地方雇用的所有职员和劳务人员,以及他们的报酬、住房、膳食和交通。

第六十九条 劳务人员和承包商设备情况的报告

69.1 如

工程承包合同怎么写(篇三)

国际承包工程合同格式

第一部分 一般条款

定 义

第一条 (一)在合同中,除合同内容另有要求外,下列词定义如下:

(1)“业主”,名称将在第二部分中具体标明,指雇用承包人的一方,或业主的法定继承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包括业主的受让人。

(2)“承包人”指标书被业主接受的投标人或投标公司,包括承包人的私人代表,继承人和经业主同意的受让人。

(3)“工程师”指第二部分中确定的工程师人选,或经书面通知承包人,由业主随时任命的代行工程师职责的工程师人选。

(4)“工程师代表”指任何常驻工程师、工程师助手,或由业主或工程师任命履行第二条规定的职责的人选。对工程师代表的授权应由工程师书面通知承包人。

(5)“工程”包括永久性工程和临时性工程。

(6)“合同”包括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图纸、标价的工程量表、单价或价格表、标书、接受证书和合同协议(如已完成)。

(7)“合同价格”指在接受证书中确定的数额,可按合同条款的规定增减。

(8)“建筑设备”包括施工和维修所需的全部设备,但不包括构造永久性工程的材料。

(9)“临时性工程”指施工和维修所需的各种临时工程。

(10)“永久性工程”指按合同将施工和维修的永久工程。

(11)“技术规范”指在标书或标书修正中确定的规范,也包括由工程师提供或书面同意增加的部分。

(12)“图纸”包括技术规范中包含的图纸,经工程师书面同意的对图纸的修正,以及由工程师提供或书面同意的其他图纸。

(13)“现场”指建筑工程师设计的永久性或临时性工程所需的土地及其他场地,以及业主提供的施工所需土地或场所、或其他合同中规定构成现场的部分。

(14)“同意”指书面同意,包括随后对口头同意的书面确认。

(二)合同内容需要时,单数表示的词也包括复数的含义,反过来也是这样。

(三)合同条款中的标题和边注不被视作合同的一部分,在解释合同时不予考虑。

(四)“费用”一词包括现场内外发生的通常费用开支。

工程师及工程师代表

第二条 工程师应负责履行发出指令、颁发证书等合同规定的义务。如果在业主对工程师的任命中要求工程师在履行其部分职责时需经业主特殊同意,应在第二部分中予以规定。

工程师可随时书面授权其代表代行其职权,但应向承包人和业主提交书面授权文件。在授权期间,工程师代表的决定对承包人和业主来说等同于工程师本人的决定。

以下情况如此办理:

(1)工程师代表未否定的工程、材料,工程师仍有权否定,并决定折除相应的建筑。

(2)若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的决定不满意,有权提请工程师亲自判定。

转让和分包

第三条 未经业主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全部或部分合同,或合同收益(除了向承包人的开户银行支付到期款项外)转让。

第四条 承包人不得分包整个工程。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未经工程师的书面同意,不得将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即使工程师同意分包,承包人仍将承担合同义务。分包人及其代理人、工人的行为、失误、失职将象承包人及其代理人、工人的行为、失误、失职一样,由承包人

承担责任。为某部分工程提供劳力将不被视作分包。

合同文件

第五条 (一)在第二部分将写明下列条件: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

合同适用哪国的法律,按哪国法律解释;

如果文件用一种以上语言书就,文件按哪种语言解释,就在第二部分中将其定为以这种语言为准。

(二)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合同第一、二部分的条款比其他条款更具约束力。构成合同的几个文件可互相解释,在发生歧义和不一致时,将由工程师向承包人作出解释。

如果工程师对歧义进行解释时,导致承包人增加未预见的开支,经工程师证明,业主应支付相应的款额,

第六条 (一)工程图纸将由工程师保管,但需免费向承包商提供两份副本。如果承包人需要更多副本,则自已承担费用。完成合同工程后,承包人将图纸全部归还工程师。

(二)承包人将在工程现场保留一份图纸副本,以便工程师及其代表,或工程师书面授权的人士随时审查。

(三)如果工程师不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图纸或命令,导致工程延误或中断,在此情况下承包人要书面通知工程师。通知中应详细描述所需图纸、命令,为什么需要,何时需要,以及否则可能造成的延误和停工。

第七条 在工程进行中,工程师有权随时向承包人提供正确施工所需的图纸和指示。承包人应执行且受其约束。

一般义务

第八条 (一)根据合同条款,承包人要认真进行工程建设维护工程。只要合同规定需要,为了建设和维护工程承包人应暂时或长期提供劳力、材料、建设机械等。

(二)承包人将对施工现场操作和建筑方法的恰当、稳定、安全负全部责任。除非在合同中另有规定,承包人对工程师决定的永久性和临时性工程的设计、规格不负责任。

第九条 如果修正需要承包人签订并执行的一个合同协议,协议由业主人准备并承担费用。

第十条 为了执行合同,承包人在标书中应承诺按要求提供一份承包人和业主共同同意的保险公司、银行或其它保障机构开出的保函。保函数额不超过验收证书中所要求的保函数额。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承包人将负担全部费用。

第十一条 业主应在招标文件中向投标者提供经过考察获得的有关工程的水文及地层资料。标书正是以这些资料为基础的,但承包人对自己的理解负责。

承包人被视作在提交标书前,已检查了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掌握了关于工程性质的信息,包括地层情况,水文、气候状况,完成工程所需材料,到达现场的交通和食宿问题等。总之,承包人被认为已掌握了可能影响投标的一切必要信息,包括风险,偶发事件。

第十二条 承包人被认为在其标书的工程量表和价目表中已规定好价格。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这一价格已被认为包含了其履行合同义务,正确执行合同的全部所需。如果执行合同过程中,承包人遇到一些他认为有经验的承包人也不能预见的情况或人为障碍(天气状况除外),他将向

工程师代表提交书面通知。如果工程师确认其不可预见性,将要求业主支付承包人在这种情况下增加的费用。包括:

(1)为执行工程师相应指示的合理费用;

(2)在没有工程师特别指示时,采取工程师同意的恰当措施的合理费用。

第十三条 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建设工程,要得到工程师满意的肯定。无论合同中是否有规定,工程师有关工程的指示承包人必须执行。承包人只接受工程师的指示,或在第二条的情况下接受其代表的指示。

第十四条 (一)承包人中标后,应在第二部分条件中规定的时间内向工程师提交一份执行合同的顺序计划,待工程师肯定。承包人随时应工程师或其代表的要求,提供详细叙述他进行工程安排的书面报告。

(三)承包人向工程师或其代表提供这样的计划,并不免除他的任何合同责任。

第十五条 承包人在工程进行过程中或在工程师认为履行合同义务必要时,提供监督管理。承包人或其一位经工程师书面同意的全权代表应随时在现场,并负责监督管理。工程师可随时撤销对全权代表的确认,如果这样,承包商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撤销对其的授权,不再录用他,并

提供替代人选。全权代表将代表承包人接受工程师的指示,或按第二条规定接受工程师代表的指示。

第十六条 (一)承包人在工程进行中,需在现场雇用如下人选:

(1)在自己的专业范围内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能胜任监管工作的副代理人,工人领班和带头人。

(2)为及时妥善地完成工程所需的熟练、半熟练和非熟练工人。

(二)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立即解雇其雇用来执行合同的人员,这些人员在工程师看来未履行职责或不称职。被解雇的人员未经工程师的书面同意,不得再被雇用。被解雇人员的职位应立即由工程师同意的称职人选接替。

第十七条 承包人负责根据工程师的书面指示正确地开始工程,保证工程位置、面积、水平面及各部分组合的质量,提供工程所需工具、设备和劳力。如果在工程进行中,在这些方面发生错误,承包人应负担改正的费用,直到令工程师或其代表满意,除非这些错误是由工程师或其代理

提供的不准确的书面资料造成的,在这种情况下,改正费用由业主承担。工程师或其代表对开工和任何水平面路线的检查并不免除承包人保持其正确的义务,承包人应仔细保护保存开工中使用的水准基点、观测轨道、测标等。

第十八条 如果在工程进行中,工程师要求承包人钻孔或挖深坑,应书面提出要求。除非这一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表中,否则这一要求将被视作根据第五十一条提的附加要求。

第十九条 承包人在需要的时间和地点,或应工程师或及代表的要求,或应权威机构的要求,自己承担费用提供灯光,警卫等来保卫工程,保障公众的安全和便利。

第二十条 (一)从工程开始到按第四十八条规定的竣工证书中规定的日期,承包人负全部责任。如果工程师发出部分永久性工程的竣工证书,则承包人从证书中规定的日期起不再对这部分工程负责,这部分工程的责任转至业主。承包人要对尚未完成将在维护期内完成的工程负全部责

任,除了“意外风险”以外任何原因造成的对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损害、损失,承包人要负责负担费用修理好,以确保永久性工程完工时状态良好,符合合同的要求和工程师的指示。如果发生“意外风险”,则承包人按工程师的要求和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修复,费用由业主承担。承包人在完成

未竣工工程或履行第49、50条合同义务时,操作对工程造成损害,也要负责任。

(二)“意外风险”包括战争、敌对(无论是否宣战)、侵略,反叛、革命、骚乱或军事政变内战,或在工程进行中,由承包商的雇员、分包人制造的动乱、混乱,或业主使用、占用部分永久性工程,或由于工程师工程设计的原因,由核燃料燃烧或有毒爆炸物引起的辐射和污染,以及

爆炸引起的各种后果,以音速、超音速飞行的飞行物的声波压力,和其他有经验的承包不能预见的事件,所有这些被称作“免除风险”。

第二十一条 不限制第二十条规定的责任义务,承包人要以业主和承包人的联合名义,对按合同条款在第二十条规定的时间内对除免除风险以外的任何损失投保,同时还要对维护期前产生的原因在维护期内造成的损失和承包人为履行第四十九、五十条义务而采取行动引起的损失投保,

应保险:

(1)工程及应放入工程中的材料、设备,或加上第二部分相应条款规定的款额;

(2)承包商购买的替代建筑工具和其他物品。

保险人和保险条款均需经业主同意,业主不得无缘由地不同意。承包人应要求随时向工程师或代表出示保险单和已付的保险金收据。

第二十二条 (一)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对建设和维护工程中人员伤害、材料损失及财产损失对业主造成的损失和索赔进行补偿,及对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失、费用开支等进行补偿,以下补偿和损失除外:

(1)工程或部分工程永久使用或占用土地;

(2)业主在任何土地上建设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权利;

(3)为按合同规定建设和维护工程造成的不可避免的人员和财产损失;

(4)由业主其代理人、或非承包人雇用的分包人的行为或失职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承包人认为由业主的代理人造成的损失,且可公正的认为是业主的责任,由此引起的索赔、诉讼、损失、费用、开支等。

(二)业主应对按(一)款规定导致承包人遭受的索赔、诉讼、损失、费用和开支进行补偿。

第二十三条 (一)在开始建筑工程前,承包人在不限制其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义务的情况下,应对非第二十二条原因造成的,而由执行工程合同造成的财产(包括业主的)损失或人员(包括业主的雇员)伤害,其所要承担的责任投保。

(二)保险人和保险条款均需业主的同意,业主不得无缘由的不同意。保险金额不少于标书附件的规定。承包人应要求随时向工程师或其代表出示保险单和已付的保险费。

(三)应有这样一个条款,即发生承包人应得到补偿的损失时,而该保险受益人为业主,则保险人就这一损失造成的开支、费用对业主进行补偿。

第二十四条 (一)业主不对由承包人或再承包人雇用的工人受伤或发生事故造成的损害负赔偿责任,除非事故或伤害是由业主或其代理人的行为或过失引起的。承包人应补偿业主,补偿由此引起的索赔、诉讼、费用、开支等。

(二)承包人应对发生这样的事故为自己所负的责任投保。保险人应经业主同意,但业主不得无缘由地不同意。承包人应在雇用工人完成工程的过程中继续保险,应要求随时向工程师或其代表出示保险单和已付的保险费收据。如果再承包人已为其雇用的工人投保,且以业主为补偿对象

,则承包人的投保义务被视作已履行。承包人需要求再承包人随时应要求向工程师或其代表出示保险单和已付的保险费收据。

第二十五条 如果承包人未履行第二十一、二十三、二十四条的保险义务,或其他合同要求的保险义务,业主将进行相应投保,支付保险金,随时从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或认作承包人的负债。

第二十六条 (一)承包人应注意所有国家、政府的法律、法规、条例、规章制度及与执行工程合同有关的地方或其他权利机构的规章细则,以及财产和权利将受到工程影响的公共团体和公司的规章,并交纳规定的费用。

(三)如果工程师确认承包人应付这样的费用,则业主应再支付给承包人。

第二十七条 任何在工程现场发现的化石、钱币、有价物、或文物、建筑物和其他具有地质、考古价值的物品均属业主的财产。承包人应采取恰当的措施,防止他的工人或其他人移走或损坏这些物品,并立即通知工程师代表,然后按代表的指示处理这些物品,费用由业主承担。

第二十八条 承包人应保证业主不受对工程施工中使用的建筑设备、机械材料方面受保护权利和专利权,设计、商标等侵权行为引起的索赔和诉讼的损害,并对其所受损害、支付的费用、开支进行补偿。除另有规定外,如果要为工程建设需取得石头、沙子、砂砾、泥土和其他材料,承

包人负责支付吨位费、使用费租金和其他费用。

第二十九条 凡是工程建设所需要的操作,只要符合合同的要求,均可进行,但不应在不恰当的情况下妨碍公众的便利,不应妨碍公共或私人道路的通行、使用和占用,无论财产所有人是业主还是其他人,如果发生承包人负责的这类事件,承包人应保证业主不受由此引起的索赔、诉讼

、损失、费用、开支的损害,并对其进行补偿。

第三十条

(一)承包人应采取各种必要的手段,防止与工程现场相通的公路、桥梁由于施工而遭受损害。承包人和再承包人应选择路线、车辆,限制分散卸货,使因运输设备、材料到施工现场增加的运量被限制在合理范围内,从而避免对公路、桥梁不必要的损害。

(二)如果承包人需要运送货物经过部分公路、桥梁,包括建筑设备、机械,建成的部分工程,而这种运送极有可能损坏公路、桥梁,除非采取特殊保护和加固措施。承包人在运送货物前应通知工程师或其代表货物的重量及其他特殊事项,还要告知他打算采取的保护、加固方法。除非

工程师在接到通知14天内指示不必要采取这样的方法,承包人将采取行动或按工程师的要求实施修改后的方案。除非承包人在工程量表中包含了保护加固公路、桥梁的任务,保护加固费用由业主向承包人支付。

)(二)的义务,则经工程师确认的由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补偿给业主。

第三十一条 对不包括在合同中的工程和业主签订的其他与合同工程有关的辅助合同项目,承包人按业主的要求,为其他业主雇用的承包人及其工人,业主雇用的工人和其他在工程现场可雇用的机构进行工作提供合理的机会。如果承包人应工程师或其代表的要求,为其他承包人业主或

其他机构使用他负责维护的路段提供便利,或使用他施工现场的脚手架等其他设备,或提供类似的服务,则业主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师认为合理的费用。

第三十二条 在工程期间,承包人应保证工程现场没有不必要的障碍物,妥善储存、处置建筑设备和多余的材料,从现场清理走残余物、垃圾和其他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

第三十三条 工程完成后,承包人应把所有建筑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从现场清理走,使其整洁,令工程师满意。

第三十四条 (一)承包人自己安排雇用当地或其他来源的劳工,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负责劳工的交通、食宿和工资。

(二)只要按当地情况可行,承包人应向工程现场的人员、工人提供适当饮用水和其他用水,并令工程师代表满意。

(三)除非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及政府规章,承包人不得进口、出售、给予、易货或处置任何烈性酒和毒品,也不得允许再承包人、代理人或雇员进口、销售、赠予和易货及处置。

(四)承包人不得也不允许向他人给予、易货,处置任何武器、弹药。

(五)承包人在处理与雇用工人的关系中,应充分考虑公认的节假日及导致和其他习俗因素。

(六)一旦爆发了传染病,承包人将遵守并执行政府或地方医疗卫生机构为治疗疾病所制定的规章、命令及要求。

(七)承包人应随时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雇员中发生非法骚乱或混乱行为,并保证工程附近地区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和平。

(九)其他有关劳工和工资的条款如有必要可在第二部分的第三十四条作出规定。

第三十五条 承包人应工程师的要求,向工程师代表或其办公室,按要求的格式和时间提交一份详细报告,报告其在工程现场雇用的监督人员和不同等级工人的情况。如工程师代表要求,还应报告建设设备的情况。

材料和工艺

第三十六条 (一)各种工程材料和工艺均应符合合同的规定和工程师的指示,且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验。检验可在制造、装配地、施工现场或合同规定的任何地点。承包人要为检查、测量、检验工程及其质量,或材料的重量、数量提供所需的帮助、工具、机械、劳力和材料,如果工

程师要求,承包人应将材料在应用于工程前提供样品供检验。

(二)如果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则提供样品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否则费用由业主支付。

(三)合同中明确要求的检验,其费用由承包人负担。对于那些货载检验和工程设计是否符合要求的检验,在合同中均有列举,承包人可将其费用计入投标价格。

(四)如果是工程师要求的检验,而

(1)合同中没有规定,或

(2)合同中未列举,或

(3)虽有规定,但工程师指示由独立的第三人在现场、制造、装配地以外的地点进行检验,当检验表明工艺、材料不符合合同条款或工程师指示时,检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否则,费用由业主负担。

第三十七条 工程师和他授权的任何人随时可以去工厂、工程准备地或工程所需材料、制成品、机械的来源地。承包人应为他们获得这种权利提供一切便利和帮助。

第三十八条 (一)未经工程师或其代表的同意,任何工程不得被覆盖或遮掩,承包人要为工程师或其代表提供充分的机会,检验将被覆盖或遮掩的工程,并在永久性工程开始前检查地基。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工程师代表部分工程或地基待于检验。工程师代表不应拖延这样的检验,除非

他认为检验没必要,并通知承包人。

(二)应工程师的指示承包人要随时打开已覆盖的工程部分,并负责再次施工至工程师满意。如果被覆盖和遮掩的工程部分符合合同的要求,且满足(一)的条件,则开盖和再施工费用由业主承担。否则,所有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第三十九条 (一)在工程施工中,工程师有权随时书面要求:

(1)按要求把工程师认为不合适的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内从现场清理走;

(2)用合适的材料替换;

(3)无论先前是否检验过或已支付中期付款,工程师认为不符合合同的材料要换掉,不合格的工艺要重新施工。

第四十条 (一)承包人应工程师的书面要求,在工程师认为必要的时间内,停止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如有必要在此期间要负责保证工程的完好,承包人按工程师指示这样做所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业主承担。但以下情况除外:

(1)在合同中规定的停工;或

(2)由承包人的错误而引起的必要停工;或

(3)由工程现场天气引起的必要停工;或

(4)非由工程师或业主的错误引起,或不由第二十条“免除风险”引起的,为正确施工或保证工程安全的停工。

如果承包人不在工程师提出要求后的28天内书面通知工程师其要求,则无权获得额外的费用。如果工程师认为承包人的要求是合理的,则由他来决定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额和停工时间。

知(但不一定这样做),视只影响部分工程的停工为对这部分工程的省略,视影响整个工程的停工为业主放弃合同。

开工时间和延误

第四十一条 在接到工程师的书面通知后(除非在工程师命令或认可,或承包人不能控制的情况下),承包人应在标书附录中规定的期限内开始工程施工,且迅速不拖延。

第四十二条 (一)业主在工程师书面命令开工后,应授权承包人使用部分现场,使承包人能开工和按第十四条规定的进度计划施工。此后业主按施工计划的要求,在书面通知工程师后,应授权承包人使用施工所需的其他现场部分。如果业主不能按本条规定授权承包人使用现场,而导

致承包人误工或增加费用,由工程师决定延长完工期,并确定应由业主承担的补偿承包人的合理费用开支。

(二)承包人将承担通向施工现场的特殊或临时道路通行费用。承包人将支付为进行工程而在现场外膳宿供应费用。

第四十三条 按合同要求,在整个工程完成前各部分工程要完工,整个工程应在合同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期限从标书附录中规定的开工期的最后一天算起。可按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延期。

第四十四条 非由于承包人的错误行为,而由于增加工程量或工程延误或特别恶劣的天气原因,或其他可能发生的特殊情况,承包人有权要求工程延期。延长时间由工程师决定,并分别通知业主和承包人。除非承包人在额外工程开始后或特殊情况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代表提交详细

情况,说明其有权获得延期,工程师不一定把增加工程量和特殊情况列入考虑。承包人提供的情况要准备接受调查是否属实。

第四十五条 除非合同中有相反的规定,未经工程师代表的书面允许,任何永久性工程不得在确认的休息时间一夜间或星期天进行,也不得在其他当地的假日进行。但为挽救生命或财产或维护工程安全需要采取不可避免的行动时,承包商应立即通知工程师代表,本条款的规定不适用于

传统轮作或倒班进行的工作。

第四十六条 如果因承包人无权要求工程延期的原因,工程师认为工程进度太慢,不能确保按规定时间或在延长期限内完工,或完成某部分工程,将书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工程师将同意加速工程进度,以便能在规定时间延长期限内完工或完成某部分工程。承包人

无权要求他人为采取这样的措施多付款。如果因接到工程师这样的通知,承包人需得到其允许在休息日一夜间或星期日或当地的假日工作,工程师不得无故拒绝。

切均不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的义务和合同规定的他的其他义务。

(二)如果在全部工程完工前,部分工程按第四十八条规定已经工程师确认完成,业主已开始使用,且合同中没有其他条款作相应规定,则应支付的违约罚款按已完成工程占全部工程价值的比例削减。

(三)如果愿在合同中规定有关全部或部分工程完工的奖励,可在第二部分的第四十七条规定。

后的21天内向承包人发出工程竣工证书,上面注明他确认的按合同完工的日期,并交给业主一份证书副本;或给承包人书面指示,指出他认为在发出证书前承包人尚需完成的工作。工程师在书面指示后还应指出影响工程完工的工程缺陷。承包人在令工程师满意地完成工程并修正缺陷后的

21天内有权收到竣工证书。

(二)同样,按(一)规定的程序,在如下情况下,承包人可要求工程师发出竣工证书:

(1)在合同中规定了另外完工期限的部分永久性工程完成;

(2)工程的一部分已经完成,令工程师满意,且已被业主占用。

(三)如果部分永久性工程已完成且令人满意地通过了合同规定的最后检验,工程师应在全部工程完工前发出这部分工程的竣工证书。一旦证书发出,承包人即被视作已承诺在维修期完成未完成的工作。

(四)如果针对部分工程在全部工程完成前发出了竣工证书,如证书中未明示,并不视作地面或地表重做工作已完成。

缺陷责任

第四十九条 (一)“缺陷责任期”一词指标书附录中定义的缺陷责任期,从工程师按第四十八条规定确认的完工日开始计算。如果工程师发出了多份竣工证书,则分别从其完工日开始计算,各部分工程的缺陷责任期作相应规定。

(二)为了按合同的条件在缺陷责任期结束后尽可能快地将工程转给业主且令工程师满意(合理损耗除外),承包人应尽快完成按48条的规定在完工日尚未完成的工作。在缺陷责任期内,或缺陷责任期结束后14天内,工程师或其代表如在检查中发现问题,书面通知承包人后,承包

人应负责修理、修正、再建、调整、改正缺陷和其他错误。

(三)如果工程师认为需要修理等工作是因为承包人使用的材料、工艺不符合合同的要求,或因为承包人未履行合同中明确规定或不言而喻的他的义务,则修理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果工程师认为是其他原因造成的,则费用将得到评估,算作增加的工作量。

(四)如果承包人未做前款工程师要求的工作,业主有权雇用他人做此工作。如果工程师认为此工作本应由承包人自己支付费用完成,则产生的费用业主可向承包人索取,或从应付给承包人的钱款中扣除。

自负费用进行修理和改进。

变更、增加和省略

第五十一条 (一)若工程师认为有必要,他可对工程的形式、质量、工程量作变更,他有权要求承包人完成下列工作:

(1)增加或减少合同工程的工程量;

(2)省略部分工作;

(3)改变部分工程的特性或质量;

(4)改变部分工程的地层、路线、位置和面积;

(5)为完成工程增加必须的工程量。

但这样的变更不会使合同失效,变更所需费用将在确定合同价格时予以考虑。

(二)没有工程师的书面命令,承包人不得作变动。如果增加或减少工程量不是由于本款规定的要求,而是因为与工程量的规定相比或多或少,则不要求书面命令。如果工程师因为某种原因认为可以口头命令,则承包人应按命令去做。不论在承包人开始执行命令前后,工程师提出的对

口头命令的书面确认,都被视作本款意义上的书面命令。如果承包人在7天内书面向工程师确认其口头命令,工程师14天内未与驳回,则被认为是工程师所作书面命令。

第五十二条 (一)所有按工程师命令增加或省略的工程量均应按合同价格表中工程师认为适用的项目进行估算。如果工程师认为没有合适的项目可供选用,则应由工程师和承包人商谈达成一个适当的价格。如果双方意见有分歧,由工程师决定一个他认为适当的价格。

(二)如果工程师认为因工程量有所增加或减少,使合同中规定的某项工程的价格不再合理,则应由工程师和承包人商谈达成一个适当的价格。如果双方意见有分歧,则由工程师决定一个他认为适当的价格。

(1)承包人通知工程师他打算要求额外付款或改变价格,或

(2)工程师通知承包人他打算改变价格。

(三)如果在确认工程完工后,发现增加或减少的工作量超过验收证书中规定量的10%(除去临时费用和工作补助),是由于下列原因而非其他原因造成的:

(1)变动命令累计的结果,和

(2)对工程量表中估计工程量的修正,不包括临时费用,工作补助和按条款七十所作价格调整,

则合同价格应由承包人和工程师商量修正。如果双方意见不一致,由工程师在考虑使用材料,相关因素及承包人执行合同总费用等因素的基础上决定价格。

(四)如果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可书面命令增加的工程或替换工程采用加班形式完成。承包人将按合同中加班表的有关规定,以其标书中附录的价格表为基础得到支付。

承包人应向工程师提供必要的收据、凭证,在订材料之前,向工程师提交报价表,待其批准。

针对所有加班进行的工程,承包人应在其进行中每天向工程师代表提供详细清单,注明所有加班人员的姓名、职务和加班时间,一式两份,还应提供说明书,标明加班中使用的材料和设备的规格、数量(不包括前面提到的按加班表增加工程量所使用的设备),一式两份。清单和说明书

经工程师代表确认后,将在其中一份上签字,退还承包人。

(五)每月承包人应向工程师代表提交一份详细、全面的报告,说明他认为自己应得的增加款额,和前一个月他应工程师要求增加的工程量。

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

第五十三条 (一)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建筑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在运到施工现场后,均视作完全用于工程施工。除非是把它们从现场一部分移到另一部分,否则在没有工程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移动。而工程师不得无故不同意。

(二)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即时从现场把所有建筑设备、临时工程及剩余的材料清理走。

(四)如果因工程需要,需进口某些建筑设备,业主应帮助承包人在需要时从政府部门得到必要的许可,以便按上款清理现场时再出口这些建筑设备。

(五)业主应帮助承包人在需要的时候为工程所需的建筑设备、材料和其他物品通关。

(六)其他影响建筑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的条件可在第二部分的第五十三条中作出规定。

第五十四条 执行第五十三条并非暗示工程师同意选择这样的材料或其他与工程相关的事项,也不妨碍工程师拒绝使用某种材料。

计 量

第五十五条 工程量表中的工程量只是估计数字,不应认为是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所进行的实际工程量。

第五十六条 除非另有规定,工程师应计量并决定按合同进行的工程量的价值。如果工程师要对某部分工程进行计量,应通知承包人授权的代理人或代表。代理人或代表应立即参加或派一名有资格的代理人帮助工程师或其代表进行计量,并提供所有工程师或其代表要求的详细情况。如

果承包人未参加或未派代理人参加,则工程师进行的计量或他同意的计量被视作对工程量的正确计量。如果计量永久性工程时需要记录和图纸,工程师代表应按月准备记录和图纸。如果承包人被书面要求,应在14天内参与检查这些记录和图纸,并决定是否同意工程师代表准备的记录和图

纸,如果同意应签字。如果承包人不参加检查,记录和图纸则被视作是正确的。检查完毕后,承包人应在14天内书面通知工程师代表哪一部分记录和图纸他认为不正确,由工程师作出决定,否则即使承包人不同意或不签字,记录和图纸也被视作是正确的。

第五十七条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工程计量应采用净值,不管惯例和当地习惯怎样。

暂定金总额

第五十八条 (一)暂定金总额是指在合同工程量表中规定的,按工程师的指示使用全部、部分或不使用,以进行工程,提供货物、材料、服务或用于偶发事件款额。合同价格应包括工程师可同意使用的与暂定金总额有关的工程、供货或服务费用。

(二)对每一笔暂定金总额,工程师有权命令:

(1)进行工程,包括承包人提供货物、材料、服务。合同价格应包括按第五十二条确定的工程、货物、材料和服务的价值。

(2)由指定分包人进行工程,提供货物、材料或服务。将付给承包人的款项按第五十九条(四)确定和支付。

(3)承包人采购货物和材料,将对给承包人的款项按第五十九条(四)确定和支付。

(三)承包人应工程师的要求,应提供临时费用支出的所有有关报价、发票、凭证、帐目和收据。

指定分包人

第五十九条 (一)所有在合同暂定金总额项下进行工程或提供货物、材料、服务的专家、商人、手工工人和其他人,由业主或工程师同意,选择或指定,还有按合同规定由承包人分包完成工程,提供货物、材料、服务的人,均被视作由承包人雇用的分包人,在此合同中称为“指定分

包人”。

(二)在承包人有合理原因拒绝时,可不因业主或工程师的要求,或出于某种义务雇用指定分包人。承包人也不雇用那些在下列条件下拒绝参加分包的人:

(1)针对分包合同中的工程、货物、材料、服务,指定分包人对承包人承担如承包人按合同对业主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并保证承包人不受因为履行义务、责任而引起的索赔、诉讼、损失、费用、开支的损害,并对承包人进行赔偿;

(2)指定分包人应保证承包人不受因指定分包人、其代理人、工人的疏忽或错误使用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完成合同的建筑设备、临时工程而引起的索赔的损害,并负责赔偿。

(三)如果暂定金总额项下的服务包括设计任何一部分永久性工程或确定与工程一体的设备机械的规格,这样的要求应在合同或指定分包合同中明确规定。指定分包合同应说明,负责提供此种服务的指定分包人应保证承包人不受因未履行义务而引起的索赔、诉讼、损失、费用、开支等

的损害,并对承包人进行赔偿。

(四)由指定分包人负责进行的工程,提供的货物、材料或服务中,以下应包括在合同价格中:

(1)按分包合同和工程师的指示,承包人应支付的和已实际支付的款项;

(2)工程量表中由承包人提供劳务的款项,或由工程师按第五十八条(二)命令,承包人提供劳务的款项,按第五十二条确定的价格;

(3)对其他费用和收益,若承包人在工程量表中已规定了该项目对暂定金总额相应的比率,则以此比率乘以实际支付或应支付的款项;若没有这样的条款,承包人在标书附录中规定的比率视作在工程量表中的如此规定。

(五)在按第六十条发出证书前,若其中包括指定分包人进行工程,提供货物、材料或服务应得到的支付,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提供合理的证明,证明除先前证书已包括的保留物外,指定分包人的所有工作已得到支付。除非下列情况,承包人将被视作拖欠:

(1)书面通知工程师其有充足理由延迟或拒绝支付;和

(2)向工程师提供充足证据,其已书面通知指定分包人。

在此情况下,业主有权在工程师颁发证书后,向指定分包人直接支付承包人应付的款项,再从业主支付或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抵销。

如果工程师证明业主已直接向指定分包人作出支付,则其在颁发证书给承包人的同时应把业主已支付的款项扣除,但工程师应按合同规定,不延误颁发证书。

(六)如果指定分包人在进行工程,提供货物、材料、或服务中对承包人承担的义务超过维修期,则在维修期结束后,承包人应把由这种未结束义务带来的利益应业主的要求转给业主,费用由业主承担。

证书和支付

第六十条 (一)除非另有规定,

工程承包合同怎么写(篇四)

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快_________广场的开发建设,确保_________年该项目能顺利交付使用,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就“_________广场”主体结构工程承包事宜达成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及地点:广场主体结构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位于_______交汇处(祥见初步规划图),占地面积约_______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_________平方米。

二、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全部主体结构工程(详见规划设计图及施工合同)。

三、工程承包模式:甲方向乙方发包,由乙方采用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等全包干的方式承包。

四、本项目工程总造价:按中国建筑国营二级收费标准计费,约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元)。

五、工程质量要求:必须能通过中国质检部门的质量验收。

六、施工期限: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计_________日历天。因甲方原因或者不可抗力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施工期可以顺延。

七、工程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1.乙方所承包工程的总价以最后工程竣工结算价为准。

2.乙方同意甲方用自己控股的将_________有限公司已取得的用地一块转让给乙方冲抵甲方应付给乙方承建本项目的工程款,差额部分,双方届时另外协商,该地块位于_________,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可建商住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单价为_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为_________元人民币。

3.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地皮”首期转让金了_________元人民币,具体支付数额及时间如下:_________。

4.甲方在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的同时,乙方与甲方签订一份欠款协议书,并向甲方出具经_______律师行签印的欠甲方_______元人民币地价款的欠款依据凭据。

5.甲方根据乙方在_________广场工程上的进度投资款额分批向乙方开出收款收据,每月开出一张,直至_________广场主体结构工程完工为止,待工程竣工结算后,如果结算总额与收据总额不一致时,以最后结算总额为准,冲抵乙方向甲方开出的欠据。

八、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是否按已确定的规划及设计图纸的要求建设施工。

2.为确保工程按期完工,甲方有权检查乙方的建设施工进度。

3.为确保工程质量,甲方对乙方施工中不合格部分,有权指令乙方返工、修改。

4.甲方负责本项目用地范围内的“三通一平”,确保乙方进场后能正常施工。

5.甲方负责用以抵工程款之用地的“三通一平”,确保乙方能正常开发建设该地块。

6.甲方负责办理以地抵工程款的用地的转让手续,并配合乙方办理单项房地产开发公司成立的有关合法手续。

7.甲方必须办理好“_________广场”项目开发建设的各种合法手续。

8.甲方负责协调好因本项目的施工建设而涉及的外部关系。

9.甲方必须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提交“_________广场”完整的主体结构施工图纸,以利乙方进行施工前的工作准备。

九、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有权按已审定的设计图纸的要求,采用全包干的方式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建设任务。

2.抵工程款商住用地转让给乙方后,乙方有权立即投入开发建设,并可预售楼花,开发、预售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

3.乙方必须按规划、设计图纸之要求建设本项目之主体工程,并保证质量,按期完工。

4.在建设期内,乙方除应向甲方提交工程施工组织计划和施工进度计划表外,还须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施工进度表,供甲方备查和督促之用。

5.乙方须认真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以及甲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的指令进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对经检查检验不合格部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返工、修改的费用。

6.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在_________广场主体结构工程未完工之前,不得将黄扑地块转让或抵押给第三者,必须是乙方自行开发,在有利于_______广场建设的情况下,确需转让、抵押该地块时,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转让或抵押,但转让、抵押该地块所得资金必须优先用于黄扑地皮或_________广场的开发建设。

十、保证

1.乙方保证能按期按质完成_________广场主体结构工程的建设任务。

2.乙方保证转让或抵押黄扑地块所得资金全部进入甲乙双方在_________设立的共同帐户。根据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黄扑工程进度情况有计划地使用该资金。_________万元以上的支出由双方共同签名方能提款,每周乙方需向甲方汇报使用情况。

3.乙方必须确保“_________广场”工程的资金充足。若因乙方原因,导致“_________广场”无法继续施工,或不能按期完成“_________广场”主体结构工程。甲方有权凭乙方出据的借据及律师楼签印的所有关于本合作内容的法律文件,依法查封甲方已转让给乙方的黄扑地皮及其地上所有建筑物,并可以此弥补甲方的损失。对乙方在“_________广场”项目中的投资亦同时终止核算,甲方还有权追究乙方其他方面的违约责任。乙方愿意用自己公司的名誉及_________公司自有资产作“黄扑地皮”等值资产的担保。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资金不足或自身管理的原因导致_________广场工程半途停工7天以上,或落后计划进度15天的,甲方有权每天罚款乙方_________元人民币,从乙方落后计划进度的第一天起开始计算。如果乙方落后计划进度满30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对乙方巳投入的资金一概不予核算和退还,并有权凭乙方开出的借据请求乙方还款。

2.乙方不能按期完成_________广场的主体结构工程任务,每超过一天,甲方罚款乙方_________元人民币。

3.甲方不按期将黄扑地皮转让给乙方,乙方有权不付首期土地转让金_________元人民币。

4.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条第三项付款的,甲方有权按逾期付款的金额期限,以月息三厘计罚乙方。超过30天未付齐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乙方提前完工的,每提前_________天,奖励_________元。

十二、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承包合同怎么写(篇五)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安装承包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协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总则

一、工程名称:

二、国家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工程项目表、申请建筑许可执照、计划任务书,初步设计、总概算等文件号。

三、工程编号:

四、工程地点:

五、工程范围: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装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建筑安装面积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六、工程造价: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得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一、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二、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三、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设备不合规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 施工准备

一、甲方在开工前应办妥征地拆迁;申请领取建筑执照;清除施工场地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原有管线、树木等障碍物;解决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构件的堆放和中转场地,搭建大型临时设施用地);解决施工用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的畅通;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设计图纸____份;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

二、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内的用水、用电、道路以及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构件,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第四条 物资供应

一、本合同全部所需材料按下列第( )项供应方式办理: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使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4.……

二、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套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甲方应负责商品检验(在施工现场加工的非标准设备,甲方可委托有条件的乙方加工)。

三、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的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所需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乙双方的同意,在办理有关手续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由负责供应方负担。

四、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验证,如无证明,须经试验合格方准使用,其试验费应由负责供应方负担。

五、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 工程款结算

一、本合同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 )项办理:

1.以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系数包干确定包干造价,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调整包干造价;

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调整包干造价;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包工预算定额或人工费包干办法结算;

5.……

二、本合同自签订生效之日起,甲方应在____日内按工程造价总额____元的____%一次拨给乙方备料及施工费。工程进行期间,甲方应审查乙方提供的完成工作量统计月(季)报表,并据此拨给工程进度款。工程未竣工验收前,可预留工程总造价的____%的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全部付清(基本建设投资拨款改贷款之后,贷款办法按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在组织施工中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要根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求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二、在组织施工中,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造成乙方窝工、返工和材料、构件的积压倒运,劳动力、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1.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准继续施工;

2.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后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须经原批准单位审批同意,甲乙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在设计变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三、在施工中由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构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四、乙方要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隐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隐蔽验收手续。如甲方与设计单位未届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并应作好记录,甲方应予承认。如甲方以后提出检查时,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者,其检查费用由乙方负责,符合要求者,其检查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对某个单项工程提出加快提前完成而采取特殊施工方法时,因此所增加的各项施工费用,应由甲方负担,在组织施工前,甲乙双方应办妥改变施工方法的手续。

第七条 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一、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____日,应将验收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期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另行商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必须承认乙方的竣工时间。甲方推迟验收,其间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负担,并偿付逾期违约金,违约金计算办法。________________.

二、竣工工程经检验合格,从验收之日起____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已验收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三、某项工程中之单项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以便由另一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在移交时甲乙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四、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不合格须返工或修理补做的部分,双方在验收时应议定修补措施和期限,由乙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完成后经验收合格再行移交,因此而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作减项竣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六、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条件:

1.增减工程变更的有关手续和其他洽商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提供竣工图的工程,如工程变更不大,施工单位应尽量在原施工图上加以注明,提交甲方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由甲方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绘制竣工图。

七、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____天内,应将竣工工程结算件送交甲方进行审定,甲方接到竣工结算件后应在____天内审定完毕,如到期未审定完或未提出异议,即视同同意结算,建设银行据此拨款。

八、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采暖工程保修第一个采暖期。在保修期间,确因施工责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气、堵塞等质量事故,应由乙方负责修理,并负担全部修理费用。

第八条 奖励、惩罚与仲裁

一、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和原设计单位同意方可施工,由此而节约的工程投资,____%归乙方,____%归设计单位。

二、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按该项工程的预算造价(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人工费计算),由乙方偿付给甲方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如乙方采取措施提前竣工,每提前一天,由甲方付给乙方万分之____的奖励。奖金由甲方收益中开支或从甲方节约的投资中支付。如甲方确无资金来源,可不实行奖罚条款,乙方应从全局出发,不因此推迟交工。

三、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逾期不付,则视同贷款,拖延方应增付应付而未付款项的利息。

四、施工合同由各级建设银行监督执行。施工中的经济纠纷,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可选择以下第( )项方式处理:(1)申请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工程负责人和工伤事故

一、甲方派________为驻现场负责人,乙方派________为现场施工负责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工工程验收手续及其他事宜。

二、乙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

第十条 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其中正本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____份,报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建设银行各一份存留备案。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生效,在本合同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第十一条 附则

一、本合同条款如对特别情况尚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则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抵触。

二、本合同订立之前双方签订的工程协议书,在签订本合同后,可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抵触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二条 合同附件(均略)

一、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全部施工图纸

三、施工图预算表

四、甲方负责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五、国家或省、自治区、市政政府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书等____份文件。

第十三条 其他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装承包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承包合同怎么写(篇六)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范本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_________(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

发证机关:_________

资质专业及等级:_________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_________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分包范围:_________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_________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_________

结束工作日期:_________

总日历工作天数:_________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_________.

7.总(分)包合同

7.1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 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 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套。

9.项目经理

9.1 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称:_________.

9.2 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1 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经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2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_________;

(2)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_________;

(5)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___;

(6)在年月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_________,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___.

10.3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质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0.4 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交工验收;

10.5 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0.6 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0.7 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8 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劳务分包人义务

11.1 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1.3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1.4 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1.5 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6 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1.7 做好施工现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1.8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资料及其他设施;

11.9 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10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 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2 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安全防护

13.1 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3.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保护措施费用。

13.3 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14.事故处理

14.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处理。

14.2 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5.保险

15.1 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2 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4 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必须,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劳务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_________.

15.5 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6.材料、设备供应

16.1 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_________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一);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6.2 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3 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_________.

16.4 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凭采购凭证,另加%的管理费向工程承包人报销。

17.劳务报酬

17.1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2)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

17.2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除本合同17.6固定的情况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17.3 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_________元。

17.4 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

17.5 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价单价分别为: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

17.6 下列情况下,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可以调整:

(1)以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基准,市场人工价格的变化幅度超过_________%,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2)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2)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_________.

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8.1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事故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8.2 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18.3 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每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过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

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19.1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_________元;

(2)中间支付:_________.

19.2 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_________.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0.1 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同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施工需要。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20.2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二。

20.3 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三。

21.施工变更

21.1 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 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21.3 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4 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22.施工验收

22.2 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发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施工配合

23.2 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4.1 全部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4.2 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24.3 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5.违约责任

25.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工程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第19条、第24条的约定,不按时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5.2 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劳务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每日_________‰的违约金。

25.3 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工程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

25.4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2)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______违约金;

(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26.索赔

26.1 工程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26.2 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工程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工程承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分包人。

26.3 当本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26.4 工程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劳务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劳务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劳务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出延长工作时间和(或)补偿经济损失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1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劳务分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1天内未给予答复或未对劳务分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劳务分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27.争议

27.1 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27.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28.1 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29.不可抗力

29.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9.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工程承包人应协助劳务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劳务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劳务分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9.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劳务分包人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4)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工程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5)停工期间,劳务分包人应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6)工程所需清理、修理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7)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29.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30.1 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工程承包人和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劳务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0.2 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劳务分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 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改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工程承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31.合同解除

31.1 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 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1.3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应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 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工程承包人应为劳务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2.合同终止

32.1 双方履行完合同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3.合同份数

33.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一份;本合同副本_________份,工程承包人执_________份,劳务分包人执_________份。

34.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并送备案后生效。

35.补充条款

附件一:工程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构配件计划

附件二: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机具、设备一览表

附件三:工程承包人提供周转、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

工程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工程劳务分包人(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承包合同怎么写(篇七)

土石方分包合同范本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因甲方承建的二环路改扩建大石西路~清水河路口立交工程(2标段)的施工需要,决定将该工程的土石方挖运分项工程进行分包。经我公司考察,由乙方承包该分包施工任务。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包合同的原则和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二环路改扩建大石西路~清水河路口立交工程(2标段)

1.2工程地点:二环路西一段

1.3工程范围: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土石工程(包括所用的机械)

1.4承包方式:土方工程全包干

1.5工期:240天

1.5.1开工日期:XX年11月05日

1.5.2竣工日期:XX年07月05日

1.5.3总日历日期:XX年11月05日至XX年07月05日

1.5.4若实际开工日期系由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滞后,则以发包正式批准的实际开工之日为准;以上工期为确保总工期,乙方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工作量安排好机械台班数量及运输力量。

1.6工程质量等级

1.6.1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优良等级,同时接受甲方gb/t19002(iso9002)质量保证体系的有规定和要求。

1.7工程造价

1.7.1单价:外运: 元/m3;内转: 元/m3. 

1.7.2如果乙方不能按时完成所承包工作量,外运按 元/m3,内转按 元/m3由甲方给乙方进行结算,原单价作废。

1.7.3此价款已包括物价变动及政策性调价因素的费用,按合同工期要求及相关工期指令而发生的赶工费。以及满足城建需要车辆冲洗费用(包括机械)运土中城建规定各种费用。办理各种政府要求的手续,但不限于如下:提供机械和人工进行基坑抽水(如必要)直至施工完毕后交给甲方。

1.7.4计量方式和验收

1.7.4.1土方的数量按实际方量施工方案计算,由甲方报相关部门进行签订认可核实。

第2条 图纸及资料

2.1乙方施工作图(或大样图/施工方案/质量保证措施)提供日期:

2.2甲方审定日期:(提供份数:份)

第3条 工程采用的标准规范及质量要求

3.1按《建筑工程施工规范及验收规范》(jgj73-91)要求组织施工及验收。

3.2质量要求:该分项工程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优良标准。

第4条 双方责任

4.1甲方责任

4.1.1检查施工进度计划完成情况。

4.1.2为乙方解决施工现场所需的用水、用电接口。

4.1.3按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款项。

4.1.4协调乙方与其它专业之间在进度、施工质量、交叉施工、相互配合、文明及安全施工方面的相互关系。

4.1.5组织分项工程验收。

4.1.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辞退甲方为其能力或行为已不能胜任本分项内相关工作的乙方的任何成员。

4.2乙方责任

4.2.1提供进场施工必备的有关资料和文件,证明其有能力承接工程资质的有关材料。

4.2.2组织能胜任该工程施工的项目管理班子和操作熟悉的作业人员,进场前乙方应向甲方附报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人,负责合同履行,指派为专职质安员,监督施工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并接受项目部的质安部的质安管理分内工作。

4.2.3执行甲方签发的技术质量指令,按甲方审定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及本合同的要求组织施工,确保按合同工期和质量要求完成所承担的工程。

4.2.4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分承包管理办法、规定及各项现场管理制度。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业主和甲方的监督检查。

4.2.5服从甲方统一调度管理,按时参加生产调度会及工作协调会,并执行会议指令。

4.2.6施工现场内,工程竣工交验前,乙方应配合专门的管理人员及相应的管理措施对自己的机械设备、材料物资等加强管理。如损失或被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

4.2.7乙方应为甲方指定的其它乙方或业主指定分包方的工作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并服从甲方统一协调。

第5条 双方驻工地代表人及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5.1甲方驻工地代表人:

5.2乙方驻工地代表人:

5.3乙方应接受甲方的合理指令、通知。甲方的指令、通知均以书面的形式由甲方代表签字后发给乙方。通知持有异议,应在签收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或维持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或错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如乙方接受指令或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指令的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低均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在施工过程中,如乙方的施工质量或施工人、财、物的投放无法满足合同要求,进度计划不能按期完成而影响工程总进度计划,且在限期内没有修正或弥补,除按合同违约条款执行外,甲方有权采取另行选择队伍进场施工等措施,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第6条 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推迟,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可顺延,但不予经济签证。

6.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或甲方提出更改设计导致中断施工。

6.2下雨超过24小时以上不能施工。

6.3如遇地质条件变化,勘察报告与设计不符合而造成施工中断者。

6.4因天灾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

第7条 工程付款

7.1本工程按每月的施工进度款50%进行拨付,40%在甲方办完决算后支付,10%作为工程质保金。

第8条 竣工结算

8.1乙方提交结算报告时间为竣工验收后三十天内。

8.2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为收到乙方结算后三十天内审核完毕。

第9条 安全施工

9.1乙方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进场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遵守甲方制定的关于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9.2乙方应做好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给现场作业的工作人员提供足够的安全帽、橡胶鞋、安全带、安全鞋等安全劳动保护用品,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护工作。

9.3乙方应指派足够的负责安全的专兼职工作人员专门处理安全及防止人员在乙方分包区域的人身安全事故方面的问题。进入乙方作业区的所有人员(含来自甲方或其它乙方的人员)违反了文明及安全方面的规定,均应接受到规定的处罚,此类处罚甲方认同。乙方指定的安全人员应能胜任此项工作,并有权执行各种指示及采取防止事故发生的预防措施。乙方的安全员的任命应报甲方审批。

9.4乙方应对甲方为对工程安全而设置的标志、指令警牌、护栏、盖板、安全网板等做好保护并进行必要的加强维护。

9.5由于非甲方的原因造成自身或他人的安全事故,责任和费用由乙自行处理和承担。

9.6乙方承包此工程式为大包干,在施工中(包括转运)所发生的一切伤、病、残、亡等,甲方概不负责,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10条 文明施工

10.1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应配戴由甲方统一制定的出入证统一着装。

10.2乙方进入现场施工的所有人员应报名册给甲方,由甲方统一办理暂住证,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10.3乙方必要的生产场地仅限于指定的区域内进行,乙方的生活住宿问题在场外自行解决,作业区域及场内严禁生火煮饭及人员住宿。 10.4过程产品的保护和最终产品在验收前的成品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并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

10.5乙方在其施工区域摆放的机械设备必须整齐。保持清洁有序的施工场地。讲究卫生,不准随地大、小便。执行甲方有关管理规定,乙方文明施工达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予以处罚。如乙方不能执行有关文明施工的内容,甲方有权安排他人整改,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11条 转让与分包

本合同不得转让,未经甲方许可,本合同工程的任何一部,乙方不得另行转包或分包。

第12条 违约及处理

12.1甲方代表不能及时发出必要指令、确认,不按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相应顺延工期,并按本合同有关条款承担责任和费用。

12.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

12.4因一方违约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途终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二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终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费用。以上违约按违约金额的10%计算。

12.5乙方工期违约责任:乙方不能按合工期(包括顺延工期)交工;逾期每天罚款1000元,此款在乙方的承包费中扣出。赔偿甲方各种损失(包括甲方内部的损失及来自业主方的全部罚款)

12.6乙方质量违约责任:如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时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要求,则甲方在后期付款中扣留承包价款的10%的费用,直至到整体工程质量等级核定前达到优良标准或不影响整体工程评定后方可退回给乙方。

12.7竣工是指乙方承担的工程内容全部完成,乙方所承担的工程内容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整体工程通过验收。

12.8若乙方在施工阶段,用机械设备或组织不到位。甲方有权清退乙方,并按排其他土石方施工队伍进场,因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13条 争议解决方式

13.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以协商的形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有关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14条 其它事项

14.1本合同由双方签订,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和竣工结算后,除有关修款仍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期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三份甲方执有。

14.2本合同款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原则,要协商补充条款。

发包方: 承包方:

法定代表或委托人: 法定代表或委托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工程承包合同怎么写(篇八)

工程建筑承包合同范本

经双方协议,电气工程承包给电工作业班组,包价为元/M2,订立以下条款:

一、合同双方:

甲方:太和二建第一项目经理部

乙方:电工作业班组

二、承包内容:

电气工程,包括电照、电视、电话、配管、穿线、照明器具安装配电箱安装、避雷接地等施工图纸所含概的内容。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电气设备的维护及临时线路架设和维护。

三、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材料供应,协调各种工序施工。

2、乙方必须按设计、施工规范及施工技术交底要求施工,在施工中发现材料质量问题及时汇报。乙方要提前一周提出材料计划,按时完成甲方安排的施工进度计划,并配合其他专业施工。

3、乙方必须保证安全施工,杜绝重大伤亡事故,避免轻伤事故发生。如乙方不按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发生事故的责任自负。

4、乙方在施工中领取材料必须经过保管员准许,不准发生浪费和偷工减料现象,如发生浪费和不按设计施工,发生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

5、乙方领用电动工具等小型工具要保管好,对于正常损坏(如炭刷用完,轴承损坏等)甲方负责维修,对于人为损坏(如摔坏外壳、摔弯轴承,因轴承损坏而烧坏转子、定子等),乙方负责一切维修费。

6、如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超出质量验评标准一律不给计算工资,不合格的一律返工重作,并扣罚返工所用的材料费。

7、乙方施工完的每道工序必须履行签字手续,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每月报工必须经项目经理、工长、技术员和质量检查员签字后才能生效。

8、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不合理的工作安排。甲方提供安全保护用品。

9、乙方签订协议后向甲方交付安全抵押金500元,要求乙方在施工中遵守安全法规及安全条例,班组作业完工后,未发生安全事故及未违反现场安全规定,此项押金如数退还。

10、为保证现场文明施工,要求乙方在现场遵守文明施工条例,乙方向甲方交付抵押金500元,作业完工后乙方未违反文明施工条例,甲方将此项押金如数退还。

11、乙方在施工中质量优良、节约材料、文明施工,在工程完工后甲方视乙方表现情况给予0.1-0.2元/M2奖励。

四、承包款结算方法:乙方在必须每月3日前报上月工作量,履行签字手续后结算80%工资,工程完工后经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并向甲方交工后一次结清。

五、合同一经签定,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单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参考]鱼塘承包合同怎么写(5篇)


鱼塘承包合同怎么写【篇一】

甲方:

乙方:

甲方村民组在位于村西南有一口当家塘大沙塘,于___年底改造至今,已经10年了。原先改造是由农户筹资完成的,改造后集体放养了部分鱼苗。由于无人管理,垂钓、偷盗现象严重,导致群众不但不受益,反而塘里的水花生每年还要花钱请人清理,从而造成集体资产闲置浪费。为了盘活资产,增加集体收入,经___年___月___日村民会议研究,一致决定,将此塘发包给他人,双方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共识:

一、承包费及年限:承包期___年,___元/年,合计人民币___元整。

二、付款方式:不论何人承包,共计人民币___整,双方协商一次性付清,交于本村集体统一使用。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乙方在承包期间对该塘进行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在塘里捕鱼或者从事其它捕捞活动。

四、乙方在承包期满后,不论采取什么捕捞手法进行捕捞均可,但不能将塘里的水抽干,应考虑到村民用水问题。

五、由于塘旁有企业生产,一旦生产污水流入池塘,厂家会给相应的补偿,但所交此款应归徐洼村集体所有,乙方无权收取。

六、乙方承包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可享有充分的优先承包权。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及村委会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村委会签字: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鱼塘承包合同怎么写(篇二)

甲方(发包方):________

现地址: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为了提高鱼塘经济效益,甲方经研究决定,将鱼塘进行发包,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______鱼塘共计__30 _亩交给乙方养殖,鱼塘路边自建房屋 8 间及场地交给乙方经营农家乐(注:农家乐为餐饮服务行业)。

第二条 承包期限为 伍 年,即从 年 月___日至 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 承包金额和交纳方法:实行先交承包款后使用原则,鱼塘每年承包金额为____万____仟_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每年的承包金应于当年__月____日前一次性交纳完毕。

第四条 在承包期间,乙方所承包鱼塘用电须服从电管站管理,要安全用电,开户、电力设备安装、材料费用以及鱼塘用电电费由乙方全权负责。如发生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 鱼塘用途

1、甲方提供鱼塘给乙方承包经营,乙方必须按规定养殖水产物,不允许随意改变其使用用途和破坏鱼塘,期满后按原貌交还给甲方(包括塘基修复)。

2、乙方养鱼、新放鱼苗、看管鱼塘(或河道、水库、湖面)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捕捞鱼时,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危险办法。

第六条 在承包期内,乙方经甲方同意需在塘基建设建筑物或种植农作物,期满后应拆除搬迁或停止耕作,若新承包者愿意受让,可继续保留,但绝不允许前者保留使用,否则甲方有权雇请民工强制的拆除,所需一切费用,仍要乙方支付。

第七条 乙方承包的只是鱼塘的水面,鱼塘基面使用权仍属甲方,乙方只能作暂时使用。在承包期内,因国家建设或者乡镇需要征用土地时,甲乙双方应无条件服从,本合同同时解除。征地单位按征用土地的有关规定予以补偿,青苗费、土地补偿费和其他补偿费归甲方。乙方在接通知30日内必须交出鱼塘,乙方应缴的承包款则按发出通知当日减收一个月计算。如乙方接通知30天后未交出鱼塘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作任何补偿。 乙方施工的建筑物要在承包期满后10天由乙方自行拆迁,逾期不处理的则归甲方所有。如需修筑塘基的由乙方自行维修整治,但承包期满后不得拆除,甲方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第八条 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时,甲方应及时提供抽水机给乙方使用。如发生偷、毒、炸鱼等情况,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

第九条 乙方必须按合同所定期限缴纳承包款,逾期15天未完成的,作自动退包处理,甲方有权没收押金并终止合同,收回鱼塘重新发包。

第十条 乙方在承包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发包的鱼塘:

1.乙方擅自将承包的鱼塘转让、转租、转包、转借、或者以合作,联营为名,实质是改变承包经营者的(若遇特殊情况经甲方批准并办妥手续者除外);

2.乙方丢荒、丢耕、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承包鱼塘的用途和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经甲方劝阻无效,造成地力、生产力下降的;

3.乙方利用承包鱼塘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4.乙方拖欠承包款(包括部分拖欠)达_10__天的;

5.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在承包期间,如要转让给他人承包,须经甲方同意才能转让。如乙方提前终止合同,必须完成全部承包款并经得甲方同意,才能终止合同,另甲方有权将押金没收作为补偿。其他有关解除合同的情形。

第十一条 今后凡有遇河涌水质有问题或受到污染,承包者不得以各种理由拒交承包款。合同期满后,甲方如再行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第九条

第十二条 风险责任:

1、农家乐属于服务行业,所涉及的食品安全、卫生许可、税务、工商等一切相关事项的办理由乙方自行解决,涉及到的一切法律事务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2、在承包期间,乙方必须购买农业保险。否则一切事故、灾害及人为造成的损失,及在承包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生产经营费用(包括安全事故、保险金的购买和一切事故及灾害造成的损失),债权和债务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承包款仍按承包合同规定缴交,但由于遭遇不可抗力的特大自然灾害造成乙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的事故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 本合同实行抵押承包的原则,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必须在___10___天内交纳承包押金给甲方,即押金金额为_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____角____分,作为履约的保证。承包合同期满,若乙方能履行合同,则甲方应退还抵押金给乙方(无息)。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合同。

2.乙方若中途退包,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甲方将没收乙方缴交的全部承包押金。

3.若拖欠承包款(包括部分拖欠)达__10__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乙方缴交的承包押金,并无偿收回发包的鱼塘。

第十二条 纠纷的处理办法:___诉讼程序__。

第十三条 补充协商部分: 。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如甲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发包方:xx县xx镇xx村委会,简称甲方

承包方:xx县xx镇xx村x组,xxx,简称乙方

为搞活经济,充分提高资源的利用率,甲乙双方就承包鱼塘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承包项目

1.甲方提供村属的黄泥窝鱼塘,由乙方承包。鱼塘范围:东从马家住地小河口原张老石老坝,西至张老石原承包界限为止;北从x x村二组田坎下河埂,南至x x村三组坎下河埂。(详见图纸)

2.从本合同签字盖章并公证后起,乙方自行投资扩建、改善现有鱼塘并在国家规定内经营有关项目,甲方不得干预。

二、承包期限:从x x x x年x月x日起至x x x x年x月x日止.共二十年。

三、乙方支付承包费用事项

1.第一年,即x x x x年由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叁仟元,甲方作为补偿费付给原承包人x x x;第二年、第三年,鉴于处于建塘阶段,乙方只付给甲方承包费每年伍佰元。从第四年即x x x x年起,乙方每年向甲方交纳承包费贰仟伍佰元整。

2.付款时间:每年五月一日作为付款时间。

四、特殊情况的处理

1.承包期间,如甲方法人更换,不得影响此合同的有效性。合同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推翻或修改合同。

2.如国家征用,按下列意见处理:

(1)承包期限(即二十年)内,乙方扩建、改善鱼塘所有投资而获得的赔偿费归乙方所得,土地赔偿费归甲方。

(2)乙方投放的鱼苗以及乙方增建的经营设施(简易房屋、所种的树、花草、开出的停车场以及所修的路等)的赔偿费,全部归乙方。

(3)二十年承包期限满后,如国家征用,甲方可享受乙方所有投资赔偿金的百分之叁拾(30%)。土地赔偿金仍归甲方。

3.承包期内,如乙方因重大特殊原因暂时或长期不能管理鱼塘,乙方有权委托直系亲属或按本合同条款转包他人,甲方不得阻止和干预。

4.乙方承包期问,如遇纠纷,属土地使用权引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属乙方经营等问题的,由乙方自行处理。

5.承包期满后,如鱼塘继续承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乙方。

五、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在一个星期内将鱼塘交付给乙方。不能按时交付,每天赔偿违约金x x元给乙方,从乙方付给甲方的承包费中扣除。

2.乙方在承包期限内,不能按时交纳承包费,遗期每天赔偿违约金x x元给甲方。

3.如甲方违约推翻或单方面修改合同,由此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在乙方损失费用的基础上加百分之伍拾(50%)赔偿给乙方。

六、解决争议的办法

甲乙双方如在合同期限内发生争执,先协商解决。解决不了,可向有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x x镇政府一份、公证处一份。

附:鱼塘承包界线图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乙方:(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x x x x年x月x日

公证机关意见

公证员:x x x(盖章)

x x x x年x月x日

___县____乡____村____组,以下简称甲方;

____县____乡____村__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水利资料,发展渔业生产,为城乡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商品鱼,增加集体和个人收入,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村民大会充

分讨论和甲乙双方认真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地点和面积

甲方将座落在____鱼塘(河道、水库、湖面)____亩,承包给乙方养鱼,鱼塘

(河道、水库、湖面)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只有管理使用权和合同规定的受益权,但不准出卖、出租或转让,在承包期内,乙方如去世,其家庭成员享有承包继承权。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 乙方上交甲方提成的办法及时间

在承包期内,乙方共上交甲方鲜鱼(或承包款)____公斤(或____元),其中:一九____年上交____公斤(____元),一九____年上交____公斤(____元)……;在上交甲方的鲜鱼中,____鱼占____%,____鱼占____%,____鱼占____%……。上交时间均为每年____月____日左右(时间不超过前后十天),甲方收到乙方上产的鲜鱼(或承包款)后,即出具收鱼(款)凭证。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将养护鱼用的房屋____间(如果有)和下列工具提供给乙方使用:________。

2.上级主管部门如有扶持渔业生产的`贷款、现金或物资,甲方应合理分配给乙方。

3.甲方应对社员群众进行保护渔业生产的教育。如发生偷、毒、炸鱼等情况,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

4.养鱼与农业用水发生矛盾时,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用水最低水位线不低于________米。

5.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时,甲方应及时提供抽水机给乙方使用。

6.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除了不可抗力的情况发生外,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完成国家派购商品鱼的任务(如果有)。

2.乙方养鱼、新放鱼苗、看管鱼塘(或河道、水库、湖面)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捕捞鱼时,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危险办法。

4.乙方每年捕捞鱼后,应优先完成承包任务。

5.承包期届满,乙方应及时交还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养护鱼房屋和工具,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修理或赔偿。

6.承包期届满,鱼塘(或河道、水库、湖面)内不到____规格的小鱼、鱼苗,乙方应无偿交给甲方(或由甲方按双方协议价格购买)。

7.乙方有自主养鱼经营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后,超额部分全归乙方。

8.乙方抓住偷鱼者送交甲方处理,按每人偷鱼一次罚款____元计算,罚款归乙方。

9.合同期满后,甲方如再行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第六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乙方提供养护鱼用房屋、工具,应偿付违约金____元给乙方,乙方并可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如截留上级主管部门扶持渔业生产的贷款、现金或物资,截留贷款按其金额的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截留现金或物品,按其金额的____倍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3.甲方如无故不及时向乙方提供抽水机,应对所造成的损失负责。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承包任务,每逾期一天,按所欠商品鱼的市场价格(或承包款的金额)的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如用电、毒、炸等危险办法捕捞鱼,应按总承包款(商品鱼按市场价格折价)的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甲方并可提出解除合同。

3.合同期届满时,乙方如捕捞小于____规格的小鱼、鱼苗,应向甲方偿付____元的违约金。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水灾、旱灾等)造成鱼塘(河道、水库、湖面)崩溃、干涸,经证实后,甲方应据实减少或免除乙方的承包任务。

第九条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合同。如甲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乡、村(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存一份。

甲方:____县____乡____村____组____(公章)

代表人:____

乙方:____村____村民____(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订

鱼塘承包合同怎么写(篇三)

甲方(发包方):________

现地址: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为了提高鱼塘经济效益,甲方经研究决定,将鱼塘进行发包,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______鱼塘共计__30 _亩交给乙方养殖,鱼塘路边自建房屋 8 间及场地交给乙方经营农家乐(注:农家乐为餐饮服务行业)。

第二条 承包期限为 伍 年,即从 年 月___日至 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 承包金额和交纳方法:实行先交承包款后使用原则,鱼塘每年承包金额为____万____仟_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每年的承包金应于当年__月____日前一次性交纳完毕。

第四条 在承包期间,乙方所承包鱼塘用电须服从电管站管理,要安全用电,开户、电力设备安装、材料费用以及鱼塘用电电费由乙方全权负责。如发生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 鱼塘用途

1、甲方提供鱼塘给乙方承包经营,乙方必须按规定养殖水产物,不允许随意改变其使用用途和破坏鱼塘,期满后按原貌交还给甲方(包括塘基修复)。

2、乙方养鱼、新放鱼苗、看管鱼塘(或河道、水库、湖面)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捕捞鱼时,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危险办法。

第六条 在承包期内,乙方经甲方同意需在塘基建设建筑物或种植农作物,期满后应拆除搬迁或停止耕作,若新承包者愿意受让,可继续保留,但绝不允许前者保留使用,否则甲方有权雇请民工强制的拆除,所需一切费用,仍要乙方支付。

第七条 乙方承包的只是鱼塘的水面,鱼塘基面使用权仍属甲方,乙方只能作暂时使用。在承包期内,因国家建设或者乡镇需要征用土地时,甲乙双方应无条件服从,本合同同时解除。征地单位按征用土地的有关规定予以补偿,青苗费、土地补偿费和其他补偿费归甲方。乙方在接通知30日内必须交出鱼塘,乙方应缴的承包款则按发出通知当日减收一个月计算。如乙方接通知30天后未交出鱼塘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作任何补偿。 乙方施工的建筑物要在承包期满后10天由乙方自行拆迁,逾期不处理的则归甲方所有。如需修筑塘基的由乙方自行维修整治,但承包期满后不得拆除,甲方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第八条 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时,甲方应及时提供抽水机给乙方使用。如发生偷、毒、炸鱼等情况,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

第九条 乙方必须按合同所定期限缴纳承包款,逾期15天未完成的,作自动退包处理,甲方有权没收押金并终止合同,收回鱼塘重新发包。

第十条 乙方在承包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发包的鱼塘:

1.乙方擅自将承包的鱼塘转让、转租、转包、转借、或者以合作,联营为名,实质是改变承包经营者的(若遇特殊情况经甲方批准并办妥手续者除外);

2.乙方丢荒、丢耕、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承包鱼塘的用途和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经甲方劝阻无效,造成地力、生产力下降的;

3.乙方利用承包鱼塘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4.乙方拖欠承包款(包括部分拖欠)达_10__天的;

5.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在承包期间,如要转让给他人承包,须经甲方同意才能转让。如乙方提前终止合同,必须完成全部承包款并经得甲方同意,才能终止合同,另甲方有权将押金没收作为补偿。其他有关解除合同的情形。

第十一条 今后凡有遇河涌水质有问题或受到污染,承包者不得以各种理由拒交承包款。合同期满后,甲方如再行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第九条

第十二条 风险责任:

1、农家乐属于服务行业,所涉及的食品安全、卫生许可、税务、工商等一切相关事项的办理由乙方自行解决,涉及到的一切法律事务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2、在承包期间,乙方必须购买农业保险。否则一切事故、灾害及人为造成的损失,及在承包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生产经营费用(包括安全事故、保险金的购买和一切事故及灾害造成的损失),债权和债务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承包款仍按承包合同规定缴交,但由于遭遇不可抗力的特大自然灾害造成乙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的事故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 本合同实行抵押承包的原则,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必须在___10___天内交纳承包押金给甲方,即押金金额为_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____角____分,作为履约的保证。承包合同期满,若乙方能履行合同,则甲方应退还抵押金给乙方(无息)。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合同。

2.乙方若中途退包,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甲方将没收乙方缴交的全部承包押金。

3.若拖欠承包款(包括部分拖欠)达__10__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乙方缴交的承包押金,并无偿收回发包的鱼塘。

第十二条 纠纷的处理办法:___诉讼程序__。

第十三条 补充协商部分: 。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如甲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发包方:xx县xx镇xx村委会,简称甲方

承包方:xx县xx镇xx村x组,xxx,简称乙方

为搞活经济,充分提高资源的利用率,甲乙双方就承包鱼塘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承包项目

1.甲方提供村属的黄泥窝鱼塘,由乙方承包。鱼塘范围:东从马家住地小河口原张老石老坝,西至张老石原承包界限为止;北从x x村二组田坎下河埂,南至x x村三组坎下河埂。(详见图纸)

2.从本合同签字盖章并公证后起,乙方自行投资扩建、改善现有鱼塘并在国家规定内经营有关项目,甲方不得干预。

二、承包期限:从x x x x年x月x日起至x x x x年x月x日止.共二十年。

三、乙方支付承包费用事项

1.第一年,即x x x x年由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叁仟元,甲方作为补偿费付给原承包人x x x;第二年、第三年,鉴于处于建塘阶段,乙方只付给甲方承包费每年伍佰元。从第四年即x x x x年起,乙方每年向甲方交纳承包费贰仟伍佰元整。

2.付款时间:每年五月一日作为付款时间。

四、特殊情况的处理

1.承包期间,如甲方法人更换,不得影响此合同的有效性。合同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推翻或修改合同。

2.如国家征用,按下列意见处理:

(1)承包期限(即二十年)内,乙方扩建、改善鱼塘所有投资而获得的赔偿费归乙方所得,土地赔偿费归甲方。

(2)乙方投放的鱼苗以及乙方增建的经营设施(简易房屋、所种的树、花草、开出的停车场以及所修的路等)的赔偿费,全部归乙方。

(3)二十年承包期限满后,如国家征用,甲方可享受乙方所有投资赔偿金的百分之叁拾(30%)。土地赔偿金仍归甲方。

3.承包期内,如乙方因重大特殊原因暂时或长期不能管理鱼塘,乙方有权委托直系亲属或按本合同条款转包他人,甲方不得阻止和干预。

4.乙方承包期问,如遇纠纷,属土地使用权引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属乙方经营等问题的,由乙方自行处理。

5.承包期满后,如鱼塘继续承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乙方。

五、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在一个星期内将鱼塘交付给乙方。不能按时交付,每天赔偿违约金x x元给乙方,从乙方付给甲方的承包费中扣除。

2.乙方在承包期限内,不能按时交纳承包费,遗期每天赔偿违约金x x元给甲方。

3.如甲方违约推翻或单方面修改合同,由此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在乙方损失费用的基础上加百分之伍拾(50%)赔偿给乙方。

六、解决争议的办法

甲乙双方如在合同期限内发生争执,先协商解决。解决不了,可向有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x x镇政府一份、公证处一份。

附:鱼塘承包界线图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乙方:(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x x x x年x月x日

公证机关意见

公证员:x x x(盖章)

x x x x年x月x日

___县____乡____村____组,以下简称甲方;

____县____乡____村__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水利资料,发展渔业生产,为城乡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商品鱼,增加集体和个人收入,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村民大会充

分讨论和甲乙双方认真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地点和面积

甲方将座落在____鱼塘(河道、水库、湖面)____亩,承包给乙方养鱼,鱼塘

(河道、水库、湖面)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只有管理使用权和合同规定的受益权,但不准出卖、出租或转让,在承包期内,乙方如去世,其家庭成员享有承包继承权。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 乙方上交甲方提成的办法及时间

在承包期内,乙方共上交甲方鲜鱼(或承包款)____公斤(或____元),其中:一九____年上交____公斤(____元),一九____年上交____公斤(____元)……;在上交甲方的鲜鱼中,____鱼占____%,____鱼占____%,____鱼占____%……。上交时间均为每年____月____日左右(时间不超过前后十天),甲方收到乙方上产的鲜鱼(或承包款)后,即出具收鱼(款)凭证。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将养护鱼用的房屋____间(如果有)和下列工具提供给乙方使用:________。

2.上级主管部门如有扶持渔业生产的贷款、现金或物资,甲方应合理分配给乙方。

3.甲方应对社员群众进行保护渔业生产的教育。如发生偷、毒、炸鱼等情况,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

4.养鱼与农业用水发生矛盾时,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用水最低水位线不低于________米。

5.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时,甲方应及时提供抽水机给乙方使用。

6.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除了不可抗力的情况发生外,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完成国家派购商品鱼的任务(如果有)。

2.乙方养鱼、新放鱼苗、看管鱼塘(或河道、水库、湖面)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捕捞鱼时,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危险办法。

4.乙方每年捕捞鱼后,应优先完成承包任务。

5.承包期届满,乙方应及时交还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养护鱼房屋和工具,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修理或赔偿。

6.承包期届满,鱼塘(或河道、水库、湖面)内不到____规格的小鱼、鱼苗,乙方应无偿交给甲方(或由甲方按双方协议价格购买)。

7.乙方有自主养鱼经营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后,超额部分全归乙方。

8.乙方抓住偷鱼者送交甲方处理,按每人偷鱼一次罚款____元计算,罚款归乙方。

9.合同期满后,甲方如再行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第六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乙方提供养护鱼用房屋、工具,应偿付违约金____元给乙方,乙方并可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如截留上级主管部门扶持渔业生产的贷款、现金或物资,截留贷款按其金额的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截留现金或物品,按其金额的____倍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3.甲方如无故不及时向乙方提供抽水机,应对所造成的损失负责。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承包任务,每逾期一天,按所欠商品鱼的市场价格(或承包款的金额)的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如用电、毒、炸等危险办法捕捞鱼,应按总承包款(商品鱼按市场价格折价)的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甲方并可提出解除合同。

3.合同期届满时,乙方如捕捞小于____规格的小鱼、鱼苗,应向甲方偿付____元的违约金。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水灾、旱灾等)造成鱼塘(河道、水库、湖面)崩溃、干涸,经证实后,甲方应据实减少或免除乙方的承包任务。

第九条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合同。如甲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乡、村(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存一份。

甲方:____县____乡____村____组____(公章)

代表人:____

乙方:____村____村民____(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订

鱼塘承包合同怎么写【篇四】

甲方(发包方): 现住址: 乙方(承包方): 现住址: 因乙方的生产需要,为了更加提高经济效益,故需充分利用水资源,现就甲方自行所有的一口鱼塘,经甲乙双方认真协商订立本合同书,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发包的鱼塘座落及面积:该塘座落于: 面积约 亩。

二、承包期限:本协议承包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金额和付款方式:

1、合同的总金额为: 408115.00 元。

2、付款方式为:

A、 年1月1号付款60000元(第一次付款)。

B、 年12月31号前付款63000元(第二次付款)。

C、 年12月31号前付款66150元(第三次付款)。

D、 年12月31号前付款69458元(第四次付款)。

E、 年12月31号前付款72930元(第五次付款)。

F、 年12月31号前付款76577元(第六次付款)。

四、承包期间,鱼塘边不能栽种树木。

五、在承包期间,其塘塍、便的管理由乙方负责。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地震、特大洪涝等)造成该鱼塍、便倒塌,修复由甲方负责,甲方因修复鱼塘便耽误乙方使用,如不减乙方当年承包金,其合同期限顺延一年。

六、在承包期间,塘内的蓄水由乙方负责管理,用水甲方负责安排,其塘内的最高水位以本塘常年平水缺为限,最低水位以塘中心60公分内。

七、乙方需要排水、抽水时,如发现水质有毒、污染物等情况,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

八、承包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改变该鱼塘的使用性质,不准建永久性建筑物。否则,在承包期满,将自动拆除。

九、承包期间,乙方不得随意转租他人。

十、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修改或解除本协议。如甲方代表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如甲乙双方双方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交--各存一份。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鱼塘承包合同怎么写(篇五)

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

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

为了充分利用水利资源,发展渔业生产,为城乡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商品鱼,增加集体和个人收入,甲乙双方认真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地点和面积

甲方将位于____鱼塘(河道、水库、湖面)____亩,承包给乙方养鱼,鱼塘(河道、水库、湖面)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有管理使用权和合同规定的受益权,但不准出卖、出租或转让,在承包期内,乙方如去世,其家庭成员享有承包继承权。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乙方上交甲方提成的办法及时间

在承包期内,乙方共上交甲方鲜鱼(或承包款)____公斤(或____元),其中:____年上交____公斤(____元),____年上交____公斤(____元)……;在上交甲方的鲜鱼中,____鱼占____%,____鱼占____%,____鱼占____%,……。上交时间均为每年____月____日(时间不超过前后10天)甲方收到承包款后,即出具收鱼(款)凭证。

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将养护鱼用的房屋____间(如果有)和下列工具提供给乙方使用:________。

2.上级主管部门如有扶持渔业生产的贷款、现金或物资,甲方应合理分配给乙方。

3.甲方应对群众进行保护渔业生产的教育。如发生偷、毒、炸鱼等情况,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

4.养鱼与农业用水发生矛盾时,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用水最低水位线不低于____米。

5.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时,甲方应及时提供抽水机给乙方使用。

6.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除了不可抗力的情况发生外,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

2.乙方养鱼、新放鱼苗、看管鱼塘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捕捞鱼时,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危险方法。

4.乙方每年捕鱼后,应优先完成承包任务。

5.承包期届满,乙方应及时交还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养护鱼房屋和工具,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修理或赔偿。

6.承包期届满、鱼塘内不到____规格的小鱼、鱼苗,乙方应无偿交给甲方(或由甲方按双方协议价格购买)。

7.乙方有自主养鱼经营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后,超额部分全归乙方。

8.乙方抓住偷鱼者送交甲方处理,按每人偷鱼一次罚款____元计算,罚款归乙方。

9.合同期满后,甲方如再行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提供养护鱼用房屋、工具,应偿付违约金____元给乙方,乙方并可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如截留上级主管部门扶持渔业生产的贷款、现金或物资,截留贷款按其金额的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截留现金或物品,按其金额的____倍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3.甲方如无故不及时向乙方提供抽水机,应对所造成的损失负责。

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承包任务,每逾期一天,按所欠商品鱼的市场价格(或承包款的金额)的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如用电、毒、炸等危险办法捕鱼,应按总承包款的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甲方并可提出解除合同。

3.合同期届满时,乙方如捕捞小于____规格的小鱼、鱼苗,应向甲方偿付____元违约金。

第八条不可抗力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鱼塘崩溃、干涸,经证实后,甲方应据实减少或免除乙方的承包任务。

第九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合同。

2.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签订合同。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代表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代表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作者:不详来源:网络

甲方:姓名(或名称):住址:

身份证号:电话:

乙方:姓名(或名称):住址:

身份证号:电话:

甲方将位于的自住用房的建设施工工程经双方协商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就该建房工程的施工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此次建房的施工承包方式为乙方包工包料。

乙方负责出工建设并自行解决建设施工所需要的所有设备、建房所用的全部原材料,施工过程所需的水电费用由乙方支付,施工人员的吃住行生活由乙方自理。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施工安全,全程对施工安全负完全责任,因施工设备的原因和乙方人员操作失误导致的伤亡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由于乙方对施工工地管理疏忽造成的施工人员以外的第三人人身及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对此负全部责任。施工图纸经双方签字,不能随便更改,如需要更改双方商量后同意。

二、被建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甲方将包括地梁在内的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全部承包给乙方(其中包括贴内外墙的瓷砖、室内地板砖、楼梯及其附属设施、卫生间地板砖、厨房操作台、木工、水电管线安装等)。乙方的施工承包单价为每平方米元,工程总价款为元。

三、施工要求

①地工基础:深度70公分,宽度60公分,里面宽度40公分

②墙体外墙3.7,内墙2.4,砌筑时内外错缝一般采用水泥沙浆,强度要达到(150号).四角有构造柱四角和内样交换处一般要求80公分配两根6毫米拉接筋沙浆的饱满度必须要达到三一砌筑法(一快砖一铲灰一挤揉)并使用前必须把砖潜水湿润。

③圈过梁:过梁高度不低于12公分,钢筋直径不宜小于10毫米,刚箍直径不低于6毫米,最大距不宜超过250毫米,圈梁高度不低于200毫米上下圈梁。

④屋顶先脚板,钢筋不宜12毫米,距离16公分,混淋土150级交标号屋面炉灰前面高度25公分,后面15公分,炉灰上面5公分混淋土,2公分沙浆抹广抹墙里外水泥沙浆抹广1/3

⑤地板砖6060黑白由甲方自选定价10元一块,如造过10元由甲方自付,砖黑白由甲方自选卫生间墙砖,不低于1.8元,墙内刷房池涂料,电线用4平米铜芯线,每件房一只热光灯插座一只开关一只

⑥门窗:内门用实木门,窗户。塑钢海螺牌外门,防盗门,乙方施工时要保证质量。在施工过程中甲已双方互相协商

⑦室内自来水,下水管由乙方负责。工程工期为:年月日(公历/农历)—年月日(公历/农历),按日历工期计算。乙方应按时施工,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每拖延一天,每平方米减少工钱元。因大雨等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的工期耽误除外。

⑦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建房质量要求保证施工质量。房屋完工交工后,由甲方按照施工要求进行验收。如房屋出现建筑质量问题,乙方应重新修缮直至符合甲方质量要求为止,并赔偿因建筑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重新修缮的费用(包括修缮使用的材料)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付款方式

开工付40%,土墙砌好付40%,刷涂料前付40%,70%交工一次付清。还声誉%一年维修给清。

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在该协议文本上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见证人一份。

经双方协议如下:

甲方签字(签章):乙方签字(签章):

见证人签字(签章):

签约时间:年月日(公历/农历)

签约地点:

作者:不详来源:网络

甲方:(以下称甲方)

乙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市规划与建设局和××绿化有限公司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甲方将××绿化工程1标段的绿化委托乙方养护,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养护项目相关情况

养护项目名称:××绿化工程1标段绿化养护

养护地点:

养护面积:

二、养护期限

养护期限自××绿化工程1标段工程竣工后至该工程移交给××建设局止。

三、养护职责

1、承包以及养护期限内,乙方应按照园林绿化养护操作规程及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合理组织,精心养护,保质保量完成养护管理任务。

2、绿化设施及主要养护内容

(1)修剪: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立地环境、景观要求,按照操作规程适时进行。

(2)施肥: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及植物对肥料的需要,要求年施肥不得少于2次以上,新种植物视生长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施肥,以保持各类植物的生长旺盛达到一定景观效果。

(3)除草:各类绿地、树穴、绿带要结合松土及时清理各类杂草。

(4)抹芽:主要用于乔木、大型灌木,对不定芽要及时清除,以保持树木骨架清晰,促使生长形态美观,营养集中。

(5)病虫害防治:病虫害防治是园林植物养护中较为重要的手段和内容,要根据各类植物的寄生对象及时做好预测预报,及时采取措施防治。

(6)抗旱、抗台、抗涝:旱季及新种植物要及时进行灌溉,防止植物因脱水而造成枯死。台汛期间要做好加固、排涝抢险工作,防止植物受损。

3、对本合同养护项目实施养护管理所用的一切劳动力、材料设备和服务由乙方自行组织,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承包期限内,本合同养护项目设施量发生减少及毁损的,乙方应及时补齐或修复,并自行承担所需费用。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应保证本合同养护项目设施量完好无损。未完好的,由乙方负责补齐或修复。届时,未补齐或修复的,甲方可自行或委托他人补齐或修复,费用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汇报养护管理计划及有关措施。

6、乙方必须重视安全生产,确保全年不出安全责任事故。养护期间,养护工人由于操作不规范等因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

7、根据合同的养护项目,三年养护经费为××绿化工程1标段竣工后工程量(即759863.00元)的5%,合计养护费大写叁万柒仟玖佰玖拾叁元整,小写37993元,承包方式为全额经济责任制承包。

8、三年养护经费待养护期满后一次性付给乙方,由业主方××建设局将原扣留的5%工程质量保证金通过移交验收后直接拔交给乙方。

四、一年园林养护工作具体安排:

一月份:全年中气温最低的月份,露地树木处于休眠状态。

1、冬季修剪:全面展开对落叶树木的整形修剪作业;大小乔木上的枯枝、伤残枝、病虫枝及妨碍架空线和建筑物的枝杈进行修剪。

2、行道树检查:及时检查行道树绑扎、立桩情况,发现松绑、铅丝嵌皮、摇桩等情况时立即整改。

3、防治害虫:冬季是消灭园林害虫的有利季节。可在树下疏松的土中挖集刺蛾的虫蛹、虫茧,集中烧死。1月中旬的时候,蚧壳虫类开始活动,但这时候行动迟缓,我们可以采取刮除树干上的幼虫的方法。在冬季防治害虫,往往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4、绿地养护:绿地、花坛等地要注意挑除大型野草;草坪要及时挑草、切边;绿地内要注意防冻浇水。

二月份:气温较上月有所回升,树木仍处于休眠状态。

1、养护基本与1月份相同。

2、修剪:继续对大小乔木的枯枝、病枝进行修剪。月底以前,把各种树木修剪完。

3、防治害虫:继续以防刺蛾和蚧壳虫为主。

三月份:气温继续上升,中旬以后,树木开始萌芽,下旬有些树木(如山茶)开花。

1、植树:春季是植树的有利时机。土壤解冻后,应立即抓紧时机植树。植大小乔木前作好规划设计,事先挖(刨)好树坑,要做到随挖、随运、随种、随浇水。种植灌木时也应做到随挖、随运、随种,并充分浇水,以提高苗木存活率。

2、春灌:因春季干旱多风,蒸发量大,为防止春旱,对绿地等应及时浇水。

3、施肥:土壤解冻后,对植物施用基肥并灌水。

4、防治病虫害:本月是防治病虫害的关键时刻。一些苗木出现了煤污病,瓜子黄杨卷叶螟也出现了(采用喷洒杀螟松等农药进行防治)。防治刺蛾可以继续采用挖蛹方法。

四月份:气温继续上升,树木均萌芽开花或展叶开始进入生长旺盛期。

1、继续植树:四月上旬应抓紧时间种植萌芽晚的树木,对冬季死亡的灌木(杜鹃、红花继木等)应及时拔除补种,对新种树木要充分浇水。

2、灌水:继续对养护绿地进行及时的浇水。

3、施肥:对草坪、灌木结合灌水,追施速效氮肥,或者根据需要进行叶面喷施。4、修剪:剪除冬、春季干枯的.枝条,可以修剪常绿绿篱。

5、防治病虫害:

(1)蚧壳虫在第二次蜕皮后陆续转移到树皮裂缝内、树洞、树干基部、墙角等处分泌白色蜡质薄茧化蛹。可以用硬竹扫帚扫除,然后集中深埋或浸泡。或者采用喷洒杀螟松等农药的方法。

(2)天牛开始活动了,可以采用嫁接刀或自制钢丝挑除幼虫,但是伤口要做到越小越好。

(3)其它病虫害的防治工作。

6、绿地内养护:注意大型绿地内的杂草及攀援植物的挑除。对草坪也要进行挑草及切边工作。

7、草花:迎五一替换冬季草花,注意做好浇水工作。

五月份:气温急骤上升,树木生长迅速。

1、浇水:树木展叶盛期,需水量很大,应适时浇水。

2、修剪:修剪残花。行道树进行第一次的剥芽修剪。

3、防治病虫害:继续以捕捉天牛为主。刺蛾第一代孵化,但尚未达到危害程度,根据养护区内的实际情况做出相应措施。由蚧壳虫、蚜虫等引起的煤污病也进入了盛发期(在紫薇、海桐、夹竹桃等上),在5月中、下旬喷洒10-20倍的松脂合剂及50%三硫磷乳剂1500-20xx倍液以防治病害及杀死虫害。(其它可用杀虫素、花保等农药)

六月份:气温高。

1、浇水:植物需水量大,要及时浇水,不能“看天吃饭”。

2、施肥:结合松土除草、施肥、浇水以达到最好的效果。

3、修剪:继续对行道树进行剥芽除蘖工作。对绿篱、球类及部分花灌木实施修剪。

4、排水工作:有大雨天气时要注意低洼处的排水工作。

5、防治病虫害:六月中、下旬刺蛾进入孵化盛期,应及时采取措施,现基本采用50%杀螟松乳剂500-800倍液喷洒。(或用复合bt乳剂进行喷施)继续对天牛进行人工捕捉。

6、做好树木防汛防台前的检查工作,对松动、倾斜的树木进行扶正、加固及重新绑扎。

七月份:气温最高,中旬以后会出现大风大雨情况。

1、移植常绿树:雨季期间,水分充足,可以移植针叶树和竹类,但要注意天气变化,一旦碰到高温要及时浇水。

2、排涝:大雨过后要及时排涝。

3、施追肥:在下雨前干施氮肥等速效肥。

4、行道树:进行防台剥芽修剪,对与电线有矛盾的树枝一律修剪,并对树桩逐个检查,发现松垮、不稳立即扶正绑紧。事先做好劳力组织、物资材料、工具设备等方面的准备,并随时派人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

5、防治病虫害:继续对天牛及刺蛾进行防治。防治天牛可以采用50%杀螟松1:50倍液注射,(或果树宝、或园科三号)然后封住洞口,也可达到很好的效果。香樟樟巢螟要及时的剪除,并销毁虫巢,以免再次危害。

八月份:仍为雨季。

1、排涝:大雨过后,对低洼积水处要及时排涝。

2、行道树防台工作:继续做好行道树的防台工作。

3、修剪:除一般树木夏修外,要对绿篱进行造型修剪。

4、中耕除草:杂草生长也旺盛,要及时的除草,并可结合除草进行施肥。

5、防治病虫害:捕捉天牛为主,注意根部的天牛捕捉。蚜虫危害、香樟樟巢螟要及时防治。潮湿天气要注意腐烂病,要及时采取措施。

九月份:气温有所下降,迎国庆做好相关工作。

1、修剪:迎接国庆工作,行道树三级分叉以下剥芽。绿篱造型修剪。绿地内除草,草坪切边,及时清理死树,做到树木青枝绿叶,绿地干净整齐。

2、施肥:对一些生长较弱,枝条不够充实的树木,应追施一些磷、钾肥。

3、草花:迎国庆,草花更换,选择颜色鲜艳的草花品种,注意浇水要充足。

4、防治病虫害:穿孔病为发病高峰,采用500%多菌灵1000倍液防止侵染。天牛开始转向根部危害,注意根部天牛的捕捉。对杨、柳上的木蠹蛾也要及时防治。做好其它病虫害的防治工作。

5、节前做好各类绿化设施的检查工作。

十月份:气温下降,十月下旬进入初冬,树木开始落叶,陆续进入休眠期。

1、做好秋季植树的准备,下旬耐寒树木一落叶,就可以开始栽植。

2、绿地养护:及时去除死树,及时浇水。绿地、草坪挑草切边工作要做好。草花生长不良的要施肥。

3、防治病虫害:继续捕捉根部天牛。香樟樟巢螟也要注意观察防治。

十一月份:土壤开始夜冻日化,进入隆冬季节。

1、植树:继续栽植耐寒植物,土壤冻结前完成。

2、翻土:对绿地土壤翻土,暴露准备越冬的害虫。

3、浇水:对干、板结的土壤浇水,要在封冻前完成。

4、病虫害防治各种害虫在下旬准备过冬,防治任务相对较轻。

十二月份:低气温,开始冬季养护工作。

1、冬季修剪:对些常绿乔木、灌木进行修剪。

2、消灭越冬病虫害。

3、做好明年调整工作准备:待落叶植物落叶以后,对养护区进行观察,绘制要调整的方位。

x年x月x日

xxxxxx有限公司

五、考核验收

甲方每月不定期采取普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对乙方养护质量进行考核验收。

六、附则

1、所有经费,甲方不再对乙方进行取费。

3、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作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作者:不详来源:网络

工程承包合同书怎么写简短6篇


我们的国家发展的很快,合同也越来越重要了,作为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我们必须要清楚合同的具体内容。承包合同是为了确保双方利益而签订的重要合同,所以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把相关事项全部写进合同里,你平常接触过承包合同吗?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现“工程承包合同书怎么写简短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工程承包合同书怎么写 篇1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已方):_________

经公开招标,甲方将_________绿化工程确定给乙方施工,为确保如期保质完成本工程,双方本着互相支持、紧密配合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明确双方职责,特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1、工程地点:_________。

2、工程总造价:_________万元(大写)。

3、工期

乙方确保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于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工,工程标准达到合格_________级。

4、开工准备

甲方前期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该工程遗留问题;甲方在施工前准备好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等工作;乙方接到图纸后,尽快做出材料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进度计划报给甲方。

5、工程款支付

苗木栽植完毕,经初验合格后,付合同价的1/3;半年后经复验合格,再付合同价的1/3;工程初验后15个月经验收合格,按审计决算付清余款。

6、工程质量

(1)所栽苗木质量必须符合工程要求,不得擅自改变苗木品种、规格及质量,所有苗木必须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栽植;

(2)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质量管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其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3)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后果自负;

(4)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

7、养护管理和质量要求。

(1)大树及时支撑,支柱与树干相接部分应垫上防护物,以免磨伤树皮;

(2)栽植后及时封堰浇透水;

(3)及时中耕除草、施肥、修剪,确保苗木正常生长;

(4)苗木要及时防治病虫害;

(5)苗木管理期间,必须经常清理各种废弃物;

(6)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后,要养护苗木_________个月,养护标准达到_________,其间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8、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接

到乙方的验收通知书后,及时按期组织验收,甲方推迟验收,其间每推迟一天偿付给乙方逾期违约金_________元。

(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工程款,其间每推迟一天按工程价款的千分之一偿付给乙方逾期违约金。

乙方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的规定,负责无偿修补或及时返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必须确保在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除不可抗力因素经甲方同意外不能按期完成的,每推迟一天罚款_________元。

9、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条款终止。

10、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一份。其它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存档。

11、本合同未经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工程承包合同书怎么写 篇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合同法》、《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参照区内类似项目的运作方式和模式,甲方将院墙施工工程承包给乙方,双方就工程具体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拟征地地块院墙

二、工程地点: 公司拟新征土地

三、工程内容:见甲方提供图纸及附件

四、工程质量标准:按图纸设计标准及甲方要求

五、施工工期: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总工期 天。工期每拖延一天,扣工程总造价的1%,在工程款中扣除;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工期拖延(但应办理相关手续)。

六、工程造价:本院墙工程约计 米,每米按 元计算。结账按实际丈量长度计算。(如新增加工程量按实际价格及工程量计算,乙方需为甲方提供材料价格)。

七、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及施工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包括水电等一切费用)。

八、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合同签订五日内乙方必须开工,开工五日内甲方预付乙方总价款的%作为备料款;工程进展到超过一半时五日内再付%;全部工程结束后付至总价款%;余款工程验收合格后两月全部付清(如有质量问题乙方负责维修合格后付清)。

九、双方的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施工相关的图纸,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承包方,确定正负零高度。

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供技术资料及资金。

3、乙方施工人员要服从甲方代表管理,接受甲方的监督。

4、乙方在开工前办理完毕土地青苗,树木赔偿,坟地迁移,房屋建筑物拆迁,地下障碍物清除,并自行协调解决施工中外来人员的干扰及施工扰民问题。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5、乙方负责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严格按照图纸及甲方的要求施工,否则甲方有权要求停工,由此造成工期拖延及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合同及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甲方):盖章 承包方(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工程承包合同书怎么写 篇3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

上述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共同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章 合同一般规范

第1条 词语涵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价款,按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已经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13.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和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4.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合同工期。

15.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8.施工场地: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规定的场地。

19.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2.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地震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21.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协商后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本合同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经双方确认的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3条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行业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4条 图纸。甲方在开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需要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章 双方一般责任

第5条 甲方代表。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部分权力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3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3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一,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电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电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甲方委托的总监理工程师按协议条款的约定,部分或全部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合同中乙方的义务。

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6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7条 甲方工作。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干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手续(证明乙方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8条 乙方工作。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4.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到达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工期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赔偿。

第9条 进度计划。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

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1条 延期开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3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内不予答复,可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

第11条 暂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后继续施工。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部分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2条 工期延误。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不可抗力;

4.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3条 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5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章 质量与验收

第14条 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15条 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16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17条 试车。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乙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乙方准备试车记录。甲方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通过,甲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甲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乙方应作准备工作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和试车记录。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负责修改设计,乙方按修改后设计重新安装。甲方承担修改设计费用、拆除及重新安装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乙方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为乙方采购,由乙方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甲方采购,甲方承担上述各项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由于乙方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车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修改后重新试车,承担修改和重新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

甲方代表未在规定时间提出修理意见,或试车合格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记录自行生效,乙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第18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或试车,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或试车,甲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四章 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19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合同价款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协议条款另有约定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电累计超过8小时;

5.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天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XX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1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第2条 工程款预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协议预付,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1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21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3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在计量24小时前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告后3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4天起,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22条 工程款支付。甲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按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支付工程价款。甲方在其代表计量签字后1天内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价款。协议须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和从甲方计量签字后第11天起计算应付工程价款的利息率。

第五章 材料设备供应

第23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甲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设备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供材料设备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发生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支付相应保管费用。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清单不符,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设备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与清单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设备到货时如不能开箱检验,可只验收箱子数量。

乙方开箱时须请甲方到场,出现缺件或质量等级、规格与清单不符,由甲方负责补足缺件或重新采购。

3.甲方供应材料与清单规格型号不符,乙方可代为调剂串换,甲方承担相应经济支出。

4.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清单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6.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日期,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供应时间,由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发出延误,相应顺延工期,甲方赔偿由此造成乙方的损失。

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有与清单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和重建的经济支出,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24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方不能按时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

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时,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时,由乙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六章 设计变更

第25条 设计变更。乙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经甲方代表同意,并由甲方取得以下批准:

1.超过原设计标准和规模时,须经原设计和规划审查部门批准,取得相应追加投资和材料指标;

2.送原设计单位审查,取得相应图纸和说明。

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在取得上述两项批准后,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

双方办理变更、洽商后,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进行下列变更: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因以上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26条 确定变更价款。发生第25条规定的变更后,在双方协商的时间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报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类似和适用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执行。

甲方代表不能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在乙方提出后1天内通知乙方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实行社会监理的,由总监理工程师暂定,事后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对裁定仍有异议,按第3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第七章 竣工与结算

第27条 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5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1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可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第28条 竣工结算。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及时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XX行,并将副本送乙方。XX行审核后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由于甲方违反有关规定和约定。经办XX行不能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并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承担保护费用。

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报告后3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31天起按施工企业向XX行计划外贷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29条 保修。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进行保修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分单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

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1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采取按合同价款一定比率,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险期满后2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和按协议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退还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八章 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3条 争议。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完工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4.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31条 违约。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的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32条 索赔。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向甲方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2天内,向甲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

3.甲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1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批准。

第33条 安全施工。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XX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34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定材料、设备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批准。

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享。

第35条 地下障碍和文物。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它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应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和采取有效保护措施。甲方代表应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对乙方采取的措施给予批准或提出处理意见。甲方承担保护措施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36条 工程分包。乙方可按投标书和协议条款约定分包部分工程。

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将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

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乙方与分包单位结算。

第37条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1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38条 保险(如有时)。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办理建筑工程和在施工场地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乙方办理自己在施工场地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5天内向甲方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5天后每1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39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40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41条 合同份数。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双方签字(盖章)

甲方: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

法人住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

法人住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

工程承包合同书怎么写 篇4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

上述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共同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章 合同一般规范

第1条 词语涵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价款,按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已经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13.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和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4.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合同工期。

15.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8.施工场地: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规定的场地。

19.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2.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地震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21.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协商后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本合同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经双方确认的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3条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行业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4条 图纸。甲方在开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需要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章 双方一般责任

第5条 甲方代表。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部分权力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3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3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一,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电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电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甲方委托的总监理工程师按协议条款的约定,部分或全部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合同中乙方的义务。

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6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7条 甲方工作。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干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手续(证明乙方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8条 乙方工作。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4.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到达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工期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赔偿。

第9条 进度计划。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

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1条 延期开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3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内不予答复,可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

第11条 暂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后继续施工。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部分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2条 工期延误。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不可抗力;

4.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3条 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5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章 质量与验收

第14条 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15条 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16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17条 试车。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乙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乙方准备试车记录。甲方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通过,甲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甲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乙方应作准备工作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和试车记录。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负责修改设计,乙方按修改后设计重新安装。甲方承担修改设计费用、拆除及重新安装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乙方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为乙方采购,由乙方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甲方采购,甲方承担上述各项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由于乙方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车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修改后重新试车,承担修改和重新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

甲方代表未在规定时间提出修理意见,或试车合格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记录自行生效,乙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第18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或试车,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或试车,甲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四章 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19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合同价款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协议条款另有约定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电累计超过8小时;

5.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天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XX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1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第2条 工程款预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协议预付,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1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21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3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在计量24小时前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告后3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4天起,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22条 工程款支付。甲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按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支付工程价款。甲方在其代表计量签字后1天内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价款。协议须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和从甲方计量签字后第11天起计算应付工程价款的利息率。

第五章 材料设备供应

第23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甲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设备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供材料设备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发生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支付相应保管费用。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清单不符,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设备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与清单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设备到货时如不能开箱检验,可只验收箱子数量。

乙方开箱时须请甲方到场,出现缺件或质量等级、规格与清单不符,由甲方负责补足缺件或重新采购。

3.甲方供应材料与清单规格型号不符,乙方可代为调剂串换,甲方承担相应经济支出。

4.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清单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6.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日期,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供应时间,由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发出延误,相应顺延工期,甲方赔偿由此造成乙方的损失。

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有与清单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和重建的经济支出,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24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方不能按时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

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时,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时,由乙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六章 设计变更

第25条 设计变更。乙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经甲方代表同意,并由甲方取得以下批准:

1.超过原设计标准和规模时,须经原设计和规划审查部门批准,取得相应追加投资和材料指标;

2.送原设计单位审查,取得相应图纸和说明。

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在取得上述两项批准后,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

双方办理变更、洽商后,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进行下列变更: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因以上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26条 确定变更价款。发生第25条规定的变更后,在双方协商的时间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报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类似和适用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执行。

甲方代表不能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在乙方提出后1天内通知乙方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实行社会监理的,由总监理工程师暂定,事后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对裁定仍有异议,按第3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第七章 竣工与结算

第27条 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5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1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可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第28条 竣工结算。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及时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XX行,并将副本送乙方。XX行审核后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由于甲方违反有关规定和约定。经办XX行不能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并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承担保护费用。

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报告后3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31天起按施工企业向XX行计划外贷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29条 保修。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进行保修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分单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

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1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采取按合同价款一定比率,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险期满后2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和按协议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退还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八章 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3条 争议。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完工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4.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31条 违约。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的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32条 索赔。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向甲方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2天内,向甲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

3.甲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1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批准。

第33条 安全施工。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XX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34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定材料、设备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批准。

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享。

第35条 地下障碍和文物。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它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应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和采取有效保护措施。甲方代表应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对乙方采取的措施给予批准或提出处理意见。甲方承担保护措施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36条 工程分包。乙方可按投标书和协议条款约定分包部分工程。

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将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

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乙方与分包单位结算。

第37条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1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38条 保险(如有时)。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办理建筑工程和在施工场地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乙方办理自己在施工场地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5天内向甲方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5天后每1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39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40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41条 合同份数。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双方签字(盖章)

甲方: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

法人住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

法人住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

工程承包合同书怎么写 篇5

合同编号:金华合字(20xx)0308

发包单位:

承包单位:公司

工程名称:铝合金工程

签订日期:20xx年6月日华园小区b栋铝合金门窗幕墙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公司

甲方就华园小区b栋铝合金门窗工程事宜,与乙方协商后,决定将该项目工程交由乙方承包。为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确保工程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一致商定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项目、名称

1、工程项目:华园小区b栋

2、工程名称:华园小区b栋铝合金门窗、幕墙工程

3、工程地点:黄埔市黄埔区荔香路东侧

4、工 程 量:门窗幕墙约5400㎡,钢结构玻璃栏杆约918m

第二条 承包方式

1、按双方认可的铝合金门窗工程综合单价包干的方式承包包材料、包制作、包安装、包设计、包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施工机具的承包方式进行承包。 (不含税金、不含土建总包配合费、施工用水电费、施工用排栅和垂直运输费用及其他有关部门收取的管理费。)

2、由甲方提供现场施工用的水电、脚手架及临时仓库和现场办公室场地。

3、施工人员生活用水、用电费为每人每天1元。

4、不含门窗幕墙三项物理性能检测和其他所有相关试验及验收费用。(注:该费用由甲方承担,但由乙方负责经办申验的所有工作并保证合格)

第三条 工程(预算)总造价

1、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预算,按工程预算书施工范围内全部工程预算总造价约 224万元(大写:贰佰贰拾肆万元整)。(工程结算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为准)

2、工程单价及工程量:详见华园b栋铝合金门窗预算表。

注:表中“主材”含各项目中的玻璃、铝合金型材;“其它”含地弹簧、门夹、拉手、不锈钢拉索、拉索索头/固紧器、以及钢结构栏杆、屋面格栅等项目中的主钢材两点锁、不锈钢滑撑、连接件、胶、胶条、螺丝等各项目中主材未含的所有其它附件材料及制安人工费、运输费等。

第四条 工程工期

一、根据土建工程进度,合同工期定为 92 个日历天(自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7月10日)。确保20xx年 4 月 7日前安装窗框及钢结构,6月必须满足拆除综合脚手架的条件,20xx年7 月 10日前全部完工。 ①、乙方需在20xx年6月1日前完成天面装饰栏杆。 ②、乙方需在20xx年6月20日前完成百叶窗安装(包括防水胶)。

③、乙方需在20xx年6月30日前完成阳台落地门框安装。

④、乙方需在20xx年6月30日前完成橱房门框安装。

⑤、乙方需在20xx年6月30日前完成阳台栏杆安装。

⑥、乙方需在20xx年7月10日前完成所有玻璃安装。

二、工程工期乙方应严格按甲方项目要求及制定的《华园小区b栋塔楼20xx年5月-20xx年12月施工进度计划表》执行,否则按本合同第九条第二款严格执行。

三、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被迫停工,乙方应在三日之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工期顺延。

第五条材料及技术标准

一、乙方负责购买合同项目内的所有材料。

工程铝合金型材选用:推拉门主受力杆件壁厚不小于2.0mm,非主受力杆件不小于1.2mm;推拉窗主受力杆件壁厚不小于1.4mm,非主受力杆件不小于1.2mm;平开门主受力壁厚不小于2.0mm,固定部分不小于1.4mm,压线不小于1.0mm;平开窗受力壁厚不小于1.4mm,非主受力杆件不小于1.2mm,压线不小于1.0mm;百叶窗主受力杆件、百页片、百页工字槽壁厚均不

小于1.0mm。

二、乙方承包项目之内工程质量,铝合金门窗幕墙工程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

三、为了确保工程最终质量,甲方在选择铝型材和玻璃厂家时必须同乙方一起进行综合考查。根据质量、价格、服务的情况进行筛选优质价廉的厂家。

四、由乙方采购之附属材料的说明

(4.1)玻璃胶:采用 广州市海珠区锐力粘胶 厂或相同品质的国产中性玻璃胶和优质建筑防水胶。

(4.2)密封胶条:开启扇胶条和毛条采用: “固特” 牌或“合和” 牌或相同档次厂家生产的密封胶条和毛条 (4.3)五金配件:

①、50系列平开窗采用“ 坚朗 牌”或相同档次厂家生产的联动执手;国产优质不锈钢滑撑; ②、50系列平开门采用优质球锁;铝合金合页;

③、90系列推拉门采用“ 坚朗 牌”或相同档次厂家生产的双面勾锁;国产优质双轴滑轮。 ④、采用各种规格的螺丝、螺钉、自攻钉、射钉弹及拉钉;连接螺钉全部选用不锈钢件;铁码需镀锌处理。 ⑤、所有配件均为国产优质品。

第六条 工程验收及保修办法

1、在施工过程中,双方应派出常驻技术负责人,甲方安排 谢荣智(电话:13808898522) 负责本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协调工作;乙方安排 魏强(电话:13138606138) 负责本工程技术质量,工程协调工作。以加强联系,加强技术质量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保证工程质量及进度。

2、工程竣工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施工图纸、建设单位和双方确定的技术要求为依据。

3、乙方提供完整的验收资料一式五份交给(甲方必须将工程铝合金型材、玻璃材料合格及有关检测资料交给乙方)总承包单位盖章后统一报质检站进行竣工验收。

4、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五日将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转告业主,如甲方不能按期进行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另订验收日期,但须承认竣工日期,不得以不验收为由拖延办理结算;若甲方在另定验收日期后7天内仍未能组织验收则视甲方默认乙方工程通过竣工验收。

5、乙方严格按双方审定的图纸施工,未经过业主和设计部门同意,单方不得修改图纸。

6、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发生的质量和其它问题,甲方须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和费用,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保修办法

①、乙方承包施工的工程,凡因材料本身或制作加工、安装所造成的质量问题,自工程验收签证之日起免费保修壹年。②、因甲方使用及保护不当,所造成的质量问题,一年内乙方有义务维修,但费用由甲方负责。

③、按国家规定保证建筑幕墙结构性能。

第七条 工程设计变更

一、工程设计变更

1、乙方按审定图纸、说明中确定的铝合金门窗、幕墙为既定工程项目。数量、单价按双方认定的预算书所列的单价为依据,并按实际施工展开面积结算。若施工过程中需变更设计,以双方签字认可后,结算时调整。调整的办法是:增加的按实际增加,减少部分按实际减少。 ①、增加部分的项目单价在合同内有的,只需要双方确认增加的数量或在工程结算时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如增加部分的项目单价在合同内没有的,则由乙方申报工程签证单,甲方在接到签证单后7天内给予签字认可。

②、减少部分的项目如乙方已经制安完成,甲方应按减少工程量的制作费补偿。

2、因甲方的设计变更使工期发生延迟,工期顺延。因变更而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 付款办法

1、工程预付款:自本合同鉴订之日起7天内,甲方支付工程款总价的约20%,作为施工组织及材料的采购费用;

2、铝合金门窗框体、栏杆进场后支付工程总价的约20%;

3、铝合金门窗框体、栏杆全部安装完成后支付工程款总价的约20%;

4、铝合金门窗固定玻璃、栏杆玻璃及填缝等全部安装完成后支付工程款总价的约10%;

5、所有铝合金门窗固定门扇、窗扇等全部安装完成后支付工程款总价的约10%;

6、工程安装完毕,甲方应组织工程验收。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在工程竣工验收办清工程结算后二个月内,甲方按审定工程结算价付至97%。

7、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保修期一年,工程结算价的为保修金在保修期满一年后。

注:乙方的请款均需以书面形式申请并在当月25日前提交甲方现场项目部审核,经甲方核准的款项于次月15日内支付予乙方。

第九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深入研究、熟悉图纸,严格按照图纸及甲方的要求和相关工程规范施工。

2、加强现场管理,严格遵守施工技术操作规程,做好各项自检及验收记录,保证竣工时向甲方提交符合国家验评标准的技术资料。

3、做好施工安全工作,负责自资车辆和材料运送过程中的损失意外,自购设备机具的安全使用。

4、负责铝合金门窗框体内的水泥砂浆的填充,所用水泥和砂由甲方免费提供。

5、文明施工。每天负责做好现场的清理工作,做到工完清场。

6、保质保量,在规定的期限内,按合同的要求全面完成本工程的任务。

7、乙方必须做好安全、防火工作,遵守工地的一切规章制度,对安全防火工作负全部责任。

8、乙方不得转包或分包工程。

9、按国家有关门窗幕墙试验要求进行送验工作,并及时向甲方提交试验结果,由甲方负责所有试验费用。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向乙方提供本工程甲方认可的有关工程图纸一式两份及资料、说明书和施工进度计划,乙方根据甲方工期要求编制施工计划、材料供应计划。

2、在现场设施的基础上,甲方单位向乙方免费提供现场简易办公室,材料临时仓库及施工使用的脚手架、水电源、垂直运输和现场施工人员住宿工棚及就餐方便。

3、甲方负责提供合格的洞口尺寸及安装水平、垂直基准。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出现以下情形的,工期顺延:①不按期交出施工场地、提供水、电源接驳 ②不按期支付工程款;③因工程设计变更,使已完成的工程拆改;④逾期组织验收;⑤其他甲方原因造成的原因。

2、乙方不按工期完工或因质量问题返工而逾期完工的,每段工期从逾期次日起每逾期一天,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每天20xx元违约金。

3、遇不可抗力的损失,报有关部门裁定。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合同正本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在不违反合同原则的前提下可经双方协商后作合同补充条款。

工程承包合同书怎么写 篇6

甲方:内蒙古世纪华盛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呼和浩特市金博建材门窗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名称:三合村15#、16#楼铝百叶窗安装制作工程。

第二条承包范围:加工、制作、安装、售后服务。

第三条工期要求:根据甲方需求进行,乙方配合甲方施工进度不得耽误工期。

第四条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五条甲方提供:现场机械设备,技术人员配合指导、水电。

第六条质量要求:铝百叶窗的颜色(白色)铝型材壁厚为1.0mm按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样品为准。

第七条使用标准及规范:根据国家有关百叶窗户标准及组装有关规范

第八条计价原则:双方根据窗户图纸和实际制作面积结算,铝百叶窗安装费、加工费合计每平米单价382元,工程量约15#楼673平米、 16#楼约540平米,工程造价约人民币46万元。具体以实际数量结算,多退少补。

第九条付款方式:1.乙方进场安装甲方付乙方50%工程款。

2.安装完成甲方付乙方30%的工程款。

3.验收合格后甲方付清乙方工程余款。

4.以上价款以含税金。

第十条保修:保修期为一年。

第十一条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时由乙方通知甲方,甲方负责通知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现金结算。

第十三条索赔:乙方如不按甲方要求按时完工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

责。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在施工工程中发生一切伤亡事故和相关后果责任都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因甲方原因未按所定合同付款造成的工程进度延误工期或停工的相关后果由甲方付全责。

第十四条备注:以上价款已包含保险金,乙方自行给自己的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第十五条附则: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由法院裁决。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益。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