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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悟收藏:工程招标合同管理实训心得大全

感悟收藏:工程招标合同管理实训心得大全。

现在,合同已经是保证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证了,工程项目开展前签订工程合同是比较正常的事情。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按照发包方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的协议,因此我们签订合同时要不断协商,直至达成一致。那么,你想知道有关工程合同的内容资料吗?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感悟收藏:工程招标合同管理实训心得大全,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请收藏。

工程招标合同管理实训心得(篇一)

鉴于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已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提交了建设(合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投标书(以下称投标书)。

风险提示: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要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保证金按规定方式足额存入指定的银行账户。凭存款单据在开标前到指定地点开据保证金收据。

各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须凭银行出具的进账单回执联到指定地点开具保证金收据。每个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形式是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而定。

投标人须从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基本账户以转账支票、银行汇票和银行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现金方式交纳除外)。

根据本文件,兹宣布,我行______________(以下称银行)向业主立约担保支付________________的保证金。本保证书对银行及其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

银行名称(盖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保证义务的条件是:

(a)如果投标人在投标书中规定的投标书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书;

或(b)如果投标人在投标书有效期内接到业主所发的中标通知书后;

(1)未能或拒绝根据投标须知的规定,按要求签署合同协议书;

或(2)未能或拒绝接投标须知的规定,提供法的保证金。

我行保证在收到业主第一次书面要求后,即对业主支付上述款额,无须业主出具任何证明,只需在其书面要求中说明条件是在此要求业主将注意到索款是由于出现了上述条件中的一种或两种,并具体说明情况。本保证书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有效期或在该日期前已延长的投标书有效期后30天(会第30天)内有效。延长投标书有效期无须通知银行,任何索款要求应在上述日期前交到银行。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

证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证人所在单位及地址:________________

工程招标合同管理实训心得(篇二)

招标人:

招标范围:

施工地点: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

投标人资质及相关要求: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工程项目,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3、《_______市城市规划条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4、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5、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一、投标时间及施工工期

(一)投标时间及地点

1、招标时间: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___分----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___分。

招标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答疑时间: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___分----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___分。

答疑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在开标之日后____天内有效。

4、投标截止时间: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___分。

(二)进度计划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发包人对进度计划提出质疑和合理修正时,投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七天内提供修正的施工组织设计,发包人代表将在三天内批复。

(三)工程开工和工期

开工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工期历时________天(日历日)。

(四)工期延误

1、对下述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经监理方和发包人代表确认签证后,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1)由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延误。

(2)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

(3)重大的设计变更。

2、非上述原因,投标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应承担违约责任,除罚没工期履约保证金外,每延迟一天再罚______元。

二、工程质量与验收

(一)工程质量标准

1、投标人应严格按国家颁发的建设工程强制性条例、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进行施工,如有违反施工规范规程,发包方有权暂停其施工,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2、发包方提交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的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进行施工图技术会审,会议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

3、如发现设计图纸有误或因施工原因需要修改设计时,必须事先由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并交发包方及设计单位办理认可手续后方可实施。

4、发包方或设计单位提出合理修改设计时(联系单),投标人不得借故拒绝。

(二)工程质量等级

1、投标人中标所承诺的质量等级标准为本工程的合同约定条件,中标方如未达到质量保证的除限期整改外,罚没质量履约金。

2、本工程质量等级:一次性验收合格以具备竣工验收备案条件为准,创杯以获奖正式证书为准。

3、本工程发包人委托_________监理公司监理。

4、隐蔽工程验收,投标人必须提前三天通知发包人及监理公司,经发包人和监理方等有关单位验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三、合同价款与保证金

(一)工程款支付

完成工作量的____%,支付工程款________元;

完成工作量的____%,支付工程款________元;

完成工作量的____%,支付工程款________元;

以有关部门审核作为付款依据(具体另商议)。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价格可以调整:

(1)暂定材料价确定(需经发包方主及监理公司签证);

(2)设计变更:需经设计院发包人及监理公司签证;

(3)中标单位在本工程的管理人员的劳保统筹交纳有效证件。

(三)保证金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人民币_________万元的投标保证。其形式可以选择银行保函、有价证券抵押或国内现行的其他保证形式。银行保函的格式应符合招标文件中列举的格式,采用其他格式应事先征得招标单位的同意。

(2)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提交了履约担保并签订了合同协议书后退还。

四、保修

1、本工程保修期限,执行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土建_____年,防水落石出______年,安装______年。

2、保修期从发包人批准的竣工之日算起。工程的保修押金为工程总造价的3%(其中15%为屋面工程保修押金),在保修期满_____天后,退还保修金(不计息)。

3、保修期间出现的质量问题,投标人应在接到发包人通知日起三天内前来负责做无偿修理。如逾期,发包人有权请第三方进行修理,其修理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4、竣工后,投标人应按规范进行沉降测量,并将资料提供给发包人。

五、其他

1、本工程的中标单位为承包单位,严禁转包,特殊分项工程确需分包部分,应经发包人许可。项目经理在工地现场时间到位率如少于____%,且中途无故更换项目经理,发包人有权按工程总造价的1%~5%扣取罚金,直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责,发包人保留索赔的权利。

2、投标人在施工中应按照国家有关施工规范和规程进行施工,施工中发生的材料、设备、操作等施工质量事故,均由投标人负责,发包人不负任何责任。

3、必须切实做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遵守社会治安等有关规定,搞好环境卫生,搞好计划生育工作,因违章而导致罚款和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负责,发包人不负任何责任。

4、工程竣工后中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全套符合建筑工程档案要求的资料三套,其中二套为原件。

5、本招标文件作为施工合同附件之一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招标单位(盖章):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招标合同管理实训心得(篇三)

在近五个月的工作中,通过前辈的指导,对于内部招标有了较系统的学习。且近期,项目连续对土方、保温防水、精装修等进行了投标,通过对这些投标项目的学习及在此过程中积极做一些与之相关的较简单的工作,我从中感到获益良多。

之前对招投标只有一个模糊的概念,对过程中出现的一些名词也仅限于书本上的理解。通关学习观察及参与几次招投标,我首先明确了招标的基本程序,大致分为落实招标文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资格审查—开标—评标—中标—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签订)

而我们作为投标单位时,就应注意如下几点:

一、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投标时应按招标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正式职工携本人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证明等到相应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另外,购买招标文件时应仔细核对并问明投标截止时间,答疑时间,组织勘察现场时间等,尽可能做到了解更多与投标有关的信息。

二、对招标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认真勘察现场、仔细阅读投标人须知和合同条款,核对工程量清单,按实成本测算。

三、标书的编制

1、编制投标书时,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按文件要求的格式、份数、评分标准、装订要求、工期、开标时间、地点、设计图纸、设计说明等要求编制标书。

2、在资审部分中,切记不能将失效的证书复印件装订在资格审查资料中,要多次核实资深文件的有效期、年检时间等。

3、资格审查所需的相关原件资料应提前准备,等待核查。

4、合理确定投标报价。今后应该积累资料,了解市场行情,制定我们自己的经验数据库,为今后投标做参考。

5、标书密封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密封,需签字盖章处要反复核实,认真仔细,避免出现废标的情况。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最好将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章随身携带,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如发现投标文件有误,在有效时间内还可设法弥补。

四、开标、评标、中标、签订合同

投标保证金形式可分为多种,现金、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汇款、现金支票等均可,具体要看招标文件中的要求。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80万,投标保证金有效期超出投标有效期30天。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招标完成后三日内,招标公司通知或者在网上公布招标结果。如若中标即在30日内签定合同。并由招标公司发布中标通知书。

每次投标文件都应留底,投标过后认真分析,找到投标过程中的问题及缺点,总结经验与教训,为今后的投标工作做好铺垫。

关于内部招投标

对资质合格的劳务队伍发放招标文件,根据作业内容起草、修改、发放(并附主要合同条款)、接受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并对投标文件经行分析、对比、总结,通知中标单位、接受中标单位详细咨询等资料,未中标但资深合格队伍资料留下存档备用

内部招标一定要做到及时性,在分包队伍进场前10天完成招标并保证签订合同,规定组织5家以上符合要求的单位参与投标,所有参与投标的单位必须缴纳不少于两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编制招标文件时要注意,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必须符合总承包合同的要求。付款比例和时间不能优于总承包合同的条件,详细注明相关专业技术要求,招标文件中应明确分包单位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范围。总价包干项目要有分包项目报价明细表。招标文件也要通过各部门评审,公开招标项目要有《标书发放记录》、《开标会议签到表》、《分包工程开标签到表》、《分包工程招标评标报告》

目前对招投标虽有了一些了解,但仍然有很多需要学习的地方,平时应多注意学习相关知识,多思考、多总结,充实自己。另外,工作中一定要仔细,不能因粗心犯错,使项目造成损失。

工程招标合同管理实训心得(篇四)

时光飞逝,短短的几周实习就这样过去,在这次我感到CAD 的强大与它的高效的画图功能。由于受人和仪器的原因,图画的误差可能比较大,从而影响了图画的质量,工程图的好坏对工程的影响是很大的,可能导致豆,危害人们的生命财产,这是不允许的。另外,手工画图的速度也比较慢,一幅图手工画可能要一天,甚至更长。但用电脑CAD软件来画,熟练的人两个小时左右就可以画完,并且精度比手工画的图远远要高。

从学CAD的那一刻起,我就感到了画图的方便和快速。我期待着CAD实习周的到来,我希望能从这一周的实习学到更多的东西和提高自己的操作水平。实习周的第一天,我满怀期待地来到我们实习的电脑室。进入电脑室后,按号入座,迅速打开电脑就操作起来,第一天的实习就这样开始了。俗话说得好万事开头难。第一天实习就遇到了不少麻烦。我自己也有一台电脑,闲暇的时候也会打开CAD软件画画图,经过一段时间后,自己感觉画图的速度也挺快的,信心比较充足。但由于在我的电脑和学校的电脑之间的不适应,一个早上下来,连一幅图也没有画完,感觉有些沮丧。要知道,考试的时候时间只有两个小时,要画完一幅图。而现在我的水平远没有达到这样的要求。并且自己在宿舍画的时候感觉也满快的,想到考试应该没问题的了,没想到实习第一天就让我跌了一大跤。想到考试的时候,是在现在这台机考的,我就勤奋地操作画图,希望一段时间后操作速度能大大的提高,在考试时间内完成作图。另外,在画图的细节上我也有不少错误的地方。比如,有些线条该用红色的,而我用了白色;一些线型的比例和一些文字的高度也有弄错的等等。我只好边练习,边向老师和同学询问和讨教,这样使我减少了很多细节上的错误。从中我感受到了大家集中一起来作图的好处,不懂的地方可以向周围的同学还有老师讨教,从而迅速地把不懂的问题解决掉,有助于更好地完成作图。

实习的第二天和第三天,我都比较早地来到电脑机房加紧作图。第一周的实习要完成十六幅图,其中一半是较复杂的建筑图,另一半是比较容易的三视图。第一天我完成了一幅多一点,在第二天和第三天的作图中,我感觉作图的速度快了一些,在两天时间里完成了四幅图,对考试又慢慢有了信心。除了在老师规定的时间在电脑室作图外,我还利用其他的时间继续练习作图,回到宿舍里,休息一段时间,又继续作图。没办法啦,苯鸟不先飞就会饿死,一个星期的时间是很短暂的,不加紧练习,考试连及格都没希望了。这两天的不断操作,整个人都感到有些疲劳,特别是手和眼睛,手不停地重复着同样的操作,一天下来,手感到有些酸痛酸痛的,眼睛长时间对着电脑屏幕,感觉比较疲劳,下课后看东西都有一些朦胧。虽然有一些辛苦,但还是有回报的,作图速度提高了,作图错误也减少了。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没有一丝的放松,加紧练习操作。随着操作的时间越多,作图的速度也不断的提高,在实习周的第四天就提前完成了所有图画,比老师规定的时间提前半天完成任务。

回想这三周的实习,感觉过得很快,一天天在埋头苦干中过去了,脑袋中想的全是关于CAD的。这三周下来,感觉收获还真不少。经过三周的集中实习,作图速度有了明显提高,如果说以前是走路的话,那现在是坐汽车了;而且作图中的一些错误得到了改正,使得作图的质量得到了提高,对于我们这门课来说,图质量是最重要的。即使你画的再快,如果画的不正确的话,那也是没用的。经过一周的集中实习,我对考试没有了惧怕,而是充满了信心,我相信这一周实习的收获一定能对付得了考试,并期待在考试中取得好的成绩。

我喜欢实习,虽然有些辛苦和忙碌,但这样的日子过得充实,并取得不少收获。

工程招标合同管理实训心得(篇五)

作为一名刚刚毕业的大学生,虽然有大学三年的专业知识学习,但是实践的东西接触的少,对许多现场问题不了解。面对这种情况,依靠自己认真的学习,促成自身知识结构的完善和知识体系的健全,让自己尽早、尽快的熟悉工作情况,少走弯路。在接触到新的陌生的领域时,缺少经验,对于业务知识需要一个重新洗牌的过程,在同事的帮助下,能够很快克服这种状态融入到崭新的工作生活中。无论是刚刚到公司时跟着同事学习还是独立处理工作的各项事务,都能够认认真真,兢兢业业。在日常工作中,我能认真服从领导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各项要求,养成良好的工作作风。

学习生活上,完成了学生角色的转变,完全进入工作状态,努力开展工作。

初参加工作,进入陌生的环境和生活状态,也曾经很担心不知该怎么与人共处,该如何做好工作。但是宽松融洽的工作氛围、良好的学习发展机遇以及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帮助下,让我很快完成了转变。工作中能够始终保持一种积极向上的心态,努力开展工作。通过近年的体验已经逐渐适应了工作状况,对于领导们的关心和关怀,我感到了很大的动力和压力,争取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以更加努力的优秀成绩来回报。

贵州省县级供电企业第一家也是唯一一家开展带电作业的县局,线路班不仅仅是线路的修复还要兼顾带电作业。带电作业是一项非常危险的工作,不停电的状态下对设备维护,提高了供电可靠性,避免停电检修而造成少送电量。与停电作业相比,大大降低了误登杆塔、误人带电间隔、误操作以及因反复停电、验电、挂接地线等手续而造成的设备及人身事故,能正常的供应居民用电和企业生产用电,因为停电会给居民的日常生活带来很多的不便,所以要在不影响居民生活的同时保证大家在未来的生活中也不会停电。带点作业的工作服非常的特别,当我亲眼看见时油然而生一种对师傅们敬佩之情,黄色的绝缘衣穿在身上完全不透气,当师傅们炎热的天气工作,每完成一项工作,衣服完全可以扭出水来,带点作业的手套一共要带三层,第一层是一般的白色布手套,第二层是绝缘手套,第三层是羊皮手套,还有绝缘鞋和绝缘毯,这一套完整的工作服穿戴非常的繁琐,每一样的尺码都很大,如果一般的人穿在身上可能连走路和拿东西都非常的苦难,但是师傅们却要穿上这样的装备在电杆上工作很长的时间,整个过程都必须达到精神的高度集中,如果慌神后果不堪设想,所以每当师傅们工作很长时间之后,工作完美的画上休止符,大家紧绷的神经终于得到解放

初到公司,进入了我人生第一个科室,见到了我的第一位领导。在科室长辈的教导下,每天都能学到不少新东西。

首先,学着画高层图。每天早上来到办公室,打开计算机,坐下来就开始画,常常一坐就是一天。在师傅耐心细致的指导下,我从刚开始总是犯错,到后来终于自己一个人也能完成,每天都在进步中成长。虽然每天重复做一件事,就是画图,可心里还是觉得挺满足的,至少我学会而且做好了一件事,独立完成一件事嘛。

接着,学习填写杆塔明细表。刚开始时我对各种杆型还不是很熟悉,对杆上的材料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科长拿了一本《贵州省农村电网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典型设计图集》给我,意味深长地说:“好好看,以后很有用的”。于是慢慢地我认识了杆型,各种材料配用的方法。可纸上谈兵是不切实际的,所以当得到跟着长辈们下乡验收线路的机会时,我十分期待。

每天我们都追赶太阳的脚步,早8:30就出发。记得第一次下乡是到维新,那天是星期六,科长带着我,很耐心指点我:什么是分支杆,门杆,直线杆,转角杆,耐张杆等等。那天脚都走酸,汗水大滴大滴流得满脸都是,累是有点,但心里总是美滋滋的。

下乡验收是进步最快的时间吧,不光是身体锻炼得棒棒的,而且认识了不少材料,知道不少新知识。五眼联板,横担,抱箍,撑脚等等这些材料以前只是在图集上看到,现在到了现场终于见到了它们的真面目,亲自用手感受下,还真有点激动。每当从长辈们那里学到一样新东西的时候,感觉生活真是无限美好,真感谢他们不厌其烦言传身教,也感到其实自己不知道的地方太多,需要学习的太多。验收过程中不仅看到,而且有机会还能触摸到那些“新朋友”,真开心。

长辈们懂的太多,有时他们太忙,我就“偷偷”在一旁学,从他们一言一行中真能学到不少知识。验收线路中,施工队的缺陷总是逃不过他们的火眼金睛:“拉线松动,杆偏5°,导线对地距离不够……”,等等。他们认真工作的样子“帅”极了,真想有一天我也像他们一样。

踏着太阳我们启程,乘着月光我们归来。虽然有时有点苦,有点饿,有点热,有点累,但是想到千家万户灯火通明,孩子在灯火下学习,老人们在灯光下慈祥的目光,幸福的感觉油然而生。所以不管走过多少路流过多少汗,大家都感到很值得,脸上总洋溢着欣慰的微笑,放松的心情。朋友与我见面,第一句话“你又晒黑了”,听到这话我不仅不感到沮丧,而是发自内心的自豪。

暑热已退,秋凉渐至。在收获的季节里,我们完成了为期一个月的轮岗实习。短短的一个月中,使我学习到了很多实践层面上的知识,也使我发现了一些自身的不足。在此我要感谢领导给予我们这样的实习成长机会,以及实习期间各级领导与师傅们给我们的学习指导和谆谆教诲。

与此同时,我也希望通过“实习思想汇报”这种形式,来梳理主要学习内容,总结心得体会。我们的实习从9月15号开始,10月15号结束,历经整整一个月,先后轮岗到化学分场、除灰车间、燃料公司和经济运行部。

化学分场

时间:9.17—9.24 关键词:专业理论,实践提高

9月17日,我们开始了在化学分场的轮岗实习。当天上午,_主任、_工和_师傅给我们做了分场介绍和日程安排。人员上我们十三个新员工分成两组,一组白班,一组中班;每一组又分成两拨,一拨东厂,一拨西厂,在以后其它分场或车间的实习中,人员分组大抵相似。安排完毕后谷师傅组织了安规考试,作为“三级培训”的第二个环节,车间的安规培训与考试都是必须的。

化学分场主要和水打交道,经酸碱处理过的水不会腐蚀锅炉、加热后生成的蒸汽也大大减少了对汽轮机等设备的损害。在接下来随同运行人员的实习中,孙师傅给我们讲解了化学治水的基本流程:大致是先把生水抽到生水箱,通过过滤器除去杂质;然后经过酸箱去除阳离子进入中间箱,再经碱箱去除阴离子;最后进入水箱成为可用水。孙师傅在一些细节的讲解上,我有些似懂非懂。我想“术业有专攻”,专业知识的储备不是一朝一夕的,需要日后在理论尤其是实践上加强学习。

除灰车间

时间:9.25—9.30

关键词:规章制度,环保技术

9月25日,我们轮岗到除灰车间。_主任、_工和_工组织安排了实习事宜。_主任建议我们实习期间要把握四点:安全第一,遵守纪律,虚心请教,认真学习,并希望我们能认真体会公司“吃苦耐劳,爱岗敬业”的传统。从安全帽、工作服的穿戴、到安规培训与考试的组织,再到工作票制度的遵守,_主任经常提及要“按规矩办事”,使我对“依法治企”的重要性有了更深的理解。

随同运行人员的实习中,_班长带领我们参观学习了七期的除灰和脱硫过程。一是除灰。煤粉在锅炉中燃烧会形成灰粉和灰渣,在锅炉下端经过打渣机打渣,水搅拌,然后进入灰斗,流入灰沟,最后集中送往灰场。我们参观的是#12—#15炉的水除灰,还有#16和#17炉的气除灰,也就是借助气力除灰,流程相似。二是脱硫。煤粉燃烧形成的气体经过固定烟道,经引风机、增压风机送往吸收塔。吸收塔中有石灰粉和水搅拌形成的比例约30%的石灰石浆液,通过化学反应将气体中的二氧化硫去除,最后将脱硫的气体通过排气管排出,此时的气体也就和自然空气比较接近了。八期的用的循环流化床脱硫,即在煤粉中加入石灰石,燃烧与脱硫同时进行,是较为先进的脱硫方式。

除灰车间的设立很大程度是环保的要求,随着现在国家对环保的重视,除灰中的除尘、脱硫和脱硝技术也有了很大的发展。在培训中我们也得知,长期以来公司一直严把环保关口,在环保指标的设置上很多都是领先国家标准的,这是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

燃料公司

时间:10.01—10.11 关键词:经营效益,安全生产,生产环境,精神文明 10月1日,我们被安排到燃料公司开始实习。给我们做介绍的是李经理、赵经理和高经理。燃料公司的前身是燃料部,于20__年4月份成立。公司的发电成本中,燃料成本占到70%以上,燃料管控对于低成本战略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为此,燃料公司将用一年半到两年的时间大力推行燃料管控。压缩燃料成本,提升公司效益。

在燃料公司,除了追求效益,安全生产也深入人心。这是由于燃料公司生产现场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决定的。自公司成立以来, 4起人身死亡事故燃料公司就占了3起。除此之外的重伤有6起,轻伤则无数。在安规教育上,安全员张工采取视频教学强化我们的安全意识,督促我们遵章守规。燃料公司的安规培训教育,大大加深了我对安全生产的思想认识和行动决心。

燃料公司的生产现场也给我以很深的印象,我们分别参观了东厂的煤沟、碎煤机、细碎机、6号皮带和9号皮带等设备。了解了除尘器、除铁器、电动犁煤器和电子皮带秤等设备的作用。同时,通过对输煤系统图的学习,清楚了输煤的相关流程。对于现场参观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第一,生产设备影响员工的操作。设备的部分功能的缺失给规范操作带来了挑战,生产人员会借助自身的经验进行一些灵活性的操作。第二,现场环境影响员工的健康。工作环境较为恶劣,影响员工的身心健康,而运行人员对一些防护用品的应用又不是太重视。第三,文化精神需要我们传承。不仅是在燃料公司,其它的分场或车间都不乏在艰难条件下保有良好工作态度的公司员工。这种吃苦耐劳,爱岗敬业的精神也应该在我们身上得到传承。

由于人员借调的缘故,我没能参加在经济运行部的轮岗实习。一个月的轮岗实习让我受益匪浅,同时我也体会到自身的一些不足之处。主要有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生产运营还不够了解,有待进一步融入工作环境等等。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不断调整自己,弥补自身不足,提升综合素质,尽己所能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

工程招标合同管理实训心得(篇六)

本学期我们在老师的带领下进行了市场营销实训,本次实训,我们全班分成了几个小组,小组成员在小组长的带领下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小组任务。

本次实训要求对某个具体行业的行业分析报告,营销环境SWOT分析,问卷调查汇报,价格策略分析和综合分析五个项目进行调查分析,每位小组成员负责汇报一个项目,其余四位成员负责提供资料。

在这五个项目中,我们每位成员都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以下是我在此次实训中负责的工作:

首先,在项目一的行业分析报告中,我们组选择的是彩电行业,然后对其进行行业分析,我所负责的是彩电行业市场现状的资料收集,主要从行业发展历史,市场规模和发展趋势三方面着手,通过网上查阅资料,以及对实体彩电行业的了解,将资料整理归类后提供给此项目汇报人,然后再协助此项目汇报人完成行业分析报告,最后通过走访调查,包括路人调查和登门调查的方式,对整个彩电行业进行行业分析报告。在这过程中,我感受到了集体的力量是强大的,团结就是力量,合作就能成功。

其次,项目二的营销环境SWOT分析,由于项目一中对整个彩电行业进行了大致分析,所以通过比较,我们选择长虹彩电作为本次SWOT分析的对象,我们走访了马鞍的长虹专卖店,对长虹彩电的优势,劣势,机会,威胁进行了分析,最后得出应对策略,大体上分为两步,第一,发挥优势,回避威胁,实行产品结构调整,大力开拓高端产品市场,扩大技术革新,增强自身研发能力,减少对国 外核心技术的依赖 ,加强策略联盟,从而达到技术共享。第二,克服劣势,回避威胁,整合优势资源,脱离成长性不强的产业,根据消费者需求层次,进行市场分割 ,加强长虹品牌建设和售后服务,完善营销渠道,管理层次制定清晰的核心职能定位,加大销售一线的授权,从而加快对市场的快速反应。通过这个项目的资料收集及实际操作,我对整个长虹彩电的营销环境有了一定得了解,同时明白了个人的力量是渺小的。

再者,项目三的问卷调查,通过我们小组成员的努力,共同设计了一份完整的问卷,调查范围主要是然后走访校外一部分居民,请求他们帮组完成问卷,最后,我们共同整理归类统计,得出了一些数据,虽然在这部分工作中,自己的任务分配不是很多,但是还是体会到了与校外人们沟通交流的乐趣与技巧。

然后,第四个项目的价格策略分析,我们走访了涪陵的新世纪,苏宁电器,国美,重百的长虹专卖店,通过对同种型号的彩电价格及优惠政策和定价策略进行比较,发现大多数专卖店都选择尾数定价法,这告诉我们,如果以后从事营销工作,应该重视尾数定价法的作用。

最后,综合分析,对整个彩电行业进行了总体分析,然后对长虹彩电进行具体分析,我负责收集SWOT分析相关的资料。

总之,在整个实训过程中,我们都认真对待每一个项目,力求做的更好,分析更全面。从中,我了解到了企业要想长期稳定地向前发展,应该找准目标市场,注重销售技巧和定价策略,这次实训让我感受到了个人的力量是渺小的,集体的力量才更强大,完成任务的每个成员要齐心协力,团结才是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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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合同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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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件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件(gf—1999—0201)的《合同条件》。

合同协议条款将由招标单位(甲方)与中标单位(乙方)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以下为招标单位提出涉及投标单位的主要条款,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一、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一)进度计划

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甲方对进度计划提出质疑和合理修正时,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后七天内提供修正的施工组织设计,甲方代表将在三天内批复。

(二)工程开工和工期

1.乙方中标后三天内准备进场。

2.乙方与甲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生效后,须在七天内开工。

3.合同工期以乙方的中标工期为准。

(三)工期延误

1.对下述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经监理方和甲方代表确认签证后,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1)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

(2)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

(3)重大的设计变更。

2.非上述原因,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应承担违约责任,除罚没工期履约保证金外,每延迟一天再罚xx元。

二、工程质量与验收

(一)工程质量标准

1.乙方应严格按国家颁发的建设工程强制性条例、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进行施工,如有违反施工规范规程,甲方有权暂停其施工,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2.甲方提交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的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甲方组织进行施工图技术会审,会议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

3.如发现设计图纸有误或因施工原因需要修改设计时,必须事先由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并交甲方及设计单位办理认可手续后方可实施。

4.甲方或设计单位提出合理修改设计时(联系单),乙方不得借故拒绝。

(二)工程质量等级

1.乙方中标所承诺的质量等级标准为本工程的合同约定条件,中标方如未达到质量保证的除限期整改外,罚没质量履约金。

2.本工程质量等级:一次性验收合格以具备竣工验收备案条件为准,创杯以获奖正式证书为准。

3.本工程甲方委托_________监理公司监理。

4.隐蔽工程验收,乙方必须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及监理公司,经甲方和监理方等有关单位验收签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三、合同价款与支付

(一)工程款支付

按月完成工作量的80%,以有关部门审核作为付款依据(具体另商议);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价格可以调整:

(1) 暂定材料价确定(需经甲主及监理公司签证);

(2) 设计变更:需经设计院甲方及监理公司签证;

(3) 中标单位在本工程的管理人员的劳保统筹交纳有效证件。

四、保修

1.本工程保修期限,执行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土建_____年,防水落石出______年,安装______年。

2.保修期从甲方批准的竣工之日算起。工程的保修押金为工程总造价的3%(其中15%为屋面工程保修押金),在保修期满28天后,退还保修金(不计息)。

3.保修期间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日起三天内前来负责做无偿修理。如逾期,甲方有权请第三方进行修理,其修理费用由乙方负责。

4.竣工后,乙方应按规范进行沉降测量,并将资料提供给甲方。

五、其他

1.本工程的中标单位为承包单位,严禁转包,特殊分项工程确需分包部分,应经甲方许可。项目经理在工地现场时间到位率如少于90%,且中途无故更换项目经理,甲方有权按工程总造价的1%~5%扣取罚金,直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2.乙方在施工中应按照国家有关施工规范和规程进行施工,施工中发生的材料、设备、操作等施工质量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3.乙主必须切实做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遵守社会治安等有关规定,搞好环境卫生,搞好计划生育工作,因违章而导致罚款和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4.工程竣工后中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全套符合建筑工程档案要求的资料三套,其中二套为原件。

5.本招标文件作为施工合同附件之一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投标书

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公司:

1.根据已收到的《一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一市重点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我方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的招标文件后,我方愿以招标方预算造价下浮_____%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

2.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质量、工期履约金各______元。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即_______天(日历天)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若违约,除罚没全额的工期履约保证金外,每延迟一天再罚_______元。

4.如我方中标,我方保证使施工的工程质量达到市优。若违约,除罚没全额的工期履约的保证金,再按结算总价的_________%人作为违约处罚金。

5.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本招标文件、我方的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文件。

7.根据惯例,我方将承担所有的投标费用。

投标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从(签并盖章)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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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合同双方:

发包方: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

为深化企业改革,提高劳动生产率,依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经____人民政府批准,将____厂实行招标承包经营。由____管理局、____财政局、____税务局、____劳动局和中国工商银行____分行组成的____工业发包委员会和为发包方(以下简称:发包方。)发包方通过规定的招标程序最终确定以____为代表的(个人、合伙人、企、事业单位法人)抽标者中标,作为本合同规定承包期限内____厂的承包方(以下简称:承包商)。双方协商一致辞,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招标承包经营是在坚持企业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基础上,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选拔经营者,并以承包合同形式确定发包方、承包商、企业职工三者责、权、利关系,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

第二条 承包经营期间、本厂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法规、法令。

第三条 承包经营期间,本厂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所有制、原有 行政隶属关系及财政、税收渠道不变。

第四条 承包经营期间,本厂必须坚持生产____产品经营方向,在此基础上可以实行 多种经营。

第二章 承包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标

第五条 本厂本次实行招标承包经营的期限为____年,即从____年____月_ 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六条 本厂本次招标承包经营的形式为:保上缴利润,保技术改造投资,职工工资总额 与上缴利润挂钩的承包经营责任制。

第七条 本厂本次招标承包经营的形式为:保上缴利润,保技术改造投资,职工工资总额 上等级目标。具体如下;

第一款 以"包死基数、逐年递增、不足自补、超交分成"为原则,承包经营期间上缴利润总额为____万元,其中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

第二款 承包经营期间,保技术改造项目完成,技术改造投资总额为____万元,其中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

第三款 承包经营期间,归还银行贷款总额为____万元,其中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

第四款 本厂企业上等级目标为____年底以前达到国家(市)级企业标准。

第三章 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节 承包方的权利

第八条 承包经营期间,承包个人或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商(以下简称:第一承包人)为该厂法人代表,当然厂长,享受厂长负责制和本合同赋予厂长的全部权利,并承担其全部义务,如企、事业法人承包则由其指派的承包代理人(公限一个)作为本研制的法人代表,行使厂长的职权,并代表承包方履行本合同。

第九条 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对本厂的经营管理有如下权利:

第一款 有权按国家规定自主聘任副厂长及副厂级行政干部,组成本厂领导机构,并报主管局备案,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该领导机构即告解体。

第二款 有权决定本厂的机构设置、人事任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

第三款 有机依照有关规定奖惩、招用职工和辞退违纪职工。

第四款 有权改革本厂内部分配制度,在上级核定的工资总额范围内有权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

第五款 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设备。

第六款 在不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前提下,有权开发新产品。

第十条 承包方有权依据本合同规定,取得其应得的保法收入。

第二节 承包方的义务

第十一条 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应尽义务如下:

第一款 对本厂的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有全面责任。

第二款 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如数缴纳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

第三款 必须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

第四款 在承包期间,应保证本厂厂房设备的完好,并按国家规定,分类按比例撮因定资产折旧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做到专款专用。

第五款 应完成国家给本厂下达的知项指令性计划。

第六款 应负责继续履行本厂与其它单位已签订的一切有效经济合同,并应承担本厂与其它单位一切原有合法债权、债务。

第七款 自觉接受本厂党组织和本厂职工的监督,尊重和保护本厂职工的民主权利,定期向本厂职代会报告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款 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改美职工的劳动备件,在不数据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本厂职工收,不数据改善职工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承包方须以一定的自有资金做抵押(或担保)。承包方的抵押金(或担保金)额为____元。

第十三条 承包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四章 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发包方的权利如下:

第一款 有权维护国家利益和本厂利益不受损害。

第二款 有机监督本厂的产品经营方向。

第三款 对本厂有财务监督权、审计权和产品质量检查权。

第四款 有权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发包方的义务如下:

第一款 不得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涉承包方的经营自主权。

第二款 不得平调本厂资产。

第三款 必须按本合同规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款 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发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五章 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六条 承包经营者(系批承包个人、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企、事业法人承包所指派的承包代理人,下同),在承包期间享受经营收,原有工资级别存入档案。本次承包结束后,承包经营者如不继续承包,按国家有关工资政策重新核定其工资经别。承包经营者在承包期间享受本厂职工的福利待遇,国家规定的各种补贴照发。

第十七条 承包经营者在承包期间的收按与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挂钩考核的原则确定。(附加指标系指:销售收入、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劳动生产率、资金利税率。此项指标按____主管局每年下达的计划执行)

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款 承包经营者如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附加指标,其收入以本厂职工当年人均收为基数,所得是基数的两倍,上缴利润每超当年指标1%,再累加相当基数____%的收入,直至基数的四倍。

第二款 发包方如认为承包经营作出特殊贡献时,可另给予特殊资励。

第三款 承包经营者因病、事假实际工作不足九个月,只发给预支生活费。

第四款 职工人均年收藏的计算范围按____劳____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企、事业单位承包,如超额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其单位承包收为超承包指标上缴利润财政返还地方部分的50%,另外50%归还本厂作为生产发展基金。

第十九条 承包方的收入每年底结算一次,年底结算之前,承包经营者只能按每月____元的标准预支生活费(不含国家规定的补贴)。年底结算以和,承包经营者的个人收入和企、事业法人收入,由发包方一次发给。

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第二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发包、承包双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有关政策与本合同签订时相比发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响,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 承包方如经营管理不善或经营决策严重失误,给本厂造成重大损失或连续两年度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年度上缴利润指标,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并保留向承包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扰承包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包方无法继续经营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须发包、承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发包承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三十日以前,承包方应接受发包方派出的审计机构对其承包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双方代表在审计意见书上签后,承包方方可离职。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发包、承包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应负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 承包方如未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年度附加指标,应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应的经济处罚,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款 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年度上缴利润指标,按每降1%扣减承包经营者个人预支生活费额7%,直到扣减其档案工资额的50%。

第二款 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其它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则由发包方酌情相应扣减承包经营者个人当年收入总额,但最多不超过其当年收总额的____%。

第三款 承包经营者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如未完成上缴利润指标,除分别按本条一至三款扣减收入以外,还须以本人(含保人)抵押金抵补,直至抵清或全部抵尽为止。

第四款 企、事来法人承包,如未完成年度上缴利润指标,须用本单位自有资金补足。

第五款 企、事业法人承包,如完成年度上缴利润指标,但未完成其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附加指标,则由发包方酌情相应扣减承包单位超上缴利润分成收入,但最多不超过该收入的____%。

第六款 本条第一至五款所指扣减数额和抵补数额,即为承包方违反本条所应缴纲的违约金额数。此项违约金由承包方负责在违约的年度的次年三月底以前交付发包方,承包方对此项违约金如有滞纳行为,则须从滞纳之日起至补齐之日止,以天为单位按滞纳数额的万分之三向发包方支付滞纳金,此项滞纳金由承包方自理。

第二十九条 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违约给承包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并须向承包方支付其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百分之三的违约金。发包方的赔偿金和违约金应在违约年度的次年一月底以前交付承包方。发包方如有滞纳行为,则须从滞纳之日起至补齐之日止,以天为单位按滞纳数额的百分之三向承包方支付滞纳金,此项滞纳金由发包方自理。

第三十条发包、承包双方发生纠纷时,应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执行。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合伙承包的原定第一承包人(或企、事业法人承包的原指派承包经营者)如发生意外事外事故,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则由承包合伙人(或企、事业法人)另行推选(或指派)第一承包人(或企、事业法人)另行推选(或指派)第一承包人(或承包经营者),经发包方认定,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期满后,如本厂仍实行招标承包经营,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况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再承包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 发包方的《招标书》、承包方的《投标书》、《答案辩材料》(合伙人承包者《承包合伙为协议书》),均为本合同附件,上述文件材料发与本合同正文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由发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签,并经____公证处各执一份。

本合同副本若干份,报企业承包指导委员会,发包方或成员单位备案。本合同副本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________

代 表____(签盖章)

承包方________

代 表____(签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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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主要协议条款

合同条件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件(gf—1999—0201)的《合同条件》。

合同协议条款将由招标单位(甲方)与中标单位(乙方)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以下为招标单位提出涉及投标单位的主要条款,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一、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一)进度计划

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甲方对进度计划提出质疑和合理修正时,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后七天内提供修正的施工组织设计,甲方代表将在三天内批复。

(二)工程开工和工期

1.乙方中标后三天内准备进场。

2.乙方与甲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生效后,须在七天内开工。

3.合同工期以乙方的中标工期为准。

(三)工期延误

1.对下述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经监理方和甲方代表确认签证后,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1)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

(2)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

(3)重大的设计变更。

2.非上述原因,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应承担违约责任,除罚没工期履约保证金外,每延迟一天再罚XX元。

二、工程质量与验收

(一)工程质量标准

1.乙方应严格按国家颁发的建设工程强制性条例、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进行施工,如有违反施工规范规程,甲方有权暂停其施工,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2.甲方提交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的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甲方组织进行施工图技术会审,会议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

3.如发现设计图纸有误或因施工原因需要修改设计时,必须事先由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并交甲方及设计单位办理认可手续后方可实施。

4.甲方或设计单位提出合理修改设计时(联系单),乙方不得借故拒绝。

(二)工程质量等级

1.乙方中标所承诺的质量等级标准为本工程的合同约定条件,中标方如未达到质量保证的除限期整改外,罚没质量履约金。

2.本工程质量等级:一次性验收合格以具备竣工验收备案条件为准,创杯以获奖正式证书为准。

3.本工程甲方委托_________监理公司监理。

4.隐蔽工程验收,乙方必须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及监理公司,经甲方和监理方等有关单位验收签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三、合同价款与支付

(一)工程款支付

按月完成工作量的80%,以有关部门审核作为付款依据(具体另商议);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价格可以调整:

(1) 暂定材料价确定(需经甲主及监理公司签证);

(2) 设计变更:需经设计院甲方及监理公司签证;

(3) 中标单位在本工程的管理人员的劳保统筹交纳有效证件。

四、保修

1.本工程保修期限,执行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土建_____年,防水落石出______年,安装______年。

2.保修期从甲方批准的竣工之日算起。工程的保修押金为工程总造价的3%(其中15%为屋面工程保修押金),在保修期满28天后,退还保修金(不计息)。

3.保修期间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日起三天内前来负责做无偿修理。如逾期,甲方有权请第三方进行修理,其修理费用由乙方负责。

4.竣工后,乙方应按规范进行沉降测量,并将资料提供给甲方。

五、其他

1.本工程的中标单位为承包单位,严禁转包,特殊分项工程确需分包部分,应经甲方许可。项目经理在工地现场时间到位率如少于90%,且中途无故更换项目经理,甲方有权按工程总造价的1%~5%扣取罚金,直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2.乙方在施工中应按照国家有关施工规范和规程进行施工,施工中发生的材料、设备、操作等施工质量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3.乙主必须切实做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遵守社会治安等有关规定,搞好环境卫生,搞好计划生育工作,因违章而导致罚款和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4.工程竣工后中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全套符合建筑工程档案要求的资料三套,其中二套为原件。

5.本招标文件作为施工合同附件之一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投标书

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公司:

1.根据已收到的《一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一市重点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我方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的招标文件后,我方愿以招标方预算造价下浮_____%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

2.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质量、工期履约金各______元。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即_______天(日历天)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若违约,除罚没全额的工期履约保证金外,每延迟一天再罚_______元。

4.如我方中标,我方保证使施工的工程质量达到市优。若违约,除罚没全额的工期履约的保证金,再按结算总价的_________%人作为违约处罚金。

5.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本招标文件、我方的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文件。

7.根据惯例,我方将承担所有的投标费用。

投标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从(签并盖章)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及招标文件


第i部分 总则

1.0.1为了进一步规范电力工程设备招投标工作,贯彻项目法人责任制,维护电力工程设备市场秩序,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电力工程设备招投标顺利有序地进行,保证电力工程设备质量和投资效益,合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将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电力工业部有关规定制定。

1.0.3招投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严谨的原则并考虑可操作性。

1.0.4本规范适用于国家电力公司及其子公司投资、管理的基建、技改电力工程项目(包括电厂和输变电工程)50万元(指令同估价,下同)以上设备和装置性材料的公开性招标和邀请招标。水电工程和非国家电力公司投资、管理的项目可参照执行。

凡在国内采购设备,包括经批准利用外资和外汇采购国内设备以及允许进口的单项设备的采购,均按本规范执行。

1.0.5电力工业部对所有电力工程设备招标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主机设备的招标和合同生效须报电力工业部批准,招标活动及有关文件须报电力工业部核备。

第ⅱ部分 招标程序

1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主要流程

1.1电力工程设备执法标过程共分四个阶段,与此有关的还有招标前准备阶段和招标后履行合同阶段。

1.2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主要流程图。

流程图说明;

1对于主机设备和合同估价io00万元及以上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统(dcs),环节(1)、(3)、(4)、(5)审批,环节(2)核备;

2对于合同估价100万元以下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环节(1)、(2)(3)、(4)、(5)均核备。

2招标前准备阶段

2.1招标申请

电力工程项目具备主机设备招标条件后,由项目法人或主要投资方向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计划司/计划部提出招标申请。具体招标时间由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计划司/计划部根据国家计划安排和项目前期条件并商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后确定并下达给项目法人或主要投资方,同时抄送项目所在电力公司和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工程项目名称,需招标的设备清单,招标具体的条件,各投资方名称及投资比例等。

电力工程项目主机设备招标具体条件如下;

a)国家已批准项目建议书;

b)项目法人确定,有限责任公司(或筹备组)成立

c)银行贷款意向书已签订;

d)已列入国家五年滚动投产规划;

e)主要技术条件已经可研/初设审查部门认可

f)项目控股方出具可以支付设备预付款的保证函;

g)主机设备招标前,项目法人与所在地省/网电力公司等协商一致的上网电价意见。

招标工作必须在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辅机设备招标要在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进行。

2.2招标委托

招标申请获批准后,招标人择优选定具有相应招标资质和成套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进行设备招标(若招标人具有相应资质也可自行组织招标)。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委托招标合同,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3招标实施阶段

3.1招标组织机构

3.1.1项目招标领导小组

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的组建办法是由招标人(项目法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组建方案,报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成立。其职责是负责招标过程的领导,向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评标报告等资料。

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的组成:

(a)对于主机设备和分散控制系统

招标人(项目法人): 3-5人包括主要投资方

主管单位: 2人 包括国家电力公司1人,主管电力公司或电力集团公司1人

招标代理机构: 3人

工程设计单位: 1人

(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开行1人)

其中组长 :招标人(由项目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助理董事长担任)

副组长:招标代理机构

副组长:国家电力公司计划部

副组长:招标人(由项目总经理担任)

(b)对于辅机、输变电设备和装置性材料,可参照(a)执行。

项目招标领导小组在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以后发标以前成立。

3.1.2评标小组

评标小组于召开首次项目招标领导小组会议以前组建。由招标代理机构商招标人组建评标小组,经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确认。评标小组下设技术组和商务组,聘请的专家从评标专家库中选定。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属聘请专家。

3.1.2.1技术组5-7人(单数)

主机设备:7人/专业

聘请专家4人

招标代理机构1人

招标人1人

工程设计单位1人

辅机设备:5人/专业

聘请专家2人

招标代理机构1人

招标人1人

工程设计单位1人

组长由聘请的专家和招标人担任。

3.1.2.2 商务组 3-5人(单数)

招标代理机构、聘请专家 2-3人

招标人 2-3人

组长、副组长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担任。

3.1.2.3纪检监察和法律咨询

由项目主管单位派纪检监察人员1人对整个评标过程进行监督,招标过程中随时向法律顾问进行咨询。

3.1.2.4秘书组

由招标人组建,负责评标过程中的资料收发,打印,整理以及招投标文件的保管。

3.1.2.5会务组

由招标人组建,负责评标过程的日常活动安排。

3.1.2.6招标人应将项目招标组织机构报电力部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备。

3.2招标文件

3.2.1招标文件的编制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编制依据为招标人提供的资料。

对于主机设备和1000万元(指合同估价,下同)及以上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统(dcs),自招标人提供全部资料之日起至出版一般不超过3个月;

对于1000万元以下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自招标人提供全部资料之日起至出版-般不超过2个月。

招标人应于委托招标合同签订后1周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下列资料:

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准文件;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对于辅机设备招标还应提供全套初设及其审查资料;

招标人(含工程设计单位)对招标设备及其相关系统的参数和使用条件,运行条件等方面要求的资料。

3.2.2招标文件的审批

3.2.2.1对于主机设备和1000万元及以上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统(dcs):

招标人邀请设计院共同初步审查确从由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

招标人(含工程设计单位)审查招标文件的时间:

初步审查 2周

审查确认 1周

经招标人审查确认的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上报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自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报审招标文件后一般在2周内批复。

3.2.2.2对于1000万元以下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

招标人邀请设计院共同初步审查确认由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

招标人(含工程设计单位)审查招标文件的时间:

初步审查 2周

审查确认 1周

经招标人审查确认的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上报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备。

3.2.3招标文件的出版

经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和核备的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正式出版。

3.2.4对3.2.2.1的招标文件,出版后报电力部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备。

3.3首次项目招标领导小组会议

首次项目招标领导小组会议于发标前进行。会议内容为:听取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关于前阶段招标工作的汇报,通过招标代理机构商招标人提出的招投标具体日程安排,确认招标代理机构而招标人提出的评标组织机构人员名单,确认评标办法。

3.4发布招标通告

采用公开招标时,由招标代理机构会同招标人发布招标通告。招标通告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和地址;

资金来源;

工程项目名称和地址;

招标设备的名称、数量及范围的简要描述;

投标日期、时间和地点;

每套招标文件的收费金额。

若在招标文件发售之前进行资格预审,则要发布资格预审通告,通知潜在投标人在指定的地点、日期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经资格预审后,再对合格者发送投标邀请书。

采用邀请招标时,由招标代理机构会同指标人发投标邀请书。

3.5资格预审

3.5.1由招标代理机构会同招标人均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5.2对投标人资质的要求

3.5.2.l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5.2.l.l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5.2.1.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5.2.1.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3.5.2.1.4业绩

a)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1~2台套2年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b)或主机设备有a)中相应业绩厂商的技术合作或技术支持。

3.5.2.1.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2.1.6电力工业部和机械工业部共同认定的主机设备制造厂商;电力工业部成套设备局与电力工业部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共同发布的《火电机组主要辅机推荐厂家名录》所推荐的厂商,或由国家电力公司安全运行与发输电部(包括电力工业部原安全生产协调司)颁发入网许可证的厂商。

3.5.2.2对于3.3.2.1.6款中所推荐的厂商,可以作为资格预审合格的厂商;而对于3.5.2.1.6款中未包含的辅机设备种类则应按3.5.2.l.l至3.5.2.1.5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3.5.3潜在投标人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生产许可证、有关鉴定材料;

工厂简介(包括组织机构、生产能力、设备、厂房、人员等);

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经营状况(包括销售额);

银行资信证明;

业绩及目前正在执行合同情况(包括完成情况和出现的重要质量问题及改进措施);

近三年经济行为受到起诉情况;

其它文件和资料。

3.6发售标书

招标代理机构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日至投标截止日,一般不少于30天。

3.7招标文件的澄清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释可采用书面或会议的形式进行。如采用书面形式,则一般在投标截止日期_天前完成。

如各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较多,可采用标前会的形式。一般在投标截止日期___天前完成。标前会上投标人需解释和澄清的问题应在招标文件发出后__天之内提出。

解释和澄清的问题均应形成书面文件,并有授权人签字/签章和日期。

3.8截标

截标按招标日程安排进行。

截标时要检查投标文件的包数,密封状况。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委托人签收并有书面证明,列有签收时间,地点,签收人,包数和密封状况。送标人也签字。如果投标文件密封不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委托人有权拒绝接收。

投标文件应妥善保管,直至开标。

3.9标底

对于成熟定型设备有可能制定标底的,标底可根据设备品种、设备性能、使用条件以及一段时期内条件相似工程的设备市场供需价格情况,可由招标人会同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或由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确认。

3.10开标

开标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以公开方式进行。开标由招标人会同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招投标人代表、评标小组成员和有关单位代表参加。开标结束后,开标过程整理成书面记录。

开标工作人员由拆封、核实、唱标、监督、板书、记录等人员组成。

投标人检查投标文件(含补充或修改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验证投标法人委托书、投标保函等投标文件是否齐全,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等内容。

开标会上允许投标人记录。唱标应由招标代理机构指定专人作记录,并由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代表签字。记录应存档和复印送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查。参加开标会议的所有代表应签名,以示出席。

也可进行分段开标:第一步,开技术标,经过澄清后,投标人在现定的时间内报价;

第二步:开价格标。

投标文件压本保存备查,评标使用副本。

3.1.1评标

开标后,由项目招标领导小组指定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各l~2人,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评标工作、评标小组按照项目领导小组会确定的日程进行评标。

评标对象为投标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评标具体做法按照《电力工程设备评标办法》进行。

3.11.1阅读标书,整理资料

3.11.2投标文件的澄清

3.11.3初评

3.11.4祥评

3.11.4.1技术评标

3.11.4.2商务评标

3.11.5综合排序

根据商务组和技术组的评标结果,由被指定负责组织评标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组织综合评标,提出预中标人顺序,报项目招标领导小组。

对推荐的预中标人的资格进行复审确认。

3.11.6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小组负责编写评标报告。内容包括:评标过程、评标人员组成情况及签字、主要技术性能数据、分项报价及评标价格表、技术评分表、主要技术特点、推荐意见及投标入预审、复审报告。

3.12最后一次项目招标领导小组会议

主要内容为听取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关于评标工作一般情况的汇报,听取技术组和商务组评标结果汇报,确认投标人资格复审结果,研究确定预中标排序,审议通过评标报告。

3.13定标

3.13.1对于1000万元及以上主机、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统(dcs):

根据最后一次项目领导小组会议结果,经招标人(项目法人)同意后,由项目招标领导小组向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告。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一般在接到报告后2周内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由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汇报,定标,并报电力部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13.2对于1000万元以下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

根据最后一次项目领导小组会议结果,经招标人(项目法人)同意后,定标。

由招标人将全套评标资料报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14签订(草签)合同

定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向预中标人发出《预中标通知书》。

项中标人在接到《预中标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准时派授权代表到指定地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格式与项目法人草签合同、合同的每一页(包括所有附件)均应校签,其中附件1、2、3、5、7工程设计净值也要校签。合同价格、合同条款、技术要求和供货范围等不得与预中标状态有任何改变。由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所签合同符合预中标状态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

《预中标通知书》向落标人发出落标通知书人退还所有投标人投标保函。

3.15合同生效

3.15.1对于1000万元及以上主权、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统(dcs):

合同签订后由项目法人将全部合同正本和副本(包括所有附份)上报,待项目可研报告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复后,由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市长领导小组对办公室审查签章后生效。

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留存合同正本2套,副本2套。

3.15.2对于1000万元以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

项目法人与中标人签订后,由项目法人将合同正本2套,副本2套送交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备。

4招标工作管理和监督

4.1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负责对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的领导、审查、协调和监督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4.2项目主管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参加,对评标过程进行监督。

第ⅲ部分 评标办法

1一般规定

1.0.1评标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的原则。

1.0.2评标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本办法第4、 5、 6、 7、 8、 9款规定了评标一般应考虑的内容和办法。

1.0.3本办法的评标对象是指投标人负担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效投标文件、包括应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要求投标人提出的对原投标文件的正式书面澄清文件。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0.1由招标代理机构商招标人组建评标小组。主机和主要辅机设备招标的评标小组由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确认,并接受其领导。

2.0.2项目招标领导小组指定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评标的组织工作。

2.0.3评标小组一般由项目法人、招标代理机构、工程设计单位及聘请的专家组成,总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受聘专家一般不少于2/3。

评标小组可根据情况分商务组利和技术组。每个组设组长l一2人,负责召集及评标意见的归纳整理工作。

2.0.4受聘专家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且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技术专家应熟知本专业有关设备的国内外技术水平及发展状况;经济专家应熟知有关法律、法规,有实际商务工作经验。受聘专家由招标代理机构商招标人从电力设备评标专家库中聘请。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小组。

2.0.5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为评标小组配备必要的专业人员,开评标小组专家的指导下,完成投标文件有关资料的汇总整理工作。

2.0.6技术组和商务组应相对独立工作,但技术组有义务向商务组提供其评标所必须的资料,商务组也有义务与技术组核对投标人的投标范围等内容。

3评标程序

3.1评标工作应在评标后进行一般按下列程序:

3.1.1阅读标书,整理资料

3.1.1.l评标小组各分组分别阅读示书整理资料,详细列出主要技术数据、性能和商务条款对照表及偏差表。

3.1.1.2对投标文件中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明确之处进行专门标注和记录,整理出需要投标人澄清的问题。

3.1.2澄清

3.1.2.1根据情况,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行必要的澄清,澄清一般以召开澄清会的形式进行,经批准也可采取其它形式进行澄清。

3.1.2.2澄清后应以有效的书面文件(有授权人签字或法人公章及日期)作为投标文件的有效补充材料。

3.1.2.3澄清不得对原投标文件做实质性修改。

3.1.3初步评价3.1.3.1如对投标人的资质没有进行预审,首先要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排除不合格的厂商。

3.1.3.2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做出厂实质性的响应,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无实质性偏差,以确定其是否为有效的投标文件。对于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主要技术和商务条款有实质性差异和/或背离或价格超出标底值规定范围(一般为+5%或-5%,以具体值可根据设备品种的情况而定)的投标人应予以排除。但进入详评阶段的投标人一般不应少于两家。各投标人投标价格均超过标底值5%时应按废标处理并重新招标。

3.1.4详细评价

对投标文件的详细评价按两条线进行,即技术详评和商务详评(见5款和6款)。

3.1.5综合评标

(见6款)

3.1.6编写评标报告

(见7款)

3.1.7定标

(见8款)

3.2对于某些大型及复杂设备的公开招标,可采用先开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和不含报价的商务部分,经过对投标文件的澄清后,投标人报价,再开价格标。之后再按上述程序进行评标。

4技术评标

4.1评标因素

评标内容应根据设备特点确定。一般为容量/能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经济性能(热耗、电耗、效率)、供货范围(含备件)、可靠性、主要参数和重要性能招标、寿命(包括易损件)、结构/配置特点(包括材料)、运行特性、检修条件、服务、制造质量和供货业绩多。

4.2技术评分

4.2.1评标因素中不能以金额合理计算的,一般采用打分的办法。设备可靠性一般按其近三年的情况考虑。可靠性评价时可参考电力部可靠性中心发布的有关数据制造质量评价可参考电力部成套局每年编发的有关设备质量问题资料。以及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有关部门发布的资料。

4.2.2根据各投标人的技术投标情况,选择其主要内容作为评标因素。评标因素的选取应从实际效果出发,但不宜过多。

4.2.3根据各因素的重要程度合理确定每一因素所占的权重,技术评分采用百分制。

4.2.4具体评标因素由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评标小组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其进行适当调整,并须经招标人确认,此工作一般应在开标前完成。

4.2.5技术评标的最终评分,取所有参加评分专家独立打分的平均值。

4.3经济计算

4.3.1凡可以金额合理计算的评标因素均应按其保证值计算成金额。投标人提出的保证值,应有同类设备的实测数据证明,否则评标专家应分析其保证值的可信度。

4.3.2按已确定的单位容量/能力的价值折算因能力差异而使投标价增加或减少的金额。

4.3.3经济性能

4.3.3.1按汽机热耗、锅炉效率及其它设备效率的差异折算投标价增加或减少的金额。

4.3.3.2根据电耗(厂用电率)的差异按“成本法”或“煤耗法加补偿装机”折算投标价增加或减少的份额。

4.3.4对投标人的详细供货范围和进口部套件进行确认,提交商务组。

4.3.5当采用6.1.3.2和6.1.3.3款规定的办法进行综合评标时可将按52款的方法计算的各投标人设备技术评分差值合理换算为金额。根据投标总价、技术复杂程度由评标小组确定的每一分值的金额。

5商务评标

5.0.1投标人应校招标文件规定的币种进行报价。若报价币种与招标文件规定不符,则对各投标人提供的不同币种的报价按开标前一天国家公布的汇率(卖出价)折算为招标文件规定的币种报价。汇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0.2对各投标人的融资、付款方式和付款条件按现值法折算至同一基准。

5.0.3以设备到达安装现场为基准折算各投标人的运输、仓储、税、保险费用。

5.0.4调整各投标人的供货范围(包括备品备件)至同一基准。增加或减少的供货范围的设备价格按本次招标其它投标人相应项目的最高报价或最新相同或类似设备合同价格或估价折算,调整投标价格。

5.0.5对各投标人的设计、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费用等折算至同一标准。

5.0.6根据各投标人报的价格增长指数调整交货年度至同一基准。

5.0.7按招标文件规定,计算其它需评价的商务费用。

5.0.8以报价为基础,计算出商务评价。

6综合评标

6.1综合排序

6.1.1根据商务组和技术组的评标结果,由被指定负责组织评标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组织技术组和商务组的组长等共同进行综合评标,提出预中标人顺序,听取项目招标领导小组。

6.1.2进行综合评标时应避免纯技术或纯经济的倾向。

6.1.3综合排序原则

6.1.3.1评标价格低且技术评价分高者优先;评标价格相同而技术评分不同时,技术评分高者优先;评标价格不同而技术评分相同时,评标价格低者优先。

6.1.3.2评标价格高且技术评分也高或评标价格低且技术评分也低时,排序可采用下列方式:

当技术评分相近,评标价格相差较大时,评标价格低者优先;

当技术评分相关较大,评标价格相近时,技术评分高者优先;

价格“相近”和分数“相近”尺度由评标小组提交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确定,一般可控制在评标价和技术评分的1%-2%范围内。

6.1.3.3对技术评分和评标价格,当有条件时也可以转换成同一形式进行综合排序。

6.1.3.4当技术评分相近,价格也相近时,评标小组提出评标意见,报项目招标领导小组决定。

6.1.3.5对推荐的预中标人的资格应进行复审确认,并将复审确认结果写入评标报告。

7编写评标报告

7.0.1评标小组负责编写评标报告,内容包括评标过程,评标人员组成情况及签字、主要技术性能数据、分项报价及评标价格表、技术评分表、主要技术特点和推荐意见及资料审查情况等。

8定标

8.0.1项目招标领导小组按电力工业部电计[1997]23号文的规定定标或报批。

9保密原则

9.0.1参与评标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自律,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

9.0.2在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评标情况和评标结果保密,任何人不得泄漏。

9.0.3评标小组成员不代表各自单位,没有向各自单位汇报评标情况的权利和义务。

9.0.4在综合评标前,商务组和技术组不应互通有关价格和技术评分的信息。

9.0.5在评标期间,任何人不允许把投标文件及其汇总材料带出评标指定地点,该材料应有专人保管和发放,使用者评标完成后如数交还。

9.0.6如违反上述规定,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ⅳ部分招标文件

第一卷投标须知

1. 定义

1.1 项目法人 招标设备工程项目法人名称。

1.2 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项目法人称为招标人。即(招标设备工程项目法人名称)

1.3 招标代理机构:具有相应的电力设备成套和招标资质,受项目法人委托,在招标过程中负有相应责任的单位,即(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1.4 潜在投标人:指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

1.5 投标人:经过审查符合本次招标所规定的相应资质要求,参加投标竞争的潜在投标人。

1.6 预中标人:经过评标而选定的进行合同谈判的投标人。

1.7 中标人:最终被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1.8 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有关单位按一定的程序和要求而组建的机构,负责领导招标工作。

1.9 评标小组:在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聘请专家和有关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具体评标工作。

1.10 需方:招标设备工程项目法人名称。即项目法人,在招标阶段称为招标人,在签定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为需方。为便于招标文件及附件直接转化为经济合同,在招标文件第二、三卷中称招标人为需方。

1.11 供方;在招标阶段称为投标人,在中标以后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为供方。为便于招标文件及附件直接转化为经济合同,在招标文件第二、三卷中称投标人为供方。

1.12 程设计单位。负责本招标设备工程项目设计的单位,即 (工作设计单位名称)

2.工程概况2.1 工程依据

(填写主要批准文件名称、批准机关、批准日期等)

2.2 资金来源

(填写本工程投资构成、比例、币种等)

2.3 工程规模

(填写本工程规模情况和本期工程装机容量、台数等)

2.4 工作地址

(填写本工程的地理位置)

2.5 系统概况

(填写本工程各主要系统和/或相关系统概况,附图见附件15)

2.6 相关设备概况

(填写与本招标设备相关的设备位置,附图见附件15)

2.7(总)平面布置图

(简要说明厂/场区布置和本招标设备的位置,附图见附件15)

2.8(主)厂房布置

(简要说明(主)厂房布置特点和本招标设备布置,附图见附件15)

2.9 交通运输

(简要说明本工程所在地的交通运输情况,包括水、陆、空)

2.10 工程计划(形象)进度

(给出水工程计划、形象进度图表)

3.招标范围(招标设备名称)和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第二、三卷。

4.投标人资质4.1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4.1.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4.1.2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1)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4.1.4 业绩

4.1.4.1 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l~2台套2年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4.1.4.2 或主机设备有4.1.4.1相应业绩厂商的技术合作或技术支持。

4.1.5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1.6 电力工业部和机械工业部共同认定的主机设备制造厂商;电力工业部成套设备局与电力工业部电大规划设计总院共同发布的《火电机组主要辅机推荐厂家名录》所推荐的厂商,或由国家电力公司安全运行与发输电部(包括电力工业部原安全生产协调司)颁发入网许可证的厂商。

4.2 对4.1.6款所推荐的厂商,可以作为资格预审合格的厂商;4.1.6款中未包含的辅机设备种类应按4.1.1至4.1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5.1 招标文件的组成

5.1.1 标文件由第一卷《投标须知》、第二卷《合同条款》和第三卷《附件》组成。

5.1.2 招标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5.2 招标文件的解释和澄清

5.2.1 招标文件的解释和澄清可采用书面或会议的形式进行。

5.2.2 如采用书面形式,则一般在投标截止日期_______天前完成。

5.2.3 如各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较多,则可采用标前会的形式。标前会一般在投标截止日期_____天前完成。标前会上投标人需解释和澄清的问题应在招标文件发出后_天之内提出。

5.2.4 解释和澄清的问题均应形成书面文件,并有授权人签字/盖章和日期。

5.3 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补充和修改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_____天前作出并通知所有投标人。

6.投标文件6.1 投标文件的组成

6.1.1 投标文件由三卷组成。格式见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具体内容如下:

第1卷

1、投标人承诺函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投标入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ⅰ. 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

ⅱ.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局复印件);

ⅲ. 生产许可证、有关鉴定材料;

ⅳ. 工厂简介(包括组织机构、生产能力、设备、厂房、人员等);

ⅴ. 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ⅵ. 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经营状况(包括销售额);

ⅶ. 银行资信证明;

ⅷ. 业绩及目前正在执行合同情况(包括完成情况和出现的重要质量问题及改进措施);

ⅸ. 近三年经济行为受到起诉情况;

ⅹ. 其它文件和资料。

4.投标保函

第2卷合同条款

1 定义

2 合同标的

3 供货范围

4 合同价格

5 付款

6 交货与运输

7 包装与标记

8 技术服务与联络

9 质量监适与检验

10 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

11 保证与索赔

12 保险

13 税费

14 分包与外购

15 合同的变更,修改中止和终止

16 不可抗力

17 合同争议的解决

18 合同的生效

19 其它

附件

第3卷附件

附件1 技术规范

附件2 供货范围

附件3 技术资料及交付过度

附件4 交货进度

附件5 设备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附件6 价格表

附件7 技术服务和联络

附件8 分包商料购部件情况

附件9 大件部件情况

附件1o 履约保函

附件11 投标保函

附件12 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

附件13 差异表

附件14 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它问题

附件15 招标文件附图

附件16 投标人承诺函

附件17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18 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6.1.2 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文件,均被视为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6.2 投标文件的编制

6.2.1 一般要求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第一卷6.1所规定的格式和第二、三卷的内容要求编制投标文件,逐项逐条回答招标文件,顺序和编号应与招标文件一致。可以增加说明或描述性文字。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差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附件13的格式统一汇总说明。

6.2.2 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应用中文编写。若其中有其它语言的书面材料,则应附有中文译文,并以中文译文为准。

度量衡采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

6.2.3.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应为投标截止日期后_____天。若遇特殊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但延长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投标人应以书面答复表示同意,并相应延长投标保函有效期此时投标人不能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改;投标人若不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则应以书面形式给予明确答复,此时投标人被视为自动退出投标投标保证金予以全额退还。如延长期超过3个月招标人应对投标人因延长投标保函有效期所发生的费用进行适当补偿。

6.2.4 投标保证金

6.2.4.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不少于招标设备总金额的____%。投标保证金可以是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支票或银行汇票。保函格式见附件11。

6.2.4.2 投标保函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后______天。

6.2.4.3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按标保证金将予以没收。

6.2.4.3.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6.2.4.3.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后对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6.2.4.3.3 投标人被通知中标后拒绝按预中标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预中标的规定的技术方案、供货范围和价格等签订合同)。

6.2.4.3.4 投标人不接受招标文件第一卷6.3.3的规定。

6.2.4.4 落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落标通知书》发出后予以退还。

6.2.4.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签订合同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予以退还。

6.2.5 投标人建议

投标人可提出补充建议或说明,提出比投标文件的要求更为合理的建议方案,列于附件14中。同时应说明对技术条件、价格、运行、维护、检修、安装等方面的影响。

6.2.6 标前会

如各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较多,则可召开标前全体投标预备会一般在投标截止日期天前完成。投标预备会上投标人需解释和澄清的问题应在招标文件发出后___天之内提出。

6.2.7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6.2.7.1 投标文件一式十六份(二正十四副),包括附件六价格表(表中项目除价格数字外都要填写)及报价说明。附件十一投标人银行保函二份(一正一副)。在投标文件澄清后提交附件六价格表(表中项目均要填写)三份(一正二副)。

6.2.7.2 投标文件正本的每一页均应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报价表均应由投标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

6.3 投标报价

6.3.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附件六的格式认真填写价格表和各种分项价格表。

6.3. 2投标人的报价为闭口价。即中标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固定不变。

6.3.3 若单价和总价有差异,则以单价为准并对总价进行修正;若数字和文字表示的金额之间有差异,则以文字金额为准,并对数字作相应的修正。

6.3.4 投标报价应注明有效期,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相一致。

6.4 投标文件的递交

6.4.1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6.4.1.1 投标文件的每份正本、副本均应用信封分别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儿“正本”、“副本”字样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信封上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6.4.1.2 投标保函应用信封单独密封,封面上注明银行保函’和‘保密字样。

6.4.1.3 在投标文件澄清后提交的附件六分项价格部分应用信封单独密封,封面上注明“分项价格”和“保密”字样。

6.4.2 投标截止日期

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日期______(日期、时间)以前送达指定地点_______。一切迟到的投标文件都将被拒绝。如因特殊客观原因,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通告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并得到其同意者除外。

6.4.3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6.4.3.1 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对业已递交的招标文件提出补充或修改相应部分以最后的补充和修改为准。该书面材料应密封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6.4.3.2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日期至投标有效期满前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予以没收。

6.5 无效投标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投标。

6.5.1 投标文件未按本卷6.4.1的规定密封和/或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公章和签字。

6.5.2 投标文件中无投标保证金。

6.5.3 投标文件未按本卷6.2的规定格式、内容填写和/或投标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严重背离。

6.5.4 在投标文件中有两个以上的报价,且未明确哪个报价有效。

6.5.5 投标报价高于标底上限或投标报价低于标底下限区无科学合理措施者。

6.5.6 其它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

7. 开标

7.1 开标时间:______。

开标地点:______。

7.2 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会同招标人主持,邀请把投标人代表、评标小组成员和有关单位代表参加。参加开标会议的所有代表应签名,以示出席:

开标工作人员由拆封、核实、唱标、监督、板书、记录等人员组成;

投标人检查投标文件(含补充或修改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验证投标法人委托书、投标保函等投标文件是否齐全,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等内容;

投标文件正保存备查评标使用副本;

开标会上允许投标人记录;

唱标应由招标代理机构指定专人作记录,并由投标人、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代表签字,记录应存档并复印送国家电力公司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查;

也可采用分段开标:第一步,开技术标,经过澄清后,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报价;

第二步,开价格标。

8.评标

8.1 评标对象和依据

评标对象为投标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评标具体做法按照《电力工程设备评标办法》进行。

8.2 评标因素

详见本卷8.3.4.1和8.3.4.2。

8.3 评标程序

8.3.1 阅读标书,整理资料

评标小组各专业组分别阅读标书,整理资料。对投标文件中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清楚、不明确之处进行专门标注和记录,整理出需要投标人澄清的问题。

8.3.2 投标文件的澄清

开标以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针对投标文件的内容要求按标人澄清,澄清问题一般以澄清会的形式进行。由投标人当面澄清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的需要澄清的问题,并整理出书面资料(有投标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日期等)形成投标文件的有效补充。

经批准,也可采取其它形式进行澄清。

澄清不得对原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8.3.3 初评

评标小组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无实质性偏离,以确定其是否为有效的投标文件(按本卷6.5判断)。如果没有进行资格预审则首先要进行资格审查。

8.3.4 详评

标书的详评包括技术评标和商务评标。

8.3.4.1 技术评标

5.3.4.1.1 技术评标因素

容量/能力

经济性能(包括热耗.电耗、效率等);

供货范围(含各品备件等);

可靠性;

主要参数和其它重要性能指标;

寿命(包括易损件);

结构特点(合材质、配置);

运行特性;

检修条件;

服务

制造质量;

业绩。

8.3.4.1.2 技术评分

评标因素中不能以金额合理计算的则采用打分的办法;

各个评标因素的权重根据其重要程度确定;

技术评分采用百分制;

可靠性评分参照可靠性中心发布的有关资料,制造质量可参照成套设备局和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有关司/局/部发布的有关资料。

8.3.4.1.3 经济计算:

凡可以用金额直接合理计算的评标因素应按其保证值计算成金额;

投标人提供的保证值,应有同类设备试验或实测数据证明,否则评标时应分析其保证值的可信度;

按招标设备效率差异折算成投标价格增加或减少的金额;

对投标人的详细供货范围清单和进口部套件进行确认提交商务组。

8.3.4.2 商务评标

8.3.4.2 1 商务评标因素:

商务条款;

供货范围;

融资、付款;

币种折算;

运输、仓储.保险、税费等;

技术服务、人员培训;

交货时间;

比较报价。

8.3.4.2.2 价格计算: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币种进行报价。若报价币种与招标文件规定不符,则对各投标人提供的不同币种的报价按开标前一天国家公布的汇率(卖出价)折算为招标文件规定的币种报价,汇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对各投标人的融资、付款方式和付款条件按现值法折算至同一基准;

以设备到达安装现场为基准折算各投标人的运输、仓储,税、保险费用等;

调整各投标人的供货范围(包括备品备件)至同一基准。增加或减少的供货范围的设备价格按本次招标其它投标人相应项目的最高报价或最新相同或类似设备合同价格或估价折算,调整投标价格;

对各投标人的设计、技术服务、人员培训等费用折算至同一标准;

根据各投标人投标价格增年指数调整交货年度至同一基准;

按招标文件规定计算其它需评价的商务费用;

以报价为基础计算出商务评标价。

8.3.5 综合排序

8.3.5.1 评标价格低且技术评分高者优先;当评标价格相同而技术评分不同时,技术评分高者优先;当评标价格不同而技术评分相同时,评标价格低者优先。

8.3.5.2 当评标价格高且技术评分也高,或评标价格低且技术评分也低时,排序可采用下列方式;

当技术评分相近,评标价格相差较大时,评标价格低者优先;

当技术评分相差较大评标价格相近时,技术评分高者优先。

8.3.5.3 对于技术评分和评标价格当有条件时也可转换成同一形式进行综合排序。

8.3.5.4 对推荐的预中标人的资格进行复审。

9. 资格审查

9.1 招标代理机构会同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一般在发标以前进行预审、在评标阶段进行复审。也可进行资格后审。

9.2 资格审查主要投标人是否具备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条件见本卷4款。

9.3 投标人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如资格预审中已提供则此处不再重新提供):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局复印件);

生产许可证、有关鉴定材料;

工厂简介(包括组织机构、生产能力、设备、厂房、人员等);

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经营状况(包括销售额);

银行资信证明;

业绩及目前正在执行合同情况(包括完成情况和出现的重要质量问题及改进措施);

近三年经济行为受到起诉情况;

其它文件和资料。

10.定标

10.1 对于1000万元以上主机、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及dcs;

项目招标领导小组根据技术、经济综合排序和对投标人资格复审的情况,提出预中标顺序经项目法人同意后按规定报批定标。

10.2 对于1000万元以下辅机、输变电设备及设置性材料:

项目招标领导小组根据技术、经济综合排序和对投标人资格复审的情况,提出预中标顺序,以项目法人同意后定标,并上报核备。

11. 授予合同

11.1 正预中通知

根据定标结果,招标代理机构向预中标人发出《预中标通知书》。

11.2 签约与中标通知

预中标人在接到《预中标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准时派授权代表到指定地点校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和格式与项目法人草签合同。合同的每一页(包括所有附本)均应校签其中附件l、2、3、5、7工程设计单位也要校签。合同价格、合同条款、技术要求和供货范围等不得与预中标状态有任何改变。由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所签合同符合预中标状态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落标人发出《落标通知书》。同时,退还所有投标人投标保函。

11.3 履约保证金

11.3.1 供方应于合同生效后_月内预付款前按合同条款5.3.1款和11.15款规定向需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11.3.2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_%可以是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支票或银行汇票。履约保函格式见附件10。

11.3.3 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条款规定的质量保证期满后3o天内退还;但如果此时存在合同争端并且未能得到解决,那么国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延长到上述争端最终解决里所有理赔完毕。

1l.3.4 如果供方未能履行合同并给需方造成损失,那么履约保证金将作为对这一损失的补偿而支付给需方。

11.4 合同生效

11.4.1 对于1000万元及以上主机、输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统(dcs):

合同草签后,由项目法人将全部合同正本和副本(包括所有附件)上报,待项目可研报告经国象有关部门批复后,由电力部和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整意后生效;

电力部和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留存合同正本2套,副本2套。

11.4.2 对于1000万元以下输机、输变电设备及装置性材料:

合同签订后,由项目法人将合同正本2套,副本2套送交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备。

12. 纪律与保密

12.1 从投标截止日期到授予合同时止,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议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等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投标人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单位和个人。

12.2 开标以前,标底价格必须严格保密。

12.3 参与评标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自律,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

12.4 投标人申报的关于资质、业结等的文件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12.5 投标人不得串通作弊,哄抬标价,致使定标困难或无法定标。

12.6 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它投标人扰乱招标市场,破坏公平竞争。

12.7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打听和搜集评标机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评标或授标工作。

12.8 投标人若违反上述要求其投标将被废除。

13. 招标投标费用

13.1 投标费用

一切与投标有关的费用均由投标人自理。

13.2 招标服务费

按国家和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ⅳ部分 招标文件第2卷:合同条款

1.定义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确定。

1.1 “需方”是指(需方法定名称),包括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

1.2 “供方”是指(供方法定名称),包括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

1.3 合同是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

1.4 “合同价格”是指在本合同4款中规定的部分。

1.5 “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18款中所规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1.6 “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设备及其与电厂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和技术指导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各种软件)和本合同附件3规定的用于合同电厂正确运行和维护的文件。

1.7 “合同设备”是指供方根据合同所要供应的机器、装置、材料、物品、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和所有各种物品,如本合同附件2所列示和规定。

1.8 “监造”是指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由需方委托有资质的监造单位派出代表对供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的关键部位进行质量监督,实行文件见证和现场见证。此种质量监造不解除供方对合同设备质量所负的责任。

1.9 “性能验收试验”是指为检验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性能保证值按本合同附件5规定所进行的试验。

1.10 “初步验收”是指当性能验收试验的结果表明已达到了合同附件1规定的性能供证值后需方对每台机组合同设备的验收。

1.11 “最结验收”是指需方对每一机组的合同设备保证期满后的验收。

1.12 “日、月、年”是指公历的日、月、年:“天”是指24小时;“周”是指7天。

1.13 “电厂”是____发电民

1.14 “技术服务”是指由供方提供的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程设计、设备监造、检验、土建、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运行.检修时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

1.15 “现场”是指位于__,为需方安装合同设备所在地。

1.16 “备品备件”是指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合同设备名称)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备品备件和足够____折运行使用的备品备件。

1.17 “试运行”是指单机、整机或各系统和域设备在调试和电厂试运行阶段进行的运行。

1.18 “ 机终”是指锅炉、汽轮机、汽轮发电机和附属设备组成的一套完整的设备。

1.19 “书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和/或签名的文件。

1.20 “分包商“或”“分供货商”是指由供方将合同供货范围内任何部分的供货分包给其他的法人及该法人的继任方和该法人允许的受让方。

1.21 “最后一批交货”是指该批货物交付后,使得合同设备的已交付的货物总值达到合同设备价格98%以上;并且余下未交的设备不影响机组的安装、调试和性能验收试验。

1.22 “设备缺陷”是指供方因设计、制造错误或疏忽所引起的本合同设备(包括部件、原材料、铸锻件、原器件等)达不到本合同规定的性能、质量标准要求的情形。

2.合同标的本合同所订设备将用于(工程项目名称)工程。

2.1 设备名称、规格(型国)、数量

设备名称:

设备规格(型号):

数量:

2.2 凡供方供应的设备应是全新的、技术先进的并且是成初可靠的。

2.3 设备的技术规范、技术经济指标和性能按本合同附件1。

2.4 供方提供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按合同附件2。

2.5 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按合同附件3。

2.6 供方提供的技术服务按合同附件7。

2.7 供方提供设备的运输及保险。

3. 供货范围

3.1 合同供货范围详见附件2。

3.2 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所有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项目确实是供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附件1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供方负责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实上百不发生费用问题。

4. 合同价格

4.1 本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为___万元(大写:____.___)。其中第一套合同价格为___万元(),第二套合同价格为__万元(____)

本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设备(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等费用,还包括合同设备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费用。

4.1.1 合同设备价格为万元,其中第一套合门设备价格为___万元第二套合同设备价格为万元。

本合同设备价格包括与设备有关的供方所应纳的税费、技术资料费从制造厂到始发站(车上)洞头(船上)的运输、装卸、保险费及所有设备包装费。

4.1.2 合同设备的技术服务费为_______万元,其中第一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为_______万元,第二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为____万元

4.1.3 两套合同设备到现场交货点的运杂费为___万元,其中第一套合同设备运杂费为___万元,第二套合同设备运杂费为____万元。

4.1.4 两套合同设备保险费为____万元,其中第一套合同设备保险费为______万元,第二套合同设备保险费为_______万元。

4.2 合同的分项价格见附件6。

4.3 本合同总价在合同交货期内为不变价。

5. 付款

5.1 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5.2 付款方式:银行托收或汇票。

5.3 合同设备款的支付:

5.3.1 合同生效日期起___个月内供方提交金额为合同设备价格的10%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和金额为合同设备价格1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需方审核无误后___个月内支付给供方合同设备价格的10%(___万元)作为预付款。

5.3.2 供方按交货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每批设备(部组件)运到交货地点,并将该批设备的商业发票(金额为该批设备价格的80%,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清单、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货运提单提供给需方,需方验明无误后 天内,支付该批设备价格的80%(__万元)。

5.3.3 剩余合同设备价格的10%作为设备保证金待每套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没有问题,供方报交下列单据经需方审核无误后需方在__个月内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设备价格的10%(如有问题,应扣除相应部分);

(1)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价格1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复印件一式四份)

(2)该套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的复印件一式五份。

5.4 技术服务费的支付。

5.4.1 第一批设备交货后,供方提交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3o%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需方审核无误后___个月内,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的30%(__万元)。

5.4.2 每套合同设备通过该套机组性能验收试验,初步验收证书签署后,供方提交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7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需方审核无误后__个月内,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的70%(__万元)。

5.5运杂费的支付

运杂费在设备交货时由供方分批向需方结算结算总额为合同规定的运杂费。需方在收到供方提交的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个月内需方支付给供方该批运杂费。

5.6付款时间以对方银行承付日期为实际支付日期,此日期晚于规定的付款日期,即从规定的日期开始按本合同1114款计算迟交违约金。

6. 交货和运输

6.1本合同设备的交货期及交货顺序应满足工程建设设备安装进度和顺序的要求应保证及时和部会的完整性。分部套交货时间见附件4。

6.2交货地点合同设备的交货地点为需方电厂铁路专用线指定地点(车上)/码头(船上)(具体交货地点)。

6.3合同生效后个月内,供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4的规定向需方提供每批货物名称、总重量、总体积和交货日期的初步交货计划及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总清单和装箱总清单。

在每批货物预订启运_天前及天前供方应以电报或传真将66款中的各项内容通知需方。

6.4每批合同设备交货日期以到货车/码头的到货通知单时间戳记为准。此日期即本合同1.1.9款计算迟交货物违约金时的根据。

6.5供方须向承运部门办理申请发运设备所需要的运输工具计划,负方合同设备从供方到现场交货地点的运输。

6.6在每批货物备妥及装运车辆/船发出24小时内,供方应以电报或传真将该批货物的如下内容通知需方。

(1)合同号;

(2)机组号;

(3)货物备妥发运日;

(4)货物名称及编号和价格;

(5)货物总毛重;

(6)货物总体积;

(7)总包装件数;

(8)交运车站/码头名称、车号/船号和运单号;

(9)重量超过二十吨或尺寸超过9米×3米×3米的每件货物的名称、重量、体积和件数。对每件该类设备(部件)必须标明重心和吊点位置,并附有草图。

(10)对于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它危险品和运输过程中对温度等环境因素和震动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或物品)必须特别标明其品名、性质、特殊保护措施、保存方法以及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

6.7附件4中没有开列的货物应配合安装进度进行交货。

6.8在保证期内和在保证期满后至第一次大修时止由于供方的过失或疏忽造成的供应设备(或部件)的损坏或潜在缺陷,而动用了需方库存中的备品备件以调换损坏的设备或部件,则供方应负责免费将动用的备品备件补齐,最迟不得超过___个月运到指定目的车站/码头并且通告需见。

6.9供方应按附件1和附件3规定向需方分批提供满足电厂设计、监视、施工、调试、试验、检验、培训、运行和维修所需的技术资料、按附件1和附件3的规定提供技术资料每套合同设备____套。应分别列出上述技术资料的清单及符合附件3规定的交付进度。

6.10技术资料一般以邮寄方式递交,每批技术资料交邮局后,供方应在24小时内将技术资料的交邮日期、邮单号、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件数及重量合同号等以传真或电报通告需方。

6.11技术资料以邮政部门提货通知单时间戳记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此日期将作为按合同11.10款对任何延期交付资料进行延期违约金计算的依据。如果技术资料经需方或需方代表检查后发现有缺少、丢失或损坏,且非需方原因供方应在收到需方通知后___天内(对急用者应在__天内)免费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失的部分。如因需方原因发生缺少、丢失或损坏,供方应在接到需方通知后___天内(对急用者应在______天内),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坏部分,费用由需方承担。

6.12需方可派遣代表到供方工厂及装货车站检查包装质量和监督装车情况。供方应提前___天通知需方交运回期。如果需方代表不能及时参加检验时,供方有权发货。上述需方代表的检查与监督不能免除供方应负的责任。

6.13因需方原因要求供方推迟设备发货时(设备已制造完毕),由需方负担仓储费及必要时的保养费。并按本合同规定(视为供方已交货)支付议批设备的款项。

6.14到货站(整车)/码头:____

(零担)/码头:____

6.15收货单位:

6.16技术资料邮寄地址:______

单位:______

7.包装与标记

7.1供方支付的所有货物要符合_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及国家主管机关的规定及国家主管机关的规定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和装卸的坚固包装。包装应保证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完好无损,并有减振、防冲击的措施。若包装无法防止运输、装卸过程中垂直、水平加速度引起的设备损坏,供方要在设备的设计结构上予以解决。包装应按设备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雹、防锈、防腐蚀的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设备安装现场。产品包装前,供方负责按部套进行检查清理,不留异物,并保证本部件开全。

7.2供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在装配图中的部件号、零件号应标记清楚。

7.3供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中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

(2)目的站/码头;

(3)供货、收货单位名称;

(4)设备名称、机组号、图号;

(5)箱号/件号;

(6)毛重/净重(公斤);

(7)体积(长×宽×高,以毫米表示)

凡重量为二吨或超过二吨的货物,应在包装箱的侧面以运输常用的标记和图案标明重心位置及起吊点,以便于装卸搬运。按照货物的特点,装卸和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包装箱上应明显地印刷有“轻放”、“勿倒置”和“防雨”等字样。

7.4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内容。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

7.5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价格、机组号、图号的详细装箱单、合格证。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各一份。另邮寄装箱清单各二份。

7.6附件2中列明的备品备件应按每套设备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一次性发货。

7.7备品备件应分别包装并按7.2款注明上述内容,专用工具也应分别包装。

7.8各种设备的松散零星部件应采用好的包装方式,装入尺寸适当的箱内,并尽可能整车发运以减少运输费用。

7.9栅格式箱子/或类似的包装,应能用于盛装不至于被偷窃或被其他物品或雨水造成损坏的设备及零部件。

7.10所有管道、管件、阀门及其它设备的端口必须用保护盖或其它方式妥善防护。

7.11供方和/或其分包商不得用同一箱号标明任何两个箱件。

7.12对于需要精确装配的明洁净加工面的货物,加工面时采用优良,耐久的保护层(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装前发生锈蚀和损坏。

7.13供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使用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和防潮的包装。

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

(1)合同号;

(2)供货、收货单位名称;

(3)目的站/码头;

(4)毛重;

(5)箱号/件号。

每一包资料内应附有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文件项号、名称页数。

7.14凡由于供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一经证实,供方均应按本合同11款的规定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在运输中如发生货物损坏和丢失时,供方负责与承运部门及保险公司交涉,同时供方应尽快向需方补供货物以满足工期需要。

7.15需方应对多次使用的专用铁路包装箱、包装架等,在该部件到货清点之后[______个月]内返供方(费用由供方承担)。8.技术服务和联络8.1供方应及时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程设计、设备监造、检验、土建、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运行、检修等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

8.2供方需派代表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指导需方按供方的技术资料进行安装、分部试运、调试和启动,并负责解决合同设备在安装调试、试运行中发现的制造质量及性能等有关问题。

8.3供方应在合同生效后__个月内以邮寄方式向需方提交执行8.1和8.2款中规定的服务工作的组织计划一式两份。

8.4在合同生效后_个月内,双方确定技术联络会的次数、时间和地点。

8.5供方有义务在必要时邀请需方参与供方的技术设计,并向需方解释技术设计。

8.6如遇有重大问题需要双方立即研究协商时,任何一方均可建议召开会议,在一般情况下,另一方应同意参加。

8.7各次会议及其他联络方式双方均应签订会议或联络纪要,所签纪要双方均应执行。如涉及合同条款有修改时,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批准,以修改本为准。如有重大技术方案和/或合同价格的修改,须报原合同审批单位审查同意后方可执行.

8.8 供方提出并经双方在会议上确定的安装、调试和运行技术服务方案,供方如有修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经需方确认后方可进行。为适应现场条件的要求,需方有权提出变更或修改意见,并书面通知供方,供方应给予充分考虑,应尽量满足需方要求。

8.9供需方有权将对方所提供的一切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资料分发给与本工程有关的各方,并不由此而构成任何侵权,但不得向任何与本工程无关的第三方提供。

8.10对盖有“密件”印章的供销方的资料,双方都有为其保密的义务。

8.11供方的分包商需要合同设备的部分技术服务或去现场工作,应由供方统一组织并征得需方同意,费用应由其自行负担。

8.12供方(包括分包与外购)须对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供货、设备及技术接口、技术服务等问题负全部责任。

8.13凡与本合同设备相连接的其它设备装置,供方有提供接口和技术配合的义务,并不由此而发生合同价格以外的任何费用。

8.14供方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应是有实践经验、可胜任此项工作的人员。供方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在本合同生效后_个月内提交需方予以确认。需方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供方现场服务人员,供方应根据现场需要,重新选派需方认可的服务人员。

如果需方在书面提出该项要求__天内供方没有答复,将按11.11款视为延误工期等同处理。

8.15由于供方技术服务人员对安装、调试的技术指导的疏忽和错误以及供方未按要求派人指导而造成的损失应由供方负责。

8.16技术服务和联络的具体要求见附件7

9.质量监造与检验

9.1监造

9.1.1供方应在配合同生效日期起__个月内,问需方提供本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的目录。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应符合附件1和附件5的规定。

9.1.2需方将委托有监造资质的监造单位进行设备监造。在电力工业部/国家电力公司的指导下进行监造和出厂前的检验,了解设备组装、检验、试验和设备包装质量情况并签字。监造检验的标准为附件1和附件5所列的相应标准。供方有配合监造的义务。在监造中及时提供相应资料和标准,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

9.1.3监造的范围及具体监造检验/见证项目见附件5

9.1.4供方必须为电力工业部/国家电力公司驻厂代表和监造代表的监造检验提供:

9.1.4.1本合同设备投料时提供整套设备的生产计划及每一个月度实际生产进度和月度检验计划。

9.1.4.2提前____天提供设备的监造内容和检验时间。

9.1.4.3与本合同设备监造有关的标准(包括工厂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实际工艺过程和检验记录(包括中间检验记录和/或不一致性报告)及附件5规定的有关文件以及复印件。

9.1.4.4向监造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

9.1.5监造检验/见证(一般为现场见证)一般不得影响工厂的正常生产进度(不包据发现重大问题时的停工检验),应尽量结合供方工厂实际生产过程。若监造代表不能按供方通知时间及时到场,供方工厂的试验工作风正常运行,试验结果有效,但是监造代表有权事后了解、查阅、复制检查试验报告和结果(转为文件见证)。若供方未及时通知监造代表面单独检验。需方将不承认该检验结果,供方应在需方代表在场的情况下进行该项试验。

9.1.6监造代表在监造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本规定的标准或包装要求时,有权提出意见并暂不予以签字,供方须采取应改进措施、以保证交货质量。无论监造代表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供方均有义务主动及时地向其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监造单位不知道的情况下供方不得擅自处理。

9.1.7不论监造代表是否参与监造与出厂检验或者监造代表参加了监造与检验,并且签署了监造与检验报告,均不能被视为供方按合同11款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供方对设备质量应负的责任。

9.2工厂检验与现场开箱检验

9.2.1由供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部件(包括分包与外购),在生产过程中都须进行严格的检验和试验,出厂前须进行部套和/或整机总装和试验。所有检验、试验和总装(装配)必须有正式的记录文件。以上工作完成之后,合格者才能出厂发运。所有这些正式的记录文件及合格证作为技术资料的一部分邮寄给需方存档。此外,供方还应在随机文件中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

9.2.2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应及时到现场,与需方一起根据运单和装箱单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如发现有任何不符之处经双方代表确认属供方责任后,由供方处理解决。当货物运到现场后,需方应尽快开箱检验检,检验货物的数量、规格和质量。需方应在开箱检查前__天通知供方开箱检验日期,供方应派遣检验人员参加现场检验工作,需方应为供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并作为需方向供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如需方未通知供方而自行开箱或每一批设备到达现场_个月后仍不开箱,产生的后果由需方承担。

9.2.3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设备由于供方原因(包括运输)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需方向供方提出修理和/或更换和/或索赔的依据;如果供方委托需方修理损坏的设备所有修理设备的费用由供方承担;如果由于需方原因,发现损坏或短缺,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应尽快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件,但费用由需方自负。

9.2.4供方如对上述需方提出修理、更换、索赔的要求有异议,应在接到需方书面通知后__天内提出,否则上述要求即告成立。如有异议,供方在接到通知后_个月内,自费派代表赴现场同需方代表共同复验。

9.2.5如双方代表在合同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可由双方委托权威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双方权威检验机构联合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检验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9.2.6供方在接到需方按本合同9.2.2至9.2.5款规定提出的索赔后,应按9.2.7款的规定尽快修理,更换或补发短缺部分,由此产生的制造、修理和运费及保险费均应由责任方负担。对于上述索赔,由需方从履约保函或下次付款中扣除。

9.2.7由于供方原因而引起的设备或部件的修理或更换的时间,以不影响电厂建设进度为原则,但最迟不得晚于发现缺陷、损坏或短缺等之后____个月,否则按11.11款处理。

9.2.8需方对到货检验的货物提出索赔的时间,不迟于货物抵达电厂设备储放场之日起的_个月。

9.2.9上述9.2.2至9.2.8款所述的各项检验仅是现场的到货检验,尽管没发现问题或供方已按索赔要求予以更换或修理均不能被视为供方按合同11款及附件1的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

10.安装、调试、试运和验收

10.1本合同设备由需方根据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检验标准、图纸及说明书进行安装、设试、运行和维修。整个安装、调试过程须在供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指导下进行。重要工序须经供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签字确认。重要工序由供方提供(见附件7)。安装、调试过程中,若对方未按供方的技术资料规定和现场技术服务人员指导、未经供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签字确认而出现问题,需方自行负责(设备问题除外);若需方按供方技术资料规定和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供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签字确认而出现问题,供方承担责任。

10.2本合同设备安装完毕后的验收工作按照附件1、5的要求进行。

10.3合同设备的安装完毕后,供方应派人参加调试进行指导,并应尽快解决调试中出现的设备问题,其所需时间应不超过___个月,否则将按11.11款视为延误工期等同处理。

10.4性能验收试验应在每套机组全部设备运转稳定,达到额定出力连续稳定运行168小时完毕后__个月内进行,这项验收试验由需方负责,供方参加。

性能验收试验完毕,每套合同设备达到本合同附件1所规定的各项性能保证值格标后,需方应在__天内签署由供方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如果合同设备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1、5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按10.6款和11.6款办理。

10.5在不影响本合同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条件下,如有个别微小缺陷,供方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免费修理上述的缺陷,需方则可同意签署初步验收证书。

10.6如果第一次性能验收试验达不到本合同附件1.5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性能保证值,则双方应共同分析原因澄清责任,由责任一方采取措施并征第一次验收试验结束后_____个月内进行第二次验收试验。

10.7在第h次性能验收试验后,如仍有一项或多项指标未能达到本合同附件1、5所规定的性能保证值,双方应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责任:

如属供方原因,则应按本合同11款执行;

如属需方原因,本合同设备应被认为初步验收通过,此后_天内由需方代表签署,由供方代表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此时供方仍有义务与需方一起采取措施,使合同设备性能达到保证值。

10.8每套合同设备最后一批交货到达现场之日起_个月内,如因需方原因该合同设备未能进行试运行和性能验收试验,期满后即视为通过最终验收,此后__ 天内应由需方签署并由供方会签本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

在合同设备稳定运行168小时后如果由于需方原因造成的性能验收试验的延误超过__个月,则此后_天内需方应签署并由供方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

10.9不管合同设备性能验收试验进行一次或二次,需方将于初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起至一年并完成索赔后止_天内按照11.4款的规定签发最终验收证明书。

10.10按10.4款及10.7款出具的初步证书只是证明供方所提供的合同设备性能和参数截至出具初步验收证明时可以按合同要求予以接受,但不能视为供方对合同设备中存在的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解除的证据,同样,最终验收证书也不能被视为供方对合同设备中存在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应负责任的解除的证据。潜在缺陷指设备的隐患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在制造过程中被发现,供方对纠正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其时间应保证到一年保证期终止后到第一次大修时(通常为一年)。当发现这类潜在缺陷时(经双方确认),供方应按照本合同68款及11.3.1款的规定进行修理或调换。

10.11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任何时候,对由于供方责任需要进行的检验、试验、再试验、修理或调换,在供方提出请求时,需方应作好安排进行配合以便进行上述工作。供方应负担修理或调换及其人员的费用。如果供方委托需方施工人员进行加工和/或修理、更换设备,或由于供方设计图纸错误或供方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错误造成返工,供方应按下列公式向需方支付费用;(所有费用按发生时的费率水平计费)

p=ah+m+cm

其中:p_总费用(元)

a_人工费(元/小时 人)

h_(小时 人)

m_材料费(元)

c_台班数(台班)

m_每台设备的台班费(元/台班〕

11.保证与索赔

11.1保证期一般是指合同设备签发初步验收证书之日起一年(签最终验收证书)或供方发运的最后一批交货的设备到货之日起_个月(签最终验收证书)。二者以先到日期为准。该保证期的具体内容按10款和11款有关条款执行。

11.2供方保证其供应的本合同设备是全新的,技术水平是先进的、成熟的、质量优良的,设备的选型均符合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和易于维护的要求。供方保证根据本合同附件3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完整统一和内容正确、准确的并能满足合同设备的设计、安装、调试、运行和维修的要求,合同设备在投产后的第一年内,年可用小时数要求大于6500 小时;第二年及以后年可用小时数要求大于7500小时,年强迫停机率小于2%,供方为合同设备承担的保证期应到需方出具最终验收证书时止。

11.3.1本设备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供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和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由于供方技术人员指导错误和疏忽,造成工程返工、报废,供方应立即无偿更换和修理。

如需更换,供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更换的一切费用,更换或修理期限应不迟于证实属供方责任之日起的__个月内,否则,应按11.11款处理。

11.3.2由于需方未按供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和供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而进行施工、安装、调试造成的设备损坏,由需方负责修理更换,但供方有义务尽快提供所需更换的部件,对于需方要求的紧急部件,供方应安排最快的方式运输,所有费用均由需方负担。

11.4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满后,由需方在_天内出具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最终验收证书交给供方。条件是:在此期间供方应完成需方在保证期满前提出的索赔和赔偿。但供方对非正常维修和误操作以及由于正常磨损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

11.5在保证期内,如发现设备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如属供方责任,则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索赔。如供方对此索赔有异议,按9.2.4条款办理。否则供方在接到需方索赔文件后应立即无偿修理、更换、赔款或委托需方安排大型修理。包括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更换费用、运费及保险费由供方负担。

11.6如由于供方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设备,而使合同设备停运或推迟/安装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修理或更换所延误的时间做相应的延长。

11.7由于供方责任,在9款规定的性能验收试验后,如经第二次验收试验(由于供方原因)仍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1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招标时,供方应承担违约金,其计算方法通常根据各种设备经济指标保证值按成本法、煤耗加补偿装机法计算。

以汽轮机为例

(1)如果汽轮机热耗高于保证值,每增高4.18kj/kwh,供方向需方支付______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2)汽轮机在铭牌工况(夏季工况)条件下出力每降低1mw.供方向需方支付______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3)如果汽轮机在额定转速下各轴承的振动每高于保证值0.01mm,供方向需方支付______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如上述任何一项的违约金比率超过以上条款指出的违约金比率的五倍时,需方有权要求供方以更大的违约金比率来支付违约金,其具体违约金比率可由双方协商决定。如果达不成协议,供方在需方同意的时间内尽快提供需方满意的替换件。

供方提交违约金后,仍有义务向需方提供技术帮助,采取各种措施以使设备达到各项经济指标。

每套合同设备按照以上(1)至(3)项累积计算的最大违约金总金额将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10%。供方支付全部违约金或者供方提供的满意的替换件被需方接受之日,即为需方承认设备可以初步验收并出具的初步验收证书之日。

11.8如合同设备在保证期内发现属供方责任的十分严重的缺陷(如设备性能达不到要求等)则其保证或将自该缺陷修正后开始计算一年。

11.9如果不是由于需方原因或需方要求推迟交货而供方未能按本合同附件4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不可抗力除外),实际交货日期按本合同6.1款和动6.4款规定计算,需方有权按下列比例向供方收取违约金:

迟交1-4周,每周违约金全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0.5%;

迟交5-8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1%;

迟交9周以上,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1.5%;

不满一周按一周计算。

每套合同设备迟交货物的违约金总金额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5%。

供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供方按照合同继续交货的义务。

对安装试运行有重大影响的设备迟交超过_个月时,供方需方支付的违约金总额可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5%,与此同时,需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1.10如由于确属供方责任未按本合同附件3的规定按时交付经双方确认同严重影响施工的关键技术资料时,则每迟交一周,供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件,迟交时间的计算以6.11款规定的为准。

11.11如果由于供方技术服务的延误、疏忽和/或错误,在执行合同中造成延误,每延误工期一周供方将向需方支付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5%。且供方需要付由于供方技术服务错误或违约造成需方的直接损失。

11.12供方对于根据本合同11.7、 11.9、11.10、11.11款承担的每套合同设备违约总金额不论单项或多项累计将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10%。

11.13供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按合同所规定的相应义务。

11.14如果由于需方原因,迟付货款,需方须按下列方式支付违约金;

迟交1-4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付金额的0.3%;

迟交9周以上,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付金额的1%;

不满一周按一周计算。

需方除交付迟付款违约金外,还应支付迟交款的相应利息,每套合同设备迟付款违约总金额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的5%。

11.15本合同生效___月内,供方须向需方提供由供方主办银行开具金额为合同设备价格____%的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以需方为受益人其格式见附件10。

12.保险12.1供方须对合同设备,根据水运、陆运和空运等运输方式,向保险公司以供方为受益人投保发运合同设备价格110%的运输一切险,保险区段为供方仓库到工地交货(包括卸货)后90天止。

12.2供方须对合同设备的关键部件的加工制造过程向保险公司投保合同设备关键部件价格110%的,以供方为受益人的设备制造质量险,投保范围为制造过程中合同设备发生制造质量问题和/或车间内搬运等损坏和现场安装、调试、运行直至保证期满出现的设备质量问题。

13.税费13.1根据国家有关税务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供方应该交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税费由供方承担。

13.2本合同价格为含税价。供方提供的设备、技术资料、服务(也包括运输)、进口设备/部件等所有税费(包括保险费)已全部包含在合同价格内,由供方承担。

14.外包与外购14.1供方未经需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范围内的设备/部件进行分包(包括主要部件外购)。供方需分包的内容和比例应征得需方同意,否则不得分包。

14.2供方将本合同范围内的设备/部件的内容和比例提交需方同意后,在本合同生效_____个月内,将此部分设备/部件的分包商预选名单、分包商资质材料、提交给需方。需方收到供方提交的分包商文件后____个月内进行审查,审查同意后,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供方须在需方同意的分包涵名单中选定分包商,并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需方。

14.3分包(外购)设备/部件的技术服务技术配合按8.10、8.11、8.12款的规定办理。

14.4供方对所有分包设备、部件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责任。

14.5分包与外购内容见附件8。

15.合同的变更、修改、中止和终止

15.1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补充的建议。

该项建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如果该项修改改变了合同价格和交货进度,应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书后的_个工作日内,提出影响合同价格和/或交货期的详细说明。双方同意后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并报原合同审查单位审查后方能生效。将修改后的有关部分抄送原合同有关单位。

15.2如果供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时,需方将用书面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_天内确认无误后,应对违反或拒绝作出修正,如果认为在_______天内来不及纠正时,应提出修正计划。如果得不到纠正或提不出修正计划,需方将保留中止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份的权利。对于这种中止,需方将不出具变更通知书,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索赔将由供方负担。如果供方的违约行为本合同其它条款有明确规定,则按有关条款处理。

15.3如果需方行使中止权力,需方有权停付到期应向供方支付中止部分的款项,并有权将在执行合同中预付给供方的中止部分款项索回。

15.4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国家计划调整而引起本合同无法正常执行时,供方和/或需方可以向对方提出中止执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关条款的建议,与之有关的事宜双方协商办理。

15.5因需方原因要求中途

第ⅳ部分招标文件第3卷:附件

附件1

技术规范

1总则

1.1本规范书运用于_____设备,提出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需方在本规范书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供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规范书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如锅炉与压力容器、高电压设备等)。

1.3如未对本规范书提出偏差,将认为供方提供的设备符合规范书和标准的要求。

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投标文件中的附件13“差异表”中。

1.4供方须执行本规范书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5合同签订后3个月,一规范46要求,供方提供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需方,需方确认。

2工程概况

2.1总的情况

(本节说明地理位置、工程规模、分期清见工程现状等)

2.2本期工程简介

(视设备情况时下列内容进行取舍)

2.2.1燃料供应及其运输

2.2.2水源

2.2.3储灰场

2.2.4厂/场区总布置及交通运输

3设计和运行条件

3.1系统概况和相关设备

(填写本设备所在的系统以及与之相应系统的简况,和相关设备的情况)

3.2工程主要原始资料

3.2.1气象特征与环境条件

3.2.2厂/场区地质

3.2.3厂/场区地震

3.2.4燃煤

3.2.5灰渣特性

3.1.6燃油

3.1.7水质

3.3安装运行条件

4技术条件

(根据具体设备的填写)

4.1参数、容量/能力

4.2性能要求

启停、运行、寿命、变负荷等内容

4.3结构要求/系统配置要求

4.4配供的辅助设备要求

4.5仪表和控制要求(l&c)

4.6标准

4.7性能保证值

4.8安装调试要求

5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见附件5: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6设计与供货界限及接口规则

7清洁、油漆、包装、装卸、运输与储存

附件2

供货范围

1一般要求

1.1本附件规定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供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附件1的要求。

1.2供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供方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

1.3除有特别注明外,所列数量均为一台________所需。

1.4供方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验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1.5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和__年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并在投标书中给出具体清单。

1.6提供所供设备中的进口件清单。

1.7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清单见附件3

2供货范围

3其它

附件3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1一般要求

1.1供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

1.2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主要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1.3供方资料的提交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在合同签定后_____个月内给出全部技术资料清单和交付进度,并经需方确认。

1.4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投标阶段,配合工程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验收试验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供方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1.5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供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如本期工程为多台机组(设备)构成,后续机组(设备)有改进时,供方应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

1.6需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技术制造有关的资料。

1.7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为每台设备10套。

2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2.1在投标阶段提供的资料

(根据具体设备需方可提出清单,供方补充和细化所列技术资料须满足工程初设要求)

2.2配合工程设计的资料与图纸

供方应及时提供满足工程设计的下列资料和图纸(具体清单需方提出,供方细化,需方确认)

2.3设备监造检验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供方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验见证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

2.4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需方提出具体清单和要求,供方细化,需方确认)包括但不限于此

2.4.1提供设备安装、调度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

2.4.2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所需的详尽图纸和技术文件,包括设备总图、部件、总图、分图和必要的零件图、计算资料等。

2.4.3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起动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

2.4.4供方应提供备品、配件总清单和易损零件图。

2.5供方须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需方提出具体清单,供方细化,需方确认)包括以下但不限于。

2.5.1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

2.5.2供方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清单。

2.5.3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各种清单),设备和备品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运送超重和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

2.5.4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寸、水压试验和性能检验等的证明。附件4

交货进度

1设备的交货顺序要满足工程安装进度的要求

2交货进度表如下(略)

附件5

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1概述

1.1本附件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供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供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附件1规定的要求。

1.2供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向需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有关投标应符合附件1的规定。

2工厂检验

2.1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供方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书的检验和试验。供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项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2.3供方检验的结果要满足附件1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供方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需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供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需方。

2.4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

3设备监造

3.1监造依据

根据本合同和电力工业部、机械工业部文件电力(1995)37号《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暂行规定》和《驻大型电力设备制造厂总代表组工作条例》的规定,以及国家有关规定。

3.2监造方式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r点、w点、h点。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供方和监造代表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供方复印3份,交监造代表1份。

3.3监造内容

4性能验收试验

4.1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附件1的要求。

4.2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由合同确定,一般为需方现场。

4.3性能试验的时间:机组试验一般在168小时试运之后半年内进行,具体试验时间由需方商供方确定;单台设备的试验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4.4性能验收试验由需方主持,供方参加。试验大纲由需方提供,与供方讨论后确定。如试验在现场进行,供方要按附件47款要求进行配合;如试验在工厂进行,试验所需的人力和物力等由供方提供。

4.5性能验收试验的内容

(视具体设备而定)。

4.6性能验收试验的标准和方法

(按具体设备要求填写)

4.7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地仪表的装设应由供方提供,参加方配合。供方也要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合。

4.8性能验收试验的费用

本附件4.7和供方试验的配合等费用已在合同总价内。其它费用,如试验在现场进行,由需方承担;在供方工厂进行,则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之中。

4.9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

性能验收试验报告以需方为主编写,供方参加,共同签章确认结论。如双方对试验的结果有不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双方上级部门协调。

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并进行确认签盖章。

附件6

价格表

1一般要求

1.1本表中的设备/部套分项须与供货范围中的分项内容的序号一致。

1.2当分项价之和与总价不符时,以分项价为准。如有优惠条件,优惠条件要在分项价中体现。

1.3报价币种为人民币,进口部分也应以人民币报价。

1.4技术服务费、运杂费和保险费要单独报价。

1.5价格表中报价为交货固定不变价格。

1.6报价应注明日期、有效期、交货地点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签章。

附件7

技术服务与设计联络

1供方现场技术服务

1.1供方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供方要派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在投标阶段应提供包括服务人月数的现场服务计划表(格式)。如果此人月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供方要追加人月数,且不发生费用。

1.2供方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质:

1.2.1遵守法纪,镇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1.2.2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1.2.3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1.2.4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供方要向需方提供服务人员情况表。供方须更换不合格的供方现场服务人员。

1.3供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1.3.1供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1.3.2在安装和调试前,供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向需方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对重要工序(见下表),供方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需方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供方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供方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供方负全部责任。

1.3.3供方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处理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供方现场人员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供方委托需方进行处理,供方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3.4供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1.3.5供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事先与需方协商。

1.4需方要配合供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供方便。

2培训

2.1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和运行,供方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一致。

2.2培训计划和内容由供方在投标文件中列出(格式略)。

2.3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供需双方商定。

2.4供方为需方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

3设计联络

有关设计联络的计划、时间、地点和内容要求由供需双方商定。

附件8

分包与外购

附件9

大(部)件情况

附件10

履约保函(格式)

致: (需方名称)

本保函是为(供方名称)(以下称供方)于(日期)签订第(合同号)合同为需方提供(设备名称)提供履约担保。

(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以及他的继承人,受让人为了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并放弃追索权,根据并同意下列条款,保证付给需方合同设备价格的______%(百分之______),即______万元人民币。

(a)当供方未能忠实地履行合同文件规定和此后双方满意的对合同的有效修改、补充和变动(以下简称约),无论供方有无不同意见,银行在收到需方的书面通知时,银行将按需方所要求的上述金额和方式付给需方。

(b)接上述承付的金额将是净数,不得扣除现在的或将来应付的任何税捐、关税、费用、手续费或任何性质的由任何人驾驭的保留款。

(c)本保函的规定是我们银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义务。合同条件的修改以及需方所允许的时间改变或任何让步,除条款中有规定免除银行的责任外,都不能解除我们银行在这方面的义务。

(d)本供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条款规定的质量保证期满后不迟于30天退还;但如果此时存在合同争端并且未能解决,那么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延长到上述争端最终解决且理赔完毕后。

(供方银行的名称公章)

(签发人名和签字)

年月 日

附件11

投标保函(格式)

致:(招标代理机构)

本保证金作为(投标人名称)对(项目名称)所招标的(设备名称)设备而提供的投标文件保证。

我们(投标人银行名称)无条件地、不可撤消地约束本行,一旦在收到你们的书面通知说明下列事实中的任何一点时,保证付给(招商代理机构)金额为_______万元人民币保证金:

a)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后投标有效内撤回其投标。

b)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后对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c)投标人被通知预中标后,拒绝按预中标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预中标时规定的技术方案、供货范围和价格等签订合同)

d)投标人违反投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的其它规定。

本保证金函从发给日期起生效,直到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后30天及你们和投标方书面同意的延长期内有效,除非经你们同意提前截止。

如果投标人中标,本保证金将在上述期满后继续有效,直至投标人与你们鉴定了合同为止。

(供方银行的名称公章)

(签发人名和签字)

年月日

附件12

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

投标人要提交下列文件: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生产许可证、有关鉴定材料;

4)工厂简介(包括组织机构、生产能力、设备、厂房、人员等);

5)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6)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经营状况(包括销售额);

7)银行资信证明;

8)业绩及目前正在执行合同情况(包括完成情况和出现的重要质量问题及改进措施);

9)近三年经济行为受到起诉情况;

10)其它文件和资料。附件13

差异表

投标人要将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差异之处江集成表。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员单独表表。

附件14

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附件15

招标文件附图

(根据具体设备的需要提供)

(总)平面布置图

(主)厂房布置图(简图)

系统工艺图

相关设备布置和连接示意图

附件16

投标人承诺函(格式)

投标人承诺函

项目名称:____

日期:______

致:(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需方名称)______

很荣幸能参与上述项目的投标。

我代表s(投标人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

1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2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

3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项目法人签订经济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交货,为工程提供优质的设备和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合同设备质量问题,我方一定尽快修理更换/退货,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4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招标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

5若中标,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

投标人公章:____

附件17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投标入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项目名称:______

日期:_______

致:(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___________。

(授权人姓名)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签名:______ 授权人签名: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投标人公章:_________

附件18

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

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项目名称:_____

日期:_______

致:(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愿意针对上述项目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

投标人公章_______

第ⅴ部分 附则

1.0.1本规范是按工程现场交货编制的。根据工程具体情况,项目法人也可采用始发站/码头的车上/船上交货方式,如采用这种交货方式,有关条款应作相应调整,此时大件运输按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大型设备运输招标程序应招标文件范本》执行。

1.0.2考虑目前实际情况,履约保证金采取逐步到位的办法,现在暂时按2%试行,2000年及以后按10%执行。

1.0.3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0.4本规范解释权归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用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范文收藏]工程合同


现如今,你能在绝大多数的地方见到合同的存在,工程项目开始前一般都需要签订相关的工程合同。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按照发包方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的协议,因此签订合同前要尽量让双方认可,达成双赢。那么,有没有可以参考借鉴的工程合同范本呢?为满足您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范文收藏]工程合同”,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全称)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全称)

承包人资质等级: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

1.2 工程地点:_________。

1.3 工程内容:_________。

1.4 承包范围:_________。

1.5 承包方式:_________。

□乙方包工、包全部料□乙方包工、包部分料(见附件)□乙方只包工

1.6 工程结构:_________。

1.7 装饰装修施工面积:_________。

2.1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北京或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

2.2 国家、北京或专业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_________。

2.3 约定标准:_________。

3.1 总工期:_________日(为日历工期,并包括法定节假日)。

3.2 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3 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4 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提前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2日内未做出答复的,视为同意延期开工,具体开工日期将另行约定。如甲方不同意延期开工的,则工期不顺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开工的,应征得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3.5 暂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暂停施工的,应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如甲方未能按时提出处理意见的,乙方可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要求复工的,甲方应在12小时内予以答复。甲方未能按时答复的,乙方可自行复工。

3.6.1 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的。

(3)甲方未按时验收隐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时供应合同约定的材料和设备的。

(5)7日内由于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坚持错误指令而导致工期延误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6.2 出现以上情况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顺延。

3.7.1 提前竣工的条件应是采取可行的新技术措施,任何违反工艺标准、偷工减料等行为不得作为提前竣工的手段。双方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且甲方应在3日内批准乙方修订的进度计划及新技术措施,并为赶工提供必要的条件。

3.7.2 提前竣工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2)乙方采取的技术措施。

(3)甲方为实行新技术措施提供的条件。

(4)实行新技术措施增加的费费用。

4.1 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的提供方式

□由甲方于开工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由乙方于开工日前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送甲方审批,甲方应于日内审批完毕并交还乙方。

□由甲方委托的专业设计公司于开工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4.2.1 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时,应在该分部或分项工程施工3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对涉及部分的施工及准备活动。

4.2.2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

4.2.3 已完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2.4 设计变更应由甲方代表办理洽商确认手续,乙方应变更施工进度计划,送甲方批准,同时调整工程价款。

4.2.5 涉及设计变更的,设计图纸提供方应给出变更设计图纸及材料样品,以作计价及施工依据。

5.1 本工程价款:_________

□招标工程以中标价为准。(应附中标通知书)

□非招标工程以审定的工程预(概)算书为准。

5.2 本工程价款总计: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5.3 本工程价款可在出现下列情况时调整:_________

(1)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符合“3.6.1”约定的其他工期顺延条件之一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5.4.1 预付款为工程总价的_________%,支付时间为_________。甲方未按约定支付预付款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仍不能支付,乙方可延期开工。

5.4.2 工程进度款

5.4.2.1 乙方应在每月_________日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及相关质量验收记录,甲方应在3日内会同乙方核实计量并检验工程质量。乙方无故不参加计量及质量验收的,甲方计量视为有效并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甲方逾期未作计量及质量验收的,从第4日起乙方计量视为有效并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

5.4.2.2 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应包括洽商款项(如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等)。

5.4.2.3 乙方未经监理同意超出设计图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5.4.2.4 经乙方书面同意并明确延期付款日期后,甲方可延期付款;甲方延期付款应计算自确认延期5日后起算的应付工程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5.4.3 工程进度款付至工程总价90%时停止支付,10%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双方约定的方式结清。

6.1 本工程由甲方供应主要材料设备的,双方约定编制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一览表中应准确写明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等。6.2本工程由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设计说明、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标准要求进行采购,提供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环保合格证明,并对所购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6.3 甲方提供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按约定到达指定地点前应通知对方,双方应对材料、设备进行共同验收。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经验收合格后,应移交给乙方管理、使用。

6.4 本工程中的主要材料应由双方选定样品样本。样品样本应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

6.5 双方所提供的工程主要材料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7 双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

7.1 甲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称:_________。

7.2 本工程项目甲方委托_________公司依法对工程施工实施监理。

监理工程师: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称:_________,注册证书号:_________。

7.3 乙方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_,是乙方在本工程项目中的代表。

7.4 双方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约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权利,履行派出方的义务。

7.5 甲方代表在授权范围内向乙方项目经理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条件和指令,项目经理应予执行。

8.1 甲方权利

8.1.1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施工场地的代表和监理工程师,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乙方。撤换后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权责不变。

8.1.2 有权监督乙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1.3 有权审批乙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

8.1.4 有权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参加材料、设备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8.2.1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撤换后代表的权责不变。

8.2.2 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2.3 乙方代表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时,有权在收到甲方代表指令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如甲方代表坚持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乙方代表应予执行,但由于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9.1 甲方义务

9.1.1 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9.1.2 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的审批证件。

9.1.3 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

9.1.4 提供施工场地,并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及承担乙方在不腾空场地条件下施工的相应措施费用。

9.1.5 提供房屋主体结构,水、电、暖风机电设备的技术资料。

9.1.6 提供施工所需水、电、冬季供暖设备,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9.1.7 协调施工场地进行交叉作业的各专业施工单位间的关系,保证工程有序进行。

9.1.8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9.1.9 在原有建筑物中进行装饰装修工程,要保证建筑结构的安全,并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地面,层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凡必须涉及以上所列内容的,应有涉及改动方案的设计图纸,并对安全使用性出具书面说明。

9.2.1 制定并组织落实施工进度计划。

9.2.2 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

9.2.3.1 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相应责任人承担。

9.2.3.2 发生伤亡事故,应在第一时间报有关部门及通知甲方,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应提供抢救抢险的必要条件,协助处理事故。事故引发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9.2.3.3 按工程及安全需要提供看守和警卫、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应与甲方协商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同意后实施,防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9.2.3.4 在未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的,应制定专用安全和防火措施,以确保建筑物内财产和人身安全。以上措施应报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9.2.4 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甲方之前,应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工作。

9.2.5 负责施工场地的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10.1 隐蔽工程验收:具备隐蔽条件的工程部位,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验收,验收合格并经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在检验纪录上签字后,乙方才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10.2.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乙方应按国家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图纸。甲方应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28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见,双方根据修改工程量的多少约定修改期限。乙方应按甲方意见进行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

10.2.2 甲方逾期未组织验收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工程合格同意验收,应办理竣工结算手续。

10.2.3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达到竣工验收标准的,竣工日期为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竣工日期也视为保修起始日期。

10.2.4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工程,甲方不得使用;如甲方强行使用,则视为竣工验收合格,由此发生的质量责任及其他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10.2.5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暂时不能竣工的,双方可签订甩项竣工协议处理。

10.2.6 竣工结算:竣工报告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自收到报告和结算资料之日起28日内进行审核确认,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尾款,同时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应承担乙方相应的保管费和利息损失。

11.1 甲、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2 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的,每延误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_________‰的违约金。

11.3 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延误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按已付工程进度款之和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11.4 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不达标的工程,乙方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应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对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应进行全面综合治理,由于以上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视同延误工期。

11.5 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除符合以下情况而中止合同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以保持工程的连续性和已施工程的完好:

(1)合同已无法履行。

(2)甲、乙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

(4)仲裁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12 其他:有关保险、担保、保修等内容,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

13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14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2)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15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6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

17 补充约定: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附件1 中标通知书

附件2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及报价表

附件3 发包人材料供应及设备一览表

验收时间:_________

验收地点: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验收意见: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或用户单位):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

检测时间:_________

检测地点:_________

检测部位:_________

检测结果:_________(报告书)

一、本合同适用于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施工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公用设施、写字楼、娱乐场所、饭店、酒楼、商场、车船、飞机等非家庭居室的装饰装修工程及其他环境艺术装饰装修工程。承包人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与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二、按照《招标投标法》采用招投标方式确定承包人的,合同应依照中标文件要求执行,但中标书内容、工程图纸、招投标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承诺书,有与《合同法》相悖之处的,应以《合同法》规定为准。

建设工程招标合同4篇


本文目录建设工程招标合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人(单位全称):_________

代理人(单位全称):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_________工程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

计划投资:_________

二、招标代理业务服务类别:

□ a类:工程勘察招标代理;

□ b类:工程设计招标代理;

□ c类:工程监理招标代理;

□ d类: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代理;

□ e类:工程施工专业分包招标代理;

□ f类:工程施工劳务分包招标代理;

□ g类:建筑材料或设备招标代理。

□ h类:工程标底编制;

□ i类:其它类。

三、招标代理服务范围和内容:

1.服务范围:

2.服务内容:

□发布招标公告

□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标底及工程量清单)

□审查投标人资格

□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

□组织开标、评标、定标

□协调合同的签订

□其它:_________。

四、合同酬金:

1.本次招标代理服务酬金为(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元。招标代理服务合同酬金计算方法:

(1)按深圳市有关文件执行;

(2)双方约定:_________。

2.本合同酬金不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其它费用(如交易中心服务费、评标专家费、评标专家交通费、标底审查费、广告费等)。

3.出售招标文件的费用:按照国家规定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出售招标文件的工本费归代理人所有。

4.招标代理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五、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3.本合同专用条件;

4.本合同通用条件;

5.其他文件。

六、代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中约定范围内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服务。

七、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额度、币种、方式、期限向代理人支付酬金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八、代理人在履行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委托人不得对代理人提出任何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业标准、规范等的要求,否则代理人有权拒绝执行。

九、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三份。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 代理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一、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专用条件另有规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通用条件: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的需要订立的,通用于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的条件。

2.专用条件:指委托人与代理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对通用条件做出的补充、修改或具体规定的条件。

3.“委托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委托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4.“代理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承担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5.“第三人”指除委托人和代理人以外与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有关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如投标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设备供应单位、施工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

6.合同酬金:指委托人依据合同应向代理人支付的费用总额。

7.招标代理期限:指委托人、代理人在合同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招标代理业务的天数。

8.图纸:指委托人提供给代理人满足于本工程招标需要的图纸(包括计算书、配套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

9.书面形式:指合同以及根据合同发出的包括电传、传真、电子邮件或手写、打印、复印的各种通知书、任命书、委托书、备忘录、会议纪要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0.索赔:指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对于并非自己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依据合同或法律,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者合同期限顺延等其他要求。

11.违约责任:指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依据合同或法律所应承担的责任。

12.“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 合同文件和解释顺序

1.除非专用条件另有规定,本合同组成文件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书;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3)专用条件;

(4)通用条件;

(5)其他文件。

第三条 图纸:

1.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代理人提供图纸。委托人在合同中对图纸有保密要求的,委托人应采取相应保密措施;代理人在约定的期限内负有保密义务。

2.代理人不经过委托人同意,不得将图纸转给第三方。

第四条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约定的部门规章、有关工程标底的计价办法和规定以及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五条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二、代理人的义务

第六条 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招标代理工作计划、招标文件等,并按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范围实施招标代理业务。

第七条 在工程招标过程中,代理人有义务向委托人解释有关招标投标工作的法律、法规,以保证招标工作的合法性。

第八条 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完成招标内容。对招标中各项计算数据、技术分析结论等的科学性、准确性负责。

第九条 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代理人对招标工程的各种数据、资料应严格保密,不得接受与本工程有关的投标咨询。

第十条 对委托人委托代理的事项,代理人应合理运用专业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咨询服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 招标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招标代理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通用条件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代理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十二条 代理人依据合同和法律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三、委托人的义务

第十三条 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代理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十四条 委托人应尽可能向代理人提供便利条件,以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

第十五条 依据合同约定支付合同酬金;如因非代理人直接原因造成招标失败的,委托人应支付代理人已完工作的服务费用,具体费用由专用条款约定。

第十六条 委托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内容、时间内,提供与本项目招标代理业务有关计划立项、规划许可证明、资金到位证明等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第十七条 委托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就代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委托人应对代理人完成的招标文件(包括资格预审文件、清单、标底、答疑纪要等)进行确认。

第十八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的代表保持与代理人联系,代表委托人负责及时处理各种问题。

第十九条 委托人依据合同和法律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四、代理人的权利

第二十条 委托人在委托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授予代理人以下权利:

1.代理人在招标代理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代理人在招标代理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询。

3.代理人在招标代理过程中,有对工程现场踏勘的权利和参与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合同的订立。

4.代理人有权阐述对工程投资计划、质量与工期要求等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5.代理人依据合同规定的数额、期限和方式获得酬金。

6.代理人对招标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在本工程中使用和复制的权利。

7.代理人有权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要求。

8.代理人依据合同和法律享有的其他权利。

五、委托人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委托人有下列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代理人询问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有足够的理由认定招标代理专业人员不按招标代理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招标代理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代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委托人在招标过程中有权审阅代理人编制的招标文件,并可以提出不违反任何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相关文件的修改意见。

5.委托人有权依据合同检查、监督代理人工作,并要求代理人提交代理业务工作总结。

6.委托人依据合同和法律享有的其他权利。

六、代理人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 代理人的责任期即工程招标代理合同有效期。如因非代理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合同约定的期限,双方应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期限和有效期。

第二十三条 代理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工程招标代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代理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得超过工程招标代理合同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第二十四条 代理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按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应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十五条 代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七、委托人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代理人所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七条 代理人在履行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约定的义务过程中由于委托人的主观干预,所造成的损失及责任应当由委托人承担。

第二十八条 委托人如果向代理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代理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八、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条 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代理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代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三十二条 代理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第三十三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四条 合同履行期限内,非代理人原因,委托人提前解除合同,委托人应视代理工作完成情况,给予代理人赔偿。赔偿数额按专用条件约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合同履行期限内,非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代理人提前解除合同,代理人应给予委托人赔偿。赔偿数额按专用条件约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飓风、地震、洪水、政策变化或其他非当事人原因造成的爆炸、火灾等造成招标代理工作中止或暂停等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2.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将情况尽快通知另一方,并应尽量减少由此发生的损失。

第三十七条 任何一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对方可在约定的时间内采用书面形式向违约人提出索赔。

第三十八条 双方实际、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第三十九条 双方就合同解除协商一致或者依据约定或法律合同解除条件成熟时,本合同终止。

九、代理业务的酬金

第四十条 正常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工程招标代理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四十一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工程招标代理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代理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四十二条 如果委托人对代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向代理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四十三条 支付工程招标代理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十、其他

第四十四条 因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需要,代理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第四十五条 代理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代理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业务范围以外或委托人有特殊要求时,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四十六条 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代理人及代理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招标代理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代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四十七条 代理人为履行合同义务而发生的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代理人承担。

第四十八条 如果代理人就委托代理的工程向委托人提出建议,由此委托人获得或增加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方式给予代理人奖励费用。

第四十九条 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十条 本合同任何文件内容的修改或补充,均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加以确认,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一条 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条 委托人应提供给代理人_________套图纸。提供图纸的时间:_________天。

第四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工程标底计价办法和规定:

1.法律、法规、部门规章:_________。

2.标准、规范:_________。

3.标底计价办法和规定:_________。

第五条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语言文外,还使用语言文。两种语言文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第六条 

1.代理人应给委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有关资料:_________。

2.代理人指派_________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其主要职责:_________。

第十六条 委托人应给代理人提供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有关资料:_________;提供资料的时间:_________天。

第十七条 委托人应在_________日内对代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第十八条 委托人授权_________为本招标代理业务代表,其主要职责:_________。

第三十四条 合同履行期限内,非代理人原因,委托人提前解除合同,委托人应视代理工作完成情况,给予代理人不低于合同酬金20%的赔偿。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赔偿金:_________。

第三十五条 合同履行期限内,非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代理人提前解除合同,代理人应给予委托人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合同酬金(扣除税金)。代理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赔偿金:_________。

第四十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代理人的正常服务酬金:合同签订后_________天内向代理人支付合同酬金总额的_________%作为预付款,当工作量完成_________%时,支付酬金_________元,剩余部分酬金待发出中标通知书后_________天内一次付清。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服务酬金:_________。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服务酬金:_________。

第四十三条 双方同意用(币种)_________支付酬金,按_________汇率计付。

第四十八条 如果代理人就委托代理的工程向委托人提出建议,由此委托人获得或增加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方式给予代理人不低于委托人获得或增加经济效益的20%作为奖励费用。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奖励费用:_________。

第五十一条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与代理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提交_________仲裁;

3.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条 委托人应提供给代理人_________套图纸。提供图纸的时间:_________天。

第四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工程标底计价办法和规定:

1.法律、法规、部门规章:_________。

2.标准、规范:_________。

3.标底计价办法和规定:_________。

第五条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语言文外,还使用_________语言文。两种语言文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第六条 

1.代理人应给委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有关资料:_________。

2.代理人指派_________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其主要职责:_________。

第十六条 委托人应给代理人提供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有关资料:_________;提供资料的时间:_________天。

第十七条 委托人应在_________日内对代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第十八条 委托人授权_________为本招标代理业务代表,其主要职责:_________。

第三十四条 合同履行期限内,非代理人原因,委托人提前解除合同,委托人应视代理工作完成情况,给予代理人不低于合同酬金20%的赔偿。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赔偿金:_________。

第三十五条 合同履行期限内,非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代理人提前解除合同,代理人应给予委托人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合同酬金(扣除税金)。代理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赔偿金:_________。

第四十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代理人的正常服务酬金:合同签订后_________天内向代理人支付合同酬金总额的_________%作为预付款,当工作量完成_________%时,支付酬金_________元,剩余部分酬金待发出中标通知书后_________天内一次付清。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服务酬金:_________。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服务酬金:_________。

第四十三条 双方同意用(币种)_________支付酬金,按_________汇率计付。

第四十八条 如果代理人就委托代理的工程向委托人提出建议,由此委托人获得或增加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方式给予代理人不低于委托人获得或增加经济效益的20%作为奖励费用。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奖励费用:_________。

第五十一条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与代理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提交_________仲裁;

3.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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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___(以下简称代理人)就__________(工程名称)__________的招标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代理人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项目审批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总投资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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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委托代理范围

1.委托代理招标内容(有委托的在□中打√,并说明具体内容,无委托的在□中打×):

□勘察?

□设计,具体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具体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具体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具体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材料,具体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托代理范围内单项合同估算价:

3.委托代理的事项(有委托的在□中打√,无委托的在□中打×):

□代拟发包方案;

□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

□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定潜在投标人;

□编制招标文件;

□编制工程量清单;

□编制工程标底;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组织开标、评标;

□草拟工程合同;

□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与发包有关的其它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2.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及时提供代理工作阶段性的进展情况。

3.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

4.委托人有权确定代理人的具体工作内容。

5.如委托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或建设程序并经确认,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纠正,直至中止合同。

四、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

1.委托人在代理人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办全本项目招标所需的有关审批手续,使招标工作具备条件。

2.委托人应当向代理人及时、无偿、真实、详细的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如建设批文、资金证明、地质勘察资料、施工图纸等)。

3.对代理人提出的书面要求,委托人应当在______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4.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工作认真负责的______作为委托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

5.委托代理咨询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委托人应当书面提前______日通知代理人,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6.委托人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7.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签订工程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提交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

8.承担由于自己过失造成代理人的经济损失。

9.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代理人收受或索要回扣、好处费、礼金、有价证券和其它礼物;不得在代理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10.委托人应当完成的其它工作:

五、代理人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有权建议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的委托方人员。

4.如委托人的某些条件和要求不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或程序,代理人可以建议委托人进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代理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

5.除发包方案、中标通知书及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由委托人盖章签,中标通知书再加盖代理人公章外,自拟定发包方案至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所形成的资料、文件均只需由代理人盖章签。

六、代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2.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4.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在代理活动中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6.对代理过程中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分析结论负责。

7.代理人成立招标代理项目组,并任命______为项目组组长,负责该项目招标代理工作。项目组组成人员情况见附件一。

8.因代理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总额(除去税金)。

9.因不可抗力导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担责任。

10.代理人不得采用行贿、给予其他利益或者诋毁他人等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

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计取

1.根据国家现行取费政策,按照以下计算方法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采用以下______方式。

(1)由委托人支付。

(2)与投标人约定,由中标人支付。

采用第(2)种方式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文件必须写明,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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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委托人对代理人完成本合同委托内容的时间要求

1.代理工作开始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代理工作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非代理方原因造成的时间延误,结束时间相应延长;代理结束以完成时间为准。

九、违约和争议的解决

1.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3.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委托人与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______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约定向______(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

十、合同份数

双方约定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招投标监督机构一份,副本______份,各执______份。

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公章):____________? 代理人(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e-mail: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

工程代理项目组组成人员情况及事项

工 程 项

目 名 称

招 标

内 容

人 员 情 况

姓 名

职 务

职 称

注册资格

上岗证号

备注

组长

成员

成员

成员

成员

代 理 事 项 及 承 办 人 安 排

代 理 事 项

承办人

签 名

代 理 事 项

承办人

签 名

代拟招标方案

编制标底

发布招标公告

(投标邀请书)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投标申请人报名

组织开标、评标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代拟中标公示

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

代拟中标通知书

编制招标文件

草拟工程合同

编制工程量清单

编制招投标书面报告

代理人:(盖章)

注:本表中承办人签名一栏必须由本人亲自签。

附件二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授权委托书

________(委托人即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姓名)系________ (招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________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为________ (拟招标项目名称)的代理人,以招标人的名义办理以下事项(有委托的在□中打√,无委托的在□中打×):

□代拟发包方案;

□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

□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定潜在投标人;

□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定潜在投标人;

□编制招标文件;

□编制工程量清单;

□编制工程标底;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组织开标、评标;

□草拟工程合同;

□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与发包有关的其它事宜:

招标代理人在代理招标过程中办理上述事宜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委托人均予以承认,但发包方案、中标通知书、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需经委托人签署。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______________。

特此声明。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建设工程招标合同(3) | 返回目录

招代(XX)第__03__号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甲方):(公章)

代理单位(乙方): (公章)

合同签订日期:XX年3月01日

本合同双方:

委托单位(甲方):

代理单位(乙方):

委托方将 杭州某花园社区排屋高层建设 项目的招标事宜委托乙方代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代理业务的内容、形式:

1、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活动。

2、工程概况:

3、本次招标范围 :

(1)招标代理的内容:填写申请表格,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提供招标前期咨询等业务。

(2)招标代理的形式:

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建设工程规划临时许可证、建设项目资金来源证明等(详见《办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2、委托方提供能够满足施工,标价计算要求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或者经符合资质条件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的建设项目投资预概算。

3、乙方代理过程中,遵守国家、地方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有关程序规定进行,接受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4、委托代理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三、委托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执行,中标通知书签发后自行废止。

四、费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1、本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大写),收取代理费用合计人民币_______(大写)。付款方式为现金或转账,代理费用应在开标前全部付清。代理费用不包含编制标底的费用、资格预审及评标专家费用。(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XX]1980号)

2、投标单位购买标书每份工本费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所得归乙方。

五、违约责任:

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代理合同条款、不得违约;

2、委托方应提供真实可靠的相关资料,及按第四款第一条约定支付代理费用,否则一切责任由委托方自负。

3、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可协商解决,也可由相关部门进行调解。

4、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报招标管理机构一份。

六、双方协议的其他条款: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_______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签定日期:XX年03月01日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建设工程招标合同(4) | 返回目录

委托人: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

规模:_________

招标规模:_________

总投资额:_________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_________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招标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

代理报酬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后生效。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第一部分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 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受托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的委托合同,

1.2 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

1.3 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4 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指受托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履行的代表。

1.7 工程建设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

1.8 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工作内容。

1.9 附加服务: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条款4.1款和专用条款4.1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 代理报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

1.11 图纸: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2 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3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4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

1.15 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招标代理业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和适用法律

3.1 语言文: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

3.2 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 委托人将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4.2 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受托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指定专人与受托人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6)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支付代理报酬;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3 受托人在履行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标代理范围的合理化建议,经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经济效益,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经济奖励。

4.4 委托人负有对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

4.5 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有关损失。

5、受托人的义务

5.1 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5.2 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

(3)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3 受托人应对招标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

5.4 受托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咨询业务。

5.5 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受托人专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受托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5.6 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5.7 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5.8 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

6、委托人的权利

6.1 委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2)向受托人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

(3)审查受托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5)与受托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6)依法选择中标人;

(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7、受托人的权利

7.1 受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受托人有权提出建议

(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委托人补足材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作出解释;

(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知识产权,委托人,使用或复制的权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 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金额、币种、汇率和支付方式、时间。

8.2 受托人对所承接的招标代理业务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员数量和费用,经委托人同意后,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8.3 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所发生的费用(如: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公证费等),由委托人与受托人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 由委托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报酬20%的代理预付款,具体额度(或比例)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中标人与委托人签订承包合同5日内,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委托代理报酬一次性支付给受托人。

9.2 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为附加服务项目,应收取的报酬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9.3 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预付费用,自应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代理预付费用的利息。

9.4 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报酬,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应付代理报酬的利息。

9.5 委托代理报酬应由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法和时间,直接向受托人支付;或受托人按照约定直接向中标人收取。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 委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致使招标工作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

(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受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人赔偿受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委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10.2 受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受托人赔偿委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受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额最高不应超过委托代理报酬的金额(扣除税金)。

10.3 第三方违约。如果一方的违约被认定为是与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则应由合同双方中有违约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再由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赔

11.1 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11.2 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委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委托人发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2)委托人收到受托人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7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受托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3)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7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受托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11.3 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受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委托人可按11.2款确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赔。

12、争议

12.1 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向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合同变更、生效与终止

13、合同变更或解除

13.1 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续履行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及时通知受托人暂停招标代理业务。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应当在正式恢复前7天通知受托人。若暂停时间超过六个月,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支付重新启动该招标代理工作一定的补偿费用,具体计算方法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确定。

13.2 本合同签订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或由于任何后续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导致服务所需的成本或时间发生改变,则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报酬和服务期限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相应调整。

13.3 本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末达成书面协议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 因解除合同使当事人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的损失,赔偿方法与金额由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

14、合同生效

14.1 除生效条件双方在协议书中另有约定外,本合同自双方签盖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终止

15.1 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招标代理业务,且委托人或中标人支付了全部代理报酬(含附加服务的报酬)后本合同终止。

15.2 本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15.3 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双方不能就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行终止。除委托人应付给受托人已完成工作的报酬外,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15.4 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数

16.1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副本根据双方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补充条款: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合同招标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未涉及的内容进行补充。

第二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_________。

3、语言文和适用法律

3.1 语言文:本合同采用的文为:_________。

3.2 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_________。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 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_________。

4.2 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的时间:_________;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代理招标业务所需的全部资料的时间:_________。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_________。

(4)指定的与受托人联系的人员:_________

(5)需要与第三方协调的工作:_________。

(6)应尽的其他义务:_________。

5、受托人的义务

5.1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姓名: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5.2 受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组织招标工作的内容和时间:(按招标工作的程序写明每项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时间)_________;

(2)为招标人提供的为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_________;

(3)承担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应由受托人支付的费用:_________;

(4)应尽的其他义务:_________;

6、委托人的权利

6.1 委托人拥有的权利:

(8)委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_________;

7、受托人的权利

7.1 受托人拥有的权利:

(7)受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_________;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 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

(1)代理报酬的金额或收取比例:_________;

(2)代理报酬的币种:_________汇率:_________

(3)代理报酬的支付方式:_________;

(4)代理报酬的支付时间:_________;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 预付委托代理费用额度(比例):_________;

9.3 逾期支付时,银行贷款利率:_________;

9.4 逾期支付时,应收取的利息:_________;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 本合同关于委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

(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

(3)双方约定的委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

10.2 本合同关于受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

(2)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

(3)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不应泄露的招标资料和情况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

(4)双方约定的受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

12、争议

12.1 双方约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

16、合同份数

16.2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_________份,其中,委托人_________份,受托人_________份。

17、补充条款: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