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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物业服务协议书范本

公司物业服务协议书范本。

物业服务可以是不以实物形式而以提供劳动的形式满足他人,发生【物业服务】的行为的时候,按照相关领导的安排与指示,我们应该准备一份【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也可以叫委托合同,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物。对于【物业服务】合同的撰写您是否感到迷茫呢?以下是合同范本网小编精心整理的“公司物业服务协议书范本”,敬请阅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公司物业服务协议书范本(篇一)

合同编号:

甲方(全体业主):

乙方(物业服务企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xx年x 月

说 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订,供全体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约时使用。

2.本合同文本中所称物业服务,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并由业主支付费用的活动。

3.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做约定的,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4. 双方当事人签订本合同时应认真核对合同内容,合同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北京市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全体业主):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 国籍: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国籍:

【身份证】【护照】【 】: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乙方(物业服务企业):

营业执照注册号: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物业服务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 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 。

类型: 【住宅】【办公】【商业】【 】 。

坐落位置: 区(县) 路(街) 。

规划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第二条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一。

第三条 物业服务用房主要用于物业服务企业客服接待、项目档案资料保存、工具物料存放、人员值班备勤、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等。

物业服务用房地上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位于 【号楼】【幢】【座】 层 单元 号;

地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位于 【号楼】【幢】【座】 层 单元 号;

其中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 为 平方米,位于 【号楼】【幢】【座】 层 单元 号。

(注:物业服务用房为多处时,双方可自行增加以上内容)

第二章 物业服务事项、标准及有关约定

第四条 乙方指定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为: ,联系电话: 。乙方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当于 7日内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示。业主共同决定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的,乙方应当于60日内更换。

第五条 物业服务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六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保管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授权制订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

2.负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二;

3.负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三;

4.负责共有绿地、景观的养护和管理;

5.负责清洁卫生服务,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等;

6.协助维护公共秩序和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7.其他服务事项:

第七条 乙方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提供物业服务:

1.《北京市住宅物业服务技术标准(试行)》中的 级物业服务技术标准,详见附件五;

2.按照《北京市住宅物业服务技术标准(试行)》,约定具体的服务事项和标准,详见附件五。

第八条 乙方对甲方物业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特约服务的,甲、乙双方应签订特约服务协议,服务事项、标准及费用由双方在协议中约定。

第九条 物业装饰装修前,甲、乙双方签订书面装饰装修服务协议,乙方应当告知甲方相关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将装饰装修的时间、地点等情况在甲方所在楼内公示。

第十条 甲方转让或出租其物业时,应将本合同、管理规约以及有关费用交纳情况等事项告知受让人或者承租人,并自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买卖或者出租情况告知乙方。转让物业前,应当与乙方结清相关费用。

第三章 物业服务收费

第十一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方式为:【包干制】【酬金制】。

第十二条 包干制

1.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别墅】: 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 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 元/平方米·月;

【会所】: 元/平方米·月;

物业: 元/平方米·月。

物业服务费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内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

(11) 。

2.实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者减少服务内容。

第十三条 酬金制

1.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别墅】: 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 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 元/平方米·月;

【会所】: 元/平方米·月;

物业: 元/平方米·月。

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物业服务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内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 。

2.乙方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每月】【每季】【每年】 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季】【每年】按应收的物业服务资金 %的比例提取。

3.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另行交纳。

第十四条 乙方应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

乙方应当于每年第一季度公示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本年度物业服务项目收支预算。业主共同决定或者业主委员会要求对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的,乙方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五条 甲方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乙方按照前款第十一条或第十二条规定的商业物业标准收取相应的物业服务费。

第四章 权利与义务

第十六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

2.监督乙方履行本合同,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有建议、督促的权利;

3.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监督业主委员会工作;

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和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5. 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及物业共用部分的经营收益和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6.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以及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分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7.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8.按照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和特约服务费;

9.乙方根据合同和有关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应给予必要配合;

10.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收取物业服务费、特约服务费;

2.根据本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提供物业服务;

3.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不得将业主个人信息用于物业管理活动之外的其他用途;

4.及时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通报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甲方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5. 对甲方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和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阻和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等方式督促甲方和物业使用人改正;

6. 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分或擅自改变其使用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确需临时占用的,应当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7. 可以将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全部物业服务一并委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乙方应当将委托事项及受托企业的信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乙方与受托企业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承担责任;

8. 乙方实施锅炉、电梯、电气、制冷以及有限空间、高空等涉及人身安全的作业,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或者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委托其他单位实施的,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

9.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五章 合同终止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决定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不再续约的,均应当在期满3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甲方决定继续聘用乙方的,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续约通知1个月内回复甲方。

第二十条 本合同终止后尚未有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的,乙方应当继续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6个月,在此期间的物业服务费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交纳。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做好交接事宜,包括物业服务费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的执行、物业共用部分查验交接以及移交相关档案资料等。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应按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约定,未能按时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应按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标准的,甲方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缴纳。

第二十五条 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擅自停止物业服务的, 应当按照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拒不撤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应当按照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六条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第二十七条 为维护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暖气管、水管破裂、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应当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 乙方有确凿证据证明属于以下情况的,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物业使用人自身的责任导致乙方的服务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

2.因维修养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3.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4. 。

第七章 争议解决

第二十九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者向物业所在地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方式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 份,甲方、乙方、 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物业服务协议书范本(篇二)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

证书编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_(物业名称)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县_________乡/镇_________路_________弄_________号

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_________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物业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二。

第二条乙方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三)公共绿化养护服务;

(四)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

(五)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

(六)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七)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

(八)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物业专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承担。

第四条甲方按规定向乙方提供位于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室(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作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间供乙方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应符合下列约定: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详见附件三

(二)公共绿化养护服务,详见附件四;

(三)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详见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详见附件六;

(五)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详见附件七;

(六)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详见附件八;

第六条甲方将物业交付业主前,应会同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管理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乙双方办理物业查验、移交手续,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九。

第七条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一)住宅:

高层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多层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别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二)办公楼: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三)商业用房: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四)_________

(五)_________

(六)_________

上述物业服务收费分项标准(元/月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_________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_________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_________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_________

6、_________

二、非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_________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_________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_________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_________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_________

6、_________

第八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当月至物业出售并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自物业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次月起至本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和物业买受人按照物业出售合同的约定承担。物业出售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甲方承担。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以及甲方未交付给业主的物业,由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九条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乙方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收费形式确定物业服务费用。

(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1、每_________(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按_____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_________(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提取_________元的酬金。

(三)_________

第十条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_________(年/季/月)交纳,业主应在_________(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逾期交纳的,违约金的支付约定如下:_________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第十二条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一)停车场属于全体共有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机动车车位_________元/个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机动车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机动车车位_________元/个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二)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三)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三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与乙方另行约定。

第十四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经营管理收费约定如下:

(一)健身房:_________

(二)棋牌室:_________

(三)网球场:_________

(四)游泳池:_________

(五)其他:_________

上述经营管理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甲方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其经营管理收费由甲方与乙方或者业主、物业使用人另行约定。

第十五条物业服务费属本合同第九条第二项或者第_________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中按实结算的部分年终结余或不足的处理方式:

(一)年度结算结余部分,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转入下年继续使用;

2、直接纳入专项维修资金;

3、_________。

(二)年度结算亏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由业主追加补足;

2、_________。

第十六条业主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筹集、使用和管理维修资金:

(一)业主应当按照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二)专项维修资金的帐务由物业管理企业代管;

(三)业主在转让其物业时,其帐户上的专项维修资金继续用作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四)按照政府规章及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七条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在物业销售前,应在其制定的《业主临时公约》中向业主明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标准及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要求等事项;甲方未尽此义务而给乙方或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

(三)授权乙方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依照《业主临时公约》的约定进行劝阻、制止;

(四)完善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配套设施和配套工程,包括物业的标识系统、公共垃圾桶、垃圾中转站、垃圾房等;

(五)审查和批准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

(六)_________。

第十八条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具有岗位资格的人员履行本合同;

(二)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的问题;

(四)及时向业主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每个月公布一次专项维修资金和按实结算项目的费用收支帐目;

(五)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和决算报告;

(六)_________。

第十九条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五)_________;

(六)_________。

第二十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一条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应以违约事项涉及并收取的服务费为基数向相应业主支付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_________倍返还。

第二十三条甲方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四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五条经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按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投票权计算规定确定)2/3以上通过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当解除合同。

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合理时间内与甲方或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完成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并在_________日内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四)_________

(五)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是:

(一)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

(二)物业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

(三)物业买受人,是指物业出售合同中确定的物业购买人。

(四)物业交付使用,是指物业买受人收到甲方书面入住通知并已办理相应手续。物业买受人依约收到入住通知后在限定期限内不办理相应手续的,视为已交付使用。

(五)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室外墙面、屋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部位。

(六)共用设施设备,是指:

1、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灯具、垃圾通道、电视天线、水箱、水泵、电梯、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防器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设备;

2、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绿地、停车场库、照明路灯、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箱(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设施。

(七)公共区域,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业管理区域内,由全体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

(八)专有部分,是指在构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独立性,由业主独立使用、处分的物业部位。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条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__页,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一份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为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合同期限未满,若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本合同终止。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_________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_________月内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应在此期间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_________代管。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_________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物业服务协议书范本(篇三)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为甲方)

单位名称:

委托人: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 小区 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定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坐落位臵:

占地面积: 万平方米

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第三条 乙方提供物业服务,为本区域托管的物业负责,对本区域全体业主和使用人负责。

乙方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对竣工验收资料、技术资料、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等。

第四条 甲方协助乙方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要求开发商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第五条 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护、使用、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

第六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天线、楼内外消防设施设备、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等。

第七条 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护、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停车场等。

第八条 共用绿地、花木、建筑亭廊、健身器材等的维护与管理。

第九条 附属配套建筑及其设施的维护、养护和管理。

第十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十一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二条 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第十三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修保养等技术资料,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等。

第十四条 协助组织开展社区居委会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五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原则上应接受委托,收费由当事双方协商。

第十六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 其它委托事项:

本物业保修期内代为保修的,费用由保修责任人承担。

第三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八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管理目标:

1、房屋外观:保持原来的整洁、美观、完好整齐。

2、设备运行:泵房设备保持良好,运行正常。

3、房屋的维修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修复时间;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做到及时,一般情况在24小时以内维修到位。

4、公共环境卫生

①道路保洁:每日清扫1次,清扫结束地面无垃圾、杂物、卫生无死角,目视基本干净。

②楼道保洁:每周打扫1次各楼层通道和楼梯台阶,每周清洁1次楼梯扶手;每周擦抹1次各层消防栓、玻璃箱门、指示牌等公共设施;每季度中旬楼梯间墙面除尘1次;每季度下旬擦1次楼梯道共用门窗玻璃;目视基本干净,无垃圾、杂物;楼梯间顶面无明显蜘蛛网、灰尘。

③绿化带保洁:每日清扫1次绿化带、草地上垃圾,拾1次草坪绿化带上杂物(枯枝败叶),目视基本干净,花坛表面基本洁净。

④垃圾桶每日清运1次,垃圾桶每月清洗1次,垃圾桶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

⑤电梯的保洁:每周对电梯内地面打扫一次,每月中旬对电梯内的墙面和地面全面的擦拭清洗一次。

5、电梯运行与管理:安装、维修、保养人员应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并定期参加复审;建立健全电梯管理制度、台账。

6、绿化:修剪整齐,定期养护。做到草坪无成块斑秃,树木无病死,绿地基本整洁,无明显的堆放杂物,无较为严重的人为破坏。每三个月(3、6、8、10月)修剪一次,夏季每月上旬治虫一次,11月份防病虫害一次。

7、交通秩序:正常有序。小区设臵明显的交通标志,业主车辆按规定停放到固定车位和临时车位,无乱停乱放现象,禁止车辆停到草坪上,大型货车未经允许,不得停放到本小区消防通道上,如发现本小区通道路面由于货车超重造成损坏,由当事人负责修复,未发现当事人,属值班人员失职,由物业公司负责修复。

8、保安:当班人员应佩戴明显标志,穿戴统一制服,制服干净、整齐,实行24小时值班保卫,维护正常的治安和公共交通秩序。值班人员白天在小区内巡逻不少于4次,夜间值班保安人员不少于3人,在小区内巡逻不少于6次。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安全隐患。认真填写值班巡逻记录。

9、电子监控管理。值班室设立电子监控屏,监控探头分布安装到位,监控设备经常维护,损坏的及时维修,保证正常运行。

10、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急修、小修,做到快捷、安全、保质。

11、小区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85%以上。

12、提供相关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及规定,供甲方监督。

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十九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收取,执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服务相关规定;

2、收费标准

A、小高层: ㎡/月(物业服务费)+ ㎡/月

(公共分摊费用)= ㎡/月

B、多 层: ㎡/月(物业服务费)+ ㎡/月

(公共分摊费用)= ㎡/月

C、商 铺: ㎡/月(物业服务费)+ ㎡/月

(公共分摊费用)= ㎡/月

说明:公共分摊费用为公共水电费,二次供水产生的费用、电梯的年检、维护、运行电费等,现执行以上一次性价格收费标准。

3、业主出租其拥有的物业,其应当承担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交纳,业主与物业使用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业主应将此约定送乙方备案并负连带缴纳责任;

4、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该业主应承担的各项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并将承担物业使用人告知乙方备案。

第二十条 车位使用费每月 元,不得高于物价部门规定的现行标准,由车位使用人按有关标准向乙方交纳。

第二十一条 乙方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的费用,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第二十二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保修期内属保修范围内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由开发商承担;

2、不属保修范围内的维修、养护费用,按有关规定执行;

3、保修期满后,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费用,按规定许可的物业维修基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经双方商定续筹。

第五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二十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2、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3、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甲方半年审核乙方财务收支情况,每两个月公布公用水电费等费用;

4、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5、物业管理用房870平方米,所属权归全体业主,其中物业用房㎡,由乙方按相关规定管理使用,业委会议事活动用房30㎡,其余主要用于业主活动用房;

6、在物业管理交接验收时,由开发商负责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⑴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⑵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⑶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⑷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7、协调、处理物业管理公司在日常工作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发现的问题。协助物业公司要求开发商解决在综合验收时提出的各项遗留问题,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必须整改完结。

8、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9、乙方提出小区内公共设施、设备、道路、房屋等进行维修时,甲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明确给予乙方答复,并协助乙方办理申请维修资金各项手续;如遇特种设备,即电梯、水泵、消防、监控等,应及时给予协助解决维修资金,甲方因上述原因拖延时间,造成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四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协议方案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本物业管理方案,自主开展物业经营管理服务活动;

2、制定年度开支预算,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

3、对项目设计和施工提供管理方面的整改和完善建议;

4、配备工作人员参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调试、验收和交接,并制定合理的工程维保计划;

5、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并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6、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佯用人违反《业主公约》或《物业使用守则》及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

7、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8、负责编制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保修期满后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9、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有关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并负责监督;

10、每半年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收支账目和商业用房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和场地的经营性收入;并应将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11、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12、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和改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3、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4、接受业主、使用人、甲方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不断完善管理服务,定期向甲方报告本合同履行情况;

15、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移交甲方提供的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全部档案资料。

第六章 委托管理服务期限

第二十五条 委托管理期限定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约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达到合同约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和业主有权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并退还利息。

第二十九条 甲乙双方任意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5万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还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协助乙方要求开发商作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关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30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二条为维护公共、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乙方对上述灾害发生时所采取的紧急避险措施。

第三十三条 甲、乙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主管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调不成的,可通过有关法律程序解决。

第三十八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30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物业服务协议书范本(篇四)

甲方:XXX 地址:XXX 电话:XXX 乙方:XXX 地址:XXX 电话: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合同,并共同遵守。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向乙方提供绿色植物服务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向乙方提供全责护理服务,每月服务费为XXX元。

2、护理期限为________年,护理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护理服务费交付方式为每____月一交,每次交付时间为XXX。

4、乙方需按时支付甲方护理费。逾期支付护理费的,每逾期____日,甲方向乙方收取护理费总额0.3%的滞纳金。

5、甲方负责派遣专业人员根据每种植物的特征定期进行浇水、施肥、培育、修剪枝杈及病虫害防治,并根据乙方的意见调整绿植的室内摆放位置。

6、乙方负责提供水源及有关养护绿植的便利条件。

7、植物在乙方处遇外力,不可抗力等因素而伤,甲方不承担更换责任。

8、乙方不得恶意损伤,破坏植物原貌。如是甲方不予更换。

9、如因养护条件不当而造成花木枯死或长势不好,由甲方及时更换,保证乙方的观赏效果。

10、乙方可要求更换不同种类的植物,更换的条件是同种类同大小,或不同种类同价格的植物。 九乙方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增加一些高档花木,可与我们协商,按临时租摆计算,租期按周计算,价格协商。 1

1、在合同期内,乙方如需临时停业或放假时间超过三天时应提前通知甲方。如由于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的植物死亡,甲方不予更换。 1

2、双方应严格履行协议内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和解除协议。有特殊原因,必须提前 15 天告知对方。擅自更改解除协议方须以总服务金 20% 赔付对方。 1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1

4、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

5、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XXX种方式解决:

(1)提交XXX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XXX

乙方(盖章):XXX 代表(签字):XXX

代表(签字):XXX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署地点:XXX 签署地点

公司物业服务协议书范本(篇五)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购房人、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的同时,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概述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第二条物业基本状况

1.本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3.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1)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建筑面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定义

1.所谓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门内承重墙体、梁、柱、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厅门、楼梯间、抗震结构部位、走廊通道等。

2.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锅炉、供热线路、供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四条甲方的物业管理职责

1.甲方应当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并书面告知乙方

2.甲方应当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3.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4.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5.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6.自本协议终止时起5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第五条乙方的监督与保证

1.有权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有权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4.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5.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6.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甲方对共用设备的管理

1.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管理完善,随时查阅。

2.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有设备运行记录。有专门的保养检修制度,无事故隐患。

4.小区内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和操作人员健康许可证。水质检验合格。

5.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电梯厢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6.电梯有专业队伍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规章制度健全,运行养护有记录。

7.负责锅炉供暖的,严格遵守锅炉供暖各项规章制度,运行正常,并有运行记录。供暖期间,居室内温度应为18℃,不低于16℃。

第七条甲方对共用设施的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3.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无损坏。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有防范措施。

第八条甲方对绿化及养护的管理

1.公共绿地、庭院绿化布局合理,花草、树木、建筑小品配置得当。

2.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无损坏、践踏现象,无病虫害及枯死现象。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清除枯叶。

第九条甲方对环境卫生的管理

1.由甲方组织清洁队伍对小区内公共环境卫生及楼层公共部位卫生进行保洁;

2.公共部位清洁设施摆放整洁,设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洁设施,垃圾日产日清;

3.楼梯间、通道、走廊的地面、墙面和楼梯扶手、窗台无灰尘,窗户明亮。楼道内无乱堆乱放现象。设备间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4.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和楼间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5.小区内马路无摊点、市场,商业网点牌匾美观整齐、管理有序;

6.小区内无违章临时建筑;

7.小区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刻和乱挂现象;

8.定期消杀“四害”。

第十条甲方应采取的保安措施

1.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治安和公共秩序,为小区业主(住户)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的生活、工作环境;

2.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杜绝因管理责任造成的重大刑事案件;

3.值班人员有明显标志,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

4.甲方应禁止散发广告、推销产品和无身份证明等人员进入小区,对因管理责任造成的事故和损失应当负责。

第十一条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甲方应对车辆进出实行验证、登记制度;

2.乙方的车辆需按规定线路行驶,进场后需按指定位置停放;

3.甲方派出的巡逻协防队员负责疏通和维护区内交通秩序;

4.甲方应禁止载有有毒、有害物品的车辆进入小区;

5.在小区内因乱停、乱放等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由车主自行负责。否则因故造成的车辆丢失、损坏等事故由肇事者负责。

第十二条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甲乙双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乙方在装饰装修房屋时应当遵守。见附件:《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第十三条甲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保证

1.基本要求

(1)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3)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4)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管理服务人员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6)公示8小时服务电话。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报修、维修记录。

(7)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8)按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9)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70%以上。

2.房屋管理

(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3)每周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定期维修养护。

(4)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至少两次巡查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5)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6)各组团、栋、单元(门)、户有明显标志。

3.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施设备的运行、检修等记录齐全。

(3)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4)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

(5)载人电梯早6点至晚12点正常运行。

(6)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7)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80%。

(8)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

4.协助维护公共秩序

(1)小区24小时值勤。

(2)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3小时至少巡查1次。

(3)车辆停放有序。

(4)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5.保洁服务

(1)小区内设有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每天清运1次。

(2)小区公共场所每日清扫1次;电梯厅、楼道每日清扫1次;共用部位玻璃每季度清洁1次;路灯、楼道灯每半年清洁1次。

(3)区内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半年检查1次,并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季度检查1次,每年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4)二次供水水箱按规定清洗,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6.绿化养护管理

(1)对草坪、花卉、绿篱、树木定期进行修剪、养护。

(2)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

(3)预防花草、树木病虫害。

第十四条费用标准

自乙方办理入住手续当月起,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由乙方按下述标准向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交纳。

1.乙方交纳费用时间:从开发公司通知的业主入住之日起,开始向甲方缴纳管理费。

2.管理费标准:

住宅:__________________元/㎡/月;

商场(商铺):_________元/㎡/月;

公写字楼:_________元/㎡/月;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出租物业的,需到甲方登记备案,否则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仍由乙方交纳;

4.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5.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标准按照市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

6.交纳费用时间:每月_________日前交付。

第十五条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车位使用管理服务费用及其它有偿服务费:按物价局审批标准或者双方协商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收支的公布

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每半年向业主、使用人公布_________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情况,每年_________月份向业主公布全年维修基金利息收支情况。

第十七条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热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第十八条保险

1.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险由甲方代行办理,保险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各自所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乙方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突发事件的处理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违反协议,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4.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交纳违约金,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二十二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三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四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五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日内

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七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八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

公司物业服务协议书范本(篇六)

甲方: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聘乙方为甲方开发建设的荆州市玉兰小区(以下称 “本项目”)前期物业管理单位相关事宜、在双方已经签定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以下称“合同”)基础之上,补充约定如下:

一、前期物业管理开办费用

1、甲方负责在合同签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0.5万元通过转帐方式给付乙方,该款项作为本项目开办费中,用于物业服务员工招聘培训、办公用品采购、物业管理服务工具采购等,具体项目见本协议附件一《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方案》;预算中的其余开办费共计4万元由甲方在通知乙方正式开始开展本项目的接管工作之日后3个日历日内通过转帐方式给付乙方,以保证项目的物业管理接管工作顺利开展。

2、开办费用由乙方按甲方财务流程使用报销,总额度控制在4.8万,甲方对列入预算的项目在合同期内如有超支不予另行补贴。乙方对开办费用的使用接受甲方监督,开办费采购的物品需经过甲方查验签点。

3、关于开办费所支出采购的物品的所有权问题,双方约定:乙方在合同签定后为甲方提供临时业主公约等文本的拟订和在房管局的备案协助工作;乙方在甲方项目正式交付使用前为甲方提供3次前期介入咨询,范围包括从物业管理角度对项目的设计施工和促进销售提供建议、对销售人员进行关于物业管理方面的培训;乙方在项目入住期间协助甲方提供客户入住的手续办理服务如验楼等;乙方在项目接管后协助甲方处理业主对房屋质量保修的报修,主要是接待业主咨询和投诉、填写报修联系单转给甲方处理、对客户进行安抚和回访解释以避免纠纷等;做为对甲方开办费用的交换,乙方不另收取甲方以上服务的费用,享有开办费用的使用和用开办费用所采购的物品的所有权。

4、合同期未满之前, 由乙方按开办费用预算总额采购的所有物品所有权为甲方所有,由乙方在合同期内无偿使用,其保管和维修由乙方负责,费用有乙方承担,但乙方不承担任何折旧成本,在正常使用中损毁消耗的,必须由甲方认可;合同期满后开办费所采购的物品由乙方无偿获得;合同非正常终止或解除时乙方按照合同执行期长的比例无偿获得部分开办费所采购物品,具体办法双方另形协商。

5、甲方负责在合同签定后 日内无偿提供临时办公用房供乙方使用,并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正式交付使用前15日完成正式物业管理用房装修,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物业管理用房的产权、维护责任和其他问题按照荆州市相关规定处理。

二、正式入驻前期介入服务与费用

1、为保证顺利交接,乙方应于正式入驻小区之前介入项目进行员工招聘培训、工程介入等接管准备。

2、乙方前期介入人员的工资福利等由甲方负责按照确定的标准支付,最终以乙方实际介入人员情况为准支付。

3、本项目交付房屋买受人使用所需《住户手册》由乙方在正式接管本项目前30个工作日内完成文字稿拟订,交甲方设计版式及印刷,费用由甲方承担;其他所有必须的物业管理入伙文件资料印制成本一律由乙方从开办费中列支。

三、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取的补充约定

1、按照《荆州市物业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以及国家发改价格[20xx]1864号《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等规定,业主从领取钥匙之日起开始承担物业服务费,未售房屋由建设单位全额承担物业服务费;为计算方便,本项目实行已售房屋从业主前来办理入伙手续领取房屋钥匙的下一个月度初起计算物业服务费用,之前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全额承担;甲方承担的物业服务费用按月在每月

10日前给付乙方。

2、为保证本项目物业管理正常进行及方便业主,采取在办理入伙手续时预收业主一年物业服务费再移交钥匙的办法,甲方需予以配合;物业管理服务费按照预收一年处理,乙方对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的帐目情况每个月公布一次,并接受业主和甲方的监督。

3、甲方给予房屋买受人物业管理费优惠的一律以甲方正式书面文件为准,房屋买受人持优惠文件乙方予以认可接受,并按月以优惠文件实际发生的当期金额向甲方报销。

4、对本项目收费标准,乙方不得擅自提高。

5、本项目机动车及非机动车位的使用和维护和外来车辆的临时停放管理按照荆州市相关规定处理;自本项目正式交付使用日起,乙方半年内不收取车位物业服务费(停车费),半年后按照《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收取业主车位物业服务费(停车费),具体价格不超过每车每月100元。

四、其他服务与费用

1、本项目绿化工程保活养护期内的用水费用由甲方承担,具体承担办法由双方另行协商。

2、本项目正式交付使用后的工程施工和维修保养等用水用电费用一律由施工维保单位自行承担,具体承担办法由当事双方另行协商。

3、本项目景观照明及水景由乙方承担普通开放和维护费用。如甲方另提出需增加开启天数或延长开启时间,由甲方预先书面通知乙方,按照实际延长的开启时间和功率成本由甲方按月与乙方结算。

4、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对销售中心安全保卫等服务的,乙方应当按要求提供服务,甲方按照实际发生的成本承担费用。其他双方未明确的服务项目的费用承担一律按照实际发生的成本计算。

五、物业移交与接管

1、乙方按照荆州市关于前期物业服务的管理办法对本项目进行接管验收后,双方签定正式的物业移交文件,本项目正式移交乙方接管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甲方将本项目移交乙方接管时,应具备荆州市房管局荆房[20xx]43号通知中所列条件,本项目的移交与接管事项双方无明确约定的均按照此文件处理。

2、本项目移交物业管理前房屋套内、物业公共部位、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清洁卫生由甲方负责按照实际正常使用标准完成或督促施工单位完成;乙方不负责承担此类工作;如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由甲方承担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

3、本项目公共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标识和生活垃圾收集等附属设施设备由甲方负责完善,但需征询乙方意见。

3、甲方在不迟于首个业主通知入住手续办理日期15个工作日前将已售房屋业主资料移交乙方,便于乙方做好业主入住手续办理准备工作。

4、办理物业移交时甲方需将本项目所有建筑房屋钥匙同时移交乙方保管;对已销售的房屋,甲方授权乙方负责协助其向业主移交房屋钥匙,业主在接收房屋钥匙前需按照乙方制定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办法办理相关手续;对未销售的房屋甲方借用钥匙需办理借用手续,其他任何第三方借用钥匙必须由甲方书面同意,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移交钥匙。

5、甲方授权乙方对业主房屋质量问题的报修投诉进行登记和中转,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对业主报修问题进行预先复验及通知业主复验,并对业主进行回访。

6、对本项目保修期内的物业公共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等的质量问题,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处理,乙方不直接对第三方进行联系;甲方在退还工程保修单位质量保修金时知会乙方并征求乙方意见;其他关于本项目工程质量保修问题按照荆州市相关规定处理。

六、其他事项约定

1、乙方负责按照合同、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和标准提供本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接受甲方及政府主管部门和其他业主代表的监督指导;物业服务费用采取包干

制,甲方除按合同和本协议给付物业服务费外不另予以其他任何补贴;但合同期内因主要生产资料价格变动造成的乙方帐面亏损由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2、甲方需给付乙方的费用到帐日期一律以当月10日前为最后期限;双方未明确的关于财务支付到帐期限一律按照本约定处理。甲方如不能按时按期给付费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在甲方欠费超过30个日历日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包括降低服务标准和终止合同等措施。

3、涉及本项目前期物业管理各项政府行政手续办理由甲方负责、乙方协助;甲方与任何第三方因本项目发生的任何纠纷与乙方无关,乙方不负责承担其任何连带责任。

4、本协议为双方签定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合同同时生效;其中内容如与合同有冲突的以协议约定为准;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5、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荆州市人民法院管辖;

7、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公司物业服务协议书范本(篇七)

委托方(开发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住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方(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住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码: 企业资质证号: 资质等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甲方将 (物业项目名称)委托乙方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市 区(县) 道(路、街) 号

四至:东 南 西 北

占地面积: 万平方米 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表一、二、三、四。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㈠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主体结构(包括基础、墙体、柱、粱、楼板、屋顶)、楼梯间、电梯间、共用门厅、走廊通道、户外墙面、 。

㈡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下水管道、落水管、电梯、共用照明、楼内消防设施设备、 。

㈢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自行车棚、停车场、 。

㈣共用绿地、水面、花木、建筑小品、 的养护管理。

㈤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及场地、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

㈥车辆行驶与停放秩序的管理服务。

㈦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执勤、巡视、 。

㈧物业管理有关的文件、资料和业主情况的管理。

㈨乙方应当公示物约服务的内容、标准及收费标准,当业主提出上述委托服务要求时,乙方应当提供.服务,业主应按规定付费。

㈩其它委托事项

第三条 前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开始,至本物业首次业主会确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并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之日终止。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㈠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拟定并遵守业主公约;

㈡在销售商品房时,应当赂购房人明示本合同的内容,并由购房人对本合同的内容和业主公约予以书面确认;

㈢审定乙方提交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及管理制度;

㈣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和财务预算及财务报告;

㈤监督并配合乙方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

㈥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商品房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物业保修责任。保修期内出现问题,按以下项处理:

1、负责返修、完善;

2、委托乙方返修、完善,支付全部费用;

㈦当本物业项目的商品房出售建筑面积达百分之五十以上时,应当及时告知乙方; ㈧负责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

㈨其他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㈠依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制度,对物业及其环境、秩序进行管理; ㈡依照本合同约定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㈢建立物业项目的管理档案;

㈣规业主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报告;

㈤对造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失的,代表业主要求责任人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㈥厂得将物业项目整体转让给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但可以将专项服务委托专业公司承担;

㈦顾责编制物业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㈧提前将装饰修房屋的规定书面告知业主,当业主装饰修房屋时,与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负责监督,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影响公共利益的,进行劝阻制止,责令改正; ㈨负责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财务报告;

㈩每 个月向全体业主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帐目;

(十一)本物业交付使用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负责召集首次业主会会议:

1、出售建筑面积达百分之五十以上;人业主入住率达百分之五十以上;

3、首位业主实际入住达二年以上。

(十二)对本物业的共用部位、设施及场地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经甲方和相关业主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十三)本合同终止乙方不再管理本物业时,必须向甲方或业主委员会办理下列移交事项:

1、物业管理服务费、场地占用费、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所得收益等余额和财务账册;

2、物业及业主的有关情况资料;

3、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场地和属于业主共同所有的其他财物。

(十四)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治安秩序、制止违法行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治安案件或者各类灾害事故时,应当及时向公安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做好调查和救助工作。

(十五)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

(十六)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十七)其他:

第六条 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㈠房屋外观:

㈡设备运行:

㈢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备的维修、养护:

㈣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场地的维修、养护:

㈤环境卫生:

㈥绿化养护:

㈦车辆行驶与停放秩序管理:

㈧公共秩序管理:

㈨急修: 小修:

㈩业主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

(十一)其他:

第七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㈠物业管理服务费

1、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业主使用前所发生的物业管理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2、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业主后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住宅房屋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由业主交纳;非住宅房屋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由业主交纳;配备电梯、消防、二次供水等机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费用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由业主交纳;

3、甲方与业主约定由甲方承担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由甲方交纳。

4、未出售的空置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甲方交纳。

5、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6.交纳费用时间:

⑴甲方于每 个月的 日前交纳;

⑵业主每月 日前交纳。

7、甲方或业主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万分之 交纳滞纳金;

㈡车位使用费

车位使用费由车位使用人按下列标准交纳:

1、机动车辆:

2、非机动车辆:

㈢代办服务费

乙方可以接受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信、有线电视、 等有关部门或甲方委托,

提供代办服务,代办服务费由委托方收取:

1、甲方与相关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前,代办服务费由甲方交纳;

2、甲方与相关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后,代办服务费由委托方交纳。

第八条 物业管理服务用房

在物业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并移交不少于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四( 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乙方负责维修、养护、不得买卖和抵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改作他用。

第九条 物业及物业管理交接

㈠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业主使用前 日内,应与乙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等物业,如存在问题,按以下 项处理:

1、负责返修、完善;

2、委托乙方返修、完善,支付全部费用;

㈡在物业竣工验收合格后六十日内,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文件和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的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资料;

2.物业竣工验收资料;

3、共用的设施、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证文件和使用说明文件;

5、物业管理需要的其他资料。

㈢其他:

第十条 违约责任

㈠甲方违反合同第四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六条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 日内整改,逾期来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㈢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代表业主要求乙方清退;造成业主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业主经济赔偿。

㈣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㈤其他:

第十一条 质量纠纷的约定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有资质的鉴定部门的鉴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的约定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三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合同附件

㈠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㈡本合同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末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五条 合同备案

㈠本合同正本连同补充协议及附件共 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㈡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乙方持本合同到项目所属的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七条 合同续约及生效

㈠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_

㈢本合同经业主签订前期物业管理确认书后对其具有约束力。

委托方(开发建设单位): 受托方(物业管理服务企业):

住所: 住所:

业主委员会主任: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表一

物业构成细目

一、房屋建筑钢目

楼号 建筑面积(平方米) 结构 总层数 备注

总计:楼 幢 门 个

附表二

二、设备纲目

项目内容 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㈠甲方违反合同第四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六条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 日内整改,逾期来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㈢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代表业主要求乙方清退;造成业主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业主经济赔偿。

㈣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㈤其他:

第十一条 质量纠纷的约定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有资质的鉴定部门的鉴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的约定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三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合同附件

㈠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㈡本合同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末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五条 合同备案

㈠本合同正本连同补充协议及附件共 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㈡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乙方持本合同到项目所属的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七条 合同续约及生效

㈠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_

㈢本合同经业主签订前期物业管理确认书后对其具有约束力。

委托方(开发建设单位): 受托方(物业管理服务企业):

住所: 住所:

业主委员会主任: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物业服务协议书范本(篇八)

甲方:________________计划财务部

乙方:________________物业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学院的物业管理,物业服务工作,需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立此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管理服务的范围:负责除学生生活服务中心辖区以外区域,空间的各项物业服务,管理工作。

(一)全院的供电供水服务管理。

(二)绿化,美化,保洁服务管理。

(三)高职中心楼住宿学生的服务管理。

(四)向学院交纳管理费用。

(五)医务室,收发室,接送教工子女入托上学服务管理。

(六)水电,校产维修服务管理。

(七)文印部,储蓄所,招待所,学院快餐厅等原物业下属实体的服务管理。

二、服务管理项目应达到的要求及服务管理费用。

(一)服务区内应经常保持卫生,清洁,院内垃圾及时清运,下水管道及时疏通,达到师生满意。此项总费用为_________万元(包括劳务费及卫生工具费_________万元,_________万元垃圾清运费,_________万元管道疏通费及化粪池窨井清污)。ww

甲方进行经常检查,用户经常性监督。满意率为_______%不奖不罚;_________以下,给予_________元以内罚款;_______%以上,给予_________元以内奖励。如乙方达不到要求或工作完成突出,视具体情况,每次在_________元以内予以奖惩。

(二)院内现有绿地,草坪,树木等的日常维护,花木的调整移栽,节日及要求时,院内集中摆放盆景等,现有绿化面积约_______万平方米,种植树木约_________株,管护费用_________万元(包括全部劳务费,工具费等)。院内花草树木成活率达_________%以上,及时浇水灭虫修剪、整治,因管理不善,出现死亡,按面积大小、树木棵数,除重新载植外,另给予成本费用_________倍以内罚款。满意率为_________%不奖不罚;_________%以下,给予_________元以内罚款;_________%以上,给予_________元以内奖励。

(三)收发室服务全院师生,保证发送及时无差错,假期中,每周不少于_________次发送报纸信件等,总费用_________万元。满意率为_________%不奖不罚;_________%以下,给予_________元以内罚款;_________%以上, 给予_________元以内奖励。

(四)医务室,保证为师生24小时值班服务,做好学生的体检工作,重病号的转送工作,办理公疗人员的有关手续,全院的卫生宣传,防疫工作等。服务费为_________万元/年,学生体检另付费用。要求医务室建立正规财务帐。

(五)宇通车接送教工子女上学,每天必须按时,不丢不掉学生。接送保证每天不少于_____次,服务费共________万元(包括司机工资,汽油费,养路费,保险费,车辆维修费等全部费用。如遇国家政策作重大调整,则其费用作相应增减。现里程为______公里)。每学期向学生家长征求一次综合意见,测评,满意率低于_____%者,给予_______元以内罚款;满意率高于_____%者,给予_______元以内奖励。其它方面按《南阳理工学院车辆管理办法》执行。

(六)学院仓库保管。应按学院关于《仓库管理办法》执行,按照学院下达购置计划,做到物美价廉。损耗乙方负担,劳务等相关费用_________万元。

(七)供电服务管理,供水服务管理,应做到供电供水及时,保证师生员工的正常学习、工作、生活用水用电。

具体要求:事先未接到通知条件下,外电停半小时后,应立即启动自备电源,院内早上_______点半至晚_______点之间,一般情况连续停电不得超过_______小时,原则上全天24小时供水。有特殊情况,需提前通知。若达不到上述要求,每次扣减费用_______元以内。满意率为_________%不奖不罚;_________%以下,给予_________元以内罚款;_________%以上,给予_________元以内奖励。学院内:电价为_________元/度,水价为_________元/吨(承包单位除外)。电费:_________万元(如遇国家政策作重大变化,由甲乙双方作相应调整;对于实验室,微机房,多媒体教室等本年度新增的用户,由乙方装表计量,由甲方核定用电计划,计划内部分由学院另行拨付,超计划部分由乙方向用电单位收取电费;对于在承担正常教学,科研任务之外,开展有偿服务的,由学院下达用电计划,超计划部分由乙方向使用单位收取)。水费:_________万元(含绿化用水)。高压检修及水电运行,劳务及小件工具等费用:_________万元。

(八)做好高职中心楼住宿学生管理服务工作(住宿人数由甲乙双方共同核定),每生每年拨付_________元,实习不住校而留有床位的学生,每生每年拨付_________元。

(九)学生管理

1.加强学生日常基本道德行为规范的教育和管理。

(1)严格按照《南阳理工学院学生操行成绩评定细则》修订稿的要求,抓好学生操行评定工作。

(2)采取有效措施,使学生不文明率年均控制在_________%以内。

2.加强学生纪律教育,严肃处理违纪学生。

(1)要采取有力措施,使违纪率年均控制在_________%以内。

(2)对违纪学生的处理,要及时准确地做好原始材料的调查取证,坚持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本人检查,证言等)的基础上,写出书面处理意见(含错误事实,性质,参加研究人员和处理结果等)。

(3)严禁对违纪事件隐瞒真情,弄虚作假,不及时处理或不上报。

(4)每幢宿舍楼每晚要有专人值班,保证新生报到,每学期开学和系一起安排学生住宿,定期检查学生晚归和外宿,将晚归和外宿学生名单一式两份报学生工作部及学生所在系,并协助查处和处理。

(5)谨防重大恶性事件发生,若发生重大恶性事故,除承担相应的责任外,每次处以_________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通报批评。

3.狠抓学生干部队伍的教育和管理,每学期对所有学生干部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和一次考评,及时清除不合格,违法乱纪的学生干部。

4.服务热情,态度和蔼。若服务人员与学生谩骂,打架,视情节轻重一次罚款_________元。

5.保持学生公寓内务整洁,环境干净,培养学生讲卫生的良好习惯,保持学生公寓的卫生状况良好。检查不合格,每次每栋处以_________元以下罚款。学生测评满意率在_________%,不奖不罚;每低于一个百点罚款_________元,每高一个百分点奖励_________元。

(十)及时足额向学院交纳管理费_________万元(酒楼以后的改造,装修等费用由乙方负担)。

公司物业服务协议书范本(篇九)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购房人、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的同时,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概述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第二条物业基本状况

1.本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3.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1)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建筑面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定义

1.所谓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门内承重墙体、梁、柱、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厅门、楼梯间、抗震结构部位、走廊通道等。

2.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锅炉、供热线路、供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四条甲方的物业管理职责

1.甲方应当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并书面告知乙方

2.甲方应当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3.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4.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5.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6.自本协议终止时起5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第五条乙方的监督与保证

1.有权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有权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4.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5.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6.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甲方对共用设备的管理

1.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管理完善,随时查阅。

2.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有设备运行记录。有专门的保养检修制度,无事故隐患。

4.小区内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和操作人员健康许可证。水质检验合格。

5.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电梯厢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6.电梯有专业队伍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规章制度健全,运行养护有记录。

7.负责锅炉供暖的,严格遵守锅炉供暖各项规章制度,运行正常,并有运行记录。供暖期间,居室内温度应为18℃,不低于16℃。

第七条甲方对共用设施的.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3.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无损坏。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有防范措施。

第八条甲方对绿化及养护的管理

1.公共绿地、庭院绿化布局合理,花草、树木、建筑小品配置得当。

2.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无损坏、践踏现象,无病虫害及枯死现象。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清除枯叶。

第九条甲方对环境卫生的管理

1.由甲方组织清洁队伍对小区内公共环境卫生及楼层公共部位卫生进行保洁;

2.公共部位清洁设施摆放整洁,设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洁设施,垃圾日产日清;

3.楼梯间、通道、走廊的地面、墙面和楼梯扶手、窗台无灰尘,窗户明亮。楼道内无乱堆乱放现象。设备间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4.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和楼间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5.小区内马路无摊点、市场,商业网点牌匾美观整齐、管理有序;

6.小区内无违章临时建筑;

7.小区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刻和乱挂现象;

8.定期消杀“四害”。

第十条甲方应采取的保安措施

1.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治安和公共秩序,为小区业主(住户)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的生活、工作环境;

2.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杜绝因管理责任造成的重大刑事案件;

3.值班人员有明显标志,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

4.甲方应禁止散发广告、推销产品和无身份证明等人员进入小区,对因管理责任造成的事故和损失应当负责。

第十一条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甲方应对车辆进出实行验证、登记制度;

2.乙方的车辆需按规定线路行驶,进场后需按指定位置停放;

3.甲方派出的巡逻协防队员负责疏通和维护区内交通秩序;

4.甲方应禁止载有有毒、有害物品的车辆进入小区;

5.在小区内因乱停、乱放等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由车主自行负责。否则因故造成的车辆丢失、损坏等事故由肇事者负责。

第十二条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甲乙双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乙方在装饰装修房屋时应当遵守。见附件:《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第十三条甲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保证

1.基本要求

(1)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3)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4)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管理服务人员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6)公示8小时服务电话。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报修、维修记录。

(7)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8)按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9)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70%以上。

2.房屋管理

(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3)每周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定期维修养护。

(4)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至少两次巡查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5)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6)各组团、栋、单元(门)、户有明显标志。

3.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施设备的运行、检修等记录齐全。

(3)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4)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

(5)载人电梯早6点至晚12点正常运行。

(6)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7)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80%。

(8)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

4.协助维护公共秩序

(1)小区24小时值勤。

(2)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3小时至少巡查1次。

(3)车辆停放有序。

(4)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5.保洁服务

(1)小区内设有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每天清运1次。

(2)小区公共场所每日清扫1次;电梯厅、楼道每日清扫1次;共用部位玻璃每季度清洁1次;路灯、楼道灯每半年清洁1次。

(3)区内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半年检查1次,并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季度检查1次,每年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4)二次供水水箱按规定清洗,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6.绿化养护管理

(1)对草坪、花卉、绿篱、树木定期进行修剪、养护。

(2)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

(3)预防花草、树木病虫害。

第十四条费用标准

自乙方办理入住手续当月起,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由乙方按下述标准向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交纳。

1.乙方交纳费用时间:从开发公司通知的业主入住之日起,开始向甲方缴纳管理费。

2.管理费标准:

住宅:__________________元/㎡/月;

商场(商铺):_________元/㎡/月;

公写字楼:_________元/㎡/月;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出租物业的,需到甲方登记备案,否则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仍由乙方交纳;

4.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5.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标准按照市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

6.交纳费用时间:每月_________日前交付。

第十五条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车位使用管理服务费用及其它有偿服务费:按物价局审批标准或者双方协商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收支的公布

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每半年向业主、使用人公布_________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情况,每年_________月份向业主公布全年维修基金利息收支情况。

第十七条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热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第十八条保险

1.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险由甲方代行办理,保险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各自所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乙方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突发事件的处理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违反协议,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4.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交纳违约金,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二十二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三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四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五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日内

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七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八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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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分公司承包经营协议书


物业服务分公司承包经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以下简称 物业项目)管理事宜,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就 物业项目的物业管理服务成立中物联国际物业服务(北京)有限公司XX分公司(以工商管理部门最终核准名称为准)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严格遵照地方物业管理相关法规规定开展20xxXX物业项目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并保证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委托经营项目以外的任何活动。
二、管理费用和支付方式
1、管理费用:乙方向甲方支付管理费为:¥15万元/年,即每年壹拾伍万元人民币(以上价格不含税)。
2、支付方式:乙方正式接管物业后(和原来物业公司交接完成后)将第一年度管理费:¥15万元(壹拾五万元)支付给甲方。
3、乙方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签订的日期,在上一年度满前一个月支付下个年度管理费;不得拖欠,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乙方自行承担所有损失。
注:如甲方中标,未能顺利进驻接管20xxX物业项目,本管理费乙方无需缴纳。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20xxXX物业项目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的相关合法有效的一级物业管理资质证明文件。
2、甲方支持乙方在20xxXX物业项目的物业管理工作,为其提供完整的合法有效的品牌管理文件和相关资料;
3、甲方协助为20xxXX物业项目分公司设立专项银行账户,授权乙方全权使用管理。
4、根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或因经营管理之需要,有关文件、资料须以甲方名义报送并加盖甲方公章的,甲方承诺及时予以支持配合办理。
5、甲方对乙方提出的项目备案、项目年检、项目协调等合理要求,甲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提供良好的协助服务。(期间由此发生的人员劳务及差旅费由乙方承担)
6、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干涉20xxXX物业项目的日常经营活动,但甲方有经营状况、人事调整的知情权和建议权。如乙方在经营管理中有损害甲方利益时,甲方有权制止,并可提前终止本协议。
7、甲方有权不定期对物业管理现场及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8、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承担乙方负责管理期间的的任何连带责任。由乙方及乙方的担保人全部承担。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20xxXX物业项目的全面经营管理工作,合同期内,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风险自担,承担由于20xxXX物业项目经营管理发生的所有债权债务的连带责任,并为其提供经济担保。
2、乙方应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与甲方CIS规范要求,制作项目标识,配置项目负责人,做好项目备案工作。
3、乙方确保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应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合法用工,确保内部员工及业主(住/租户)的合法权益,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招聘的20xxXX物业项目物业员工,均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纳入乙方劳动人事管理体系,进行规范的物业管理服务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协议期满后,如双方不续签协议,乙方必须对其妥善安置,如有不良后果,则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该遵守国家工商,税务等规定,按时配合年检,如期报税,接收甲方的监督,如有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自行承担。
6、乙方在经营期间服务好所接管的物业项目,不得造成对甲方有形象损坏的事件,如有发生,将限期整改;对不整改,不接收甲方监督;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此协议。
7、乙方在经营期间承接的物业项目,有义务需按照甲方提供的国家法规规定的承接查验要求标准的范围内的物业资料、收费台账、设施设备台账复制一份甲方备案,并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签订后一月内向甲方提供两份原件备案。
8、乙方管理期间对外签订的所有合同需上报甲方一份原件方为有效,对为上报的合同,将视为乙方个人行为,甲方不承担任何履约责任。
9、乙方应每个月将上月财务收支报表签字盖章后报甲方备查,不按月及时上报处罚1000元,多次不上报视为违约。
10、乙方在管理项目期间必须按照国家及地方有管法规进行项目备案,有关人员必须拥有符合要求的从业资格证件。
五、合同终止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理由单方终止本协议,需向对方赔偿有关损失人民币壹拾万元,双方应充分配合协调政府和业主积极办理退出事宜。
2、在项目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结束并明确中标方后,若甲方未接到项目物业管理中标通知书,则乙方需向甲方赔偿投标损失费人民币两万元,且本合同自动终止。
3、甲乙双方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获得对方同意方可提前终止协议。本协议到期或终止乙方需无条件向甲方交回20xxXX物业项目证件及印章等手续。由甲方办理注销,乙方有义务全面配合,并承担由于20xxXX物业项目经营而产生的有关责任。
4、合同到期后,若双方不再续签合同,双方应充分配合协调政府和业主积极办理退出事宜。
六、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五_年,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提前终止或续期。
七、其他事宜
乙方担保方作为乙方的担保人对乙方执行本合同提供担保,对乙方的违约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持三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公章) 乙方:
授权委托人: 乙方担保方:
年 月 日

物业服务承包协议书


物业服务承包协议书
甲方:吉安市吉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更好的为 物业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提供优质的物业服务,现就该项目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相关事宜,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为一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乙方为该项目原物业管理承包人。现在该项目物业管理重新招投标中,经甲、乙双方协作努力,甲方取得该项目物业管理和服务中标资格,并与业主单位签订了该项目物业服务合同(见附件)。
二、为保持该项目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延续性,甲方经乙方要求同意将该项目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承包给乙方。承包的期限、内容、面积、地点与该项目物业服务合同为一致。 即本协议承包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该项目物业服务合同解除和终止时,本承包协议也同时解除和终止。
三、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该项目物业服务费用包干价格为 元/年,该费用由乙方负责协调业主单位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转入甲方的指定账户中,该费用未及时到账或到账不足的,乙方同意先期垫付,或在本协议乙方承包费用支付中相应核减。
四、乙方应按质按量完成该项目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内容和范围包括该项目安全防范和清洁保洁工作(具体以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为准);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承包费用,承包费用核定为该项目物业服务包干费用扣减本协议第五、六条约定款项以及其他有关费用后的余额。在业主单位物业服务包干费用足额到位且乙方完成履约责任和义务后,甲方于每次月10日前按月均摊支付前月承包费用给乙方,但属乙方应付未付款项的,甲方可在支付承包费前代为扣付。
五、甲方于每个物业服务合同年度的第一个月计提该项目年管理费,标准按该项目物业服务包干费用的百分之 五 计。同时按该同等比例每月均摊扣留款项作为乙方履约保证金,在本协议正常解除或终止时,如乙方全部完成履约责任和义务后,甲方不计息返还给乙方,如乙方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罚扣相应履约保证金。
六、乙方同意甲方对该项目物业服务包干费用每月计提并负责缴纳相关物业税费,标准按该项目物业服务包干费用的百分之 五点七 计,如物业服务税率标准有变,
以实际标准调整为准。
七、经协商,甲方指派一名管理人员协助乙方进行沟通和管理以及业务指导和监督,乙方每月支付管理人员工作补贴计人民币 1500 元,乙方同意由甲方在支付承包费用中扣付。
八、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应当选派与该项目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相适应的工作人员,按业主单位和甲方的标准要求,对该项目进行物业管理、服务和日常维护工作。乙方选派的工作人员由乙方自行安排和管理,乙方按其标准承担并须按期支付劳动报酬和有关福利费用等,同时报于甲方备案并接受甲方监督检查。
九、乙方及其选派工作人员必须服从业主单位和甲方管理人员的指导和监督,自觉加强安全生产和管理,遵守工作手则与操作规程,为业主单位提供优质物业服务。乙方及其选派工作人员在该项目物业服务中如发生人员和财产安全事故,包括所造成的损害和赔偿等,均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
十、在该项目物业管理和服务期间,乙方应主动维护甲方信誉和形象,对甲方和业主单位提出的工作要求和整改意见,乙方及其选派工作人员应认真对待并积极落实,否则,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的,经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七天内仍未整改到位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或终止本协议,未付承包费不再支付,所造成的责任和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
十一、该项目物业服务所需人员、服装、工具、设施设备以及有关物料和成本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业主单位提供的物业服务用房,以及相关环境场所和设施设备交由乙方负责维护管理和使用,本协议期满时应确保其完好状态下归还业主单位,如有损毁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乙方如需甲方临时提供人力物力或其他支持的,相关费用标准经协商后由乙方支付。
十二、除本协议约定或遇不可抗力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对方造成不良后果或损失的,均应承担有关责任并负责赔偿。
十三、其他事项:
1、乙方及其选派工作人员承诺:本协议旨在承包甲方中标的该项目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乙方及其选派工作人员与甲方仅为承包与发包关系,而不认为与甲方存在劳动关系,或是甲方的员工,并由此主张相关的权利与义务。乙方在选派工作人员时应尽责告知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和后果。
2、乙方应按规定与其选派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提供社会保险,相关费用由乙方及其选派工作人员承担,甲方可提供相关协助并在乙方承包费中直接划扣代缴。
3、为完善管理,乙方应主动购买意外伤害险等相关保险,确保其选派工作人员在物业服务中受到意外伤害或有其他意外可享受保险赔付。
十四、在本协议履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遇本协议与国家法律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政策为准,如因该类抵触的调整涉及本协议的根本原则,甲、乙双方应以积极的姿态另行商议解决办法,确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终止本协议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十五、如因本协议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业主单位备案一份,自甲、乙方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业主单位: 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址:
年 月 日
协议签订地点:吉安市吉州区。

单位物业服务协议书


履行职务,为大家做事这样可以称为物业服务,当我们去办理【物业服务】手续时,依照相关领导的指示与安排,我们需要好好写一份【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的条款应包含物业服务的内容、物业服务费用等。所以【物业服务】合同主要是写哪些内容呢?以下是合同范本网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单位物业服务协议书”,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有需要的朋友!

单位物业服务协议书(篇一)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 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名称)的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县________乡/镇__________路_______弄_______号

四至范围:东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西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北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范围不包括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其中:住宅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商业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其它物业类型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物业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二。

第二条本合同为期___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若合同期限未满,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全体业主没有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企业决定,乙方按照本合同继续提供服务的,本合同中甲方、业主、乙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延续。在合同权利义务延续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的,应当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对方。

第三条 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照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一)住 宅:

高层________元/月·平方米;_______________ 多层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独栋别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二)办公楼:______ 元/月·平方米

(三)商业用房: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四)其它物业类型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不含物业大修和专项维修费用,物业大修和专项维修费用按规定在维修资金中列支,并按规定分摊。

第四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物业服务费标准按照下列第_______________种方式按签约年度调整:

1、自_____年_____月起,每_____年按照_____(递增或减少)的调整,其中:

l住宅调整标准如下:

高层__________(%或元/平方米月 );多层__________(%或元/平方米月 );独栋别墅_______________(%或元/平方米月 );

l办公楼:____________________(%或元/平方米月 )

l商业用房:____________________(%或元/平方米月 )

l其它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或元/平方米月 )

2、其它调整方式:

第五条 业主的物业服务费用应按__________(年/季/月)交纳。

业主应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当月至出售物业交付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出售物业交付之日的次月至本合同终止之日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买受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房屋销售合同未约定的,由甲方承担。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以及甲方未交付给业主的物业,由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

业主延期支付物业服务费用、停车费或者本合同约定的其它应缴费用的,按照每日千分之__________计违约金。

业主拒缴物业服务费的,双方约定按照以下第_____、_____、__________种方法处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本项目物业服务费用的结算方式采用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

(一)包干制:乙方按包干制收费形式确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二)酬金制:乙方在本合同第三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1、每_____(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__ __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_____(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________元的酬金。

第七条 本项目采用酬金制结算方式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_____ 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甲乙双方可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费用在物业服务资金中列支。

第八条 采用酬金制结算方式的,物业服务资金年终结余或不足的处理方式:

(一)年度结算结余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转入下年度继续使用;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年度结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由业主一次性补缴相关费用;

2、由业主公共收益补足;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物业专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承担。

第十条 甲方按规定向乙方提供位于_____路 _____号 室 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作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间供乙方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十一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应符合下列约定: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详见附件三

(二)物业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服务,详见附件四;

(三)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详见附件五;

(四)物业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服务,详见附件六;

(五)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详见附件七;

(六)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详见附件八;

第十二条甲方将物业交付业主前,应会同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管理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乙双方办理物业查验、移交手续,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九。

第十三条 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一)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车位使用人应向乙方交纳停车位租赁费,乙方可提取停车位物业服务费,停车位物业服务费可在乙方收取的停车位租赁费中提取,具体标准如下:

1、停车位租赁费

露天机动车车位_____ 元/个·月、车库机动车车位__________元/个·月、

露天非机动车车位_____ 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___元/个·月

2、停车位物业服务费:

露天机动车车位_____ 元/个·月、车库机动车车位_____ 元/个·月、

露天非机动车车位_____ 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___元/个·月

停车位租赁费扣除停车位物业服务费后的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并按本合同第十八条第四款约定公布。

(二)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向甲方交纳停车位租赁费:乙方应向甲方收取停车位物业服务费,具体标准如下:

1、停车位租赁费:

露天机动车位_____ 元/个·月、车库机动车位__________元/个·月

2、停车位物业服务费:

露天机动车位_____ 元/个·月、车库机动车位_____ 元/个·月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收取停车位租赁费的,应按照_____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支付租赁管理服务费。

(三)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__ 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位物业服务费。

停车位租赁费、停车位物业服务费、租赁管理服务费的支付时间同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与乙方另行约定。

第十四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经营管理收费约定如下:

(一)健身房: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棋牌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网球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游泳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经营管理收入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约定分配: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甲方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其经营管理收费由甲方与乙方或者业主、物业使用人另行约定。

第十五条利用小区共有部分获取的收入扣除管理成本后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广告收益、房屋租赁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在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移交,由小区业主大会进行支配。

第十六条 业主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筹集、使用和管理维修资金:

(一)业主应当按照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二)专项维修资金的账务由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或代理记账机构)代管;

(三)业主在转让其物业时,其账户上的专项维修资金继续用作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四)按照政府规章及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七条 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应在其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中向业主明示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要求等事项;甲方未尽此义务而给乙方或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在物业销售前,向业主明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和停车位租赁费等相关收费标准,督促业主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等相关费用;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

(三)授权乙方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依照《临时管理规约》的约定进行劝阻、制止;

(四)完善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配套设施和配套工程,包括物业标识系统、公共垃圾桶、垃圾中转站、垃圾房等;

(五)审查和批准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

(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 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履行本合同;

(二)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的问题;

(四)及时向业主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每_____个月公布一次专项维修资金和共有部分收益的收支账目;

(五)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和决算报告;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 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

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十一条及附件十物业服务方案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一条 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十一条及附件十物业服务方案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承担下列第_____种方式的违约责任:

(一)以违约事项涉及并收取的服务费为基数相应减少物业服务费;

(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_____倍返还。

第二十三条合同到期后,若业主大会决定不再续聘或法定原因终止的,乙方应当收到不再续聘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移交,并退出小区管理,否则应当按照每日人民币_____元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擅自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当支付守约方人民币_____元作为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甲方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六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七条 经全体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二分之一以上业主且占总人数二分之一以上业主同意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解除合同,并按合同第二十三条的约定进行移交。

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或业主通知的合理时间内与甲方或其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完成交接手续。

第二十八条 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并在_____日内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

(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条 本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是:

(一)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

(二)物业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

(三)物业买受人,是指物业出售合同中确定的物业购买人。

(四)物业交付使用,是指物业买受人收到甲方书面入住通知并已办理相应手续。物业买受人依约收到入住通知后在限定期限内不办理相应手续的,视为已交付使用。

(五)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室外墙面、屋面、_____、_____ 、_____ 等部位。

(六)共用设施设备,是指:1、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灯具、垃圾通道、电视天线、水箱、水泵、电梯、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防器具_____ 、_____、_____ 等设备;2、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绿地、停车场库、照明路灯、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箱(房)_____ 、_____、_____ 等设施。

(七)公共区域,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业管理区域内,由全体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

(八)专有部分,是指在构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独立性,由业主独立使用、处分的物业部位。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 页,一式_____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一份向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_____ 种方式解决。

(一)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_______________ 代管。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 月_____ 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单位物业服务协议书(篇二)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

证书编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_(物业名称)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县_________乡/镇_________路_________弄_________号

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_________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物业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二。

第二条乙方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三)公共绿化养护服务;

(四)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

(五)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

(六)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七)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

(八)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物业专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承担。

第四条甲方按规定向乙方提供位于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室(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作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间供乙方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应符合下列约定: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详见附件三

(二)公共绿化养护服务,详见附件四;

(三)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详见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详见附件六;

(五)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详见附件七;

(六)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详见附件八;

第六条甲方将物业交付业主前,应会同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管理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乙双方办理物业查验、移交手续,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九。

第七条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一)住宅:

高层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多层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别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二)办公楼: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三)商业用房: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四)_________

(五)_________

(六)_________

上述物业服务收费分项标准(元/月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_________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_________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_________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_________

6、_________

二、非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_________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_________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_________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_________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_________

6、_________

第八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当月至物业出售并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自物业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次月起至本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和物业买受人按照物业出售合同的约定承担。物业出售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甲方承担。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以及甲方未交付给业主的物业,由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九条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乙方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收费形式确定物业服务费用。

(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

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1、每_________(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按_____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_________(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提取_________元的酬金。

(三)_________

第十条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_________(年/季/月)交纳,业主应在_________(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逾期交纳的,违约金的支付约定如下:_________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第十二条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一)停车场属于全体共有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机动车车位_________元/个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机动车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机动车车位_________元/个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二)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三)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三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与乙方另行约定。

第十四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经营管理收费约定如下:

(一)健身房:_________

(二)棋和牌娱乐室:_________

(三)网球场:_________

(四)游泳池:_________

(五)其他:_________

上述经营管理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甲方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其经营管理收费由甲方与乙方或者业主、物业使用人另行约定。

第十五条物业服务费属本合同第九条第二项或者第_________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中按实结算的部分年终结余或不足的处理方式:

(一)年度结算结余部分,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转入下年继续使用;

2、直接纳入专项维修资金;

3、_________。

(二)年度结算亏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由业主追加补足;

2、_________。

第十六条业主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筹集、使用和管理维修资金:

(一)业主应当按照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二)专项维修资金的帐务由物业管理企业代管;

(三)业主在转让其物业时,其帐户上的专项维修资金继续用作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四)按照政府规章及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七条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在物业销售前,应在其制定的《业主临时公约》中向业主明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标准及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要求等事项;甲方未尽此义务而给乙方或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

(三)授权乙方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依照《业主临时公约》的约定进行劝阻、制止;

(四)完善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配套设施和配套工程,包括物业的标识系统、公共垃圾桶、垃圾中转站、垃圾房等;

(五)审查和批准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

(六)_________。

第十八条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具有岗位资格的人员履行本合同;

(二)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服务

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的问题;

(四)及时向业主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每个月公布一次专项维修资金和按实结算项目的费用收支帐目;

(五)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和决算报告;

(六)_________。

第十九条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五)_________;

(六)_________。

第二十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一条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应以违约事项涉及并收取的服务费为基数向相应业主支付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_________倍返还。

第二十三条甲方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四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五条经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按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投票权计算规定确定)2/3以上通过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当解除合同。

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合理时间内与甲方或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完成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并在_________日内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四)_________

(五)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是:

(一)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

(二)物业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

(三)物业买受人,是指物业出售合同中确定的物业购买人。

(四)物业交付使用,是指物业买受人收到甲方书面入住通知并已办理相应手续。物业买受人依约收到入住通知后在限定期限内不办理相应手续的,视为已交付使用。

(五)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室外墙面、屋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部位。

(六)共用设施设备,是指:

1、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灯具、垃圾通道、电视天线、水箱、水泵、电梯、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防器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设备;

2、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绿地、停车场库、照明路灯、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箱(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设施。

(七)公共区域,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业管理区域内,由全体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

(八)专有部分,是指在构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独立性,由业主独立使用、处分的物业部位。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条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__页,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一份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在履行中

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为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合同期限未满,若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本合同终止。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_________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_________月内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应在此期间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_________代管。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_________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物业服务协议书(篇三)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物业名称)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县________乡/镇路_______弄_______号

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总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物业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二。

第二条乙方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三)公共绿化养护服务;

(四)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

(五)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

(六)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七)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

(八)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物业专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承担。

第四条甲方按规定向乙方提供位于路号室(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房屋作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间供乙方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应符合下列约定: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详见附件三

(二)公共绿化养护服务,详见附件四;

(三)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详见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详见附件六;

(五)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详见附件七;

(六)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详见附件八;

第六条甲方将物业交付业主前,应会同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管理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乙双方办理物业查验、移交手续,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九。

第七条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一)住宅:

高层________元/月平方米;多层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别墅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二)办公楼:______元/月平方米

(三)商业用房: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上述物业服务收费分项标准(元/月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

二、非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

第八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当月至物业出售并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自物业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次月起至本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和物业买受人按照物业出售合同的约定承担。物业出售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甲方承担。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以及甲方未交付给业主的物业,由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九条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乙方按下述第种收费形式确定物业服务费用。

(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1、每(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按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提取________元的酬金。

第十条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年/季/月)交纳,业主应在(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逾期交纳的,违约金的支付约定如下: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第十二条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一)停车场属于全体共有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元/个月、车库机动车车位元/个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机动车车位元/个月、车库机动车车位元/个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二)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三)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三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与乙方另行约定。

第十四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经营管理收费约定如下:

(一)健身房:

(二)棋1牌室:

(三)网球场:

(四)游泳池:

(五)其他:

上述经营管理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甲方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其经营管理收费由甲方与乙方或者业主、物业使用人另行约定。

第十五条物业服务费属本合同第九条第二项或者第____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中按实结算的部分年终结余或不足的处理方式:

(一)年度结算结余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转入下年继续使用;

2、直接纳入专项维修资金;

(二)年度结算亏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由业主追加补足;

第十六条业主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筹集、使用和管理维修资金:

(一)业主应当按照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二)专项维修资金的帐务由物业管理企业代管;

(三)业主在转让其物业时,其帐户上的专项维修资金继续用作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四)按照政府规章及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七条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在物业销售前,应在其制定的《业主临时公约》中向业主明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标准及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要求等事项;甲方未尽此义务而给乙方或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

(三)授权乙方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依照《业主临时公约》的约定进行劝阻、制止;

(四)完善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配套设施和配套工程,包括物业的标识系统、公共垃圾桶、垃圾中转站、垃圾房等;

(五)审查和批准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

第十八条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具有岗位资格的人员履行本合同;

(二)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的问题;

(四)及时向业主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每个月公布一次专项维修资金和按实结算项目的费用收支帐目;

(五)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和决算报告;

第十九条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二十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一条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应以违约事项涉及并收取的服务费为基数向相应业主支付的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倍返还。

第二十三条甲方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四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五条经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按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投票权计算规定确定)2/3以上通过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当解除合同。

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合理时间内与甲方或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完成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并在日内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是:

(一)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

(二)物业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

(三)物业买受人,是指物业出售合同中确定的物业购买人。

(四)物业交付使用,是指物业买受人收到甲方书面入住通知并已办理相应手续。物业买受人依约收到入住通知后在限定期限内不办理相应手续的,视为已交付使用。

(五)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室外墙面、屋面、 、、等部位。

(六)共用设施设备,是指:

1、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灯具、垃圾通道、电视天线、水箱、水泵、电梯、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防器具、、等设备;

2、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绿地、停车场库、照明路灯、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箱(房)、 、等设施。

(七)公共区域,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业管理区域内,由全体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

(八)专有部分,是指在构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独立性,由业主独立使用、处分的物业部位。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条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一份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为期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本合同期限未满,若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本合同终止。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月内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应在此期间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代管。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物业构成(略)

附件二:物业规划平面图(略)

附件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和维修服务(略)

附件四: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服务(略)

附件五: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略)

附件六:公共区域秩序的维护服务(略)

附件七: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略)

附件八:综合管理服务(略)

附件九:物业承接验收确认书(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承接(物业名称)(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县________乡/镇路_______弄_______号)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办理物业验收手续等事宜,共同确认如下:

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查验内容

甲方已于 年 月 日会同乙方对物业下述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了查验: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查验结论(查验结论在下属中选择)

经乙方查验、甲方确认,上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完好,乙方同意承接验收。

经乙方查验、甲方确认,上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中存在的问题如下: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存在的问题确定解决办法如下:

三、物业资料的移交

甲方已于 年 月 日,向乙方提供和移交了下列物业资料(具体清单另附):

1、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产品合格证明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证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单位物业服务协议书(篇四)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购房人、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的同时,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概述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第二条物业基本状况

1.本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3.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1)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定义

1.所谓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门内承重墙体、梁、柱、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厅门、楼梯间、抗震结构部位、走廊通道等。

2.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锅炉、供热线路、供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四条甲方的物业管理职责

1.甲方应当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并书面告知乙方

2.甲方应当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3.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4.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5.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6.自本协议终止时起5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第五条乙方的监督与保证

1.有权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有权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4.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5.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6.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甲方对共用设备的管理

1.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管理完善,随时查阅。

2.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有设备运行记录。有专门的保养检修制度,无事故隐患。

4.小区内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和操作人员健康许可证。水质检验合格。

5.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电梯厢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6.电梯有专业队伍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规章制度健全,运行养护有记录。

7.负责锅炉供暖的,严格遵守锅炉供暖各项规章制度,运行正常,并有运行记录。供暖期间,居室内温度应为18℃,不低于16℃。

第七条甲方对共用设施的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3.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无损坏。

单位物业服务协议书(篇五)

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住宅以及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非住宅的物业管理。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约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示范文本的内容。

2、经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可以对本示范文本的条款内容(包括选择内容、填写空格部位的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

3、本示范文本所称的甲方为业主大会,乙方为物业管理企业。

4、在签订合同时,合同双方应当出示有关资质证明及签约主体资格的证书、证明文件。

甲方:

业主委员会主任:

地 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地 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物业名称)的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县________乡/镇 路_______弄_______号

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 总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物业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二。

第二条 乙方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三)公共绿化养护服务;

(四)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

(五)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

(六)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七)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

(八)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 物业专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承担。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位于路号室(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房屋作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间供乙方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应符合下列约定: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详见附件三;

(二)公共绿化养护服务,详见附件四;

(三)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详见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详见附件六;

(五)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详见附件七;

(六)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详见附件八;

第六条 在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管理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乙双方办理物业查验、移交手续,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九。

第七条 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一)住 宅:

高层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多层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别墅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物业: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二)办公楼:______ 元/月每平方米

(三)商业用房: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四)

(五)

(六)

上述物业服务收费分项标准(元/月每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

6、

二、非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

6、本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不含物业大修和专项维修的费用,物业大修和专项维修的费用在维修资金中列支,并按规定分摊。

第八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当月起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承担;业主应依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九条 乙方按下述第种收费形式确定物业服务费用。

(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1、每(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按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提取________元的酬金。

(三)

第十条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年/季/月)交纳,业主应在_______(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逾期交纳的,违约金的支付约定如下:

第十一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一) ;

(二) 。

第十二条 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一)停车场属于全体共有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元/个每月、车库机动车车位元/个每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元/个每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元/个每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机动车车位元/个每月、车库机动车车位元/个每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元/个每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元/个每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二)停车场属于建设单位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每月、车库车位元/个每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元/个每月、车库车位元/个每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三)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每月、车库车位元/个每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三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与乙方另行约定。

第十四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经营管理收费约定如下:

(一)健身房:

(二)棋的牌室:

(三)网球场:

(四)游泳池:

(五)其他:

上述经营管理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1、

2、

3、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设单位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其经营管理收费由建设单位与乙方或者业主、物业使用人另行约定。

第十五条 物业服务费属本合同第九条第二项或者第____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中按实结算的部分年终结余或不足的处理方式:

(一)年度结算结余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转入下年继续使用;

2、直接纳入专项维修资金;

3、

(二)年度结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由业主追加补足;

2、

第十六条 业主应当按照下列约定筹集、使用和管理维修资金:

(一)业主应当按照规定交纳和续筹专项维修资金;

(二)专项维修资金的帐务由物业管理企业代管;

(三)业主在转让其物业时,其帐户上的专项维修资金继续用作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四)按照政府规章及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七条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按以下第种方式续筹:

(一)甲方自 月起,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的标准向 业主收取,用作续筹的专项维修资金;

(二)在业主大会确定的时限内,业主足额交纳应续筹的专项维修资金;

(三);

(四)。

第十八条 乙方按有关规定编制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经甲方批准后实施,未经甲方批准或授权,乙方不得动用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经甲方批准后,乙方未按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实施的,所引致甲方的经济损失及相应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 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在其制定的《业主公约》中向业主明示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要求等事项;甲方未尽此义务而影响乙方管理服务或给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二)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

(三)授权乙方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依照《业主公约》的约定进行劝阻、制止;

(四)审查和批准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

(五)

第二十条 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具有岗位资格的人员履行本合同;

(二)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的问题;

(四)及时向业主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每 个月公布一次专项维修资金和按实结算项目的费用收支帐目;

(五)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和决算报告;

(六)

第二十一条 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

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五)

(六)

第二十二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除前条规定的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应以违约事项涉及并收取的服务费为基数向相应业主支付_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倍返还。

第二十五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甲方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其减少的服务支出予以赔偿。

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合理时间内与甲方或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完成交接手续。

第二十七条 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并在日内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

(一)

(二)

(三)

(四)

(五)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是:

(一)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

(二)物业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

(三)物业买受人,是指物业出售合同中确定的物业购买人。

(四)物业交付使用,是指物业买受人收到甲方书面入住通知并已办理相应手续。物业买受人收到入住通知后在限定期限内不办理相应手续的,视为已交付使用。

(五)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室外墙面、屋面、、 、等部位。

(六)共用设施设备,是指:

1、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灯具、垃圾通道、电视天线、水箱、水泵、电梯、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防器具、 、等设备;

2、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绿地、停车场库、照明路灯、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箱(房)、 、等设施。

(七)公共区域,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业管理区域内,由全体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

(八)专有部分,是指在构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独立性,由业主独立使用、处分的物业部位。

第三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一条 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一份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为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月,甲、乙双方应就是否另行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进行协商;经双方协商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月内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应在此期间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一:物业构成(略)

附件二:物业规划平面图(略)

附件三: 物业共用部位(略)

附件四: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服务(略)

附件五: 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略)

附件六:公共区域秩序的维护服务(略)

附件七: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略)

附件八:综合管理服务(略)

附件九:物业承接验收确认书

甲方:

业主委员会主任:

地 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地 址:

联系电话: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承接(物业名称)(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县________乡/镇 路_______弄_______号)的物业管理服务,办理物业验收手续等事宜,共同确认如下。

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查验内容

甲方已于 年 月 日会同乙方对物业下述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了查验:

1、

2、

3、

4、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查验结论

经乙方查验、甲方确认,上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完好,乙方同意承接验收。

经乙方查验、甲方确认,上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中存在的问题如下:

1、

2、

3、

4、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存在的问题确定解决办法如下:

1、

2、

3、

4、

三、物业资料的移交

甲方已于 年 月 日,向乙方提供和移交了下列物业资料(具体清单另附):

1、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产品合格证明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证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单位物业服务协议书(篇六)

甲方(业主大会):____________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________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制定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甲方(业主大会)

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业主委员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物业区域《业主公约》的约定,甲方通过招标、议标等方式选聘乙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物业名称)实施本物业区域的物业管理服务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四至:东至:______ 南至:______西至:______北至: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具体物业构成明细及所配置的共用设备设施明细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委托服务事项

第三条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为:

1.物业共用部分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分具体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屋面、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楼道灯、避雷装置、____________________。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具体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___________。

3.市政共用设施(不属市政部门管理的)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水池、井、停车场、路灯_______。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公厕、_____________。

6.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的管理。

8.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9.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0.物业项目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预算和计划。

11.装修管理。

12.物业服务费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费用的收取。

13.法律政策规定应由乙方管理服务的其它服务事项。

第四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本合同特别约定的物业管理事项为:

1.接受业主委托,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服务价格由双方另行商定);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物业服务质量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标准(具体服务标准见附件三)。

第四章物业服务费用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______种方式:

1.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根据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和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确定的原则,双方约定物业服务费用按月、季、年收取,其收取的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写字楼: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业主向乙方按约定的标准交纳物业服务费,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物业服务资金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资金预收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写字楼: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对物业服务资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元的标准从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预收物业服务资金数额________%的比例提取。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并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预算方案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额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业主承担。

第七条共用的专项设备运行的能源消耗,应独立计量核算,采取____________方式向业主分摊计收。

第八条业主应于____________________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

已纳入管理服务范围的,开发建设单位未出售或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业主的空置房(经乙方与业主双方认定,其水、电、气表起止数均未走动的),其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50%的比例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物业使用人不按照约定交纳的,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缴费约定,业主应当自约定之日起书面告知乙方。

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按______(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年/每季/每月)前______日内履行交纳义务。

第九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书面报告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______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方或乙方可以委托双方共同认可的专业审计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费用由______承担。

第十条停车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的,使用人应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该项停车费中________元/个·月的停车管理服务费归乙方所有,其余停车费为全体业主所有,可根据业主公约或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支出或纳入维修资金管理;

2.停车场属于开发建设单位所有的,业主享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元/个·月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3.车位权属系业主的,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元/个·月标准或按占地面积(包括公摊面积)_____元/平方米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一条乙方应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协议》,明确双方在停车位使用及管理服务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十二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全体业主或开发建设单位所有,委托乙方经营管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使用会所,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使用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乙方经营管理会所,可按______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配套商业设施,可按______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按______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

第十四条乙方利用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设备设施进行经营(如:设置商业广告招牌),应当征得甲方相关业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务成本和佣金后剩余部分的本金和利息归全体业主所有,可根据业主公约的规定纳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乙方接受业主委托,提供专项服务的,专项服务的内容和费用按其约定执行。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享有以下权利:

1.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和大中修方案的财务预算和决算,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计划的实施;

3.制订物业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方面的规章制度;

4.审批物业维修资金的使用项目和使用预算,负责组织对物业设施、设备和共用部分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的竣工验收;

5.定期听取乙方关于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和物业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的报告,并定期向业主公布报告;

6.代表本业主参加因物业管理活动发生的诉讼;

7.对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8.监督乙方实施物业服务的其他行为;

9.实行酬金制物业服务收费方式的,有权与乙方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10.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绿化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资料;

(2)规划设计资料;

(3)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5)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2.协助乙方督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依约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

3.协助乙方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配合做好相关业主的工作,并协助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

4.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协调业主、使用人与乙方的关系;

5.负责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续筹;

6.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7.协助乙方对业主和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8.协调、配合乙方共同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相关遗留问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八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享有的权利:

1.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技术标准、行业规范以及本服务合同进行管理,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2.按照本合同和有关规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

3.可以根据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委托,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4.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5.自主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项获取不当利益;

6.对欠费业主停止约定服务或进行法律诉讼,直至其履行交费义务。

7.根据甲方授权,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并以有效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8.根据甲方授权,采取批评、规劝、警告等措施制止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及公众管理制度的行为;

9.根据甲方授权,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违约业主的姓名及其违约情节;

10.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1.履行合同、提供物业服务;

2.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3.在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和签认工作;

4.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向业主提供特约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5.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保养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仅适用酬金制收费方式),经依法议定后组织实施;

6.制止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规章制度的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7.协助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保护好现场,协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员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时,要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8.实行酬金制收费方式的,应当编制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报甲方审批,并且每六个月应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费用的收支帐目,每年与甲方共同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9.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应与其订立书面协议,告之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负责监督;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纠正,对情节严重的,要及时报请相关部门处理;

10.非经甲方和相关业主许可并办理有关手续,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用途;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

11.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物业管理相关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

12.不得在处理物业管理事务的活动中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

13.本合同终止时,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相关资料及时如数地移交给甲方。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章物业管理用房

第十九条甲方按照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其中包括:办公用房______平方米(含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用房)、位于____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其他用房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

第二十条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产及时如数地移交给甲方。

第七章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及解除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届满前三个月内,甲方作出续聘或选聘的决定,在甲方与续聘或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二十二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物业项目因拆迁等原因灭失的;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物业服务合同无法正常履行;

3.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按本合同履行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决定解除合同的;

4.二分之一业主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致使物业管理活动无法正常开展,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

第二十三条需提前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内办理交接,在办理交接期间,乙方应维护本物业小区正常的生活秩序,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支付费用。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房屋建筑质量、设施设备质量损害,达不到使用功能和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五条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可要求甲方履行,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清退,并由乙方按多收费用的3倍标准给予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赔偿。

第二十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管理服务不能达到本合同“物业服务质量”约定的,由乙方按以下标准赔偿损失: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按时如数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按每日万分之___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九条双方约定,以下条件下所致的损害,可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

1.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中断服务或物业价值的贬损;

2.因物业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损害;

3.因维修、养护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而暂时停水、停电或停止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的(除排危抢险情形以外,乙方应事先通知业主及使用人);

4.因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供水、供电、供热、供冷、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的障碍和损失。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合同的效力及于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一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可监督本合同的实施。

第三十二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三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请调解,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诉;也可选择以下_______方式解决:

1.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2.人民法院诉讼。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自_______起生效。

附件

1.物业构成明细

2.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3.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甲方签章: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业主委员会: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 日

附件1

物业构成明细

类型

幢数

套数(单元数)

建筑面积(平方米)

套内面积(平方米)

高层住宅

小高层住宅

多层住宅

别墅

商业用房

工业用房

办公楼

车库

会所

学校

幼儿园

其他用房

合计

备注

附件2

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1.绿化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2.道路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3.化粪池:_________座

4.污水检查井:_________座

5.雨水检查井:_________座

6.垃圾站:_________个

7.公用垃圾桶:_________个

8.配电室:_________个

9.水泵:_________个

10.热交换站:_________ 个

11.空调冷却塔:_________ 个

12.煤气调压站:_________ 个

13、机动车库:_________个_________平方米

14.露天停车场:_________个_________平方米

15.非机动车库:_________个_________平方米

16.道路灯:_________ 盏

17.庭院灯:_________盏

18.电梯:_________部

19.共用天线系统:_________个

20.消防水池:_________个

21.信报房(箱):_________个

22.中央监控系统:_________个

23.消防箱:_________个

24.设备层:_________ 平方米

25.人防层:_________平方米

附件3

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可参照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印发的《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试行)》约定)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公共场所、物业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停放管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其他服务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物业服务协议书(篇七)

甲方(业主大会):____________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________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业主大会)

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业主委员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物业区域《业主公约》的约定,甲方通过招标、议标等方式选聘乙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物业名称)实施本物业区域的物业管理服务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四至:东至:______南至:______西至:______北至: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具体物业构成明细及所配置的共用设备设施明细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 委托服务事项

第三条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为:

1.物业共用部分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分具体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屋面、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楼道灯、避雷装置、____________________。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具体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___________。

3.市政共用设施(不属市政部门管理的)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水池、井、停车场、?路灯_______。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公厕、_____________。

6.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的管理。

8.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9.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0.物业项目使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费用由______承担。

第十条 停车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的,使用人应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该项停车费中________元/个·月的停车管理服务费归乙方所有,其余停车费为全体业主所有,可根据业主公约或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支出或纳入维修资金管理;

2.停车场属于开发建设单位所有的,业主享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元/个·月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3.车位权属系业主的,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元/个·月标准或按占地面积(包括公摊面积)_____元/平方米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一条 乙方应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协议》,明确双方在停车位使用及管理服务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十二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全体业主或开发建设单位所有,委托乙方经营管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使用会所,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使用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乙方经营管理会所,可按______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配套商业设施,可按______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按______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

第十四条 乙方利用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设备设施进行经营(如:设置商业广告招牌),应当征得甲方相关业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务成本和佣金后剩余部分的本金和利息归全体业主所有,可根据业主公约的规定纳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 乙方接受业主委托,提供专项服务的,专项服务的内容和费用按其约定执行。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享有以下权利:

1.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和大中修方案的财务预算和决算,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计划的实施;

3.制订物业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方面的规章制度;

4.审批物业维修资金的使用项目和使用预算,负责组织对物业设施、设备和共用部分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的竣工验收;

5.定期听取乙方关于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和物业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的报告,并定期向业主公布报告;

6.代表本业主参加因物业管理活动发生的诉讼;

7.对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8.监督乙方实施物业服务的其他行为;

9.实行酬金制物业服务收费方式的,有权与乙方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10.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绿化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资料;

(2)规划设计资料;

(3)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5)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2.协助乙方督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依约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

3.协助乙方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配合做好相关业主的工作,并协助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

4.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协调业主、使用人与乙方的关系;

5.负责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续筹;

6.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7.协助乙方对业主和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8.协调、配合乙方共同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相关遗留问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八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享有的权利:

1.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技术标准、行业规范以及本服务合同进行管理,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2.按照本合同和有关规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

3.可以根据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委托,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4.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5.自主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项获取不当利益;

6.对欠费业主停止约定服务或进行法律诉讼,直至其履行交费义务。

7.根据甲方授权,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并以有效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8.根据甲方授权,采取批评、规劝、警告等措施制止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及公众管理制度的行为;

9.根据甲方授权,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违约业主的姓名及其违约情节;

10.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1.履行合同、提供物业服务;

2.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3.在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和签认工作;

4.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向业主提供特约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5.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保养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仅适用酬金制收费方式),经依法议定后组织实施;

6.制止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规章制度的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7.协助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保护好现场,协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员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时,要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8.实行酬金制收费方式的,应当编制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报甲方审批,并且每六个月应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费用的收支帐目,每年与甲方共同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9.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应与其订立书面协议,告之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负责监督;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纠正,对情节严重的,要及时报请相关部门处理;

10.非经甲方和相关业主许可并办理有关手续,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用途;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

11.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物业管理相关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

12.不得在处理物业管理事务的活动中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

13.本合同终止时,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相关资料及时如数地移交给甲方。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章 物业管理用房

第十九条 甲方按照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其中包括:办公用房______平方米(含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用房)、位于____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其他用房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

第二十条 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产及时如数地移交给甲方。

第七章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及解除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届满前三个月内,甲方作出续聘或选聘的决定,在甲方与续聘或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二十二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物业项目因拆迁等原因灭失的;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物业服务合同无法正常履行;

3.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按本合同履行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决定解除合同的;

4.二分之一业主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致使物业管理活动无法正常开展,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

第二十三条 需提前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内办理交接,在办理交接期间,乙方应维护本物业小区正常的生活秩序,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支付费用。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房屋建筑质量、设施设备质量损害,达不到使用功能和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五条 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可要求甲方履行,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清退,并由乙方按多收费用的3倍标准给予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赔偿。

第二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管理服务不能达到本合同“物业服务质量”约定的,由乙方按以下标准赔偿损失: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 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按时如数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按每日万分之___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九条 双方约定,以下条件下所致的损害,可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

1.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中断服务或物业价值的贬损;

2.因物业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损害;

3.因维修、养护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而暂时停水、停电或停止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的(除排危抢险情形以外,乙方应事先通知业主及使用人);

4.因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供水、供电、供热、供冷、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的障碍和损失。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合同的效力及于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一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可监督本合同的实施。

第三十二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三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请调解,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诉;也可选择以下_______方式解决:

1.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2.人民法院诉讼。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自_______起生效。

单位物业服务协议书(篇八)

甲方:(物业服务企业)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购房户/业主)

乙方所购房屋销售合同编号:

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类型:

坐落位臵:

遵义市汇川区高桥镇________________小区_______栋_______单元_______层_______号房,建筑面积:_______㎡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房屋的共同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环境卫生、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小区的《业主手册》和《临时业主管理规约》等有关服务及管理规定并书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业小区的管理服务资料及设施设备档案资料。

4、有权制止违反本物业服务管理制度和《业主手册》、《临时业主管理规约》的行为。

5、物业服务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小区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根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服务费用。

7、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等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8、向乙方提供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养护等有偿服务。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服务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或建议。

3、遵守本物业小区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临时业主管理规约》。

4、依据本协议向甲方缴纳物业服务费用。

5、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乙方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同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乙方需进行赔偿。

7、乙方如转让房屋产权及租赁给其他人时,需提前通知甲方,并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8、对承担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管理制度和《临时业主管理规约》等制度造成损失的,乙方及损害人将承担民事及赔偿责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水、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物业服务内容与质量

一、事务管理:实施热情、认真、周到、细致的制度化物业服务,随时接受乙方的监督,听取乙方的合理化建议。

二、房屋外观:清洁、美观大方、步调一致、整洁统一。

三、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共同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户外墙面、门厅、楼道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供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小区道路、小区路灯、小区沟渠池井、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保证小区公共配套设施完好,不得随意改变用途。供水、供电、通讯、照明设备齐全,正常运行。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污水排放畅通。各类车辆管理有序,无乱停乱放。随时检查维护设施设备,出现问题和故障及时排除解决,使设备运行正常,不影响业主生活(特殊情况除外)。

四、环境卫生:生活垃圾每日清理、清运,无臭水、污物,保持共用部位的清洁,随时清扫。注意卫生防疫和有计划的对环境、卫生器具的消毒,以及灭四害工作。

五、绿化:保持小区空气清新,绿化带根据实际进行养护,按绿化方案进行修枝施肥等维护,保持小区绿地美观大方。

六、公共秩序维护:小区内实行24小时巡逻、值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安防工作。

七、交通管理:对车辆进入小区以及在小区内的行驶和停放加以规范,保持小区整洁宁静的环境。

八、社区文化活动组织:在一些特殊的节庆日,组织开展相关的社区文化活动,以丰富小区居民的文化生活。

九、消防: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定期检查,做到消防设施无锈蚀,开关灵活。

十、房屋装饰装修的管理,见《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第三条物业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一、物业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选择包干制方式,甲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元向乙方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改变房屋的使用功能作为商业或办公用房,甲方将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元向乙方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该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的费用)

二、甲方收费时间:物业服务费按半年度预收,每半年度首月的前10天收取物业服务费。

三、物业服务费用的调整:

随着物价指数的上升在适当的时间内按政府物价部门指导价或经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协商一致的意见而调整。

二、乙方出租、出借物业的,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从其约定。物业使用人不履行交费义务的,业主承担连带交纳责任。

三、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前的物业服务费用。

四、物业服务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市场物价因素进行调整。

第四条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一、车位及其使用服务费用:

1、小型汽车:_______元/月/辆

临停:_______元/次/辆(3小时内)

三小时以上:_______元/次/辆

已购买的车位:水、电及服务费:_______元/辆

摩托车(包括电动车):_______元/月/辆

临停:_______元/次/辆(3小时内)

三小时以上:_______元/次/辆

2、自行车:_______元/月/辆

以上收费按物价局审核核定为准。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特约服务,市物价局有收费标准的按相关标准收取,无相关标准的由甲方制定并公告。

三、房屋装饰装修期间的相关收费标准见物业服务公司公示。

第五条甲方在不危及物业安全、美观的前提下可在楼顶、墙体、裙楼等合理位臵依法设臵广告位、广告牌的投入和收益由业主承担和享有,由物业公司用于小区文化建设和节日庆祝活动。

第六条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如受有关部门、单位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电、燃气、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收费费用不属于物业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相关规定。

第七条维修基金的管理与使用

一、根据国家物业服务办法规定,本物业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维修基金。乙方在交房时向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交纳维修基金(维修基金按国家相关规定收取)。

二、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甲方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当地物业主管部门审查后划拨。

三、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当地物业服务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按乙方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续筹。

四、乙方转让、变更房屋所有权时,结余维修基金不予退还,与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第八条保险

乙方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

第九条其他的约定事项

甲方按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知的移交房屋之日起计收物业服务费。(未装修空臵房屋壹年内按半价计收物业服务费,超过壹年全额计收物业服务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因甲方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未达到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乙方有权向物业公司投诉。

二、因乙方违反协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进行整改的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将承担相应的赔偿及法律责任。

三、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提高部分费用。

四、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其按每天3‰元交纳违约金,或采取必要的催缴方式进行催缴。

五、因乙方违反甲方所制定的'《临时业主管理规约》、《业主手册》及《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等管理制度所造成的公共利益和第三者利益受损的,乙方需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赔偿责任。

六、在房屋保修期内发现因房屋出卖人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房屋出卖人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给予解决,如房屋出卖人在要求的时间期限给拒不履行维护责任,由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将全部由房屋出卖人承担。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一、乙方进入本物业进行装饰装修时,应到甲方处办理装饰装修手续,签定《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交纳相关费用。

第十二条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发生的燃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爆裂、救助、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因甲方采取紧急措施所造成乙方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本协议在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本协议空格部分填写文字与印刷文字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协议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服务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本协议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已将协议样本送物业服务管理行政部门备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单位物业服务协议书(篇九)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为甲方)

单位名称:

委托人: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 小区 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定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坐落位臵:

占地面积: 万平方米

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第三条 乙方提供物业服务,为本区域托管的物业负责,对本区域全体业主和使用人负责。

乙方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对竣工验收资料、技术资料、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等。

第四条 甲方协助乙方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要求开发商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第五条 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护、使用、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

第六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天线、楼内外消防设施设备、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等。

第七条 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护、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停车场等。

第八条 共用绿地、花木、建筑亭廊、健身器材等的维护与管理。

第九条 附属配套建筑及其设施的维护、养护和管理。

第十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十一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二条 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第十三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修保养等技术资料,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等。

第十四条 协助组织开展社区居委会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五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原则上应接受委托,收费由当事双方协商。

第十六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 其它委托事项:

本物业保修期内代为保修的,费用由保修责任人承担。

第三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八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管理目标:

1、房屋外观:保持原来的整洁、美观、完好整齐。

2、设备运行:泵房设备保持良好,运行正常。

3、房屋的维修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修复时间;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做到及时,一般情况在24小时以内维修到位。

4、公共环境卫生

①道路保洁:每日清扫1次,清扫结束地面无垃圾、杂物、卫生无死角,目视基本干净。

②楼道保洁:每周打扫1次各楼层通道和楼梯台阶,每周清洁1次楼梯扶手;每周擦抹1次各层消防栓、玻璃箱门、指示牌等公共设施;每季度中旬楼梯间墙面除尘1次;每季度下旬擦1次楼梯道共用门窗玻璃;目视基本干净,无垃圾、杂物;楼梯间顶面无明显蜘蛛网、灰尘。

③绿化带保洁:每日清扫1次绿化带、草地上垃圾,拾1次草坪绿化带上杂物(枯枝败叶),目视基本干净,花坛表面基本洁净。

④垃圾桶每日清运1次,垃圾桶每月清洗1次,垃圾桶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

⑤电梯的保洁:每周对电梯内地面打扫一次,每月中旬对电梯内的墙面和地面全面的擦拭清洗一次。

5、电梯运行与管理:安装、维修、保养人员应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并定期参加复审;建立健全电梯管理制度、台账。

6、绿化:修剪整齐,定期养护。做到草坪无成块斑秃,树木无病死,绿地基本整洁,无明显的堆放杂物,无较为严重的人为破坏。每三个月(3、6、8、10月)修剪一次,夏季每月上旬治虫一次,11月份防病虫害一次。

7、交通秩序:正常有序。小区设臵明显的交通标志,业主车辆按规定停放到固定车位和临时车位,无乱停乱放现象,禁止车辆停到草坪上,大型货车未经允许,不得停放到本小区消防通道上,如发现本小区通道路面由于货车超重造成损坏,由当事人负责修复,未发现当事人,属值班人员失职,由物业公司负责修复。

8、保安:当班人员应佩戴明显标志,穿戴统一制服,制服干净、整齐,实行24小时值班保卫,维护正常的治安和公共交通秩序。值班人员白天在小区内巡逻不少于4次,夜间值班保安人员不少于3人,在小区内巡逻不少于6次。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安全隐患。认真填写值班巡逻记录。

9、电子监控管理。值班室设立电子监控屏,监控探头分布安装到位,监控设备经常维护,损坏的及时维修,保证正常运行。

10、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急修、小修,做到快捷、安全、保质。

11、小区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85%以上。

12、提供相关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及规定,供甲方监督。

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十九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收取,执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服务相关规定;

2、收费标准

A、小高层: ㎡/月(物业服务费)+ ㎡/月

(公共分摊费用)= ㎡/月

B、多 层: ㎡/月(物业服务费)+ ㎡/月

(公共分摊费用)= ㎡/月

C、商 铺: ㎡/月(物业服务费)+ ㎡/月

(公共分摊费用)= ㎡/月

说明:公共分摊费用为公共水电费,二次供水产生的费用、电梯的年检、维护、运行电费等,现执行以上一次性价格收费标准。

3、业主出租其拥有的物业,其应当承担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交纳,业主与物业使用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业主应将此约定送乙方备案并负连带缴纳责任;

4、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该业主应承担的各项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并将承担物业使用人告知乙方备案。

第二十条 车位使用费每月 元,不得高于物价部门规定的现行标准,由车位使用人按有关标准向乙方交纳。

第二十一条 乙方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的费用,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第二十二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保修期内属保修范围内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由开发商承担;

2、不属保修范围内的维修、养护费用,按有关规定执行;

3、保修期满后,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费用,按规定许可的物业维修基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经双方商定续筹。

第五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二十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2、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3、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甲方半年审核乙方财务收支情况,每两个月公布公用水电费等费用;

4、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5、物业管理用房870平方米,所属权归全体业主,其中物业用房㎡,由乙方按相关规定管理使用,业委会议事活动用房30㎡,其余主要用于业主活动用房;

6、在物业管理交接验收时,由开发商负责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⑴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⑵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⑶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⑷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7、协调、处理物业管理公司在日常工作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发现的问题。协助物业公司要求开发商解决在综合验收时提出的各项遗留问题,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必须整改完结。

8、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9、乙方提出小区内公共设施、设备、道路、房屋等进行维修时,甲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明确给予乙方答复,并协助乙方办理申请维修资金各项手续;如遇特种设备,即电梯、水泵、消防、监控等,应及时给予协助解决维修资金,甲方因上述原因拖延时间,造成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四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协议方案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本物业管理方案,自主开展物业经营管理服务活动;

2、制定年度开支预算,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

3、对项目设计和施工提供管理方面的整改和完善建议;

4、配备工作人员参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调试、验收和交接,并制定合理的工程维保计划;

5、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并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6、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佯用人违反《业主公约》或《物业使用守则》及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

7、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8、负责编制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保修期满后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9、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有关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并负责监督;

10、每半年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收支账目和商业用房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和场地的经营性收入;并应将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11、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12、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和改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3、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4、接受业主、使用人、甲方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不断完善管理服务,定期向甲方报告本合同履行情况;

15、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移交甲方提供的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全部档案资料。

第六章 委托管理服务期限

第二十五条 委托管理期限定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约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达到合同约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和业主有权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并退还利息。

第二十九条 甲乙双方任意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5万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还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协助乙方要求开发商作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关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30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二条为维护公共、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乙方对上述灾害发生时所采取的紧急避险措施。

第三十三条 甲、乙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主管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调不成的,可通过有关法律程序解决。

第三十八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30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物业服务协议书(篇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市)_________县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四至:_________东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乙方参与本物业的竣工验收,并在物业移交接管时,与甲方办理物业管理书面交接手续;本物业交付使用后的质量责任,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规定承担。第二章

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_____。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央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_________。

第六条

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____。

第七条

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_________。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____。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_________。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公共场地停放车辆,停放人应与乙方签订专项合同。

第十一条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

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使用人的人身与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乙方与业主、使用人另行签订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_________。

第十三条

根据业主委员会的委托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原则上应接受委托,但收费由当事双方协商。

第十五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报告、规劝、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

其它委托事项:_________

1、在本物业保修期内代为保修的,费用由保修责任人承担;

2、_________;

3、_________。第三章

委托管理服务期限

第十七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年(不超过3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止。合同期满或业主委员会成立与业主大会所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然终止。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临时公约》,让购房人订立物业买卖合同时,对业主临时公约予以书面承诺,并在与购房人订立的买卖合同中有包含本合同的内容;或负责让购房人与乙方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及其附件《物业使用守则》和《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将其作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物业竣工交付使用时,负责向购房人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并将管理情况报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在保修责任内,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甲方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出全部费用;

(3)_________。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用收入用于_____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8、在物业管理交接验收时,负责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_________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9、为实现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要求而发生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除由业主、使用人按规定缴纳外,不足部分由甲方承担。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_________

(1)_________;

(2)_________。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2、及时缴纳空置房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依法提供物业维修专项资金;

13、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对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14、_________。

第十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自主开展物业经营管理服务活动;

2、制定年度开支预算,测算物业管理公共服务收费标准;

3、对项目设计和施工提供管理方面的整改和完善建议;

4、配备工作人员参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调试、验收和交接,并制定合理的工程保修、维养计划;

5、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6、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或物业使用守则及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

7、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8、负责编制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保修期满后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9、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10、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并于每年月以方式向甲方提出这些计划和报告;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11、每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用收支帐目;并将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12、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改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3、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4、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甲方提供的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全部档案资料;

15、接受业主、使用人、甲方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不断完善管理服务,定期向甲方报告本合同履行情况;

16、_________。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二十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

2、设备运行;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4、公共环境;

5、绿化;

6、交通秩序;

7、公共秩序维护与协助消防;

8、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急修、小修;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_________。

上述1~8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不低于物业管理服务的行业指导标准,具体见附件二。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相关规定;

2、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住宅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非住宅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具体是_________。

3、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每【月】/【季】/【半年】)交纳一次,每次交纳费用时间为_________。

4、空置、空关房屋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分别由_________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

5、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_________调整。

6、业主出租其拥有的物业,其应承担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由业主交纳,业主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业主应将此约定送乙方备案并负连带缴纳责任。

7、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该业主应承担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

8、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中未计入的共用设施设备运行、能耗费用,按【该幢】/【该物业】住户实际用量共同分摊;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按以下第_________项处理;

(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元交纳滞纳金;

(2)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管理服务费的万分之_________交纳滞纳金;

(3)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车位使用费不得高于有权核定部门规定的现行标准,由车位使用人按下列标准向乙方交纳:

1、露天车位: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2、车

库: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3、摩托车: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4、自行车: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5、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乙方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的费用,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第二十四条

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它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保修期内属保修范围内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2、不属保修范围内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维修、养护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的权属份额或_________承担。

3、保修期满后,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费用,在本物业维修专项资金中列支。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约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达到合同约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按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对超过部分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关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

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三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业主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四条

甲乙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法院起诉。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自_________起生效。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人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备案号:(_________)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签章)联系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签章)物业管理负责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二)物业基本状况:物业名称:_________,物业类型:_________,物业座落:_________物业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已竣工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尚在建的_________平方米;

(三)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标准(请分类填写):_________。

(四)物业管理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

(五)乙方向甲方出示的证件:

1、企业的营业执照,编号:_________

2、企业的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编号:_________

3、其他有关业绩证明文件,_________。

(六)备案时间与备案机关:备案机关:_________(盖章)

备案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单位物业服务协议书(篇十一)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_________(物业名称)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管理内容

1.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类型: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3)四至:东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4)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5)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2.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内附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内的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二条委托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和住宅公共维修基金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

(2)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

(3)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2)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上调;

(3)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调;

(4)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5)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_________。

3.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1)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按建筑面积比例向产权人续筹或由产权人按实分摊。

(3)产权人在出售、转让或馈赠其单元或因其他原因房屋产权转移时,所缴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4.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担;

(3)在_________费用中支付。

5.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管理成本费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_________元;

(2)由甲方承担上述管理成本费用的_________%。

第四条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1.车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务费用:

(1)机动车:_________;

(2)非机动车:_________;

2.有线电视: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五条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乙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热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第六条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七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_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条规定的目标和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区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帐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物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八条物业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1.各项管理指标执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________年内达到_________标准。

2.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_________元,合理支出_________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______%作为经营收入。

第九条风险抵押

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4.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十条奖罚措施

1.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_________%奖励乙方。

2.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_________元(全国)、_________元(省)、_________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得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4.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的_________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第十二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三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条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八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单位物业服务协议书(篇十二)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住宅区业主管理委员会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________________住宅区物业管理,保障区内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权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玫的基础上,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书面如下:

第一条 物业管理范围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 的_________住宅区范围内的物业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二条 物业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区内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连、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养护和管理;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住宅区内所有营业场所(不含肉菜市场);

7.车辆行驶及停泊;

8.住宅区档案管理;

9.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 年。自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 时起至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5.审议乙方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______内向乙方提供 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仍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 ____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 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 。

7.负责归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 日内向乙方提供;

8.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牧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______ 方式偿付;

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0.协助乙方做好牧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生活;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义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禽所需的维修经费;

服务合同范文:物业服务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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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当事人:甲方:甲方电话: 乙方:深圳市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乙方电话: 0757-85915006, 020-81154888本物业名称:万科四季花城甲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甲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类型 :座落位置 :建筑面积 :平方米。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政府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本协议适用于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本物业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下列词语在本协议中所赋予的定义是:专有部分——指甲方在本物业中依法取得独立使用并具有排他性的独立空间或区域,包括上述空间或区域内专用的计量设施和管线接驳端以内的相关设施设备。共用部位——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抗震结构部位、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公共通道、共用设备和共用设施使用的房屋等。共用设备——指住宅小区或单幢住宅内,共用上下水和地下排水管道、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共用线路、照明、锅炉、暖气线路、煤气线路、消防设施、共用智能化设备、其它机电设备等。共用设施——指住宅小区或单幢住宅内,公共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公益性文体设施等。房屋交付使用——指甲方收到开发商交付使用书面通知并办理完结开发商指定的相应手续;甲方收到交付使用书面通知后在限定期限内不办理相应手续的,视为房屋已交付使用。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2.监督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3.遵守本物业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业主临时公约。4.依据本协议在房屋交付使用后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资金,按照政府相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5.装饰装修房屋时,应事先书面告知乙方,遵守政府房屋装饰装修的相关规定,与乙方签订《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并严格遵守。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乙方并经其同意后确定使用范围和时限,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7.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临时公约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连带责任。8.做好专有部分的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对专有部分用电、用气、用水等安全负责。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0.享有业主临时公约的其他权利,遵守业主临时公约的有关规定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2.监督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3.遵守本物业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业主临时公约。4.依据本协议在房屋交付使用后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资金,按照政府相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5.装饰装修房屋时,应事先书面告知乙方,遵守政府房屋装饰装修的相关规定,与乙方签订《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并严格遵守。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乙方并经其同意后确定使用范围和时限,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7.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临时公约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连带责任。8.做好专有部分的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对专有部分用电、用气、用水等安全负责。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10.享有业主临时公约的其他权利,遵守业主临时公约的有关规定和义务。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三、环境卫生1、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和清运。2、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四、安全管理:1、 内容: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公共区域安全值班、监督和间歇巡视。对大件物品搬运进行登记、检查。大件物品指:体积超过0.5立方米或重量超过25公斤的物品。2、责任严格管理安全管理员队伍,工作规范。及时向公安部门通报发生在公共区域内危及住户安全的情况。乙方不承担甲方人身与财产保管、保险责任。五、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1、内容引导机动车、非机动车行驶与停泊。定期维护停车场各项设施。2、责任负责车辆行驶与停放秩序维护。维护停车场设施的运行。乙方不承担甲方车辆及车内财物的保管、保险责任。六、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双方签订的《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提供管理服务。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一、房屋外观:1、房屋整体外观统一、完好、整洁。2、对公共区域违章、私搭、乱建现象依法进行管理。二、设备运行:1、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无事故隐患。2、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遵守操作规程。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1、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完好率达95%,保养、检修制度完善。2、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污水排放通畅,二次供水无污染及隐患。四、环境卫生:1、整体环境及环卫设施保持清洁,垃圾日产日清。2、定期杀虫灭鼠。五、绿化:1、花草树木长势良好,修剪整齐、美观。2、定期消杀除虫。六、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1、车辆停放、行驶有序。2、主要干道和消防通道交通顺畅。七、安全管理:1、公共区域内文明有序。2、可能危及住户安全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有明显标识。八、消防:1、各类消防设施完好,有效。2、发生火警及时通报,并协助消防部门救助。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和急修:小修:小修小补按计划进行。急修:水电急修在接到报修通知后30分钟到达现场。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含应从专项维修资金支出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或更新改造的费用)一、甲方或物业使用人应于每月15日前按月交纳当月物业管理服务费,如在当月最后一日止仍未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按欠费总额的万分之五收取滞纳金。二、物业管理服务费按建筑面积收取,收费标准如下: 1、住宅: 多层(不带电梯):¥0.90 元/平方米·月。 小高层(带电梯):¥1.50元/平方米·月。 情景house(情景洋房):¥2.00 元/平方米·月。 趋优house:¥3.50 元/平方米·月(含附属车位的车位服务费)。 优尚house:¥3.50 元/平方米·月(含附属车位的车位服务费)。 2、商业用房:¥3.00 元/平方米·月。 3、会所:¥3.00 元/平方米·月。 4、其他不同类型的房屋,其管理服务费标准由乙方同开发商另行约定并在销售现场公示。特别提示:除小区物业管理处办公及生活用水用电及小区绿化养护、园林水池喷泉、值班室、保安亭、喜庆活动、宣传、装饰、开展多种经营活动的用水用电外,其它公共水电费(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照明、清洁等水电费)不包含在以上物业管理服务费中,由全体业主按政府规定另行分摊。三、物业管理服务费自房屋交付使用通知书约定的交付时间起计收,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办理房屋交付手续的,应交纳的物业管理服务费计收时间不变。四、因甲方原因空置房屋,由甲方全额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五、甲方出租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甲方负连带交纳责任。六、甲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七、乙方采取酬金制方式收取服务报酬。乙方根据物业服务资金(物业管理服务费、车位使用服务费、车位服务费、特约服务费、装修管理费等)应收费总额的10%每月计提酬金,作为乙方服务收入。八、年度物业服务资金有结余时,结转到下一年度,如发生亏损,选择以下第 c 种方式处理。a、由开发商补贴不足部分??? b、由乙方承担????? c、由全体业主在下年第一季度内按房屋建筑面积分摊

第五条 其他有偿服务费用(本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一、车位服务费用:本物业内车位权属依照法定或甲方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小车(指载重2吨及以下、载客20座及以下的各种机动车):1、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或开发商所有的,车位使用人应按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车位租用服务费。2、车位属于开发商所有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甲方应按标准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车位服务费。3、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业主应按标准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车位服务费。4、临时停车应按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车位租用服务费。(特别提示: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物价部门批准的最新收费标准为准。)5、收益分配方式: a、临时停车收入,按临停车位所有权的比例分配。 b、 属于开发商所有的车位收入,由乙方按总收入的10%提取酬金、扣除车位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返还开发商。车位服务费纳入物业服务资金中。 c、 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车位收入,乙方按总收入的10%提取酬金后,剩余部分全部纳入本物业的物业服务资金(不重复提取酬金)。 d、 业主个人购置的车位服务费收入,乙方按总收入的10%提取酬金后,剩余部分全部纳入本物业的物业服务资金(不重复提取酬金)。二、甲方专有部分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服务收费标准由乙方向本物业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三、甲方同意,在不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利用除车场、会所外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乙方按照总收入的10%提取酬金后,其余部分纳入物业服务资金或专项维修资金中。四、装修管理费装修管理费由甲方或物业使用人在办理装修申报手续时,根据申报装修天数按5元/天交纳,如有延期则按延期天数补交。五、会所收费由会所经营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会所经营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并向全体业主公布。如乙方接受委托经营会所,在乙方按总收入的10%提取酬金、扣除经营成本后,盈亏均由会所产权人承担。会所产权依房屋买卖合同中的约定。第六条 代收代缴收费服务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乙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等有关的代收代缴收费服务,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甲方或物业使用人应于每月 15日前交纳上述费用。

第七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一、专项维修资金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属业主共有的公用设施、附属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除日常维修保养以外的大中修或更新改造费用开支。大中修或更新改造的范围:本物业范围内除专有部位外的非市政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园林绿化地、地下排水管等;文化娱乐体育场所、停车场、连廊、自行车房(棚);共用设备、共用部位。大中修或更新改造的标准:本物业范围内道路路面、路基严重损坏,造成无法通行;路灯线路需要改造或重新敷设;沟、渠、池、井、井壁(面)出现严重断裂或破损;园林绿化地树木、草皮及雕塑、小品等设施需重新造植或更新改造;文化娱乐体育场所需改造、改建;停车场、连廊、自行车房(棚)需要更新、改建;共用设施设备、共用部位、上下水管道及地下排水管网的大中修、更新、改造等。上述范围之外的由市、区政府主管部门确定。二、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由甲方按购房款总额2%的比例向政府主管部门指定的维修资金专用帐户缴交。三、专项维修资金的续筹:在业主大会成立前,按拥有2/3及以上投票权的业主通过的方案续筹,业主大会成立后,按业主大会决定的方案续筹。四、在四季花城业主大会成立之前,专项维修资金按照国家和当地政策法规规定的方式使用和分摊。当地政策法规无规定的,按照以下约定使用和分摊: a、由拥有或涉及相关权益的2/3或以上业主通过可以使用,使用完后,由拥有或涉及此部分权益的业主分摊。 b、 突发情况需要即时处理的,由乙方决定使用,使用完后,由拥有或涉及此部分权益的业主确认和分摊。 五、相关业主不批准乙方所编制的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或资金不够所引致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相关业主承担。相关业主批准后,乙方未及时按专项资金使用方案实施的,所引致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六、甲方转让房屋所有权时,已交纳的专项维修资金不予退还。特别提示:上述代收代缴水电费、专项维修资金不属于物业服务资金。第八条 保险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在保修期满后由乙方代为办理,纳入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算。二、甲方或物业使用人的人身安全、私有财产、车辆等的保险由甲方或物业使用人自行办理。

第九条 广告牌设置及权益一、住宅物业不允许随意设置任何广告牌。二、商业、办公用途的房屋设置广告牌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经乙方书面认可,其收益在乙方提取10%酬金后,其余部分分别按50%的比例纳入物业服务资金和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条 违约责任一、乙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甲方违反协议,使乙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乙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本息并支付违约金。四、甲方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乙方除有权按本协议约定收取滞纳金外,逾期一个月仍拒绝缴交的,乙方可采取将欠缴费用的业主名单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予以公布;停止提供物业管理特约服务;将欠费业主房号报本物业所在地房屋管理部门备案,在交清所欠费用之前不予办理转让手续等催缴措施。逾期三个月仍拒绝缴交的,乙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双方约定因为下列事由所导致之损害,不论其为直接或间接,均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即乙方均不负赔偿之责: 1、 天灾、地震等不可抗力及非乙方能控制的其它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或政策法规变动等所致之损害。 2、 在本物业内发生治安或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于*、抢劫、盗窃、破坏、爆炸、火灾等事由)所致之损害,但因乙方故意或过失所致的不在此限。 3、 因本物业内设备或相关设施,本身固有瑕疵所致的一切相关损害。 4、 因甲方或第三者之故意或过失所致,或甲方、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协议、业主临时公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所致的一切相关损害。 5、 非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义务,业主专有及约定专用部分之火灾、盗窃等治安、刑事案件所致之损害。 6、 乙方书面提出需完善专有部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及共用设备的合理建议或措施,对方未采纳所致之损害。 7、 自甲方迟延交付物业服务资金至清偿日期间(含票据未兑现部分)产生之任何损害。 8、 非因乙方违反本协议义务,本物业区域内车辆被窃、被破坏或车内财物被窃之损害。 9、 甲方或物业使用人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委托乙方工作人员提供服务所致之任何损害。 10、 除上述各款外,其它不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第十一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甲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十二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十三条 本协议内空格部分的手写体文字与打印体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第十四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本物业所在地的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向本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叁份,每份共9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政府主管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六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单位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物业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终止。

甲方(单位盖章):证件号码(自然人):受 托 人:证件号码(受托人):年月  日乙方(单位盖章):深圳市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乙 方 代 表 人: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