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技术服务合同的法律规定(980字)。
合同可以让我们变得更好,因为它保障了我们的绝大多数合法利益,作为一个协议,我们有必要好好了解一番。只有签署好在你们之前就沟通好的合同后,可以更好的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那么,我相信您一定在找关于合同范本的内容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推荐!技术服务合同的法律规定(980字)”,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技术服务合同的法律规定(篇一)
A、生成活动网络图:
B、主题来源:
参见以下案例:《从孩子出发寻找生成教育的契机》——都卓然小朋友
案例:
秋天到了,天气渐渐变凉了。这天,太阳暖洋洋地照着幼儿园。吃完午饭,我带着孩子去后花园散步,个别孩子总跟不上队伍,老是落队。走近一看,才知道原来他们对地上的落叶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在捡树叶呢。他们喜欢上了这些落叶。因此,在回班时,我让幼儿带了些落叶,一部分放在自然角供幼儿观察,一部分放在手工作坊让幼儿描画。
已经连续好些时候了,都卓然小朋友在早晨入园时,总拿着几片不同类型的树叶一蹦一跳地走进教室。他爸爸妈妈说:“这小家伙,说杨老师在班上放着落叶,他也要放一些。”可不,他一进教室就把捡来的树叶放入手工作坊的小塑料筐子里。
分析:
在一次散步活动中,孩子们对秋天的落叶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孩子们的兴趣点马上聚集在这秋天的落叶上。“为什么树叶落下来了呢?”“为什么树叶变黄了?”……这就是孩子,他们喜欢他们的新发现。
措施:
为了让孩子们弄清他们的问题,了解更多关于落叶的相关故事,我及时开展了生成活动《我与环境》。首先,我开展了第一个主题活动,诗歌《秋天》,让幼儿通过对诗歌内容的学习,掌握诗歌内容,了解“秋季”的特点。
其次,我随着孩子们对“树叶儿黄了,一片一片落下来了”的好奇,进一步开展了实践活动《捡落叶》,孩子们对捡落叶的实践活动非常感兴趣。他们在后花园、操场上奔跑着、寻找着,看着被树叶装得满满的垃圾箱,孩子们甭提有多高兴了。那是他们的成绩!
接下来,结合拾落叶的活动之后,由脏小手延伸了健康课程《干净的小手》。通过动画片与多媒体教学,孩子们知道了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知道脏小手上有细菌,只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才能保护自己的身体健康。
其实,孩子们就是知识的源泉,作为一名幼儿教师,我们要学会关注身边的每一个孩子,关注他们生活中的一点一滴,从中寻找生成教育的契机!
C、主题活动一:《拾落叶》
教学目标:
1、加强幼儿对对环境的意识,知道自己与环境的关系;
2、感受秋季的到来,在实践中体会秋天的特征;
3、学会相互合作,体验劳动的乐趣及保护环境的快乐。
教学重点:
通过实践了解秋天,知道树叶变黄,树叶飘落是秋天的一个重要特征。
教学难点:
在实践中感知劳动的乐趣及保护环境的快乐。
教学方法:
实践感知、合作讨论法。
教学准备:塑料筐子或塑料袋若干。
教学过程:
一、开始部分
1、带幼儿参观幼儿园操场、后花园,让幼儿观察。
2、谈话讨论:现在是什么季节?你看到了什么?为什么?
二、基本部分
1、教师从地上拾起一片树叶,以小树叶的口吻诉说故事《流浪的小树叶》导入课程。
2、师生共同为“流浪的小树叶”出谋划策,帮它们找“家”。
3、师生共同拾落叶。
4、集体讨论:你拾了多少树叶?拾完树叶后,你感觉怎样?
5、教师讲评。
三、结束部分
1、幼儿将拾起的树叶倒入垃圾箱。
2、洗小手,自由结束。
D、主题活动二:健康《干净的小手》
教学目标:
1、加强幼儿对对环境的意识,知道自己与环境的关系;
2、知道玩过玩具、户外活动等时候手上有细菌,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洗手);
3、对多媒体科学产生浓厚兴趣。
教学重点:
知道小手上有细菌,哪些时候要洗手。
教学难点:
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知道自己与环境的关系。
突破方法:
故事导入、引导讨论、判断比较法。
教学准备:
(1)多媒体设备、VCD光碟、课件《干净的小手》、录音机、磁带;
(2)肥皂、水;
(3)小手上有红、黄圆点标志,头饰(卫生小卫士)。
教学过程:
一、师生问候,律动《小手拍拍》。
二、课程导入
1、引出客人卫生小卫士,放VCD故事《小胖郊游历险记》。
2、集体讨论:如果你是小胖,你该怎么做?
3、继续放光碟,学习小胖洗手。
三、实践讨论
“平时,你的小手会接触哪些东西呢?”“你会怎么做呢?”
四、放课件《干净的小手》,判断正误。
请幼儿观看课件,用小手上的红、黄圆点举手分别表示正确与错误。
五、放音乐,幼儿洗手,自由结束。
E、活动自评:
此项生成活动设计适合小班幼儿年龄特点。整个活动在主题确定上充分体现了以幼儿为主体,从孩子们所关注的事物着手进行了自然地渗透;在课程设计及活动开展中充分体现了师幼互动的特点,幼儿与教师共同出谋划策,共同在实践中商讨教学过程并得以实践操作。整个系列活动孩子们与教师在愉快的氛围中自然地习得相关知识,达到教学目标。
技术服务合同的法律规定(篇二)
托修方(甲方):
承修方(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维修内容、交付期限
品牌: 型号: 主机序列号: 附件:
故障现象:
外观情况:
其 他:
维修内容(初断):
维修标准及要求:
维修期限:
第二条、维修费用
维修费用(预计) 元,包括 ,维修费用应以修理项目清单为准。
乙方总维修费用超出 元后,须征求甲方书面同意决定是否继续维修。
第三条、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采用下列方式付款:
□即时结清维修款:合同执行完毕,以□现金 □ 支付。
□分期支付维修款:合同订立时,预付维修款币 元,以□现金 □ 支付;余款 元,以□现金 □ 支付。
第四条、验收
验收标准:对修复电脑进行试机,确认原故障修复或排除。
其它验收约定:
第五条、特别约定
1.乙方维修费标准应予公示。
2.乙方在维修过程中,不得复制或泄漏甲方硬盘中的信息。
3.维修过程中换下的零件所有权应归甲方。
4.维修服务前,甲方应对报修电脑内数据进行备份,乙方应将维修过程中可能造成的数据损坏或灭失的风险告知甲方。
5.乙方对修复机器硬件的相同故障保修 天。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维修费用,或乙方逾期修复,每日应当按照维修费用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维修后的电脑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应承担 责任。
3.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对甲方电脑造成毁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擅自复制或泄漏甲方硬盘中的信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5.其他违约责任 。
第七条、其他约定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托修方(甲方): 承修方:(乙方)
负责人:
姓 名: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 编: 邮 编: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技术服务合同的法律规定(篇三)
项目名称: 委托方: (甲方) 服务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省 市(县)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
项目的技术服务(该项目属 计划※),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属技术培训合同应当填写培训内容和要求、培训计划、进度;属技术中介合同应当填写中介内容和要求)
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
三、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
四、验收标准和方式: 。
技术服务或者技术培训按 标准,采用 方式验收,由 方出具服务或者培训项目验收证明。
本合同服务项目的保证期为 。在保证期内发现服务质量缺陷的,服务方应当负责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但因委托方使用,保管不当引起的问题除外。
五、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报酬为(服务费或培训费): 元。
服务方完成专业技术工作,解决技术问题需要的经费,由 方负担。
(二)本项目中介方活动费为: 元,由 方负担。
中介方的报酬为: 元,由 方支付。
(三)支付方式(按以下第 种方式):
高血压 护肤品 瘦腿精油
① 一次总付: 元,时间: ② 分期支付: 元,时间: 元,时间: ③其它方式:
六、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技术服务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技术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八条、第
九十九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技术培训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技术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技术中介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技术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 进行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一)因本合同所发生任何争议,申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按司法程序解决。
八、※其它(含中介方的权利、义务、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等上述条款未尽事宜):①
印花税票粘贴处 ────────
甲方:乙方:日期:
技术服务合同的法律规定(篇四)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乙方同意就甲方实施 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提供科技支撑,具体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实施该项目提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经过合法授权)的 x 原种 x 吨;
二、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x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期间的技术服务工作,并为乙方提供技术服务所必须的场地、物资等条件,同时,积极协助乙方开展项目技术服务工作;
三、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编制项目执行期技术运行方案,开展项目技术培训、技术指导等工作;
四、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定时派员开展技术服务工作;
五、甲方为乙方提供项目技术服务费和x原种费壹拾万元。
六、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技术服务合同的法律规定(篇五)
关于荒山等四荒地的承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做了明确规定。
第四十四条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适用本章规定。
第四十五条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
第四十六条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直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也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分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再实行承包经营或者股份合作经营。
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第四十七条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
第四十八条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
第四十九条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第五十条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技术服务合同的法律规定(篇六)
一、技术服务
技术服务是技术市场的主要经营方式和范围。是指拥有技术的一方为另一方解决某一特定技术问题所提供的各种服务。如进行非常规性的计算、设计、测量、分析、安装、调试,以及提供技术信息、改进工艺流程、进行技术诊断、检验检测等服务。
二、技术服务合同中技术服务方式
1、信息服务
技术服务组织应与有代表性的用户建立长期、稳定的联系,及时取得用户对产品的各种意见和要求,指导用户正确使用和保养产品。
2、安装调试服务
根据用户要求在现场或安装地点(或指导用户)进行产品的安装调试工作。
3、维修服务
维修服务一般分为定期与不定期两类,定期技术维修是按产品维修计划和服务项目所规定的维修类别进行的服务工作。不定期维修是指产品在运输和使用过程中由于偶然事故而需要提供的维修服务。
4、供应服务
向用户提供产品的有关备品配件和易损件。
5、检测服务
为使产品能按设计规定有效运转所进行的测试、检查、监控工作,以及所需要的专用仪器仪表装置。由于检测服务的工作量日益繁重,各种专用仪表也日益增多,检测服务趋向于建立各种综合性或专业性的测试中心。
6、技术文献服务
向用户提供产品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维修手册以及易损件、备件设计资料等有关技术文件。
7、培训服务
为用户培训操作和维修人员。培训内容主要是讲解产品工作原理,帮助用户掌握操作技术和维护保养常识等,有时还可在产品的模拟器或实物上进行实际的操作训练。
拓展阅读
赠与合同法律规定
合同法关于赠与合同的规定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第一百八十九条 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一百九十一条 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第一百九十五条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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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典服务合同的法律规定【篇一】
关于合同当事人缔约能力的法律规定
合同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基本要素,具有健全的理智,是作出合乎法律要求的意思表示的基础,所以,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意思能力,就是说,他必须能够认识或判断自己订立合同将会产生的法律后果。我国合同法第九条规定: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因此,应从以下三方面认识合同当事人的缔约能力:
1.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前提条件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能够担当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法律资格。不具备民事权利能力,便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民事生活,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因此,有没有民事权利能力是当事人参与民事生活特别是参与合同法律关系的前提。
2.缔约主体的民事行为能力问题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主体能够独立实施依自己的意思表示内容发生法律效果的行为的能力。由于行为能力是以意思能力,即认识问题和判断问题的能力为前提的,所以,就自然人这类主体而言,其行为能力按照其意思能力的状况,划分为三种类型,即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完全行为能力人。无行为能力人只有在实施纯受利益而不负担义务的行为时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等相适应的行为,其他所有的行为则须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方可有效;当然,完全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行为即直接产生了法律上的效力。
关于法人的行为能力,应该说,正是由于法人的意思机关的存在才使法人具有了意思能力,因而法人以其意思机关的意思为其意思,使其具有了行为能力。
庆典服务合同的法律规定【篇二】
一、农业承包合同的仲裁机构的规定。农业承包合同的仲裁机构是以行政机关为主的,一般是设在乡(镇)、县(市)一级的农业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有的规定人民政府农业经济管理部门为仲裁机构,由同级人民政府分管农业的负责人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人员组成;也有的规定,农业承包合同的仲裁委员会由农业、乡(镇)企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成,由主管农业工作的副县(市)长兼任主任。仲裁委员会处理承包合同纠纷案件时,仲裁庭的成员必须是单数,根据不同的承包合同纠纷,也可以采取一名仲裁员进行审理的简单形式。
二、申请仲裁的条件的规定。当事人提起仲裁的条件各地方的规定大致有两种:一是承包合同纠纷中只要一方当事人提请仲裁,仲裁机构就予以受理,二是采取当事人自愿原则。即当事人经协商达成协议,仲裁机构才能受理。
三、仲裁管辖的规定。农村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实行地域管辖。一般由发包方所在地管辖。
四、仲裁调解的规定。有的地方对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处理规定十分强调调解的作用。由于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着一种内部关系,而且承包合同涉及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如果双方当事人能经调解达成一致,就不必再采取仲裁方式。各地的规定中,有的已将调解作为解决承包合同纠纷的必要程序。
我国农业承包合同的法律体系虽未完善但已取得了巨大进步而且正在向着统一、完备的方向发展。1992年9月12日国务院批转了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业承包合同管理的意见》,提出要进一步依法管理农业承包合同,杜绝在农业承包合同的管理上随意侵权,超越法律的行为。目前,除中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外,全国已有大部分省(区、市)发布了农业(村)承包合同管理条例和办法。
庆典服务合同的法律规定【篇三】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抚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受害人的户口在农村,但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1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在计算赔偿数额时按城镇居民的标准对待《最高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
(一)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二)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
(三)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庆典服务合同的法律规定【篇四】
(一)不满18周岁的人员被扶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18-实际年龄);
(二)8周岁60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xx年;60周岁75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实际年龄-60)]年;
(三)75周岁以上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5年;
(四)有其他扶养人时,赔偿义务人承担的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扶养人数;
(五)被扶养人有数人时,赔偿义务人承担的年赔偿总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
庆典服务合同的法律规定【篇五】
关于荒山等四荒地的承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做了明确规定。
第四十四条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适用本章规定。
第四十五条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
第四十六条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直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也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分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再实行承包经营或者股份合作经营。
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第四十七条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
第四十八条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
第四十九条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第五十条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租赁合同法律规定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将自有商业用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合同:
一、租赁范围与期限
1、乙方承租甲方位于长治市新街小区6#楼一层商业用房一间,建筑面积为53.55平方米,租赁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在租赁期间所从事的一切商业活动,应遵纪守法,不得有悖于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二、租金及付款方式
1、经双方议定,每年租金为 (小写 ),该租金仅为甲方收取的商业用房租赁费,不含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应向有关部门交纳的各种费用以及物业费用。
2、付款方式:每年租金分 次付清(每 年/季一次),乙方应在本年/季末提前一周交付下年/季租赁费。
3、如租赁市场发生变化,经双方协商可适当调整租赁费。
三、权利和义务
1、本合同签定三日内,甲方将商业用房移交给乙方。
2、如乙方到期不按时交纳租金,甲方有权随时单方面终止合同。
3、如乙方因商业用房使用权受到侵犯时,由甲方负责处理。
4、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一切合法经营活动,亦不承担乙方的一切债权债务及民事责任等。
5、在经营活动中,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管理,并按时向小区物业缴纳水、电、暖等各种管理费用。
6、租赁期内,乙方不得擅自将商业用房转租,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无条件收回所租商业用房。
7、乙方在使用过程中,不得随意改变和损坏商业用房框架结构及水、电、暖等商业用房内相关设施的完好,如乙方在使用过程中造成商业用房及相关设施损坏,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坏和损失费用。
8、乙方可根据需要对商业用房进行简单装潢,其费用自行承担,合同终止时,该装潢部分应无偿移交给甲方。
9、租赁期内,乙方提前退租时,甲方不退乙方已交的房租费。
四、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若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请当地仲裁委员会或当地法院裁决。
五、其它事项
1、甲方收取乙方租赁商业用房押金 元整。
2、乙方应于租赁期满后结算清各项费用,并由甲方验收房内各种设施完好无损,乙方应在五日内将所租商业用房交还甲方,甲方退还乙方押金 元。
3、乙方将所租商业用房交还甲方后,本合同终止。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其它不可抗力因素,双方协商可终止合同。
5、租赁期满,甲方继续出租该商业用房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权,并应重新协商签定租赁合同。乙方有意续租时,需在租赁届满前两个月书面提出洽谈合同的要约及条件,甲方应在合同租赁期届满前一个月内予以答复。
6、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需变更合同的情形,双方应协商解决,且应以书面材料作为依据。
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8、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享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后自动终止。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停薪留职法律规定
停薪留职法律规定
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今年以来,随着改革工作的发展,一些企业的少数职工要求停薪留职去从事个体经营。这是经济管理体制和劳动、人事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为了妥善地解决这个问题,经国务院原则同意,暂按以下意见办理。
一、企业的固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去从事政策上允许的个体经营,对于发挥富余职工的积极性,克服企业人浮于事的现象,有一定好处。但是,鉴于要求停薪留职的多数是有一技之长或年富力强的人员,他们离开企业对职工队伍的稳定和生产的正常进行会带来不良影响,因此,必须根据工作是否需要,严加控制,区别对待。
二、凡是企业不需要的富余职工,可以允许停薪留职。凡是企业生产和工作需要而本人要求停薪留职的职工,要做好思想工作,使他们安心于现任的工作。对于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的职工,按自动离职处理。
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去农村从事技术开发和各种经营工作的,只要生产、工作离得开,应积极予以支持。
三、停薪留职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二年。停薪留职期间,不升级,不享受各种津贴、补贴和劳保福利待遇;因病、残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可按退职办法处理;从事非法活动,符合《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的开除条件的,原单位有权按开除处理。
四、停薪留职人员在从事其他有收入的劳动时,原则上应按月向原单位缴纳劳动保险基金,其数额一般不低于本人原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停薪留职期间计算工龄。
五、职工要求停薪留职,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行政领导批准后签订停薪留职的协议书,并报企业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人事部门备案。要求从事个体经营的停薪留职人员,必须凭停薪留职协议书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六、停薪留职期满,本人愿意回原单位工作的,需在期满前一个月向原单位提出申请,原单位应给予安排适当的工作(已关停的企业由原企业的主管部门负责安排);本人要求辞职的,经单位行政领导同意,可以按辞职处理。停薪留职期满后的一个月以内,本人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原单位有权按自动离职处理。
七、对于不符合退休、退职条件、又不能坚持正常生产劳动的老弱病残人员和为了复习功课参加升学考试的青年职工要求停薪留职的,仍按国家经委、劳动人事部劳人计〔1983〕42号文转发的《全国整顿企业劳动组织工作座谈会纪要》的有关规定办理。
八、各省、市、自治区可根据上述原则,作出具体规定。已办理的停薪留职手续与上述原则有抵触的,应予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