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 承包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导航/

[推荐]承包租赁合同纠纷模板汇总

[推荐]承包租赁合同纠纷模板汇总。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依法签订的协议,受法律的保护,作为一个协议,我们有必要好好了解一番。承包合同是就双方的承包标准以及利益而签订的一种协议,所以在签订合同时,必须要将注意事项看清楚,你知道如何签订一份承包合同吗?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推荐]承包租赁合同纠纷模板汇总”,希望能为您提供更多的参考。

承包租赁合同纠纷 篇1

(1)调解。它是指在第三者的主持下,出租承租双方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的一种方法和活动。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民间纠纷的调解处理,调解特别适用对某些界限不清的事实、责任含糊不究的租赁纠纷,租赁双方就近请调委会调解通过调解,纠纷双方,互谅互让,以达到既解决纠纷又不伤和气的目的。

(2)仲裁。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活动。《仲裁法》第2条内容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这里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包括公民个人之间的房屋租赁纠纷等。房屋租赁纠纷发生后,公民可以根据条款或仲裁提请仲裁机构居中判明事实,分清责任,依法做出仲裁裁决,解决房纠纷。仲裁具有“公正及时,程序简便,专家断案,依裁终局”的优势,可以使当事人避免陷入于官司的旷日持久的纠缠和身心疲惫的针锋相对之中,是一种比较受推崇的争端解决机制。

(3)诉讼。有些租赁纠纷不愿意调解或不服调解,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将房屋租赁纠纷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的诉讼活动而做出的判决的强制力,要远远大于调解和仲裁。

承包租赁合同纠纷 篇2

1、租金违约纠纷

承租人不履行合同,长期拖欠租金,恶意拖欠,承租人违约导致纠纷等。这是房屋租赁中最为常见的纠纷。在房屋租赁时由于没有书面合同,只有口头协议,或租赁合同对租金、租期的约定不明确或由于市场行情的变化,出租方与承租方出现纠纷。有的承租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要求房屋租赁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拒不付款,房屋租赁出租人要求终止合同,承租人不愿意搬出。

2、损害赔偿纠纷

房屋租赁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纠纷同其他法律关系中的损害赔偿一样,主要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1)房屋损坏赔偿纠纷

这多数是房屋租赁承租人在装修或者使用过程中由于自己的过错致使房地产受到损毁,也有是房屋租赁出租房屋本身的质量问题致使出租房屋损毁的,出租人与承租人在房屋损坏责任上产生纠纷。

(2)人身财物损害赔偿纠纷

由于房屋租赁出租房的质量问题,或者由于出租人的防护措施不当,造成承租人人身、财物损害的,对于出租人是否承担责任,责任有多大而产生分歧。

(3)房屋租赁房屋共有人的合法权益损害纠纷

房屋共有人对所属房屋享有共同的权利(包括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而将房地产出租,侵犯了其他共有人的合法权益。

(4)装修费用纠纷

房屋租赁关系特别是用于经营的房屋租赁关系建立后,经常会在承租人装修房屋时发生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这其中就涉及到尚未摊销的装修费用的处置纠纷。

3、房屋租赁期间出售的优先权纠纷

《房屋租赁条例》规定:房屋在租赁期间出售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合同法》也有此类规定。而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出租人往往忽视这一优先权的法律规定,有的是故意剥夺承租人的这种优先权,因而产生纠纷。出租人违反这一法律规定出售房地产的行为依法可确认为无效。

4、房屋转租纠纷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允许房地产转租,然而这方面的纠纷也不少,有的是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有的是层层转租,主体混乱;有的是转租期限远远超过原承租期限,造成连环纠纷;有的甚至收取转租费后逃之夭夭。在实践中,有的房屋租赁出租人对未经同意的转租眼开眼闭,认为只要能收到租金就可,这种做法到头来只能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

5、变更房屋用途纠纷

一般情况下是住户未征得业主同意擅自将原出租房改建使用或改变原议定好的用途,对房屋的损害比较大和甚至威胁到户主的人身安全,而房屋租赁承租人又认为自己付了租金有支配权,引发了许多纠纷。

6、单面解除合同纠纷

房屋租赁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单方面解除合同,一般情况下是出于无奈,但也有一些当事人为了更大的利益宁可损失较小的利益而故意单方面毁约解除合同。

承包租赁合同纠纷 篇3

本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 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或使用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 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适合上路行驶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合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3.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4.为租赁车辆投保车损、盗抢及第三者责任险。

5.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 承租方的权利

1.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在租赁期限内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3.有权要求出租方为出租车辆投保基本险种,并在出租方获得保险赔偿后减免相应赔偿责任。

第四条 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6.承担保险公司免赔部分的损失,承担非出租方原因所造成的公司拒赔部分的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承担保险条款规定赔付范围、合同约定或法规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之外的其他经济损失。

7.保险结算程序:

a)发生车辆事故,当事司机(承租方)须根据车辆损失情况交纳一定的保险事故押金;

b) 发生车辆事故,当事司机(承租方)须承担300元的绝对免赔额;

c) 发生车辆事故,当事司机(承租方)须承担扣减绝对免赔后超过1000元的20%车辆加速新折旧费;

8.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未经出租方允许和相关管理部门批准,不得转租租赁车辆。

9.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及保险公司。期间,应及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否则承担保险公司拒赔的责任。

10.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1.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五条 租金、保证金

1.租金单位为元/年、元/月、元/周、元/天,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 不确定的责任承担

1.对于无法确定应当由某一方承担的责任,双方可按照各自承担50%损失的原则进行处理。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责任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提供的租赁车辆不适合上路行驶的,应予以更换;车辆危及承担方人身安全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2.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出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技术故障的,应承担由此给承租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八条 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因车辆损毁、被骗等各种原因造成承租方不能归还车辆的,承租方应当赔偿车辆价值的损失,损失计算方法为:自第一次领取行驶证之日起以车辆办完购置手续后的价格为基数按每年10%折旧后之残值,在承租方未获得残值赔偿之前,承担方应按逾期还车交给租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租赁车辆被转卖、抵押、质押、转借、转租的;

(3)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4)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承担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超过1000元,收取车辆全部修理费的20%作为加速折旧费)、停驶损失(停驶损失按租金标准计算);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承担因车辆出险及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不当而损失所造成的车辆加速折旧费,加速折旧费为车辆全部修理20%车辆修理费依据国家二级修理厂收费标准。车辆全部修理费1000元以下的免收加速折旧费。

6.车辆出险及不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不能正常使用时,出租方有偿提供替换车(替换车不保证同等车型,替换车租金不超过原租金的70%)。

7.承担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8.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9.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10.因车辆违章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限为自本协议履行期届满后三年。

第十条 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作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另行约定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通用条款中规定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一条 其他

1.《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汽车租赁登记表》、《车辆交接单》、《结算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共同构成《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

2. 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若未办理续租手续的,出租方可以按逾期还车处理。

3.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可向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提醒注意事项----------------

一、了解车的日限公里数和超出限数后的计费标准。一般中档轿车的日行驶里程应在100公里以内,但也有许多租赁公司是不限公里数的,您可根据情况(车况、租金、服务项目等)权衡比较各自的综合条件。

二、为防止有事不能及时还车,还应认真了解续租规定及租赁超时的计费规定,以免事后与租赁公司之间发生异议。

三、仔细了解租赁公司的承诺,以充分享受各项应得的权利。

四、签合同的最后一项内容是填写验车单,这是双方共同认定车况的过程。此过程涉及到还车时的再认定,因此一定要认真对待。首先要从外观上对车辆进行检查,例如车体有无划痕,车灯是否完整,车锁是否正常等。然后打开车盖,查看冷冻液、机油、电瓶的状况,均无异常后,即可进入驾驶室内,检查油表、刹车、空调的运行状况,并进行试驾,判断车辆的基本状况。对于一些车型的特殊功能及用法,应向租赁公司咨询清楚,如富康车的儿童锁功能等,以利更加方便的使用。

承包租赁合同纠纷 篇4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xxx》论坛的《xx》版块(包括其附属发言帖、回复帖)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乙方承租本版块必须进行合法管理,否则甲方有权收回版块使用权,终止合同。

三、乙方不得擅自转租本版块的使用权,如需进行转租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收回版块使用权,终止合同。

四、甲方应保证本服务器正常运行、版块与别版块链接、浏览设施完整、风格一致,并帮助乙方协调同发帖、回复、浏览的有关事宜,但具体收费事宜由乙与发帖人协商,所有相关费用由乙方收缴和承担。

五、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随意改变本版块的风格、主题、目标等基本元素,如确需改动或增扩版,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对有关改动或扩版时如需办理相关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协助,所需费用有乙方承担,否则,乙方应恢复原状,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租用期间,有关论坛环境、回复管理、外部形象、商业事件、广告承接由乙方自行运做,并应始终保持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友好的发帖氛围。国家行政收费,按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负担。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所有非网络和机械性事故及对他人人身、名誉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甲方在提供网络服务时发生不能联网、拒绝服务、遭受黑客、病毒攻击的应赔偿乙方相应损失。

八、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界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乙方应保证发帖人员、管理人员撤离,相关帖子腾清,并将租赁范围内的垃圾帖、广告帖等清理干净。

九、租赁期限为2年,从 XX年6月27日0时至XX年6月26日23时59分59秒。

十、经甲乙双方商定,租金的交纳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后用的方式,年租金为(待定)元,由乙方于每年4月23日交纳给甲方 。如逾期交纳租金30日以内,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千分之二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二十五的违约金。

十一、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十二、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论坛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协商、仲裁、诉讼。

十四、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租赁合同纠纷 篇5

出租人与抵押权人协议折价、变卖租赁房屋偿还债务,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请求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为正确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本解释所称城镇房屋,是指城市、镇规划区内的房屋。

乡、村庄规划区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可以参照本解释处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当事人依照国家福利政策租赁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产生的纠纷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解读】本条系关于本司法解释适用范围的规定。

本解释只调整城镇房屋即城市规划区、镇规划区范围内的房屋的租赁行为,乡、村规划区内的房屋租赁纠纷,可以参照本解释。城镇房屋的确定以规划为准,只要列入城镇规划区,无论土地性质为国有还是集体所有,均适用本解释,实践中存在的已被纳入城镇规划区内的城中村内的房屋租赁行为在本解释调整范围之内。

依照国家福利政策承租的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具有政府福利性、保障性,其租赁关系不属于完全的民事法律关系,不适用本解释。

关于军产房的租赁,基本属于完全的市场行为,并不存在政府补贴的福利和社会保障性内容,最高院民一庭认为军产房租赁合同纠纷应适用本解释。

第二条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解读】本条规定以违法建筑物为标的物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所谓违法建筑物,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具体包括违反了城乡规划规定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违反临时建筑管理规定的临时建筑。

否定就违反建筑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有利于维护城镇建设规划秩序,但为了促进交易,当事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租赁合同的效力会得以补正。此处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不包括二审、再审发回指定一审法院重审的情形。

第三条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解读】临时建筑是指在城镇规划区内,根据形势的客观需要,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在核定的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记载的使用期限、范围、用途内,建造的供临时使用的建筑物。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建设的房屋,在性质上均属于标的物违法,相应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对于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合同其他内容的效力不受影响。

第四条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解读】我国城市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此有明确规定,但属于管理性规定,并非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不能作为房屋租赁合同的生效条件,故房屋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其有效性不受影响。(未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

若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则以约定为准,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合同无效。但一方履行了合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的情况下,视为当事人以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行为,变更了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未合同生效要件的合同约定,此时,即使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合同仍为有效。

第五条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当事人请求赔偿因合同无效受到的损失,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本司法解释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解读】按照《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为返回财产、赔偿损失,该规定同样适用于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场合。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属于返还原物的范畴。合同无效的损失赔偿在性质上属于缔约过失责任,赔偿范围限于信赖利益。即合同双方为缔约进行合理的接触,当事人一方因对方的行为产生信赖,一方由于信赖而支出一定的成本,主要包括用于缔约的合理费用和准备履约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此外还包括丧失与第三人另订立合同的机会所产生的损失,后者由于举证较为困难,实践中很难得到支持。

由于房屋租赁合同管的特殊性,损失赔偿的争议主要集中在装饰装修或者改建扩建费用上,对此,本解释都有明确规定。

第六条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占有、登记、时间)(注意:占有比登记具有优先权。合适么)

【解读】本条规定了一房数租的处理原则,在数份合同均有效的前提下,按照如下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1)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承租人通过强占、欺骗等非法手段占有租赁房屋的,不在此列;(2)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虽不影响合同效力,但可享受优先履约权;(3)合同成立在先的,即合同成立时间在先,判断标准是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更严格地说,是当事人中最后签字盖章的时间。

一房数租时,未得到履行的有效合同的承租人,可以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第七条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解读】综合《合同法》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关规定,出租人享有法定解除权的情形如下:(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2)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的;(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租金或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同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支付的;(5)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房屋的性质使用租赁房屋,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6)不定期租赁,出租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出租人作为房屋所有权人,当房屋因承租人擅自改变主体和承重结构或扩建受到损害时,出租人有权随时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不受任何期限限制。但当出租人行使本条规定的解除权时,必须在合理期限内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承租人在此期限内不予恢复的,出租人方可解除合同。

实践中出租人行使解除权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出租人直接通知承租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承租人即产生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如果承租人对此有异议,可以起诉要求确认合同解除无效;二是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合同。

对于出租人通知承租人解除合同的情形,主要有以下两种通知方式:一是,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出租人告知承租人必须在一定期限内恢复原状,承租人在此合理期限内不予恢复的,出租人通知承租人解除合同;二是,出租人向承租人发出通知,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恢复原状,同时载明如果不再此期限内恢复原状,合同即自动解除。

第八条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

(二)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

(三)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

【解读】综合《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承租人享有法定解除的情形如下:(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2)出租人未按约定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拒不交付房屋的;(3)因不可规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4)不定期租赁,承租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5)租赁物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有权随时解除合同;(6)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租赁房屋导致承租人不能使用的;(7)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导致承租人不能使用的;(8)不符合《建筑法》、《消防法》等法律关于房屋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并导致承租人不能使用的;(9)一房数租之有效合同不能实际履行的。

在出现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权属有争议,或者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主要包括不符合《建筑法》、《消防法》等)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任何一种情形时,承租人的合同解除权并非任意的,还须具备一个必要前提,即该情形的出现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所谓无法使用是指无法按照租赁房屋的约定用途使用,或者无法按照租赁房屋的性质使用。

司法机关对房屋的查封,实务中有活封和死封之分,其中死封是指房屋被查封后不仅其处分权受到限制,而且丧失了使用、管理权,权利人只有妥善保管的义务;而活封则相反,房屋被查封后,权利人仍享有对房屋的使用、管理和收益权,仅处分权受限。实践中,租赁房屋被查封,如果是由于出租人的原因,承租人在要求解除合同的同时也可要求出租人赔偿损失;如果是由于承租人的原因,出租人因此遭受损失的,出租人除了可以提起反诉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以外,也可另行起诉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当租赁房屋的权属存在争议时,意味着出租人可能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如果出租人最终被确认为房屋的所有权人,则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如果出租人最终被确认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则构成无权处分,该租赁合同属效力待定合同。

第九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解读】按照装饰装修物与租赁房屋的结合程度有可分离(即未形成附合)和不可分离(即形成附合)两种形态。装饰装修物已与房屋结合在一起形成继续性和固定性的,非毁损不可分离或者虽可分离但花费巨大,可以认定形成附合,例如铺设地板砖、吊设天花板、墙壁粉刷油漆等;装饰装修物与房屋未完全结合尚未达到不可分离状态,则不能认定形成附合,如安装空调、电梯、太阳能热水器、抽油烟机等。

按照添附理论,对于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所有权仍归承租人,房屋租赁无效时,由承租人拆除取回,出租人想要留用,应当支付相应对价,承租人拆除过程中造成房屋损坏的应恢复原状。对于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在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前提下,可折价归承租人所有;出租人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对租赁房屋的装饰装修按其性质可分为两类:一是经出租人明示同意或出租人未明示同意,但知道后却未表示反对,且符合租赁合同约定用途而为的装饰装修,属善意添附;二是未经出租人同意或虽经出租人同意但超出合同约定用途的合理范围擅自进行的装饰装修,属恶意添附。对于恶意添附,不论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原则上均不应予以折价补偿,装饰装修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装饰装修物的现值损失,是指附合装饰装修物在房屋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时尚存在的实际价值,应按承租人已使用房屋的时间予以折旧,不能按照租赁期限进行分摊。

实践中,在处理无效房屋租赁合同涉及的装饰装修物纠纷时,应根据出租人的需要程度和可利用价值,结合过错责任原则,分别对待:(1)属出租人过错的,由出租人补偿承租人的装饰装修损失。对于未形成附合的,损失主要包括装饰装修物的折旧费用、拆除费用、恢复原状费用及承租人因租赁合同无效而受到的其他损失;对于形附合的,该损失是租赁合同无效时装饰装修物尚存在的价值,即现值。(2)属承租人过错的,由承租人自行承担装饰装修损失,并由承租人赔偿承租人因租赁合同无效受到的其他损失。(3)属双方共同过错的,应由双方当事人按过错责任分担装饰装修现值损失。

第十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解读】适用本条的前提条件有三:(1)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即善意添附;(2)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合同无效不在此列;(3)装饰装修未形成附合。

适用本条的注意事项:(1)承租人可以对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进行拆除,且不以出租人同意为必要条件;(2)承租人在拆除装饰装修物时,必须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不得对房屋造成毁损,否则应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3)当事人对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另有约定的,应依照意思自治原则从其约定。

第十一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解读】本条与第十条相对应,规定了合同解除时,对于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规则:

(1)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无法按照约定的租赁期限使用房屋,也就不能完全享用附合的装饰装修物价值,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物残值损失。

(2)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应自行承担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物残值的损失,但出租人同意利用装饰装修的,应予适当补偿,补偿标准参照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物残值。

(3)因当事人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对于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将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减去出租人同意补偿的部分的剩余价值,由出租人和承租人按照各自的过错程度分担;对于出租人不同意利用的,则按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由双方按照各自的过错程度分担。

(4)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按照公平责任原则,由双方共同分担,一般为平均分担。

所谓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物残值,是指在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解除合同,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在剩余的租赁期限内尚存在的价值。计算残值的方法是按照租赁期限,将装饰装修费用平均分摊,从而得出合同解除时剩余租赁期内附合的装饰装修费用价值。若双方对装饰装修投资数额无法达成一致,可委托专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第十二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解读】承租人要对租赁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必须经过出租人同意。同意分为明示和默示,明示有书面、口头、电话等表现形式,对此由承租人负举证责任;如果出租人虽未对装饰装修事宜明示同意,但其行为已经表明其已同意装饰装修的,则可直接认定出租人对装饰装修已经默示同意。

对于经出租人同意的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可在不损害出租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拆除并取回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对于已经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承租人无权要求出租人予以补偿,出租人亦无权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解读】房屋租赁合同无效、被撤销时,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将房屋返还并恢复原状,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的,其有义务将装饰装修物、扩建物拆除后返还房屋给出租人,拆除过程中造成房屋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在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场合,若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虽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装饰装修、扩建行为构成违约,但出租人的违约行为更为严重,承租人可以双方违约为由作为减轻赔偿责任的抗辩;若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出租人不仅可依据本条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同时也可要求承租人赔偿合同解除给其造成的损失;双方合意解除合同,且未对合同解除后装饰装修、扩建费用的承担有约定的,出租人仍可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第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扩建,但双方对扩建费用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二)未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双方按照过错分担。

【解读】所谓扩建,是指在原有建筑基础上加以扩充的建设项目,一般通过加高、加层等建筑方式形成,本质上仍属于房屋建筑活动,按照《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扩建应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本条所规定的过错仅指导致未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过错,具体包括以下四种情况:(1)若系单纯出租人的过错所致,则扩建费用由出租人承担;(2)若系单纯承租人的过错所致,则由承租人承担;(3)若系双方过错所致,则由双方按照各自的过错程度分别承担;(4)若双方均无过错,则按公平原则,由双方分担。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场合,经出租人同意的扩建费用可做如下处理:(1)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若办理合法扩建手续,则扩建费用由出租人承担;若未办理合法手续,则应由双方按各自的过错程度分别承担。(2)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若办理合法手续,则出租人仍应负担相应的扩建费用,但可以承租人违约为由请求减少扩建费用的负担;若未办理合法手续,则出租人可以承租人违约、自己并无受益等为由,主张不承担扩建费用。(3)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若办理合法手续,则应由出租人承担扩建费用,但可以适当减少;若未办理合法手续,则由双方按照过错程度各自承当相应的扩建费用。(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若办理合法扩建手续,则由出租人承担扩建费用,否则,由双方按照过错承担分别承担。

关于扩建造价费用的计算,最高院主张采用工程造价费用支出法,即以扩建时,承租人实际支付的工程造价费用作为扩建费用。

第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解读】适用本条应注意如下几个问题:

(1)群租,可分为自主群租和他主群租两种,自主群租即房屋所有人将房屋出租给多个承租人,他主群租一般表现为房屋中介与二房东将房屋出租给多个承租人,后者属于本条属于的转租行为。

(2)再转租、多手转租行为符合转租的法律特征,应适用本条规定。

第十六条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解读】《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为督促出租人及时行使合同解除权,维护交易的稳定性,本条将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6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推定为出租人同意转租。该6个月期限的性质为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关于中断与中止、延长的规定。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行为,在效力上属无效行为,出租人既可起诉要求确认转租合同无效,亦可行使合同解除权。出租人解除合同后,承租人丧失租赁权,转租合同也因其赖以存在的基础不复存在而归于终止,善意的次承租人(订立转租合同时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在房屋租赁合同被解除或被认定无效情形下,都涉及房屋的返还问题,此时,案件的处理结果必然与次承租人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当次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则次承租人对诉讼标的享有独立的请求权。因此,本条规定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次承租人具有第三人的诉讼地位,既可以是具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也可以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其向次承租人收取的租金不构成不当得利。在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房屋租赁法律关系中,出租人以租金为对价将租赁物交于承租人占有、使用、收益,其收益已经确定而不能再对租赁物进行使用、收益,而至于承租人向次承租人收取的租金,只是其使用、收益的变形形式,无论其收取多少,出租人的租金并不因此而受到损害,故不能因为承租人因转租而获益就认为损害了出租人的利益,承租人收取租金不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第十七条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时,次承租人请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出租人合同解除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转租合同无效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可以折抵租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偿。

【解读】《合同法》第227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经催告后可以解除合同。在转租合同有效的场合,若出租人因承租人不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而行使合同解除权时,次承租人可以代偿请求权抗辩出租人的合同解除权。在转租合同无效的场合,如转租合同未经出租人同意,次承租人无代偿请求权。

次承租人代出租人支付租金与违约金后,对承租人享有两种权利,一是对于承租人的追偿权,二是对于其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和转租合同中其应支付的租金相折抵。

第十八条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出租人请求负有腾房义务的次承租人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解读】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的情形下,承租人应将房屋返还出租人,但实际占有房屋的是次承租人。次承租人在房屋租赁关系终止时,即不再拥有占有、使用租赁房屋的合法依据,从而构成对出租人所有的租赁房屋的无权占有,出租人有权向次承租人主张返还房屋,同时,出租人亦有权向次承租人主张逾期腾期间的占有使用费。

第十九条承租人租赁房屋用于以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合伙方式从事经营活动,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其共同经营人或者其他合伙人请求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解读】《合同法》第234条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房屋。本条司法解释将前述规定中的共同居住扩大为共同经营,包括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合伙。对于承租人租赁房屋用于以个体工商户或个人合伙方式从事经营活动的,若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包括宣告死亡、宣告失踪),共同经营人或者其他合伙人可以概括继受原租赁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该共同经营人或合伙人取代承租人在原合同中的地位,成为新的承租人。

正确适用本条司法解释,涉及到个人合伙的认定。认定个人合伙,首先要依据合伙协议;没有合伙协议且未办理工商登记手续的,只要具备合伙条件(共同出资、共同参与经营、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并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合伙人之间存在口头合伙协议的,也可认定为个人合伙。

第二十条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解读】本条系买卖不破租赁及其适用例外的规定。

《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即所谓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若无法定或约定的除外情形,该原则即应被适用。

抵押期间,抵押人将抵押物出租,此时在同一标的物上抵押权与租赁权并存,抵押权更注重标的物的交换价值,而租赁权则更注重标的物的使用价值,二者并不冲突。但由于抵押权设定在先,因而具有优先效力,此后成立的租赁权不得损害抵押权,抵押权实现发生所有权的变动后,受让人不受租赁合同的约束,即先抵押后出租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但先出租后抵押的房屋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仍应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抵押和租赁同等效力,按时间顺序)

涉及到法院依法查封的场合下,若查封在先,租赁在后,则法院强制拍卖时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若租赁在先,查封在后,可以使用该原则。(查封和租赁同等效力,按时间顺序)

第二十一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解读】本条规定了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时的救济措施。

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只在租赁房屋作为买卖合同法律关系的标的物时发生,在赠与、互易以及因公征用等法律关系中则不得适用,亦不能主张优先购买权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关于合理期限的认定,《民通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但该条目前已被废止。最高院民一庭认为可以参考本解释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该条款规定,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15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该15日的届满之日肯定得早于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日期,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必须给承租人留出必要的答复期限15日,因此出租人最晚应于出卖房屋前15日通知承租人,即在15日答复期之前履行通知义务。

在房屋转租场合,次承租人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在理论上存在争议,但最高院民一庭认为房屋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应为承租人而非次承租人,且优先购买权不得转让。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时,无权要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但可以请求法院判令其直接以同等条件与出租人形成买卖合同关系,为避免承租人滥用权利,在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时对其课以一定的义务,如承租人主张与出租人成立买卖合同的,应当交付一定数额的定金或提供担保,以使出租人信任其履行能力。

承租人虽无权以优先购买权受侵害为由要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但并不意味着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有效,保护其履行。出租人与第三人之间合同的效力应当依据合同法有关合同效力的规定判断。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主张以同等条件与出租人成立买卖合同后,应当优先保护出租人履行合同,取得房屋所有权,由此第三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第三人可以主张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出租人与抵押权人协议折价、变卖租赁房屋偿还债务,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请求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解读】抵押权的实现时可能会与租赁权冲突,但抵押权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并不冲突,不论抵押权设定在租赁合同成立之前或之后,出租人均享有优先购买权。

折价、变卖均属于出租人出售房屋的行为,不管买受人是抵押权人还是其他人,出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均享有优先购买权。

同等条件的确定要依照买受的第三人与出租人确定的房屋价格,该价格体现的是第三人与出租人的意思表示。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约束的只是出租人对缔约相对人的选择权,而非约束出租人对房屋的处分权。房屋出卖价格的确定是出租人行使处分权的表现,故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权,只能按照第三人与出租人确定的同等条件,承租人对该条件不具有异议权和抗辩权。

第二十三条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应当在拍卖5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解读】拍卖的特质导致其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存在一定冲突,由于优先购买权属准物权,有一定的优先效力,在拍卖程序亦不例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16条规定,拍卖过程中,有最高价时,优先购买权人可以表示以该最高价买受,如无更高应价,则拍归优先购买权人;如有更高应价,而优先购买权人不作表示的,则拍归该应价最高的竞买人。此所谓跟价法。

在拍卖负担有优先购买权的租赁房屋时,一般遵循如下程序:(1)拍卖通知,出租人在拍卖5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适当方式,通知优先购买权人于拍卖日到场。(2)优先购买权人应按照拍卖通知或拍卖公告的要求,与其他竞买人一样进行竞买登记、缴纳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日到场参加竞拍。(3)举牌应价,若承租人在出现最高应价时未作出以该价格购买的意思表示,则拍卖房屋由最高应价人购买。

第二十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优先购买权不支持的情况)

(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四)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解读】房屋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产生于共有人所有权关系之中,具有物权性质,而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基于租赁关系,本质上仍属债权性质,按照物权优于债权的理论,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要优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家庭成员之间的房屋买卖,具有浓厚的人身色彩,与纯粹的买卖关系有很大区别,故本条确认出租人将租赁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承租人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提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答复,若承租人接到通知后15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则丧失优先购买权,这里强调明确表示。

《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即受让人以财产所有权转移为目的,善意、对价受让且占有该财产,即使出让人无转移所有权的权利,受让人仍取得其所有权。举重以明轻,在第三人善意购买出租房屋,并办理登记手续情形下,可对抗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五条本解释施行前已经终审,本解释施行后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解读】本解释于20xx年9月1日起施行,施行前的行为引起的纠纷,在本解释施行之后提起诉讼的,应当适用本解释;本解释施行前提起的诉讼,本解释施行后案件尚在诉讼系属中,无论处于一审还是二审程序,均适用本解释;本解释施行前已经终审的案件,在本解释施行前提起再审程序,且于本解释实施时仍在审理中的,应当适用本解释;本解释施行前已经终审,本解释施行后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注意事项

有关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几个案例

购房出租,以租还贷,因其高效的投资回报越来越得到投资者的认可。但是,我们经常遇到各式各样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这里是一个常见的案例,希望通过我们的分析,对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有所借鉴,以便谨慎处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案情介绍

A先生将其自有的一套公寓出租给一家网络公司B公司,双方在合同当中约定,租赁时间为2000年3月1日至20xx年3月1日,月租金人民币11000元,B公司应于每月20日前支付下个月的房租,否则按日支付应付款的千分之三的违约金,直到实际付款日为止。因为签订合同时,A先生对约定的租金数额很满意,便没有约定合同解除事由。

2000年12月,B公司以房间供暖不好、隔音效果差等理由每月都迟延付款,并且没有支付违约金。现在发展到不经A先生反复催促,B公司就不付租金。对此A先生非常苦恼。

案件分析

B公司:迟延付款,承担违约责任

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义务,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依据合同约定,A先生向B公司索要违约金的行为合理合法,受法律保护。

B公司不具备迟延付款的抗辩权。如果A先生违约,B公司可要求他承担违约责任,但不能停止付款(除非有明确约定可以因此停止、迟延付款),否则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一条,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B公司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那么对前几次没有索要的违约金,A先生是否还有权追偿呢答案是肯定的。对于未经A先生明示放弃的债权,只要在诉讼时效之内,随时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

A先生:有权依法解除合同

对于已经发生的事实,虽然合同当中没有约定解除事由,但A先生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法定方式处理:

第一种:当B公司出现迟延支付租金的情况时,A先生可向B公司发出有效的催款通知,若B公司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A先生有权解除合同。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采取这种方式的前提是B公司迟延履行合同主要债务,即迟延支付月租金。

第二种:在约定租期届满前,A先生单方面想解除与B公司租赁合同关系的,A先生应当向B公司发出明确的解除合同的意志表示。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A先生可以在任何情况下采取该种处理方案。

本案当事人在采用上述方案时,应严格区别合同已履行完毕不能解除的情况,以保证安全公正的社会秩序。若对方不同意解除合同,只能通过仲裁或诉讼程序,由司法机关判定合同是否解除。

Jht868.com扩展阅读

土地承包租赁协议书


甲方: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乙方: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为了发展地方经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并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当事人秉着诚实、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租赁土地的详细情况:

甲方将承包经营的______市 县 镇______村____ 亩土地(详细情况如下表)的使用权租赁给乙方建立驾校及综合利用:

租赁土地所有权的详细情况

总面积:_____亩 其中:田:_____亩,土:_____亩;地块共数:____块

二、租赁期限

本协议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为___年。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 日。

三、租金标准

乙方按每亩____元支付租赁费用,一次性付清,按期限的租金共计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

四、土地用途

地下资源:乙方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开发、利用。

五、相关税费缴纳

(一)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相关税费由乙方负责;

(二)村社相关费用按村社每年规定的标准,乙方须按时缴纳。

六、其他事项声明

(一)在租赁期内,甲方不得随意收回土地使用权;

(二)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土地使用权转租或许可任何第三人使用。

(三)租赁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四)如遇政府征收或征用,补偿款由甲方所有,甲方退还乙方剩余租赁期限租金。

(五)租赁期间承租人死亡或者成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被相关部门取消使用资格,合同终止,由甲方收回土地使用权,租金作为甲方恢复整改费用,不予退还。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乙方不履行本协议下的任一义务,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即应向对方赔偿其违约行为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

(一)甲、乙双方如果履行和解除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二)若双方在30天内未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九、附件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所在村社同意盖章之日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备案核查。

社意见(盖章):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

见证人: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

酒店承包经营合同纠纷(2690字)


现如今,我们在很多场合下都会使用到范本合同,如果你不签订合同的话,那你就无法得到更好的保障。承包合同是对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双方利益的一种保障,所以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把相关事项全部写进合同里,有没有可以参考借鉴的承包合同模板呢?小编收集并整理了“酒店承包经营合同纠纷(2690字)”,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您能喜欢!

酒店承包经营合同纠纷【篇一】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大酒店的有关事宜形成决议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承包对象:___________________

2、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期限:承包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承包费用

1、押金:乙方需向甲方缴纳押金共计为_______元,签订本合同时交纳_______元押金,人员正式入场筹备试业前交纳_______元押金。承包结束后双方交接结清有关物业、设备用具及相关费用后七日内全额无息退还给乙方。

2、承包费用:乙方承包经营期内,每月租金为_______元。包括场地租金。每月10号前需缴纳当月租金。

3、计租日期:甲方工程及房间配置完成可交付乙方正常营业使用之日起一星期后开始计租,乙方应在相应时间内支付甲方首月租金。

4、其他费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的员工工资及提成、营业宣传、水电费、税费、垃圾费、排污费等所有经营所需要交纳费用,由乙方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或单位缴纳。

5、押金和承包费用的支付方式:第1项和第2项约定的款项由乙方按照约定时间以现金和甲确认的票据方式向甲方交纳。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期间甲方若将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不必征求乙方意见,但应告知所有权转移情况,所有权转移后,财产所有权取得方式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甲方享有的权利,承担甲方承担的义务。

2、乙方若因经营需要将酒店的部分转包给第三方,必须事先征求甲方的同意,全部转包给第三方时,必须先与甲方办理终止合同手续,然后再由新的承包方与甲方签订协议。

3、乙方对房屋改造装修,应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许可,其费用自行承担,不得以此为借口增减承包金。承包期满,乙方在经营期间除新添电器设备外,对房屋进行改造时,应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许可,改造后的房屋设备应保留原状,不得拆除,并不得以此要求经济补偿。

4、乙方在经营期间煤、水电及各项政府收费自行承担。

5、乙方在经营期间应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资产损失,乙方应付全部责任。

6、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合法经营,否则责任自负,若由此造成的甲方资产或经济损失以及不良影响,乙方应全部赔偿。

7、乙方只有经营使用权,无权将甲方资产挪作他用,不准用于抵押担保、作价入股等行为,否则造成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

8、承包期间所使用的房屋及附属设备的维修,全部由乙方负责,费用自理。

9、乙方每年应提取一定的资金用于添置易耗品,对于电器设备也应定期保养,费用自理,确保完好的使用状态,由于乙方使用或维修不当,造成电器报废,乙方应承担重新添置的全部费用。承包期满向甲方交返与合同生效时的备品及电器的数量级品牌保持一致,并能保证正常使用。乙方新添置的设备及备品,合同到期时由乙方自行解决。

10、甲方有权对房屋设备及电照、电器设施和其他备品的安全及使用情况每半年检查一次,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责成乙方限期整改。

四、债权债务的处理

承包前的债权债务由甲方享有和承担,承包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五、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并全额退回押金,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擅自转让承包他人经营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将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收缴不予返还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六、要求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2、乙方应以一个善意管理人的义务使用甲方移交给乙方的财产,承包期满,流动资产损坏、短少的,乙方应予补齐或折价赔偿;固定资产因非正常使用造成毁坏的,乙方也应予以赔偿;

3、承包期间,乙方不得以大酒店名义对外借款和担保。

七、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八、其他

1、本协议期满后,如甲方仍须将承包时,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良好的情况下,甲方应优先考虑由乙方续约。

2、本协议期满后,甲、乙任何一方如需续约或终止协议,应于本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酒店承包经营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酒店承包经营过程中,由于承包人对内、对外都会产生法律关系,因此会遇到比较多的问题:;

1、合同要约定清楚承包经营企业相关费用及公司税务的承担;

2、合同要约定清楚承包过程中产生的债权、债务的处理;

3、承包过程中承包人聘请的员工后期解决问题;

4、公司内部管理问题;

5、公司资产问题;

6、对设计装修、设备的,要对承包期满后的处理做出详细约定。

酒店承包经营合同纠纷【篇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签 约 地 点:

签 约 日 期:

酒店承包经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联系电话:

为了提高酒店的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本着共同发展、相互信任、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好运中心温泉大酒店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权利能力声明

1.1甲方声明与保证:甲方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有完全的权利将本合同项下的发包标的在约定期限内发包给乙方使用,并有能力履行约定的义务。乙方承包后以甲方名义经营所承包酒店。

第二条 承包标的名称、位置、经营范围、及设施。

1.2 天祝文华大酒店,位于甘肃省武威市天祝县 路 号,建筑面积总计: ㎡,法定代表人: ,经营楼层二楼、三楼、四楼、经营面积总和 ㎡其中二楼自助餐厅,三楼中餐包厢,四楼宴会厅。

2.1甲方按照酒店整体装修方案负责餐饮部分整体装修,包括:桌椅、板凳、后堂设备(不包括炊具餐具)、灯光、音响设备,并负责消防竣工。乙方负责除此之外的客房及所有公共部分的装修、改造。

2.2 乙方承包经营甲方酒店 300万/年,押金100万元。以后每年的承包金在前一年应交纳承包金上递增 6 %。

2.4承包期间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承包期限及酒店改造装修免租期

3.1该酒店承包期限共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3.2 酒店改造装修免租期:甲、乙双方约定自 年 月 日起8个月内完成酒店改造装修,此期间,甲方不向乙方收取承包金。改造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施工安全由乙方及具体施工方负责。

第四条 承包金、承包期相关费用、税金、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4.1 承包金支付方式:承包金按年支付,在装修期开始3日内,乙方向甲方交纳第一年承包金,以后乙方应于每年结束的15日前以现金或银行转账的方式向甲方交纳一年的的承包金。甲方指定银行账号: ,户名: ,开户行: 。

4.2 承包期间相关费用不包括、水电暖费用、垃圾清运费、排污费等费用,乙方向相关部门缴纳,在此过程中,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协助。

4.3 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法规规定缴纳酒店经营的各项税金。

4.4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向甲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作为履约保证金。

4.4.1 履约保证金的处理方法: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对本酒店改造装修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甲方将 万元履约保证金中的 万元退还给乙方;剩余 万元转为本合同的押金,承包期满双方有关费用结清、财产、设备、物品等移交完毕后10日内,甲方将押金无息全额返还乙方。

第五条 酒店改造装修及二次装修

5.1乙方承诺一次性投资约 万元人民币,在签订本合同之后酒店移交之日起,开始对该酒店按照星级综合标准进行整体改造装修。

5.1.1 在签订本合同之后3日内,乙方应将酒店改造装修方案报送甲方审核,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按改造装修方案进行施工。

5.1.2 甲方指派代表对乙方施工进行监督,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装修审批备案,相关备案费用由乙方承担。

5.2 承包期五年届满,乙方应根据市场行情,对该酒店进行二次装修,以满足市场需要。二次装修方案应报甲方审核同意。

5.3 酒店原来的建筑结构与布局设施等不得随意变动。因经营之需确要作局部变动,例如装修、供电增容等,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6.1 甲方权利

6.1.1 甲方负责保管酒店的产权证明和营业执照、公章、工商税务登记证、安全卫生合格证等证章。乙方在需要使用的上述证章时,需经甲方审核后,由甲方提供使用。

6.1.2 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应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监督乙方依法经营、依法纳税;监督乙方严格执行有关部门安全、消防、卫生等方面规定。

6.1.3 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鼓励并支持乙方在正常营业范围内合法地开拓新的经营业务,不断扩大营业额和获取更多的利润。

6.1.4 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有权不定期检查好运中心温泉大酒店的建筑物、设备设施、安全卫生等状况,有权要求乙方对不合格的地方作出及时整改。

6.1.5 甲方有权了解乙方承包经营状况,查阅乙方经营报表、财务报表、年检资料等材料,但甲方对上述情况负有保密义务。

6.2 甲方义务

6.2.1 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有义务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该酒店各种年检手续。

6.2.2 根据乙方正常经营的需要,并经自身审核同意,甲方应按规定出示营业执照、印章等证照,并提供上述证照的复印件。

6.2.3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7日内,甲方有义务向乙方介绍该酒店设备设施状况及提供酒店相关资料,供乙方参考。

6.3 乙方权利

6.3.1 为了使酒店能满足正常的承包经营需要,在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有权对该酒店进行必要的整改和装饰。

6.3.2 乙方有权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不断扩展业务,创造更多的利润,增加大酒店知名度,提高其良好的信誉。

6.3.3 乙方有权自主经营,制定酒店各种规章制度,经营目标和方案等。

6.4 乙方义务

6.4.1 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应在酒店正常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违反正常经营范围及非法经营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4.2 乙方需以甲方名义对外签订各类合同或协议时,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并由甲方具体使用酒店的证章。甲方对上述合同和协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基于上述合同和协议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承担法律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6.4.3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对内对外提供担保、抵押或举债等。

6.4.4 在承包经营期间,酒店的各种办证及年检手续均由乙方负责办理,相关费用也由乙方承担。(建议:应当由甲方协助办理,乙方承担费用,如果乙方办理可能导致乙方的经营项目甲方不知情,况且工商的所有材料均在甲方手上。)

6.4.5 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酒店的名称。确需变更,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变更手续及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4.6 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消防、卫生等方面的有关规定。乙方应依法经营、守法经营、依法纳税。

6.4.7 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对酒店的建筑物、设备设施、工具等,必须精心维护、定期保养、及时维修,相关保养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4.8 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不得作有损于甲方形象的各种宣传或广告,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6.4.9 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把其身份证、相关证明等交予甲方查验。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应将上述证照的复印件留存甲方处以备案。

6.4.10 承包经营酒店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按规定自行缴纳。承包经营所需的各类低值消耗品、物品也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经营管理

7.1 乙方应制定酒店经营管理目标、经营方案、建立酒店各项管理制度、运作流程与服务标准,完善酒店组织架构、岗位编制和岗位职责等,并报甲方备案。甲方对此负有保密义务。

7.2 乙方自行招聘酒店的工作人员,录用的工作人员名单在劳动合同或者劳务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报甲方人事部备案。甲方对此负有保密义务。

7.2.1 酒店现有的工作人员,由乙方直接接收,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劳务合同。经乙方考核,合格者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转为乙方聘用人员;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7.2.2 在承包期间,酒店所有的员工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均应乙方负责,因劳动用工或劳务发生的纠纷,与甲方无关,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第八条 酒店的转让与转租

8.1 在承包期间,甲方有权依法定程序抵押或出卖乙方所承包的酒店。出卖后,本合同对新的酒店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8.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人转租及转包、转借酒店。

8.3 甲方出售该酒店,在1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 保险

9.1在承包期间乙方应将其在酒店的全部资产以甲方名义办理商业保险,保险单上投保人及被保险人为甲方,保险费由乙方承担。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险种:(1)财产险;(2)公众责任险;(3)劳工保险;(4)团体意外险;(5)其他按酒店行业标准应投的保险。

9.2 酒店中乙方自购设备的商业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保险受益人为乙方。

第十条 合同的延续、变更、解除与终止

10.1 本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

10.2 承包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酒店,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期承包,则必须在承包期满3个月之前书面函告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承包合同。

10.3承包合同解除或期满,乙方与员工的劳动关系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自愿接收的除外。

10.3 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0.3.1 甲方没有按照约定移交酒店超过15日以上(含);

10.3.2 经乙方函告,仍不协助乙方办理年检等手续;

10.4 在承包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所承包给乙方的酒店:

10.4.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包、转借该酒店;

10.4.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除变动酒店结构;

10.4.3 损坏承包的酒店设施,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未修复的;

10.4.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酒店用途的;

10.4.5 利用所承包的酒店进行非法活动;

10.4.6 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费用超过15天。

10.4.7承包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10.4.8承包期间,乙方逾期20天未缴纳承包金。

10.4.9乙方擅自以甲方名义举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0.4.10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时,甲、乙双方协助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酒店收回的验收

11.1 乙方应于承包期满后或合同终止后30天,将承包酒店及附属设备、设施、物品(无论是否为乙方所添附)等清点后如数交还给甲方。

11.2 乙方交还甲方的酒店及附属设施应保持完好的状态,保证交还后的酒店能够正常经营。

11.3 乙方装修改造投入的设备、设施、物品等全部无偿移交归甲方所有。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 万元违约金,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12.2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乙方解除合同,甲方除按12.1条款支付违约金外,赔偿损失计算标准定为:投入总费用(有准确的凭证)×70%×提前终止合同的年数/10年。

12.3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甲方解除合同,乙方除按12.1条款支付违约金外,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对大酒店所进行的改造与装饰等均无偿归甲方所有,同时,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的押金。

12.4 在承包期内,乙方应按时向甲方交纳承包金,逾期交纳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交纳承包金的0.15%的滞纳金,逾期超过20天以上(含),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300万元违约金,并没收押金。

12.5合同期满,乙方未按约定交还酒店的,每逾期一天,须向交付支付占用费 元,并支付违约金 元。

第十三条 免责条款

13.1 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3.1.1 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3.2 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酒店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13.3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承包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14.1 凡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5.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自双方有权的签约代表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15.3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酒店承包经营合同纠纷【篇三】

甲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全权经营甲方投资的位于___________省的___________酒店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1、___________酒店由乙方一人投资兴办。

2、乙方全权委托甲方经营管理上述酒店。

3、乙方按下列方式支付甲方报酬:

(1)每月固定工资___________元;

(2)若月营业额达___________元(包括___________元),按月营业额___________%计提奖金;

若月营业额达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元,按超___________元部分按___________%计提奖金;

若月营业额达___________元以上,则超___________元部分按___________%计提奖金。

(3)乙方领取报酬时间为下___________个月的___________日。

4、甲方应按月将经营情况书面告之乙方。

5、甲方应合法经营;并承担因违法经营而给乙方及酒店造成的一切损失。

6、甲方与____________就酒店事宜所签协议系乙方授权甲方代理签署。

7、为方便酒店经营,乙方出资以按揭方式以甲方名义购买汽车一辆,车辆实际所有权人为乙方。

8、在经营期内,涉及酒店的一切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若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给予赔偿。

9、经营期满后,酒店若经营亏损,则甲方应承担___________%部分亏损额,乙方承担___________%部分。

10、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11、经营期内,因甲方原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导致酒店无法经营,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12、乙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经营期内以转让、出购等方式处置酒店。

13、本协议期满后,双方另订协议明确是否续签。

1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酒店承包经营合同纠纷【篇四】

发包方(甲方):××餐饮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餐饮有限公司

甲方为经营××酒店,已承租了位于XX市XX区××广场××室房屋,并已进行了前期装修和部分开业准备工作,共投资人民币×××万元,现甲方因缺少开业所需的资金、流动资金以及在上海地区经营管理酒店的能力,该酒店目前无法开业。

甲方、乙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该酒店交由乙方承包经营的相关事宜,特达成以下协议,以兹遵守:

一、酒店的承包

甲方同意将该酒店发包给乙方,乙方同意承包经营该酒店。

二、鉴于甲方缺少开业所需的资金及流动资金,该酒店尚不具备开业经营条件。为此,乙方同意代甲方投资人民币300万元,作为其余开业资金及经营流动资金。该投资甲方同意以承包金抵充,分期偿还乙方。

三、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八年,自酒店全部交接之日起计算。

本协议下述所称的每年或每个承包年,均指自承包期限起计之日起连续计算12个月期间。

四、承包金额及支付

1、每年的承包金为人民币陆拾万元。

该承包金一次性包死,不因任何因素而调整。该酒店及其设施、设备、装修等,不另行计取费用。

2、支付:

前五年每年的承包金,直接抵充乙方投资,无须另行支付;以后每年的承包金,乙方应当于每个承包年期满前,一次性向甲方交纳当年的承包金人民币陆拾万元。

五、酒店的交接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甲方应当将该酒店移交乙方,包括酒店所在房屋、设施设备、酒店用品等财物及财务账簿、收据、发票。

六、经营管理

1、承包期内,乙方自主经营,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经营。乙方有权自主确定具体经营方式,包括在承包期间将酒店的全部或部分经营项目委托第三方经营管理。

2、承包期内,乙方负责以甲方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使用甲方的营业执照等经营手续。但酒店开业所需的卫生、消防等经营手续及其年检,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予以协助。相应的营业执照、卫生、消防等经营手续,原件由乙方保存。

3、乙方承包期间,由乙方以甲方名义选聘员工,员工工资由乙方负责。

4、乙方自建财务账簿,并负责经营中的账务管理,收据、发票等由乙方保管、使用。

5、乙方应当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照章纳税,如发生偷漏税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如造成甲方被处罚的,由乙方赔偿甲方。

6、乙方承包期间,如须以甲方名义出具文件或需加盖甲方公章的,甲方应当予以协助。

7、乙方经营期间,乙方可根据经营需要进行装修、改造或增添设施设备或增加经营所需的其他物品。乙方的新增投资在双方承包结束时,甲方按评估值补偿乙方。

七、相关费用及责任的承担

1、乙方承包经营期间该酒店所发生的水费、电费、采暖费、排污费等费用,乙方承担。

2、乙方承包期间,该酒店所在房屋的房租由乙方负责交纳。

3、乙方经营期间自负盈亏,乙方承包经营的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承包经营的利润全部归乙方所有。

八、维修

酒店经营过程中,如因甲方前期装修或设施设备发生的问题,由甲方负责维修;如系正常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

在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如酒店及其设施设备需进行大修或更新等,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九、本协议期满,双方可协商一致续签合同。如甲方出租或再行发包的,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权或承包权。

十、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均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的损失。

2、承包期内,甲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甲方须赔偿乙方人民币××万元的违约金,并退还尚未偿还的乙方投资。

十一、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XX市XX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餐饮有限公司 乙方:××餐饮有限公司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酒店承包经营合同纠纷【篇五】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已经多月向老挝三江大酒店餐厅提供厨师服务,对老挝三江大酒店有充分了解和熟悉,为更好地经营该餐厅,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承包方式

1、乙方承包经营甲方全资拥有的老挝三江大酒店之餐厅,餐厅的经营范围须符合营业执照之规定。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自主用工。

2、在承包期间内,若甲方需要使用属乙方承包范围内的酒店宴会大厅时,乙方应免费提供。

3、在承包期内,乙方应努力配合三江大酒店的经营战略和措施,并落实与餐厅有关的各类配套服务。收到酒店管理层的会议通知时,应及时派代表参加,并在被要求解释某种经营行为和政策时,须详加解释和沟通,不得抵制三江酒店正常的管理行为。

第二条酒店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情况

1、甲方承包给乙方的餐厅位于老挝首都万象市三江商贸城三江大酒店内,包括一楼用餐大厅及______个包房,二楼______个包房及其它相应营业场地以及酒店宴会大厅。

2、该餐厅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承包期满交还还给甲方时的验收依据。

3、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对移交给乙方的三江大酒店餐厅的财产进行清点、确认。

第三条承包期限

1、该酒店首期承包期限共3年。自20xx年10月_____日至20xx年10月______日止,共计36个月。

2、承包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餐厅,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承包,则必须在承包期满3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承包合同。

3、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第四条承包金用支付方式

1、该餐厅承包金约定如下:承包期的头6个月为每月5万人民币;第7个月到第12个月为每月10万人民币;第13个月到第24个月为每月12万人民币;第25个月到第36个月为每月15万人民币。

2、承包金支付方式如下:

按月付款,自本同生效后于每个自然月月末付清当月承包金;

第五条承包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在承包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建筑税、土地租金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2)在承包期间,甲方根据乙方收取并提供的早餐券,按4美元一券的标准,于每月末向乙方结算并支付早餐费。乙方提供的早餐及服务水平,须符合酒店管理层与乙方协商一致定立的标准。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应于每月末向甲方及时缴纳水电费、垃圾清理费等费用,水电费为按独立水表、电表计量数额计算的费用以及按公摊面积分摊的水电费用;

(2)乙方应按时交纳税收及相关的费用,如不按时交纳费用引起的后果则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由甲方以三江大酒店名义统一缴纳的且因经营行为被征缴的各项税收及相关费用,乙方须承担三分之一。

(3)签订合同后的3天内,甲、乙方应对酒店现存的各类食品、配料、调味品、低值易耗品等存货进行盘点,并在协商的基础上统一作价,乙方在承包的第一个月内向甲方支付该类物资费用。

第六条酒店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承包期限内,甲方保证该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其它所属硬件设施的维修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A、甲方提出进行大项维修须提前3日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B、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包的房屋及其附属硬件设施。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者经济赔偿。

3、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臵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七条对酒店的装修部分各自应承担的责任

因乙方过错导致合同解除或终止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酒店的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酒店的转让与转租

1、在承包期间,甲方有权依法定程序出卖乙方所承包餐厅所在的酒店。出卖后,本合同对新的酒店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人转租及转让,转借该餐厅。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提供不符合约定条件的餐厅设施,干扰餐厅正常经营。

(2)甲方未履行房屋的修缮义务,严重影响经营。

3、在承包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所承包给乙方的餐厅: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让该酒店。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迁变动酒店结构。

(3)损坏承包的餐厅设施以及三江大酒店的设施,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应用于餐厅以外的用途。

(5)利用所承包的酒店进行非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7)拖欠承包金累计10万元人民币。

4、承包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5、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时,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十条餐厅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承包期间餐厅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设施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的,应于3日内向对方提出异议。

3、乙方应于承包期满后,将承包餐厅及附属设备、设施如数交还给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的酒店及附属设施应保持完好的状态,不得留下物品或者影响餐厅的正常经营。对未经同意留下的物品,甲方有权处臵。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

2、在承包期间,乙方有第九条第三款的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餐厅的经营权,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万人民币整。

3、承包期间,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0、3%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承包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包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万人民币整。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承包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餐厅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3000元人民币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保险

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应以甲方的名义,向保险公司投保如下的保险,并在保单上注明甲方是第一收益人,乙方是附加受保人。

(1)财产险

(2)公众责任险

(3)劳工保险

第十三条担保及保证金

1、承包期间,为了保证乙方能正常经营、按时支付所有工资、税费等经营开支以及为餐厅装修及设施提供担保,乙方在签订合同时需另行交纳保证金3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在双方签订合同时由乙方交给甲方;

2、乙方若发生违约行为,或者对餐厅的装修及装修造成毁损并未进行及时修缮的,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乙方无发生该类事项的,甲方应在协议终止后三天内退还保证金给乙方。

3、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均不得用保证金冲抵承包金、水电费、部门收费、员工工资等。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即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乙方按合同承担相应义务。

4、乙方缴纳的保证金在甲方保管期间,不计收利息。

第十四条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承包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八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承包租赁合同范本精选


1.房屋承包租赁合同范本

甲方(出租方):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的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租赁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将属于其位于xx的整栋楼房出租给乙方使用,出租房屋面积经甲、乙双方确认共xx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用途

1、本合同租赁期限共xx个月,自xx起至xx止。房屋为现状交付,乙方承租该房屋仅作为xx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不能挪作他用。

2、租赁期满不再续租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后7日内将房屋交还甲方。乙方如要求续租,须在租赁期满前2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另行签订租赁合同,租金另行协商确定。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该房屋每月租金为xx元整(人民币¥xx整),乙方于每月5日前将当月租金以银行转账支付甲方,转账凭证作为交易凭证,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乙方应按期交纳房租,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当月房租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前述租金未含税。

第四条履约保证金

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xx元(人民币xx¥),租赁期满,乙方无违约行为的,甲方于15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

租赁期内,乙方使用本合同所涉房屋所产生的水、电费用、电话费用、有限电视费用、网络费用、物业管理费用、清洁费用等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按时足额自行交纳上述费用给相关单位。

第六条乙方应合理使用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得改变房屋结构或加建其他设施

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损坏的,乙方负责修复或进行经济赔偿。乙方不修复或赔偿的,可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在合约生效之日起,甲方在任何情况下进入合约中规定的房屋,都必须事先通知,得到乙方的同意后,方可在约定时间进入。乙方不得拒绝甲方查看房屋的要求。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1、合同期内,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甲方不予退还。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双倍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2、合同期内,如因政府征收或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本合同提前终止,乙方应将房屋交还甲方,因征收发生的补偿费用全部归甲方所有。

3、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当支付乙方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4、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1)乙方对转租他人的房屋未起到监管责任、导致出现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

(2)恶意拖欠房租一个月以上。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存在消防隐患,未能在甲方或消防部门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改正。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损害。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

1、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在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将房屋交还甲方,未按期交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逾期10个工作日仍未交还的,甲方可强制其搬迁。

2、合同终止时,甲、乙双方对房屋及装修、设施设备等进行移交验收,存在恶意毁损缺失的,乙方负责赔偿。乙方购买的附属物归乙方所有。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他事项

1、租赁期内的一切消防安全责任、治安案件责任、计划生育责任、违纪违法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房屋承包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出租房屋的用途

本合同所出租的房屋乙方用于商业目的。

第二条出租房屋的坐落位臵、及其他情况

本合同所出租房屋坐落在205省道牛角垭隧道口(原收费站员工宿舍楼)。

装修和附属设施:房屋系清水房,未装修;水、电到户,天然气未开通;院坝、厕所等由乙方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房屋租赁的期限

租赁期限为六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租赁期限届满前30天,如乙方需要继续承租,由双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

租赁期限内,如甲方出卖房屋,应提前二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二个月内决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如乙方逾期不予答复,那么视为其放弃该权利。

第四条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租金:租金为固定价,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要求提高租金,按人民币40000元/年计算,按年支付。

年月日至年月日为装修期间,不计算租金。

支付方式:第一年度的租金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0天内将一次性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以后每年度的支付时间在当年的月日前一次性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第五条房屋的交付和装修

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将房屋移交给乙方。

甲方同意乙方在不改变房屋主体结构的前提下,自主决定装修,不需要另行通知甲方,甲方亦不得擅自干涉乙方的装修。租期期间届满后,乙方有权撤除装修内容,且无需要将房屋恢复到甲方向乙方交付的初始原状。

第六条出租房屋的转租和出卖

租赁期间内,乙方享有转租权。在转租时,乙方有权向次承租人收取装修折旧费等费用。转租后,根据本合同产生的由乙方享有和承担的权利义务由次承租人享有和承担。

出租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本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优先承租权

租赁期间届满后,如甲方继续出租房屋,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八条房屋维修

在租赁期内的日常维护由乙方负责,维修期间不减免租金。因其他不归结于乙方的原因,造成房屋需要维修的由甲方负责维修,并减免此期间的租金。

第九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内,甲方提前要求解除合同或有其他妨碍乙方经营的视为违约,应向乙方承担本合同租金总额的25%的违约金,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作准备的投入、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实现本合同目的的费用)。

租赁期内,乙方不按时支付租金,且在持续30个工作日仍不支付的,应向甲方承担当期应付金额的25%的违约金。

第十条免责条件

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实际租金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在合同履行期间,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变更。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

乙方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应当在当年度期间届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并在当年度期间届满之日停止经营。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可以向平武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捺印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推荐合同:高校食堂承包合同纠纷案例实用版


现在,合同的重要性想必不用我来说了,你自己应该深有体会,我们一定要在看清楚情况下再签订合同。承包合同中包括了承包双方互相之间的一些要求和权益,所以在签订合同时一些很重要的信息要多加注意,一份承包合同应该包含哪些内容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推荐合同:高校食堂承包合同纠纷案例实用版”,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高校食堂承包合同纠纷案例(篇一)

一、合同双方: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二、承包期限:

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具体内容:

1、甲方有职工______人,其每人每天为______餐,早餐为人民币______元,午餐为人民币______元()晚餐为人民币______元(),夜宵为人民币______元,供给乙方办理伙食。

2、甲方为乙方无偿提供厨房、厨具、餐具等。

3、甲方总务部每天将次日用膳人数通知乙方饭堂主管,乙方按此人数准备饭菜份量。

4、甲方在乙方交接前进行盘点,所剩的粮油、副食品等由乙方作价接收,解除合约时甲方须按价接收乙方剩下粮油、副食品。

5、乙方预付甲方半个月伙食费,结算时由乙方开具半个月用餐明细表与甲方核对无误后,甲方应在三天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清乙方伙食费,不得拖欠。

6、在经营期间内,双方应按照合同条款通力协作,互相配合,双方不可无缘无故,轻率行事解除合同。

四、甲方责任:

1、提供设备的维修保养。

2、提供乙方工作人员的住宿,包括水和照明用电费。

3、甲方无偿提供厨房所用的燃料、水、电。

4、不得随意停止承包和随增加收费项目。

5、甲方必须提前预报就餐人数,失误造成后果,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权限:

1、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各种行政管理,如:卫生、安全、治安、消防、综合治理、监督等,特别要禁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一但发生类似事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2、乙方因食堂工作人员失职影响甲方正常工作,(如无特殊情况下),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3、甲方有权对饭菜质量数量、卫生服务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乙方未达到饭菜质量,甲方有权要求进行适量赔偿或终止本协议。

甲方(印章):乙方(印章):

时间:时间:

地点:

高校食堂承包合同纠纷案例(篇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决定由乙方承包甲方食堂为甲方员工提供自由餐形式的用餐服务。

现将双方权利明确如下:

一、经营方式及双方服务事项:

1、乙方每天为甲方员工提供中餐晚餐用餐伙食,全部实行自由消费方式。

2、乙方在承包期间应保持原材料的多样化、新鲜化,中、晚餐必须保持2大荤、4小荤、5素以上品种,另加一汤。其中大荤价格为3-5元,小荤价格在1.5—3元之间,素菜价格为1-2元,汤免费。

3、甲方向乙方提供厨房、餐厅、两间贮物间及配套设施,其中水电费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燃料费由乙方负责。并且明确水电责任区,非食堂用餐形成的水电费用乙方不承担。

4、乙方承包甲方的食堂,独立核算,自付盈亏。乙方负责食堂员工的招聘、体检,食堂员工的劳保,工资、保险费用、及清洁用品等均由乙方支付,其在承包期间发生的一切工伤、事故均与甲方无关。

5、甲方员工伙食费用以现金存卡形式交由乙方,并进行刷卡用餐消费。

6、甲方向乙方移交时应当对食堂财产进行清点,并制作一份清单由双方签字盖章认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食堂现有的设施、器具等其他相关财产交给乙方使用,所缺餐具或器具由甲方购买。承包期内乙方应当合理使用并保护甲方提供的设施、器具等其他相关财产,如有遗失、损坏由乙方负责自行补充,所补充的财物质量应当与原财物质量相符。承包期满时,乙方应当将上述物品归还给甲方,如有遗失、损坏,乙方负责赔偿。由于厨房设备自然老化引起故障由甲方进行负责维修和增添。

7、甲方免费提供员工宿舍给乙方,乙方承担宿舍水电费,乙方工作人员应当遵守甲方内部制度和规定。

8、乙方缴纳押金人民币叁万元给予甲方,如合同到期解除甲方需将押金全额退还给乙方。

二、环境保护和卫生管理

1、食堂内外乙方应当保持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孽生条件,处理好噪声、污水、烟尘对周围的影响。

2、乙方按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卫生管理部门或者甲方对辖区内工作检验、监督。

3、厨具用具严格执行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的原则。

4、承包期间乙方负责食堂的食物卫生,采购新鲜的肉类、蔬菜、蛋类等其他一切食物原料,不得出售任何变质或受污染的食物。

5、乙方所有工作人员应当符合餐饮业健康从业标准,并通过劳动部门认可的医院或医疗机构的体检,领取饮食行业健康证。

6、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卫生制度,确保甲方员工的饮食安全。如果甲方员工因乙方提供的饭菜不符合卫生标准而引起的食物中毒事故,由此引起的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规章制度的遵守

1、乙方员工应遵守甲方相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按照甲方的规章制度处理。

2、乙方要注意用火、用电安全,发现隐患须及时报告公司人事行政部。

3、甲方员工应自觉维护食堂公共卫生,不得将未吃完的饭菜乱扔,提倡节约,反对浪费,吃完饭后,应把餐盘自觉送到指定的回收桶里,违反者由甲方按照甲方的规章制度予以处罚。

四、用餐时间

1、乙方应按照甲方的作息时间供应饭菜。甲方可根据生产需要,向乙方提出变更就餐时间,乙方应当积极配合,并准时开餐,做到饭热菜香,节假日乙方照常为甲方员工提供用餐服务。

五、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饭菜质量、数量、卫生、服务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乙方未达到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纠正和完善。

2、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所造成的损失时,乙方不承担甲方房产和设施的经济损失。

3、甲方员工在食堂用餐,如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经确认是在公司食堂用餐造成,乙方必须负全责,甲方有权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本合同。

4、甲方必须保持食堂内水电供应正常,不得影响食堂运正常作,如有情况提前通知。

5、甲、乙双方视各自经营状况,提前30天通知对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六、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壹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果双方愿意续签合同,应当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提出。合同期满,双方如无异议,自动续约。

七、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属于经济合同,不是劳动(务)合同,合同未尽事宜或发生争议,双方应该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2、双方所签订的补充或变更协议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高校食堂承包合同纠纷案例(篇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为搞好食堂管理,提高饭菜质量,学校决定对伙房进行承包经营。伙房分为第一食堂、第二食堂、第三食堂,分别由三家承包。现与第一食堂承包人协商,合同如下:

一、承包期: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承包期间,如承包者的经营行为不符合学校要求,学校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如承包者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学校声明。

二、承包费及押金:

第一食堂承包金为_____元;押金为_____元。

承包人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向学校缴足承包金及押金,否则不准承包。

三、学校提供物品

1、第一食堂加北屋西间。

2、工人宿舍一间。

3、现有炊具(见附表一)。

4、学校提供水源、电源、电度表,承包方负担电费。

5、其它炊具及用品,学校不予供应。自制自购的炊具及用品合同结束后自己带走。

四、价格管理(见附表二)

五、承包人的责任与义务

1、绝对服从食堂监管小组的领导,严格按《伙房评比细则》以及《饭菜价格表》的要求执行。严格遵守卫生局、教育局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三证必须齐全。

2、承包人必须与学校签定安全责任状。

3、承包人不得转包给他人经营,保证随时在校主持工作。

4、严禁经营或代学生购买:烟、酒、雪糕、火腿、方便面等及其它一切学校不准经营的食品及日用品等。有必要经营的必须报食堂监管小组批准后方可经营。(解释权归食堂监管小组)

5、除按学校作息时间早、午、晚三次售饭外,其它时间严禁出售任何物品。

6、学生上课时间严禁机动车辆进入校园。

7、严禁向学生现金售饭,不得多划学生饭卡,不得代存饭卡、饭盆等。

8、所聘人员必须政治可靠,作风正派,仪表大方,身体健康,并持有相关部门的健康证,上岗一律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且整洁干净。

9、切实搞好食堂卫生,严防食物中毒,不准购买使用变质的原料以及绿龙扁豆角,不得出售生冷食品,食用油必须用卫生油,一旦发生中毒事故,后果由承包人自负。

10、承包期间承包者及雇用人员工伤事故一切由承包者个人负担。

11、切实做好节假日的值班保卫工作,留下值班人员,严防偷盗、投毒事件的发生,并保证在校教师有饭吃。

12、妥善保管和使用学校炊具,及时维修。合同结束后,应按附表一所列物品交回学校,并保证能正常使用,损坏、丢失照价赔偿。

13、学校房舍及设备未经批准,不得改造改建。

14、遇停水、停电,承包人必须想方设法将饭菜做好、做足,不能影响正常开饭。

六、违约规定

1、违反学校规定,一经查实,每次罚款100-500元。(罚款从销售饭费中扣除)

2、卫生不达标,学校有权停止营业,如被卫生部门处罚,后果由承包人自负。

3、所有炊管人员在校期间如有不正当行为举止,仪表穿戴不合学校要求,经劝告不改者,学校有权责令承包人辞退。

4、如无任何违规行为,合同期满后押金全部退回承包人。

七、此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以上未尽事宜由食堂监管小组商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高校食堂承包合同纠纷案例(篇四)

发包方:x学院(甲方)

承包方:x (乙方)

根据教育局《x》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办好食堂,改善师生生活,为教育教学工作服务。x学院(以下简称甲方)同意将食堂发包给 x(以下简称乙方)承包经营。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关系,经双方协商特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范围和期限。

甲方同意将学校食堂发包给乙方经营。承包期限为1年即:20x年12月1日至20x年11月30日。

二、报餐和供餐标准。

1、甲方寄宿生按2元、4元、4元或2 元、3元、3元或1元、2.5元、2.5元标准;通学生中午按4元或3元标准。由每月倒数第二天向乙方报餐。乙方按甲方报餐的标准和人数准备饭菜。教师用餐标准可参照学生确定。

2、乙方必须按以下标准予以供餐:早餐各类点心品种不少于4样。午餐及晚餐:主菜、副菜品种不少于8样,一周内没有重复。米饭不限量供应(午餐、晚餐有免费汤供应)。为了满足不同消费层次学生的要求,在条件许可下可向师生供应各种小炒自由选择。

3、乙方经营要薄利多销,其毛利不得高于20%,超出部利润予以没收。早餐、课间餐、夜宵等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

三、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的责任。

1、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作息制度做好供餐工作,遇特殊情况应予以配合供餐。

在水电供应正常的情况下,乙方应严格按时供餐,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每次500元的罚款。如遇停水、停电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共同商讨解决办法。

2、乙方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并做好食品的保鲜。甲方发现食物清洗不洁,每次处以200元的罚款;若发现乙方采购变质或过期食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就地销毁,并每次处以1000元的罚款,累计发现三次则予解除承包合同;若因乙方提供不符合卫生要求饭菜造成甲方师生、员工食物中毒,则乙方必须承担全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甲方有权解除承包合同,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3、乙方必须做好食堂卫生工作,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定”强化食堂工作人员的卫生安全教育。否则,将按“食堂卫生安全规定”中的处罚规定予以处罚。

4、乙方必须按时向甲方提供“成本核算分析表”,每天要报送实际使用的食品数量和单价给甲方,并公布菜谱,以便于甲方对乙方饭菜质量的监督。

5、甲方值班人员和客人需在食堂用餐,乙方应配合提供,费用在当月月底予以结算。

6、乙方在承包期间应做好所聘用的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规范操作,乙方人员发生任何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7、乙方在承包前须向甲方交纳保证金x万元(含乙方所添置的厨房设备)。承包期间乙方不得中途转包乙及单方面突然终止承包,否则甲方有权没收全部保证金。

四、甲方给乙方提供的工作条件及各项要求。

1、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场所

(1)食堂全部房屋(包括餐厅、配菜间、伙房、仓库、茶水房及其它辅助用房)。

(2)食堂现有全部厨具设备和其它配套用具。详见厨房厨具设备一览表。

2、甲方向乙方提供管理人员。

(1)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一名现金出纳员兼食堂管理员。

(2)乙方若工作需要聘用原食堂固定工,甲方应予以支持,有关经济结算另行协商。

3、乙方向甲方交纳承包金每月x元,每年按10个月计算,共x元。学年度的上学期末交承包金x万元,学年度的下学期末交另一半承包金x万元。营业额超过x万元后,超出部分利润部分对半分成。

4、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以及为每位工作人员办理健康证和其它相关证件。乙方职工上班期间应穿戴工作服、工作帽。以上费用由乙方负责。若被发现未穿戴工作服、帽操作者处以每人50元罚款。

5、乙方聘用的炊事工作人员除身体健康外还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合适的年令,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期间不得有打骂学生的现象,如发现罚款 100元,乙方应立即予以解聘。聘用合同的签订、终止、工资福利待遇等由乙方根据《劳动法》及有关地方性法规来确定,与甲方无关。

6、乙方必须按“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认真做好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和除四害工作,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卫生执法部门的检查监督。若不达标,除卫生执法部门给予的处罚自理外,甲方还将对乙方处以x元的罚款。

五、用电防火安全

1、食堂一切用电设备安全及防火安全均按学校规定执行。

2、厨房及餐厅内配电箱、开关、插座及灭火器由乙方指定专人负责检查,不得随意移动,灭火器使用后应及时报告更换,食堂人员应每天对其性能进行检查,用电设备等更换需报告甲方后由甲方派专人负责输,以上设备非正常使用损坏,费用由乙方承担。

3、餐厅内电风扇、电灯有损坏,应由乙方负责及时维修。

4、煤气灶应按规程操作,并由专人负责。

5、乙方聘用食堂工作人员应相对稳定,不能频繁更换,所聘用人员应报甲方备案。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师生员工、职能部门领导有对食堂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并有共同维护就餐秩序的义务。

2、甲方师生员工就餐应节约粮食,对浪费现象、破坏纪律、插队购菜等行为,乙方应配合提供相关人员名单,交甲方职能部门处理。

3、合同期满,甲方保留引进两家承包者的权利,乙方不得干涉,但乙方享有优先续包的权利。

4、乙方承包食堂后,所用水电费均由乙方负担,并按月结算。

5、乙方如需更改经营方式,应事先向甲方申请,同意后方可实施。

6、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主管部门一份。

7、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8、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日起即可生效。

9、附件: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炊具设备、物品清单一份,双方确认后签字生效。

(2)食堂卫生安全管理规定一份。

(3)日成本核算分析表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

20x年12月12日 20x年12月12日

高校食堂承包合同纠纷案例(篇五)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餐饮中心承包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点

二、具体位置

三、承包用途及经营项目承包期限

乙方向甲方承诺,承包该区域仅作为师生餐饮服务使用。

经营项目为餐饮服务许可证所规定的经营范围,具体项目详见本合同附表经营明细,经营本合同以外的项目需提出书面申请,由甲方签字盖章后方可执行。

该区域承包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承包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区域,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按照学院有关要求参加社会化招投标。

四、租金支付及履约金

1、租金标准:人民币 元/年(大写: 整),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 ,于签订合同时缴纳。

2、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元/年(大写: 整)。合同期满后,在无违反学院各项管理制度及本合同约定条款且将全部自有设备设施撤离甲方场地,卫生清理合格后凭收据一次性返还,无收据不予返还。

3、管 理 费:

4、电 梯 费:

5、水 费:

6、电 费:

7、缴费办法:

双方签定协议时,乙方即向甲方一次性缴纳租金、履约金及其他上述费用。

费用合计: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乙方提供水、电、暖、燃气管道、排烟设施齐备的经营场所及部分设备、设施。

附表2:《甲方设施设备物品明细表》。

(2)甲方计财处和后勤服务处于每月1日、16日与乙方结算两次,遇节假日顺延,结算时甲方扣除乙方当月发生的水、电、管理费等各种应缴费用,剩余部分返给乙方。

(3)对乙方的经营管理等具有指导、检查、监督、处罚的权利,同时对乙方的进货渠道及货物、食品质量有全程监控的权利。

(4)有权督促乙方组织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卫生安全法》及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学习餐饮中心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制,有权监督乙方执行《合同》 规定的义务,有权按合同规定对乙方违反合同及相关条款项目进行违约处罚。

(5)有权监督、检查和参与餐饮中心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在餐饮中心的日常经营工作中,出现食品卫生、质量等问题时,甲方有权用履约金先行支付相关费用。

(6)甲方负责食堂南、北楼梯、门厅、东西两侧楼梯、走廊、卫生间卫生(不含各档口后厨)的清理工作;甲方负责食堂垃圾的清运,食堂污排、隔油池的清掏工作。

(7)负责餐饮中心电梯的管理、维修和养护工作,餐饮中心电梯为货梯,禁止从业人员乘坐,仅为运货使用且载货重量不得高于300斤,若有人员擅自搭乘产生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8)负责办理卫生、防疫等行政部门的相关手续。

2、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承担加工设备、消毒设备、清洁设备、人工、原材料、水、电(包括公共部分照明费)、燃气、保洁、洗碗等相关费用。

(2)乙方档口牌匾由甲方统一制作,费用由乙方承担;承租区域内新增广告等宣传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确认后方可执行,且应真实、规范、整洁;乙方对承租区域内的其他装修由乙方自行安排,费用由乙方承担,装修前必须向甲方提供装修方案,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

(3)为维护甲方的正常经营秩序,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开业或停业;对于意外停水、停电等突发事件及其它任何原因均应无条件保证学生和教职员工用餐;节、假日期间(包括寒暑假)乙方应保证部分在校师生、员工的正常就餐(可根据在校就餐人员情况,双方商定具体事项)。

(4)乙方使用的食品原材料(米、面、油、肉类、调味料等)必须由甲方指定的供货单位提供;乙方自行采购的其他食品原材料必须索证索票且四证俱全(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批次产品质量合格证);如根据相关要求甲方对餐饮中心的食品原材料进行统一采购,乙方应无条件配合。

(5)乙方必须确保甲方的设备、设施、建筑、固定资产等不流失、不损坏;未经甲方批准不得私自出卖、转让、租借他人或部门;不能随意改变建筑结构及用途。如乙方对承租区域进行装修改造(包括上、下水的改造)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合同终止后产权归甲方所有。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区域。

(7)乙方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加强食品卫生和环境卫生管理;乙方还应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如消防安全、食品卫生、检验检疫等)及甲方的日常检查与管理,并对检查结果负全部责任。

(8)乙方禁止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不得擅自改动电路,乱接用电设备;凡是由于乙方经营、管理造成的食物中毒事件、火灾、电器故障等人身伤亡、设备损毁、消费纠纷等事故,一切不良后果、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9)乙方负责经营场所内水表、电表、燃气表等表以下部位的各项设施、设备及排水维修,如改动线路等走向,须经甲方书面批准同意,如发现有窃水、窃电行为,将给予重罚。

(10)乙方员工不得擅自进入学生公寓,如有违反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11)乙方必须遵守《餐饮管理细则》及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且《餐饮管理细则》及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2)乙方承包者应常驻甲方餐饮中心,即每周在承包区域内工作不得少于6天。

(13)所有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携带“身份证”、“健康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张,到甲方后勤服务处、保卫处办理登记手续,否则无经营上岗资格,从业人员照片应予以公示。

(14)乙方经营各种产品应确保所使用的食品原料及调味料(含汤底主料)必须为有预包装且明确标明生产厂家、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主要成分等内容的正规产品。

(15)备餐间只能出售食品成品,不得进行加工制作,加工制作应在单独的操作间进行。

(16)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应时刻保持承包范围内的环境及设备卫生;从业人员工作期间要穿戴整洁统一的工作服、工作帽,现场加工制作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帽子等,备餐区销售人员必须佩带口罩、手套,佩带“标牌”服务。

(17)营业时间:实行分段供餐,早6:00—10:00;中午11:00—13:00;晚间16:00—22:00;节假日可全天供餐;周三、周五13:00—16:00可以供餐。

(18)经营者所经营食谱、价格等必须由学院审定后执行,以有甲方盖章的食品价格确认表为准,表格详见附表1;食品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周边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若新增品种或项目应书面向甲方后勤服务处申请批准,且撤销原经营项目中的一项方可执行,否则甲方有权禁止该产品、项目经营;情节严重者终止合同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对所经营的食品必须实行明码标价并向消费者公示,同时考虑部分师生的需求,应保证销售价格为6元以下(含6元)经营的品种不少于4个,大餐中销售价格为2元以下的菜品不少于4个。

(19)乙方对所经营的各种食品必须进行每餐次不少于100 克的留样,留样时间必须在48 小时以上,并做好详实的留样记录。

(20)禁止销售无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外加工食品。

(21)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禁止收取现金,禁止对食品成品进行打包。

(22)乙方需自备炊具、餐用具、保洁柜、货架、冷藏设备等设备,合同到期后乙方自行将所投入设备搬离甲方,甲方无义务为乙方进行处理。餐用具必须保证数量,严禁售饭时使用临时冲洗的餐具,餐用具材质需适合利用机械进行清洗消毒。

(23)保持加工间的整体卫生,物品分层次、分类摆放整齐,不许存放与食品无关的杂物;严禁食物叠放,必须保持加工灶台、案台、加工用具的卫生整洁;保持后厨所有功能间、员工更衣室及所承租范围内的卫生,做到清洁干净,无任何卫生死角。

(24)所有垃圾桶必须有盖(备餐区垃圾桶应为非手触式)并保持清洁,剩饭、剩菜必须每餐一清,禁止隔顿出售,垃圾必须用垃圾袋存放,并由甲方保洁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统一回收清运。

(25)禁止非餐饮中心工作人员进入食品加工及销售等区域(甲方餐饮中心管理人员除外)。

(26) 负责刷卡机终端的使用和维护工作,如有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维修处理。

(27) 端正服务态度,如出现与消费者或管理人员发生矛盾,应理智处理,否则对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8)乙方为餐饮中心安全、卫生、质量、防火、防盗的第一责任人,餐饮中心不得留有住宿人员,必须注意防毒、防盗、防火、防触电等意外事故的发生;如发生以上情况,所需费用及善后处理工作均由乙方负责。

(29)乙方在甲方餐饮中心从事经营活动期间所雇佣员工的工资、养老保险、人身安全等福利待遇及责任事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0)乙方在甲方餐饮中心从事经营活动期间的各种进货款项结算、欠款等均与甲方无关。

(31)合同期满乙方应将自备物品搬离甲方,乙方在合同到期10日内若不将自备物品搬离甲方,则甲方视同遗弃物进行处理,且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并从保证金中扣除;所用甲方物品如数归还,双方按交接清单及本合同附表2:《甲方设施设备物品明细表》进行盘点;如有损坏、丢失等按物品交接时的作价进行赔偿,并由甲方工作人员检查验收经营场所各部位的设备、设施情况,验收合格后15 日内乙方凭收据结算。乙方因经营需要安装在甲方原有设施上的物品如门、卡机等视为甲方物品,乙方合同到期后不得拆除,乙方因经营需要放到甲方场地的桌椅,自放到甲方场地之日起,所属权就归甲方所有,合同到期时乙方不得将该物品撤离场地。

(32)若涉及到上缴各种税费项目须由乙方自行承担。

(33)乙方必须完全按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信誉度等级评审(A级)标准进行经营管理。

(34)乙方应严把用人关,作为一个独立的承包主体,乙方有责任承担其内部从业人员的因故产生的相关责任。

(35)乙方在校期间应按学院要求停放车辆并办理相关手续。

(36)甲方统一负责餐厨废弃物回收事宜,乙方应积极配合。

(37)承包者在校期间禁止偷用学院水电、禁止私自调整监控探头的朝向,如有违反本条规定的行为,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5000元以上的罚款,情节严重者立即终止合同且不退还承包金及保证金。

(38)乙方所有从业人员在甲方院内禁止吸烟,如有违反乙方应赔偿甲方违约金500元/次。

(39)乙方应自行准备足够的餐用具,每天只能在11:00和16:00到各楼层洗消间取回洗消后的餐用具,其余时间不得自行取餐用具,更不得自行洗消;另筷子、汤匙由学院统一购买,费用由各家分摊。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餐饮中心承包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区域: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区域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承租区域结构的。

3、损坏承租区域,在甲方提出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承包用途或经营项目的。

5、利用承租区域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非法活动的。

6、逾期未缴纳按约定应由乙方缴纳的各项费用,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承包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8、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随即终止。

七、违约责任

乙方在经营期间如有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同种行为第一次发现甲方将予以警告,第二次发现甲方将按照《餐饮管理细则》的规定进行违约处理,违约金从当月结算金额中直接扣除,若《餐饮管理细则》未有规定的扣除1000元以上的违约金,第三次发现甲方有权按照《餐饮管理细则》的规定对乙方加倍处罚或停业整顿,情节严重者有权终止合同,并不予退还保证金,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其它约定

1、甲乙双方在签定《合同》时,即对交接设备、物品进行盘点,盘点清单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附在《合同》上,属于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终止时按该盘点清单进行设备、物品交接。

2、乙方因经营不善不能维持正常营业或中途退出承包时,作为单方违约,其内部装修自动转为学院不动产,学院不向承包人提供任何补偿,学院不予退还租金及履约金。

3、乙方应在接到缴纳电费、水费通知时的二个工作日内缴纳相关费用,逾期缴纳将按应缴金额的5%/天收取滞纳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投标文件及《餐饮管理细则》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乙方应坚决遵守《食品卫生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坚决按照《餐饮管理细则》及《餐饮中心承包合同》进行管理和经营,否则甲方有权随时与乙方解除本合同。

6、本承包金甲方已经综合考虑了各种物价及费用上涨因素,即本合同承包期间上级部门各种对学院及学生的各种补贴、补助均已乙方无关。

7、甲方为乙方提供员工住宿宿舍,及门卫 室,共 张床位,费用为1200元/床位/年,合计费用为 元,具体要求详见《社会化住宿补充协议》,本费用应于本合同签订5个工作日内交付至甲方计财处。

8、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承包的区域,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十、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 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合同正文。

甲 方:

代 表: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高校食堂承包合同纠纷案例(篇六)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保障双方的利益,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期限

合同期_____年,即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承保金额

1、承包金额每年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

2、乙方逾期不交纳承包金,视为乙方自动放弃食堂承包经营权,以乙方中途停止论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厨房、餐厅、餐具及住宿。水、电、燃料由乙方自行负责(公司征收费用代付)。

4、厂房清洁用品由乙方负责添置,费用由乙方支付。

5、乙方需缴纳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作为保证金,在本合同有效期满后,无息退还。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照承包合同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经营。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

2、甲方应对乙方的进菜、配菜、营养搭配、服务水平及卫生情况进行监督,并且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不良之处。

3、甲方应协助乙方维持食堂治安秩序,并加对员工的教育。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磁的环境和卫生标准,严禁腐烂变质的食品,保持菜肴的新鲜和卫生。

2、未经允许,乙方厨房员工不得私自携带甲方物品离开,违者将按甲方规章处罚。

3、乙方必须保持形象、做好餐厅内外环境整洁卫生,餐具必须消毒,甲方可随进检查,并可要求乙方整改。

4、厨房及餐厅的残渣和垃圾倒在甲方指定的地方,不得乱倒。

5、乙方要定期清理和疏通厨房的`排水沟,厨房、餐厅范围内外的卫生应由乙方负责。保证卫生整洁。

6、乙方必须每个周未提供下个星期的菜单以供甲方监督。

7、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并且在工作间穿戴统一服装。

8、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当使用厨房的各项设施,因乙方不当操作成意外事故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9、食堂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均由乙方负责。

10、督促厨房员工遵守甲方公司的规章制度、厨房纪律及厂规厂纪,未经许可不得轻易进入厂方各区。

四、伙食标准

1、员工部分:早餐_______元;中餐.晚餐各为_______元。标准为_______大荤、_______素菜。 汤、米饭自助。

2、小餐厅部分:平日分为3菜1汤_______元,4菜1汤_______元,6菜1汤_______元等配置要求。

3、另有特殊宴餐另计费用.

五、结算方式

就餐方式实行定餐制。乙方按甲方每天提供实际用餐人数代餐,甲方提前一天提供就餐人数,并以此作为计算每月餐费的凭证(或由乙方提供餐卡,由甲方进行发放并以餐卡作为就餐依据和结帐依据)。 乙方垫付伙食费_______月,甲、乙双方每月_______日为结帐日甲方收到乙方的票据后在_______天内一次性结清乙方的所有有关款项。

六、违约责任

1、由乙方提供不洁食物造成甲方人员中毒的,经相关部门鉴一,由责任方负责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甲方未按时结清乙方账款的,应承担违约金(比照银行逾期付款处理)。

3、如乙方因违反合同约定,引起员工不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如乙方仍不能达到其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任何一方要终止合同都就提前______天通知对方并协商。如未按规定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5、乙方若有违反合同约定,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从乙方垫付的伙食费中扣除相应费用。

6、若乙方将所承包的食堂转包给他人经营,则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7、乙方逾期无法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因乙方不具备上述证件而被卫生防疫部门处罚,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七、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份,报上级存档_______份。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注意事项

承包人在行使承包经营权时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承包经营权的取得须合法。

承包经营权的取得须发包人和承包人订立承包合同。承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法律由承包合同规定。承包合同须明确规定承包项目的名称、坐标、数量、质量和用途;承包期和起止时间;承包项目的使用方向和投入产出指标;发包方提供的生产条件,资金和服务项目及服务收费标准;对所承包的生产资料的使用,维护要求以及考核和奖罚措施;承包方应交付的承包金;在承包期内调整承包指标的条件和办法;违约责任等。承包合同由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写成文字即可成立,凡依法成立的承包合同受法律保护,但下列承包合同无效:

①违反国家法律、政策的承包合同;

②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承包合同;

③违背民主议定的承包合同;

④采取欺诈、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签订的承包合同;

⑤发包人无权发包的承包合同;

⑥承包人私自转让、转包承包合同以及转包渔利的。

2、承包人在行使承包经营权时,必须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全面完成各项承包指标,接受集体经济组织的必要指导和管理。

承包人在承包期间,除按约定全面认真地完成各项承包指标外,还应当注意对自然资源的保护。承包土地不得破坏地力;承包山林不得乱砍滥伐;承包果园不得为短期收益而破坏果树的长期生长。承包人在承包期间搞破坏性、掠夺性生产经营,发包人劝阴无效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应当由承包人负责赔偿,情节严重的可责令加倍赔偿,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承包人不得擅自将承包合同转让或转包给第三人。

转让是指承包人自找对象,由第三者代替自己向发包人履行承包合同的行为。承包人将承包合同转让给第三者,必须经发包人同意,并不得擅自改变原承包合同的生产经营等内容,否则转让无效。转包是指承包人把自己承包项目的部分或全部,以一定的条件发包给第三者,由第二份合同的承包人向第一份合同的承包人履行,再由第一份合同的承包人向原发包人履行合同的行为。转包须经发包人同意,并不得擅自改变原承包合同的生产经营等内容,否则转包合同无效。

4、承包人不得转包渔利。

承包人承包后自己既不从事经营或生产活动,又不承担任何风险,坐收管理费或者高价转包的,属于转包渔利。如果转包的价额超出承包价额,而其超出部分大致接近于承包人的投资,加上由于投资应当获得的正常利润,可以视为合理;如果悬殊过大,则应作为转包渔利论处。转包渔利部分应当收归集体或追缴国库。

  • 土地承包租赁合同

    甲方:xxx大梅屯 乙方:xxx 为了发展经济、合理开发利用资源,甲方同意乙方承包甲方所在行政区域的大梅屯河段沿河开采沙石。为了维护合同双方的共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公证合理、平等自愿协商的前提下,甲、乙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开

  • 租赁合同纠纷

    对房屋租赁合同效力认定问题 出租人和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就租赁的房屋、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合同视为成立。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效力,根据有关法律和地方性行政法规的规定,对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审查: (一)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适格。 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

  • 承包租赁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__县__乡__村__组,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户主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村民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土地的面积、地点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起诉(汇总3篇)

    随着法律在人们心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我们在很多的地方都会用到合同。签订合同可以强化双方的守法意识。所以,你是否知晓合同是怎样的格式呢?根据你的需要,合同范本网编辑精心整理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起诉,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 水库承包租赁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____县____乡____村____组,以下简称甲方; ____县____乡____村__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水利资料,发展渔业生产,为城乡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商品鱼,增加集体和个人收入,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村民大会充分讨论和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