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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借鉴]融资顾问服务合同法律规定简单(5篇)

[合同借鉴]融资顾问服务合同法律规定简单(5篇)。

在交易过程中,双方一般会签订一份合同,在签订合同之前要先经过双方的协商。唯有在重大的合同范本签订好了之后,可以增加交易顺利完成的成功率。只不过您可能不知道和合同的一些具体步骤吧?小编收集并整理了“[合同借鉴]融资顾问服务合同法律规定简单(5篇)”,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融资顾问服务合同法律规定 篇1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居间人)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需融资人民币_____万元,现委托乙方提供融资居间服务,为甲方提供融资渠道,促成甲方与与出借人签订借款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

一、融资服务事项

1、乙方为甲方提供融资服务,促成甲方与若干出借人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____万元,且借款期限为___的,视为乙方完成融资服务。

二、融资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1、乙方为甲方提供融资服务,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额____的融资服务费,共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指定的融资服务费收款账户: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办理委托事项所需相关资料、文件、凭证或者权属证书,并保证上述文件的正式性、合法性、完整性。

2、在本协议的执行过程中,甲方须尽可能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3、甲方应当向乙方及时通报投资接洽、谈判及合作情况,特别是重要协议的签署、投资款项的列为情况等。

4、按照本协议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5、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融资服务费等。

四、乙方的义务

1、协议签署后,尽乙方所能,协助甲方督促出借人资金到位。

2、按照本协议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五、其他约定

2、乙方应亲自履行上述受托事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委托事务转委托他人办理。甲方不得将上述委托事务在委托他人办理。

3、一方违约,应按融资金额每日千分之三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消失。

六、协议解除

1、因甲方原因解除协议,所收费用不退换,造成一方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2、因乙方原因解除协议,乙方赔偿甲方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__________任命法院提起诉讼。

八、送达条款

1、一方名称、联系地址或联系方式变更的,子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通知的,以协议载明为准。

2、协议约定的联系地址为各方确认的联系地址,因故无法联系到一方的,另一方以EMS方式向一方联系地址送达文件,邮件寄出之日起五日视为送达。

3、以仲裁或诉讼程序解决纠纷的,仲裁或诉讼文件送达试用本条第二款约定。

九、附则

1、本协议一式___份,各方各执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协议签订地: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融资顾问服务合同法律规定 篇2

关于合同当事人缔约能力的法律规定

合同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基本要素,具有健全的理智,是作出合乎法律要求的意思表示的基础,所以,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意思能力,就是说,他必须能够认识或判断自己订立合同将会产生的法律后果。我国合同法第九条规定: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因此,应从以下三方面认识合同当事人的缔约能力:

1.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前提条件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能够担当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法律资格。不具备民事权利能力,便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民事生活,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因此,有没有民事权利能力是当事人参与民事生活特别是参与合同法律关系的前提。

2.缔约主体的民事行为能力问题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主体能够独立实施依自己的意思表示内容发生法律效果的行为的能力。由于行为能力是以意思能力,即认识问题和判断问题的能力为前提的,所以,就自然人这类主体而言,其行为能力按照其意思能力的状况,划分为三种类型,即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完全行为能力人。无行为能力人只有在实施纯受利益而不负担义务的行为时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等相适应的行为,其他所有的行为则须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方可有效;当然,完全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行为即直接产生了法律上的效力。

关于法人的行为能力,应该说,正是由于法人的意思机关的存在才使法人具有了意思能力,因而法人以其意思机关的意思为其意思,使其具有了行为能力。

融资顾问服务合同法律规定 篇3

一、农业承包合同的仲裁机构的规定。农业承包合同的仲裁机构是以行政机关为主的,一般是设在乡(镇)、县(市)一级的农业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有的规定人民政府农业经济管理部门为仲裁机构,由同级人民政府分管农业的负责人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人员组成;也有的规定,农业承包合同的仲裁委员会由农业、乡(镇)企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成,由主管农业工作的副县(市)长兼任主任。仲裁委员会处理承包合同纠纷案件时,仲裁庭的成员必须是单数,根据不同的承包合同纠纷,也可以采取一名仲裁员进行审理的简单形式。

二、申请仲裁的条件的规定。当事人提起仲裁的条件各地方的规定大致有两种:一是承包合同纠纷中只要一方当事人提请仲裁,仲裁机构就予以受理,二是采取当事人自愿原则。即当事人经协商达成协议,仲裁机构才能受理。

三、仲裁管辖的规定。农村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实行地域管辖。一般由发包方所在地管辖。

四、仲裁调解的规定。有的地方对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处理规定十分强调调解的作用。由于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着一种内部关系,而且承包合同涉及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如果双方当事人能经调解达成一致,就不必再采取仲裁方式。各地的规定中,有的已将调解作为解决承包合同纠纷的必要程序。

我国农业承包合同的法律体系虽未完善但已取得了巨大进步而且正在向着统一、完备的方向发展。1992年9月12日国务院批转了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业承包合同管理的意见》,提出要进一步依法管理农业承包合同,杜绝在农业承包合同的管理上随意侵权,超越法律的行为。目前,除中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外,全国已有大部分省(区、市)发布了农业(村)承包合同管理条例和办法。

融资顾问服务合同法律规定 篇4

关于荒山等四荒地的承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做了明确规定。

第四十四条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适用本章规定。

第四十五条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

第四十六条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直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也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分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再实行承包经营或者股份合作经营。

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第四十七条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

第四十八条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

第四十九条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第五十条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融资顾问服务合同法律规定 篇5

服务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服务供方(以下简称乙方):山东鹏飞律师*务所

地址: 济南市泺源大街(经七路)83号9楼

邮编:250001

电话:86023511-611、711 13065032523

传真: 86023612转828

第一条:甲乙双方为实现共赢,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友好协商的基本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愿达成如下法律顾问协议共同信守。

第二条:甲方愿意聘请乙方为法律顾问。法律顾问是指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乙方人员。根据甲方要求和指定,乙方委派 贾*杰 律师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具体负责甲方的法律事务。

法律顾问因特殊原因(如开庭、出差、因病等)不能履行职务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专业律师暂时代行职务。

第三条:法律顾问服务范围和内容:

法律顾问服务的业务范围可以分为一般服务和专项服务(企业改制、股票上市、公司收购、兼并、分立等)。本合同所指服务为一般法律服务。专项法律服务需另行签订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3-1 法律咨询服务:对顾问单位有关业务上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3 -2 法律文书服务:为顾问单位草拟、审查、修改各类合同、协议、章程、声明、备忘录、索赔理赔书、意向书、委托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纪要等。根据顾问单位的需要,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律师声明、法律建议书等法律事务文书。协助顾问单位制定、修改内部的规章制度。

3-3 项目综合法律服务:针对顾问单位较大的经济贸易项目或其它重大项目,提供参与式、综合性法律顾问服务。包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谈判,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及项目所需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3-4 为顾问单位草拟和修改劳动合同,协调劳资关系。

3-5 协助顾问单位管理经济合同,监督跟踪合同的履行。

3-6 为顾问单位催讨国内、外欠款。处理贸易纠纷。审核仲裁及诉讼资料,提供法律建议和依据。

3-7 知识产权服务:为顾问单位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和专有经营权的保护提供法律建议,并协助顾问单位制订保密制度和保密协议。

3-8 根据顾问单位的需要,列席重大会议,现场提供法律咨询。

3-9 法律培训服务:根据顾问单位的需要,为提高顾问单位职员的法律意识,以座谈会、讲座等方式对员工进行法律培训。

3-10根据顾问单位提供的财务资料,对公司债权进行分析,对不良资产提出相应的处理方案。

3-11 法律信息服务:不定期向顾问单位介绍宣传国家和地方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法律信息,并提供有关规避风险的法律建议或相应的对策

3-12 服务内容扩展:乙方同意本协议第三条所涉及法律服务内容将适用于甲方投资设立的其它公司、下属分支机构。

3-13法律顾问原则上只是为甲方的法人行为提供法律服务,若甲方所属员工需要提供法律服务,经甲方领导安排,可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第四条:服务方式

法律顾问工作不坐班,有事随时联系、及时协商。法律顾问应当本着求真务实、不断创新的精神,以负责、严谨的态度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项,努力为甲方提供高质量、高水平的法律服务。

第五条: 对甲方的要求:

5-1 甲方应指定本单位 负责组织、安排、协调、配合乙方顾问律师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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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法律规定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将自有商业用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合同:
一、租赁范围与期限
1、乙方承租甲方位于长治市新街小区6#楼一层商业用房一间,建筑面积为53.55平方米,租赁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在租赁期间所从事的一切商业活动,应遵纪守法,不得有悖于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二、租金及付款方式
1、经双方议定,每年租金为 (小写 ),该租金仅为甲方收取的商业用房租赁费,不含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应向有关部门交纳的各种费用以及物业费用。
2、付款方式:每年租金分 次付清(每 年/季一次),乙方应在本年/季末提前一周交付下年/季租赁费。
3、如租赁市场发生变化,经双方协商可适当调整租赁费。
三、权利和义务
1、本合同签定三日内,甲方将商业用房移交给乙方。
2、如乙方到期不按时交纳租金,甲方有权随时单方面终止合同。
3、如乙方因商业用房使用权受到侵犯时,由甲方负责处理。
4、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一切合法经营活动,亦不承担乙方的一切债权债务及民事责任等。
5、在经营活动中,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管理,并按时向小区物业缴纳水、电、暖等各种管理费用。
6、租赁期内,乙方不得擅自将商业用房转租,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无条件收回所租商业用房。
7、乙方在使用过程中,不得随意改变和损坏商业用房框架结构及水、电、暖等商业用房内相关设施的完好,如乙方在使用过程中造成商业用房及相关设施损坏,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坏和损失费用。
8、乙方可根据需要对商业用房进行简单装潢,其费用自行承担,合同终止时,该装潢部分应无偿移交给甲方。
9、租赁期内,乙方提前退租时,甲方不退乙方已交的房租费。
四、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若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请当地仲裁委员会或当地法院裁决。
五、其它事项
1、甲方收取乙方租赁商业用房押金 元整。
2、乙方应于租赁期满后结算清各项费用,并由甲方验收房内各种设施完好无损,乙方应在五日内将所租商业用房交还甲方,甲方退还乙方押金 元。
3、乙方将所租商业用房交还甲方后,本合同终止。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其它不可抗力因素,双方协商可终止合同。
5、租赁期满,甲方继续出租该商业用房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权,并应重新协商签定租赁合同。乙方有意续租时,需在租赁届满前两个月书面提出洽谈合同的要约及条件,甲方应在合同租赁期届满前一个月内予以答复。
6、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需变更合同的情形,双方应协商解决,且应以书面材料作为依据。
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8、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享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后自动终止。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借调合同法律规定


甲方:
法人代表:
住所:
邮编:
乙方:
性别:
出生时间: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现住址:
邮编:
乙方系甲方自公司借用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借用期间各自的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被公司派往甲方参加项目的管理工作。
二、乙方在甲方借用期间,须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服从甲方的管理、完成甲方交给的工作任务。乙方如有严重违纪行为,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并通知公司,由该公司对乙方进行处理。
三、甲方承担乙方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元/月,每月___日支付上月工资。
四、乙方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按国家规定由其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五、甲乙任何一方若解除本协议,均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向对方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以乙方月工资为标准)。
六、甲乙任何一方若终止本协议,应于协议期满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本协议自动延续一个周期。
七、因本协议的履行发生纠纷,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签字或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法律规定全文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三)租赁用途;

(四)租赁期限;

(五)租金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缮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八)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九)违约责任;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条 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约止。承租人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答订租赁合同。

第十一条 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

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继承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

(一)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三)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因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房屋租赁合同法律规定——租赁登记

第十三条 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答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市、县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答订后30日内,持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文件到市、县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第十五条 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书面租赁合同;

(二)房屋所有权证书;

(三)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四)城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

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须提交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

第十六条 房屋租赁申请经市、县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

县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建制镇的房屋租赁申请,可由市、县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委托的机构审查,并颁发《房屋租赁证》。

第十七条 《房屋租赁证》由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租用房屋用于于居住的,房屋租赁凭证可作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

第十八条 严禁伪造、涂改、转借、转让房屋租赁证。遗失房屋租赁证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房屋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商得承租人同意,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 出租人应当依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不能按期交付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 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由出租人负责修复。不及时修复,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修缮责任由双方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第二十二条 承租人必须按期缴纳租金,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 承租人应当爱护并合理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拆改。护建或增添。确需变动的,必须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答订书面合同。

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第二十四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一)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二)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三)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四)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

(五)公用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六个月以上的;

(六)租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七)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第二十五条 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士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土地收益的上缴办法,应当按照财政 部《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若干财政问题的暂行规定》的规定,由市、县政府房地产管 理部门代收代缴。国务院颁布有新的规定时,从其规定。

房屋租赁合同——转租

第二十六条 房屋转租,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 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征得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出租人可以从转租中获得收益。

第二十八条 房屋转租,应当订立转租合同。转租合同必须经原出租人书面同意,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第二十九条 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协商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条 转租合同生效后,转租人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应当履行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承租人的义务,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 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相应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房屋租赁合同——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对责任者给予行政处罚;

(一)伪造、涂改《房屋租赁证》的,注销其证书,并可处以罚款;

(二)不按期申报、领取《房屋租赁证》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可处以罚款;

(三)未征得出租人同意和未办理登记备案,擅自转租房屋的,其租赁行为无效,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罚款。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房屋租赁管理工作人员舞弊、的,由所在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机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实用合同:加工承揽合同法律规定五篇


在这个飞速发展的社会,可少不了合同范本这个东西,签订合同会受到法律的约束和保护。只有在签订好适合自己目前状况的合同范本之后,可以更好的保证双方交易能够顺利完成。所以,您是否在寻找合同的一些内容东西呢?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实用合同:加工承揽合同法律规定五篇”,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您能喜欢!

加工承揽合同法律规定 篇1

原告:某塑料厂

被告:某塑料模具厂

某塑料厂与某塑料模具厂于1985年1月20日签订加工承揽合同一份,由塑料模具厂为塑料厂加工多层塑化模具一套,材料加工费21000元,同年2月底完成。塑料厂并允诺另付塑料模具厂帐外“加快费”3000元。

加工承揽合同履行中,塑料厂分别于1985年2月2日和2月13日,将材料加工费21000元全部汇付塑料模具厂。但塑料模具厂4月15日才加工完毕,经验收,因模具有裂痕,由塑料模具厂另行加工一台同型模具,5月5日交货验收。5月3日塑料厂验收时,发现塑料模具厂并未做同型模具,仅对原模具进行了部分修补,质量仍不合格。5月13日,双方再次商订,由塑料模具厂继续修理模具,5月底完工验收,质量为正常使用不低于一年时间,并退还塑料厂加工费4000元。塑料模具厂除按约定退还4000元外,再次误期于10月7日将模具送至塑料厂。经双方试车检验,模具跑料严重,无法正常使用。12月7日双方商定,由于模具不符合质量要求,塑料模具厂只收取9000元材料费,其余8000元加工费于1986年1月15日前,分两次退还塑料厂,但至1986年3月26日塑料模具厂尚未退还余款。塑料厂向某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塑料模具厂退还全部材料及加工费17000元,并给付违约金和经济损失费35300元。

法院审理中认为:塑料模具厂为塑料厂加工制作模具,既未按期完成,又不符合质量要求,已经违约。尔后,双方虽几经变更协议,但塑料模具厂终未履行,导致纠纷应负完全责任。另,双方商议收受帐外“加快费”,违反国家财经纪律,实属错误,应予批评。塑料厂向塑料模具厂索赔应得利润欠妥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41条第1款规定,进行调解,达成协议如下:

1、塑料模具厂为塑料厂加工多层塑化模具,因质量不合格,作退货处理,报废模具由塑料厂自行处理;

2、塑料模具厂退还塑料厂材料、加工费17000元;

3、塑料模具厂赔偿塑料厂运输、旅差费用1000元;

4、上述二、三两项合计18000元,由塑料模具厂分4次给付塑料厂:1986年5月给付3000元,1986年6至8月,每月给付5000元。

5、塑料厂放弃其它要求。

1、本案纠纷发生的责任,完全在于塑料模具厂。《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41条第1款规定:“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数量完成定作方交付的工作,应无偿进行修理、补足数量或者酌减报酬”。所以,承揽方塑料模具厂必须退还定作方塑料厂的全部材料、加工费,并且赔偿塑料厂的全部运输、旅差费。

2、签订经济合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14条规定,一方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合同履行后可以收回或抵作价款。但是,象本案塑料厂在合同签订后不久,即付了全部材料、加工费是不妥的。以致造成事后偿还时发生了困难。

3、塑料厂为了急于求成,允许另付帐外“加快费”3000元,这是违法的。由于双方只是口头协议,事后由于加工质量发生纠纷,并未形成事实。故法院给予批评是完全正确的。

加工承揽合同法律规定 篇2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开户行:

帐户:帐户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品种或项目、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期限

定作物品名或项目规格

型号计量

单位数量价款或酬金交货数量及交货期限

单价总金额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中国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电话:________电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____国籍:________

乙方:____国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电话:________电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____国籍:________

双方为开展来料加工业务,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加工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________(产品)________套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将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产品后交付乙方。

第二条交货

乙方在合同期间,每个月向甲方提供________原材料,并负责运至________车站(经________港口)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后的________个月内将加工后的成品________套负责运至________港口交付乙方。

第三条来料数量与质量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须含____%的备损率;多供部分不计加工数量。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材料应符合本合同附件一(略)和规格标准。如乙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提供给甲方应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对无法履行本合同不负责外,还得向乙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损失;乙方特此同意确认。

第四条加工数量与质量

甲方如未能按时、按质、按量交付加工产品,在乙方提出后,甲方应赔偿乙方所受的损失。

第五条加工费

甲方为乙方进行加工的加工费,在本合同订立时的________年为每套________币________元;合同订立第________年起的加工费双方另议,但不得低于每套____币____元;该加工费是依据合同订立时中国国内和国外劳务费用而确定的,故在中国国内劳务费用水平有变化时,双方将另行议定。

第六条付款方式

乙方将不作价的原材料运交甲方;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产品前1个月,由乙方向甲方开立即期信用证,支付加工费。

第七条运输与保险

乙方将原材料运交甲方的运费和保险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将本合同产品送交乙方的运费和保险费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不可抗力

由于战争和严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约时,该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对方,并与对方协商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损失,对方不得提出赔偿要求。

第九条仲裁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未能协商解决,提请中国________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适用法律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的国际公约、条约;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在中国法律无明文规定时,适用国际通行的惯例。

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十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签字日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规定的________套由甲方加工的成品交付乙方,并收到乙方含加工费在内的全部应付费用时终止。

第十一条合同的续订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之前____月,如一方需续订合同,可以向对方提请协商。

第十二条合同文本与文字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以中、____两国文字书就,两国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其他

1.甲方为交付乙方产品而耗用的包装、辅料、运输及保险等项开支,在加工费以外收取,但这些费用不超过每套合同产品的____%.

2.甲方收到原材料后,应按乙方提供的技术标准,对其规格、品质进行验收。如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标准,或数量不足,在甲方向乙方提出检验报告后,乙方负责退换或补足。

第十四条合同条款的变更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遇特殊情况需要补充、变更内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甲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承揽合同法律规定 篇3

订立合同双方:

定作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家具产品,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详见附件1)

第二条产品技术、质量要求:产品质量、款式、尺寸、材料、内部结构及技术要求等,按照双方签字认可的设计图纸、乙方提供的存放于甲方封存样品及同行业相关规定为准。乙方必须在加工前向甲方提供中纤板的合格甲醛检测报告,做成成品后,需再次向甲方提供合格的甲醛检测报告;做油漆后成品需打样;抽屉与柜体之间的缝隙不得超过2mm;严格按照图纸所示的木纹方向施工;漆膜表面光亮平滑,家具漆表面厚度一致,漆面饱和、干净、无颗粒、无气泡、起泡开裂等现象;木纹接口均采用横纹平接方式;家具均制作成整体式,不能采用拼接组合方式;家具板材材质密度为,环保等级为

第三条交货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如甲方推迟付款,交货时间顺延)

第四条交货时间及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

日交货(或交货时间详见附件)。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金额为: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

2.预付款方式: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在两日内,先预付总金额的_____%;即_____元;

3.白坯产品完工后,付至合同总金额_____%,计:

万元作为合同进度款。

4.成品后验收合格付至总金额的_____,计:

5.安装完毕后经业主方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金额_____,计:

质保金_____,质保期_____年。

6.门边线条25元/米,按实际收货结算。付款方式:满5万结一次。

第六条验收:

1.甲方应于乙方安装完毕后在安装现场进行验收,并将结果通知乙方,如交货期届满,甲方未能及时收货,乙方可适当收取一定的保管费用。

2.如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或更换,直至甲方验收合格为止;

3.如逾期验收则视为质量合格(注:安装完毕七日内验收)。

4.如乙方生产的产品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七条特别条款:

1.货物运输由_____方负责,运费由方承担;搬运费由_____方承担,产品安装由方负责;

2.甲方未按期支付进度款、(交)提货期限顺延;

3.合同签订后如甲方要求取消部分或全部取消已订之货物,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4.甲方应为乙方提供适合安装作业的现场、供电、清洁环境、运货通道。安装期间,甲方应确保家具不因乙方以外的因素而致污损、灭失。

5、乙方在现场安装作业时,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则双倍返还预付款;

2.甲方违,则不退还预付款,而因此给乙方造成之其损失亦全额赔偿;如不能再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支付乙方应付货款,乙方有权从甲方货物现场撤出所有产品,直至甲方支付应付所有货款为止;

3.乙方不能按时交货,按照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

作为违约金,若该项违约金不足本条第一款金额,按第一款承担违约金。

4.若因乙方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如人工费、搬运费、工期延误等,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法律效力: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持一份;

3、一切由执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政治甲乙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则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

第十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加工图纸必须由甲方现场代表李翔,乙方代表殷本建双方签字,每次办理货款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合格的发票。

甲方:乙方:成都市文春木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加工承揽合同法律规定 篇4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加工物、数量、报酬、交货期限

项目名称及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报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第三条承揽人对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

第四条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

第五条承揽人使用的材料由__________________人提供。

材料的检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承揽项目中的主要工作应由第三人来完成。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是:

第七条工作成果检验标准、方法和期限:

第八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九条定作人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定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十条定作人解除承揽合同应及时书面通知承揽人。

第十一条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材料费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工作成果。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定作方(公章)_________ 承揽方(公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承揽合同法律规定 篇5

关于荒山等四荒地的承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做了明确规定。

第四十四条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适用本章规定。

第四十五条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

第四十六条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直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也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分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再实行承包经营或者股份合作经营。

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第四十七条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

第四十八条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

第四十九条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第五十条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