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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购买精装修房子签合同注意事项模板五篇

在交易过程中常常会使用到合同,一份合适的合同能够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只有在签订好了一定的合同范本之后,可以更好的方便双方协调及配合。既然这样,您晓不晓得一份合同要注意哪些方面呢?考虑到您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推荐!购买精装修房子签合同注意事项模板五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购买精装修房子签合同注意事项【篇1】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业主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施工负责人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友好,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甲方装修房屋系合法居住房

2、装修房屋施工地点:

3、施工范围:卧室,客厅,餐厅,厨房,卫生间,阳台等套内面积

4、装修内容:房屋内的水电,弱电工程,墙体增加工程:大衣柜,酒柜,吊柜,鞋柜,客厅,餐厅天花吊顶,电视背景墙等木工工程:房间地面找平,厨房卫生间的吊顶安装,洁具,灯具等安装,搬运工程等其它双方约定以及住宅内装修工程中应包含的所有工程。

5、承包方视为乙方,包工包部份材料

6、工程总价款

第二条:关于工程价款结算的约定:

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

第三条:关于材料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材料:

1、房屋内所有地面、墙面,瓷砖,地漏;

2、房屋内所有套装门(含防盗门),门套,窗套;

3、三个房间的复合地板、客厅餐厅的角线;

4、所有灯具、开关、插座(包括电箱空开);

5、洁具:马桶、洗脸盆、拖把池、五金挂件(含水笼头、分水筏、三角筏);

6、厨房:厨柜门、灶台石、天花钻扣吊顶(含卫生间吊顶);

7、大衣柜推拉门,飘窗台石,门槛石;

8、墙面墙纸,电视背景墙纸。

乙方提供的主材料,辅材料:

1、水电辅助材料:电线(二厂),线管(金牛)、底盒:强电箱,弱电箱,给水管,配件(金牛),下水管(联塑);

2、柜子主材料:兔宝宝免漆板,收边条;

3、柜子辅材料:五金件,拉手,白乳胶,枪丁,免丁胶;

4、天花吊顶:石膏板,木方,石膏线条及电视背景墙村料

5、乳胶漆墙纸辅助材料:优力邦腻子粉,胶水,多邦石膏粉、立邦乳胶漆基膜;

6、铺砖,砌墙辅助材料:水泥、黄沙、大汽块,小砖。所有材料、搬运,垃圾清理费用由乙方负责。以上项目,如有增加双方另行协议。

第四条:工程日期

1、开工日期:20__年日,竣工日期20__年月程总天数 天。

第五条:工程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施工中,甲方若有特殊施工项目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定补充协议;

3、凡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品质量,由甲方自行负责,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自交付之日起,装修质保为壹年,如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

第七条:其它问题,装修项目的具体要求由甲方提出,乙方实施,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1、本合同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有相同效应

2、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买精装修房子签合同注意事项【篇2】

甲方: (身份证号: )

乙方: (身份证号: )

甲方委托乙方对 栋 单元 号房产进行装修,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形成合同如下以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新房装修项目、范围及要求包括:

1、防盗门位置改造、空调平台围墙拆除、厨房门窗和墙拆除;防盗门位置改造后乙方将房屋外部处理得和其它位置外墙一样。

2、全房水电。要求热水到卫生间洗脸池、阳台洗脸池和厨房;插座每房间不少于3处(不含空调插座),客厅不少于4处,阳台插座2个(一个洗衣机专用),阳台布置一照明顶灯。二个房间房灯均采用双控双开开关布置。客厅和2个房间均布置有线电视线和网线。电路套管,全部水电均暗敷。

3、厨卫阳台。厨房、卫生间(墙面2米以下范围)和阳台均做防水,地面、墙面找平、贴瓷砖、卫生间贴大理石门槛。下水管均用砖砌体包砌。卫生间门做成品套门基层。

4、卧室、客厅。2间卧室和大厅全部顶棚和墙面铲除白灰,刮腻子三遍,手刷乳胶漆二遍。2间卧室间的柜子背面做石膏板墙。2个房门做成品套门基层。外飘窗做吊顶。

5、家具。主卧正面做柜子一排(无门),靠窗处做弧形小电脑桌;

二、 材料

甲供材料包括1、卧室门、厨房门、卫生间门、柜门、拉手、锁、灯具、洁具、开关、插座、厨房吊顶、卫生间吊顶、小五金,此部分材料由甲方购买,由乙方安装。2、石膏线、地板、无烟灶台、窗户,此部分材料由厂家安装,乙方给予配合。

乙方尽早提出各部位甲供材料的数量及需要进场的时间,甲方及时采购甲供材料进场。

除以上甲供材料外,乙方完成本合同房屋装修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均包含在合同价格里,由乙方负责提供,乙方承诺本合同全部使用较好的合格的产品,其中电线采用武汉第二电线电缆厂电线,空调、厨房、卫生间、阳台均采用4mm2进线,照明出线采用1.5mm2,其它采用2.5mm2电线;弱电采用秋叶源牌;安普牌网线;水管采用金牛PPR热熔管;抽屉轨道采用质量优良的轨道;板材采用18mm厚瑞汉木芯板;采用大宝牌清漆,立邦墙面乳胶漆。

乙方所有水电材料、板材、油漆等主要材料进场均要提前通知甲方验收,只有符合合同要求且经甲方验收合格的材料才可以用于本工程。否则,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三、验收

1、隐蔽工程完工,进行下道工序覆盖前,乙方需通知甲方进行验

2、完工验收,工程全部完工,乙方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3、验收发现不合格的地方乙方及时进行整改。

四、工期

本合同工程乙方在20__年11月19日进场,20__年1月10日完工。

五、合同价格

除合同明确的甲供材料外,乙方完成本合同所有本房产的装修项目的费用采取总价包干的承包方式。双方约定的合同总价为叁万壹仟元整(¥31,000.00元)。此费用包含乙方为完成本合同全部项目所需的所有材料费(除合同约定的甲供材料)、设备(工具)使用费、材料搬运费、运输费、垃圾清运费、人工费、管理费、利润等所有需要发生的费用。

六、支付方式

1、双方约定,合同总价承包费用分四次支付。

第一次付款在乙方水电材料全部进场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为9,300元;

第二次付款在乙方木工材料全部进场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5%,为元;

第三次付款在乙方油材料全部进场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为6,200元;

第四次付款在工程全部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一周后支付合同余

2、双方约定采用转账汇款的方式支付工程款,乙方的收款账户为: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七、质保

本着互信的原则,本工程不设质保金,但若甲方在使用房屋一年内出现任何装修质量问题乙方要及时进行返修、处理。

八、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对所有施工的安全负有全部责任,乙方要做好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特别是拆除墙体等在高空边上作业不得发生任何物体坠落的情况。

乙方施工不能将材料、垃圾堆放或撒落在公共走道上;乙方每完成一道工序均要进行清扫,不能将垃圾遗留在室内隐蔽位置。

九、本合同在甲方正式通知乙方进场施工时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买精装修房子签合同注意事项【篇3】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甲方装修工地系合法租用。

2、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市建委有关部门审定具有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3、装饰施工地点: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北大道144号春江花月店面及写字楼。

4、施工面积:约1300平方米(以实际测量确认的面积为准)。

5、装修施工内容:详见乙方提供、经甲方确认的施工图。

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所涉及项目详见预算书)。

7、价款:人民币壹佰伍拾伍万元整(¥155万元整)。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8、工期:自20xx年11月11日开工,一楼及店招部分20xx年12月31日竣工(工期51天);二楼竣工时间顺延19天至20xx年1月19日(工期合计70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本工程由乙方负责采购材料(业主负责部分除外),所有材料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具体品牌和材料要求见合同附件装修工程预算书。乙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甲方进行抽检,发现未按合同要求的全部退回。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由乙方设计施工方案。甲方拥有该设计的所有知识产权,并可以在将来其他的项目中使用。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

4、工程验收: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办理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

5、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五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甲方在接到通知7日内未能组织验收,视同工程验收合格。

四、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价款按工程进度支付

(1)开工前支付一期款,金额为总金额的40%,计62万元整;

(2)施工满30天支付二期款,金额为总金额的30%,计46.5万元整;

(3)工程验收合格日支付三期款,金额为总金额的30%,计46.5万元整。

2、增加工程项目签订项目变更表按实际结算

3、工程保修期壹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计算。甲方滞留人民币伍万元整作为保证金(不计利息),保修期满后三天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开具发票,所涉及税金由甲方增补。

五、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甲方应协调好物业部门办理相关施工手续,并确保晚班能正常施工(18:00-22:00)。乙方应安排好晚上施工时间,不能使用电切割机等大型噪音设备的施工。

2、乙方工作:

(1)乙方指派一名项目经理为乙方工地代表。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施工期间,乙方发生任何事故,所有经济与法律责任和费用都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安全设施费及各项费用均包在工程造价中。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逾期三天,第四天起每天按应付工程款的5%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逾期三天,第四天起每天按未付工程款的5%支付违约金(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如:室外天气、停水停电、扰民引起居民阻挠等)。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七、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可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市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仲裁。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30%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九、其它约定: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购买精装修房子签合同注意事项【篇4】

甲方(装修方):

乙方(施工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就"阳光会所"内外部装饰装修工程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贺兰县虹桥路天鹅湖小镇

2、房屋结构: 框架

3、施工内容及要求:(详见附表1:《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2:经甲乙双方确认的《阳光会所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4、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详见附表第3:乙方提供的《阳光会所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二、施工期限

施工期限 天,开工日期:20xx年3月 日,竣工日期:20xx年5月 日。

三、工程价款

1、装修费用:本合同项下装饰装修预算价款人民币为(小写 (大写(详见附表4:《阳光会所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2、付款方式:

1、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装修结算单和装修决算表,经甲方审核通过后,三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装修费用。

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发票。

四、材料、设备的供应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与报价单中注明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相符,并应向甲方提交检测报告,其中包括环保检测资料。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否则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5)

五、工程变更

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提出修改设计及增减工程项目,对于变更相关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或签订补充协议。

六、施工安全

1、乙方在施工期内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范》,确保施工安全。

2、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七、工程质量、验收及结算

1、 工程质量按本合同约定履行。

2、 甲、乙双方应按以下几个阶段对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并填写工程验收单。

(1)杂工拆旧;(2)水电敷设;(3)瓦工砌帖;(4)木工制作;(5)漆工刷涂;(6)打扫卫生。

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3日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详见附表6:《阳光会所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行确定验收日期。

4、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工程结算单和工程决算表及有关资料(详见附表7-1:《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附表7-2:《装饰装修工程决算表》)。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30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5、工程未经竣工验收,甲方不得擅自使用。竣工验收未经通过的,乙方应依照甲方要求无条件返修。

6、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如甲方提出对室内环境质量进行检测时,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室内环境质量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八、工程保修

在正常作用条件下,工程保修期为一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九、其它一般规定

对甲方的规定:

1、 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等施工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 甲方要求按合同约定的工程提前竣工时,需征得乙方同意。

3、 甲方指派 为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变更、验收、结算等手续。

对乙方的规定:

1、 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给他人施工。

2、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管理。

3、 乙方指派 为驻工地代表,负责与甲方联系协调,代表乙方办理变更、验收、结算等手续。

十、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通知乙方。

十一、违约责任

甲、 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2‰支付违约金。 乙方擅自转包工程,甲方有权要求停工,乙方应承担工程总造价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乙方因自身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2‰支付违约金。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按工程预算总造价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十二、争议或纠纷的处理

甲、 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 首先应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的,任何乙方可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约定

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十四、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年 月 日 日

购买精装修房子签合同注意事项【篇5】

一、查验对方身份

签订购房合同之前,要明确商品房真正的产权人是谁,它是购房合同的主体。法律规定不具备主体资格的人签订的购房合同是无效的,所以,合同的出卖人应当是该楼盘的开发商。如果开发商委托中介机构签约,该中介机构应当具有相应资质和经营资格,并有开发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才具备签约的资格。

二、审查有效证书

商品房预售和销售必须应当具备“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它们是购房人必须审查的最重要的文件。缺少上述文件,则该商品房不具备销售条件。

三、确保买卖安全

除了具备上述“五证”之外,法律规定,被查封、被抵押和已销售而未经原买受人同意的商品房是不能销售的,否则,买受人则面临巨大的风险,直至财房两空。所以,在购房前应当到有关部门查清所购商品房是否已被查封、被抵押或者已被销售,以确保交易安全。

四、约定定金规则

目前商品房买卖的通常做法是购房人买房时先签订认购书并且支付定金,然后才签订购房合同。由于购房人事前没看到合同,在签约与不签约之间陷入两难境地,不知道到底该不该签。因此,建议购房人采取以下办法:

1、在审查购房合同,确认没有问题之后才交定金;

2、不签认购书,直接签订购房合同同时支付定金;

3、在认购书中写明如果双方就商品房买卖合同协商不成,出卖人必须向买受人退还定金。

五、完善合同条款

现在的购房合同是由国土房管局印制的标准合同,相当一部分内容是已经用铅字印制好了的,另一部分留空白,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填写。

建议购房人要认真仔细地阅读、审查合同的每一条款,并做好以下工作:

1、对标准合同印制好的内容,一般不作很大修改,但并非不能修改,只要当事人认为不合理,就有权修改。

2、对于标准合同已印制好的选择性条款,购房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约定。

3、对于空白部分,不能由出卖人预先填好内容,然后要求买受人全盘接受,因为这是非常不合理的。正确的做法应当是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的每一条款协商一致。

4、对于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条款,应当做好记录,由双方签字确认,这是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书面凭证,如果买卖不成,购房人可据此索回定金和已付房款。

六、明确交楼标准

目前标准购房合同中的交楼标准有三种:

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购房人选择第2、3项交楼标准是比较理想的,但由于这两项交楼标准要求比较高,尤其是第2项交楼标准要求最高。

目前大部分楼盘在交楼时很难达到该项标准,同时选择该标准的收楼时间相对比较长,所以相当一部分购房人或者开发商都不愿意选择第2项收楼标准。而选择第1项收楼标准则含义不明确,因为验收合格有很多种,如竣工验收合格,规划验收合格,消防验收合格等,这就会产生很多争议。

七、慎签补充协议

目前开发商通常预先拟定了购房合同补充协议,让购房人签字。而这些补充协议绝大部分是霸王条款,对购房人非常苛刻。因此,购房人须慎之又慎,千万不要轻易在补充协议上签字。理想的做法应当是与对方就补充协议协商一致以完善补充协议,或者干脆不签补充协议。

八、另签物管协议

现在的标准购房合同中有签订购房合同的同时,一并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内容进行协商一致。

九、拒交不合理收费

目前商品房买卖中,购房人应当缴纳契税、印花税等,购房人应当按法律规定缴纳。而公证费、律师费等则不是购房人必须缴纳的费用,如果开发商强制收取,则属乱收费,购房人有权拒绝。

十、把好收楼关

1、查看“三书一证一表”

收楼时开发商必须向购房人出示《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设工程质量认证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简称“三书一证一表”。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购房人有权拒绝收楼。

2、看楼验楼

购房人按照购房合同约定的收楼标准到现场看楼验收,如果发现问题或有不满意的地方,可在《楼宇验收记录表收楼表》中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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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和手续优秀模板七篇


在交易完成之前一般先要签订好合同,签订的合同要选择具有法律效应的。在签订好合同并签署好自己的名字后,可以更好的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纠纷。那么,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和手续优秀模板七篇”,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和手续【篇一】

一、查验对方身份

签订购房合同之前,要明确商品房真正的产权人是谁,它是购房合同的主体。法律规定不具备主体资格的人签订的购房合同是无效的,所以,合同的出卖人应当是该楼盘的开发商。如果开发商委托中介机构签约,该中介机构应当具有相应资质和经营资格,并有开发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才具备签约的资格。

二、审查有效证书

商品房预售和销售必须应当具备“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它们是购房人必须审查的最重要的文件。缺少上述文件,则该商品房不具备销售条件。

三、确保买卖安全

除了具备上述“五证”之外,法律规定,被查封、被抵押和已销售而未经原买受人同意的商品房是不能销售的,否则,买受人则面临巨大的风险,直至财房两空。所以,在购房前应当到有关部门查清所购商品房是否已被查封、被抵押或者已被销售,以确保交易安全。

四、约定定金规则

目前商品房买卖的通常做法是购房人买房时先签订认购书并且支付定金,然后才签订购房合同。由于购房人事前没看到合同,在签约与不签约之间陷入两难境地,不知道到底该不该签。因此,建议购房人采取以下办法:

1、在审查购房合同,确认没有问题之后才交定金;

2、不签认购书,直接签订购房合同同时支付定金;

3、在认购书中写明如果双方就商品房买卖合同协商不成,出卖人必须向买受人退还定金。

五、完善合同条款

现在的购房合同是由国土房管局印制的标准合同,相当一部分内容是已经用铅字印制好了的,另一部分留空白,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填写。

建议购房人要认真仔细地阅读、审查合同的每一条款,并做好以下工作:

1、对标准合同印制好的内容,一般不作很大修改,但并非不能修改,只要当事人认为不合理,就有权修改。

2、对于标准合同已印制好的选择性条款,购房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约定。

3、对于空白部分,不能由出卖人预先填好内容,然后要求买受人全盘接受,因为这是非常不合理的。正确的做法应当是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的每一条款协商一致。

4、对于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条款,应当做好记录,由双方签字确认,这是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书面凭证,如果买卖不成,购房人可据此索回定金和已付房款。

六、明确交楼标准

目前标准购房合同中的交楼标准有三种:

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购房人选择第2、3项交楼标准是比较理想的,但由于这两项交楼标准要求比较高,尤其是第2项交楼标准要求最高。

目前大部分楼盘在交楼时很难达到该项标准,同时选择该标准的收楼时间相对比较长,所以相当一部分购房人或者开发商都不愿意选择第2项收楼标准。而选择第1项收楼标准则含义不明确,因为验收合格有很多种,如竣工验收合格,规划验收合格,消防验收合格等,这就会产生很多争议。

七、慎签补充协议

目前开发商通常预先拟定了购房合同补充协议,让购房人签字。而这些补充协议绝大部分是霸王条款,对购房人非常苛刻。因此,购房人须慎之又慎,千万不要轻易在补充协议上签字。理想的做法应当是与对方就补充协议协商一致以完善补充协议,或者干脆不签补充协议。

八、另签物管协议

现在的标准购房合同中有签订购房合同的同时,一并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内容进行协商一致。

九、拒交不合理收费

目前商品房买卖中,购房人应当缴纳契税、印花税等,购房人应当按法律规定缴纳。而公证费、律师费等则不是购房人必须缴纳的费用,如果开发商强制收取,则属乱收费,购房人有权拒绝。

十、把好收楼关

1、查看“三书一证一表”

收楼时开发商必须向购房人出示《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设工程质量认证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简称“三书一证一表”。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购房人有权拒绝收楼。

2、看楼验楼

购房人按照购房合同约定的收楼标准到现场看楼验收,如果发现问题或有不满意的地方,可在《楼宇验收记录表收楼表》中签字确认。

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和手续【篇二】

约定交房条件

合同约定交房的条件,一定要明确约定,是经过哪些验收之后才收房,是单体验收、综合验收、竣工验收备案还是消防验收等等。因为单体验收后,有可能小区还处于建设状态,小区内的道路、绿化都有可能未完成,居住不一定方便,因此也要约定清楚。此外,开发商应该请房地产管理部门认可的有资质的机构对房屋面积进行实测,在交楼的时候,应该提供实测面积的数据,以及相关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等。如果开发商提供文件不全的,可以拒绝收楼,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开发商承担。

■明确各项违约金

开发商和购房者会在合同中,对双方办证或者缴纳购房款等问题的期限进行约定,如果你发现双方违约后赔偿的金额是不对等的,那么合同签订时可以协商对等待遇。同时,购房者一定要看清楚合同中的各项违约金,究竟是百分之几、千分之几还是万分之几,这些都需要明确清楚,如果觉得不合理,可以双方进行协商。此外,一般来说,购房合同中是有补充协议存在的,买卖双方会在补充协议中约定很多合同中没法明说的约定。有些开发商会在补充协议中玩文字游戏,因此购房者在签购房合同时,需要重点关注补充协议中的责任划分是否合理,不要让自己吃亏。

■清晰赠送的约定

在合同签订时候,有时候开发商会答应给业主赠送部分面积或者储藏室、阁楼等,这些约定一定要写入合同,口头承诺的东西往往因为缺乏证据最后不了了之。另外,车库一定要看规划,而不是听开发商口头承诺,不一定能停进去车的就是车库,有时候可能会是储物室,关键是要看规划。同时,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明确公摊面积,包括但不限于公摊面积的大小、位置、费用等。

■避免使用模糊词语

有时候有些开发商在合同中会用模糊词语规避自身责任。这里最重要的是关于交房日期的描述,有的开发商会写“水电安装后”“小区验收合格后”这些不确定具体时间的形容词约定交房日期,交房日期一定要精确到年月日。还有比如精装房会写采用“较好”“进口”的材料,这里购房者一定要让开发商精确写到用什么牌子什么型号,否则到验收房子的时候这些模糊的标准就说不清楚了。

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和手续【篇三】

第一,在合约书中,应注明与发展商谈定的付款方式与价位,是按揭付款还是工程期分期付款。如是分期付款,每期款的缴款时间应注明。

第二,发展商交付房屋的日期一定要写明确,应明确到某年某月某日交房,而不应用模棱两可的措词来表达,因为这里涉及到逾期交房的违约问题。

第三,对于购置房屋的面积要明确销售面积(含分摊的公用面积)是多少。如面积误码率差超过约定范围,客户有权要求退房或追缴利息损失。目前,有些城市如上海,甚至规定发展商实测面积大于客户购置面积时客户将不必追补面积款,而实测面积小于购置面积,发展商还要退款。

第四,应提出或煤气的准确通气时间。因煤气公司有规定,必须等到楼宅入住率达70%时才通气源。因此,虽然煤气管道已通,但客户尚有可能用不上煤气,给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所以,在合约上应注明气源通气的准确时间或注明如入住率不够不能按时通气时发展商采取的应急办法。

第五,应在合同中明确提出产权证发放到手中的准确时间。目前由于各方面的因素,产权证发放比较慢,但也应有合适的日期,发展商不能无限制地拖发产权证。

第六,发展商在与客户签约时,除签署正式合同外,为了更清晰地阐述协议内容,往往还会让客户再签署一份补充合同,主要目的在于表明由于某些特定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赔责任,以及面积丈量误码率差,若差异过大时在哪些情况下的免赔责任。一般情况下,发展商签此合同,主要是为了保护自己在一些非人力能控制的情况下造成违约的规避风险的一种方式。但客户也应多加注意,仔细研读补充条款,以免落入某些不法发展商的文字陷阱。一般而言,签约时重要的就是上述几个问题,但对其他条款也应在发展商处拿到影印件,回家仔细研究,一定要做一个明明白白的购房人。

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和手续【篇四】

购房合同的各项内容要尽可能全面、详细、各项规定之间要避免相互冲突,尤其是不能与国家的政策法规相冲突;文字表述要清晰、准确;签订合同的买卖双方身份、责任要明确,如合同中的甲方(卖方)不能是代理商或律师楼,而应是项目立项批准文件的投资建设单位,也不能以上级主管单位或下属机构的名义签订合同,签字人应是法人代表本人,或公司章程上授权的主要负责人。

合同上的项目名称,一定要与项目位置联系在一起,以免日后有出入。标明项目位置时,一定要具体、明确,如××市××区××街××号××花园××号楼××层××房。房屋的户型、面积一定要标示清楚,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及公用面积分摊原则等要明确说明,如以建筑面积计价还要标明使用率。

房屋的档次和装修标准一般采用附件形式附在购房合同之后,这一内容的表述一定要详细、具体。如技术的等级、材料的品牌、内部设施的种类、负荷标准、供应能力等一一予以说明。水、暖、电、通讯等设施要说明安装到什么程度。

其他如付款方式、产权保证等都应详细、具体的加以说明。同时合同中一定要确定物业管理单位的产生办法或具体的物业管理单位以及物业的收费标准,并对房屋整体结构、各部位配套设施及其部件的保修期给予明确规定。

违约责任的约定一定要对等,否则最终吃亏的是消费者。一般承担违约责任的违约事项包括:

(1)签订认购书后,购房者不买房或要求换房,开发商不卖房或要求换房;

(2)购房者不按期付款;

(3)开发商不按期交房;

(4)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

(5)房屋装修标准、质量不合要求,保修不到位;

(6)产权过户手续不全或不能按期办理。

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和手续【篇五】

如果买的是刚交付不久的新房,还没有到该下房产证的时候,也要注意看一下此楼盘开发商的资质,是否有过硬的良好表现,比如,曾经开发过什么样的房子,是否都下证了?现在这个暂时没有下证的楼盘是否有一期,二期?一期,二期是否都下证了,这些问题都要想到。

大多数时候房产中介为了双方谈价方便,一般先不会约买卖双方见面,关于这一点一定要理解,因为和交易相关的事项没有落实好之前,特别是没有把房价拉到双方都能接受的程度,贸然就安排双方见面的话,反而不利于签订合同,但是,如果电话已经谈妥价格时候,就一定要见房东。

小中介,租个门脸几张桌子几台电脑,加起来资产不过十来万,怎么保障客户几百万的房屋合同,而且还有可能出现恶性事件的风险,大的房产中介,可能佣金不打折,可是几百万的房子都买了,不能因为这点钱而给自己带来更大的风险。

要有自己的判断,该买的时候就买,不能持币观望,不动产再调控,也比把钱放银行负利率强。反过来,不该买的时候,也别因为大家风传房子要涨了而去买房,要理性,认为合适自己的就果断出手,别去计算抄底,如同买股票一样,你非专业,永远不可能抄到最底,别妄想战胜市场,股市,房市,原理都是一样的。

亲友团的力量是巨大的,最集中的体现就是挑房子的毛病,如果自己看上了房子,就要坚持自己的看法,因为朋友用什么来表示对你的关爱呢,就是给你想买的东西提意见,一般都是负面意见。再就是律师,因为律师都是很专业的,怎么体现他的专业和敬业呢,就是要求合同条款完全保障他方的利益,对房东极其苛刻,导致房东认为不公平,结果就是谈崩了。

任何交易,任何合同,风险都是存在的,所以最好把关注点放在细节上,严格控制风险,比如,先责成中介机构去查一下房子的产权问题(找一个你值得信任的经纪人非常重要),签订合同时注意看房东带过来的房产证件,签约合同中注明房子里的物品,还有是否有车位等,一定要单独签在附加合同里,一定切记。

通过中介看好了房子,直接找房东成交的客户,十有八九都买的很贵。道理很简单,房东一看你自己直接找过来了,房子肯定是看的很好,价格就不能商量了,而且这样直接谈价格,没有中间人缓冲,很难谈到理想的价格,所以这类客户最终买入的价格一般都比房东给中介的底价高了很多。

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和手续【篇六】

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采购、预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等合同)中产品数量、产品质量和包装质量、产品价格和交货期限按下规定执行:

1、产品数量,由供需双方协商签订。产品数量的计量方法,按国家的规定执行;没有国家规定的,按供需双方商定的方法执行。

2、产品质量要求和包装质量要求,有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者行业强制性标准的,不得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者行业强制性标准签订;没有国家强制性标准,也没有行业强制性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签订。供方必须对产品的质量和包装质量负责,提供据以验收的必要的技术资料或实样。产品质量的验收、检疫方法,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

3、产品的价格,除国家规定必须执行国家定价的以外,由当事人协商议定。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内国家价格调整时,按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格执行。逾期提贷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格执行。

4、交(提)贷期限要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应在事先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和手续【篇七】

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之五证

五证,一个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二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三是建设工程开工证,第四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第五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叫“五证”。其中前两个证是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的,开工市是由市建委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由市土地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的。

那么怎么样看待“五证”?交给您一种方法,这五证最主要的应该看两证,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一个是预售许可证,这两种要核发,看准确了,一般原则上就没有问题,特别是预售许可证。特别要提醒的是,购房者在查看五证的时候一定要看原件,复印件很容易作弊。签合同前,要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买完房以后还要查验或者叫验收“两书”。什么是两书呢,两书是开发商在竣工验收合格时通知购房者入住之后提供的两份法律文件,一个是住宅质量保证书,第二是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通常包括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登记,在使用年限内承担的保修责任,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件的保修期,比如说防水是三年,墙面、管道渗漏是一年,墙面抹灰脱落是一年,地面大面积起沙是一年,包括供热供冷系统等设备,卫生洁具、开关等等。其他部位或者部件的保修时间可以由房地产开发商和用户约定。

住宅使用说明书,通常应该包括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委托监理单位、住宅的结构类型、装修装饰注意事项、上水下水、电、燃器、消防等设施配制的说明,以及门窗类型使用事项,配电负荷,承重墙、保温墙、阳台等部位需要说明的问题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生产厂家另有说明书的,应附于住宅使用说明书里。

也就是说一个房屋完整的法律文件在购房的过程中应该查验五证,同时收房子的时候应该有两书。还有更重要的是产权证,拿到产权证,整个购房所有的法律文件就应该算齐备了。

在购房的过程中还涉及到一个问题,在有些情况下,在什么情况下签订房屋的限售合同,在什么情况下签订预售合同。限售合同是你想买的房屋已经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了商品房,这个时候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是房地产的限售合同。如果你购买的房子尚未竣工验收,就是期房,这个时候签订的是房屋的预售合同。

签购房合同应着重审查合同的以下条款:

(一)房屋所占土地的使用权。如果卖方未合法取得该土地的使用权,应责成卖方首先向国家缴纳土地使用金。

(二)标的及质量条款。要问明所要买的商品房位于何处何路几号几层,是砖混结构还是砖木结构,朝向如何?建筑面积及居住面积各为多少?

(三)价款及支付条款。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每平方米价格,如果包括其他费用(如水暖、煤气的初装费等)应一并列明;该房款是一次付清还是分期付款?是现金支付还是票据支付?若消费者购买的是期房,最好争取分期付款方式,签合同是先付总价款的40%,待工程完工过半时再付30%,等工程竣工交付时付清最后的30%,这样可以给房地产开发商设定对等的义务,减少消费者的购房风险。

(四)违约条款。应列明一方违约时支付违约金的合理数额或违约金计算办法。如房屋开发上在格式合同中私自定下诸如“若开发商不能按时交付房屋,按该房屋合同价款0.001%支付违约金”的不合理条款时,消费者应对此坚决抵制,因为这是房地产开发商不想履约的一个征兆。若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条款时,依法律规定由违约方支付对方合同总价的1%至5%的违约金。

(五)房产证的办理。合同中应约定房屋交付后,如何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建议消费者尽快办理房产证,因为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证明。

(六)住宅自签约后交付之日起,凡两年内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有工程质量问题的,由公司单位免费承担维修责任。

a、墙面、楼面、管道发生渗漏;

b、雨水管、污水管发生堵塞、冒溢;

c、门、窗安装不密闭,出现翘裂;

d、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

e、照明线路发生故障;屋面防水保修3年,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因住户使用、装修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管线走向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维修范围之内。

住户入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投诉来信来访,公司单位将及时给予实地察看、书面答复和妥善处理。

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经市有关专业主管部门鉴定,属危险房屋的将予以退还和调换,并由公司单位承担有关的鉴定费用。

购房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

作为购房者来讲,是老百姓一生当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就是说先得安居才能乐业,所以,对于老百姓来讲买一套称心如意的住房是老百姓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但是在购房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不时在报纸或者其他的新闻媒体上有所披露,其实,很多问题应该说是如果购房者比较谨慎,对于购房的知识比较了解,很多问题是可以避免的。

个人在购房中,大体上分三个阶段。

第一,购房前的准备,购房者首先应该慎重的选择一个物业的项目,就是你准备购买什么样的房子,首先应该考虑它本身所处的地理位置、户型以及它周边的环境,非常重要的一点应该对开发商的资信进行一个了解,就是说在购房前购房者应该对你选择的物业项目有一些最基本的了解。这些基本的了解中很重要的一点是对开发商的资信进行了解。后面我会讲开发商的资信应该从哪几个方面讲。

第二,签订认购书和商品买卖合同,这里包括签订补充条款。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和商品买卖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到查验五证,我后面会讲什么叫五证。交付定金,签订认定书,选择付款的方式,签订商品房买卖的合同,再交付购房款,办理销售或者叫预售登记,这是购房中的第二个阶段。

第三,交房和办理产权登记,就是开发商在办理完登记后,签收“两书”,接受物业,申领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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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本是可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的,它很重要,签订合适的合同能够帮助顺利达成的交易。此时就可以签订一份合适的合同了,可以更好的为日后解决争议提供依据。你了解签订合同要注意哪些方面呢?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网友推荐:外贸合同签订注意事项模板汇总》,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外贸合同签订注意事项(篇一)

知道的人在买商品房签订合同的时候,一般会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建设部制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文件。虽然说《文本》是政府机关制订的,已经很好地平衡了开发商和购房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采用《文本》签订合同能尽可能的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但都会对比《文本》根据自己的需求来修改些内容,一般,在购房时有些问题需要重点关注下。

基本的“五证”齐全。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许可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开发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共五证。这是买房能否办房产证的关键。

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一定要参照最好是采用且不要随意修改《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认真填写,了解各项具体内容。不要随意去签订开发商自己定的《定购协议书》还交一笔订金。就算很多人都这样做,但这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且这种合同一定是权利义务不平等的,对自己尤其不利。最好能够直接与开发商签预售合同就好。这个步骤,一定不能马虎啊!否则到时吃大亏就惨了。

相关证明文件有效。如果是买期房(在建、未完成建设、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证(预售许可证之后取得,即由期房变现房了)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并且还要核对一下其营业执照和开发资质证书,要注意这些证照文件的单位名称是否一致。

买期房要约定条件和时限。所谓交房有两个意思:一是房屋使用权即实物交付;另一层是房屋所有权转移即产权过户。应当在预售合同中对实物交付和产权过户均约定清楚,不能接受没有取得《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的房屋使用交付。

明确具体时间和违约责任。对于期房,由于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甚至交不了房的都有。如果不是规范的《文本》,则开发商在合同上务必会大做文章,对买房者极为不利。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无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检查房屋质量。在签约时,应查看并检查《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的内容,并将《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合同的附件,检查是否有开发商对质量问题的责任。

明确物业管理事项。一个不好的物业管理公司,一定让你永远觉得不舒畅。所以要多看看物业管理公司具体如何,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

重点约定违约责任。对于期房,甚至现房,都有可能与开发商的描述不一样,此时应该明确合同违约或与描述不一致时开发商应承担的责任。可参考: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质量不符合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别漏了违约责任的平等性。

外贸合同签订注意事项(篇二)

1.审查房屋租赁手续是否完备,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房屋产权证明并非是合法出租的充分条件,还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租赁合同也要进行租赁登记方可生效。审查租赁的客体是否合格,即出租人的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允许出租的房屋。审查房屋租赁手续是否完备。

2.在租房子的时候,是跟房东签订租房合同,不要去和二房东签合同。与房主本人签订合同,注意选择正规的合同。若为转租,要拍下原租客与房东的合同,留下依据。若为中介租房,必须保证三方在场,三方签字,中介也要盖章。

3.在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让房东出示房产证原件,加产权证或是使用权证和房东的身份证件。这样可以有效的辨别房子是否是房东所有,进而确认房东是否有出租房屋的权利;若产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那么应当出示与原产权单位签署的购房合同。通过中介签订合同,要查看中介与房东之间的委托代理协议,要注意代理时间;若为转租,应该查看二房东与原房主的租赁合同,确认其有转租权,并且复印原租赁合同。

4.在签合同的时候,要将房东的房子的所有的东西列一个清单并拍照留存。清点好承租房屋内的各种内部设施、物件,检查水路、电路是不是已经老化,或者其设计是不是能够满足大功率电器的使用,水管是否通畅等等,一定要求出租人在房屋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确认没有冗余的账单未结清。这样在退租时候比较便利,以免出现房东说东西少了或者坏了。而且在承租期间,凡是你自己购置的物品,在退租的时候可以一起全部带走。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一定要仔细看清楚合同上的细节条款,将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写清楚,千万不要口头约定,不然日后出现纠纷就麻烦了。租赁房屋已经逐渐成为了一种时尚,大家在选择房屋租赁时候一定要谨慎,注意细节的问题。

外贸合同签订注意事项(篇三)

对于科技创业企业而言,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是其主要的业务内容,而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与其他公司签订相关技术合同,则是其在业务活动中常见的业务合同。因此,如何依法签订、履行、管理各类技术合同,对于科技创业企业至关重要,而其中签订环节则是重中之重。本文将简要介绍技术合同的主要条款以及签订技术合同应当注意的主要事项。

通常各省市的科技主管部门都制订了技术合同的示范文本,有的甚至强制要求使用示范文本。虽然示范文本对于没有法律常识的合同当事人而言非常重要,但是示范文本通常太过简单,而其提示性的条款有时也没有受到合同当事人的重视,因此,因使用示范文本而引起的合同纠纷也越来越多,而这些纠纷很多是因为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造成的。同样,本文也只是一般性的介绍,并不能适用于每一个个案,签订技术合同最好还是聘请专业律师参与合同谈判,制作合同文本。

一般情况下,一份完整的技术合同应当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合同条款,约定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本文将作具体介绍;另一部分是工作说明书(statementofwork),详细说明技术合同所涉及的技术项目的范围及实施方法、实施的过程、进度以及验收方法等等,在此工作说明书中应当将项目实施过程拆分成若干阶段,详细描述每一阶段的目标、合同双方的责任、完成本阶段工作的标准以及本阶段应当提交的提交件。

技术合同条款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名词和术语的解释。很多人不重视这一条款,以为这只是律师们多此一举。事实上,技术合同中往往会涉及很多专有名词和技术术语需要说明,另外还会涉及到一些通用名词需要界定,若不界定,就容易引起歧义。这些都是律师们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而积累起来的十分有价值的内容。

2.项目名称、内容、范围和要求。此条似乎比较简单,其实不然,尤其是技术功能及相关具体要求的描述必须精确、详细、具体,没有歧义。

3.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地域和方式。对于技术风险较小的项目应当明确项目完成的总进度和每一阶段完成的进度,并直接与违约责任相联系。对于技术风险较大的项目也应当有相应的时间要求,这样在约定的时间里若不能完成相应的技术开发工作,双方可以重新评估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或者合同如何变更履行。

4.双方的权利义务。除约定双方的主权利义务外,还应当约定双方如何相互配合,如何对对方的工作等。通常应当指定项目代表,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5.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是技术合同中非常重要的条款,保密义务也应当是双方的,而不是单方的。保密条款应当对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等进行定义,应当约定保密义务的范围、方法、保密处理程序、保密期限以及失密救济等内容。

6.风险责任的承担。技术开发合同必备条款,应当区分技术能力和技术风险,明确约定风险责任的承担以及控制风险的措施。

7.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及其支付方式。这是直接关系到受托方利益的条款,需要谨慎约定。一般应约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对于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也要明确约定。对于技术合同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的支付方式,可以采取一次总算、一次总付或者一次总算、分期支付,也可以采取提成支付或者提成支付附加预付入门费的方式。约定提成支付的,可以按照产品价格、实施专利和使用技术秘密后新增的产值、利润或者产品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提成,也可以按照约定的其他方式计算。提成支付的比例可以采取固定比例、逐年递增比例或者逐年递减比例。约定提成支付的,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查阅有关会计帐目的办法。

8.验收标准和方法。一般应根据技术特点约定分阶段验收、试运行(生产)以及相应的技术服务。

9.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违约责任应当具体明确,不要只是简单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经济损失。通常应当约定延迟支付、延迟交付、不能交付等违约责任,计算方法一定要有可操作性。

10.解决争议的方法。除协商、调解外,有和诉讼两种方式可供选择,各有利弊。

除了上述必备条款外,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其他技术文档,应当列为合同附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以备或者解决争议时参考。

需要指出的是,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一般而言,以下情况会被认定为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1)限制另一方在合同标的技术的基础上进行新的研究开发或者限制其使用所改进的技术,或者双方交换改进技术的条件不对等,包括要求一方将其自行改进的技术无偿地提供给对方、非互惠性地转让给对方、无偿地独占或者共享该改进技术的知识产权;(2)限制另一方从其他来源获得与技术提供方所提供的技术类似或者与之竞争的技术;(3)阻碍另一方根据市场的需求,按照合理的方式充分实施合同标的技术,包括明显不合理地限制技术接受方实施合同标的技术生产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数量、品种、价格、销售渠道和出口市场;(4)要求技术接受方接受并非实施技术必不可少的附带条件,包括购买非必需的技术、原材料、产品、设备或者服务等和接收非必需的人才等;(5)不合理地限制技术接受方购买原材料、零部件、产品或者设备等的渠道或者来源。(6)禁止技术接受方对合同标的技术的知识产权的有效性提出异议或者对提出异议附加条件。

外贸合同签订注意事项(篇四)

一、采购合同签订之前的风险控制

(一)主体资格审查签订合同前,应对供货商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查。供货商作为采购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对其资格进行审查是防范合同风险的第一道防线。要想保证交易安全,首先应当了解“交易对手”。通过主体资格审查,判断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订立合同的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主体资格审查主要可分为自然人,法人两类。对自然人而言,要查验其身份证,确认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否则该自然人不具有签约资格。一般而言,除非即时清洁的采购合同,不建议与自然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的供货方大部分是公司法人。审查公司法人的主体资格,一般查验对方的营业执照,特别专注其基本信息,如法人代表,地址,年检状况。营业执照不方便查验的,也可以到工商局查询其基本状况。在了解上述情况过程中如果发现异常,如未通过年检,采购方要适时调整合同条款或者不再与之签约。

(二)履约能力调查通过履约能力调查,查明对方当事人的经济实力、信用情况和不良行为记录,为避免合同风险提供有力保障。履约能力调查是通过公共信息、特别渠道信息和对方提供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公共信息主要是通过网络收集对方的销售规模、市场声誉等相关信息。特别渠道信息主要是业务人员通过自身资源了解对方的具体情况。对方提供的情况也是判断其履约能力的重要依据。例如,功过公共信息的掌握,可以判断对方提供的相关情况是否真实,从而判断其诚信程度。

二、采购合同签订过程中的风险控制采购合同的签订过程实际是合同双方确定并填写合同条款的过程。

1、合同的主体采购合同的主体指买受人和出卖人,亦称需方和供方或买方和卖方,是合同的当事人,是合同权利、义务的具体承担者。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址—定要清楚。企业或单位应当使用全称,保证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致,可以将营业执照作为合同附件。如果是自然人,姓名应当与其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同时写上身份证号码。

2、买卖的标的物双方一定要明确约定买卖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生产厂家,数量等详细内容,尽可能把产品的各项标示都作为标的内容写进合同。同时,要求供货方对产品的所有权及处分权作出保证或承诺,防止其产品上存在权利限制,如产品被出租、抵押、涉嫌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等影响到标的物的交付。

3、价款及支付方式采购合同的主要义务是一方给物,一方给钱。因此,价款是采购合同的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采购单一货物,价格固定,价款比较清楚,一般不会产生争议。如果采购多种货物或进行长时间的货物买卖,价款较为复杂,一旦约定不明,则极易产生争议。因此,合同中应明确产品单价、计量标准、数量、产品附件等,对于涉外合同,还应当明确货币种类及外汇结算标准,防止出现分歧。另外,支付方式也应当约定明确,价款支付是现金支付,还是用支票支付;如果采用汇款,汇费由谁负担等细节应当明确。

4、标的物交付标的物的交付即所谓的收货、送货,是采购合同中至关重要的内容,其涉及到货物风险的承担、所有权的转移等诸多问题,所以,应在采购合同中对交货方式,运输方式,交货地点、时间及运输费用的承担等事项约定明确。

5、质量标准在这个问题,很多采购人员存在误区:如果存在国家强制性标准,则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必写;如果没有国家强制性标准,没什么可写。结果导致采购合同中并无质量标准的具体内容,这对采购方非常不利。实际上,商品缺少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情况非常普遍。采购合同一定要写上具体的质量标准,避免发生质量纠纷时“没有规矩”;在供方为外商的情况下,更应该明确约定质量标准,因为我国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如果有)仅约束国内企业,对外商并无直接约束力。在这种情况写上适用国家强制性标准,将无法确定是哪个国家的标准,从而导致此约定不明,等于没有约定。

6、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促使采购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使对方免受或少受损失的法律措施,也是保证合同履行的主要条款,应在采购合同中作出较为详尽的规定,如约定定金、违约金以及赔偿金的计算方法等。大量的采购合同中只是概括地约定了违约责任,如任何一方违约,则应当赔偿因此给守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这种约定等同于没有约定,没有实质意义。

7、争议解决条款的约定争议解决条款涉及的是当事人在履行采购合同过程中一旦产生纠纷,经协商不成时可以选择的解决方法。纠纷解决方式主要有两种仲裁和诉讼。

三、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控制很多企业能够重视签订合同,但对合同签订后的履行过程中的问题往往重视不够,由此导致合同签订与合同执行脱节,增加了合同产生纠纷的机会,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合同签订后即具有了法律效力,对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企业必须要重视采购合同的履行及其风险控制。在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员应该密切关注合同标的物的交付时间及权利过户的时间,敦促出卖方按时交付标的物;注意对合同标的物的质量检查,如遇到标的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及时进行退、换货处理;合同履行完毕后对供货商进行评价,为下次确定供货商积累材料等。如果采购合同存在保密条款,应注意通知合同履行人员,注意保护商业秘密。为实现上述目标,企业必须加强对采购合同的管理。

外贸合同签订注意事项(篇五)

1、劳动合同期限。

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例如:劳务公司外派一员工去另外一公司工作,两个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劳务公司与外派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以劳务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终止,这种合同期限就属于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种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协商选择合同期限时,应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来约定。

2、工作内容。

在这一必备条款中,双方可以约定工作数量、质量,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等内容。在约定工作岗位时可以约定较宽泛的岗位概念,也可以另外签一个短期的岗位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还可以约定在何种条件下可以变更岗位条款等等。掌握这种订立劳动合同的技巧,可以避免工作岗位约定过死,因变更岗位条款协商不一致而发生的争议。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在这方面可以约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各项劳动安全与卫生的措施,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措施与制度,以及用人单位为不同岗位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工作的必要条件等等。

4、劳动报酬。

此必备条款可以约定劳动者的标准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的数额及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等。

5、劳动纪律。

此条款应当将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约定进来,可采取将内部规章制度印制成册,作为合同附件的形式加以简要约定。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这一必备条款一般是在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因这类合同没有终止的时限。但其他期限种类的合同也可以约定。须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不得将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约定为终止合同的条件,以避免出现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合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改为终止合同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般约定两种违约责任形式,第一种是一方违约赔偿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即赔偿损失的方式;二是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方法,采用违约金方式应当注意根据职工一方承受能力来约定具体金额,避免出现显失公平的情形。违约,不是指一般性的违约,而是指严重违约,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如职工违约离职,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合同等。

推荐!外贸合同签订注意事项(2700字)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合同越来越重要了,我们在签合同范本的时候,尽量清楚其中的要点。可以开始准备签订好合适的合同了,可以更好的防范可能存在的风险。一份合乎法律规定的合同是怎样的呢?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推荐!外贸合同签订注意事项(2700字)”,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外贸合同签订注意事项(篇一)

1、付款方式一定要明确。在拟定合同时,必须写清付款时间、每次付款金额、付款周期和如何付款。约定的越细越好。

2、屋内原有设施一定要细数写上,如果出租方觉得不太贵重,就算损坏也无所谓的可以略去不写。以免出现物品损坏或丢失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和矛盾,既影响正常出租,又伤害了感情。

3、房屋在出租期间后所发生的各项使用费用是一定要约定清楚的,每一项谁承担要写得明明白白,否则很影响到正常的生活。

4、这个问题很重要,房屋出租时,合同上一定要写清双方的证件号码(主要是身份证)。如果是租给生人,可千万要看看证件的真伪。大家都知道,联系方式可能会随时更换,但身份证是无法更换的,除非他给您的是假的证件。标注一下证件号,主要是为了防止万一。

外贸合同签订注意事项(篇二)

签订购房合同时,应特别注意四点:

1、房屋面积出现误差时,选择退房、要求赔偿、据实结算等是消费者的主要权利,购房人应当特别注意合同中对这种权利的约定;

2、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内“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中空格处可填写双方自行约定的内容,而不是开发商单方规定的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不可轻易填写或草率约定;

3、不可轻易同意开发商删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内印制的预先拟订内容;

4、如果必须填写“自行约定”内容或删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内印制的预先拟订的“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有关条款内容,建议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律师咨询。

外贸合同签订注意事项(篇三)

劳动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一)

《劳动民法典》是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据,也是毕业生保护、维护自身权益的依据。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或者入职后,都将与用人单位再签订劳动合同。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时,涉及求职者权益的规定有哪些呢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要知道一份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基本内容: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时候,就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千万不能简单地口头约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应当在建立劳动关系的1个月内订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________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同时,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是铁饭碗

《劳动民法典》提出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改变了以往一些单位________年一签的惯例。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________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以及用人单位自用工起满________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本人不愿意之外,都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但是需要说明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非铁饭碗,也并不是每个人都适合长期合同,应届生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考虑签约期限。

违约金以及经济赔偿金

《劳动民法典》实施后,并非毕业生违背了用人单位的意愿就要交违约金或者经济赔偿金。

《劳动民法典》规定只有两类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一类是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另一类是对负有保守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义务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如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的约定,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经济赔偿金主要是企业给劳动者的赔偿。《劳动民法典》规定如果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合同或者合同到期终止时用人单位不再续订的(包括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造成劳动者不再续订)都要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经济赔偿金。

试用有时限有工资

虽然在试用期难免如履薄X,毕业生也要保护好自己的权益。劳动民法典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内随意辞退劳动者。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________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________年以上不满________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________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劳动民法典规定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二)

一、明确谁是签约主体

《劳动法》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施行后,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客观情况的变化,一些新的用工主体、用工形式不断出现,要求劳动合同制度必须进行相应的改革。主要表现在:

一是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合作或合伙律师事务所等新的单位类型出现,对这类单位与其劳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如何规范缺乏法律规定,不利于维护这类单位的劳动者权益。

二是一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编制外招用劳动者,并且没有与招用的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而根据《劳动法》规定,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只有与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才依照《劳动法》执行。因此,这些劳动者往往既不能享受《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或者国家有关人事管理政策规定的权利,也不能依据《劳动法》维护自身权益。

三是随着我国社会主____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迫切要求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制度。为此,国家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以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也是一种双向选择的用人制度,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行为也需要依法规范,在打破能进不能出僵化用人制度的同时也需要维护其劳动者的就业稳定。而且,从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的角度考虑,也需要将除公务员以外的其他单位劳动者纳入同一用人制度。

鉴于以上新的情况,《劳动民法典》扩大了《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劳动民法典》确定的适用范围,实际上就是可以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范围。由于劳动合同关系在劳动关系中的标志性地位,因此,在适用范围方面,《劳动民法典》扩大了《劳动法》所规定的适用范围,显然又比《劳动法》前进了一步。

按照《劳动法》规定,其适用范围仅包括3种类型:

1、中国境内的企业;

2、个体经济组织;

3、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而根据《劳动民法典》第2条规定,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则增加了民办非企业单位。

这里,需要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1、在用人单位的类型方面,《劳动民法典》比《劳动法》多了一个民办非企业单位。

所谓民办企业单位,根据国务院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它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其实质上为民间组织的一种。在我国现行体制下,民间组织主要是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三种形式。

2、在上述规定中,之所以要强调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也被列入《劳动民法典》调整的范围,是因为在目前的体制下,由于国情原因,仍然有一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并非劳动关系。

因此,《劳动民法典》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也就是明确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之间也应订立劳动合同,但考虑到事业单位实行的聘用制度与一般劳动合同制度在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方面、管理体制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别,因此允许其优先适用特别规定。因此,《劳动民法典》仅适用于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我国当前的国情是相符合的。

此外,在《劳动民法典》中采用的事业单位概念,与《劳动法》所称的事业组织一词相比,也更为规范和准确。

二、劳动合同应有哪些必备内容

首先,关于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

我国《劳动法》第16条只是笼统地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而《劳动民法典》则更加具体和明确:《劳动民法典》为了既方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又督促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在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方面,《劳动民法典》则规定了三项措施: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即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此处,特意强调了该劳动合同的形式应为书面的。

2、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此处,强制性地规定了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最迟应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这实际上是有限度地放宽了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要求,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即不违法。但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________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民法典》第82条)。这是对用人单位在自用工之日一个月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处罚措施。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________年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在不足________年的违法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外,还应当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民法典》第14条)。这是对对用人单位较之未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言更为严厉的处罚措施。笔者个人认为,这是《劳动民法典》的一大亮点。《劳动民法典》也因此就有更强、更实用的操作性,在大力推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方面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

此外,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民法典》也明确了双方的劳动关系应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这种明确,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在现实生活中争议和纠纷的发生。比如,即将毕业的在校大学生毕业前与用人单位提前签订了劳动合同,其劳动关系也只能从其正式上班之日起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这里,仅指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从签订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而根据《劳动民法典》的上述规定,对于在用人单位在用工前签订的劳动合同,其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则从实际用工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也许会出现劳动合同的期限与双方劳动关系的持续期不一致的情形。

其次,关于劳动合同中的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依法约定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为了规范劳动合同条款,使一些重要内容能够被约定,《劳动民法典》规定了劳动合同至少应当具备必备条款。与《劳动法》有关规定相比,在构成劳动合同主要条款方面,二者的相似之处在于,《劳动民法典》和《劳动法》一样,通过列举的方式,规定了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方面应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而且二者均表示,在此列举的条款之外,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另行补充新的内容。只不过,在补充新内容方面,《劳动民法典》也通过列举的方式提示性表明了双方可以在此基础上另行约定的事项,如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而二者的不同之处在于,《劳动民法典》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与《劳动法》的规定相比,既有大幅增加也有少量删减。

1、增加的部分必备条款内容:

(1)增加了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等条款。原因是这些内容是劳动关系双方主体的基本情况,应当在劳动合同中明确。

(2)增加了工作地点条款。原因是实践中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可能与用人单位住所地不一致,有必要在订立劳动合同时予以明确。

(3)增加了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条款。原因是为了在法定标准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该劳动者具体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安排。

(4)增加了社会保险条款。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无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约定、如何约定,均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增加社会保险必备条款的原因,是为了强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利义务意识。

(5)增加了职业危害防护的条款。《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为了做好与《职业病防治法》以上规定的衔接,促进该条款的落实,《劳动民法典》中增加了职业危害防护的必备条款。

2、取消的部分必备条款内容:

(1)取消了劳动纪律条款。原因是劳动纪律属于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劳动民法典》

第四条已经对用人单位制定、修改劳动纪律等规章制度的程序作出了规定,没有必要在劳动合同中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个别约定。

(2)取消了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条款。原因是为了防止用人单位规避劳动合同期限约束,随意终止劳动合同,《劳动民法典》取消了《劳动法》中有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终止劳动合同的规定,明确劳动合同终止是法定行为,只有符合法定情形的,劳动合同才能终止。

(3)取消了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条款。原因是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违约责任条款,《劳动民法典》规定只有在依法约定的培训服务期以及竞业限制条款中,用人单位才能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

此外,《劳动民法典》还特别规定,在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的约定方面,如果因约定不明引发争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由此,可以看出,如果因劳动合同的关键条款约定不明引发了争议,《劳动民法典》还提出了指引性的解决办法。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减少劳动争议的仲裁、诉讼解决压力,无论对于劳动者权益的快速、便捷保障,还是缓解司法部门因讼累造成的工作压力方面,都是大有裨益的。

附1:《劳动法》第19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附2:《劳动民法典》第17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三、签订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结合《劳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订立过程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对于劳动者来说,应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注意:

1、劳动者应积极与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

《劳动民法典》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劳动报酬约定不明确的,新招用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用人单位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劳动者为保护自身利益,应积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关系到自身利益的事项如工资标准、保险福利、劳动条件等等。对于用人单位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应采用相应的法律救济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2、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应加强对用人单位的了解。

劳动关系与其他民事关系相比,其突出的特点是具有某种形式上的人身属性。劳动关系建立后,劳动者应当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在用人单位管理者的统一安排下从事具体的劳动。用人单位的管理制度、企业文化等对劳动者来说就至关重要了。

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要深入了解用人单位的现实情况,尤其要了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一般会反映出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的理念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要求。劳动者应结合自身情况,分析自己达到用人单位要求的可能性。了解这些有助于提高自身就业的成功率,降低就业过程中的机会成本。

劳动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三)

签订劳动合同十大注意事项

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________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____日),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四、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五、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形外,劳动者依照劳动民法典规定,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的内容,双方应当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

六、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七、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八、职工连续工作满________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民法典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九、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民法典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十、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劳动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四)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今后用以处理辞退纠纷的重要依据,必须认真对待。

有些企业以为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更好的保护企业方的利益,这种想法是非常错误的。劳动部《关于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第二条第

(一)项规定: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赔偿劳动者损失。所以为了保护企业以及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必须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根据《劳动民法典》

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________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根据《劳动民法典》

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________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有效性

根据《劳动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根据劳动合同依照《劳动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违约条款

包括服务期以及保密事项等约定。

劳动部《关于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第四条明确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劳动法》

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劳动部《关于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第五条进一步明确规定: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二十条的规定支付用人单位赔偿费用。

因此,企业完全可以依照以上规定,在劳动合同中设立相关违约条款充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比如根据《劳动民法典》

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对于一些掌握企业重大机密的员工,可以约定保密事项或竞业禁止条款,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劳动民法典》规定,竞业限制的期限不超过两年。以上这些条款的事先约定,可以极大的保护企业的正当权益,反之则可能给企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免责条款

由于企业不是公安机关,对于员工入职之前的历史无法全部掌握,如果遇上某些应征者刻意隐瞒事实,有可能被欺骗,导致在将来因竞业禁止等原因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预先在劳动合同上添加免责条款,则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企业免受伤害。以下范例供参考:

乙方(劳动者)向甲方(用人单位)保证,乙方在进入甲方单位工作之前,与社会上任何单位和个人没有任何的劳动关系,无任何的民事与刑事纠纷,无其他违法行为。如有隐瞒,一经查实,甲方有权据此终止本合同,且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及时变更

一旦员工的岗位、报酬等内容发生变化,或者企业发生合并分立的情况,企业应当及时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以免在今后可能的劳动纠纷中陷于被动。

劳动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五)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今后用以处理劳动纠纷的重要依据,必须认真对待。XX认为,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关键问题。

一、劳动合同的形式必须是书面的

劳动合同必须要以书面形式确立来,不能进行口头约定。根据《劳动民法典》第10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据,任何一方不签劳动合同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持一份。

二、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

劳动合同在签订后,如果存在以下情形,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会被认定为无效。按照《劳动民法典》第26条的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用人单位如果存在上述行为,劳动者可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无效要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劳动者不能因为存在上述情形在不经过劳动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认定的情况下,自己单方面认定劳动合同无效而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不可少

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包含以下必备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以上条款在劳动合同中都应当包括。

一旦员工的岗位、报酬等内容发生变化,或者企业发生合并分立的情况,应当及时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以免在今后可能的劳动纠纷中陷于被动。

四、试用期的长短有规定

试用期应当包括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因此,在试用期也应当签订劳动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民法典》第19条的规定试用期的期限如下:

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不超过)

三个月到________年

一个月

________年到________年

两个月

________年以上

六个月

试用期最长为6个月,且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五、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情形仅适用于服务期和竞业限制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为了防止员工随意离职而给自己造成损失,往往会约定违约金,这些违约金的约定只有针对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才发生法律效力。根据《劳动民法典》第22条、23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的约定、违反竞业限制的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其他情况下约定的违约金为无效约定,不受法律的保护。

六、劳动者应当了解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

根据《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何认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法律法规均未作出具体规定,而是要求用人单位在企业规章制度中加以明确和界定。总裁学习网认为不同的用人单位对严重违纪的界定会存在不同,尤其是一些特殊行业或企业,往往对内部员工存在一些特殊的行业或企业要求。因此,劳动者在准备好迈入一家新的用人单位之前,

首先应对其纪律要求有清晰、明确的认识。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以及相关附件时,应当认真阅读,知晓内容后再签字。否则,容易背负上了违纪之名,极为被动。

七、陷阱合同要警惕

部分用人单位为了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千方百计在劳动合同中设立种种陷阱,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主要包括:在合同中设立押金条款;扣押劳动者的证件;采用格式合同,不与劳动者协商;在合同中规定逃避责任的条款,对于劳动者工作中的伤亡不负责任;准备了至少两份合同,一份是假合同,内容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签订,以对外应付有关部门的检查,但真正执行的是另一份合同等等。总裁学习网建议大家劳动者在签订合同时都要擦亮眼睛,不要因为大意签下了陷阱合同

外贸合同签订注意事项(篇四)

有三种许可方式:

(一)通过签订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商标,即该商标只能被许可人一人使用,且商标专用权人也不得使用。

(二)通过签订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商标,即该商标只能被许可人和商标专用权人使用。

(三)通过签订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商标,即商标专用权人还可以许可其他人使用自己的商标,且自己也可以继续使用。

以上就是由小编编辑整理的与

外贸合同签订注意事项(篇五)

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注意事项

1、房屋租赁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合同。

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注意事项:双方当事人的情况,确定出租人具备处分房屋的权利,即出租人对房屋具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在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实践中,有的出租人对房屋并不具备所有权或者处分权,导致承租人入住以后被真正的房主驱逐,而这时所谓的出租人往往又不见踪影,因此,一定要注意这个问题。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

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等;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房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

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4、租赁期限

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

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较长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讨价还价,要求给予一些优惠。但从承租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角度考虑,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经济负担相对较小。

6、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

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承租人在租赁前应对住房及其内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自己今后能够正常使用。

7、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

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8、转租的约定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

想通过转租取得租金收入,由于这种转租行为影响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双方应该在合同中对转租加以规定。如果允许转租,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一个分享转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许转租,而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则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9、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如果在租赁过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认为有必要改变合同的上述各项条款,如租赁期限、租金等,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

10、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

外贸合同签订注意事项(篇六)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因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企业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2.不签订劳动合同有什么法律后果?

根据《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并没有规定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一些用人单位为了使自己在劳动者维权时处于主动地位,往往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导致劳动者在维权时无法证明双方约定合同内容,甚至无法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使维权处于被动地位。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最迟应当在建立劳动关系后1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在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对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规定了如下的法律责任。

(1)支付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超过1个月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两倍的工资。部分用人单位的管理者对此没有用引起重视,认为已经与劳动者达成口头协议,不用签订劳动合同,也有的管理者认为与员工彼此之间已经比较熟悉,为了省事,只与员工有个口头协议。用人单位的这种行为是存在风险的,一旦双方发生争议,劳动者可以随时向劳动部门举报,而要求支付两倍工资,这时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双倍的标准支付工资。因此,用人单位为了防范用工风险,避免不必要的增加用工成本,应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2)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关系成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超过一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谓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未出现法定解除情形,用人单位无权解除劳动关系。一旦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管理权限即受到限制。另外,建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后,部分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会受到影响,进而影响用人单位的生产效率,这也变相地增加了用人单位的用工成本。

(3)不将劳动合同交付劳动者将面临赔偿损失之责任。劳动合同作为劳资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凭证,应由劳资双方分别持有,这样有利于劳资双方互相监督以确保劳动合同严格执行。因此《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一些用人单位打着试用的旗号,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支付较低的工资,而在工作一段时间后,就将试用者赶走,以达到使用廉价劳动力的目的。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组成部分,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用工关系成立,则劳动关系便建立,则应受劳动合同法的约束,用人单位便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如果有关用人单位存在上述情形,且双方没有约定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如果没有集体合同的,其可以按照同工同酬的标准要求;如果虽有约定的,但约定偏低的(低于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低于约定工资的80%的,低于最低工资的),可以视为没有约定,劳动者可以按照前述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如果用工期限超过一个月的,则可按照前面两款提到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超过一年的并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为了防范用工的风险,节约用工成本,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优质合同: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签合同五证两书八篇


合同对我们来说,实在是太重要了,我们不能没有它,签订合同是我们必不可少的一个步骤。只有签订好你们约定好的计划合同过后,可以更好的为日后解决争议提供依据。所以,您是否在寻找合同的一些内容东西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优质合同: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签合同五证两书八篇》,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签合同五证两书 篇1

一、查验对方身份

签订购房合同之前,要明确商品房真正的产权人是谁,它是购房合同的主体。法律规定不具备主体资格的人签订的购房合同是无效的,所以,合同的出卖人应当是该楼盘的开发商。如果开发商委托中介机构签约,该中介机构应当具有相应资质和经营资格,并有开发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才具备签约的资格。

二、审查有效证书

商品房预售和销售必须应当具备“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它们是购房人必须审查的最重要的文件。缺少上述文件,则该商品房不具备销售条件。

三、确保买卖安全

除了具备上述“五证”之外,法律规定,被查封、被抵押和已销售而未经原买受人同意的商品房是不能销售的,否则,买受人则面临巨大的风险,直至财房两空。所以,在购房前应当到有关部门查清所购商品房是否已被查封、被抵押或者已被销售,以确保交易安全。

四、约定定金规则

目前商品房买卖的通常做法是购房人买房时先签订认购书并且支付定金,然后才签订购房合同。由于购房人事前没看到合同,在签约与不签约之间陷入两难境地,不知道到底该不该签。因此,建议购房人采取以下办法:

1、在审查购房合同,确认没有问题之后才交定金;

2、不签认购书,直接签订购房合同同时支付定金;

3、在认购书中写明如果双方就商品房买卖合同协商不成,出卖人必须向买受人退还定金。

五、完善合同条款

现在的购房合同是由国土房管局印制的标准合同,相当一部分内容是已经用铅字印制好了的,另一部分留空白,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填写。

建议购房人要认真仔细地阅读、审查合同的每一条款,并做好以下工作:

1、对标准合同印制好的内容,一般不作很大修改,但并非不能修改,只要当事人认为不合理,就有权修改。

2、对于标准合同已印制好的选择性条款,购房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约定。

3、对于空白部分,不能由出卖人预先填好内容,然后要求买受人全盘接受,因为这是非常不合理的。正确的做法应当是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的每一条款协商一致。

4、对于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条款,应当做好记录,由双方签字确认,这是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书面凭证,如果买卖不成,购房人可据此索回定金和已付房款。

六、明确交楼标准

目前标准购房合同中的交楼标准有三种:

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购房人选择第2、3项交楼标准是比较理想的,但由于这两项交楼标准要求比较高,尤其是第2项交楼标准要求最高。

目前大部分楼盘在交楼时很难达到该项标准,同时选择该标准的收楼时间相对比较长,所以相当一部分购房人或者开发商都不愿意选择第2项收楼标准。而选择第1项收楼标准则含义不明确,因为验收合格有很多种,如竣工验收合格,规划验收合格,消防验收合格等,这就会产生很多争议。

七、慎签补充协议

目前开发商通常预先拟定了购房合同补充协议,让购房人签字。而这些补充协议绝大部分是霸王条款,对购房人非常苛刻。因此,购房人须慎之又慎,千万不要轻易在补充协议上签字。理想的做法应当是与对方就补充协议协商一致以完善补充协议,或者干脆不签补充协议。

八、另签物管协议

现在的标准购房合同中有签订购房合同的同时,一并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内容进行协商一致。

九、拒交不合理收费

目前商品房买卖中,购房人应当缴纳契税、印花税等,购房人应当按法律规定缴纳。而公证费、律师费等则不是购房人必须缴纳的费用,如果开发商强制收取,则属乱收费,购房人有权拒绝。

十、把好收楼关

1、查看“三书一证一表”

收楼时开发商必须向购房人出示《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设工程质量认证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简称“三书一证一表”。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购房人有权拒绝收楼。

2、看楼验楼

购房人按照购房合同约定的收楼标准到现场看楼验收,如果发现问题或有不满意的地方,可在《楼宇验收记录表收楼表》中签字确认。

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签合同五证两书 篇2

约定交房条件

合同约定交房的条件,一定要明确约定,是经过哪些验收之后才收房,是单体验收、综合验收、竣工验收备案还是消防验收等等。因为单体验收后,有可能小区还处于建设状态,小区内的道路、绿化都有可能未完成,居住不一定方便,因此也要约定清楚。此外,开发商应该请房地产管理部门认可的有资质的机构对房屋面积进行实测,在交楼的时候,应该提供实测面积的数据,以及相关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等。如果开发商提供文件不全的,可以拒绝收楼,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开发商承担。

■明确各项违约金

开发商和购房者会在合同中,对双方办证或者缴纳购房款等问题的期限进行约定,如果你发现双方违约后赔偿的金额是不对等的,那么合同签订时可以协商对等待遇。同时,购房者一定要看清楚合同中的各项违约金,究竟是百分之几、千分之几还是万分之几,这些都需要明确清楚,如果觉得不合理,可以双方进行协商。此外,一般来说,购房合同中是有补充协议存在的,买卖双方会在补充协议中约定很多合同中没法明说的约定。有些开发商会在补充协议中玩文字游戏,因此购房者在签购房合同时,需要重点关注补充协议中的责任划分是否合理,不要让自己吃亏。

■清晰赠送的约定

在合同签订时候,有时候开发商会答应给业主赠送部分面积或者储藏室、阁楼等,这些约定一定要写入合同,口头承诺的东西往往因为缺乏证据最后不了了之。另外,车库一定要看规划,而不是听开发商口头承诺,不一定能停进去车的就是车库,有时候可能会是储物室,关键是要看规划。同时,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明确公摊面积,包括但不限于公摊面积的大小、位置、费用等。

■避免使用模糊词语

有时候有些开发商在合同中会用模糊词语规避自身责任。这里最重要的是关于交房日期的描述,有的开发商会写“水电安装后”“小区验收合格后”这些不确定具体时间的形容词约定交房日期,交房日期一定要精确到年月日。还有比如精装房会写采用“较好”“进口”的材料,这里购房者一定要让开发商精确写到用什么牌子什么型号,否则到验收房子的时候这些模糊的标准就说不清楚了。

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签合同五证两书 篇3

正常情况下,买房交首付的同时就该签合同,并且出具首付的不动产发票。你这个交首付了这么久没签合同,很有可能是开发商五证不全或者是预售许可证还没审批下来,无法签定购房合同,因为购房合同需要网签。可以要求房地产商赶快签合同或者向当地的住建部门查询该楼盘证件是否齐全,能否正常销售。有的城市还可以登陆住建部门官网查询所售房源的相关信息的。

按揭购房签完合同后,待银行成功发放贷款后,就可以向开发商索取一份购房合同了。住房按揭贷款流程,售房商向贷款行提出按揭贷款合作意向。贷款行对售房商开发项目、建筑资质、资信等级、负责人品行、企业社会商誉、技术力量、经营状况、财务情况进行调查,并与符合条件的售房商签订按揭贷款合作协议。借款人与售房商签订购房协议,并缴纳30%以上的房款(营业房40%)。借款人持购房协议、30%购房收据、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向贷款行申请按揭贷款,并在贷款行开立存款账户或银行卡。经调查、审查、审批同意后签订借款合同,贷款行代理办妥登记、公证手续后,将款项存入售房商账户保险采取客户自愿原则,并通知客户取合同和到售房商处办理购房手续。

正常来说交完首付之后是马上签合同了,并不会有拖延。如果开发商迟迟不肯跟自己签订购房合同,购房者也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去追究开发商责任。

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签合同五证两书 篇4

(一)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销售合同无效,购房者有权退房。通常,导致房屋销售合同无效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两种:

1.开发商的项目开发违法,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手续,不具备完备的法律文件,因此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导致合同无效。

2.开发商采取欺诈手段,诱使购房者与其订立房屋销售合同,合同无效。如开发商故意告知置业者虚假情况,如竣工日期、装修规格及质量标准等,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合同无效。

(二)开发商违约的,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开发商的责任。也就是说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购房者不能购买,不能如期收房或者不能以合同的要求收房时,购房者可以退房。例如下面几种情况:

1.开发商预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能销售该房产;

2.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经催告3个月后仍不能交付使用的;

3.房屋结构有重大质量问题,不能修复或者经修复仍不能得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影响购房者使用的;

4.由于开发商的过错,购房者不能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

5.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的;

6.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的;

7.合同约定的其他退房条件出现的。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能否退房取决于是否出现了法定或者合同约定的退房条件,而不是有没有交付全部或部分房款。

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签合同五证两书 篇5

第一,在合约书中,应注明与发展商谈定的付款方式与价位,是按揭付款还是工程期分期付款。如是分期付款,每期款的缴款时间应注明。

第二,发展商交付房屋的日期一定要写明确,应明确到某年某月某日交房,而不应用模棱两可的措词来表达,因为这里涉及到逾期交房的违约问题。

第三,对于购置房屋的面积要明确销售面积(含分摊的公用面积)是多少。如面积误码率差超过约定范围,客户有权要求退房或追缴利息损失。目前,有些城市如上海,甚至规定发展商实测面积大于客户购置面积时客户将不必追补面积款,而实测面积小于购置面积,发展商还要退款。

第四,应提出或煤气的准确通气时间。因煤气公司有规定,必须等到楼宅入住率达70%时才通气源。因此,虽然煤气管道已通,但客户尚有可能用不上煤气,给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所以,在合约上应注明气源通气的准确时间或注明如入住率不够不能按时通气时发展商采取的应急办法。

第五,应在合同中明确提出产权证发放到手中的准确时间。目前由于各方面的因素,产权证发放比较慢,但也应有合适的日期,发展商不能无限制地拖发产权证。

第六,发展商在与客户签约时,除签署正式合同外,为了更清晰地阐述协议内容,往往还会让客户再签署一份补充合同,主要目的在于表明由于某些特定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赔责任,以及面积丈量误码率差,若差异过大时在哪些情况下的免赔责任。一般情况下,发展商签此合同,主要是为了保护自己在一些非人力能控制的情况下造成违约的规避风险的一种方式。但客户也应多加注意,仔细研读补充条款,以免落入某些不法发展商的文字陷阱。一般而言,签约时重要的就是上述几个问题,但对其他条款也应在发展商处拿到影印件,回家仔细研究,一定要做一个明明白白的购房人。

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签合同五证两书 篇6

购房合同的各项内容要尽可能全面、详细、各项规定之间要避免相互冲突,尤其是不能与国家的政策法规相冲突;文字表述要清晰、准确;签订合同的买卖双方身份、责任要明确,如合同中的甲方(卖方)不能是代理商或律师楼,而应是项目立项批准文件的投资建设单位,也不能以上级主管单位或下属机构的名义签订合同,签字人应是法人代表本人,或公司章程上授权的主要负责人。

合同上的项目名称,一定要与项目位置联系在一起,以免日后有出入。标明项目位置时,一定要具体、明确,如××市××区××街××号××花园××号楼××层××房。房屋的户型、面积一定要标示清楚,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及公用面积分摊原则等要明确说明,如以建筑面积计价还要标明使用率。

房屋的档次和装修标准一般采用附件形式附在购房合同之后,这一内容的表述一定要详细、具体。如技术的等级、材料的品牌、内部设施的种类、负荷标准、供应能力等一一予以说明。水、暖、电、通讯等设施要说明安装到什么程度。

其他如付款方式、产权保证等都应详细、具体的加以说明。同时合同中一定要确定物业管理单位的产生办法或具体的物业管理单位以及物业的收费标准,并对房屋整体结构、各部位配套设施及其部件的保修期给予明确规定。

违约责任的约定一定要对等,否则最终吃亏的是消费者。一般承担违约责任的违约事项包括:

(1)签订认购书后,购房者不买房或要求换房,开发商不卖房或要求换房;

(2)购房者不按期付款;

(3)开发商不按期交房;

(4)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

(5)房屋装修标准、质量不合要求,保修不到位;

(6)产权过户手续不全或不能按期办理。

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签合同五证两书 篇7

如果买的是刚交付不久的新房,还没有到该下房产证的时候,也要注意看一下此楼盘开发商的资质,是否有过硬的良好表现,比如,曾经开发过什么样的房子,是否都下证了?现在这个暂时没有下证的楼盘是否有一期,二期?一期,二期是否都下证了,这些问题都要想到。

大多数时候房产中介为了双方谈价方便,一般先不会约买卖双方见面,关于这一点一定要理解,因为和交易相关的事项没有落实好之前,特别是没有把房价拉到双方都能接受的程度,贸然就安排双方见面的话,反而不利于签订合同,但是,如果电话已经谈妥价格时候,就一定要见房东。

小中介,租个门脸几张桌子几台电脑,加起来资产不过十来万,怎么保障客户几百万的房屋合同,而且还有可能出现恶性事件的风险,大的房产中介,可能佣金不打折,可是几百万的房子都买了,不能因为这点钱而给自己带来更大的风险。

要有自己的判断,该买的时候就买,不能持币观望,不动产再调控,也比把钱放银行负利率强。反过来,不该买的时候,也别因为大家风传房子要涨了而去买房,要理性,认为合适自己的就果断出手,别去计算抄底,如同买股票一样,你非专业,永远不可能抄到最底,别妄想战胜市场,股市,房市,原理都是一样的。

亲友团的力量是巨大的,最集中的体现就是挑房子的毛病,如果自己看上了房子,就要坚持自己的看法,因为朋友用什么来表示对你的关爱呢,就是给你想买的东西提意见,一般都是负面意见。再就是律师,因为律师都是很专业的,怎么体现他的专业和敬业呢,就是要求合同条款完全保障他方的利益,对房东极其苛刻,导致房东认为不公平,结果就是谈崩了。

任何交易,任何合同,风险都是存在的,所以最好把关注点放在细节上,严格控制风险,比如,先责成中介机构去查一下房子的产权问题(找一个你值得信任的经纪人非常重要),签订合同时注意看房东带过来的房产证件,签约合同中注明房子里的物品,还有是否有车位等,一定要单独签在附加合同里,一定切记。

通过中介看好了房子,直接找房东成交的客户,十有八九都买的很贵。道理很简单,房东一看你自己直接找过来了,房子肯定是看的很好,价格就不能商量了,而且这样直接谈价格,没有中间人缓冲,很难谈到理想的价格,所以这类客户最终买入的价格一般都比房东给中介的底价高了很多。

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签合同五证两书 篇8

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之五证

五证,一个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二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三是建设工程开工证,第四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第五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叫“五证”。其中前两个证是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的,开工市是由市建委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由市土地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的。

那么怎么样看待“五证”?交给您一种方法,这五证最主要的应该看两证,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一个是预售许可证,这两种要核发,看准确了,一般原则上就没有问题,特别是预售许可证。特别要提醒的是,购房者在查看五证的时候一定要看原件,复印件很容易作弊。签合同前,要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买完房以后还要查验或者叫验收“两书”。什么是两书呢,两书是开发商在竣工验收合格时通知购房者入住之后提供的两份法律文件,一个是住宅质量保证书,第二是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通常包括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登记,在使用年限内承担的保修责任,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件的保修期,比如说防水是三年,墙面、管道渗漏是一年,墙面抹灰脱落是一年,地面大面积起沙是一年,包括供热供冷系统等设备,卫生洁具、开关等等。其他部位或者部件的保修时间可以由房地产开发商和用户约定。

住宅使用说明书,通常应该包括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委托监理单位、住宅的结构类型、装修装饰注意事项、上水下水、电、燃器、消防等设施配制的说明,以及门窗类型使用事项,配电负荷,承重墙、保温墙、阳台等部位需要说明的问题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生产厂家另有说明书的,应附于住宅使用说明书里。

也就是说一个房屋完整的法律文件在购房的过程中应该查验五证,同时收房子的时候应该有两书。还有更重要的是产权证,拿到产权证,整个购房所有的法律文件就应该算齐备了。

在购房的过程中还涉及到一个问题,在有些情况下,在什么情况下签订房屋的限售合同,在什么情况下签订预售合同。限售合同是你想买的房屋已经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了商品房,这个时候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是房地产的限售合同。如果你购买的房子尚未竣工验收,就是期房,这个时候签订的是房屋的预售合同。

签购房合同应着重审查合同的以下条款:

(一)房屋所占土地的使用权。如果卖方未合法取得该土地的使用权,应责成卖方首先向国家缴纳土地使用金。

(二)标的及质量条款。要问明所要买的商品房位于何处何路几号几层,是砖混结构还是砖木结构,朝向如何?建筑面积及居住面积各为多少?

(三)价款及支付条款。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每平方米价格,如果包括其他费用(如水暖、煤气的初装费等)应一并列明;该房款是一次付清还是分期付款?是现金支付还是票据支付?若消费者购买的是期房,最好争取分期付款方式,签合同是先付总价款的40%,待工程完工过半时再付30%,等工程竣工交付时付清最后的30%,这样可以给房地产开发商设定对等的义务,减少消费者的购房风险。

(四)违约条款。应列明一方违约时支付违约金的合理数额或违约金计算办法。如房屋开发上在格式合同中私自定下诸如“若开发商不能按时交付房屋,按该房屋合同价款0.001%支付违约金”的不合理条款时,消费者应对此坚决抵制,因为这是房地产开发商不想履约的一个征兆。若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条款时,依法律规定由违约方支付对方合同总价的1%至5%的违约金。

(五)房产证的办理。合同中应约定房屋交付后,如何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建议消费者尽快办理房产证,因为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证明。

(六)住宅自签约后交付之日起,凡两年内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有工程质量问题的,由公司单位免费承担维修责任。

a、墙面、楼面、管道发生渗漏;

b、雨水管、污水管发生堵塞、冒溢;

c、门、窗安装不密闭,出现翘裂;

d、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

e、照明线路发生故障;屋面防水保修3年,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因住户使用、装修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管线走向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维修范围之内。

住户入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投诉来信来访,公司单位将及时给予实地察看、书面答复和妥善处理。

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经市有关专业主管部门鉴定,属危险房屋的将予以退还和调换,并由公司单位承担有关的鉴定费用。

购房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

作为购房者来讲,是老百姓一生当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就是说先得安居才能乐业,所以,对于老百姓来讲买一套称心如意的住房是老百姓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但是在购房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不时在报纸或者其他的新闻媒体上有所披露,其实,很多问题应该说是如果购房者比较谨慎,对于购房的知识比较了解,很多问题是可以避免的。

个人在购房中,大体上分三个阶段。

第一,购房前的准备,购房者首先应该慎重的选择一个物业的项目,就是你准备购买什么样的房子,首先应该考虑它本身所处的地理位置、户型以及它周边的环境,非常重要的一点应该对开发商的资信进行一个了解,就是说在购房前购房者应该对你选择的物业项目有一些最基本的了解。这些基本的了解中很重要的一点是对开发商的资信进行了解。后面我会讲开发商的资信应该从哪几个方面讲。

第二,签订认购书和商品买卖合同,这里包括签订补充条款。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和商品买卖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到查验五证,我后面会讲什么叫五证。交付定金,签订认定书,选择付款的方式,签订商品房买卖的合同,再交付购房款,办理销售或者叫预售登记,这是购房中的第二个阶段。

第三,交房和办理产权登记,就是开发商在办理完登记后,签收“两书”,接受物业,申领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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