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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贸易合同模板2000字系列8篇

出口贸易合同模板2000字系列8篇。

在生活当中,当我们进行买卖的时候,在买卖双方顺利达成交易时就要签订买卖合同。签订合同可以让双方更加的信任,签订合同的过程中要注意很多方面的问题。那么签订买卖合同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出口贸易合同模板2000字系列8篇”,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出口贸易合同模板 篇1

所谓协议是指当事人双方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的意见,也就是双方就签订合同事项意图表示一致这是合同的本质属性。没有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就不可能发生合同关系。对此,各国法律的规定基本上没人分歧。例如,《法国民法典》规定:合同为一人或数人对另一个或另数人承担给付某物,作或不作某事的义务的合意。合意就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就是双方协议。1932年美国法学界在《合同法重述》中提出:合同是一个允诺或者一系列允诺,法律对违反这种允诺给予救济。这是近几十年来在英美普通法系国家广泛被接受的合同要领其特点是突出了当事人的允诺。

实际上,典型的合同都是当事人双方的事情,一方不可能凭空向另一方作出允诺。通常一方的允诺总是对另一方允诺的报答,而允诺和对允诺的报答恰恰是双方的意思表示,只有二者相互一致,合同才能成立。

2、贸易合同是具有法律约束的一种协议

贸易合同一经有效成立,当事人就要承担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出口方须按约完成交货义务,就可依法对他要求赔偿。《法国民法典》对此规定最为典型,民法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在缔结合同的当事人间有相当的法律效力。中国经济合同法规定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3、贸易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

贸易合同关系是平等者之间的关系,与行政关系不同,任何一方都不允许凌驾于对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只有在法律地位平等的基础上,双方当事人才有条件,相互磋商自愿达成协议。所以说,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是建立贸易合同关系的基础。

4、进出口贸易合同主体具有外国因素

合同主体的营业地是确定其是否有外国因素的关键。凡双方当事人的营业地设在不同的国家,他们之间所订立的合同就进出口贸易合同。反之,当事人的营业地在同一国家内,即使双方当事人国籍不同,他们之间订立的合同仍应视为国内交易合同,因此,进出口贸易合同又可称为跨国贸易合同。

5、贸易合同受双方当事人所在国政策的影响和制约

因为,这类合同涉及两个国家或不同法域之间的经济贸易关系。一国的对外政策或两国政策的关系往往直接影响贸易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合同自由的原则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例如,1987年日本东芝机械公司由于向前苏联出口高技术产品,违反巴黎统筹委员会的禁令。再如各国的进出口许可证制度、配额制度、外汇管制制度等贸易壁垒的作法,也制约着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6、进出口贸易合同应遵循国际通行的贸易惯例

国际贸易惯例是各国在经济贸易的长期实践中,约定俗成的贸易行为准则。例如国际商会编制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例》和《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国际法协会编制的《1932华沙牛津规则》等,都是经过不断地实践修改、补充编纂而成的。虽然不是国际立法,对贸易当事人没有强制的约束力,但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接受。实际上已成为国际经济贸易的地为规范。进出口贸易合同中有关价格支付以及责任与风险转移等方面的条款,一般须遵守或参照这些惯例。

7、法律适用问题是进出口贸易合同的另一项显著特征

贸易合同必须依法成立,合同中规定的权利义务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合同履行中发生 纠纷必须依法解决。但贸易合同与两个或是两个以上国家相联系,各国的法律规定不尽相同,国家之间是平等的,合同当事人也是平等的,因此与之有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也是平等的,都有被适用的可能。那么究竟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呢?

各个国家都通过国际私法、民法、商法,对外贸易法作了具体的规定。总的原则是,首先适用双方国家共同参加或缔结的国际公约,双边条约(统一实体规范);在无统一实体规范可适用的情况下,允许当事人在与之有联系的国家中选择适用于某国法来调整他们所签订的贸易合同;当事人没有选择的,当依冲突规范的规定,确定适用该合同的准据法;当事人本国法律对进出口贸易合同的适用有特殊规定的,依法律规定。

出口贸易合同模板 篇2

出口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做好出口创汇工作,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作形式 1.乙方以其拥有的出口客户和

出口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做好出口创汇工作,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作形式

1.乙方以其拥有的出口客户和渠道与甲方进行出口业务合作,乙方承诺其拥有的出口客户和渠道没有侵犯第三者的权益,进行的出口业务内容合法,无欺诈等行为,否则乙方承担最终的全部法律责任;

2.合作期间,乙方作为甲方的业务办事处或业务部对外从事出口业务并承担规定的义务;

3.合作期间,乙方以甲方名义从事出口业务必须遵循本协议的有关规定;

4.合作期间,甲方应对乙方的客户资料进行必要的保密,不得利用乙方的客户资源开展与乙方业务相关的业务;

5.甲方负责报关、报验、制单结汇等工作;

二、出口指标和相关考核

1.期限:_______年_______月至_______年_______月。

2.乙方承诺完成年出口任务_______万美元。甲方按出口金额每美元收取代理费_______元人民币;或按等值的代理费进行买断,买断比例为1美元:______人民币,采取买断式,乙方必须提供足额的增值税发票和专用缴款书。

三、基本规定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甲方的标准合同格式负责对外出口合同的签订;

2.按照甲方标准合同格式与有关的供货单位签订代理出口合同;

3.负责报关、报验、投保、结汇以及有关文件的申领(应由乙方提供的文件除外)等工作,要求及时、准确;

4.按照代理出口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及时与供货单位结算货款;

5.按照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乙方分配其应得的利润。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协议业务操作的有关规定负责对外的磋商;

2.按照出口合同的有关规定负责出口货物的质量监督和把关工作,督促有关供货单位按时、按质交货并对有关供货方的质量承担担保连带责任;

3.及时向甲方提供与出口业务有关的文件或单据;

4.负责出口货物的安全收汇并对延迟收汇和不能收汇以及不能按时收汇核销承担全部的责任;

5.乙方应负责出口收汇核销单和出口退税文件的按时收回和交接工作。

6.乙方应负责逾期账款的催收工作并承担国外客户的理赔工作。

7.按照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及时从甲方得到应分配的利润。

(三)业务操作的具体规定

1.由乙方具体负责出口业务的磋商和成交工作,对外签订出口合同须以甲方名义并使用甲方的标准出口合同格式。

2.出口合同的卖方和/或信用证的受益人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注:在T/T汇款的情况下,应要求客户在汇款单上注明出口合同号码。

3.及时与有关的供货单位签订有关合同,合同中应对质量条款和具体的技术指标做重点规定特别是必须明确应在收到国外的货款后才能支付供货方货款或类似的条款;上述合同签订后,甲方应给乙方一份留存;

4.合作期间,甲方先行预付部分资金或垫付费用及预先垫付的退税等应按实收取财务利息, 预先垫付的退税利息按照财务利息(5.75‰)/月息× _______个月收取;

5.甲方应认真制作有关的出运、报关、报验和结汇单据,做到“准确、完整、无误”;同时,应积极协作乙方及时申领和寄送有关文件;

6.货物须担保出运或单据须担保结汇,乙方须及时和客户联系并向甲方提供客户同意货物担保出运或接受单据不符并担保付款的书面文件;

7.合作期间,在货物按期、按质出运的情况下甲方应按照代理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及时与有关供货单位进行结算;

货款的结算时间如下:收到国外货款日后_____个工作日内(节假日例外);货款结算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A.货物必须已经出运;

B.货款结算的基本文件必须齐全,货款结算的基本文件包括:出口发票/增值税发票/专用缴款书/提单副本;

C.有关票据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包括票据表面完整);

D.结算的的数量、金额必须与出运的货物完全一致;

E.在代理出口或T/T付款条件下,货款必须已经收汇;

货款的支付:增值税发票、专用缴款书须符合开票资料的要求,有关开票资料将另行通知;如因业务需要,应开具发票企业的要求,须将货款付给其他企业的,必须有开具发票的企业填写代付委托书,并加盖企业公章;货款支付时,如受款单位与甲方存在欠款的,应按实扣回;

8.每笔出口贸易如有客户佣金部分,应在收到全部货款后及时支付给客户。

9.乙方应承担有关业务项下产生的费用如:结汇费用、国外运费、保险费、内陆费用、核销费、邮电费用、集港费用、银行利息等。

(四)利益结算与分配:乙方的利润和甲方代理费每笔结清并在该笔业务完全操作完成后(如安全结汇/费用清楚/单证票据齐全/退税核销文件按期退回等)_____天进行分配;利润分配时如乙方以前的业务中存在逾期帐款、库存或存在其他损失,应按实计入费用并在利润分配时从其利润中扣减;利润分配时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合法有效的票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口贸易合同模板 篇3

卖方:____

合同号码:____

买方:____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5)装运期限:

(6)装运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9)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的人,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中国的中国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_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十五天在中国到期。

(10)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1)装运条件: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12)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附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的证明文件。

(14)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15)备注:

卖方:____(盖章)

代表人:____(签字)

买方:____(盖章)

代表人:____(签字)

出口贸易合同模板 篇4

售方:

购方:

鉴于售方同意出售,购方同意购买________________,其合同货物的质量、性能、数量经双方确认,并签署本合同,其条款如下:风险提示:标的物信息

买卖合同中应根据标的物的类型,在合同中将其特定化。防止因产品约定不清,而产生纠纷。

数量、价款要明确,包括数额的计量单位,大多数事项应由双方协定,同时需要标出标的物的单价、总价,币种、支付方式及程序等,各项须明确填写,不得含糊。

1、合同货物:__________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原产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装船:第一次装船应于接到信用证后30天至45天内予以办理。从第一次装船,递增至终了,应在12个月内完成。

6、优惠期限:为了履行合同,若最后一次装船时发生延迟,售方提出凭证,购方可向售方提供30天的优惠期限。

7、保险:由购方办理。

8、包装:用新牛皮纸袋装,每袋为_______公斤;或用木箱装,每箱为_________公斤。予以包装。风险提示:价款支付

在实务中,有的买卖合同只是简单地约定合同款项的金额,对于款项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却未作出约定。这一漏洞将为支付方无限期不支付或迟延支付找到借口。

另外,需方应尽量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来履行支付货款。明确付款的具体期限及条件,尽量要简单、明确易实施,避免催款方因为无法举证付款条件成就而不能主张货款的风险。设定明确的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有效督促或威慑合同付款方。

9、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_____天内购方通过开证行开出以售方为受益人,经确认的,全金额100%的,不可撤销的,可分割的,可转让的,允许分期装船的信用证,见票即付并出示下列证件:

全套售方商业发票;

全套清洁、不记名、背书提单;

质量、重量检验证明。

10、装船通知:购方至少在装货船到达装货港的7天前,将装货船到达的时间用电传通知售方。1

1、保证金:

__银行收到购方开具的不可撤销信用证时,售方必须开具信用证_____%金额的保证金。风险提示: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要条款化,在出现违约情形时,能有效执行,避免纠纷。很多合同对违约责任没作约定或约定太过含糊,不具可操作性。比如有的合同约定违反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10万元,这个约定就太过笼统,实务中很难操作。

具体应明确,违反合同的哪条约定,应承担何种违约责任,如:质量不符、数量不符、未按时足额付款、未及时交货等等,不同违约情况应制定相应的违约责任,另外,违约金的数额要具体化、数字化,以便于向违约方主张。

合同货物装船和交货后,保证金将原数退回给售方。若出于任何原由,本合同规定的第12条除外,发生无法交货按数量比例将保证金作为违约予以没收支付给购方。

若由于购方违约或购方不按照本合同第9条规定的时间内,开具以售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必须按保证金相同的金额付给售方。

开具的信用证必须满足合同所规定的条款内容。信用证所列条件应准确、公道,售方并能予以承兑。__银行收到信用证后,__银行应给开__行提供保证金。

2、不可抗力:售方或购方均不承担由于不可抗力的任何原由所造成的无法交货或违约,不可抗力的任何原由包括战争、封锁、冲突、叛乱、罢工、雇主停工、内乱、骚动、政府对进出口的限制、暴动、严重火灾或水灾或被人们所不能控制的自然因素。交货或装船时间可能出现延迟,购方或售方应提出证明予以说明实情。风险提示: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双方一旦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只能求助于仲裁机构或法院。那么具体选择哪一种方式,则需要当事人双方约定,如果选择仲裁机构就一定要明确是哪个仲裁委员会,否则就会因约定不明而致约定条款无效。

当然双方也可以约定管辖的法院,而约定法院则只能在被告所在地法院、原告所在地法院、合同履行地法院、合同签订地法院、标的物所在地法院中选择其一,而不能随意选择,否则该条款无效。

3、仲裁: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提交仲裁解决。由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按其法规裁决。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应由败__承担。除进行仲裁的那部分外,在仲裁进行的同时,双方将继续执行合同的其余部分。

4、货币贬值:若美元货币发生法定贬值,售方保留按贬值比率对合同价格予以调整的核定权力。

5、有效期限:本合同签字后,在______天内购方不能开出以售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本合同将自动失效。但购方仍然对第11条中第

项规定的内容负责,支付予以补偿。

6、本合同一式____份,经双方认真审阅并遵守其规定的所有条款,在见证人出席下经双方签字。风险提示:证据保留

注意保留和收集合同及附件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补充协议、送货单、购销凭证、发票签收记录、双方的来往函件、备忘录、会议纪要、传真件,交通票据、运输单、电话记录、电子邮件等等书面、视频、录音资料,一旦发生纠纷,这些证据都将有可能成为有力的事实证据。售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见证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贸易合同模板 篇5

甲方: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

________ (以下简称买方)为一方,与________ (以下简称卖方),根据下列条款买方同意购买,卖方同意出售下列货物,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货物名称及规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质量和数量的保证

卖方保证商品系全新的且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和质量的各项指标,质量保证有效期为货物到目的港后的_____个月。

第三条单位及数量

单位:________数量:_________

第四条生产国别和制造厂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包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单价及总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付款条件

1.离岸价条款

a.按合同规定卖方应在装运之前30天用电报(或函件)通知买方合同号码、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尺寸及何时可在发运港口交货,以便买方订舱。

b.若货物系由邮寄(或空运),卖方应在发运前30天,按照第8条规定,用电报(或信件)通知买方大约的发货期、合同号码、货物名称、价格等。卖方在发货后应立即用函电将合同号码、货物名称、价格及发货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于买方及时购买保险。

第八条装运口岸

装运通知:卖方在装货结束后应立即用函电将合同号码、货物名称、数量、发票价格、毛重、船名和船期通知买方。由于卖方未能及时通知造成买方不能及时买保险,则一切损失均由卖方负责。

第九条装运条件

1.海运:全套洁净已装船提单,作成空白抬头,由发货人空白背书注明"运费到付"/"运费付讫"并通知目的港的________公司。

2.航空邮包:____________提供一份空运单,注明"运费到付"/"运费已付",交付买方。

寄一份航空邮包收据给买方。

3.发票5份,注明合同号码和装运唛头(若超过一个装运唛头,发票应分开,细节应根据合同办理)。

4.由制造厂开出一式两份的装箱单。

5.由制造厂开出的数量和质量证书一份。

6.在装运之后,立即通过电报/或信件将有关装运之细节通知买方。此外,卖方在装船后的10天内,要用空邮另寄两份所有上述文件,一份直接寄给收货人,另一份直接寄给目的口岸________公司。

第十条目的港及收货人

第十一条装运期限

收到不可撤销信用证____天。

第十二条装运唛头

卖方应在每个箱上清楚地刷上箱号、毛重、净重、体积及"防潮"、"小心搬动"、"此边朝上"及装运唛头等字样。

第十三条保险

□装运后由买方自理。

□由卖方投保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交货条件

第十五条索赔

在货物到达目的口岸之后的90天内,若发现商品的质量、规格或数量不符合合同之规定,则买方凭________检验局颁发的检验证书有权提出更换质量合格的新商品或要求赔偿,且所有的费用(如检验费、保险费及装卸货费等)均由卖方负担。但所提的索赔属于保险公司或承运方的责任,则卖方不负责任。货到目的口岸之后的12个月内,在使用过程中若由于质劣而出现损坏,买方应通过书面立即通知卖方并凭________检验局所颁发之检验证书为依据,提出索赔要求。根据买方的要求,卖方应负责立即排除缺陷,必要时,买方可自行排除缺陷,费用由卖方负责,若卖方收到上述要求之后1个月内未能答复买方,则便视为卖方已接受要求。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内所述的全部商品,在制造和装运过程中,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拖延装运或无法交货,则卖方概不负责。卖方应将上述的事故立刻通知买方,且在其后的14天内航空邮寄一份由政府签发的事故证书给买方,作为证据。卖方仍应负责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交货,若事故持续超过10个星期,则买方有权取消合同。

第十七条延迟交货和罚款

本合同内所述的全部或部分商品,若卖方不能按时交货或延迟交货,且卖方同意罚款,则买方应同意其延迟交货,但本合同第16条规定的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造成延迟交货则不罚款,所罚的款项经协商可由付款银行从付款中扣除。罚款不应超过延迟交货的货物总值之5%,罚款率每7天为0.5%,不足7天的天数按7天算。若卖方超过本合同规定的装运时间10个星期仍然不能交货,则买方有权取消本合同。尽管合同已取消,卖方仍然应毫不延迟地支付上述罚款给买方。

第十八条仲裁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获得解决,则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本合同由双方签署后生效,中英文正本各两份,双方各持一份为据,两份具有同等的效力。

买方:____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月__日__________年__月__日

出口贸易合同模板 篇6

编 号(No.) :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Signed at) :________

日 期(Date) :_____________

卖方(Seller)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Address)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Tel) :__________传真(Fax) :__________

电子邮箱(E-mail) :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Buyer) :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Address) :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Tel) ::_________传真(Fax) :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E-mail) :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经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款成交:

The undersigned Seller and Buyer have agreed to close the follos and conditions set forth as beloe, Specifications and Quality of Commodity):

2. 数量(Quantity):

3. 单价及价格条款 (Unit Price and Terms of Delivery) ::

(除非另有规定,“FOB”、“CFR”和“ CIF”均应依照国际商会制定的《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00)办理。)

The terms FOB,CFR,or CIF shall be subject to the 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 (INCOTERMS 2000) provided by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ICC) unless otherount):

5. 允许溢短装(More or Less): ___%.

6. 装运期限(Time of Shipment):

收到可以转船及分批装运之信用证___天内装运。

ajeure incidents ight occur. Force Majeure as referred to in this contract means unforeseeable, unavoidable and insurmountable objective conditions.

12. 仲裁(Arbitration):

因凡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 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当时施行的仲裁 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Any dispute arising from or in connection ent can be reached, the dispute shall then be submitted to 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 (CIETAC) ,Shenzhen Commission for arbitration in accordance e of applying for arbitration. The arbitral aail /courier according to the follo the other party of the change of address ed equally authentic. This Contract is in _____ copies effective since being signed/sealed by both parties.

The Seller: The Buyer

卖方签字(盖章): 买方签字(盖章):

出口贸易合同模板 篇7

卖方:____

合同号码:____

买方:____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1)货物名称、规格、

(2)数量

(3)单价

(4)总值

包装及唛头

包装:小捆70-120千克及

卖方有权在3%以上述价格内包括给买方佣金%/或大捆500-1000千克内多装或少装按FOB计算.

(5)装运期限:

(6)装运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9)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中国的中国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十五天在中国到期。

(10)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1)装运条件: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12)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的证明文件。

(14)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15)备注:

卖方:__(盖章)买方:____(盖章)

代表人:__(签字)代表人:___(签字)

__年__月__日订立

出口贸易合同模板 篇8

甲方: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

________ (以下简称买方)为一方,与________(以下简称卖方),根据下列条款买方同意购买,卖方同意出售下列货物,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货物名称及规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质量和数量的保证

卖方保证商品系全新的且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和质量的各项指标,质量保证有效期为货物到目的港后的_____个月。

第三条单位及数量

单位:________数量:_________

第四条生产国别和制造厂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包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单价及总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付款条件

1.离岸价条款

a.按合同规定卖方应在装运之前30天用电报(或函件)通知买方合同号码、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尺寸及何时可在发运港口交货,以便买方订舱。

b.若货物系由邮寄(或空运),卖方应在发运前30天,按照第8条规定,用电报(或信件)通知买方大约的发货期、合同号码、货物名称、价格等。卖方在发货后应立即用函电将合同号码、货物名称、价格及发货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于买方及时购买。

第八条装运口岸

装运通知:卖方在装货结束后应立即用函电将合同号码、货物名称、数量、发票价格、毛重、船名和船期通知买方。由于卖方未能及时通知造成买方不能及时买保险,则一切损失均由卖方负责。

第九条装运条件

1.海运:全套洁净已装船提单,作成空白抬头,由发货人空白背书注明“运费到付”/“运费付讫”并通知目的港的________公司。

2.航空邮包:____________提供一份空运单,注明“运费到付”/“运费已付”,交付买方。

寄一份航空邮包给买方。

3.发票5份,注明合同号码和装运唛头(若超过一个装运唛头,发票应分开,细节应根据合同办理)。

4.由制造厂开出一式两份的装箱单。

5.由制造厂开出的数量和质量证书一份。

6.在装运之后,立即通过电报/或信件将有关装运之细节通知买方。此外,卖方在装船后的10天内,要用空邮另寄两份所有上述文件,一份直接寄给收货人,另一份直接寄给目的口岸________公司。

第十条目的港及收货人

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装运期限

收到不可撤销信用证____天。

第十二条装运码头

卖方应在每个箱上清楚地刷上箱号、毛重、净重、体积及“防潮”、“小心搬动”、“此边朝上”及装运唛头等字样。

第十三条保险

□装运后由买方自理。

□由卖方投保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交货条件

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索赔

在货物到达目的口岸之后的90天内,若发现商品的质量、规格或数量不符合合同之规定,则买方凭________检验局颁发的检验证书有权提出更换质量合格的新商品或要求赔偿,且所有的费用(如检验费、保险费及装卸货费等)均由卖方负担。但所提的索赔属于保险公司或承运方的责任,则卖方不负责任。货到目的口岸之后的12个月内,在使用过程中若由于质劣而出现损坏,买方应通过书面立即通知卖方并凭________检验局所颁发之检验证书为依据,提出索赔要求。根据买方的要求,卖方应负责立即排除缺陷,必要时,买方可自行排除缺陷,费用由卖方负责,若卖方收到上述要求之后1个月内未能答复买方,则便视为卖方已接受要求。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内所述的全部商品,在制造和装运过程中,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拖延装运或无法交货,则卖方概不负责。卖方应将上述的事故立刻通知买方,且在其后的14天内航空邮寄一份由政府签发的事故证书给买方,作为证据。卖方仍应负责采取必要的加速交货,若事故持续超过10个星期,则买方有权取消合同。

第十七条延迟交货和罚款

本合同内所述的全部或部分商品,若卖方不能按时交货或延迟交货,且卖方同意罚款,则买方应同意其延迟交货,但本合同第16条规定的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造成延迟交货则不罚款,所罚的款项经协商可由付款银行从付款中扣除。罚款不应超过延迟交货的货物总值之5%,罚款率每7天为0.5%,不足7天的天数按7天算。若卖方超过本合同规定的装运时间10个星期仍然不能交货,则买方有权取消本合同。尽管合同已取消,卖方仍然应毫不延迟地支付上述罚款给买方。

第十八条仲裁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获得解决,则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本合同由双方签署后生效,中英文正本各两份,双方各持一份为据,两份具有同等的效力。

买方:____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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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出口贸易


有关出口贸易

卖方:____

合同号码:____

买方:____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

(1)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2)数量│(3)单价│(4)总值

───────────────┼────────┼─────┴─────

包装:小捆70~120千克及/或大│卖方有权在3%以内│上述价格内包括给买方佣

捆500~1000千克│多装或少装│金%按fob值计算

───────────────┴────────┴───────────

(5)装运期限:

(6)装运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9)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的人,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中国的中国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_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十五天在中国到期。

(10)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1)装运条件: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12)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附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的证明文件。

(14)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15)备注:

卖方:____(盖章)

代表人:____(签字)

买方:____(盖章)

代表人:____(签字)

有关出口贸易合同


有关出口贸易合同

出口合同

卖方:____

合同号码:____

买方:____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

(1)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 │

(2)数量

│ (3)单价 │(4)总值

───────────────┼────────┼─────┴─────

包装:小捆70~120千克及/或大 │卖方有权在3%以内│上述价格内包括给买方佣

捆500~1000千克

  │多装或少装

 │金 %按fob值计算

───────────────┴────────┴───────────

(5)装运期限:

(6)装运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9)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的人,

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

单据在中国的中国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_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十五天在中国到期。

(10)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

单: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1)装运条件: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

通知买方。

(12)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

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附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

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

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

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

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买方

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有关机构出具

的事故的证明文件。

(14)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

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

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15)备注:

卖方:____(盖章)

代表人:____(签字)

买方:____(盖章)

代表人:____(签字)

__年__月__日订立

2023出口贸易合同模板大全


出口贸易合同

卖方:____

买方:____

合同号码:____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

(1)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 │(2)数量 │ (3)单价│(4)总值

───────────────┼────────┼─────┴─────

包装:小捆70~120千克及/或大 │卖方有权在3%以内│上述价格内包括给买方佣

捆500~1000千克 │多装或少装│金%按fob值计算

───────────────┴────────┴───────────

(5)装运期限:

(6)装运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9)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的人,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中国的中国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_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十五天在中国到期。

(10)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1)装运条件: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12)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附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的证明文件。

(14)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15)备注:

卖方:____(盖章)

代表人:____(签字)

买方:____(盖章)

代表人:____(签字)

__年__月__日订立

进出口贸易合同特征


进出口贸易合同特征

所谓协议是指当事人双方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的意见,也就是双方就签订合同事项意图表示一致这是合同的本质属性。没有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就不可能发生合同关系。对此,各国法律的规定基本上没人分歧。例如,《法国民法典》规定:合同为一人或数人对另一个或另数人承担给付某物,作或不作某事的义务的合意。合意就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就是双方协议。1932年美国法学界在《合同法重述》中提出:合同是一个允诺或者一系列允诺,法律对违反这种允诺给予救济。这是近几十年来在英美普通法系国家广泛被接受的合同要领其特点是突出了当事人的允诺。

实际上,典型的合同都是当事人双方的事情,一方不可能凭空向另一方作出允诺。通常一方的允诺总是对另一方允诺的报答,而允诺和对允诺的报答恰恰是双方的意思表示,只有二者相互一致,合同才能成立。

2、贸易合同是具有法律约束的一种协议

贸易合同一经有效成立,当事人就要承担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出口方须按约完成交货义务,就可依法对他要求赔偿。《法国民法典》对此规定最为典型,民法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在缔结合同的当事人间有相当的法律效力。中国经济合同法规定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3、贸易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

贸易合同关系是平等者之间的关系,与行政关系不同,任何一方都不允许凌驾于对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只有在法律地位平等的基础上,双方当事人才有条件,相互磋商自愿达成协议。所以说,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是建立贸易合同关系的基础。

4、进出口贸易合同主体具有外国因素

合同主体的营业地是确定其是否有外国因素的关键。凡双方当事人的营业地设在不同的国家,他们之间所订立的合同就进出口贸易合同。反之,当事人的营业地在同一国家内,即使双方当事人国籍不同,他们之间订立的合同仍应视为国内交易合同,因此,进出口贸易合同又可称为跨国贸易合同。

5、贸易合同受双方当事人所在国政策的影响和制约

因为,这类合同涉及两个国家或不同法域之间的经济贸易关系。一国的对外政策或两国政策的关系往往直接影响贸易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合同自由的原则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例如,1987年日本东芝机械公司由于向前苏联出口高技术产品,违反巴黎统筹委员会的禁令。再如各国的进出口许可证制度、配额制度、外汇管制制度等贸易壁垒的作法,也制约着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6、进出口贸易合同应遵循国际通行的贸易惯例

国际贸易惯例是各国在经济贸易的长期实践中,约定俗成的贸易行为准则。例如国际商会编制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例》和《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国际法协会编制的《1932华沙牛津规则》等,都是经过不断地实践修改、补充编纂而成的。虽然不是国际立法,对贸易当事人没有强制的约束力,但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接受。实际上已成为国际经济贸易的地为规范。进出口贸易合同中有关价格支付以及责任与风险转移等方面的条款,一般须遵守或参照这些惯例。

7、法律适用问题是进出口贸易合同的另一项显著特征

贸易合同必须依法成立,合同中规定的权利义务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合同履行中发生 纠纷必须依法解决。但贸易合同与两个或是两个以上国家相联系,各国的法律规定不尽相同,国家之间是平等的,合同当事人也是平等的,因此与之有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也是平等的,都有被适用的可能。那么究竟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呢?

各个国家都通过国际私法、民法、商法,对外贸易法作了具体的规定。总的原则是,首先适用双方国家共同参加或缔结的国际公约,双边条约(统一实体规范);在无统一实体规范可适用的情况下,允许当事人在与之有联系的国家中选择适用于某国法来调整他们所签订的贸易合同;当事人没有选择的,当依冲突规范的规定,确定适用该合同的准据法;当事人本国法律对进出口贸易合同的适用有特殊规定的,依法律规定。

有关出口贸易合同范本


有关出口贸易合同范本

卖方:____

合同号码:____

买方:____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

(1)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 │ (2)数量 │ (3)单价 │(4)总值

───────────────┼────────┼─────┴─────

包装:小捆70~120千克及/或大 │卖方有权在3%以内│上述价格内包括给买方佣

捆500~1000千克 │多装或少装 │金 %按fob值计算

───────────────┴────────┴───────────

(5)装运期限:

(6)装运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9)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的人,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中国的中国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_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十五天在中国到期。

(10)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1)装运条件: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12)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附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的证明文件。

(14)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15)备注:

卖方:____(盖章)

代表人:____(签字)

买方:____(盖章)

代表人:____(签字)

有关化工进出口贸易合同


有关化工进出口贸易合同

合同号码:

86

期:

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卖方)和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买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以下两部分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 一 部 分

一, 商品品名:胜利原油

二, 数

量:吨

(换算原油重量按gb1884-80方法进行)

三, 规

格: 指 标 项 目

 试 验 方 法

① 密度:克/立方厘米 p20°c最高0.920

 gb1884-80

② 含硫:重% 最高0.9

 gb387-64

③ 含水:重% 最高1.0

 gb260-77

四, 价

格:本合同各交货期的具体价格原则上与86xoil25j号合同,同一交货期有效的价格一致.

五, 交货期:一九八六年第1季度

 吨

 第2季度

 吨

 第3季度

 吨

 第4季度

 吨

上述各季度的装船月份由买方选定,但应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卖方.

六, 装船口岸:中国青岛港.

七, 目的口岸:日本国港口.

八, 付款条件:买方应于货物装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条①款双方商定的装船数量及期限,通过双方同意的银行开出以中国化工进出口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受益人出具的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条所规定的各项单据,自提单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单日在内),由开证行将货款电汇中国银行.信用证金额应按双方商定的交货数量增开5%.信用证上须证明租船提单可以接受.

九, 单

据:①卖方在货物启运后,应向议付银行提供下列单据作为议付货款

的依据:

a) 发票四份;

b) 清洁装船提单正本二份;

c) 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重量鉴定证书及产地证明书各一份.

② 卖方须将上述单据中的清洁装船提单副本二份,随船带交目的港买方指定的收货人.其余单据副本二份航寄买方.

十, 附 注: 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条款尚未规定的事项,应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条款以及由双方随时协商后决定的条款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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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号(No.) :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Signed at) :________

日 期(Date) :_____________

卖方(Seller)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Address)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Tel) :__________传真(Fax) :__________

电子邮箱(E-mail) :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Buyer) :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Address) :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Tel) ::_________传真(Fax) :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E-mail) :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经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款成交:

The undersigned Seller and Buyer have agreed to close the following transactions according to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set forth as below:

1. 货物名称、规格和质量 (Name, Specifications and Quality of Commodity):

2. 数量(Quantity):

3. 单价及价格条款 (Unit Price and Terms of Delivery) ::

(除非另有规定,“FOB”、“CFR”和“ CIF”均应依照国际商会制定的《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00)办理。)

The terms FOB,CFR,or CIF shall be subject to the 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 (INCOTERMS 2000) provided by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ICC) unless otherwise stipulated herein.)

4. 总价 (Total Amount):

5. 允许溢短装(More or Less): ___%.

6. 装运期限(Time of Shipment):

收到可以转船及分批装运之信用证___天内装运。

Within _____ days after receipt of L/C allowing transhipment and partial shipment.

7. 付款条件(Terms of Payment):

买方须于____ 前将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即期付款信用证开到卖方,该信用证的有效期延至装运期后_____天在中国到期,并必 须注明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

By Confirmed, Irrevocable, Transferable and Divisible L/C to be available by sight draft to reach the Seller before ______ and to remain valid for negotiation in China until ______after the Time of Shipment. The L/C must specify that transshipment and partial shipments are allowed.

买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出信用证,卖方有权发出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 买方对本合同未执行的全部或部份,或对因此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The Buyer shall establish a Letter of Credit before the above-stipulated time, failing which, the Seller shall have the right to rescind this Contract upon the arrival of the notice at Buyer or to accept whole or part of this Contract non fulfilled by the Buyer, or to lodge a claim for the direct losses sustained, if any.

8. 包装(Packing):

9. 保险(Insurance):

按发票金额的___%投保_____险,由____负责投保。

Covering _____ Risks for______110% of Invoice Value to be effected by the ____________.

10. 品质/数量异议 (Quality/Quantity discrepancy):

如买方提出索赔,凡属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凡属 数量异议

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对所装货物所提任何异议于保险 公司、轮船公司、其他有关运输机构或邮递机构所负责者,卖方不负任何责任。

In case of quality discrepancy, claim should be filed by the Buyer within 30 days after the arrival of the goods at port of destination, while for quantity discrepancy, claim should be filed by the Buyer within 15 days after the arrival of the goods at port of destination. It is understood that the Seller shall not be liable for any discrepancy of the goods shipped due to causes for which the Insurance Company, Shipping Company, other Transportation Organization /or Post Office are liable.

11. 由于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本合约不能履行,部分或全部商品 延误交货,卖方概不负责。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系指不可干预、不能避免且不 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The Seller shall not be held responsible for failure or delay in delivery of the entire lot or a portion of the goods under this Sales Contract in consequence of any Force Majeure incidents which might occur. Force Majeure as referred to in this contract means unforeseeable, unavoidable and insurmountable objective conditions.

12. 仲裁(Arbitration):

因凡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 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当时施行的仲裁 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Any dispute arising from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e Sales Contract shall be settled through friendly negotiation. In case no settlement can be reached, the dispute shall then be submitted to 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 (CIETAC) ,Shenzhen Commission for arbitration in accordance with its rules in effect at the time of applying for arbitration. The arbitral award is final and binding upon both parties.

13. 通知(Notices):

所有通知用___文写成,并按照如下地址用传真/电子邮件/快件送达给各方。如果地址有变更,一方应在变更后___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

All notice shall be written in _____ and served to both parties by fax/e-mail /courier according to the following addresses. If any changes of the addresses occur, one party shall inform the other party of the change of address within ____ days after the change.

14. 本合同为中英文两种文本,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 _____ 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This Contract is executed in two counterparts each in Chinese and English, each of which shall be deemed equally authentic. This Contract is in _____ copies effective since being signed/sealed by both parties.

The Seller: The Buyer

卖方签字(盖章): 买方签字(盖章):

有关化工进出口贸易合同(范本)


有关化工进出口贸易合同(范本)

合同号码:

期:

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卖方)和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买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以下两部分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 部 分

一, 商品品名:胜利原油

二, 数

量:吨

(换算原油重量按gb1884-80方法进行)

三, 规

格: 指 标 项 目

 试 验 方 法

① 密度:克/立方厘米 p20°c最高0.920

 gb1884-80

② 含硫:重% 最高0.9

 gb387-64

③ 含水:重% 最高1.0

 gb260-77

四, 价

格:本合同各交货期的具体价格原则上与86xoil25j号合同,同一交货期有效的价格一致.

五, 交货期:一九八六年第1季度

 吨

第2季度

 吨

第3季度

 吨

第4季度

 吨

上述各季度的装船月份由买方选定,但应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卖方.

六, 装船口岸:中国青岛港.

七, 目的口岸:日本国港口.

八, 付款条件:买方应于货物装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条①款双方商定的装船数量及期限,通过双方同意的银行开出以中国化工进出口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受益人出具的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条所规定的各项单据,自提单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单日在内),由开证行将货款电汇中国银行.信用证金额应按双方商定的交货数量增开5%.信用证上须证明租船提单可以接受.

九, 单

据:①卖方在货物启运后,应向议付银行提供下列单据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

a) 发票四份;

b) 清洁装船提单正本二份;

c) 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重量鉴定证书及产地证明书各一份.

② 卖方须将上述单据中的清洁装船提单副本二份,随船带交目的港买方指定的收货人.其余单据副本二份航寄买方.

十, 附 注: 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条款尚未规定的事项,应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条款以及由双方随时协商后决定的条款履行.

② 本合同的执行由商事株式会社开立信用证.

③ 本合同项下的数量双方应努力执行,但如买方或卖方在接货或供货方面有困难时,双方对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担责任.

④ 本合同第一部分以中日两国文字书就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为证.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方: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

 买

方:

址:北京西郊二里沟

址:

电报挂号:sinochembeijing

 电报挂号:

传:22243chemicn电

传:

第 二 部 分

一, 总

则:本部分条款与第一部分条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两部分.

二, 交货条件:①货物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以装港岸上输油臂与油轮集输油管连接点作为分界线,货物通过该连接点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卖方交货责任即告终止.

② 买方所派油轮,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排放油类或油性混合物.油轮进港后,应根据港口当局的规定把压舱污水排放在处理池内,费用由买方负担.

③ 买方所派油轮在装货港,应遵守当地行政当局所规定的有关油轮作业安全规则.

④ 买方所派油轮载重吨不得超过六万吨,满载最大吃水不得超过12·5米.油轮长度不得大于230米.如买方所派油轮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必须事先征得卖方同意,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港口当局拒绝油轮靠栈桥,或发生空舱及与此有关的损失均由买方负担.

⑤ 由于卖方的原因,如在装货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卖方负担.但由于买方的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买方负担,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为了确保油轮的安全,装船移泊费用由买方自理.

⑥ 每批装船数量允许增减5%,由买方选择.

三, 装船通知:

① 买方应在装船月15天前电告卖方派船计划,包括船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卖方接到买方派船计划后,应在五天内电复买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预抵装港日期和装运数量.买卖双方对油轮预抵装港日期或装运数量的意见不一致时,双方协商安排一个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装运数量,或者安排另外一些油轮来接货.双方商妥的油轮预抵装港的日期叫做“确认日期”.

② 买方应按双方商妥的“确认日期”派油轮抵达装港.卖方应及时装货.如买卖双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确认日期”或装运数量时,对方根据储罐,泊位和供货或接货的可能以及油轮安排的可能,应在两天内电复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轮在“确认日期”以前或以后抵达装港,卖方应做出最大努力尽快装货.

③ 买方在本条①款通知派船计划时,已列明预抵装港日期及装运数量,但注明船名待定时,买方应最迟在确认日期十天前将船名电告卖方.

④ 双方商妥“确认日期”的油轮,允许买方按同一“确认日期”,同一装运数量和装货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轮代替.但买方最迟应在“确认日期”前五天将代替油轮的船名等有关情况通知卖方.

⑤ 买方在油轮抵达装港前五天电告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预报船名,船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买方应指示船长在油轮抵达装港前48小时和24小时及6小时向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报告预抵装港的时间.

⑥ 装船完毕后,卖方应在24小时内以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品名,密度(注明换算温度),含硫量%,含水量%,船名,收货人,装运数量,发票单价,总值,提单日,离泊时间.

四, 装货定额:

① 油轮抵达装港后,具备装货条件时,船长通过装港外轮代理公司应在办公时间内以书面或vhf电话向装港卖方或外轮代理公司提出备装通知书并同时确认.装船作业开始时间按以下规定计算.按“确认日期”抵装港的油轮,以确认备装通知书六小时后开始起算.但如在确认备装通知书后不到六小时装油时,以开装时间起算.在“确认日期”前一天办公完毕时间(从5月1日至9月30日:18:00,从10月1日至4月30日:17:00时)前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没有条件装油者,则以确认日上午八时起算.在“确认日期”前一天从办公完毕时间至24:00时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如没有条件者,则以确认日下午二时起算.在“确认日期”以后抵装港的油轮,以开装时间起算.

[实用]进出口贸易合同其三


合同号码:

日 期:

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卖方)和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买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以下两部分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 一 部 分

一, 商品品名:胜利原油

二, 数 量:吨

(换算原油重量按 gb1884—80方法进行)

三, 规 格: 指 标 项 目 试 验 方 法

① 密度:克/立方厘米 p20°C最高0。920 gb1884—80

② 含硫:重% 最高0。9 gb 387—64

③ 含水:重% 最高1。0 gb 260—77

四, 价 格:本合同各交货期的具体价格原则上与86xoil25j号合同,同一交货期有效的价格一致。

五, 交 货 期:一九八六年第1季度 吨

第2季度 吨

第3季度 吨

第4季度 吨

上述各季度的装船月份由买方选定,但应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卖方。

六, 装船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

七, 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

八, 付款条件:买方应于货物装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条①款双方商定的装船数量及期限,通过双方同意的银行开出以中国化工进出口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受益人出具的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条所规定的各项单据,自提单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单日在内), 由开证行将货款电汇中国银行。 信用证金额应按双方商定的交货数量增开5%。信用证上须证明租船提单可以接受。

九, 单 据:①卖方在货物启运后,应向议付银行提供下列单据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

a) 发票四份;

b) 清洁装船提单正本二份;

c) 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重量鉴定证书及产地证明书各一份。

② 卖方须将上述单据中的清洁装船提单副本二份,随船带交目的港买方指定的收货人。其余单据副本二份航寄买方。

十, 附 注: 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条款尚未规定的事项,应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条款以及由双方随时协商后决定的条款履行。

② 本合同的执行由商事株式会社开立信用证。

③ 本合同项下的数量双方应努力执行,但如买方或卖方在接货或供货方面有困难时,双方对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担责任。

④ 本合同第一部分以中日两国文字书就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为证。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卖 方: 买 方:

地 址: 地 址: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电 传:电 传:

第 二 部 分

一, 总 则:本部分条款与第一部分条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两部分。

二, 交货条件:①货物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以装港岸上输油臂与油轮集输油管连接点作为分界线,货物通过该连接点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卖方交货责任即告终止。

② 买方所派油轮,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排放油类或油性混合物。油轮进港后,应根据港口当局的规定把压舱污水排放在处理池内,费用由买方负担。

③ 买方所派油轮在装货港,应遵守当地行政当局所规定的有关油轮作业安全规则。

④ 买方所派油轮载重吨不得超过六万吨,满载最大吃水不得超过12·5米。油轮长度不得大于230米。如买方所派油轮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必须事先征得卖方同意,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港口当局拒绝油轮靠栈桥,或发生空舱及与此有关的损失均由买方负担。

⑤ 由于卖方的原因,如在装货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卖方负担。但由于买方的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 其费用由买方负担,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为了确保油轮的安全,装船移泊费用由买方自理。

⑥ 每批装船数量允许增减5%,由买方选择。

三, 装船通知:

① 买方应在装船月15天前电告卖方派船计划,包括船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卖方接到买方派船计划后,应在五天内电复买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预抵装港日期和装运数量。买卖双方对油轮预抵装港日期或装运数量的意见不一致时,双方协商安排一个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装运数量,或者安排另外一些油轮来接货。双方商妥的油轮预抵装港的日期叫做“确认日期”。

② 买方应按双方商妥的“确认日期”派油轮抵达装港。卖方应及时装货。如买卖双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确认日期”或装运数量时, 对方根据储罐, 泊位和供货或接货的可能以及油轮安排的可能,应在两天内电复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轮在“确认日期”以前或以后抵达装港,卖方应做出最大努力尽快装货。

③ 买方在本条①款通知派船计划时,已列明预抵装港日期及装运数量,但注明船名待定时,买方应最迟在确认日期十天前将船名电告卖方。

④ 双方商妥“确认日期”的油轮,允许买方按同一“确认日期”,同一装运数量和装货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轮代替。但买方最迟应在“确认日期”前五天将代替油轮的船名等有关情况通知卖方。

⑤ 买方在油轮抵达装港前五天电告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预报船名,船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买方应指示船长在油轮抵达装港前48小时和24小时及6小时向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报告预抵装港的时间。

⑥ 装船完毕后,卖方应在24小时内以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品名,密度(注明换算温度),含硫量%,含水量%,船名,收货人,装运数量,发票单价,总值,提单日,离泊时间。

四, 装货定额:

① 油轮抵达装港后,具备装货条件时,船长通过装港外轮代理公司应在办公时间内以书面或VHF电话向装港卖方或外轮代理公司提出备装通知书并同时确认。装船作业开始时间按以下规定计算。按“确认日期”抵装港的油轮,以确认备装通知书六小时后开始起算。但如在确认备装通知书后不到六小时装油时,以开装时间起算。在“确认日期”前一天办公完毕时间(从5月1日至9月30日:18:00,从10月1日至4月30日:17:00时)前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没有条件装油者,则以确认日上午八时起算。在“确认日期”前一天从办公完毕时间至24:00时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如没有条件者,则以确认日下午二时起算。在“确认日期”以后抵装港的油轮,以开装时间起算。

② 自起算装船作业时间开始,卖方应在36小时内将整船货物装完,除大风雷雨 天气及港务当局另有规定外,应日夜连续装货。

③ 由于下列情况耗费的时间,均不计算在装货作业时间以内:

(一) 由于大风,雷雨等恶劣天气而不能进行作业的时间。

(二) 港务当局由于安全原因不准靠栈桥而在港内停留的时间及港务当局禁止装船的时间。

(三) 排放压舱污水至验舱完毕的时间。

④ 以拆卸输油管线完毕时间作为装货作业的完毕时间。

⑤ 因码头装货设备故障而发生的滞期费按本部分第五条第①项所规定的运费率的50%计算。

五, 滞期费:

① 卖方若未能按本部分第四条②款所规定的装货定额时间装货完毕,则卖方应向买方交付滞期费,滞期费应以双方确认的装船数量作为它的船型,每日滞期费应以worldscale 所规定的基数(以提单日期为准)乘相应的 afra 运费率计算。

② 油轮在装货港口的动态,以装港外轮代理公司编制的并经船长签字确认的装货时间事实记录为准,卖方应在装货后三十天内向买方提供装货时间事实记录一份。

③ 买方向卖方提出的滞期费,经卖方审核属实后,应以美元现汇支付。

④ 如果买方向卖方提出滞期索赔,须在船抵目的港后60天内提出。

六, 商品检验:

① 重量的鉴定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出具的重量鉴定证书为准。提单数量应根据重量鉴定证书填写。重量鉴定证书及提单所列数量作为买卖双方交货数量的依据。

② 品质的检验: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按 syb20xx—59 石油产品试样法取样,混合后分装三份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标准样品。上述三份样品之中的一份将交给油轮船长。其余二份均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一份供化验用,一份装货后保存六十天。国家商检局经化验后所出具的品质证书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依据。

七, 投保油污责任险:

① 买方所派油轮应加入基于1969年《国际油污民事责任公约(CLC)》第七条的金额保证(P & I CLUB保险)以及TOVALOP协定。

② 由买方所派油轮,当在装港遇事故而发生油类和油类混合物的污染或有发生这类污染的可能性时,船东或船长应迅速采取清除措施,防止油污而造成的损失,或为避免油污损失进一步扩大所采取合理而有效的措施。但船东或船长不采取上述措施时,卖方在通知船东或船长之后,可以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进行清除工作和减轻油污可能造成的损失。卖方应随时将所要采取的措施和后果告诉船东或船长,如 时间允许,应在采取措施前,将拟采取的措施告诉船东或船长。卖方采取的上述措施可以认为是按船东或船长委托进行的。在这种场合,对于被委托者采取的措施,委托者有权按实际情况向对方提出异议或者通知其停止工作。委托人提出通知后,被委托者则应无权再继续进行工作。

③ 卖方或船东船长采取的上述措施均不得与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CLC)》及TOVALOP协定的规定相抵触。

八, 人力不可抗拒: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时交货时,卖方可以延期交货或部分延期交货或取消合同,但卖方应向买方提交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开具的发生事故情由的证明文件。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时接货时,买方可以延期接货或部分延期交货或取消合同,但买方应向卖方提交由日本国际商事仲裁协会签发的证明文件。

九, 罚款:如买方除本部分第八条规定以外未按合同规定执行,以致本合同全部或一部分不能按期执行,而使卖方遭受损失时,买方应承付罚金,罚金分别为合同总值或未能执行部分总值的1%。如卖方除本部分第八条规定以外未能全部或一部分履约交货而使买方遭受时损失,卖方应承付罚金,罚金分别为合同总值或未能履行部分总值的1%。

十, 仲裁: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签订合同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尚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不向法院申诉。仲裁在被告所在国进行。 在中国,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在日本,由日本国际商事仲裁协会根据该协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签订合同双方都应执行。

十一, 本合同第二部分以中,日两国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2023出口贸易合同范本(例文)


【篇一】

出口贸易合同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甲方出售,乙方购进货物: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包装:,

出口贸易合同[智库|专题]。

第二条货物数量:

第三条货物单价:。

第四条买卖货物总值:

第五条货物装运期限:

第六条货物装运口岸:。

第七条目的口岸:

第八条货物保险:由甲方按fa票金额投保。

第九条付款条件:乙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甲方为受益的人,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中国的中国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前开出。

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天在中国到期。

第十条单据:甲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fa票,装箱单/重量单。第十一条装运条件:

①载运船只由甲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②甲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乙方。第十二条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乙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附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乙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甲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甲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乙方。

第十三条人力不可抗拒因素: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是甲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的,甲方不负责任。但甲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乙方。如乙方提出要求,甲方应以挂号函向乙方提供由中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或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文件。第十四条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约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五条备注:。甲方(盖章):甲方(盖章):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年月日年月日

【篇二】

合同编号contract no: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date: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signed at: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 电话tel:____________

thesellers: 传真fax: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电报cable:___________

address:电传telex: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 电话tel:____________

thebuyers:传真fax: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电报cable:___________

address:电传telex:___________

经买卖双方确认根据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

the undersigned sellers and buyers have confirmed this contract in accordance with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stipulated below:

1.

┏━━━━┯━━━━━━┯━━━┯━━━━━┯━━━━━━┯━━━━━┓

┃货号│名称及规格│单位│数量│单价│ 金额 ┃

┃art no. │descriptions│unit│ quantity │unit price│amount┃

┠────┼──────┼───┼─────┼──────┼─────┨

┃│││││┃

┃│││││┃

┃│││││┃

┃│││││合计:┃

┃│││││totally:┃

┠────┴──────┴───┴─────┴──────┴─────┨

┃总值(大写):┃

┃total value:(in words) ┃

┗━━━━━━━━━━━━━━━━━━━━━━━━━━━━━━━━━━┛

允许溢短___________%。

___________%more or less in quantity and value allowed.

2.成交价格术语:fobcfrcifddu

terms:

3.包装:

packing

4.装运唛头:

shipping marks:

5.运输起讫:由______经______到______

shipment from______to ______

6.转运:允许不允许;分批装运:允许不允许

transhipment:allowednot allowed

partial shipments:allowednot allowed

7.装运期:

shipment date:

8.保险:由_____按发票金额110%,投保_______险,另加保_____险至_______为止。

insurance: to be covered by the ____ for 110% of the invoice value covering ___ additional ____ form ___ to ___.

9.付款条件:

terme of payment:

买方不迟于____年___月___日前将100%的货款用即期汇票/电汇送抵卖方。

the buyers shall pay 100% of the sales proceeds through sight (demand) draft/by t/t remittance to the sellers not later than _______

买方须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前通过__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______无期信用证,并注明在上述装运日期后______天内在中国议付有效,信用证须注明合同编号。

the buyers shall issue an irrevocable l/c at _____ sight through ____ in favour of the sellers prior to ____indicating l/c shall be valid in china through negotiation within ______ day after the shipment effected, the l/c must mention the contract number.

付款交单:买方应对卖方开具的以买方为付款人的见票后_____天付款跟单汇票,付款时交单。

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d/p)

the buyers shall duly make the payment against documentary draft made out to the buyers at ___ sight by the sellers.

承兑交单:买方应对卖方开具的以买方为付款人的见票后_____天承兑跟单汇票,承兑时交单。

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 (d/a)

the buyers shall duly accept the documentary draft made out to the buyers at ___ days by the sellers.

10.单据:卖方应将下列单据提交银行议付/托收。

documents requireo: the sellers shallpresent the following documentsrequired for negotiation/collection to the banks.

整套正本清洁提单。

full set of clean on board ocean bills of lading.

商业发票一式________份。

signed commercial invoice in ____copies.

装箱单或重量单一式_______份。

packing list/weight memo in ______copies.

由_______签发的质量与数量证明书一式______份。

certificate of quantity and qualityin ___ copies issed by ___

保险单一式_____份。

insurance policy in ____ copies.

由______签发的产地证一式_________份。

certificate of origin in _____ copiesissued by ________

11.装运通知:一俟装运完毕,卖方应即电告买方合同号、品名,已装载数量、发票总金额,毛重,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等

shipping advice: the sellers shall immediately,upon the completion

of the loading of the goods, advise the buyers of the contrant no, name

s of commodity, loaded quantity, invoice values, gross weight, names of

vessel and chipment date by tlx/fax.

12.检验与索赔

inspection and claims:

①卖方在发货前由_______检验机构对货物的品质、规格和数量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明书。

the buyers shall bave the qulities, specifications, quatities of ths goods carefully inspected by the ______ inspection authority, which shall issue inspection certificate before shipment.

②货物到达目的口岸后,买方可委托当地的商品检验机构对货物进行复检。如果发现货物有损坏、残缺或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买方须于货到目的口岸的______天内凭______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书向卖方索赔。

the buyers have right to have the goods inspected by the local commodity inspection authority after the arrival of the goods at the port of

destination. if the goods are found damaged/short/their specifications and quantities not in compliance with that specified in the contract, thebuyers shall lodge claims against the sellers based on the inspection certificate issued by the commodity inspection authority within ___ days after the goods arrivalat the destination.

③如买方提出索赔,凡属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_____天内提出;凡属数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______天内提出。对所装货物所提任何异议应由保险公司、运输公司或邮递机构负责的,卖方不负任何责任。

the claims, if any regarding to the quality of the goods, shall be lodged within ___ days after arrival of the goods at the destination,

if any regarding to the quantities of the goods, shallbe lodged within

___ days after arrival of the goods at the destination. the sellers shall not take any responsibility if anyclaims concerning the shipping goods isup to the responsibility of insurancecompany/transportation company/post office.

13.人力不可抗拒:如果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约,卖方概不负责,但卖方应将上述发生的情况及时通知买方。

force majeure: the sellers shall not hold any responsibility for partial or total non-performance of this contractdue to force majeure. but

the sellers shall advise the buyers on time of such occurrence.

14.争议之解决方式:

disputes settlement:

任何因本合同而发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中国。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all disputes arising out of the contractor concerning the contract,

shall be submitted to the 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 for arbitrationin accordance with its rules of arbitrationin china. the arbitration shall take placein china. the arbitral awardis finaland binding upon both parties.

15.法律适用:

law application:

本合同之签订地、或发生争议时货物所在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被诉人为中国法人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除此规定外,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it will be governed by the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under the circumstances that the contract is signed or the goods while the disputes arising are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r the deffendant is chinese legal person, otherwise it is governed by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contract for the 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

本合同使用的fob、cfr、cif、ddu术语系根据国际商会《incoterms 1990》。

the terms in the contract are basedon incoterms 1990 of the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16.文字:本合同中、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文字解释上,若有异议,以中文解释为准。

versions: this contract is made outin both chinese and english of which versionis equally effective. conflicts between these two languages arising therefrom, if any, shall be subject to chinese version.

17.附加条款(本合同上述条款与本附加条款抵触时,以本附加条款为准):

additional clause: (conflicts between contract clause here-above an

d this additional clause, if any, it is subject to this additional clau

se)

18.本合同共_______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this contract is in ___ copies, effective since being signed/sealed byboth parties.

卖方代表人:买方代表人:

representative of the sellers:representative of the buyers:

签字:签字:

authorized signiture: authorized signiture:h1206--010831lwj

有关进出口贸易合同(FOB条款)


有关进出口贸易合同(FOB条款)

买方:

地址:

电报:

卖方:

地址:

电报:

电传: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买卖下述商品;

第一条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

第二条合同总值

第三条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装运港

第五条目的港

第六条装运期

分运:

转运:

第七条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任何由于卖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麦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装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及下列麦头:

麦na

第九条保险

转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付款条件

1、买方在收到备货电传通知后转运期前30天,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售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计。中国银行行收到下列单证经核对无误后,承付信用证款项:

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套副本,注明“运费待收”,空白台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麦头。

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署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提供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装运后即刻通知买方启运日期的电报/电传副本一份。

2、卖方在装船后10天内,须挂号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一份寄买方,两份寄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3、中国银行收到合同中规定的、经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承付合同总值的%,金额为。

4、买方在付款时,有权按合同第15、18条规定扣除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罚款金额。

5、一切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均由买方承担,一切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第十一条装运条款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45天,用电报/电传向买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2、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重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应在装船前50天,向买方提供五份包装图纸,说明详细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买方安排运输。

3、买方必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10天,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

4、船按期抵达装运港口,如果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承担。

5、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前,一切风险及费用由卖方承担。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后,一切风险及费用由买方承担。

6、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48小时内,须以电报/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电告买方,以致货物未及时保险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十二条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应随货物发运:

基础设计图。

接线说明书,电路图和气/液压连接图。。

易磨损件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零备件目录。

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卖方应在签订合同后60天内,向买方或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1)款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和拒付货款。

第十三条保质条款

卖方保证货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艺制成,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检验条款

1、卖方/制造厂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港之后,买方须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验证说明书。如果商检局的检验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或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到港后

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提出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13条所规定的保证期内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商检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须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限天。

第十五条索赔

1、如果卖方对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负有责任且买方按照本合同第13条和第14条规定,在检验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理赔:

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买方因退货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一切其它必要的费用。

进口贸易合同模板(精选8篇)


在进行买卖时需要注意很多细节,其中签订买卖合同是一件非常有必要的事情。签订合同可以避免很多无谓的经济损失,有些买卖合同会有特别的规定。一份规范的买卖合同应该是怎样的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进口贸易合同模板(精选8篇)》,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进口贸易合同模板【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中国,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买受人)与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出卖人),双方授权代表同意就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定义

1.1“买受人”是指__________________,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2“出卖人”是指__________________国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3“合同产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产品及其型号和规格。

1.4“技术资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术数据、图纸、设计、计算、操作、维修、产品检验资料。

1.5“合同工厂”是指买受人使用出卖人提供的技术和资料生产合同产品的场所,包括出卖人提供的全套设备和备件,即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工厂。

1.6“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金和外购件等的费用后的余额。

1.7“技术服务”是指出卖人根据本合同附件五和附件六中的规定,就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装配、检验、调试、操作等工作,向引进方提供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

1.8“商业性生产”是指合同工厂生产第台合同产品以后的生产。

1.9“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双方政府有关当局中的最后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第二章合同范围

2.1买受人同意从出卖人购买,出卖人同意向买受人出售成套设备项目(以下简称“合同工厂”),其中包括为保证合同工厂安全稳定地操作所需要的全部设备、材料和备件(以下简称“设备”),以及合同工厂装配、安装、试车、正常操作、生产和维修所需的全部技术和资料(以下简称“技术资料”)。

出卖人供货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出卖人供应的“技术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2出卖人所供应的全部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出卖人对合同工厂设备的技术保证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2.3出卖人派遣有经验、健康和称职的技术人员到合同工厂现场对合同工厂的施工、安装、试车、投料试生产与考核进行技术指导。其人数、技术服务范围和待遇条件等见本合同附件五。

2.4出卖人负责培训买受人派遣的技术人员,其人数、培训地点,培训范围见本合同附件六。

2.5本合同签订后年内,根据买受人的要求,出卖人有义务以优惠价格提供买受人为本“合同工厂”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届时双方另签协议。

第三章价格

3.1出卖人按本合同第二章规定提供合同工厂“设备”和“技术资料”的总价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3.2.1机械设备部分:

(1)设备和材料费;

(2)备品和备件费;

(3)设计费;

(4)技术资料费;

(5)技术服务费;

(6)技术培训费。

3.2.2技术转让部分:

(1)技术转让费;

(2)设计费;

(3)技术资料费;

(4)技术服务费;

(5)人员培训费。

第四章支付(方案一)

4.1本合同买卖双方的支付均以电汇(t/t)进行。买受人向出卖人的付款应通过北京中国银行付给__________银行,出卖人向买受人的付款应通过银行付给____________________中国银行。

4.2本合同第三章所规定的合同总价,按以下办法及比例由买受人通过北京中国银行支付给出卖人。

4.2.1合同总价的__________%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提交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三十天内支付给出卖人。

(1)出卖人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许可证的影印本一份,或有关当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一份;

(2)银行出具的以买受人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的__________%、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七);

(3)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六份;

(4)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5)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的货物装船通知后三十天内,经由__________中国银行出具以出卖人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的__________%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给出卖人(保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八)。

4.2.2合同总价的__________%,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三十天内支付给出卖人:

(1)全套清洁无疵、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并注明“运费到付通知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的海运提单正本三份、副本三份;

(2)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装箱明细单一式六份;

(5)质量和数量合格证书一式六份。

4.2.3合同总价的__________%,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买受人在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三十天内支付给出卖人:

(1)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第九章规定签署的合同工厂交接验收证书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2.4合同总价的__________%,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买受人在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合同工厂”保证期满后,并收到出卖人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三十天内,即支付给出卖人:

(1)按本合同第十章第10.3条规定的由买受人出具的经出卖人会签的“合同工厂”保证期满证明书副本一份;

(2)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3买、卖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在中国发生的,由买受人负担;在中国以外发生的,由出卖人负担。

(注:方案一适用于现汇付款的情况)

第四章支付(方案二)

4.1本合同买卖双方的支付均以电汇(t/t)进行。买受人向出卖人的付款应通过北京中国银行付给__________银行,出卖人向买受人的付款应通过__________银行付给__________中国银行。

4.2本合同第三章所规定的合同总价按以下办法及比例,由买受人通过北京中国银行支付给出卖入:

4.2.1合同总价的__________%,计(大写:__________),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即支付给出卖人:

(1)出卖人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出口许可证影印本一份,或有关当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一份;

(2)由__________银行出具的以买受人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的__________%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七);

(3)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六份;

(4)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5)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4.2.2合同总价的__________%,计(大写:__________),在出卖人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交货时,买受入在收到出卖人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支付给出卖人。

(1)全套清洁无疵、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并注明“运费到付通知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的海运提单正本三份、副本三份;

(2)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详细装箱单一式六份;

(5)质量合格证一式六份。

4.2.3合同总价的__________%,计(大写:__________),买受人在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即付给出卖人:

(1)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第九章规定签署的合同工厂交接验收证书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2.4合同总价的__________%,计(大写:__________)。在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合同工厂”保证期满后,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提交的下述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即支付给出卖人:

(1)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签署的合同工厂保证期结束的确认书影印本一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2.5合同总价的__________%,计(大写:__________),买受人应自__________日起,于__________年内,每__________个月为一期,平均分期按下列办法支付给出卖人。

4.2.5.1出卖人应开立分__________期支付具有下述内容的远期汇票共__________份,每份正副本各一份于__________时提交买受人:

(1)票面金额为合同总价的__________%,另加第__________章__________条规定的延期付款的利息,计(大写:__________);

(2)以__________日期为出票日,到期日分别为自出票日满__________个月;

(3)以买受人为付款人;

(4)带有利息条款。利息按年息__________%计算自出票日起算至到期日止。具体金额如下:

票期本金利息本利合计

第一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计:____________________

4.2.5.3出卖人收到汇票后应在各期汇票到期日前,分别将汇票正本提交__________中国银行,由__________中国银行提请买受人于汇票到期日后一天支付给出卖入。

4.3按本合同第__________章和第__________章规定,如果出卖人应支付赔款或/和罚款等有关款项时,买受人在按本章第4.2.2条、4.2.3条、4.2.4条规定支付货款时有权从货款中扣除。

4.4买受人支付本章第4.2.1条所规定的货款时,应向出卖人提交__________中国银行出具的以出卖人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__________%和延期付款的利息的保证函(保证函格式详见本合同附件八)。

4.5买卖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在中国发生的,均由买受人负担,在中国以外发生的,均由出卖人负担。

(注:方案二各项条款适用于延期付款的情况)

第五章交货与交货条件

5.1出卖人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___个月内分__________批将本“合同工厂”的“设备”交付完毕。

总毛重大约为__________公吨。总体积大约为立方米。

本合同工厂“设备”的交货港口为__________,目的港口为中国__________。

5.3已装船的提单日期为设备的实际交付日期。

5.4出卖人供应的每批设备,应在本章第5.1条规定的港口在买受人指定的受载船只船面交货。“设备”的风险,出卖人在买受人指定的受载船只船面交货后,即由出卖人转移给买受人。

5.5在每批货物备妥待运前不迟于__________天,出卖人应以电报通知买受人如下内容:

(1)合同号;

(2)货物备妥待运日;

(3)货物总体积;

(4)货物总重量;

(5)总包装数量;

(6)装船港口名称;

(7)重量超过30吨,尺寸超过____________________米的每件货物的大约总毛重、总体积及名称;

(8)危险品的品名、重量、国际危规号。

同时出卖人还应航寄给买受人下列文件,每件一式六份:

(1)发运货物的详细清单,包括合同号、序号、“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单重、单件体积和总体积、每件货物的外形尺寸(长______宽______高)、总件数和装船港口名称;

(2)重量超过30吨或体积超过____________________米的每件大件货物的外形包装草图;

(3)易燃品和危险品的品名、性质、特殊防护措施及事故处理方法说明书;

(4)对温度、震动等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特殊注意事项证明书。

5.6所有设备交货应单机成套,安装用的专用工具、材料、易损件应随主机一同交付。如果有需要装在甲板上的“设备”,出卖人应负责进行适当的包装及采取特殊保护措施。

5.7买受人应于受载船只抵达交货港口前不迟于十天将船名、预计抵达日期通知出卖人。如买受人需要变更船只或改变船期,买受人或买受人船舶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出卖人。

5.8如出卖人未能在买受人船只抵达交货港口时将货物备妥装船,买受人因此而遭受的空舱费、船舶滞期费和有关费用,均由出卖人负担,轮船公司提出的有关单据作为结算费用的依据。

5.9如出卖人在受载船只预计抵达日期已将货物备妥而买受人船只不能在预计抵达日期后三十天内抵达交货港口,这三十天内的有关仓储费、保险费等由出卖人负担,但第三十一天起以后发生的仓储费、保险费,按出卖人提供的原始凭证,由买受人核实支付。但出卖人仍有责任根据买受人通知,在受载船只抵达交货港口后负责交货。在此情况下,出卖人不支付迟交罚款。

5.10出卖人应在每批货物装船后四十八小时内,将提单日期和号码、船名、“设备”名称、总价、总重、总体积、总件数和合同号以电传通知买受人。如遇有第5.5条规定的大件货物及危险品,应逐件列明毛重和尺寸(长、宽、高)、品名、金额。买受人因出卖人未及时通知而未投保所造成的损失将由出卖人负担。

5.11在将货物装到船上后,出卖人应于装船后将每批货物的整套交货文件(即提单、商业发票、装箱单和质量证明书各一份)随船在目的港提交给中国外贸运输公司。

5.12技术资料的内容和交付计划见本合同附件二。

5.13出卖人在技术资料发出前一周将大约件数、大约毛重、合同号和资料预计抵达北京的日期用电传通知买受人。在资料寄出后二十四小时内出卖人需将发出日期、船次、空运单号、重量及资料件数、合同号以电传的方式通知买受人。

5.14“技术资料”到达目的机场的日期为实际交付日期。

5.16在每批“技术资料”交货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出卖人应将下述文件航寄给买受人:

(1)空运提单一式二份(通知目的机场的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并注明合同号。);

(2)技术文件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

第六章包装与标记

6.1出卖人交付的所有货物应具有适合远洋、内陆运输和多次搬运、装卸的新的坚固木箱包装。并应根据货物的特点和需要,加上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蚀的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安装地点。

6.3出卖人应在每件包装箱的邻接四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英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

(2)唛头标记;

(3)目的港;

(4)收货人;

(5)设备名称及项号;

(6)箱号/件号;

(7)毛重净重(公斤);

(8)尺码(长______宽______高,以毫米表示)。

凡重量为二公吨或超过二公吨的货物,应在包装箱的四个侧面以英文及国际贸易运输常用的标记、图案标明重量及挂绳和重心位置,以便装卸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装卸、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在包装箱上应以英文明显地印刷“轻放”、“勿倒置”、“防雨”等字样以及相应的国际贸易通用的标记图案。

6.5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各一式二份、有关设备的技术文件一式二份。需要组装的设备部件附详细装配图一式二份。

6.6出卖人交付的技术资料,应具有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潮和防雨的包装,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

(1)合同号;

(2)收货人;

(3)目的地;

(4)唛头标记;

(5)毛重(公斤);

(6)箱号/件号。

每一包资料内应附有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代号、号称和页数。

6.7凡由于出卖人对货物包装不善,保管不良,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出卖人均应按本合同第十章的规定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

第七章设计与设计联络

7.1为使本“合同工厂”的建设工作顺利进行,买卖双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和本章的规定进行设计和设计联络。

设计联络会议内容、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详见附件

7.2出卖人承担的设计工作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出卖人提交“技术资料”的要求、内容、份数和交付日期详见本合同附件。

7.3买受人承担的设计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买受人向出卖人提供的技术资料见本合同附件。出卖人依此做为本“合同工厂”设计的依据。

7.5出卖人在初步设计全部资料寄达北京后个星期内,应自费派遣技术人员来作解释设计,买受人应协助办理入境签证和居留手续。在解释设计期间,买受人有权提出改进意见,出卖人对此应予充分考虑。初步设计经审核后双方签订协议书,该协议书即作为最终设计的依据。

7.6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提供的最终设计全部资料后__________天内,应予确认。

7.7买受人在本“合同工厂”设计过程中,认为有必要时,有权自费派遣技术人员到出卖人的有关设计单位和制造厂了解与本“合同工厂”有关的数据和技术资料。出卖人应协助办理入境证和居留手续,并免费提供所有与设计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

7.8在执行本合同期间,买受人提出与“合同工厂”有关设计的技术问题时,出卖人应予及时答复,并免费提供有关资料。

第八章标准与检验

8.1出卖人供应本合同工厂的“设备”的制造、选材、检验和试验,应按出卖人国家和/或公司现行标准规范进行。

8.2出卖人对其供应的全部“设备”应进行检验和试验,并向买受人提交由制造厂或出卖人出具的质量合格证和检验记录,以此作为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的证明书。“设备”检验和试验的费用均由出卖人负担。

8.3买受人有权自费派遣检验人员到出卖人国家会同出卖人检验人员一起到制造厂车间对“设备”的制造和质量进行检验和试验。出卖人应在设备进行装配和检验前三个月将检验日期通知买受人,买受人应在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将检验人员的名单通知出卖人,以便出卖人协助办理入境手续。主要设备的装配和检验应有买受人人员在场,买受人还应有权参加其他“设备”的检验和参加出卖人及有关制造厂召开的有关“设备”的质量会议。

8.4买受人检验人员若发现“设备”有缺陷和/或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规格时,有权提出意见,出卖人应充分考虑并自费采取必要措施排除缺陷,当缺陷排除后,应再次检验和试验,由此引起的费用增多由出卖人负担。

8.5买受人检验人员在出卖人国家和制造厂的检验不代替“设备”运抵买受人合同工厂现场的开箱检验,亦不能免除出卖人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的保证责任。买受人人员不签署任何证明文件。

8.6出卖人应免费为买受人人员提供方便的工作条件,如必需的技术文件、图纸、检验工具和仪器等。

8.8出卖人供应的全部“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合同工厂现场进行,出卖人有权自费派遣检验人员到合同工厂现场参加此项检验,买受人应在检验前一个月将开箱检验日期通知出卖人,并为出卖人检验人员提供工作的方便。

在双方会同开箱检验中如发现“设备”有短少、缺陷、损坏或包装与本合同规定不符合或质量标准与本合同第8.1条和第10.1条规定不符时,应作详细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如属出卖人责任,此记录即为买受人向出卖人要求换货、修理或补齐的有效证明。

8.9出卖人检验人员不能参加开箱检验时,买受人有权自行开箱检验。如发现本合同第8.8条所述问题系属出卖人责任时,应委托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证明,以此作为买受人向出卖人要求换货、修理或补齐的有效证明。

出卖人接到买受人索赔证书后,应立即无偿换货、补发短缺部分或降低货价,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风险以及买受人的检验费用。如出卖人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受人索赔证书后两个星期内提出异议,双方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作成立。

出卖人换货和/或补交货物的时间,不迟于出卖人收到买受人索赔证书后__________个月。

8.10在开箱检验中,由于买受人的原因,发现“设备”有损坏,通知出卖人后,出卖人应尽快补发、更换,其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8.12在检验中,如发现出卖人提供的检验所需的标准仍不完整或提供得不及时,经与出卖人协商,买受人有权按照买受人国家现行标准进行检验。

第九章安装、试车和验收

9.1“安装”系指合同工厂全部设备、材料的装配、就位和连接等安装工作。“试车”系指机器和/或设备的单独或联动的试运转。

“投料试生产”系指合同工厂投入原料和公用工程以试生产。

“考核”系指为检查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各项保证数值而进行的试验。

“验收”系指如果考核结果表明,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各项保证指标能够全部达到,则合同工厂即为买受人所验收。

9.2合同工厂的安装将在买受人负责组织和在出卖人负责技术指导下进行,出卖人有权对其进行详细设计的所有“设备”的安装以及界区接点的安装进行技术指导。

合同工厂的试车、投料试生产和考核应在买受人组织安排和出卖人技术指导下进行。在安装工作开始前二个月,双方各自授权一名代表处理合同工厂从安装到验收期间的全部技术工作。具体工作应由双方代表友好协商安排。双方代表应充分合作,使合同工厂在本合同生效日后个月内建设完毕。

如果双方之间有任何问题和分歧时,双方将分析原因,澄清责任并在现场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9.3在安装工作开始前,出卖人技术人员应详细介绍安装方法和要求。在安装期间出卖人技术人员应对安装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并参加所有设备安装质量的检验和试验。出卖人技术人员的重要技术指导应以书面提出。

如试车顺利完成,安装工作完全符合技术文件要求时,双方代表应在七天内在现场签署安装竣工证书。此证书签字日即为合同工厂安装及试车完成日。但此证书不能免除出卖人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在投料试生产、考核期间和机械保证期内对设备和材料发现的缺陷所应负的责任。

9.5本章第9.4条规定的试车完成后应尽快开始投料试生产,其开车日期由双方代表现场商定。投料试生产和考核所需的仪表校准、记录项目、取样方法和分析方法等详细程序应由出卖人在安装及试车完成日前提出,并经双方代表讨论决定。

在投料试生产前,买受人应准备充足的维修工具、实验室及检验设施和熟练的操作、维修及测试人员,其中包括本合同附件第条所列的人员,并准备好按本合同附件所列必要数量和质量的全部原料和有关的公用工程。出卖人技术人员可出入试验室和检验设施,以便取样分析。投料试生产和性能试验期间的采样、化验将在双方代表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除双方已同意的程序外,出卖人技术人员认为必要的采样和化验,在经与买受人代表协商后由买受人进行。

从试车到合同工厂验收期间,出卖人可以使用买受人库存的备品备件,如由于出卖人责任出卖人使用了买受人库存的备品备件,出卖人应及时在现场予以偿还。

9.6投料试生产期为首次投料生产开始日起的个月。在此期间,当合同工厂主要设备达到良好稳定运行后由双方代表商定首次考核日期。考核应按本合同附件的规定在出卖人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

每次考核的结果应作出记录,在每次考核完成后三天内双方在性能考核执行上签字确认。

9.7如按本合同的附件规定的考核期内实现了本合同附件规定的全部保证数值时,双方代表应在五天内签署合同工厂验收证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此即视作合同工厂为买受人所验收。

如因出卖人原因致任何一次考核未能成功时,出卖人应尽快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对“设备”进行必要的修理、更换和/或修改。修改后应重新按照合同附件的规定尽快再次考核,买受人应大力协助。

如因出卖人原因,需将任何设备运出中国以外进行修理或更换时,全部运费、修理或更换费用应由出卖人负担。更换或修理的“设备”应在合同工厂现场交货。

9.8在本合同第9.6条规定的投料试生产期间,本合同附件规定的保证数值如有任何一项或多项未能达到时,双方应会同研究,找出原因,澄清责任,并按以下规定处理:

9.8.1如由于出卖人原因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买受人同意延长投料试生产期三个月,以便出卖人对合同工厂进行改进并再次进行考核。如在延长的三个月中由于出卖人原因仍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买受人同意再次延长投料试生产期三个月。如在再次延长的三个月期满时,由于出卖人原因考核仍然失败,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应按本合同第十章第10.8条的规定办理。在两次延长的两个三个月内改进合同工厂所需全部费用和出卖人技术人员的全部费用均由出卖人负担。

9.8.2如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投料试生产应延长三个月。在此期间,买受人将按本合同附件的规定继续支付出卖人技术人员的全部费用,所需出卖人技术人员的人数由双方讨论决定。如延长的三个月期满时,仍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合同工厂应由买受人验收,双方应在七天内签署验收证书。然而出卖人应协助买受人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工厂达到正常生产所需的指标。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9.9如由于买受人原因,在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的第批“设备”交货之日起个月内合同工厂未能进行考核,则按合同第四章第条由买受人支付给出卖人的款项应予实现,但不免除出卖人的所有责任。

9.11按本合同第9.7条、第9.8条和第9.9条规定的合同工厂的验收,并不能免除出卖人对合同工厂的“设备”在机械保证期内应负的责任。

第十章保证、索赔和罚款

10.1出卖人保证其供应的本“合同工厂”的技术水平是先进的,“设备”是全新的,质量是优良的。设备和材料的选型均符合工艺、完全运行和长期操作使用的要求,并符合本合同附件和附件的规定。

10.2出卖人保证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图纸清晰、完整和正确,能满足“合同工厂”的设计、安装、运行和维修的要求并符合附件的规定。

10.3在本“合同工厂”安装、试车期间,如果出卖人提供的“设备”有缺陷,或由于出卖人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或/和出卖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和证明书的错误造成“设备”的损坏,出卖人应立即无偿换货或降低货价作为赔偿,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和风险。如出卖人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受人索赔证书后两个星期内提出复议,双方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作成立。出卖人换货期限不迟于证实属出卖人责任之日起个月。

10.4出卖人对本“合同工厂”“设备”的保证期为本“合同工厂”被买受人验收后个月;如由于买受人责任而影响本“合同工厂”安装、试车、验收时,则不超过出卖人最后一批货物交付日期后个月。保证期满后,由买受人出具本“合同工厂”保证期满证明书正、副本各一份给出卖人。

10.5在保证期内,发现出卖人提供的“设备”有缺陷或/和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如属出卖人责任,则买受人有权凭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出卖人提出索赔。出卖人接到买受人索赔证书后,应立即无偿换货或降低货价,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和风险(货物到达目的港后的风险由买受人负责)。如出卖人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受人索赔证书后二个星期内提出复议,双方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作成立。出卖人换货的期限,应不迟于出卖人收到买受人索赔证书后个月。

如属微小缺陷,可由买受人自行消除,但由此引起的费用由出卖人负担。

10.6在保证期内,如由于出卖人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设备”而使本“合同工厂”停机时间作相应的延长,新更换和补充修复的“设备”的保证期为被买受人验收后十二月。

10.7在保证期满后三十天内,买受人出具的在保证期内发现的“设备”缺陷的索赔证书仍然有效。

10.8如由于出卖人责任,在考核试车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规定的一项或多项技术经济指标时,出卖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在出卖人收到买受人书面通知后个月内使之达到各项保证指标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逾期如仍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保证指标时,出卖人应承担罚款,其计算办法如下:

出卖人支付罚款,则本“合同工厂”即为买受人所验收,并由买受人出具本“合同工厂”验收证书正、副本各一份交给出卖人。

10.9如由于出卖人责任未能按合同第四章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买受人有权按下列比例向出卖人收取罚款:

迟交1至4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__________%;迟交5至8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__________%;迟交9周及以上,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__________%。不满一周按一周计算。

迟交货物的罚款总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__________%。

出卖人支付迟交罚款,并不解除出卖人继续交货的义务。

任何一批货物迟交超过个月时,买受人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第十一章侵权和保密

11.1出卖人同意向买受人转让非独占的,不可转让的权利,并允许买受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使用出卖人的工艺进行“合同工厂”的工程设计、建设和操作,以设计、制造、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其年产量为,其工艺说明见本合同附件。出卖人提供买受人用于本合同工厂的专有技术和专利如下:专有技术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_专利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专有技术、研究报告、资料等包括在本合同附件__________里。

11.2在本合同生效后三十天内,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提供出卖人国家有关当局签发的包括本合同第11.1条所述的工艺的专利登记证书的影印本二份。

11.3如果任何第三方对买受人使用本合同第11.1条所规定的专利和专有技术提出任何异议时,出卖人应负责处理,买受人对此无任何责任。

11.5本合同生效后年内,买受人对本合同11.1条所规定的专有技术对任何第三方予以保密,对参加本合同工厂的计划、安装和施工等工作的其他单位除外,然而他们必须承担同样的保密义务。在保密年限内,若专有技术的一项或多项被第三者公开后,买受人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第十二章不可抗力

12.1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地震事件和其他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的期限,延迟的时间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2.2受事故影响一方应尽快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传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十四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

12.3当不可抗力事故终止或事故消除后,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以航空挂号信证实。

第十三章税费

13.1中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对“买受人”课征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支付。

13.2中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对“出卖人”课征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出卖人”支付。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进口贸易合同模板【篇2】

补偿贸易设备进口协议

本合同在_________协议基础上签订,中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买方)向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卖方)购进_________设备,其交易条件如下:

一、商品名称:_________。

二、数量:卖方供货的具体内容,详见合同附件一。

三、规格:卖方提供设备质量、规格,有关技术资料,技术保证,图纸,详见合同附件二。

四、交货后服务:卖方派遗有经验的称职的技术人员到买方设备安装、试车,进行指导。具体人数,技术服务范围和待遇,详见合同附件三。

五、卖方对买方派遗来的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其培训人数,培训地点,培训内容,详见合同附件四。

六、价格:fob_________(港口)_________元。设备总件和单证价格,详见合同附件五。

七、包装:根据商品的特点及运输方式由卖方确定适当的包装,唛头也由卖方自行设计。发货后另行以函电通知买方。凡由于卖方对货物包装不善,货物在装船前保管不良,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时,卖方均应更换或赔偿。

八、保险:由买方负责投保。

九、装运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十、装运港:_________。

十一、目的港:_________。

十二、支付条件:本合同项下的支付,买方通过中国银行_________分行在设备装运15天前,开立以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_________元即期信用证。

十三、单据:货物装船离港后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下列单据议付货款。

(1)发货票五份。

(2)清洁已装船提单,空白背书,一式三份。

(3)品质、产地证明书两份。装运设备船只离港后五天内,卖方应航寄买方及卸货港、中国对外贸易公司以上各项单据副本各一份。卖方还应随船交付买方在目的地的指定收货人以上各项单据副本两份。

十四、装运:

(2)装货船到达装运港五天前,买方应将装货船船名与国籍,预计到达装港日期,装运数量预先以电报通知卖方。装货船到达装货港18个小时前,买方应对上述内容发出正式通知。

(3)装船结束后24小时内,卖方应以电报将合同号、商品名称、装货船船名、收货人、装货数量、目的港、发票金额、装货船离港日期通知买方。

十五、检验:

(1)卖方供应买方的“设备”的制造,检验和试验应按卖方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进行。本合同生效一个月内,卖方应将本合同“设备”的标准和规范一式六份和国家标准一式二份航寄买方,作为检验依据。

(2)卖方对其供应的全部“设备”应进行检验和试验,并向买方提交由制造厂或卖方出具的质量合格证和检验记录,以此作为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的证明书,设备检验和试验的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3)买方在装货船到达目的港后有权对货物的数量和品质进行复检,复检费由买方负担。如发现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向卖方索赔。

(4)卖方供应的全部“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工作现场进行,卖方有权自费派遣他们的检验人员到现场参加此项检验,买方应在检验前一个月将开箱检验日期通知卖方,并为卖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方便。在双方合同开箱检验中如发现“设备”有缺少、缺陷、损坏或包装、质量标准与本合同不符时,应作详细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如属买方责任,此记录即为买方向卖方要求换货,修理或补齐的有效证明,如不属买方原因,卖方检验人员不能参加开箱检验时,买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如发现设备有上述问题并属卖方责任时,应委托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证明,以此作为买方向卖方要求换货、修理或补齐的有效证明。

卖方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应立即无偿换货,补发短缺部分或降低货价,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风险以及买方的检验费用。如卖方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两个星期内提出异议,双方另行协商,如逾期,索赔立即成立。

卖方接货和/或补交货物的时间,不迟于卖方收到买方索赔证书后一个半月。如需重新制造的设备或部件,其补交货时间,届时由双方另议。

(5)在开箱检验中,由于买方的原因,发现设备有损坏,通知卖方后,卖方应尽快补发,其费用由买方负担。在检验中,如发现卖方提供的检验所需的标准仍不完整或提供的不及时,经与卖方协商,买方有权按照买方国家现行标准进行检验。

十六、保证,赔偿与处罚:

(1)如果设备发现缺陷,买方必须在到货后一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2)卖方保证设备质量、规格、技术资料、图纸符合买方的说明。如买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开立信用证,致使本合同部分或整批不能按时执行,对卖方造成了损失,买方应按本合同总值的1%向卖方交付罚金。如卖方不能按本合同规定部分或整批交货,对买方造成了损失,则卖方应按本合同总值的1%向买方交付罚金。_________号协议中的赔偿与处罚规定也适用于本合同。

十七、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造成不能完成合同义务,买卖双方按_________协议规定办理。

十八、解除合同:如果卖方迟交设备超过6个月时,买方有权终止合同。撤销全部定单,不论撤销时货物是否运用或财产权是否已转移,在上述情况下,卖方应立即退还已付款项,买方对此概不负责。

十九、仲裁:有关本合同和本合同执行中所发生的争议应通过签约双方友好协商加以解决。协商不能解决,应将争议提交仲裁解决,仲裁应在被告方所在国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一方负责。仲裁期间,除了在仲裁进程中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应继续执行。

二十、效力条款:本合同由双方代表在_________签字,有关合同生效,终止及其它规定与_________号“协议”规定相同。

买方(盖章):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进口贸易合同模板【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国,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买受人)与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出卖人),双方授权代表同意就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定义

1.1 "买受人"是指 ,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2 "出卖人"是指________________国__________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3 "合同产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产品及其型号和规格。

1.4 "技术资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术数据、图纸、设计、计算、操作、维修、产品检验资料。

1.5 "合同工厂"是指买受人使用出卖人提供的技术和资料生产合同产品的场所,包括出卖人提供的全套设备和备件,即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工厂。

1.6 "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金和外购件等的费用后的余额。

1.7 "技术服务"是指出卖人根据本合同附件五和附件六中的规定,就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装配、检验、调试、操作等工作,向引进方提供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

1.8 "商业性生产"是指合同工厂生产第________台合同产品以后的生产。

1.9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双方政府有关当局中的最后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注:可根据具体项目的需要增减上述定义)

第二章 合同范围

2.1 买受人同意从出卖人购买,出卖人同意向买受人出售 成套设备项目(以下简称"合同工厂"),其中包括为保证合同工厂安全稳定地操作所需要的全部设备、材料和备件(以下简称"设备"),以及合同工厂装配、安装、试车、正常操作、生产和维修所需的全部技术和资料(以下简称"技术资料")。

出卖人供货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出卖人供应的"技术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2 出卖人所供应的全部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出卖人对合同工厂设备的技术保证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2.3 出卖人派遣有经验、健康和称职的技术人员到合同工厂现场对合同工厂的施工、安装、试车、投料试生产与考核进行技术指导。其人数、技术服务范围和待遇条件等见本合同附件五。

2.4 出卖人负责培训买受人派遣的技术人员,其人数、培训地点,培训范围见本合同附件六。

2.5 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年内,根据买受人的要求,出卖人有义务以优惠价格提供买受人为本"合同工厂"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届时双方另签协议。

第三章 价格

3.1 出卖人按本合同第二章规定提供合同工厂"设备"和"技术资料"的总价为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

3.2 上述合同总价的分项价格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1 机械设备部分:

(1)设备和材料费;

(2)备品和备件费;

(3)设计费;

(4)技术资料费;

(5)技术服务费;

(6)技术培训费。

3.2.2 技术转让部分:

(1)技术转让费;

(2)设计费;

(3)技术资料费;

(4)技术服务费;

(5)人员培训费。

上述分项价格清单,详见附件四。

3.3 上述合同总价中的设备部分为FOB港口买受人指定的受载船只船面交货的固定价格,并包括装船费、包装费以及将货物装到买受人所指定的船面以前的一切费用。上述合同总价中的技术资料部分是指将技术资料在________交付以前的一切费用。

第四章 支付(方案一)

4.1 本合同买卖双方的支付均以电汇(T/T)进行。买受人向出卖人的付款应通过北京中国银行付给________银行,出卖人向买受人的付款应通过________银行付给北京中国银行。

4.2 本合同第三章所规定的合同总价,按以下办法及比例由买受人通过北京中国银行支付给出卖人。

4.2.1 合同总价的________%计________(大写:________ ),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提交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三十天内支付给出卖人。

(1)出卖人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许可证的影印本一份,或有关当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一份;

(2)银行出具的以买受人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的________%、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七);

(3)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六份;

(4)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5)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上述单据出卖人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天内提交。

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的货物装船通知后三十天内,经由北京中国银行出具以出卖人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的________%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给出卖人(保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八)。

4.2.2 合同总价的________%,计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三十天内支付给出卖人:

(1)全套清洁无疵、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并注明"运费到付通知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的海运提单正本三份、副本三份;

(2)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装箱明细单一式六份;

(5)质量和数量合格证书一式六份。

4.2.3 合同总价的________ %,计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在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三十天内支付给出卖人:

(1)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第九章规定签署的合同工厂交接验收证书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2.4 合同总价的________%,计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在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合同工厂"保证期满后,并收到出卖人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三十天内,即支付给出卖人:

(1)按本合同第十章第10.3条规定的由买受人出具的经出卖人会签的"合同工厂"保证期满证明书副本一份;

(2)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2.5 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如果出卖人应支付赔偿或/和罚款时,买受人有权从上述任何一次付款中扣除。

4.3 买、卖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在中国发生的,由买受人负担;在中国以外发生的,由出卖人负担。

(注:方案一适用于现汇付款的情况)

第四章 支付(方案二)

4.1 本合同买卖双方的支付均以电汇(T/T)进行。买受人向出卖人的付款应通过北京中国银行付给________________银行,出卖人向买受人的付款应通过________________银行付给北京中国银行。

4.2 本合同第三章所规定的合同总价按以下办法及比例,由买受人通过北京中国银行支付给出卖入:

4.2.1 合同总价的___________%,计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即支付给出卖人:

(1)出卖人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出口许可证影印本一份,或有关当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一份;

(2)由________________银行出具的以买受人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七);

(3)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六份;

(4)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5)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上述单据出卖人应于本合同生效日起三十天内提交。

4.2.2 合同总价的________%,计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在出卖人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交货时,买受入在收到出卖人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支付给出卖人。

(1)全套清洁无疵、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并注明"运费到付通知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的海运提单正本三份、副本三份;

(2)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详细装箱单一式六份;

(5)质量合格证一式六份。

4.2.3 合同总价的________%,计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买受人在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即付给出卖人:

(1)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第九章规定签署的合同工厂交接验收证书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2.4 合同总价的________%,计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在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合同工厂"保证期满后,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提交的下述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即支付给出卖人:

(1)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签署的合同工厂保证期结束的确认书影印本一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2.5 合同总价的________%,计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买受人应自________日起,于________年内,每________个月为一期,平均分期按下列办法支付给出卖人。

出卖人应开立分_______期支付具有下述内容的远期汇票共______份,每份正副本各一份于_______时提交买受人:

(1)票面金额为合同总价的_______%,另加第______ 章______条规定的延期付款的利息,计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

(2)以________日期为出票日,到期日分别为自出票日满________个月;

(3)以买受人为付款人;

(4)带有利息条款。利息按年息________%计算自出票日起算至到期日止。具体金额如下:

买受人收到汇票后,立即对上述分________期支付的汇票正本承兑,并交北京中国银行背书保证后送交出卖人。

出卖人收到汇票后应在各期汇票到期日前,分别将汇票正本提交北京中国银行,由北京中国银行提请买受人于汇票到期日后一天支付给出卖入。

4.3 按本合同第________章和第________章规定,如果出卖人应支付赔款或/和罚款等有关款项时,买受人在按本章第4.2.2条、4.2.3条、4.2.4条规定支付货款时有权从货款中扣除。

4.4 买受人支付本章第4.2.1条所规定的货款时,应向出卖人提交北京中国银行出具的以出卖人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____%和延期付款的利息的保证函(保证函格式详见本合同附件八)。

4.5 买卖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在中国发生的,均由买受人负担,在中国以外发生的,均由出卖人负担。

(注:方案二各项条款适用于延期付款的情况)

第五章 交货与交货条件

5.1 出卖人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_个月内分________批将本"合同工厂"的"设备"交付完毕。

总毛重大约为________公吨。总体积大约为________立方米。

本合同工厂"设备"的交货港口为________________,目的港口为中国________________。

5.2 出卖人在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_个月内,应向买受人提交初步交货计划一式六份(内容包括合同号、项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价、大约总重量、大约总体积、交货时间、交货港口、危险品的品名以及国际危规号等),并提出超大、超重设备的尺码(长、宽、高和体积)和大约重量,以及危险品、易燃品在运输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不能拆卸的单体设备重量最大限度为30吨,体积最大限度为长12米、宽2.7米、高3米,凡超过此限度的货物出卖人应在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_个月内向买受人提供草图一式六份,经买受人同意后,才能安排制造。买受人应于收到上述草图后一个月内用电传或信件确认,否则出卖人即开始制造。至迟不超过第一批交货前________个月,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提交最终交货计划一式六份,内容包括合同号、批次、项号、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设备材料和危险品的大约毛净重、每件货物的大约尺寸、(长、宽、高)体积、交货港、每批货物的交货时间以及超大、超重货物的外形包装草图和危险品运输措施及注意事项的说明。

5.3 已装船的提单日期为设备的实际交付日期。

5.4 出卖人供应的每批设备,应在本章第5.1条规定的港口在买受人指定的受载船只船面交货。"设备"的风险,出卖人在买受人指定的受载船只船面交货后,即由出卖人转移给买受人。

5.5 在每批货物备妥待运前不迟于________天,出卖人应以电报通知买受人如下内容:

(1)合同号;

(2)货物备妥待运日;

(3)货物总体积;

(4)货物总重量;

(5)总包装数量;

(6)装船港口名称;

(7)重量超过30吨,尺寸超过12×2.7×3米的每件货物的大约总毛重、总体积及名称;

(8)危险品的品名、重量、国际危规号。

同时出卖人还应航寄给买受人下列文件,每件一式六份:

(1)发运货物的详细清单,包括合同号、序号、"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单重、单件体积和总体积、每件货物的外形尺寸(长×宽×高)、总件数和装船港口名称;

(2)重量超过30吨或体积超过12×2.7×3米的每件大件货物的外形包装草图;

(3)易燃品和危险品的品名、性质、特殊防护措施及事故处理方法说明书;

(4)对温度、震动等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特殊注意事项证明书。

上述文件另一份航寄目的港的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作为买受人安排运输和装卸工作的依据。

5.6 所有设备交货应单机成套,安装用的专用工具、材料、易损件应随主机一同交付。如果有需要装在甲板上的"设备",出卖人应负责进行适当的包装及采取特殊保护措施。

5.7 买受人应于受载船只抵达交货港口前不迟于十天将船名、预计抵达日期通知出卖人。如买受人需要变更船只或改变船期,买受人或买受人船舶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出卖人。

5.8 如出卖人未能在买受人船只抵达交货港口时将货物备妥装船,买受人因此而遭受的空舱费、船舶滞期费和有关费用,均由出卖人负担,轮船公司提出的有关单据作为结算费用的依据。

5.9 如出卖人在受载船只预计抵达日期已将货物备妥而买受人船只不能在预计抵达日期后三十天内抵达交货港口,这三十天内的有关仓储费、保险费等由出卖人负担,但第三十一天起以后发生的仓储费、保险费,按出卖人提供的原始凭证,由买受人核实支付。但出卖人仍有责任根据买受人通知,在受载船只抵达交货港口后负责交货。在此情况下,出卖人不支付迟交罚款。

5.10 出卖人应在每批货物装船后四十八小时内,将提单日期和号码、船名、"设备"名称、总价、总重、总体积、总件数和合同号以电传通知买受人。如遇有第5.5条规定的大件货物及危险品,应逐件列明毛重和尺寸(长、宽、高)、品名、金额。买受人因出卖人未及时通知而未投保所造成的损失将由出卖人负担。

5.11 在将货物装到船上后,出卖人应于装船后将每批货物的整套交货文件(即提单、商业发票、装箱单和质量证明书各一份)随船在目的港提交给中国外贸运输公司。

同时航寄买受人上述单据副本各两份和检验记录、试验报告以及有关装配安装图纸各三份。

5.12 技术资料的内容和交付计划见本合同附件二。

5.13 出卖人在技术资料发出前一周将大约件数、大约毛重、合同号和资料预计抵达北京的日期用电传通知买受人。在资料寄出后二十四小时内出卖人需将发出日期、船次、空运单号、重量及资料件数、合同号以电传的方式通知买受人。

5.14 "技术资料"到达目的机场的日期为实际交付日期。

5.15 出卖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在北京和/或 机场交付,上述资料的风险,在出卖人在北京/或 机场交付后即由出卖人转移给买受人,如果技术资料短少、丢失或损坏时,出卖人应在收到买受人通知二十一天内在北京和/或_______机场补充提供丢失或损坏部分,并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5.16 在每批"技术资料"交货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出卖人应将下述文件航寄给买受人:

(1)空运提单一式二份(通知目的机场的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并注明合同号。);

(2)技术文件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

第六章 包装与标记

6.1 出卖人交付的所有货物应具有适合远洋、内陆运输和多次搬运、装卸的新的坚固木箱包装。并应根据货物的特点和需要,加上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蚀的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安装地点。

6.2 出卖人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主机名称、部件名称以及该部件在装配图中的位号、零件号。备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内容外,尚需注明"备件"或"工具"字样。

6.3 出卖人应在每件包装箱的邻接四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英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

(2)唛头标记;

(3)目的港;

(4)收货人;

(5)设备名称及项号;

(6)箱号/件号;

(7)毛重净重(公斤);

(8)尺码(长×宽×高,以毫米表示)。

凡重量为二公吨或超过二公吨的货物,应在包装箱的四个侧面以英文及国际贸易运输常用的标记、图案标明重量及挂绳和重心位置,以便装卸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装卸、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在包装箱上应以英文明显地印刷"轻放"、"勿倒置"、"防雨"等字样以及相应的国际贸易通用的标记图案。

6.4 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注明上述有关内容。装在甲板上的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

6.5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各一式二份、有关设备的技术文件一式二份。需要组装的设备部件附详细装配图一式二份。

6.6 出卖人交付的技术资料,应具有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潮和防雨的包装,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

(1)合同号;

(2)收货人;

(3)目的地;

(4)唛头标记;

(5)毛重(公斤);

(6)箱号/件号。

每一包资料内应附有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代号、号称和页数。

6.7 凡由于出卖人对货物包装不善,保管不良,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出卖人均应按本合同第十章的规定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

第七章 设计与设计联络

7.1 为使本"合同工厂"的建设工作顺利进行,买卖双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_____和本章的规定进行设计和设计联络。

设计联络会议内容、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详见附件

7.2 出卖人承担的设计工作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______。出卖人提交"技术资料"的要求、内容、份数和交付日期详见本合同附件______。

7.3 买受人承担的设计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_______。买受人向出卖人提供的技术资料见本合同附件_______。出卖人依此做为本"合同工厂"设计的依据。

7.4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个月内出卖人应将有关标准、规范及其清单航空邮寄给买受人。买受人将对出卖人提交的上述标准和规范提出意见,经双方讨论商定后予以更换,并作为出卖人进行设计的依据。

7.5 出卖人在初步设计全部资料寄达北京后________个星期内,应自费派遣技术人员来作解释设计,买受人应协助办理入境签证和居留手续。在解释设计期间,买受人有权提出改进意见,出卖人对此应予充分考虑。初步设计经审核后双方签订协议书,该协议书即作为最终设计的依据。

7.6 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提供的最终设计全部资料后________天内,应予确认。

7.7 买受人在本"合同工厂"设计过程中,认为有必要时,有权自费派遣技术人员到出卖人的有关设计单位和制造厂了解与本"合同工厂"有关的数据和技术资料。出卖人应协助办理入境证和居留手续,并免费提供所有与设计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

7.8 在执行本合同期间,买受人提出与"合同工厂"有关设计的技术问题时,出卖人应予及时答复,并免费提供有关资料。

第八章 标准与检验

8.1 出卖人供应本合同工厂的"设备"的制造、选材、检验和试验,应按出卖人国家和/或公司现行标准规范进行。

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个月内,出卖人应将上述公司标准和规范一式六份和国家标准一式二份航寄买受人。买受人可就上述任何公司标准和规范提出意见,经双方讨论商定后予以更换并作为检验和试验的依据。

8.2 出卖人对其供应的全部"设备"应进行检验和试验,并向买受人提交由制造厂或出卖人出具的质量合格证和检验记录,以此作为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的证明书。"设备"检验和试验的费用均由出卖人负担。

8.3 买受人有权自费派遣检验人员到出卖人国家会同出卖人检验人员一起到制造厂车间对"设备"的制造和质量进行检验和试验。出卖人应在设备进行装配和检验前三个月将检验日期通知买受人,买受人应在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将检验人员的名单通知出卖人,以便出卖人协助办理入境手续。主要设备的装配和检验应有买受人人员在场,买受人还应有权参加其他"设备"的检验和参加出卖人及有关制造厂召开的有关"设备"的质量会议。

8.4 买受人检验人员若发现"设备"有缺陷和/或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规格时,有权提出意见,出卖人应充分考虑并自费采取必要措施排除缺陷,当缺陷排除后,应再次检验和试验,由此引起的费用增多由出卖人负担。

8.5 买受人检验人员在出卖人国家和制造厂的检验不代替"设备"运抵买受人合同工厂现场的开箱检验,亦不能免除出卖人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的保证责任。买受人人员不签署任何证明文件。

8.6 出卖人应免费为买受人人员提供方便的工作条件,如必需的技术文件、图纸、检验工具和仪器等。

8.7 如买受人不能在本章规定的期限内派出人员参加上述检验工作时,出卖人将自行检验。

8.8 出卖人供应的全部"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合同工厂现场进行,出卖人有权自费派遣检验人员到合同工厂现场参加此项检验,买受人应在检验前一个月将开箱检验日期通知出卖人,并为出卖人检验人员提供工作的方便。

在双方会同开箱检验中如发现"设备"有短少、缺陷、损坏或包装与本合同规定不符合或质量标准与本合同第8.1条和第10.1条规定不符时,应作详细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如属出卖人责任,此记录即为买受人向出卖人要求换货、修理或补齐的有效证明。

8.9 出卖人检验人员不能参加开箱检验时,买受人有权自行开箱检验。如发现本合同第8.8条所述问题系属出卖人责任时,应委托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证明,以此作为买受人向出卖人要求换货、修理或补齐的有效证明。

出卖人接到买受人索赔证书后,应立即无偿换货、补发短缺部分或降低货价,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风险以及买受人的检验费用。如出卖人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受人索赔证书后两个星期内提出异议,双方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作成立。

出卖人换货和/或补交货物的时间,不迟于出卖人收到买受人索赔证书后________个月。

8.10 在开箱检验中,由于买受人的原因,发现"设备"有损坏,通知出卖人后,出卖人应尽快补发、更换,其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8.11 上述检验并不能解除出卖人对本合同第九章、第十章所承担的责任。

8.12 在检验中,如发现出卖人提供的检验所需的标准仍不完整或提供得不及时,经与出卖人协商,买受人有权按照买受人国家现行标准进行检验。

第九章 安装、试车和验收

9.1 "安装"系指合同工厂全部设备、材料的装配、就位和连接等安装工作。"试车"系指机器和/或设备的单独或联动的试运转

"投料试生产"系指合同工厂投入原料和公用工程以试生产。

"考核"系指为检查本合同附件________所规定的各项保证数值而进行的试验。

"验收"系指如果考核结果表明,本合同附件________所规定的各项保证指标能够全部达到,则合同工厂即为买受人所验收。

9.2 合同工厂的安装将在买受人负责组织和在出卖人负责技术指导下进行,出卖人有权对其进行详细设计的所有"设备"的安装以及界区接点的安装进行技术指导。

合同工厂的试车、投料试生产和考核应在买受人组织安排和出卖人技术指导下进行。在安装工作开始前二个月,双方各自授权一名代表处理合同工厂从安装到验收期间的全部技术工作。具体工作应由双方代表友好协商安排。双方代表应充分合作,使合同工厂在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个月内建设完毕。

如果双方之间有任何问题和分歧时,双方将分析原因,澄清责任并在现场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9.3 在安装工作开始前,出卖人技术人员应详细介绍安装方法和要求。在安装期间出卖人技术人员应对安装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并参加所有设备安装质量的检验和试验。出卖人技术人员的重要技术指导应以书面提出。

9.4 安装完毕后,如双方代表认为安装工作完全符合设计要求时,双方代表应按技术文件和图纸一起进行检验和试车。双方代表将签订同类设备安装证书及单机试车和机械与设备的系统联运证书。上述证书将以附件________第________条规定的工作日志为基础。

如试车顺利完成,安装工作完全符合技术文件要求时,双方代表应在七天内在现场签署安装竣工证书。此证书签字日即为合同工厂安装及试车完成日。但此证书不能免除出卖人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在投料试生产、考核期间和机械保证期内对设备和材料发现的缺陷所应负的责任。

9.5 本章第9.4条规定的试车完成后应尽快开始投料试生产,其开车日期由双方代表现场商定。投料试生产和考核所需的仪表校准、记录项目、取样方法和分析方法等详细程序应由出卖人在安装及试车完成日前提出,并经双方代表讨论决定。

在投料试生产前,买受人应准备充足的维修工具、实验室及检验设施和熟练的操作、维修及测试人员,其中包括本合同附件_____ 第________条所列的人员,并准备好按本合同附件所列必要数量和质量的全部原料和有关的公用工程。出卖人技术人员可出入试验室和检验设施,以便取样分析。投料试生产和性能试验期间的采样、化验将在双方代表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除双方已同意的程序外,出卖人技术人员认为必要的采样和化验,在经与买受人代表协商后由买受人进行。

从试车到合同工厂验收期间,出卖人可以使用买受人库存的备品备件,如由于出卖人责任出卖人使用了买受人库存的备品备件,出卖人应及时在现场予以偿还。

9.6 投料试生产期为首次投料生产开始日起的________个月。在此期间,当合同工厂主要设备达到良好稳定运行后由双方代表商定首次考核日期。考核应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 的规定在出卖人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

每次考核的结果应作出记录,在每次考核完成后三天内双方在性能考核执行上签字确认。

9.7 如按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规定的考核期内实现了本合同附件

规定的全部保证数值时,双方代表应在五天内签署合同工厂验收证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此即视作合同工厂为买受人所验收。

如因出卖人原因致任何一次考核未能成功时,出卖人应尽快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对"设备"进行必要的修理、更换和/或修改。修改后应重新按照合同附件________的规定尽快再次考核,买受人应大力协助。

如上述修理、更换和/或修改在现场进行,所需费用(如工时费、材料费等)应在合同工厂交接验收前,由双方授权代表根据修理、更换和/或修改的情况商定,并由双方代表会签。

如因出卖人原因,需将任何设备运出中国以外进行修理或更换时,全部运费、修理或更换费用应由出卖人负担。更换或修理的"设备"应在合同工厂现场交货。

9.8 在本合同第9.6条规定的投料试生产期间,本合同附件________规定的保证数值如有任何一项或多项未能达到时,双方应会同研究,找出原因,澄清责任,并按以下规定处理:

9.8.1 如由于出卖人原因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买受人同意延长投料试生产期三个月,以便出卖人对合同工厂进行改进并再次进行考核。如在延长的三个月中由于出卖人原因仍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买受人同意再次延长投料试生产期三个月。如在再次延长的三个月期满时,由于出卖人原因考核仍然失败,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应按本合同第十章第10.8条的规定办理。在两次延长的两个三个月内改进合同工厂所需全部费用和出卖人技术人员的全部费用均由出卖人负担。

9.8.2 如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投料试生产应延长三个月。在此期间,买受人将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的规定继续支付出卖人技术人员的全部费用,所需出卖人技术人员的人数由双方讨论决定。如延长的三个月期满时,仍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合同工厂应由买受人验收,双方应在七天内签署验收证书。然而出卖人应协助买受人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工厂达到正常生产所需的指标。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9.9 如由于买受人原因,在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的第________批"设备"交货之日起________个月内合同工厂未能进行考核,则按合同第四章第________条由买受人支付给出卖人的款项应予实现,但不免除出卖人的所有责任。

9.10 如由于买受人原因,在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的第________批"设备"和材料交货之日起________个月内合同工厂未能进行考核时,合同工厂应为买受人所验收,但出卖人仍应承担协助买受人合同工厂开车和运转的责任。提供服务的期间和条件应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由于出卖人原因,上述第________批交货延误,由上面所提的时间相应顺延。

9.11 按本合同第9.7条、第9.8条和第9.9条规定的合同工厂的验收,并不能免除出卖人对合同工厂的"设备"在机械保证期内应负的责任。

第十章 保证、索赔和罚款

10.1 出卖人保证其供应的本"合同工厂"的技术水平是先进的,"设备"是全新的,质量是优良的。设备和材料的选型均符合工艺、完全运行和长期操作使用的要求,并符合本合同附件________和附件________的规定。

10.2 出卖人保证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图纸清晰、完整和正确,能满足"合同工厂"的设计、安装、运行和维修的要求并符合附件_______的规定。

10.3 在本"合同工厂"安装、试车期间,如果出卖人提供的"设备"有缺陷,或由于出卖人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或/和出卖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和证明书的错误造成"设备"的损坏,出卖人应立即无偿换货或降低货价作为赔偿,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和风险。如出卖人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受人索赔证书后两个星期内提出复议,双方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作成立。出卖人换货期限不迟于证实属出卖人责任之日起________个月。

10.4 出卖人对本"合同工厂""设备"的保证期为本"合同工厂"被买受人验收后________个月;如由于买受人责任而影响本"合同工厂"安装、试车、验收时,则不超过出卖人最后一批货物交付日期后________个月。保证期满后,由买受人出具本"合同工厂"保证期满证明书正、副本各一份给出卖人。

10.5 在保证期内,发现出卖人提供的"设备"有缺陷或/和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如属出卖人责任,则买受人有权凭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出卖人提出索赔。出卖人接到买受人索赔证书后,应立即无偿换货或降低货价,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和风险(货物到达目的港后的风险由买受人负责)。如出卖人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受人索赔证书后二个星期内提出复议,双方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作成立。出卖人换货的期限,应不迟于出卖人收到买受人索赔证书后________个月。

如属微小缺陷,可由买受人自行消除,但由此引起的费用由出卖人负担。

10.6 在保证期内,如由于出卖人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设备"而使本"合同工厂"停机时间作相应的延长,新更换和补充修复的"设备"的保证期为被买受人验收后十二月。

10.7 在保证期满后三十天内,买受人出具的在保证期内发现的"设备"缺陷的索赔证书仍然有效。

10.8 如由于出卖人责任,在考核试车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________规定的一项或多项技术经济指标时,出卖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在出卖人收到买受人书面通知后________个月内使之达到各项保证指标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逾期如仍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____所规定的保证指标时,出卖人应承担罚款,其计算办法如下:

出卖人支付罚款,则本"合同工厂"即为买受人所验收,并由买受人出具本"合同工厂"验收证书正、副本各一份交给出卖人。

10.9 如由于出卖人责任未能按合同第四章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买受人有权按下列比例向出卖人收取罚款:

迟交1至4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________%;迟交5至8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________%;迟交9周及以上,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______%。不满一周按一周计算。

迟交货物的罚款总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________ %。

出卖人支付迟交罚款,并不解除出卖人继续交货的义务。

任何一批货物迟交超过________个月时,买受人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第十一章 侵权和保密

11.1 出卖人同意向买受人转让非独占的,不可转让的权利,并允许买受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使用出卖人的 工艺进行"合同工厂"的工程设计、建设和操作,以设计、制造、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 。其年产量为 ,其工艺说明见本合同附件________。出卖人提供买受人用于本合同工厂的专有技术和专利如下:专有技术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专利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有技术、研究报告、资料等包括在本合同附件________里。

11.2 在本合同生效后三十天内,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提供出卖人国家有关当局签发的包括本合同第11.1条所述的工艺的专利登记证书的影印本二份。

11.3 如果任何第三方对买受人使用本合同第11.1条所规定的专利和专有技术提出任何异议时,出卖人应负责处理,买受人对此无任何责任。

11.4 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年内,如出卖人对本合同第11.1条所规定的专利和专有技术有所发明和改进时,不管其发明和改进是否已获得专利权,出卖人均应向买受人免费提供详细资料。买受人有权将上述资料用于合同工厂。如有必要,关于技术指导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根据双方同意的本合同第________章和附件________规定的条件负担。

11.5 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年内,买受人对本合同11.1条所规定的专有技术对任何第三方予以保密,对参加本合同工厂的计划、安装和施工等工作的其他单位除外,然而他们必须承担同样的保密义务。在保密年限内,若专有技术的一项或多项被第三者公开后,买受人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11.6 出卖人对买受人所提供的设计基础和现场条件资料的保密期不受上述时间的限制。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12.1 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地震事件和其他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的期限,延迟的时间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2.2 受事故影响一方应尽快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传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十四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

12.3 当不可抗力事故终止或事故消除后,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以航空挂号信证实。

第十三章 税费

13.1 中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对"买受人"课征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支付。

13.2 中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对"出卖人"课征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出卖人"支付。

13.3 在中国境外课征有关和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将由"出卖人"支付。

第十四章 仲裁(方案一)

14.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14.2 仲裁地点在北京,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4.3 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4.4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14.5 在仲裁期间,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四章 仲裁(方案二)

14.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14.2 仲裁地点在被告所在国进行,如买受人是被告,则在中国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如出卖人是被告,则在________国由________根据该组织的仲裁程序进行。

14.3 仲裁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均应履行。

14.4 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14.5 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那些部分外,在仲裁期间,合同其余部分继续执行。

(注:方案二的各项条款适用于仲裁在被告国进行的情况。)

第十五章 合同生效、终止及其他

15.1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________________签字。由各方分别向本国政府当局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在六十天内获得批准,用电报或电传通知对方,并用信件确认。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六个月仍不能生效,双方任何一方有权取消本合同。

15.2 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____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15.3 本合同期满时,双方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偿付未了债务。

15.4 本合同用中、英文写就,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15.5 本合同附件________至附件________,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5.6 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5.7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通讯以英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用挂号信邮寄,一式两份。

15.8 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时,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15.9 除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承担任何其他义务和责任。

第十六章 法定地址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进口贸易合同模板【篇4】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国,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买受人)与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出卖人),双方授权代表同意就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定义

1.1 "买受人"是指 ,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2 "出卖人"是指________________国__________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3 "合同产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产品及其型号和规格。

1.4 "技术资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术数据、图纸、设计、计算、操作、维修、产品检验资料。

1.5 "合同工厂"是指买受人使用出卖人提供的技术和资料生产合同产品的场所,包括出卖人提供的全套设备和备件,即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工厂。

1.6 "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金和外购件等的费用后的余额。

1.7 "技术服务"是指出卖人根据本合同附件五和附件六中的规定,就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装配、检验、调试、操作等工作,向引进方提供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

1.8 "商业性生产"是指合同工厂生产第________台合同产品以后的生产。

1.9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双方政府有关当局中的最后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注:可根据具体项目的需要增减上述定义)

第二章 合同范围

2.1 买受人同意从出卖人购买,出卖人同意向买受人出售 成套设备项目(以下简称"合同工厂"),其中包括为保证合同工厂安全稳定地操作所需要的全部设备、材料和备件(以下简称"设备"),以及合同工厂装配、安装、试车、正常操作、生产和维修所需的全部技术和资料(以下简称"技术资料")。

出卖人供货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出卖人供应的"技术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2 出卖人所供应的全部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出卖人对合同工厂设备的技术保证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2.3 出卖人派遣有经验、健康和称职的技术人员到合同工厂现场对合同工厂的施工、安装、试车、投料试生产与考核进行技术指导。其人数、技术服务范围和待遇条件等见本合同附件五。

2.4 出卖人负责培训买受人派遣的技术人员,其人数、培训地点,培训范围见本合同附件六。

2.5 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年内,根据买受人的要求,出卖人有义务以优惠价格提供买受人为本"合同工厂"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届时双方另签协议。

第三章 价格

3.1 出卖人按本合同第二章规定提供合同工厂"设备"和"技术资料"的总价为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

3.2 上述合同总价的分项价格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1 机械设备部分:

(1)设备和材料费;

(2)备品和备件费;

(3)设计费;

(4)技术资料费;

(5)技术服务费;

(6)技术培训费。

3.2.2 技术转让部分:

(1)技术转让费;

(2)设计费;

(3)技术资料费;

(4)技术服务费;

(5)人员培训费。

上述分项价格清单,详见附件四。

3.3 上述合同总价中的设备部分为FOB港口买受人指定的受载船只船面交货的固定价格,并包括装船费、包装费以及将货物装到买受人所指定的船面以前的一切费用。上述合同总价中的技术资料部分是指将技术资料在________交付以前的一切费用。

第四章 支付(方案一)

4.1 本合同买卖双方的支付均以电汇(T/T)进行。买受人向出卖人的付款应通过北京中国银行付给________银行,出卖人向买受人的付款应通过________银行付给北京中国银行。

4.2 本合同第三章所规定的合同总价,按以下办法及比例由买受人通过北京中国银行支付给出卖人。

4.2.1 合同总价的________%计________(大写:________ ),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提交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三十天内支付给出卖人。

(1)出卖人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许可证的影印本一份,或有关当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一份;

(2)银行出具的以买受人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的________%、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七);

(3)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六份;

(4)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5)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上述单据出卖人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天内提交。

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的货物装船通知后三十天内,经由北京中国银行出具以出卖人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的________%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给出卖人(保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八)。

4.2.2 合同总价的________%,计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三十天内支付给出卖人:

(1)全套清洁无疵、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并注明"运费到付通知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的海运提单正本三份、副本三份;

(2)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装箱明细单一式六份;

(5)质量和数量合格证书一式六份。

4.2.3 合同总价的________ %,计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在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三十天内支付给出卖人:

(1)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第九章规定签署的合同工厂交接验收证书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2.4 合同总价的________%,计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在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合同工厂"保证期满后,并收到出卖人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三十天内,即支付给出卖人:

(1)按本合同第十章第10.3条规定的由买受人出具的经出卖人会签的"合同工厂"保证期满证明书副本一份;

(2)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2.5 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如果出卖人应支付赔偿或/和罚款时,买受人有权从上述任何一次付款中扣除。

4.3 买、卖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在中国发生的,由买受人负担;在中国以外发生的,由出卖人负担。

(注:方案一适用于现汇付款的情况)

第四章 支付(方案二)

4.1 本合同买卖双方的支付均以电汇(T/T)进行。买受人向出卖人的付款应通过北京中国银行付给________________银行,出卖人向买受人的付款应通过________________银行付给北京中国银行。

4.2 本合同第三章所规定的合同总价按以下办法及比例,由买受人通过北京中国银行支付给出卖入:

4.2.1 合同总价的___________%,计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即支付给出卖人:

(1)出卖人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出口许可证影印本一份,或有关当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一份;

(2)由________________银行出具的以买受人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七);

(3)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六份;

(4)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5)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上述单据出卖人应于本合同生效日起三十天内提交。

4.2.2 合同总价的________%,计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在出卖人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交货时,买受入在收到出卖人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支付给出卖人。

(1)全套清洁无疵、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并注明"运费到付通知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的海运提单正本三份、副本三份;

(2)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详细装箱单一式六份;

(5)质量合格证一式六份。

4.2.3 合同总价的________%,计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买受人在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即付给出卖人:

(1)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第九章规定签署的合同工厂交接验收证书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2.4 合同总价的________%,计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在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合同工厂"保证期满后,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提交的下述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即支付给出卖人:

(1)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签署的合同工厂保证期结束的确认书影印本一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2.5 合同总价的________%,计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买受人应自________日起,于________年内,每________个月为一期,平均分期按下列办法支付给出卖人。

出卖人应开立分_______期支付具有下述内容的远期汇票共______份,每份正副本各一份于_______时提交买受人:

(1)票面金额为合同总价的_______%,另加第______ 章______条规定的延期付款的利息,计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

(2)以________日期为出票日,到期日分别为自出票日满________个月;

(3)以买受人为付款人;

(4)带有利息条款。利息按年息________%计算自出票日起算至到期日止。具体金额如下:

买受人收到汇票后,立即对上述分________期支付的汇票正本承兑,并交北京中国银行背书保证后送交出卖人。

出卖人收到汇票后应在各期汇票到期日前,分别将汇票正本提交北京中国银行,由北京中国银行提请买受人于汇票到期日后一天支付给出卖入。

4.3 按本合同第________章和第________章规定,如果出卖人应支付赔款或/和罚款等有关款项时,买受人在按本章第4.2.2条、4.2.3条、4.2.4条规定支付货款时有权从货款中扣除。

4.4 买受人支付本章第4.2.1条所规定的货款时,应向出卖人提交北京中国银行出具的以出卖人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____%和延期付款的利息的保证函(保证函格式详见本合同附件八)。

4.5 买卖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在中国发生的,均由买受人负担,在中国以外发生的,均由出卖人负担。

(注:方案二各项条款适用于延期付款的情况)

第五章 交货与交货条件

5.1 出卖人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_个月内分________批将本"合同工厂"的"设备"交付完毕。

总毛重大约为________公吨。总体积大约为________立方米。

本合同工厂"设备"的交货港口为________________,目的港口为中国________________。

5.2 出卖人在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_个月内,应向买受人提交初步交货计划一式六份(内容包括合同号、项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价、大约总重量、大约总体积、交货时间、交货港口、危险品的品名以及国际危规号等),并提出超大、超重设备的尺码(长、宽、高和体积)和大约重量,以及危险品、易燃品在运输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不能拆卸的单体设备重量最大限度为30吨,体积最大限度为长12米、宽2.7米、高3米,凡超过此限度的货物出卖人应在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_个月内向买受人提供草图一式六份,经买受人同意后,才能安排制造。买受人应于收到上述草图后一个月内用电传或信件确认,否则出卖人即开始制造。至迟不超过第一批交货前________个月,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提交最终交货计划一式六份,内容包括合同号、批次、项号、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设备材料和危险品的大约毛净重、每件货物的大约尺寸、(长、宽、高)体积、交货港、每批货物的交货时间以及超大、超重货物的外形包装草图和危险品运输措施及注意事项的说明。

5.3 已装船的提单日期为设备的实际交付日期。

5.4 出卖人供应的每批设备,应在本章第5.1条规定的港口在买受人指定的受载船只船面交货。"设备"的风险,出卖人在买受人指定的受载船只船面交货后,即由出卖人转移给买受人。

5.5 在每批货物备妥待运前不迟于________天,出卖人应以电报通知买受人如下内容:

(1)合同号;

(2)货物备妥待运日;

(3)货物总体积;

(4)货物总重量;

(5)总包装数量;

(6)装船港口名称;

(7)重量超过30吨,尺寸超过12×2.7×3米的每件货物的大约总毛重、总体积及名称;

(8)危险品的品名、重量、国际危规号。

同时出卖人还应航寄给买受人下列文件,每件一式六份:

(1)发运货物的详细清单,包括合同号、序号、"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单重、单件体积和总体积、每件货物的外形尺寸(长×宽×高)、总件数和装船港口名称;

(2)重量超过30吨或体积超过12×2.7×3米的每件大件货物的外形包装草图;

(3)易燃品和危险品的品名、性质、特殊防护措施及事故处理方法说明书;

(4)对温度、震动等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特殊注意事项证明书。

上述文件另一份航寄目的港的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作为买受人安排运输和装卸工作的依据。

5.6 所有设备交货应单机成套,安装用的专用工具、材料、易损件应随主机一同交付。如果有需要装在甲板上的"设备",出卖人应负责进行适当的包装及采取特殊保护措施。

5.7 买受人应于受载船只抵达交货港口前不迟于十天将船名、预计抵达日期通知出卖人。如买受人需要变更船只或改变船期,买受人或买受人船舶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出卖人。

5.8 如出卖人未能在买受人船只抵达交货港口时将货物备妥装船,买受人因此而遭受的空舱费、船舶滞期费和有关费用,均由出卖人负担,轮船公司提出的有关单据作为结算费用的依据。

5.9 如出卖人在受载船只预计抵达日期已将货物备妥而买受人船只不能在预计抵达日期后三十天内抵达交货港口,这三十天内的有关仓储费、保险费等由出卖人负担,但第三十一天起以后发生的仓储费、保险费,按出卖人提供的原始凭证,由买受人核实支付。但出卖人仍有责任根据买受人通知,在受载船只抵达交货港口后负责交货。在此情况下,出卖人不支付迟交罚款。

5.10 出卖人应在每批货物装船后四十八小时内,将提单日期和号码、船名、"设备"名称、总价、总重、总体积、总件数和合同号以电传通知买受人。如遇有第5.5条规定的大件货物及危险品,应逐件列明毛重和尺寸(长、宽、高)、品名、金额。买受人因出卖人未及时通知而未投保所造成的损失将由出卖人负担。

5.11 在将货物装到船上后,出卖人应于装船后将每批货物的整套交货文件(即提单、商业发票、装箱单和质量证明书各一份)随船在目的港提交给中国外贸运输公司。

同时航寄买受人上述单据副本各两份和检验记录、试验报告以及有关装配安装图纸各三份。

5.12 技术资料的内容和交付计划见本合同附件二。

5.13 出卖人在技术资料发出前一周将大约件数、大约毛重、合同号和资料预计抵达北京的日期用电传通知买受人。在资料寄出后二十四小时内出卖人需将发出日期、船次、空运单号、重量及资料件数、合同号以电传的方式通知买受人。

5.14 "技术资料"到达目的机场的日期为实际交付日期。

5.15 出卖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在北京和/或 机场交付,上述资料的风险,在出卖人在北京/或 机场交付后即由出卖人转移给买受人,如果技术资料短少、丢失或损坏时,出卖人应在收到买受人通知二十一天内在北京和/或_______机场补充提供丢失或损坏部分,并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5.16 在每批"技术资料"交货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出卖人应将下述文件航寄给买受人:

(1)空运提单一式二份(通知目的机场的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并注明合同号。);

(2)技术文件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

第六章 包装与标记

6.1 出卖人交付的所有货物应具有适合远洋、内陆运输和多次搬运、装卸的新的坚固木箱包装。并应根据货物的特点和需要,加上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蚀的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安装地点。

6.2 出卖人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主机名称、部件名称以及该部件在装配图中的位号、零件号。备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内容外,尚需注明"备件"或"工具"字样。

6.3 出卖人应在每件包装箱的邻接四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英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

(2)唛头标记;

(3)目的港;

(4)收货人;

(5)设备名称及项号;

(6)箱号/件号;

(7)毛重净重(公斤);

(8)尺码(长×宽×高,以毫米表示)。

凡重量为二公吨或超过二公吨的货物,应在包装箱的四个侧面以英文及国际贸易运输常用的标记、图案标明重量及挂绳和重心位置,以便装卸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装卸、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在包装箱上应以英文明显地印刷"轻放"、"勿倒置"、"防雨"等字样以及相应的国际贸易通用的标记图案。

6.4 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注明上述有关内容。装在甲板上的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

6.5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各一式二份、有关设备的技术文件一式二份。需要组装的设备部件附详细装配图一式二份。

6.6 出卖人交付的技术资料,应具有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潮和防雨的包装,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

(1)合同号;

(2)收货人;

(3)目的地;

(4)唛头标记;

(5)毛重(公斤);

(6)箱号/件号。

每一包资料内应附有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代号、号称和页数。

6.7 凡由于出卖人对货物包装不善,保管不良,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出卖人均应按本合同第十章的规定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

第七章 设计与设计联络

7.1 为使本"合同工厂"的建设工作顺利进行,买卖双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_____和本章的规定进行设计和设计联络。

设计联络会议内容、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详见附件

7.2 出卖人承担的设计工作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______。出卖人提交"技术资料"的要求、内容、份数和交付日期详见本合同附件______。

7.3 买受人承担的设计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_______。买受人向出卖人提供的技术资料见本合同附件_______。出卖人依此做为本"合同工厂"设计的依据。

7.4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个月内出卖人应将有关标准、规范及其清单航空邮寄给买受人。买受人将对出卖人提交的上述标准和规范提出意见,经双方讨论商定后予以更换,并作为出卖人进行设计的依据。

7.5 出卖人在初步设计全部资料寄达北京后________个星期内,应自费派遣技术人员来作解释设计,买受人应协助办理入境签证和居留手续。在解释设计期间,买受人有权提出改进意见,出卖人对此应予充分考虑。初步设计经审核后双方签订协议书,该协议书即作为最终设计的依据。

7.6 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提供的最终设计全部资料后________天内,应予确认。

7.7 买受人在本"合同工厂"设计过程中,认为有必要时,有权自费派遣技术人员到出卖人的有关设计单位和制造厂了解与本"合同工厂"有关的数据和技术资料。出卖人应协助办理入境证和居留手续,并免费提供所有与设计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

7.8 在执行本合同期间,买受人提出与"合同工厂"有关设计的技术问题时,出卖人应予及时答复,并免费提供有关资料。

第八章 标准与检验

8.1 出卖人供应本合同工厂的"设备"的制造、选材、检验和试验,应按出卖人国家和/或公司现行标准规范进行。

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个月内,出卖人应将上述公司标准和规范一式六份和国家标准一式二份航寄买受人。买受人可就上述任何公司标准和规范提出意见,经双方讨论商定后予以更换并作为检验和试验的依据。

8.2 出卖人对其供应的全部"设备"应进行检验和试验,并向买受人提交由制造厂或出卖人出具的质量合格证和检验记录,以此作为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的证明书。"设备"检验和试验的费用均由出卖人负担。

8.3 买受人有权自费派遣检验人员到出卖人国家会同出卖人检验人员一起到制造厂车间对"设备"的制造和质量进行检验和试验。出卖人应在设备进行装配和检验前三个月将检验日期通知买受人,买受人应在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将检验人员的名单通知出卖人,以便出卖人协助办理入境手续。主要设备的装配和检验应有买受人人员在场,买受人还应有权参加其他"设备"的检验和参加出卖人及有关制造厂召开的有关"设备"的质量会议。

8.4 买受人检验人员若发现"设备"有缺陷和/或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规格时,有权提出意见,出卖人应充分考虑并自费采取必要措施排除缺陷,当缺陷排除后,应再次检验和试验,由此引起的费用增多由出卖人负担。

8.5 买受人检验人员在出卖人国家和制造厂的检验不代替"设备"运抵买受人合同工厂现场的开箱检验,亦不能免除出卖人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的保证责任。买受人人员不签署任何证明文件。

8.6 出卖人应免费为买受人人员提供方便的工作条件,如必需的技术文件、图纸、检验工具和仪器等。

8.7 如买受人不能在本章规定的期限内派出人员参加上述检验工作时,出卖人将自行检验。

8.8 出卖人供应的全部"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合同工厂现场进行,出卖人有权自费派遣检验人员到合同工厂现场参加此项检验,买受人应在检验前一个月将开箱检验日期通知出卖人,并为出卖人检验人员提供工作的方便。

在双方会同开箱检验中如发现"设备"有短少、缺陷、损坏或包装与本合同规定不符合或质量标准与本合同第8.1条和第10.1条规定不符时,应作详细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如属出卖人责任,此记录即为买受人向出卖人要求换货、修理或补齐的有效证明。

8.9 出卖人检验人员不能参加开箱检验时,买受人有权自行开箱检验。如发现本合同第8.8条所述问题系属出卖人责任时,应委托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证明,以此作为买受人向出卖人要求换货、修理或补齐的有效证明。

出卖人接到买受人索赔证书后,应立即无偿换货、补发短缺部分或降低货价,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风险以及买受人的检验费用。如出卖人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受人索赔证书后两个星期内提出异议,双方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作成立。

出卖人换货和/或补交货物的时间,不迟于出卖人收到买受人索赔证书后________个月。

8.10 在开箱检验中,由于买受人的原因,发现"设备"有损坏,通知出卖人后,出卖人应尽快补发、更换,其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8.11 上述检验并不能解除出卖人对本合同第九章、第十章所承担的责任。

8.12 在检验中,如发现出卖人提供的检验所需的标准仍不完整或提供得不及时,经与出卖人协商,买受人有权按照买受人国家现行标准进行检验。

第九章 安装、试车和验收

9.1 "安装"系指合同工厂全部设备、材料的装配、就位和连接等安装工作。"试车"系指机器和/或设备的单独或联动的试运转

"投料试生产"系指合同工厂投入原料和公用工程以试生产。

"考核"系指为检查本合同附件________所规定的各项保证数值而进行的试验。

"验收"系指如果考核结果表明,本合同附件________所规定的各项保证指标能够全部达到,则合同工厂即为买受人所验收。

9.2 合同工厂的安装将在买受人负责组织和在出卖人负责技术指导下进行,出卖人有权对其进行详细设计的所有"设备"的安装以及界区接点的安装进行技术指导。

合同工厂的试车、投料试生产和考核应在买受人组织安排和出卖人技术指导下进行。在安装工作开始前二个月,双方各自授权一名代表处理合同工厂从安装到验收期间的全部技术工作。具体工作应由双方代表友好协商安排。双方代表应充分合作,使合同工厂在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个月内建设完毕。

如果双方之间有任何问题和分歧时,双方将分析原因,澄清责任并在现场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9.3 在安装工作开始前,出卖人技术人员应详细介绍安装方法和要求。在安装期间出卖人技术人员应对安装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并参加所有设备安装质量的检验和试验。出卖人技术人员的重要技术指导应以书面提出。

9.4 安装完毕后,如双方代表认为安装工作完全符合设计要求时,双方代表应按技术文件和图纸一起进行检验和试车。双方代表将签订同类设备安装证书及单机试车和机械与设备的系统联运证书。上述证书将以附件________第________条规定的工作日志为基础。

如试车顺利完成,安装工作完全符合技术文件要求时,双方代表应在七天内在现场签署安装竣工证书。此证书签字日即为合同工厂安装及试车完成日。但此证书不能免除出卖人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在投料试生产、考核期间和机械保证期内对设备和材料发现的缺陷所应负的责任。

9.5 本章第9.4条规定的试车完成后应尽快开始投料试生产,其开车日期由双方代表现场商定。投料试生产和考核所需的仪表校准、记录项目、取样方法和分析方法等详细程序应由出卖人在安装及试车完成日前提出,并经双方代表讨论决定。

在投料试生产前,买受人应准备充足的维修工具、实验室及检验设施和熟练的操作、维修及测试人员,其中包括本合同附件_____ 第________条所列的人员,并准备好按本合同附件所列必要数量和质量的全部原料和有关的公用工程。出卖人技术人员可出入试验室和检验设施,以便取样分析。投料试生产和性能试验期间的采样、化验将在双方代表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除双方已同意的程序外,出卖人技术人员认为必要的采样和化验,在经与买受人代表协商后由买受人进行。

从试车到合同工厂验收期间,出卖人可以使用买受人库存的备品备件,如由于出卖人责任出卖人使用了买受人库存的备品备件,出卖人应及时在现场予以偿还。

9.6 投料试生产期为首次投料生产开始日起的________个月。在此期间,当合同工厂主要设备达到良好稳定运行后由双方代表商定首次考核日期。考核应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 的规定在出卖人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

每次考核的结果应作出记录,在每次考核完成后三天内双方在性能考核执行上签字确认。

9.7 如按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规定的考核期内实现了本合同附件

规定的全部保证数值时,双方代表应在五天内签署合同工厂验收证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此即视作合同工厂为买受人所验收。

如因出卖人原因致任何一次考核未能成功时,出卖人应尽快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对"设备"进行必要的修理、更换和/或修改。修改后应重新按照合同附件________的规定尽快再次考核,买受人应大力协助。

如上述修理、更换和/或修改在现场进行,所需费用(如工时费、材料费等)应在合同工厂交接验收前,由双方授权代表根据修理、更换和/或修改的情况商定,并由双方代表会签。

如因出卖人原因,需将任何设备运出中国以外进行修理或更换时,全部运费、修理或更换费用应由出卖人负担。更换或修理的"设备"应在合同工厂现场交货。

9.8 在本合同第9.6条规定的投料试生产期间,本合同附件________规定的保证数值如有任何一项或多项未能达到时,双方应会同研究,找出原因,澄清责任,并按以下规定处理:

9.8.1 如由于出卖人原因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买受人同意延长投料试生产期三个月,以便出卖人对合同工厂进行改进并再次进行考核。如在延长的三个月中由于出卖人原因仍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买受人同意再次延长投料试生产期三个月。如在再次延长的三个月期满时,由于出卖人原因考核仍然失败,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应按本合同第十章第10.8条的规定办理。在两次延长的两个三个月内改进合同工厂所需全部费用和出卖人技术人员的全部费用均由出卖人负担。

9.8.2 如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投料试生产应延长三个月。在此期间,买受人将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的规定继续支付出卖人技术人员的全部费用,所需出卖人技术人员的人数由双方讨论决定。如延长的三个月期满时,仍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合同工厂应由买受人验收,双方应在七天内签署验收证书。然而出卖人应协助买受人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工厂达到正常生产所需的指标。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9.9 如由于买受人原因,在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的第________批"设备"交货之日起________个月内合同工厂未能进行考核,则按合同第四章第________条由买受人支付给出卖人的款项应予实现,但不免除出卖人的所有责任。

9.10 如由于买受人原因,在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的第________批"设备"和材料交货之日起________个月内合同工厂未能进行考核时,合同工厂应为买受人所验收,但出卖人仍应承担协助买受人合同工厂开车和运转的责任。提供服务的期间和条件应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由于出卖人原因,上述第________批交货延误,由上面所提的时间相应顺延。

9.11 按本合同第9.7条、第9.8条和第9.9条规定的合同工厂的验收,并不能免除出卖人对合同工厂的"设备"在机械保证期内应负的责任。

第十章 保证、索赔和罚款

10.1 出卖人保证其供应的本"合同工厂"的技术水平是先进的,"设备"是全新的,质量是优良的。设备和材料的选型均符合工艺、完全运行和长期操作使用的要求,并符合本合同附件________和附件________的规定。

10.2 出卖人保证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图纸清晰、完整和正确,能满足"合同工厂"的设计、安装、运行和维修的要求并符合附件_______的规定。

10.3 在本"合同工厂"安装、试车期间,如果出卖人提供的"设备"有缺陷,或由于出卖人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或/和出卖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和证明书的错误造成"设备"的损坏,出卖人应立即无偿换货或降低货价作为赔偿,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和风险。如出卖人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受人索赔证书后两个星期内提出复议,双方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作成立。出卖人换货期限不迟于证实属出卖人责任之日起________个月。

10.4 出卖人对本"合同工厂""设备"的保证期为本"合同工厂"被买受人验收后________个月;如由于买受人责任而影响本"合同工厂"安装、试车、验收时,则不超过出卖人最后一批货物交付日期后________个月。保证期满后,由买受人出具本"合同工厂"保证期满证明书正、副本各一份给出卖人。

10.5 在保证期内,发现出卖人提供的"设备"有缺陷或/和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如属出卖人责任,则买受人有权凭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出卖人提出索赔。出卖人接到买受人索赔证书后,应立即无偿换货或降低货价,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和风险(货物到达目的港后的风险由买受人负责)。如出卖人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受人索赔证书后二个星期内提出复议,双方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作成立。出卖人换货的期限,应不迟于出卖人收到买受人索赔证书后________个月。

如属微小缺陷,可由买受人自行消除,但由此引起的费用由出卖人负担。

10.6 在保证期内,如由于出卖人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设备"而使本"合同工厂"停机时间作相应的延长,新更换和补充修复的"设备"的保证期为被买受人验收后十二月。

10.7 在保证期满后三十天内,买受人出具的在保证期内发现的"设备"缺陷的索赔证书仍然有效。

10.8 如由于出卖人责任,在考核试车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________规定的'一项或多项技术经济指标时,出卖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在出卖人收到买受人书面通知后________个月内使之达到各项保证指标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逾期如仍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____所规定的保证指标时,出卖人应承担罚款,其计算办法如下:

出卖人支付罚款,则本"合同工厂"即为买受人所验收,并由买受人出具本"合同工厂"验收证书正、副本各一份交给出卖人。

10.9 如由于出卖人责任未能按合同第四章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买受人有权按下列比例向出卖人收取罚款:

迟交1至4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________%;迟交5至8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________%;迟交9周及以上,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______%。不满一周按一周计算。

迟交货物的罚款总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________ %。

出卖人支付迟交罚款,并不解除出卖人继续交货的义务。

任何一批货物迟交超过________个月时,买受人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第十一章 侵权和保密

11.1 出卖人同意向买受人转让非独占的,不可转让的权利,并允许买受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使用出卖人的 工艺进行"合同工厂"的工程设计、建设和操作,以设计、制造、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 。其年产量为 ,其工艺说明见本合同附件________。出卖人提供买受人用于本合同工厂的专有技术和专利如下:专有技术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专利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有技术、研究报告、资料等包括在本合同附件________里。

11.2 在本合同生效后三十天内,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提供出卖人国家有关当局签发的包括本合同第11.1条所述的工艺的专利登记证书的影印本二份。

11.3 如果任何第三方对买受人使用本合同第11.1条所规定的专利和专有技术提出任何异议时,出卖人应负责处理,买受人对此无任何责任。

11.4 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年内,如出卖人对本合同第11.1条所规定的专利和专有技术有所发明和改进时,不管其发明和改进是否已获得专利权,出卖人均应向买受人免费提供详细资料。买受人有权将上述资料用于合同工厂。如有必要,关于技术指导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根据双方同意的本合同第________章和附件________规定的条件负担。

11.5 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年内,买受人对本合同11.1条所规定的专有技术对任何第三方予以保密,对参加本合同工厂的计划、安装和施工等工作的其他单位除外,然而他们必须承担同样的保密义务。在保密年限内,若专有技术的一项或多项被第三者公开后,买受人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11.6 出卖人对买受人所提供的设计基础和现场条件资料的保密期不受上述时间的限制。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12.1 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地震事件和其他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的期限,延迟的时间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2.2 受事故影响一方应尽快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传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十四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

12.3 当不可抗力事故终止或事故消除后,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以航空挂号信证实。

第十三章 税费

13.1 中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对"买受人"课征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支付。

13.2 中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对"出卖人"课征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出卖人"支付。

13.3 在中国境外课征有关和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将由"出卖人"支付。

第十四章 仲裁(方案一)

14.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14.2 仲裁地点在北京,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4.3 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4.4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14.5 在仲裁期间,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四章 仲裁(方案二)

14.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14.2 仲裁地点在被告所在国进行,如买受人是被告,则在中国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如出卖人是被告,则在________国由________根据该组织的仲裁程序进行。

14.3 仲裁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均应履行。

14.4 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14.5 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那些部分外,在仲裁期间,合同其余部分继续执行。

(注:方案二的各项条款适用于仲裁在被告国进行的情况。)

第十五章 合同生效、终止及其他

15.1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________________签字。由各方分别向本国政府当局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在六十天内获得批准,用电报或电传通知对方,并用信件确认。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六个月仍不能生效,双方任何一方有权取消本合同。

15.2 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____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15.3 本合同期满时,双方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偿付未了债务。

15.4 本合同用中、英文写就,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15.5 本合同附件________至附件________,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5.6 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5.7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通讯以英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用挂号信邮寄,一式两份。

15.8 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时,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15.9 除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承担任何其他义务和责任。

第十六章 法定地址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进口贸易合同模板【篇5】

14.f条件

14.1.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装运舱位由买方或买方的运输代理人_____租订。

14.2.在fob条件下,卖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在本合同第8条所规定的装船期内按买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装上买方所指定的船只。

14.3.在fas条件下,卖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在本合同第8条所规定的装船期内按买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交到买方所指定船只的吊杆下。

14.4.货物装运日前10--15天,买方应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卖方合同号、船只预计到港日期、装运数量及船运代理人的名称。以便卖方经与该船运代理人联合及安排货物的装运。卖方应将联系结果通过电报或电传及时报告买方。如买方因故需要变更船只或者船只比预先通知卖方的日期提前或推迟到达装运港口,买方或其船运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卖方亦应与买方的运输代理或买方保持密切联系。

14.5.如买方所订船只到达装运港后,卖方不能在买方所通知的装船时间内将货物装上船只或将货物交到吊杆之下,卖方应负担买方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如空舱费、滞期费及由此而引起的及/或遭受的买方的一切损失。

14.6.如船只撤换或延期或退关等而未及时通知卖方停止交货,在装港发生的栈租及保险费损失的计算,应以代理通知之装船日期(如货物晚于代理通知之装船日期抵达装港,应以货物抵港日期)为准,在港口免费堆存期满后第十六天起由买方负担,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除外。上述费用均凭原始单据经买方核实后支付。但卖方仍应在装载货船到达装港后立即将货物装船,并负担费用及风险。

15.cf条件

15.1.卖方在本合同第8条规定的时间之内应将货物装上由装运港到中国口岸的直达船。未经买方事先许可,不得转船。货物不得由悬挂中国港口当局所不能接受的国家旗帜的船装载。

15.2.卖方所租船只应适航和适货。卖方租船时应慎重和认真地选择承运人及船只。买方不接受非保赔协会成员的船只。

15.3.卖方所租载货船只应在正常合理时间内驶达目的港。不得无故绕行或迟延。

15.4.卖方所租载货船只船龄不得超过xx。对超过xx船龄的船只其超船龄额外保险费应由卖方负担。买方不接受船龄超过二十年的船只。

15.5.一次装运数量超过一千吨的货载或其它少于一千吨但买方指明的货载,卖方应在装船日前至少10天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船名、船龄、船籍、船只主要规范、预计装货日、预计到达目的港时间、船公司名称、电传和电报挂号。

15.6.一次装运一千吨以上货载或其它少于一千吨但买方指明的货载,其船长应在该船抵达目的港前7天和24小时分别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预计抵港时间、合同号、商品名称及数量。

15.7.如果货物由班轮装运,载货船只必须是_____船级社最高船级或船级协会条款规定的相同级别的船级,船只状况应保持至提单有效期终了时止,以装船日为准船龄不得超过xx。超过xx船龄的船只,卖方应负担超船龄外保险费。买方绝不接受超过25年船龄的船只。

15.8.对于散件货,如果卖方未经买方事前同意而装入集装箱,卖方应负责向买方支付赔偿金,由双方在适当时间商定具体金额。

15.9.卖方应和载运货物的船只保持密切联系,并以最快的手段通知买方船只在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如因卖方未及时通知买方而造成买方的一切损失卖方应负责赔偿。

16.cif条件:在cif条件下,除本合同第15条cf条件适用之外卖方负责货物的保险,但不允许有免赔率。

17.装船通知:货物装船完毕后48小时内,卖方应即以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所装重量(毛/净)或数量、发票价值、船名、装运口岸、开船日期及预计到达目的港时间。如因卖方未及时用电报或电传给买方以上述装船通知而使买方不能及时保险,卖方负责赔偿买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害及/或损失。

18.装船单据

18.a.卖方凭下列单据向付款银行议付货款:

18.a.1.填写通知目的口岸的_____运输公司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的全套已装运洋轮的清洁提单(如系cf/cif条款则注明运费已付,如系fob/fas条款则注明运费待收)。

18.a.2.由信用证受益人签名出具的发票5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商品名称、详细规格及装船唛头标记。

18.a.3.两份由信用证受益人出具的装箱单及/或重量单,注明每件货物的毛重和净重及/或尺码。

18.a.4.由制造商及/或装运口岸的合格、独立的公证行签发的品质检验证书及数量或重量证书各两份,必须注明货物的全部规格与信用证规定相符。

18.a.5.本交货条件第17条规定的装船通知电报或电传副本一份。

18.a.6.证明上述单据的副本已按合同要求寄出的书信一封。

18.a.7.运货船只的国籍已经买主批准的书信一封。

18.a.8.如系卖方保险需提供投保不少于发票价值110%的一切险和战争险的保险单。

18.b.不接受影印、自动或电脑处理、或复印的任何正本单据,除非这些单据印有清晰的正本字样,并经发证单位授权的领导人手签证明。

18.c.联运提单、迟期提单、简式提单不能接受。

18.d.受益人指定的第三者为装船者不能接受,除非该第三者提单由装船者背书转受益人,再由受赠人背书方可接受。

18.e.信用证开立日期之前出具的单据不能接受。

18.f.对于cf/cif货载,不接受租船提单,除非受益人提供租船合同、船长或大副收据、装船命令、货物配载图及或买方在信用证内所要求提供的其它单据副本各一份。

18.g.卖方须将提单、发票及装箱单各两份副本随船带交目的口岸的买方收货代理人_____。

18.h.载运货船启碇后,卖方须立即航空邮寄全套单据副本一份给买方,三份给目的口岸的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分公司。

18.i.卖方应负责赔偿买方因卖方失寄或迟寄上述单据而使买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18.j.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银行费用由卖方负担。

19.合同所订货物如用空运,则本合同有关海运的一切条款均按空运条款执行。

20.危险品说明书凡属危险品及/或有毒,卖方必须提供其危险或有毒性能、运输、仓储和装卸注意事项以及防治、急救、消防方法的说明书,卖方应将此项说明书各三份随同其他装船单据航空邮寄给买方及目的口岸的_____运输公司。

21.检验和索赔货物在目的口岸卸毕60天内(如果用集装箱装运则在开箱后60天)经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复验,如发现品质、数量或重量以及其它任何方面与本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或船行负责者外,买方有权凭上述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退货或索赔。因退货或索赔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检验费、利息及损失均由卖方负担。在此情况下,凡货物适于抽样及寄送时如卖方要求,买方可将样品寄交卖方。

22.赔偿费因人力不可抗拒而推迟或不能交货者除外,如果卖方不能交货或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条件交货,卖方应负责向买方赔偿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和遭受的损害,包括买价及/或买价的差价、空舱费、滞期费,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直接或间接损失。买方有权撤销全部或部分合同,但并不妨碍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权利。

23.由于一般公认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而不能交货或延迟交货,卖方或买方都不负责任。但卖方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用电报或电传告买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5天内航空邮寄买方灾害发生地点之有关政府机关或商会所出具的证明,证实灾害存在。如果上述人力不要抗拒继续存在60天以上,买方有权撤销合同的全部或一部。

24.仲裁双方同意对一切因执行和解释本合同条款所发生的争议,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个合理的时间内,最多不超过90天,协商不能取得对买卖双方都满意的结果时,如买方决定不向他认为合适的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则该争议应提交仲裁。除双方另有协议,仲裁应在中国北京举行,并按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所制订的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该仲裁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另有决定,由败诉一方负担。

卖方:

买方:

进口贸易合同模板【篇6】

本合同于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中国__________签订。甲方为:中国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为:____________国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通过友好洽商,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贸易内容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用于生产______________型机械____________台,以及各种其他辅助机械设备,并同时提供各类机构设备所必需的附配件及备用件,以及在生产过程中各种必需的测试仪器。具体的各类机械设备、测试仪器、附配件、备用件之型号、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包装情况、交货期限等,由双方另行签订设备进口合同,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甲方用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所生产的部分产品以及其他商品,经双方协商后,也可用____________工厂生产的____________商品来偿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具体的偿付商品之品种、数量、价格、交货期限等,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偿商品供货合同,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设备进口合同与补偿商品供货合同可合并为补偿贸易购销合同。(见附件)第二条支付条件与方式

由甲乙双方对开信用证。即由甲方分期开出以乙方为受益人的远期信用证,分期、分批支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乙方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即期信用证,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甲方用乙方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来支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当乙方支付的货款不能相抵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之金额时,其差额部分由乙方用预付货款方式,在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到期前汇付甲方,以便甲方能按时议付所开的远期信用证。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的按期付款,是寄托在乙方按规定开出即期信用证及按规定预付货款的基础上。乙方保证按规定开出信用证及预付货款。第三条

进口贸易合同模板【篇7】

1.商品名称及规格

2.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3.单价(包装费用包括在内)

4.数量

5.总值

6.包装(适合海洋运输)

7.保险(除非另有协议,保险均由买方负责)

8.装船时间

9.装运口岸

10.目的口岸

11.装运唛头,卖方负责在每件货物上用牢固的不褪色的颜料明显地刷印或标明下述唛头,以及目的口岸、件号、毛重和净重、尺码和其它买方要求的标记。如系危险及/或有毒货物,卖方负责保证在每件货物上明显地标明货物的性质说明及习惯上被接受的标记。

12.付款条件:买方于货物装船时间前一个月通过__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抬头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在货物装船启运后凭本合同交货条款第18条a款所列单据在开证银行议付贷款。上述信用证有效期将在装船后15天截止。

13.其它条件:除非经买方同意和接受,本合同其它一切有关事项均按第二部分交货条款之规定办理,该交货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的部分,本合同如有任何附加条款将自动地优先执行附加条款,如附加条款与本合同条款有抵触,则以附加条款为准。

进口贸易合同模板【篇8】

合同编号ContractNo: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Date: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Signedat: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

电话Te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THEBUYERS:

传真Fax: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报Cable:_______________________

ADDRESS:

电传Telex: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

电话Te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THESELLERS:

传真Fax: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Cable:____________________

ADDRESS:

电传Telex:____________________

经买卖双方确认根据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

TheundersignedSellersandBuyershaveconfirmedthiscontractinaccordancesandconditionsstipulatedbeloount

合计:Totally:

总值(大写):

Totalamount:(inoreorlessinquantityandvalueallos:

□FOB□CFR□CIF□DDU□

3.出产国与制造商:

Countryoforiginandmanufacturers:

4.包装:

Packing:

5.装运唛头:

Shippingmarks:

6.装运港:

Deliveryport:

7.目的港:

Destination:

8.转运:□允许□不允许分批装运:□允许□不允许

Transhipment:□alloents:□alloentdate:

10.保险:由____按发票金额110%,投保____险,另加保____险。

Insurance:tobecoveredbythefor110%oftheinvoicevaluecoveringadditional.

11.付款条件:

Termsofpayment:

□买方通过____银行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____期信用证。

ThebuyersshallopenaLetterofCreditat____sight.through____bankinfavourofthesellerspriorto____

□付款交单:买方应对卖方开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见票后____天付款的跟单汇票,付款时交单。

Documentsagainstpayment:(O/P)

Thebuyersshalldulymakethepaymentagainstdocumentarydraftmadeouttothebuyersat________sightbythesellers.

□承兑交单:买方应对卖方开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见票后天承兑跟单汇票,承兑时交单。

Documentsagainstacceptance:(D/A)

Thebuyersshalldulyacceptthedocumentarydraftmadeouttothebuyersatsightbythesellers.

□货到付款:买方在收到货物后____天内将全部货款支付卖方(不适用于FOB、CFR、CIF术语)。

Cashondelivery:(COD)

ThebuyersshallpaytothesellerstotalamountsofFOB.CFR,CIF).

关于贸易合同模板集锦8篇(合同精选)


关于贸易合同模板集锦8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贸易合同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贸易合同 篇1

合同编号:11980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合作共赢,共求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双方就传统贸易,服务贸易(以下简称产品)代理问题达成一致,进一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合作期限等具体事项,特依法签订本代理合同。

1、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确定的代理期,自________年____月到________年____月止,代____区域在___省___市所属区域内。

2、甲方认定乙方为___代理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即将代理权金金额___万元付给甲方。

3、甲方不得在乙方所属区域内发展第二家代理人,乙方如发现甲方在乙方所属区域内发展第二家代理人,甲方将以___倍的代理权金赔偿乙方。乙方如跨范围进入其他代理人区域从事该业务,甲方将取消乙方的代理权,并向乙方提出___倍代理权金的赔偿。

4、传统贸易国际代理,按国家现行法规办理,乙方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认可并实施贸易成功,甲方向乙方支付该单证金额的___%代理费,乙方纳税,甲方代扣代缴,服务贸易收入,乙方纳税,甲方代扣代缴,乙方所获收入涉及个人收入调节税部分,乙方自动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

5、乙方负责办理所属区域内的一切合法手续,并依法独立自主代理好涛X国际的业务,因乙方违反法规引起的任何刑事或民事纠纷,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6、甲乙双方在宣传,推广,应保持一致。在前期的推广中,甲方给予乙方全面的技术指导和支持,协助乙方作好前期推广活动和完善代理服务的善后服务。

7、奖励:乙方a全年获税后净利___万b,甲方奖励___%。b全年获税后净利___万b,甲方奖励___%。c全年获税后净利___万b,甲方奖励___%。d全年获税后净利___万b,甲方奖励___%。

8、本代理合同一式___份,双方各执___份,以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公章,并于乙方首次支付的代理权金款项到达甲方账户立即生效。甲乙双方互相提供以下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备存: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自然人代理凭身份证。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贸易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合作共赢,共求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双方就传统贸易,服务贸易(以下简称产品)代理问题达成一致,进一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合作期限等具体事项,特依法签订本代理合同。

1.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确定的代理期,自___年___月到___年___月止,代理区域在___省___市所属区域内。

2.甲方认定乙方为___代理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即将代理权金金额___万元付给甲方。

3.甲方不得在乙方所属区域内发展第二家代理人,乙方如发现甲方在乙方所属区域内发展第二家代理人,甲方将以___倍的代理权金赔偿乙方。乙方如跨范围进入其他代理人区域从事该业务,甲方将取消乙方的代理权,并向乙方提出___倍代理权金的赔偿。

4.传统贸易国际代理,按国家现行法规办理,乙方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认可并实施贸易成功,甲方向乙方支付该单证金额的___%代理费,乙方纳税,甲方代扣代缴,服务贸易收入,乙方纳税,甲方代扣代缴,乙方所获收入涉及个人收入调节税部分,乙方自动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

5.乙方负责办理所属区域内的一切合法手续,并依法独立自主代理好涛岚国际的业务,因乙方违反法规引起的任何刑事或民事纠纷,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6.甲乙双方在宣传,推广,应保持一致。在前期的推广中,甲方给予乙方全面的技术指导和支持,协助乙方作好前期推广活动和完善代理服务的善后服务。

7.奖励:乙方a全年获税后净利___万rmb,甲方奖励___%。b全年获税后净利___万rmb,甲方奖励___%。c全年获税后净利___万rmb,甲方奖励___%。d全年获税后净利___万rmb,甲方奖励___%。

8.本代理合同一式___份,双方各执___份,以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公章,并于乙方首次支付的代理权金款项到达甲方账户立即生效。甲乙双方互相提供以下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备存: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自然人代理凭身份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贸易合同 篇3

协议编号:

托运人:(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传真:

承运人:(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运输代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且严格按照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开展业务;

二、甲方同意将其揽取的或其生产经营的货物委托乙方安排运输。

三、订舱时甲方应正确填写由乙方提供的规定格式的订舱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或订舱专用章(样本见附件)以书面形式传真或派人送交乙方。

订舱委托书中应注明所托运货物的正确品名、件数、重量、体积、包装形式、装船日期、目的港及收货人的名称、地址以及联系方式。

甲方对于货物储存、防护或运输有特殊要求的应在订舱委托书中注明,并随附相关文件。如果托运单内容未注明由此引起的损失、责任以及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若要求更改订舱委托书之内容或取消订舱要求时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与乙方经办操作人员书面确认。同时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若是货物已进港或离港,甲方要求更改此货箱对应之订舱单条款,甲方应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

五、甲方必须保证所委托货物的品名的真实性,并承担因伪报、瞒报所引起的一切责任与损失(注:危险的货物必须在委托书上特别注明“危险品”字样,如隐瞒不报所造成的一切船、货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对于集装箱运输货物甲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对集装箱限重的相关规定,否则甲方必须承担因超重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相关的法律责任。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必须按以下重量装货,超过重量产生的费用及法律责任由甲方负责。传真:联系人:联系人:

1、20’GP集装箱货物限重27.5t;

2、40’GP集装箱货物限重26.5t;

3、40’HQ集装箱货物限重26.5t。

七、甲方必须为托运的货物购买运输保险或委托乙方为其托运的货物购买运输保险。如由于甲方不投保货物险,又不委托乙方代为投保的,一旦出险由此产生的损失则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八、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货物装箱的,甲方必须提前两天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应当及时送货至指定地点或明确提货地点交乙方委托的装箱人装箱,并应率先告知有关货物的基本状况;甲方自行监装的,在因装箱不当所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九、甲方应当保证收货人在卸货港及时提货。由于提货不及时而造成的额外堆存费和滞箱费(按照公布的费率计收),应由甲方承担。上述费用必须在提货前直接支付给码头和船公司。甲方必须保证在其使用集装箱期间箱体的完好,如在装箱前未向乙方反映箱体异常则在其返箱时箱体的状况必须和提箱时的EIP记录相同。如果有任何损坏或灭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如果任何一方因地震、台风、暴风雪、火灾、战争、罢工、政府命令或其他不可预见且不可避免的事件,造成不能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履行本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该方应立即以传真方式通知另一方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详细情况,并提供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的有效证明。双方应进行协商并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情况,决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部分免除本合同的义务或延期履行本合同。

十一、对确认属于货物延期交付的索赔应以该部分货物所涉及的海上运输费用为限。对延期交付而产生的间接损失责任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对确认属于货物灭失、部分损坏的索赔,索赔方应提供相关的法定证据。如当地权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等。否则另一方有权拒绝赔偿。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则向保险机构进行索赔。

十三、双方的任何索赔应作为个案以书面形式解决,任何一方不得采取扣留或拒付运输费等行动。

十四、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进行运输费用的确认:海运费:甲方必须在委托书上确认运输费用和运输条款,如果委托书中未注明则按照乙方公布的运价支付;

其他费用:在业务发生过程中发生的额外费用,双方按照逐一确认的方式进行。

十五、费用结算

经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xx2x种方式结算运费:

1、费用按航次结算,只用在甲方付清所有费用后乙方才交付运单或货物;

2、运费按月结算,每月5日前双方核对并确认上月的运费,并在当月15日前付清上月应付给乙方的运费。

十六、如果甲方迟延支付或者不支付前款费用或报酬,乙方有权留置甲方的单证、货物或中止有关合同的履行。

十七、如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箱量未能达到60箱/月(单海港出口量),乙方有权取消月结协议。

十八、因本协议项下委托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海事法院审理。

十九、本协议自双方盖章或双方授权的如下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正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贸易合同 篇4

立合同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制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互协条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资时间及金额:

投资时间共___年零___月。自一九___年____月___日至一九____年___月___日止。投资实际数额以支用凭证(并作为合同附件)分___次或一次支用。投资总额_________万元。其中甲方投资______万元,乙方投资______万元。

供货合同:

产品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利息及偿还:

按月利率____‰计付,按季,半年付给出资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违约责任:

附加条件: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甲方执___份,乙方执___份,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方有效。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日

贸易合同 篇5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就建立业务合作关系,促进乙方为甲方更快拓展市场,同时确保乙方利益神圣不可侵犯。为明确双方责任,就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双方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协议的.收款方式、议定证明、分成方法、交付方式、交付时间、合同期限;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提供专业人士(工程人员和技术人员)协助乙方洽谈业务,包括客户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提供业务助理协助乙方开发、跟进、维护客户、整理相关资料,并及时汇报给乙方等。

2、 甲方提供业务必备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公司彩页、样品等)给乙方开发和维护客户。

3、 甲方愿意协同乙方和乙方开发的客户办理合同手续并签订合同;若乙方提供的客户要求签订合同的同时办理司法见证手续,费用由甲方和乙方开发的客户各承担一半。

4、 甲方愿意陪同乙方到乙方开发的客户处实地考察,甲方也愿意陪同乙方接受乙方开发的客户代表到甲方工厂实地考察,两项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5、 按照附录一的要求,及时与乙方分成。

6、 甲方可以与乙方共同攻关客户,但所有应酬费由甲方支付。

7、 甲方可以与乙方共同维护客户,应酬费全部由甲方支付。甲方应在乙方知情、许可、陪同下与乙方共同维护乙方开发的客户。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将乙方客户转让给同行业合作。

8、 甲方每月提供一份乙方客户确认的对帐单及提成(含差价)款项清单给乙方。

9、 甲方不得虚报、少报、漏报乙方开发的客户所下的所有订单,并及时、主动向乙方汇报相关进度。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引见或邀请客户专业人士(工程人员和外发负责人)与甲方专业人士(工程人员和技术人员)洽谈业务,说明客户产品的品质和技术要求、验货标准,交货周期、付款方式等。

2、 乙方提供客供图纸或客供样品给甲方报价、打样,并确保图纸或样品的真实性、有效性、及时性。乙方主要负责跟进、维护自己开发的客户,包括报价、送样、送货等,甲方协助乙方完成上述工作。

3、 乙方可以以个人名义和甲方法人代表(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订本协议。

4、 乙方开发的客户的所有报价单上的业务联系人必须包含乙方姓氏,报价单上的签名经甲方负责人审核后由乙方签名。业务助理必须将报价单备份给乙方,同乙方客户发送邮件时必须抄送一份给乙方。

5、 按照附录一的要求,及时与甲方分成。

6、 乙方可以请求甲方一起向乙方开发的客户催收货款。

7、 在合同期限内,甲方在收到乙方客户所下的所有订单的每一笔货款后三天之内必须主动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及时按约定分成给乙方。乙方可以随时随地监督甲方与乙方客户的业务关系往来。

8、 乙方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可以以甲方办事处的形式传真和回传报价单及接收和回传订单给自己开发的客户,甲方加盖公章后转送或传真给乙方,乙方再传真或回传给乙方开发的客户。乙方可以以甲方公司名义接单,但名片可以自行设计,公司电话及传真号码可以是乙方自己的。

第四条: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中止履行本协议,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协议,该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2、 因不可抗力而无法承担责任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的三天之内,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再商定相应的解决方案并签订相关协议。

3、 一方因不可抗力确实无法承担责任,而造成损失的,不负赔偿责任。本协议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不

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4、 乙方为甲方开发客户,甲、乙双方共同评估客户,经过甲方审核过的客户,若客户因经济状况(含

不可抗力因素)而不能收回的货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不能拿回相应的分成款项,但乙方不承担乙方客户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五条:保密条款;

双方应严格保守在合作过程中所了解的商业及技术机密,否则应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加以补充。

补充内容(手写,需加盖公章);

第七条:其它;

1、 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根据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协议其它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在

这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协议相应的精神和宗旨。本协议适用于中国法律管辖区域服务于甲方注册地的法院,或办事处当地法院。

2、 附录一规定的有效期满,本协议自动失效。届时双方若愿意继续合作,应重新订立协议。合同期限

最短为两年,最长不限。

3、 本协议经过甲、乙双方的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如需更改,必须由双方共同协商后签字确

认。

4、 本协议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自签订日起生效。

5、 本协议为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手印)

法人代表:       代表:

贸易合同 篇6

合同编号: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根据平等互利原则,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与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友好协商特约签定本合同。

一、双方承诺:由乙方提供不作价设备______美元(港币)给甲方用于加工生产______之用,(详见设备清单)。产权归乙方所有。使用期限为________年,在监管期限内,不得擅自在境内销售、串换、转让、抵押或者移作他用。到期后如不续签,则由甲方协助乙方申报海关核准后处理。乙方以方式提供设备,不需甲方办理付汇进口,也不需用加工费或差价偿还设备款。

二、甲方向乙方购买原料、辅料 原料辅料编码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品名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三、甲方供乙方制成品的数量及金额 原料辅料编码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品名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四、乙方供料于____________________起运抵_______________ 甲方制成品于____日前运往______________

五、运输方式及运费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保险费负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包装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仲裁: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39;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十、本合同一式八分,由签字双方各执一分,其余六分报送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贸易合同 篇7

合同号码:

本合同于一九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中国______市签订。

甲方为:中国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

电话:

电传:

乙方为:__________国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

电话:

电传:

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通过友好洽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贸易内容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用于生产×××型机械××台,以及各种其他辅助机械设备,并同时提供各类机械设备所必需的附配件及备用件,以及在生产过程中各种必需的测试仪器。具体的各类机械设备,测试仪器,附配件,备用件之型号,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包装情况,交货期限等,由双方另行签订设备进口合同,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甲方用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所生产的部分产品以及其他商品,经双方协商后,也可用××工厂生产的××商品来偿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具体的偿付商品之品种,数量价格,交货期限等,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偿商品供货合同,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设备进口合同与补偿商品供货合同可合并为补偿贸易购销合同,见附件。

第二条支付条件与方式

由甲乙双方对开信用证。即由甲方分期开出以乙方为受益人的远期信用证,分期,分批支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乙方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即期信用证,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甲方用乙方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来支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当乙方支付的货款不能相抵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之金额时,其差额部分由乙方用预付货款方式,在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到期前汇付甲方,以便甲方能按时议付所开的远期信用证。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的按期付款,是寄托在乙方按规定开出即期信用证及按规定预付货款的基础上。乙方保证按规定开出信用证及预付货款。

第三条交货期限

甲方用×年另×个月,分月用商品偿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偿还日期自乙方第一批机械设备到货后约×个月后开始,原则上每月偿还的金额是全部机械设备价款的××分之×。甲方可以提前偿还,但需在×个月前通知乙方。

在甲方用补偿商品偿还机械设备价款的期间,乙方应按本协议项下的有关补偿商品合同的规定,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足额,即期,不可撤销,可分割可转让的信用证。

第四条计价货币和作价标准

双方商品均以×币计价。乙方提供的全部机械设备及所有仪器,附配件用×币作价,甲方提供的补偿商品则按签订合同时甲方出口货物的人民币计价,以当时的人民币对×币的汇率折算为×币。

第五条利息计算

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及乙方所预付货款的利息应由甲方负担。双方议定年利息率为为百分之×。

第六条技术服务

货物到达甲方口岸后,由甲方自行安装。但在主要设备安装过程中,甲方认为需要时,乙方必须派出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在此过程中由于技术上的问题,所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经双方协商,为完成此项工作,由乙方派出××数量的技术人员。在中国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附加设备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现本合同项下的机械设备在配套生产时,继续需要增添新的机械设备或测试仪器时,可由双方另行协商,予以增订。增订的项目仍应列入本合同范围之内。

第八条保险

设备进口后由乙方投保。设备所有权在付清货款发生移转后,如发生意外损失先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赔付,再按比例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设备货款。

第九条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合同规定购买补偿商品或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提供商品时,均应按合同条款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该项货款总值的__%的罚款。

第十条履约保证

为保证合同条款的有效履行,双方分别向对方提供由各自一方银行出具的保函,予以担保。甲方的担保银行为中国银行××行,乙方的担保银行为×国×××银行。

第十一条合同条款的变更

本合同内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有关条款,应及时向对方通报有关情况,在取得合法机关的有效证明之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有关合同义务,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仲裁

凡有关本协议或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应提请×国×××仲裁委员会按×××仲裁程序在×××进行仲裁。仲裁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该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是最终的,甲乙双方均受其约束,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它机关申请变更。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四条文字,生效

本合同用中,×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期满后,双方如愿继续合作,经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可延期×年或重新签订合同。

甲方:

中国×××公司代表

(签字)

乙方:

×国×××公司代表

(签字)

见证人:

中国×××律师事务所律师

(签字)

贸易合同 篇8

合同编号: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交货时间及数量

交货时间式量原煤产地

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5天供货完毕

二、交货地点:甲方货场

三、煤炭运输时间:按甲方要求时间运输。

四、质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化验数据为准)

1、收到基低位发热值:qnet.ar ≥ 5000kcal/ kg

2、挥发份:  vad 22 %—28 %

3、全水份:mt ≤ 8 %

4、含硫量:  st.ad ≤ 0.7 %

5、焦渣特性: 2—5

6、灰份:   aad ≤ 24 %

7、粒度:粒度小于3mm占30%以下,大于3mm占70%以上

五、价格及金额

乙方煤炭达到第四条要求,在5000 kcal/ kg的基础上,定价为  元/吨(按1票结算)。高于5000 kcal/ kg的价格见本合同第七条第四款。

六、煤炭检验

1、煤炭检验数据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2、煤炭到货后,须先经甲方中心化验室到乙方存货点(或车内)取样化验。如达到第四条质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进煤200-300吨进行试烧。如煤炭适合甲方炉型则继续履行合同。如不适合甲方炉型则中止该批合同,乙方损失自负。

3、乙方批量供煤过程(1)汽车运输甲方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2)火车运输到站后甲方负责到火车站取样化验,确定是否接收, 运输中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 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4、在取样化验过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验室、热源部、物资供应部人员参加,乙方安排人员参加,取样完毕后,按要求填写热电燃气总公司入场煤炭取样会签单。

5、在进煤过程中,发现乙方明显掺假作弊,立即终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验室单独取作弊部分化验,并将化验结果作为该批次的结帐依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奖罚措施

1、合同签定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5万元的合同保证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严格按甲方进煤计划和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供货,因供货不及时或未达到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交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或从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于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发热值在4901-5000kcal/kg之间,扣减10元/吨,在4801-4900kcal/kg,扣减20元/吨,低于4800kcal/kg拒收,甲方终止合同,已入库部分按热值与吨煤产气量理论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发热值5000kcal/ kg---5500kcal/ kg内,每增加100kcal/kg,价格上调10元/吨,在5500kcal/ kg---5800kcal/ kg内,发热量每增加100kcal/ kg,价格上调5元/吨,大于5800 kcal/ kg不再上调价格。

6、含硫量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高于0.1%,价格下调5元/吨.

7、挥发份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降低1%,价格下调10元/吨。

八、数量计量

以甲方地中衡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如需外委称重,需有甲乙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九、付款方式及时间

全部接货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举发票,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十、本合同如有变更,双方另立供货合同。

十一、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黄岛区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及帐号:          开户行及帐号:

年  月  日

关于贸易合同模板汇总8篇(合同精选)


关于贸易合同模板汇总8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贸易合同9篇,欢迎大家分享。

贸易合同 篇1

买方:xxx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 xxx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

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 大车床 的设备采购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 车床 设备,机型CW6163,价格 51.3万 元/

台;包含与交货有关的费用:含税、运输费、包装费、以及安装、调试、检验费(含设备安装验收取证费)及培训所需费用等伴随服务的费用。

一、价款支付

1、甲方应在合同生效后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 95% 的即 48.73万 元,作为

合同预付款。

2、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机构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额的 5 %即 2.57万

元。

二、技术要求

1、能有效车4米长的轴端;

2、设备内的所有的零部件必须是最新的,不能使用旧部件;

三、安装、调试、验收

1、乙方完成对设备的安装与调试,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标准,并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甲方在安装与调试过程中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2、设备整机经联运测试完全符合约定的技术指标,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后,即完成了对全部设备的最后验收。

3、在安装调试期间,如果乙方提供设备、材料有缺陷或由于卖方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或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的错误造成买方设备、材料损坏、乙方应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并赔偿买方的损失。

4 、如果任何被检验的货物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甲方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乙方应按买方要求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对此甲方具有选择权。

5、如果在合同规定的保证期内,根据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货物被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出索赔。

四、伴随服务

1、 乙方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

(1)实施所供货物的现场组装、调试和启动指导,直至设备运作正常;

(2)提供货物组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

(3)为所供货物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

(4)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5)在项目现场就所供货物的组装、试运行、运行、维护和/或修理对甲方人员进行培训,直至全面掌握为止;

(6)设备出现故障,接通知后24小时内到现场之后在72小时内解除故障。

2、如果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未含在货物的合同价中,双方应事先就其达到协议,但其费用单价不应超过卖方向其他人提供类似服务所收取的现行单价。无事先约定的,上述卖方应提供伴随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

3、为履行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双方商定的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中。

五、保 证

1、乙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号,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除非合同另有规定,货物应含有设计上和材料的全部最新改进。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查过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2、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

3、质保期内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及时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甲 方: 乙 方:

(盖章)(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贸易合同 篇2

甲方:中国____________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

乙方:____国________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补偿贸易内容

1。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___台(套)设备及其性能规格资料、辅助设备和零、备、附件及试车用原材料(提供设备另用附件详列)。

2。甲方将用乙方提供的设备所生产的________________产品,偿付上述设备的价款,也可用其他商品来偿付。偿付商品的品种、数量、价格、交货条件等,详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补偿方法

1。甲方分期开出以乙方为受益人的远期信用证,分期、分批支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

2。乙方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即期信用证,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

3。当乙方支付货款不能相抵甲方所开远期信用证之金额时,乙方用预付货款方式,在甲方远期信用证到期之前汇付甲方,以便甲方能按时议付所开出的远期信用证。

4。由于甲方所开立远期信用证的按期付款以乙方开出即期证及预付货款为基础,所以乙方特此保证及时按合同规定开出即期证及预付货款。

第三条补偿商品

1。甲方用乙方提供设备生产的商品(详见附件),按每公历月____套(件)供应乙方;

2。对其他商品,双方同意分批签署供货合同。供货条件由双方另议。

第四条偿还方式

1。甲方自乙方提供设备在甲方场地试车验收后第____个月起,每月偿还全部设备价款的____%;

2。甲方可以提前偿还,但应在____天之前通知乙方。

3。在甲方用补偿商品偿还设备价款期间,乙方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开立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足额、即期、不可撤销、可分割可转让的信用证。

第五条偿还期限:限于本合同生效后____个公历月内偿还完毕。

第六条补偿商品作价

1。双方商品均以________(币种)计价。

2。乙方提供的设备及零、备、附件等均以________(币种)作价。

3。甲方提供的补偿商品,按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出口货物的人民币基价,以当时的人民币对____币的汇率折算成________币,或经甲方主管部门同意后,以____币结算。

第七条双方的利息计算

1。双方议定,本合同项下的____币及____币的年利息分别为____%和____%。

2。甲方所开立的远期信用证及乙方预付货款的利息均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技术服务

1。甲方自行将设备在厂房就位。

2。在主要设备安装调试时,乙方须自费派遣____人到现场指导,为期____天;如指导错误,乙方负责赔偿损失。

3。甲方提供安装调试地点的住宿、交通及参加调试、验收的劳务、水、电、汽供应及原材料等。

4。双方代表共同确认验收合同标准。

第九条附加设备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当中,如发现本合同项下的机械设备在配套生产时,还需增添新的设备或测试仪器,可由双方另行协商,予以补充。补充的内容仍应列入本合同范围之内。

第十条保险

设备进口后由乙方投保。设备所有权在付清货款发生移转后,如发生意外损失先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赔偿,再按比例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设备货款。

第十一条税收与费用

本补偿贸易项目中所涉及的一切税收与费用的缴付,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办理。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合同规定购买补偿商品或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提供商品时,均应按合同条款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该项货款总值的____%的罚款。

第十三条履约保证

为保证合同条款的有效履行,双方分别向对方提供由各自一方银行出具的保函,予以担保。甲方的担保银行为中国银行____行,乙方的担保银行为____国____银行。

第十四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遇特殊情况需要补充或变更内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方可有效。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由于人力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有关条款,应及时向对方通报有关情况,在取得合法机关的有效证明之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有关合同义务,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仲裁

凡有关本协议或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应提请____国____仲裁委员会按____仲裁程序在____进行仲裁。仲裁适用法律为________国法律。该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是最

终的,甲乙双方均受其约束,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机关申请变更。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七条合同文字和生效时间

本合同用中、____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期满后,双方如愿继续合作,经向我国政府有关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可延期____年或重新签订合同。

第十八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____份,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中国____________公司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____国____________公司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时间:____年____月____

贸易合同 篇3

买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卖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经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上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各条款,共同履行:

第一条 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产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商标: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FOB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买方于7个银行日内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经确认的、不可撤销的、可分割、可转让的、不得分批装运的、无追索权的信用证。

第八条 装船: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45天内予以装船,若发生买方所订船舶未按时到达装货,按本合同规定,卖方有权向买方索赔损毁/耽搁费,按总金额____%计算为限。因此,买方需向卖方提供银行保证。

第九条 保 证 金: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的14个银行日内,向买方寄出____%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若卖方不执行本合同,其保证金买方予以没收。

第十条 应附的单据:卖方向买方提供:1、全套清洁提货单; 2、一式四份经签字的商业发票; 3、原产地证明书; 4、装箱单; 5、为出口________ 所需的其他主要单据。

第十一条 装船通知:卖方在规定的装货时间至少14天前用电报方式将装船条件告知买方,买方或其代理人将装货船估计到达装货港的时间告知卖方。

第十二条 其他条款: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检验可于装货港一次进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证件,其办理手续费、领事签证费应由买方负担。

第十三条 装船时间:

第十四条 装货效率:每一个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节假日外,每舱口进货为________ 立方(吨)。

第十五条 延期费/慢装卸罚款:对于________载重吨船来说,每天________U、S、D、。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台风、地震和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第十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十八条 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市用________文签署,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买卖双方签字生效。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国际货物贸易合同一般格式

合同编号:____

日期:____

卖方:____

签约地点:____

地址:____

电报挂号:____

买方:____

地址:____

电报挂号:____

兹经卖买双方同意成交下列商品订立条款如下:

1、商品:_________

2、规格: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

4、单价:_________

5、总价:___U、S、D、(大写:)。______

6、包装:_________

7、装运期:____收到信用证后____天。______

8、装运口岸和目的地:从__经__至__。

9、保险:____________

10、付款条件:___________

(1)买方须于19__年__月__日前将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可分割的即期信用证开到卖方。信用证议付有效期延至上列装运期后,__天在__到期。

(2)买方须于签约后即付定金_____%。

11、装船标记及交货条件:货运标记由卖方指定。

12、注意:开立信用证时请注明合同编号号码。

13、备注:__________

卖方:______

买方:______

贸易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双方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1条 定义

1.1 产品:本合同中所称“产品”,系指由甲方制造并以其商标销售的(产品名称)和随时经双方以书面同意的其他商品。

1.2 地区:本合同中所称“地区”,系指_________国_________.

1.3 商标:本合同中所称“商标”系指(商标全称)_________.

第2条 委任及法律关系

2.1 委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委任乙方作为其代理,以便在“地区”获致“产品”的订单。乙方愿意接受并承担此项委托。

2.2 法律关系:本合同给予乙方的权利和权力只限于给于一般代理的权利和权力,本合同不产生其它任何关系,或给予乙方以代表甲方或使甲方受其它任何合同约束的任何权利,特别是,本合同并不构成或委派乙方为甲方的代表,雇员或合伙人。双方明确和理解并同意,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可能遭受的任何损失,不论部分或全部,甲方均不承担责任。

2.3 指示: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随时发来的指示。由于乙方超越或违背甲方指示而造成的任何索赔、债务和责任,乙方应设法保护甲方利益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第3条 甲方的责任

3.1 广告资料:中方应按实际成本向乙方提供合理数量的“产品”样品、样本、价目表、广告宣传用的小册子及其他有关“产品”推销的辅助资料。

3.2 支付推销:甲方应尽力支持乙方开展“产品”的推销;甲方不主动向乙方代理“地区”的其他客户发盘。

3.3 转介客户: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如“地区”其他客户直接向甲方询价或订购,甲方应将该客户转介乙方联系。

3.4 价格:甲方提供乙方的“产品”价格资料,应尽可能保持稳定,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以利推销。

3.5 优惠条款:甲方提供乙方获致订单的条款是最优惠的。今后如甲方向“地区”其他客户销售“产品”而提供比本合同更有利条件时,甲方应立即以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比此项更有利的条件。

3.6 保证:甲方担保凡根据本合同出售的“产品”如经证实在出售时质量低劣,并经甲方认可,则甲方应予免费修复或调换。但此项免费修复或调换的保证,以“产品”在出售后未经变更或未经不正确地使用为限。除上述保证外,甲乙双方均同意不提供任何其它保证。

第4条 乙方的责任

4.1 推销:乙方应积极促进“产品”的推销,获取订单,并保持一个有相当规模和足够能力的推销机构,以利“产品”在“地区”的业务顺利开展和扩大。

4.2 禁止竞争:乙方除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外,不应制造、购买、获取订单、或协助推销与本合同“产品”相同或类似的其他国家商品,或将本合同内“产品”转销其他国家和地区。

4.3 最低销售额: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的第一个十二个月内,乙方从“地区”客户获得的“产品”订单,总金额应不少于_________元。以后每十二个月递增百分之十五。

4.4 费用: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承担在“地区”推销和获取“产品”订单的全部费用,如电报费、旅费和其他费用,本合同另有规定者除外。

4.5 “产品”价格与条件:乙方保证按照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随时规定的价格和条件进行推销。在获取订单时,乙方应充分告知客户,甲方的销售确认书或合同内的一些条款以及任何订单均须经乙方确认接受后方为有效。乙方收到的“产品”订单,应立即转给甲方以便予以确认或拒绝。

4.6 督促履约:乙方应督促买户严格按照销售确认书或合同的各项条款履约,例如及时开立信用证等等。

4.7 市场情况报导:乙方应负责每月(或每季)向甲方提供书面的有关“产品”的市场报导,包括市场上同类产品的销售情况、价格、包装、推销方式、广告资料、客户的反应和意见等。如市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乙方应及时以电报通知甲方。

第5条 佣金

5.1 佣金率及支付方式:凡经乙方获得并经甲方确认的订单,甲方在收妥每笔交易全部货款后,将按发票净售价付给乙方百分之_________佣金。为了结算方便,佣金每月(季)汇付一次。如有退货,乙方应将有关佣金退还甲方。

5.2 计算基础:上述“发票净售价”系指甲方开出的“产品”发票上的总金额(或毛售价)减去下列费用后的金额,但以这些费用业经包括在毛售价之内者为限:

(1)关税及货物税,

(2)包装、运费和保险费,

(3)商业折扣和数量折扣,

(4)退货的货款,

(5)延期付款利息,

(6)乙方佣金。

5.3 甲方直接成交的业务:凡乙方“地区”的客户,虽已了解甲乙双方的贸易关系,或经甲方转介与乙方,但仍坚持与甲方直接交易,则甲方有权与之成交,保留百分之_________佣金与乙方,并将此项交易作为本合同第4.3款最低销售额的一部分。

如乙方“地区”的客户在中国访问期间(包括参加在中国举办的各种交易会)与甲方达成“产品”的交易,目的港为乙方代理“地区”者,甲方有权接受其订单,但不为乙方保留佣金,亦不计入上述最低销售额。

5.4 超额佣金:如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积极推销“产品”并超额完成年度最低销售额(按实际出运金额计算),甲方对超额部分除支付规定的佣金外,应另付乙方奖励佣金:(1)超额百分之五十时,奖励佣金为百分之_________;(2)超额百分之一百及以上时,奖励佣金为百分之_________.奖励佣金在年度终了由甲方结算后一次汇付乙方。

第6条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期满自动失效。如双方同意延续本合同,任何一方应在期满_________天前用书面通知对方以便相互确认。

第7条 合同的终止

7.1 终止:合同双方应认真负责地执行各项条款。在下列条件下,每一方得以书面通知另一方立即终止本合同或取消其中某一部分:

(1)如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任何一项义务,而此项违约在接到另一方书面要求纠正的通知后_________天内又未能加以纠正;

(2)如一方自动或被迫申请宣告破产,自动或被迫申请改组、清理、解散、或对该方指定了产业管理人;

(3)如发生违反本合同第8条有关商标使用或注册的情况;

(4)如发生本合同第9条不可抗力事由,一方在超过_________天期限后仍无法履行其义务时。

7.2 终止的影响:本合同的终止并不解除双方按照本合同规定业已产生但未了结的任何债务。凡在合同终止前由于一方违约致使另一方遭受的损失,另一方仍有权提出索赔,不应受终止本合同的影响。

乙方特此声明:由于终止本合同而引起的损害,乙方放弃要求补偿或索赔,但终止本合同前甲方应付乙方的应得佣金仍应照付。

第8条 商标

甲方目前拥有和使用的商标、图案、及其他标记,均属甲方产权,未经甲方特别以书面同意,乙方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注册。即使甲方特别以书面同意乙方按某种方式使用,但在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此种使用应随即停止并取消。

关于上述权利,如发生任何争议或索赔,甲方有权立即单方面取消本合同并且不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任何责任。

第9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由,以致直接或间接地造成任何迟延或无法履行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时,另一方不得提出索赔要求。此类事由包括:水灾、火灾、风灾、地震、海啸、雷击、疫病、战争、封锁、禁运、扣押、战争威胁、制裁、骚动、电力控制、禁止进口或出口、或其它非当事人所能控制的类似原因、或双方同意的其它特殊原因。

有关一方应在事故发生后_________天内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当地有关机构的证明文件,证明不可抗力事故的存在。

第10条 仲裁

凡有关合同或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再以诉讼或其他方式向法院或其它机构申请变更。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仲裁裁决另有规定者按照规定办理。

第11条 转让

要合同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12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 生效日期: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立即生效。

12.2 未尽事宜: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加补充或修改时,应以书面提出并经双方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后方能生效。

12.3 标题:本合同各项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应限制或影响合同中任何条款的实质。

12.4 全部合同:本合同系双方关于本合同主题的全部合同和谅解。除本合同有明文规定者外,以前其它有关本合同主题的任何条件,声明或保证,不论是以书面或口头提出的,对双方都无约束力。

12.5 正式文本:本合同及附件以中文和英文缮就,每种文本有二正二副,签署后双方各执正副本各一份,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12.6 政府贸易:本合同不适用于双方政府之间的贸易或甲方与乙方政府之间达成的交易,亦不适用于易货贸易或投标交易。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贸易合同 篇5

补偿贸易合同模板一

合同编号: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 订立合同双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 于

鉴于乙方拥有现用于制造______的机器设备,并愿意将机器设备卖给甲方;鉴于乙方同意购买甲方用乙方提供的机器设备生产的______,以补偿其机器设备的价款;

鉴于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该项机器设备;

鉴于甲方有意向乙方出售______,以偿还乙方的机器设备价款;

因此,考虑到本协议所述的前提和约定,甲、乙双方特订立此协议。

第一条 贸易内容

1. 乙方向甲方提供用于生产的_____________型机械__________台,以及各种其他辅助机械设备,并同时提供各类机械设备所必需的附配件及备用件,以及在生产过程中各种必需的测试仪器。具体的各类机械设备、测试仪器、附、配件、备用件之型号、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包装、要求、交货期限等,由双方另行签订设备进口合同,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 甲方用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所生产的部分产品以及其他商品,或经双方协商,用_____工厂生产的______商品来偿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具体的偿付商品的名称、数量、价格、交货期限等,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偿商品供货合同,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设备进口合同与补偿商品供货合同可合并为补偿贸易购销合同。

第二条 支付条件与方式

由甲乙双方对开信用证,即由甲方分期开出以乙方为受益人的远期信用证,分期、分批支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乙方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即期信用证,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甲方用乙方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来支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当乙方支付的货款不能相抵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之金额时,其差额部分由乙方用预付货款方式,在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到期前汇付甲方,以使甲方能按时议付所开的远期信用证。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的按期付款,是基于乙方按规定开出限期信用证及按规定预付货款。乙方保证按规定开出信用证及预付货款。

补偿贸易合同模板二

甲:___________乙:___________双方代表同意订立本协议,其条款如下:

1.商品

(1)甲方保证整批供应__________________全套设备,细节详见附表一。

(2)乙方保证出口__________________以向甲方补偿设备合同金额。规格详见附表二。

2.价格

(1)加工设备每套的成本加运费到_________价格为_________元,包括:

_________离岸价:_________元;

海洋运费:_________元;

利息: _________元。

(2)_______每_______箱_______离岸价_______元。

3.装船期

(1)加工设备在_______;

(2)_______在_______年_______月份。

4.装货港

(1)加工设备在_______;

(2)_______在中国_______。

5.目的港

(1)加工设备到中国_______;

(2)_______到_______。

6.支付条款:用对开信用证。

(1)乙方在签约后十五天内,为加工设备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银行承兑的信用证,其金额不少于_______元,见票_______天付款。这份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只有在乙方收到甲方为_______对开的信用证后才能生效。甲方在收到这份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后,应及时装运加工设备,提供本协议第七条所需的单证和一百八十天期的汇票,以便取得他的银行的承兑。

(2)甲方应在其汇票得到银行承兑后七天内为_______对开以乙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其金额不少于_______元,见票即付。该对开信用证的条款应与本协议的规定一致。

7.单证

双方在议付时均应向付款行交送下列单证:

(1)整套可转让的、已装船的、清洁的'、待指定的、空白背书提单,并分别注明:a.加工设备的“运费已付”;b._______的“运费待收”。

(2)发票一式_______份。

(3)装箱单一式_______份。

(4)制造厂或有关当局出具的品质检验证。

(5)装船后立即发给买方的有关船名、装船日期、数量、金额的电报通知的副本。

8.品质保证

(1)甲方保证该设备是用最好材料和头等工艺制造的,崭新而未用过,在各方面均符合本协议的品质和规格的规定。保证期为十二个月,从提单日期起算。

(2)乙方保证_______头品质达到中国出口标准。

9.备注

甲方应派一名工程师到安装现场,协助安装和试车工作。_______的机票费用应由甲方负担;_______的交通食宿费则由乙方负担。

甲方:_______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贸易合同 篇6

编号:

甲方: 乙方:

经济类型:私营企业 文化程度:

法定代表人: 性别:

委托代理人: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邮递区号: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方地址: 家庭住址:

所属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劳动合同期限

第 一 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 固定 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年 日,其中包括试用期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本合同终止日期 20xx 年 12月 31 日。

以完成终止劳动合同。如双方要继续保持劳动关系,应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二.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 二 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 门店,担任 岗位工作。在合同期间内,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确需调整乙方工种的,应与乙方协商,乙方如无正当理由应服从甲方变更。

第 三 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万菱汇B1105号

三.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 四 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定时 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 五 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

第 六 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

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 七 条 乙方依法享有婚假,产假,丧假,带薪年假等,甲方在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四. 劳动报酬

第 八 条 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第 九 条 甲方应当自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计发给乙方工资。

工资采取下列( 1 )种形式发放:

1.实行计时工资制。每月工资为人民币元。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为不低于人民币 元。

2.实行计件工资制。按甲方确定并事先向乙方公布的计件定额和计件单价执行。据此计算的月工资不得低于本地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第 十 条 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甲方支付乙方工资应当向乙方列明工资清单。甲方应当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给乙方。

第 十一 条 甲方可根据乙方技术水准,熟练程度的提高,贡献大小及企业生产经营的变化适时调整工资水准。乙方的劳动报酬随职务岗位的变化而改变。

五. 社会保险

第 十二 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有关部门关于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 十三 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执行。

第 十四 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 十五 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团体意外保险一份。

六. 劳动纪律

第 十六 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

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

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 十七 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委处分,直至解除合同。

七.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 十八 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的内容。

第 十九 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 二十 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离职,乙方要提前打招呼(提前10天办理好离职手续)或店里及时找到店员方可提前离职。否则按旷工处罚。乙方上岗,试用期四天,试用期没有工资没有提成。新营业员经录用店长通过其个人表现和对店里做出的业绩原试用期三天对其工资和提成作以申报,并给予补发。

在试用期内,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3日通知甲方;乙方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和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

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同一疾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2.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3. 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4.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5. 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协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 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 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 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离休、退休、退职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

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 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一) 乙方依照第二十六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 甲方依照第十九条规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 甲方依照第二十二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 甲方依照本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 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 依照本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 经济补偿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

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乙方月工资高于甲方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赔偿金:

1、 甲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 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加班费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甲方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乙方加付赔偿金。

3、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甲方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乙方加付赔偿金。

第三十二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

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甲方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三十三条 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根据损害后果和责任大小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

招接收费,按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

九、保密协议

第三十六条 乙方于受雇期间,其所产生或创作之概念、发现、发明、改良、公式、程序、程序源代码、系统分析及部署资料、系统底层架构、制作技术、著作等,均归甲方所有,如为著作,应以甲方为著作人,相关之著作人格权及著作财产权或其他智慧财产权等,皆归甲方自始拥有。

第三十七条 甲方就前条各项权利须于国内外注册、登记之必要时,乙方应无条件配合提出相关之证件、文书与作品说明等,以完成各项权利之登记、注册之手续。

第三十八条 甲方各项著作,及各种相关之技术、产品、规格、经营策略及企划与相关之经营资料、行销企划、客户名单等之开发及撰拟,其尚未公开或具备营业上竞争优势之营业秘密,非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泄漏、告知、交付或转移予第三人,或对外发表或为自己或第三人使用、利用该营业秘密,并于乙方离职后二年内仍适用之。

第三十九条 营业秘密为与甲方业务相关之各种口头、书面表示有「机密」或虽未标示,但依甲方规章或一般商业习惯,应被视为机密之物件、资讯,及乙方依约或法令对第

三人负有保密责任之第三人之营业秘密亦属之。

第四十条 乙方应于签订《劳动合同》时即告知其在签约之前所拥有或创作之各项发明、专利、著作,以及其对他人依法令或合同所应负之保密义务,于受雇期间如有任何前述第三十六条之各项权利之产生或创作时,亦应立即告知甲方。

第四十一条 乙方同意受雇期间于职务上所为之一切创作,均应承诺是由其自行创作,绝不抄袭或仿制或以任何方式侵害他人之著作权、专利权、营业秘密与智慧财产权。

第四十二条 乙方违反知识产权与保密义务及其他相关规定,甲方得终止《劳动合同》,乙方

除应付其最近一年年薪资总额之二倍为惩罚性违约金外(上开违约金总额低于人民币十万元时,以人民币十万元计)并应赔偿甲方所受之损害及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若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过失,并书面检讨达三次以上(含三次),甲方有权终止解除本合同,且甲方不用向乙方支付任何经济赔偿。

十一、其 他

第四十三条 甲方以下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 (盖章) 鉴证员: (签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贸易合同 篇7

出卖人:

买受人: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合同法,保证买卖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9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分合同。双方可以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买卖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买卖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15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15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按买受人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确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买受人负担;如出卖人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出卖人负担。

第三条 买受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买受人,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出卖人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买受人负担;对同城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买受人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买受人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出卖人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协商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出卖人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买受人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第七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出卖人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10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15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买受人要求分批交货的,出卖人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出卖人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出卖人代办托运,如买受人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买受人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买受人在 货款结算后7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买受人负责仓储费用。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买受人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30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2/3以上的,出卖人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2/3以下的,出卖人应征得买受人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出卖人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第十条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买受人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买受人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出卖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买受人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出卖人负担。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买受人。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

故,由买受人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出卖人过错,不可向出卖人提出索赔。但出卖人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买受人索赔。买受人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10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出卖人的,买受人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15天内,向出卖人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出卖人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5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买受人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在接到通知后1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买受人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天内通知出卖人,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出卖人负担。

由出卖人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买受人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 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买受人应在货到90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0xx元以上的在15天内),向出卖人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30天内通知出卖人。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货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买受人收货后的60天,逾期出卖人可不受理。买受人向出卖人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出卖人应在接到“查询单”后15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出卖人供货的,出卖人可要求买受人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5元以下,残损在10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买受人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出卖人,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买受人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出卖人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30天内通知出卖人,逾期则出卖人可不受理,同时买受人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出卖人。出卖人在收到通知后15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买受人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出卖人责任的退货,其损失由买受人负担。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买受人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出卖人。

买受人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30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出卖人。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买受人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经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4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的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出卖人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买受人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但买受人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 %(在10%~30%之间确定)。

2.出卖人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买受人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出卖人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买受人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出卖人负担。

4.买受人未经出卖人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出卖人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10%(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5.买受人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出卖人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买受人承担因提供给出卖人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出卖人或运输部门因处理买受人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出卖人保管的商品因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 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依据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没有合法有效的仲裁协议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1份。 第十六条 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满双方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1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1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按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 月 日

出卖人盖章 买受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电 话: 电 话:

百货、文化用品买卖分合同

(买受人) (出卖人) 站

公司 站

xx年 季度 公司

针纺织品买卖分合同

签订地点

针纺织品购销分合同台帐明细表

贸易合同 篇8

卖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买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订立下列合同条款,共同信守。

第一条 品名、数量、价格

第二条 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保险:由买方按发票金额100%投保。

第四条 唛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装运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装运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可转让和分割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________ 银行见单即付。该信用证必须在________ 前开到卖方。信用证有效期限为装船后15天在________ 到期。

第九条 装运单据:买方应提供下列单据。

1.已装船清洁提单;

2.发票;

3.装箱单;

4.保险单。

第十条 装运条件:

1.装运船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第十一条 索赔:卖方同意受理因货物的质量、数量和(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异议索赔,但卖方仅负责赔偿由于制造工艺不良或材质不佳所造成的质量不符部分。有关安装不当或使用不善造成的索赔或损失,卖方均不予受理。提出索赔异议必须提供有声誉的、并经卖方认可的公证机构的检验报告。有关质量方面索赔异议应于货到目的地后3个月内提出,有关数量和(或)规格索赔异议应于货到目的地后30天内提出。一切损失凡由于自然原因或属于船方或保险公司责任范围内者,卖方概不受理。如买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将信用证开出,或者开来的信用证不符合合同规定,而在接到卖方通知后,不能按期办妥修正,卖方可以撤销合同或延期交货,并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如期交货或不能交货时,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有权机构所出具的证明。

第十三条 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均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方负担。

第十四条 其他: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需双方商定达成书面协议经双方签字后,方为有效,任何一方在未取得对方书面同意前,无权将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及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第十五条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 市用____ 文签署,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买方: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贸易合同模板锦集8篇(范本精选)


贸易合同模板锦集8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贸易合同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贸易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工厂)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丙方:(外商)

地址:

授权代表: 电话:

鉴于:

1、乙丙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由乙方向丙方购买本协议及本协议所涉及合同项下的货物;且

2、乙方委托甲方向丙方进口上述货物,但出于某些技术上的原因,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就该批货物签订了???号《买卖合同》(以下称“销售合同”)而非代理进口合同;且

3、乙方授权甲方就上述货物以甲方名义(而非乙方名义)与丙方于??年?月?日签订了???号《进口合同》(以下称“进口合同”);且

4、甲乙丙三方均知悉并同意上述情况及做法:

甲乙丙三方就上述销售合同及进口合同中的某些问题,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兹签订本协议书。

甲、乙、丙三方同意:

1、如乙方未按照销售合同的规定将全部货款(分批交货、分批付款的,指每批货物的全部货款)付至甲方,甲方无义务按进口合同的规定向丙方支付任何货款,且免除任何有关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丙方无权依进口合同向甲方追索(究)任何货款(违约责任)。

2、甲方对有关货物的质量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乙方对货物质量有任何异议,应自行与丙方协商处理,而无权依销售合同向甲方追究任何违约责任;如需退换货,乙方可委托甲方办理,手续费另计。

3、丙方保证交付所给甲方的货物在产地,规品、数量等方面与进口合同的规定严格一致;如有不符,丙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海关处罚。

4、如销售合同及进口合同的规定与本协议不符,以本协议的规定为准。

甲方:

授权人签字:

盖章:

乙方:

授权人签字:

盖章:

丙方:

授权人签字: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贸易合同 篇2

甲方(代理方):

乙方(委托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乙方愿意委托甲方提供进出口货物报关委托书,并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接受乙方委托,提供进出口贸易代理服务,代理乙方从事进出口贸易及相关业务。

二、甲方责任:提供报关委托书

三、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与国外供货商联络,确定货物的规格、质量、数量和价格条件;

2.承担进出口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银行费用、换单费、保险费、报关报检费、检验检疫费、运输费、仓储费等),将上述款项直接支付给相关收款单位或交给第三方代付;

3.乙方应在接到关税和海关代征增值税税票后按时向代收银行缴纳税款;

4.如代理进出口商品属免税、许可证商品,乙方负责办理相关的手续或证明,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负担;

5.守法经营,不伪报、不满报,单单相符、单货相符、如实申报、提供货物的真实情况,对于伪报商品名称、夹带走si物品、高值低报、少报通关数量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四、在贸易合同执行中,如因国外客户或乙方的原因造成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违反合同致使变更或终止本协议,甲方不承担责任,因甲方代理行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除外。

五、甲方在执行本协议中,对于乙方或第三方的经济、刑事等纠纷,甲方不负连带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如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适用《对外贸易代理制暂行规定》,《对外贸易法》作为本协议的准据法。

七、若甲乙双方发生争执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八、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送甲方据以审批、核算、对外付汇等。

九、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理人: 代理人:

日期: 日期:

贸易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交货时间及数量

交货时间式量原煤产地?

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5天供货完毕

二、交货地点:甲方货场

三、煤炭运输时间:按甲方要求时间运输。

四、质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化验数据为准)

1、收到基低位发热值:qnet.ar ≥ 5000kcal/ kg

2、挥发份:? vad?22 %—28 %

3、全水份:mt ≤ 8 %

4、含硫量:??st.ad ≤?0.7 %

5、焦渣特性:?2—5

6、灰份:???aad?≤?24 %

7、粒度:粒度小于3mm占30%以下,大于3mm占70%以上

五、价格及金额

乙方煤炭达到第四条要求,在5000 kcal/ kg的基础上,定价为??元/吨(按1票结算)。高于5000 kcal/ kg的价格见本合同第七条第四款。

六、煤炭检验

1、煤炭检验数据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2、煤炭到货后,须先经甲方中心化验室到乙方存货点(或车内)取样化验。如达到第四条质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进煤200-300吨进行试烧。如煤炭适合甲方炉型则继续履行合同。如不适合甲方炉型则中止该批合同,乙方损失自负。

3、乙方批量供煤过程(1)汽车运输甲方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2)火车运输到站后甲方负责到火车站取样化验,确定是否接收, 运输中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 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4、在取样化验过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验室、热源部、物资供应部人员参加,乙方安排人员参加,取样完毕后,按要求填写热电燃气总公司入场煤炭取样会签单。

5、在进煤过程中,发现乙方明显掺假作弊,立即终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验室单独取作弊部分化验,并将化验结果作为该批次的结帐依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奖罚措施

1、合同签定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5万元的合同保证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严格按甲方进煤计划和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供货,因供货不及时或未达到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交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或从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于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发热值在4901-5000kcal/kg之间,扣减10元/吨,在4801-4900kcal/kg,扣减20元/吨,低于4800kcal/kg拒收,甲方终止合同,已入库部分按热值与吨煤产气量理论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发热值5000kcal/ kg---5500kcal/ kg内,每增加100kcal/kg,价格上调10元/吨,在5500kcal/ kg---5800kcal/ kg内,发热量每增加100kcal/ kg,价格上调5元/吨,大于5800 kcal/ kg不再上调价格。

6、含硫量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高于0.1%,价格下调5元/吨.

7、挥发份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降低1%,价格下调10元/吨。

八、数量计量

以甲方地中衡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如需外委称重,需有甲乙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九、付款方式及时间

全部接货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举发票,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十、本合同如有变更,双方另立供货合同。

十一、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黄岛区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及帐号: 开户行及帐号:

年月日

贸易合同 篇4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关于甲乙双方于20xx年 月 日签订的货运代理合同(合同号: ),为了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协助办理货物转口贸易及运输事宜达成补充合同如下:

一、操作流程

1.乙方作为货运代理人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订舱,将甲方货物从中国港口出运到中转港马来西亚巴生港;

2. 货到马来西亚巴生港后,由乙方当地代理负责从港区提货并视需要在保税仓库内倒柜、包装等事务以及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代理甲方进行货物增值服务;

3.乙方中转港代理完成相关的倒柜、包装等事务或相关货物增值服务后,将货物重新装柜并运输到甲方指定目的港;

4.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取得最终目的港清关所需要的产地证、发票、装箱单等相关贸易单据。

5、乙方承诺,尽管由乙方在中转港的代理委托中转港工厂为甲方提供相关的货物增值服务,但中转港工厂不会以出口方的身份出现在该批货物再出口至第三国的海关清关文件上。

二、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其出口的货物为合法货物,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否则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2.甲方保证转口货物的包装为中性包装,不得在产品及/或任何包装上显示与中国有任何关联的标志、标识或任何其他唛头,否则由此引起所有责任和后果由甲方自己承担;

3.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或者由转口贸易引起的任何贸易纠纷均由甲方自行解决,与乙方无关。

三、 乙方责任:

1.货物在中转过程中,除非由于乙方或其代理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否则乙方不承担货损货差的赔偿责任:如因承运人造成甲方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向相关承运人索赔;

2.如甲方有要求的,乙方应当提供其代理在中转港拆箱时的理货报告或重新装箱、封箱状态的照片;

3.如因甲方自身货物问题或包装问题或其它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任何责任,但乙方会协助甲方做好相应补救措施,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货物在中转港装船出运后,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出具符合甲方要求的二程提单和其他清关文件;

5.乙方保证协助提供的目的港清关文件真实有效,但在目的港非乙方提供文件和操作失误原因引起的进口清关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

6.乙方协助提供的目的港清关文件仅用于清关用途,并不意味着甲方与乙方或清关文件上的相关方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甲方不得以该清关文件为依据向乙方及/或乙方代理及/或中转港相关第三方主张任何货款;

7、因乙方在中转港当地的代理或代理所委托的第三方在中转港为甲方提供提货、倒柜、包装、转运、清关等相关货物增值服务过程中的瑕疵而致使甲方与其客户之间发生买卖合同纠纷、转口贸易纠纷,与承运人发生运输纠纷,或与海关、港口管理部门等发生进出口管制纠纷,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因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货款结算

1.甲方自行负责与目的港客户之间的货款结算和其他相关事务,与乙方无关;

2.除非甲方提出书面要求并经乙方同意,否则乙方无义务为甲方提供货款代收代付的义务;

3.乙方同意甲方第三国目的港客户的货款经过乙方中转港的代理收取后转汇给甲方,乙方无条件地保证其中转港的代理能将货款转付给甲方,否则,乙方将承担连带支付责任。但但乙方及/或其代理有权收取手续费,手续费率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如乙方代理代收货款的,乙方代理在收到货款后一周左右将款项汇到甲方指定帐户,如果在一个月内甲方未能收到款项将视为汇款出现问题,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不建议甲方通过中转港工厂收取货款,甲方应通过海关清关文件上显示的出口方收取货款。中转港工厂在为甲方提供相关的货物增值服务后该批货物再出口至第三国的,由乙方委托其在中转港的代理作为该批货物的出口方。

如果甲方或其目的港客户坚持要将货款通过中转港的工厂代收代付,那么即使事先通知乙方及/或经得乙方同意,乙方也不保证货款的安全,乙方不承担任何收汇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收汇风险和责任。

五、费用支付

1.甲方应在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货物出运时向乙方提供加盖公章的费用确认单原件,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委托;在办理过程中产生的其他额外费用,甲方应按实支付。

2.甲方应按以下第 种方式及时支付给乙方所有费用款项:

1) 在中转港装船出运前付清所有款项,否则乙方有权留置货物;

2) 在乙方交付二程提单前付清所有款项,否则乙方有权留置提单及货物;

3) 在货物到达最终目的港之前付清所有款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章之日起生效。如双方签章

不在同日,则以最后一方的签章日为本合同的生效日。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时间: 时间:

贸易合同 篇5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理人:

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签订以下合作协议条款,以供共同遵守。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委托乙方作为艺术作品市场销售的合作伙伴,须双方签订本委托协议,并认真填写作品“委托销售清单”,甲方同意给予乙方最优惠待遇,委托销售订单价格必须低于甲方同期向市场直接发售的成交价(否则视为甲方违约)。本协议及“委托销售清单”是甲乙双方业务往来的合法依据和结算依据。

2、甲方保证所委托乙方推广及销售的艺术作品应为书画家本人的精品、力作(合创作品须加以注明),如因甲方提供劣品伪作而影响乙方经营信誉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的执行,并要求退回艺术品成交金额和赔偿损失。

3、甲方可选择艺术品自己保管或委托乙方保管,甲方自行出售作品应当天内告知乙方删除记录。

4、甲方在移交作品时须在作品认证书上签名,以确保作品为真迹。

5、甲方同意在方便时间作为乙方客座教授出席任教(或参加甲方承办的展览会),薪酬为 天。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把甲方的艺术作品信息及销售信息及时地向国内外的书画收藏界、艺术画廊及全国特许加盟店进行推介,并可根据甲方的书画作品“委托销售清单”的受理书画作品,进行直接的市场销售。乙方代理佣金:

(1)乙方收取甲方作品市场销售总额的 %作为工作佣金。

(2)乙方按甲方提供“委托销售清单”的委托发售价自行计增代理佣金。乙方作品市场销售价不得低于甲方委托价(否则视为违约)。

2、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网络宣传平台,为书画家设计、制作个人艺术作品展厅,提供能够满足书画家市场宣传、推广、销售等的艺术作品展示空间(20-100幅作品空间数据库),为书画家的宣传提供个人专用网页。负责做好个人艺术网页的修改、维护工作,并及时有效地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3、乙方负有为甲方委托销售的艺术作品的保管、销售、结算及未出售的艺术作品的完整性的义务和责任。如因乙方人为原因造成甲方艺术作品损害或损失的,应由乙方按双方的约定进行赔偿,以确保书画家的经济利益。

4、乙方发售艺术品二个工作日内告知甲方,四个工作日内付清属于甲方的全部款项。

5、乙方协助甲方向交流会及其国际市场联盟机构推介甲方的作品。

三、甲方同意作品销售后乙方根据成交金额交纳税金和扣除约定佣金,余款按本协议约定返还甲方。

四、双方经签订委托销售协议后,甲乙双方责任义务即产生法律效力。“委托销售清单”是双方业务往来结算的合法依据。

五、双方在协议生效期内,任何一方的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都应按实际损失价值给予另一方赔偿。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方便甲乙双方异地签约,除本协议签约交换印信外,补充协议和“委托销售订单”传真件具有本协议同等法律效力(以本协议签名和印信为识别)。

七、本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签约地点为乙方公司办公室。

甲方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签名(盖章): 执照准号: 电话:

贸易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双方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1条 定义

1.1 产品:本合同中所称“产品”,系指由甲方制造并以其商标销售的(产品名称)和随时经双方以书面同意的其他商品。

1.2 地区:本合同中所称“地区”,系指_________国_________.

1.3 商标:本合同中所称“商标”系指(商标全称)_________.

第2条 委任及法律关系

2.1 委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委任乙方作为其代理,以便在“地区”获致“产品”的订单。乙方愿意接受并承担此项委托。

2.2 法律关系:本合同给予乙方的权利和权力只限于给于一般代理的权利和权力,本合同不产生其它任何关系,或给予乙方以代表甲方或使甲方受其它任何合同约束的任何权利,特别是,本合同并不构成或委派乙方为甲方的代表,雇员或合伙人。双方明确和理解并同意,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可能遭受的任何损失,不论部分或全部,甲方均不承担责任。

2.3 指示: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随时发来的指示。由于乙方超越或违背甲方指示而造成的任何索赔、债务和责任,乙方应设法保护甲方利益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第3条 甲方的责任

3.1 广告资料:中方应按实际成本向乙方提供合理数量的“产品”样品、样本、价目表、广告宣传用的小册子及其他有关“产品”推销的辅助资料。

3.2 支付推销:甲方应尽力支持乙方开展“产品”的推销;甲方不主动向乙方代理“地区”的其他客户发盘。

3.3 转介客户: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如“地区”其他客户直接向甲方询价或订购,甲方应将该客户转介乙方联系。

3.4 价格:甲方提供乙方的“产品”价格资料,应尽可能保持稳定,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以利推销。

3.5 优惠条款:甲方提供乙方获致订单的条款是最优惠的。今后如甲方向“地区”其他客户销售“产品”而提供比本合同更有利条件时,甲方应立即以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比此项更有利的条件。

3.6 保证:甲方担保凡根据本合同出售的“产品”如经证实在出售时质量低劣,并经甲方认可,则甲方应予免费修复或调换。但此项免费修复或调换的保证,以“产品”在出售后未经变更或未经不正确地使用为限。除上述保证外,甲乙双方均同意不提供任何其它保证。

第4条 乙方的责任

4.1 推销:乙方应积极促进“产品”的推销,获取订单,并保持一个有相当规模和足够能力的推销机构,以利“产品”在“地区”的业务顺利开展和扩大。

4.2 禁止竞争:乙方除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外,不应制造、购买、获取订单、或协助推销与本合同“产品”相同或类似的其他国家商品,或将本合同内“产品”转销其他国家和地区。

4.3 最低销售额: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的第一个十二个月内,乙方从“地区”客户获得的“产品”订单,总金额应不少于_________元。以后每十二个月递增百分之十五。

4.4 费用: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承担在“地区”推销和获取“产品”订单的全部费用,如电报费、旅费和其他费用,本合同另有规定者除外。

4.5 “产品”价格与条件:乙方保证按照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随时规定的价格和条件进行推销。在获取订单时,乙方应充分告知客户,甲方的销售确认书或合同内的一些条款以及任何订单均须经乙方确认接受后方为有效。乙方收到的“产品”订单,应立即转给甲方以便予以确认或拒绝。

4.6 督促履约:乙方应督促买户严格按照销售确认书或合同的各项条款履约,例如及时开立信用证等等。

4.7 市场情况报导:乙方应负责每月(或每季)向甲方提供书面的有关“产品”的市场报导,包括市场上同类产品的销售情况、价格、包装、推销方式、广告资料、客户的反应和意见等。如市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乙方应及时以电报通知甲方。

第5条 佣金

5.1 佣金率及支付方式:凡经乙方获得并经甲方确认的订单,甲方在收妥每笔交易全部货款后,将按发票净售价付给乙方百分之_________佣金。为了结算方便,佣金每月(季)汇付一次。如有退货,乙方应将有关佣金退还甲方。

5.2 计算基础:上述“发票净售价”系指甲方开出的“产品”发票上的总金额(或毛售价)减去下列费用后的金额,但以这些费用业经包括在毛售价之内者为限:

(1)关税及货物税,

(2)包装、运费和保险费,

(3)商业折扣和数量折扣,

(4)退货的货款,

(5)延期付款利息,

(6)乙方佣金。

5.3 甲方直接成交的业务:凡乙方“地区”的客户,虽已了解甲乙双方的贸易关系,或经甲方转介与乙方,但仍坚持与甲方直接交易,则甲方有权与之成交,保留百分之_________佣金与乙方,并将此项交易作为本合同第4.3款最低销售额的一部分。

如乙方“地区”的客户在中国访问期间(包括参加在中国举办的各种交易会)与甲方达成“产品”的交易,目的港为乙方代理“地区”者,甲方有权接受其订单,但不为乙方保留佣金,亦不计入上述最低销售额。

5.4 超额佣金:如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积极推销“产品”并超额完成年度最低销售额(按实际出运金额计算),甲方对超额部分除支付规定的佣金外,应另付乙方奖励佣金:(1)超额百分之五十时,奖励佣金为百分之_________;(2)超额百分之一百及以上时,奖励佣金为百分之_________.奖励佣金在年度终了由甲方结算后一次汇付乙方。

第6条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期满自动失效。如双方同意延续本合同,任何一方应在期满_________天前用书面通知对方以便相互确认。

第7条 合同的终止

7.1 终止:合同双方应认真负责地执行各项条款。在下列条件下,每一方得以书面通知另一方立即终止本合同或取消其中某一部分:

(1)如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任何一项义务,而此项违约在接到另一方书面要求纠正的通知后_________天内又未能加以纠正;

(2)如一方自动或被迫申请宣告破产,自动或被迫申请改组、清理、解散、或对该方指定了产业管理人;

(3)如发生违反本合同第8条有关商标使用或注册的情况;

(4)如发生本合同第9条不可抗力事由,一方在超过_________天期限后仍无法履行其义务时。

7.2 终止的影响:本合同的终止并不解除双方按照本合同规定业已产生但未了结的任何债务。凡在合同终止前由于一方违约致使另一方遭受的损失,另一方仍有权提出索赔,不应受终止本合同的影响。

乙方特此声明:由于终止本合同而引起的损害,乙方放弃要求补偿或索赔,但终止本合同前甲方应付乙方的应得佣金仍应照付。

第8条 商标

甲方目前拥有和使用的商标、图案、及其他标记,均属甲方产权,未经甲方特别以书面同意,乙方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注册。即使甲方特别以书面同意乙方按某种方式使用,但在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此种使用应随即停止并取消。

关于上述权利,如发生任何争议或索赔,甲方有权立即单方面取消本合同并且不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任何责任。

第9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由,以致直接或间接地造成任何迟延或无法履行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时,另一方不得提出索赔要求。此类事由包括:水灾、火灾、风灾、地震、海啸、雷击、疫病、战争、封锁、禁运、扣押、战争威胁、制裁、骚动、电力控制、禁止进口或出口、或其它非当事人所能控制的类似原因、或双方同意的其它特殊原因。

有关一方应在事故发生后_________天内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当地有关机构的证明文件,证明不可抗力事故的存在。

第10条 仲裁

凡有关合同或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再以诉讼或其他方式向法院或其它机构申请变更。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仲裁裁决另有规定者按照规定办理。

第11条 转让

要合同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12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 生效日期: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立即生效。

12.2 未尽事宜: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加补充或修改时,应以书面提出并经双方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后方能生效。

12.3 标题:本合同各项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应限制或影响合同中任何条款的实质。

12.4 全部合同:本合同系双方关于本合同主题的全部合同和谅解。除本合同有明文规定者外,以前其它有关本合同主题的任何条件,声明或保证,不论是以书面或口头提出的,对双方都无约束力。

12.5 正式文本:本合同及附件以中文和英文缮就,每种文本有二正二副,签署后双方各执正副本各一份,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12.6 政府贸易:本合同不适用于双方政府之间的贸易或甲方与乙方政府之间达成的交易,亦不适用于易货贸易或投标交易。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贸易合同 篇7

供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______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就乙方采购甲方的__________达成以下协议:

一、产品采购

乙方同意向甲方采购产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产品质量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甲方的质量说明书,并经乙方验收合格。乙方在收到产品的十日内向甲方出具产品验收证明,逾期不出具合格证明或不合格说明,则视产品合格。

三、数量

____________台。

四、产品价格

乙方向甲方采购的____________价格为每台_________元。乙方不得将

____________作为对外零售之用。上述价格中含产品的售后服务费用及运费。

五、货款支付

乙方在收到甲方全部货物后,以电汇形式向甲方支付_______%的货款总额并出具发票,并于全部产品安装完毕后支付其______%的货款总额。

收款单位:_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交货时间: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

七、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包装

甲方必须提供适合产品运输和存储要求的有效包装。

甲方必须在所有外包装上标识产品必需的有关标记。

九、售后服务

1.甲方承诺售后服务期限____________年。

2.甲方在出售扫描仪时应向用户明示自己为售后服务承担者并提供相关咨询电话等信息。

3.甲方在服务期内为用户提供____________服务。(保修范围:非人为损坏)

十、保密

双方应对本合同内容及因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对方情况予以保密,未经透露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合同及透露方的情况。

十一、信息交流

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对合同事项应积极协商及时交流,以有利于合同的顺利进行,双方定以下人员为本合同联系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违约解决

1.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解决。仲裁结果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用中文书就,并受中国法律约束。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贸易合同 篇8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月____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为_________天。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乙方实行_________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七条 甲方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八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九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法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违法经营行为。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制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互协条件: 一、投资时间及金额: 投资时间共_________年零_________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投资实际数额以支用凭证(并作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制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互协条件:

一、投资时间及金额:

投资时间共_________年零_________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投资实际数额以支用凭证(并作为合同附件)分_________次或一次支用。投资总额_________元。其中甲方投资_________元,乙方投资_________元。

二、供货合同

_________。

三、产品质量

_________。

四、资金利息及偿还:

按月利率_________‰计付,每_________月付给出资方。

五、违约责任

_________。

六、附加条件

_________。

七、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方执_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_份,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本合同附件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方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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