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合同】劳务派遣员工合同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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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员工合同样本 篇1
劳动合同的期限本应当是由劳动合同双方约定。可以是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可以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还可以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就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是双方约定期限。
劳务派遣中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作出了法定期限,即不得少于二年,可以多于二年。
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劳务派遣单位为了逃避用人单位的责任,故意在劳动合同中不约定具体的合同期限,而是规定以劳务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的工作时间或者劳务派遣工为接受单位提供劳动的实际时间为准。如果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期限为一年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也为一年。如果劳务派遣工在接受单位提供劳动提前结束的,劳动合同也同时结束。对此有些同志建议,劳务派遣单位不是中介,劳务派遣工是劳务派遣单位的正式员工,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承担用人单位的相应责任,建议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期限,且该期限不得少于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的期限。
为解决这个问题,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这一规定,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有的劳务派遣单位认为,实践中将接受单位的用工期限作为劳务派遣合同的期限的做法确是不合适的,但是本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是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法对一般的劳动合同没有最低期限的规定,如果仅对劳务派遣合同规定最低二年期限,必将导致法律前后不一致,也加重了劳务派遣单位的负担,造成不公平。有的用人单位提出,劳务派遣单位必然会将最低二年期限的负担或多或少地转嫁给用工单位,这样将会使得用工单位的成本大大提高,不利于就业。还有的提出,规定劳务派遣合同的最低期限为二年与有关劳务派遣应当在临时性、辅助性与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的规定相矛盾。
经过反复研究考虑,我们认为,为解决劳务派遣中用人单位故意在劳动合同中不约定具体的合同期限,而是规定以劳务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的工作时间或者劳务派遣工为接受单位提供劳动的实际时间为准,如果劳务派遣工在接受单位提供劳动提前结束的,劳动合同也同时结束这一做法,法律对劳务派遣的劳动合同期限作出最低期限的规定是必要的,这不仅可能解决劳动合同期限的问题,同时规定,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要支付不得低于劳动派遣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这也是限制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不正常发展的有效的经济手段之一。
劳务派遣员工合同样本 篇2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所在班组:
1 经协商甲、乙双方共同签定本协议,共同执行。
2 本协议期限为 (年/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 工作任务:
3.1甲方安排乙方在 岗位,从事该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3.2乙方的岗位、职责及工作质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3.3乙方应完成工作任务,执行安全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3.4因甲方生产(工作)情况发生变化或乙方不能胜任岗位时,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调配。
4 劳动报酬
4.1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遵守按劳分配的原则,结合工作价值,根据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岗位,按时支付乙方工资。乙方的劳动报酬采用计件方式结算,按班组确定的计件工资据实发放,按月结算。乙方的各种福利、津贴、社保等费用均含在当月的劳动报酬中不再另行计发。
4.2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超过8小时应按加班计算,加班工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5 劳动纪律:
5.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规定,遵守甲方的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甲方财物,保守甲方机密,维护甲方利益,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
5.2乙方违反劳动纪律,被判刑、劳教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6 协议的终止、变更、续签和解除:
6.1本协议期限届满时即终止,由于生产、工作需要,在双方同意条件下可续签协议,并应提前1个月办理续签协议手续。
6.2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协议有关内容并办理协议变更手续。
6.3甲方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生产经营状况解除本协议。
6.4具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6.4.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生产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职工身体健康,企业不加以改善的;
6.4.2甲方违反劳动协议或法律、行政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6.5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协议,均应提前15日通知对方。
7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应视其后果和责任大小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8 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凡属国家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没有规定的,甲乙双方可协商修订、补充。
9 本协议双方签字即生效。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 月 日
劳务派遣员工合同样本 篇3
用工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务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共同决定建立劳务关系。本服务协议属于劳务协议,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调整范围内,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调整之中。甲乙双方在充分明确这一法律关系的基础上,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协议所列条款。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_________起,至_________为止,历时______。
二、劳务内容
乙方承担的劳务内容为:_______________。
三、劳务要求
1.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尽职尽责做好工作。
2.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规定,遵守甲方的工作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
3.爱护甲方财物,保守甲方机密,维护甲方利益,服从甲方的管理。
4.对于因乙方过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劳务时间、劳务报酬及福利
1.根据乙方劳务工作性质,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具体可参考本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及其他管理制度,甲方在劳务关系建立的同时告知乙方应遵守的各项规章制度。
2.甲乙双方约定,乙方的劳务报酬为_______元/月,甲方于每月___日前支付。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劳务后,有权获得相应劳务报酬。
3.乙方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依法代为扣缴。
4.乙方作为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只享受本协议中约定的福利和待遇,甲方内部文件中涉及的员工其他福利或待遇均不适用于乙方。
五、协议的解除与终止
1.在本协议期限内,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前___个月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解除本协议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甲方因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违纪,可随时与乙方解除本协议。此时,不需按上款规定提前通知乙方。
3.在没有特殊情况的前提下,若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务报酬,且经乙方书面催告后___日内仍未支付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协议,不受提前通知的限制。
4.本协议到期或过期,如双方未续签,自行终止本协议,不需提前通知。
5.甲乙双方无论因何原因解除或终止本协议,乙方均应立即办理工作交接、归还甲方财、物等解约手续。如离职时未办理财物交接手续,甲方有权在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扣除乙方的部分报酬及报销费用,以抵充乙方欠负甲方的任何数额及/或以支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税项、费用等及/或以作为其他合法用途。
六、其他
1.乙方的人事档案仍由原单位管理,甲方不负责处理与乙方人事档案有关的任何事宜。乙方:乙方与甲方建立劳务关系完全是真实、自由的意思表示且不会违反原单位的规章制度,也不会造成任何第三方就甲乙双方的劳务关系对甲方进行法律追诉。
2.因甲乙双方之间建立的关系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合同)关系,因此甲方不承担任何社会保险缴纳义务。
3.乙方:在用工期限内及解除劳务合同后___年内,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因履行本劳务合同而知悉的甲方及甲方客户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经营管理信息、项目内容及各项数据信息,等。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4.双方如因履行协议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协议___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年___月___日
劳务派遣员工合同样本 篇4
派遣员工劳务合同
( )字第____号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根据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员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派遣与借用
第一条派遣系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将与甲方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派往乙方工作的行为。
第二条借用系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从甲方借调人员到乙方工作的行为。
第三条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派遣员工,乙方须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借用费。
第四条员工与甲方为劳动关系,与乙方为劳务关系。员工的工作地点、岗位、方式由乙方根据业务需要确定。
第五条借用费系指乙方借用甲方员工的费用,包括:
(一)支付员工的工资。
(二)支付员工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费用。
(三)甲方为派遣员工提供商业保险、福利的费用。
(四)甲方对派遣员工的管理、经营成本及承担的企业税收等费用。
第六条甲方派遣人员的姓名、聘用职务、借用费及其组成在附件1中约定,附件1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章甲方的义务与权利
第七条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根据乙方的要求推荐人选,与乙方决定借用的人员或乙方直接选定的人员签订《派遣员工劳动合同》。
(二)教育派遣员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教育派遣员工遵守乙方的工作制度,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
(四)从借用费中支付派遣员工的工资和应得收入。
(五)在乙方支付借用费后,依法承担派遣员工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福利费用,其中福利及医疗保险部分内容的具体实施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条款、甲方有关派遣员工福利待遇、医疗费用报销的规定执行。
(六)为派遣员工提供附件2中双方确定的服务内容。
(七)听取乙方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第八条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一)如遇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甲方有权撤回派遣员工和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和派遣员工(派遣员工在试用期内除外),同时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补偿费:派遣员工被派遣时间每满一年,补偿费为一个月的借用费,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计算。补偿费以派遣员工被撤回当月的借用费为计算标准。(二)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或损害派遣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进行交涉。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意见后六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
(三)乙方若无故拖欠派遣员工的工资或借用费,甲方可随时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追索所欠费用。
(四)派遣员工若侵害了乙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可协助乙方追究员工的相关责任。
第三章乙方的义务与权利
第九条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尊重派遣员工不同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抑,不歧视派遣员工。
(二)为派遣员工提供符合中国政府有关劳动保护规定的工作场所和条件,确定其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并依法为派遣员工提供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费用。否则,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如遇特殊情况需派遣员工延长工作时间,乙方须依法支付加班费。
劳务派遣员工合同样本 篇5
(一) 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并告知被派遣劳动者。(二) 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劳务费用”和“其它费用”;受乙方委托,代乙方及时发放被派遣劳动者每月的劳动报酬。(三) 履行《劳动民法典》第六十二条规定的用工单位的义务; 执行法律法规及政策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相关规定。(四) 甲方需要增加使用乙方的劳动者时,受乙方委托可由甲方代为招聘,甲方应将情况及时告知乙方并与乙方共同办理相关手续。(五) 甲方退回乙方的劳动者,应提前与乙方协商一致,并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被派遣劳动者若向甲方提出辞职,甲方与乙方协商后双方共同办理相关手续。(六) 被派遣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符合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医疗期及甲方同意延长的医疗期内,甲方继续承担被派遣劳动者的病假工资、社会保险费和劳务派遣服务费。(七) 女性被派遣劳动者在派遣期间出现孕期、产期、哺乳期,由甲方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承担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费用,继续支付劳务派遣服务费。(八) 被派遣劳动者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伤亡事故,甲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并负责事故现场应急处理和配合乙方做好相关工作。被派遣劳动者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职业病或伤亡、致残等事故,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九) 若本合同期满而部分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如甲、乙双方不再有劳务派遣合同关系,乙方可以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在保证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除本合同有约定外,相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及被派遣劳动者共同协商后妥善解决。(十) 本合同期内,被派遣劳动者辞职或甲方退回被派遣劳动者,其当月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按政府的相关规定执行,甲方支付其当月的劳务派遣服务费。如因非乙方原因,超过当地社保部门规定的当月“人员减少”办理期限,甲方应承担其次月的社会保险费。(十一) 本合同期内甲方退回被派遣劳动者,本合同期满或甲方使用乙方派遣的劳动者的用工期限届满以及由于其它原因,甲方不再使用乙方派遣的劳动者、劳动者不再为甲方工作或者不再作为乙方派遣的劳动者为甲方工作,乙方可以与被派遣到甲方的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乙方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由甲方承担经济补偿金。(十二) 本合同期满或甲方使用乙方派遣员工的用工期期满,乙方与被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劳动者遇有《劳动民法典》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形的,由甲方承担应由用人单位依法承担的费用、义务及责任,并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十三) 及时向乙方通报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相关情况,协助乙方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