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居间租赁的合同汇总。
随着大家都有意识到法律的存在,更多的意识到了合同对我们的保护。一份完整的合同包括什么方面的内容呢?你也许需要"关于居间租赁的合同"这样的内容,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关于居间租赁的合同【篇1】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市建设路100号综合楼南侧东数第
5、6间营业房租赁与乙方,协议如下:
一、承租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计________年。
二、转让费10万元,由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房内空调、电脑、摄像头、灯具等电器归乙方所有,租金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是16万元年,由乙方每年____月____日前,____月____日前分两次交清。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房租每年17.6万元。
三、甲方在承租期内,必须保证乙方所租房屋正常经营使用,因甲方个人因素不能正常使用,应赔偿乙方转让费,其他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四、甲方保证乙方所租赁房屋水、电的正常使用,水电费由乙方交纳。
五、该合同租赁期满后,乙方有权优先续签合同。
六、乙方在租赁期间内,经甲方同意可转让和转租该房屋。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如遇装修事项,不得随意改动房屋结构和主墙,如有改动,需经甲方同意。
八、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承租该房屋,之前甲方所有的债务和经营纠纷事项与乙方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合同解除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乙方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20天以上。
2、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设备严重毁坏的。
4、乙方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追回剩余房租和转让费:
1、甲方延迟交付出租房屋1个月以上。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乙方无法使用出租房屋。
十、房屋租赁合同期满,乙方返还房屋的时间是:三个工作日内退还房屋,如承租人继续使用,需提前____月续签合同并交付租金。
十一、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出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如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1、提交房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按手印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关于居间租赁的合同【篇2】
房屋出租居间合同
{子问题开始}房屋出租居间合同(一)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出租人与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居间出租具备以下条件的房屋(见附件),并协助其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对承租人条件的特别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期限
自____年_月_日至____年_月_日。
第三条 现场看房
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乙方应到房屋现场对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进行核实,经核实房屋状况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一致的,乙方应要求甲方对合同进行修改。
乙方陪同承租人现场看房的,甲方应予以配合。因甲方提供的资料与房屋状况不一致造成承租人拒付看房成本费的,甲方应支付全部费用。
第四条 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____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出示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证明自己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
(三)应保证自己提供的房屋资料真实、合法;
(四)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五)应对乙方提供的承租人资料保密;
(六)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____日内与乙方介绍的承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七)在委托期限内不得将出租房屋同时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出租;____。
第五条 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房屋用途和甲方对承租人条件的特别要求寻找承租人,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并为承租人现场看房及甲方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三)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四)收取必要费用、佣金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五)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____。
第六条 佣金
委托事项完成后,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_%(此比例不得超过100%)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即时/_日内)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_________。
委托事项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第七条 费用
委托事项完成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非因乙方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必要费用如下:____。
第八条 转委托
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九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经核实房屋状况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一致,乙方要求甲方对合同进行修改而甲方拒绝修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甲方没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证明自己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的,或提供虚假的房屋资料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乙方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____。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必要费用的,应按照_______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承租人进行私下交易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__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与承租人私下成交的,乙方还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推荐合同法律师:
(三)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甲方在委托期限内将出租房屋同时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出租的,应按照__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____。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房屋基本情况一览表
房屋所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权证号(其他权属证明):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楼房总层数: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套房屋层数:____________________
朝向:________
户型:楼房为_____室_____厅_____卫,平房为_____间
月租金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致租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装修情况: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 具体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线电视接口□;防盗门□;天然气□;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空调□;
家具清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器清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房屋出租居间合同(二)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经丙方介绍,本着满意自愿的原则,甲,乙,丙三方签订以下房屋租赁定金条款。
一、现甲方将北京市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小区______________室
共计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
二、甲、乙协定出租物业,月租金为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付款方式为______________,起租日为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定金有效期为此协议签定之日起______天内有效。
三、乙方在自愿的基础上,交付房屋承租定金____________元(人民币)给甲、丙双方。甲、丙双方各支持乙方交付定金的50%。
四、乙方向甲、丙双方交付定金后,将视为丙方代理服务成功,丙方所收取的房屋定金,在甲、乙双方正式签定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将作为代理服务费的一部份,不予退还乙方。
五、违约责任:如甲、乙双方违约此协议:甲方将租赁意向定金全额退还给乙方。
六、甲方与乙方出现纠纷,双方应按照此协议的规定解决,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应积极配合双方解决纠纷。
七、此协议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法律效应。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可按诚信原则由三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关于居间租赁的合同【篇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一、甲方将坐落在给乙方居住使用。并预付 作为押金,租期 年,从 年 月 日算起,租金一次性付清。
二、租期内该房屋的煤气、水、电、物业由乙方支付。
三、水表 字、电表 字、煤气表 字,以后发生的费用及卫生费、治安费由乙方支付。
四、承租方不得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借、改变结构或从事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向乙方索赔损失。
五、租期内甲方不得无故提前收回房屋,否则退回 %租金。如乙方无故提前交回房屋,甲方只退还乙方剩余租金 %。遇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可公共协商解决。
六、甲、乙双方在租期满前一个月协商接触或续租合同事宜。
七、违约责任:给付定金的乙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收定金的一方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八、所租赁的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按有关法律执行。
九、由于煤气、电器、水等使用不当,引起的各项意外伤害,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十、如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有权提交当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
十三、本合同 年 月 日于 签定。
甲方: 乙方:
关于居间租赁的合同【篇4】
正文:
房屋承租居间协议
房屋承租居间协议
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与居间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在委托期限内为其居间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必备条件请在方格内划钩,参考条件请划圈,未选条件请划斜线),并协助促成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协议:________________坐落:____□;楼房为___室___厅___卫□;平房为 ___间□;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防盗门□;有线电视接口□;空调□;天然气□;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电视机 □;电冰箱□;洗衣机□;上下水□;家具□____________□;楼层:___□;结构:____□;朝向:__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月租金标准:____元□;租期:____□;房屋用途:_____□;房屋权属:________________其他条件: _______________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__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超过以上期限仍需要居间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居间协议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协议委托期限延长。
第三条现场看房
乙方应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
乙方应当制做看房的书面记录,列明房屋的具体地址、看房时间及其他事项。看房记录需经甲方签字确认,由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为甲方寻找的房屋不满足甲方提出的必备条件或者甲方不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签字并拒绝支付看房费。
第四条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_______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应对乙方提供的房屋资料保守秘密;
(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____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第五条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本协议第一条甲方提出的条件为甲方寻找房屋,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为甲方看房和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并促成甲方与出租人的房屋租赁协议成立;
(三)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已经事先核实,并且甲方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
(四)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五)对甲方的经济情况、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等保守秘密;
(六)应保证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保证出租房屋产权明晰,不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权利纠纷;
(七)收取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八)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六条委托事项的完成
完成委托事项是指完成本协议第一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出租人未签订书面租赁协议,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看房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第七条费用与佣金
(一)看房费
看房费是指乙方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实际发生的费用。
看房费用由甲方承担。看房费用为:每次____________元。甲方可以一次性交纳看房费用__________元,可看房________次。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支付的看房费用费抵作佣金。
(二)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得的报酬。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___%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后 日内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____________。 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三)居间活动费用
居间活动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不包括看房费、佣金)。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居间活动费用由乙方承担。
非因乙方故意或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居间活动费用。乙方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如实列明,并出具相关票据,做出合理解释。
除看房费、佣金和居间活动费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押金、信息费等)。
第八条转委托
乙方将委托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应当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九条本协议解除的条件
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协议。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在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期限内,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私下成交的,应按照_____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乙方仍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三)甲方未如约支付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应按照_______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___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怠于履行尽力义务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
(六)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外,应按照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七)乙方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资格证明,或所介绍房屋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任何权利瑕疵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外,应按照_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十一条协议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协议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协议相关条款的约定是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前提下做出的,如果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对委托人、居间人及出租人的资质、资格及其他有关方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委托人:(章)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
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
协议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章)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
协议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使用说明:
1.《房屋租赁协议》、《房屋承租居间协议》推荐文本为中国消费者协会委托______律师事务所拟定,为建议使用。
2.凡承诺使用《房屋租赁协议》、《房屋承租居间协议》推荐文本的经营者,有义务应消费者的要求使用。
3.选择 争议解决方式中提请仲裁方式时,应填写所选择仲裁机构的法定名称。
4.《房屋租赁协议》、《房屋承租居间协议》推荐文本中相关条款,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考虑消费者与经营者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实际需要可能做出修改。届时,请选用新的版本。
关于居间租赁的合同【篇5】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预租房屋情况
1.1甲方_________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__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室_________。该房屋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用途为__________、结构为___________。该房屋的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1【出租】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_______________;[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
2【预租】预售许可证[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
1.2甲方作为该房屋的_______________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诉乙方该房屋_____________设定抵押。
1.3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____________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水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出租】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预租】具体租赁期由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在签订商品房使用交接书时约定。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_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继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4.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_________元。【出租】月租金总计为_________元。内不变。自第________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4.2乙方应于每月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____%支付违约金。
4.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_______个月的租金,即___________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5.2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________等费用由________承担。其他有关费用,均由________承担。
5.3________承担的上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6.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6.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_______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6.4除本合同附件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由________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及其维修责任于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7.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________日内应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________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7.2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8.1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8.2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受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并按规定向该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
8.3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8.4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9.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9.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____倍支付违约金;给双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日内仍未交付的;
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月的;
十、违约责任
10.1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____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10.2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0.3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4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_____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5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________。
10.6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________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十一、其他条款
11.1租赁期间,甲方需抵押该房屋,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房屋抵押后当事人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处分该房屋前________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意见。
11.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签字后________生效。生效后的15日内,由甲方负责按规定向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由________负责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15日内,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或变更、终止登记备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11.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4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1.5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1.6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________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局受理处一份,以及________________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补充条款
一、预租有关事宜
1.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乙方一次性收取________________元预收款。预收款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
1.2甲方预租的商品房的交付必须符合下列第________种方案所列条款:
办理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
商品非住宅的,取得了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商品住宅的,取得了《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甲、乙双方约定,选择上述第种方案的,则本补充条款中应明确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交付与签订使用交接书期间的权利、义务和风险责任。
1.3甲、乙双方约定:
选择上述第种方案的,甲方应在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后的________日内通知乙方签订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并在签订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的同时交付预租的商品房。
选择上述第种方案的,甲方应在房屋交付后________日内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并通知乙方签订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
1.4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签订之日即为该房屋租赁的起始日。
1.5该租赁房屋实际建筑面积在房屋竣工后,以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认定的测绘机构的实测建筑面积为准。甲乙双方约定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的误差超过±________%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6甲、乙双方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追究另一方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
2、甲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本合同附件约定的;
3、在房屋交付前甲方或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
1.7在预租期内,乙方不得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的承租权或交换该房屋的承租权。
二、其他有关事宜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居间租赁的合同【篇6】
北京房屋承租居间合同
合同编号: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承租人与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承租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居间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必备条件请在方格内划钩,参考条件请划圈,未选条件请划斜线),并协助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坐落:▁▁▁▁▁▁▁▁▁▁▁▁▁▁▁▁▁▁▁▁□;楼房为▁▁室▁▁厅▁▁卫□;平房为▁▁间□;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防盗门□;有线电视接口□;空调□;天然气□;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上下水□;家具:▁▁▁▁▁▁▁▁▁▁▁▁▁▁▁▁▁▁▁▁▁□;楼层:▁▁▁▁□;朝向:▁▁▁▁□;建筑面积:▁▁▁▁▁▁平方米□;月租金标准:▁▁▁▁▁▁元□;大致租期:▁▁▁▁▁□;房屋用途:▁▁▁▁▁▁▁□;其他条件:▁▁▁▁▁▁▁▁▁▁▁▁▁▁▁▁▁▁▁▁▁▁▁▁▁▁▁。
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
第二条 委托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 现场看房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
陪同看房后,乙方(是/否)可向甲方收取合理的看房成本费,每次不得超过▁▁▁▁▁元。乙方为甲方寻找的房屋不满足甲方提出的必备条件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看房成本费。
第四条 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应对乙方提供的房屋资料保密;
(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
第五条 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甲方提出的条件为甲方寻找房屋,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并为甲方看房和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三)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已经事先核实,并且甲方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
(四)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五)应保证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
(六)收取看房成本费、必要费用、佣金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七)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
第六条 佣金
委托事项完成后,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此比例不得超过100%)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即时/▁▁日内)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
委托事项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第七条 费用
委托事项完成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支付的看房成本费抵作佣金。
非因乙方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必要费用如下(必要费用包含已收取的看房成本费):▁▁▁▁▁▁▁▁▁▁▁▁▁▁▁▁▁▁▁▁▁▁▁▁▁。
第八条 转委托
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九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看房成本费、必要费用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与出租人私下成交的,乙方还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三)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五)乙方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资格证明的,由此造成的甲方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章): 居间人(章):
住所: 住所: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号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号码: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关于居间租赁的合同【篇7】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丙方):北京亿家嘉策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备案证明编号:京经纪(20xx)第5199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丙方的居间撮合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街道办事处(乡镇)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房屋(□是/□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_____________;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_____________,最多不超过_______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出租房屋,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当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
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计______年____个月。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____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 元整(¥: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方式:________(□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汇款),押______付______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押金: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_____________________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居间服务
(一)丙方应当认真负责地为甲乙双方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提供机会或媒介服务,如实报告有关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事项,并协助甲乙双方办理物业交验。
(二)本合同签订后(□即时/□_____日内),甲方应向丙方支付月租金的 %即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作为佣金,支付方式:□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汇款;乙方应向丙方支付月租金的___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作为佣金,支付方式:□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汇款。甲乙双方支付的佣金总合应不超过月租金标准。
(三)本合同签订后,如租赁双方解除、中止或变更租赁关系的,租赁双方仍应向丙方支付所约定的佣金。
第七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九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______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___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九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九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_____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外,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或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 _____份,丙方执_____份,_______________执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国籍: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居间人(丙方)签章: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国籍: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经纪执业人员签字:
关于居间租赁的合同【篇8】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天津市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规定,以及贷款银行的相应规定,在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将坐落于 区 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 )委托乙方办理贷款,并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产权清晰,无纠纷,无抵押。
2、该房屋基本情况:房屋性质 所有权人 房型 房龄
朝向 楼层 总层数 结构 单双气 总面积(建筑)
第二条:贷款约定
1、甲方认可该房屋到贷款银行指定评估公司进行评估。
2、甲方委托乙方为其购买该房屋办理 形式贷款。
3、甲方申请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贷款年限为 年(贷款额度与贷款年限以银行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第三条:首付款相关约定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该房屋的首期款 万元(大写)交予乙方,并提供各种相关证明与证件。甲方于签订本合同时向乙方交纳服务费,共计
元。
第四条:双方责任
1、甲方自愿委托乙方对该房屋提供协助房屋过户服务。
2、甲方须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与证明的真实、可靠、合法、有效。如贷款银行调查其所提供材料、证明内容不属实或其资信不够造成的贷款未果。甲方需承担相应责任及经济损失,乙方所收取服务费不予退还。
3、甲方须按照约定按时到指定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否则贷款延期责任由甲方承担。
4、甲方需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委托服务费。
5、在签定本合同三日内,甲方应向乙方交纳相当于总房款 % 以备办理贷款手续。如甲方所付款与贷款银行要求之最低首付款存在差额。则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三日内将不足额部分补齐交至乙方。
6、甲方需按规定支付银行要求的其它费用,如保险费。贷款期间如遇银行政策调整,甲方应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7、如房屋不能取得《房屋他项权证》,由此造成的银行贷款利息及产权过户费用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8、乙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协助为甲方办理房屋抵押贷款。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因提供虚假资料或不真实交易而引发的经济纠纷,乙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按情节轻重要求赔偿。
2、甲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及与银行签订的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
3、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抵押贷款及抵押登记等相关手续,如因甲方导致上述手续办理不畅,责任由甲方自负。
4、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因政府政策调整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履行不必要的,本合同则自然解除,双方各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本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所购房屋所有权证办理完毕并向贷款银行办理完抵押登记之日,本合同自动终止。
2、在甲方与贷款银行签订二手房抵押贷款借款合同之前,经甲、乙双方商议,可解除本合同,已产生的各项费用由提出解除本合同的一方承担。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
第八条:约定其它事宜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关于居间租赁的合同【篇9】
双方当事人:
委托人甲:
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本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委托人乙: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身份证号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姓名:
国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居间人: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委托人甲和委托人乙之间就房屋租赁、两委托人与居间人之间就居间报酬等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标的委托人甲的房屋坐落于市区路号栋单元室,共套,其设计结构为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权属为,房产证号,房屋落成时间为年月,其他情况。委托人乙对上述房屋情况已充分了解,并作了实地勘察。
第二条委托人甲对居间人的委托事项
为委托人甲欲出租的上述房屋寻找承租人,并将该房屋详细情况以及委托人甲的要求等报告给承租人。同时,将承租人的情况报告给委托人甲。
第三条委托人乙对居间人的委托事项
委托人乙欲在市区地段承租房屋套,面积为平方米。委托居间人搜寻信息,并及时报告委托人乙,以便促成委托人乙承租房屋的目的。
第四条居间人完成委托任务的报酬居间人业已完成本合同项下委托人双方委托之事项,委托人双方自愿选择下列第种方式向居间人支付报酬:
1、按合同标的%的比例支付,其中委托人甲%,委托人乙%,。交付佣金的具体时间:。交付方式:。
2、委托人双方一次性支付居间人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其中,委托人甲:小写、大写元,委托人乙:小写元、大写元。交付佣金的具体时间。交付方式:。
第五条居间人没有完成委托任务的费用收取居间人没有完成委托人指示的委托任务的,不得收取报酬,但可以按实际支出收取一定的费用,委托人双方自愿选择下列第种方式向居间人支付费用。
1、一次性向居间人支付人民币元,由委托人双方各自分别承担50%。
2、根据居间人的实际发生费用,由委托人双方各自承担50%。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居间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约: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与他人串通,损害委托人双方的利益的;干预委托人租赁房屋的自主意愿,代替委托人其中的一方与另一方谈判、签约等,损害了另一方的权益的。居间人违约的,应当承担本合同居间人预期获得佣金总价款的%。居间人因违约行为,给委托人任何一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的,居间人应当就损失的差额部分向受害人予以赔偿。
2、委托人双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约: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相互或与他人串通,损害居间人利益的;未能按照委托书或本合同的委托事项向居间人提供相关房产证件、文件、合同、身份证件等,致使居间人无法完成居间任务、并给经纪人造成实际损失的;委托人违约的,在以下款项中选择:
1、已经向居间人交付定金的,不得索回定金;
2、按照居间人在本合同中应当获得的佣金予以赔偿;
3、按照本合同标的物总价款的%赔偿于居间人。
4、。
第七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另一方催告后,在天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履行不能的。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三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当事人可以根据需要签订补充协议,不能签订补充协议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各具一份,备案一份。
委托人甲
委托人乙
居间人
签章
签章
签章
经办人签章
年月日
关于居间租赁的合同【篇10】
托人甲(出卖人)
委托人乙(买受人)
居间人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制定
推荐合同范本·房屋租赁合同表范例·房屋租赁合同的概念·常用城市房屋租赁合同·店面房屋租赁合同·标准的普通房屋租赁合同·简单租房合同·如何写租房合同·租房合同注意事项·个人出租房合同
青岛市房屋租赁居间合同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当事人约定采用。
二、本合同所说的“居间”是指“媒介居间”,即居间人同时接受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委托,将有关订约事项据实报告给各方当事人,媒介居间人的报酬由交易双方当事人平均负担的行为。媒介居间人应该是具备经营房地产中介资格的、在我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本合同的委托人甲,是指具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出租人委托居间人向自己提供承租人情况的当事人;委托人乙,是指欲租赁房屋的承租人委托居间人向自己提供房屋出租人以及标的情况的当事人。
三、本合同有关房屋租赁的具体条款,应该由委托人甲乙双方协商后自主填写,居间人不得干预(可以提供合理化建议);居间人的报酬经与委托人双方协商确定后,由居间人在合同中填写。
四、从事居间活动的人员,属第二条中所指具备房地产中介资格的企业法人的工作人员,是依法取得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五、委托人与居间人签订合同前,对居间人的登记注册、经营范围、中介资质等情况有知情权;居间人对委托人或对委托人之代理人的主体资格、委托人提供房源的所有权情况等有充分了解的权利。
六、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七、本合同文本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八、本合同由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共同制定,由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该文本的发放由以上两个机关共同负责,工本费的收取标准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工商(1990)250号”通知执行。本合同文本未经制定单位同意,任何印刷企业不得擅自印刷或改变格式和内容进行印刷。
九、本合同条款由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负责解释。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__年5月日
青岛市房屋租赁居间合同
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人甲(出租人):
地址: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本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地址:邮政编码:
委托人乙(承租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
【身份证号】【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姓名:国籍
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居间人: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委托人甲和委托人乙之间就房屋租赁、两委托人与居间人之间就居间报酬等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标的
委托人甲的房屋坐落于市区路
号栋单元室,共套,
其设计结构为
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权属为,
房产证号,房屋落成时间为年月,
其他情况。
委托人乙对上述房屋情况已充分了解,并作了实地勘察。
第二条委托人甲对居间人的委托事项(与委托书内容相同
见附件1)
1、为委托人甲欲出租的上述房屋寻找承租人,并将该房屋
详细情况以及委托人甲的要求等报告给承租人。同时,将承租人的情况报告给委托人甲。
2、
3、
第三条委托人乙对居间人的委托事项(同委托书内容,见
附件2)
1、委托人乙欲在市区
地段承租房屋套,面积为平方米。
委托居间人搜寻信息,并及时报告委托人乙,以便促成委托人乙承租房屋的目的。
2、
。
3、
。
第四条居间人完成委托任务的报酬
居间人业已完成本合同项下委托人双方委托之事项,委托人
双方自愿选择下列第种方式向居间人支付报酬:
1、按合同标的%的比例支付(具体数额为小写:、
大写:),其中委托人甲%(具体数额为:小写、大写),委托人乙%,(具体数额为:小写、大写)。
交付佣金的具体时间:。
交付方式:。
2、委托人双方一次性支付居间人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其中,委托人甲:小写、大写元,委托人乙:小写元、大写元。
交付佣金的具体时间。
交付方式:。
第五条居间人没有完成委托任务的费用收取
居间人没有完成委托人指示的委托任务的,不得收取报酬,但可以按实际支出收取一定的费用,委托人双方自愿选择下列
第种方式向居间人支付费用。
1、一次性向居间人支付人民币元,由委托人双方各自分别承担50%。
2、根据居间人的实际发生费用(以发票、车票等为证据),由委托人双方各自承担50%。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居间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约:
(1)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串通,损害委托人双方的利益的;
(3)干预委托人租赁房屋的自主意愿,代替委托人其中的一方与另一方谈判、签约等,损害了另一方的权益的。
(4)
居间人违约的,应当承担本合同居间人预期获得佣金总价
款的%。居间人因违约行为,给委托人任何一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的,居间人应当就损失的差额部分向受害人予以赔偿。
2、委托人双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约:
(1)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
(2)相互或与他人串通,损害居间人利益的;
(3)未能按照委托书或本合同的委托事项向居间人提供相关房产证件、文件、合同、身份证件等,致使居间人无法完成居间任务、并给经纪人造成实际损失的;
(4)
委托人违约的,在以下款项中选择:
1、已经向居间人交付定金的,不得索回定金;
2、按照居间人在本合同中应当获得的佣金予以赔偿;
3、按照本合同标的物总价款的%赔偿于居间人。
4、。
第七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
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另一方催告后,在天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履行不能的。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三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当事人可以根据需要签订补充协议,不能签订补充协议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各具一份,
备案一份。
委托人甲委托人乙居间人签章
签章签章经办人签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