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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国有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国有房产是指归国家所有的房产。包括由政府接管、国家经租、收购、新建以及由国有单位用自筹资金建设或购买的房产。国有房产分为直管产、自管产、军产三种。

成都国有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下称甲方)

承租方:(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房屋情况

1,屋位位置:

房屋间数:

房屋面积;

房屋证件:

2,房屋证件号:

承租用途

3,乙方租用上述房屋用途为 如有变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承租期限(我区国有房屋租赁期限按武侯区国有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九条执行)

4,承租期限为 年 月 日,出租人自 年 月 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租金 费用及付款方式

5,租金

乙方按本合同第一章第1条及第三章第4条所述房屋位置和承租期限使用上述房产,需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按每平方米 元收取,年租金总计为人民币 拾 ____万 仟 百 拾 元整(RMB: )

6,费用

乙方在租赁期间,需支付如下费用:

7,付款时间及方式

(1)付款方式:乙方以 为一期交纳租金.

(2)付款时间:乙方应于本合同签定之日起 日内交纳首期租金共计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RMB 元),并以甲方出具的票据为交款凭证.每期房租到期10日前付清下期租金.

保证金

8,乙方应在签定此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支付保证金RMB 元.

9,若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履行其责任,则甲方将扣除保证金以弥补甲方之损失.

10,合同期满.乙方退场,经甲,乙双方现场验收后,如乙方无违约事项,甲方应在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退回乙方保证金(不计利息).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在双方租赁合同期内所拥有房屋产权归属的真实性,能完全支配及出租该房屋.

(2)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3)不得干涉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4)在房屋租赁期间负责对房屋进行常规的检查.

(5)涉及房屋主体结构自然老化破损由甲方负责维修.

1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出具合法的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公司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公司的资信证明或个人身份证等.

(2)对房屋进行装修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否则由乙方负责修复,至甲方满意的程度,并对甲方进行经济赔偿.

(3)在房屋租赁期间,水,电,气,电话费,物管费,通讯费,清洁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应按相关收费部门的要求交纳,不得拖延,如拖欠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租赁场地上必须配备安全,防火防范措施,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乙方不得在租赁场地上存放或经营易燃,易爆和法律法规禁止存放的物品,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经营活动,不得在租用的建筑和场地内搭建违法建筑,装修,经营必须符合安全,消防和房屋管理的规定,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乙方在租赁期满时应将房屋交还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应提前二个月与甲方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如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甲方由此所受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6)乙方在租赁使用期内,确因需要将房屋进行转租,转借的,必须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7)租赁期间,乙方如不按时交租,甲方可及时发出催租通知书.乙方如拖欠租金达 天或以上,或欠交房屋租赁期内每月的物管费,通讯费,水,电,气,清洁费等费用达 或以上的,视为乙方违约,合同终止.乙方须全部承担因违约所造成的责任.

不可抗力

13,合同期内,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力量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14,合同期内,因调整规划,拆迁而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甲方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同时甲方所收的保证金按照本租赁合同内容退还乙方,并补偿乙方 个月租金作为补偿金,乙方已交租金扣除实际居住天数的租金后,由甲方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争议的解决方式

15,若双方出现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可向出租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的补充

16,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作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17,备注: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电话: 电话:

延伸阅读

成都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成都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_____市________街________巷______号____________(小区)______栋______单元______楼______号的房屋______间(套),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平方米,类型______出租给乙方作______使用。装修及设备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_个月,甲方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分租、转让、转借、、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__个月或空置____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 租金、交纳期限和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___元,交纳方式为________支付,计人们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元)。由乙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以后每个______月付款一次,应在付款期末前______天支付。

第四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

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乙方应当积极配合。

第五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乙方必须遵守当地暂住区域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交纳水、电气、收视、电话、卫生及物管等费用。乙方的民事纠纷均自行负责。水、电、气底数各是:水________吨,电________度,气________方。

第七条 甲方收乙方押金________元,乙方退房时,结清水、电、气费,交还钥匙后,由甲方退还乙方押金________元。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______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___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第九条 免责条款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委员会,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宜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1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到期自动作废。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合同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

自有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自有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方和乙方根据《合同法》及房屋租赁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其房屋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地点及范围
甲方同意将高州市挂榜路33号自有房屋的一层(除车房、隔层外)、二层、三层、四层出租给乙方作为店铺、办公场所及居住使用,乙方不得经营危险、污染行业,住房部分不得留宿身老病残人;租用楼层如需拆墙体,需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动工。甲方需将一楼的大门及天花装修更换好才交付房屋,其他修改布局由乙方自行负责。
二、租赁期限
2.1 该房屋租赁期为 六 年,自20xx年10月10 日起至2022年 10月10 日止。
2.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重新签定租赁合同。
2.3 甲方装修应该在20xx年10月10日前结束,甲方应该确保在20xx年10月10日前把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三、租金及缴纳方式
2.1.前三年租金为人民币每月 4500 元(大写:肆仟伍佰元整);后三年租金为人民币每月4950 元(大写:肆仟玖佰伍拾元整)。
2.2.租金缴纳方式为按 季 支付;每月 7 日前缴纳当季租金。
2.3 租金通过 转账 的形式缴纳,
开户银行:
账户及户名:
四、其他费用及缴纳方式
4.1. 乙方可根据需要自行安装水电,但使用材料需符合安全要求,所需要费用自理。
4.2.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水电费由乙方按照有关规定自行承担,在账单出来的5日内交付甲方。
4.3. 乙方于当月缴纳所租房屋上月的电费,自收到甲方的缴费通知单后3个工作日内全部缴纳。逾期未缴纳的,由此造成的租用房屋无电或其他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4.4. 为了保证双方的基本权利

公有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甲方):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承租方(乙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自愿、充分协商,就乙方向甲方租用房屋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一、甲方同意将座落在 市 区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的房屋(间数)(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住宅使用。乙方对该房屋已作充分了解并愿意承租该房屋。

二、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三、租金及其缴纳办法

1、租金为每月人民币 元(大写: 元)。

2、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 元,(大写: 元)。本合同期满终止时,甲方在查明乙方并无拖欠租金、有线电视费、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等应付款项,经检查房屋在使用中无损坏以及其它违约行为后,须在 日内将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3、乙方必须于每月 日前向甲方缴交当月租金。

四、房屋的维修及保养

甲方在交付房屋给乙方使用时,应保证该房屋在出租使用时的质量符合安全使用的要求,并按照移交物品、设备清单把有关的物品、设备移交给乙方(见附件1)。本合同终止后,乙方按照清单所记载物品、设备的状况、特征,把其交还给甲方。在出租使用时,由于使用不当等人为因素所造成该房屋、物品、设备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享有国家有关法规赋于出租人的权益。

2、甲方保证该房屋权属清楚。

3、租赁期内,甲方保证不将该房屋租给第三方。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1、在租赁期内,在乙方履行本合同前提下,依法使用该房屋,享有国家有关法规所赋予承租人的权益。

2、在租赁期内,乙方必须服从管理公司的管理及遵守楼宇《管理公约》及《住户守则》;不得有喧哗或骚扰邻居之举动,若乙方受到投诉仍不予改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乙方须按期如数向甲方交纳租金。

4、从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乙方负责缴纳该房屋所发生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公用分摊等费用。

5、在租赁期内,物业管理公司对该房屋收取的管理费及其它卫生、环保、消防、治安等部门按规定收取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6、乙方须确保该房屋的结构及其附属物品、设施不被损坏、改变,并负责对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

7、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或转借于任何第三方。如确需转借或转租给第三方,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借或转租后,乙方对第三方使用该房屋时所负责任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8 、租赁期满,如甲方继续出租该房屋,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该房屋的权利,但须在租赁期满前 日提出,经同意后双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

9、在租赁期间,乙方如需对该房屋增加固定装修或安装设备,须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并应严格遵守本条第6款的规定,在安装完毕时,通知甲方检查。

七、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甲方将该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卖该房屋,须在 个月前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因没有履行本合同而造成另一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承担另一方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甲方不能把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应双倍退还租赁保证金。

3、甲方不能按规定的日期把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从逾期交付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日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如乙方拖欠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每月租金的 %计收滞纳金,逾期超过 个月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租赁保证金不退还乙方,乙方需向甲方支付 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就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5、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超出合同约定的范围使用,在该房屋内存放危险品及从事非法活动,经甲方书面通知后 日仍未改正,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租赁保证金不退还乙方。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或转借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租金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7、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只能选择一项):

( )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租赁期内,双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如乙方提前退租,甲方有权不退还其保证金;如甲方提前收回房屋,须退还保证金并支付与保证金数额相等的违约金。

( )任何一方如需提前解除合同,须书面通知对方。自另一方收到通知之日起届满 日后,本合同自行终止。双方对此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九、免责条件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房屋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合同的终止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合同终止

a、合同期满;

b、双方中任何一方违约而致使租赁合同不能履行时;

2、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对于嵌入墙体、天花、地面等的固定装修,拆除后可恢复原状的,应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不得予以拆除,否则,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租赁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保留追偿的权利。乙方应在合同终止后 日内清场完毕并办理退租手续,将所租用的房屋及其有关的物品、设备(依据附件1)完好地移交给甲方。

十一、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及其附件,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每份均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其它事项

1、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对乙方正常的使用进行干涉和干扰。但在甲方预约情况下,甲方有权带准租客或准买家进入该房屋看房,乙方应给予配合。

2、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订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其它: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成都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_____市________街________巷______号____________(小区)______栋 ______单元______楼______号的房屋______间(套),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平方米,类型______ 出租给乙方作______使用。装修及设备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_个月,甲方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分租、转让、转借、、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__个月或空置____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 租金、交纳期限和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___元,交纳方式为________支付,计人们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元)由乙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以后每个______月付款一次,应在付款期末前______天支付。

第四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

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乙方应当积极配合。

第五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乙方必须遵守当地暂住区域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交纳水、电气、收视、电话、卫生及物管等费用。乙方的民事纠纷均自行负责。水、电、气底数各是:水________吨,电________度,气________方。

第七条 甲方收乙方押金________元,乙方退房时,结清水、电、气费,交还钥匙后,由甲方退还乙方押金________元。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______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___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第九条 免责条款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委员会,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宜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1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到期自动作废。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住址:住址:

年月日 年月日

成都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成都房屋中介租赁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地址:

证件号码: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地址:

证件号码: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甲乙双方经协商,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订立本合同,并就以下各条款达成协议:

第一条:租赁范围及用途

1、甲方同意将上海市路弄号室的房屋及其设施租赁给乙方,计租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甲方《房屋产权证》(产权证编号:____________)

2、乙方租用上述房屋作______之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另作他用或转租。

第二条:提供设备

1、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房内设备另立清单合同,清单合同与本合同同时生效等设施。

2、乙方使用上述设备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1、租赁期自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租赁期满后乙方若需续租,须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在同等租约条件下,及在本合同租赁期内,乙方诚实履行本合同各项责任的前提下,则乙方有优先续租权,但须重新确定租金和签订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

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如租期不满一个月,可按当月实际天数计算。

第五条:支付方法

1、租金须预付,乙方以每_____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乙方每_____个月支付一次,甲方在相关月份前十五天通知乙方付款,乙方收到甲方付款通知后,即在十五天内支付下____个月的租金,以此类推。

2、乙方须将租金付给甲方抬头的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账号:

抬头:

3、乙方也可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物业管理费及其它费用

1、物业管理费由方按照物业管理公司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支付。

2、租赁场所内的清洁由乙方自行负责。

3、其他因使用该房屋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如: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费等。

第七条:押金

1、为保证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支付给甲方____个月租金的押金,押金不计利息,合同终止时,退还乙方。若乙方不履行合同,则押金不予返还;若甲方不履行合同,则应将押金全额返还并赔偿乙方壹个月的租金费用作为因租房造成的损失。但因市容整顿和市政动迁而无法续租的房屋除外,甲方可不作任何损失赔偿,此合同即可终止。

2、租借期内,无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不得私自随意加减租金和更改终止合同租借期。

3、甲方有权向乙方查阅支付国际长途的费用,或乙方使用国际长途电话,可由甲方代买国际长途电话使用卡,费用由乙方支付(根据卡上密码可在室内电话机上直拨)。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第八条:禁止租赁权的转让及转借

乙方不得发生下列行为:

1、租赁权转让或用作担保。

2、将租赁场所的全部或一部分转借给第三者或让第三者使用。

3、未经甲方同意,在租赁场所内与第三者共同使用。

第九条:维修保养

1、租赁场所内属于甲方所有的内装修及各种设备需要维修保养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或物业公司,甲方并及时安排维修保养。重要设备需要进行大修理时,应通知甲方。

2、上述维修保养费用由甲方承担,但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修理,则费用由乙方承担。

3、属乙方所有的内装修及各种设备需要保养时,由乙方自行进行并承担费用。

第十条:变更原状

1、乙方如对所租的房屋重新装修或变动设备及结构时,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实施上述工程时,须与甲方及时联系,工程完毕后应通知甲方检查。

3、乙方违反本合同上述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损害赔偿

由于乙方及其使用人或有关人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而对甲方、其他租户或者第三者造成损害时,一切赔偿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甲方免责:

1、因地震、水灾、或非甲方故意造成,或非甲方过失造成的火灾、盗窃、各种设备故障而引起的损害,甲方概不负责,但甲方有过错或重大过失的情况除外。

2、乙方因被其他客户牵连而蒙受损害时,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三条:乙方责任

1、必须遵守本大楼的物业管理制度。

2、必须妥善使用租赁场所及公用部分。

3、不得在大楼内发生下列行为:

(1)将超重、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物品带入楼内或实施其他有害于大楼安全的行为;

(2)给甲方或其他租户(业主)带来损害的行为,以及对整个建筑物造成损害的一切行为;

(3)违反社会治安、国家安全和违法行为。

第十四条:通知义务

1、甲乙双方所发生的通知均采用书面形式。

2、任一方的姓名、商号、地址及总公司所在地、代表者若发生变更时,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第十五条:合同终止

因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使大楼的全部或一部分损坏、破损而导致乙方租赁场所不能使用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六条:合同解除

乙方如发生以下行为之一时,甲方可不通知乙方而解除本合同,如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

1、租金及其他债务超过半个月以上未付;

2、租赁场所的使用违反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

3、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的;

4、违反本合同第八、第十四条规定的;

5、给其他租户(业主)生活造成严重妨碍,租户(业主)反映强烈的;

6、触犯法律、法规、被拘留或成为刑事诉讼(公诉)被告的,以及本人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等情况发生的;

7、有明显失信或欺诈行为的事实的;

8、甲方出现前述第3、4或第7项行为的,乙方有权不通知甲方而解除合同,如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遭受的损失。

第十七条:特别说明

1、除第十六条和第二十条所述原因外,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若遇特殊情况须解除时,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但不得收回押金。

2、合同签订后,租赁期开始前,由于乙方原因须解除合同时,乙方须把已缴的押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第十八条:租赁场所的归还

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租赁场所内属于乙方所有的一切物品,包括内装修各类设备、材料全部撤除,使租赁场所恢复原状,并经甲方检查认可后由甲方收回,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纠纷解决

对本合同的权力、义务发生争议时,如调解不成,可向有关管辖的房屋所在地的中国法院提出诉讼。

第二十条:补充条款

中介方: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注: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成都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加强房屋租赁管理,规范租赁市场秩序,保障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租赁及其管理,适用本办法。

国有直管公房的租赁、职工与本单位的住宅租赁和廉租住房的租赁,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术语含义)

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承包给他人经营,或者以合作、联营的名义,不直接参与经营、不参与盈余分配的,视为房屋租赁。

第四条(管理原则)

政府各部门应依法加强对房屋租赁的监督检查和协调、配合,建立信息交流制度,实现管理资源共享。

第五条(管理职责)

市房产管理部门主管本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市房产管理部门所属的市房地产经营管理处具体负责全市房屋租赁管理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

公安机关负责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消防管理及房屋承租人的户籍管理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查处利用租赁房屋进行无照经营等违法经营行为,查处非法房产中介服务机构。

税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租赁房屋的税收征收管理。

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承租人和居住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

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负责违法建设的查处。

第六条(管理权限)

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含高新区,以下统称五城区)范围内,市属以上(含市属)单位的非住宅房屋租赁,由市房产管理部门委托市房地产经营管理处负责租赁登记备案。区属以下(含区属)单位和个人的非住宅房屋租赁以及住宅房屋的租赁,由市房产管理部门委托房屋所在地的区房产管理部门负责登记备案。

五城区以外的其他区(市)县的房屋租赁管理及登记备案,由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负责。

第七条(登记规定)

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自签订或变更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房屋租赁双方解除、终止租赁合同的,应当自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终止之日起五日内,书面告知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备案手续。

第八条(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载明以下主要内容:

(一)租赁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有效身份证明;

(二)房屋的坐落、四界、面积、结构、装修及设施状况;

(三)租赁期限、用途;

(四)租金和支付方式;

(五)房屋修缮责任;

(六)租赁当事人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七)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式;

(八)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租赁合同格式文本由市房产管理部门拟订。

第九条(登记手续)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持下列文件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一)当事人的身份证件;

(二)租赁合同;

(三)房屋权属证明文件;

出租共有房屋,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出租委托代管的房屋,应提交房屋所有权人授权出租的证明。

转租房屋的,转租人应提交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证明。

第十条(房屋转租)

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房屋转租应当订立转租合同。转租合同须征得房屋所有权人书面同意,并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第十一条(登记确认)

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产管理部门应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房产管理部门审核合格后发给出租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禁止伪造、涂改、转借、转让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第十二条(信息交流)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是承租人依法租用房屋的凭证。

房产管理部门为出租房屋办理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后,应定期将有关情况通报给公安、工商、税务、人口与计划生育等部门。

工商部门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公安部门在办理暂住户口登记及暂住证时,对于生产、经营、居住场所为出租房屋的,应查验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对发现没有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应将有关情况定期通报给房产管理部门。

第十三条(禁止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明或未经房屋所有权人授权出租的;

(二)被依法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全体共有人同意的;

(四)不符合房屋安全标准的;

(五)不符合公安、消防、环保、卫生等部门有关规定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能出租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改变用途或结构)

租赁房屋改变用途或房屋结构的,由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定价规定)

房屋租赁的政府指导价,由物价部门会同房产管理部门制定后定期公布。

第十六条(违规行为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或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按照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罚:

(一)未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办理租赁登记备案而出租房屋的,责令限期补办登记备案手续,逾期不改正的对住宅出租人处以500元以上XX元以下的罚款;对非住宅出租人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当事人伪造、涂改、转借、转让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的,收缴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并可对住宅出租人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非住宅出租人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七条(义务规定)

房屋租赁当事人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等违法犯罪活动,并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治安、计划生育及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管理工作。

房屋出租人应当按规定依法纳税。

当事人偷税抗税的,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八条(违法行为的责任)

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罚。

第十九条(民事纠纷规定)

房屋租赁发生民事纠纷,当事人可申请房产管理部门调解,也可按合同约定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责任追究)

房屋租赁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复议诉讼)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二条(例外规定)

涉外房屋租赁,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三条(解释机关)

本办法由成都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XX年7月1日起施行。1996年11月13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成都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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