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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公司员工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性别:

委托代表人:

学历:

年龄:

甲方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

家庭住址:

根据《中华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___月,到____年___月___日终止。

二、 工 作 内 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部担任___________工作。

三、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定时的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为八小时(不包括吃饭时间),每周40小时。

第四条 甲方由于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乙方未经有关领导同意不得自行加班加点。

第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六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甲乙双方同意,乙方的劳动报酬分为三部分: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和岗位工资。

第八条 甲方实行下发薪制,每月5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的工资,总计______元人民币,(包括①基本工资为_______元;②岗位工资______元;③职务工资_______元)。

第九条 乙方的劳动报酬按国家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在支付乙方工资时代扣和代缴。

第十条 甲方根据公司的效益和乙方的贡献,自主解决给乙方颁发年度效益奖或特殊贡献奖。此部分奖励的应纳税部分由乙方自行负担。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统筹及其它。凡需乙方缴纳的,甲方在发工资时代扣代缴。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历、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工作午餐及年休假。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六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七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相应变更有关内容。

第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 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可以随时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扣发岗位工资、向乙方要求经济赔偿直至追究司法责任。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构成渎职、犯罪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4、患病或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5、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

第二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四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安排在经劳动部门认定为保护不完备的地方或让乙方从事法律不允许的工作;

3、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福利待遇的。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可协商,续订劳动合同。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七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历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八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所应交纳的税额由乙方自行负担。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扩展阅读

房地产公司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求职者):

为确立双方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其它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并订立下列条款:

第一条 合同类型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日止,共___个月。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法定终止情形出现时即行终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年___月__日起至___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共 个月。

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到岗。

注:《劳动合同法》调整了《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内容。取消了劳动合同的约定终止,规定劳动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现而终止。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当事人不得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即使约定了,该约定也无效。

规定到岗时间的理由在于:《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日为用工之日(一般情况以到岗为准),劳动者签订合同后一直不到岗,企业不能随便解除合同,法律风险和成本很高,应约定到岗时间,以便后面约定本合同的自动失效。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二)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 从事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注: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对于类似因生产经营需要,劳动者愿意服从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或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等条款,不再写入合同。原因在于:调整工作岗位属于变更合同行为,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变更需采用书面形式,因此,此约定涉嫌剥夺劳动者的合同协商变更权,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无效。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时制。

1、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3、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二)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三)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婚假、丧假、产假。

注: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

第四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四)甲方应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注: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

第五条 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为 元/月(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本条(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

(二)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基本(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固定)工资为 元/月,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2、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按甲方的有关制度为准。

3、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如下: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 25 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注:本合同应注明劳动者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绩效工资由业绩考核确定。甲方指定的单位解决的是劳动合同所在单位和工资支付单位分离的情况,即外派用工的情形。25日比正常发薪时间延后5日,规避有时合理期间晚发工资的情况。

第六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因工负伤(死亡)和患职业病,依法享有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的权利。

(三)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患病、非因工负伤,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甲方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一)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并公示。

(二)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指挥,保守甲方商业秘密。

(三)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表现或行为,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乙方适当的奖惩和处理。

第八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注:人力资源部门应保留招聘资料,以保留录用条件的证据。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修订。对员工欺诈的情形,也可依据第39条第5项解除劳动合同。

房地产公司的劳动合同范本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全省房地产业企业行政许可电子化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08〕50号)和《省建设厅全面实施房地产企业行政许可业务电子化的通知》(苏建办〔2008〕165号)有关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江苏省住房与房地产电子政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平台”)为江苏省房地产业企业行政许可电子化工作平台。

第三条 厅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省房地产业企业行政许可电子化工作的指导与协调。

第四条 厅局行政审批办公室为全省房地产业企业行政许可电子化工作实施部门,并负责指导、监督市县房地产业主管部门行政许可电子化工作。

第五条 本细则适用于全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估价机构、物业服务企业的行政许可事项。

二、一般规定

第六条 全省各房地产业主管部门应当通过电子平台,对所辖房地产业企业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核准和监管。

第七条 全省各房地产业企业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一般通过电子平台进行。同时按月填报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信息,作为今后实施行政许可时自动统计生产经营业绩的依据。

第八条 企业通过电子平台提出行政许可申请时,需提供的材料目录按相关资质管理规定执行。对电子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第九条 企业通过电子平台提出行政许可申请,采取数字证书方式签章。

第十条 企业通过电子平台提出行政许可申请后,主管部门认为需核验原件的,企业应携带相关材料原件至主管部门核验。

市县主管部门和厅局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核验原件的人员,核验原件后,应在电子平台中签名备查。

第十一条 申请资质延期、延续、重新核定等级、变更登记事项的企业,经市县主管部门初审的,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

件由初审机关收回,集中交还省建设厅。省直企业自行交还省建设厅。

第十二条 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准资质的企业,应当同时上报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经部核准后,企业应当及时

通过电子平台向省建设厅备案后领证。

第十三条 由省辖市核准的资质审批事项,企业通过电子平台提出申请,主管部门通过电子平台进行审核,并将核准的企业通过电子平台报省建设厅备案。

三、工作流程

第十四条 厅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第十五条 通过电子平台受理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受理通知书、材料补正通知书、行政许可决定书等均以电子文书形式通过电子平台送达。

第十六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二、三、四级资质(含暂定等级)的证书由省辖市主管部门打印并送达。省直企业由省建设厅办理。

房地产估价机构二、三级资质(含暂定三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二级资质证书由省建设厅打印送达。

四、监督保障

第十七条 厅局行政审批办公室采取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方式,对市县主管部门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效能进行现场检查;对电子平台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合格后授予电子平台的相关操作权利。

第十八条 厅纪检、监察部门通过电子平台对房地产业行政许可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九条 各市县主管部门要选准配强电子平台工作人员。人员调整时,应当先培训后上岗,并提前报省建设厅备案授权。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细则自二〇〇八年十月一日起实行。

附: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材料要求

二、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申报材料要求

三、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申报材料要求

四、房地产业企业资质登记事项变更申报材料要求

房地产公司的劳动合同范本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全省房地产业企业行政许可电子化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08〕50号)和《省建设厅全面实施房地产企业行政许可业务电子化的通知》(苏建办〔2008〕165号)有关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江苏省住房与房地产电子政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平台”)为江苏省房地产业企业行政许可电子化工作平台。

第三条 厅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省房地产业企业行政许可电子化工作的指导与协调。

第四条 厅局行政审批办公室为全省房地产业企业行政许可电子化工作实施部门,并负责指导、监督市县房地产业主管部门行政许可电子化工作。

第五条 本细则适用于全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估价机构、物业服务企业的行政许可事项。

二、一般规定

第六条 全省各房地产业主管部门应当通过电子平台,对所辖房地产业企业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核准和监管。

第七条 全省各房地产业企业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一般通过电子平台进行。同时按月填报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信息,作为今后实施行政许可时自动统计生产经营业绩的依据。

第八条 企业通过电子平台提出行政许可申请时,需提供的材料目录按相关资质管理规定执行。对电子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第九条 企业通过电子平台提出行政许可申请,采取数字证书方式签章。

第十条 企业通过电子平台提出行政许可申请后,主管部门认为需核验原件的,企业应携带相关材料原件至主管部门核验。

市县主管部门和厅局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核验原件的人员,核验原件后,应在电子平台中签名备查。

第十一条 申请资质延期、延续、重新核定等级、变更登记事项的企业,经市县主管部门初审的,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

件由初审机关收回,集中交还省建设厅。省直企业自行交还省建设厅。

第十二条 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准资质的企业,应当同时上报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经部核准后,企业应当及时

通过电子平台向省建设厅备案后领证。

第十三条 由省辖市核准的资质审批事项,企业通过电子平台提出申请,主管部门通过电子平台进行审核,并将核准的企业通过电子平台报省建设厅备案。

三、工作流程

第十四条 厅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第十五条 通过电子平台受理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受理通知书、材料补正通知书、行政许可决定书等均以电子文书形式通过电子平台送达。

第十六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二、三、四级资质(含暂定等级)的证书由省辖市主管部门打印并送达。省直企业由省建设厅办理。

房地产估价机构二、三级资质(含暂定三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二级资质证书由省建设厅打印送达。

四、监督保障

第十七条 厅局行政审批办公室采取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方式,对市县主管部门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效能进行现场检查;对电子平台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合格后授予电子平台的相关操作权利。

第十八条 厅纪检、监察部门通过电子平台对房地产业行政许可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九条 各市县主管部门要选准配强电子平台工作人员。人员调整时,应当先培训后上岗,并提前报省建设厅备案授权。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细则自二〇〇八年十月一日起实行。

附: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材料要求

二、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申报材料要求

三、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申报材料要求

四、房地产业企业资质登记事项变更申报材料要求

房地产公司员工手册范本


第一章:序言

本公司每位员工,无论在试用期或聘用期都应了解本《手册》全部内容,以明了本身的权利以及责任。

员工如欲进一步了解此《手册》的解释,请向行政部查询。

第二章:公司简介

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旨在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出售、出租,并为租售后的不动产提供配套服务。

第三章:公司制度

一、总则

1、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董事会,总经理为公司首席执行者,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员工应遵守逐级请示报告的制度。

2、公司以高效、精干的原则设置机构配备人员,并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灵活调整,逐步充实。

3、公司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经过3-6个月的试用期后,根据工作能力与表现委托其职务。

二、会议制度

1、每周五上午召开一次各部门主管工作会议。

2、每月月末召开一次公司全体员工业务工作会议。

3、不定期召开专业技术会议。

4、所有会议必须有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视其内容留存或报董事会。

三、出差制度

1、出差者应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目的、地点和日程安排,一般职员出差须总经理批准才能办理借款手续。出差借款以往返车船费、住宿费、补贴费等为基本依据并适当放宽。

2、一般情况下,员工不得乘坐飞机,如出差路途较远需乘坐飞机,须经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及以上职位者遇有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

3、员工出差住宿费不可超过200元/天的标准,部门经理级出差的可适当放宽至300元/天的标准,考虑到员工在外出差的诸多不便,给予50元/天/人的出差补贴。

其中到达出差地的第一天,住宿费可适当放宽30元,超出限额部分除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报销外,其余费用均需个人承担。(如出差者可自行解决住宿,不向公司报销住宿费,则每晚可获住宿标准50%的补贴)。

4、到达出差地点后应及时将联系方式通知公司秘书,完成任务后立即返回或赶赴下一个工作点,不得利用出差之机游山玩水,一经发现,扣除当日工资,并做相应处理。

5、完成出差任务返回后,应在一周内写出书面报告交总经理和部门经理。

6、出差费用应按规定填写报销单连同出差报告,经批准出差的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在出差回来的十天内交财务部审核报销结清费用,如无故拖欠,财务部有权按欠款额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四、工资制度

1、员工工资和福利费用,由总经理发放,工资发放日期为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2、总经理可视公司经营情况与员工工作情况,定期发放奖金。

3、奖金的发放日期为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年终奖在第二年的春节前发放。

4、加班

风险提示:

企业在必要的时候安排员工加班,最好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工资基数是企业与员工发生劳动纠纷时的争议焦点,所以建议企业明确工资基数的计算标准。

另外,建议企业在发放加班工资的时候最好有相关备注,做好与基本工资的区分,以明确企业确实支付员工加班费。

如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需事先得到部门经理的批准(如特殊情况,事后亦须得到部门经理的批准)。加班二小时以上方可作为加班,加班二到四小时(含四小时)可获补假半天,加班四小时以上可获一天补假。员工加班每月结算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补假,也可获加班工资。加班工资按劳动法规定的标准办理。(日标准按80元计算)。

如加班时间超过二小时并超过用餐时间者可获发误餐补贴,每餐计rmb10元。

5、公司员工工资与各项补贴,视公司经济效益情况,参照国家有关规定逐年调整,其幅度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6、员工个人所得税由本人缴纳。

五、假期规定

1、法定节假日

(1)员工可享受每年共4次的公众假期元旦、农历春节、劳动节、国庆节。

(2)员工在法定假日内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公司将给予补假。凡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半天(2-4小时,含4小时),给予补假一天;凡在法定节假日加班一天,(4小时以上,8小时以下含8小时),给予补假一天半。如在法定休假日加班八小时以上,给予补假二天。

2、年假

(1)试用期满之员工可获每年十天(按工作日计算)的有薪年假。

(2)半日或以上的事假可在年假中扣除。

(3)年假3日或以上者应于三天前申请。

(4)当年年假应于本年的年底前休完。

(5)如员工离职时尚有剩余年假,可按员工收入折算成薪金,具体折算公式如下:

月收入=薪金代年假22天。

(6)员工休年假须填妥申请放假表经行政部核准报总经理签字。

3、婚假

(1)符合结婚年龄登记结婚的员工,可享受五天婚假,晚婚员工可享受十天婚假。

(2)休婚假的员工提前七天提交请假单,申请批准后,报公司人事存档。

4、产假

(1)凡在公司工作不少于一年时间之女性员工可享受三个月有薪产假。

(2)申请分娩假期的员工须于预产期前四个星期递交申请放假表及医院证明,列明正式放假日期及预产期。

(3)女性员工在怀孕期间及分娩后需作身体检查,假期可在病假中扣除,但申请此类假期须连同医院证明,填妥表格。

5、丧假

(1)员工的直系亲属去世,给予三天丧假,丧事在外地料理的,可酌情给予路程假,由总经理批准。

(2)在批准的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薪金照发,但往返路费由个人自理。

6、病假

(1)员工生病,凭医疗单位病假证明,可获病假,有薪病假一年最多可享用27天,按员工为公司服务年限可累计使用,多超部分作为事假处理(总经理特批者除外)。员工病假须填妥申请放假表,附医院证明报部门经理签字。

(2)员工如不幸身染重病需请长假,经总经理特批,可按当时实际情况给予长假,一般情况下,请一个月长假可获当月薪金的90%,请二个月长假可获当月薪金的70%,请三个月长假可获当月薪金的50%,请四个月长假可获当月薪金的30%,如请五个月以上,可获当月薪金的10%。如员工请假半年仍未康复,公司有权与其解约,并发放一个月的薪金作为生活补助。员工因公负伤,在正常医疗期间,公司不得与其解约,员工可获取100%的薪金,病假不计算在员工按规定可享用的有薪病假中。

6、交际应酬;

(1)公司因经营业务需要而发生的交际应酬,应坚持必;

(2)用于交际应酬的礼品由行政部统一安排置中。

(3)员工上班时间看病,超过半天按病假处理(需医疗部门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7、事假

(1)员工请事假七天内按日扣40元,超过七天之事假按实际收入扣除(月收入/22天×事假天数)。

(2)员工请事假需填写申请放假表交部门主管及行政主管签批,超过三天报总经理批准。

(3)如有急事可先来电请假,上班后补假。

六、交际应酬

1、公司因经营业务需要而发生的交际应酬,应坚持必须、合理、节约的原则。

2、用于交际应酬的礼品由行政部统一安排置办,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请客、送礼的,均应事先填写“交际应酬申请单”,500元以下由部门经理签字,500元以上由总经理签字,并由行政部汇总。对外执行宴请必须严格掌握标准,控制陪客人数,并每月提前列出计划。各部门交际应酬费不得突破计划,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审批。

3、行政和财务有责任每月向总经理报告交际应酬开支情况。

七、工作报告制度

1、员工每月应撰写一个月工作小结与下月工作要点报总经理。

2、总经理每月初应将上月公司工作报告和本月工作打算及财务报告报董事会。

八、设备使用及管理

1、用车

(1)各员工需要用车应填写“用车申请单”,由行政部按路途远近和工作缓急统筹安排。

(2)原则上优先安排总经理或部门经理业务往来中的重要客人。

(3)出车后由司机记录用车地点、时间、里程。

(4)员工个人因公外出,原则上不得用车。

(5)非特殊情况,职工不得因私借用车辆,特殊原因者应填写“因私用车申请单”,经总经理同意后方能用车,并由个人支付汽油费等所发的费用。

2、复印

(1)禁止因私使用复印机。

(2)爱护复印设备,原则上由秘书操作复印机。

3、电话

(1)因公挂拨国内长途电话,由行政部统一登记管理。

(2)未经总经理批准,谢绝客户使用国内国际长途。

(3)挂拨国际长途电话须在秘书处接拨并登记。

(4)接拨电话一律使用普通话,开口应报公司名,用语礼貌,通话简洁,不得使用电话聊天。

(5)接应电话,如受话人不在,应转其部门同事代接或为受话者留言。

(6)非必要时,员工不得在上班时间拨用私人电话。

(7)非必要时,员工不得挂拨私人长途电话,必须者须经总经理批准,由行政部登记收费,擅自私拨将被严肃处理。

4、传真

传真由行政部秘书统一接发并登记归档,凡不符合规范者,行政部有权请其修正和删除。

5、电脑

(1)有关文件原则上由秘书统一安排打印并由文稿起草人负责核对。

(2)各位员工应学会使用电脑,包括运算、储存及打字。

6、爱护公物

全体员工须爱护公司财物,公司有权责令因疏忽而损坏或遗失公司财物的员工赔偿,并将对蓄意破坏公物的员工给予处分。

第四章:公司福利

一、待业保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二、养老保险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加入国家养老保险系统。

三、住房公积金制度:公司加入国家住房公积金制度,定期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四、医疗保险和医疗费制度

1、门诊医疗费报销制度

医院可按就近就医原则选择,区级医院以上的各类医院收据即可作为医疗报销凭证。医疗费由行政主管审核、总经理签批后报销,月按80元为限额,每半年结算一次,超支部分公司承担80%,员工承担20%。

2、住院制度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加入国家住院医疗保险制度,员工因病住院期间,住院费用经总经理批准可由公司先垫付。员工在约定医疗机构住院就医所发生的费用,除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之部分外,其余部分由公司负担70%,员工个人负担30%。

五、康乐活动:公司会安排适当的康乐活动,活跃员工身心,增进同事之间的友谊。

六、公司负担员工的工作午餐。

七、其他福利

1、公司会视项目进展情况以及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员工其他福利。

2、由某某集团其它项目调入长春工作的员工,在本公司服务满3个月以上者,每季度可以享受探亲假一次。当事人要求探假必须提前7天提出申请,经本部门主管同意、行政部审核、总经理批准。探亲假期一般利用法定假日、休息日和年假,一次探假一般不超过5天,员工探假往返应乘座硬卧火车,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五章:员工纪律

一、守秘

风险提示:

实践中,发生离职员工侵犯公司商业秘密时,争议焦点往往不是员工有没有义务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而是该秘密是不是构成受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以及单位如何提供证据证明离职员工实施了侵权行为及侵权造成的损失。由于商业秘密侵权证据很难收集,或调查取证的成本非常高,往往导致单位对侵权行为束手无策。

企业在制定规章的时候可以约定通过保密协议,据此证明商业秘密的存在、证明企业对商业秘密采取了保护措施,一旦发生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便于举证,有利于企业借助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维护合法的权益。

无论在职或离职员工,都不得把有关公司业务的机密资料带离公司,机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各项:

1、与政府部门、客户或供应商所签订的合同细则。

2、资料外泄后,会破坏公司的业务和形象。

3、影响公司决策的资料。

4、内部往来的各种报表、文件。

5、公司有权对泄露机密资料的员工进行处分,员工也不得将个人薪金收入向其他同事或外界泄漏。

二、仪表

为体现公司形象,员工穿戴应整洁得体,男士不得留长发,应穿皮鞋打领带(要往工地者除外);女士应穿着庄重,在办公室着裙,不得穿过分裸露的服装,雨雪天应将雨具放在室外规定部位。

三、上班

1、公司实行五天工作制和八小时工作制,具体作息时间请参照行政部有关规定。

2、所有员工须按时上班,由行政部建立考勤登记,对经常迟到者予以警告,屡教不改者予以解聘。

3、上班时间谢绝私客来访。

4、上班时间不得看与业务无关的报刊,不许打牌、下棋。

5、上班时间不得串岗聊天,打骂嬉闹。

四、受贿索贿

员工不得私自接受客户(如工程承包商)提供的礼品或其他好处,如确系盛情难却,应上交公司统一处理,凡涉及各种不同形式的受贿索贿,将予以开除。

五、违章处分

对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公司将根据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不同的处分,处分为三档:

a、口头警告。

b、过失单处分。

c、辞退或开除。

1、口头警告: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但对公司没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失的,给予口头警告处分。口头警告超过2次/月仍不改正者,给一张过失单处分。口头警告每次扣发当月10%的津贴。

2、过失单处分: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予公司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失的,给予过失单处分。过失单由总经理签发,经违反者本人签字,交行政部备案。员工个人一年内超过两张者予以辞退,过失单每张扣发当月50%薪金。

3、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和其他损失的予以辞退,员工违法、犯罪或严惩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开除需由总经理批准。

六、雇佣合约的终止

1、试用期间

第一个月试用期间,公司及雇员任何一方可以一日书面通知或一日代通知金解除雇佣合约。

第二、三个月试用期间,公司及雇员任何一方可以七日书面通知或七日代通知金解除雇佣合约。

2、试用期满后

公司及雇员任何一方需以一月书面通知或给予一月代通知金方可解除雇佣合约。

第六章:年终工作评估

一、员工每季末提交工作总结,由主管经理及人事部门作工作评估并签署评估意见后,上报总经理审批,评估记录存档作为评定员工全年表现的依据。

二、总经理根据评估结果决定员工的薪金增降以及奖金分配。

三、总经理根据评估结果决定年度“优秀员工”予以表彰。

四、试用期间员工实行月评估制。

五、本手册将视公司发展状况做适当调整。如________区有新的规定,即按规定执行。

六、本手册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风险提示: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 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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