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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标准的借款合同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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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人(抵押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抵押人(以下简称丙方):

保证人:(以下共同简称丁方):

第一部分 总则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申请借款,并支付合同约定的利息和相关费用,丙方愿以其合法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作为乙方借款的担保,甲方同意接受以上述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作为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抵押物,丁方愿意对本合同项下借款的连带责任保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各方协商一致在XX省XX市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部分 借款内容

第二条 借款金额:

金额:人民币(大写金额)XXXXX万圆整,其中:现金XXXXX万圆整,甲方委托XXXX有限公司以承兑汇票方式支付给乙方XXXXX万圆整。

第三条 借款期限: 自 2012 年 月 日起至 2013 年 月 日止,共计 十二 个月。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四条 借款利率和计息方式:本合同借款期限内月利率为百分之 即 %,利息从借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借款人按月付息,借款到期,还清全部本息。

第五条 逾期还款罚息:当期还款期限到期,每超过1日未偿还相应款项的,甲方有权按照月利率3%加收罚息;三周内仍未偿还相应款项的,每超过1日甲方有权再按照周利率1%加收罚息;同时,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质押权和连带保证责任请求权以实现其债权。

第六条 费用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办理抵押等担保事宜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部分 抵押与保证

第七条 抵押物:为确保乙方正当履行还款义务,丙方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的座落于XX市XX区XX路南侧,于19XX年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证号为:X国用(XXXX)字第XXX号,登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XXXX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日期为自19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抵押给甲方,作为履行本合同债务的担保。

第八条 抵押值:双方确认本合同项下抵押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价值为人民币(大写)XXXX万圆整。

第九条 抵押登记: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丙方应持土地使用权证和其他有关证件协同甲方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申领的抵押物他项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文件交甲方保管。如因丙方提供虚假材料或掩盖重要事实导致抵押无效或抵押登记涂改的,乙方、丙方应对甲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各自向甲方支付借款金额百分之二十的赔偿金。

第十条 抵押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全部款项得到清偿时止。

第十一条 抵押和保证的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抵押和保证的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居间费用、罚息(如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公证费、执行费、拍卖费等甲方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以下简称全部款项)。未清还全部款项前,抵押人与保证人无条件承担连带偿还全部款项及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民事责任。

第十二条 抵押物的保管:抵押期间,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补充担保:无论何种原因使抵押物毁损、贬值不足以担保本合同下全部款项的,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五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四条 权力限制: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丙方不得将抵押物出让、转让、变卖、抵偿债务或设定其他负担,也不得对抵押房地产作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经甲方书面同意出租和转让的,租金和转让所得应优先用于偿还本合同下全部款项。

抵押期间,丙方应将其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交甲方备案。提交给甲方备案的内容须与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备案的内容相一致,丙方不得改变合同内容,包括延长租赁期限和以其他形式提供给他人使用,否则,丙方应向甲方支付借款金额及利息总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 抵押物的评估:抵押期间,若甲方认为有必要对抵押物重新估价,丙方应无条件予以配合。重新估价后,抵押物价值不足以担保本合同下全部款项的,丙方应补充新的抵押物作为担保。

第十六条 抵押物的处置:如乙方不能正当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甲方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途径处分该抵押物,并就其变现价款优先受偿。处置抵押物的评估费、鉴定费、执行费、拍卖费、过户费、甲方律师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丙方共同负担。

第十七条 抵押的注销:甲方在乙方偿还全部款项后10日内协助丙方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第十八条 丁方自愿承担对本合同项下全部款项的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

第四部分 承诺和保证

第十九条 乙方的承诺和保证:

19.1 乙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的法人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且乙方已经获得签署本合同的所有必要和合法的内部和外部的批准和授权;

19.2 保证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全额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等全部款项;

19.3 保证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信息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除已向甲方书面披露的情形以外,没有任何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其他任何负债(包括或有负债)、违约行为、诉讼、仲裁事项或其他影响其资产的重大事宜未向甲方披露。如有增加负债、承担违约责任或有任何诉讼、仲裁,可能对乙方任何财产有不利影响时,乙方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19.4 保证将不会因偿还债务或其它原因与任何第三者签订有损于甲方权益的任何协议文件;

19.5 无论何种原因本合同须作一定删减、修改或补充时,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乙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甲方本合同项下所有的权益;

19.6 在更改住所或通讯地址时立即通知甲方,否则甲方的任何通知发送至乙住所或通讯地址均视为乙方已经收到。

第二十条 丙方的承诺和保证

20.1 丙方提供的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资料、信息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已经获得签署本合同的所有必要和合法的内部和外部的批准和授权;对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拥有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权、占有权与处分权。该抵押物是依法可以转让的,且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属争议或其他权利瑕疵,未在本合同签订前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抵押予他人或设立权利限制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诉讼或者被采取其它强制性措施;

20.2 按照本合同约定协助甲方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承担本合同项下抵押登记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公证、审批、登记及其它办理抵押登记实际发生的费用;

20.3 合理占管及使用抵押物,不得将抵押物用于法律所禁止或排除的任何方式或目的;

20.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的全部或部分出售、转让、再抵押、抵偿债务、舍弃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经甲方书面同意出租和转让的,租金和转让所得应优先用于偿还本合同下全部款项;

20.5 准许甲方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依法进入抵押土地与地上建筑物,以便查验;

20.6 按照甲方合理的要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署一切相关文件,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全权办理抵押物的保险、抵押登记、拍卖、过户等手续,以确保实现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益;

20.7 抵押期间,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若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的,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由此所获得的赔偿金、补偿金等应优先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款项;

20.8 抵押期间,抵押物毁损、贬值或者重新估价后,抵押物价值不足以担保本合同下全部款项的,应在5日内向甲方补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20.9 无论何种原因本合同须作一定删减、修改或补充时,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丙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甲方本合同项下所有的权益。

第二十一条 丁方的承诺和保证

21.1 自愿承担对本合同项下全部款项的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丁方承诺已经获得签署本合同的所有必要和合法的内部和外部的批准和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