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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饲料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出卖人 签订地点
买受人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加快发展农村经济,保护合同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农业种植增产增收,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农业作物种子买卖合同。
第一条:标的、数量及价款

标的名称
牌号商标
生产单位
规格
等级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 额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小写

第二条:质量标准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内容及期限


第四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第五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第六条:标的物所有权自 时起转移,买受人未履行全额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 所有。
第七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第八条:担保方式:

第九条:违约责任: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 年 月 日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失效。
第十二条:双方当事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人
出卖人: 签字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盖章)
居民身份证号码: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
买受人
买受人: 签字
(盖章)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
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