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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管理协议合同

委托管理协议合同。

一般来说,委托合同是有缘由不能亲自办理的相关业务或手续而委托他人的文件。当我们需要委托别人一些事情时,需签订委托合同。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签订委托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政策和法规的规定。签订委托合同要注意什么呢?经过搜索整理,小编为你呈现“委托管理协议合同”,欢迎你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助益!

写好了合同才会对我们有最好的保障哦,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分享一下委托合同,大家喜欢的话就一起参考哦

委托管理协议合同参考

甲方:

乙方:

为了促进贵州亚高原水上训练基地龙舟赛道的文明、健康、有序管理,树立大冲村良好形象,甲方委托乙方对该区域进行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着互惠互利、共谋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目标

以统一管理的形式,对该区域进行行业结构优化,引导当地群众合理保湖、规范经营、增收致富、卫生安全,实现水基与大冲村村民的和谐共处,推进当地经济的持续发展。

二、范围

龙舟赛道两旁(水基合法范围内)。

三、期限

自二0一五年三月X日起至二0XX年X月X日止,共X年。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该区域的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指导权。

2、享有收益权。对在对龙舟赛道及训练水域内旅游船只的经营管理收取的费用,有获得相应收益的权利。

3、负责该区域的道路、绿化、临时停车区等基础设施的完善。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龙舟赛道两的相对独立管理权。

2、负责投资对龙舟赛道进行有效的日常维护、经营管理;一切经营管理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旅游开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3、负责投资组建经营管理团队、治安联防队。

4、在征得甲方同意,并在不改变、不影响龙舟赛道效果的前提下,可根据经营需要,合理开发利用该区域内的相关资源。

5、负责协调处理好本区域建设及经营过程中所涉及的民事纠纷及其他相关问题。

6、负责为甲方经营活动营造良好的卫生环境,落实好国家、省、贵阳市、清镇市等各项相关政策,并确保社会治安,依法保障甲方员工人身、财产安全和甲方的合法权益。

7、负责组织、动员周边村民配合甲方合法经营旅游相关项目。

8、合理利用资源,配合甲方保护生态、植被、水源等自然资源和人文景观。甲方享有监督检查权,乙方如果存在损坏赛道资产的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如果乙方不履行限期整改,甲方有权自行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争议处理

1、如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和不完善之处,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

2、若甲乙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先申请仲裁,如仲裁不服,可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如遇不可抗因素,参照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诚实守信,严格遵守和履行本协议。

2、如因一方违约(除不可抗因素以外),造成严重后果或协议不能履行,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八、其它约定事项

1、委托经营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表达有关委托管理协议

委托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一条给排水、房屋的维护、维修管理

1.所区内给排水系统的管道,设备的维护、维修、运行管理,包括道路、室内外上下水管道、水泵、污水管道、供热管道、消防供水系统、化粪池等;

2.房屋的小修服务,包括:修理门窗、更换玻璃、照明灯具、门锁、水嘴、小五金修配,疏通下水管道等;

第二条供电、用电设备的管理

1.供电系统的维护、检修、运行和管理,包括:配电室、变压器、由配电室至办公区域、实验室、生活区、公共场所的配电箱、柜、供电线路、照明设施、光源;

2.电梯的维护、运行的管理;

3.节日、重大活动彩灯悬挂与维护;

第三条环境卫生、保洁管理

1.所区环境包括:道路、人行道、自行车棚、公共场地、体育休闲场所、宣传栏、和门前三包区域的清扫和保洁;

2.工作区建筑物内部的楼道、大厅、报告厅、会议室、所领导办公室、院士办公室、电梯门、公共场地、卫生间的清扫和保洁;

第四条绿地、绿化管理

1.所区内绿地、花木、造型物的维护与管理;

2.节日、大型会议和活动的花卉摆放;

3.受研究所委托参加各级政府、科学院召开的绿化会议,签订绿化责任书并组织落实;

第五条食堂管理

为职工、学生等提供用餐服务,为来所工作、访问人员提供工作餐,提供会议用餐等服务;

第六条非机动车、机动车和车务管理

1.所属机动车的保养、维护和维修;

2.用车服务、车务管理和交通安全管理;

3.自行车停放管理;

第七条传达与邮件、报刊的收发管理

1.接待来访者,协助联系被访问者,来访人员登记;

2.收发各类邮件、报刊;

第八条职工医疗管理

1.全所在职及离退休职工、学生和流动人员的医疗、疾病预防和保健服务;

2.协助所有关部门完成义务献血工作;

3.医务室日常药品的计划与采购;

4.职工医疗费的报销审批、大病住院及高额检查费的审核;

5.代表理化所参加各级政府、科学院召开的计划生育会议,签订责任书并组织落实;

第九条器材供应与房屋管理

1.常用化学试剂、玻璃仪器、五金、电料、办公用品的计划、采购、保管和发放;

2.各类库房、剧毒药品的管理;

第十条所区治安、保安管理

门岗值勤、夜间治安巡逻;

第十一条居委会的管理

1.居委会日常工作的服务与管理;

2.参加各级政府有关会议并组织落实;

第十二条茶炉、浴室的管理

提供开水供应、浴室管理,茶炉设备、淋浴设施的维护、维修;

第十三条集体宿舍、学生宿舍的管理

1.办理入住手续、来客登记及安全工作;

2.宿舍楼内楼道、楼梯、卫生间及公共场地的清扫和保洁;

3.门窗、室内设施的维修;

4.住宿费等相关费用的收费工作;

第十四条房租、水、电费的收费管理

负责单身宿舍、学生宿舍房租及相关费用、职工住宅楼水电及相关费用,出租房租金等收费工作。课题组水电查表及编制收费清单。

第十五条房产经营管理,经营房产见附件

第二章服务质量与标准

第十六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一、给排水、房屋维修、维护与管理

1.全面掌握所区内给排水系统、暖气系统的运行情况,熟悉管路走向和具体位置,保障正常运行;

2.发生突发跑、漏水情况,要立即赶赴现场(十分钟内),组织抢修,一般报修一小时内抵达现场;

3.给水管道、暖气管道无滴漏水现象;

4.排水、下水管道堵塞要及时疏通,屋面雨水口、雨水管雨季前清淘疏通一次;

5.保证维修质量,更换的配件质量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技术质量标准;

6.文明操作,尽量不干扰正常的工作秩序。维修后要清扫干净。实验室内使用电、气焊要征得科研人员同意,不违章作业,确保现场安全;

二、供电、用电设备管理

1.供电系统24小时正常运行,发生断电事故立即排除(十分钟内到现场);

2.接到一般报修一小时内到达现场;

3.限电、停电应提前发出通知,遇突发供电中断事故要立即与供电机构交涉解决;

4.定期巡视会议室、卫生间、楼道、公共场所、道路的照明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更换;

5.按时办理电梯年检事宜;

6.按时与电梯公司签订电梯维保协议,维修要有记录,保证电梯安全、正常运行。

三、环境卫生,楼道保洁

1.路面、公共场地、门前三包区域每日清扫,清洁无杂物、无积水,垃圾桶、果皮箱外表整洁,无遗撒,夏季对垃圾箱、垃圾堆放地、果皮箱喷药、消毒,无蚊蝇滋生,及时清运垃圾、粪便,排污管道畅通。环境卫生达到市文明单位标准;

2.楼内公共场地地面洁净,楼梯扶手无污垢,玻璃干净明亮,电梯门及轿箱内保持光亮,卫生间内地面、洁具清洁卫生无污物,空气流通无异味。

四、绿化、绿地管理

1.保持绿化设计的整体造型和绿化效果,花木、绿地修剪整齐,及时清除杂草、杂物;

2.无破坏、践踏、占用绿地的现象;

3.在正常浇灌前提下,注意节约用水,管理好绿化用水;

4.绿化工作达到院先进单位标准;

五、食堂管理

1.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保证各类食品卫生、安全;

2.食堂炊事人员要三证齐全,定期体检,不录用无资质人员;

3.食堂服务人员衣着整洁,遵守职业道德,服务热情主动;

4.保证伙食质量,花色品种多样;

5.餐厅实行标准化清扫保洁,做到地面洁净,餐桌、餐椅无尘,无杂物堆放,无蚊蝇,为就餐人员营造舒适的就餐环境。

六、车辆、车务管理

1.优先保证所领导、院士、会议用车;

2.遵守交通规则,出车准时,安全行车,无重大交通事故发生;

3.准确填写出车单,并经用车人签字确认;

4.办理或提醒相关人员办理年检、年审等车务手续;

5.建立、健全机动车档案;

6.及时清理自行车棚内的废弃自行车及杂物,自行车无乱停、乱放现象;

七、传达与邮件、报刊管理

1.热情接待来访者,协助联系被访人;

2.电话联系被访者,征得同意后进行登记,方可准其进入工作区;

3.正确、及时收发各类邮件、报刊,不发生人为邮件丢失,急件予以特殊处理;

八、职工医疗管理

1.为就医人员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和咨询服务;

2.无重大医疗事故;

3.严格按所公费医疗管理规定审批、审核职工医疗费用的报销;

4.所购药品无假冒、伪劣、过期及国家禁止使用的;

5.按时对应做计量检定的医疗器具送检,并有记录;

6.计划生育工作达到各级政府、科学院先进单位标准;

九、器材供应与库房管理

1.每月根据常用器材消耗量提出采购计划,报甲方核定后负责采购、保管和发放,避免库存积压;

2.不得采购假冒伪劣和三无产品;

3.剧毒药品的保管、发放要严格执行双人、双锁和跟踪投料等管理制度,存放条件符合公安部门的规定;

4.化学品仓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符合卫生、安全、消防要求,消防器材齐全,完好;

5.出入库器材要做到帐、帐和帐、物相符,定期与所财务处对帐;

十、所区治安、保安管理

1.门岗执勤礼貌、规范,夜间保安巡逻;

2.引导进所车辆整齐、有序停放;

十一、茶炉、浴室管理

每天8:00~20:00提供开水,茶炉设备保持完好,茶炉间、浴室卫生洁净。

十二、集体宿舍、学生宿舍的管理

1.楼内走道、卫生间、公共区域干净、整洁、室内设施完好;

2.不擅自安排他人入住;

3.根据有关规定,严格进行管理;

十三、房租、水电费、供暖费收费管理

1.严格按收费标准收缴相关人员的房租、床位费、水电费、天然气费等,编制收费清单后交所财务入帐;

2.课题组水电用量核查后列收费清单,报所财务处;

十四、房产经营管理

1.房屋出租符合北京市有关规定,出租合同规范;

2.对出租房屋的安全负有责任;

3.出租合同报甲方一份备案;

4.按时收缴房租等相关费用,交财务处入帐;

5.房屋经营收入每年不少于万元。

十五、其它管理

1.服务和管理过程中注意言谈举止,待人接物礼貌友善,热情主动服务,增强服务意识,大胆管理,讲究方法,纠正违章,有根有据,以理服人;

2.对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和行为敢于批评和规劝,对恶意违反并不听从规劝的人员可报请所领导进行处理。

第三章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检查、监督乙方对本协议执行情况;

2.审定乙方编制的服务管理年度计划;

3.由资产财务处对乙方财务支出进行年度审核;

4.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工作用房,由乙方无偿使用。乙方改变甲方提供用房的性质和用途,须征得甲方同意;

5.协助乙方做好管理服务工作,协调乙方与各部门的关系;

6.审定乙方编制的房屋、装备大修、更新年度计划;

7.负责与乙方签订本协议范围以外的单项合同;

8.每月对乙方的服务工作进行一次抽查,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甲乙方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9.对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理和处罚。

第十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理化所各项规章制度和本协议的约定,享有自主管理的权利;

2.根据理化所各项规章制度和本协议的约定,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3.负责编制理化所房屋、设备大修和更新年度计划,经甲、乙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在管理服务中,有权对违反本所相关规章制度的职工、学生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凡理化所公用设施,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6.甲方委托乙方的管理项目,不得将管理责任转托第三方;

7.乙方聘用本所职工以外的人员,应遵守北京市用工要求,符合国家相关用工制度,此类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8.达到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服务指标,自觉接受本所职工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四章管理服务费用

第五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在维修中,乙方应使用符合国家质量和安全标准的材料和配件,因使用假冒伪劣、三无产品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第二十五条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乙方义务和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

第二十六条甲方未执行或违反本协议所约定的甲方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改正

第二十七条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的内容发生歧议,可协商解决,通过协商无法解决的,可报请所务会裁决,甲、乙双方应执行裁决结果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甲、乙双方可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修改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九条甲、乙双方在接受理化所组织的部门年终考核后,根据所评审小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对本协议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第三十条本协议有效期至理化所整体搬迁后终止

第三十一条本协议自所务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甲方代表:(签章)乙方代表:(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委托管理合同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规范处理拆并校点空臵校产,确保校产合理利用,防止资产的流失,经铁厂村三委、铁厂完小研究,决定将校点的空臵校产委托给乙方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就甲方所属的校产委托管理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甲方将铁厂完小校点所有资产委托给乙方管理。

(一)、学校校址四至:东:西:

南:北:

(二)、林权四至范围:东:西:

南:北:

三、管理期限与形式

委托管理从年,年月起至村组长换届同步进行,如果管理期间发生变更等有关事宜,应按规定办理。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依法对乙方的管理行为进行监督。

2、管理期间,学校的全部校舍、土地、山林、花草树木等集体资产性质不变,甲方依法拥有对学校的全部资产的所有权、处臵权和处分权。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在委托管理期间,乙方依照本协议,可利用空臵校园校舍办农村成人技术文化学校,加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同时请示汇报党委政府后也可作为村组活动场所,用于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

2、管理期间,乙方享有对学校的全部校舍、土地、树木等集体资产的使用权,但不享有处臵、变更权。

3.乙方在对学校进行具体的管理过程中,应加强对学校资产的保护管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出租、改建学校的房屋和改变学校土地的使用范围,严禁使集体资产造成损失。

五、合同的解除与违约责任

若出现以下事由之一时,双方签订的协议可随时提前解除:

1、签约双方均同意终止的,经双方签署协议后终止此协议,善后事项按协议办。

2、对于因乙方严重违纪、违规行为造成集体资产和其他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引起社会矛盾和影响较大的,甲方有权及时终止委托管理。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义务或违约的,经双方协商,签订终止协议,各方违约责任按协议承担。如双方协议不成,按合同法原则处理。

六、协议的生效与变更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委托管理期满后自然失效。在协议执行中,甲乙双方法人代表如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协议。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平等、公正的原则共同协商,及时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人:年月日

乙方:法人代表或受托人: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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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管理酒店协议


第一章 委托事宜 第一条 合同双方 1、业主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酒店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工商登记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 2、管理方(受托方):ww 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工商登记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事由及事项 1、鉴于业主方对地处____市____路____号____ m 2 土地拥有______年 以上使用权,并在该地块上拥有一座建筑面积____m 2 左右的___________(暂 定名,以下简称饭店);鉴于管理方为饭店管理专业化公司,具有饭店 经营、管理、服务的专业经验,业主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全权委托 委托管理方为业主方的独家代理人对饭店进行经营、管理、监督和指导, 并授予管理方履行本合同条款所需的全部授权。 鉴于管理方的专业及特色的经营管理模式,本合同确定管理方的模式 为ww 模式。 管理方本着对业主方全面负责的态度,同意接受业主方的委托,以业 主方的名义来组织饭店的运营。管理方按本合同进行的一切活动均为代理 业主方而为,除本合同明确规定之外,管理方对业主方不承担其他责任。 2、双方合作的目标是: 在合理的时间段内,将饭店的经营、管理、服务水平提高并达到饭店 所在地同星级饭店的良好水平;努力使经营费用合理化和经营利润最大化, 3 实现对业主方的效益回报;确保饭店管理和服务达到和保持ww 模式的规定 要求及国家的行业标准。 3、为使饭店运营有一个清晰的管理权责,以达到双方期望的管理目标,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业主方将经营管理权充分委托给管理方,保证酒 店的管理仅由管理方独家监督、指导、控制并同意不干涉饭店的经营管理, 管理方可全权决定和控制有关酒店经营管理的所有事宜;而管理方对饭店 的经营管理权受本合同规定及相关协议、附件的限制。 4、作为对管理方提供管理的补偿报酬,除业主方一次性支付管理方管 理软件及系统建设费用之外,管理方将以基本管理费和效益管理费的方式 分享管理效益和成果。 5、本合同规定的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自 起算。 管理期满后,双方经协商可延长管理期限。 6、管理方在履行本合同时,仅作为业主所委托的管理人,由业主负担 一切经营饭店之费用(包括相关的诉讼费用等),而且本合同对管理方不能 构成为与业主之任何租赁、合伙、合资、合营或其他关系的约束。 第二章 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 业主方保证,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一个建设、装潢、 布置、装备、设施完成的,符合管理方经营管理要求的饭店交给管理方, 并向管理方提供所有设施设备的全套目录和技术资料。 业主并保证,在开业过程中或整个合同期限内不会有影响到饭店经营 管理的任何契约、条件或限制的存在,但经营管理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尽管有前述规定,业主方不得同意或允许有可能导致下述情形发生的 任何情形存在: (1)禁止或限制管理方经营管理饭店或饭店的任何部分(包括但不限 4 于被习惯地作为提供全方位服务的一流饭店的任何设施); (2)允许除饭店客户或来访者或饭店雇员之外的人使用任何饭店设施 (如停车场); (3)不利影响到在没有该等限制存在的情况下根据合同饭店原本可获 得的总收入或任何管理方原可以收取的任何费用额。根据或由于任何 上述限制而使饭店或业主方、管理方或他们的任何关联机构产生的所 有财务责任均应由业主方以其自有资金支付履行,除非管理方事先书面同 意承担上述限制所产生的费用并动用营业收入进行支付,或者该财务责任 是由于管理方的原因所造成。 (4)业主方承诺在开业日期时酒店的任何部分均不得存在任何尚在进 行中的施工、并且严重影响到通往酒店或酒店任何部分,严重的限制、禁 止、干扰或以其他方式阻碍管理方按本合同的标准经营酒店。如果少量未 完工的安装项目不会对管理方按本合同的标准经营酒店,并且如果业主同 意及时完成上述项目,开业日不得因上述理由被推迟。 (5)业主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前,清除场地或酒店内发现的有害物质以 及被污染的工地、容器并应赔偿和防止管理方因场地或饭店出现的有害物 质而产生的一切赔偿、损失、责任、罚款、费用、损害赔偿,并使管理方 免于上述各项内容的损害。如果在场地或饭店的任何部分发现有害物质, 而这种违反不是因为开业前存在的条件引起的,那么管理方应立即安排、 清除该有害物质以及全部受污染工地和容器,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业主承担。 但因管理方的重大过失或故意过错造成的情况除外。 第四条 业主方保证在管理方的配合下在开业日前办妥饭店经营所需 的各种权证和手续,包括但不仅限于: 1、《工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列明饭店运营所需的经营项目); 2、《消防验收合格证》(或消防局准许开业批复); 5 3、《特种行业许可证》; 4、《治安合格证》; 5、《涉外批复》(若需要经营涉外长包房出租业务); 6、《食品卫生许可证》; 7、《文化娱乐经营场所许可证》; 8、其它应办的权证及手续。 第五条 业主方应于开业日前为饭店开设经营专用账户,提供足额的 营运资金到该账户。该资金不包括业主方应为饭店开业所购置的营运物品、 存货,以及开业之后改造或重置固定资产的费用。双方商定,该营运资金 不低于_____万元人民币。 业主方保证在该营运资金不敷用时予以及时补足。管理方收到的与饭 店经营和管理相关的所有款项均应存入经营专用账户。 所有经营性费用在该账户中开支。若费用到期不支付会损害饭店经营 时,管理方可以代表业主方从账户中支付应由业主方支付的利息、保险、 税等费用。 如果管理方预付了应由业主方支付的经营性费用的话,可按第十六条 第6 款操作规定,在结余超过营运资金的款项转入业主账户前扣除。 第六条 审批管理方提交的饭店年度经营计划和年度财务预、决算, 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在不影响饭店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可随时对饭店财务进行审计。 第七条 提出或审批管理方提交的饭店扩建、改建计划及固定资产的 更新、改造方案,并监督管理方执行这些计划方案。业主方设立专人或委 托管理方对饭店固定资产进行造册管理,并定期对饭店固定资产状况进行 核定。 业主方承诺:只要管理方不违反本合同,业主不根据其所有权人的权利 6 而提出要求,妨碍、排斥或滋扰管理方的经营,保证采取一切其有能力采 取的行动保护本合同授予管理方在期限内平静地经营管理酒店的权利和特 权;不采取任何有损或侵害管理方上述权利和特权的行为。 第八条 业主方可推荐人员担任饭店业务岗位的工作,但须经过管理 方的统一考核,由管理方聘用上岗。 业主方同意不直接或通过业主方的其他成员、代理人或代表参与饭店 的日常经营管理,同时也不直接对其推荐人员进行管理(财务总监的任职 除外)。 第九条 业主方通过与管理方的总经理定期会晤的方式,对饭店的经 营提出评议、建议和指导,就涉及双方利益的所有事务进行讨论,为经营 管理环境的不断改善共同创造条件。 第十条 负责缴付包括土地使用费在内的一切应由业主方承担的费 用。开业之前或管理方接手之前的应付账款或应收账款由业主方负责。 管理方可按业主方的要求催收此类应收账款,并从收取的账款或业主 方所有的资金中支付与饭店经营管理相关的此类应付账款。 第十一条 业主方可单独使用饭店的经营场所及在饭店消费,这一场 所的位置与面积,以及在店的消费,须经管理方同意(以不影响经营需要 为前提)。 管理方按照双方商定的价格,将业主方在店使用场所和消费计入内部 帐目,作为计算基本管理费和效益管理费的依据。 第十二条 业主方作为饭店法人,将独立承担饭店的经济风险及其他 风险,但由于管理方重大过失或者故意的行为所造成的风险除外。自本合 同生效之日起,即视为业主方以法人授权性质向管理方总经理移交本合同 规定的饭店经营管理权及与之相对应的经营管理责任,业主保证管理方委 派的总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对酒店的经营有管理权。 7 第三章 管理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 管理方以其通行的ww 模式,结合饭店的实际制定和建立运 作标准和程序,对饭店进行管理。这一系统化工作主要包括: 1、与饭店星级、品牌相对应的经营管理的理念、政策、营销战略和策 略、个性化管理及服务项目的设置。 2、以ww 服务宗旨为指导,建立服务质量标准与服务质量控制系统。 3、设定饭店各功能运作,包括市场营销、房务、餐饮、财务、人力资 源、工程、保安、总经理室的岗位设置、工作职责、工作与服务流程、工 作质量标准、制度与规范等。并对这些功能运作的质量和数量,包括对营 业收入与费用进行监控与指导。 第十四条 委派饭店的总经理。 由管理方选定的总经理在委派之前,先介绍给业主方。如果业主方在 与总经理人选会面或获知其情况介绍后20 天内,未以书面形式表示拒绝理 由,则由管理方聘任其为总经理,作为管理方的代表和业主方的代理人行 使本合同赋予的职责和权力。 第十五条 饭店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各部门总监或称部门经理(财 务总监除外),包括业主方推荐到饭店担任职务的人员,经管理方考核、认 可后,由总经理聘任。 由管理方负责设置饭店岗位定额,并据此负责招聘和培训各级管理人 员、服务人员和工作人员。管理方还可在批准的预算范围内,聘用外国高 级雇员。管理方应代表业主方与上述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上岗合同),并可 根据管理规章制度和运营需要,开除、解聘或解雇上述人员。 第十六条 总经理享有组织饭店经营的权力,此种权力包括但不仅限 8 于: 1、制定饭店经营计划,编制年度预算,经业主方认可后组织实施。 2、制定饭店各营业部门的价格和服务费标准。 3、根据饭店产品组合的需要,在业主方认可下,负责饭店内餐厅、娱 乐场所、商场等经营空间的对外租赁及承包事宜的洽谈,并签订租赁、承 包合同。 4、业主方同意总经理在预算批准范围之内及合同有效期内,以饭店名 义独立对外签订经营所需的各类营销与广告合同、物品及设备的采购合同、 维修维护合同、服务合同等。 5、决定信用政策,并对客户的信用做好限制、授予及操作工作。尽其 所能收取各类到期应收款项,对逾期应收款要进行催收、查问,直至在需 要或必须时,以管理方或业主方的名义对其进行诉讼。 6、从饭店经营专用帐户中直接支付下列款项(优先次序如下所列): (1)基本管理费; (2)管理方及 ww 系统相关公司为饭店提供服务的规定费用、人员工 资福利及为饭店垫付的款项; (3)除上述费用之外的经营成本和经营费用; (4)其他业主成本费用,其支出的优先次序为:; a、重置固定资产费用; b、业主方租赁经营设备的租金; c、与经营相关的、应由业主方交纳的年度税、保险费及其他费用。 (5)效益管理费。 支付上述款项后,若饭店经营专用账户的结余超过双方商定的营运资 金额,则超出的款项须打入业主账户;如有不足之数,业主方须按照本合 同第五条规定立即加予以补足。 9 7、饭店总经理及其它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业务需要和事先规定,拥有向 饭店重要客户、业务来往人员免费或优惠提供食宿、使用饭店设施的审批 权,以利于饭店经营工作的开展,但客户、人员名单后当定期经过业主方 审批方可生效。 8、负责经营所需的其它工作。 第十七条 业主方与管理方协商一致,允许总经理在饭店内占用一定 的生活场所并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以安排外派人员、外国雇员等在饭店 的生活起居事宜。 第十八条 管理方有义务将饭店的营销工作纳入 ww 统一的营销渠道 中,通过规模效应和集团化产品组合与分销途径为饭店做好对外促销和营 销宣传工作。同时,管理方的子公司有义务向饭店提供ww 统一采购的各类 报价与信息、最新的技术发展信息,以帮助饭店享受规模效应带来的低成 本、低费用、标准化和新科技在饭店领域推广的好处。 在业主方认为适当的情况下,及时为饭店提供采购和技术设备更新换 代的服务。 第十九条 管理方有义务通过与业主方定期会晤的形式,向业主方通 报经营管理状况,听取业主方对饭店经营提出的评议、建议与指导,在本 合同的前提下尽可能地按照双方利益一致性原则满足业主方的要求。 第四章 管理费的计算和支付 第二十条 管理费分为基本管理费和效益管理费两部分。 1、管理方的基本管理费从管理方经营管理后获得第一笔收入之营业日 开始计算收取,按营业收入的_____%计算。 2、管理方的效益管理费按实现的经营利润额的_____%计算。 10 第二十一条 关于经营账目审核的约定。 1、在每一个公历月份月底后的 15 天内,管理方将向业主方提交一份 详细的财务报表,阐明该月份营业收入(包括业主方在店消费内部计帐额) 和该月份应付的基本管理费。管理方在发出这份报表后10 天后,直接将业 主方未持异议的营业收入部分,加上上月营业收入调整数(若有的话),乘 以第二十条第 1 款规定的费率,从饭店经营专用账户中汇出基本管理费至 管理方指定账户。 2、在每一个公历季度底后 15 天内,管理方将递交给业主方一份财务 报表,阐明该季度以及本会计年度迄今为止的经营利润(包括业主方在店 消费内部计帐额),以及本期相应该付的效益管理费。管理方在发出这份报 表后10 天后,直接将业主方未持异议的本会计年度迄今为止经营利润部分, 减去本季度之前的年度经营利润(含上季度经营利润调整数[若有的话]), 乘以第二十条第 2 款规定的费率,从饭店经营专用账户中汇出效益管理费 至管理方指定账户。 3、对因业主方持有异议部分的营业收入和经营利润而引发的管理费支 付问题,业主方和管理方通过定期会晤形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和精神, 讨论并界定清楚。所有应付管理费最迟应于管理方提交报表后并经业主方 确认后1 个月内汇出。 第五章 会计、财务、预算和税收 第二十二条 在整个合同期间,除第一个会计年度外,饭店的会计年 度从每年1 月 1 日起至12 月31 日止。管理方要保持完整的会计帐薄和记 录。 以上帐薄和记录要与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准则一致。饭店的帐 11 薄和记录应按法定货币登录,外币收入要按汇率进行换算。 第二十三条 每一个会计年度开始前的至少 1 个月内,管理方要向业 主方递交一份下一年度预算建议书,该预算建议书应包括如下内容: 1、一份营销计划,提出营销方略、广告和促销活动(原则控制在 2% 以下)、定价策略、对客关系政策、信用与信用卡政策等; 2、根据 ww 国际管理公司预算编制程式,结合饭店营销计划,按预计 的出租率、平均房价、门市价、餐饮及其他营业部门收入、成本、各部门 费用、税金和保险支出等,估算出总收入、经营成本费用和经营利润; 3、一份重置固定资产费用计划。 4、改变保险计划、调整职工工资福利计划的建议。 5、业主方将在收到预算建议书的 30 天内,批准或提出书面的反对意 见,如是反对意见,应具体说明内容(并指出是反对建议书中的哪几点)。 如果业主方未能在30 天内批准该预算或提出书面反对意见,那么该预算就 视作是已经批准的预算。 在业主方提出反对的情况下,双方要尽最大努力在最短的时间内,就 这些意见达成一致。如果双方未能在疑义产生后的30 日内就有分歧的内容 达成一致的话,上一会计年度所批准的预算,通过按上一年度国家公布的 物价指数进行调整后,依然继续适用。 6、业主方认识到预算建议书和最终认可的预算仅是一种计划性工具, 不能作为效益承诺的依据;尽管管理方在管理饭店方面是有经验的,并且 双方利益的一致性和管理方的管理声誉决定了管理方将尽最大的努力为业 主方创造经营利润,但预算中包括的这些计划还是要受到宏观经济和其它 条件和情况的支配和影响,这一切都是超出管理方的控制能力的。业主方 认识到预算中的某些计划会随着市场而变化,业主方将对管理方可能发生 的偏离的情况表示理解。 12 第二十四条 管理方应在每月 15 日之前向业主方提交一份上月的财 务报表及经营情况分析报告,管理方对此类报告的准确性负责。若业主方 要求,还应向业主方提供经营日报表、周报表、现金流量表。 第二十五条 如果在某个会计年度,有经营利润亏损的话,业主方要 提供足额的营运资金,使管理方能维持饭店的经营。某会计年度的亏损不 能向前或向后转到另一个会计年度去。 第二十六条 管理方应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90 天内向业主方提 交一套由双方共同认可的中国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年度会计报表。审 计费用列入该年的经营费用。业主方在收到管理方所提交的年度会计报表 后45 天内,如未对该报表提出书面反对意见,即表示批准认同该报表。 第二十七条 在合同因某种原因终止时,管理方须将饭店经营的所有 帐薄和记录移交给业主方,以确保饭店经营有序地继续。但自合同终止时 起算的 5 年时间内,这些帐薄与记录应可供管理方检查、审计、审查和抄 写,业主方应全力配合并给予一切便利条件。 第二十八条 双方应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各自应承担 的各项税费。 第二十九条 饭店会计的处理均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六章 饭店的更新改造与资产管理 第三十条 在批准的预算范围内,管理方为了确保良好与安全的经营 条件,可按照ww 经营管理的硬件标准,对饭店进行按规定的折旧年限更新 改造及维修保养。 第三十一条 在为每一个会计年度准备预算建议书前,管理方要对整 个饭店进行评估,以确定需要进行的更新改造、大修理、增添和变动的项 13 目,并将所需费用的估算列入建议书中。 第三十二条 未经业主方的书面同意,管理方在固定资产更新、大修 及增添方面的开支不能超过本年度重置固定资产费用预算。除非: 1、对预算建议书未能预计到的实际或潜在的危险须立即予以纠正。 2、必须遵守政府统一规定的情况。 在上述两种情况下,管理方应立即向业主方通报它的打算以及采取批 准的预算中没有提供的补救办法。在上述情况下,业主方未能在管理方通 报中规定的时间内批准同意的话,管理方则可采取有关行动。 第三十三条 在每一个会计年度批准的预算中,应确定一定数量的重 置固定资产费用用于家具、设备及其他固定资产的更新与添置。该费用不 能少于第一个会计年度总收入的____%,后两年总营收的____%和以后各年 度总营收的_____%。重置固定资产费用由管理方管理并使用,在每一个会 计年度末,此费用的结余将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重置固定资产费用不是 经营费用,有关开支应记录在业主方的帐薄上。 第三十四条 饭店经营不需要的固定资产在征得业主方同意的情况 下,由管理方出售,售得的资金归入重置固定资产费用。 第三十五条 经批准的涉及饭店工程的费用按下列规定记入饭店帐 薄: 1、日常维修保养费用属经营费用; 2、固定资产的更新、大修、增添等,归重置固定资产费用,属业主费 用,在饭店经营专用帐户中留置使用。 第三十六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饭店的全部资产属业主方所有,饭 店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业主方拥有或承担。管理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 抵押或处置除本合同第三十四条规定以外的饭店资产。 第三十七条 管理方有权按本合同的规定管理和使用饭店的资产。但 14 不得用饭店资产、信用等对外提供任何担保;不得出借营运资金,或用营 运资金进行任何形式的投资、炒股等。 第三十八条 管理方开始管理时,业主方应将全部资产列册向乙方管 理方进行清点交接,双方在交接书上签字。交接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 份。合同期满或者终止时,管理方应保持完整的营业状态并按同样的方法 向业主方办妥交接手续。若业主方不履行本条款之规定,其后果管理方不 予承担。 若管理方在管理饭店期间,由于它的过错或者重大过失行造成饭店或 者设备的损坏、遗失或者其他损失,管理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通 过购买保险业主方已获赔偿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业主方如需对饭店的固定资产进行变 动或处理,应以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为原则。 第七章 劳动人事管理 第四十条 管理方应根据国家劳动政策法规制订劳动管理方面的制 度,根据饭店及饭店所在地的实际状况制定饭店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方案、 劳动用工计划、员工的工资和福利方案,与业主方商议后执行。 业主方充分认识到保持同行业较好的员工收入水平和福利政策,对饭 店员工队伍的稳定,尤其是骨干队伍的稳定,对饭店保持长期发展能力的 重要性,在此类事宜的商议决策中,将充分尊重管理方的意见。 第四十一条 饭店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各级员工均应与饭店签订劳 动合同,劳动合同须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鉴证。 第四十二条 饭店员工的工资与福利,包括但不限于社会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解雇费用。 15 第四十三条 管理方派往饭店工作的人员在其工作期内的食宿、工作 制服、交通(市内)、医疗(工伤后期治疗费由管理方负责)、保险等待遇 由饭店承担。 第四十四条 管理方派出人员的工资、奖金等含税总收入根据管理方 的ww 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外派员工待遇标准(详见附件)计算,由饭店 支付给管理方,由管理方发放至个人。若上述人员的工作期限不满一年的, 则按实际工作月份计发(月的工资实际工作月份)。 第四十五条 管理方派出人员的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统筹费用 按其派出单位所在地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支付给管理方,则该人员社会养老 保险、医疗保险事务由管理方承担。 若派出单位所在地有关统筹费用标准调整,这项费用也应即时调整(以 正式文件为准)。外派人员统筹费用每年按12 个月分月支付给管理方。 第四十六条 管理方派出人员的工作期如不足月,但超过20 天,其工 资等收入及统筹费用按足月发放;不足20 天的按其标准21实际工作日 支付。 第四十七条 管理方的外派人员可享受回原单位所在地休假,其每年 休假天数为 40 天(不含路途),休假次数两次,往返交通费由饭店负责报 销(交通费用标准另定)。 第四十八条 除非于本文另有特定申明的规定以外,管理方和其任何 子公司、ww 系统其他单位的雇员的工资在任何情形下均不属于经营费 用,但是他们所开展的工作与饭店管理有关系的,其差旅费用应算经 营费用,并且当逗留在饭店时他们应得到免费膳宿。同时,如果有需要 请 ww 雇员或 ww 相关企业的雇员来饭店提供临时服务,而其工作性质在正 常情况下是由饭店人员来承担的话,该人员的工资福利以及其旅差费用将 属于经营费用。 16 第八章 服务商标的使用 第四十九条 业主方与管理方一致同意饭店的对外文件、宣传促销资 料、客用品等印上带有ww 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字样及管理方服务商标。 第五十条 业主方与管理方一致同意,饭店的ci 设计制作应按管理方 的企业形象标准和ci 管理手册进行,以此规范饭店的形象组合,包括标识、 色值、版式等。 第五十一条 管理方经报请ww(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同意饭店使用 ww中英文字样对饭店冠名,具体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期满或终止后,如业主方要求继续使用ww冠名权的,管理方 可考虑按特许权转让的方式另行与业主方签订合同。如果 ww(集团)有限公 司的名称变更,管理方有权变更饭店名称以适应 ww(集团)有限公司的名 称变更。在任何条件下,ww 商标应属于管理方的专有财产,除本合同 的约定外。本合同中并无其他条款授权业主对ww商标的使用权,亦无 任何条款许可业主方授权其他方对ww商标的使用权。 第九章 保险 第五十二条 在整个合同期内,业主方应在管理方接手管理前,用其 资金为饭店投保财产险,使饭店不受各种性质的风险和损害,投保总 金额应不少于更换整个饭店所需投资的90%,而且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能 少于一个足以避免受保险单上共同保险条款影响的最低所需金额。此外, 业主方应同意按照管理方所提出的险种及金额,尽可能投保其他或附加的 保险。业主方认为,管理方按照ww 统一管理要求和其所拥有或经营的饭店 通常投保的险种和金额而要求依样投保,是很合理的。 第五十三条 管理方总经理可在经营费用中支付与经营相关的第三 者责任险。此保险针对所有与饭店所有权或饭店经营有关的,可能在世 界任何地点提出的由于在饭店发生的事件或饭店员工在进行业务时引致的 17 人身损伤、死亡或对第三者财产的损害的一切索赔,此保险应包括由于机 动车和水上工具(如果适用的话)的所有或经营而引起的责任保险。 第五十四条 经业主方同意,可为饭店员工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 投保费用在饭店经营费用中列支。 第五十五条 财产险获赔款归业主方所有。其他一切保险都应以 业主方、管理方的名义作为被保险人。若发生的事件未作保险,或虽在保 险范围之内,但保险获赔额不足以支付各种外来权利要求、索赔、诉讼、 损失责任等支出,而事件的发生经证实并非因管理方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 所致 ,则业主方免除管理方承担一切赔偿的责任。 第十章 影响合同执行的因素 第五十六条 毁损的规定。 1、如果饭店或其任何部分,在合同期的任何时候,由于火灾、灾害或 其他原因,受到损坏或破坏,业主方将自己承担该类费用和开支,尽力修 复或更新该饭店,使其基本恢复到原来面貌。如果业主方在火灾或其他灾 害发生后九十天之内未能进行这样的工作,或未能努力使饭店恢复原来的 面貌,则管理方可以单方用书面通知业主方终止本合同,此终止以书面通 知寄到的日期起生效,因管理方导致的应该追究管理方经济责任和法律责 任。 2、如果饭店的损坏或毁坏的程度,据管理方估计其修复或更换费用超 过原来建造投资的三分之一,那么,管理方可以用书面通知业主方暂时中 止本合同所规定的服务;或者如果业主方决定不修复饭店,则可以书面通 知管理方,暂时中止本合同下的服务;如果以后在本合同期限中的任何时 候,业主方修复、重建或更新饭店,管理方可在开始该修理或更新的六十 天内,或在收到业主方书面通知其打算修复或更新饭店的意愿以后的六十 18 天内,用书面形式通知业主方恢复本合同下的服务。 第五十七条 征用 1、如果整个饭店或部分被征用或被类似的方法占用,致使管理方认为 已不能合理地利用其余的地方使其成为一个像被占用前类型和等级的饭 店,那么,合同期就应该在被占用的那一天终止,在业主方获得其在饭店 的投资的赔偿后,这种征用的任何赔偿费应由业主方享有。 2、如果只是饭店的一部分被占用,而且剩余的那一部分管理方认为仍 然可以办成像被占用前那样的类型及等级的饭店,那么本合同就不应该终 止,而且业主方所得的赔偿费(如有的话)在经得业主方同意的情况下, 应用来对饭店作出合理的改建,使它成为一个令人满意的建筑物和作为被 征用前同样类型和等级的饭店。赔偿费用于改建后仍有余额的话,业主方 应向管理方支付赔偿费的 %作为合同提前终止的补偿。 第五十八条 业主方转让 1、在合同期间,如果业主方希望转让或出租饭店,或将全部或大部分 的饭店转让或出租给第三者(下称被转让方),业主方应将对方的名字与地 址通知管理方。 2、在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方式的出售、或是业主方失去50%以上公开 发售的股份,在本合同中都被视作是转让。 3、在没有得到由被转让方提供的、管理方能接受的书面约定之前,业 主方不能签署转让文件。在该书面约定中,被转让方要作出承认并履行本 合同所有条款的承诺。 4、根据管理方本身的判断、发现,如果被转让方及被转让方控制的或 控制它的单位,是管理方的竞争对手或至少达不到作为业主方的信用价值 时,管理方可以选择在转让文件签署之日起终止本合同。 5、如果本饭店因管理方经营管理不善造成连续三年(含)以上的亏损, 19 而且出现经营效益预测无法改变亏损状况时,迫使业主方作出将饭店转让 给第三方的决定而终止本合同时,管理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管 理方在过去3 个全会计年度(本年度往前推3 年)中获得的平均管理费的3 倍(若少于3 年会计年度,则按最近期限计算获推算)。 6、如果本合同非因管理不善造成(本条第5 款情形)转让而终止的话, 业主方要承担向管理方赔偿的责任。赔偿金的数额为管理方在过去 3 个全 会计年度(本年度往前推 3 年)中所获得的平均管理费的 3 倍(若少于 3 个会计年度的话,按最近期限计算或推算)。 第五十九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即是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超出双方控制能力的或不可预 计的事件或情况,包括罢工、战争、国内骚乱或政府行为(包括非违法经 营状态下重要执照或许可证被撤消,给饭店经营带来的严重不利影响)。 2、如果发生不可抗力的事件,受影响的一方要通知另一方,说明这个 事件的原因、开始时间以及预计的持续时间。 3、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阶段中,各方要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对方不 能履行应有的职责的情况予以谅解。 4、司法或行政因素 在合同期间,如因业主方原因致使饭店的财产被查封、扣押或拍卖, 帐户被冻结致使资金无法周转,而该任何一种或几种情形使得管理方无法 正常履行本合同的,管理方有权提前30 日书面通知而解除本合同,并视为 业主方违约,业主方应支付管理方剩余合同期内应付管理费的一半作为补 偿。(该管理费以本年度前3 个全会计年度的平均管理费计,若少于3 个会 计年度的话,按最近期限计算或推算平均数)。 第十一章 终止 20 第六十条 如果在任何时间,发生一个或几个下列事件或违约情况的 话,按合同第五十八条规定终止: 1、管理方或业主方暂停或终止其业务; 2、管理方或业主方实施自动破产、无力偿付债务而重组;同意非自愿 破产或重组;为它或它的一大部分资产,向有关部门申请破产;或其大部分 资产被执行破产;而且任何一种这样的命令在60 天的期限内还未中止的话; 3、管理方由于业主方的原因而无力支付应付的经营成本和经营费用及 应由业主方支付的与经营相关的费用,而且在业主方收到书面通知的30 天 内,仍未能支付; 4、如果管理方或业主方未能履行本合同中除支付责任以外的重大责 任,并在受到非违约方说明这种违约的性质和程度的书面通知的30 天内仍 没有履行,或在 30 天的时间内没有采取纠正措施并在接到书面通知 90 天 的时间内没有努力去完成的话。 第六十一条 如非违约方选择终止本合同,则本合同自非违约方书面解 除合同的通知发出后次日起的第三十日解除。 如业主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四条之规定在约定的时间提供符 合规定的饭店于管理方,则管理方可选择书面解除本合同,业主方支付管 理方人民币 元作为补偿;如管理方选择不解除合同,则每逾期一 日,业主方应补偿管理方人民币 元。 第六十二条 本合同所授予的终止权还应加上根据适用法律所规定的 违约方对非违约方的所有赔偿。 第六十三条 如果业主方与管理方达成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开业前 服务合同等,本合同的终止将视为这类约定或合同的终止。 第六十四条 对合同终止或合同到期的责任和权利 1、本合同终止或到期时因履行期满而终止时,除了不可抗力,管理方 21 有责任将一个配备了必要固定资产和营运物资的、能经营的、符合国际标 准的饭店移交给业主方。管理方在撤出饭店前按合同的有关约定向业主方 移交固定资产及重置资产清单,财务帐册及资料。 2、在合同因某个理由终止或到期时,管理方有权从饭店撤走: a、所有确认饭店为管理方成员饭店的标记; b、所有由管理方及其成员制定的手册、标准、操作程序和收据;由管 理方及其成员开发的软件以及其它在经营和管理饭店时使用的属于管理方 及其成员的财产; c、属于管理方财产并与管理方预定服务系统或账户服务系统连接的电 子数据处理设备(该设备已由业主购买的除外)。 3、因某个原因终止本合同时,业主方要停止在公众场合将自己看作是 管理方成员饭店所允准的和/或代表的形象;中、停止使用管理方及其成员 的所有商品名称、商标、服务标记、符号等,并不得在广告或其它材料中 运用。 此外,业主方要中、停止并制止将饭店与管理方、其成员或ww 体系联 系在一起的表示,并中、停止使用标志ww 身份的所有标志、标志牌、印记、 印章和其它标记,但留在饭店其它内外部、固定设备、操作设备和供应品、 宣传册子和其它促销材料上的标志,在3 个月的过渡期内不受此规定限制, 除非业主方在合同终止前已将这些资料用完。食品和饮料配方、特殊的计 算机软件以及任何由管理方及其成员开发的技能都属于管理方和/或其他 成员的财产,在本合同终止时业主方不再使用。 4、如果业主方在合同终止的30 天内不能履行合同本条第3 款的规定, 管理方和/或其成员可以在不承担非法侵入或其它民事侵权罪名的情况下 进入饭店并采取制止这种行为的行动。由此造成的所有费用由业主方承担。 同时,管理方和/或其成员有权依法或依据公平原则,就受到的伤害及损害 22 提出赔偿要求。 第十二章 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六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 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xx 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并适用 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六十七条 在仲裁期间,除有争议的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 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三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第六十八条 本合同用中文书写,经业主方、管理方双方签字盖章后 正式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第六十九条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定义、用语表、一览表等)和补充 协议、修正协议类文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都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 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内规定的所有书面文件应以专人送达或挂号形式或保送信件邮 递下列地址,缔约双方可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更改邮递地址: 管理方:ww 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主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住所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管理场地协议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南京xx街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南京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为了加强对熙南里街区地下停车场的管理,适应街区发展和商户需求,服务街区商业运营和发展,现就授权管理的"金陵历史文化风尚街区"停车场相关事宜,甲乙双方议定事项协议如下:

一、委托范围:金陵历史文化风尚街区停车场,含:

1、停车场出入口道闸及附属设备以及收费标准等。

2、地下停车场(含148泊位)(附平面图)。

3、停车场内的通风、电力、排水以及消防等设施。

二、受托方管理内容:

1、确保停车场的24小时安全,正常使用。

2、乙方受托期间应保证停车场24小时正常运营。

2、确保停车服务热情周到,客户满意,不得出现客户投诉现象,如出现停车纠纷等现象,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确保停车场内各安全通道、安全出口和道闸系统等的正常使用。

4、确保停车场内地面整洁无灰尘,无附着物。(亲子活动安全协议书)

5、确保从主干道进出停车场内车辆安全,并独自承担责任。

三、委托管理期限:自20XX年12月1日--20XX年6月30日止。

四、其它约定

1、乙方自行办理停车场经营的相关手续,做到依法经营并独自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乙方应交付和承担停车场日常运营所发生的水费、电费及其它运营费用。(水、电费用分割见附件。)

3、乙方应指定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对停车场进行管理。

4、委托期内甲方不收取乙方停车场的租赁费用。

5、乙方对甲方及产权方核定的30个车位,应予以保障。对街区大型活动及领导来访车辆的停泊予以保障并做好相关应急预案,确保街区大型活动及突发事件的车辆停泊。该条款下所有停车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6、乙方对社会车辆严格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费;乙方对商户户主及前往商户消费的车辆应予一定优惠,并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委托管理协议书


委托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一条给排水、房屋的维护、维修管理

1.所区内给排水系统的管道,设备的维护、维修、运行管理,包括道路、室内外上下水管道、水泵、污水管道、供热管道、消防供水系统、化粪池等;

2.房屋的小修服务,包括:修理门窗、更换玻璃、照明灯具、门锁、水嘴、小五金修配,疏通下水管道等;

第二条供电、用电设备的管理

1.供电系统的维护、检修、运行和管理,包括:配电室、变压器、由配电室至办公区域、实验室、生活区、公共场所的配电箱、柜、供电线路、照明设施、光源;

2.电梯的维护、运行的管理;

3.节日、重大活动彩灯悬挂与维护;

第三条环境卫生、保洁管理

1.所区环境包括:道路、人行道、自行车棚、公共场地、体育休闲场所、宣传栏、和门前三包区域的清扫和保洁;

2.工作区建筑物内部的楼道、大厅、报告厅、会议室、所领导办公室、院士办公室、电梯门、公共场地、卫生间的清扫和保洁;

第四条绿地、绿化管理

1.所区内绿地、花木、造型物的维护与管理;

2.节日、大型会议和活动的花卉摆放;

3.受研究所委托参加各级政府、科学院召开的绿化会议,签订绿化责任书并组织落实;

第五条食堂管理

为职工、学生等提供用餐服务,为来所工作、访问人员提供工作餐,提供会议用餐等服务;

第六条非机动车、机动车和车务管理

1.所属机动车的保养、维护和维修;

2.用车服务、车务管理和交通安全管理;

3.自行车停放管理;

第七条传达与邮件、报刊的收发管理

1.接待来访者,协助联系被访问者,来访人员登记;

2.收发各类邮件、报刊;

第八条职工医疗管理

1.全所在职及离退休职工、学生和流动人员的医疗、疾病预防和保健服务;

2.协助所有关部门完成义务献血工作;

3.医务室日常药品的计划与采购;

4.职工医疗费的报销审批、大病住院及高额检查费的审核;

5.代表理化所参加各级政府、科学院召开的计划生育会议,签订责任书并组织落实;

第九条器材供应与房屋管理

1.常用化学试剂、玻璃仪器、五金、电料、办公用品的计划、采购、保管和发放;

2.各类库房、剧毒药品的管理;

第十条所区治安、保安管理

门岗值勤、夜间治安巡逻;

第十一条居委会的管理

1.居委会日常工作的服务与管理;

2.参加各级政府有关会议并组织落实;

第十二条茶炉、浴室的管理

提供开水供应、浴室管理,茶炉设备、淋浴设施的维护、维修;

第十三条集体宿舍、学生宿舍的管理

1.办理入住手续、来客登记及安全工作;

2.宿舍楼内楼道、楼梯、卫生间及公共场地的清扫和保洁;

3.门窗、室内设施的维修;

4.住宿费等相关费用的收费工作;

第十四条房租、水、电费的收费管理

负责单身宿舍、学生宿舍房租及相关费用、职工住宅楼水电及相关费用,出租房租金等收费工作。课题组水电查表及编制收费清单。

第十五条房产经营管理,经营房产见附件

第二章服务质量与标准

第十六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一、给排水、房屋维修、维护与管理

1.全面掌握所区内给排水系统、暖气系统的运行情况,熟悉管路走向和具体位置,保障正常运行;

2.发生突发跑、漏水情况,要立即赶赴现场(十分钟内),组织抢修,一般报修一小时内抵达现场;

3.给水管道、暖气管道无滴漏水现象;

4.排水、下水管道堵塞要及时疏通,屋面雨水口、雨水管雨季前清淘疏通一次;

5.保证维修质量,更换的配件质量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技术质量标准;

6.文明操作,尽量不干扰正常的工作秩序。维修后要清扫干净。实验室内使用电、气焊要征得科研人员同意,不违章作业,确保现场安全;

二、供电、用电设备管理

1.供电系统24小时正常运行,发生断电事故立即排除(十分钟内到现场);

2.接到一般报修一小时内到达现场;

3.限电、停电应提前发出通知,遇突发供电中断事故要立即与供电机构交涉解决;

4.定期巡视会议室、卫生间、楼道、公共场所、道路的照明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更换;

5.按时办理电梯年检事宜;

6.按时与电梯公司签订电梯维保协议,维修要有记录,保证电梯安全、正常运行。

三、环境卫生,楼道保洁

1.路面、公共场地、门前三包区域每日清扫,清洁无杂物、无积水,垃圾桶、果皮箱外表整洁,无遗撒,夏季对垃圾箱、垃圾堆放地、果皮箱喷药、消毒,无蚊蝇滋生,及时清运垃圾、粪便,排污管道畅通。环境卫生达到市文明单位标准;

2.楼内公共场地地面洁净,楼梯扶手无污垢,玻璃干净明亮,电梯门及轿箱内保持光亮,卫生间内地面、洁具清洁卫生无污物,空气流通无异味。

四、绿化、绿地管理

1.保持绿化设计的整体造型和绿化效果,花木、绿地修剪整齐,及时清除杂草、杂物;

2.无破坏、践踏、占用绿地的现象;

3.在正常浇灌前提下,注意节约用水,管理好绿化用水;

4.绿化工作达到院先进单位标准;

五、食堂管理

1.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保证各类食品卫生、安全;

2.食堂炊事人员要三证齐全,定期体检,不录用无资质人员;

3.食堂服务人员衣着整洁,遵守职业道德,服务热情主动;

4.保证伙食质量,花色品种多样;

5.餐厅实行标准化清扫保洁,做到地面洁净,餐桌、餐椅无尘,无杂物堆放,无蚊蝇,为就餐人员营造舒适的就餐环境。

六、车辆、车务管理

1.优先保证所领导、院士、会议用车;

2.遵守交通规则,出车准时,安全行车,无重大交通事故发生;

3.准确填写出车单,并经用车人签字确认;

4.办理或提醒相关人员办理年检、年审等车务手续;

5.建立、健全机动车档案;

6.及时清理自行车棚内的废弃自行车及杂物,自行车无乱停、乱放现象;

七、传达与邮件、报刊管理

1.热情接待来访者,协助联系被访人;

2.电话联系被访者,征得同意后进行登记,方可准其进入工作区;

3.正确、及时收发各类邮件、报刊,不发生人为邮件丢失,急件予以特殊处理;

八、职工医疗管理

1.为就医人员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和咨询服务;

2.无重大医疗事故;

3.严格按所公费医疗管理规定审批、审核职工医疗费用的报销;

4.所购药品无假冒、伪劣、过期及国家禁止使用的;

5.按时对应做计量检定的医疗器具送检,并有记录;

6.计划生育工作达到各级政府、科学院先进单位标准;

九、器材供应与库房管理

1.每月根据常用器材消耗量提出采购计划,报甲方核定后负责采购、保管和发放,避免库存积压;

2.不得采购假冒伪劣和三无产品;

3.剧毒药品的保管、发放要严格执行双人、双锁和跟踪投料等管理制度,存放条件符合公安部门的规定;

4.化学品仓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符合卫生、安全、消防要求,消防器材齐全,完好;

5.出入库器材要做到帐、帐和帐、物相符,定期与所财务处对帐;

十、所区治安、保安管理

1.门岗执勤礼貌、规范,夜间保安巡逻;

2.引导进所车辆整齐、有序停放;

十一、茶炉、浴室管理

每天8:00~20:00提供开水,茶炉设备保持完好,茶炉间、浴室卫生洁净。

十二、集体宿舍、学生宿舍的管理

1.楼内走道、卫生间、公共区域干净、整洁、室内设施完好;

2.不擅自安排他人入住;

3.根据有关规定,严格进行管理;

十三、房租、水电费、供暖费收费管理

1.严格按收费标准收缴相关人员的房租、床位费、水电费、天然气费等,编制收费清单后交所财务入帐;

2.课题组水电用量核查后列收费清单,报所财务处;

十四、房产经营管理

1.房屋出租符合北京市有关规定,出租合同规范;

2.对出租房屋的安全负有责任;

3.出租合同报甲方一份备案;

4.按时收缴房租等相关费用,交财务处入帐;

5.房屋经营收入每年不少于万元。

十五、其它管理

1.服务和管理过程中注意言谈举止,待人接物礼貌友善,热情主动服务,增强服务意识,大胆管理,讲究方法,纠正违章,有根有据,以理服人;

2.对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和行为敢于批评和规劝,对恶意违反并不听从规劝的人员可报请所领导进行处理。

第三章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检查、监督乙方对本协议执行情况;

2.审定乙方编制的服务管理年度计划;

3.由资产财务处对乙方财务支出进行年度审核;

4.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工作用房,由乙方无偿使用。乙方改变甲方提供用房的性质和用途,须征得甲方同意;

5.协助乙方做好管理服务工作,协调乙方与各部门的关系;

6.审定乙方编制的房屋、装备大修、更新年度计划;

7.负责与乙方签订本协议范围以外的单项合同;

8.每月对乙方的服务工作进行一次抽查,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甲乙方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9.对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理和处罚。

第十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理化所各项规章制度和本协议的约定,享有自主管理的权利;

2.根据理化所各项规章制度和本协议的约定,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3.负责编制理化所房屋、设备大修和更新年度计划,经甲、乙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在管理服务中,有权对违反本所相关规章制度的职工、学生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凡理化所公用设施,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6.甲方委托乙方的管理项目,不得将管理责任转托第三方;

7.乙方聘用本所职工以外的人员,应遵守北京市用工要求,符合国家相关用工制度,此类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8.达到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服务指标,自觉接受本所职工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四章管理服务费用

第五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在维修中,乙方应使用符合国家质量和安全标准的材料和配件,因使用假冒伪劣、三无产品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二十五条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乙方义务和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

第二十六条甲方未执行或违反本协议所约定的甲方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改正

第二十七条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的内容发生歧议,可协商解决,通过协商无法解决的,可报请所务会裁决,甲、乙双方应执行裁决结果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甲、乙双方可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修改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九条甲、乙双方在接受理化所组织的部门年终考核后,根据所评审小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对本协议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第三十条本协议有效期至理化所整体搬迁后终止

第三十一条本协议自所务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甲方代表:(签章)乙方代表:(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车辆委托管理协议范本


租赁企业:(以下简称甲方)

闲置车辆(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快衢州市汽车租赁行业的发展,加强租赁汽车业的管理,保护合法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浙江省汽车租赁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自愿互利的原则下,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协议。

一、双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汽车租赁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并全面履行本协议。

二、乙方自愿将一辆车型为,车牌号(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的自备车交由甲方代管代租。

三、代管代租期限为一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享受代管代租。

四、合同期内,甲方必须每天将乙方车辆的出车情况,收费标准详细地做记录,每月底单车核算。次月10日前双方按实结清账目。

五、代管车辆交纳各种税费和投保(险种按甲方要求投保),由甲方交给汽车租赁专业委员会统一参加保险和交纳各种税费,并享受优惠政策,保险费、税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车辆发生故障,由甲方统一安排维修,如车辆发生事故,甲方可协助处理,并负责保险公司理赔工作。

七、甲方每月10日向乙方收取上月底的车辆管理费,每辆叁佰元,服务费按总营收的10%收取,以及上月度的车辆修理费,养路费等有关规费和车辆检测相关费用。

八、乙方车辆在甲方代管理期间,凡发生下例情况之一的,且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但可协助乙方处理,处理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承租人因酒后驾车,造成损失的。

2、承租人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造成损失的。

3、承租人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造成损失的。4、承租人利用诈骗形式骗取车辆,车辆无法追回的。

5、承租人造成的难以收回的一切损失。

九、甲方应按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配备专职的管理人员,制定并公布各管理岗位职责,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每天的出车记录和月底单车统计表。

十、协议期内,有关管理部门如政策性调整征收收费标准,乙方应按调整后的征收收费标准缴纳。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协议经双方签定后生效,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贰份,报当地公路运输部门一份,汽车租赁专业委员会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电话: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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