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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城市住宅区业主公约

有关城市住宅区业主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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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城市住宅区业主公约

为加强住宅区各类物业管理,保障本住宅区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住宅区的公共秩序,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同意签订本公约,并共同遵守。

一、本住宅区情况

1.地点____区____路;

2.总占地面积:____平方米;

3.总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平方米(商业用房____平方米,(商业用房____平方米,其他____平方米);

4.楼宇____栋____套;其中:高层楼宇____栋____套,多层楼宇____栋____套;

5.业主数量:____个;

6.管委会财产:

(1)公用设施专用基金;____元;

(2)物业管理用房____平方米,其中:管委会____平方米,物业管理公司____平方米;

(3)商业用房____平方米;

(4)其他;

7.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状况:

(1)道路:车行道____平方米;人行道____平方米;

(2)园林绿化地面积:____平方米;

(3)教育设施:中学____所,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小学____所,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幼儿园____所,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4)文体设施:文娱活动中心___个,建筑面积___平方米;网球场___个,占地面积____平方米;门球场____个,占地面积____平方米;游泳池___个,建筑面积___平方米;儿童游乐场所___个,占地面积____平方米;

其他:a、

b、

c、

(5)路灯____盏;庭园灯____盏;其他为灯:a、

b、

(6)污水检查井____个,排污管____米;雨水检查井____个,雨水管____米;化粪池____座;明沟____米;暗沟____米;

(7)消防水泵头接口____个;

(8)停车场____个,总占地面积____平方米,车位____个;

(9)综合楼____座,建设面积____平方米,其中:a、 b、

(10)肉菜市场____个,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11)邮电局(所)____个,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12)影剧院____座,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13)医院____座,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14)其他:

以上所有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0有____、____、____项已竣工音乐会使用,有____、____、____项尚未竣工或交会使作,预计____年____月可交会使用。

8.其他事项:

(1)

(2)

(3)

二、业主大会召集和决定住宅区重大事项的方式

1.业主大会的召集:

(1)第一次业主大会在住宅交付使用且入住率达到50%以上时,由区住宅管理部门会同开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按法定程序和形式召集,先举产生管委会。

a.由区住宅管理部门牵头与开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组成业主大会筹委会(以下简称筹委会),筹委会可邀请市住宅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的人员参加;

b.筹委会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在充分征求业主的意见后提出管委会员候选人名单,并作发大会议程、资料准备等工作;

c.筹委会在业主大会召开十四天前的士大会召开日期、地点、内容、方式程序及筹委会候选人名单街头住宅区内公告‘

d.筹委会主任按规定的程序主持业主大会,选出第一届筹委会,完成大会各项议程;

e.第一届筹委会产生后,经市政府社团登记部门核准登记成立,依法行使各项权利;

f.住宅所有有投票权的已入住业主,均应按筹委会公告要求,按时出席业主大会,参加投票,行使法定权利,承担法定责任;

g.各业主明白如不出席业主大会并参加投票表闪,将由自己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管委会成立后,负责召集此后的业主大会,并每个至少召开一次。

经持有10%以上抽标权的业主提议,管委会应于接到该项提议后十四天内就其所指明的目的如开业主大会。

管委会应于如开业主大会七天前将会议地点、时间、内容、方式及其他事项予以公告。

业主大会由管委会主任主持,如管委会主任缺席,则由管委会副主任主持。

2.业主大会必须有已入住业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出席才能举行;如经已入住业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决定,可以推迟召开业主大会。

3.业主大会的出席人数达到法定人数时,在会上是出的一切事项,由出席会议的业主表决,以过半数通过。表决可采用书面投票或其他形式。如遇票数相等,则会议的主持人除可投一票普通票外,还可投一票决定票。

4.大会投票实行住宅房屋一户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上的非住宅房屋第一百平方米的建设面积为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下有房地产权证书的非住宅房屋每证一票。

5.在业主大会上,业主应亲自或笋代表投票。委托代表投票,必须于会议召开前一天或管委会主任批准的时间内,向管委会出具授权委托书,否则该项委托无效。授权委托书必须有业主签字。如业主为法人,则须盖该法人公章。

6.业主可以一栋或数栋楼房为单位,推选楼长,作为推选人的共同代表,参加业主大会,并行使业主的其他物业管理权利。

三、业主的权利、义务

(一)业主的权利

1.依法享有对自己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体公用设施(楼梯、通道、电梯、上下水管道、加压水泵、公用天线、阳台、消防设备等)和住宅区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道路、文化娱乐场所、体育设施、停车场、单车房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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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区业主公约


为加强住宅区各类物业管理,保障本住宅区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住宅区的公共秩序,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同意签订本公约,并共同遵守。

一、本住宅区情况

1.地点:________区______路。

2.总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3.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平方米(商业用房____平方米,其他_________平方米)

4.楼宇____栋____套,其中:高层楼宇____栋____套,多层楼宇___栋___套。

5.业主数量:___个。

6.管委会财产:

(1)公用设施专用基金______元。

(2)物业管理用户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管委会_______平方米,物业管理公司_____平方米。

(3)商业用户_________平方米。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状况:

(1)道路:车行道___平方米;人行道____平方米。

(2)园林绿化地面积:______平方米。

(3)教育设施:中学____所,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小学____所,建筑面积___平方米;幼儿园___所,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4)文体设施:文娱活动中心___个,建筑面积___平方米;网球场___个,占地面积___平方米;门球场___个,占地面积___平方米,游泳池___个,建筑面积___平方米;儿童游乐场所____个,占地面积____平方米。

其他:a. ____________________

b. ____________________

c. ____________________

(5)路灯___盏;庭园灯___盏;其他灯:a.__________ b. ___________

(6)污水检查井___个,排污管___米;雨水检查井___个,雨水管___米;化粪池___座;明沟___米;暗沟___米。

(7)消防水泵头接口___个。

(8)停车场___个,总占地面积___平方米,车位___个。

(9)综合楼___座,建设面积___平方米;其中a. ________b. __________

(10)肉菜市场___个,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11)邮电局(所)____个,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12)影剧院___座,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

(13)医院___座,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1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所有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有______ 、_______ 、_______项已竣工交付使用,有_______、_______ 、_______项尚未竣工或交付使用,预计_____年___月可交付使用。

8.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业主大会的召集和决定住宅区重大事项的方式

1.业主大会的召集:

(1)第一次业主大会在住宅交付使用且入住率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时,由区住宅管理部门会同开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按法定程序和形式召集,选举产生管委会。

a.由区住宅管理部门牵头,与开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组成业主大会筹委会(以下简称筹委会),筹委会可邀请市住宅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的人员参加。

b.筹委会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在充分征求业主的意见后提出管委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并作好大会议程、资料准备等工作。

c.筹委会在业主大会召开14天前将大会召开日期、地点、内容、方式、程度及管委会候选人名单等在住宅区内公告。

d.筹委会主任按规定的程序主持业主大会,选出第一届管委员委员,完成大会各项议程。

e.第一届管委会产生后,经市政府社团登记部门核准登记成立,依法行使各项权利。

f.住宅区所有有投票权的已入住业主,均应按筹委会公告要求,按时出席业主大会,参加投票,行使法定权利,承担法定责任。

g.各业主明白如不出席业主大会并参加投票表决,将由自己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管委会成立以后,负责召集此后的业主大会,并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经持有百分之十以上投票权的业主提议,管委会应于接到该项提议后14天内就其所指明的目的召开业主大会。

管委会应于召开业主大会7天前将会议地点、时间、内容、方式及其他事项予以公告。 业主大会由管委会主任主持,如果管委会主任缺席,则由管委会副主任主持。

2.业主大会必须有已入住业主中持有百分之五十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出席才能举行;如经已人住业主中持有百分之五十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决定,可以推迟召开业主大会。

3.业主大会的出席人数达到法定人数时,在会上提出的一切事项,由出席会议的业主表决,以过半数通过。表决可采用书面投票或其他形式。如遇票数相等,则会议的主持人除可投一票普通票外,还可投一票决定票。

4.大会投票实行住宅房屋一户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上的非住宅房屋每一百平方米的建筑面积为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下的有房地产权证书的非住宅房屋每证一票。

5.在业主大会上,业主应亲自或委托代表投票。委托代表投票,必须于会议召开前一天或管委会主任批准的时间内,向管委会出具授权委托书,否则该项委托无效。授权委托书必须有业主签字。如业主为法人,则须盖法人公章。

6.业主可以一栋或数栋楼房为单位,推选楼长,作为推选人的共同代表,参加业主大会,并行使业主的其他管理权利。

三、业主的权利、义务

(一)业主的权利:

1.依法享有对自己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本体公用设施(楼梯、通道、电梯、上下水管道、加压水泵、公用天线、阳台、消防设备等)住宅区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道路、文化娱乐场所、体育设施、停车场、单车房等)的权利。

3.有权按有关规定在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室内装修、维修和改造。

4.有权自己或聘请他人对房屋自用部位的各种管道、电线、水箱以及其他设施进行合法维修养护。

5.有权根据房屋的外墙面、楼梯间、通道、屋面、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机电设备、公用天线和消防设施等房屋本体公用设施的状况,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组织维修养护,其费用从住宅维修基金中支出。

6.有权根据住宅区的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园林绿化地、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停车场、连廊、自行车房(棚)等住宅区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的状况,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从管理服务费中支出。

7.有权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对住宅区内各种违章建筑、违章装修以及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予以制止、纠正。

8.有权参加业主大会,并对住宅区的各项管理决策拥有表决权。

9.有权对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向管委会、物业管理公司提出质询,并在3日内得到答复。

10.有权要求管委会和物业管理公司按照市政府规定的期限定期公布住宅区物业管理收支账目。

11.有权对住宅区的物业管理提出建议、意见或批评,可要求管委会对物业管理公司的违反合同或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干预、处罚。

12.有权会同其他业主就某一议题要求管委会召集业主大会。

13.有权就本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向市住宅主管部门和区住宅管理部门投诉或提出意见和建议。

14.有权要求毗连部位的其他维修责任人承担养护,并按规定分摊维修费用。

(二)业主的义务:

1.在使用、经营、转让其名下物业时,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在使用住宅区物业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未经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和用途。

(2)不得对房屋内外承重墙、梁、柱楼、板、阳台、天台、屋面及通道进行违章凿、拆、搭、占。

(3)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但自用生活性燃料除外。

(4)不得利用房屋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

(5)不得侵害他人的正当权益。

3.业主如需对其住宅进行装修,必须遵守《_______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并填写装修申请表,报物业管理公司审查批准后方可施工,接受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和监督。

4.房屋室内部分以及供电、供水、供气等分户表后部分(往用户方向)和表前至第一个阀门部分由用户负责维修养护。

5.凡房屋及附属设施有影响市容或者可能危害毗连房屋安全及公共安全的,按规定应由业主单独或联合修缮的,业主应及时进行修缮。拒不进行修缮的,由管委会授权物业管理公司修缮,其费用由业主承担。

b.业主应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

业主不得在任何公共场所违章搭建任何建筑物或堆放、悬挂、弃置物品、垃圾,不得损坏、拆除、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交通、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7.在住宅区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践踏、占用绿化地;

(2)占用楼梯间、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设施而影响其正常使用功能;

(3)乱抛垃圾、杂物;

(4)影响市容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等;

(5)损坏、涂划园林艺术雕塑;

(6)聚众喧闹;

(7)随意停放车辆和鸣喇叭;

(8)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9)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10)经营锻造、锯木、建筑油漆、危险品、殡仪业以及用住宅开舞厅、招待会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秩序的行业;

(11)妨碍他人合法使用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

(12)法律、法规及市政府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8.对本住宅区物业管理公司人员在出示工作证(牌)或有关证明后,在合理时间内(上午11:45-12:45,下午6:00-7: 30)进人本住宅区任何楼宇内部及其公共部位进行检查、维修、养护或检查业主公约的有关条款是否得到遵守和实施的巡视行为,业主应提供方便,不得拒绝或阻扰。

9.按规定缴纳应支付的管理服务费和住宅维修基金等。

10.业主应同时遵守下列城市管理法规、规定,并承诺接受管委会或物业管理公司据此而进行的管理和处罚:

(1)_____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2)_____市公共卫生管理条例;

(3)_____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

(4)_____市环境噪声管理暂行规定;

(5)_____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

(6)_____市消防管理暂行规定;

(7)_____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市区饲养家禽家畜的通告;

(8)_____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特区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9)_____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

(10)其他有关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11.业主并承诺在自己与其他非业主使用人建立合法使用、修缮、改造有关物业的法律关系时,应告知对方遵守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和本业主公约中的有关规定条款。

四、业主应付的费用

1.业主应每月到物业管理公司缴交管理服务费。管理服务费的标准是,开发建设单位自行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期间,执行市物价主管部门和市住宅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管委会成立后,由其根据本住宅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并交业主大会通过后实施。管理服务费的用途:住宅区的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园林绿化地、文化娱乐体育场所、停车场、连廊、自行车房(棚)等公共设施和公共场所(地)的管理、维修、养护。

2.业主应按月到物业管理公司缴交住宅维修基金。住宅维修基金的标准是:____元平方米。由物业管理公司以房屋本体为单位设立专账代管,用于房屋的外墙面、楼梯间、通道、屋面、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机电设备、公用天线和消防设施等房屋本体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

3.业主如进行室内装修,则应在办理申请手续时按有关规定缴交装修押金,装修完工后由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检查,如无违章情况则予以返还,否则不予返还。

4.业主如请物业管理公司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则应支付有关费用。

5.业主使用本住宅区内有偿使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公用设施、公共场所(地)时,应按规定交纳费用。

五、违约责任

1.违反业主义务中第2、6、7款规定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制止,并要求其期限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进行强制恢复,包括采用停水、停电、停气等修改措施;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赔偿。

2.业主进行室内装修,如违反《____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按其中有关规定处理。

3.业主如延期缴交应交的管理服务费、住宅维修基金以及有关赔偿款和罚款等费用的,处以每日千分之三的滞纳金;无正当理由超过3个月不交的,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停水、停电、停气等催缴措施。

4.业主无理由拒绝、阻挠物业管理公司对房屋本体公用设施和区内公共场所、公用设施的检查、维修、养护及其他正常管理活动,由此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六、其他事项

1.本业主公约由前期物业管理单位如实填充第一条“本住宅区情况”后印制,并在本住宅区入住率达到百分之三十后组织已入住业主签订。

2.本业主公约经已人住业主中持有过半数以上投票权的业主签订后生效。已生效的业主公约对本住宅区所有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具有约束力。

3.业主大会可以依法根据本住宅区的实际情况对本业主公约进行修改补充,并报市住宅主管部门和区住宅管理部门备案。修改补充条款自业主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无需经业主重新签订。

4.修改补充条款不得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否则区住宅管理部门有权予以纠正或撤销。

5.本业主公约一式两份,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各执一份。

业主(签章)_____________ 物业管理公司(签章)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下物业:住宅____栋____房

商业用户:____栋____房(店、铺)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住宅区业主公约


为加强住宅区各类物业管理,保障本住宅区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住宅区的公共秩序,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同意签订本公约,并共同遵守。

一、本住宅区情况

1.地点:________区______路。

2.总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3.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平方米(商业用房____平方米,其他_________平方米)。

4.楼宇____栋____套,其中:高层楼宇____栋____套,多层楼宇___栋___套。

5.业主数量:___个。

6.管委会财产:

(1)公用设施专用基金______元。

(2)物业管理用户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管委会_______平方米,物业管理公司_____平方米。

(3)商业用户_________平方米。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状况:

(1)道路:车行道___平方米;人行道____平方米。

(2)园林绿化地面积:______平方米。

(3)教育设施:中学____所,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小学____所,建筑面积___平方米;幼儿园___所,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4)文体设施:文娱活动中心___个,建筑面积___平方米;网球场___个,占地面积___平方米;门球场___个,占地面积___平方米,游泳池___个,建筑面积___平方米;儿童游乐场所____个,占地面积____平方米。

其他:a. ____________________

b. ____________________

c. ____________________

(5)路灯___盏;庭园灯___盏;其他灯:a.__________ b. ___________

(6)污水检查井___个,排污管___米;雨水检查井___个,雨水管___米;化粪池___座;明沟___米;暗沟___米。

(7)消防水泵头接口___个。

(8)停车场___个,总占地面积___平方米,车位___个。

(9)综合楼___座,建设面积___平方米;其中a. ________b. __________

(10)肉菜市场___个,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11)邮电局(所)____个,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12)影剧院___座,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

(13)医院___座,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1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所有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有______ 、_______ 、_______项已竣工交付使用,有_______、_______ 、_______项尚未竣工或交付使用,预计_____年___月可交付使用。

8.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业主大会的召集和决定住宅区重大事项的方式

1.业主大会的召集:

(1)第一次业主大会在住宅交付使用且入住率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时,由区住宅管理部门会同开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按法定程序和形式召集,选举产生管委会。

a.由区住宅管理部门牵头,与开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组成业主大会筹委会(以下简称筹委会),筹委会可邀请市住宅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的人员参加。

b.筹委会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在充分征求业主的意见后提出管委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并作好大会议程、资料准备等工作。

c.筹委会在业主大会召开14天前将大会召开日期、地点、内容、方式、程度及管委会候选人名单等在住宅区内公告。

d.筹委会主任按规定的程序主持业主大会,选出第一届管委员委员,完成大会各项议程。

有关《业主公约》


有关《业主公约》

《业主公约》

为加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公共秩序,创造优良环境,同意签订本公约,并共同遵守。

一、业主的权利、义务

业主是指房地产所有权人。

(一)权利:

l、依法享有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建筑共用设施、共同部位和本物业内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的权利;

3、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室内装饰装修;

4、有权自己或聘请他人对物业自用部位的各种管道、电线、水箱以及其他设施进行合法修缮,但法规政策规定必须由专业部门或机构施工的除外;

5、有权根据房屋建筑共同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的状况,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组织修缮;

6、有权参加业主大会,并拥有对本物业重大管理决策的表决权;

7、有权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向业主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提出质询,并得到答复;

8、有权要求业主管理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依照规定的期限定期公布物业管理收支帐目;

9、有权对物业管理工作提出建议、意见或批评;

10、有权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进行技诉或提出意见与建议;

11、有权要求房屋建设毗连部位的其他维修责任人承咀维修养护责任,对方不维修养护或不予配合的,可要求业主管理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公司强制维修养护,按规定分摊费用

(二)义务

l、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规定;

2、执行和服从业主管理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3、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

4、按规定缴交物业管理服务费、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等费用;

5、业主如需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必须遵守本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并填写申请表,报物业管理公司审查批准后,向物业管理公司缴交装饰装修押金方可按规定施工,完工后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查验,如无违规、违章情况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押金予以退还,否则视违章情况予以扣除并限期整改;如属统一清运垃圾和粉刷楼梯的,还应同时交纳垃圾清运费和粉刷费;如有额外使用公共设施(如电梯、供电增容等)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补偿费用。

6、业主如请物业管理公司对其自用部位及设施设备、毗连部位及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支付有关费用;

7、明白并承诺与其他非业主使用人在建立合法使用、维护、改造所拥有物业的法律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本业主公约,并承担连带责任;

8、明白并承诺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与物业管理公司在本i物业内不存在人身、财产保管或保险关系(另有专门合同规定e除外)。

9、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擅自改变房屋建筑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2)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3)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部位、设施及公共场所(地);

(4)擅自损坏、拆除、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5)不按规定堆放物品、丢弃垃圾、高空抛物;

(6)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及饲养家禽、宠物等;

(7)践踏、占用绿化地,损坏、涂划园林建筑小品;

(8)影响市容观瞻或本物业外观的乱搭、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等;

(9)随意停放车辆和鸣喇叭,制造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10)利用房屋进行危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为;

(11)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二、业主大会和业主管理委员会

1、业主大会是由全体业主组成,决定本物业管理重大事项的业主自治管理组织。

业主管理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常设(执行)机构,经政府部门批准成立后,维护全体业主的物业权益,依法行使各项权利。

业主大会和业主管理委员会均应接受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2、第一次业主大会,在本物业交付使用且住用率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时,由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会同开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按法定程序和形式召集,并选举产生首届业主管理委员会。

3、本物业所有享有技票权的己住用业主,均应按时出席业主大会,参加投票,行使法定权利,承担法定责任。

4、业主应亲自出席业主大会并投票,或委托他人出席和投票,否则视作弃权,并应服从业主大会作出的决定。委托他人投票的,必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否则该项委托无效。授权委托书必须有业主签字,如业主为法人,须加盖法人公章。

5、业主大会可以采用会议或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会议表决采取投票、举手等形式。

6、业主管理委员会成立后,负责召集此后的业主大会,并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经持有百分之十以上投票权的业主提议,业主管理委员会应于接到该项提议后十四天内就其提议召开业主大会。

业主委员会应于召开业主大会七天前将会议地点、时间内容、方式及其他事项予以公告并报告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

7、业主大会必须有己住用业主中持有百分之五十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出席才能举行;如经已住用业主中持有百分之五十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决定,可以推迟召开业主大会。

8、业主大会的出席人数达到规定人数时,在会上提出的决定的事项,由出席会议的业主表决,以过半数通过有效。

9、业主投票时,以每套单元式住宅为一票;非住宅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为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下的每份房地产一票。

l0、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管理委员会章程的内容不得与宪怯、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违反规定的,区物业管理主门有权予以纠正或撤销。

三、违约责任

1、违反本公约业主义务条款中1、3、4、5、6、7、9、10项规定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处理,并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有权强制整改,包括采取停水、停电、停气等催改措施;对业公共利益造成损失的,物业管理单位有权要求责任人措偿并承担违约金;强制整改措施予以公告,赔偿金和违约金纳入本物业公共收入。赔偿金和违约金的项目及标准,由管理公司与业主管理委员会议定,业主管理委员会未成立的,经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核准后执行。

有关业主公约


有关业主公约

为加强本物业的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制订本公约。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须自觉遵守。

一、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规定。

二、执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三、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房屋、设施、设备、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保安、绿化等管理,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遵守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政府有关法规政策和业主委员会委托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

五、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工作如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业主委员会协调解决。

六、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家庭人身财产安全。

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房屋,应遵守有关物业装修的制度,并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对装修房屋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将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规、违章装修房屋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应当及时纠正,造成他人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对拒不改正的,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相应措施制止行为,并及时告知业主委员会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八、业主如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支付相应费用。

九、凡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设备已经或可能妨碍、危害毗连房屋的他人利益、安全,或有碍外观统一、市容观瞻的,按规定应由业主单独或联合维修、养护的,业主应及时进行维修养护;拒不进行维护的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理企业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由当事业主按规定分摊。

十、与其它非业主使用人建立合法租凭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定,并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2)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3)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设施及场地;

(4)损坏、拆除或改造供电、供水、供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5)随意堆放杂物、丢弃垃圾、高空抛物;

(6)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

(7)践踏、占用绿化用地;损坏、涂划园林建筑小品;

(8)在公共场所、道路两侧乱设摊点;

(9)影响市容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

(10)随意停放车辆;

(11)聚众喧闹、嗓声扰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它不道德的行为;

(12)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

(13)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它行为。

十二、人为造成公用设施设备或其它业主设施设备损坏,由造成损坏责任人负责修复或赔偿经济损失。

十三、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企业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用。

十四、业主使用本物业内有偿使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公用设施、场地时,应按规定交纳费用。

十五、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

十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互助友爱,和睦相处,共同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