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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版权合作协议书格式

音乐版权合作协议书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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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由以下双方签署:甲方:xxxx软件开发服务有限公司注册地址:xx高新区xx二巷24号通信地址:xx高新区xx二巷24号乙方:注册地址:通信地址:鉴于:1. 甲方是专业从事互联网内容服务、宽频服务、无线增值服务和3G内容服务的专业公司。现与中国大陆电信运营商合作为运营商用户提供增值电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短信、彩信、IVR、WAP、彩铃/炫铃、明星语音、音乐视频、手机图片、手机流媒体等)。2. 乙方拥有音乐制品(包括但不限于词曲版权、表演者权等)、明星图片、明星语音等(以下简称“授权内容”)的权利所有者或权利代理人,乙方拟授权甲方在互联网服务、增值电信服务、SKYPE铃音等领域中按本协议约定使用乙方之音乐制品、音乐视频、明星图片、明星语音等(由此产生的互联网产品及增值电信产品等,简称“合作产品”)。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合作事宜等达成如下协议条款:1. 合作内容1.1、双方将在互联网服务及增值电信服务领域进行合作。1.2、乙方向甲方提供拥有百分百版权或具有合法许可使用权的内容资源,供甲方制作成合作产品,具体的内容资源以附件约定为准。2.甲方的权利义务2.1、甲方将利用乙方提供的内容资源制作合作产品。2.2、甲方负责互联网及无线信道的畅通,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与维护。2.3、甲方全面负责与电信运营商商谈接入电信运营商平台的商务事宜和技术接入事宜,因此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2.4、甲方将合作产品利用自己的下载平台、甲方合作伙伴的推广平台、合作电信运营商平台等供用户浏览、下载。2.5、甲方负责通过各种渠道对合作产品进行推广,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式:2.5.1、过互联网、WAP、IVR等方式将合作产品提供予用户试听;2.5.2、通过互联网为用户提供歌曲的在线卡拉OK应用;2.5.3、通过平面媒体、电视媒体、广播媒体、手机终端等途径或载体进行推广;2.5.4、通过FLASH、MV等形式进行推广;2.5.5、通过CD、DVD、卡带等载体,以在专辑封底印刷或夹带宣传单页等方式宣传双方合作业务;2.5.6、使用乙方艺人的肖像图片及相关资料制作宣传页、体验卡等宣传品,以各种途径进行发放。2.6、乙方授权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授权内容通过改编等方式制作成个性手机铃声、个性彩铃等合作产品。2.7、甲方负责就合作产品所产生的信息费收益与电信运营商进行结算,并按本协议第4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收益分成。2.8、甲方负责就合作产品为用户提供客户服务,处理相应的客户咨询和投诉。3. 甲乙双方将按本协议第4条的约定对本协议项下合作所产生的收益进行分乙方的权利义务3.1、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或甲方要求为甲方提供内容资源,并按甲方要求为甲方及其各关联公司就授权内容分别出具授权证明。3.2、本协议期间如乙方增加任何新签约艺人,或签约艺人有任何新专辑或新增内容/歌曲,乙方可将新签约艺人的歌曲/内容,新专辑及新增内容/歌曲授权予甲方使用,并出具相应的授权证明。3.3、乙方负责在其签约艺人发布新专辑的CD、DVD、卡带等载体中,以在专辑封底印刷或夹带宣传单页等方式宣传双方合作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合作产品代码、歌迷俱乐部专用代码和指令、IVR号码及其它相关合作业务)。3.4、乙方保证对向甲方提供的内容资源拥有全部版权或已获得权利人或权利人代理人的合法授权,并保证该内容资源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也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可以授权甲方用于本协议项下合作业务。如乙方所提供的内容资源导致任何法律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并应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3.5、若乙方提供的内容资源的使用期与本协议有效期存在冲突,以内容资源的使用期为准。其到期前一个月内乙方将向甲方出具书面的《下线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如无异议,须按照《下线通知》约定的时间将内容资源下线。3.6、授权人、演唱者、词曲作者之间的纠纷,甲方不负责。4.合作分成与结算方式4.1、甲乙双方将对本协议项下合作产品产生的纯收益进行分成,纯收益指用户使用合作产品产生的全部信息费收入扣除电信运营商呆坏帐、代收手续费或信息费分成、通讯成本后乘以实际结算比例所得到的收益(各项成本费用及实际结算比例根据电信运营商每月实际执行政策进行调整),具体如下:4.2、甲乙双方的分成比例为70%:30%,即甲方占纯收益的70%,乙方占纯收益的30%;因乙方为个人,甲方将为乙方代交个人所得税,具体明细按国家出台规定。乙方分成收入=[全部信息费收入-(全部信息费收入*中国移动代收手续费比例50%)-(全部信息费收入*坏账率)-(全部信息费收入*税率5.5%)]*乙方分成比率30%-(个人所得税所扣款)4.3、结算:甲乙双方将按月结算,甲方每月28日将上月结算对帐单提供乙方确认无误后,将乙方税后应得款项支付到乙方指定帐号。户 名:开户行:帐 号:4.4、若由于电信运营商未按时与甲方结算而导致甲方与乙方的结算延误时,甲方出具相应证明文件后,其迟延支付行为将不被视为违约,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办法。4.5、如电信运营商有关资费标准变动,甲乙双方应按照电信运营商颁布的相应规定以书面形式重新确认上述甲乙双方的纯收益分成方式。5.、税务5.1、甲乙双方应按中国法律之规定,各自缴纳与自身经营有关之任何税款。5.2、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付款方需为收款方代扣代缴相关税款,付款方将在应向对方支付的款项中直接扣除相应税款。6.声明与保证6.1、甲乙双方互相向对方声明、陈述和保证如下:6.1.1、其是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6.1.2、其有资质从事本协议项下之合作,而该合作符合其经营范围之规定;6.1.3、其授权代表已获得充分授权可代表其签署本协议;6.1.4、其有能力履行其于本协议项下之义务;并且该等履行义务的行为不违反任何对其有约束力的适用法律的限制,也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之合法权益。6.2、任何一方违反了上述声明、陈述和保证即被视为违反了本协议的约定,应按本协议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7.保密条款7.1、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问、授权雇员除外)泄露本协议的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协议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7.2、本协议有效期内及终止后2年内,本保密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8.违约责任8.1、任何一方直接或间接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不承担或不及时、充分地承担本协议项下其应承担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纠正其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若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关于其违约行为的上述通知后10日内未纠正其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单方提前终止本协议,并追究违约方之违约责任。8.2、在违约事实发生以后,经守约方的合理及客观的判断,该等违约事实已造成守约方履行本协议项下其相应的义务已不可能或不公平,则守约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提前终止本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9.不可抗力9.1“不可抗力”是指甲乙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9.2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及时、充分地向对方以书面形式发通知,并告知对方该类事件对本协议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9.3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协议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则甲乙双方于彼此间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10. 协议期限与终止10.1、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签字盖章日期不一致的,按后签字盖章日期为生效日期。本协议有效期为【伍】年,协议期满前三十日内,甲乙双方将就本协议续签或变更事宜进行协商。10.2、本协议的提前终止不应影响甲乙双方于本协议提前终止日之前根据本协议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11.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11.1、如甲乙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2、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2. 其它条款12.1、本协议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12.2、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协议的其余条款在不影响协议目的的情况下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12.3、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行以下无正文)甲方:xxxx软件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盖章)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20xx年 xx月xx日乙方: (盖章)授权代表签字:签字日期: 20xx年 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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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版权合作协议_合同范本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签署:

甲方:xxxx软件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高新区xx二巷24号

通信地址:xx高新区xx二巷24号

乙方:

注册地址:

通信地址:

鉴于:

1. 甲方是专业从事互联网内容服务、宽频服务、无线增值服务和3g内容服务的专业公司。现与中国大陆电信运营商合作为运营商用户提供增值电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短信、彩信、ivr、wap、彩铃/炫铃、明星语音、音乐视频、手机图片、手机流媒体等)。

2. 乙方拥有音乐制品(包括但不限于词曲版权、表演者权等)、明星图片、明星语音等(以下简称“授权内容”)的权利所有者或权利代理人,乙方拟授权甲方在互联网服务、增值电信服务、skype铃音等领域中按本协议约定使用乙方之音乐制品、音乐视频、明星图片、明星语音等(由此产生的互联网产品及增值电信产品等,简称“合作产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合作事宜等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1. 合作内容

1.1、双方将在互联网服务及增值电信服务领域进行合作。

1.2、乙方向甲方提供拥有百分百版权或具有合法许可使用权的内容资源,供甲方制作成合作产品,具体的内容资源以附件约定为准。

2.甲方的权利义务

2.1、甲方将利用乙方提供的内容资源制作合作产品。

2.2、甲方负责互联网及无线信道的畅通,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与维护。

2.3、甲方全面负责与电信运营商商谈接入电信运营商平台的商务事宜和技术接入事宜,因此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4、甲方将合作产品利用自己的下载平台、甲方合作伙伴的推广平台、合作电信运营商平台等供用户浏览、下载。

2.5、甲方负责通过各种渠道对合作产品进行推广,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式:

2.5.1、过互联网、wap、ivr等方式将合作产品提供予用户试听;

2.5.2、通过互联网为用户提供歌曲的在线卡拉ok应用;

2.5.3、通过平面媒体、电视媒体、广播媒体、手机终端等途径或载体进行推广;

2.5.4、通过flash、mv等形式进行推广;

2.5.5、通过cd、dvd、卡带等载体,以在专辑封底印刷或夹带宣传单页等方式宣传双方合作业务;

2.5.6、使用乙方艺人的肖像图片及相关资料制作宣传页、体验卡等宣传品,以各种途径进行发放。

2.6、乙方授权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授权内容通过改编等方式制作成个性手机铃声、个性彩铃等合作产品。

2.7、甲方负责就合作产品所产生的信息费收益与电信运营商进行结算,并按本协议第4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收益分成。

2.8、甲方负责就合作产品为用户提供客户服务,处理相应的客户咨询和投诉。

3. 甲乙双方将按本协议第4条的约定对本协议项下合作所产生的收益进行分乙方的权利义务

3.1、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或甲方要求为甲方提供内容资源,并按甲方要求为甲方及其各关联公司就授权内容分别出具授权证明。

3.2、本协议期间如乙方增加任何新签约艺人,或签约艺人有任何新专辑或新增内容/歌曲,乙方可将新签约艺人的歌曲/内容,新专辑及新增内容/歌曲授权予甲方使用,并出具相应的授权证明。

3.3、乙方负责在其签约艺人发布新专辑的cd、dvd、卡带等载体中,以在专辑封底印刷或夹带宣传单页等方式宣传双方合作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合作产品代码、歌迷俱乐部专用代码和指令、ivr号码及其它相关合作业务)。

3.4、乙方保证对向甲方提供的内容资源拥有全部版权或已获得权利人或权利人代理人的合法授权,并保证该内容资源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也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可以授权甲方用于本协议项下合作业务。如乙方所提供的内容资源导致任何法律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并应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3.5、若乙方提供的内容资源的使用期与本协议有效期存在冲突,以内容资源的使用期为准。其到期前一个月内乙方将向甲方出具书面的《下线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如无异议,须按照《下线通知》约定的时间将内容资源下线。

3.6、授权人、演唱者、词曲作者之间的纠纷,甲方不负责。

4.合作分成与结算方式

4.1、甲乙双方将对本协议项下合作产品产生的纯收益进行分成,纯收益指用户使用合作产品产生的全部信息费收入扣除电信运营商呆坏帐、代收手续费或信息费分成、通讯成本后乘以实际结算比例所得到的收益(各项成本费用及实际结算比例根据电信运营商每月实际执行政策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4.2、甲乙双方的分成比例为70%:30%,即甲方占纯收益的70%,乙方占纯收益的30%;因乙方为个人,甲方将为乙方代交个人所得税,具体明细按国家出台规定。乙方分成收入=[全部信息费收入-(全部信息费收入*中国移动代收手续费比例50%)-(全部信息费收入*坏账率)-(全部信息费收入*税率5.5%)]*乙方分成比率30%-(个人所得税所扣款)

版权合同格式:版权合作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进行对图书资源的二次开发,建设数字图书馆,加大图书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共同推进和繁荣我国的数字化网络出版和基础教育事业,甲乙双方就甲方将其指定作品的数字化版权许可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授予乙方对其作品数字化版权的使用权(包括简体和繁体字),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可以以电子图书形式主要在学校、教育科研单位_________等全球范围内制作、传播、发行上述作品的非专有使用权。以电子图书形式使用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国家版权局颁布的《关于制作数字化制品的著作权规定》等有关规定,将作品转换为数字代码形式,并利用软件技术设置各项阅读功能,以非纸介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网络传播和制作发行电子出版物等数字化制品的方式使用。2.甲方保证拥有其所提供的图书的版权所有者授予的对图书数字化版权的使用权,并拥有授权乙方以本协议约定方式使用图书的权利;保证其所提供的图书和所授予的数字化版权没有违反国家的有关出版管理的法律和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如因授权图书或上述授权与第三人包括有关国家管理部门发生任何争议,争议的解决以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甲方负责和承担,并应补偿乙方由此受到的一切损失,乙方并可以终止协议。3.本协议签定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首批授权图书的样书_________种和电子文档_________种;全年甲方向乙方提供授权图书总数量样书不少于_________种和电子文档不少于_________种(电子文档是指s2、s72、ps2、ps、doc、pdf等其中一种格式文件)。4.甲方向乙方授权后,甲方可以享有以下权利:(1)甲方享有乙方免费为其在_________网站上宣传甲方的权利,具体形式双方协商确定;(2)甲方有权索取相关图书销售和浏览信息;(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双方约定支付其应得收益;(4)享有和承担本协议其他条款规定的权利义务。(5)甲方有权要求加入_________数字图书馆版权使用分配理事会,经审定合格,可以成为理事单位,并享有监督执行分配的权利。5.甲方指定_________作为合同执行人及联络人。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享有甲方作品数字化版权的非专有使用权,即乙方享有将甲方作品转换为数字代码形式,并利用软件技术设置各项阅读功能,以非纸介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网络传播和制作发行电子出版物等数字化制品的方式使用的非专有使用权。2.乙方对作品进行数字化使用的具体技术、方法以及乙方推广数字化作品的方式均为乙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权许可或禁止他人使用其对作品数字化的具体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数字化作品的版式设计、技术设计、独特的阅读功能的设置和组合等,法律另有规定除外。3.根据市场形势,乙方有权决定授权作品的宣传、包装、价格和销售形式;乙方为实现使用甲方授权作品的目的,有权委托第三方将授权作品按甲乙双方约定的使用方式进行制作、传播和销售。4.乙方为甲方在_________网站进行宣传,具体方式根据情况另行商定。5.乙方每年将根据销售收入的15%来支付甲方作品的电子版使用费(计算公式:项目销售收入×15%×甲方作品的使用数量/项目所有作品的使用总数量×系数一)。系数一是指:(1)书面授权(不提供样书或电子文档),比例系数是80%;(2)书面授权+样书,比例系数是85%;(3)书面授权+电子文档,比例系数是95%;(4)书面授权+样书+电子文档,比例系数是100%;6.每年12月31日为版权使用费结算截止日,1月_________日为版权使用费支付日期。我们将通过_________网站公布分配报表,把有关的详细分配信息通过邮件、传真或邮寄等方式提前10天通知有关的合作单位。对于分配中有不清楚的问题,可以通过理事会的秘书处进行电话咨询,秘书处有义务对全部相关问题进行解答。第三条 特别约定1.对于甲方授予乙方的非专有使用权不具有排他性,乙方不得限定甲方与第三方签定类似的使用协议;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得许可其他任何第三人使用本协议涉及作品的数字化版权或将作品数字化版权转让给任何第三人,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2.双方应对本协议内容和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获知对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责任,包括对方经营信息、销售数据和技术方案等商业秘密,非经对方的书面的、特别的授权以及在法律有强制要求的情况下,获知对方商业秘密的一方不得擅自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或泄露给他人,或有其它不正当使用的行为,否则应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第四条 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应全面认真地履行本协议的各项规定,如发生违约,应赔偿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相应损失。2.违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应赔偿对方的损失包括对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引起的直接的经济损失及任何可预期的间接损失及额外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对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支出的律师费用、诉讼及仲裁费用、财务费用及差旅费等。3.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第三条第一款约定,应将乙方所付报酬全部退还乙方。此外,甲方应向乙方承担本合同项下之作品著作权使用报酬总额十倍之违约金。4.如乙方逾期支付甲方著作权使用酬金,每逾期一日按报酬总额的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在本合同终止日前必须将所有未付清款项付给甲方。

第五条 其他事项1.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另行协商签定书面备忘录或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2.任何由本协议引起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最终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依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结果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3.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版权合作协议格式


版权合作协议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进行对图书资源的二次开发,建设数字图书馆,加大图书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共同推进和繁荣我国的数字化网络出版和基础教育事业,甲乙双方就甲方将其指定作品的数字化版权许可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授予乙方对其作品数字化版权的使用权(包括简体和繁体字),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可以以电子图书形式主要在学校、教育科研单位_________等全球范围内制作、传播、发行上述作品的非专有使用权。以电子图书形式使用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国家版权局颁布的《关于制作数字化制品的著作权规定》等有关规定,将作品转换为数字代码形式,并利用软件技术设置各项阅读功能,以非纸介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网络传播和制作发行电子出版物等数字化制品的方式使用。2.甲方保证拥有其所提供的图书的版权所有者授予的对图书数字化版权的使用权,并拥有授权乙方以本协议约定方式使用图书的权利;保证其所提供的图书和所授予的数字化版权没有违反国家的有关出版管理的法律和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如因授权图书或上述授权与第三人包括有关国家管理部门发生任何争议,争议的解决以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甲方负责和承担,并应补偿乙方由此受到的一切损失,乙方并可以终止协议。3.本协议签定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首批授权图书的样书_________种和电子文档_________种;全年甲方向乙方提供授权图书总数量样书不少于_________种和电子文档不少于_________种(电子文档是指S2、S72、PS2、PS、DOC、PDF等其中一种格式文件)。4.甲方向乙方授权后,甲方可以享有以下权利:(1)甲方享有乙方免费为其在_________网站上宣传甲方的权利,具体形式双方协商确定;(2)甲方有权索取相关图书销售和浏览信息;(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双方约定支付其应得收益;(4)享有和承担本协议其他条款规定的权利义务。(5)甲方有权要求加入_________数字图书馆版权使用分配理事会,经审定合格,可以成为理事单位,并享有监督执行分配的权利。5.甲方指定_________作为合同执行人及联络人。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享有甲方作品数字化版权的非专有使用权,即乙方享有将甲方作品转换为数字代码形式,并利用软件技术设置各项阅读功能,以非纸介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网络传播和制作发行电子出版物等数字化制品的方式使用的非专有使用权。2.乙方对作品进行数字化使用的具体技术、方法以及乙方推广数字化作品的方式均为乙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权许可或禁止他人使用其对作品数字化的具体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数字化作品的版式设计、技术设计、独特的阅读功能的设置和组合等,法律另有规定除外。3.根据市场形势,乙方有权决定授权作品的宣传、包装、价格和销售形式;乙方为实现使用甲方授权作品的目的,有权委托第三方将授权作品按甲乙双方约定的使用方式进行制作、传播和销售。4.乙方为甲方在_________网站进行宣传,具体方式根据情况另行商定。5.乙方每年将根据销售收入的15%来支付甲方作品的电子版使用费(计算公式:项目销售收入×15%×甲方作品的使用数量/项目所有作品的使用总数量×系数一)。系数一是指:(1)书面授权(不提供样书或电子文档),比例系数是80%;(2)书面授权+样书,比例系数是85%;(3)书面授权+电子文档,比例系数是95%;(4)书面授权+样书+电子文档,比例系数是100%;6.每年12月31日为版权使用费结算截止日,1月_________日为版权使用费支付日期。我们将通过_________网站公布分配报表,把有关的详细分配信息通过邮件、传真或邮寄等方式提前10天通知有关的合作单位。对于分配中有不清楚的问题,可以通过理事会的秘书处进行电话咨询,秘书处有义务对全部相关问题进行解答。第三条 特别约定1.对于甲方授予乙方的非专有使用权不具有排他性,乙方不得限定甲方与第三方签定类似的使用协议;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得许可其他任何第三人使用本协议涉及作品的数字化版权或将作品数字化版权转让给任何第三人,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2.双方应对本协议内容和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获知对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责任,包括对方经营信息、销售数据和技术方案等商业秘密,非经对方的书面的、特别的授权以及在法律有强制要求的情况下,获知对方商业秘密的一方不得擅自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或泄露给他人,或有其它不正当使用的行为,否则应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第四条 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应全面认真地履行本协议的各项规定,如发生违约,应赔偿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相应损失。2.违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应赔偿对方的损失包括对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引起的直接的经济损失及任何可预期的间接损失及额外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对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支出的律师费用、诉讼及仲裁费用、财务费用及差旅费等。3.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第三条第一款约定,应将乙方所付报酬全部退还乙方。此外,甲方应向乙方承担本合同项下之作品著作权使用报酬总额十倍之违约金。4.如乙方逾期支付甲方著作权使用酬金,每逾期一日按报酬总额的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在本合同终止日前必须将所有未付清款项付给甲方。第五条 其他事项1.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另行协商签定书面备忘录或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2.任何由本协议引起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最终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依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结果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3.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数字版权合作协议格式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为进行对图书资源的二次开发,建设数字图书馆,加大图书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共同推进和繁荣我国的数字化网络出版和基础教育事业,甲乙双方就甲方将其指定作品的数字化版权许可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授予乙方对其作品数字化版权的使用权(包括简体和繁体字),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可以以电子图书形式主要在学校、教育科研单位_________等全球范围内制作、传播、发行上述作品的非专有使用权。以电子图书形式使用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和国家版权局颁布的《关于制作数字化制品的着作权规定》等有关规定,将作品转换为数字代码形式,并利用软件技术设置各项阅读功能,以非纸介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网络传播和制作发行电子出版物等数字化制品的方式使用。

2、甲方保证拥有其所提供的图书的版权所有者授予的对图书数字化版权的使用权,并拥有授权乙方以本协议约定方式使用图书的权利;保证其所提供的图书和所授予的数字化版权没有违反国家的有关出版管理的法律和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如因授权图书或上述授权与第三人包括有关国家管理部门发生任何争议,争议的解决以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甲方负责和承担,并应补偿乙方由此受到的一切损失,乙方并可以终止协议。

3、本协议签定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首批授权图书的样书_________种和电子文档_________种;全年甲方向乙方提供授权图书总数量样书不少于_________种和电子文档不少于_________种(电子文档是指s2、s72、ps2、ps、doc、pdf等其中一种格式文件)。

4、甲方向乙方授权后,甲方可以享有以下权利:

(1)甲方享有乙方免费为其在_________网站上宣传甲方的权利,具体形式双方协商确定;

(2)甲方有权索取相关图书销售和浏览信息;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双方约定支付其应得收益;

(4)享有和承担本协议其他条款规定的权利义务。

(5)甲方有权要求加入_________数字图书馆版权使用分配理事会,经审定合格,可以成为理事单位,并享有监督执行分配的权利。

5、甲方指定_________作为合同执行人及联络人。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甲方作品数字化版权的非专有使用权,即乙方享有将甲方作品转换为数字代码形式,并利用软件技术设置各项阅读功能,以非纸介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网络传播和制作发行电子出版物等数字化制品的方式使用的非专有使用权。

2、乙方对作品进行数字化使用的具体技术、方法以及乙方推广数字化作品的方式均为乙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权许可或禁止他人使用其对作品数字化的具体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数字化作品的版式设计、技术设计、独特的阅读功能的设置和组合等,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3、根据市场形势,乙方有权决定授权作品的宣传、包装、价格和销售形式;乙方为实现使用甲方授权作品的目的,有权委托第三方将授权作品按甲乙双方约定的使用方式进行制作、传播和销售。

4、乙方为甲方在_________网站进行宣传,具体方式根据情况另行商定。

5、乙方每年将根据销售收入的15%来支付甲方作品的电子版使用费(计算公式:项目销售收入×15%×甲方作品的使用数量/项目所有作品的使用总数量×系数一)。系数一是指:

(1)书面授权(不提供样书或电子文档),比例系数是80%;

(2)书面授权+样书,比例系数是85%;

(3)书面授权+电子文档,比例系数是95%;

(4)书面授权+样书+电子文档,比例系数是100%;

6、每年12月31日为版权使用费结算截止日,1月_________日为版权使用费支付日期。我们将通过_________网站公布分配报表,把有关的详细分配信息通过邮件、传真或邮寄等方式提前10天通知有关的合作单位。对于分配中有不清楚的问题,可以通过理事会的秘书处进行电话咨询,秘书处有义务对全部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第三条 特别约定

1、对于甲方授予乙方的非专有使用权不具有排他性,乙方不得限定甲方与第三方签定类似的使用协议;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得许可其他任何第三人使用本协议涉及作品的数字化版权或将作品数字化版权转让给任何第三人,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2、双方应对本协议内容和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获知对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责任,包括对方经营信息、销售数据和技术方案等商业秘密,非经对方的书面的、特别的授权以及在法律有强制要求的情况下,获知对方商业秘密的一方不得擅自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或泄露给他人,或有其它不正当使用的行为,否则应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全面认真地履行本协议的各项规定,如发生违约,应赔偿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相应损失。

2、违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应赔偿对方的损失包括对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引起的直接的经济损失及任何可预期的间接损失及额外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对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支出的律师费用、诉讼及仲裁费用、财务费用及差旅费等。

3、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第三条第一款约定,应将乙方所付报酬全部退还乙方。此外,甲方应向乙方承担本合同项下之作品着作权使用报酬总额十倍之违约金。

4、如乙方逾期支付甲方着作权使用酬金,每逾期一日按报酬总额的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在本合同终止日前必须将所有未付清款项付给甲方。

第五条 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另行协商签定书面备忘录或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2、任何由本协议引起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最终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依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结果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数字版权合作协议 [篇2]

甲方:(真实姓名: 笔名: 书名: )

地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乙方:北京景天致远科技有限公司

收件人:王莹

电话:010-65766638 15001092329

传真:010-65xx

地址:xxx邮编:100024

签约编辑: 天使的魔鬼

为促进原创文学的持续发展与繁荣,给作者创造良好的创作环境,同时也为读者打造一个集搜书、阅读、互动、购买为一体的高品质服务平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将其创作作品著作权的相关财产权以专有授权的方式授于乙方。

鉴此,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订立本合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本协议涉及的名词解释

1. 作品:指甲方拥有全部著作权,内容完整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要求的作品。 (包括

中文简体版本、中文繁体版本和任何外文版、译文版、图文版、图片版),还包括其正传、前传、后传、番外以及乙方根据签约作品相关人物、故事而创作的后续、旁支、系列作品。

2. 数字出版相关权利:版权拥有者在全球范围内享有的版式设计权、信息网络传播权、

复制权、发行权、汇编权等。

3. “信息网络传播权”指中国法律规定是指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表

演或者录音录像制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表演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

4. 授权及转让代理:本协议项下的“授权及转让代理”是指根据甲方赋予乙方的代理

权,乙方可将签约作品以授权及转让的方式将其授权数字版权分给任何第三方。乙方有权独立自主的选择交易对象,确定交易的基本条件(包括价格、交易方式是授权还是转让、授权期限等)。

5. 本协议中乙方为北京景天致远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条、版权约定

1. 甲方将其 “授权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数字出版相关权利(其中包括信息网络传

播权、复制权、发行权、汇编权、版式设计权)的授权及转让的代理权在合作期内授予乙方专有使用。

2. 甲方将其 “授权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以纸质图书、漫画、游戏、广播、电影、

电视剧、有声读物出版、发行及传播的权利授乙方专有使用。

3. 甲方承诺授权乙方的作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并且拥有

全部的著作权利;如果因为甲方承诺不实导致乙方被第三方主张权利而产生纠纷、诉讼,或遭到行政等相关部门处理、或因授权内容存在权利瑕疵或侵犯第三方权利等问题造成本公司损失或陷入诉讼等纠纷,都应由甲方出面解决并承担责任;甲方亦应赔偿因上述原因导致乙方的全部损失。

4. 在合同期限内,甲方授权乙方及乙方委托的第三方,以乙方的名义对侵犯甲方作品

著作权的行为进行维权。在维权活动期间,因甲方单方面自行和解或撤诉导致乙方损失(包括公证费、诉讼费及其他相关前期支出)由甲方承担。如本协议到期,而在本协议期限内已进行证据保全的维权活动尚未结案,则有关维权工作开展的授权不受本协议期限的制约,维权工作授权期限截止至所有维权案件结案。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签约作者有权按照本协议及其附件的约定获取相应的稿酬。

2、 签约作者符合要求的作品,有权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推荐。

3、 签约作者有权要求公司为其签约作品在不同渠道创造收益。

4、 当作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以及相关各项著作权受到非法侵犯时,作者有权利要求公司代理作者协调处理相关的各项事务,以维护签约作者的权利。

5、 本协议为专有授权协议,作者不得以自己或第三人之名义授权、许可他人以与本协议相同或相类似的方式发表、发行、编辑、出版相同或相类似签约作品。

6、 作者保证其在本协议附件填写的作品名称、姓名、笔名、接受汇款帐号和地址等各项内容均真实有效,如因作者提供信息有误而产生的任何损失,由作者承担。

7、 作者保证,签约作品系作者独立创作,不存在侵害公司或第三人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名誉权、肖像权等权利)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网络版权、著作权纠纷,并且作品没有违反任何法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如作者有违此条,作者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法律责任,给公司造成损失,由作者承担网站全额赔偿责任。如有第三人(方)向网站提出作品涉嫌侵权,并提供相应证据,要求公司停止发布并删除甲方侵权作品;公司有权先行停止发布,并删除作者作品;在作者与第三人(方)之间纠纷解决后,双方再就该协议的履行另行协商。

8、 签约作品在公司网站或者第三方渠道上线后,作者有义务保持一定的创作速度,并保证完结作品,且完本字数不低于15万字。如果作者在未取得公司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将签约作品停止更新超过二个月,或停止更新虽未超过二个月,但作者明确表示不再更新的,公司有权以作者的名义代为完成签约作品,且作者无权对公司代为完成部分以任何方式(公开或非公开)提出异议。对于公司代为完成的内容,作者享有署名权,除此之外的全部知识产权及收益均归公司所有。签约作品中由公司代写部分所产生的收益,均归公司所有。同时,自公司代写之日开始,就签约作品的全部内容(包

括此前作者已完成部分及代写部分)及其衍生作品通过任何途径所产生的所有收益,公司均无需再向作者进行支付。

9、 签约作者保证签约作品不含有下列内容:

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民族分-裂、侵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泄露国-家-机-密;宣扬淫秽、迷信或者渲染暴-力,危害社会公德和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侮辱或者诽谤他人;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任何侵害他人知识产权、姓名、肖像、名誉、隐私、人格权利等合法权益的内容,以及任何诽谤、黄色、下流及猥亵的内容。

任何违反有关监管机关和/或电信运营商的规定的内容。

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可根据市场形势决定签约作品以授权及转让的方式将其著作权处分给任何第

三方。乙方有权独立自主的选择交易对象,确定交易的基本条件(包括价格、交易方式是授权还是转让、授权期限、维权时要求赔偿的数额等)

2. 乙方出于公司内部业务重组的需要,可将本协议的权利义务整体或部分转让给与

乙方相关的同一集团的隶属企业或公司,在书面通知甲方或公告告知后,本协议有关权利义务即由该企业或公司履行和承担,甲方不能因此而提出本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以外的其他要求。

3 公司应按本协议、补充协议及其附件的约定及时足额向作者支付其应得稿酬。

第四条、结算标准及支付方式

1、 vip销售、虚拟道具销售等具体结算方式及比例额度、支付方式等详见补充协议。

2、 签约作品被订阅次数以公司公布的统计数据为准,作者可在公司相关页面进行查询。

3、 作者对其所得稿酬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由作者自行承担,并由公司在每次向作者支付稿酬时代扣代缴。

4、 如因在报纸、杂志、互联网等媒体上为宣传、促销作者的作品,允许签约作品采用不超过整个作品的十分之一长度进行转载,此种情况下公司无需另向作者支付稿酬或其他费用。

5、 如果公司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向第三方进行分许可或权利转让,并自第三方获得收益:原则上扣税及其他运营费用后纯收益以50%:50%的比例进行分配;

6、 公司将在第三方支付的收益到账之日起三十(30)个工作日内(国定节假日顺延)向签约作者付款。唯双方另行签署的书面文件可变更本条内容。

第五条、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有义务保守接触到的对方有关的商业秘密,保证不把这些商业秘密使用于本协议规定之外的目的,保证不向任何其他人有意地泄露这些秘密,否则,违约方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本保密条款是无限期的,直至本条款中所称的保密信息进入公示领域为止或直到对方将这些秘密公开为止。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全面认真地履行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如有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争议处理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协议期限与生效

本文来源于百分网(http://www.oh100.com/),转载请保留此标记,谢谢!1、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为十年,期限届满时如双方未签订书面终止协议,授权期限自动延长。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3、《著作权人信息表》、《授权书》是本协议的有效附件。

甲方(真实姓名):

日期: 乙方: 授权代表: 日期:

数字版权合作协议 [篇3]

邮编: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笔名: ) 网站:北京晋江原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邮编:102209 电话:010-51667195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硅谷先锋1-4-403

双方本着为广大书友提供优秀原创文学作品,让网络作者能有更好的发展空间,携手推广作者作品并促进作品知名度,让读者能有更多与作者交流的机会;经过友好协商,本着相互尊重,互惠互利的原则,同意签署本补充协议。

1. 合作方式:

1.1. 作者承诺将签约作品稿件以网站认可的方式提交给网站指定的编辑人员或自行上传于作者管理后台。作

品经由编辑审核通过后,方可上架进行销售。待作品上架后,作者有完结作品的义务,并同时承诺,每月累计提交或上传的协议作品vip章节不少于四章。

1.2.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协议结束,作者使用与本协议中笔名相同或类似的各种笔名,作者本名、其它任

何名称所创作的其他所有作品,自动同样按本补充协议及主合同规定授权给网站,不必再就每部作品单独签订主体协议,除非网站书面明确表示某部作品例外。

2. 稿酬支付:

2.1. 双方就签约作品的互联网发布稿酬计算方式约定如下:

2.1.1. 签约作品的部分章节经由编辑审核,双方协商后在网站以vip方式进行连载发布,签约作品vip部分稿

酬根据网站vip会员所产生的每次签约作品章节订阅次数进行结算。

2.1.2. 网站以vip章节为单位进行销售,作者每vip章节的销售收入为“0.018元*vip章节字数/1000”,每

vip章节每次销售金额精确到0.001元。例如:某篇作品单章长度为5300字,那么该章节每次销售的金额为0.018*5300/1000=0.0954元,四舍五入后即为0.095元。如果该章节销售了2000次,那么该章节的总收入为0.095*2000=190元。如果签约作品共有50个vip章节,均保持上述的字数与销售量的话,该签约作品的总收入即为190*50=9500元。

2.1.3. 如作者愿意参与网站推出的其它销售方式及优惠促销活动,该部分收益按照该活动网站公布的具体条款

额外结算。

2.2. 如签约作品遭受第三方侵权时,任何一方均有权采取法律等措施维护一方或双方的利益,另一方有义务

予以协助。任何一方所获得的侵权赔偿,在扣除该方支付的相关费用后,作者得50%,网站得50%。

2.3. 以无线或主合同4.1中其它电子载体形式实现的收入,扣除渠道成本后,网站和作者各得50%。

2.4. 作者授权网站在全球范围内地、排他地与出版机构、图书公司、影视剧制作机构、游戏厂商等商谈

将签约作品以图书、漫画、游戏、广播、电影、电视剧、有声读物等作为载体而出版、和/或开发和销售玩具等衍生产品。作者承认网站的代理地位,并委托网站代为进行合作接洽、谈判、以及行为行使各种合作权益。在协议期间内,作者承诺不自己或通过任何除网站之外的第三方与购买版权方接洽。作者全权授权网站进行接洽、谈判、法务财务合作以及行使其他各种合作权益。

2.4.1. 网站承诺,在为作者的作品进行版权推广的过程中,以作者的意见为主,有义务为作者争取的利润,

代作者承担合作风险。网站在对作品各部分版权进行排他的推广合作时,将推广进程和合作情况及时透明的向作者传达,并保证通过推广、推荐、联络等手段从而获得的签约作品的纯收益中,80%将用于支付给作者。同时,代作者协调各个环节中如维权、出版内容进度控制、财务结算、加印版税和其他衍生收入的实现以及缴纳税款等事务,为作者创造有切实保障的写作空间。

2.4.2. 如果2.4.1中的洽谈合作是由作者提供渠道介绍合作第三方,并且该第三方不是网站已有业务伙伴,网

站向作者支付该次合作纯收入的85%,剩余部分作为网站的推荐、宣传、经营、监控等环节的经费。

3. 支付方式:

3.1. 为促进作者写作,提高作品质量,优化阅读环境,网站的vip部分稿酬采取每月结算,完结支付的形式。

即作者的收入是即时产生并在作者后台可见的。但这部分收益直至作品完结后才可以申请支付。如作者因各种情况不能完结该部作品,在作者明确表示放弃继续创作后,网站将按照该部作品结算总收益50%

3.2.

3.3.

3.4.

3.5.

3.6. 的比例支付给作者,其余部分返还付费读者的账户。长篇作品如超过20万字,且情节在一定程度上告一段落,经向责任编辑申请,并由网站编辑部认可后,该分部作品的完结可视为该部作品完结,可按照完结给作品支付该分部作品的vip部分稿酬。但该作品的后续部分,则不得再以同一篇文章(即同一个novelid号)的展现形式继续创作。 无论作者将作品创作完结,或者作者明确表示放弃继续创作以至完结作品,网站首次支付之后,该部作品后续产生的各种收益,按2.1.2的正常计算方式每月结算,作者可每月进行一次申请支付。 当符合支付条件的作品结算金额超过100元,作者可自行选择是否要求网站进行支付以及支付金额,但支付金额不得低于100元。如作者的稿酬累计金额不超过100元,则直至合约结束,由网站一次性全额支付给作者。 当作品完结后,作者可于每月25日零时之前要求网站支付稿酬,网站应于十个工作日期间根据作者提供的汇款方式进行汇款(根据国家规定动作,网站从应支付作者的上述费用中代扣应缴税款,汇款的费用由作者承担,自作者暂存于网站的上述费用中扣除)。 为保障作者权益,网站每次寄给作者的稿酬汇款单或其它汇款凭证,既是支付工具也是保证手段,非因网站过错而致使作者不能兑现汇款单或不能收到汇款,网站不负任何其他赔偿责任。 补充协议中关于2.2、2.3、2.4产生收益后的支付同样由网站代扣税及汇款费用后按作者提供的汇款方式

进行汇款。

4. 保密条款:

4.1. 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其他监管机构要求

和双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他顾问、雇员除外)泄露本协议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协议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

4.2. 本协议有效期内及终止后二年内,本保密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5. 违约责任:

5.1. 双方中若有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并导致对方的权益受损时,应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一方

的全部经济损失是指一方因对方的违约行为而遭受的物质上的直接及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支出费用、律师费用、收入减损、预期收入等。

6. 其它:

6.1. 本协议有效期内,网站将拥有的优秀宣传资源包括推荐位置、网站合作伙伴(联盟书站、合作网站)重

点推荐等作者及其作品,以增强作者及其作品的广泛影响力。

6.2. 本合同有效期内,网站指定责任编辑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其他联系方式:qq:

__________)与乙方进行联系和接洽。

6.3. 本协议自签约日起自动生效,一式两份,作者与网站双方各执一份,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字页:

作者: 网站:北京晋江原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