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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代理发行“公益医保证”协议书

个人代理发行“公益医保证”协议书。

随着法律的进步,合同对我们的重要性越来越明显。这个世界发展地很快,合同也就成了一个很重要的东西。代理合同是就双方的代理合作以及利益而签订的一种协议,签订代理合同时如果不仔细,就会导致合同纠纷甚至损失,那么,合同有哪些可参考的格式呢?请你阅读小编辑为你编辑整理的《个人代理发行“公益医保证”协议书》,希望对你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个人代理发行“公益医保证”协议书

(参考范本)

甲方:河南省公益医保发展管理中心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乙双方以自愿、平等、互惠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为前提,以发展我省公益医保事业,增加乙方的经济收入,拓宽我省医保和就业渠道,为建设小康社会作贡献为共同目的,就乙方代理发行甲方的“公益医保证”事宜,签定此协议。

第二条:乙方按照甲方个人发行“医保证”的资格要求,如实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明或低收入证明等有效证明,填报:“医保证专、兼职发行员申请表”,接受培训,培训合格,办理“医保证发行工作证”,取得发行资格。

第三条:乙方获得发行资格后,给甲方交纳“医保证”预付款 元(或甲方认可的担保),领取相应数量的空白“医保证”、发行报表和宣传资料,然后即可在所在地开展发行工作,并根据发行量结算发行费。

第四条:乙方的工资实行的是零工资制,劳动报酬及发行费用是发行费。甲方按照先发行后结算的原则给乙方结算发行费。分别是:A型发行费证 元;B型 元;C型 元;D型 元;E型 元。甲方月的15日之前根据乙方上个月的实际发行量给乙方结算。

第五条:乙方三天向甲方报一次已发行“医保证”的“存根联、复核联”、对应现金和“发行报表”,以保证甲方能够及时上报投保并输入服务信息,保障购证人的权益及时兑现。有发行则实行零报告。迟报、报一次警告,两次扣发迟报、报对应金额的50%的发行费;三次不报则按照“医保证”的最高面值扣预付款或发行费,并解除合同,取消发行资格。

第六条:乙方须严格按照“医保证”的发行规定和面值价格发行,发现折价发行则扣除预付款和结算的发行费,并解除合同,取消发行资格。

第七条:乙方接受甲方因需要采取的关于发行价格,发行费,发行办法等调整政策,同时,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有关部门的有关政策。

第八条:乙方在工作中须自觉维护甲方的权益和声誉,如发现乙方有损害甲方权益和声誉的行为,或者乙方因规发行受到持证人司法追究或其它司法追究时,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保留进一步维权的权利。

第八条:乙方作为甲方的兼职发行员,与乙方是合作关系,乙方的社会统筹,养老、失业、医疗保险、依法纳税等事宜由乙方自理,乙方在社会上的一切行为是乙方的个人行为并由个人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九条: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解答购证人提出的有关问题,对于因为不能兑现服务承诺的持证人,甲方有义务退证。

第十条:乙方因故需要解除本合同,放弃发行资格,须提前30日以文字形式告知甲方,在乙方有反本协议和发行“医保证”等的有关规定,交回证件和有关资料的情况下,甲方负责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全部预付款,结算全部结算的发行费。

第十一条:甲方为“医保证”的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为兑现“医保证”规定的服务内容负责。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本协议的有效期为一年,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签字生效,有效期满如果甲乙双方有异议时可顺延一年。本协议生效期间甲乙双方如发生分歧,首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可交仲裁机构仲裁。

此协议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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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导报报纸代理发行合同




甲方(受托方):

乙方(委托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代理《***报》在 的发行业务。

二、《***报》是湖北博创工艺美术有限公司免费向读者发行的周报。甲方按乙方要求完成《***报》的发行任务。发行方式为在甲方所管理的区域设立免费索取点。免费索取点包括

共个。

三、乙方按甲方实际发行数量,以每份0.1元人民币的价格(以客户回访名单为准)与甲方结款。付款方式为。

四、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指派专人负责发行事宜。

2.收货后一日内将刊物分发到指定免费索取点,保证每份报纸直接到达每个读者手中。

3.发行《***报》任务数量为份/每期。

4.剩刊退回乙方,由甲方下次分发刊物时收回并交于乙方。

乙方责任

1.乙方将《***报》送到甲方;

2.保证每期《***报》是国家合法出版物。

五、本协议有效期为200 年月日至200 年月日。发行共 期报纸。其余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代理合同:个人代理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保险代理合同。第一条 总则(一)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代甲方办理个人人身保险业务,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按照约定范围从事代理活动所产生的保险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佣金,下同)。本合同及相关文件内容均不直接或间接构成甲方与乙方之间有雇主与雇员关系。(二)本合同一经订立即生效。乙方有_________个月的被考察期,被考察期间,甲乙双方均可随时提出解除本合同,对方应予同意。第二条 授权(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在_________市行政区划范围内以甲方名义招揽甲方开办的适合个人投保的人身保险业务(具体险种见附件)、收取保险费及提供售后服务。(二)甲方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可以对乙方代理的业务区域、险种及其他授权内容进行调整。第三条 保险费的收取和交付(一)乙方须在代理甲方收取保险费之后在保险费收据上签字,且只能在收到保费之后才能开具收据。(二)乙方不得为客户垫缴保险费,乙方缴至甲方的保险费一律视为是由投保人缴纳的。(三)任何情况下,乙方均不得使用自己的姓名和账户收款。乙方应在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按甲方规定的方式将以甲方代理人身份收取的全部保险费及时缴至甲方,不得挪作他用。第四条 代理手续费的支付(一)甲方根据乙方代理的保险费收入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具体支付标准由甲方按不同险种、不同缴费期限和不同缴费方式确定,并予公布。甲方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统一对代理手续费标准进行调整,并予公布。(二)代理手续费以人民币现金或转账的方式支付。(三)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乙方才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续费:1.投保单由乙方签署姓名、代码,并且经过甲方核保,甲方已据此签出保险单。2.甲方已收到相应的保险费。3.乙方遵守代理合同的各项规定。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四)出现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情况时,甲方不再支付乙方相关的代理手续费。(五)不论本代理合同是否终止,投保人于签收保险单后十日内要求解除合同或由于乙方的过错致使投保人解除合同时,乙方无权获得与所退还保险费相关的代理手续费,已领取的必须退还甲方。第五条 甲方权利(一)签发保险单,对乙方在授权范围内招揽的保险业务具有最后确认权。(二)有权制定和修改各项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随时对代理手续费及其他待遇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与补充,并通知乙方。(三)有权对乙方的代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有权对乙方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和奖惩。(四)有权代扣乙方应缴纳的税款。(五)当客户向甲方提出要求变更为其服务的代理人时,甲方有权将该客户的保险单变更为由其他代理人或由甲方直接提供服务,并书面通知乙方。第六条 甲方义务(一)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二)对乙方符合甲方要求并在授权范围内招揽的业务承担保险责任。(三)向乙方提供开展代理业务所必需的证件、资料、单证及提供必要的帮助。(四)依据《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个人代理人管理办法(暂行)》为乙方提供有关待遇。(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训。第七条 乙方权利(一)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从事人身保险代理活动。(二)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续费。(三)要求甲方提供有关证件、保险单证和资料。(四)要求甲方提供有关培训。(五)享受甲方提供的有关待遇。第八条 乙方义务:(一)应遵守甲方制定的与乙方代理业务相关的规章制度。(二)为客户提供收费、送单、咨询、协助变更保险单和协助办理理赔申领事宜等服务。(三)努力维持现有业务。(四)应达到甲方确定的最低业绩标准。(五)按时参加有关的培训、会议和研讨等活动。(六)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活动和业绩情况进行记录。(七)承担与开展代理业务有关的一切费用。(八)按甲方规定领取有关单证时履行签收手续。(九)不得与客户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第九条 担保(一)在本合同订立时,乙方应按甲方规定交付保证金,保证金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甲方负责保管,合同终止后无息返还乙方。(二)在订立本合同时,乙方还需提供两个经甲方同意或认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公民或法人作为担保人,与甲方订立保证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第十条 合同解除与终止(一)甲乙双方均可以提前_________个月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向对方提出解除本合同,_________个月期限届满,本合同即行解除。(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提出解除本合同:1.违反本合同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2.不符合个人代理人条件,或丧失代理人资格。3.达不到甲方培训、业绩考核的合同维持条件的要求。4.有违法犯罪或严重损害甲方信誉行为。5.对甲方有不诚实的欺骗行为。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即行终止:1.保证合同失效,从失效之日起1个月内又无新的担保人。2.乙方年满60周岁。3.乙方成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4.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终止的情形。(四)合同终止有关事宜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按规定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应向甲方交回钱款、展业证书、本合同书、保险条款、单证、文件、手册、其他印有甲方公司名称的印刷品以及归其保存的表格和文件,还应提交甲方需要的与甲方业务情况有关的台账和记录(客户记录、资料)的复印件,不得再以甲方代理人名义从事任何活动。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一)乙方超出甲方授权范围或在代理合同终止后仍以甲方名义进行的活动,除经甲方追认的以外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二)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违反合同规定,乙方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三)乙方违反本合同及甲方与代理业务相关的规定,甲方有权变更授权范围或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第十二条 其他(一)《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个人代理人行为准则》作为本代理合同的一部分,乙方应在从事代理业务时始终予以遵守。(二)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期限届满前_________个月如双方均无异议,合同将自动延展到下_________年。(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对外不作为任何身份证明。(五)如果甲乙双方在订立本合同之前,曾订立相关的代理合同或聘用合同,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后原合同自行终止。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个人代理人行为准则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个人代理人(以下简称代理人)应遵守以下行为准则:一、在业务活动中,必须仪表整洁,礼貌待人,态度热情,不得有与客户争吵等过激行为。二、拜访客户应事前约定适合的时间、地点,事前未约定的拜访应选择客户适合的时间。三、与准保户接触时,首先要表明自己是本公司代理人的身份,主动出示《保险代理人展业证书》。四、严格遵守诚信原则,将客户应该知道的本公司业务情况和保险条款的内容及其含义如实告知客户,将本公司应该知道的客户的情况如实报告本公司。五、在与准客户讨论保单时只能使用本公司提供给代理人的展业宣传材料,且必须使用完整的说明材料,不得增加内容,或只选择最有利的部分。不能用其他公司的条款或展业材料以及未经本公司事先同意自制的宣传说明材料。六、只使用本公司提供的,或事先经本公司批准的销售建议书和有关的数字。七、对保险条款的解释,应尽可能地保证准保户理解他应承担的责任以及在什么情况下他有权获得保单利益。八、对于长期寿险应主要宣传其保障功能,不得将其预定利率与银行储蓄利率直接比较。九、对利差返还性险种,不得预测利差返还收益。对保险利益的描述应特别强调未来利益的不确定性。在举例说明利差返还的性质时,应当清楚地表明,这种举例仅仅是为了说明保单的特征,所描述的利益是基于对未来利率的假设,因此不是保证可以获得的。十、在与其他类型的保险或投资比较时,要充分利用自己的知识和能力,阐明每种保险或投资的特点。十一、尽可能地使所建议的险种符合准客户的需求,并且不超过准客户的负担能力。十二、只对那些自己有能力处理的事情提出建议,如有必要可寻求或介绍其他专家的意见。十三、不得对任何保险公司及其产品或任何其他保险中介人做出不正确的或误导性的陈述。十四、除非现有保单明显不符合准客户的需要,不得试图促使准客户取消任何现有保单,并应准确完整地说明、比较现有保单的险种与所推荐的险种。十五、在完成建议书或投保单或其他任何材料时:1.避免影响准保户,并要使之明白所有的回答或声明都是他的责任。2.必须提醒准客户注意投保单上的有关声明,并向准客户讲明欺诈、不告知和告知不实的后果。十六、特别强调保单的长期性以及中途失效或退保的后果。十七、不得以支付或同意支付保险费回扣或佣金回扣或以保单规定之外的任何利益诱使客户投保。亦不可为达到诱使某公司的客户转保、失效、丧失权利和退保的目的而做出错误的陈述或不够完整准确的比较,以及试图诱使其他本公司的业务人员不对保单进行服务。十八、不得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以外的任何额外费用。十九、在任何时候不得以个人名义收取保险费;收到保险费后要按规定立即交付本公司;不得将收取的保险费存入个人账户或挪作他用。二十、不得代客户垫交保险费。二十一、不得修改本公司的任何单证、文件、资料。收到投保单后应立即转交本公司。二十二、不得代客户在投保单及其他应由客户签字的单证或文件上签字;未经客户本人书面授权,不得让第三者代客户签字。二十三、除非代理合同有明确规定,不得代表本公司承担责任,不得以本公司信誉做担保。二十四、不得代表本公司签发保单或以其他形式使本公司承担责任。没有本公司的授权,不得对本公司签发保险单或保险单附件做出保证。二十五、自投保之日起,若代理人已知或怀疑投保人的职业或健康状况发生变化或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代理人不得将本公司签发的保险单、批单等递送给投保人或其他人。二十六、不得与客户串通安排他人顶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体检。二十七、除进行正常代理活动外,在代理合同有效期内及以后均不得透露任何涉及本公司实务处理和客户的信息。从事正常的代理活动时,也应努力杜绝向准客户之外的人透露此类信息。二十八、未经本公司许可,代理人不得将自己的业务转让他人,也不得接受他人转让的业务。二十九、代理人无权向他人表示其有权接受损失通知书、协议理赔条件、支付任何损失赔偿或承担本公司部分赔付的节余部分。三十、不得与客户或其他人串通,制造虚假索赔给付案骗取保险金;也不得接受或试图接受本公司支付给客户的全部或部分保险金。三十一、不得兼职从事保险代理业务;不得为其他保险公司或营业单位推销保险。三十二、未经本公司书面认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在任何传播媒体上做有关本公司的广告,不得签署散发有关本公司或其他保险公司的通知,不得向任何媒体致函反映有关本公司或其他保险公司的情况,也不得印制、签署和散发带有本公司名称或图标的文件或物品。在代理人因做出未经授权的行为或声明致使本公司承担法律诉讼时,代理人个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包括诉讼费用在内的全部费用和赔偿金。三十三、必须使用公司统一版面的名片,不得私自变更有关职级、职称等内容。三十四、代理人不得竞争已属于本公司的客户,或代理合同终止时仍与本公司商谈的客户。三十五、代理期间,代理人不得引诱、怂恿或试图引诱、怂恿任何本公司的员工或代理人员脱离本公司。

个人代理合同范本


甲方(被代理人):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销售代理甲方_________产品的相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代理权限

1、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的产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代理商品种类增减的条件及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约定新产品(是/否)包括在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代理区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另设其他代理或经销商。如出现上述情况,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代理合同及得到相应补偿。

6、乙方严禁跨区域窜货,对有跨区域窜货行为的乙方,甲方将取消其代理资格,本合同将自动终止。

7、乙方在代理经营甲方产品的同时,必须禁止经营其他对甲方有竞争、有冲击的同类产品。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8、对于乙方代理的销售区域,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销售政策,原则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对于自己以及下属经销商的经销行为负无限连带责任。

二、代理资格

1、乙方为自然人,并需要向甲方提供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2、乙方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完备的销售渠道、有良好的销售业绩和客户关系并能够独立负责客户的拓展和后期运维。

3、具备以上条件,经甲方审核并签订本协议后即可取得相应代理资格。

三、代理形式

甲方向乙方提供总售价__________元的产品,作为乙方向顾客推销的实物样品,同时提供产品目录资料。乙方可凭手上的资料和产品向顾客推销。可直接销售,也可带顾客订购,两种形式皆计为乙方销售额。

四、代理期限

1、本合同的代理期限为______年,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2、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______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

3、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可以续约。

五、代理商品价格

1、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销售产品。乙方不得擅自调整规定的产品销售价格或以收取服务费用等方式变相加价。

2、如果甲方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不符合本地区市场情况,乙方需调整销售价格时,应当向甲方报告。甲方应当根据系统的统一性要求和乙方所处地区的市场情况综合考虑,做出调整价格的决定。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需按本协议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应代理费和提成。

2、甲方在一定范围内为乙方提供一定数量的宣传材料和详细的产品培训。

3、在协议期间,如乙方未能按本协议中乙方义务和责任要求履行,甲方有权终止乙方代理资格。

4、甲方对乙方的商业行为和法律行为及经营不善所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担签约商户的拓展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洽谈、签约、收集资料及协助解决问题等相关内容。

2、乙方应严格遵守监管机构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指定的各项管理制度。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作夸大、虚假、误导性宣传,不隐瞒事实,如实向目标商户介绍相关信息。

3、乙方应确保其拓展商户及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如因商户真实性瑕疵产生的一切风险、损害赔偿与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必须尊重甲方的知识产权,对于甲方的商业秘密具有保密义务,如乙方发生违反保密义务,导致甲方损失的情况,甲方将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5、乙方应在所代理区域内积极宣传、拓展代理产品并维护甲方的形象,同时应积极配合甲方在代理区域内举行的宣传活动。

八、代理费及提成

1、甲方就本合同约定的代理内容,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元/月的代理费。按成交的货币来计算和支付提成,将销售额的______%作为提成。任何附加费用如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等应另开发票。

2、甲方每______(月/季度/年)应向乙方说明提成数额和支付提成的有关商务,甲方在收到货款后,应在_____日内支付提成。代理费随提成,按______(月/季度/年)汇入乙方指定的账户。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如发生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严重违背商业道德和法律或损害对方利益,均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的效力,双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

十、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依法向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个人代理人保险代理合同


个人代理人保险代理合同

个人代理人保险代理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保险代理合同。

第一条 总则

(一)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代甲方办理个人人身保险业务,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按照约定范围从事代理活动所产生的保险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佣金,下同)。本合同及相关文件内容均不直接或间接构成甲方与乙方之间有雇主与雇员关系。

(二)本合同一经订立即生效。乙方有______个月的被考察期,被考察期间,甲乙双方均可随时提出解除本合同,对方应予同意

第二条 授权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在_________市行政区划范围内以甲方名义招揽甲方开办的适合个人投保的人身保险业务(具体险种见附件)、收取保险费及提供售后服务。

(二)甲方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可以对乙方代理的业务区域、险种及其他授权内容进行调整。

第三条 保险费的收取和交付

(一)乙方须在代理甲方收取保险费之后在保险费收据上签字,且只能在收到保费之后才能开具收据。

(二)乙方不得为客户垫缴保险费,乙方缴至甲方的保险费一律视为是由投保人缴纳的。

(三)任何情况下,乙方均不得使用自己的姓名和账户收款。乙方应在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按甲方规定的方式将以甲方代理人身份收取的全部保险费及时缴至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条 代理手续费的支付

(一)甲方根据乙方代理的保险费收入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具体支付标准由甲方按不同险种、不同缴费期限和不同缴费方式确定,并予公布。甲方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统一对代理手续费标准进行调整,并予公布。

(二)代理手续费以人民币现金或转账的方式支付。

(三)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乙方才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1.投保单由乙方签署姓名、代码,并且经过甲方核保,甲方已据此签出保险单。

2.甲方已收到相应的保险费。

3.乙方 遵守代理合同的各项规定。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

(四)出现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情况时,甲方不再支付乙方相关的代理手续费。

(五)不论本代理合同是否终止,投保人于签收保险单后十日内要求解除合同或由于乙方的过错致使投保人解除合同时,乙方无权获得与所退还保险费相关的代理手续费,已领取的必须退还甲方。

第五条 甲方权利

(一)签发保险单,对乙方在授权范围内招揽的保险业务具有最后确认权。

(二)有权制定和修改各项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随时对代理手续费及其他待遇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与补充,并通知乙方。

(三)有权对乙方的代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有权对乙方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和奖惩。

(四)有权代扣乙方应缴纳的税款。

(五)当客户向甲方提出要求变更为其服务的代理人时,甲方有权将该客户的保险单变更为由其他代理人或由甲方直接提供服务,并书面通知乙方。

第六条 甲方义务

(一)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二)对乙方符合甲方要求并在授权范围内招揽的业务承担保险责任。

(三)向乙方提供开展代理业务所必需的证件、资料、单证及提供必要的帮助。

(四)依据《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个人代理人管理办法(暂行)》为乙方提供有关待遇。

(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训。

第七条 乙方权利

(一)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从事人身保险代理活动。

(二)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三)要求甲方提供有关证件、保险单证和资料。

(四)要求甲方提供有关培训。

(五)享受甲方提供的有关待遇。

第八条 乙方义务

(一)应遵守甲方制定的与乙方代理业务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为客户提供收费、送单、咨询、协助变更保险单和协助办理理赔申领事宜等服务。

(三)努力维持现有业务。

(四)应达到甲方确定的最低业绩标准。

(五)按时参加有关的培训、会议和研讨等活动。

(六)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活动和业绩情况进行记录。

(七)承担与开展代理业务有关的一切费用。

(八)按甲方规定领取有关单证时履行签收手续。

(九)不得与客户串通,损害甲方 利益。

第九条 担保

(一)在本合同订立时,乙方应按甲方规定交付保证金,保证金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甲方负责保管,合同终止后无息返还乙方

(二)在订立本合同时,乙方还需提供两个经甲方同意或认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公民或法人作为担保人,与甲方订立保证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第十条 合同解除与终止

(一)甲乙双方均可以提前_________个月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向对方提出解除本合同,_________个月期限届满,本合同即行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提出解除本合同:

1.违反本合同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

2.不符合个人代理人条件,或丧失代理人资格。

3.达不到甲方培训、业绩考核的合同维持条件的要求。

4.有违法犯罪或严重损害甲方信誉行为。

5.对甲方有不诚实的欺骗行为。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即行终止:

1.保证合同失效,从失效之日起1个月内又无新的担保人。

2.乙方年满60周岁。

3.乙方成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

4.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终止的情形。

(四)合同终止有关事宜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按规定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应向甲方交回钱款、展业证书、本合同书、保险条款、单证、文件、手册、其他印有甲方公司名称的印刷品以及归其保存的表格和文件,还应提交甲方需要的与甲方业务情况有关的台账和记录(客户记录、资料)的复印件,不得再以甲方代理人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超出甲方授权范围或在代理合同终止后仍以甲方名义进行的活动,除经甲方追认的以外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