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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加盟经营合同

物流加盟经营合同。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合同承载着人们的法律观念。合同都必须被证明,提供证据,包括人证和物证。大家知道拟定一份合同需要注意哪些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物流加盟经营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为你提供参考!

得众物流加盟协议甲方:成都市得众货运部代理服务部法定代表人:乙方:住所地:身份证号码:甲、 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信、有偿、公正、规范的原则,本着互利互赢,共同发展的理念,甲方授权乙方为郑州至宁晋经营权盗人,特此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1)甲方提供在成都的卸货点、仓储等相关业务;(2)甲方应当保证货物接收后至运输前的安全,避免合理货损外的其他危险事故发生;(3)甲方在乙方提供担保额的费用时就及时保管并配合货物装送,乙方超过担保额的费用,甲方有权拒绝装送货物,对货物行使留置权;(4)对乙方违反本合同之规定,侵犯甲方的合法权益的行为,甲方有权终止乙方加盟资格;(5)甲方帮助乙方发放代收货款;(6)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乙方业务及财务检查。第二条 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1) 乙方应当服从管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2)按照甲方的统一报价及授权经营范围,从事合法经营活动,在担保额足够发送货物时,有权要求甲方及时整理清单、配合装送货物;(3)统一使用甲方提供的业务单证、统计报表;(4)保证货物能准时、安全地运达对接仓储地点卸货;(5)合同签订的同时,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人民币 元作为保证金(含门面押金、货物安全责任押金、管理责任押金)合同期满退还乙方;(6)乙方可定期向甲方申请相关的市场信息,提出合理化的建议。第三条 双方的责任:(1)甲乙双方有义务共同维护维护公司形象及名誉,不得从事不正当经营,不得损害客户利益。在合约期内,如果乙方与客户有任何经济纠纷,乙方都必须负责处理。如有对违反国家规定,合同约定所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应当及时处理返货问题,甲方有协助义务;(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获悉对方的任何商业机密时,有义务为对方保密,否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对方有权依法索赔。第四条 加盟管理费的收取和利益分配。(1)甲方每凭乙方发送货物的交接清单及整车运单,统计乙方营收;(2)利润五五分成,双方开支各自负责。(3)结算实行一票一处,乙方必须七日一结算甲方的代收货款,代收货款累计不得超过押金;每月5日之前结算清楚上月利益。第五条 合同期限:甲方授权乙方为班线权益人,时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满时若乙方无重大过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约的权利。第六条 其他事项:1、乙方交纳人民币 元作为合同定金,该定金在合同成立后将折算入保证金中,合同履行完毕后,双方有意续约,应于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内与甲方协商续约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各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内容均作充分理解并认可,同意承担各自的责任义务,充分履行本合同;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作为合同之补充我,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延伸阅读

物流加盟合同样本


甲方:

乙方:

为保障中国城际物流网(甲方)、各加盟连锁经营成员(乙方)的合法权益,统一品牌、统一形象,实现互利共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本合同。本合同适用于甲方、乙方及所有连锁加盟成员,具有多边合同法律效力,甲方与所有连锁加盟成员都应遵守本合同。甲、乙双方及所有连锁加盟成员在执行本合同时应执行甲方制定的《中国城际物流网连锁加盟商章程》,该章程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总则

1.中国城际物流网由甲方出资创办,是集物流、计算机、电子商务、通信、互联网等先进技术为一体,向全国物流行业提供公共信息、办公、商务、交流服务的平台,在国内具有的地位。

2.连锁加盟目的是整合全国各地物流企业、物流信息及市场资源,建立全国的物流公共办公平台, 让全国各地的企业通过一站式服务实现信息互通、资源互补、数据共用、业务协作、交流洽谈、商务合作,最终实现赢利目的。

3.中国城际物流网目标是在全体连锁加盟商的精诚合作下,共同打造一个面向全国、走向世界的全国、的一站式物流公共办公平台。

4.连锁加盟商保证建立合法有效的实体资格,与其它连锁加盟商一起,共同推动中国城际物流网的良好发展。

5.乙方仅代理销售甲方产品及服务,甲方与乙方之间不构成合营关系。

二、甲方提供乙方获利的项目

1.发展甲方网站收费会员。

2.代理甲方协议期内后续推出的新产品以及网站不断推出的增值业务。

3.详细利益分配方式见《中国城际物流网连锁加盟商章程》。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

1.拥有中国城际物流网网站品牌、商标、域名、平台、软件的所有权。

2.拥有中国城际物流网除连锁加盟商上传信息以外所有信息的所有权。

3.拥有中国城际物流网连锁加盟商上传信息的管理及无偿使用权。

4.拥有中国城际物流网获利项目的所有权和分配权。

5.拥有甲方制定的合同、协议、章程或规定的最终解释权。

6.拥有向乙方提供的免费的产品演示帐号所有权和分配权。

(二)甲方义务:

1.负责平台正常运转、升级、改造、维护工作。

2.负责中国城际物流信息网业务、产品的策划与实施。

3.负责连锁加盟合同的起草与管理。

4.负责中国城际物流信息网产品及服务的全国性广告宣传,提高其知名度。

5.在已有加盟商的城市,甲方不发展会员,相关工作由连锁加盟商负责,如有乙方负责地区的客户直接找到甲方,甲方应将其转给乙方;在无连锁加盟商的城市暂时由甲方负责会员发展工作,有连锁加盟商一个月至半年后,甲方根据具体情况退出,发展会员工作由连锁加盟商全面负责。

6.免费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技术咨询、培训及相关的宣传和培训资料,帮助乙方提高市场拓展能力。

7.免费向乙方提供产品演示帐号。

8.继续研发优质的物流软件、提供优质的物流服务项目,提供给乙方代理销售。

9.对全国各地的市场进行考核、协调、管理,保证各地加盟商合理有序开发市场。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权利:

1.拥有甲方品牌、vi、商标等无形资产的使用权。

2.需向甲方支付三年的代理加盟费、不增设平台使用费、保证金、培训费、培训资料等费用费。

3.享有区域内代理权。4.有权在代理区域内发展下级代理并对其进行自主管理,但需甲方留档备案。

5.获得甲方提供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

6.免费使用甲方提供的产品演示帐号。

7.拥有其向中国城际物流信息网上传信息的所有权。

8.按《中国城际物流网连锁加盟商章程》规定免费获得甲方提供的相应宣传方案、资料及用品。

9.优先获得甲方不断推出的新产品及服务的代理权。

10.代理内容:代理销售中国城际物流网会员服务

11.代理区域:

12.代理期限:三年。

(二)乙方义务:

1.自觉遵守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合法经营。

2.自觉维护中国城际物流网及产品的品牌和形象,自己不滥用并有义务及时报告和制止他人滥用及盗用甲方品牌的侵权行为。

3.协助甲方做好市场宣传、推广及产品销售工作。

4.负责代理地区广告宣传和业务开展,要求迅速占领市场,具体要求按《中国城际物流网连锁加盟商章程》相关规定执行。

5.乙方在积极宣传和推广代理业务的同时,应保证服务质量,保证每个月投诉事件少于10次,并及时给予相应解决,否则,甲方将保留取消其连锁加盟资格的权利。

6.乙方代理城市(地级市及地级市以上城市)每日发布公路货源、车源信息不得少于100条,并保证信息的及时、准确,否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该城市的代理资格,甲方有权更换连锁加盟商。

7.乙方负责将现有物流信息网及会员信息全部、及时、准确地上传或转移到甲方平台,且不能提供给其它任何一家与甲方有直接、间接或潜在竞争的企业,否则,甲方将保留取消其连锁加盟资格的权利。

8.保证本地区上传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并对此负法律责任,如有违法信息,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且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9.甲方产品及服务在市场未饱和的情况下,乙方需积极主动发展代理地区会员,具体要求按《中国城际物流网连锁加盟商章程》相关规定执行。

10.乙方所代理的各种产品及服务价格按《中国城际物流网连锁加盟商章程》相关规定执行,乙方不得私自调价,否则,视为故意破坏价格秩序扰乱市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11.乙方不得到非代理地区开展业务,否则按《中国城际物流网连锁加盟商章程》规定给予处罚。

12.乙方应全力维护中国城际物流网品牌形象和服务质量,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服务,每日早8:00准时提供服务,晚21:00之前不得停止服务,如果乙方不按本条规定提供相应服务,按《中国城际物流网连锁加盟商章程》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13.乙方只能在本合同规定的业务范围内使用甲方拥有的标志、名称、商标等,不得用于其它业务内容和经营目的,否则将视为侵犯甲方知识产权并负赔偿责任。

14.乙方对中国城际物流网信息使用权,仅限于乙方开展所代理的业务使用,如作其它用途,须经甲方许可,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要求其赔偿并终止本合同。

15.乙方必须保证本产品不被用于非法用途,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乙方独立承担,且甲方自动解除代理资格,并保留追究其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的权利。

16.乙方不得从事除代理甲方业务以外的任何与甲方相同或类似业务,不得同任何与甲方构成直接、间接或潜在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组织或个人进行相同或类似本合同内容的合作,否则甲方有权随时取消其代理资格,不予支付任何预留的奖金及服务费,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17.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所了解或接触到的所有与中国城际物流网产品、服务或会员相关的、无法从公开途径获得的任何信息、资料及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不完全公开的数据、甲方内部材料、客户名单等,都负有保密义务,并且乙方的保密义务在不能缔约或本合同无效、解除、终止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18.乙方不得泄漏、借用或转卖甲方为乙方开展业务而开设的各种用户账号,如果乙方违约甲方不予支付任何预留的奖金及服务费,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9.负责当地道路交通状况和新闻采集,并将采集的信息及时传给甲方。

20.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公司或子公司、分公司名义进行经营,否则视为侵权。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遵守本合同及《中国城际物流网连锁加盟商章程》各项条款,如有违约,守约方可立即发出通知,要求违约方限期纠正,如违约方在收到通知7天内不予纠正,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关经济损失,视情况终止本合同。

2.乙方如违反国家或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由乙方独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免责条款

1.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甲方不能正常提供服务和技术支持时,不视作甲方违约,乙方对此表示认同。

2.“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且无法避免的客观事件,如战争、自然灾害、政府规范修订、黑客攻击等。“意外事件”是指诸如光缆出现故障,通信线路或服务器发生超出一方防范与预见能力的故障等类似事件。

3.甲方在进行系统维护或者升级时,有时需短时间中断服务,不属于甲方违约。

4.如因网络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本网访问速度减慢或中断,不属于甲方违约。

七、合同变更及终止

(一)合同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可变更本合同:

1.订立本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连锁加盟合作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

2.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

3.合同期限内甲方或乙方发生合并、分立资产或业务转移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继承本合同权利、义务者可继续履行合同。

(二)合同终止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

3.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

4.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5.因本合同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

6.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合同的履行。

7.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8.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相关的权利、义务终止。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八、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果争议通过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按照下列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1.仲裁地在大连市仲裁委员会,按照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

2.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合同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同意接受该裁决约束,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3.在争议解决期间,与争议无关的合同条款继续有效。

九、附则

1.乙方保证自身经营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如因乙方违反上述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行为,给甲方-中国城际物流网客户及连锁加盟商、经纪人带来任何损害,乙方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给甲方-中国城际物流网客户及连锁加盟商、经纪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2.对于乙方与其下级代理之间发生的纠纷、争议、侵权责任、违约责任等,均由乙方与该下级代理自行解决,甲方不介入此纠纷或争议,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合同及《中国城际物流网连锁加盟商章程》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遇到未尽事宜,应以附件的形式表现,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有效期为三年,自XX年 月 日起执行,到期后双方可另行协商合作事宜。

5.本合同所载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甲方。

6.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7.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8.《中国城际物流网连锁加盟商章程》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流加盟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为保障中国城际物流网(甲方)各加盟连锁经营成员(乙方)的合法权益,统一品牌、统一形象,实现互利共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本合同。本合同适用于甲方、乙方及所有连锁加盟成员,具有多边合同法律效力,甲方与所有连锁加盟成员都应遵守本合同。甲、乙双方及所有连锁加盟成员在执行本合同时应执行甲方制定的《中国城际物流网连锁加盟商章程》,该章程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总则

1.中国城际物流网由甲方出资创办,是集物流、计算机、电子商务、通信、互联网等先进技术为一体,向全国物流行业提供公共信息、办公、商务、交流服务的平台,在国内具有领先的地位。

2.连锁加盟目的是整合全国各地物流企业、物流信息及市场资源,建立全国最大的物流公共办公平台, 让全国各地的企业通过一站式服务实现信息互通、资源互补、数据共用、业务协作、交流洽谈、商务合作,最终实现赢利目的。

3.中国城际物流网目标是在全体连锁加盟商的精诚合作下,共同打造一个面向全国、走向世界的全国最大、最好的一站式物流公共办公平台。

4.连锁加盟商保证建立合法有效的实体资格,与其它连锁加盟商一起,共同推动中国城际物流网的良好发展。

5.乙方仅代理销售甲方产品及服务,甲方与乙方之间不构成合营关系。

二、甲方提供乙方获利的项目

1.发展甲方网站收费会员。

2.代理甲方协议期内后续推出的新产品以及网站不断推出的增值业务。

3.详细利益分配方式见《中国城际物流网连锁加盟商章程》。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

1.拥有中国城际物流网网站品牌、商标、域名、平台、软件的所有权。

2.拥有中国城际物流网除连锁加盟商上传信息以外所有信息的所有权。

3.拥有中国城际物流网连锁加盟商上传信息的管理及无偿使用权。

4.拥有中国城际物流网获利项目的所有权和分配权。

5.拥有甲方制定的合同、协议、章程或规定的最终解释权。

6.拥有向乙方提供的免费的产品演示帐号所有权和分配权。

(二)甲方义务:

1.负责平台正常运转、升级、改造、维护工作。

2.负责中国城际物流信息网业务、产品的策划与实施。

3.负责连锁加盟合同的起草与管理。

4.负责中国城际物流信息网产品及服务的全国性广告宣传,提高其知名度。

5.在已有加盟商的城市,甲方不发展会员,相关工作由连锁加盟商负责,如有乙方负责地区的客户直接找到甲方,甲方应将其转给乙方;在无连锁加盟商的城市暂时由甲方负责会员发展工作,有连锁加盟商一个月至半年后,甲方根据具体情况退出,发展会员工作由连锁加盟商全面负责。

6.免费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技术咨询、培训及相关的宣传和培训资料,帮助乙方提高市场拓展能力。

7.免费向乙方提供产品演示帐号。

8.继续研发优质的物流软件、提供优质的物流服务项目,提供给乙方代理销售。

9.对全国各地的市场进行考核、协调、管理,保证各地加盟商合理有序开发市场。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权利:

1.拥有甲方品牌、vi、商标等无形资产的使用权。

2.需向甲方支付三年的代理加盟费、不增设平台使用费、保证金、培训费、培训资料等费用费。

3.享有区域内独家代理权。

4.有权在代理区域内发展下级代理并对其进行自主管理,但需甲方留档备案。

5.获得甲方提供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

6.免费使用甲方提供的产品演示帐号。

7.拥有其向中国城际物流信息网上传信息的所有权。

8.按《中国城际物流网连锁加盟商章程》规定免费获得甲方提供的相应宣传方案、资料及用品。

9.优先获得甲方不断推出的新产品及服务的代理权。

10.代理内容:代理销售中国城际物流网会员服务

11.代理区域:

12.代理期限:三年。

(二)乙方义务:

1.自觉遵守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合法经营。

2.自觉维护中国城际物流网及产品的品牌和形象,自己不滥用并有义务及时报告和制止他人滥用及盗用甲方品牌的侵权行为。

3.协助甲方做好市场宣传、推广及产品销售工作。

4.负责代理地区广告宣传和业务开展,要求迅速占领市场,具体要求按《中国城际物流网连锁加盟商章程》相关规定执行。

5.乙方在积极宣传和推广代理业务的同时,应保证服务质量,保证每个月投诉事件少于10次,并及时给予相应解决,否则,甲方将保留取消其连锁加盟资格的权利。

6.乙方代理城市(地级市及地级市以上城市)每日发布公路货源、车源信息不得少于100条,并保证信息的及时、准确,否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该城市的代理资格,甲方有权更换连锁加盟商。

7.乙方负责将现有物流信息网及会员信息全部、及时、准确地上传或转移到甲方平台,且不能提供给其它任何一家与甲方有直接、间接或潜在竞争的企业,否则,甲方将保留取消其连锁加盟资格的权利。

8.保证本地区上传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并对此负法律责任,如有违法信息,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且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9.甲方产品及服务在市场未饱和的情况下,乙方需积极主动发展代理地区会员,具体要求按《中国城际物流网连锁加盟商章程》相关规定执行。

10.乙方所代理的各种产品及服务价格按《中国城际物流网连锁加盟商章程》相关规定执行,乙方不得私自调价,否则,视为故意破坏价格秩序扰乱市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11.乙方不得到非代理地区开展业务,否则按《中国城际物流网连锁加盟商章程》规定给予处罚。

12.乙方应全力维护中国城际物流网品牌形象和服务质量,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服务,每日早8:00准时提供服务,晚21:00之前不得停止服务,如果乙方不按本条规定提供相应服务,按《中国城际物流网连锁加盟商章程》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13.乙方只能在本合同规定的业务范围内使用甲方拥有的标志、名称、商标等,不得用于其它业务内容和经营目的,否则将视为侵犯甲方知识产权并负赔偿责任。

14.乙方对中国城际物流网信息使用权,仅限于乙方开展所代理的业务使用,如作其它用途,须经甲方许可,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要求其赔偿并终止本合同。

15.乙方必须保证本产品不被用于非法用途,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乙方独立承担,且甲方自动解除代理资格,并保留追究其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的权利。

16.乙方不得从事除代理甲方业务以外的任何与甲方相同或类似业务,不得同任何与甲方构成直接、间接或潜在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组织或个人进行相同或类似本合同内容的合作,否则甲方有权随时取消其代理资格,不予支付任何预留的奖金及服务费,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7.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所了解或接触到的所有与中国城际物流网产品、服务或会员相关的、无法从公开途径获得的任何信息、资料及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不完全公开的数据、甲方内部材料、客户名单等,都负有保密义务,并且乙方的保密义务在不能缔约或本合同无效、解除、终止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18.乙方不得泄漏、借用或转卖甲方为乙方开展业务而开设的各种用户账号,如果乙方违约甲方不予支付任何预留的奖金及服务费,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9.负责当地道路交通状况和新闻采集,并将采集的信息及时传给甲方。

20.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公司或子公司、分公司名义进行经营,否则视为侵权。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遵守本合同及《中国城际物流网连锁加盟商章程》各项条款,如有违约,守约方可立即发出通知,要求违约方限期纠正,如违约方在收到通知7天内不予纠正,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关经济损失,视情况终止本合同。

2.乙方如违反国家或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由乙方独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免责条款

1.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甲方不能正常提供服务和技术支持时,不视作甲方违约,乙方对此表示认同。

2.“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且无法避免的客观事件,如战争、自然灾害、政府规范修订、黑客攻击等。“意外事件”是指诸如光缆出现故障,通信线路或服务器发生超出一方防范与预见能力的故障等类似事件。

3.甲方在进行系统维护或者升级时,有时需短时间中断服务,不属于甲方违约。

4.如因网络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本网访问速度减慢或中断,不属于甲方违约。

七、合同变更及终止

(一)合同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可变更本合同:

1.订立本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连锁加盟合作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

2.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

3.合同期限内甲方或乙方发生合并、分立资产或业务转移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继承本合同权利、义务者可继续履行合同。

(二)合同终止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

3.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

4.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5.因本合同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

6.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合同的履行。

7.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8.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相关的权利、义务终止。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八、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果争议通过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按照下列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

1.仲裁地在大连市仲裁委员会,按照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

2.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合同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同意接受该裁决约束,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3.在争议解决期间,与争议无关的合同条款继续有效。

九、附则

1.乙方保证自身经营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如因乙方违反上述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行为,给甲方-中国城际物流网客户及连锁加盟商、经纪人带来任何损害,乙方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给甲方-中国城际物流网客户及连锁加盟商、经纪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2.对于乙方与其下级代理之间发生的纠纷、争议、侵权责任、违约责任等,均由乙方与该下级代理自行解决,甲方不介入此纠纷或争议,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合同及《中国城际物流网连锁加盟商章程》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遇到未尽事宜,应以附件的形式表现,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有效期为三年,自XX年 月 日起执行,到期后双方可另行协商合作事宜。

5.本合同所载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甲方。

6.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7.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8.《中国城际物流网连锁加盟商章程》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流合作承包加盟协议


物流合作承包加盟协议
甲方:******公司 乙方:
法人: 代表人: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经过友好协商,就双方在 开展物流服务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定,以供双方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1、乙方自愿加盟******公司(以下简称******物流),归属******公司管理。
2、甲方授权乙方在 经营物流服务业务,业务内容包括:在该地区的货物收集、配送及该地区代收货款的收、发工作。乙方经营不得超出该区域范围。
3、甲方与乙方的费用结算标准作为本合同附件,因市场环境和运营成本的变动,甲方有权调整各项费用的结算标准。
4、自本协议签订之日,已方须向甲方一次性支付风险保障金 元(大写 )因乙方责任事故或违约责任而发生赔偿时,甲方可动用该风险保障金,且乙方须在三十日内补足。本协议期满或终止后,甲乙双方无任何经济纠纷且乙方办妥退出经营手续后满三十日,甲方须将风险保障金不计利息地退还乙方。乙方在协议期未满前要求解除协议,押金不予退还。(注:乙方必须出具原始票据,否则不予退还)
5、乙方需预付一个月中转费给甲方,预付中转费标准为上月中转费总额的1.5倍,最低预付中转费5000元。甲方每月10日前提供乙方需交纳的上月中转费,乙方在收到账单后,应予三日内将款项交齐,否则按加收每天10%的滞纳金,若乙方拒绝支付款项,甲方有权从保障金中扣除。
6、合作期限为一年,自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7、协议到期前一个月,乙方提交是否续签意见。甲方优先选择乙方续签合作事宜。若乙方在合作期限前一个月内未提交续签意向,将视为无续签意向,甲方有权在合作期限到期后拒绝与乙方续签协议。
8、乙方经济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经济活动。乙方经营的所有货物必须经过甲方中转,并按时缴纳跟甲方约定的各项费用。
9、乙方在经营期间,甲方交付给乙方的货物出现遗失、破损、内件短少、内件破损和延误等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交付给甲方发出的货物发生遗失、破损、内件短少、内件破损和延误,如因甲方责任引起造则由甲方承担,如因第三方责任造成则由甲方负责联系索赔。
10、乙方经营期间若出现扣压票件、延误派送、揽收不及时、服务不好、投诉率高等等有损公司形象的现象,甲方有权随时收回乙方的经营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叁份,双方各持壹份,主管部门备案壹份,叁分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各项管理制度及所发的相关文件及通知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 乙方:
(公司盖章) 身份证号码:

2015物流加盟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为保障中国城际物流网(甲方)、各加盟连锁经营成员(乙方)的合法权益,统一品牌、统一形象,实现互利共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本合同。本合同适用于甲方、乙方及所有连锁加盟成员,具有多边合同法律效力,甲方与所有连锁加盟成员都应遵守本合同。甲、乙双方及所有连锁加盟成员在执行本合同时应执行甲方制定的《中国城际物流网连锁加盟商章程》,该章程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总则

1.中国城际物流网由甲方出资创办,是集物流、计算机、电子商务、通信、互联网等先进技术为一体,向全国物流行业提供公共信息、办公、商务、交流服务的平台,在国内具有的地位。

2.连锁加盟目的是整合全国各地物流企业、物流信息及市场资源,建立全国的物流公共办公平台, 让全国各地的企业通过一站式服务实现信息互通、资源互补、数据共用、业务协作、交流洽谈、商务合作,最终实现赢利目的。

3.中国城际物流网目标是在全体连锁加盟商的精诚合作下,共同打造一个面向全国、走向世界的全国、的一站式物流公共办公平台。

4.连锁加盟商保证建立合法有效的实体资格,与其它连锁加盟商一起,共同推动中国城际物流网的良好发展。

5.乙方仅代理销售甲方产品及服务,甲方与乙方之间不构成合营关系。

二、甲方提供乙方获利的项目

1.发展甲方网站收费会员。

2.代理甲方协议期内后续推出的新产品以及网站不断推出的增值业务。

3.详细利益分配方式见《中国城际物流网连锁加盟商章程》。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

1.拥有中国城际物流网网站品牌、商标、域名、平台、软件的所有权。

2.拥有中国城际物流网除连锁加盟商上传信息以外所有信息的所有权。

3.拥有中国城际物流网连锁加盟商上传信息的管理及无偿使用权。

4.拥有中国城际物流网获利项目的所有权和分配权。

5.拥有甲方制定的合同、协议、章程或规定的最终解释权。

6.拥有向乙方提供的免费的产品演示帐号所有权和分配权。

(二)甲方义务:

1.负责平台正常运转、升级、改造、维护工作。

2.负责中国城际物流信息网业务、产品的策划与实施。

3.负责连锁加盟合同的起草与管理。

4.负责中国城际物流信息网产品及服务的全国性广告宣传,提高其知名度。

5.在已有加盟商的城市,甲方不发展会员,相关工作由连锁加盟商负责,如有乙方负责地区的客户直接找到甲方,甲方应将其转给乙方;在无连锁加盟商的城市暂时由甲方负责会员发展工作,有连锁加盟商一个月至半年后,甲方根据具体情况退出,发展会员工作由连锁加盟商全面负责。

6.免费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技术咨询、培训及相关的宣传和培训资料,帮助乙方提高市场拓展能力。

7.免费向乙方提供产品演示帐号。

8.继续研发优质的物流软件、提供优质的物流服务项目,提供给乙方代理销售。

9.对全国各地的市场进行考核、协调、管理,保证各地加盟商合理有序开发市场。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权利:

1.拥有甲方品牌、VI、商标等无形资产的使用权。

2.需向甲方支付三年的代理加盟费、不增设平台使用费、保证金、培训费、培训资料等费用费。

3.享有区域内代理权。

4.有权在代理区域内发展下级代理并对其进行自主管理,但需甲方留档备案。

5.获得甲方提供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

6.免费使用甲方提供的产品演示帐号。

7.拥有其向中国城际物流信息网上传信息的所有权。

8.按《中国城际物流网连锁加盟商章程》规定免费获得甲方提供的相应宣传方案、资料及用品。

9.优先获得甲方不断推出的新产品及服务的代理权。

10.代理内容:代理销售中国城际物流网会员服务

11.代理区域:

12.代理期限:三年。

(二)乙方义务:

1.自觉遵守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合法经营。

2.自觉维护中国城际物流网及产品的品牌和形象,自己不滥用并有义务及时报告和制止他人滥用及盗用甲方品牌的侵权行为。

3.协助甲方做好市场宣传、推广及产品销售工作。

4.负责代理地区广告宣传和业务开展,要求迅速占领市场,具体要求按《中国城际物流网连锁加盟商章程》相关规定执行。

5.乙方在积极宣传和推广代理业务的同时,应保证服务质量,保证每个月投诉事件少于10次,并及时给予相应解决,否则,甲方将保留取消其连锁加盟资格的权利。

6.乙方代理城市(地级市及地级市以上城市)每日发布公路货源、车源信息不得少于100条,并保证信息的及时、准确,否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该城市的代理资格,甲方有权更换连锁加盟商。

7.乙方负责将现有物流信息网及会员信息全部、及时、准确地上传或转移到甲方平台,且不能提供给其它任何一家与甲方有直接、间接或潜在竞争的企业,否则,甲方将保留取消其连锁加盟资格的权利。

8.保证本地区上传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并对此负法律责任,如有违法信息,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且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9.甲方产品及服务在市场未饱和的情况下,乙方需积极主动发展代理地区会员,具体要求按《中国城际物流网连锁加盟商章程》相关规定执行。

10.乙方所代理的各种产品及服务价格按《中国城际物流网连锁加盟商章程》相关规定执行,乙方不得私自调价,否则,视为故意破坏价格秩序扰乱市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11.乙方不得到非代理地区开展业务,否则按《中国城际物流网连锁加盟商章程》规定给予处罚。

12.乙方应全力维护中国城际物流网品牌形象和服务质量,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服务,每日早8:00准时提供服务,晚21:00之前不得停止服务,如果乙方不按本条规定提供相应服务,按《中国城际物流网连锁加盟商章程》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13.乙方只能在本合同规定的业务范围内使用甲方拥有的标志、名称、商标等,不得用于其它业务内容和经营目的,否则将视为侵犯甲方知识产权并负赔偿责任。

14.乙方对中国城际物流网信息使用权,仅限于乙方开展所代理的业务使用,如作其它用途,须经甲方许可,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要求其赔偿并终止本合同。

15.乙方必须保证本产品不被用于非法用途,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乙方独立承担,且甲方自动解除代理资格,并保留追究其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的权利。

16.乙方不得从事除代理甲方业务以外的任何与甲方相同或类似业务,不得同任何与甲方构成直接、间接或潜在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组织或个人进行相同或类似本合同内容的合作,否则甲方有权随时取消其代理资格,不予支付任何预留的奖金及服务费,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7.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所了解或接触到的所有与中国城际物流网产品、服务或会员相关的、无法从公开途径获得的任何信息、资料及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不完全公开的数据、甲方内部材料、客户名单等,都负有保密义务,并且乙方的保密义务在不能缔约或本合同无效、解除、终止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18.乙方不得泄漏、借用或转卖甲方为乙方开展业务而开设的各种用户账号,如果乙方违约甲方不予支付任何预留的奖金及服务费,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9.负责当地道路交通状况和新闻采集,并将采集的信息及时传给甲方。

20.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公司或子公司、分公司名义进行经营,否则视为侵权。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遵守本合同及《中国城际物流网连锁加盟商章程》各项条款,如有违约,守约方可立即发出通知,要求违约方限期纠正,如违约方在收到通知7天内不予纠正,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关经济损失,视情况终止本合同。

2.乙方如违反国家或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由乙方独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免责条款

1.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甲方不能正常提供服务和技术支持时,不视作甲方违约,乙方对此表示认同。

2.“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且无法避免的客观事件,如战争、自然灾害、政府规范修订、黑客攻击等。“意外事件”是指诸如光缆出现故障,通信线路或服务器发生超出一方防范与预见能力的故障等类似事件。

3.甲方在进行系统维护或者升级时,有时需短时间中断服务,不属于甲方违约。

4.如因网络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本网访问速度减慢或中断,不属于甲方违约。

七、合同变更及终止

(一)合同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可变更本合同:

1.订立本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连锁加盟合作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

2.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

3.合同期限内甲方或乙方发生合并、分立资产或业务转移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继承本合同权利、义务者可继续履行合同。

(二)合同终止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

3.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

4.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5.因本合同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

6.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合同的履行。

7.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8.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相关的权利、义务终止。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八、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果争议通过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按照下列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

1.仲裁地在大连市仲裁委员会,按照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

2.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合同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同意接受该裁决约束,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3.在争议解决期间,与争议无关的合同条款继续有效。

九、附则

1.乙方保证自身经营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如因乙方违反上述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行为,给甲方-中国城际物流网客户及连锁加盟商、经纪人带来任何损害,乙方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给甲方-中国城际物流网客户及连锁加盟商、经纪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2.对于乙方与其下级代理之间发生的纠纷、争议、侵权责任、违约责任等,均由乙方与该下级代理自行解决,甲方不介入此纠纷或争议,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合同及《中国城际物流网连锁加盟商章程》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遇到未尽事宜,应以附件的形式表现,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有效期为三年,自2007年 月 日起执行,到期后双方可另行协商合作事宜。

5.本合同所载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甲方。

6.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7.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8.《中国城际物流网连锁加盟商章程》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