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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就业学生)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就业学生)。

在劳动者被用人单位雇用后,签订双方满意的劳动合同是不可忽视的一步。劳动合同可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签订劳动合同要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所以,你是否知晓劳动合同是怎样的格式呢?我们的小编特意搜集并整理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就业学生),请马上收藏本页,以方便再次阅读!

编号: ( )毕业生情况及意见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政治面貌培养方式并轨、定向健康情况专 业学制学历家庭地址应聘意见:


毕业生签名:
年 月 日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单位名称单位隶属联系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通讯地址E-MAIL所有制性质全民、集体、合资、股份制、其它单位性质党政机关、科研事业单位、学校、医疗卫生、金融单位、国有企业、三资企业、商贸公司、厂矿企业、部队、其它档案转寄详细地址用人单位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有用人自主权的单位此栏可略)


签章
年 月 日
学校意见学校联系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学校通讯地址院(系、所)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注:上述各项必须逐填写,不得空白。学历指本科生、专科生和高职。

签约须知

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和教育部的有关要求,为维护国家就业计划的严肃性,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订如下协议:

一、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在签订协议时要严格之星国家关于毕业生就业的方针、政策。

二、毕业生应按国家规定就业,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了解单位的使用意图,表明自己的就业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

三、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明确对毕业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图,做好各项接收工作。凡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以学习成绩为由提出违约,未取得毕业资格的结业生,本协议无效。

四、学校要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的情况,做好推荐工作。用人单位同意录用后,经学校审核列入建议就业计划,报省厅批准,学校负责办理就业手续。

五、学校应在学生毕业前安排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办理就业手续,本协议自行取消,由学校通知用人单位。如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原则上应在签订协议前进行单独体检,否则,以学校体检为准。

六、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如有其它约定,应在备注栏注明,并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七、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都应严格履行本协议,若有一方提出变更协议,须征得另两方同意,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各执一份,复印无效。

签订协议书注意事项

一、到省辖市事管或区管单位就业的,需经省辖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非师范经市人事部、师范经市教育局)盖章同意;到县及县以下单位就业的,只需经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同意。

二、到省直、部属单位就业的,需经其主管部门盖章同意。部属单位主管部门系指在鲁的主卦部门;在省工商局注册的非国有单位接受毕业生,须到省就业办办理审核备案手续。

三、在省外落实接收单位的,按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原则上到山东省外各省区直或部属单位就业的,经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同意;到市(地)以下单位就业的,经市(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同意;到省辖市单位就业的,需经直辖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同意。

四、到在京中央单位的,需经国家人事同意。

省毕业生就业办网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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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样本


毕业生情况及意见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专业学制毕业时间学历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电子信箱号
或QQ号
愿意到贵单位就业
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名称单位隶属可咨询本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单位性质机关、科研设计单位、学校、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三资企业、其他企业、部队
(打勾)档案转寄详细地址可向人事局或人才中心咨询用人单位意见:







签章
用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市、县级教育、人事部门)意见:本单位所在的地区人事局地(市)、人才交流中心、县调配部门意见



人事局
就业专用章

签章
年 月 日学校意见学校联系人由学校就业办统一盖章联系电话由学校就业办统一盖章学校通讯地址由学校就业办统一盖章





签章
年 月 日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意见:


学校就业办公室盖章



签章
年 月 日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范文


毕业生:__________

用人单位:_________

学校名称:__________

一.毕业生情况及意见栏:

1.培养方式:统招

2.学历:大专或(专科)

3.家庭地址:家庭所在地址

4.健康状况:一般为良好

5.应聘意见:是指应者希望从事那一方面的专业工作,或是对就业有什么要求等方面的内容,一般毕业生都应在这一栏内填内容,并签名。

二.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栏(一般是由用人单位填写,一定要问清用人单位填什么内容):

1.单位隶属:是指上级主管单位,如:民营企业一般隶属于开发区管委会,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隶属是所在地经济发展委员会

2.联系人:用人单位的人事负责人

3.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人事负责人电话

4.所有制性质:用人单位的性质,如:国有、股份、民营、集体、个体

5.档案转寄详细地址:是指用人单位的人事代理机构地址。

A.国有企业、机关单位一般有独立的人事档案管理权,则档案转寄地是指单位地址(用人单位自己会写明的);

B.民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等一般是由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代理,所以档案转寄是一般寄往人才服务中心(用人单位会告诉你)

C.如有同学没有签订全国高校统一协议书,想把档案转寄某地,可以凭人事部门或人才服务中心的档案接受函可从学校转出。

6.用人单位意见:用人单位人事主管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7.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到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就业的(合同工除外)上级主管部门是单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的人事局盖章;人事关系是委托当地的人才服务构(人才服务中心)代理的,则先由单位所管辖的区人事局盖章,再到市级人事代理机构(人才服务中心)盖章。(若为温州市区的则可在就业单盖章后,上级主管部门盖章将由学校负责代办)

三.学校意见栏:

1.学校联系人:是指所系负责就业的老师(一般为辅导员)

2.院系意见:所在系意见

3.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意见:院就业指导中心

《就业协议书》签订的步骤

1.毕业生到所在学院领取具有唯一编号的《就业协议书》原件,认真如实填写,经学院审查后签署意见,加盖学院公章。

2.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洽谈。毕业生要全面了解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及接收毕业生的基本条件和要求,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自己。

3.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并由单位签字、盖章。如有其他约定,以文字方式在协议备注栏注明。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视用人单位性质、隶属关系等因素,需加盖相应人事主管部门公章或另附接收函(批)件。双方签好的协议由用人单位或学生本人返回学校招生就业处登记。

5.学校招生就业处汇总协议,审查合格后,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即就业指导中心)公章。其中一份返回用人单位,一份返给毕业生本人,一份学校备案,一份由学校上报省教育厅就业指导中心。

填写、签订《就业协议书》须知

1.毕业生情况及意见栏:毕业生本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等)由毕业生据实填写。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应为学生入学时所学专业全称,不得简写、误写。家庭地址应为毕业生入学前生源所在地,如有变动以生源地为准。应聘意见一般应写明本人意愿,如:愿意到╳╳单位工作等字样。不应漏填毕业生签名和日期。

2.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栏:单位名称填写应与单位公章一致,不要简写、误写或填写别名。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编及通讯地址一定要填写详细、真实。档案转寄详细地址要清楚填写用人单位人事档案保管单位的详细地址,以便用于学校档案管理中心邮寄毕业生档案材料。无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单位请填写其委托保管档案的地址,如人才交流中心、人才市场等。

用人单位的意见,除签署具体工作单位意见及公章外,还要按单位隶属关系签署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1)省内市(地)或县所属非教育系统单位,需有市(地)或县人事局签署的意见及公章;

(2)省内教育系统所属单位,需有市(地)或县教育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及公章;

(3)省内无主管部门的非国有单位(民营、私营、外资企业或公司),需有单位所在市(地)或县人才交流机构(人才交流中心)签署的意见及公章,可为毕业生提供办理落户、保管人事档案等人事代理服务;

(4)省内中直机关、事业单位按人事管理权限办理,并需有省人事厅开具的接收函;

(5)省内中省直大中型企业可以自主接收毕业生,有本企业人事部门的意见及公章即可;

(6)外省省属单位,需有所属省或市(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及公章;

(7)外省国家部委所属单位,需有所属国家部委人事部门签署的意见及公章;

(8)**单位,需有师级以上政治部的意见及公章;

3.学校意见栏:学校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编及通讯地址由学校统一印制,任何人不得涂改。学院意见一般应由毕业生辅导员或主管就业的书记签字、学院党总支盖章。学校就业主管部门意见由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后签章。

4.备注栏:如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有其他约定条款或未尽事宜,经协商后可加入备注栏。口头协议无效。为防止欺诈和违约纠纷的发生,一般应由毕业生本人签字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注意事项]

1.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就业协议时,一律以学校签章认定的印有统一编号的《就业协议书》原件为准,复印件无效。

2.每位毕业生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凡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书的,除认定与最先签约的用人单位的协议生效外,其他一律按违约处理。

3.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对就业协议书的生效有其他约定条款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注明,以口头形式的协议或约定,一律不予承认;约定条款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规章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学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声誉和合法权益。

4.报考研究生或准备升本的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应将报考研究生或专升本的有关事宜告知用人单位,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予以备注。未告知、未协商由于研究生录取或升本而造成违约的,由毕业生本人承担违约责任。

5.毕业生应及时将签订就业协议书邮寄或送交用人单位。邮寄应采用挂号的方式,送交应亲自面交用人单位,邮寄或送交的收据应妥善保管,以备查用。

6.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已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生要求再次领取就业协议书重新择业的,按违约处理。

7.如毕业生违约,毕业生需征得原用人单位的同意和解约书面证明,并向用人单位和学校交纳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后,方可重新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继续择业;如用人单位违约,毕业生要及时报告本学院辅导员老师和学校就业主管部门,以便共同维护毕业生合法权益。

[报到后离开单位的注意事项]

若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后,提出辞职,必须单位同意,并取得相关证明,方能离开,不能一走了之。毕业生离开单位须获得如下材料:

1.违约证明。用人单位开具同意离开单位的证明,以便回学校办理违约手续。

2.转寄档案。请用人单位将档案退回学校档案鼓励中心,或转寄信的用人单位或人才市场。

3.其他材料。视具体情况须拿回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等。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模板


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约定:





毕业生对用人单位的约定:






学 校审核意见学校联系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学校通讯地址网 址电子邮箱院(系)审核意见:





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审核意见:





编号: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姓名:

用人单位:

学校名称:

国家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制表

签约须知

根据国家的规定,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实行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 的就业机制,为维护国家就业方案的严肃性,规范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 特制定本协议书:

一、签约各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坚 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

二、毕业生应按国家和省毕业生就业政策规定就业,向用人单位如实 介绍自己的情况,了解单位的用工意图,表明自己的就业意向,对用人单位 的要求,可在毕业生对用人单位约定一栏注明。

三、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明确对毕业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图,做好各项接收工作。凡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以学习成 绩为由提出违约,未取得毕业资格的结业生若与用人单位签定本协议,用 人单位应同时出具同意接收结业生的证明。用人单位如对毕业生有其他要 求可在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约定 一栏注明。

四、学校要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的情况,做好推荐工作,用人单 位签定协议后,由学校审核汇总并报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鉴证或国家教 育部批准,列入就业方案下达执行,学校负责到省毕业生就业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派遣手续。

五、学校应在学生毕业前安排体检,不合格者不派遣,本协议自行取 消,由学校通知用人单位。如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原则 上应在签订协议前进行单独体检,否则,以学校体检为准。

六、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都应严格履行本协议,若有 一方提出变更协议,须征得另两方同意,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复印无效。此协议经鉴定后方可纳入就业方案,予以派遣。

毕 业 生 情 况 及 应 聘 意 见姓 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政治面貌培养方式健康情况专 业学制学历家庭地址E-mail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应聘方式学校招聘会( ) 政府举办招聘会( ) 人才市场( ) 网络签约( )其他( )应聘时间应聘地点 用 人 单 位 情 况 及 接 收 意 见单位名称单位隶属联 系 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通讯地址网址单位性质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科研()学校()部队()其它()毕业生
档案户口党团关系接收档案接收单位名称邮编档案转寄详细地址户口接收地址(单位)党.团组织关系接收单位用人单位意见:

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有用人自主权的单位此栏可略)
用人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意见:


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用人单位:____________

学校名称:____________

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为维护国家就业计划的严肃性,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订如下协议:

一、毕业生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就业,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了解单位的使用意图,表明自己的就业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

二、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明确对毕业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图,做好各项接收工作。凡取得毕业生资格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以学习成绩为由提出违约;未取得毕业资格的结业生,本协议无效。

三、学校要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的情况,做好推荐工作,用人单位同意录用后,经学校审核列人建议就业计划,报教育厅批准,学校负责办理派遣手续。

四、学校应在学生毕业前安排体检,不合格者不派遣。如果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原则上在签订协议前进行单独体检,否则,以学校体检为准。

五、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如有其他约定,应在备注栏注明,并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六、本协议经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经学校鉴证登记后作为签发报到证的依据。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各执一份,复印无效。

毕业生情况及意见:

姓名_______性别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民族_______

政治面貌_______培养方式_______健康状况_______

专业_______学制_______学历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家庭地址____________

应聘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

毕业生签名:_______

x年x月x日

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

单位名称_______单位隶属_______联系人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联系部门______________

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档案转寄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户口迁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单位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x年x月x日

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用脸自主权的单位此栏可略)

签章

x年x月x日

学校意见

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x年x月x日

学校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意事项

一、就业协议书的签订程序:

1、毕业生填写本人基本情况、签署应聘意见并签名;

2、用人单位签署接收意见,由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学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签署意见后列人就业方案。

二、毕业生必须在协议书上说明是否报考研究生、专升本或公务员,并将有关情况告知用人单位,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在备注栏内注明。

三、备注栏内,已写明的内容,双方可以协商填写,否则无效。

备注:

一、以下甲方为用人单位,乙方为毕业生。

二、(乙方填写)乙方(已/没有)报考研究生或专升本或国家公务员。

三、在甲方知情的情况下,乙方若被录取为研究生或专升本或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学校视为本协议自行取消,并由乙方负责通知甲方。

四、(甲方填写)甲方录用乙方所从事的岗位工作、落户情况、服务期限、工作条件等情况:

五、(甲方填写)甲方录用乙方后,能为乙方提供的工资待遇、住房福利、培训发展情况:

六、甲方如有以下情形,属于甲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1.在招聘过程中,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的或严重失实的招聘信息的;

2.甲方在与乙方签定就业协议后,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变更乙方工作地点的;

3.甲方在与乙方签定就业协议后,除本协议另有规定之外,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接收乙方的。

七、乙方如有以下情形,属于乙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在应聘过程中向甲方提供虚假的、不真实的求职材料(包括学习成绩、外语等级证书、个人基本情况等)的;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毕业后未在报到证规定的时间内到甲方报到的。

八、违约方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结束本协议。

九、其他约定:

甲方:用人单位乙方:毕业生

(签章)(签字)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湖南)


备注:

用人单位注意事项:

1、本协议书由湖南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和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按国家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格式翻印。

2、本协议书全省统一编码,填写号码的小方框为红色,其它印刷字符为兰色,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复印无效。

3、需求信息登记鉴证号是确保毕业生就业有关手续顺利办理的重要依据。根据湘教通[20xx]190号文件精神,用人单位到我办(委托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了毕业生需求信息登记手续的,方有此鉴证号;如未办理,应及时按有关规定补办,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延误(学校及其毕业生自行联系的省外用人单位,原则上由学校统一到我中心办理登记手续)。

4、查询、了解湖南省高等院校毕业生有关情况,可登录湖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网址为:。

湖南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办公室

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编号: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毕 业 生

用人单位

学校名称

国 家 教 育 部 高 校 学 生 司 制表

湖南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办公室 翻印

为维护毕业生就业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订如下协议:

一、毕业生应按国家规定就业,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了解单位的使用意图,表明自己的就业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若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

二、用人单位应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明确对毕业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图,做好各项接收工作。凡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以学习成绩为由提出违约;未取得毕业资格的结业生,本协议无效。

三、学校应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的情况,做好推荐工作,用人单位同意录用后,经学校审核列入建议就业范围,报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批准,学校负责办理派遣手续。

四、学校应在学生毕业前安排体检,不合格者不派遣,本协议自行取消,由学校通知用人单位。如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原则上应在签订协议前进行体检,否则,以学校体检为准。毕业生报到后体检不合格者,在其报到后一个月内,用人单位与学校协商征得同意,可将其退回学校;超过一个月的由用人单位按在职人员的有关规定办理。

五、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如有其他约定,应在备注栏内注明,并视为本协议书的一部分。

六、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都应严格履行本协议,若有一方变更协议,须征得另两方同意,并由违约方向另两方交纳违约金。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和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复印无效。

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政治面貌培养方式健康情况专 业学制学历家庭地址应聘意见:
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单位名称单位隶属联系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通讯地址需求信息登记签证号单位性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个体企业、三资企业、部队、社团组织、其它(用表示)档案转寄详细地址用人单位意见:
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有用人自主权的单位此栏可略)学校联系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学校通讯地址 院(系、所)意见:

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意见:



劳动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协议。劳动合同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但前提条件是合同必须合乎规范。合同范本网小编为您推荐《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就业学生)》,排除您撰写劳动合同时遇到的困难,让您的劳动合同既专业又清晰,避免出现疏漏。jht868.com)为您推荐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就业学生)》,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