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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个人合伙合同(文书范本)

有关个人合伙合同(文书范本)。

为了保证双方的合作正常进行,人们在职场都开始使用合同。要想让自己的权益有了基本的保障,签订合同是十分重要的。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小编现在向你推荐有关个人合伙合同(文书范本),更多相关内容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有关个人合伙合同(文书范本)

合伙人(甲方):____________(写清合伙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等基本情况)

合伙人(乙方):____________(写清合伙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等基本情况)

第一条 合伙宗旨: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根据合伙的实际情况写清楚即可)

第三条 合伙期限____________(合伙期限可以由合伙人协商约定合伙的起止日期,合伙期限约定清楚非常重要)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关于此条,可以按照顺序把各合伙人的姓名、出资方式、期限及出资金额逐一写明;另外,对各合伙人出资交付的最晚日期应当予以约定;最后,应当写明合伙人出资的总额,明确出资为合伙人共有财产,在合伙期间,不得随意分割,及写清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出资的归属问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关于盈余分配问题,要约定清楚分配的依据,比如以出资额的多少,按比例分配等;债务承担,一般应规定为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清偿,但是,当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应当约定清合伙人债务承担比例的依据。)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关于入伙的条件应当写清,比如要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等等;退伙,关系到合伙整体的利益问题,对于此要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约定,比如,约定退伙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全体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等等;另外对于不按条件退伙的赔偿责任,也应当约定清楚;

另外关于出资的转让的问题,一般可规定为: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等)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将合伙负责人的姓名写清楚,其权限也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约定清;其他合伙人的权利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即可)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6、其他:(根据实际情况可再约定其他内容)

第九条 违约责任(写明如果一方违反合同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损失数额)

第十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将合伙终止的事由约定清楚,比如可约定合伙因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等事由终止;关于合伙终止后的事项一般可约定以下内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等。

第十一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协商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_____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当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其他生效方式)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伙人签名:甲方

乙方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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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个人合伙协议


有关个人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人信息:

合伙人1:性别: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合伙人2:性别: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合伙人3:性别: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律师提示】:本条款根据人数自行增减。

第二条合伙目的及期限

合伙人、和共同出资,以为目的,结成个人合伙。共同经营,共负盈亏。

合伙的期限为自签约之日起年。

【律师提示】:1.合伙目的为非必备条款,但写明目的有利于对后期合伙的经营行为的判断提供依据;2.合伙期限可以不进行规定)

第三条出资数额

合伙人以方式出资,价值人民币元;

合伙人以方式出资,价值人民币元;

合伙人以方式出资,价值人民币元;

所有的出资均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合伙期间,该出资性质为合伙财产。各合伙人应当于年月日完成出资。如果在该期限前未能及时出资,则视为其未加入合伙。如果按时出资的人数不足2人,则本合伙自动解散。

【律师提示】:1.该条款对出资内容仅作概括性规定,当出资方式不是货币而是其它动产或不动产时,建议以“个人合伙出资份额确认表”的形式详细记载出资内容,避免发生争议;2.个人合伙中,财产归各合伙人单独享有,不需要转移所有权;3.出资中有需要登记的不动产和动产,可以经过合伙人协商后,根据相关行政法规和规章办理所有人的变更。

第四条合伙人的权利

合伙人享有如下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权;

5.。

【律师提示】:合伙人可以自行协商,加入其它与法律法规不抵触的权利。

第五条合伙人的义务

合伙人负有如下的义务:

1.遵守合伙协议的约定;

2.维护合伙人的共同利益;

3.共同分担合伙经营损失;

4.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5.合伙负责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损失的,对其它合伙人负赔偿责任;

6.。

【律师提示】:合伙人可以自行协商,加入其它与法律法规不抵触的义务。

第六条经营管理

(一)合伙字号为,委托合伙人依法办理工商核准登记,并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

(二)合伙由全体合伙人共同进行日常的经营管理。

对以下日常事务,共同委托作为合伙负责人进行处理:

1.对合伙事务进行日常管理;

2.签订金额低于元以下,与经营范围相符的合同;

3.对日常业务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管理;

4.采购日常经营所需物资;

对于重大事项,需要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包括:

1.合伙解散;

2.与经营目的无关的投资行为;

3.对外进行担保;

4.对处分个人合伙财产中不动产及其它重要资产;

【律师提示】:1.个人合伙可以不起字号,但是,明确规定字号便于进行工商登记;2.非经营性的个人合伙可以不去进行工商登记,但是,经营性的个人合伙,如门店、餐馆……则需要办理工商及相关行政手续,否则,可能会导致行政处罚。3.日常经营管理事项和重大事项的范围可以根据合伙人间的协商自行进行调整。4.日常经营事项可以委托多位合伙人共同执行,但最好明确执行人之间的权限。5.根据合伙人协商,重大事项的表决可以采取其它多数决方式。

第七条盈余分配

所有合伙人按出资比例对合伙收益进行分配,未分配利润则归入合伙财产中。

【律师提示】:合伙人也可以自行约定其它盈余分配方式。

第八条债务承担

合伙债务首先以共同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合伙人之间,以出资比例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律师提示】:合伙人也可以自行约定其它债务承担方式。

第九条入伙

(一)新合伙人入伙,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二)新合伙人需遵守本协议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三)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新合伙人享有与原合伙人的相同的权利和义务。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四)新合伙人入伙后,需要在合伙人商议的规定出资日前完成出资。否则,视为其未加入合伙。

【律师提示】:合伙协议中的规定较为笼统,建议新入伙的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之间签订一份入伙协议。

第九条退伙

(一)所有合伙人均享有退伙的权利,在合伙经营期限内,合伙人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它合伙人。退伙生效日为发出通知后第30日。

如果合伙人的退伙会给合伙事务的执行造成严重不利影响,则需要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二)合伙人发生下列情形的,视为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合伙财产份额被强制执行;

4.。

以上情形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三)合伙人出现下列情形的,可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违法和不正当行为;

4.。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其退伙生效日。

(四)对于退伙人合伙财产的清算,以退伙生效日当日的合伙财产份额为准。

【律师提示】:1.合伙协议中的规定较为笼统,建议退伙的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之间签订一份退伙协议。2.触发退伙的情景可以由合伙人共同协商进行增减。3.触发对合伙人进行除名的情景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协商进行增减。

第十条合伙终止

本合伙可以因下列原因终止:

1.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2.个人合伙期限届满;

3.不具备法律规定的个人合伙条件;

4.其它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解散原因。

【律师提示】: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一致,加入其它与法律法规不抵触的合伙终止条件。

第十一条合伙清算

1.合伙终止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相关债权人;

2.清算后如果合伙有盈余,则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3.清算后如果合伙有亏损,则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各合伙人均应负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内部按照出资比例分配所负担的债务,合伙人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律师提示】:该合伙清算规则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一致进行变更。

第十二条协议争议解决

各方就履行中产生的任何争议,都应由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一致同意将该争议提交至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律师提示】:全体合伙人可以共同协商选择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院或者符合仲裁法规定的仲裁机构进行协议争议解决。

第十三条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的成立、效力、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合伙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合伙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有关个人合伙协议书范本


有关个人合伙协议书范本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___,年龄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合伙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合伙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姓名)以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元。(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适用于规模小的合伙企业。)

(二)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有关个人合伙协议书


有关个人合伙协议书

编号:

甲方:性别:,联系方式:,身份证号:,住所:

乙方:性别:,联系方式:,身份证号:,住所:

丙方:性别:,联系方式:,身份证号:,住所:

丁方:性别:,联系方式:,身份证号:,住所:

协议正文

甲、乙、丙、丁四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共同出资设立“”,经营范围为。本着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声明和保证

第一条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一)合伙人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二)合伙人在本合伙企业的出资,均为各合伙人所有的合法财产。

(三)合伙人向本合伙企业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具体见附件一、二)。

二、合伙企业的设立

第二条合伙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地: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为,包括等。

第四条合伙期限为

第五条合伙人的出资:

1、甲出资人民币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总出资金额的;

2、乙出资人民币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总出资金额的;

3、丙出资人民币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总出资金额的;

4、丁出资人民币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总出资金额的。

第六条合伙人出资共计人民币万元整。合伙期间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七条各合伙人的出资,应于年月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当补交,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企业的运营管理、

第八条共同委托方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负责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第九条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第十条丙方为合伙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权监督执行合伙财务事宜的情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以便了解合伙企业的财务状况。

第十一条下列企业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扩大或缩小经营规模;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七)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八)设立新制度

(九)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在合伙期间,下列行为禁止:

(一)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二)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除外;

(三)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除外;

(四)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其他活动。

合伙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其业务获得的收益归本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将其除名。

第十三条合伙人转让出资的,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四、利益分配与风险负担

第十四条合伙企业的盈余按合伙人各自的出资比例分配。合伙企业的债务按合伙人各自的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五条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消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第十六条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第十七条对外偿还债务超出自己应承担部分的合伙人,有权向未承担或少承担债务的合伙人追偿。

五、入伙与退伙

第十八条新合伙人入伙,应当依法订立入伙协议,无论是否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都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对内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十九条符合下列情形的,可自愿退伙

(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二)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三)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二十条符合下列情形的,合伙人当然退伙

(一)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三)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第二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合伙人一致同意,可将该合伙人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合伙人具有本协议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第二十二条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第二十三条合伙人退伙,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财务核算应以审核合伙内部账簿为准。

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亏损或债务在合伙企业内部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对债权人等第三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十四条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六、解散、清算

第二十五条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予以解散

(一)合伙期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继续经营的;

(二)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三)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四)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五)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六)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六条企业解散或破产时,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二十七条清算后的盈余,在支付清算费用和共同债务后,按员工工资(包括医疗、伤残补助和抚恤金等费用)、税款、普通债权的顺序清偿,如仍有剩余,按照出资比例在合伙人之间分配。

第二十八条清算后如亏损或企业无能力偿还债务,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企业共有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二十九条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七、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一条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予以除名;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受损失或者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可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予以除名。

第三十四条 合伙事务的执行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其他合伙人可以直接将其除名。

八、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丁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10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签署的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行为人承担。

第三十六条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

第三十七条根据本协议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未按上述规定采用书面形式通知的,由负有通知责任的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十八条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由甲、乙、丙、丁四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则依法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九条未尽事宜,由所有合伙人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在各合伙人签字并摁手印之日起生效。

甲方:?年月日

乙方:年月日

丙方:年月日

丁方:年月日

后附:

1、甲、乙、丙、丁方身份证复印件

2、房屋租赁合同及店铺转让合同复印件

有关个人合伙协议书范本参考


个人合伙协议书范本

姓 名________,性 别________,年 龄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 合伙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合伙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条 出资金额、 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姓名)以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元。(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 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适用于规模小的合伙企业。)

(二)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 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 支付合伙债务;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 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有关个人合伙协议书范本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