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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

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

合作的好处就是优势互补,毕竟每个人的资源有限。任何合作都要有共同的目标,至少是短期的共同目标。合作合同是指双方或多方签署以进行投资活动而不另成立法人的文件。在签订合作合同时千万不能够马虎对待。你知道合作合同的格式是怎样写的吗?急你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欢迎阅读,希望你能阅读并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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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项目|残疾程度|给付比例|

|---|----|-------------------------|----|

||1.|双目永久完全失明的(注1)||

||2.|两上肢腕关节以上或两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3.|一上肢腕关节以上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第|4.|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的||

|一|5.|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级|6.|四肢关节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2)|100%|

||7.|咀嚼、吞咽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3)||

||8.|中枢神经系统机能或胸、腹部脏器机能极度障碍,终||

|||身不能从事任何工作,为维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

|||活动,全需他人扶助的(注4)||

|---|----|-------------------------|----|

|第|9.|两上肢、或两下肢、或一上肢及一下肢,各有三大关||

|二|10.|节中的两个关节以上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5)|75%|

|级||十手指缺失的(注6)||

|---|----|-------------------------|----|

||11.|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或一上肢的三大关节全部机||

|||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第|12.|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或一下肢的三大关节全部机||

|三||能永久完全丧失的|50%|

|级|13.|双耳听觉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7)||

||14.|十手指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8)||

||15.|十足趾缺失的(注9)||

|---|----|-------------------------|----|

||16.|一目永久完全失明的||

||17.|一上肢三大关节中,有二关节之机能永久完全丧失||

|||的||

|第|18.|一下肢三大关节中,有二关节之机能永久完全丧失||

|四||的|30%|

|级|19.|一手含拇指及食指,有四手指以上缺失的||

||20.|一下肢永久缩短5公分以上的||

||21.|语言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10)||



||22.|十足趾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



||23.|一上肢三大关节中,有一关节之机能永久完全丧失||

|||的||

||24.|一下肢三大关节中,有一关节之机能永久完全丧失||

|第||的|20%|

|五|25.|两手拇指缺失的||

|级|26.|一足五趾缺失的||

||27.|两眼眼睑显著缺失的(注11)||

||28.|一耳听觉机能永久全丧失的||

||29.|鼻部缺损且嗅觉机能遗存显著障碍的(注12)||

|---|----|-------------------------|----|

||30.|一手拇指及食指缺失,或含拇指或食指有三个或三||

|第||个以上手指缺失的||

|六|31.|一手含拇指或食指有三个或三个以上手指机能永久|15%|

|级||完全丧失的||

||32.|一足五趾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

|第|33.|一手拇指或食指缺失,或中指、无名指和小指中有二||

|七||个或二个以上手指缺失的|10%|

|级|34.|一手拇指及食指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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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失明包括眼球缺失或摘除、或不能辨别明暗、或仅能辨别眼前手动者,最佳矫正视力低于国际标准视力表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并由有资格的眼科医师出具医疗诊断证明。

(2)关节机能的丧失系指关节永久完全僵硬、或麻痹、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

(3)咀嚼、吞咽机能的丧失系指由于牙齿以外的原因引起器质障碍或机能障碍,以致不能作咀嚼、吞咽运动,除流质食物外不能摄取或吞咽的状态。

(4)为维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系指食物摄取、大小便始末、穿脱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皆不能自己为之,需要他人帮助。

(5)上肢三大关节系指肩关节、肘关节和腕关节;下肢三大关节系指髋关节、膝关节和踝关节。

(6)手指缺失系指近位指节间关节(拇指则为指阶间关节)以上完全切断。

(7)听觉机能的丧失系指语言频率平均听力损失大于90分贝,语言频率为500、1000、2000赫兹。

(8)手指机能的丧失系指远位指节间关节切断,或自近位指节间关节僵硬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

(9)足趾缺失系指趾关节以上完全切断。

(10)语言机能的丧失系指构成语言的口唇音、齿舌音、口盖音和喉头音的四种语言机能中,有三种以上不能构声、或声带全部切除,或因大脑语言中枢受伤害而患失语症,并须有资格的五官科(耳、鼻、喉)医师出具医疗诊断证明,但不包括任何心理障碍引致的失语。

(11)两眼眼睑显著缺损系指闭眼时眼睑不能完全覆盖角膜。

(12)鼻部缺损且嗅觉机能遗存显著障碍系指鼻软骨全部或二分之一缺损及两侧鼻孔闭塞,鼻呼吸困难,不能矫治或两侧嗅觉丧失。

上述所谓永久完全系指自事故发生之日起经过180天后,机能仍然完全丧失,但眼球摘除等明显无法复原之情况,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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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合伙协议


甲方:________县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等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为加强各方合作,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合资成立有限公司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作为发起人,共同筹资设立__________县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拟注册资本100万元,甲乙双方各代表己方股东出资50万元,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乙方以实物出资,各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三、甲乙双方负责各自所代表股东按照约定金额和时间出资到位。甲方负责1月内按照建厂进度50万元资金全部到位;乙方负责公司设立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相关手续的办理。在公司名称预先核准之日起30日内,股东实物出资须将实物交付公司;需要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应在公司登记成立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毕。

四、公司投入运营及运营过程中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负责筹集,作为公司对外负债。

五、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负责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

六、执行董事由乙方指定人员马__________担任,并兼任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由甲方指定人员担任。监事由甲方指定人员担任。上述人员的聘任程序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七、公司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乙双方共同拟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由股东会通过后全体股东签署,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九、公司经营状况、财务资料或重大事项实行公开制度,按月或者按照股东的要求公开,股东有权查阅公司各种经营资料。 

十、甲乙双方保证各方所指派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监督所指派人员不得为自己或者他人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 

十一、公司管理机构、股东会、执行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的组成、职权和报酬等内容,公司的税收、财务制度、清算等制度,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十二、公司员工奖惩、财务核算、生产管理等规章制度,由总经理负责制订,报经股东会审核后实 施。 

十三、公司利润在按照规定进行各项提取后,按照股东出资金额比例进行分配。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股东协商一致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按照补充协议执行。

十五、如因本协议履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方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电信有限公司服务协议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本协议适用于中国电信集团上海市电信有限公司提供的本地/国内长途ddn、fr/atm电路、2m数字电路租用业务、mpls/vpn电路。
本协议项目下的sla服务是指:乙方为甲方指定的电路提供在电路可用率、电路误码率、故障受理时间、电路开通时限等指标方面的承诺;为甲方提供高品质的电路及服务,并以协议的形式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相信赖,有偿使用,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协商达成本协议。
一、内容
1、甲方同意租用乙方的ddn、atm、2m数字电路、mpls/vpn等电路,组建内部传输多媒体数据网络,并要求乙方对以下电路提供sla服务。(详见附件二:提供sla服务的电路清单)。
2、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向甲方提供ddn、atm、2m数字电路mpls/vpn等电路的服务水平协议。(以下简称sla)。
3、乙方提供甲方sla服务的通信线路和设备范围为由乙方产权所有的通信线路和设备。

二、sla服务条款、收费标准及赔付标准
详见附件一:sla服务条款、收费标准、赔付标准。

三、费用及付费方式
乙方对甲方租用的电路收费按国家规定的资费标准收取,收费如下:
1.月租费(含sla收费)等详细电路收费情况见附件一。
2.在协议执行期间,如遇资费标准进行调整,自调整之月起,3.1项目的“资费标准”按照新的资费标准收取月租费。
3.根据本协议附件一第7条“赔付的款额”,经过双方确认后,乙方将在双方协商的时间和方式下支付给甲方。
4.乙方按照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开始计收电路月租费;电路月租费按自然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部分,每天按租费的三十分之一收取,不足24小时的按一天计算。
5.甲方租用乙方电路,乙方将依照协议,按期向甲方依时收费。甲方指定付款的银行帐号支付月租费,由银行根据委托收费协议进行托收。
6.甲方在乙方提供服务当月25日前将本月租用电路的费用付清。甲方有责任在租用电路期满前,付清全部租用费用,甲方未付清所欠甲方费用前,乙方无责任继续向甲方提供服务。
7.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如果产生新的需要提供sla服务的电路需求时,乙方将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甲方收取电路月租费(含sla收费),并向甲方提供盖有乙方单位公章的付款通知单,该付款通知单视为本协议的附件,受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约束。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租用乙方的数据电路转让、转租、转卖给第三方使用;或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改变使用用途。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合约,甲方承担因被终止合约引起的电路中断等后果。
2.甲方依照本协议规定的付款方式付费。
3.甲方保证其连接到租用电路的有关通信设备符合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达到sla条款的承诺指标的各项要求。如乙方不能按照附件一的租用电路标准提供给甲方,依协议规定赔付。
2.全天候服务响应。乙方7*24小时响应甲方故障申告,指定a、b角作为专业维护服务经理。名单为:

五、违约及赔偿条款
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如确认违约行为实际存在,则应在二十日内对违约行为予以纠正并书面通知对方;如认为违约行为不存在,则应在二十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或说明,在此情形下,甲乙双方可就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造成的法律责任。
2.在协议期内甲方终止提前租用电路,并未增加租用乙方其他电路,必须照常支付剩余租期电路租费的40%,直到协议期满。以上费用,甲方必须在终止本协议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在协议期内甲方终止提前租用电路,并未增加租用乙方其他电路,甲方需要赔偿乙方为实现sla承诺所付出的工程费等成本费用支出(相关工程费用在施工前须经双方签名盖章确认)。
4.甲方按本协议书商定的付款方式,如期向乙方支付租用数据电路的费用。如不按时支付,每延迟1天,甲方按迟付金额的0.3%支付滞纳金,直到乙方收到款项为止并继续履行合约。超过2个月甲方仍未支付,乙方有权终止合约,甲方承担因被终止合约引起的一切后果。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本协议项目全部或部分不能执行时,乙方须赔偿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付款方式由双方另行商议。

六、保密
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与本协议内容有关的资料和信息。

七、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之日起开始生效。协议期届满后,若协议任何一方无提前二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本协议,则本协议期限顺延壹年,顺延次数不受限制。
2.在协议期限内,甲方若提出终止,必须按照5.1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最低租赁期限的未到期部分的租费。甲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或不按时交纳租金,在乙方提出20天内仍未能予以纠正的,可由乙方提出即刻终止。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或未能继续提供通信服务,在甲方提出20天内仍未能予以纠正的,可由甲方提出即刻终止。

八、争议解决


1.对于因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从协商开始28天内仍不能解决,则应提请仲裁。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请仲裁。仲裁应由签约地仲裁委员会依其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协议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由于火灾、辐射、地震、台风、水灾、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以及战争、政策变迁、罢工、政变、暴乱、贸易禁止等超出业务提供者自身控制范围和能力的无法预见、不可避免的事件。
2.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将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协议。

十、附则
1.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根本上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时,本协议的其它条款应不受影响。
2.未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本协议。
3.经甲乙双方确认的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起开始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


开户行:

帐户名称:

银行帐号:

200年月日200年月日

附件一:
sla服务条款、收费标准、赔付标准

1、长途电路开通时限(有资源的前提下)
时限ddn工作日fr/atm工作日数字电路工作日业务接入费及工程费
aa级开通时限303020标准资费的130%
aaa级开通时限202015标准资费的150%
赔付:每超出1个工作日,赔付该条电路一次性费用的10%,最多限额为免收一次性费用。

2、电路可用率
产品等级电路可用率收费标准
aaa级99.99%标准资费的150%
aa级99.70%标准资费的130%
注:
1)国际港澳台电路月租费包括本地段和国际半电路月租两个部分。
2)电路可用率=(一个月总时长-电路不可用总时长)×100%
一个月总时长

3)电路不可用总时长为电路中断时间的累加。电路不可用总时长是以甲方发现电路中断,并向乙方报障的时间开始计算,在乙方把恢复的电路交还与甲方时停止计算。甲方将不能把以下中断时间计算为"电路不可用总时长":(1)当乙方交还恢复的电路,而甲方人员不能实时验收电路时,不论电路是否被接收,"电路不可用总时长"也会被终止计算;(2)当电路中断是因为甲方拥有或操控的设备的故障,或在乙方提供服务以外的设备或设施的故障;(3)在乙方预先通知并得到甲方允许的情况下发生的电路终断;(4)不可抗力影响。

3、电路误码率
产品等级aaa级aa级
电路误码率≤2*10e-8≤5*10e-8
注:
1)电路误码率=差错比特数×100%
发送总比特数

2)误码率的测试在应甲方要求双方协商进行,由乙方采用专用仪表对甲方客户端进行测试。

4、故障修复时限
产品等级aaa级aa级
故障修复时限3小时4小时
1)故障修复时限以收到甲方报障之时起计至甲方通信线路恢复正常。
2)故障修复范围为乙方产权所有的通信线路及设备。

5、提供运行、故障分析报告
产品等级aaa级aa级
运行分析报告每月每季度
故障分析报告每月每季度
1)运行分析报告的内容在统一版本的基础上,由乙方根据甲方具体电路的类型和甲方的要求具体制定。
2)故障分析报告:由乙方对甲方出现故障的原因进行分析,对于重大故障,向甲方书面说明故障点、故障原因、今后此类故障的预防措施。

6、提供客户端网络测试
产品等级网络测试次数收费标准
aaa级1次/半年3000元
aa级1次/年3000元
甲方客户端网络测试在甲方网络应用出现疑难故障时候,应甲方要求,由双方协商进行,该服务为有偿服务,另行收取费用。

7、赔付标准:(月统计)
标准电路可用性(月)赔付
aaa级99.95%-99.85%月租费的10%
99.85%-99.75%月租费的20%
99.75%-99.65%月租费的30%
99.65%-99.55%月租费的40%
小于99.55%月租费的50%
aa级99.70%-99.60%月租费的10%
99.60%-99.50%月租费的20%
99.50%-99.40%月租费的30%
99.40%-99.30%月租费的40%
小于99.30%月租费的50%
注:
1)赔付的款额=实收月租费x表中的赔付比例。
2)最高赔付比例不超过50%。

附件二:提供sla服务的电路清单
1、提供sla服务的电路清单
电路编号服务等级月租费


2、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如果产生新的需要提供sla服务的电路需求时,应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乙方提供盖有甲方单位公章的电路需求单。该电路需求单视为本协议的附件,受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约束。

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个人养老金保险条款


保险合同构成

第一条 个人养老金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本合同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投保条件

第二条 凡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居民,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其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称保险人)投保本保险。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也可以作为投保人,为其成员向保险人投保本保险。

保险责任的开始、缴付保险费及领取养老金

第三条 保险人应负的保险责任,自投保人缴付第一期保险费且保险人同意承保而签发保险单时开始。除另有约定外,保险单签发日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保险人签发的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

保险费缴付方式有月缴、年缴及趸缴三种。

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趸交即期领取养老金或延期领取养老金,养老金领取方式有月领、年领及趸领三种。趸交即领的开始领取养老金日为次月的对应日。延领取的开始领取养老金日为保险单生效对应日,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年龄50、55、60、65周岁,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保险期间

第四条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包括保险费交付期与养老金领取期。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保险单上约定的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前一日止为保险费交付期。被保险人生存至开始领取养老金日起至其身故时止为养老金领取期。

保险责任

第五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保险人承担以下给付保险金责任:

1.被保险人于保险费交费期内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而身亡,保险人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2.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单约定的开始领取养老金日时,保险人按保险单约定的期领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养老金,保证十年;若被保险人中途身故,其受益人或继承人可继续领取养老金满十年后,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3.被保险人领取十年养老金后,仍继续生存,保险人给付增额养老金直至其身故。增额养老金以保险单约定的首期期领金额为基础,每年递增率为6%或为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的递增率,一旦约定,中途不得更改。

责任免除

第六条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事之一致身故时,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或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或故意自伤身体;

三、故意犯罪、吸毒、殴斗、酒醉;

四、战争、军事行动或动乱;

五、患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艾滋病)及其并发症、性病、先天性疾病或遗传性疾病;

六、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七、无驾驶执照、酒后驾驶。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保险费的缴付,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的中止

第七条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应依照本保险单所载缴付方法及日期,向保险人缴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如保险人派员前往收取时,应向该收费员缴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到期未缴付时,自保险单所载缴付日期的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间;逾宽限期间仍未缴付的,本合同自宽限期间终了的次日起效力中止。如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

合同效力的恢复

第八条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投保人可在效力中止日起两年内,填妥复效申请书及被保险人健康声明书申请复效。经保险人同意并且投保人补缴所欠的保险费及利息后,合同效力恢复。

保险事故的通知与保险金的申请时间

第九条 投保人、受益人或被保险人应于知悉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并应于保险事故发生后三十日内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

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手续

第十条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第五条规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身故,受益人或被保险人的继承人申请领取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时,应出具下列文件:

一、保险单及保险金申请书;

二、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或养老金领取证;

三、公安部门或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四、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五、受益人或被保险人的继承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六、申请领取被保险人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时,受益人或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另需出具被保险人意外伤害事故证明;

七、应保险人要求出具的其他有效证件。

第十一条 被保险人生存至约定领取养老金日时,由本人持养老金申请领取书与身份证件,交回保险单及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后,由保险人签发养老金领取证。

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订立本合同或申请复效时,对保险人的书面询问应据实告知。如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退还保险费。对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人通知解除本合同时,如投保人死亡、居住所不明,或其他原因,通知不能送达时,保险人将该项通知送达投保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或所知的最后地址即可。

第十三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生存,并且没有开始领取养老金,投保人不愿继续参加本保险而解除本合同时,保险人于接到通知后三十日内退还本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投保人解除本合同时,应出具下列文件:

一、保险单及解除合同申请书;

二、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

三、投保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受益人的指定及变更

第十四条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数人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但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征得被保险人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可以书面通知保险人变更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但应将本保险单与被保险人的同意书送交保险人批注。

前项变更,如发生法律上的纠纷,保险人不负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当被保险人生存时,其养老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保险人不受理其他指定或变更。

第十五条 被保险人身故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身故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放弃受益权或依法丧失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年龄的计算及错误的处理

第十六条 投保人及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以周岁计算。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将真实年龄在投保单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应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投保人申报的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本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

二、投保人申报的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

三、投保人申报的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将多收的保险费无息退还投保人。

合同内容的变更

第十七条 投保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可申请减少保险费缴费标准,但最少不得低于最低限额(年交保费100元人民币),其减少部分视为解除合同。

变更地址

第十八条 投保人的地址有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投保人不做前项通知时,保险人按所知最后地址发送的通知,视为已送达投保人。

释义

第十九条 本条款所述“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客观事件。

其他

第二十条 本合同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灭。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记载事项的增删,非经投保人书面申请及保险人在保险单上批注,不发生效力。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且协商无效时,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作合同:有限公司合作协议


甲方:广东天鹅星鞋业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马咏梅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micc)

前言: 世界选美协会(wbc)中国总部北京马咏梅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bjmicc )将于 xx 年 4 月 29 日至 5 月 6 日在中国云南昆明市举办 “xx 全球城市小姐国际总决赛”活动。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就甲方赞助乙双赛事并获取相关商业回报事宜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条 双方承诺 1、甲乙双方有义务对本协议、合作费用及对方商业资料严守保密,不直接或间接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2、活动具体信息如下: 活动名称及主题:“xx 全球城市小姐大赛”。 大赛举办时间为:xx 年 5 月 3 日。 活动地点:昆明。 比赛地点:昆明市星耀体育中心。 参赛人员:来自全球四十多个国家,参赛者国家范围乙方需于合同签订时作为合同附件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全球城市小姐国际大赛指定女鞋”此条冠名费用为:rmb30,000(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整); 2、为乙方设计并制作 40 双参赛用鞋以供佳丽在“全球城市小姐国际大赛”泳装比赛环节中使用; 3、上述 40 双鞋在赛后作为礼品赠予给 40 位国家佳丽; 4、上述钱款和物品需按照乙方要求的时间准时交付给乙方; (二)甲方权利 1、有权要求乙方严格履行和兑现在本协议中所提及的全部承诺。 2、有权拥有“全球城市小姐国际大赛指定女鞋”的商业广告使用权(此权益至 xx年 5 月 7 日终止)。 3、有权要求乙方在双方约定的合作期间和合作区域内就此项赞助为双方合作的唯一性和排它性。 4、有权利选择一位参加本次大赛的国际佳丽成为其广告形象代言人并无需支付代言费用。(注:由此所产生的交通、食宿接待、相关广告设计、拍摄、制作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5、有权独立选择、邀请国内主流权威电视媒体参与赛事活动现场录播和对此次赞助合作进行新闻报道。 6、甲方将作为本次大赛全球区域内的独家女鞋赞助单位。

第三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乙方义务 1、甲乙双方均须尊重并确保本次活动的严肃性和高水平性。 2、乙方需组织 a、不少于 40 名国际佳丽按时抵达北京国际机场; b、在北京举办一场由 40 名国际佳丽参与的新闻发布会暨欢迎晚宴; c、新闻发布会举行的具体场地、现场布置、新闻媒体邀请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 d、与合作公关公司一起为本次赛事做不少于 20 天的新闻报导。 e、上述活动所产生的新闻宣传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乙方组织的活动圆满结束后的一年内,若甲方需要,乙方保证甲方在此次大赛中所挑选的“代言佳丽”在一年内参与甲方商业宣传活动 1 次;但获奖选手参加此次活动所产生的交通费用及接待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为使乙方有足够时间发放邀请函及办理该名佳丽入境时所需的签证手续,甲方需在活动四周前通知乙方并预先支付交通及接待费用。 4、有责任在大赛结束后,安排一天的时间供甲方拍摄商业广告,并保证出任甲方品牌代言人的佳丽准时到场参加拍摄工作。 5、有责任保证甲方的名字作为本次大赛的“大赛独家指定女鞋赞助商”出现在本次大赛举办期间的所有宣传稿件、广告、海报及其他宣传品上。 (二)乙方权利 1、有权利要求甲方始终维护乙方此品牌的赛事活动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2、有权利要求甲方在“全球城市 xx 国家小姐”以代言人出现的商业广告上注明: “全球城市 xx 国家小姐”字样。 3、有权利要求甲方在为代言佳丽拍摄商业广告的时间里组织安保人员以确保其人身安全。 4、有权利拒绝甲方在双方合同约定条款及事项以外的任何关于附加事件、活动的要求。 5、为保证赛事顺利进行,在比赛活动期间,乙方有权利拒绝甲方工作人员试图与参赛者、评委及各国国家经理人进行直接接触的行为及要求。所有与乙方邀请人员及参赛佳丽之间的联系只能由乙方或者乙方的工作人员负责。

第四条 双方约定 1、甲方所选定的代言佳丽将于 xx 年 5 月 12 日在北京为甲方拍摄商业广告,甲方需在这一日期内结束所有商业广告的拍摄及制作。在该名佳丽为甲方拍摄商业广告期 (中午 2 小时,间,甲方必须保证这名佳丽拥有至少 12 小时/天的睡眠及个人休息时间;晚上 10 小时) 2、甲方需在签订本协议后的三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冠名款项 rmb30,000(大写:人民币叁万元); 3、甲方需在 xx 年 4 月 26 日以前,将本协议中所注明的全部赞助物品交付乙方; 4、除乙方邀请媒体外,甲方可自行联系邀请当地主流媒体参与现场录制此次赛事活动,但必须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5、乙方摄影摄像专业人员应负责本次大赛的 dv 录像工作,并确保此次活动的 dv录像在大赛结束后六十天内向甲方提交 2 份。dv 的知识产权属于 bjmicc,但甲方有权使用 dv 内容用于甲方企业形象及业务推广宣传一年。 6、甲方所承制的商业宣传册或纪念册中须不得缺少并注明以下几部分内容: a、每页均有全球小姐城市小姐大赛的 logo; b、代言佳丽的名字及照片; c、在所有针对此次赞助活动所制定的宣传、评论中要有“国际流行、个性和才能的盛会。“全球城市小姐大赛”指定用语及标准提法和“北京马咏梅国际文化传播公司作为活动主办方资质的明确”。 7、乙方所承制的关于此次赛事的宣传册或纪念册中须不得缺少并注明以下内容: a、甲方作为本次大赛独家女鞋赞助商的标准提法;

第五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 xx 年 5 月 20 日止,协议到期自动解除。

第六条 免责条款 在双方协议执行期间,如因法律认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协议无法正常履行时双方均不视为故意违约。但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权证明的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协议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意一方违反本协议致使协议目的无法实现,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依法向中国贸易仲裁委员会起诉。

第九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

第十条 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