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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流动资金担保借款合同

有关流动资金担保借款合同。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依法签订的协议,受法律的保护。一般进行担保前都是需要签订担保合同的,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一种从合同,签订担保合同后如果违约就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关于合同你了解哪些内容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有关流动资金担保借款合同,带给大家。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有关流动资金担保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

│经 (以下简称贷款方)与 (以下简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 │

│本合同,共同遵守。 │

││

│第一、由贷款方按下列分期借款计划按时、按额向借款方提供 贷款│

│总额为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表: │

││

│┌─────────────────────┬──────────┐│

││ 分 期 借 款 计 划 │分期还款计划││

│├─┬─┬─┬─────┬───┬─────┼─┬─┬─┬────┤│

││年│月│日│金额 大写│利率%│ 用 途 │年│月│日│本金││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二、贷款方如不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

│ 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

││

│第三、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

│ 和计算办法计算。 │

││

│第四、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

│ 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并按规定收取罚息。 │

││

│第五、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

│ 按计划用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 │

││

│第六、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定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而延期、借款方│

│ 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并告知担保人),经贷款│

│ 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

│ 款方不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

││

│第七、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 作担保。 │

││

│第八、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内,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由担保单│

│ 位(或担保人)负责为借款方偿还贷款本息和逾期罚息。│

││

│第九、本协议书一式份,借贷双方各持正本一份,担保单位(担保人│

│ )和公证机关各一份。 │

││

│第十、本协议书经借贷款双方和担保单位(或担保人)各方签字之日起,│

│ 即有法律效力。 │

││

│┌────────┬────────┬───────┬──────┐│

││借 款 方 │ 贷 款 方 │ 借款方担保 │ 公证单位 ││

││借款单位(人):│贷款单位(人):│担保单位(人)│公证机关: ││

││ (章)│ (章)│:(章) │││

││ 负责人:(章)│ 负责人:(章)│负责人:(章)│││

││ 财会人:(章)│ 经办人:(章)│财会人:(章)│││

││││ │公证机关负责││

││││ │人:││

│└────────┴────────┴───────┴──────┘│

│  │

│签约日期:年月日│

└──────────────────────────────────┘

拓展阅读

有关借款担保合同


有关借款担保合同

借款人:

担保人:

贷款人: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贷条款

第一条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整,小写:¥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个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四条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内的年利率为。

第五条还款方式:

.借款到期时一次性还清全部本金及利息。

第六条如出现下列情形,贷款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担保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第七条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八条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按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3、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贷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担保权。

第二部分担保条款

第九条担保人: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自愿以其所有权并有权处分权的全部财产担保给贷款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担保人保证:所担保的自有财产满足担保条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但保人所承担的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

第十条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

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贷款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部分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担保产品其它机械的担保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20%的违约金,并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

3、贷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贷款本金20%的违约金。

4、担保人因隐瞒担保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担保或者已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贷款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借款人(签字或盖章):贷款人(签字或盖章):

担保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有关借款(担保)合同


有关借款(担保)合同

出借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身份证号:

担保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望共同遵守。

一、乙方借款人向甲方借款用途为:生活用款。

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_元(大写:),月息2.5分。

三、借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于合同签署时将上述款项交予乙方,不另附借据收据,合同签字即视为款项收付。

收款人现已收到上述借款(盖章签字确认):。

四、还款方式:到期时一次性还本付息。

五、分期还款的乙方于合同生效后的次月(公历概念)约定还款日起开始还款,实际占用天数小于一月的按一月计算。

六、乙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每一还本付息日的零点以前,将应还欠款本息足额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还款账户中,或亲自交予甲方本人,以银行回执、收据为准。若发生借款逾期,则该期未还借款本息的逾期、违约等款项,应在归还逾期借款本息时一并缴付。乙方及保证人提前还款,未足一月的利息,按照一月收取。乙方每期还款清偿顺序依次为欠款利息、罚金、违约金、延迟履行金、交通费、律师费,剩余视为偿还本金。

七、保证担保:

1、为保障甲方(以下或称债权人)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同意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及相关实现债权的费用向债权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人的担保范围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全部到期应付而未付的借款本金及利息,包括逾期、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及实现担保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可能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拍卖费用、变卖费、通知担保人费用以及其他的合理费用)。

本合同所称“到期或届满”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中规定的正常到期;(2)本合同中约定的每次分期还款日到期;(3)借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情形。本合同规定的还本付息日届至及借款被宣布提前到期均视为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甲方可以在保证期间内随时要求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保证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乙方所欠债务的有效凭证以甲方按自身业务操作规定出具和记载的凭证为准。

3、保证期限为:贰年,从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到期)之次日起开始计算。

4、保证人根据本合同对借款人所欠债务在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对借款人到期应付而未付的全部债务,保证人均应无条件地作为第一债务人按甲方的要求直接向甲方支付;保证人在此确认,无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甲方均有权先要求保证人在本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而无须先要求其他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保证人在此明确放弃要求先履行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的抗辩。

5、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全程连带责任保证:即: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借款人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止。保证人同意,经甲方同意展期、重组的借款,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自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乙方没有依照本借款合同规定履行债务的,在上述约定的保证期间内,甲方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甲方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无须征得保证人同意,保证人在原保证期间和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内,未经甲方和保证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转让债务。

八、保证与陈述: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及保证人(后者下文或合称为“担保人”)向甲方各自陈述和保证如下:

1、借款人及担保人均为独立的法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签署本合同是借款人及担保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其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对保证担保而言,自然人保证人在此承诺,如发生保证人失踪、下落不明、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情形,则将由其监护人、财产监(代)管人以保证人的财产为限对债权人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如保证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将以其遗产对债权人承担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

3、借款人或担保人(自然人)的工作、住所(或联系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发生变更的,或担保人(法人)的住所、联系方式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的,发生变更的一方应在该变更发生后的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5、借款人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的还款计划按期归还借款本息,并保证在借款期间,将根据甲方不时提出的要求,提供、增加或变更甲方满意的担保措施。

6、担保人确认如已依据本合同承担了有关担保责任,则在甲方于本合同项下全部债权被清偿完毕之前,担保人暂不向借款人行使因其履行担保义务而产生的对借款人的追索权。

7、担保人确认,如因任何原因导致借款人向甲方清偿或提前清偿借款的行为被依法撤销的,担保人于本合同项下担保义务即时自动恢复;如此时原有担保已经释放的,担保人应当在担保义务自动恢复后的5个工作日内配合担保权人重新按照本合同的要求办理登记或交付,或者提供担保权人满意的其他担保。

九、下列任一事件,均构成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2、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3、借款人向甲方提供虚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资料;4、借款人拒绝或阻碍甲方监督检查借款使用情况、保证人资信状况或担保物状况的;5、借款人违反所在国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的;6、借款人提供的担保人已经或将要不再具有提供与借款相应的担保能力,或违反其签署的担保文件的,或由于担保人的其他行为,如担保人出国未征得甲方同意等导致其丧失担保能力,或担保能力明显下降且没有重新落实甲方认可的相应担保的;7、借款人或担保人与他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甲方权益的合同协议的;8、借款人违反其与甲方之间所签署的任何其他合同协议约定的;9、借款人或担保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诉讼或被法院及其他有权机关监管、冻结其财产的,或者被宣告破产的;10、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内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监(代)管人或监护人,或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监(代)管人或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11、借款人违反本合同所作出的陈述与保证的;12、借款人有其他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为的;13、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人违反本合同有关担保条款,或在另行签署的担保文件项下发生违约的。

14、下列任一事件均构成担保人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担保人向甲方提供虚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资料的;

(2)、担保人违反各自应承担的本合同中有关担保规定的;

(3)、担保人违反本合同所作出的陈述与保证的;

(4)、担保人(自然人)发生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监(代)管人或监护人,或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拒绝接受继承、遗赠的,或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监(代)管人或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担保人(法人)进入或可能进入停产、清算、解散、被撤销、破产、减资、兼并、重组、分立或重大诉讼、仲裁、行政程序,足以影响其担保能力的;

(5)、担保物的全部或部分灭失、毁损、没收、征用、依法扣押、查封、强制收购或执行,或价值减少且未获及时补救等,足以影响其担保能力的;

(6)、担保人违反本合同项下其他条款,或违反为本合同项下借款而签署的其他担保文件项下义务的。

十、违约处理: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可酌情采取下列一种或数种措施进行处理:

(1)、有权按照欠款总额的30%收取违约金。

(2)、有权单方面调整借款人的还款方式。宣布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部分或全部提前到期。

(4)、有权单方面调整借款人的借款支付方式。

(5)、要求借款人另行提供经甲方认可的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

(6)、按担保合同或担保条款的约定处分质物,清偿借款本息,或依法追索保证人连带责任;

在上述情况下,借款人及各担保人同意无条件放弃抗辩权,并承担因其违约对出借人/担保权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一、借款人应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承担本合同项下的相关费用和税费。借款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能依照本合同规定履行还本付息及其他有关责任义务,致使甲方决定通过其他途径采取补救或追索措施的,由此引起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在内的一切费用概由借款人承担。

十二、本合同中“保证担保”条款的内容,如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本合同中其他条款的效力。

1、各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是相互独立的、不可撤销的、持续的,并不受本合同中其他条款效力的影响。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不因借款人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或其他任何原因而有所改变,也不因甲方与借款人协议变更本借款合同、甲方同意借款展期、重组及抵押人、出质人、保证人发生任何变故而改变。

2、本合同各方在本合同签署页填写的地址为各方同意的通讯或送达地址,任何书面通知只要发往该地址,均视为已送达;该地址如有变动,变动方应于变动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签约各方,否则对其他各方不生效(但甲方地址发生变动的,仅需于营业场所或其他途径进行公告)。

3、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时生效,并至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违约金、为归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违约金导致相关费用全部清偿时终止。本合同之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十三、本合同正本共四页,一式二份,各方当事人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本合同由下述当事方签署。各方在此确认,在签署本合同时,各方已就全部条款进行了详细地说明和讨论,各方对合同的全部条款均无疑义,并对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限制或免除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出借人(甲方):

住所地:签署日期:

借款人(乙方)(盖章):

住所地及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年月日

保证人确认(签字画押):

住所地及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年月日

保证人确认(签字画押):

住所地及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年月日

有关保证担保借款合同


有关保证担保借款合同

保证担保借款合同

()银借合同字第___号

经中国××银行_______(下称贷款方)方_______(下称借款方)和______(下称担保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元,用于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_‰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

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第二条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____%利息。

第四条借款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__愿作为借款方对合同载明的全部贷款正当使用和按期还款的保证人,对借款方转移贷款用途等违反合同的行为,保证人承担边带责任;借款方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由保证人承担责任。

保证人相互间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代偿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货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第六条贷款到期,由借款方及保证人负责偿还贷款本息。借款方及保证人到期不能归还,又未与贷款方签订延期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方加收____%的利息,并可以从借款方及保证人的存款账户上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七条当借款方及保证人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时,借款方、保证人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方的贷款本息。

第八条凡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金融争议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份,各方各执份。

贷款方(公章)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

保证方(公章)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

有关借款反担保协议


有关借款反担保协议

借款反担保协议

甲方:×××,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鉴于:

1、×××××食品有限公司于××年××月××日与×××省×××集团公司签订的《房屋长期租赁合同》;

2、甲方与乙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合作合同》;(其中乙方占××%)

3、甲方为×××××食品有限公司向××××银行借款××××万元(合同编号为××××)提供了担保。

经甲、乙方友好协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下列事项达成一致协议:

一、乙方愿意为上述担保中的××××%部分(即××××万元)提供反担保。

二、如浙江×××食品有限公司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导致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则首先由甲方处置《合作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名下的经营利润,如该处置仍未填平甲方的损失,则乙方应在该范围内承担反担保责任。反担保期限自银行向×××××食品有限公司发放贷款起至甲方承担担保责任后二年。

三、本反担保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