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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服务站服务协议书

居家养老服务站服务协议书。

如今的社会空前发展,我们的生活和工作中经常可以看见合同的身影。书面合同是仲裁员或者法官裁决双方当事人谁是谁非的重要依据,对于合同文书的具体拟定方法你掌握了吗?或许你需要"居家养老服务站服务协议书"这样的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的学习和工作!

甲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

乙方:养老服务对象或家属

一、甲方承诺:

(一)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具有志愿者无私奉献精神,全心全意为老人服务。

(二)视老人如亲人,服务做到耐心、细致、周到,不怕脏、累、苦。

(三)按照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和服务方式,为老人提供优质服务。

(四)及时了解服务对象的需求并调整服务内容。

(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对象。

二、乙方承诺:

(一)正确理解居家养老工作的性质。对甲方要以礼相待。自觉按时向甲方支付须自行承担的费用。

(二)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服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实事求是地对甲方进行工作评定。

(三)服务过程中如对甲方不满,应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如实说明原因,由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处理。

三、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方式。

以上内容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确保居家养老工作顺利开展。

甲方负责人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延伸阅读

居家养老服务合同范文


郑州市金水区社区服务中心 (以下简称“甲方”)与服务对象(以下简称“乙方”),在同意共同遵守《金水区社会化居家养老实施方案》的前提下,就有关居家养老服务的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乙方在本协议上签名即视为乙方已知悉并理解本协议条款,并同意受其约束。第一条 乙方符合《金水区社会化居家养老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居家养老服务资格条件且自愿申请并同意甲方安排服务员为其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若乙方不符合资格条件,甲方将有权停止或拒绝提供服务。 第二条 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为老人,乙方应自觉遵守。在服务过程中,若出现乙方要求或变相要求服务员为乙方以外的其他人员服务时,服务员视情况有权拒绝或停止服务。 第三条 服务员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具体工作内容: (一)帮助老年人打扫卫生、洗衣、做饭、购物等基本生活服务; (二)协助老年人就医、煎药、康复等基本护理服务; (三)陪伴老年人聊天、散步、心理疏导等精神慰籍服务。 第四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擅自增加第三条约定以外及与居家养老服务严重不符的劳务负担,甲方对此保留停止服务的权利。若乙方不满意服务员提供的服务,乙方有权申请调换服务员。 第五条 服务安排: 甲方将按照“定服务对象、定服务项目、定服务时间、定服务地点、定服务人员”的“五定”方式,为乙方安排持有《健康证》、《结业证》的居家养老服务员为其提供服务,如甲方本次安排的服务员不适应乙方的生活环境,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调换服务员。 第六条 服务费用: (一)依据乙方填写的《金水区居家养老服务申请登记表》,乙方符合《金水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标准》,属于(a□ b□ c□)类型,可享受每天(1□ 2□ 3□)小时的居家养老服务,所需劳务费由政府每小时补贴3.75元。 (二)乙方有义务在每个自然月的最后一天或服务停止当日正确填写《居家养老服务凭证》,并按照当月实际服务时间,准时向服务员支付3.75 元/小时的服务劳务费。如乙方未按时向服务员支付服务劳务费,甲方将停止服务,乙方应向服务员每日偿付当月服务劳务费总额的1%的滞纳金。 第七条 服务调整: (一)乙方和服务员均享有调整服务的权利,若因故需要调整服务,须向甲方提前3日提出申请。 (二)甲方在接到乙方或服务员提出的服务调整申请后,会根据实际情况停止服务,并及时选派新的服务员上门服务,但服务调整期间不保证服务不中断。 (三)服务调整后本协议依然有效。 第八条 服务时间: 第九条 其他: (一)服务员上岗后,乙方应尊重服务员,平等对待,不得歧视和虐待,如不满意该服务员,可直接与甲方联系,进行人员调整。 (二)如乙方在服务员规定的服务时间段内发生紧急情况,服务员会及时与乙方相关监护人取得联系,同时与相应的社会应急机构如:110、120、119等取得联系。(三)乙方在服务员到家后,有义务详细交待应做及应注意的事项,并教会服务员使用家用器具和电器,当面提出合理的工作要求,以便服务员能迅速、稳妥地开展工作。 (四)甲方已明确规定服务员在服务期间不得带亲朋在乙方家中做客。如出现上述情况,乙方可与甲方联系,当即处理(但乙方主动邀请的除外)。(五)甲方已明令禁止服务员不能与乙方发生任何借款、借物和委托办事的情况,若出现以上情况,乙方应明确拒绝,如有纠纷属私人行为,甲方概不负责。 (六)服务员每月请事假不准超过3次,每次不准超过3天,欢迎乙方监督。请假期间乙方不支付劳务费。 (七)法定假日(清明节1天、五一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十一3天、元旦1天、春节3天)服务员正常休息,乙方不需支付劳务费。若乙方需要服务员法定假日服务,且服务员同意,乙方须按照国家规定支付300%的劳务费。 (八)乙方要随时将现金和贵重物品妥善保管好,如乙方因财物找不到而认为被盗,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得对服务员采取搜身、扣押钱财以及殴打、威逼等侵权行为。 (九)服务员在服务过程中,造成本人或他人的意外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十)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将服务员转为第三方服务,如需调整,乙方可向甲方提出申请。 (十一)乙方因心、脑、血管等老年常见急性突发病导致的不良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十二)乙方因病住院或患有传染性疾病期间,应由其子女履行赡养、照料老人的义务,甲方将暂停服务,乙方痊愈后,甲方将继续安排服务。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协议中约定之解除及终止的条件出现时止。

甲方:(盖章) xxxx务中心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6xxxx222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居家养老服务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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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金水区社区服务中心 (以下简称“甲方”)与服务对象(以下简称“乙方”),在同意共同遵守《金水区社会化居家养老实施方案》的前提下,就有关居家养老服务的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乙方在本协议上签名即视为乙方已知悉并理解本协议条款,并同意受其约束。 第一条 乙方符合《金水区社会化居家养老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居家养老服务资格条件且自愿申请并同意甲方安排服务员为其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若乙方不符合资格条件,甲方将有权停止或拒绝提供服务。 第二条 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为老人,乙方应自觉遵守。在服务过程中,若出现乙方要求或变相要求服务员为乙方以外的其他人员服务时,服务员视情况有权拒绝或停止服务。 第三条 服务员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具体工作内容: (一)帮助老年人打扫卫生、洗衣、做饭、购物等基本生活服务; (二)协助老年人就医、煎药、康复等基本护理服务; (三)陪伴老年人聊天、散步、心理疏导等精神慰籍服务。 第四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擅自增加第三条约定以外及与居家养老服务严重不符的劳务负担,甲方对此保留停止服务的权利。若乙方不满意服务员提供的服务,乙方有权申请调换服务员。 第五条 服务安排: 甲方将按照“定服务对象、定服务项目、定服务时间、定服务地点、定服务人员”的“五定”方式,为乙方安排持有《健康证》、《结业证》的居家养老服务员为其提供服务,如甲方本次安排的服务员不适应乙方的生活环境,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调换服务员。 第六条 服务费用: (一)依据乙方填写的《金水区居家养老服务申请登记表》,乙方符合《金水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标准》,属于(A□ B□ C□)类型,可享受每天(1□ 2□ 3□)小时的居家养老服务,所需劳务费由政府每小时补贴3.75元。 (二)乙方有义务在每个自然月的最后一天或服务停止当日正确填写《居家养老服务凭)证》,并按照当月实际服务时间,准时向服务员支付3.75 元/小时的服务劳务费。如乙方未按时向服务员支付服务劳务费,甲方将停止服务,乙方应向服务员每日偿付当月服务劳务费总额的1%的滞纳金。 第七条 服务调整: (一)乙方和服务员均享有调整服务的权利,若因故需要调整服务,须向甲方提前3日提出申请。 (二)甲方在接到乙方或服务员提出的服务调整申请后,会根据实际情况停止服务,并及时选派新的服务员上门服务,但服务调整期间不保证服务不中断。 (三)服务调整后本协议依然有效。 第八条 服务时间: 第九条 其他: (一)服务员上岗后,乙方应尊重服务员,平等对待,不得歧视和虐待,如不满意该服务员,可直接与甲方联系,进行人员调整。 (二)如乙方在服务员规定的服务时间段内发生紧急情况,服务员会及时与乙方相关监护人取得联系,同时与相应的社会应急机构如:110、120、119等取得联系。 (三)乙方在服务员到家后,有义务详细交待应做及应注意的事项,并教会服务员使用家用器具和电器,当面提出合理的工作要求,以便服务员能迅速、稳妥地开展工作。 (四)甲方已明确规定服务员在服务期间不得带亲朋在乙方家中做客。如出现上述情况,乙方可与甲方联系,当即处理(但乙方主动邀请的除外)。 (五)甲方已明令禁止服务员不能与乙方发生任何借款、借物和委托办事的情况,若出现以上情况,乙方应明确拒绝,如有纠纷属私人行为,甲方概不负责。 (六)服务员每月请事假不准超过3次,每次不准超过3天,欢迎乙方监督。请假期间乙方不支付劳务费。 (七)法定假日(清明节1天、五一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十一3天、元旦1天、春节3天)服务员正常休息,乙方不需支付劳务费。若乙方需要服务员法定假日服务,且服务员同意,乙方须按照国家规定支付300%的劳务费。

(八)乙方要随时将现金和贵重物品妥善保管好,如乙方因财物找不到而认为被盗,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得对服务员采取搜身、扣押钱财以及殴打、威逼等侵权行为。 (九)服务员在服务过程中,造成本人或他人的意外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 (十)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将服务员转为第三方服务,如需调整,乙方可向甲方提出申请。 (十一)乙方(文章转载自: http://www.gerenjianli.com/wm/ht/daquan/ 请保留此标记)因心、脑、血管等老年常见急性突发病导致的不良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十二)乙方因病住院或患有传染性疾病期间,应由其子女履行赡养、照料老人的义务,甲方将暂停服务,乙方痊愈后,甲方将继续安排服务。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协议中约定之解除及终止的条件出现时止。

甲方:(盖章) 金水区社区服务中心 乙方:(签字)

居家养老合同


郑州市金水区社区服务中心 (以下简称“甲方”)与服务对象(以下简称“乙方”),在同意共同遵守《金水区社会化居家养老实施方案》的前提下,就有关居家养老服务的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乙方在本协议上签名即视为乙方已知悉并理解本协议条款,并同意受其约束。第一条 乙方符合《金水区社会化居家养老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居家养老服务资格条件且自愿申请并同意甲方安排服务员为其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若乙方不符合资格条件,甲方将有权停止或拒绝提供服务。 第二条 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为老人,乙方应自觉遵守。在服务过程中,若出现乙方要求或变相要求服务员为乙方以外的其他人员服务时,服务员视情况有权拒绝或停止服务。 第三条 服务员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具体工作内容: (一)帮助老年人打扫卫生、洗衣、做饭、购物等基本生活服务; (二)协助老年人就医、煎药、康复等基本护理服务; (三)陪伴老年人聊天、散步、心理疏导等精神慰籍服务。 第四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擅自增加第三条约定以外及与居家养老服务严重不符的劳务负担,甲方对此保留停止服务的权利。若乙方不满意服务员提供的服务,乙方有权申请调换服务员。 第五条 服务安排: 甲方将按照“定服务对象、定服务项目、定服务时间、定服务地点、定服务人员”的“五定”方式,为乙方安排持有《健康证》、《结业证》的居家养老服务员为其提供服务,如甲方本次安排的服务员不适应乙方的生活环境,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调换服务员。 第六条 服务费用: (一)依据乙方填写的《金水区居家养老服务申请登记表》,乙方符合《金水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标准》,属于(a□ b□ c□)类型,可享受每天(1□ 2□ 3□)小时的居家养老服务,所需劳务费由政府每小时补贴3.75元。 (二)乙方有义务在每个自然月的最后一天或服务停止当日正确填写《居家养老服务凭证》,并按照当月实际服务时间,准时向服务员支付3.75 元/小时的服务劳务费。如乙方未按时向服务员支付服务劳务费,甲方将停止服务,乙方应向服务员每日偿付当月服务劳务费总额的1%的滞纳金。 第七条 服务调整: (一)乙方和服务员均享有调整服务的权利,若因故需要调整服务,须向甲方提前3日提出申请。 (二)甲方在接到乙方或服务员提出的服务调整申请后,会根据实际情况停止服务,并及时选派新的服务员上门服务,但服务调整期间不保证服务不中断。 (三)服务调整后本协议依然有效。 第八条 服务时间: 第九条 其他: (一)服务员上岗后,乙方应尊重服务员,平等对待,不得歧视和虐待,如不满意该服务员,可直接与甲方联系,进行人员调整。 (二)如乙方在服务员规定的服务时间段内发生紧急情况,服务员会及时与乙方相关监护人取得联系,同时与相应的社会应急机构如:110、120、119等取得联系。(三)乙方在服务员到家后,有义务详细交待应做及应注意的事项,并教会服务员使用家用器具和电器,当面提出合理的工作要求,以便服务员能迅速、稳妥地开展工作。 (四)甲方已明确规定服务员在服务期间不得带亲朋在乙方家中做客。如出现上述情况,乙方可与甲方联系,当即处理(但乙方主动邀请的除外)。(五)甲方已明令禁止服务员不能与乙方发生任何借款、借物和委托办事的情况,若出现以上情况,乙方应明确拒绝,如有纠纷属私人行为,甲方概不负责。 (六)服务员每月请事假不准超过3次,每次不准超过3天,欢迎乙方监督。请假期间乙方不支付劳务费。 (七)法定假日(清明节1天、五一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十一3天、元旦1天、春节3天)服务员正常休息,乙方不需支付劳务费。若乙方需要服务员法定假日服务,且服务员同意,乙方须按照国家规定支付300%的劳务费。 (八)乙方要随时将现金和贵重物品妥善保管好,如乙方因财物找不到而认为被盗,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得对服务员采取搜身、扣押钱财以及殴打、威逼等侵权行为。 (九)服务员在服务过程中,造成本人或他人的意外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十)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将服务员转为第三方服务,如需调整,乙方可向甲方提出申请。 (十一)乙方因心、脑、血管等老年常见急性突发病导致的不良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十二)乙方因病住院或患有传染性疾病期间,应由其子女履行赡养、照料老人的义务,甲方将暂停服务,乙方痊愈后,甲方将继续安排服务。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协议中约定之解除及终止的条件出现时止。

甲方:(盖章) 金水区社区服务中心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63xxxx22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居家养老合伙协议书


甲方(项目合伙人):姓名________,性别___,年龄___,职业____,文化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投资合伙人):姓名________,性别___,年龄___,职业____,文化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第一条合伙宗旨:合伙人以自愿为原则,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优势和能力;创造一个行业.把合伙人自身的价值体现出来,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第二条 合伙名称:无限多工程制造股份责任公司.(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和项目工程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地:经营办公地址在业主家中(每月家中费用按投资额由甲方报销).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主营:门窗销售及各类门窗加工.兼营:个人生活需求产品(家装返金).第四条 合伙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第五条 出资金额、 方式、期限。(一)甲方(项目合伙人)以项目工程、设计、加工、施工、安装、服务、管理、个人生活需求产品技术方式合伙.乙方(业主)合伙人以毛坯房装修方式出资,按以下(附表一)服务价格种方式支付工程款.计人民币_____万元人民币。(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二)乙方(业主)合伙人的出资,于___年__月__日,在签订设计、施工、安装、采购合同之前交齐。(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万元人民币。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一)盈余分配:以项目产品利润为依据,毛坯房装修总投资费用按5年全部偿还后,按股份(附表二、 附表三)比例分配。(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一)入伙: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甲方同意;2. 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退伙:1. 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②经甲方同意退伙;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2. 自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退伙: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①未履行出资义务;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造成损失;③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三)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同时终止。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一)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二)合伙协议约定或合伙人决定,委托授权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1.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2. 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3. 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4. 支付合伙债务;5. 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一)合伙人的权利: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4.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二)合伙人的义务:1.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3.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十条 禁止行为。(一)未经甲方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二)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甲方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第十一条合伙营业的继续。(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名称继续经营原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甲方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1.合伙期限届满;2. 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3. 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5. 被依法撤销;6.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二)合伙的清算: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2. 清算人由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5. 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而导致合伙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五)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1、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2、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有合伙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五条 其他。(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三)本合同一式三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市工商分局机关存档一份。(四)本合同经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甲方(项目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公章)乙方(投资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投资合伙人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日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