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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房屋租赁协议书模板模板3篇

【热门】房屋租赁协议书模板模板3篇。

房屋租赁协议书模板(篇一)

甲方: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承租方)

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一事,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出租房屋的坐落位置、面积以及其他情况

1、本合同所出租房屋坐落在___市___区______号。

2、房屋的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平方米。

3、所出租房屋的房屋产权编号:_________ 。

第二条 房屋内部的装修情况及主要设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房屋租赁的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月/年)。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

租赁期限届满前___天,如乙方需要继续承租,需要向甲方提供提出,由甲方决定是否继续续签合同。

租赁期限内,如甲方出卖房屋,应提前___天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___天内决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如乙方逾期不予答复,那么视为其放弃该权利。

(该房屋租赁合同和协议租赁的租赁情况至少为一年,具体情况可以适当变通)

第四条 租金及其交纳方式

每月租金___元,大写_________。

租金按月交付。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第一季度的租金。

以后每月__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个季度的租金。(该房屋租赁合同付款方式每季度付一次,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变通)

第五条 押金

押金___元,大写_________。该押金用于保障房屋内的设备完好,如出现设备损坏的现象,甲方有权按照市场价格扣除相应的赔偿款。

如合同期满,乙方没有损害房屋内的设备,则甲方应该在合同期满日如数退还。

第六条 房屋修缮和装修

甲方应保证房屋符合合同约定的使用用途,保证正常的水电供应,如出现漏水、墙面自然脱落、水电无法正常供应等对乙方正常使用房屋具有影响的情形,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的__天之内予以解决。否则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在使用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装修情况,否则视为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该房屋租房合同和协议规定如果人为的破坏由求租房负责维修)

第七条 房屋出卖

租赁期间如甲方出卖房屋,乙方又不愿意购买,则甲方应保证乙方可以继续租赁,直至租赁期间届满。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有下列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权依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月。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租金外,还应按拖欠天数支付违约金,每天违约金的标准为:拖欠租金的__%

3、乙方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的,应支付___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4、一方如果具有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行为,违约方除应向守约方赔偿因其违约造成的损失外,还应该支付___元违约金。

第九条 优先承租权

租赁期间届满后,如甲方继续出租房屋,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如租赁期间届满后,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甲方应给予一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的房租与约定的房租一样。

第十条 免责条件

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互补承担责任。实际租金按入住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先行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xx部门备案一份。

第十三条 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甲乙方双方身份证的复印件为本合同附件。附随合同之后。

出租方: 求租方: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协议书模板【篇二】

甲方(出租方):

乙方(租赁方):

甲方将位于新华街**楼下门面房一间出租给乙方经商使用,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租期六年(xx年9月20日—20xx年9月19日),租金一年一结。第一年租金2万元,以后年度租金随行就市(同排门面房、同等面积房价)。下年度租金在下年租期起始之前交付。

2、乙方租房期间,如需转让经营门店,应经甲方同意。

3、在租房期间,乙方应服从市场、城管等部门的管理,由此产生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租房到期,乙方如不再租房,应提前3个月通知甲方。到期及时退交房屋,结清水电费等,提前退房甲方不退租金。

5、乙方装修不得改变房屋主体、墙体结构。

6、乙方应爱护租用房屋设施,人为造成损坏、缺失,按价赔偿。

本协议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协议书模板(篇三)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之培训中心(暂名xxxx)诸事宜,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租赁范围

1.1甲方承诺将位于郑州市xxxxx酒店及如下部份出租给乙方:

1.1.1地下室一层员工食堂,洗衣房(约300㎡)

1.1.2一层酒店大堂(不包括临花园路最北面四个柱距的门面房和办公区域大堂部分)

1.1.3二至三层,十一至十六层的全部及十层主楼部分(客房部分)

1.1.4酒店所有的配套工程系统(包括配电、弱电、给排水、空调、消防、电梯、锅炉、停车场)

1.1.5酒店所有部位的广告业务(包括顶楼部分的空间)

1.2甲方办公区域的物业管理(包括安全、值班、卫生、办公区电梯)等由甲方自行负责,不在租赁部分。

1.3酒店名称如由甲方定名为xx酒店,则由甲方负责办理酒店的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如由乙方另行确定酒店名称,则由乙方负责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

1.4无论酒店名称如何确定,上述酒店的手续应当最迟于20xx年 月 日日前办理完毕。

第二条:乙方投资部分

2.1乙方承诺投资装修酒店的整个二楼餐厅、厨房,十一至十六楼的全部及十层主楼部分(客房部分)的装修和配套设备,其标准达到或超过三星级酒店标准。

2.2上述装修及配套设备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在双方约定的租赁期间由乙方免费使用,如甲方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则应当按照实有价值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补偿,双方同意该补偿最低不少于3.2款所规定的最低补偿标准。

2.3开业前和开业期间的所有开办费用,均由乙方投资。乙方所有的投资回报应从租赁期间内乙方经营所产生的收益中提取,甲方不得对经营期间的收益主张权利。

第三条:资产所有权

3.1酒店的所有资产(包括乙方投入部分)的产权归甲方所有,但在双方约定的租赁期间甲方不对乙方投入部分所形成的资产收取租赁费用。

3.2如甲方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对于乙方投入部分所形成的全部资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甲方提供的出租房屋产权证号为:

土地证号为:

第四条:租赁期限

4.1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为xx年整。

4.2承租时间从酒店正式营业当天开始计算,但承租时间最迟应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述承租时间开始日期不一致时,以最晚届满的`时间计算。

4.3以上酒店正式营业的时间及乙方实际上进场施工的时间由双方实际签字确认的时间为准。如因一方原因不能如期及时确认以上时间的,上述酒店正式营业的时间双方确认最迟不得超过合同订立之日起届满9个月。

4.4租赁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出租上述酒店及设备和设施的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五条:租金及支付办法

5.4双方一致同意上述房屋及所属设备和设施的年租金每年为人民币贰佰贰拾万元整。

5.2上述租金应当最迟于每年的6月底和12月底各支付一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整。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每日万分之二的滞纳金。

5.3在酒店正式开业后,如果存在6.1.11款所规定的甲方在酒店签单消费的情况,在甲方与乙方实际结算相关消费以前乙方可迟付或不付租金而不视为乙方违约。

5.4乙方根据本合同7.1.1、7.1.3、7.1.4和7.1.5等款规定替甲方承担或先行承担的相关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甲乙双方的责任

6.1甲方的责任:

6.1.1在乙方承租期间,甲方不得就酒店的房产对外设定任何形式的抵押或其它权利限制。

6.1.2甲方保证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和装修设备权属清楚,若第三方因此与甲方发生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清理,若造成乙方损失,则由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双方确认甲方因此对于乙方的赔偿最低不得低于3.2款所规定的数额。

6.1.3乙方依法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甲方不得干涉。

6.1.4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经营活动所需的各项相关手续,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办理金质酒店工商登记的费用应当由甲方负担。

6.1.5租赁的房屋因建筑质量原因引起的屋面渗水、漏水、墙体开裂等问题,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后,甲方应及时修复,且相关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甲方不能及时维修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经营,因此给乙方的经营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6.1.6甲方应当最迟于乙方正式开业前向乙方提供消防合格证,房屋租赁许可证等确保酒店正常开业的相关证照。因甲方不能及时提供证照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正常开业的,乙方的承租期间相应顺延,甲方并应根据本合同8.1款的规定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6.1.7.1甲方保证上述乙方所承租的各工程系统完好并能正常使用且隐蔽工程内不存在工程隐患。如工程中存在重大结构性问题,由乙方提出申请后,甲方应予及时改正,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1.7.2对于正式开业后所发现的工程隐患,如该隐患给乙方的经营造成严重影响造成乙方无法正式营业的,乙方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甲方的有关责任的承担最低不得低于本合同8.1款所规定的标准。

6.1.8甲方应当保证所有的水、电、空调容量均按设计标准配置,如相关的水、电、空调等设备容量不足,则由甲方负责增容并承担相关的所有费用。

6.1.9.1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项目有关的土建设计、施工及配套工程的相关竣工图纸并协调乙方的装修队伍和甲方的前期施工队伍的相关工作衔接。

6.1.9.2上述图纸甲最迟应于合同订立之后 日内提供给乙方,双方应就相关图纸的交接办理书面交接手续。如果甲方在上述时间内未能及时提供相关图纸的,则合同的租赁期间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起算时间之最长日期向后作相应顺延。

6.1.10甲方保证所有的给水管、空调进出水管、冷凝水管、消防栓管道、喷淋管道均已经过规范的压力试验,保证不出现渗、漏、滴现象,如上述相关设施不合规范,则甲方应当及时进行维修并应赔偿乙方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6.1.11甲方在酒店的所有消费(会议、餐饮、住宿、娱乐等)均享受最优惠价格(具体条款由双方另签合同确定),甲方指定并经乙方确认的负责人可在酒店签单消费(具体条款由双方另签合同确定)

6.1.12装修结束试营业前,甲方出具所有设备的清单,并与乙方办理交接手续,该交接作为合同结束后乙方交还的依据。

6.1.13甲方保证乙方在装修期间的水、电、通信供应,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装修因水、电、通信供应原因停工的,则合同的租赁期间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起算时间之最长日期向后作相应顺延。

6.2乙方责任: 6.2.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酒店的资产进行抵押、担保、出让、转移,如因上述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相关损失。

6.2.2乙方保证合法经营,诚信服务,并不断塑造酒店的市场形象和品牌。

6.2.3乙方有权独立进行经营管理活动,不受甲方的干涉和制约。

6.2.4乙方有权将酒店的某些服务项目和场地交给第三方租赁或承包经营。

6.2.5乙方必须及时保养和维修酒店的各种设备、设施并保证其正常运转,在合同结束时,按交接清单交回甲方,并保证不缺少并能正常运转,否则乙方应予以修复或折价赔偿(低值易耗品以及乙方投入部分所形成的资产不在此列)

6.2.6乙方在租赁期间,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改变酒店主体结构的情况下对酒店整体或局部进行改造和重新装修,乙方对酒店整体或局部进行改造和重新装修不当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的相关损失。

6.2.7乙方因经营需要确需改变酒店的结构和布局,应当报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6.2.8乙方承诺在酒店正式开业后二年内将酒店评上三星级酒店。

6.2.9乙方承诺按时向甲方交纳租赁费,逾期则按合同第五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6.2.10乙方正式开业后,即承担酒店及相关设施的消防安全责任,并应确保住店客人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但因隐蔽工程等不易发现的隐患所产生的相关安全责任仍由甲方承担。

6.2.11在承租期间,乙方自行购置的财产(甲方提供的资产更新或由乙方购买但甲方同意冲抵其租金的资产不在此列),所有权归乙方,乙方有权自行处理。

6.2.12乙方可以其承租的酒店的部分财产及设施进行投保,保险费由乙方承担,受益人为乙方。

第七条:特别约定事项

7.1.1甲方同意乙方在合同签订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1.2甲方承诺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1.3甲方办公楼层的水、电单独装表计量,每月由双方共同抄表确认甲方的实际用水和用电数量。空调费用按面积分摊,由双方签字确认。以上费用统一由乙方向水电部门缴纳并据实冲抵乙方应付租金。

7.1.4共用设备的重大维修及更新应事先报预算给甲方,甲方应当根据面积比例承担部分费用,乙方可以据实冲抵应付租金。

7.1.5甲方因自身的工作需要使用三楼会议室的,乙方承诺只收取相关的成本费(电、空调、茶水),各会议室成本价由双方另行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化予以调整。但甲方使用大会议室时须提前三天通知乙方,如乙方已有预定,则应当保证预定方的权益。

7.1.6甲方同意在正式的停车场建成以前,对于乙方的临时停车予以安排,双方初步商定甲方给予乙方不少于50个临时停车位。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甲方如果单方终止合同,则视作违约,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全部投资的数额最低按3.2款所规定的最低补偿额计算。

8.2乙方如单方面终止合同,则视作乙方违约,乙方不得要求甲方退回其任何投资。

8.3双方根据本合同的相关规定依法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或一方根据本合同的有关规定请求解除合同的,按相关条款的具体规定办理。

第九条:不可抗力

9.1由于地震、台风、火灾、战争、罢工等天灾人祸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9.2不可抗力的后果

9.2.1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在本合同项下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义务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间自动中止,并且其履行期限应自动延长,延长期间为中止的期间,并无须为此承担违约责任。

9.2.2 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且___________________并避免由此产生的损失进一步扩大。

9.2.3如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未及时书面通知对方,__________________则不能免除其责任。并且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未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排除不可抗力,避免由此产生的损失进一步扩大以至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责任。

第十条:仲裁与诉讼

10.1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无法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向酒店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期

11.1合同签字后,由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后,合同即生效。保证金在正式营业后,据实冲抵租金。

11.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其它约定

12.1 合同约束力的范围

本合同的受益人为本合同各方以及合法的继受者和受让人,本合同对其有法律约束力。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因管理经营酒店所需可以注册成立新公司,并由其直接承继本合同的相关权利和义务,届时由新成立的公司同甲方和乙方共同签字确认对于本合同的承继和履行。

12.2 修改及效力

本合同不得以口头方式修改,必须以各方签署书面文件的方式修改。修改文件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12.3 通知

本合同项下的通知和其它通讯联系应当以书面方式,并且应当通过特快专递方式送达或通过传真或电子通讯设备发往当事人下列地址。一方通讯地址和通讯方式的任何变动均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未经书面通知的,经下列地址寄出的所有文件一经寄出,无论是否实际到达均视为已经实际送达:

致甲方:

地址:

收件人: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致乙方:

地址:

收件人: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第十三条:附件

附件一: 土建设计、施工及配套工程的相关竣工图纸

附件二:相关的设备与设施清单

附件二:相关的红线图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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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协议书范本模板


以下是合同范本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房屋租赁协议书范本模板》,供大家学习参考!

(_____)房租赁合字号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规定,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以下简称该房屋)租给乙方使用,其他基本情况载于本合同附件。第二条 该房屋现有设施及装饰、装修情况设施情况: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装饰、装修情况: 1.天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地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墙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条 乙方对该房屋(__________)①不进行装修②进行装修,费用自理,同时增添设施:?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条 租赁期限为___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第五条 甲方须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日内将该房交付乙方使用。第六条 该房屋月租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年租金总额¥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第七条 租金结算时间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八条 上述租金不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部分费用由乙方按实际发生额支付。 ?第九条 租赁期内,该房屋自然损坏的维修养护由__________方负责;由于使用不当或装修造成损坏的维修由__________方负责;维修责任方延误维修或维修不当,给对方或他人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按实际损失赔偿。?第十条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承担下列责任:?1.保证该房屋产权清楚,没有纠纷,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其他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2.如需转让或抵押房屋,甲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并保证本合同继续履行;甲方如出卖该房屋,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一条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承担下列责任:?1.必须按合同约定的使用用途使用该房屋,如需改变用途,应征得甲方同意或签订补充协议,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可解除合同;?2.欲对房屋进行改建、装修或增添设施,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对涉及到墙体、楼板、支撑立柱等承重构件的改动,增加房屋荷载,以及从事危及毗邻房屋和整栋房屋安全的活动,必须经房屋安全鉴定单位鉴定、批准,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设计的装修方案应经甲方书面认可,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装修的,甲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并可解除合同;?3.如将该房屋转租,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签订转租合同;如未经甲方同意并签订转租合同,擅自转租,甲方可以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解除合同; 4.因使用不当或乙方的其他原因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或修复;5.乙方应在租赁届满时,将该房屋交还甲方;如需继续承租,应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6.乙方在交还房屋时,必须保证该房屋原有设施完好,乙方增添的下列设施不得拆卸:?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二条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_款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同时甲方按年租金总额的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乙方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时,由甲方按实际损失赔偿; 2.甲方向乙方支付年租金总额的____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三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时间交付租金,甲方按下列第__________款约定追究乙方的责任: 1.终止合同,同时乙方按年租金总额的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乙方按年租金总额的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1.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须提前解除的;2.经房屋安全鉴定单位鉴定为危险房屋不能继续使用的。第十五条 在租赁期内该房屋因政府规划决定拆迁的,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六条 双方如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按下列第__________款约定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七条 本合同签订后30日内,双方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交纳有关规费,领取《房屋租赁证》。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登记备案之日起生效。第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第二十条 本合同的附件有: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上述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第二十二条 双方承认的附加条款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附件(略)

[热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模板合集(5篇)


对于大部分在外打拼的人,租房问题是必须面临的问题之一,因为买房的难度还是比较大的。而在租好房子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是十分有必要的,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时候注意不能订下违法的条款。你知道房屋租赁合同的格式是怎样写的吗?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热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模板合集(5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篇一)

1、租金违约纠纷

承租人不履行合同,长期拖欠租金,恶意拖欠,承租人违约导致纠纷等。这是房屋租赁中最为常见的纠纷。在房屋租赁时由于没有书面合同,只有口头协议,或租赁合同对租金、租期的约定不明确或由于市场行情的变化,出租方与承租方出现纠纷。有的承租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要求房屋租赁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拒不付款,房屋租赁出租人要求终止合同,承租人不愿意搬出。

2、损害赔偿纠纷

房屋租赁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纠纷同其他法律关系中的损害赔偿一样,主要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1)房屋损坏赔偿纠纷

这多数是房屋租赁承租人在装修或者使用过程中由于自己的过错致使房地产受到损毁,也有是房屋租赁出租房屋本身的质量问题致使出租房屋损毁的,出租人与承租人在房屋损坏责任上产生纠纷。

(2)人身财物损害赔偿纠纷

由于房屋租赁出租房的质量问题,或者由于出租人的防护措施不当,造成承租人人身、财物损害的,对于出租人是否承担责任,责任有多大而产生分歧。

(3)房屋租赁房屋共有人的合法权益损害纠纷

房屋共有人对所属房屋享有共同的权利(包括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而将房地产出租,侵犯了其他共有人的合法权益。

(4)装修费用纠纷

房屋租赁关系特别是用于经营的房屋租赁关系建立后,经常会在承租人装修房屋时发生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这其中就涉及到尚未摊销的装修费用的处置纠纷。

3、房屋租赁期间出售的优先权纠纷

《房屋租赁条例》规定:房屋在租赁期间出售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合同法》也有此类规定。而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出租人往往忽视这一优先权的法律规定,有的是故意剥夺承租人的这种优先权,因而产生纠纷。出租人违反这一法律规定出售房地产的行为依法可确认为无效。

4、房屋转租纠纷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允许房地产转租,然而这方面的纠纷也不少,有的是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有的是层层转租,主体混乱;有的是转租期限远远超过原承租期限,造成连环纠纷;有的甚至收取转租费后逃之夭夭。在实践中,有的房屋租赁出租人对未经同意的转租眼开眼闭,认为只要能收到租金就可,这种做法到头来只能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

5、变更房屋用途纠纷

一般情况下是住户未征得业主同意擅自将原出租房改建使用或改变原议定好的用途,对房屋的损害比较大和甚至威胁到户主的人身安全,而房屋租赁承租人又认为自己付了租金有支配权,引发了许多纠纷。

6、单面解除合同纠纷

房屋租赁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单方面解除合同,一般情况下是出于无奈,但也有一些当事人为了更大的利益宁可损失较小的利益而故意单方面毁约解除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篇二)

一、发包人原因形成的纠纷:

发包人的义务主要表现为,依照约定支付工程款、提供合同约定的建筑材料、配件、履行约定的协助义务等等。如果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或者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或者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导致承包人无法施工,且经过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那么,如果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依法应当受到支持的。

二、工程竣工日期纠纷:

对工程竣工日期争议,如果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如果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如果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三、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形成的'纠纷:

对这类纠纷,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又不能协商一致的,则应当参照签订合同时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四、工程量增加、减少形成的纠纷:

房屋装修合同纠纷中,关于工程量纠纷较为普遍,常常表现为工程量有争议增加、有争议减少。对于有争议增加部分,承包人有义务提供关于发包人同意其增加工程量的依据,否则,其主张难以受到支持;对有争议减少部分,可能涉及已经施工工程被减少、或者实际根本未于施工的争议。如发包人拆除工程,则应当支付工程款,反之,如果承包人不能提供发包人许可其工程量减少的依据,则可能面临承担违约责任;对隐蔽工程量争议,如果承包人不能提供事前工程预算资料或者合同约定,不能提供隐蔽前工程量的相关证据证明,即使是工程鉴定也可能难以被确认。

五、施工垫资形成的纠纷:

房屋装修合同一般都有垫资约定。如果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能够受到支持,但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人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应当按照工程欠款处理。对垫资涉及的利息部分,如果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能受到支持。

六、对工程结算形成的纠纷:

如果当事人在施工合同中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则应当按照约定进行结算。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是不会受到支持的。

七、关于合同主体与履行地问题

装饰装修施工合同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出现发包人、承包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等多个主体存在,如涉及工程质量纠纷,则应当将承包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列为共同被告;如涉及工程款支付纠纷,则应当将工程承包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列为共同被告。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篇三)

出租人与抵押权人协议折价、变卖租赁房屋偿还债务,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请求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为正确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本解释所称城镇房屋,是指城市、镇规划区内的房屋。

乡、村庄规划区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可以参照本解释处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当事人依照国家福利政策租赁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产生的纠纷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解读】本条系关于本司法解释适用范围的规定。

本解释只调整城镇房屋即城市规划区、镇规划区范围内的房屋的租赁行为,乡、村规划区内的房屋租赁纠纷,可以参照本解释。城镇房屋的确定以规划为准,只要列入城镇规划区,无论土地性质为国有还是集体所有,均适用本解释,实践中存在的已被纳入城镇规划区内的城中村内的房屋租赁行为在本解释调整范围之内。

依照国家福利政策承租的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具有政府福利性、保障性,其租赁关系不属于完全的民事法律关系,不适用本解释。

关于军产房的租赁,基本属于完全的市场行为,并不存在政府补贴的福利和社会保障性内容,最高院民一庭认为军产房租赁合同纠纷应适用本解释。

第二条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解读】本条规定以违法建筑物为标的物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所谓违法建筑物,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具体包括违反了城乡规划规定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违反临时建筑管理规定的临时建筑。

否定就违反建筑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有利于维护城镇建设规划秩序,但为了促进交易,当事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租赁合同的效力会得以补正。此处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不包括二审、再审发回指定一审法院重审的情形。

第三条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解读】临时建筑是指在城镇规划区内,根据形势的客观需要,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在核定的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记载的使用期限、范围、用途内,建造的供临时使用的建筑物。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建设的房屋,在性质上均属于标的物违法,相应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对于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合同其他内容的效力不受影响。

第四条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解读】我国城市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此有明确规定,但属于管理性规定,并非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不能作为房屋租赁合同的生效条件,故房屋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其有效性不受影响。(未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

若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则以约定为准,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合同无效。但一方履行了合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的情况下,视为当事人以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行为,变更了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未合同生效要件的合同约定,此时,即使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合同仍为有效。

第五条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当事人请求赔偿因合同无效受到的损失,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本司法解释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解读】按照《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为返回财产、赔偿损失,该规定同样适用于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场合。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属于返还原物的范畴。合同无效的损失赔偿在性质上属于缔约过失责任,赔偿范围限于信赖利益。即合同双方为缔约进行合理的接触,当事人一方因对方的行为产生信赖,一方由于信赖而支出一定的成本,主要包括用于缔约的合理费用和准备履约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此外还包括丧失与第三人另订立合同的机会所产生的损失,后者由于举证较为困难,实践中很难得到支持。

由于房屋租赁合同管的特殊性,损失赔偿的争议主要集中在装饰装修或者改建扩建费用上,对此,本解释都有明确规定。

第六条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占有、登记、时间)(注意:占有比登记具有优先权。合适么)

【解读】本条规定了一房数租的处理原则,在数份合同均有效的前提下,按照如下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1)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承租人通过强占、欺骗等非法手段占有租赁房屋的,不在此列;(2)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虽不影响合同效力,但可享受优先履约权;(3)合同成立在先的,即合同成立时间在先,判断标准是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更严格地说,是当事人中最后签字盖章的时间。

一房数租时,未得到履行的有效合同的承租人,可以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第七条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解读】综合《合同法》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关规定,出租人享有法定解除权的情形如下:(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2)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的;(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租金或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同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支付的;(5)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房屋的性质使用租赁房屋,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6)不定期租赁,出租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出租人作为房屋所有权人,当房屋因承租人擅自改变主体和承重结构或扩建受到损害时,出租人有权随时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不受任何期限限制。但当出租人行使本条规定的解除权时,必须在合理期限内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承租人在此期限内不予恢复的,出租人方可解除合同。

实践中出租人行使解除权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出租人直接通知承租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承租人即产生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如果承租人对此有异议,可以起诉要求确认合同解除无效;二是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合同。

对于出租人通知承租人解除合同的情形,主要有以下两种通知方式:一是,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出租人告知承租人必须在一定期限内恢复原状,承租人在此合理期限内不予恢复的,出租人通知承租人解除合同;二是,出租人向承租人发出通知,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恢复原状,同时载明如果不再此期限内恢复原状,合同即自动解除。

第八条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

(二)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

(三)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

【解读】综合《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承租人享有法定解除的情形如下:(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2)出租人未按约定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拒不交付房屋的;(3)因不可规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4)不定期租赁,承租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5)租赁物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有权随时解除合同;(6)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租赁房屋导致承租人不能使用的;(7)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导致承租人不能使用的;(8)不符合《建筑法》、《消防法》等法律关于房屋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并导致承租人不能使用的;(9)一房数租之有效合同不能实际履行的。

在出现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权属有争议,或者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主要包括不符合《建筑法》、《消防法》等)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任何一种情形时,承租人的合同解除权并非任意的,还须具备一个必要前提,即该情形的出现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所谓无法使用是指无法按照租赁房屋的约定用途使用,或者无法按照租赁房屋的性质使用。

司法机关对房屋的查封,实务中有活封和死封之分,其中死封是指房屋被查封后不仅其处分权受到限制,而且丧失了使用、管理权,权利人只有妥善保管的义务;而活封则相反,房屋被查封后,权利人仍享有对房屋的使用、管理和收益权,仅处分权受限。实践中,租赁房屋被查封,如果是由于出租人的原因,承租人在要求解除合同的同时也可要求出租人赔偿损失;如果是由于承租人的原因,出租人因此遭受损失的,出租人除了可以提起反诉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以外,也可另行起诉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当租赁房屋的权属存在争议时,意味着出租人可能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如果出租人最终被确认为房屋的所有权人,则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如果出租人最终被确认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则构成无权处分,该租赁合同属效力待定合同。

第九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解读】按照装饰装修物与租赁房屋的结合程度有可分离(即未形成附合)和不可分离(即形成附合)两种形态。装饰装修物已与房屋结合在一起形成继续性和固定性的,非毁损不可分离或者虽可分离但花费巨大,可以认定形成附合,例如铺设地板砖、吊设天花板、墙壁粉刷油漆等;装饰装修物与房屋未完全结合尚未达到不可分离状态,则不能认定形成附合,如安装空调、电梯、太阳能热水器、抽油烟机等。

按照添附理论,对于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所有权仍归承租人,房屋租赁无效时,由承租人拆除取回,出租人想要留用,应当支付相应对价,承租人拆除过程中造成房屋损坏的应恢复原状。对于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在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前提下,可折价归承租人所有;出租人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对租赁房屋的装饰装修按其性质可分为两类:一是经出租人明示同意或出租人未明示同意,但知道后却未表示反对,且符合租赁合同约定用途而为的装饰装修,属善意添附;二是未经出租人同意或虽经出租人同意但超出合同约定用途的合理范围擅自进行的装饰装修,属恶意添附。对于恶意添附,不论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原则上均不应予以折价补偿,装饰装修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装饰装修物的现值损失,是指附合装饰装修物在房屋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时尚存在的实际价值,应按承租人已使用房屋的时间予以折旧,不能按照租赁期限进行分摊。

实践中,在处理无效房屋租赁合同涉及的装饰装修物纠纷时,应根据出租人的需要程度和可利用价值,结合过错责任原则,分别对待:(1)属出租人过错的,由出租人补偿承租人的装饰装修损失。对于未形成附合的,损失主要包括装饰装修物的折旧费用、拆除费用、恢复原状费用及承租人因租赁合同无效而受到的其他损失;对于形附合的,该损失是租赁合同无效时装饰装修物尚存在的价值,即现值。(2)属承租人过错的,由承租人自行承担装饰装修损失,并由承租人赔偿承租人因租赁合同无效受到的其他损失。(3)属双方共同过错的,应由双方当事人按过错责任分担装饰装修现值损失。

第十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解读】适用本条的前提条件有三:(1)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即善意添附;(2)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合同无效不在此列;(3)装饰装修未形成附合。

适用本条的注意事项:(1)承租人可以对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进行拆除,且不以出租人同意为必要条件;(2)承租人在拆除装饰装修物时,必须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不得对房屋造成毁损,否则应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3)当事人对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另有约定的,应依照意思自治原则从其约定。

第十一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解读】本条与第十条相对应,规定了合同解除时,对于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规则:

(1)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无法按照约定的租赁期限使用房屋,也就不能完全享用附合的装饰装修物价值,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物残值损失。

(2)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应自行承担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物残值的损失,但出租人同意利用装饰装修的,应予适当补偿,补偿标准参照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物残值。

(3)因当事人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对于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将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减去出租人同意补偿的部分的剩余价值,由出租人和承租人按照各自的过错程度分担;对于出租人不同意利用的,则按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由双方按照各自的过错程度分担。

(4)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按照公平责任原则,由双方共同分担,一般为平均分担。

所谓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物残值,是指在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解除合同,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在剩余的租赁期限内尚存在的价值。计算残值的方法是按照租赁期限,将装饰装修费用平均分摊,从而得出合同解除时剩余租赁期内附合的装饰装修费用价值。若双方对装饰装修投资数额无法达成一致,可委托专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第十二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解读】承租人要对租赁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必须经过出租人同意。同意分为明示和默示,明示有书面、口头、电话等表现形式,对此由承租人负举证责任;如果出租人虽未对装饰装修事宜明示同意,但其行为已经表明其已同意装饰装修的,则可直接认定出租人对装饰装修已经默示同意。

对于经出租人同意的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可在不损害出租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拆除并取回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对于已经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承租人无权要求出租人予以补偿,出租人亦无权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解读】房屋租赁合同无效、被撤销时,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将房屋返还并恢复原状,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的,其有义务将装饰装修物、扩建物拆除后返还房屋给出租人,拆除过程中造成房屋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在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场合,若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虽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装饰装修、扩建行为构成违约,但出租人的违约行为更为严重,承租人可以双方违约为由作为减轻赔偿责任的抗辩;若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出租人不仅可依据本条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同时也可要求承租人赔偿合同解除给其造成的损失;双方合意解除合同,且未对合同解除后装饰装修、扩建费用的承担有约定的,出租人仍可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第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扩建,但双方对扩建费用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二)未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双方按照过错分担。

【解读】所谓扩建,是指在原有建筑基础上加以扩充的建设项目,一般通过加高、加层等建筑方式形成,本质上仍属于房屋建筑活动,按照《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扩建应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本条所规定的过错仅指导致未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过错,具体包括以下四种情况:(1)若系单纯出租人的过错所致,则扩建费用由出租人承担;(2)若系单纯承租人的过错所致,则由承租人承担;(3)若系双方过错所致,则由双方按照各自的过错程度分别承担;(4)若双方均无过错,则按公平原则,由双方分担。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场合,经出租人同意的扩建费用可做如下处理:(1)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若办理合法扩建手续,则扩建费用由出租人承担;若未办理合法手续,则应由双方按各自的过错程度分别承担。(2)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若办理合法手续,则出租人仍应负担相应的扩建费用,但可以承租人违约为由请求减少扩建费用的负担;若未办理合法手续,则出租人可以承租人违约、自己并无受益等为由,主张不承担扩建费用。(3)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若办理合法手续,则应由出租人承担扩建费用,但可以适当减少;若未办理合法手续,则由双方按照过错程度各自承当相应的扩建费用。(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若办理合法扩建手续,则由出租人承担扩建费用,否则,由双方按照过错承担分别承担。

关于扩建造价费用的计算,最高院主张采用工程造价费用支出法,即以扩建时,承租人实际支付的工程造价费用作为扩建费用。

第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解读】适用本条应注意如下几个问题:

(1)群租,可分为自主群租和他主群租两种,自主群租即房屋所有人将房屋出租给多个承租人,他主群租一般表现为房屋中介与二房东将房屋出租给多个承租人,后者属于本条属于的转租行为。

(2)再转租、多手转租行为符合转租的法律特征,应适用本条规定。

第十六条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解读】《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为督促出租人及时行使合同解除权,维护交易的稳定性,本条将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6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推定为出租人同意转租。该6个月期限的性质为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关于中断与中止、延长的规定。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行为,在效力上属无效行为,出租人既可起诉要求确认转租合同无效,亦可行使合同解除权。出租人解除合同后,承租人丧失租赁权,转租合同也因其赖以存在的基础不复存在而归于终止,善意的次承租人(订立转租合同时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在房屋租赁合同被解除或被认定无效情形下,都涉及房屋的返还问题,此时,案件的处理结果必然与次承租人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当次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则次承租人对诉讼标的享有独立的请求权。因此,本条规定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次承租人具有第三人的诉讼地位,既可以是具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也可以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其向次承租人收取的租金不构成不当得利。在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房屋租赁法律关系中,出租人以租金为对价将租赁物交于承租人占有、使用、收益,其收益已经确定而不能再对租赁物进行使用、收益,而至于承租人向次承租人收取的租金,只是其使用、收益的变形形式,无论其收取多少,出租人的租金并不因此而受到损害,故不能因为承租人因转租而获益就认为损害了出租人的利益,承租人收取租金不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第十七条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时,次承租人请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出租人合同解除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转租合同无效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可以折抵租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偿。

【解读】《合同法》第227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经催告后可以解除合同。在转租合同有效的场合,若出租人因承租人不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而行使合同解除权时,次承租人可以代偿请求权抗辩出租人的合同解除权。在转租合同无效的场合,如转租合同未经出租人同意,次承租人无代偿请求权。

次承租人代出租人支付租金与违约金后,对承租人享有两种权利,一是对于承租人的追偿权,二是对于其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和转租合同中其应支付的租金相折抵。

第十八条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出租人请求负有腾房义务的次承租人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解读】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的情形下,承租人应将房屋返还出租人,但实际占有房屋的是次承租人。次承租人在房屋租赁关系终止时,即不再拥有占有、使用租赁房屋的合法依据,从而构成对出租人所有的租赁房屋的无权占有,出租人有权向次承租人主张返还房屋,同时,出租人亦有权向次承租人主张逾期腾期间的占有使用费。

第十九条承租人租赁房屋用于以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合伙方式从事经营活动,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其共同经营人或者其他合伙人请求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解读】《合同法》第234条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房屋。本条司法解释将前述规定中的共同居住扩大为共同经营,包括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合伙。对于承租人租赁房屋用于以个体工商户或个人合伙方式从事经营活动的,若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包括宣告死亡、宣告失踪),共同经营人或者其他合伙人可以概括继受原租赁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该共同经营人或合伙人取代承租人在原合同中的地位,成为新的承租人。

正确适用本条司法解释,涉及到个人合伙的认定。认定个人合伙,首先要依据合伙协议;没有合伙协议且未办理工商登记手续的,只要具备合伙条件(共同出资、共同参与经营、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并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合伙人之间存在口头合伙协议的,也可认定为个人合伙。

第二十条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解读】本条系买卖不破租赁及其适用例外的规定。

《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即所谓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若无法定或约定的除外情形,该原则即应被适用。

抵押期间,抵押人将抵押物出租,此时在同一标的物上抵押权与租赁权并存,抵押权更注重标的物的交换价值,而租赁权则更注重标的物的使用价值,二者并不冲突。但由于抵押权设定在先,因而具有优先效力,此后成立的租赁权不得损害抵押权,抵押权实现发生所有权的变动后,受让人不受租赁合同的约束,即先抵押后出租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但先出租后抵押的房屋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仍应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抵押和租赁同等效力,按时间顺序)

涉及到法院依法查封的场合下,若查封在先,租赁在后,则法院强制拍卖时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若租赁在先,查封在后,可以使用该原则。(查封和租赁同等效力,按时间顺序)

第二十一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解读】本条规定了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时的救济措施。

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只在租赁房屋作为买卖合同法律关系的标的物时发生,在赠与、互易以及因公征用等法律关系中则不得适用,亦不能主张优先购买权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关于合理期限的认定,《民通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但该条目前已被废止。最高院民一庭认为可以参考本解释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该条款规定,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15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该15日的届满之日肯定得早于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日期,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必须给承租人留出必要的答复期限15日,因此出租人最晚应于出卖房屋前15日通知承租人,即在15日答复期之前履行通知义务。

在房屋转租场合,次承租人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在理论上存在争议,但最高院民一庭认为房屋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应为承租人而非次承租人,且优先购买权不得转让。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时,无权要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但可以请求法院判令其直接以同等条件与出租人形成买卖合同关系,为避免承租人滥用权利,在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时对其课以一定的义务,如承租人主张与出租人成立买卖合同的,应当交付一定数额的定金或提供担保,以使出租人信任其履行能力。

承租人虽无权以优先购买权受侵害为由要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但并不意味着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有效,保护其履行。出租人与第三人之间合同的效力应当依据合同法有关合同效力的规定判断。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主张以同等条件与出租人成立买卖合同后,应当优先保护出租人履行合同,取得房屋所有权,由此第三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第三人可以主张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出租人与抵押权人协议折价、变卖租赁房屋偿还债务,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请求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解读】抵押权的实现时可能会与租赁权冲突,但抵押权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并不冲突,不论抵押权设定在租赁合同成立之前或之后,出租人均享有优先购买权。

折价、变卖均属于出租人出售房屋的行为,不管买受人是抵押权人还是其他人,出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均享有优先购买权。

同等条件的确定要依照买受的第三人与出租人确定的房屋价格,该价格体现的是第三人与出租人的意思表示。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约束的只是出租人对缔约相对人的选择权,而非约束出租人对房屋的处分权。房屋出卖价格的确定是出租人行使处分权的表现,故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权,只能按照第三人与出租人确定的同等条件,承租人对该条件不具有异议权和抗辩权。

第二十三条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应当在拍卖5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解读】拍卖的特质导致其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存在一定冲突,由于优先购买权属准物权,有一定的优先效力,在拍卖程序亦不例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16条规定,拍卖过程中,有最高价时,优先购买权人可以表示以该最高价买受,如无更高应价,则拍归优先购买权人;如有更高应价,而优先购买权人不作表示的,则拍归该应价最高的竞买人。此所谓跟价法。

在拍卖负担有优先购买权的租赁房屋时,一般遵循如下程序:(1)拍卖通知,出租人在拍卖5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适当方式,通知优先购买权人于拍卖日到场。(2)优先购买权人应按照拍卖通知或拍卖公告的要求,与其他竞买人一样进行竞买登记、缴纳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日到场参加竞拍。(3)举牌应价,若承租人在出现最高应价时未作出以该价格购买的意思表示,则拍卖房屋由最高应价人购买。

第二十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优先购买权不支持的情况)

(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四)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解读】房屋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产生于共有人所有权关系之中,具有物权性质,而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基于租赁关系,本质上仍属债权性质,按照物权优于债权的理论,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要优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家庭成员之间的房屋买卖,具有浓厚的人身色彩,与纯粹的买卖关系有很大区别,故本条确认出租人将租赁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承租人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提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答复,若承租人接到通知后15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则丧失优先购买权,这里强调明确表示。

《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即受让人以财产所有权转移为目的,善意、对价受让且占有该财产,即使出让人无转移所有权的权利,受让人仍取得其所有权。举重以明轻,在第三人善意购买出租房屋,并办理登记手续情形下,可对抗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五条本解释施行前已经终审,本解释施行后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解读】本解释于20xx年9月1日起施行,施行前的行为引起的纠纷,在本解释施行之后提起诉讼的,应当适用本解释;本解释施行前提起的诉讼,本解释施行后案件尚在诉讼系属中,无论处于一审还是二审程序,均适用本解释;本解释施行前已经终审的案件,在本解释施行前提起再审程序,且于本解释实施时仍在审理中的,应当适用本解释;本解释施行前已经终审,本解释施行后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注意事项

有关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几个案例

购房出租,以租还贷,因其高效的投资回报越来越得到投资者的认可。但是,我们经常遇到各式各样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这里是一个常见的案例,希望通过我们的分析,对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有所借鉴,以便谨慎处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案情介绍

A先生将其自有的一套公寓出租给一家网络公司B公司,双方在合同当中约定,租赁时间为2000年3月1日至20xx年3月1日,月租金人民币11000元,B公司应于每月20日前支付下个月的房租,否则按日支付应付款的千分之三的违约金,直到实际付款日为止。因为签订合同时,A先生对约定的租金数额很满意,便没有约定合同解除事由。

2000年12月,B公司以房间供暖不好、隔音效果差等理由每月都迟延付款,并且没有支付违约金。现在发展到不经A先生反复催促,B公司就不付租金。对此A先生非常苦恼。

案件分析

B公司:迟延付款,承担违约责任

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义务,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依据合同约定,A先生向B公司索要违约金的行为合理合法,受法律保护。

B公司不具备迟延付款的抗辩权。如果A先生违约,B公司可要求他承担违约责任,但不能停止付款(除非有明确约定可以因此停止、迟延付款),否则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一条,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B公司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那么对前几次没有索要的违约金,A先生是否还有权追偿呢答案是肯定的。对于未经A先生明示放弃的债权,只要在诉讼时效之内,随时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

A先生:有权依法解除合同

对于已经发生的事实,虽然合同当中没有约定解除事由,但A先生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法定方式处理:

第一种:当B公司出现迟延支付租金的情况时,A先生可向B公司发出有效的催款通知,若B公司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A先生有权解除合同。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采取这种方式的前提是B公司迟延履行合同主要债务,即迟延支付月租金。

第二种:在约定租期届满前,A先生单方面想解除与B公司租赁合同关系的,A先生应当向B公司发出明确的解除合同的意志表示。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A先生可以在任何情况下采取该种处理方案。

本案当事人在采用上述方案时,应严格区别合同已履行完毕不能解除的情况,以保证安全公正的社会秩序。若对方不同意解除合同,只能通过仲裁或诉讼程序,由司法机关判定合同是否解除。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篇四)

原告:王××,男,住×市×区×街×号,电话:×

被告:张××,男,住×市×区×街×号,电话:×

诉讼请求:

1、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租金60307.7元及利息(暂计至20X年12月,共6个月)。

2、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32000元。

3、依法判决原告不返还被告保证金32000元。

4、本案所有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xx年1月29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从20xx年2月5日至20xx年2月5日,月租金16000元,每月5日前交付当月的租金。被告向原告支付两个月租金32000元作为保证金,若被告拖延交租超过5天,原告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保证金。合同同时约定若一方违约,则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32000元。合同签订后,原告体谅被告的困难,曾多次减租给与被告方便,但是被告从20xx年10月开始拖欠原告租金共计60307.7元。原告向被告多次催交租金未果后,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原告于6月8日向被告发出律师函函告被告支付租金,但是,被告至今依然没有支付拖欠的`租金。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原告与被告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原告向被告提供符合合同要求房屋,被告理应依约及时支付租金给原告。但是,被告却无理拒不支付租金至今。由于被告不能依约支付租金给原告,致使原告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被告的行为显然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只好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此致

××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xx年6月25日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篇五)

原告:_________________名称: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名称: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租房协议书合同模板(3篇)


租房协议书合同模板【篇一】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____________(出租/预租)的____________(房屋/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预租房屋情况

1-1甲方_________(出租/预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弄 /新村)______(号/幢)________室(部位)_________(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__________(实测/预测)建筑面积为 _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用途为__________、结构为___________.该房屋的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1)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_______________;【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

2)预售许可证【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

1-2甲方作为该房屋的_______________(房地产权人/代管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诉乙方该房屋_____________(已/未)设定抵押。

1-3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____________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水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具体租赁期由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在签订商品房使用交接书时约定。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_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继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4-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月租金总计为(_________ 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________角整。月租金由甲乙双方在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中按实测建筑面积计算确定。

该房屋租金________(年/月)内不变。自第________(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4-2乙方应于每月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____%支付违约金。

4-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_______个月的租金,即(__________币)___________元。

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5-2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________等费用由________(甲方/乙方)承担。其他有关费用,均由________(甲方/乙方)承担。

5-3 ________(甲方/乙方)承担的上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6-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6-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_______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6-4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由________(甲方/甲方委托乙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及其维修责任于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7-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________日内应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________元/平方米(________币)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7-2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8-1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8-2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受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并按规定向该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

8-3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8-4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9-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四)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五)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

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____倍支付违约金;给双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五)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月的;

(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

10-1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____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10-2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0-3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4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_____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5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________(恢复房屋原状/赔偿损失)。

10-6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________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十一、其他条款

11-1租赁期间,甲方需抵押该房屋,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房屋抵押后当事人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处分该房屋前________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意见。

11-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签字后________生效。生效后的15日内,由甲方负责按规定向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由________(甲方/乙方)负责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 15日内,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或变更、终止登记备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11-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4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1-5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1-6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________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上海市/________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局受理处一份,以及________________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租房协议书合同模板【篇二】

甲方(房主):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将南宁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楼_____号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生活住房使用。

二、租期,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___年___月___日为止。

三、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每月。

四、押金

1、交付租金同时,乙方应另押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

2、租房日期完租金如数退还给乙方。

五、乙方租用后应注意以下事项(义务):

1、乙方应遵纪守法,合法经营,并自行办理相关手续、承担相关责任。

2、乙方应注意居住和经营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安全,不得乱拖、乱接电线;对于防盗、防火、用电安全进行经常检查。

3、乙方对租用房没有处理权,也不能改变其用途,否则属于违约。电、水、电视、及其它设施由乙方使用,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按时、足额缴。

4、乙方在租用期内,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设施。

六、甲方责任及义务:

1、在合同未到期前甲方不得提前租借给别人,如有违约应给于乙方相应的赔偿。

2、在乙方交完租金的情况下,甲方不得随意停水、停电,避免造成乙方生活上的不便。

3、甲方应该保证出租的房屋安全、设备完好。在使用中出现问题时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七、有关退租条例

1、协议期内,乙方履行本协议所有条款后,甲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

2、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时,必须与甲方协商一致,另要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八、本协议经甲乙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名盖章后生效,签订之日为本协议的生效日期。

七本租房协议为甲乙双方的正式协议,以原件为准(甲方未盖红印章的不属正式协议,复印件不能作为正式协议使用)。

八、补充协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协议壹式_____份,每份壹张贰页,甲乙各方各执壹份。

甲方于_____年申明:本房屋出租期限到______年_____月到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届时甲方将收回自用。

甲方:签名/盖章

联系电话:

乙方:签名/盖章

联系电话:

本协议签订于:年月日即日生效

租房合同协议书2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码: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设备:

二、租赁期限:,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租金及交纳时间:每月元,乙方应每月付一次,先付后住。第一次乙方应于甲方将房屋交付同时,将房租付给甲方;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付清。

四、租房押金:乙方应于签约同时付给甲方押金元,到期结算,多余归还。

五、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房产证、身份证等证件。

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不得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按价赔偿。如使用中有非人为损坏,应由甲方修理。

3、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的使用费及物业、电梯、卫生费等所有费用都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抄见:水度,电度,煤气度。所有费用乙方应按时付清。

4、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租下本房后,乙方应立即办好租赁登记、暂住人口登记等手续。若发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负后果。在租赁期限内,甲方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商得乙方同意,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5、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如需开具房租发票,因此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支付。

7、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本合同经签字(盖章)生效。

9、其他约定事项: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中任一方有违约情况发生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元,损失超过违约金时,须另行追加赔偿。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租房合同协议书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国农业科学院京区单位出租房屋规范管理有关问题的规定》、《中国农业科学院京区大院房屋出租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服务科研,方便生活的目的,共同协商,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市▁▁▁区(县)▁▁▁▁▁▁▁▁▁▁▁▁▁▁▁▁。

该房屋为:□楼房/□平房▁▁间,使用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_____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第三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乙方日常工作、经营活动不得影响甲方良好的科研、生活环境,应保证甲方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遵守建设总体规划和区域功能布局的要求。

第四条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为▁▁年▁▁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五条续租

(一)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用权。

(二)乙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向甲方书面提出续租,双方商定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若合同期满前两个月时,乙方未作续租表示,则甲方有权在预先通知的情况下带新客户进入乙方所租房间内察看,并另行出租该房间。

第六条租金及保证金

(一)乙方所租房屋年租金总额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整,租金总计(大写)▁▁▁▁▁▁▁▁▁▁▁元整,(小写)¥▁▁▁▁▁▁▁▁元整。

(二)在合同签订日,乙方应交纳▁▁▁▁▁元保证金;如乙方在合同执行期间,未有违约行为,终止合同时,甲方退还其保证金。

第七条租金支付方式

(一)□年付

付款日期:每次期满前七日内将下期租金缴付甲方。

(二)□分期付款

首期付款日期:年月日,支付元整。

剩余款项分别于年月日,支付元整,

年月日,支付元整,

年月日,支付元整,

年月日,支付元整,

年月日,支付元整,

年月日,支付元整。

承租人逾期缴付租金的,每日需向甲方支付所欠租金‰的滞纳金。

第八条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按□每月/□每季度实际发生额缴付,乙方在收到甲方缴费通知后七日内,将本期费用缴付甲方。

(二)乙方不能按期缴付上述费用,需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和延缓缴纳日期,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将采取必要手段进行催缴。

第九条甲方权利及义务

(一)保证标准用水、用电和取暖。

(二)对房屋的主体结构和框架负有安全责任,负责房屋主体与框架的维修。

(三)甲方因合理事由,在提前通知乙方后(紧急情况除外),有权临时终止使用楼内的任何公共设备、设施,可以进入乙方租用的房间进行有关检查、维修或改建工程(不含土建)。

若甲方在检查中发现所出租房屋存在安全隐患,不再具备出租条件的,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第十条乙方权利及义务

(一)与甲方签订租赁协议时,出具能够证明其独立民事主体资格的材料原件,并向甲方备案复印件。

承租期间,乙方营业执照或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等相关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后一个月内向甲方备案复印件。

(二)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备案主营业务,主营业务变更后一个月内要及时向甲方变更备案。

(三)涉及农资经营、涉农类信息咨询、技术转让或农产品、保健品经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个人,在其简介、宣传资料、网站、技术资料、名片的地址栏,通讯地址只能使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ⅹⅹ信箱”,或直接在邮政管理局开立的不涉及中国农业科学院的其他信箱,并及时向出租方备案以上材料;必须在其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顾客提示牌(内容:本公司经营活动与中国农业科学院无任何关系)。

(四)在经营活动过程中,乙方必须使用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国家编制机构及其他法定名称登记管理机构登记注册的正式名称,不得擅自冒用中国农业科学院或下属单位名称,侵害中国农业科学院名誉权和知识产权。中国农业科学院的名称包括“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农科院”、“农科院”、“中农科”、“caas”、“caas”以及所有中国农业科学院下属研究所的名称等。具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在承租方的公司简介、宣传资料、网站、技术资料、公司地址中出现、使用以上名称。

(2)在名片上印刷以上名称。

(3)在产品包装上印刷以上名称。

(4)在经营过程中,以口头形式或默许使用以上名称。

(5)其他能够误导消费者误以为承租方为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所或下属企业行为。

(五)在承租期内,乙方每年年检后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书面年检合格证明文件,以做备案。年检未合格者,合同自动终止。承租期为起租日至年检未合格日。

(六)乙方如对所租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需将装修、装饰计划和方案报甲方,待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且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所有相关安全问题。若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乙方添置的新物除可移动的家具和装饰物外,其他一切改建、增建的固定物从安装之日起即为甲方所有。

(七)经甲方同意,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自设灯箱、户外广告牌的安全由乙方负责,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不得利用出租房屋及场地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从事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和其他违法活动;不得在承租房屋内存放武器、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不得从事其他损害出租方权益和广大农民及消费者权益的活动。

(九)乙方须遵守甲方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甲方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对所租赁房屋的防火、防盗负安全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时,乙方负全部责任。

(十)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农科院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名称权和名誉权等无形财产损失。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

(一)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及租赁物,并不负违约和赔偿责任,乙方所付租金及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侵犯中国农业科学院及下属单位名称权、名誉权和知识产权。

(2)以签约公司正式名称之外名义经营所租场所。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所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转让、承包或以其他形式给第三人使用(包括与第三人共同使用)。

(4)擅自改变所租房间的用途、房屋主体结构、私搭乱建、室外占地经营等或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5)拖欠租金及其它应缴费用达30天以上的。

(6)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

(7)违反本合同附件二《承诺书》中的承诺的。

(二)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所租房间及设备完好地交还甲方(合理的自然损耗除外),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后,乙方应在▁▁▁▁天内搬离。

第十二条免责条款

因发生地震、飓风、暴雨、市政规划建设及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正常履行合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者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按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二)在本合同期内,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甲方及乙方双方不得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单方面终止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规定将按年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标的物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上级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附件

入户前乙方应履行以下程序:

a:提交企业执照复印件b:提交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c:提交机构代码证复印件d:签订安全防火协议书

出租方(甲方):

电话:

承租方(乙方):

电话:

年月日

租房协议书合同模板(篇三)

甲方(出租方):电话:

甲方代理人(出租方):电话:

乙方(承租方):电话:

经协商,甲方自愿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有住宅(房权证第_________号)租给乙方仅作为普通住房,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期暂定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年租金:元,押金元。租期结束,己方没有对甲方房屋财产造成人为破坏(正常使用磨损除外),甲方退还乙方押金。付款方式:乙方每两月一付,3月、5月、7月、9月、11月、1月各月初7天内(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

甲方开户行及银行卡号:_____________________收款人姓名:

二、租房时甲方将于年月日以前水、电、物业费等房屋费用一次结清,租期内、水电费用由乙方自付,按时交纳。

三、甲方保证拥有房屋产权,提供相应证明。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发生房屋纠纷事件,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四、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缴纳对方一个月违约金。

五、乙方不得损坏房屋结构,登记好房内物品(沙发:套,热水器:台,燃气灶:台,床:张,衣柜:组桌子:张椅子:把其他:)

六、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不得破坏房屋的装修、结构及设备、设施,否则应按价赔偿。如使用中有非人为损坏,应由甲方负责维修。

七、由乙方个人原因给甲方房屋财产造成损失,己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八、租期内,为保护乙方的财产及人身财产安全,如甲方需进入室内,需告知乙方,乙方知晓确认后,方可进入室内。

九、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身份证:地址:

甲方(代理人)身份证:地址:

乙方身份证:地址:

日期

简单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书模板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阳光小区东侧C2商5的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作 使用。装修程度:大理**梯和地面、楼上卫生间、隔间、阁楼、装潢灯饰、卷帘门、厨房:设施设备(电表、水表、其他无)完好无损。租赁期满后,乙方将房屋原样交给甲方,如有变动双方协商解决。

二、租赁期限: 年月日至 年 月 日。

三、租金及押金交纳时间:每年房屋租金为元(人民币 ),先付后住。第一年乙方在甲方交付房屋时,缴纳一年房租;第二年及以后的租金由乙方提前一个月付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将房屋收回。乙方到期后,自行搬出。租赁 年后,房租随市场行情变动。

四、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房产证、身份证等证件。

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乙方在租赁期间,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改动的,需经甲方同意,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得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按价赔偿,房屋修缮由乙方负责。

3、承租后,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的使用费及物业、电梯、卫生费等所有费用都由乙方支付。承租前一切费用乙方概不负责。

4、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若发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负后果,若乙方出兑,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

5、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如需开具房租发票,因此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支付。

7、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其他约定事项:甲方需要收回房屋时,需提前三个月告知乙方;若导致乙方无法继续租用此房屋,则甲方应返还乙方的押金及剩余房租。若乙方在合同期内终止租赁,需提前三个月告知甲方。乙方未履行合同,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对房屋的装修费用,甲方不予赔偿,已交的房租费不予退还。

五、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一方违约的,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人民币 ),损失超过违约金时,需另行追加赔偿。

六、本合同经签字(盖章)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乙方在交付第一年房租时一次性向甲方交付押金人民币元,若房屋设施及装潢被损坏,根据损坏程度在押金中扣除,超出部分由乙方补偿,剩余部分在合同期满后退回乙方。

甲方(签字) 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荐]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书模板合集(6篇)


在外地打工时有时就需要租一个房子来解决居住问题,毕竟买房需要花费较多的时间和精力。平时租好房子后一般就需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好房屋租赁合同后双方就必须履行合同规定。你在生活中有没有写过房屋租赁合同呢?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荐]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书模板合集(6篇)”,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书(篇一)

出租方(甲方):XXX

承租方(乙方):XXX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市____街道___小区___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XXX_年____月____日至XXX_年____月____日,计__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元,按月交。每月月初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7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XXX__年____月____日

XXX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书(篇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方、乙方权利义务,切实保护合同双方合法权益,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并签订本合同。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经纪方(中介方): 联系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地址:地址: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1、 出租房屋坐落于省市区详细地址及门牌号,校内请注明校区。房屋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套内使用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该房屋性质为:□商用房屋 / □民用住宅房屋 / □商住两用房屋 。。

2、 房屋内部附属设施设备及其维护:

附属设施设备内容详见附件《房屋装修情况及设施设备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甲方应当保证房屋内部设施设备在乙方入驻后可以立即使用,无任何不良、损坏状况。乙方在租赁期间负责附属设施设备的维护,若在乙方租赁期间发生任何毁损、灭失(自然磨损除外),乙方应当负责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该清单作为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交付房屋及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向甲方返还房屋时验收的依据。

第二条 租赁用途

1、 乙方租赁甲方上述房屋用于。

2、 乙方应切实按照合同约定用途合理使用房屋。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 乙方租赁期限为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_个月。

2、租赁期间届满,合同自然终止履行。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返还房屋。

3、 若乙方有意续租,应于期间届满前30天通知甲方,双方协商签订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第四条 房租、相关费用及交付方式

1、 乙方在租赁期间内,乙方应当按约向甲方缴纳房屋租金。因乙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水费、电费、取暖费、

通讯费、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独自承担。但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办理缴纳事宜。

2、 租金标准为_________元/月,租赁期限共计______个月。租金总额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的首期租金,计: 元整(¥: )一次性缴付于甲方。其后各期租金按每□季/ □半年/ □年支付一次的频率支付,在上笔已付租金对应租期的最后五日前支付下期租金。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租金前三日提供合法等额发票。租赁期间的租金为固定租金,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租金。

3、 押金:甲乙双方约定房屋租赁押金为人民币元整(¥:),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房屋租赁押金。甲方收取房屋租赁押金后,为乙方开具收据,作为乙方已支付房屋租赁押金凭证及撤离时的退款凭证。本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甲方应于乙方将租赁房屋按【原状】/【现状】退还给甲方当日,将房屋租赁押金全额返还给乙方。双方就续租亊宜协商一致重新签订《商业用房租赁合同》后,本合同房屋租赁押金不退,转为新签订的《商业用房租赁合同》的房屋租赁押金。

4、 免租期:甲方同意在房屋交付后给予乙方15日的免租期,自年 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免租期内乙方无须缴纳租金,但应按市场惯例及实际发生情况缴纳物业服务费、水费、电费、空调费、燃气费、通讯费、网络费、电视收视费等因乙方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费用(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5、 乙方交付租金的方式为银行转账支付。甲方账户信息如下:

甲方开户行(银行名称及分支机构):

甲方户名:

甲方账号:

甲方应保证上述账户信息的准确性,若因甲方账户错误等原因致使乙方未按约支付租金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 水电费、取暖费、通讯费、物业管理费费等费用的承担

1、 乙方因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 水费 / □ 电费 / □ 电话费 / □ 供暖费 /□ 物业管理费 / □

________________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但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之前应当结清交房之前产生的水电费、取暖费、通讯费等相关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在甲方要求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2、 乙方缴费标准为:水费________元/立方米,电费_______元/度,取暖费______元/平方米,燃气费______元/立方

米。(房屋交付时,水表现数________电表现数__________燃气表现数_______)。

3、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承担全部物业管理费用,按照________元/月向物业部门缴纳。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物业费

用缴纳事宜。但租赁物外的其他公用设施和公用场地(如有)的维护和管理、垃圾清理、管道疏通、车辆停放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乙方概不负责。

4、 乙方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乙方按照实际费用自行缴纳。

5、 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水电设施设备能够满足乙方经营所需,若不能达标并影响乙方经营的,乙方有权追究甲

方的违约责任,若乙方发现不能满足其经营所需并向甲方提出之后日内甲方仍无法解决的,乙方有权随时单方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 房屋装修及设施设备的维护

1、 为满足乙方经营所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内对该房屋做如下改

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 / □乙方)承担。

2、 甲方(□是 / □否)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范围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确保租赁物有正式的供电、供水服务,确保水电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

2、 甲方负责在交房前为乙方租赁部分单独安装水、电表,由乙方直接向水电供应方缴纳费用。

3、 甲方确保租赁物系合法建筑物,没有被政府和司法机关查封冻结,产权清晰没有争议,共有权人(如有)同意出租,确保任何情况下不因产权问题影响(或存在影响的可能)乙方对租赁物的占有使用。

4、 甲方确保其已取得了租赁物以及附属场地、附属设备设施全部的、合法的、没有任何异议的出租权利。甲方承诺签约时租赁物未办理任何形式的担保或抵押。

5、 甲方应当确保在租赁期限内租赁物所有公共设施设备、公共通道持续地处于正常运行和可使用状态。否则甲方

应免收乙方租赁费用,此种状况持续或累计时间达30日的,乙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6、 甲方自行承担涉及租赁物的房产税、房屋维修基金、营业税、土地使用费、维修费用等所有税费。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在租赁期间对租赁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权。但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房屋。

2、 乙方应保证不得因其生产经营活动而严重影响出租房屋周围公共设施设备、公共通道的正常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改进。

3、 乙方应全额承担因己方开展经营活动发生的水费、电费、通讯费、税费等费用。甲方对此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 房屋修缮责任

1、 乙方为方便开展经营活动,经甲方允许,可以对租赁物进行必需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但乙方不能擅自变动或改建房屋建筑主体和房屋承重结构。

2、 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有损坏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3、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5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4、 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由此发生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5、 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即自然磨损),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 房屋的交付验收及返还

1、 甲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交付房屋。乙方对照房屋装修及设施设备清单核对无误后接收房屋及钥匙。

2、 租赁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在房屋后返还房屋时也应按照房屋装修情况及设施设备清单交由甲方验收。

甲乙双方均应结清各自承担的费用。

3、 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恢复原状 / □ 乙方

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 / □乙方放弃收回 / □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若选择甲方折价补偿,补偿款应由双方另行协商。

第十条 转租的约定

1、 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将租赁物部分或全部转租给第三人。

2、 乙方转租的,甲方与乙方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 变更和解除合同条件

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拖欠租金累计2个月以上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3)故意破坏承租房屋及房屋附属设施设备的;

2、甲方有系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后又与他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2)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

(3)甲方提供的水电压供应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影响乙方生产经营的,且在【】日内仍无法解决的;

(4)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

(5)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

(6)因任何甲方原因导致解除合同的,乙方已经支付而尚未发生的租金,甲方应退回

3、乙方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违约金为一个月的租金。

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书(篇三)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市______街道______小区______号楼________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计_____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书(篇四)

有关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书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鉴于: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房地产租赁(居间)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甲方将坐落于 室给乙方作_ _之用。上述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为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因业务调整于 年 月 日向甲方提出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要求。现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条款,以解除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

一、违约金的承担

现因乙方方面的原因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需提前终止。乙方交存甲方的押金为两个月租金人民币 元。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及双方充分协商,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两项冲抵,剩余人民币 元,该剩余部分将在乙方向甲方交房后返还。

二、租赁合同解除时间

甲方同意乙方在核算清甲方所有应缴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等后(水电费 元,管理费 元,总计: 元,直接从押金中扣除)于 年 月 日解除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解除当日,乙方搬离该租赁房屋。双方不再追究任何法律责任

三、本协议效力

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

五、协议生效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县)签订。

甲方(出租人):

法定(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乙方(承租人):

法定(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年,原所签订的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现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均表示同意提前解除该租赁合同,已达成以下协议: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于 年 月 日因乙方拖欠房屋租金过多而提前解除。截止到此,乙方所欠的租金为 。

二、乙方在办理合同解除前,自愿退出该租赁房屋,并核算清所欠甲方的所有应缴费用,如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等。

三、在办理合同解除前,乙方将乙方房屋中的所有物品存放于甲方的仓库中,用于留置。在解除合同后,缴纳完所欠的甲方全部费用时,再将其在一天内自主取回。逾期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并不赔偿乙方任何损失。

四、乙方在办理合同解除后,退还房屋给甲方时,原有水、电及消防等设备等应该保持正常,乙方不得损坏屋内设施和原有装修,损坏应照价赔偿。

五、办理合同解除后,乙方应缴清所欠甲方的一切应缴费用 ,若乙方未能在合同解除后30日内缴清所有欠款的,甲方每月按全部欠款的5%加收滞纳金。

六、如因乙方未能按约定期限办理完退房手续,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的,甲方有权用向乙方要求赔偿。

七、鉴于甲、乙双方的合作关系,甲方同意在双方解除合同后,给予乙方不超过 天的搬迁及清理时间。如乙方不按时退场的,每逾一天,需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八、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有关甲、乙双方的租赁关系结束,但不影响《房屋租赁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九、乙方退租后,产生的任何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乙方退租前,产生的任何损失和经营风险由乙方自己承担责任。

十、在执行本解除协议过程中如产生争议,甲方与乙方应尽力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通过仲裁裁决。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书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署的 模块局《房屋租赁合同》,双方至目前为止履行情况良好。由于乙方光进铜退规划原因,要求终止原《房屋租赁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原合同租赁期计至 年 月 日。

二、从 年 月 日起,尚未履行的合同内容,终止执行。

三、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设备、管线等自行搬出,租赁房屋退回给甲方,依附于租赁房屋的装修等归甲方所有。如乙方不按时退租,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原合同月租金3%的违约金。

四、原合同终止后,乙方除应付租金外,同意补偿三个月的原合同租金给甲方。

五、原合同终止后,双方同意就原合同事项互不追究法律责任。

六、双方如就本协议的效力、解释或者履行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调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

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书自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乙方: 代表人: 联系电话:

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书【篇五】

租赁房屋转​租合同范本

订立合同双方:

出租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咀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___市______街______巷______号的房屋______栋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平方米,类型______,结构等级______,完损等级______,主要装修设备______,出租给乙方作______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_个月,甲方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__个月或空置____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咀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___元,由乙方在______月______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咀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____款执行:

1.有关税法和镇政发(90)第34号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号通知执行。

咀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___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______次扣除;

3.由乙方负责维修;

4.甲乙双方议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

工料费由______方承担();

所有权属______方()。

第五条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______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___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宜

1.……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报送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认可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执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备案。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

合同有效期限:至年月日

房屋转租合同格式

房屋拥有者(出租房):

转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转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深圳市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租房屋的情况

1-1甲方依法承租的座落于深圳市罗湖区黄贝岭上村3栋403个人普通住宅,经过出租人同意,由甲方将上述承租房屋的部分(全部/部分)即 两室一厅中一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转租给乙方。该房屋的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1-2该房屋的共用或合同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的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请予以明确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乙方在本合同转租期满向甲方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2-1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中该房屋的用途为______,乙方承诺按租赁合同中所载明的用途使用该房屋。

2-2乙方保证,在转租期间未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取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三、转租期限及交付日期

3-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年__月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转租期为__个月。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甲方保证该转租期限未超出____(租赁合同/前一个转租合同)的租期。

3-2转租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转租期届满前一个星期内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经甲方同意后,双方的积极作为(即乙方交纳租金,甲方收纳租金)视为续约,每次续租期限为一个月。 3-3 租赁期限届满,乙方可按本合同3-2的约定向出租人或甲方提出续租要约,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月租金总计为(__币)___元。该房屋租金___(年/月)内不变。自第___(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___(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4-2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

4-3乙方应于每月__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

五、押金和其他费用

5-1 乙方接收房屋时,向出租人交付押金650元整,因乙方原因提前(未满三个月)解除合同的,押金不予退还。合同期满后,双方停止续约时,出租人退还押金给乙方。

5-2在房屋转租期间,甲乙双方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等费用由甲方、乙方共同承担。其它有关费用另算。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6-1在转租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用时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进行维修。

6-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转租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6-4在转租期间,出租人需要对该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6-5乙方需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则应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后方可进行。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7-1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房屋时,应经甲方或由出租人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八、解除本合同的条例

8-1在转租期间,租赁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随之终止,因本合同终止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2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迁的。

(三)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四)甲方已被告知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8-2甲、乙双方同意,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2倍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九、转租同意书

根据《深圳市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规定,房屋转租需要经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故本协议出租人表示同意并签字。若甲方未损害房屋设施,符合退还押金的条件,甲方所交纳的押金(两室一厅中一室,押金650元整),出租人予以退还。乙方支付同样数量的押金(650元整),并由出租人出具书面收据。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咀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转让协议参考

咀方: 乙方:

咀、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租用甲方座落在__渡假村__组团内__楼房__栋,建筑面积为__平方米。租用期三十周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

二、租用期限内房屋租金为__人民币(含建筑税)。乙方分两次支付。本合同生效后的十天内,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60%为__万元,房屋验收合格后的十天内,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剩余款额。

三、租用期内,房屋由乙方使用管理,房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其它合理税费由乙方承担。

四、租用期内,乙方所用的水、暖、电、热水、通讯、室外环卫、房屋修缮、绿化维护等由甲方统一管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第三、四条所发生的费用,甲方凭单据、发票和有关规定文件,按各规定的期限向乙方结算。

六、乙方所租用房屋,在乙方验收合格并付清房屋租金后,归乙方使用。

七、在房屋保修期内(水电设施半年、土建一年,采暖设施一个采暖期,自乙方使用之日算起)甲方对房屋质量问题保修。

八、乙方服务人员的临时户口等生活上所需办理的手续,由甲方帮助与当地有关单位联系解决。

九、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已缴房屋租金不退,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__万元人民币(自违约之日起三十天内付清)。

2.本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退还剩余租金(即本合同房屋租金的三十分之一乘以剩余租期年数),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__万元人民币(自违约之日起三十天内付清)。

3.不满半年的租期按半年计算,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的租期按一年计算。

十、在租用期内,甲方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如果甲方出售乙方租用的房屋,乙方应享受优先购置权,并无需另行支付购房款,同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正式过户手续,由此发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乙方需要安装电话,由甲方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二、在租用期内,如遇不可抗拒的灾害,房屋遭到毁坏,按照房屋建设程序,乙方重新建造房屋。

十三、甲方已声明本合同所指标的楼房是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令而建造和经营的,甲乙双方在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政策和法令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的。如在租赁期限内如遇与国家新的政策、法令、规定相悖,使本合同不得不解除时,甲方每年按房租总金额的百分之十乘以乙方实际租用年数计扣房租。

十四、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十六、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经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十七、本合同附件(由甲方提供)。

1.房屋平面位置及占用土地范围图(略)

2.____渡假村别墅暂行管理办法(略)

咀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地址及电话: 地址及电话:

开户银行及帐号: 开户银行及帐号: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书(篇六)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咀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_____市________街________巷______号____________(小区)______栋 ______单元______楼______号的房屋______间(套),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平方米,类型______ 出租给乙方作______使用。装修及设备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_个月,甲方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分租、转让、转借、、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__个月或空置____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 租金、交纳期限和交纳方式

咀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___元,交纳方式为________支付,计人们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元)。由乙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以后每个______月付款一次,应在付款期末前______天支付。

第四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

咀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乙方应当积极配合。

第五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乙方必须遵守当地暂住区域内的各项规章制度。

按时交纳水、电气、收视、电话、卫生及物管等费用。乙方的民事纠纷均自行负责。水、电、气底数各是:水________吨,电________度,气________方。

第七条 咀方收乙方押金________元,乙方退房时,结清水、电、气费,交还钥匙后,由甲方退还乙方押金________元。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______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___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第九条 免责条款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委员会,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宜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1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到期自动作废。

咀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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