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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蓉悦服饰公司加盟合同

有关蓉悦服饰公司加盟合同。

在法律法规逐渐普罗大众之后,许多人了解到合同开始变得重要。合同必须是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钓鱼、显失公平或重大误解的情形。那么您知道合同应该怎么拟制吗?请阅读由小编为你编辑的有关蓉悦服饰公司加盟合同,欢迎收藏本网站,继续关注我们的更新!

有关蓉悦服饰公司加盟合同

本合同由下列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订立

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蓉悦服饰加盟店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为拓展蓉悦服饰产品在________市(地区)的营销市场,甲乙双方本着发展的诚意,同意乙方在该地区经销甲方的蓉悦服饰公司产品。

第二条

乙方专卖店的经营场地必须以设在繁华地段或者大商场的专卖店作为营业场所,各专卖店可自行装修,但是必须以中等以上的装修水平对待.我们也将提供装修参考及一些宣传图片。

第三条

甲方暂时不向乙方收取任加盟费用,但首次进货金额不低于____万元,乙方可自愿预存金(需五千元以上),用于支付服装进货时的货款及进货中所产生的费用,以提高配货发货效率。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进货价为产品吊牌价格的基础上打____折。折扣将根据乙方季/月度销售额进行调整,如销售额低于双方事先约定,将取消以上折扣。

第五条

乙方的零售价不得低于产品吊牌价格的____折(换季及特价处理等特殊商品公司另行规定)。

第六条

甲方所属的所有网站及其它销售机构不得接纳除乙方外____省____市____区(县)的任何批发或者零售客户。

第七条

乙方所有进货时,全款上时可享有百分之二十的调货率(收货起七内),特价品、低价品,不享有换货率。非全款上不享受换货。乙方每次调货时,服装附件不全或污损的不能调换。换货来回运费需要乙方承担。

第八条

若进货后发现次品,请在一周内告知甲方,并用相机详细记录暇砒处,说明次品原因,经甲方确认后,如果确属甲方原因,甲方应该给予无条件更换(限同款),换货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九条

双方对因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且该义务不受本协议履行终止或解除的限制。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1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等各种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是指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如自然灾害、地震和国家政府管制或者战争等等。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经书面通知之后,本协议内受影响之条款可在不能履行期间及受影响之范围内中止履行。但任何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责任。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如果甲乙方未按本协议履行义务,将本终止本合同,甲方退还乙方所有的剩余预存金额,违约方按本协议约定所支付的违约金如果低于对方因该违约行为所实际受到的损失(包括各种因之产生的费用、开支、额外责任,以及合同履行后所可以获得的直接利益),则对方保留进一步要求违约方进行补偿的权利,但必须提供相关损失的证明,且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行为所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十四条

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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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服装服饰加盟合同


有关服装服饰加盟合同

本合同由下列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订立

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xx服饰加盟店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为拓展xx服饰产品在________市(地区)的营销市场,甲乙双方本着发展的诚意,同意乙方在该地区经销甲方的xx服饰公司产品。

第二条

乙方专卖店的经营场地必须以设在繁华地段或者大商场的专卖店作为营业场所,各专卖店可自行装修,但是必须以中等以上的装修水平对待.我们也将提供装修参考及一些宣传图片。

第三条

甲方暂时不向乙方收取任加盟费用,但首次进货金额不低于____万元,乙方可自愿预存金(需五千元以上),用于支付服装进货时的货款及进货中所产生的费用,以提高配货发货效率。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进货价为产品吊牌价格的基础上打____折。折扣将根据乙方季/月度销售额进行调整,如销售额低于双方事先约定,将取消以上折扣。

第五条

乙方的零售价不得低于产品吊牌价格的____折(换季及特价处理等特殊商品公司另行规定)。

第六条

甲方所属的所有网站及其它销售机构不得接纳除乙方外____省____市____区(县)的任何批发或者零售客户。

第七条

乙方所有进货时,全款上时可享有百分之二十的调货率(收货起七内),特价品、低价品,不享有换货率。非全款上不享受换货。乙方每次调货时,服装附件不全或污损的不能调换。换货来回运费需要乙方承担。

第八条

若进货后发现次品,请在一周内告知甲方,并用相机详细记录暇砒处,说明次品原因,经甲方确认后,如果确属甲方原因,甲方应该给予无条件更换(限同款),换货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九条

双方对因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且该义务不受本协议履行终止或解除的限制。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1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等各种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是指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如自然灾害、地震和国家政府管制或者战争等等。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经书面通知之后,本协议内受影响之条款可在不能履行期间及受影响之范围内中止履行。但任何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责任。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如果甲乙方未按本协议履行义务,将本终止本合同,甲方退还乙方所有的剩余预存金额,违约方按本协议约定所支付的违约金如果低于对方因该违约行为所实际受到的损失(包括各种因之产生的费用、开支、额外责任,以及合同履行后所可以获得的直接利益),则对方保留进一步要求违约方进行补偿的权利,但必须提供相关损失的证明,且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行为所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十四条

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任何一方一次放弃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并不等于今后均放弃违约追偿。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六条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可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七条

如本协议包含的某一条款或某些条款无论在任何方面由于任何原因被认为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则这种无效性、非法性或不可执行性将不影响本协议中任何其它条款及整个合同的有效性。法律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采用数据电文形式通知或通讯的,是指该数据电文进入被通讯人的收件系统。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及预存金额到达(可银行转帐也可现金支付,银行转帐以凭证条为准)之日起生效。

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盖章。

本协议—式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有关服装服饰加盟合同新


有关服装服饰加盟合同新

本合同由下列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订立

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xx服饰加盟店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为拓展xx服饰产品在________市(地区)的营销市场,甲乙双方本着发展的诚意,同意乙方在该地区经销甲方的xx服饰公司产品。

第二条

乙方专卖店的经营场地必须以设在繁华地段或者大商场的专卖店作为营业场所,各专卖店可自行装修,但是必须以中等以上的装修水平对待.我们也将提供装修参考及一些宣传图片。

第三条

甲方暂时不向乙方收取任加盟费用,但首次进货金额不低于____万元,乙方可自愿预存金(需五千元以上),用于支付服装进货时的货款及进货中所产生的费用,以提高配货发货效率。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进货价为产品吊牌价格的基础上打____折。折扣将根据乙方季/月度销售额进行调整,如销售额低于双方事先约定,将取消以上折扣。

第五条

乙方的零售价不得低于产品吊牌价格的____折(换季及特价处理等特殊商品公司另行规定)。

第六条

甲方所属的所有网站及其它销售机构不得接纳除乙方外____省____市____区(县)的任何批发或者零售客户。

第七条

乙方所有进货时,全款上时可享有百分之二十的调货率(收货起七内),特价品、低价品,不享有换货率。 非全款上不享受换货。乙方每次调货时,服装附件不全或污损的不能调换。 换货来回运费需要乙方承担。

第八条

若进货后发现次品,请在一周内告知甲方,并用相机详细记录暇砒处,说明次品原因,经甲方确认后,如果确属甲方原因,甲方应该给予无条件更换(限同款),换货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九条

双方对因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且该义务不受本协议履行终止或解除的限制。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1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等各种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是指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如自然灾害、地震和国家政府管制或者战争等等。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经书面通知之后,本协议内受影响之条款可在不能履行期间及受影响之范围内中止履行。但任何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责任。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如果甲乙方未按本协议履行义务,将本终止本合同,甲方退还乙方所有的剩余预存金额,违约方按本协议约定所支付的违约金如果低于对方因该违约行为所实际受到的损失(包括各种因之产生的费用、开支、额外责任,以及合同履行后所可以获得的直接利益),则对方保留进一步要求违约方进行补偿的权利,但必须提供相关损失的证明,且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行为所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十四条

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任何一方一次放弃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并不等于今后均放弃违约追偿。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六条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可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七条

如本协议包含的某一条款或某些条款无论在任何方面由于任何原因被认为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则这种无效性、非法性或不可执行性将不影响本协议中任何其它条款及整个合同的有效性。法律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 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采用数据电文形式通知或通讯的,是指该数据电文进入被通讯人的收件系统。

3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及预存金额到达(可银行转帐也可现金支付,银行转帐以凭证条为准)之日起生效。

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盖章。

本协议—式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有关服装服饰加盟合同范本


有关服装服饰加盟合同范本

《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甲方将“双枪”系列产品销售权授予乙方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1.合同释义:

本合同中下列各词应有如下含义:

1.1知识产权

:所有与“双枪”有关的品牌、商标、标志、vis系统和产品设计图及宣传品,“双枪”经营管理模式等;

1.2宣传推广用品:由甲方统一设计,包括横幅、招贴、广告宣传等用品;

1.3产品:包括甲方自行设计、开发的产品及甲方取得营销权的其它产品。

2、授权:

2.1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___区域内销售“双枪”系列产品,加盟级别为________级。

2.2甲方将本合同所约定的“双枪”商号、商标、产品及相关的经营模式以销售权“特许直营”形式授予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使用,乙方须按本合同的规定,在甲方统一的业务模式和规范下从事“双枪”系列产品的经营活动,并不得再行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此权。

3、经营方式:

3.1乙方在所约定的区域内以零售方式自主经营甲方专供货品为主,同时经营部分批发市场有销售力的产品,自负盈亏;

3.2乙方在经营期间合法享有:□本区域独家销售;□本区域总店资格加盟权;□销售权的全部经营权利和义务,并承担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甲方对此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4、甲方权利和义务:

4.1甲方权利

4.1.1甲方有权根据市场的情况对乙方的货物进行适当的调配;

4.1.2甲方对有损于“双枪”企业形象和商誉的情形实施监督和维护的权力;

4.1.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营业状况、货品销售、库存等情况进行检查、核对;

4.1.4乙方所辖区域内开拓市场,设立零售经销商或专店时,需遵循事先与甲方沟通、申报、审批后确定的程序进行,不得擅自决定。

4.2甲方的责任

4.2.1负责“双枪”产品组织、开发和生产,甲方依约向乙方提供产品;

4.2.2甲方向乙方提供专业指导(包括:营运管理、技术服务、售后服务);

4.2.3甲方负责制定和修改营销策划方案;

4.2.4甲方接到乙方订单后须在2个工作日内作回复,紧急订单应尽量在两小时内回复,订单确认后必须按时交货,若乙方收取客户定金且由于逾期交货造成损失的,甲方必须全额承担赔偿。

5、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5.1乙方权利

5.1.1有权依合同的要求向甲方定购许可其经营的“双枪”系列产品,并在合同约定之区域开展经营业务;

5.1.2有权进行本区域的人员招聘、业务管理及对外销售、促销等经营活动,同时可以在当地区域内进对“双枪”系列产品维权活动;

5.1.3有权参加甲方举办的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培训和广告促销活动;

5.1.4有权提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甲方放弃其经营权资格,在上缴原发所有证明资料和证明其确实撤除了其经营场地有关“双枪”招牌、形象柜及其他有关标识后,甲方可退还其保证金和剩余进货款。

11.4.2、运费:物流中心至乙方处的运费由乙方承担。

11.4.3、乙方必须逐笔对所提货物在提货时签字确定:乙方本人________或乙方授权签字人___________。

11.5验收

11.5.1、验收方法:按国家产品规定验收方法执行。

11.5.2、验收标准:按产品条款规定执行。

11.5.3、验收地点:乙方自提的,甲方商品储存库为双方最终验收交接地点;甲方代运的,乙方卸车地点为双方最终验收交接地点。

服装服饰加盟合同


以下是合同范本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服装服饰加盟合同》,供大家学习参考!

本合同由下列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订立

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xx服饰加盟店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为拓展xx服饰产品在________市(地区)的营销市场,甲乙双方本着发展的诚意,同意乙方在该地区经销甲方的xx服饰公司产品。

第二条

乙方专卖店的经营场地必须以设在繁华地段或者大商场的专卖店作为营业场所,各专卖店可自行装修,但是必须以中等以上的装修水平对待.我们也将提供装修参考及一些宣传图片。

第三条

甲方暂时不向乙方收取任加盟费用,但首次进货金额不低于____万元,乙方可自愿预存金(需五千元以上),用于支付服装进货时的货款及进货中所产生的费用,以提高配货发货效率。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进货价为产品吊牌价格的基础上打____折。折扣将根据乙方季/月度销售额进行调整,如销售额低于双方事先约定,将取消以上折扣。

第五条

乙方的零售价不得低于产品吊牌价格的____折(换季及特价处理等特殊商品公司另行规定)。

第六条

甲方所属的所有网站及其它销售机构不得接纳除乙方外____省____市____区(县)的任何批发或者零售客户。

第七条

乙方所有进货时,全款上时可享有百分之二十的调货率(收货起七内),特价品、低价品,不享有换货率。 非全款上不享受换货。乙方每次调货时,服装附件不全或污损的不能调换。 换货来回运费需要乙方承担。

第八条

若进货后发现次品,请在一周内告知甲方,并用相机详细记录暇砒处,说明次品原因,经甲方确认后,如果确属甲方原因,甲方应该给予无条件更换(限同款),换货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九条

双方对因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且该义务不受本协议履行终止或解除的限制。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1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等各种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是指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如自然灾害、地震和国家政府管制或者战争等等。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经书面通知之后,本协议内受影响之条款可在不能履行期间及受影响之范围内中止履行。但任何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责任。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如果甲乙方未按本协议履行义务,将本终止本合同,甲方退还乙方所有的剩余预存金额,违约方按本协议约定所支付的违约金如果低于对方因该违约行为所实际受到的损失(包括各种因之产生的费用、开支、额外责任,以及合同履行后所可以获得的直接利益),则对方保留进一步要求违约方进行补偿的权利,但必须提供相关损失的证明,且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行为所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十四条

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任何一方一次放弃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并不等于今后均放弃违约追偿。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六条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可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七条

如本协议包含的某一条款或某些条款无论在任何方面由于任何原因被认为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则这种无效性、非法性或不可执行性将不影响本协议中任何其它条款及整个合同的有效性。法律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 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采用数据电文形式通知或通讯的,是指该数据电文进入被通讯人的收件系统。

3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及预存金额到达(可银行转帐也可现金支付,银行转帐以凭证条为准)之日起生效。

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盖章。

本协议—式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