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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投资协议书范本多人4篇

合伙投资协议书范本多人4篇。

合伙投资协议书范本多人(篇一)

一、共同投资人资料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

丙方: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

丁方: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

戊方: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

己方: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

庚方: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

甲、乙、丙、丁、戊、己、庚七方共同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七方共同出资筹划 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二、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

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丁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戊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

己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

庚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

三、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 项目承担责任。

3、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衍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4、若共同投资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四、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 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在 项目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 项目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在 项目成立后,行使其作为 项目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利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 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方报告共同投资的项目运营状况、财务状况、人员状况等。

3. 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共同投资人可以对 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共同投资人共同投票决定(小数服从多数)。

5.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所有共同投资人同意:

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项目的股份;

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更换事务执行人。

五、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六、其他权利和义务

1. 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 项目登记之日起 99999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 项目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 项目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5. 方每周必须出具一次共同投资人的财务状况、 项目货物盘点单、固定财产清点单、人员劳务发放清单、杂项支出清单。 方在处理对外事务时,如若涉及经济支出,应问询共同投资方,征得多数人一致意见后,由 方全权处理。

七、运营责任

为保证项目高效运营, 方有权对项目的各个岗位人员的任命及工作安排,组建正规化的财务人员及财务系统,并委任 方为项目运营的全职副总经理,协助 方工作。

八、保密协定

1.所有共同投资人不得无故泄露任何项目有关的财务状况、人员状况、创意策划、技术问题、商业机密、运营状况等,泄露者视为违反本条例,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赔偿其他共同投资人所有经济损失。

2.若有投资人进行撤资、股权转让等行为退出项目,同样不得泄露任何项目有关的财务状况、人员状况、创意策划、技术问题、商业机密、运营状况等,泄露者视为违反本条例,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赔偿其他共同投资人所有经济损失。

3.泄露与否或泄露程度以其他共同投资人共同判定为主,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双方意愿的情况下可以先进行协调,如协调不成可再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赔偿其他共同投资人所有经济损失。

九、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丁方(签字):_________

戊方(签字):_________ 己方(签字):_________

庚方(签字):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 丁方(盖章):_________

戊方(盖章):_________ 己方(盖章):_________

庚方(盖章):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有效日期:___年____月____日 至 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投资协议书范本多人(篇二)

第一条 投资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

住所:

乙方:

住所:

以上各方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_____方以其名义受让_________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_________(暂定名,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出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各方出资分别:

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各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资总额以10倍的溢价受让_________股权,并以该股权作为出资,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_________%。

各共同投资人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上述出资额存入指定的银行:_________。

第三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 事务执行

1、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七条 入资、退资

1、入资新合伙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入资的新合伙人对入资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资

(1)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资: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资;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项目的法定事由。合伙人擅自退资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资。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除名退资。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项目造成经济损失的;

③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

合伙人退资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伙项目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合伙投资协议书范本多人【篇三】

合伙人甲:

合伙人乙: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伙宗旨: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第二条合伙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主要经营地: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硅橡胶制品___________

第四条合伙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10_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经双方同意后,在合伙期满前六个月内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比例、期限

(一)甲出资人民币20万元,乙出资人民币10万元并提供客户资源以及经营必需的社会关系。

(二)双方在合伙企业的财产分额为:甲50%;乙50%。

(三)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齐。

(四)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30万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第六条合伙企业的财产

(一)、企业所有的资金(包括企业借款资金),合作双方都必须在双方知情用途的情况下进行支配,不能由一方擅自支配;如支配资金少于5000元时,可由一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事前支配,但事后三天内一定要通知另一方;如若不遵守以上所述,违约者在分红时将无条件被扣除擅自支配的那笔资金,并由另一方随意支配。

(二)、合伙企业30万元的出资主要用于购买固定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机器设备、工作机台、办工设备等)、合伙企业场地的租赁、合伙企业场地的装修,及公司员工前三月工资的发放等。

(三)、企业的固定资产在清算时依据双方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进行资产分配。甲出资20万元,拥有固定资产50%的所有权,乙出资10万元及资源(客户资源以及经营必需的社会关系),拥有固定资产50%的所有权。

(四)、企业所有的采购项目需要的资金投入从合伙企业出资中支付。

第七条合伙企业设立期间的事务

(一)、甲乙双方共同负责办理工商、税务等设立登记手续。

(二)、在工商登记证手续未办理完毕前,双方同意以甲方在工商银行开立的个人帐户作为企业的公用帐户,企业所有的资金暂存入在该帐户;在工商登记证办理好后,再由双方协商决定资金的存储情况及流动状况。

个人帐号:

开户行:

第八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一)、企业的盈余分配:以企业总营业收入减去企业运作耗费的资金,结存的利润资金其中的80%则按照各占50%的比例进行分配(股份分红),并将利润其中的20%作为公司发展储备资金。

(二)、企业债务按照各占50%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三)、基于企业尚属于起步阶段,如企业资金链出现问题时,

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合作解决,当任何一方在筹集资金时,不论筹集的方法以及资金的来源,筹集的资金都将作为企业债务,并由双方按照各占50%的比例负担。

(四)当企业清偿所有债务后,企业的盈余才可依据本条第一

款条款进行分红,分红周期为三个月。分红前的15个工作日内合伙双方必须严格审核帐目,确认盈余的真实性,并双方认可后才可进行分红,如有一方认为盈余有问题,可由专业的会计师核对,直到核对清楚后再进行分红。

第九条合伙企业的增资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如业务稳定、利润盈余时,则须扩大生产规模,增加生产设备和工作人员。合伙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商议,按照分红比例各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也可以另行商定双方投资比例和盈余后的分红比例。

第十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甲乙双方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二)经甲乙双方决定,委托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禁业行为

(一)未经甲乙双方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企业所有,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甲乙双方同意外,任何一方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二条入伙

(一)、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第三方可加入本合伙企业,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合伙的终止

(一)合伙期满,有一方不想在继续合伙;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无法完成,经双方协商同意;

(四)其他法律规定不允许的情况。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一)、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双方不得以任何个人理由提出撤资和撤出资源(客户资源以及经营必需的社会关系);如一方强行撤资,须向另一方支付100万元的赔偿金。

(二)、企业各项事务(包括企业员工的变化,企业的加大投入,

企业的发展道路,企业的制度和文化的建立等问题)均需要合伙双方商议后决定,一切有关企业的决策(包括企业文化制度,企业通知,财务账目和采购项目资金投入)的文件资料均需要双方核实后签字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挪用企业资金和擅自主导企业工作;如有一方违反上述规定的,另一方均有权提出终止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五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

字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_____合伙人乙: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

合伙投资协议书范本多人(篇四)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丁方:

身份证号:

住址:

戊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以上五方本着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的原则,就合伙经营范大姐修脚之家事项,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一、合伙经营项目

各方共同经营位于的字号的店铺,经营范围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___,系该店铺的__________。

二、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以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到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

三、出资额、出资方式

1、该合伙项目的总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元,各合伙人均以现金的方式出资,每人出款金额相等,为人民币______元。各合伙人在合伙项目中所占份额相等,均为20%。

2、各合伙人的出资必须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完成,汇到银行卡上,卡和密码由各方认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该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逾期未出资或者未完全出资的,取消其合伙资格并由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在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任何合伙人不得要求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然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四、盈余分配与债务的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五、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1、入资新合伙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伙人对入资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资

1)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资: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资;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项目的法定事由。合伙人擅自退资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资。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除名退资。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项目造成经济损失的;③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

合伙人退资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伙项目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3、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项目的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项目的合伙人。

六、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人的权利:合伙事务 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各方共同决定;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合伙人有退资的权利。

2、合伙人的义务: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七、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八、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1)合伙期限届满;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5)被依法撤销;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合伙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九、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伙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体决定除名。

十、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到合同履行地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十一、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一式伍份,合伙人各执一份,五份合伙协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并按手印) 乙方:(签字并按手印)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丙方:(签字并按手印) 丁方:(签字并按手印)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戊方:(签字并按手印)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伙协议中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还有以下限制性规定:

(1)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司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2)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限合伙企业中,作为自然人的有限合伙人可以由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承担;

(3)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需要有相应的专业资质,如律师事务所中的合伙人需要具有法律从业资格;

(4)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合伙出资形式多样,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各种出资形式所产生的财产权利并不相同,合伙协议应当就不同的出资有不同的约定。

1、以货币与一般财产所有权出资。一般情况应认定为合伙企业的共有财产。

2、以土地、房屋出资。以土地作为出资的,只能约定以土的使用权出资,同时要约定折价份额及使用的年限,并办理登记手续。以房屋出资的,要明确是以房屋的所有权还是以使用权出资及折价份额,同时办理相关手续。

3、以知识产权出资。如合伙人以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出资时,要明确是以知识产权的所有权还是以使用权出资,并明确出资份额,如果是以使用权出资,同时还要约定使用的年限。

4、以劳务及技能等出资。如合伙人以劳务技能等出资,要对劳务、技能达到的要求及其折价份额做一个明确的约定。

合伙协议中若缺少对合伙事务决策的安排,则随着企业发展,该法律风险必然对企业造成损害。

常见的约定方式有:

1、各合伙人不论出资多少,均按每人一票方式决定事务。

2、各合伙人根据出资比例享有决策权利。

3、合伙人根据决定事项的不同,各合伙人的专长的不同,建立较为复杂的决策机制。

无论采用何种方法,只要合伙人按照自己的意见事先约定明确,就能够有效避免出现分歧时无法决策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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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经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址:住址: 住址:

一、 合作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从年日起至年日。在合作期内三方必须承担所持店股权比例的各种法律、民事诉讼,乙、丙应积极配合甲方对店的经营管理,协调内部关系。合作期满,若一方主动退出,则本店的一切权益归剩余股东所有;若继续合作,则继续履行本协议规定,并续签协议。

二、 出资额、方式和期限

1、 出资额:

合伙人元,占股权的,为控股方。

合伙人元,占股权的,为参股方。

合伙人元,占股权的,为参股方。

2、各合伙人的出资,应于签订协议后的五天内(即月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则按实际出资计算确定入伙份额。

3、本合伙人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作期间各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用于门面押金及租金、设备、首期货物的购入及流动资金。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和抽离,协议终止后,个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三、盈利分配及形式

1、三方在合作经营期间,所产生的盈利为共同财产,不得随意分割。

2、在三方认同所开支的.经费扣除后,按纯利润甲方为分配。

3、在不影响美容院正常业务开展的同时,实行按季度分红。

四、甲、乙、丙三方的责任和权利

1、甲方为合作的第一负责人,其权限是:

(1)负责对美容院进行日常经营管理;

(2)负责美容院合作项目的考察、开发和决策权;

(3)负责对外开展业务,签订合同;

(4)负债美容院的采购和销售工作;

(5)负责统筹财务审判权。

2、乙方为合作人,其权限是:

(1)参与美容院正常事务管理及监督;

(2)负责美容院合作项目的决策权;

(3)负责美容院外部关系的维护;

(4)负责管理美容院的财务工作,通报三方(每月一次)。

3、丙方为合伙人,其权限是:

(1)参与合作事业的正常事务管理及监督;

(2)参与合作业务事项决策权;

(3)负责美容院的现货和库存管理;

(4)负债管理美容院美容师的技术培训。

注:三方合作期间,各负其责,如造成重大失误,不管谁方都要独立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责任,严重的清除退股,在清除退股时,一律按照在账利润核算股份退役。

五、债务承担

1、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偿还时,负责人要及时进行通报和清算。

2、对于资本运作过程中出现亏本的情况,三方按照各人所占股份分担合作风险。三方均须根据投资比例承担亏损额,并及时把亏损补上。若任何一方出现连续一个月不把

亏损额补上,则不赔偿亏损额的一方的股权作自动放弃,归剩余股东所有,同时必须承担相应股权比例的债务。

六、入股、退股,出资转让

1、入股:

(1)需承认本协议;

(2)需经合伙人同意;

(3)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股:

(1)退股原则:

①在合作期间股东在两年之内不得撤股,两年后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美容院合股期足两年后退役,在股时按原始股入股股份的70%实施,三年则80%,四年则90%,五年则100%。

②退股不得发生在合伙亏损时,若要强行退股,将按实际清算后退股方所占股份的50%实施;

③退股需提前两个月告知合伙人并经合伙人同意;

④退股后以退股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股给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⑥如股东没有违反合作规则,任何一方没有权力要求另一方退股。

(2)自愿退股: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以下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按照100%退股: ①达到个人事业完成(个人累计收益达到30万元);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股;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3)除名退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3、出资转让:在合约期满后,允许合伙人根据美容院的实际情况转让自己的出资(股权),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七、财务管理

1、股东在上班期间按照美容院标准统一支付工资:第一年,甲方为元/月,乙方为/月,丙方为/月,随后每年根据经营情况上涨或下调10%-30%,股东工资为固定工资,双方均不拿业绩提成和手工费。

2、统一财务支出,一方因公事支出必须经其他地方签字确认方可凭票实报实销;私事费用、私人开支等其他股东不知情的公式相关给用一律不予报销;公事报销、进、销、存、所有相关业务收入、支出费用做账必须凭原始单据、凭证方可报销做账,账目必须做到日账日清,以备股东随时查阅;股东一日对账目一小查,一周一盘账、一月一结算,一季度一分红。

3、有关本美容院发展性决策、大的财务(目前以3000元以上限,随着美容院的发展,上限可调整)动用,必须经所有股东协商决定同意并签字确认方可有效执行;不允许任何股东以个人私事为由借用美容院账上钱款。

4、如本美容院经营盈利则按股东实际持有股份来分红;如本美容院经营亏损则按股东实际持有股份来承担亏损金额及相应责任;本美容院全体股东每个季度末对本美容院财务状况及账上现金、现金流、备用金、库存进行一次盘点,如有误差管理相关事务的股东承担误差部分。

5、对于经济方面经股东商议,由甲方的名义对美容院相关证件及硬件注册、管理美容院的全面负责财务、采购及销售工作;乙方则负责做好银行账号开户,管理所有现金、备用金及银行开户密码,现金流水账及美容院所有财务进出单据的保存工作;丙方则负责美容院现货及库存的管理。

6、员工工资等账务必须经所有股东进行审核签字方可有效做账。

八、禁止行为

1、合股人紧致在合同期限内私自开别的店面,如果独立经营开店需撤股,则不得在本店附近区域开店,不得带走本店的顾客。

2、企业应设立账簿和银行专户,资金不得挪作他用,每日(调休顺延)对账。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三方共同协商解决。

3、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4、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5、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业务雷同的合伙。

6、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

7、禁止私自挪用、转借、转让美容院店面、货物及流动资金。

8、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守约方损失。

九、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终止:

①合伙期满;

②三方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三人人均收益累计达到

④政府等不可抗因素。

2、 清算: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合伙人共同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十、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转 载 于:wWw. 书 业 网:美容院入股合作协议书)担赔偿责任。

合伙投资协议书范本【篇二】

案情介绍

原告:王维和。

被告:云南东陆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陆公司)。

被告:云南省技术进步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技术开发公司)。

原告王维和的诉讼请求是:

1、解除原告与两被告三方签订的共同投资《协议书》;

2、责令被告停止对原告公司财产所有权的侵权行为;

3、两被告返还原告的2294万余元资产和赔偿损失;

4、确认两被告非法炮制的有关侵占原告财产所有权的法律文书和实施的行为为无效的法律文书和行为;

5、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以下为一审法院确认的事实:玉溪市维和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和公司)于1996年7月19日登记成立,王维和为法定代表人,股东为王维和及玉溪市莲池实业总公司(以下简称莲池公司),注册资金为20xx万元,王维和出资占55%,莲池公司出资占45%.1997年7月25日,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与维和公司签订了一份《协议书》,约定共同投资成立云南维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为7500万元,东陆公司投资3000万元,技术开发公司投资2400万元,维和公司投资2100万元。同日,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与王维和另签订了一份《协议书》,约定三方重新投资原维和公司,注册资金为7500万元,东陆公司投资3000万元,技术开发公司投资2400万元,王维和投资2100万元。

1997年8月20日,东陆公司法定代表人郑

在春持8月19日维和公司《章程修改条款》,依7月25日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与王维和签订的“三方重新投资原维和公司”的《协议书》,以维和公司董事长的名义向玉溪市工商局申请维和公司有关事项的变更。1997年9月9日,玉溪红塔审计中心玉溪市审计事务所出具了维和公司注册资本金为7500万元的《资本金核验证明书》。1997年9月26日,玉溪市工商局根据变更申请及9月25日的维和公司《董事会决议(1997)1号》、维和公司第二次股东会议记录,对维和公司部分事项进行了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郑在春,注册资金为7500万元,股东变更为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及王维和,其中东陆公司出资3000万元,技术开发公司出资2400万元,王维和出资2100万元。1997年12月21日,两被告召开会议,作出维和公司《董事会暨股东会决议》,称原维和公司股本金为零,不再享有股东权益。

在被告据以进行维和公司工商变更登记的一系列法律文书中,1997年8月19日《云南维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纪要》、维和公司《章程修改条款》这两份材料上的“王维和”签名是参会人员蒲新民所写,没有证据证明蒲新民已征得王维和的同意。1997年9月25日的维和公司《董事会决议(1997)1号》、维和公司第二次股东会议记录这两份材料,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及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医技术鉴定中心鉴定,前两页(内容部分)与尾页(无正文,签名部分)非一次性形成。另,1997年12月21日维和公司《董事会暨股东会决议》没有王维和的签名,两被告在庭审中认可该决议不产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在维和公司的经营运作中,既有民事行为,也有行政行为。在本案中,法院仅就民事行为的法律效力进行审查,有关工商管理机关进行变更登记的行政行为不在本案审查范围。该院认为,1997年7月25日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与维和公司签订的《协议书》及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与王维和签订的《协议书》,分别违反了《公司法》第75条和第39条,因而无效。1997年8月19日《云南维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纪要》及维和公司《章程修改条款》的内容不能视为王维和真实意思表示,因而无效。1997年9月25日的维和公司《董事会决议(1997)1号》、维和公司第二次股东会议记录这两份

材料,一方面不足以确认为王维和之意思表示,另一方面其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9条、第31条),因而无效。该院还认为,根据《公司法》第4条,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原告王维和作为公司的股东,在本案中无权以财产所有权争议主张权利,其请求两被告返还资产和赔偿损失的主张不予支持。

一审判决为:1997年7月25日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与维和公司签订的《协议书》及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与王维和签订的《协议书》,1997年8月19日《云南维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纪要》及维和公司《章程修改条款》,1997年9月25日的维和公司《董事会决议(1997)1号》及维和公司第二次股东会议记录,1997年12月21日维和公司《董事会暨股东会决议》,均无效。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诉讼费由王维和承担30%,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共同承担70%.

评析

本案的诸多法律问题是值得探讨的:

一、本案涉及的法律关系主要有四个:

1、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与维和公司之间的共同投资关系,即联营问题;

2、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王维和、莲池公司之间的股东地位问题;

3、工商管理机关进行变更登记的行政行为;

4、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的侵权问题。

一审法院对工商管理机关进行变更登记的行政行为问题不予审理是符合现行法律规定的,然而,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变更维和公司董事长的行为是不是行政行为?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对维和公司的变更申请是不是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在审理经济案件时能否对变更公司董事长的行为及提出变更申请的行为其合法性进行判定?

二、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原告王维和作为公司的股东,在本案中无权以财产所有权争议主张权利,这无疑是正确的。然而,如果一审认定的事实是确切的,王维和由原来占股权55%的大股东变为占股权28%的小股东,莲池公司的股东权利则变为零,其股东权利已受到了极大的侵害,而这一侵权行为主要是由两被告实施的,那么王维和及莲池公司能否对股东权利被侵害主张权利?人民法院在审理经济案件时是否应对这一侵权行为进行审理?人民法院是否有权对原、被告的股东地位进行判定?

三、在现实的经济纠纷中,尤其是涉及公司法人的经济纠纷中,往往既有平等主体间的民事行为,又有行政行为,而按照现行的审判制度,经济案件依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无权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对行政行为的审查则要另行通过行政诉讼程序,这样一来,一桩经济纠纷就必须经过两次甚至三次诉讼才能解决问题,这显然与“便于当事人诉讼、便于人民法院审判”的“两便原则”相悖。法律界及立法机关应当对这一问题进行研究,找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来,比如,制定特别的“经济诉讼法”,在审理经济案件时赋予人民法院行政审判权,或者,在审理涉及行政行为的经济案件时,由经济审判庭和行政审判庭联合组成五人或七人的特别合议庭,对不同的当事人、不同的问题分别适用不同的诉讼程序,等等

合伙投资协议书范本【篇三】

第一条 投资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

住所:

乙方:

住所:

以上各方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_____方以其名义受让_________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_________(暂定名,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出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各方出资分别:

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各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资总额以10倍的溢价受让_________股权,并以该股权作为出资,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_________%。

各共同投资人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上述出资额存入指定的银行:_________。

第三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 事务执行

1、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七条 入资、退资

1、入资新合伙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入资的新合伙人对入资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资

(1)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资: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资;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项目的法定事由。合伙人擅自退资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资。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除名退资。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项目造成经济损失的;

③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

合伙人退资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伙项目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合伙投资协议书范本(篇四)

甲 方:张卫国 身份证号:

乙 方:史 海 身份证号: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在公平、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合同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就共同投资经营量贩式KTV,并最终成立管理公司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投资地点位于贵阳市中华中路80号(原波特曼浴业),经营面积4000平方米,预计投资人民币1000万元,具体投资额以最终结算的投资额为准。

第二条 甲方出资人民币55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55%;乙方出资人民币45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45%,总投资超过预计1000万元的,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追加出资。

第三条 甲乙双方应按工程装修进度、出资比例履行出资义务,双方的出资应在20xx年月 日或KTV正式开业前支付全部出资。 一方的出资应经另一方确认,将资金交由专人管理或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出资后任何一方不得抽回投资。

第四条 乙方向贵阳市中华中路80号(原波特曼浴业)房屋产权所有人、财产所有人支付的物资转让费、房屋租金和保证金,计入双方的共同投资。在该房屋物业租赁、转让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共同拥有该房屋产权的使用权和经营权。

乙方应保障该承受或承租物业的正常持续经营使用,甲方给予配合协助。

第五条 经双方一致同意,指定甲方为共同投资事务总执行人,管理执行投资日常事务,对外全权与第三方签订装修合同、买卖合同、聘用合同等。

甲方履行投资事务执行人职责的行为对甲乙双方具有法律效力,所获得收益和承担的债务由双方共同享有和承担。

第六条 甲方对外签订合同、费用的支出,应例行诚实守信,厉行节约,维护双方的共同利益为原则和宗旨。

甲方或委托代表在履行职责时,因故意、有明显过错或重大过失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条 自签订本协议时,乙方指派1名出纳人员,全权负责投资资金的管理,出纳人员接受甲乙双方的领导。所有费用支付需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代表签字后,经出纳人员处支出。

第八条 第七条 双方确定每(月、星期、半月)或双方认为必要时召开会议,在会议上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报告投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乙方有权对甲方执行事务的行为提出异议。

第九条 甲方和出纳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享有相应的劳动报酬,其中甲方为 元/月,出纳人员为 元/月,劳动报酬列入投资成本费用。

第十条 在KTV正式运营时,成立由甲乙双方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对KTV的经营进行管理。所成立公司双方各占股份比例应与本协议出资比例相同,除经协商一致外不得更改出资比例。注册资金与实际资产价值或总投资金额不一致的,以双方实际投资金额或实际资产价值为准。

第十一条 KTV管理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负责人由担任。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监事等等按《公司法》规定办法产生。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按其出资额比例分享共同投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甲乙双方的共同出资、形成的财产以及利润为双方共同财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置,未经出资双方一致同意不得抵押或质押。

第十三条 一方向双方以外的人转让其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须经另一方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方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十四条 经营利润在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后,剩余利润按投资比例分配,利润每年分配一次。

第十五条 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亏损的,双方有义务按出资比例追加出资;经双方协商同意,也可吸收其他投资人注入资金。

因亏损就追加投资、引进投资人不能实现的,经协商一致按《公司法》规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或折价转让。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应遵守本协议,不得擅自违约,否则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按期出资,应承担延期出资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同时向守约方承担 元/日的经营损失。

任一方出资延期超过2个月致使无法经营,或任何一方明确表示不再出资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再出资的,违约方除承担所有经济损失责任外,还应向守约方支付按预计投资额1000万元20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时发生争议,应当本着精诚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共同投资物业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的合法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本协议的附件,以证明双方的合法身份。

第十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十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多人合伙经营协议书-多人合伙经营协议书


___________伴侣:

全国全国,姓名年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性

(所有的合作伙伴通过上述物品的顺序)

第一个目的的伙伴关系

第二个合伙和工程范围多人合伙经营协议书

第三届的伙伴关系

全国年时期的合作,自从一月以来________一天,全国全国全国年迄今为止。

第四的数量、方式和时间限制

1。合作伙伴____________(人名)的方法来投资,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其他合伙人都列在秩序以上)

2。每个合伙人的贡献,在一月份全国年全国____________日期之前付清,过期或不付清,未付的金额的数目应支付银行利息和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

3。项目总投资人民币____________每伙伴。合伙人在合伙企业的贡献,共同财产,不能自由地请求师、终止后,各合伙人合伙企业的出资由个人还有待恢复。

第三分配的收入和债务的义务

1。盈余分配给全国为依据,分摊。

2。债务的假设:先由合伙企业财产偿还债务的伴侣,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支付债务,对合作伙伴____________作为基础,按比例的熊。

第六条的职业,退出合伙,则转移的资本多人合伙经营协议书

1。职业:①合同被认可;②约定由所有合伙人;③实施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2。可悲的是,必须有合理的理由:①②被撤回;没有不利退伙退出合伙企业;③全国月前并通知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后,由所有合伙人;④退出本物业的状况时,无论从白区退却的结算方式,在投资者资金结算;⑤在自己的未经同意退出本合同对合伙企业的损失,并应得到补偿。

3。传输:允许转让资助他们的投资伙伴。合伙人可以优先获得转让权利,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称,第三人称,根据职业治疗或治疗退出转会的人。

文章的合作伙伴和其他权利的头的合作伙伴

1.____________负责合伙企业。权限是:①对外业务,进入合同;②持续的管理;③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售产品(货物),购买普通商品;④清偿合伙企业债务;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作伙伴的权利:①参加管理责任;②合伙企业的业务合作伙伴来听这个报告;检查;④书籍和业务合作伙伴共同决定重要的事情。

第八条第被禁止的行为

1。没有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私人伙伴开展经营活动,在合伙的名字,正如他们利益属于合伙业务,根据实际损害造成的损失。

2。禁止伙伴管理和合作伙伴的竞争。

3。对一个伙伴,然后加入其他合伙人。

4。与本合伙企业对合伙人的合同。

5。作为伴侣的违反上述文章、实际损害应该是一种合作关系。决定并没有阻碍的清除听众由所有合伙人。

第九条规定自终止或者解除合伙事务多人合伙经营协议书

1。合伙可以随时解除因以下原因:①期满伙伴关系;②同意解除全体合伙人合伙企业;③伙伴关系,完成或没有完成;④违反法律的伙伴关系,法院的裁决被撤销;⑤依照相关当事人请求溶解作用。

2。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终止后事项:①指定清算线,并邀请____________中介机构(或经公证的清算;②),根据清算剩余的接受信用,清偿债务,回报资本比例剩余财产秩序。固定资产和non-sub-objects,定价出售的伙伴或者第三人的,参与分配的损失;③清算价格,如果有的话,不管多少资金的合作伙伴,第一个共同财产偿还合伙、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偿还部分的投资比例由败诉方承担,合作伙伴.

解决争端的第三

如有争议,应协商合作伙伴,有利于合作伙伴共同发展的原则,要纠正的。如果谈判失败,你可以诉诸法庭。

第十一条本合同的进入并经工商行政机关和开户日期。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如果任何由全体合伙人共同讨论了添加或修改。添加和更改内容与合同有同样的效果。

第十三条其他

第十四条合同的副本三份,____武装与同伴一起,派到各个保持____。

____________伴侣:多人合伙经营协议书

____________伴侣:

____年____月____日

多人合伙协议书范本


合伙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甲方)合伙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合伙人本着公平、平定、互利的原则,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合伙协议如下:第一条: 合作宗旨合伙人以自愿为原则,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优势和能力,创造一个行业,把合伙人自身的价值体现出来,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一、合作经营 的具体情况。该合作店铺位于 主要经营范围为:钢结构工程,不锈钢铁艺铝材门窗工程,防护围栏等金属焊接安装工程,二、合作方式。在合作期限内双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如房租,水电,购买材料及施工工具)甲乙双方共同承担,各出百分之五十。每做一笔生意所赚金额除去开销后平分(备注:无论承接的工程大小,每向客户交完货之时,无论是否完全收款,双方都应立即做好亏盈账目,除去开支,应立即平分所赚金额,留有余款的工程,双方共同承担向客户收余款的权益与义务)甲乙双方权益与义务平等,乙方对工作的一切事宜,拥有发言权,和决断权(如材料购进,工程外包,工人聘请,包括与客户溢价,签单,收款等一切事宜)甲乙双方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购进和出售产品;④支付合伙债务;⑤开支实行公开制度须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第三条:合伙期限合伙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第四条:投资额、方式、合伙人都以现金方式投资,具体投资金额,按实际所需待定(具体事宜详见附件内容)。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投资为共有财产,(如施工工具,办公用品,店铺装修等)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投资仍为个人所有,投资款合伙人自行约定时间予以返还第五条:入伙、退伙,投资的转让1、 入伙:1需承认本合同;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2、 退伙:1需所有合伙人认同的正当理由方可退伙;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3退伙需提前1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5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投资初期的投资金充公,不予退还。3、投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投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须经所有合伙人同意,并且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第六条:纠纷的解决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第七条:禁止行为1、禁止合伙人自己或以合伙人名义参与或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如经证实后,确有此事,将报告或扭送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处置,责任由个人承担,与合伙和其他合伙人无关,造成损失由当事人按实际损失赔偿。2、在进行业务活动期间,禁止合伙人之间的私人恩怨,如因私人恩怨造成损失者,由当事人按实际损失赔偿。3、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由当事人按实际损失赔偿。4、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5、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6、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第八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1合伙期届满;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3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1即行邀请中间人和公证员清算并给与公正;2清算后如存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投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投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投资比例承担。第九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共同有同等效力,具体事宜详见附件内容。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 (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 日期: 合伙人: (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 日期:

多人合伙协议书模板


甲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住址:乙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住址:丙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住址:丁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住址:戊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住址:以上五方本着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的原则,就合伙经营范大姐修脚之家事项,达成如下合伙协议:一、合伙经营项目各方共同经营位于 的字号 的店铺,经营范围为: ,法定代表人为 , 系该店铺的 。二、合伙期限合伙期限以本协议签订时开始,到各合伙人均同意终止时终止。三、出资额、出资方式1、该合伙项目的总出资额为人民币 元,各合伙人均以现金的方式出资,每人出款金额相等, 为人民币 元。各合伙人在合伙项目中所占份额相等,均为20%。2、各合伙人的出资必须于 年 月 日之前完成,汇到银行卡上,卡和密码由各方认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该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逾期未出资或者未完全出资的,取消其合伙资格并由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3、在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任何合伙人不得要求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然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四、盈余分配与债务的承担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2、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五、 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1、入资新合伙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伙人对入资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退资1).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资: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资;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项目的法定事由。合伙人擅自退资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2).当然退资。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3).除名退资。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①未履行出资义务;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项目造成经济损失的;③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合伙人退资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伙项目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3、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项目的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项目的合伙人。六、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1、合伙人的权利: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各方共同决定;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合伙人有退资的权利。2、合伙人的义务: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七、 禁止行为1、 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2、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3、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八、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1、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1)合伙期限届满;2)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5) 被依法撤销;6)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2、合伙的清算: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合伙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九、 违约责任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5、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伙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体决定除名。十、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到合同履行地法院通过诉讼解决。十一 其他1、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2、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3、本协议一式伍份,合伙人各执一份,五份合伙协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4、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甲方:(签字并按手印) 年 月 日乙方:(签字并按手印) 年 月 日丙方:(签字并按手印) 年 月 日丁方:(签字并按手印) 年 月 日戊方:(签字并按手印)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