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分享: 代理商合同协议通用1000字。
代理商合同协议【篇一】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协议项目和目的
1.1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甲方申请成为_________信息普通代理商,经乙方初步审核符合普通代理商申请资格,签署本合作协议。
1.2 本协议的目的是在甲乙双方之间建立产品或服务的分销体系,保证甲方销售或提供的乙方产品或服务的品质正宗,渠道合法。甲方可以依据本协议使用乙方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相关信息解释乙方产品或服务的来源和品质。甲方不得以乙方名义面对第三人,对外签署合同,以及以乙方名义从事任何经济行为。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授予甲方“_________________信息普通代理商”资格,由甲方向其直接客户(以下简称客户)分销乙方的域名注册,网站寄放以及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推出的其它业务(以上代理业务项目依据《_________信息普通代理商服务和产品价格》为准)。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积极宣传推广本协议第一条之业务及其增值服务,维护乙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如实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基本报价等,不得进行以次充好,削减服务项目,对免费项目收费等损害乙方和/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2.2 甲方办理第一条之业务时由甲方与客户签定合同,全部合同权利义务由甲方独立承担,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
2.3 依照乙方规定提交预付款_________元,甲方承认第一次支付的预付款为必须完成的业绩,甲方上述预付款未使用完而终止本协议,不得要求退还预付款余额。
2.4 依照乙方规定就第一条之业务享受乙方指定的普通代理商价格。甲方自行与客户约定的服务价格,收费标准不得低于乙方公开报价。
2.5 向乙方及时提供客户的相关资料和支付相关费用以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
2.6 保证服务质量,不得损害乙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它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2.7 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广告内容中使用“_________信息认定普通代理商”字样和统一标识,未经乙方书面授权,甲方不得以乙方“办事处”,某级别“代理”,“地区代理”或“总代理”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经乙方授权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商业活动。且不得将“_________信息”与甲方作任何实质性联系,其企业名称不得出现“_________信息”等引人误解其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或总代理的字样。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使他人误以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总代理或其他实质性关系单位。
2.8 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9 与_________信息正式签署本合作协议后,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和任何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协议内容的合作,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取消其普通代理商资格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2.10 甲方与乙方的其他普通代理商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
2.11 本协议所称“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
(一)与乙方处于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业,技术领域;
(二)与乙方经营范围相同或者相近似;
(三)与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所面向的客户群相同或者相近似;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2.12 甲方如非CNNIC授权代理,则不得以CNNIC授权代理名义进行活动,否则责任自负。给________________信息造成损失的,应赔偿________________信息相应损失。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虽然作为本合同服务标的的第一条所述之业务可能成为甲方与客户服务合同中规定的服务标的,按照本合同约定,甲方以自己的名义与客户建立合同关系并独立承担合同责任,乙方不与甲方的客户建立服务合同关系。
3.2 甲方递交的国际域名注册业务,由于实行即付即注方式,一经甲方递交,乙方便视为甲方及客户同意注册此域名,乙方将在甲方的预付款余额足够的前提下及时实行注册;甲方要求的国内域名注册,乙方接到甲方的在线申请及必需文件后,即开始进行查询,注册;虚拟主机设立和开通等其它业务必须在甲方预付款余额足够或收到甲方汇款凭证传真后按业务合同进行。其它业务乙方应在甲方提交申请后及时处理。
3.3 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详细条款由甲、乙双方之间具体的业务合同确定(包括电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面向客户。
3.4 及时将与甲方分销业务有关的价格细则和变化,市场动态指导通知甲方(一般用电子邮件方式)。
3.5 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3.6 对因甲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客户或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7 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3.8 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3.9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修订定价和普通代理商管理规范。修订一旦作出,乙方会提前_________天发送电子邮件或在乙方网站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修订从规定的日期起生效。
3.10 如果代理价格有变动,以乙方网站上的价格为准,乙方有义务用电子邮件把最新报价发到甲方的电子邮箱。
第四条 对分销商的奖惩
4.1 依据相关的价格体系对甲方的分销业务给予优惠。
4.2 本协议关于优惠的计算不包含国内,国际域名注册机构所收取的域名注册费用和年费。
4.3 甲方成为乙方普通代理商后,如果不符合规范中的考核标准,或者有违反普通代理商信誉和宗旨的,或者违反本协议,以及给客户或者乙方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取消其普通代理商资格,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本协议终止。
第五条 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六条 协议变更、终止及违约责任
6.1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6.2 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预期将要违约,可以终止履行本协议,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对本协议继续不履行,履行不正当或者违约,该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6.3 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或一方认为需要终止,应提前______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在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方可终止协议。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在本协议期满时,如双方同意,可续签本协议。
6.4 在6.3之情形下,对方应继续完成当月的财务结算,各自明确责任。
6.5 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6.6 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6.7 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将无条件服从该仲裁裁决。
第八条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8.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解除或延迟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_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证明。
8.2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8.3 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管制等。
第九条 附则
9.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2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具有溯及力。双方可根据后继立法或变更后的法律,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用书面形式。
9.3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9.4 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9.5 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内容和对方当事人的商业机密均负有保密的义务。
9.6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二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上述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理商合同协议(篇二)
甲方:_____市_____服装有限公司合同编号:
乙方:签约地点:
为提升品牌的信誉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着双方互利互惠、共同协作的原则,遵循我国《经济合同法》商标专利等有关法律、法规及_____市_____服装公司经营管理模式,现就授权委托“_____”少年装代理事宜,依法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代理许可内容、区域、方式
㈠、代理许可内容:乙方在协议签订区域内经营“_____”少年装系列产品。
㈡、代理许可经营区域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代理“_____”少年装系列产品,其销售区域范围包括本省内的_____区域经销,允许在该区域经营专卖店、专厅、专柜。乙方必须拥有办公区域、订货区域、物流仓储和35平方以上的形象店。
(三)所有销售网点必须保持统一形象,统一货柜、统一配套设备。
(四)乙方不得同时经营与本品牌同类的品牌产品,不得用其它厂商的商品换上甲方的商标或包装进行销售;不得生产仿冒甲方的产品。如有以上行为,一经发现视情节严重状况罚款,直至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五)代理方式:乙方保证在协议指定区域销售,不得跨越区域供货、窜货,如发现越区供货、窜货现象,处罚如下:
a、首次甲方给予乙方书面警告,乙方向甲方做出书面保证,停止越区供货、窜货、没收所有窜货产品并罚款人民币_____元,用于赔偿被越区方的代理商损失。
b、第二次发现乙方跨越区域供货、窜货现象,甲方有权停止供货给乙方,乙方应无条件赔偿造成被窜货区方的所有经济损失并罚款人民币_____元,情节严重的甲方无条件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c、第三次发现乙方跨越区域供货、窜货现象,甲方将无条件的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资格,并责令乙方7日内清还公司的所有债务,同时停止使用与有关_____服饰的一切商标及形象规范。
第二条:代理许可的期限
甲方授权乙方的代理许可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协议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继续合作的优先权。
第三条:代理许可条件
乙方一次性交纳品牌保证金_____万元人民币,且款项以收据或汇款单为准。乙方首批备货不得低于_____万元。当双方终止合同,乙方若无违约行为甲方,于一个月内如数退还乙方保证金。
第四条:代理商所承担的费用及结算
㈠、乙方所代理甲方的产品,甲方按统一折扣价供应,甲方执行“款到发货原则”,乙方先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账户,甲方才给予供货。
㈡、货物运输费以及专卖店配套用品的运输费由乙方承担(包括一切货品保险,装卸费用,退货运输费)。甲方负责为乙方代办承运手续。
㈢、对帐:甲乙双方保留发货清单、票据及凭证进行账目核对。要求双方财务每月底对帐一次,并在传真单上签名确认,传回甲方财务部。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㈠、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授权乙方在规定的销售区域经销“_____”少年装品牌专卖、专厅、专柜的产品。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销售区域进行严格管理和不定期检查,若发现乙方跨区域供货、窜货,或有损品牌形象等行为,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相应的处罚。
3、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追究原因产生的一切后果。
4、甲方有权对乙方销售的“_____”少年装产品的真伪、优劣进行检查。
5、甲方拥有“_____”少年装品牌商标专利权,有权在协议期限内及核准店铺特定范围内赋予乙方商标许可使用权。
6、甲方有提供品质优良,品种齐全的“_____”少年装产品义务,并能不断更新产品款式,以满足乙方销售需要。
7、甲方有帮助乙方有效拓展业务网络之义务,并提供最新货品信息,提供成套的宣传资料的促销信息。
8、甲方提供的货品如有质量问题,准予全部退换,但乙方应保证货品原包装不被损坏,在遵守产品换货相关制度后甲方予以退换。
9、为了严格贯彻“_____”少年装专卖店的营销文化与机制,在乙方开业前,甲方负责培训乙方管理人员及指导员工开店时商品陈列,店面装修,全力协助乙方建立全面优质的管理及服务。并不定期或定期对乙方店铺进行技术性监督性考查;为乙方提供有效服务知识和广告宣传资料等,特许专卖牌、产品画册、专卖店装修设计资料及开业指导培训手册等。
10、甲方在授权乙方特许期间,保证在同一区域不授权第三方,乙方也无权转让授权第三者。
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义务对假冒“_____”少年装商标和侵犯“_____”少年装商标权的行为向甲方举报,并有义务配合甲方进行处理。
2、乙方有权根据所在区域策划、组织和落实各项促销活动。
3、乙方有权在自己的区域内为本品牌开展广告活动(例如:媒体、车身、灯箱、报纸、广播等)但须报甲
方审批后方可执行(有关费用承担另行达成协议作为附加协议)。
4、乙方店铺内的员工应按规定穿着统一制服,制服成本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负责经营场地的一切装修及费用,装修设计图及道具制作图由甲方提供以确保视觉效果符合统一标准。(有关费用承担另行达成协议作为附加协议)。
6、乙方有权视产品质量问题提出异议,需传真退换货申请单,报甲方确认。
7、原则上执行地区市、县开设一家独立零售商,潜力大、经销能力强的市场,可开多家专卖店,但必须在公司规定的区域内销售,所开设的专卖店,应严格按甲方营运程序执行。
8、在协议期限内,乙方必须完成人民币_____万元销售任务(按公司的回款额计)。
9、在实行网络化管理未完善前,每天必须向公司传真销售日报,每月25日向甲方提供进销存报表及反馈市场信息,并配合甲方做好市场调查。
10、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市场销售好的服装款样,并寄回甲方(费用由甲方承担,凭发票报销)。对于乙方提供信息,如确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甲方投产并产生效益的,按奖励措施给予奖励。
11、乙方在经营中所发生的一切工商,税收等各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和外界发生一切业务均属于乙方自己的民事行为,在任何情况下,无权代表甲方做出任何承诺。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有下列行为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追究违约责任。
1、乙方失去其法津认可的法人资格或店铺经营权。
2、乙方未达到甲方指定的销售额。
(二)、若甲方违反条款,乙方有权提出终止并商讨赔偿。
(三)、合约期满或其他原因终止协议,乙方必须:
1、支付所欠货款给甲方。
2、停止营业,交还特约代理牌,并停止使用一切标识。
第七条:保密守则
1、甲方有权利和义务为乙方从事的经营办法、财产、贷款进行保密。
2、乙方在代理期间或终止代理后,有义务为甲方做好保密工作。
3、甲方有权利到乙方所属区域销售核对。
第八条:其它
1、若发生异议应在互利自愿原则下共同协商解决,并补充与本协议同等法律效力的补充协议;
2、如执行本协议时双方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解决,如果确有分歧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行裁定。
第九条:附录
1、乙方一年内开设专卖店_____家以上(含商场),合同期内完成_____万销售回款额,甲方将奖励乙方实际回款额的_____%为广告支持;
2、乙方一年内开设专卖店达_____家(含商场)合同期内完成_____万元以上销售回款额,甲方将奖励乙方实际回款的_____%为广告支持。
a、奖励的广告支持部分纯属于广告费用,不做现金奖励;
b、甲方可依据实际情况先投入广告,由乙方先支付费用,待合同期满达到以上1、2条,两条任一标准由甲方支付。
第十条:补充协议
在发展固定分销网点时,新增分销网点,须向甲方签约,由甲方统一开具授权书,颁发证书后方可运营,在加盟过程中需缴纳的保证金、设备款,统一由甲方收取。
第十一条:附件
1、乙方营业执照;
2、本协议末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作为本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方拥有对本协议的一切解释权;
4、如有纠纷,原则上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合同签订地司法机关裁决,且甲方所在地为合同签订地;
5、乙方经营地址实地照片;
6、代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7、本协议一式贰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甲方收到对方款项之日起生效。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补充协议
甲方名称:_____市_____服装有限公司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关服装代理商合同范本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合作原则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愿意在互惠互利、风险共担的原则下,共同发展_________品牌时装销售。乙方在承认和尊重甲方的专利行使权、商誉、业务水平和经营管理的原则下,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二、授权销售商品与区域
甲方同意乙方在_________进行_________品牌时装之代理销售;在协议期内,乙方享有该市由甲方所授予的代理/销售_________品牌时装的权利和义务,并使用_______形式装修店铺。乙方所开的专卖店及专卖柜地点需征得甲方同意,专卖店面积不可小于_______平方米/店,专卖柜面积不可小于_________平方米。
三、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有效证件(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书。
2.乙方则需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乙方在专卖店(柜)内必须销售甲方提供之商标货品,不可销售、储存或以任何形式宣传非由甲方提供之货品。
3.乙方为_________时装之经营者,自负盈亏,一切有关租赁、税务问题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结算方式
1.在协议期乙方购买甲方货品的价格为参考零售牌价折。(其它特价商品另议)
2.每笔交易独立结算,款到出货。
五、付款方式
1.甲方于每季商品发表会时,乙方可现场预定货,预定货品需预付货额定金。
2.开季后,追加货品时,一律现款现货。
3.甲方应将预定金的货品、货源确定,按时、按量、按质送交乙方。
4.若甲方在全国范围内打折,提前二周通知乙方,相应让扣1%-5%。
5.该地区由甲乙双方协商设定最低进货额为_________,月平均进货额为_________。若当月进货额超出最低平均进货额,则多余部分可转入下月计算;若当月进货额不足月最低平均进货额,则不足部分需保留于甲方。达到目标进货额甲方将返扣1%-2%作为奖励,在以后货款中抵扣。
六、装修形式
乙方开设专卖店的装修格调需按甲方的同意要求完成;
甲方将提供装修格式、图纸和材料的资料,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广告宣传
甲方提供宣传推广指导性策略、相应的宣传资料及宣传品;
乙方在协议期间的广告宣传,必须符合_________品牌产品形象。任何损害、破坏行业将导致追究及赔偿,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八、提货方式
乙方指定货物的交运方式,甲方负责代理交运手续,乙方在提货后,一切有关保险、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店面管理
甲方向乙方提供店面管理的整套资料文件,对乙方所开店面不符合甲方要求之处,甲方有权提出改进意见。
十、人员培训
乙方所聘用的人员于上岗前应进行岗前培训,如因条件所限不能培训,甲方可替乙方代为培训。
十一、信息反馈
乙方每周一传真上周销售明细、销售状况分析。每月25日将实际库存情况以传真的形式报给甲方。甲方应及时发货及补货,帮助乙方分析市场情况。
十二、商标、知识产权
1.甲方允许乙方在协议期间在营业范围内使用甲方商标和文字。
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商标的标识和文字用于经营范围外。
3.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或牵涉任何与甲方商标相似近似之货品的制造、运送和销售行为。
4.乙方如发现任何仿冒甲方商标之货品,需及时通知甲方,并全力协助甲方之取缔行为。
十三、退换货
1.甲方同意予乙方依每月交易总额、于次月15日前提出_________%的`退货率,逾时概不受理。
2.乙方二次追加的商品,甲方概不受理退换货。
十四、其他
此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代理商合同协议(篇三)
甲方(被代理人)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乙方(代理人)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将销售代理甲方_________产品的相关的事宜,订立了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代理区域
1、乙方的代理的区域为:_________地区。
2、代理区域的扩大或缩小的条件及方法:_________
二、代理产品
1、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的产品为:_________
2、代理商品种类增减的条件及方法:_________
3、约定新产品(是/否)包括在内:_________
三、代理权限
1、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_____地区的独家代理商,全面负责该地区的销售和经销商管理。
2、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另设其他代理或经销商。如出现上述情况,甲方必须退还乙方保证金,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代理合同及得到相应补偿。
3、乙方严禁跨区域窜货,对有跨区域窜货行为的乙方,甲方将取消其代理资格,本合同将自动终止。
4、乙方在代理经营甲方产品的同时,必须禁止经营其他对甲方有竞争有冲击的同类产品。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对于乙方代理的销售区域,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销售政策,原则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对于自己以及下属经销商的经销行为负无限连带责任。
四、代理期限
1、本合同的代理期限为_________年,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2、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_________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
3、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续约:
(1)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
(2)已经向甲方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项;
(3)签署放弃可针对甲方提起诉讼和仲裁的文件;
(4)同意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的续约费;
(5)_________.
五、最低代理销售额
乙方承诺每月向甲方的订货量为_________,乙方保证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均不得低于_________元。如果连续_________年不能完成销售指标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六、代理商品价格
1、配送价格:甲方向乙方统一配送产品的价格,按照成本价格加管理费的办法确定,但管理费最多不得超过成本价格的_________%.成本价格由进项价格、进项税、包装费、运费及_________构成。甲方除向乙方收取资格审查费和销售返利以外,不得向乙方收取其他费用或牟取任何利益。
2、销售价格: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销售产品(服务)乙方不得擅自调整规定的产品销售价格或以收取_________费用等方式变相加价。如果甲方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不符合本地区市场情况,乙方需调整销售价格时,应当向甲方报告。甲方应当根据系统的统一性要求和乙方所处地区的市场情况综合考虑,作出调整价格的决定。
七、佣金
1、乙方的佣金以每次售出并签字的协议产品为基础,其收佣百分比如下:_________元按_________%收佣;_________元按_________%收佣。
2、佣金以发票金额计算,任何附加费用如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海关税或由进口国家征收的关税等应另开发票。
3、佣金按成交的货币来计算和支付。
4、甲方每季度应向乙方说明佣金数额和支付佣金的有关商务,甲方在收到货款后,应在30天内支付佣金。
5、乙方所介绍的询价或订单,如甲方不予接受则无佣金。若乙方所介绍的订单合约已中止,乙方无权索取佣金,若该合约的中止是由于甲方的责任,则不在此限。
八、商情报告
1、乙方有权接受客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并及时通知甲方,以关注甲方的切身利益为宜。
2、乙方应尽力向甲方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_________个月需向甲方寄送工作报告。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包括销售情况、价目表、技术文件和广告资料等一切必要的信息。甲方还应将产品价格、销售情况或付款方式的任何变化及时通知乙方。
九、推销、宣传与广告
1、乙方是_________市场的全权代理,应收集信息,争取客户,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
2、乙方有义务通过广告活动,宣传代理产品(服务),并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负担广告与宣传费用。
3、甲方通过制定总体广告计划及其他规定,实施产品的广告计划和发布广告;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代理区域内发布促销广告,开展促销活动。
4、乙方应当执行甲方对广告活动的要求,不得违反规定发布广告。
5、乙方可自行策划并实施针对代理区域市场特点的广告宣传或促销推广活动,但必须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在甲方指导下进行。
十、购货与销售
1、乙方需货时,应向甲方发出书面订单,一般应在每月_________日以前向甲方下达下一月度订单,并在提货前全额支付货款。
(1)甲方收到乙方全额货款后交付货物,交货地点为乙方所在地。
(2)甲方可代乙方发货,乙方承担铁路货运或汽运费,航空货运费等,发货方式由乙方确定。
(3)甲方将在发货后将货运单据传真或寄至乙方。货运时间以货运单据上标明的时间为准。
2、乙方须在收到货物后_________日内对产品的质量进行检验,因产品质量及包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或者产品的保质期已经超过规定标准的,由甲方予以换货或退货。
十一、监督、培训及售后服务
1、甲方应当在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辅导、检查、监督和考核。乙方应当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导员在经营过程中的建议和指导。
2、乙方应当保持完整、准确的交易记录,在每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递交上月的总营业收入的财务报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每年应对乙方或其指定承担管理职责的人员提供不少于_________次的业务培训。培训费用由甲方负担,但参加培训人员的差旅费自负。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持续地对乙方提供开展经营所必需的营销、服务或技术上的指导,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5、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产品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保书和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质保服务。
6、乙方在销售完成后,应按甲方要求填写客户登记表,并应于每月定期以传真或其他形式向甲方返回客户登记表,以便于日后的售后服务和例行巡检工作。
7、当乙方发生售后服务要求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服务要求和内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的_________小时内给予答复,确认服务内容和时间,同时,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小时售后服务热线联络服务。
十二、知识产权
1、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甲方拥有的商标(商号、标志)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等,乙方在代理区域内享有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或普通许可)的权利。
2、甲方对许可乙方使用的商标(商号、标志)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的权利作出下列限制和保留:
(1)仅限于销售代理经营的目的;
(2)甲方许可的第三人在代理区域内以_________方式使用商业秘密;
(3)《商标许可使用协议》或《商业秘密许可使用协议》或《专利实施许可协议》或_________作出的其他限制与保留。
5、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的_________年内,乙方不能生产和销售同类产品予以竞争,本合同终止后的_________年内,乙方也不能代理其他类似产品,予以竞争。
6、所有产品设计和说明均属甲方所有,乙方要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甲方。
十三、合同转让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要独立自主地经营代理业务,禁止以承包、租赁、合作、委托等其他任何方式将代理销售业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经营管理。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本合同。
(1)乙方要求转让本合同时,应当将转让的理由及转让条件、受让人按照本合同规定制作的信息披露文件等情况报告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同意转让的决定。
(2)乙方转让本合同时,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在甲方向乙方发出优先受让的通知后,乙方不得撤销转让或变更转让价格与转让条件,否则,乙方在_________年内不得进行转让。
(3)乙方转让本合同,受让人应当与甲方重新签订代理销售合同。
十四、合同变更
1、为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甲方有权对本合同进行适当变更,但变更必须是善意与合理的,且不得与主合同及合同附件中的附属协议的内容相抵触。
2、甲方应当将合同变更的原因、可行性及有关事项,在规定的变更时间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
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规定在代理区域内实行变更,并及时将实施的情况报告甲方。
4、在本合同期满续订合同时,甲方有权以新制定的销售代理合同代替本合同。对本合同的修订应基于合理和善意的准则,且新制定的销售代理合同文本应当适用于全部的代理销售商。
十五、合同终止
1、本合同因下列情况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一方宣告破产或宣告解散;
(8)法院、政府等行政行为要求代理商终止营业;
(9)_________.
2、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与代理销售有关的甲方任何的标识及知识产权。
3、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返还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或其他任何复制品。
4、本合同终止之日存在的全部完好无损、尚在保质期内、可以再次使用或销售的剩余产品的处理方式为:
甲方以原售价回购;
乙方自行处理;
_________.
十六、合同解除
1、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甲方时生效:
(1)在本合同签订时不符合法律、法规关于代理商资格的强制性规定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
(2)在签订本合同前未按法律、法规规定提供代理相关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
(3)在本合同签订时不具备或本合同有效期内丧失相关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导致第三方向乙方主张相关权利的;
(4)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大量投诉并被主要媒体曝光,品牌形象和价值及企业商誉受到严重损害的。
(5)无故停止向乙方供应代理产品;
(6)公开许可乙方使用的商业秘密的,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
(7)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乙方书面通知其_________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
(8)_________.
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_________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乙方时生效:
(1)擅自代理销售其他产品或服务;
(2)因管理和服务问题引起大量投诉或被主要媒体曝光批评,严重损害甲方经营体系的商誉;
(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
(4)故意向第三人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的;
(5)故意向甲方报告错误的或误导性的信息;
(6)违反竞业禁止的规定参与竞争的;
(7)连续_________年未能完成销售指标,受到甲方_________次以上处罚,屡教不改的;
(8)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款项,逾期超过_________天,仍不改正的;
(9)_________.
十七、声明及保证
(一)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八、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十九、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二十、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一、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
3、乙方应经常视察市场,如发现第三方侵犯甲方的工业产权或有损于甲方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乙方应据实向甲方报告。乙方应尽最大努力并按照甲方的指示,帮助甲方使其不受这类行为的侵害,甲方将承担正常代理活动以外的此类费用。
4、乙方不应与甲方或帮助他人与甲方竞争,乙方更不应制造代理产品或类似于代销的.产品,也不应从与甲方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同时,乙方不应代理或销售与代理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不论是新的或旧的)任何产品。
二十二、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二十三、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四、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注意事项
(1)合同的基本条款要具备,尤其是交易的内容、履行方式和期限、违约责任要约定清楚。
(2)查阅国家对该交易有无特别规定,目的在于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合法有效。
(3)向律师事务所、公司法律顾问咨询相关业务的实际开展情况,了解业务发生纠纷的概率和纠纷的起因、种类,以便在订立合同时尽可能避免同样缺憾的发生。
(4)可能的话,通过行政机关的公证、律师见证和公证,通过相关机构的中介作用,使合同的内容尽可能完备。
(5)签署合同时合同表面要字迹清楚,整洁,推荐使用合同专用纸张打印。
形式
合同形式是指当事人合意的外在表现形式,是合同内容的载体。我国《合同法》第10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该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经济合同的形式是指经济合同当事人之间明确权利义务的表达方式,也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的表现方法。根据经济合同法规定,经济合同的形式主要有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两种。
口头形式
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双方用对话方式表达两个人之间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在使用口头形式时,应注意只能是及时履行的经济合同,才能使用口头形式,否则不宜采用这种形式。
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当事人双方用书面方式表达相互之间通过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根据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凡是不能及时清结的经济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在签订书面合同时,当事人应注意,除主合同之外,与主合同有关的电报、书信、图表等,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应同主合同一起妥善保管。书面形式便于当事人履行,便于管理和监督,便于举证,是经济合同当事人使用的主要形式。
代理商合同协议(篇四)
立约人:
甲方:
制造商: 地 址:
中国境内服务电话:
官方网址:
网上订单账号:
网上订单密码:
签约人: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一、总 则
本协议旨在确立、稳定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合作关系,即甲方提供品牌、产品、服务和经营指导,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约定的经销区域内,作为甲方的总经销商,销售双方约定的产品,实现双方的共同发展目标。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条款,并共同遵守执行。
二、总经销商区域的约定、保护、约束
(一)约定总经销区域(在以下两项中填写其中之一)
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总经销的区域为 下辖 市 县。
2、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总经销的区域为。
3、乙方在正常履约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在本协议约定区域内发展、授权第二家总经销商。
4、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在约定区域内开展对MBM宝马润滑油产品的打假、防伪、反侵权、反垄断工作,维护双方的共同权益。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的信誉建设和品牌建设。
(二)约束:
1、乙方不得超出约定区域经销双方约定的产品和跨区调货、易货,否则视为“违约销售”,违约销售出现一次,扣除全年折让25%,出现二次,扣除全年折让;同时,乙方因此类违约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情节严重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甲方不对乙方地区二级经销商直接供应产品。但甲方同意协助乙方在他所经销区域内开发二级经销商。
三、约定总经销期限、产品分类、指标
甲方授权乙方总经销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协议期满后需要续签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的权利,但应当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的续签意向,否则,甲方有权另签新代理商协议。甲乙双方约定各项指标如下:
四、价格体系
1、甲方产品的价格表一般在每个自然年度的第一个月内通知乙方。如无通知,则仍然沿用有效的价格体系。在协议期限内,如价格体系发生变化,甲方需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乙方。遇原材料由于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突发暴涨暴跌、甲方可于7个自然日内执行新的价格体系,并及时通知乙方,同时给予乙方明确的原因说明。
2、价格体系中“总经销价”为甲方与乙方结算的价格。甲方按规定为乙方直接开具发票。
3、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推荐市场批发价。当乙方实际销售价格属于倾销价格时,甲方可适当上调乙方相关产品的供应价格,取消或降低相关产品的宣传促销奖励及相关优惠配套奖励政策,直到停止供应相关产品。
4、新产品价格体系由甲方在新产品上市前通知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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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分享:专利代理合同(1910字)
在这个快节奏的世界,合同也变得更加重要了,我们必须要在了解情况后把合同给签订好才行。是时候根据自己的情况签订合适的合同了,可以更好的保证双方交易能够顺利完成。你知道怎样才能拟定出一份优质的合同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小编分享:专利代理合同(1910字)”,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专利代理合同(篇一)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就 (主题)委托乙方申请 囗发明 囗使用新型 囗外观设计专利以及办理申请、审批程序中的有关事宜,现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专利代理人 李瑛 代为办理上述事务。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负有保密责任,应与甲方另行签订保密协议。
3.乙方必须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指派的代理人因故中途不能执行任务,应负责另行指派代理人接替。
4.甲方如申请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应毫无保留地向专利代理人陈述该项专利申请案的真实情况,并提供详细的发明创造披露表格及有关资料与证明。
5.如甲方的申请案有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技术等不正当行为,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代理费不予退回。
6.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以解除与乙方的委托关系,但是所交代理费不予退回,未交代理费必须向乙方付清。
7.甲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需要向乙方支付费用如下:
a、代理费:囗发明 囗使用新型 囗外观设计申请 元/件。
b、代缴官方费用:囗发明 囗使用新型 囗外观设计申请 元/件。
c、其他费用 元,包括制图费、摄影费、翻译费、差旅费等。
以上费用总计: 元
8.甲方必须全额支付上述费用后,乙方才启动代理事务的有关工作。
9.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0.在递交专利事务文件之前,甲方 囗要求 囗不要求 审阅递交稿。
11.在本合同生效期间,甲方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以书面的方式通知乙方,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完全由甲方负责。
12.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其它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专利代理合同(篇二)
根据专利法第十九条规定,甲方)委托(乙方)的专利代理人就名称为代理以下业务:
1.代办专利文献检索。(根据需要另定)
2.代理申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包括说明书、说明书摘要、权利要求书等),代办专利申请文件提交手续,代交专利局的专利申请费。
3.代办专利(技术)许可证贸易。(根据需要另定)
4.其它事项:
为顺利完成以上委托任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遵守以下条款:
一.甲、乙双方必须密切合作;
二.甲方:
1.应无保留地及时向乙方提供委托项目的全部技术细节,包括提供全部技术资料、信息资料和口头答询,积极配合代理人工作。
2.应当及时满足乙方根据法定程序提出的要求,如因甲方原因延误程序期限,其责任后果由甲方承担。
3.应向乙方提供申请人、发明人的姓名及其详细通讯地址,如果甲方变更通讯地址的,应及时将变更结果书面通知乙方,否则,延误各项规定专利申请及审查程序的时限所带来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4.按规定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一周内,向乙方支付以下费用:
(1)代交的专利申请费元,实质审查费元;
(2)撰写和提交专利申请代理费元;
(4)文献检索费xx元;
(5)其他费用xx元
(6)费用的合计:
公司账号:_____
公司地址:_____
三.乙方:
1.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代理费后(除协议另有规定者外),即着手进行代理业务,积极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在法定期限内,承担委托项目的技术保密义务。
3.除甲方提供资料和费用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原因之外,由于乙方的过失延误法定期限的,其后果由乙方负责。
四.本合同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和变更,必须以书面方式一周前通知对方,并办理好合同终止和变更手续,所付代理费用按实结算。
五.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签订日起至本合同委托事务完成终止。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专利代理合同(篇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以下发明创造(下称“该发明创造”)的专利代理申请事务: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专利类型 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单位代码/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明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专利代理人:_________(TEL )依法办理上款专利代理事务。乙方所派代理人必须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为甲方提供的技术保密。如指派的代理人因故不能执行,乙方应负责另行指派专利代理人接替。
3、甲方应真实地向专利代理人陈述该项目的背景和技术资料及有关数据,积极配合专利代理人办理专利事务,甲方如有弄虚作假和不配合行为,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但所收费用不退。
4、甲方可随时解除与乙方的委托代理关系,但所收费用不退。
5、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如有本合同条款1中所列的“申请人地址” 、 “联系人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发明创造中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甲方务必及时以书信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通知乙方,否则,一切因此而造成的后果完全由甲方自行负责。
6、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费用包括:
代理费:___________申请费:________实申请求费:________其它:_________
合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本合同自乙方收到费用之时起生效,至 授权 发明公开或驳回通知书下达为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专利代理合同(篇四)
甲方(委托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托方):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方欲就其申请进入;
2.甲方需要委托专业的涉外代理机构代为向指定的国家申请专利;
3.乙方为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涉外专利代理机构,拥有专业的专利代理人,有丰富的专利代理经验,可提供专业的专利申请代理服务。
甲方经充分了解后,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专利申请之委托代理达成如下合同:
第1条委托事项
1.1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其进入欧洲、美国的专利申请及批准过程中的全部事宜。
1.2乙方指派下列人员负责上述专利申请的安排翻译、国外联络以及国外审查中等代理工作;
承办人员:。
电话:。
邮寄地址:。
电子邮箱:。
1.3甲方授权乙方处理本合同所涉申请案的上述事宜,但发生阻碍甲方申请专利的事项时,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根据甲方的书面处理意见开展下一步工作。
1.4甲方指派下列联系人配合乙方办理应由甲方负责的有关资料的盖章及提交等事宜。乙方需要送达甲方的相关材料,应通过下列联系方式向甲方传送。
联系人:。
电话:。
邮寄地址:。
电子邮箱:。
第2条甲方权利义务
2.1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专利申请初稿交甲方核查,并有权及时了解上述专利申请的进程及相关情况;
(2)在乙方违约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2.2甲方义务
(1)甲方应明确申请的国家,及时提供各种证明文件,办理必要的委托手续;
(2)甲方应指定专人与乙方联系,并及时交接有关文件,如有人员或通讯地址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
(3)专利申请过程中,甲方应在接到乙方有关专利申请书面通知后,应在该书面通知所述期限内,及时给乙方进一步作业的书面指示;
(4)甲方同意按双方约定的付费金额以及支付方式支付相应的翻译费、国外预付款、国内基本作业费用;
(5)若1.4中所述联系人、权限及联系方式变更,甲方需另行书面通知乙方。自收到之日起,乙方与新联系人联系所有专利事宜;
若没有提供书面通知,乙方视为原联系人、权限及联系方式没有变更,因此而导致相应的专利事务过失等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3条乙方权利义务
3.1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相关费用;
(2)在甲方违约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3.2乙方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内容,为甲方提供专利代理服务;
(2)乙方指定的代理人员变更的,应取得甲方同意,并及时通知甲方;
(3)乙方代理人应在收到甲方作业指示之日起3周内完成翻译稿,返给甲方审阅;
(4)乙方应在得到甲方的确认一周内,向美国及欧洲提交专利文件,并明确指示函;
(5)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告专利申请过程中事务的处理意见,并及时征求甲方意见;
(6)乙方在完成代理递件后,应将申请文件副本转交甲方;并于得到国外的各种汇报信及账单等文件之后,立即将上述文件转交甲方;
(7)乙方在得到甲方的指令后,针对审查意见通知书提出具体答辩和申请文件修改意见;
(8)乙方应在得到甲方的指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费用情况汇报甲方;
(9)乙方应严格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甲方一切商业秘密,上述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欲申请专利相关的技术信息及与甲方经营相关的商业信息。
第4条费用以及支付方式
4.1甲方应付乙方预付款为:RMB元,该预付款的构成如下:
(1)欧洲申请:RMB元,包括:国内基本代理费RMB元、欧洲律师费及官费等US$元(预付款,折合RMB元,美元卖出价为),从递交申请到有审查结果;
(2)美国申请:RMB元,包括:国内基本代理费RMB元、美国律师费及官费等US$元预付款,折合RMB,美元卖出价为),从递交申请到有审查结果;
(3)翻译、校对工作由乙方完成,费用为RMB元:
(4)乙方给甲方依据上述费用开具正规发票。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预付款支付给乙方;
4.2以下费用由乙方按照实际发生的数额凭正式报销凭证从甲方所支付的预付款中支出:
(1)递交阶段之后乙方所产生的实质代理费用,如答复国外专利局的补正通知书、审查意见通知书等,由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格从甲方的预付款中扣除;
(2)办理境外汇款的手续费及传真、邮寄等必要的基本费用,由乙方按照实际发生从甲方的预付款中支付;
4.3甲方已支付的预付款包含4.1款及4.2款所述全部费用,乙方应根据实际发生费用结算,剩余部分应在本合同终止时返还甲方。
4.4当预付款不足以支付已经发生或者即将发生的费用时,乙方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甲方经审查认为合理的,应保证在乙方书面指定的合理期限内将费用汇到指定的账户。
4.5预付款中费用不包括超项费、超页费、各国授权前维持费、分案申请、答复驳回、请求复审、美国提RCE、延期、各种项目变更、公证及认证等特殊程序的官方费用及国内外代理费。国外发生官费及律师费用,乙方依照实际发生费用向甲方请款;国内代理费相关费用标准(若涉及)见特殊程序代理费报价表(附件1)。
第5条合同终止
5.1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相关规定导致申请案中途停止的,本合同终止,甲方已支付的国内基本代理费不予退还。乙方收取的预付款中国外费用部分已支付的,不予退还,尚未对外支付的,乙方应在合同终止7日内退还甲方。乙方应于合同终止的同时通知国外律师停止作业,因乙方未履行通知义务,导致合同终止日之后仍发生费用的,该费用由乙方承担。
5.2乙方完成本合同代理义务,本合同终止。
第6条法律责任
6.1甲方应按照乙方代理专利申请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完整的证明文件、办理委托手续,否则造成申请受阻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6.2因甲方原因如甲方未指定人员、通讯地址变更、未及时给予工作指示等,造成文件转寄受阻或延误期限,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6.3因乙方故意或过失导致甲方的专利申请被驳回或者被视为撤回的,如可弥补,乙方应义务弥补,弥补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如不可弥补,乙方应在7日内退回该申请案的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和预付费,并按甲方已支付的预付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实际损失。
6.4乙方违反本合同第3条第3.2(9)款约定的,应按甲方已支付的预付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实际损失。
6.5乙方委托的欧洲及美国律师应具备在本国专利申请业务方面至少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且熟悉本国专利申请流程,能够正确处理在专利申请各阶段遇到的特殊情况。如乙方违背该原则委托律师的原因造成甲方无法申请到专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甲方支付全部款项的30%支付违约金。
第7条其他
7.1本合同专利申请,授权后案件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期限管理的`,双方另行签署委托合同。
7.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如在合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7.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7.4本合同自双方签章日生效。
签署时间:年月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专利代理合同(篇五)
编号:[ ]钧代[ ]字第 号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鉴於甲方欲就其 向中国专利局申请 专利权;
鉴於乙方为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涉外专利代理机构,拥有专业的专利代理人,有丰富的专利代理经验,可提供专业的专利申请代理服务;
甲方经充分了解後,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专利申请之委托代理达成如下协定:
第1条 合同内容
1.1 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拥有的 向中国专利局申请 专利,包括 ;
1.2 乙方指派 负责上述专利的代理工作;
1.3 甲方授权乙方全权处理本合同申请案的上述事宜.
第2条 甲方权利义务
2.1 甲方权利
2.1.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专利申请初稿交甲方核查,并有权及时了解上述专利申请的进程及相关情况;
2.1.2 在乙方违约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2.2 甲方义务
2.2.1 甲方应无保留地向专利代理人全面陈述该项专利申请案的技术内容,提供详细的技术交底书,相关附图和有关的资料及证明;或由甲方的技术人员向代理人详细介绍申请专案的技术内容,并交付必要的文字资料和图式;
2.2.2 甲方应指定专人与乙方联系,并及时交接有关文件,如有人员或通讯位址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
2.2.3 专利申请过程中,甲方应在接到乙方有关专利申请书面通知後,应在该书面通知所述期限内,及时给乙方进一步作业的书面指示;
2.2.4 甲方同意按双方约定的代理费标准以及支付方式支付基本代理费及超权代理费;官费部分按中国专利局标准支付给乙方,由乙方代缴.
第3条 乙方权利义务
3.1 乙方权利
3.1.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相关代理费用;
3.1.2 在甲方违约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3.2 乙方义务
3.2.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内容,为甲方提供专利代理服务;
3.3.2 乙方指定的代理人员变更的,应取得甲方同意,并及时通知甲方;
3.3.3 乙方代理人的尽快完成初稿撰写,自甲方依本合同第4.1条支付基本代理费之日起,发明专利申请应於10-15个工作日内完成,返给甲方审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於7-9个工作日内完成,返给甲方审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於1-2个工作日内完成,返给甲方审阅.(注:甲乙方技术讨论时间,照相制图时间不计在内).
3.3.4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告专利申请过程中事务的处理意见,或及时徵求甲方意见;
3.3.5 乙方在完成代理递件後,应将申请档副本及核对帐单及时交与甲方;专利局档应及时转交甲方.
第4条 代理费用
4.1 本合同乙方的基本代理费用为 ( ),甲方于合同签订後五日内支付;
4.2 专利申请权利要求超项的,独立权利要求每超权一项甲方应向乙方另行支付500超权代理费;从属权利要求超过十项的,每超权一项,甲方应向乙另行支付200元超权代理费;
4.3 专利局收取的官方费用为 ( ),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後 日内支付,由乙方根据缴费期限向国家专利局代缴;
4.4 甲方支付基本代理费後,乙方开始作业;乙方完成正式稿後,提交专利局前,甲方在2日内支付请款单列明的所有费用.
第5条 合同终止
5.1 本合同签订後,因甲方原因导致申请案中途停止的,本合同终止,乙方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
5.2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解除与乙方的代理关系,本合同终止, 乙方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乙方协助甲方向中国专利局办理解除委托手续;
5.3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甲方未提交详尽的技术资料或甲方技术方案的原因导致专利申请中途停止的,本合同终止,乙方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
5.4 本合同有效期内,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甲方专利申请无法继续进行的,本合同终止,乙方所收代理费用应予退还;
5.5 乙方完成本合同代理义务,本合同终止.
第6条 保密条款
6.1 甲方须将需保密的具体要求和内容向乙方提出特别声明,并记录在案.甲方提供的技术资讯,须标明"机密","专利"或其他类似的机密标识,或明确告知该资讯是机密资讯,只作参考不写入申请文件字样.
6.2 乙方在专利档撰写完毕後,应将甲方事先标明保密注明交回的资料交回甲方.
6.3 乙方对甲方提供所有资料,除用於甲方专利申请外,不得用於其他任何用途.
6.4 乙方保密义务自取得发明专利的公开日或实用新型专利的公告日起解除.
第7条 法律责任
7.1 甲方应按照专利申请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完整,详细的技术资料,否则造成公开不充分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7.2 在专利申请审批期间发生发明人,申请人权利纠纷时,应按专利法及相关规定先自行协商或经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因此而发生的专利审批时限的延误,终止,甲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7.3 因甲方原因如甲方未指定人员,通讯位址变更,未及时给予工作指示等,造成档转寄受阻或延误期限,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7.4 因乙方过错导致乙方代理甲方提出的专利申请被驳回或者被视为撤回的,如可弥补,乙方应义务弥补;如不可弥补,乙方退回该申请案的基本代理费;
7.5因乙方故意导致发生本条第7.4款情形的,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7.6 如甲方有确切证据证明乙方恶意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委托代理协定,并有权向乙方追索代理费用.
第8条 其他
8.1 本合同专利申请,授权後案件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期限管理的,双方另行签署委托协定;
8.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如在合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可提请北京市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8.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8.4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日生效,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限届满前两个月内,双方可另行协商续签事宜.
甲 方 : (签章) 乙 方: 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小编分享: 典当质押借款合同通用510字
在交易过程中一般就要进行合同的签订,签订合同也是一个非常有必要的行为。在签订好了适合自己的合同范本之后,可以更好的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你知道怎样才能拟定出一份优质的合同吗?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编分享: 典当质押借款合同通用510字”,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典当质押借款合同(篇一)
合同编号: 借字第( )号
当 户(借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
证件号:
地址:
电话:
典当行(贷款人):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典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其自有的或其享有处分权的房产作为当物抵押给乙方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综合费,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甲、乙双方就上述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定义
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本合同项下的下列词语采下列含义:
1.1“本合同”由《典当借款合同》及其附件,双方达成的《房地产抵押合同》以及任何补充协议、对账单、甲方出具的并由乙方接受的任何承诺、声明、授权、证明、确认书、第三方履约保函、当票、续当凭证、乙方通知等共同组成,组成各部分互为补充,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票》中典当须知项下内容、《续当凭证》中续当须知项下内容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 “综合费用”指乙方提供典当管理和服务应当收取的费用,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包括保险费、保管费等。
1.3 “日”指自然日,包括工作日、法定休息日、节假日。
1.4 “月”指当金发放之日起(含当金发放当日)每届满30日为一个月。 1.5 若签发当票,“当票”系指甲、乙双方间简明借贷协议、甲方收到当票上记载当金的收款凭证,并系甲方赎取当物的唯一凭证。
1.6 “续当”系指甲、乙双方在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内以及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届满之日起5日内达成的顺延借款期限的行为。续当一次的期限最长为6个月,续当期自前次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日起算。甲、乙双方为续当行为,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签发续当凭证或直接在当票上注明续当及续当期限等方式进行。
1.7 “赎当”系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与乙方结清当金本金、利息、综合费、违约金、乙方垫付的费用等,以消灭当物上的抵押担保负担。
1.8 “转当”系指在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届满后,因甲方未赎当,乙方与甲方达成的以新贷还旧贷行为。甲、乙双方为转当行为,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或直接在当票上注明转当及转当期限等方式进行。转当一次的期限最长为6个月,转当期自转当之日起算。
1.9“抽当”系指典当或续当期限届满后,甲方不能全额偿还全部当款本金,而偿还部分当金本金,但当物上的抵押负担并不消除的行为。乙方同意甲方抽当的,甲方必须首先结清截至抽当之日甲方欠付的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乙方垫付的费用及乙方已发生的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否则不成立抽当,甲方支付的款项直接用于冲抵甲方欠付的前述项目费用和甲方付款之后即将发生的前述项目的费用。抽当不影响绝当的发生。
1.10 “绝当”系指甲方未在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以及转当期限届满的5内日赎当或与乙方达成续当一致的,即为绝当。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视同绝当发生。
第二条 当物
2.1甲方自愿以本(单位/人)坐落在 (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和坐落在 (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自有房产_____处作为抵押物向乙方申请典当贷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房产为本合同项下债权之担保。甲方与乙方可就担保的具体事项另行签订抵押合同。
2.2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确认该房产估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
第三条 当物担保的债权范围及处臵当物后清偿顺序
3.1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当物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当金(¥: 元)及按第六条计算的息、费,违约金、赔偿金和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3.2续当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及续当期限届满后(含绝当后)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违约金(含《房地产抵押合同》项下的违约金)、赔偿金,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税费等)。无论续当是加重当户息、费率负担还是减轻当户息、费率负担的,均属于担保范围。当户不续当的,典当期限届满后(含绝当后)所产生的息、费均属于当物的担保范围。
3.3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续当时将甲方拖欠的利息、综合费、逾期违约金等转入续当后的本金的,该等部分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逾期违约金等亦属于当物的担保范围。
3.4 绝当后及乙方按照第十一条约定提前收回贷款,处臵当物后所得价款按以下顺序清偿乙方的债权:
3.4.1 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3.4.2 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 3.4.3 当金本金。
第四条 当金及用途
4.1 该房产典当借款金额(简称当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4.2 甲方借款用途为 ,甲方应按借款用途使用当金,并随时接受乙方对当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第五条 典当期限
典当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签发当票,典当期限以当票上记载的内容为准。
第六条 息、费率
6.1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项下的月综合费率为 ‰、月利率为 ‰,合计为 ‰,以第三条约定的当金为基数从乙方发放当金之日起算。
6.2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一次性预扣典当期限内 月综合费 元。(大写: 元)
6.3典当期限不足5天的,按5天支付利息,于典当期限届满当日支付;典当期限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必须按月向乙方支付典当期内的利息,支付的日期为每届满30日的次日,最后剩余期限不足一个月的,于典当期限届满的当日支付。续当利息支付标准和方式同上。
6.4 若乙方仅一次性扣除部分月综合费,对于剩余月份的综合费,甲方应在当月利息支付日与利息同时支付。
6.5 本合同项下的利息和综合费用不受典当期限及续当期限的影响,典当期限及续当期限届满,利息和综合费仍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连续计算,直至乙方债权获得完全清偿之时,利息和综合费的支付方式同6.3、6.4款。
6.6 乙方按照第十一条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已预扣的综合费不予退还。
6.7 乙方依照第十一条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在不违反6.6款规定的前提下,甲方应偿还至实际偿还之日期间的按前述标准计算的所有的利息、综合费以及第十条约定的逾期违约金、第十三条约定的违约金等,且甲方偿还上述债务不以当物的变现价值为限,当物实际变现价值低于乙方债权金额的,甲方仍应负清偿责任。
6.8 双方一致确认:乙方向甲方收取费用未明确注明收费性质的,均视为收取本合同项下的利息和综合费,若乙方收取的上述费用超过甲方依据本合同应支付的利息和综合费金额,则超收的费用自动转为后期发生的利息和综合费,不发生偿还乙方当金本金的法律效力。
甲方向乙方银行账户支付的款项,均视为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利息和综合费,若甲方支付的上述费用超过甲方依据本合同应支付的利息和综合费金额,则超收的费用自动转为后期发生的利息和综合费,不发生偿还乙方当金本金的法律效力。
6.9 双方一致确认:当物发生灭失、损毁,不论是由谁的原因造成的,或者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本合同项下的利息、综合费及违约金仍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连续计算,且本合同项下乙方的任何债权不与甲方的任何债权予以抵销。
第七条 续当
7.1 在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内以及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届满之日起5日内,甲方可向乙方申请续当,经乙方同意续当的,甲方应结清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内的利息和综合费以及乙方垫付的费用,并按照乙方的要求办理续当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对续当之前发生的债权进行对账。
7.2 甲方在超过7.1款规定的5日期限向乙方申请续当的,经乙方同意的,仍然成立续当。 7.3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续当利息和综合费的支付标准和方式同第五条。
第八条 赎当
8.1甲方提前赎当,应经乙方书面同意,否则不发生赎当的法律效力,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自动转为后期发生的利息、综合费、逾期违约金、实现债权费用等费用。
8.2 甲方提前赎当,乙方已预扣的综合费不予退还;若乙方仅预扣了部分综合费,甲方应按第六条约定与乙方结算利息和剩余综合费。
8.3 在绝当发生或乙方决定提前收回贷款时起至当物被处臵前,甲方选择赎当的,应结清之前拖欠的利息、综合费、乙方代垫的费用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已发生的全部费用,并按照第十条承担逾期违约金。
第九条 绝当
9.1 双方一致确认:依2.2条约定的估价金额为标准,估价金额不足 万元的,绝当后或乙方依照十一条的约定提前收回贷款,乙方可自行变卖或折价,损益自负。
9.2 依2.2条约定的估价金额为标准,估价金额在 万元以上的,绝当后或乙方依照十一条的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依照以下方式处理:
9.2.1 若甲方与乙方在本合同第十六条中约定由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处臵当物的,从其约定,但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应在绝当或乙方决定提前收回贷款之日起6个月内处臵完毕。
9.2.2 若甲方与乙方未在本合同第十六条中约定由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处臵当物的,或者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未在绝当或乙方决定提前收回贷款之日起6个月内处臵完毕的,乙方有权单方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对当物进行评估,并决定以拍卖或变卖方式处臵当物,但乙方以变卖方式处臵当物的,变卖价格不低于评估价的70%。
9.2.3 乙方拍卖或变卖当物后或甲方与乙方达成以当物折价抵偿乙方债务后,甲方应按照乙方的指示和要求办理当物的过户手续。
9.2.4 乙方处臵当物所得价款,若不足以清偿乙方全部债权,甲方应继续承担清偿责任;若在清偿乙方债权后尚有剩余部分,由乙方退还甲方。
9.2.5 本合同若办理强制执行公证的,乙方可直接依公证执行文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人民法院决定当物的处臵方式。
9.2.6 乙方也有权在任何时候不经上述9.2.1/9.2.2/9.2.3款规定程序而直接变卖当物,但乙方变卖当物的价格不得低于2.2款估价金额的70%。 9.3 甲方期满未归还典当贷款,甲方同意将个人(公司)全部资产和收入作为未归还当金、综合费用、利息以及违约金等的保证,乙方有权选择优先执行甲方的其他财产,而不受当物存在的限制。
第十条 逾期违约金
10.1甲方如未按期支付利息及综合费,甲方应每日按当金的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10.2甲方如逾期偿还乙方本金,除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费率支付利息及综合费外,还应根据逾期天数每日按所欠当金的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10.3 上述两项逾期违约金互相独立。
第十一条 提前收回贷款
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宣布债权立即到期,提前收回贷款,并依法处臵当物;
11.1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借款资金用途;
11.2 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擅自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11.3 当物未按照乙方要求投保险,或当物价值可能严重贬损、或当物可能灭失(甲方另行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当物予以臵换的除外),或擅自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出售、出租、转移、转让、承包、典当、赠予、再抵/质押、托管、以实物形式联营、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臵)当物;
11.4 财务状况恶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11.5 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被行政处罚、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或涉及刑事诉讼等,足以严重影响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
11.6 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
11.7 甲方的任何其它借款、担保、赔偿、承诺(含甲方对乙方的其他借款)或其他偿债责任因违约被司-法-部门勒令提前履行,或到期不能履行,致使乙方认为甲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任何条款的能力已受到影响;
11.8 当物有隐蔽瑕疵或当物的市场价急剧下降的,甲方应收到自乙方通知起三日内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当物予以臵换,并重新办理相关抵/质押手续,否则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11.9 当物灭失、部分损毁或价值减少,甲方应自收到乙方通知起三日内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当物予以臵换或补足,并重新办理相关抵/质押手续,否则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11.10 当物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但甲方在上述情形出现后三日内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当物予以臵换,并重新办理相关抵/质押手续的除外;
11.11 拒不接受乙方经办人对抵押财产进行查验或拒不接受乙方对甲方贷款用途进行检查和监督或在上述查验、检查、监督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11.12 拒不配合乙方的对账要求的;
11.13 违反《房地产抵押合同》中的义务的; 11.14 出现其它严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第十二条 甲方声明及保证
12.1甲方是本合同项下当物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或授权的经营管理者,并保证在抵押权存续期间,甲方持续的享有以上权利及权益;
12.2 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在当物之上甲方没有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担保权利,并且在抵押期间甲方已经并将在任何时候享有对当物的合法所有权或处分权,并不再在当物上设定任何新的权利负担;
12.3 本合同项下的当物依法可以设定抵押,且不存在任何设定、实现抵押权的障碍与限制;
12.4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与抵押有关的所有材料真实、合法、准确、完整,且保证履行质押登记的所有法定程序;
12.5本合同项下的当物未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被采取其他强制性措施。若在本合同签订后,当物出现上述情形,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向有关部门告知存在抵押的情形;
12.6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出售、出租、转移、转让、承包、典当、赠予、再抵押、托管、以实物形式联营、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臵当物;
12.7没有针对抵押物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悬而未决或有这样的威胁; 12.8甲方承诺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财产保险费、登记、保管、过户、公证等费用。
12.9甲方保证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还本付息、费,息、费算至甲方全部还清本、息、费时止;
12.10当有任何诉讼、仲裁或法院聆讯等正在对乙方抵押权有不利影响时,保证5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采取补救措施;
12.11按照乙方合理请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乙方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 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条外的其他约定,乙方有权行使下述一项或几项权利:
13.1.1 按当金本金的 %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13.1.2 要求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
13.1.3 有权宣布债权提前到期,收回当金本息及相关费用。 13.1.4 本条违约责任与第十条逾期违约金是相互独立的。 13.2 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如期发放当金,否则,应根据违约金额和天数,每日付给甲方万分之 违约金。
第十四条 保证人责任
14.1 保证人对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债务对乙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14.2乙方无须先向甲方追偿或起诉或处臵当物,即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保证人保证责任与当物的担保系平行的、并列的,乙方可以选择优先实现保证债权,不
受当物担保物权存在的影响。
14.3 如存在两个以上的保证人,各保证人均对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债务对乙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即各保证人之间的保证责任亦是平行的、并列的,乙方可以选择分别或同时向各保证人主张无限连带保证责任。
14.4 本合同项下的当物的担保不成立(不论是否系因甲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造成)、被确认无效、被撤销或乙方单方面解除、抛弃,或发生当物灭失、损毁(不论灭失、损毁是由谁的原因造成,或者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情形,各保证人仍对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债务对乙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不因当物的担保不存在而产生任何影响。
14.5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乙方债权到期日起的两年。
14.6 甲方及甲方授权代表与乙方达成的补充协议、续当、对账单,均自动对保证人发生法律效力,但甲方及甲方授权代表与乙方加重甲方负担的利率和综合费率的,保证人仅在第六条约定的息费标准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14.7 甲方及甲方授权代表与乙方达成转当一致的,各保证人对乙方的转当债权仍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乙方与各保证人之间无须再另行签订保证合同,但乙方提出要求的除外。
甲方及甲方授权代表与乙方加重甲方负担的利率和综合费率的,保证人仅在第六条约定的息费标准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14.8 保证人特别承诺:在乙方债权未获完全清偿前,保证人暂不行使对甲方及其他保证人的追偿权等,待乙方所有债权获得清偿后,保证人才有权行使该等权利,否则乙方有权要求保证人全数交还乙方。
14.9 上述条款,除乙方与保证人另行达成的补充协议中明确约定废止其中的任一条款,否则上述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五条 其他事项
15.1 乙方无需征求甲方同意,可将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他人。但甲方未得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还款责任或义务转让予第三者。
15.2 甲方继承人或接办人,仍须向乙方或乙方继承人、接办人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及其他责任。
15.3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抵销。
15.4 因乙方保管当物系无偿,若保管不善导致当物遗失或损毁的,乙方应当按照估价金额进行赔偿。
15.5当票遗失的,甲方应当及时向乙方办理挂失手续。未办理挂失手续或者挂失前被他人赎当,乙方不负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通知与通讯
16.1 甲方指定 为履行本合同的联系人和代理人,代理与乙方进行对账、代办质押手续、收款、还款、续当、转当,赎当、处臵当物等,甲方代理人的行为直接对甲方产生法律效力。
16.2 乙方指定 为本合同的联系人,代表乙方与甲方进行联络,乙方代表人对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益的放弃、变更、或减低均对乙方不产生法律效力。
16.3甲方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
乙方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
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向上述通讯地址、电子邮箱,邮寄、发送文件等视为送达。
第十七条 解释
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和标题项下的任何条款应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附 则
18.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含对保证人责任部分),首先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18.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8.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保证人各执 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
乙方:(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
保证人一:(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
保证人二:(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典当质押借款合同【篇二】
当 户(借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 证件号:
地址:
电话:
典当行(贷款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典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其自有的或其享有处分权的股权作为当物质押给乙方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综合费,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甲、乙双方就上述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定义
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本合同项下的下列词语采下列含义:
1.1“本合同”由《股权质押典当借款合同》及其附件,双方达成的《股权质押合同》以及任何补充协议、对账单、甲方出具的并由乙方接受的任何承诺、声明、授权、证明、确认书、第三方履约保函、当票、续当凭证、乙方通知等共同组成,组成各部分互为补充,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票》中典当须知项下内容、《续当凭证》中续当须知项下内容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 “综合费用”指乙方提供典当管理和服务应当收取的费用,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包括保险费、保管费等直接费用。
1.3 “日”指自然日,包括工作日、法定休息日、节假日。
1.4 “月”指当金发放之日起(含当金发放当日)每届满30日为一个月。
1.5 若签发当票,“当票”系指甲、乙双方间简明借贷协议、甲方收到当票上记载当金的收款凭证,并系甲方赎取当物的惟一凭证。
1.6 “续当”系指甲、乙双方在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内以及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届满之日起5日内达成的顺延借款期限的行为。续当一次的期限最长为6个月,续当期自前次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日起算。甲、乙双方为续当行为,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签发续当凭证或直接在当票上注明续当及续当期限等方式进行。
1.7 “赎当”系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与乙方结清当金本金、利息、综合费、违约金、乙方垫付的费用等,以消灭当物上的抵/质押担保负担。
1.8 “转当”系指在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届满后,因甲方未赎当,乙方与甲方达成的以新贷还旧贷行为。甲、乙双方为转当行为,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或直接在当票上注明转当及转当期限等方式进行。转当一次的期限最长为6个月,转当期自转当之日起算。
1.9“抽当”系指典当或续当期限届满后,甲方不能全额偿还全部当款本金,而偿还部分
当金本金,但当物上的抵/质押负担并不消除的行为。乙方同意甲方抽当的,甲方必须首先结清截至抽当之日甲方欠付的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乙方垫付的费用及乙方已发生的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否则不成立抽当,甲方支付的款项直接用于冲抵甲方欠付的前述项目费用和甲方付款之后即将发生的前述项目的费用。抽当不影响绝当的发生。
1.10 “绝当”系指甲方未在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以及转当期限届满的5内日赎当或与乙方达成续当一致的,即为绝当。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视同绝当发生。
第二条 当物
2.1 甲方自愿以其对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以下简称该股权)作为当物向乙方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股权为本合同项下债权之担保。
2.2 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系指该股权所享有的所有现实和将来的权利和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出质人对标的公司的投票权和其他管理权、请求支付红利或其他款项分配并收取该等款项的权利、剩余财产的分配权以及其在标的公司章程下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和利益。
第三条 当物担保的债权范围及处置当物后清偿顺序
3.1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当物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当金(¥: )及按第六条计算的息、费,违约金、赔偿金和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3.2续当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及续当期限届满后(含绝当后)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违约金(含《股权质押合同》项下的违约金)、赔偿金,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无论续当是加重当户息、费率负担还是减轻当户息、费率负担的,均属于担保范围。当户不续当的,典当期限届满后(含绝当后)所产生的息、费均属于当物的担保范围。
3.3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续当时将甲方拖欠的利息、综合费、逾期违约金等转入续当后的本金的,该等部分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逾期违约金等亦属于当物的担保范围。
3.4 绝当后及乙方按照第十一条约定提前收回贷款,乙方处置当物后所得价款按以下顺序清偿乙方的债权:
3.4.1 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3.4.2 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
3.4.3 当金本金
第四条 当金及用途
4.1 该股权典当借款金额(简称当金)为人民币大写元( 元)。
4.2 甲方借款用途为,甲方应按借款用途使用当金,并随时接受乙方对当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第五条 典当期限
典当期限自月日起至年月
当票上记载的内容为准。
第六条 息、费率
6.1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项下的月综合费率为、月利率为%,合计为%,以第三条约定的当金为基数从乙方发放当金之日起算。
6.2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一次性预扣典当期限内月综合费大写
6.3典当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支付利息,于典当期限届满当日支付;典当期限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必须按月向乙方支付典当期内的利息,支付的日期为每届满30日的次日,最后剩余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支付利息,于典当期限届满的当日支付。续当利息支付标准和方式同上。
6.4 若乙方仅一次性扣除部分月综合费,对于剩余月份的综合费,甲方应在当月利息支付日与利息同时支付。
6.5 本合同项下的利息和综合费用不受典当期限及续当期限的影响,典当期限及续当期限届满的,利息和综合费仍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连续计算,直至乙方债权获得完全清偿之时,利息和综合费的支付方式同6.3、6.4款。
6.6 乙方按照第十一条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已预扣的综合费不予退还。
6.7 乙方依照第十一条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在不违反6.7款规定的前提下,甲方应偿还至实际偿还之日期间的按前述标准计算的所有的利息、综合费以及第十条约定的逾期违约金、第十三条约定的违约金等,且甲方偿还上述债务不以当物的变现价值为限,当物实际变现价值低于乙方债权金额的,甲方仍应负清偿责任。
6.8 双方一致确认:乙方向甲方收取费用未明确注明收费性质的,均视为收取本合同项下的利息和综合费,若乙方收取的上述费用超过甲方依据本合同应支付的利息和综合费金额,则超收的费用自动转为后期发生的利息和综合费,不发生偿还乙方当金本金的法律效力。
甲方向乙方银行账户支付的款项,均视为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利息和综合费,若甲方支付的上述费用超过甲方依据本合同应支付的利息和综合费金额,则超收的费用自动转为后期发生的利息和综合费,不发生偿还乙方当金本金的法律效力。
第七条 续当
7.1 在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内以及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届满之日起5日内,甲方可向乙方申请续当,经乙方同意续当的,甲方应结清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内的利息和综合费以及乙方垫付的费用,并按照乙方的要求办理续当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对续当之前发生的债权进行对账。
7.2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续当利息和综合费的支付标准和方式同第五条。
第八条 赎当
8.1 甲方提前赎当,应经乙方同意。
8.2 甲方提前赎当,乙方已预扣的综合费不予退还;若乙方仅预除了部分综合费,甲方应按第六条约定与乙方结算利息和剩余综合费。
8.3 在绝当发生或乙方决定提前收回贷款时起至当物被处置前,甲方选择赎当的,应结清之前拖欠的利息、综合费、乙方代垫的费用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已发生的全部费用,并按照第十条承担逾期违约金。
第九条 绝当
9.1 若甲方与乙方在本合同第十六条中约定由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处置当物的,从其约定,但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应在绝当或乙方决定提前收回贷款之日起6个月内处置完毕。
9.2 若甲方与乙方未在本合同第十六条中约定由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处置当物的,或者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未在绝当或乙方决定提前收回贷款之日起6个月内处置完毕的,乙方有权单方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对当物进行评估,并决定以拍卖或变卖方式处置当物,但乙方以变卖方式处置当物的,变卖价格不低于评估价的70%。
9.3 乙方拍卖或变卖当物后或甲方与乙方达成以当物折价抵偿乙方债务后,甲方应按照乙方的指示和要求办理当物的过户手续。
9.4 乙方处置当物所得价款,若不足以清偿乙方全部债权,甲方应继续承担清偿责任;若在清偿乙方债权后尚有剩余部分,由乙方退还甲方。
9.5 本合同若办理强制执行公证的,乙方可直接依公证执行文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人民法院决定当物的处置方式。
9.6 乙方也有权在任何时候不经上述9.1/9.2/9.3款规定程序而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处置当物。
乙方也有权在任何时候不经上述9.1/9.2/9.3款规定程序而直接变卖当物,但乙方变卖当物的价格不得低于估价金额的70%。
第十条 逾期违约金
10.1甲方如未按期支付利息及综合费,甲方应每日按当金的约金。
10.2甲方如逾期偿还乙方本金,除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费率支付利息及综合费外,还应根据逾期天数每日按所欠当金的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10.3 上述两项逾期违约金互相独立。
第十一条 提前收回贷款
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宣布债权立即到期,提前收回贷款,并依法处置当物:
11.1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借款资金用途;
11.2 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擅自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11.3 当物未按照乙方要求投保险,或当物价值可能严重贬损、或当物可能灭失、或擅自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典当、赠予、再质押、托管、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当物;
11.4 财务状况恶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11.5 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被行政处罚、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或涉及刑事诉讼等,足以严重影响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
11.6 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
11.7 甲方的任何其它借款、担保、赔偿、承诺(含甲方对乙方的其他借款)或其他偿债责任因违约被司法部门勒令提前履行,或到期不能履行,致使乙方认为甲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任何条款的能力已受到影响;
11.8 当物有隐蔽瑕疵或当物的市场价急剧下降的,甲方应收到自乙方通知起三日内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当物予以置换,并重新办理相关抵质押手续,否则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
11.9 当物灭失、部分损毁或价值减少,甲方应收到自乙方通知起三日内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当物予以置换或补足,并重新办理相关抵/质押手续,否则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11.10 当物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但甲方在上述情形出现后三日内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当物予以置换,并重新办理相关抵/质押手续的除外;
11.11 拒不接受乙方经办人对质押财产进行查验或拒不接受乙方对甲方贷款用途进行检查和监督或在上述查验、检查、监督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11.12 拒不配合乙方的对账要求的;
11.13 违反《股权质押合同》中的义务的;
11.14 出现其它严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第十二条 甲方声明及保证
12.1甲方已经根据中国有效法律法规和标的公司的章程、相关合同等对质押人履行了全部出资义务,其对本协议项下质押股权的部分及全部享有合法、完全和充分的所有权和其它权益、权利,并保证在质权存续期间,甲方持续地享有以上权利及权益,并免于任何其他人基于对质押股权的所有权、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或其他担保利益而提出的权利主张;
12.2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在任何质押股权之上甲方没有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担保权利,并且在质押期间甲方已经并将在任何时候享有对所有质押股权的合法所有权,并不再在质押股权上设定任何新的权利负担。
12.3 本合同项下的质物依法可以设定质押,且不存在任何设定、实现质权的障碍与限制;
12.4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与质押有关的所有材料真实、合法、准确、完整,且保证履行股权质押有效设立的所有法定程序;
12.5本合同项下的质物未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被采取其他强制性措施。若在本合同签订后,质物出现上述情形,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向有关部门告知存在质押的情形;
12.6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转让、典当、赠予、再质押、托管、以股权进行联营、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质物;
12.7没有针对质押股权和/或甲方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悬而未决或有这样的威胁;
12.8甲方向乙方披露的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均是真实,并担保标的公司在股权质押期限内不出现亏损情况;
12.9甲方承诺:一旦标的公司在股权质押期限内出现亏损情况,甲方将立即以自己的其他财产向乙方提供担保;
12.10甲方承诺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财产保全费、登记、保管、过户、公证等费用;
12.11本合同项下的质物在质押期间发生配股的,出质人应以自有资金出资购买并随质物一起质押。出质人不购买而出现质物价值缺口的,出质人应当及时补足;
12.12出质期间,因质物而取得的分红、派息应作为保证金存入质权人的保证金账户,作为保证金担保,乙方指定的账号为:
12.13准许乙方及其经办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进入标的公司检查标的公司的财务状
12.14甲方保证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还本付息、费。如逾期不还,息、费算至甲方全部还清本、息、费时止;
12.15当有任何诉讼、仲裁或法院聆讯等正在对乙方股权质权有不利影响时,保证5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采取补救措施;
12.16 按照乙方合理请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乙方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 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和除第十条外的其他约定,乙方有权行使下述一项或几项权利:
13.1.1 按当金本金的%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13.1.2 要求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
13.1.3 有权宣布债权提前到期,收回当金本息及相关费用。
13.1.4 本条违约责任与第十条逾期违约金是相互独立的。
13.2 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如期发放当金,否则,应根据违约金额和天数,每日付给甲方违约金。
第十四条 保证人责任
14.1 保证人对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债务对乙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14.2乙方无须先向甲方追偿或起诉或处置当物,即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保证人保证责任与当物的担保系平行的、并列的,乙方可以选择优先实现保证债权,不受当物担保物权存在的影响。
14.3 如存在两个以上的保证人,各保证人均对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债务对乙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即各保证人之间的保证责任亦是平行的、并列的,乙方可以选择分别或同时向各保证人主张无限连带保证责任。
14.4 本合同项下的当物的担保不成立(不论是否系因甲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造成)、被确认无效、被撤销或乙方单方面解除、抛弃的情形,各保证人仍对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债务对乙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不因当物的担保不存在而产生任何影响。
14.5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乙方债权到期日起的两年。
14.6 甲方及甲方授权代表与乙方达成的补充协议、续当、对账单,均自动对保证人发生法律效力,但甲方及甲方授权代表与乙方加重甲方负担的利率和综合费率的,保证人仅在第六条约定的息费标准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14.7 甲方及甲方授权代表与乙方达成转当一致的,各保证人对乙方的转当债权仍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乙方与各保证人之间无须再另行签订保证合同,但乙方提出要求的除外。
甲方及甲方授权代表与乙方加重甲方负担的利率和综合费率的,保证人仅在第六条约定的息费标准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14.8 保证人特别承诺:在乙方债权未获完全清偿前,保证人暂不行使对甲方及其他保证人的追偿权等,待乙方所有债权获得清偿后,保证人才有权行使该等权利,否则乙方有权要求保证人全数交还乙方。
14.9 上述条款,除乙方与保证人另行达成的补充协议中明确约定废止其中的任一条款,否则上述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五条 其他事项
15.1 乙方无需征求甲方同意,可将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他人。但甲方未得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还款责任或义务转让予第三者。
15.2 甲方继承人或接办人,仍须向乙方或乙方继承人、接办人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及其他责任。
15.3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抵销。
第十六条 通知与通讯
16.1 甲方指定为履行本合同的联系人和代理人,代理与乙方进行对账、代办质押手续、收款、还款、续当、转当,赎当、处置当物等,甲方代理人的行为直接对甲方产生法律效力。
16.2 乙方指定为本合同的联系人,代表乙方与甲方进行联络,乙方代表人对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益的放弃、变更、或减低均对乙方不产生法律效力。
16.3甲方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邮箱
乙方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箱。
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向上述通讯地址、电子邮箱,邮寄、发送文件等视为送达。
第十七条 解释
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和标题项下的任何条款应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附 则
18.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含对保证人责任部分),首先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18.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18.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
第十九条 补充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典当质押借款合同【篇三】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需要,向贷款人申请_________借款,经出质人质押担保,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上述贷款。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主要借款内容
1.借款金额(大写)、用途、种类、利率、期限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________结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 提款和还款
1.分期提款、还款计划
2.借款人在提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提款计划,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3.贷款人按提款计划办理借款凭证手续,在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内,实际放款日、还款日和实际借款额以借款凭证为准。
4.借款人应主动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双方约定的分期还款计划还款;不主动归还的,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收。
第三条 还款资金来源
借款人应用下列资金,但不仅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质押内容
出质人自愿以_________等动产、权利(详见抵押物品清单)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质物,出质给贷款人,主动质押担保内容如下
1.质押担保期间:自设定抵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
2.质押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和质权的费用。
3.质物评估价值_________元,实际质押额为_________元。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4.质物未设定其他担保,所有权无争议。
5.出质人应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将质物移交贷款人占有,质物的权利证书和相关文件一并移交贷款人保管,质押期间,贷款人应妥善保管质物。贷款人为安全、方便也可将质物委托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保管。
6.质押财产在质押担保期间,由质押人办理财产保险,保险单由贷款人保存,如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保险理赔款应作为出质财产较贷款人存入专户或用于提前清偿贷款本息,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担保。
7.按担保法规定,应办理质押合同登记的,出质人应按规定向有权部门办理质押登记和其他法定出质手续,所登记质押权存续时间,应与质押担保期间一致。
8.未经贷款人同意,出质人不得将质物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经贷款人书面同意而取得的转让费、许可费或价款,应向贷款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9.质物的保险、鉴定、运输、保管、评估、登记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10.贷款到期,借款人不能归还或不足归还贷款本息时,贷款人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不足受偿部分,贷款人有权继续向借款人追偿。
11.贷款人按照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时,有权按第四条第11款规定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
12.当出质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卷入或即将卷入诉讼纠纷,或其他足以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时,贷款人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债权。
13.在本合同担保期间内,出质人的担保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贷款人条款的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14.出质人应予赔偿因其自身过失造成的贷款人损失,向贷款人支付借款金额_______%的赔偿金。
第五条 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借款人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政策性贷款账户管理及资金结算管理的规定;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
2.借款人必须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计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贷款人对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计收利息。
4.借款人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会报表和统计报表等资料,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检查;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包括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等相应的信贷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等改变经营方式行为,均应最迟于变更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积极落实债务;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对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以担保政策性贷款得安全。借款人对外任何担保均应提前30天通知贷款人,并以不超过其净资产总额为限。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7.借款人发现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应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8.贷款人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未能及时提供贷款的,应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借款人____违约金
9.对贷款人的违约行为,借款人有权向贷款人的上级行反映;因贷款人的违约行为而受到损失的,有权要求贷款人给予赔偿。
10.承担政策性任务的借款人,有权享受政策性贷款的各项优惠政策;贷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贷款利率,不得无故提前收回贷款。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观原因造成不能还清贷款的,应在贷款到期前10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出质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决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还款的,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3.各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方、担保方更换法定代表人,改变住所时,应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附件
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延期还款协议书、授权委托书、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协议、抵押物清单和贷款人要求借款人、出质人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九条 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借款人、贷款人、出质久各持_______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借款方
借款单位(公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贷款方
贷款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保证担保人
保证人(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经办人(签字)
典当质押借款合同【篇四】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
为确保甲乙双方利益,甲方使用位于 衡水市中心街南头路西博雅餐厅 经营权作为质押向乙方借款。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质押担保,依照我国《合同法》、《担保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做以下约定:
第一条.合同声明
甲方陈述与保证本人在本合同下出质的权力是完全的、有效地、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存在所有权或经营权方面的争议。本合同提供质押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明了。
第二条.借款金额、利率及还款方式
本质押合同主债权为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 (大写)元整。借款期限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月,月利率为 %,每月 日前归还当月利息,期满一次性归还乙方归还本金及剩余利息。到期后若甲方不能归还本息,乙方给予甲方 天宽限期,宽限期过后乙方拥有该餐厅100%经营权。合同期限最长不超宽限期。
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将甲方所借款项一次性打入甲方指定账户,账户情况如下:
账户开户行:
账户 名称:
账 号:
甲方收到乙方款项后,此合同完全生效。
第三条.出质权利
出质人使用位于 衡水市中心街南头路西博雅餐厅 的经营权质押向乙方借款,其中经营权包含该餐厅前厅后厨及楼上餐厅经营性用品。且餐厅的所有权人知晓并同意甲方以此餐厅经营权质押向乙方借款,为保障乙方权利,甲方在借款未还清乙方之前,乙方拥有该餐厅的100%的经营所有权,在还款期内,乙方接手且对外经营以甲方名义经营,经营所得归乙方用于维持餐厅经营正常,盈亏甲方不承担责任,并保证餐厅内部完整,物品无外借、无变卖、无丢失等损失,以及外界其他因素的干扰造成的损失。
甲方保证签订本合同之日,该餐厅设施完整,物品齐全能够正常经营,且无其他债务纠纷。在借款合同期限还清后,乙方交还经营权。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本合同借款期内,非经对方同意,合同双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力馈赠、转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分。在质权受到可能来自第三方的侵害时,双方有义务通知并协助对方免受侵害。此餐厅的经营权,以及该餐厅的经营性物品,任何一方无权变卖、抵债、馈赠或其他任何方式搬离餐厅或损毁。
第五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出 质 人: 质 权 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代理商授权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使甲方xxxxx产品全面推向市场,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方本着合法、公正、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书,以资双方信守。
一、 代理产品,区域、期限:
1、代理产品名称:
2、代理区域: 辖区范围内
3、代理期限: 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双方满意可续约,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代理权。
二、 双方责任、权利:
(一)甲方: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成为甲方在 市场销售合法总代理商,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另设总代理商。
2、甲方依照本合同之约定管理乙方代理区域的经营活动,协助乙方做好区域内营销推广工作。
3、甲方保证乙方货款到账12小时内发出货品(特殊订货除外),并保证产品长期供应。
4、甲方提供相关的产品证书和文件资料等。
5、甲方保证产品质量,对产品实行三个月内包换,一年保修,终身维护的质保承诺。
6、甲方积极配合乙方进行销售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
7、甲方授于乙方“代理授权书”并享受调价时的库存差价补偿与其它优惠措施。
(二)乙方责任、权利:
1、乙方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完善经营甲方产品的各项手续。
2、乙方在授权区域内依法经营,认真负责地完成甲方授权代理事项,做好销售工作,因乙方不依法经营,违反代理协议书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贯彻,融汇甲方营销理念,接受甲方的业务培训,服从甲方的营销指导及考核。
4、乙方必须具备一批高素质的销售人员,在所属区域内,建立自己的销售网络,与甲方同时进行网络化经营,并经常性,有针对性开展一系列的促销宣传活动。
5、协议生效后,乙方可以以甲方总代理或办事处的名义对外宣传。
6、乙方负责在代理区域内本产品的广告宣传及费用,设计光盘由甲方提供,依法办理产品有关宣传手续,做到合法经营。
三、 总代理商从事的业务范围:
1、区域内二级代理商的建立。
2、区域内零售市场的建设,以及产品的批发,终端销售。
3、密切与工程商合作,或与房地产商及需求单位直接合作。
4、经常进行宣传促销活动。
四、 代理条件:
1、乙方必须是注册合法的公司或经营单位,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一定的市场经营网络。
2、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企业有关资质(企业营业执照、工程施工资质证、销售许可证)。
3、乙方必须完成甲方对其区域规定的首批进货额,季度进货额。
4、签约后,乙方在半年内必须完成(50%以上)区域内的市场营销网络建设,
5、乙方与区域内代理商,二级经销商等所签订的合作协议由甲方、乙方、经销方三方共同签订,或乙方签订后报甲方备案。
6、乙方在区域销售运作中,应严格遵守甲方提供的经销价格体系进行网络销售,乙方供给二级代理商的供货价格按限定供货价的规定执行,乙方区域内零售价格最高不得超出甲方提供的XX年全国统一零售价,最低可以下浮10%,如需超出,必须征得甲方书面授权方可执行,否则将取消乙方代理资格,同时赔偿甲方为此造成的各种损失。但对于房地产工程的批量供货可由总代理根据实际情况自定。
7、乙方必须接受甲方业务培训及营销指导内容:
(1)安业系列产品各项功能的操作及安装使用。
(2)甲方营销政策及营销思路的贯彻。
(3)市场网络建设、规划及销售人员队伍建设。
(4)通过多渠道开拓终端销售业务。
8、不得同时经营其它同档次品牌的同类产品,不然代理权自动取消。
五、 代理数量及价格:
1、乙方首先支付 2 万元rmb货物订金,并可在订货金额内进行货物订购(三个月内),乙方每季度必须完成 6 万元rmb的进货额,全年必须完成 25 万元rmb进货额。(具体产品价格及品种见附件)
3、乙方承诺本协议签字之日起 7 日内,向甲方支付首批货物订金 2 万元rmb,(甲方按4个月完成供货,每月为5000元rmb)如不按时付货款,本协议将自动失效。
4、甲方年终考核乙方年进货总额及市场网络建设情况,如按时完成年进货量及市场网络建设,甲方按乙方年进货总金额的 5 %给予返利,如超额完成年进货量,超额部分按 7 %给予返利。
5、乙方代理区域内所设的二级代理商,经销商,工程用户所需产品由乙方负责统一向甲方购进,或书面委托甲方向乙方指定地点办理托运。
6、从第二季度开始,若乙方提货量达不到本协议规定的每季度进货量的 50% 且市场网络建设达不到协议指标时则不享受区域总代理政策,乙方不得再以甲方代理商或办事处名义对外宣传。
六、 其它事项:
1、乙方如自动放弃代理权或违约被甲方终止代理权,乙方所有产品不得低于甲方全国统一市场价格的 5 折销售。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在该地区销售的损失。
2、乙方售出的甲方产品在使用中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甲方应及时调查情况,在质保时间及围内的产品给于换货,并承担所有运输费用。
七、 付款、运输方式:
1、乙方款到甲方账上,甲方即可发货,并告知运费价格。
2、运费由 乙 方负责。
八、 宣传、技术支持:
1、宣传资料按乙方提货比例配送,并可提供宣传资料光盘供乙方大批量印刷宣传使用。
2、甲方提供代理授权书,技术培训资格证书。
3、甲方免费提供传喷画和培训手册。
4、乙方完成首批进货额时,如需派员到甲方进行技术培训时。交通自理,食宿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进行大工程项目同时,甲方可派员进行技术支持,交通费甲方自理,住宿由乙方负责。
5、提供工程设计方案和技术指导。
九、 违约与仲裁:
1、未经甲方同意,如乙方违约跨区销售,一经确认,首先罚违约金人民币伍万元,然后再将实际损失的额赔偿给甲方。
2、自乙方代理资格生效之日至代理资格失效之日内,甲方不得再到乙方代理区域内进行销售,如有违反,首先罚违约金人民币伍万元,然后再将实际损失数额赔偿给乙方。
3、在协议期内如发生分歧,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可按《经济合同法》处理。
十、附则:
1、在甲方未设立产品总代理地区,为扩大销售量,乙方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可向该地区销售代理产品。
2、在合同签订后,合同可到公证处公证,公证费由提出方承担。
3、签订本协议时,乙双方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证书,企业有关资质证明。
4、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议。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 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即可生效。
代理商合同
甲方:-------------------------------------(简称“甲方”)
乙方:-------------------------------------(简称“乙方”)
甲方授权乙方在---------------(省,市)范围内,经营本公司产品,乙方为甲方在----------------(省,市)的区域代理商。双方在平等原则下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代理商基本资格。
1.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
2.代理商有一定的经销电子产品经历(1—3)年,销售业绩与信誉良好。
3.恪守治拓科技的经营宗旨与经营理念。
4.合法经营,具有良好的市场形象。
二.关于同业竞争问题。
1.同一代理商,不得同时经销其他品牌相似的安防产品。
2.经销产品不得超出代理区域外。
三.经销内容。
1.本产品的正常经销业务。
2.本产品的安装与售后维修。
3.人员培训由总部负责。
4.商标等终端形象建设,由总部免费统一策划授权使用,代理商负责日常维护。费用代理商自理。
四.经营与结算。
1.签署代理协议,缴总部20万元服务质量保证金(无利息),首次订货不低于80万元人民币。(协议签订一个月内)。
2.该产品的出厂价5400元/台,市场参考零售价6500元/台。
3.协议签订后,将有关市场推广人员送总部培训。以及在总部策划下的终端建设。
4.每次订货以传真为准,提前一周,款到发货。每次订货量不低于100台。
五.权利与义务。
1.根据区域分布,签订相关区域代理商。(以省划分)
2.有权对代理商及其所辖区域经销商的经销产品行为进行监督,并根据双方所订协议进行处罚,直至取消其资格。(具体协议另定)
3.有义务对代理商相关市场推广人员进行统一培训。
4.根据该区域实际经销情况,有义务进行一定的市场推广工作(包括广告)。
5.对于涉及到公司商标的终端建设,由总部统一策划。
六.公司承诺:在代理商区域内,公司不直接经营批、零售业务。销量及返利归代理商。
七.业绩与考核。
1.基本销售1000台/年。 如果代理商一年内达不到,视市场情况降为该区域分销商,划归代理商管理,直至取消经销资格。
销量(台) 单台返利(元/台) 最高返利(万元)
2.1001~3000 100 20
3.3001~5000 150 20+30=50
4.5001~7000 200 50+40=90
5.7001~10000 250 90=75=165
6.10001~以上 300
供方
单位名称:
地 址: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需方
单位名称:
地 址: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