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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移动电话买卖合同

天津市移动电话买卖合同。

随着时代的发展,买卖交易在生活中也越来越常见,但是有很少的时候会签订买卖合同。签订合同可以更好的维护双方利益,依据各种交易不同,签订合同时间略有差异。那么签订买卖合同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经过搜索整理,小编为你呈现“天津市移动电话买卖合同”,欢迎阅读,希望你能阅读并收藏。

一、购机前,请消费者知晓如下事项并进行如下确认:

1.移动电话商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

2.移动电话包装盒上的商标和机型是否是您所需要购买的;

3.包装盒条形码串号(IMEI)是否完整,GSM手机可在移动电话上按*#06#,将所显示的15位移动电话串号与移动电话盒上的串号核对是否一致;

4.查看移动电话外形是否有磨损、裂痕等其他损坏情况;查看机身上的螺丝是否有被拧过的痕迹;

5.移动电话配置是否齐全,与销售商承诺的是否一致,并在下面合同条款中予以确认;

6.查看移动电话累计通话时间,如显示时间低于10分钟,属正常范围;

7.移动电话保修卡是否是原厂保修卡。

二、购机中,请消费者进行如下确认:

8.消费者购买_________品牌_______型号移动电话______部;每部移动电话还包括下列配置:原装电池板_____块,串号___,非原装电池板_________块;原装座充电器_________部,原装便充电器_________座;非原装座充电器_________座,非原装便充电器_______座;原装耳机_________副,非原装耳机_________副;其他_________;

9.销售商承诺所提供商品是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准予流通且质量符合国家法定标准的产品;

10.消费者支付购机款_________元(人民币),如消费者购买的移动电话属分期付款或享受套餐服务的,还需同时遵守其他相关约定;

11.销售商须向消费者提供加盖销售商公章的原厂保修卡、原厂提供的保修条例或规则等有关单证和资料,并指导、协助消费者填写“三包”凭证上须填写的内容;

12.销售商须开具加盖公章销售发票给消费者,销售发票上须填写该移动电话机身串号、出厂序号(批号),配件、产品商标和型号、价格、销售日期等内容。

三、购机后,请消费者注意如下事项:

13.消费者购买移动电话后还可查看您所购买的移动电话是否有进网许可证。检验进网许可证可登录国家信息产业部网站或通过电话对移动电话进网许可证的真伪进行查询。

14.消费者须妥善保管购机发票、合同、保修卡和销售商、生产商提供的其他单证。

15.消费者在三包期限内使用移动电话出现质量问题,务必前往有授权的特约维修部门报修,否则您将有可能失去国家“三包”规定对您的保护;

16.请消费者特别注意下列条款:

A、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移动电话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商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消费者要求退货时,销售商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B、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内,移动电话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商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

C、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不管是否相同故障)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商负责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请消费者注意:每一次修理务必要求修理方正确填写修理记录)

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网络因素造成的故障除外)

名称

性能故障

主机

(三包有效期1年)

说明书所列功能失效

屏幕无显示/错字/漏划

无法开机、不能正常登录或通信

无振铃

拨号错误

非正常关机

SIM卡接触不良

按键控制失效

无声响、单向无声或音量不正常

因结构或材料因素造成的外壳裂损

充电器(三包有效期1年)

不工作或工作不正常、使用指定充电器无法正常充电

电池(三包有效期6个月)

充电后移动电话仍不能正常工作。

判断依据为电池容量不小于80%

移动终端卡(三包有效期1年)

不能正常工作

外接有线耳机(三包有效期3个月)

不能正常送受话

数据接口卡(三包有效期1年)

不能正常工作

17.签约本合同的销售商承诺:符合换货条件,并且销售商有同型号同规格移动电话机商品,消费者不愿意调换而要求退货的,销售商应当予以退货,但对于使用过的商品应当按《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实施三包的移动电话机商品目录》收取折旧费,但折旧费率以0.25%计;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商负责15天内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销售商逾期未能更换的,销售商以移动电话价款×0.25%(天)对消费者提供补偿。

18.补充条款(买卖双方可就上述条款未尽事宜进行补充约定);

19.本合同是本次交易活动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销售商(盖章):_______消费者(签字):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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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机买卖合同


致消费者的特别提示:本合同是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交电家电商业行业协会、上海通讯制造业行业协会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希望您在充分了解下列条款和注意事项后再进行交易,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咨询销售人员,他们有义务给您做出确切的解释。
一、购机前,请消费者知晓或确认如下事项:
1.移动电话机商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
2.移动电话机包装盒上的商标和机型是否是您所需要购买的。
3.包装盒条形码串号(imei)是否完整。如果是gsm手机,请在移动电话机上按"*#06#",然后将所显示的15位移动电话机串号与移动电话机盒上的串号核对是否一致。
4.移动电话机外形是否有磨损、裂痕等其他损坏情况。机身上的螺丝是否有被拧过的痕迹。
5.移动电话机配置是否齐全,与销售商承诺的是否一致,并在以下合同条款中予以确认。
6.查看移动电话机累计通话时间,如显示时间低于10分钟,属正常范围。
7.移动电话机保修卡是否是原厂保修卡。

二、购机中,请消费者确认如下事项:
8.消费者购买品牌 型号移动电话机,串号;该部移动电话机还包括下列配置:原装电池板块,序号  、  ,非原装电池板块;原装座充电器部,原装便充电器座;非原装座充电器座,非原装便充电器座;原装耳机副,非原装耳机副;其他  。
9.销售商承诺所提供商品是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准予流通且质量符合国家法定标准的产品。
10.消费者支付购机款 元(人民币),如消费者购买的移动电话机属分期付款或享受套餐服务的,还需同时遵守其他相关约定。
11.销售商须向消费者提供加盖销售商公章的原厂保修卡、原厂提供的保修条例或规则等有关单证和资料,并指导、协助消费者填写"三包"凭证上须填写的内容。
12.销售商须向消费者开具加盖公章的销售发票,销售发票上须填写该移动电话机机身串号、出厂序号(批号),配件、产品商标和型号、价格、销售日期等内容。

三、购机后,请消费者注意如下事项:
13.消费者购买移动电话机后还可查看所购买的移动电话机是否有进网许可证,消费者可登录国家信息产业部网站(www.chinamobile.gov.cn)或通过电话(010)88558800、(010)88558516对移动电话机进网许可证的真伪进行查询。
14.消费者须妥善保管购机发票、合同、保修卡和销售商、生产商提供的其他单证。
15.消费者在三包期限内使用移动电话机出现质量问题,务必前往有授权的特约维修部门报修,否则将有可能失去国家"三包"规定对消费者的保护。
16.请消费者特别注意下列条款:
a.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商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消费者要求退货时,销售商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b.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商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
c.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不论是否相同故障)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商负责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请消费者注意:每一次修理务必要求修理方正确填写修理记录)
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
(网络因素造成的故障除外)

┌─────────────┬──────────────────────────┐
│ 名  称 │性 能 故 障 │
├─────────────┼──────────────────────────┤
│ 主 机  │说明书所列功能失效 │
│(三包有效期1年) ├──────────────────────────┤
│ │屏幕无显示/错字/漏划│
│ ├──────────────────────────┤
│ │无法开机、不能正常登录或通信│
│ ├──────────────────────────┤
│ │无振铃 │
│ ├──────────────────────────┤
│ │拨号错误│
│ ├──────────────────────────┤
│ │非正常关机 │
│ ├──────────────────────────┤
│ │sim卡接触不良  │
│ ├──────────────────────────┤
│ │按键控制失效│
│ ├──────────────────────────┤
│ │无声响、单向无声或音量不正常│
│ ├──────────────────────────┤
│ │因结构或材料因素造成的外壳裂损 │
├─────────────┼──────────────────────────┤
│ 充电器 │不工作或工作不正常、│
│(三包有效期1年) │使用指定充电器无法正常充电 │
├─────────────┼──────────────────────────┤
│ 电 池  │充电后移动电话机仍不能正常工作。│
│  (三包有效期6个月)│判断依据为电池容量不小于80% │
├─────────────┼──────────────────────────┤
│移动终端卡│不能正常工作│
│(三包有效期1年) ││
├─────────────┼──────────────────────────┤
│  外接有线耳机  │不能正常送受话 │
│  (三包有效期3个月)││
├─────────────┼──────────────────────────┤
│数据接口卡│不能正常工作│
│(三包有效期1年) ││
└─────────────┴──────────────────────────┘


17.签约本合同的销售商承诺:符合换货条件,并且销售商有同型号同规格移动电话机商品,消费者不愿意调换而要求退货的,销售商应当予以退货,但对于使用过的商品应当按《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实施三包的移动电话机商品目录》收取折旧费,但折旧费率以0.25%计。
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商负责在15天内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销售商逾期未能更换的,销售商以“(移动电话机价款×0.25%)/天”向消费者提供补偿。
18.补充条款(买卖双方可就上述条款未尽事宜进行补充约定)
19.本合同是本次交易活动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销 售 商 (盖章)  消费者 (签字)
地址 联系地址  (可选填)
联系电话 公民身份号码  (可选填)
合同签订日期 联系电话  (可选填)

上海市移动电话买卖合同


一、购机前,请消费者知晓如下事项并进行如下确认:
1.移动电话商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
2.移动电话包装盒上的商标和机型是否是您所需要购买的;
3.包装盒条形码串号(IMEI)是否完整,GSM手机可在移动电话上按*#06#,将所显示的15位移动电话串号与移动电话盒上的串号核对是否一致;
4.查看移动电话外形是否有磨损、裂痕等其他损坏情况;查看机身上的螺丝是否有被拧过的痕迹;
5.移动电话配置是否齐全,与销售商承诺的是否一致,并在下面合同条款中予以确认;
6.查看移动电话累计通话时间,如显示时间低于10分钟,属正常范围;
7.移动电话保修卡是否是原厂保修卡。

二、购机中,请消费者进行如下确认:
8.消费者购买_________品牌_______型号移动电话______部;每部移动电话还包括下列配置:原装电池板_____块,串号___,非原装电池板_________块;原装座充电器_________部,原装便充电器_________座;非原装座充电器_________座,非原装便充电器_______座;原装耳机_________副,非原装耳机_________副;其他_________;
9.销售商承诺所提供商品是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准予流通且质量符合国家法定标准的产品;
10.消费者支付购机款_________元(人民币),如消费者购买的移动电话属分期付款或享受套餐服务的,还需同时遵守其他相关约定;
11.销售商须向消费者提供加盖销售商公章的原厂保修卡、原厂提供的保修条例或规则等有关单证和资料,并指导、协助消费者填写“三包”凭证上须填写的内容;
12.销售商须开具加盖公章销售发票给消费者,销售发票上须填写该移动电话机身串号、出厂序号(批号),配件、产品商标和型号、价格、销售日期等内容。
三、购机后,请消费者注意如下事项:
13.消费者购买移动电话后还可查看您所购买的移动电话是否有进网许可证。检验进网许可证可登录国家信息产业部网站(www.chinamobile.gov.cn)或通过电话(010)88558800、(010)88558516对移动电话进网许可证的真伪进行查询。
14.消费者须妥善保管购机发票、合同、保修卡和销售商、生产商提供的其他单证。
15.消费者在三包期限内使用移动电话出现质量问题,务必前往有授权的特约维修部门报修,否则您将有可能失去国家“三包”规定对您的保护;
16.请消费者特别注意下列条款:
A、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移动电话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商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消费者要求退货时,销售商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B、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内,移动电话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商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
C、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不管是否相同故障)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商负责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请消费者注意:每一次修理务必要求修理方正确填写修理记录)
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网络因素造成的故障除外)

名称

性能故障

主机

(三包有效期1年)

说明书所列功能失效 

屏幕无显示/错字/漏划 

无法开机、不能正常登录或通信

无振铃 

拨号错误

非正常关机 

SIM卡接触不良

按键控制失效 

无声响、单向无声或音量不正常

因结构或材料因素造成的外壳裂损 

充电器(三包有效期1年)

不工作或工作不正常、使用指定充电器无法正常充电

电池(三包有效期6个月)

充电后移动电话仍不能正常工作。 

判断依据为电池容量不小于80%

移动终端卡(三包有效期1年)

不能正常工作

外接有线耳机(三包有效期3个月)

不能正常送受话

数据接口卡(三包有效期1年)

不能正常工作 

17.签约本合同的销售商承诺:符合换货条件,并且销售商有同型号同规格移动电话机商品,消费者不愿意调换而要求退货的,销售商应当予以退货,但对于使用过的商品应当按《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实施三包的移动电话机商品目录》收取折旧费,但折旧费率以0.25%计;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商负责15天内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销售商逾期未能更换的,销售商以移动电话价款×0.25%(天)对消费者提供补偿。
18.补充条款(买卖双方可就上述条款未尽事宜进行补充约定);
19.本合同是本次交易活动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销售商(盖章):_______消费者(签字):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天津市农药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卖方: 签订地点:

买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农药的基本情况

编号

农药

名称

商标

或品牌

登记

证号

产品

批号

生产厂

包装

规格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附页或加项)

第二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项执行:

1.合同签订后,买方支付定金 元;卖方交货后,买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价款,定金抵作价款或者返还。买方付款后,卖方应当开具销售凭证。

2.合同签订后,买方在签约地点当场支付价款,卖方应当开具销售凭证。

3.其他方式: 。

第三条 交货方式及期限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项执行:

1.合同签订后,在签约地点当场交货。

2.卖方于 年 月 日送货到指定地点 ,运费 元由 方承担。

3.买方于 年 月 日到指定地点 提货。

4.其他方式: 。

第四条 质量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其他标准:

第五条 验收

1.双方约定于卖方交货后 日内对农药进行验收。

2.包装应贴有标签或者附具说明书,注明农药名称、企业名称、产品批号和农药登记证号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号、农药生产许可证号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号,以及农药的有效成份、含量、重量、产品性能、毒性、用途、使用技术、使用方法、生产日期、有效期和注意事项等。农药分装的,标签或者说明书上还应当注明分装单位。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其他验收内容 。

对质量有异议双方可委托 部门抽样检测。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交付的农药不符合第一、四条规定的,买方有权要求减少价款、补足数量、换货或退货;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卖方应予赔偿。

2.一方迟延交货或支付货款的,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 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损失。

3.因农药质量问题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卖方应予赔偿。

4.其他违约责任 。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 种方式解决:

1.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买卖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卖方(章): 买方(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天津市肥料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提示:本合同适用于肥料生产商与销售商之间的交易,或销售商与种植户之间的大额交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肥料买卖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买方对肥料的基本要求单位:元/

编号

肥料名称

肥料登记证号或备案证号

牌号/商标

含量/型号

生产许可证号

包装规格

生产日期

产地

数量

单价

总价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 质量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

第三条 肥料类型:□复混(合)肥□有机肥□配方肥□有机无机肥□叶面肥□单质肥□其他。

第四条 卖方应提供的相关证件:《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明》□《生产许可证》□《代理销售授权书》□《肥料登记证》或《备案证》□《经营许可证》□其他。

第五条 包装及存储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买方应在年月日前向卖方支付(□定金/□预付款)元,剩余价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为:________;选择由买方支付定金的,因买方违约解除合同,则定金不予返还,因卖方违约解除合同,则卖方应双倍返还定金。________□。

第七条 交货方式:________;交货地点:________;交货期限:________;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验收:买方应在卖方交货后日内进行验收;其中肥料包装必须注明肥料名称、企业名称、产品批号、有效成份及含量、重量、生产许可证号、肥料登记证号和注意事项等,并应另附说明书,阐明产品性能、用途、实用技术、使用方法等,产品合格证上还应注明生产日期、有效期;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其他验收要求: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肥料经验收不符合第一条或第八条要求的,买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

2.肥料不符合第二条质量标准或外包装明示含量的,买方有权要求退货,并要求赔偿损失。>

3.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价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____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签章):__________ 卖方(签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买卖合同:移动电话机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卖方:_________买方:_________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 移动电话机及其配件的名称、特征、数量、单价与“三包”期限如下表:

名称品牌及型号出厂机身串号附件序号进网标志码号生产厂商及产地数量单价三包期限主机随机配件其他合计金额(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 第二条 交货地点:签约地点/_________交货时间:即时/_________第三条 付款方式:现金/支票_________付款时间:即时/货到付款_________第四条 验收(一)卖方向买方说明商品,核对移动电话机主机机身号(imei串号)和进网标志.随机配件的出厂序号(批号).产品商标和型号,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保证商品符合产品使用说明明示的配件和产品的质量状况,经买方确认,当面向买方交验商品,(二)对于移动电话机的数量颜色型号(含随机配件).外观有异的,买方在提货时当场确定。第五条 质量标准及三包规定(一)质量标准:_________(三)三包标定:1.商品自售出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在三包范围内主机出现性能故障时,买方可选择换货或修理。买方要求换货时,卖方负责为买方调换新的同型号同规格商品;无同型号同规格商品时,买方可选择换货或退货,不得收取任何费用。2.主机在三包有效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卖方负责在_________日内免费维护.修理,并保证修理后的商品能正常使用。3.三包有效期内,主机出现性能故障,经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修理记录。卖方负责免费为买方调换新的商品。换货后,商品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由卖方在发货票背面加盖印章,注明更换日期,并提供新的三包凭证。4.三包有效期内,配件出现性能故障,经更换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卖方负责免费为买方退货,并按当时的配件单独销售价格一次性退款。5.对于其他质量问题涉及三包的,按照《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办理。6.指定维修单位_________地址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7.以上关于时间的双方约定,低于国家法定时间的,以国家法定时间为准。第六条 在三包范围外,下列情况可以实行合理收费修理:(一)超过三包有效期的;(二)未按三包使用说明的要求使用.维护.保管而造成损坏的;(三)未按指定维修单位维修.拆动造成损坏的;(四)擅自涂改或无有效三包凭证.有效发货票的(能够证明该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除外);(五)三包凭证上的产品型号或编号与商品实物不相符合的。第七条 违约责任(一)一方迟延交货或提货的,应每日向对方支付迟延部分合同总价的_________%的违约金;(二)_________。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买.卖双方协商或向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第九条 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卖方(签章):_________买方(签章):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移动电话机买卖合同


有关移动电话机买卖合同

湖北省移动电话机买卖合同(公示文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移动电话机及其配件的名称、特征、数量、单价与“三包”期限如下表:

名称

品牌及型号

出厂机身串号附件序号

进网标志码号

生产厂商及产地

数量

单价

三包期限

主机

随机配件

其他

合计金额(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 

第二条 交货地点:签约地点/_________交货时间:即时/_________

第三条 付款方式:现金/支票_________付款时间:即时/货到付款_________

第四条 验收

(一)卖方向买方说明商品,核对移动电话机主机机身号(imei串号)和进网标志.随机配件的出厂序号(批号).产品商标和型号,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保证商品符合产品使用说明明示的配件和产品的质量状况,经买方确认,当面向买方交验商品,

(二)对于移动电话机的数量颜色型号(含随机配件).外观有异的,买方在提货时当场确定。

第五条 质量标准及三包规定

(一)质量标准:_________

(三)三包标定:

1.商品自售出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在三包范围内主机出现性能故障时,买方可选择换货或修理。买方要求换货时,卖方负责为买方调换新的同型号同规格商品;无同型号同规格商品时,买方可选择换货或退货,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2.主机在三包有效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卖方负责在_________日内免费维护.修理,并保证修理后的商品能正常使用。

3.三包有效期内,主机出现性能故障,经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修理记录。

卖方负责免费为买方调换新的商品。换货后,商品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由卖方在发货票背面加盖印章,注明更换日期,并提供新的三包凭证。

4.三包有效期内,配件出现性能故障,经更换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卖方负责免费为买方退货,并按当时的配件单独销售价格一次性退款。

5.对于其他质量问题涉及三包的,按照《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办理。

6.指定维修单位_________地址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7.以上关于时间的双方约定,低于国家法定时间的,以国家法定时间为准。

第六条 在三包范围外,下列情况可以实行合理收费修理:

(一)超过三包有效期的;

(二)未按三包使用说明的要求使用.维护.保管而造成损坏的;

(三)未按指定维修单位维修.拆动造成损坏的;

(四)擅自涂改或无有效三包凭证.有效发货票的(能够证明该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除外);

(五)三包凭证上的产品型号或编号与商品实物不相符合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一方迟延交货或提货的,应每日向对方支付迟延部分合同总价的_________%的违约金;

(二)_________。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买.卖双方协商或向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第九条 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

卖方(签章):_________

买方(签章):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湖北省移动电话机买卖合同(公示文本)

湖北省移动电话机买卖合同(公示文本)

天津市饲料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标的、数量及价款

标的名称

牌号商标

规格等级

生产单位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小写:

第二条 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内容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__________________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全额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所有。

第六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担保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___________起生效。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

出卖人(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邮政编码:

买受人

受买人(章)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邮政编码:

天津市房产买卖合同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填 写 说 明

1、本协议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存量房买卖。

2、协议当事人订立协议前,须认真协商各项条款。一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即生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任何条款的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字或盖章确认。

3、本协议中空格部分若为空白句,应用(无)填充。涂改之处,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4、本协议不得翻印。

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

出卖人(甲方):

(个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号码证(护照)号码:

(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个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号码证(护照)号码:

(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买受人(乙方):

(个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号码证(护照)号码:

(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个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号码证(护照)号码:

(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房地产情况

该房屋坐落

,产别

,结构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房屋所有权证号,所有权人

;房屋为共有的,其他共有权人

,共有权证号

,共有方式

,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见附件三。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号

,土地使用面积

平 方米,土地来源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年限为

年,自

止。

经双方实地查勘,房产实物状况及相关设施,符合双方约定。

房屋相关设施及平面图见附件一。房屋抵押、租赁情况见附件二。

第二条 房地产价款、其他价款及交付

房产价款为

元(币种:

),计

(大写),

其他价款为

元(币种:

),计

(大写)。

乙方付款形式、付款时间为:

第三条 房产交付

房产实物状况、权利状况,符合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的,方可交付;不符合有关规定和双方 约定的,不得交付。

甲方须于

前,将该房产及相关证明交付乙方。如遇不可抗力,双方约定处理方式:

上述相关证明包括:

第四条 产权转移登记及其他相关设施登记

协议订立后,甲乙双方应在30日内,到房屋所有权登记机关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按照有关规定,其他相关设施应办理登记的,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理。

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未能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其他相关设施登记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付房产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如下:

2、乙方逾期付款或不符合付款形式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如下:

3、其他约定

第六条 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的约定

甲方保证在该房产交付时,无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如存在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由甲方 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争议处理

本协议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协议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见附件四)。

附件一至附件四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协议份数

本协议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

第十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天津市农资买卖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乙方向甲方销售的生产资料及乙方收购甲方生产的农产品等事宜,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合同标的

1.1乙方向甲方销售的生产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化肥、农药、种子(以下通称生产资料)

1.2乙方收购甲方生产的农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棉花、地膜(以下称合同产品)第二条生产资料的购货方式

2.1甲方根据其生产需要,按(年或季度)向乙方提出购货计划,该购货计划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资料、规格、数量和具体交货时间。乙方应在收到购货计划后(时间内)根据合同向甲方提供有关生产资料;

2.2在同等的销售条件下,乙方承诺优先向甲方供货。第三条合同产品的购货方式

合同产品由乙方根据本合同收购,在同等的收购条件下,乙方承诺优先收购甲方合同产品。第四条生产资料及合同产品的价格

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销售给甲方的生产资料,不应高于向第三方销售上述产品的价格;乙方收购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的价格,不应低于向第三方收购上述产品的价格。第五条付款方式

5.1甲方购买生产资料,应于收到每批生产资料后一个月内支付生产资料的货款。逾期不付,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所欠货款利息。利率按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5.2乙方收购合同产品,应于收到每批合同产品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产品的货款。逾期不付,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欠货款利息。利率按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第六条生效及有效期

6.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甲方之股东大会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6.2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天津市家具买卖合同


为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家具名称 :

家具名称

商标

规格型号

主材、辅料

颜色

等级

产地

数量

单价

主材

辅材

面料

五金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第二条 定作家具图纸的提供及要求:

买受人定作家具的,买受人于 年 月 日前将图纸一式两份交付出卖人。出卖人认可后,由卖场销售人员签名(盖章)后,将其中一份交给买受人留存。

第三条交货方式、时间及地点:

(一) 买受人自提,于 年 月 到出卖人处自提;

(二)出卖人送货,送货费用由 承担。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

第四条付款方式、时间:

□ 买受人签约时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

□ 买受人签约时支付 元的预付款,余款 元在 时付清。

□ 买受人在 年 月 日支付总价款 %的定金(此比例不得超过20%),余款 元在 时付清;出卖人交货时,定金抵作货款。买受人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条质量标准:每件家具应符合GB 5296.6 要求的《家具使用说明书》中标明的标准,或不低于样品同等质量。生产家具使用材料的标注应当符合《家具产品标识标注规范》规定。

第六条家具的验收:买受人在验收中发现家具的数量、商标、外观、颜色等直观特征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对于其他质量问题,可在《天津市家具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所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出卖人在知悉或应当知悉买受人有异议后,按照《天津市家具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办理,并于知悉或应当知悉买受人有异议之日起5日内告知买受人。

出卖人或主办单位做出对买受人更有利的责任承诺的,按照该承诺执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一方迟延送货或提货的,违约方应每日向对方支付违约部分家具货款 %的违约金;

(二)违约超过 日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支付定金的,可选择适用定金罚则。

(三)经国家认可的家具检测机构检测,家具的有害物质含量或家具质量不符合国家或天津市有关标准的强制性规定的,买受人有权无条件退货,并要求出卖人赔偿相应的检测费、交通费、误工费等损失。

(四)定做的家具不符合约定的,双方当事人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五) .

第八条 市场主办单位的责任:出卖人撤离展销会或市场的,由展销会或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出卖人追偿。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或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诉解决;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

出卖人(章) 买受人(章) 主办单位(章)

住所: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天津市房屋买卖合同


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卖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邮编: 住 址:

乙方(买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邮编: 住 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

一、销售标的物

甲方向乙方出售如下产权物业:

1、 座落地址:北京市

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2、结构: 建筑面积:

3、乙方购房用途:

4、房屋所有权人:

二、价格及付款方式

买卖产权价:人民币(大写) 元整;

付款方式:

三、责任与权利

甲方:

1、须具备该房屋所有相关法律认可文件;

2、本合同签订后,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3、在办理过户期间向乙方提供该房屋产权证明及相关法律文件;

4、在办理过户期间拥有该房屋所有权及使用权;

5、保证上述房产无债权与债务纠纷。

6、保证在立契之前把物业管理费 、水费、电费、燃气费、暖气费结清。

乙方:

1、须提供过户所用之各种身份证明及法律认可文件。

2、 及时支付购房款及相关税、费。

3、 乙方付清全部房款,上述房屋经产权过户并交接完毕后,该房屋即归乙方所有和使用。

四、违约条款

甲乙任何一方不按上述条款执行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整。

五、不可抗力

人力不可抵抗的因素和自然灾害除外 。

六、调解和仲裁

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如遇双方发生纠纷,先行通过双方协调;协商不成时,可采取第 种方式解决:

1、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在执行合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合同双方必须协商一致决定是否变更或解除合同,并由甲乙双方共同到房地产局办理撤件手续。

八、其他事宜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管部门一份,中介机构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为准。

十、其他应说明的有关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200 年 月 日 200 年 月 日

签于: 签于:

移动电话机买卖合同(2006版)


致消费者的特别提示:本合同是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交电家电商业行业协会、上海通讯制造业行业协会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希望您在充分了解下列条款和注意事项后再进行交易,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咨询销售人员,他们有义务给您做出确切的解释。

一、购机前,请消费者知晓或确认如下事项:

1.移动电话机商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

2.移动电话机包装盒上的商标和机型是否是您所需要购买的。

3.包装盒条形码串号(imei)是否完整。如果是gsm手机,请在移动电话机上按"*#06#",然后将所显示的15位移动电话机串号与移动电话机盒上的串号核对是否一致。

4.移动电话机外形是否有磨损、裂痕等其他损坏情况。机身上的螺丝是否有被拧过的痕迹。

5.移动电话机配置是否齐全,与销售商承诺的是否一致,并在以下合同条款中予以确认。

6.查看移动电话机累计通话时间,如显示时间低于10分钟,属正常范围。

7.移动电话机保修卡是否是原厂保修卡。

二、购机中,请消费者确认如下事项:

8.消费者购买品牌型号移动电话机,串号;该部移动电话机还包括下列配置:原装电池板块,序号 、 ,非原装电池板块;原装座充电器部,原装便充电器座;非原装座充电器座,非原装便充电器座;原装耳机副,非原装耳机副;其他 。

9.销售商承诺所提供商品是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准予流通且质量符合国家法定标准的产品。

10.消费者支付购机款 元(人民币),如消费者购买的移动电话机属分期付款或享受套餐服务的,还需同时遵守其他相关约定。

11.销售商须向消费者提供加盖销售商公章的原厂保修卡、原厂提供的保修条例或规则等有关单证和资料,并指导、协助消费者填写"三包"凭证上须填写的内容。

12.销售商须向消费者开具加盖公章的销售发票,销售发票上须填写该移动电话机机身串号、出厂序号(批号),配件、产品商标和型号、价格、销售日期等内容。

三、购机后,请消费者注意如下事项:

13.消费者购买移动电话机后还可查看所购买的移动电话机是否有进网许可证,消费者可登录国家信息产业部网站(www.chinamobile.gov.cn)或通过电话(010)88558800、(010)88558516对移动电话机进网许可证的真伪进行查询。

14.消费者须妥善保管购机发票、合同、保修卡和销售商、生产商提供的其他单证。

15.消费者在三包期限内使用移动电话机出现质量问题,务必前往有授权的特约维修部门报修,否则将有可能失去国家"三包"规定对消费者的保护。

16.请消费者特别注意下列条款:

a.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商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消费者要求退货时,销售商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b.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商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

c.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不论是否相同故障)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商负责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请消费者注意:每一次修理务必要求修理方正确填写修理记录)

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

(网络因素造成的故障除外)

名 称│性 能 故 障

├─────────────┼──────────────────────────┤

主 机 │说明书所列功能失效

(三包有效期1年) ├──────────────────────────┤

│屏幕无显示/错字/漏划

├──────────────────────────┤

│无法开机、不能正常登录或通信

├──────────────────────────┤

│无振铃

├──────────────────────────┤

│拨号错误

├──────────────────────────┤

│非正常关机

├──────────────────────────┤

│sim卡接触不良

├──────────────────────────┤

│按键控制失效

├──────────────────────────┤

│无声响、单向无声或音量不正常

├──────────────────────────┤

│因结构或材料因素造成的外壳裂损

├─────────────┼──────────────────────────┤

充电器│不工作或工作不正常、

(三包有效期1年) │使用指定充电器无法正常充电

├─────────────┼──────────────────────────┤

电 池 │充电后移动电话机仍不能正常工作。

(三包有效期6个月)│判断依据为电池容量不小于80%

├─────────────┼──────────────────────────┤

移动终端卡│不能正常工作

(三包有效期1年) │

├─────────────┼──────────────────────────┤

外接有线耳机 │不能正常送受话

(三包有效期3个月)│

├─────────────┼──────────────────────────┤

数据接口卡│不能正常工作

(三包有效期1年) │

>

17.签约本合同的销售商承诺:符合换货条件,并且销售商有同型号同规格移动电话机商品,消费者不愿意调换而要求退货的,销售商应当予以退货,但对于使用过的商品应当按《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实施三包的移动电话机商品目录》收取折旧费,但折旧费率以0.25%计。

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商负责在15天内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销售商逾期未能更换的,销售商以“(移动电话机价款×0.25%)/天”向消费者提供补偿。

18.补充条款(买卖双方可就上述条款未尽事宜进行补充约定)

19.本合同是本次交易活动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销 售 商(盖章) 消费者(签字)

地址 联系地址 (可选填)

联系电话 公民身份号码 (可选填)

合同签订日期 联系电话 (可选填)

武汉市移动电话机买卖合同


合同范本网合同范文频道为大家整理了《武汉市移动电话机买卖合同》,供大家学习参考。

武汉市移动电话机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卖方:买方:   签订时间: 年月日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 移动电话机名称:

┌───┬─────┬─────┬─────┬─────┬───┬───┬───┬────┐│ │  名称  │品牌及型号│出厂机身串│进网标志扰│ 产地 │ 数量 │ 单价 │三包期限││ │ │ │号附件序号│  码号  │ │ │ ││├───┼─────┼─────┼─────┼─────┼───┼───┼───┼────┤│ 主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随机配│ │ │ │ │ │ │ │││ 件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 │ │ ││├───┴─────┴─────┴─────┴─────┴───┴───┴───┴────┤│  合计金额(大写)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

第二条 交货地点:签约地点/交货时间:即时/___第三条 付款方式:现金/支票/付款时间:即时/货到付款第四条 验收:(一)卖方向买方说明商品,核对移动电话机主机身号(imei串号)和进网标志、随机配件的出厂序号(批号)、产品商标和型号,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保证商品符合产品使用说明明示的配件和产品和质量状况,经买方确认,当面向买方交验商品,(二)对于移动电话机的数量颜色型号(含随机配件)、外观有异的,买方有交货时当场提出。第五条 质量标准及三包规定:(一) 质量标准:(二) 三包规定:1、主机在三包有效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卖方负责在___日内免费维护、修理,并保证修理后的商品能正常使用。2、商品自售出之日起___日内,主机出现性能故障时,买方可选择换货或修理。买方要求换货时,卖方负责为买方调换新的同型号同规格商品;无同型号同规格商品时,买方可选择换货或退货,不得收取任何费用。3、三包有效期内,主机出现性能故障,经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修理记录,卖方负责免费为买方调换新的商品。换货后,商品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由卖方在发货票背面加盖印章,注明更换日期,并提供新的三包凭证。4、三包有效期内,配件出现性能故障,经更换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卖方负责免费为买方退货,并按当时的配件单独销售价格一次性退款。5、对于其他质量问题涉及三包的,按照《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办理。以上关于时间的双方约定,不得低于国家法定时间的规定。第六条 在三包范围外,下列情况可以实行合理收费修理:(一) 超过三包有效期的;(二) 未按三包使用说明的要求使用、维护、保管而造成损坏的;(三) 未按指定维修单位维修、拆动造成损坏的;(四) 擅自涂改或无有效三包凭证、有效发货票的(能够证明该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除外);(五) 三包凭证上的产品型号或编号与商品实物不相符合的。第七条 违约责任:(一) 一方迟延交货或提货的,应每日向对方支付迟延部分合同总价的___%的违约金;(二) _________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买、卖双方协商或向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一)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 其它约定事项: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卖方: 买方:电话: 电话:住所: 住所: 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武汉市通信管理局 监制

西宁市移动电话机买卖合同


卖方: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月___日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移动电话机名称:

名称

品牌及型号

出厂机身串号

附件序号

进网标志

扰码号

产地

数量

单价

三包期限

主机

随机

配件

其他

合计金额(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

第二条 交货地点:签约地点/____________ 交货时间:即时/____________

第三条 付款方式:现金/支票/ ___________ 付款时间:即时/货到付款

第四条 验收:

(一)卖方向买方说明商品,核对移动电话机主机身号(IMEI串号)和进网标志、随机配件的出厂序号(批号)、产品商标和型号,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保证商品符合产品使用说明明示的配件和产品和质量状况,经买方确认,当面向买方交验商品,

(二)对于移动电话机的数量颜色型号(含随机配件)、外观有异的,买方有交货时当场提出。

第五条 质量标准及三包规定:

(一)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

(二)三包规定:

1、主机在三包有效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卖方负责在__________日内免费维护、修理,并保证修理后的商品能正常使用。

2、商品自售出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主机出现性能故障时,买方可选择换货或修理。买方要求换货时,卖方负责为买方调换新的同型号同规格商品;无同型号同规格商品时,买方可选择换货或退货,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3、三包有效期内,主机出现性能故障,经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修理记录,卖方负责免费为买方调换新的商品。换货后,商品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由卖方在发货票背面加盖印章,注明更换日期,并提供新的三包凭证。

4、三包有效期内,配件出现性能故障,经更换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卖方负责免费为买方退货,并按当时的配件单独销售价格一次性退款。

5、对于其他质量问题涉及三包的,按照《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办理。

以上关于时间的双方约定,不得低于国家法定时间的规定。

第六条 在三包范围外,下列情况可以实行合理收费修理:

(一)超过三包有效期的;

(二)未按三包使用说明的要求使用、维护、保管而造成损坏的;

(三)未按指定维修单位维修、拆动造成损坏的;

(四)擅自涂改或无有效三包凭证、有效发货票的(能够证明该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除外);

(五)三包凭证上的产品型号或编号与商品实物不相符合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一方迟延交货或提货的,应每日向对方支付迟延部分合同总价的________%的违约金;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买、卖双方协商或向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

卖方: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广西省移动电话机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移动电话机及其配件的名称、特征、数量、单价与“三包”期限如下表:

名称

品牌及型号

出厂机身串号附件序号

进网标志码号

生产厂商及产地

数量

单价

三包期限

主机

随机配件

其他

合计金额(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

第二条 交货地点:签约地点/_________交货时间:即时/_________

第三条 付款方式:现金/支票_________付款时间:即时/货到付款_________

第四条 验收

(一)卖方向买方说明商品,核对移动电话机主机机身号(imei串号)和进网标志.随机配件的出厂序号(批号).产品商标和型号,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保证商品符合产品使用说明明示的配件和产品的质量状况,经买方确认,当面向买方交验商品,

(二)对于移动电话机的数量颜色型号(含随机配件).外观有异的,买方在提货时当场确定。

第五条 质量标准及三包规定

(一)质量标准:_________

(三)三包标定:

1.商品自售出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在三包范围内主机出现性能故障时,买方可选择换货或修理。买方要求换货时,卖方负责为买方调换新的同型号同规格商品;无同型号同规格商品时,买方可选择换货或退货,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2.主机在三包有效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卖方负责在_________日内免费维护.修理,并保证修理后的商品能正常使用。

3.三包有效期内,主机出现性能故障,经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修理记录。

卖方负责免费为买方调换新的商品。换货后,商品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由卖方在发货票背面加盖印章,注明更换日期,并提供新的三包凭证。

4.三包有效期内,配件出现性能故障,经更换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卖方负责免费为买方退货,并按当时的配件单独销售价格一次性退款。

5.对于其他质量问题涉及三包的,按照《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办理。

6.指定维修单位_________地址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7.以上关于时间的双方约定,低于国家法定时间的,以国家法定时间为准。

第六条 在三包范围外,下列情况可以实行合理收费修理:

(一)超过三包有效期的;

(二)未按三包使用说明的要求使用.维护.保管而造成损坏的;

(三)未按指定维修单位维修.拆动造成损坏的;

(四)擅自涂改或无有效三包凭证.有效发货票的(能够证明该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除外);

(五)三包凭证上的产品型号或编号与商品实物不相符合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一方迟延交货或提货的,应每日向对方支付迟延部分合同总价的_________%的违约金;

(二)_________。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买.卖双方协商或向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第九条 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

卖方(签章):_________买方(签章):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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