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来水供水协议书(360字)。
自来水供水协议书【篇一】
尊敬的各级领导:
我校,和静县第十一小学坐落在巩乃斯镇,现有教职员工40余人,在校学生80多人,是巩乃斯镇的一所中心小学。在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在全体教职员工的辛勤耕耘下,学校面貌大为改观,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多次代表和静县接受各级各类检查,在社会和百姓心中是一所放得心的学校。然而制约学校发展的瓶颈就是没有接通自来水和校园内没有安装路灯等问题。
1、学校坐落的山里,学校规模不断发展,学生日以增多,但供水设备一直相对滞后,全校师生平时喝水只能从去河里挑水过来,河里的水下雨或下雪天气时污染严重,不适宜饮用,而且河水离学校的距离较远,为解决用水困难,给师生提供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彻底解决喝水问题。学校特向县教科局各级领导和部门申请接通自来水,以保证我校全体师生的饮水问题以及日后的正常工作生活用水。
2、为了教育的百年大计,为了和静县第十一小学的更好发展,恳求各级领导批准我校引接自来水,并解决部分资金为感。
望领导批准为盼!
xxx
自来水供水协议书【篇二】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总造价:总造价中包括各种材料费、运费、试验费、加工安装费、税金等。乙方向甲方开具正规发票。
4、工程内容:详见乙方提供的工程图纸及预算书(不含刷油、防腐、隔热保温及管道支架、顶管)。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合同约定、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7、合同工期
工期:安装工期为天,开工时间根据甲方书面通知进场施工,阴雨天顺延。
第二条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责任和义务
(1)向乙方提供设备、材料的存放地点;
(2)协调施工现场不同施工单位的交叉作业的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乙方负责本工程与市政、规划、城管等有关部门协调工作;
(3)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4)在乙方工程完工后,甲方组织人员对其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2、乙方责任和义务
(1)施工过程中的用水,用电由甲方提供;
(2)乙方按图纸施工,如有变更,必须有甲方书面签证,否则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对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施工由乙方承担;
(4)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供所有的工程验收资料;
第三条工期约定
1、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应严格按照确定的合同工期开展施工;
2、因甲方原因而造成的停工,除工期按竣工的天数向后顺延外,甲方还应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乙方无法施工的,可经双方协调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工程期限。工期予以顺延。
第四条工程质量及保修约定
1、本工程施工工艺、原材料及施工质量,乙方保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合同约定、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2、验收后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和义务。
3、本工程保修期为壹年。
第五条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三日内付工程款总价,工程安装完成总工程量的80%时付总价款一次性。
第六条合同履约保证
1、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须本着诚信的态度如实履行本合同。如因甲方资金不到位,乙方有权停止施工,延误工期由甲方负责。
2、本工程在合同签订后须在一年内施工完成。如未全部完工,对剩余工程量,依据当时市场价格重新计划,价格上浮在5%以内不予调整,超过5%按实调整计价。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办法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调解的办法解决;
2、甲乙双方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应向工程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
1、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委托为项目责任人,电话:____双方项目责任人对本工程现场问题的处理,具有法律效应;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其他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执行;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5、双方确认的《工程预(决)算表》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6、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并严格执行。
甲方(盖章)签字
甲方地址: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全称:
年 月 日
自来水供水协议书(篇三)
工程移交方:(简称甲方)工程接受方:(简称乙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经参建单位共同努力,于年月竣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工程质量合格。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村镇供水工程管理的意见》、陕西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陕西省水利厅《陕西省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强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管理,落实建后管理责任,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移交达成如下协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计供水规模m/d,于年月日动工,年月日通过竣工验收,工程总投资万元,甲方现将工程移交给乙方使用和管护。
一、移交工程主要有:
二、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1、将本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全部移交给接交方。
2、监督指导移交后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经营和运行管理。
三、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1、接受甲方所移交工程。
2、明确管护机构和人员,建立健全工程管理制度,落实各项管护3
措施和责任。
3、强化水质管理、规范加药制水,确保水质达标。
4、定期进行设施、设备检查与维护,确保工程正常运行。
5、按规定合理确定水价,严格执行计量收费制度,与用水户签订供水协议,按协议规定供水。
6、加强供水宣传,提升服务质量,按规定实行“公示”制度,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四、违约责任
工程移交后,乙方应严格按照协议书要求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的法律和规章制度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如因工程管理不到位造成水质不合格、工程设施损坏或其他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监交方一份,一份报县水务局备案。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此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监交方:(乡镇政府)
年月日
经典推荐
自来水公司服务承诺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投资软环境建设,转变服务环境,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特作如下社会服务承诺。
服务内容和承诺时限
1、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查勘,市行政服务中心自来水窗口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查勘。
2、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安装,经查勘符合改造条件的申请人持市政公用事业局的占(挖)道路许可证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自来水窗口结清所有水费并缴纳安装费后,15个工作日内安装完毕。
优质服务,方便群众
1、在营业大厅和中心窗口公布办事程序、收费标准,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制度和标准。凡市区的新建住宅(包括商住楼)均实施“一户一表,水表出户”的供水方式,建设前我公司可向建设单位提供实施“一户一表”的推荐方案。
2、管道报修实行24小时值班,自来水管道爆管,抢修人员按下列规定时间赶到现场止水:和平路以东、中山路以北,梦溪路以XX区域在10分钟以内;上述区域以外,润州路以东、南徐路以北、焦化专用铁路线以XX区域在20分钟以内;其他区域在25分钟以内(丹徒新区区域35分钟以内)。修复时间:dn300以下管道不超过24小时;dn300-dn800的管道不超过36小时;dn800以上管道不超过48小时。
3、出厂水水质优于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每月在报纸上公布出厂水及管网水检测主要指标。供水水压符合建设部有关规定要求,dn300以上主干管末梢水压不小于0.14mpa。因接水及维护等作业需要影响较大片正常用水的,在报纸上提前公告,实施时在作业片区张贴停水通知。
监督和投诉
投诉处理:对办事人以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投诉工作人员违纪规定,署实名并留有联系方式或本人上门投诉的均即时受理,并在3天时间内予以答复,未署实名的在镇江门户网站上公开答复。
监督或投诉电话:0511―50xx290
投诉接待部门:客户服务中心(地址:解放路49号市自来水公司四楼)
以上承诺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自来水总公司供用水合同
自来水总公司供用水合同
(适用于用水人自管二次供水泵房的户表用户)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供 水 人:
用 水 人: (用水户户主姓名)
为明确供用水双方在供应和使用自来水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供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南京市供用水合同》示范文本,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用水地址和计量器具
(一)用水地址: 区 路(街) 巷(小区、新村) 幢(号) 单元 室
(二)用水的计量器具为: 计量水表。(普通/远传/智能)
(三)水表安装地点:户外(落地式、嵌墙式)、户内(厨房、卫生间、阳台)、其他
第二条 供水方式和质量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供水人通过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向用水人提供不间断供水,不得随意停止供水。
(二)用水人不能间断用水或者对水压、水质有特殊要求的,应当自行设置贮水、间接加压设施及水处理设备。
(三)供水人保证供水管网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四)采取直接供水方式的,供水人应保证计费总水表的水压不少于0.14兆帕;以户表方式计费的,应保证进入建筑物前阀门处的水压不少于0.14兆帕。
第三条 用水计量、水价及水费结算方式
(一)用水计量
1、安装水表时应当注册登记。供、用水双方按照注册登记的水表计量的水量作为水费结算的依据。
2、用水按照用水性质实行分类计量。不同性质用水共用一具水表时,用水人应按规定申请分装水表。未实施分装的,供水人按最高类别水价计收水费。
(二)用水性质和到户价格:用水性质按实核定。到户价格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供水分类及价格标准收取。
在合同有效期内,遇水价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三)水费结算方式
1、供水人采取隔月抄验表,用水人应在抄表后一个月内缴清水费。
2、水费结算可采取银行代扣、银行自助、自来水公司柜台交费等方式。
第四条 供、用水设施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
(一)供、用水设施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是:供水人设计安装的计费总水表处。以户表计费的为进入建筑物前阀门处(外阀门)。无外阀门的为距建筑物外墙1.5米处。
(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水源侧的管道和设施(含水表)由供水人负责维护管理。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另侧的管道及设施由用水人负责维护管理,或者有偿委托供水人维护管理。
第五条 供水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供水人应执行国家、省、市供水、节水的有关法律、法规。
(二)监督用水人按照合同约定的用水量、用水性质、用水四至范围用水。
(三)因用水人责任不能抄验水表时,供水人可根据下列第 种方式估算用水人本期用水量。
1、用水人上年同期用水量
2、用水人上三次抄表的平均用水量
(四)供水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水质不间断供水。除高峰季节因供水能力不足,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被迫降压外,供水人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压力供水。对有计划的检修、维修及新管并网作业施工造成的降压、停水的,应当提前24小时告知用水人。因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降压、停水和水质异常除外。
(五)供水人设立专门服务电话, 24小时受理用水人的报修,遇有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损坏时,供水人应当及时进行现场抢修。
(六)如供水人需要变更抄验计费水表和收费周期时,应当提前半个月通知用水人。
(七)按照国家规定对水表实施周期性检定、到期轮换。
(八)用水人提出计费水表计量不准的,由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和通过计量认证的机构检测。计费水表因自然损坏或质量问题造成计量不准的,供水人应当无偿更换,并可根据下列第 种方式估算用水人本期用水量,检验费用由供水人承担。计费水表校验结果正常的,校验费用由用水人承担。
1、用水人上年同期用水量。
2、用水人上三次抄表的平均用水量
第六条 用水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用水人应执执行国家、省、市供水、节水有关的法律、法规。
(二)监督供水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水压、水质向用水人供水。
(三)有权要求供水人按照国家规定对计费水表进行检定。
(四)有权对供水人收缴的水费及确定的水价申请复核。
(五)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向供水人交水费。
(六)配合供水人抄验表,协助做好水表等设施的更换、维修工作。
(七)除发生火灾等特殊原因,用水人不得擅自开封启动无表防险(用水人消火栓)。需要试验内部消防设施的,应当通知供水人派人启封。发生火灾时,用水人可以自动启动使用,灭火后应当及时通知供水人重新铅封。
(八)不得擅自向第三人转供水;不得擅自向合同约定的四至外供水。
(九)由于用水人用水量增加,连续3个月超过水表公称流量时,应当办理换表增容手续。
(十)用水人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供水人违约责任
1、因供水人责任造成停水、水压降低、水质量事故,应当支付用水人停水期间正常用水量水费0.5%的违约金。给用水人造成损失的,供水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供水人抄错表而多收水费的,应当予以退还,并支付多收水费1%的违约金。
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水、水压降低、水质量事故的,使用水人受到损失的,供水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水人违约责任
1、用水人逾期不缴纳水费,供水人应当书面催告,用水人收到催告后,除应补足应缴纳的水费外,还应当支付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缴水费数额的0.5%违约金。自催告之日起用水人无正当理由六十日仍不缴纳水费的,供水人有权对其实施停水。
2、用水人擅自改变用水性质、向第三人转供水、向合同约定的四至外供水,未到供水人处办理变更手续的,用水人除补齐水价差价的水费外,还应当支付应缴水费1%的违约金。
3、用水人终止用水,未到供水人处办理相关手续,给供水人造成损失的,由用水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合同自动顺延,每次延续期限为一年。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通过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供水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
此处供水方式为二次增压供水,由于泵房管理不善所造成的停水、水压降低、水质量事故等问题由原房屋建设方或业主聘请的物业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供 水 人: 用 水 人:
(盖 章) (盖 章)
经手人: 身份证号码:
(签 字)
电 话:52260000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自来水费结算协议书范本
自来水费结算协议书范本
协议号:_________ 供水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用水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总表户号:_________
为便于水费结算,适应银行电子资金实时清算系统运行要求,经双方协商同意,通过银行特种委托结算,特签订协议如下:
1.甲方应每月按实抄见水表读数(除水表发生故障或其他原因无法抄表计量的,按《_________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规定计算外),并正确计算水费向乙方开户银行结算。
2.乙方对甲方委托银行收取的水费均应无条件全部承付。乙方如对水表计量性能有异议时,按《_________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实施具体规定》办理;如对水表抄见有异议时,甲方应及时会同乙方复验。
3.因乙方银行无款、销户、帐户冻结,或户名、开户银行、帐号变更等原因,致使甲方无法通过银行及时收款时,接到甲方通知后,乙方应在当月内到甲方所在地办理有关手续。否则按《_________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办理。
4.如要变更协议,须在_________个月前通知对方。
5.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6.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双方的开户银行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自来水费结算协议
协议号:_________
供水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用水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总表户号:_________
为便于水费结算,适应银行电子资金实时清算系统运行要求,经双方协商同意,通过银行特种委托结算,特签订协议如下:
1.甲方应每月按实抄见水表读数(除水表发生故障或其他原因无法抄表计量的,按《_________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规定计算外),并正确计算水费向乙方开户银行结算。
2.乙方对甲方委托银行收取的水费均应无条件全部承付。乙方如对水表计量性能有异议时,按《_________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实施具体规定》办理;如对水表抄见有异议时,甲方应及时会同乙方复验。
3.因乙方银行无款、销户、帐户冻结,或户名、开户银行、帐号变更等原因,致使甲方无法通过银行及时收款时,接到甲方通知后,乙方应在当月内到甲方所在地办理有关手续。否则按《_________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办理。
4.如要变更协议,须在_________个月前通知对方。
5.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6.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双方的开户银行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