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 合同/ 网络大数据技术服务合同/ 导航/

有关高速数据交换服务协议

有关高速数据交换服务协议。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进步,合同的出现便起到了很关键的作用。合同一经签订,就具备了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效力。你在生活中有没有写过合同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你带来的有关高速数据交换服务协议,相信你能从本文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有关高速数据交换服务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服务范围

第一条 甲方营业种类系提供讯框传送业务。

第二条 乙方申请讯框传送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依本协议条款办理。

第三条 本规章所称之(讯框传送业务),系指甲方所提供高速数据交换网络,供乙方以快速分封方式做数据通信、视讯会议及多媒体等信息应用之业务。

第四条 本业务系利用数据电路连接网络,提供讯框传送方式之固定通信(pvc)服务。

第五条 每一固定通信可依乙方两端之实际需求设定发信及收信之约定信息速率(cir)。

第六条 每一固定通信之约定信息速率(cir)最小为每秒16k,最大不得超过通信端口之速率,以每秒16k为增加之累计单位。每一通信埠之发信或收信约定信息速率总和不得大于通信端口速率之二倍。

第七条 每一路固定通信每秒传送信息量不超过约定信息速率且收信端同一时间每秒送收信息量总和不大于其通信端口速率时,信息均可传送至收信端,如每秒传送信息量超过约定信息速率或收信端同一时间每秒收信信息量总和大于通信端口速率时,则部分信息将因溢流而无法传送至收信端,乙方须重送该无法传送完成之信息。

第八条 本业务通信端口之速率分为每秒64k、128k、192k、256k、384k、512k、768k、t1及e1。

第二章 申请程序

第九条 乙方租用本业务时,应依本规章规定办理申请手续。

第十条 乙方租用本业务之租用期间至少为二个月,未满二个月者,以二个月计。

第十一条 申请填表人应就其于申请书中所填载之相关数据及所检附或出示之文件、数据或证明等之真实性及正确性负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装设于乙方端之数据通信设备,其装设位置得由乙方指定,但甲方认为指定之位置或环境易致设备障碍或未具备接地电阻一百奥姆以下接地线者,得请乙方另行指定适宜位置或改善指定处所之环境条件后方予接装使用。

第十三条 乙方申请租用本业务,应检具下列数据向甲方申请: 

一、讯框传送业务申请书。

二、讯框传送业务固定通信需求表。

三、乙方端设备(cpe)接口性能调查表。

四、自然人应检附其国民身分证复印件;法人、非法人团体及商号应检附其营业证照或主管机关核准设立之证照及代表人之国民身分证等之复印件。但政府机关、公立学校及公营事业机构得以正式公文替代。

第三章 异动程序

第十四条 乙方申请本业务之异动事项,应依本规章之各项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乙方申请办理移机、更名、变更通信端口速率、变更通信对象、变更约定信息速率、变更设备、无线暂拆及终止租用等异动事项时,应填具(讯框传送业务异动申请书),加盖印章,并依下列约定向甲方申请:

一、移机

(一)移设之新址以在同一市内电话营业区域内为限。

(二)经甲方确认可以移机者,应将预定施工日期告知乙方。乙方得要求于预定日期起二个月内配合施工。

(三)乙方于预定施工日期前迁离原址者,应于迁移日十日前通知甲方将数据通信设备拆回。

(四)乙方申请迁移之新址缺乏机线设备时,致无法移设者,得申请暂拆。

二、更名:乙方更改其名称或其代表人,或使用单位异动者,应检附相关证明文件。

三、变更通信对象或变更约定信息速率每一固定通信两端之乙方可分别向甲方申请,并检附(讯框传送业务固定通信需求表)。

四、变更设备:乙方应检附(客户端设备(cpe)接口性能调查表)。

五、终止租用:乙方申请终止租用时,应于预定拆机日十日前申请,以便按时拆除机线设备。

第四章 服务费用

第十六条 乙方租用本业务应收之费用如下:

一、接线费及移设费:租用本业务,应缴付接线费;申请移设者,应缴付移设费。装设或移设地点在甲方于当地之市内电话基本营业区以外者,其区外部分应比照市内电话之规定另加收工料费。

二、客户端设备保证金:租用本客户端设备者,应预缴保证金。

三、更名费:乙方申请更名应缴纳更名费,按甲方所分配之每一个fr讯框传送号码每次计数。

四、系统设定费:固定通信及约定信息速率之建文件及变更均应缴付系统设定费,按每一通信埠每次设定计收。

五、月租费:乙方租用本业务,每月应缴费用如下:

(一)乙方终端设备(讯框传送接取设备或路由器)月租费_________;

(二)通信埠月租费_________;

(三)约定信息速率月租费_________。

第十七条 甲方各营业项目之资费由甲方拟定,并呈请电信总局备查。前项详细收费标准,应依电信相关法规规定,在媒体、电子网站及各营业场所公告或以书面通知乙方,并视为本协议之一部分。

第十八条 甲方之收费标准,得因经营成本及其它相关因素之变动调整之。调整后之详细收费资料,应于调整生效十四日前在媒体、电子网站及各营业场所公告或以书面通知乙方,并视为本协议之一部分。

第十九条 如因甲方讯框传送网络系统各项设备发生障碍、阻断致不能通信时,自甲方发现或接获乙方通知并经甲方查证属实之时起算满一日以上者,每日扣除障碍部分全月月租费三十分之一,不满一日者,不予扣除。但最多以该障碍部分当月份应缴租费为限。但不能通信之原因系可归责于乙方者,不予扣除。

前项阻断开始之时间,以甲方查觉或接到乙方通知之时间为准。但有事实足以证明实际开始阻断之时间者,以实际开始阻断之时间为准。

由于天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之原因致生阻断不能通信者,自连续阻断届满三日之翌日起至修复日止不收租费。

第二十条 乙方申请租用本业务者,自设备装妥可供使用之日为起租日,起租日之租费不计。如仅装妥部分固定通信,旦乙方同意先行使用者,则通信埠月租费应予计收,固定通信之约定信息速率月租费则按实际竣工者计收。乙方申请停止租用时,以申请书指定之预定终止租用日期为终止租用日,终止租用日之租费按一日计算。

小编推荐

2023高速数据交换服务协议范本精选


正文:

高速数据交换服务协议

高速数据交换服务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第一章服务范围

第一条甲方营业种类系提供讯框传送业务。

第二条乙方申请讯框传送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依本协议条款办理。

第三条本规章所称之(讯框传送业务),系指甲方所提供高速数据交换网络,供乙方以快速分封方式做数据通信、视讯会议及多媒体等信息应用之业务。

第四条本业务系利用数据电路连接网络,提供讯框传送方式之固定通信(PVC)服务。

第五条每一固定通信可依乙方两端之实际需求设定发信及收信之约定信息速率(CIR)。

第六条每一固定通信之约定信息速率(CIR)最小为每秒16K,最大不得超过通信端口之速率,以每秒16K为增加之累计单位。每一通信埠之发信或收信约定信息速率总和不得大于通信端口速率之二倍。

第七条每一路固定通信每秒传送信息量不超过约定信息速率且收信端同一时间每秒送收信息量总和不大于其通信端口速率时,信息均可传送至收信端,如每秒传送信息量超过约定信息速率或收信端同一时间每秒收信信息量总和大于通信端口速率时,则部分信息将因溢流而无法传送至收信端,乙方须重送该无法传送完成之信息。

第八条本业务通信端口之速率分为每秒64K、128K、192K、256K、384K、512K、768K、T1及E1。

第二章申请程序

第九条乙方租用本业务时,应依本规章规定办理申请手续。

第十条乙方租用本业务之租用期间至少为二个月,未满二个月者,以二个月计。

第十一条申请填表人应就其于申请书中所填载之相关数据及所检附或出示之文件、数据或证明等之真实性及正确性负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装设于乙方端之数据通信设备,其装设位置得由乙方指定,但甲方认为指定之位置或环境易致设备障碍或未具备接地电阻一百奥姆以下接地线者,得请乙方另行指定适宜位置或改善指定处所之环境条件后方予接装使用。

第十三条乙方申请租用本业务,应检具下列数据向甲方申请:

一、讯框传送业务申请书。

二、讯框传送业务固定通信需求表。

三、乙方端设备(CPE)接口性能调查表。

四、自然人应检附其国民身分证复印件;法人、非法人团体及商号应检附其营业证照或主管机关核准设立之证照及代表人之国民身分证等之复印件。但政府机关、公立学校及公营事业机构得以正式公文替代。

第三章异动程序

第十四条乙方申请本业务之异动事项,应依本规章之各项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乙方申请办理移机、更名、变更通信端口速率、变更通信对象、变更约定信息速率、变更设备、无线暂拆及终止租用等异动事项时,应填具(讯框传送业务异动申请书),加盖印章,并依下列约定向甲方申请:

一、移机

(一)移设之新址以在同一市内电话营业区域内为限。

(二)经甲方确认可以移机者,应将预定施工日期告知乙方。乙方得要求于预定日期起二个月内配合施工。

(三)乙方于预定施工日期前迁离原址者,应于迁移日十日前通知甲方将数据通信设备拆回。

(四)乙方申请迁移之新址缺乏机线设备时,致无法移设者,得申请暂拆。

二、更名:乙方更改其名称或其代表人,或使用单位异动者,应检附相关证明文件。

三、变更通信对象或变更约定信息速率每一固定通信两端之乙方可分别向甲方申请,并检附(讯框传送业务固定通信需求表)。

四、变更设备:乙方应检附(客户端设备(CPE)接口性能调查表)。

五、终止租用:乙方申请终止租用时,应于预定拆机日十日前申请,以便按时拆除机线设备。

第四章服务费用

第十六条乙方租用本业务应收之费用如下:

一、接线费及移设费:租用本业务,应缴付接线费;申请移设者,应缴付移设费。装设或移设地点在甲方于当地之市内电话基本营业区以外者,其区外部分应比照市内电话之规定另加收工料费。

二、客户端设备保证金:租用本客户端设备者,应预缴保证金。

三、更名费:乙方申请更名应缴纳更名费,按甲方所分配之每一个FR讯框传送号码每次计数。

四、系统设定费:固定通信及约定信息速率之建文件及变更均应缴付系统设定费,按每一通信埠每次设定计收。

五、月租费:乙方租用本业务,每月应缴费用如下:

(一)乙方终端设备(讯框传送接取设备或路由器)月租费_________;

(二)通信埠月租费_________;

(三)约定信息速率月租费_________。

第十七条甲方各营业项目之资费由甲方拟定,并呈请电信总局备查。前项详细收费标准,应依电信相关法规规定,在媒体、电子网站及各营业场所公告或以书面通知乙方,并视为本协议之一部分。

第十八条甲方之收费标准,得因经营成本及其它相关因素之变动调整之。调整后之详细收费资料,应于调整生效十四日前在媒体、电子网站及各营业场所公告或以书面通知乙方,并视为本协议之一部分。

第十九条如因甲方讯框传送网络系统各项设备发生障碍、阻断致不能通信时,自甲方发现或接获乙方通知并经甲方查证属实之时起算满一日以上者,每日扣除障碍部分全月月租费三十分之一,不满一日者,不予扣除。但最多以该障碍部分当月份应缴租费为限。但不能通信之原因系可归责于乙方者,不予扣除。

前项阻断开始之时间,以甲方查觉或接到乙方通知之时间为准。但有事实足以证明实际开始阻断之时间者,以实际开始阻断之时间为准。

由于天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之原因致生阻断不能通信者,自连续阻断届满三日之翌日起至修复日止不收租费。

第二十条乙方申请租用本业务者,自设备装妥可供使用之日为起租日,起租日之租费不计。如仅装妥部分固定通信,旦乙方同意先行使用者,则通信埠月租费应予计收,固定通信之约定信息速率月租费则按实际竣工者计收。乙方申请停止租用时,以申请书指定之预定终止租用日期为终止租用日,终止租用日之租费按一日计算。

第二十一条乙方申请终止租用或因欠费、违反法令而终止租用,致租用期间未满一个月者,应一次补足未满期间之各项月租费。

第二十二条乙方因欠费、违反法令致停止使用本业务者,暂停使用期间仍应缴纳各项费用。乙方申请移设者,于待移期间各项费用仍应照缴,但因甲方缺乏机线设备办理暂拆者,免收暂拆施工费及待移期间月租费。

第二十三条乙方起租月或终止租用月之当月租费按实际租用日数计算,其每日租费以全月租费三十分之一计收。

第二十四条若乙方采按年缴费之方式,于租期届满时欲终止使用者,应填写申请表,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否则视为乙方承诺续用。

第二十五条乙方若享有签约年限折扣,在合约期间内欲提前解约者,除依本协议约定方式办理终止租用手续外,需赔偿甲方损失,赔偿金额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六条乙方申请租用本业务或移设时应缴纳之各项费用,应自甲方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一次缴纳,如逾期不缴纳,甲方有权终止本业务之服务。

第二十七条甲方若已备妥机线设备并通知乙方预定装设或移设日期时,乙方因故申请注销,其已缴之接线费、移设费或工料费概不退还。乙方如说明原因要求延后办理者,可自通知之日起保留二个月,逾期即予注销,所缴建设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二十八条乙方每月应缴之各项费用,应于甲方通知之缴费期限内缴清,逾期未缴纳者,甲方得定期停止其使用,并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者,视为终止租用,甲方得径行拆除其机线设备,其月租费结算至拆机日止。乙方同意各项通联记录及帐务纪录均以甲方计算机记录数据为准。

第二十九条乙方缴纳之各项费用,均由甲方制发收据或发票交乙方收执;如有遗失,乙方得出具切结书申请补发缴费证明书。所有以甲方名义寄发之通知或收据,皆须有甲方之图章始生效力。乙方如无法提出已缴费之相关单据时,是否缴费均以甲方帐务系统内之纪录为准。

第三十条乙方所缴纳各项费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无息退还之:

一、溢收之月租费。

二、已缴纳之接线费、移设费、工料费、预缴保证金,因可归责于甲方之事由而未依各该申请事项办理者。

三、预缴之保证金于租满最短期间者。

第五章维护与责任

第三十一条本业务所需乙方端设备及数据终端设备可由甲方供租或由乙方自备与维护。

第三十二条甲方应维持乙方租用之讯框传送网络系统设备正常运作,遇有障碍应在限期内尽速修复。甲方若预先计划更动其设备或停机,须于一周前公告于网页上,并寄发电子邮件通知乙方。乙方使用时遇有障碍,应即通知甲方查修处理。但乙方自备设备部分应由乙方先自行检验,确认无障碍后,尽速通知甲方查修处理其它部分。

第三十三条乙方对租用甲方之设备应妥为保管、使用,如有毁损或遗失,除因不可抗力所致者外,应照甲方所定价格赔偿。乙方申请拆除、移设所租设备者,在甲方未拆除、移设前亦同。

第三十四条甲方机线设备发生障碍、阻断或错误而不能通信时,甲方除按本协议之约定扣减租费外,不负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甲方基于维持讯框传送网络系统设备之正常运作,必要时得派员查验乙方使用之情形,乙方不得拒绝。

第六章特别权利义务条款

第三十六条乙方租用本业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得视其情节轻重于一日以上、三十日以下之期间内暂停其使用或终止其租用,并由乙方负一切法律责任:

一、乙方通信内容有泄漏国家机密、危害国家安全、妨害社会治安、违背公众秩序或善良风俗等情事,经有关机关通知者。

二、乙方使用本业务,有窃取、破坏他人信息或危害通信者。

三、乙方未经审查认可,利用其数据通信设备传递他人之数据或供他人作数据交换者。

四、乙方将租用之设备,私自转让或供他人使用者。

五、乙方擅自变更租用之设备或改变其性能、业务用途或装设地点者。

第三十七条甲方对因提供本业务所知悉之乙方相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除乙方要求查阅其本身数据,或有下列符合计算机处理个人数据保护法第二十三条或其它相关法令规定之情形,并以正式公文查询外,甲方不得对第三人揭露前开数据:

一、司法机关、监察机关或治安机关因侦查犯罪或调查证据所需者。

二、其它政府机关因执行公权力并有正当理由者。

三、与公众生命安全有关之机关(构)为紧急救助所需者。

前项第三款情形,如情况紧急,得先为查询,再以正式公文后补之。

第三十八条甲方为紧急应变之需要,得径行缩短本业务之使用时间或暂停其租用,并将其原因通知乙方,但甲方应按缩短或暂停之时间而减少或停收其租费。

第三十九条乙方对各项应缴付费用如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甲方在未查明责任归属前,暂缓催费。

第四十条乙方租用甲方之电信设备,应妥为保管使用,如有损毁或遗失,除因不可抗力所致者外,应照甲方所定价格赔偿。甲方订定赔偿价格时,应考虑该设备原购置价格及折旧等因素。

第七章协议之变更与终止

第四十一条甲方如经主管机关撤销特许执照时,应于收受主管机关撤销特许执照之正式书面通知日起七日内刊登新闻报纸公告,并请乙方于二个月内至甲方处办理无息退还保证金及其溢缴费用之手续。

第四十二条甲方如因情事变更或其它因素,必要时得暂停或终止其全部或一部业务之经营,惟应于预定暂停或终止日前六个月报请交通部核准,并于预定暂停或终止日前三个月公告或通知乙方,请乙方至甲方处办理终止租用手续,甲方无息退还保证金及其溢缴费用。惟除无息退还保证金及其溢缴费用外,甲方不负其它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异议或要求任何补偿。

第八章广告之效力

第四十三条本协议所未记载之事项,如经甲方以广告或宣传品向消费者明示其内容者,视为本协议之一部份。

第九章申诉服务

第四十四条乙方如不满意甲方提供之服务,除可拨甲方之服务专线外,亦可至甲方客服中心请求处理,甲方将视实际情形依相关法令规定办理。甲方服务专线: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因本协议条款涉讼时,系争金额如超过民事诉讼法规定之小额诉讼金额者,双方同意以__________________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四十六条本协议条款如有未尽事宜,乙方同意遵守电信相关法令及甲方各项服务营业规章有关规定办理。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高速数据交换服务协议

高速数据交换服务协议

有关数据库信息服务合同


有关数据库信息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乙方是《_________》的总服务机构。就甲方以“《_________》检索阅读卡(机构卡)”(简称_________机构卡)方式使用乙方《_________》(简称_________数据库)中的有关事宜,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协商一致并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服务内容与方式

甲方购买_________机构卡后,乙方在“_________交换服务中心”网站为甲方开通使用_________数据库的帐号,乙方可以在中国大陆任何地方上网使用。

二、计费与收费办法

乙方按甲方浏览,下载_________数据库中的全文页数计费,每页每次_________元。文章的题录,摘要可以免费使用。页数计数由乙方在“_________交换服务中心”网站设置的计数器自动执行,乙方负责保证计数的准确无误,并为甲方提供帐号流量监控系统,对乙方计数进行监督。

乙方为甲方免费提供“内部帐号管理系统”。

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交纳_________元订费作为_________机构卡的首次充值费,当甲方浏览,下载全文页数达到_________页时,甲方帐号自动关闭。甲方可以随时续交费用进行充值,充值费不退。

三、付费与开通服务

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定后两周内支付乙方_________机构卡订费。

订费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2.甲方可以选择如下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订费:

(1)电汇

开户行: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2)邮汇_________

3.乙方收到甲方充值费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通_________机构卡网上帐号,并向甲方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甲方接收服务的联系人及其有效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四、甲方保证尊重_________数据库的版权和相关知识产权,有关条款见附件。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附件 数据库版权保护确认书

《_________》(简称“_________数据库”)是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由_________主办,_________杂志社编辑出版,_________公司总发行的正式连续电子出版物数据库。_________的版权归_________杂志社和_________公司共同所有,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使用者必须确认并遵守以下条款规定,以履行版权保护之责任。

1.在用户正式签署“_________数据库信息服务合同”,并支付全额款项之后,方取得“_________数据库”在该合同规定期限和范围之内的使用权。

2.未经版权所有者书面许可,不得通过网络互联允许其它机构或个人使用“_________数据库”;对使用“_________数据库”及软件之ip范围的限制不得擅自解除。

3.不得以任何方式对“_________数据库”进行非法复制、解密、扩散。

4.不得利用“_________数据库”和软件的全部或部分、制作、销售任何形式的数据库和软件,以及任何形式的出版物。未经版权所有者书面同意,不得转让“_________数据库”及其软件的使用权。

5.若违反上述条款规定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均将被视为对该产品版权的侵害,版权所有者有权终止“_________数据库信息服务合同”,不退订费,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6.凡订购“_________数据库”者,均视为确认以上版权保护条款,并在确认书上签字。

7.本确认书一式两份,自订购单位签字之日起生效。

订购单位负责人:________(签字)

签字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数据库信息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乙方是《_________》的总服务机构。就甲方以“《_________》检索阅读卡(机构卡)”(简称_________机构卡)方式使用乙方《_________》(简称_________数据库)中的有关事宜,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协商一致并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服务内容与方式
甲方购买_________机构卡后,乙方在“_________交换服务中心”网站为甲方开通使用_________数据库的帐号,乙方可以在中国大陆任何地方上网使用。

二、计费与收费办法
乙方按甲方浏览,下载_________数据库中的全文页数计费,每页每次_________元。文章的题录,摘要可以免费使用。页数计数由乙方在“_________交换服务中心”网站设置的计数器自动执行,乙方负责保证计数的准确无误,并为甲方提供帐号流量监控系统,对乙方计数进行监督。
乙方为甲方免费提供“内部帐号管理系统”。
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交纳_________元订费作为_________机构卡的首次充值费,当甲方浏览,下载全文页数达到_________页时,甲方帐号自动关闭。甲方可以随时续交费用进行充值,充值费不退。

三、付费与开通服务
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定后两周内支付乙方_________机构卡订费。
订费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2.甲方可以选择如下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订费:
(1)电汇
开户行: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2)邮汇_________
3.乙方收到甲方充值费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通_________机构卡网上帐号,并向甲方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甲方接收服务的联系人及其有效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四、甲方保证尊重_________数据库的版权和相关知识产权,有关条款见附件。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附件 数据库版权保护确认书

《_________》(简称“_________数据库”)是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由_________主办,_________杂志社编辑出版,_________公司总发行的正式连续电子出版物数据库。_________的版权归_________杂志社和_________公司共同所有,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使用者必须确认并遵守以下条款规定,以履行版权保护之责任。
1.在用户正式签署“_________数据库信息服务合同”,并支付全额款项之后,方取得“_________数据库”在该合同规定期限和范围之内的使用权。
2.未经版权所有者书面许可,不得通过网络互联允许其它机构或个人使用“_________数据库”;对使用“_________数据库”及软件之IP范围的限制不得擅自解除。
3.不得以任何方式对“_________数据库”进行非法复制、解密、扩散。
4.不得利用“_________数据库”和软件的全部或部分、制作、销售任何形式的数据库和软件,以及任何形式的出版物。未经版权所有者书面同意,不得转让“_________数据库”及其软件的使用权。
5.若违反上述条款规定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均将被视为对该产品版权的侵害,版权所有者有权终止“_________数据库信息服务合同”,不退订费,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6.凡订购“_________数据库”者,均视为确认以上版权保护条款,并在确认书上签字。
7.本确认书一式两份,自订购单位签字之日起生效。

订购单位负责人:________(签字)
签字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数据录入及维护服务合同


以下是合同范本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数据录入及维护服务合同》,供大家学习参考!

数据录入及维护服务合同需方:________________供方:________________一、定义本合同中的定义适用于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及本合同的全部附件以及需方招标文件和供方投标文件。1.1 合同:载明需方和供方就本次招标内容所达成的一致意思表示的书面合同。1.2 需方:_________。1.3 供方:_________。1.4 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供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之后需方应付给供方的总价款。1.5 服务:根据合同规定,供方向需方提供的以《_________》(以下简称《_________》)数据采编录入和维护为主要内容的服务。1.6 服务成果:供方根据合同规定应向需方交付并归需方所有的《_________》数据及作为该数据载体的采集加工应用软件。1.7 交付:供方向需方提供合同项下的服务和服务成果。1.8 日:指日历日数。二、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2.1 服务范围:供方的服务范围为《_________》数据库数据的采集、核实、分类、翻译、翻译校对、录入录入检验和数据更新维护。2.2 服务规格和要求2.2.1 数据内容:(1)数据采集对象:我国现已出口和具有出口潜力的所有产品和相关企业。(2)采集内容:企业基本信息和企业具有代表性的主要产品信息,具体包括:(a)企业信息:企业名称、企业经营性质(生产厂家、贸易公司、生产贸易兼营)、企业代码(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授予)、企业通讯地址、邮政编码、销售(出口)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传真、电子信箱、企业网址、成立时间、雇员人数、注册资本、进出口经营权、企业上年出口额、经营产品、境外办事机构名称、所属母公司名称;(b)产品信息:产品名称、产品介绍、注册商标、国际认证(iso/ul/ce/gs/ansi/ieee/bsi/dni/itu/其他)、已出口地区、型号、年供货量、产品图片。(c)企业名称、产品名称、企业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企业代码数据项为不可缺少的必备数据。2.2.2 数据要求:(1)入库数据数量:三年合同期内供方须完成入库的最小数据量为_________条,覆盖企业大于_________家。(2)入库数据的质量要求:(a)必备项数据完整率为100%;其他数据项完整率>50%;(b)入库数据的随机抽样误差率须满足下列要求:必备项数据信息误差率<5%;其他数据项信息误差率<10%;文字错误<万分之五。(3)数据入库时间要求:供方在收到出口商品数据登记表后,应在7日内及时分类、翻译和录入完毕。2.2.3 数据库文字:(1)《_________》数据库数据信息的文字为中、英文两种;(2)企业英文名称应按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英文翻译,没有英文注册名的企业名称按该企业习惯翻译。企业未能提供英文名称,按照先标准、后专业的原则进行翻译;(3)英文翻译错误<1%;2.2.4 数据信息维护:(1)数据库数据须反映出口商品最新信息,更新期为12个月内。所有出口商品数据每12个月必须至少核对、更新一次,保证数据库内出口商品数据始终为动态最新版本数据。每条数据要注明核对、更新的时间。(2)供方在收到需更新的数据内容后,须在7天内完成新数据的分类、翻译和录入。数据维护从数据入库开始,维护期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3)维护、更新数据采取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多种形式,并有工作记录。2.2.5 产品资料登记表(1)第一次入库数据应有对应的加盖企业公章的产品资料登记表,数据跟表格须一一对应,登记表原件归档备查;(2)供方负责产品资料登记表的印制工作并承担印刷费用,其印制的产品资料登记表的内容、格式和印刷质量须符合需方要求,未经需方同意供方自行不得改动。(3)供方应按照需方要求的采集方向发放产品资料登记表。三、合同期限及实施进度3.1 合同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从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年。3.2 实施进度:3.2.1 入库数据量进度要求为:___________________;3.2.2 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出口商品数据入库量>6万条;3.2.3 合同生效后1年内出口商品数据入库量>20万条3.2.4 合同生效后2年内出口商品数据入库量>100万条;3.2.5 合同生效后3年内出口商品数据入库量>120万条,企业数>50万家。四、转让和分包转让和分包的程序4.1 经需方书面同意,供方可部分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但转让和分包不能解除供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4.2 供方应就其签订的所有分包合同报经需方审核同意后生效。4.3 供方与第三方签订分包合同时,必须在合同中说明供方与需方通过招标投标的方式签订本合同的事实,接受分包的第三方必须在分包合同中承诺就分包项目与供方共同向需方承担连带责任。五、质量保证5.1 供方责任5.1.1 为保证合同履行质量,供方须切实履行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保证数据采集、核实、翻译、分类、录入和维护的程序和工作质量。5.1.2 供方应履行投标文件的承诺,建立和完善系统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文件给需方并接受需方的检查。5.1.3 供方应履行投标文件的承诺,保证项目实施团队人员的数量和素质满足履行合同要求并随时接受需方的检查。项目团队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需方。5.1.4 供方应履行投标文件的承诺,配置必要的软件和硬件设备保证合同有效实施。在计算机软硬件的配置上,供方应接受需方指导。5.1.5 鉴于服务性质的特殊性,供方将对所提供的服务按照合同规定的功能要求不断调整,以达到优化目的,并在数据的采集方法上接受需方的指导。5.2 合同的监控5.2.1 合同的监控5.2.2 本项目合同执行监控权属需方。5.2.3 同期内需方有权随时采用各种方式对合同实施的质量和进度进行监控。5.2.4 有权随时对下述内容实施各种方式的抽检:(1)录入数据是否与原始数据登记表内容相符;(2)录入的数据量是否与收到的数据登记表数量相符;(3)数据录入进度;(4)入库数据的准确性;(5)数据是否及时更新等。5.2.5 供方须积极配合需方的抽检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检查或在检查中弄虚作假。5.2.6 如首次抽检不合格,需方将在10日内进再次抽检;如再检不合格,需方则有权根据有关条款对供方追究违约责任。六、合同文件和资料6.1 技术资料6.1.1 供方在向需方提交本合同项下的服务和服务成果时,必须同时向需方提交相关的技术资料。七、验收7.1 验收内容和方法7.1.1 供方完成相应的工作后,应按本条规定的期限通知需方验收,需方及其下设机构负责本合同内容的验收。7.1.2 第一次验收:合同生效后3个月。验收内容为数据采集、翻译、录入前期工作进展情况。验收前供方应提前向需方提交下述文件:(1)硬件和人员配置说明书;(2)数据采集渠道、方法和数据核实方法及程序详细说明;(3)数据分类方法说明和分类操作实施细则;(4)数据翻译校对的方法和程序的详细说明;(5)数据录入方法、程序和录入数据校验方法、程序说明;(6)供方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7.1.3 第二次到第五次验收内容为:(1)入库出口商品数据量是否满足合同要求;(2)入库数据的质量是否满足合同的要求;(3)数据更新是否满足合同的要求;(4)人员配置的合理性以及项目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等。7.1.4 第二次验收为合同生效后6个月。验收前供方应提前10日向需方提交下述文件:(1)库内数据的数量和质量说明;(2)数据采集渠道、方法和数据核实方法及程序补充说明和已购买的版权清单及说明;(3)数据维护、更新操作实施细则;(4)硬件和系统软件维护管理细则;(5)供方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文件和资料。7.1.5 第三次验收为合同生效后1年。验收前供方应提前10日向需方并提交下述文件:(1)库内数据的数量和质量说明;(2)数据采集渠道、方法和数据核实方法及程序补充说明和增购的版权清单及说明;(3)1年内数据维护更新记录和说明;(4)1年内的项目管理说明;(5)需方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文件和资料。7.1.6 第四次验收为合同生效后2年,验收前供方应应提前10日向需方提交下述文件:(1)库内数据的数量和质量说明;(2)数据采集渠道、方法和数据核实方法及程序补充说明和增购的版权清单及说明;(3)2年内数据维护更新记录和说明;(4)2年内的项目管理说明;(5)供方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文件和资料。7.1.7 验收为合同生效后3年。验收前供方应提前10日向需方提交下述文件:(1)库内数据的数量和质量说明;(2)数据采集渠道、方法和数据核实方法及程序补充说明和增购的版权清单及说明;(3)3年内数据维护更新记录和说明;(4)3年内的项目管理说明;(5)供方通过iso9001认证证明;(6)需方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文件和资料。7.1.8 从第二次验收开始,需方将对数据采集、加工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考核,并对档案保存情况、数据加工各工序运营情况进行抽样检查,重点是对库内数据进行检查。具体检查方案如下:(1)数据量核查:现场检查数据库记录并与原始数据登记表格进行核对;(2)验收方法:验收采取随机抽样方法,具体验收方案由需方依据统计分析原理确定。7.1.9 对每次验收,如首次验收不合格,需方将给供方10日时间准备二次复验;如复验不合格,需方则有权对供方追究违约责任。八、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8.1 合同价款8.1.1 合同的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_________)。8.1.2 分项价格见附件一。8.2 支付方式8.2.1 合同价款采取分期方式支付。对前4次合同款支付,计算公式为:(每次验收完成时已入库数据总量─已付款的入库数据量)×_________元×70%;具体支付为8.2.2 合同生效后3个月第一次验收合格后支付:_________万条×50%×_________元×70%;8.2.3 合同生效后6个月第二次验收合格后支付:(本次验收完成时已入库数据量-______万条×50%)×________元×70%8.2.4 合同生效后1年第三次验收合格后支付:(本次验收完成时已入库数据量-已付款的入库数据量)×________元×70%8.2.5 合同生效后2年第四次验收合格后支付:(本次验收完成时已入库数据量-已付款的入库数据量)×________元×70%8.2.6 第五次即合同结束时合同生效后3年第五次验收合格后支付:(本次验收完成时已入库数据总量-已付款入库数据量)×_________元×70%+本次验收完成时已入库数据总量×_________元×30%。8.3 合同款支付额根据合同附件1的规定,本合同需方支付的总合同款将不高于_________元(_________)。8.4 支付时间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九、违约责任9.1 延期交付出和处置9.1.1 供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向需方提供服务和交付服务成果。9.1.2 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出现供方因故不能按时提供服务和交付服务成果的情况,供方应及时以书面的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需方。需方如同意延期,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付出时间。9.3 除第11.1.1条款规定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数据入库,需方有权从相应的支付款中扣除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为每延迟一天扣当期应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一。如延误期超过30日,需方有权终止合同。9.4 如第一、二、三、四次验收时复验结果不合格或抽检时再检结果不合格,需方有权对供方处以相应合同支付款的5%的罚金,并在10日内作再次验收或抽检。如检验结果再次不合格,则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未付的合同价款不再支付。9.5 如3年合同期末第五次验收时出现复验不合格,需方有权对供方处以相应合同支付款的5%的罚金,并在10日内作再次验收。如检验结果再次不合格,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未付的合同价款不再支付。十、知识产权10.1 知识产权归需方10.1.1 《_________》数据库及其数据、软件、设计等知识产权归需方所有。为履行本合同所购买的合法版权和知识产权,其所有权属需方所有。供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之中和之后,不得以任何方式擅自使用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_________》数据库以及与数据库相关的信息和资料。供方违反本条的规定,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供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50%的违约金。10.1.2由于供方的原因造成需方知识产权被侵害,由供方负责赔偿与之相关的一切损失。10.2 知识产权无纠纷10.2.1 无论需方以何种方式运行或以任何介质传播《_________》数据,供方都保证需方不会受到任何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和知识产权的指控。10.2.2 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供方必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10.2.3 如果由于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成立而造成需方的损失,供方必须负责赔偿。10.2.4 需方因处理与第三方知识产权纠纷而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和诉讼费,由供方负担。十一、不可抗力11.1 定义11.1.1 本合同项下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使得本合同一方当事人无法履行合同义务,如战争、严重火灾、水灾、风灾和地震以及其他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11.1.2 不可抗力不包括因一方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合同时的疏忽或故意行为引起的事件。11.2 不可抗力的发生和对策11.2.1 如果供、需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11.2.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通知对方,并在事故发生后两周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120日以上的,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在合理的时间内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解除本合同的协议。11.2.3 需方保留在不可抗力发生而导致项目发生重大变化时单方面解除和修改本合同的权利。十二、不竞争条款供方不得利用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得的服务成果进行与需方拟进行的《_________》项目内容有竞争的活动。供方违反本条的规定,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供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50%的违约金。十三、保密条款供方应保守在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需方商业密秘和技术密秘,不得泄露或不正当使用。十四、税费14.1 适用税法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涉及的税务,一律适用有关税法。14.2 税费承担14.2.1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需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需方负担。14.2.2 根据国家税法对供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十五、终止合同15.1 违约终止合同15.1.1 供方如有下列任何一种违约的情况,需方有权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未支付的合同价款不再支付:(1)供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该期限内应该提供的服务和服务成果;(2)如供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并在收到需方发出的违约通知书后30天内,或经过需方书面认可的延长期内仍未能纠正其过失。15.1.2 在需方根据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需方可以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另行委托第三方完成终止的合同或部分合同。供方应对需方因此额外支出的费用负责。如被终止的是部分合同,供方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被终止的部分。15.1.3 前款所述情况并不影响需方向供方提出索赔要求。15.2 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供方破产或因经营状况恶化、本项目团队发生重大变化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时,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终止合同。此终止合同行为将不损害或影响需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15.3 合同期满合同期满后,向需方移交与本项目有关的文档是供方履行本合同的一部分,供方应保证向需方移交完整的资料。文档不仅包括_____产品资料登记表,还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管理规章、监管记录、购买的资料等。十六、索赔16.1 索赔16.1.1 如需方检验发现供方提供的服务和服务成果不符合同要求,包括潜在的缺陷,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限期改进的要求,也有权向供方提出索赔要求。16.1.2 如供方未能在需方提出的期限内实施有效的措施进行改进,需方可自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风险由供方承担。十七、计量单位17.1 国家法定计量17.1.1 除本合同中另有规定外,合同中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十八、通知和合同修改18.1 通知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的形式(信函、传真)发送至对方。18.2 修改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改动,均须由供需双方签署书面合同修改方为有效。十九、争端的解决19.1 友好解决供需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如有争端,都应尽的努力友好协商解决。19.2 仲裁19.2.1 供需双方在发生争端而友好协商不能解决时,应依法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19.2.2 在纠纷解决的过程中,除受争端影响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二十、合同生效及其他合同印制及生效20.1 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0.2 合同在双方在本合同签署页上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20.3 如因任何原因需要修改合同,需按本合同第十八条办理。二十一、其他条款21.1 供方承诺在开展本合同所述工作时,采用需方统一制定的各种标志,制作费用由供方承担。21.2 为保证供方按时开展工作,需方将督促数据合成单位按时提供满足供方需要的数据录入界面和数据库管理程序。供方(盖章):_________需方(盖章):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