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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信息系统合同通用版(6篇)

[收藏]信息系统合同通用版(6篇)。

如今有很多时候我们都会接触到合同,签订合同不是我们的出发点,保护自己的利益才是。是时候对自己要进行的合同进行签署了,可以更好的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有没有可以参考借鉴的合同范本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收藏]信息系统合同通用版(6篇)”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信息系统合同【篇一】

本合同由下述双方签订: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编: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资质名称:

资质证书号:

联系电话:

邮编:

鉴于甲方有意为其公司_______________(财务、企业经营管理等)业务建立计算机信息系统,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所需的计算机信息化管理系统。甲乙双方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定义

1、计算机信息系统、信息化系统、信息系统、系统、项目等词除另有指明外,均指本合同项下由甲方投资,乙方承建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2、里程碑

里程碑是指乙方在计算机信息化系统集成中,在技术上和项目过程中相对独立的阶段性工作。

3、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甲、乙双方各自所拥有的,不为公众所知的管理信息、方式方法、顾客名单、商业数据、产品信息、销售渠道、技术诀窍、源代码、计算机文档和技术资料等,或由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明确指明为商业秘密的、法律所认可的任何信息。

4、工作日

工作日是指国家所规定的节假日之外的所有工作日,未指明为工作日的日期指自然顺延的日期。

规格

“规格”是指在技术或其它开发任务上所设定的关于硬件和软件的技术标准、规范。

二、甲方所需信息系统及原有信息系统

1、甲方所需信息系统描述

甲方为其_______________(公司经营的业务)建立计算机信息系统,该系统处理的业务对象为____________(财务、人力资源管理、业务交易数据处理等);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其要求、主要功能和目标为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原有信息系统描述

甲方原有的系统____________(技术设备名称)____________(计算机信息系统名称)为_______________(财务、客户资源管理、仓储管理等),其主要功能是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将按照甲方要建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系统中已有的设备和相关软件,对原有系统进行集成,向甲方提供其要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已有系统的设备和软件见附件(其中注明:选用的设备与软件,未注明的设备与软件在建立的系统中不予利用,或由甲方自行处理)。甲方保证对选用的设备与软件有继续使用和/或升级的权利。(注:如甲方无原有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将建立的信息系统与甲方原有计算机系统是互相独立的,则本条可免填写)

三、乙方所提供/代购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乙方将依据甲方的需求,并根据甲方业务的描述情况向甲方提供以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1、硬件系统

乙方所提供/代购的硬件系统设备为___(生产厂商)所生产的产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要求。该硬件设备的技术标准、规格、数量、价格和交付日期等见附件。

2、软件系统

2.1乙方所提供的软件系统为______(系统名称)。其中

(1)属于第三方的软件为______;

(2)属于乙方所拥有的软件为______;

(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软件为______;

(4)乙方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第三人开发的软件为___。

2.2集成的软件系统分为个子系统,包括___子系统、___子系统和___子系统,与______(甲方原有系统)共同构成本合同所规定的软件系统集成。该软件集成系统的主要功能为___、___、___。该软件集成系统的名称、功能、等级、规格、版本、价格等相关情况见附件。

3、集成范围

3.1(1)以上条款所约定的硬件和软件;

___(2)前款所描述的甲方原有计算机信息系统;

___(3)前款所描述的甲方业务流程及相关功能。

3.2乙方在集成甲方原有计算机系统时,除甲方明确表示需依照合同由乙方升级且可以不予保留其原有功能之外,乙方不得由于集成了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而损坏其原有功能。(本款供选择)

4、信息系统的目标

信息系统的整体功能符合甲方所描述的______(经营、管理等)系统的要求,应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正确性、效率、安全性、可靠性、实用性等)的技术指标。

四、信息系统的开发、进度与管理

本信息系统的交付日期与进度

本信息系统集成交付的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整体信息系统工程分为个里程碑阶段,每个里程碑项目完成后,均应依据附件所列的检测标准进行检测和交付。甲方将按本合同第条规定进行付款。乙方采用的检测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行业、企业)的标准。其具体规格、检测标准、阶段和进度、交付时间与地点、付款方式等见附件。

2、项目管理

合同各方指派代表组成本信息系统开发管理小组,管理小组成员名单和通讯方式见附件。合同各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重新指定本方管理小组的成员,但应当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甲方也可以指定第三方作为自己的代理人参加管理小组。管理小组的成员应该能够符合项目的要求。一方重新指定的小组成员如涉及到本项目的重要方面,更换应事先征得对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应该及时审查更换方提出的书面建议。双方应在合理、善意、维护双方利益的基础上讨论此项更换。

3、信息与资料的提供

甲、乙双方应互相配合,充分沟通。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职能人员调查、了解甲方现有的相关数据和资料,以对该信息系统进行全面的研究和设计。对此甲方应该予以积极配合,向乙方提供有关信息与资料,特别是有关甲方对建立的信息系统功能和目标的需求方面的信息和资料。如甲方对乙方完成本合同所需的甲方所有的信息和资料不予提供,由甲方承担不予提供的损害后果。

4、需求与需求分析

4.1甲、乙双方将根据第条款中甲方为其业务建立的信息系统及其所需功能的描述和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与信息共同制作需求分析。甲方在提交有关需求说明、资料和信息时,可以就其中所涉及的功能、目标、需求构成及相关技术问题向乙方咨询或征求意见,乙方应当及时予以解释和答复。

4.2乙方在获取上述需求信息和资料后,应及时完成需求分析书。该需求分析书经甲方认可,并由甲、乙双方签字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5、需求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和详细设计说明书

5.1乙方在取得了甲方所提供的必要的信息和资料后,将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的功能、目标与上述需求分析书,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完成需求说明书,在________年月____日之前完成概要设计说明书,在________年月____日之前完成详细设计说明书。以上三项完成后,均应提交甲方审核。甲方在收到上述文件后,对其中所描述的信息系统的适用性、需求性和使用性等进行审核。甲方应分别在________年月____日之前完成需求说明书的审核,在________年月____日之前完成概要设计说明书的审核,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完成详细设计说明书的审核。如甲方认可上述文件的,则在上述文件中签字;如有异议,则以书面方式说明理由并提交乙方复审。如乙方认为不构成问题,则应向甲方予以解释;确有问题的,乙方应及时予以修改并再次提交甲方审核。甲乙双方将重复此程序,直至双方一致认可签字。

5.2甲方对上述说明书的签字认可,仅代表对上述说明书中信息系统的适用性、需求性、可用性、___、___等的认可。甲方并不对说明书中的技术问题进行审核。如说明书在今后出现任何与乙方设计所相关的技术问题或进行技术调整,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5.3如甲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本条款所规定的义务,乙方则可以相应顺延交付日期。如该延期对乙方造成损失,甲方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5.4需求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和详细设计说明书经双方签字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效力。

6、信息系统项目工程环境提供

甲方应依据信息系统项目工程的条件和性质,根据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信息系统的施工、安装和集成环境。乙方应依据工程的进展,在甲方提供相应施工和安装环境所需的合理时间之内,提前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未能在该时间内提供该施工和安装环境,乙方可相应顺延交付日期。如对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还应依本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7、进度报告

乙方应于每月/季度终了的20/___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书面的项目阶段进度报告,内容包括项目进度或里程碑计划执行情况、已完成的开发项目、有无遇到的困难和障碍的情况、本项目的预期效果、人员配置情况、有无项目变更及/或变更情况或其它与本项目有关的甲方应该知道的情况或甲方要求知道的情况。如有重大问题或重要变更发生,乙方应在变更发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做出书面报告。乙方也应当在7/工作日内回复甲方在其它时间内提出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询问。如乙方违反本条的规定,乙方应当承担由此而引起的项目迟延和甲方不能及时付款或配合项目进行的后果。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书面报告后,应当在7/工作日内回复乙方。

8、第三方监理

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作为本信息系统项目的监理。如甲方指定了第三方作为甲方的监理,依甲方的授权,该监理享有与本合同中所约定的甲方同等的权利,以监理本项目进行。监理方应拥有相应的资质并依法行使其监理职责,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接受监理。

9、转包与分包

本合同项下的项目禁止转包。如双方同意,乙方可以将本合同项下___等非主体项目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实施。违反本条规定的,乙方应依据本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五、项目变更

为了维护和兼顾各方的利益,确保信息系统的质量,在本合同签署后,甲、乙双方均有权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合理地提出变更、扩展、替换或修改本项目的某些部分的建议,包括增加或减少系统的相应功能/提高有关技术参数/变更交付或安装的时间与地点。为此,双方同意:

1、甲方应当将变更请求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乙方。乙方应在个工作日内对此作出书面回复,其内容包括该变更对合同价格、项目交付日期、系统性能、项目技术参数的影响和变化以及对合同条款的影响等。

2、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回复后,应在___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是否接受乙方上述回复。如果甲方接受乙方的上述回复,则双方应对此变更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并按变更后的约定履行本合同。

3、如甲方不同意乙方的上述有关价格变化和项目交付日期变更的回复,但该项目的变更如不执行,将会影响信息系统的正常使用或主要功能,则乙方应当执行甲方的变更要求。同时,甲、乙双方均有权按照第十三条的规定解决争议。在争议解决之前,甲方应按照乙方在回复中的价格变化和项目交付日期变更的要求执行。(本条款供选择)

4、鉴于合同标的总量与合同总价相关,因此双方同意,如果甲方提出的变更导致合同总价下降的,则合同总价每下降%,甲方应补偿乙方相当于变更前合同总价%的金额。

5、如乙方提出部分项目的变更建议,乙方应同时详细阐明该变更对合同价格、项目交付日期、系统性能、项目技术参数的影响和变化以及对合同条款的影响等。

6、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上述变更建议后,应当在____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是否同意和接受乙方的上述变更建议。如果甲方接受回复,则双方对此变更以书面形式作出确认,双方按照变更后的约定履行本合同。如甲方不同意乙方的上述建议,双方仍按原合同执行,但由此而产生的相关风险,包括信息系统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六、交付、领受与验收

1、交付

1.1乙方应在进行每项交付前___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接到通知的___工作日内安排接受交付。乙方在交付前应当根据附件中的检测标准对所交付的项目进行功能和运行检测,以确认交付项目符合本合同的规定。

1.2如果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导致交付不能按时进行,乙方将按延期时间顺延交付。如果因延期交付而导致乙方实际损失,甲方应当予以赔偿。如果甲方能接受而不接受交付,则视为乙方已经交付,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付款。双方对此另有约定的除外。

2、交付内容

2.1乙方应按照合同及其附件所约定的内容进行交付,如果本合同约定甲方可以使用或拥有某软件源代码的,乙方应同时交付软件的源代码。所交付的文档与文件应当是电子版式并可供人阅读的。

2.2如果由于甲方运行、检测不当或其它原因而造成所交付项目的故障或问题,经甲方要求,乙方应当在个工作日内帮助处理此项故障或问题,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领受

甲方在领受交付项目后,应当在工作日内对所交付项目进行检验,向乙方出具书面文件,以确认其符合本合同所约定信息系统的任务、需求和功能。如有缺陷,应向乙方出具书面报告,陈述需要改进的缺陷。乙方应立即改进此项缺陷,并再次进行检测和评估。甲方应当于工作日内再次检验并向乙方出具书面领受文件或递交缺陷报告。甲、乙双方将重复此项程序直至甲方领受或甲方依法或依约终止本合同为止。

4、系统试运行

4.1自系统功能检测通过之日起,甲方拥有___天的系统试运行权利。

4.2如果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系统在试运行期间出现故障或问题,如果是硬件方面的问题,而该硬件是由乙方直接提供给甲方的,乙方应免费更换或修理故障部分的设备。如果是软件方面的缺陷或问题,乙方应及时排除该缺陷或问题。以上行为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3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系统在试运行期间出现故障或问题,如果是硬件方面的问题,而该硬件是由乙方直接提供给甲方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更换故障部分的设备。如果是甲方自行采购的,则由甲方自行负责维修。如果是软件方面的故障或问题,乙方应及时排除该方面的故障或问题。以上行为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4.4乙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或处理问题,如以上故障或问题影响系统基本功能和目标的实现,并且排除或处理问题所需时间超过个工作日,则视为乙方交付违约,除非上述故障或问题是由甲方引起的。

5、系统验收

5.1系统试运行完成后,甲方应及时进行系统验收。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___个工作日内,确定具体日期,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系统验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对此乙方应当配合。

5.2如果属于乙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乙方应当排除故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同时延长试运行期___个工作日,直至系统完全符合验收标准。

5.3如果属于甲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次进行验收。如果属于故障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愿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则由乙方单方面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甲方,即视为验收通过。乙方在进行单方面验收时,甲方应提供验收便利。如甲方在乙方提出单方面验收后的___个工作日内不提供验收便利,则视为该系统已经通过验收。

七、所有权、知识产权和使用权

硬件设备所有权

硬件设备所有权__________________(选择:自甲方检验合格且向乙方付清全部合同款后/自乙方交付后),转移至甲方。(乙方代甲方采购的,则不用此款)

知识产权

甲方/乙方/甲、乙双方共同拥有本信息系统所开发软件的知识产权。非经对方同意,另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转让或许可有关的技术成果、计算机软件、技术诀窍、秘密信息、技术资料和文件。除本项目研发工作需要外,未得到甲方/乙方的书面许可,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商业性地利用上述规定的资料和技术。如甲方/乙方违反本条的规定,除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外,还应支付违约金以及赔偿甲方/乙方的损失。

使用权(如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需订立本款)

甲方/乙方对软件具有使用权。本使用权的使用范围为:______(总公司、分支机构)。

4、甲方对乙方许可其的使用权软件没有/有向第三方分许可的权利。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许可甲方使用软件或相关知识产权,并不表示甲方已经从乙方获得许可第三人使用它们的权利。

5、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属于第三方软件时,应当依照乙方与第三方对该软件使用的约定依法使用。乙方应将该约定的书面文件的复印件交甲方参阅。

6、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不因合同双方发生收购、兼并、重组、分立而发生变化。如果发生上述情形,则本合同项下的权利随之转移至收购、兼并、重组或分立后成立的单位。如果双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权利和义务由后成立的单位分别享有的,则甲、乙双方与后成立的单位分别享有相关权利和义务。

7、甲方在领受本合同项下的信息系统后,应当严格遵守知识产权及软件版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在本合同所规定的范围内使用本信息系统。任何因甲方非经授权而实施商业性复制行为所造成的违约或侵权责任应当由甲方承但。

八、价格与付款方式

1、本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信息系统的总价为___,其中

设计费用价格为;

硬件系统价格为;

软件系统价格为;

系统集成服务价格为;

以上各部分价格组成分别见附件、。除非另有书面约定,付款方式见附件。

2、项目增减价格

在本项目进展过程中,甲方/乙方依据本合同第条对项目作出任何变更或经双方同意的设备、系统功能变化或软件模块的增减等,一方或双方将依据上述所规定的价格标准商定变更后的具体价格。

九、保密与非竞争

信息传递

在本合同的履行期内,任何一方可以获得与本项目相关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对此双方皆应谨慎地进行披露和接受。

保密

获取对方商业秘密的一方仅可以将该商业秘密用于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且只能由相关的工程技术人员使用。获取对方商业秘密的一方应当采取适当有效的方式保护所获取的商业秘密,以防止商业秘密未经授权而被使用、传播或公开。除非对方书面许可,或该信息已被拥有方认为不再是商业秘密,或已在社会上公开,该商业秘密在10/________年内不得对外透露。

非竞争性

双方同意,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和本合同履行完毕后的年内,双方均不得使用在履行本项目过程中得到的对方商业秘密,从事与对方有竞争性的业务,也不得以任何方式聘用对方在本项目中的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

上述保密义务不适用以下情况:

4.1获取该信息一方在对方披露之前,已经知晓该信息;

4.2获取该信息一方可以通过合法渠道获取该信息;

4.3获取该信息一方从第三人处合法获取,并且不承担保密义务;

4.4向第三人披露,且第三人不承担保密义务;

4.5独立开发或获取的信息;

4.6法律强制披露;

4.7披露方书面许可。

信息安全

___双方同意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以遵守和履行上述条款所规定的义务。经一方的合理请求,该方可以检查对方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上述所规定的义务。

十、项目培训与服务

乙方应根据项目实施的计划、进度和需要与客户的合理要求,及时安排对甲方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目标为使受训者能够独立、熟练地完成操作,实现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的目标和功能。培训计划见附件。

十一、系统保证和维护

1、乙方声明并保证

1.1对本合同项下由乙方提供的来自第三方的,应用于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的软件等知识产权,乙方具有合法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或分许可权,并不会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利;

1.2乙方受甲方委托而开发的软件没有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

1.3如果乙方依据本合同的规定,需对第三人的软件进行修改、添加或升级,则乙方须保证其已经取得了第三人的合法授权;

1.4在乙方所交付的软件系统中,不含任何可以自动终止或妨碍系统运作的软件;

1.5乙方所提供的软件,包括受甲方委托所开发的软件,如果需要经国家有关部门登记、备案、审批或许可的,乙方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软件已经完成上述手续。

乙方违反本条的规定而导致甲方被第三人追究法律责任,或导致甲方不能正常运作本信息系统,则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由此而引起的`全部损失。

2、乙方保证,依据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信息系统及其附属产品不存在品质或工艺上的瑕疵,能够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技术规范、要求和功能进行正常运行。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软件系统在当前情况下是最适合本项目的版本。

3、乙方自各项目交付验收通过之日起________年/___内向甲方提供免费的保修和维护服务。如果厂商对系统产品中的相应部分的保修期超过一年的,则按厂商规定进行免费保修。在此期间如发生系统运作故障,或出现瑕疵,乙方将按照下列方式提供保修和维护服务:

故障类型支持方式响应要求

网络或主机系统瘫痪立刻专人应答处理立即出发

系统严重故障、部分服务不正常2/小时内答复1/个工作日内

系统个别服务不正常4/小时内答复2/个工作日内

4、在保修期内如由于乙方的责任而需要对本信息系统中的部件(包括软件和硬件)予以更换或升级,则该部件的保修期应相应延长。

5、在保修期内如果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引起的上述故障,其修理和维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6、系统保修期期满后,如果甲方继续聘请乙方对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进行维护,则双方另行签署维护协议。

十二、违约与赔偿责任

1、交付违约

如果乙方未在本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和交付本合同所规定的项目,除依照约定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偿和采取补救措施,并继续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违约金的具体确定方式为:

1.1每延期10/___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___%;

1.2如果延期时间超过100/___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除前款所约定的违约金外,乙方应当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___%的金额作为对甲方的赔偿。

2、付款违约

2.1如果甲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每延期10/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作为违约金,但是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10/%;

2.2如果延期时间超过100/___天,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除前款所约定的违约金外,乙方还可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对乙方进行赔偿;

2.3如果合同继续履行,甲方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外,仍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金额付款,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日期应相应顺延;

2.4如果乙方选择终止合同,甲方应当按照已交付的硬件和已完成的软件的价格向乙方付款。甲方付款后,乙方应当向甲方交付已付款的硬件和软件。甲方如要在以后使用所接受的硬件和软件,则仍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使用。

3、保密违约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违约方应当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作为违约金。如果包括利润在内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超过部分。

4、软件条款违约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其所在软件方面的义务,违约方应当按照该软件价格的___%支付违约金。

5、如果发生违约事件,履约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应当以书面方式通知违约方,内容包括违约事件、违约金、支付时间和方式等。违约方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当于___天内答复对方,并支付违约金。如果双方不能就此达成一致意见,可以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解决双方的纠纷,但任何一方不得采取非法手段或以损害本项目的方式实现违约金。

十三、不可抗力

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预防、不能克服或避免的不可抗力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导致双方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免除相关合同责任。但是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在15天之内提供上述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证明文件。按照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义务,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一方迟延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了不可抗力的,迟延方的合同义务不能免除。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尽可能采取合理的行为和适当的措施减轻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所造成的影响。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不得就扩大损失的部分要求免责或赔偿。

十四、争议解决

1、如果合同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当采取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该争议,友好协商解决期为争议发生后的___天。如果超过该协商期而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予以解决:(可供选择)

1.1向上海市信息法律协会申请调解,并按照其调解规则进行调解;

1.2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并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3双方当事人另有选择,则划去前款,具体约定如下:_________。

2、对任何争议进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争议事项或争议事项所涉及的条款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它义务。

十五、通知

1、为享有本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及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有关违约交涉而需通知另一方时,通知方应采取书面形式,以挂号信件或以专人快递送达方式送达被通知方,送达生效。

2、通知地址

通知的地址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一方欲改变通知地址,则应提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十六、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各自指定的代表签署和/或盖章后生效。

2、如果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有权终止合同,但是须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2.1一方进入破产、解散、被依法关闭、撤销或已进入清算阶段;

2.2一方财务状况严重恶化,不能支付到期债务;

2.3出现了合同规定的或法定解除事由。

除本合同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发生上述情况,将被视作违约,另一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的规定,追究该方的违约责任。

3、本合同于双方各自履行了合同的全部义务,包括本信息系统的保修期结束和甲方付清全部合同款后终止。

4、本合同一经签署,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本合同。本合同所列的附件及需求说明书、系统设计书、检测标准等文件,经双方签字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其它任何口头或未包含在本合同内的或未依据本合同制定的书面文件均不对双方发生拘束力。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有任何变更、补充或修改,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信用

1、本合同任何一方可以要求对方提供其信用报告。

2、如合同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并进入司法等争端解决程序,任何一方可以将生效判决提交给本市的联合征信机构。

甲方:

签署日期:

乙方:

签署日期:

信息系统合同(篇二)

尊敬的领导:

您好!首先感谢您能在百忙之中翻阅我的这份求职信。

我是XX财经学院的经济信息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的一名应届本科毕业生。性格开朗、乐观大方、坚强自信、勤奋好学,具有很强的团队精神和责任心。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要求我们学习和掌握经济、管理、数量分析方法、信息资源管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从事信息技术开发与应用,信息系统管理的基本训练,具有研究和开发信息系统的基本能力,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收集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的能力。

几年的大学生涯,铸就了我的学识与自信。我刻苦学习,力求全面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知识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能够用VF、C语言、SQL—Server、J**A和Visual Basic等软件进行简单的信息管理系统设计与分析;熟悉ERP基本概念、工作原理、企业运行流程和业务流程;还通过对Linux系统管理的学习,掌握了Linux系统安装、基本操作和常规命令的使用。

此外,我还利用课余时间学习与该专业相关的知识,能应用Flash MX、Dreamweaver MX、FrontPage制作个人网站及Flas**设计、会用Photoshop、CorelDraw进行平面设计、应用Auto CAD绘制装饰图、能熟练操作Office办公软件、还自修了会计专业,并具有比较扎实的会计理论基础。

我努力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活动中,能较快地将学到的知识应用到实际中,做到锻炼自我、完善自我。在校期间每逢假期,争取机会到一些公司实习,通过做销售技术工作、参与计算机网络组建和综合布线工程等,对各种硬件和软件很了解,并且能够熟练地对PC机进行组装与维护。

尊敬的用人单位领导,我已做好了走向社会,迎接挑战的全面准备。我真诚地希望加盟贵公司,我定会以**的热情和坚韧的性格勤奋工作,与同事精诚合作,为贵单位的发展尽自己的绵薄之力。最后,祝贵公司事业蒸蒸日上!

此致

敬礼!

求职人:XXX

XX年X月X日

信息系统合同(篇三)

尊敬的人力资源部负责人:

您好!我是西安石油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20xx年应届毕业生。

我是来自陕西宝鸡渭滨区一个小镇的农村孩子,家乡的生活环境和父母的影响让我从小形成了一种自强自立、吃苦耐劳的精神和积极开朗、待人真诚的性格特点。进入大学后,我以“严”字当头,时刻不忘父母的敦敦教诲和自己的信念追求,严格要求自己。学习上勤奋努力、积极思考。同时,鉴于专业特点,我不拘泥于书本知识,阅读了大量书籍,对于别人的观点及发现的'问题尽量加深思考,力求形成自己的想法和见解。优美的大学教育环境和良好的学习氛围,是我从幼稚走向成熟的沃土,我以勤奋、求真为自训,在近四年的学习生活中,我系统的学习了专业理论知识,掌握了专业技能,学习成绩优异。此外,我还辅修了本校外语系的英语专业。20xx年3月参加西安石油大学心理研究所和中石油EAP服务中心举办的“企业CEAP咨询师培训班”获得企业员工心理援助咨询师(CEAP)专业证书。20xx年暑假在西安华德ERP中心学习了SPABusinessOne的ERP管理软件;先后荣获国家励志奖学金2次、品学兼优二等奖2次、校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各1次。

连续四年担任本班团支部书记,努力为班级全体同学服务,提高班级整体凝聚力,主动帮助思想偏激的同学,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及时和辅导员老师沟通,20xx年被评为优秀团干部;积极组织本班同学参加院系活动,20xx年被评为先进班集体。担任学生干部的经历,锻炼了我的口头表达能力、宣传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和领导能力。同时,我曾在院团委爱心社宣传部任职,有着较好的集体荣誉感和团队意识。20xx年在五四文化节的校园原创短信大赛中获得优秀奖;参加课外活动丰富了我的生活情趣,也体验了人际沟通与团队协作精神的可贵。此外,我还爱好体育锻炼(主要是乒乓球和健美操),提高身体素质,使自己在将来的工作中更好的发挥作用。

为增强社会实践能力,利用节假日在校外兼职。20xx年暑假在西安雅典娜儿童摄影公司(高新店)礼服部担任暑期工;20xx年4月奥运圣火在西安传递之前,担任陕西八O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奥运T恤的校园代理,获得当月销售冠军;20xx年暑假参加了学校组织的赴延安的“红色之旅再教育”社会实践活动;20xx年五一期间在兴庆公园南门外的“秦一丁面庄”做服务生;

现在,我正以满腔的热情,随时准备投身到现实社会这个大熔炉中。虽然我知道就业形势严峻,竞争激烈,工作压力大,但是我会用一颗平常心去对待,以积极进取、乐观向上的心态去面对困难挫折和挑战——正像我对待自己的大学生活一样,永不停息的奋斗。这也正是我朴实的农民父母和生活经历教给我的最朴实、最有价值的生活哲学!

祝您身体健康、工作愉快!

自荐人:xx

20xx年9月25日

信息系统合同(篇四)

本着真诚的态度,自认为:本人具有农村人吃苦耐劳的品质,性格沉稳,责任感强,对任何的错与败不会去找任何借口理由,而是从自己开始找原因。

在工作上:

(1)能充分为公司利益着想,不为小便宜小私利而损坏公司的其他利益!

(2)于人,能站在对方角度去思考自己的或是他人的问题,能顾及他人的利益,有成果共享的心态;

(3)工作不偷懒,因为努力工作的同时也是在对自己的前途负责,对上级下达的任务会不择不扣地去执行并落实完成;

(4)在工作的同时自己必学习相关理论知识,以求提高自己,以求把工作做到最好。

另外,本人读的专业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由于我们这专业是属于管理类专业,所以课程里除了信息系统软件知识外还包含了一系列管理类课程、学得比较广泛。其中有:财务管理学、会计学、税法学、宏观与微观经济学、金融学、货币银行学、统计学等知识,并学得不差!

可由于兴趣方面的原因,大学期间自学了工程造价定额与预算、CAD制图以及一系列相关知识。所以在工作的选择上倾向于建筑类方面。

座右铭:只要我决定去做的事,就一定能办到!

致!

礼!

20xx年9月30号

应聘者:xx

信息系统合同(篇五)

鉴于甲方有意为其公司_________(财务、企业经营管理等)业务建立计算机信息系统,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所需的计算机信息化管理系统。甲乙双方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定义

1.计算机信息系统、信息化系统、信息系统、系统、项目等词除另有指明外,均指本合同项下由甲方投资,乙方承建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2.里程碑是指乙方在计算机信息化系统集成中,在技术上和项目过程中相对独立的阶段性工作。

3.商业秘密是指甲、乙双方各自所拥有的,不为公众所知的管理信息、方式方法、顾客名单、商业数据、产品信息、销售渠道、技术诀窍、源代码、计算机文档和技术资料等,或由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明确指明为商业秘密的、法律所认可的任何信息。

4.工作日是指国家所规定的节假日之外的所有工作日,未指明为工作日的日期指自然顺延的日期。

5.规格是指在技术或其它开发任务上所设定的关于硬件和软件的技术标准、规范。

二、甲方所需信息系统及原有信息系统

1.甲方所需信息系统描述甲方为其_________(公司经营的业务)建立计算机信息系统,该系统处理的业务对象为_________(财务、人力资源管理、业务交易数据处理等);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其要求、主要功能和目标为_________。

2.甲方原有信息系统描述甲方原有的系统_________(技术设备名称)_________(计算机信息系统名称)为_________(财务、客户资源管理、仓储管理等),其主要功能是_________。乙方将按照甲方要建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系统中已有的设备和相关软件,对原有系统进行集成,向甲方提供其要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已有系统的设备和软件见附件_________(其中注明:选用的设备与软件,未注明的设备与软件在建立的系统中不予利用,或由甲方自行处理)。甲方保证对选用的设备与软件有继续使用和/或升级的权利。(注:如甲方无原有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将建立的信息系统与甲方原有计算机系统是互相独立的,则本条可免填写)

三、乙方所提供/代购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乙方将依据甲方的需求,并根据甲方业务的描述情况向甲方提供以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1.硬件系统:乙方所提供/代购的硬件系统设备为_________(生产厂商)所生产的产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要求。该硬件设备的技术标准、规格、数量、价格和交付日期等见附件_________。

2.软件系统:

2.1乙方所提供的软件系统为__________________(系统名称)。其中

(1)属于第三方的软件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属于乙方所拥有的软件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软件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乙方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第三人开发的软件为_____________。

2.2集成的软件系统分为_________个子系统,包括_________子系统、_________子系统和_________子系统,与_________(甲方原有系统)共同构成本合同所规定的软件系统集成。该软件集成系统的主要功能为_________。该软件集成系统的名称、功能、等级、规格、版本、价格等相关情况见附件_________。

3.集成范围

3.1

(1)以上条款所约定的硬件和软件;

(2)前款所描述的甲方原有计算机信息系统;

(3)前款所描述的甲方业务流程及相关功能。

3.2乙方在集成甲方原有计算机系统时,除甲方明确表示需依照合同由乙方升级且可以不予保留其原有功能之外,乙方不得由于集成了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而损坏其原有功能。(本款供选择)

4.信息系统的目标信息系统的整体功能符合甲方所描述的_________(经营、管理等)系统的要求,应达到_________(正确性、效率、安全性、可靠性、实用性等)的技术指标。

四、信息系统的开发、进度与管理

1.本信息系统的交付日期与进度本信息系统集成交付的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整体信息系统工程分为_______个里程碑阶段,每个里程碑项目完成后,均应依据附件_________所列的检测标准进行检测和交付。甲方将按本合同第_________条规定进行付款。乙方采用的检测标准不得低于_________(国家、行业、企业)的标准。其具体规格、检测标准、阶段和进度、交付时间与地点、付款方式等见附件_________。

2.项目管理合同各方指派代表组成本信息系统开发管理小组,管理小组成员名单和通讯方式见附件_________。合同各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重新指定本方管理小组的成员,但应当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甲方也可以指定第三方作为自己的代理人参加管理小组。管理小组的成员应该能够符合项目的要求。一方重新指定的小组成员如涉及到本项目的重要方面,更换应事先征得对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应该及时审查更换方提出的书面建议。双方应在合理、善意、维护双方利益的基础上讨论此项更换。

3.信息与资料的提供:甲、乙双方应互相配合,充分沟通。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职能人员调查、了解甲方现有的相关数据和资料,以对该信息系统进行全面的研究和设计。对此甲方应该予以积极配合,向乙方提供有关信息与资料,特别是有关甲方对建立的信息系统功能和目标的需求方面的信息和资料。如甲方对乙方完成本合同所需的甲方所有的信息和资料不予提供,由甲方承担不予提供的损害后果。

4.需求与需求分析

4.1甲、乙双方将根据第_________条款中甲方为其业务建立的信息系统及其所需功能的描述和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与信息共同制作需求分析。甲方在提交有关需求说明、资料和信息时,可以就其中所涉及的功能、目标、需求构成及相关技术问题向乙方咨询或征求意见,乙方应当及时予以解释和答复。

4.2乙方在获取上述需求信息和资料后,应及时完成需求分析书。该需求分析书经甲方认可,并由甲、乙双方签字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5.需求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和详细设计说明书

5.1乙方在取得了甲方所提供的必要的信息和资料后,将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的功能、目标与上述需求分析书,在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完成需求说明书,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完成概要设计说明书,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完成详细设计说明书。以上三项完成后,均应提交甲方审核。甲方在收到上述文件后,对其中所描述的信息系统的适用性、需求性和使用性等进行审核。甲方应分别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完成需求说明书的审核,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之前完成概要设计说明书的审核,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完成详细设计说明书的审核。如甲方认可上述文件的,则在上述文件中签字;如有异议,则以书面方式说明理由并提交乙方复审。如乙方认为不构成问题,则应向甲方予以解释;确有问题的,乙方应及时予以修改并再次提交甲方审核。甲乙双方将重复此程序,直至双方一致认可签字。

5.2甲方对上述说明书的签字认可,仅代表对上述说明书中信息系统的适用性、需求性、可用性、_________等的认可。甲方并不对说明书中的技术问题进行审核。如说明书在今后出现任何与乙方设计所相关的技术问题或进行技术调整,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5.3如甲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本条款所规定的义务,乙方则可以相应顺延交付日期。如该延期对乙方造成损失,甲方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5.4需求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和详细设计说明书经双方签字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效力。

6.信息系统项目工程环境提供:甲方应依据信息系统项目工程的条件和性质,根据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信息系统的施工、安装和集成环境。乙方应依据工程的进展,在甲方提供相应施工和安装环境所需的合理时间之内,提前____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未能在该时间内提供该施工和安装环境,乙方可相应顺延交付日期。如对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还应依本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7.进度报告:乙方应于每月/季度终了的20/_________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书面的项目阶段进度报告,内容包括项目进度或里程碑计划执行情况、已完成的开发项目、有无遇到的困难和障碍的情况、本项目的预期效果、人员配置情况、有无项目变更及/或变更情况或其它与本项目有关的甲方应该知道的情况或甲方要求知道的情况。如有重大问题或重要变更发生,乙方应在变更发生之日起7/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做出书面报告。乙方也应当在7/_________工作日内回复甲方在其它时间内提出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询问。如乙方违反本条的规定,乙方应当承担由此而引起的项目迟延和甲方不能及时付款或配合项目进行的后果。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书面报告后,应当在7/_________工作日内回复乙方。

8.第三方监理: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作为本信息系统项目的监理。如甲方指定了第三方作为甲方的监理,依甲方的授权,该监理享有与本合同中所约定的甲方同等的权利,以监理本项目进行。监理方应拥有相应的资质并依法行使其监理职责,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接受监理。

9.转包与分包:本合同项下的项目禁止转包。如双方同意,乙方可以将本合同项下_________等非主体项目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实施。违反本条规定的,乙方应依据本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五、项目变更

为了维护和兼顾各方的利益,确保信息系统的质量,_________在本合同签署后,甲、乙双方均有权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合理地提出变更、扩展、替换或修改本项目的某些部分的建议,包括增加或减少系统的相应功能/提高有关技术参数/变更交付或安装的时间与地点。为此,双方同意:

1.甲方应当将变更请求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乙方。乙方应在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对此作出书面回复,其内容包括该变更对合同价格、项目交付日期、系统性能、项目技术参数的影响和变化以及对合同条款的影响等。

2.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回复后,应在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是否接受乙方上述回复。如果甲方接受乙方的上述回复,则双方应对此变更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并按变更后的约定履行本合同。

3.如甲方不同意乙方的上述有关价格变化和项目交付日期变更的回复,但该项目的变更如不执行,将会影响信息系统的正常使用或主要功能,则乙方应当执行甲方的变更要求。同时,甲、乙双方均有权按照第十三条的规定解决争议。在争议解决之前,甲方应按照乙方在回复中的价格变化和项目交付日期变更的要求执行。(本条款供选择)

4.鉴于合同标的总量与合同总价相关,因此双方同意,如果甲方提出的变更导致合同总价下降的,则合同总价每下降_______%,甲方应补偿乙方相当于变更前合同总价_________%的金额。

5.如乙方提出部分项目的变更建议,乙方应同时详细阐明该变更对合同价格、项目交付日期、系统性能、项目技术参数的影响和变化以及对合同条款的影响等。

6.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上述变更建议后,应当在_________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是否同意和接受乙方的上述变更建议。如果甲方接受回复,则双方对此变更以书面形式作出确认,双方按照变更后的约定履行本合同。如甲方不同意乙方的上述建议,双方仍按原合同执行,但由此而产生的相关风险,包括信息系统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六、交付、领受与验收

1.交付

1.1乙方应在进行每项交付前______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接到通知的______工作日内安排接受交付。乙方在交付前应当根据附件______中的检测标准对所交付的项目进行功能和运行检测,以确认交付项目符合本合同的规定。

1.2如果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导致交付不能按时进行,乙方将按延期时间顺延交付。如果因延期交付而导致乙方实际损失,甲方应当予以赔偿。如果甲方能接受而不接受交付,则视为乙方已经交付,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付款。双方对此另有约定的除外。

2.交付内容

2.1乙方应按照合同及其附件所约定的内容进行交付,如果本合同约定甲方可以使用或拥有某软件源代码的,乙方应同时交付软件的源代码。所交付的文档与文件应当是电子版式并可供人阅读的。

2.2如果由于甲方运行、检测不当或其它原因而造成所交付项目的故障或问题,经甲方要求,乙方应当在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帮助处理此项故障或问题,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领受

甲方在领受交付项目后,应当在_________工作日内对所交付项目进行检验,向乙方出具书面文件,以确认其符合本合同所约定信息系统的任务、需求和功能。如有缺陷,应向乙方出具书面报告,陈述需要改进的缺陷。乙方应立即改进此项缺陷,并再次进行检测和评估。甲方应当于_________工作日内再次检验并向乙方出具书面领受文件或递交缺陷报告。甲、乙双方将重复此项程序直至甲方领受或甲方依法或依约终止本合同为止。

4.系统试运行

4.1自系统功能检测通过之日起,甲方拥有_________天的系统试运行权利。

4.2如果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系统在试运行期间出现故障或问题,如果是硬件方面的问题,而该硬件是由乙方直接提供给甲方的,乙方应免费更换或修理故障部分的设备。如果是软件方面的缺陷或问题,乙方应及时排除该缺陷或问题。以上行为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3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系统在试运行期间出现故障或问题,如果是硬件方面的问题,而该硬件是由乙方直接提供给甲方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更换故障部分的设备。如果是甲方自行采购的,则由甲方自行负责维修。如果是软件方面的故障或问题,乙方应及时排除该方面的故障或问题。以上行为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4.4乙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或处理问题,如以上故障或问题影响系统基本功能和目标的实现,并且排除或处理问题所需时间超过_________个工作日,则视为乙方交付违约,除非上述故障或问题是由甲方引起的。

5.系统验收

5.1系统试运行完成后,甲方应及时进行系统验收。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___个工作日内,确定具体日期,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系统验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对此乙方应当配合。

5.2如果属于乙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乙方应当排除故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同时延长试运行期_________个工作日,直至系统完全符合验收标准。

5.3如果属于甲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次进行验收。如果属于故障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愿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则由乙方单方面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甲方,即视为验收通过。乙方在进行单方面验收时,甲方应提供验收便利。如甲方在乙方提出单方面验收后的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不提供验收便利,则视为该系统已经通过验收。

七、所有权、知识产权和使用权

1.硬件设备所有权:硬件设备所有权(选择:自甲方检验合格且向乙方付清全部合同款后/自乙方交付后),转移至甲方。(乙方代甲方采购的,则不用此款)

2.知识产权:甲方/乙方/甲、乙双方共同拥有本信息系统所开发软件的知识产权。非经对方同意,另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转让或许可有关的技术成果、计算机软件、技术诀窍、秘密信息、技术资料和文件。除本项目研发工作需要外,未得到甲方/乙方的书面许可,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商业性地利用上述规定的资料和技术。如甲方/乙方违反本条的规定,除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外,还应支付违约金以及赔偿甲方/乙方的损失。

3.使用权:(如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需订立本款)甲方/乙方对软件具有使用权。本使用权的使用范围为:_________(总公司、分支机构)。

4.甲方对乙方许可其的使用权软件没有/有向第三方分许可的权利。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许可甲方使用软件或相关知识产权,并不表示甲方已经从乙方获得许可第三人使用它们的权利。

5.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属于第三方软件时,应当依照乙方与第三方对该软件使用的约定依法使用。乙方应将该约定的书面文件的复印件交甲方参阅。

6.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不因合同双方发生收购、兼并、重组、分立而发生变化。如果发生上述情形,则本合同项下的权利随之转移至收购、兼并、重组或分立后成立的单位。如果双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权利和义务由后成立的单位分别享有的,则甲、乙双方与后成立的单位分别享有相关权利和义务。

7.甲方在领受本合同项下的信息系统后,应当严格遵守知识产权及软件版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在本合同所规定的范围内使用本信息系统。任何因甲方非经授权而实施商业性复制行为所造成的违约或侵权责任应当由甲方承但。

八、价格与付款方式

1.本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信息系统的总价为_________,其中设计费用价格为_________;硬件系统价格为_________;软件系统价格为_________;系统集成服务价格为_________;以上各部分价格组成分别见附件_________。除非另有书面约定,付款方式见附件_________。

2.项目增减价格在本项目进展过程中,甲方/乙方依据本合同第_________条对项目作出任何变更或经双方同意的设备、系统功能变化或软件模块的增减等,一方或双方将依据上述所规定的价格标准商定变更后的具体价格。

九、保密与非竞争

1.信息传递:在本合同的履行期内,任何一方可以获得与本项目相关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对此双方皆应谨慎地进行披露和接受。

2.保密:获取对方商业秘密的一方仅可以将该商业秘密用于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且只能由相关的工程技术人员使用。获取对方商业秘密的一方应当采取适当有效的方式保护所获取的商业秘密,以防止商业秘密未经授权而被使用、传播或公开。除非对方书面许可,或该信息已被拥有方认为不再是商业秘密,或已在社会上公开,该商业秘密在10/_________年内不得对外透露。

3.非竞争性:双方同意,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和本合同履行完毕后的_________年内,双方均不得使用在履行本项目过程中得到的对方商业秘密,从事与对方有竞争性的业务,也不得以任何方式聘用对方在本项目中的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

4.上述保密义务不适用以下情况:

4.1获取该信息一方在对方披露之前,已经知晓该信息;

4.2获取该信息一方可以通过合法渠道获取该信息;

4.3获取该信息一方从第三人处合法获取,并且不承担保密义务;

4.4向第三人披露,且第三人不承担保密义务;

4.5独立开发或获取的信息;

4.6法律强制披露;

4.7披露方书面许可。

5.信息安全双方同意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以遵守和履行上述条款所规定的义务。经一方的合理请求,该方可以检查对方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上述所规定的义务。

十、项目培训与服务:乙方应根据项目实施的计划、进度和需要与客户的合理要求,及时安排对甲方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目标为使受训者能够独立、熟练地完成操作,实现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的目标和功能。培训计划见附件。

十一、系统保证和维护

1.乙方声明并保证

1.1对本合同项下由乙方提供的来自第三方的,应用于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的软件等知识产权,乙方具有合法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或分许可权,并不会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利;

1.2乙方受甲方委托而开发的软件没有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

1.3如果乙方依据本合同的规定,需对第三人的软件进行修改、添加或升级,则乙方须保证其已经取得了第三人的合法授权;

1.4在乙方所交付的软件系统中,不含任何可以自动终止或妨碍系统运作的软件;

1.5乙方所提供的软件,包括受甲方委托所开发的软件,如果需要经国家有关部门登记、备案、审批或许可的,乙方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软件已经完成上述手续。乙方违反本条的规定而导致甲方被第三人追究法律责任,或导致甲方不能正常运作本信息系统,则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由此而引起的全部损失。

2.乙方保证,依据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信息系统及其附属产品不存在品质或工艺上的瑕疵,能够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技术规范、要求和功能进行正常运行。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软件系统在当前情况下是最适合本项目的版本。

3.乙方自各项目交付验收通过之日起1年/_________内向甲方提供免费的保修和维护服务。如果厂商对系统产品中的相应部分的保修期超过一年的,则按厂商规定进行免费保修。在此期间如发生系统运作故障,或出现瑕疵,乙方将按照下列方式提供保修和维护服务:_________。

4.在保修期内如由于乙方的责任而需要对本信息系统中的部件(包括软件和硬件)予以更换或升级,则该部件的保修期应相应延长。

5.在保修期内如果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引起的上述故障,其修理和维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6.系统保修期期满后,如果甲方继续聘请乙方对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进行维护,则双方另行签署维护协议。

十二、违约与赔偿责任

1.交付违约:如果乙方未在本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和交付本合同所规定的项目,除依照约定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偿和采取补救措施,并继续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违约金的具体确定方式为:

1.1每延期10/____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____%;

1.2如果延期时间超过100/_________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除前款所约定的违约金外,乙方应当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_____%的金额作为对甲方的赔偿。

2.付款违约

2.1如果甲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每延期10/_________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_%作为违约金,但是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10/_________%;

2.2如果延期时间超过100/_________天,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除前款所约定的违约金外,乙方还可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对乙方进行赔偿;

2.3如果合同继续履行,甲方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外,仍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金额付款,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日期应相应顺延;

2.4如果乙方选择终止合同,甲方应当按照已交付的硬件和已完成的软件的价格向乙方付款。甲方付款后,乙方应当向甲方交付已付款的硬件和软件。甲方如要在以后使用所接受的硬件和软件,则仍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使用。

3.保密违约: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违约方应当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__%作为违约金。如果包括利润在内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超过部分。

4.软件条款违约: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其所在软件方面的义务,违约方应当按照该软件价格的_______%支付违约金。

5.如果发生违约事件,履约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应当以书面方式通知违约方,内容包括违约事件、违约金、支付时间和方式等。违约方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当于_________天内答复对方,并支付违约金。如果双方不能就此达成一致意见,可以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解决双方的纠纷,但任何一方不得采取非法手段或以损害本项目的方式实现违约金。

十三、不可抗力

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预防、不能克服或避免的不可抗力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导致双方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免除相关合同责任。但是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在15天之内提供上述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证明文件。按照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义务,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一方迟延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了不可抗力的,迟延方的合同义务不能免除。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尽可能采取合理的行为和适当的措施减轻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所造成的影响。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不得就扩大损失的部分要求免责或赔偿。

十四、争议解决

1.如果合同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当采取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该争议,友好协商解决期为争议发生后的__天。如果超过该协商期而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予以解决:

1.1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并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2双方当事人另有选择,则划去前款,具体约定如下:_________。

2.对任何争议进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争议事项或争议事项所涉及的条款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它义务。

十五、通知

1.为享有本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及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有关违约交涉而需通知另一方时,通知方应采取书面形式,以挂号信件或以专人快递送达方式送达被通知方,送达生效。

2.通知的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乙方如果一方欲改变通知地址,则应提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十六、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各自指定的代表签署和/或盖章后生效。

2.如果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有权终止合同,但是须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2.1一方进入破产、解散、被依法关闭、撤销或已进入清算阶段;

2.2一方财务状况严重恶化,不能支付到期债务;

2.3出现了合同规定的或法定解除事由。

除本合同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发生上述情况,将被视作违约,另一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的规定,追究该方的违约责任。

3.本合同于双方各自履行了合同的全部义务,包括本信息系统的保修期结束和甲方付清全部合同款后终止。

4.本合同一经签署,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本合同。本合同所列的附件及需求说明书、系统设计书、检测标准等文件,经双方签字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其它任何口头或未包含在本合同内的或未依据本合同制定的书面文件均不对双方发生拘束力。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有任何变更、补充或修改,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5.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信用

1.本合同任何一方可以要求对方提供其信用报告。

2.如合同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并进入司法等争端解决程序,任何一方可以将生效判决提交给本市的联合征信机构。

甲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件1硬件配置

硬件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2软件系统

软件系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3系统集成工程进度

里程碑阶段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4项目小组成员(略)

附件5培训(略)

信息系统合同(篇六)

甲方(接受服务方):________

乙方(提供服务方):________

依据____年___月___日公开招标结果,乙方依法取得____服务管理应用信息系统软件安装中标权。为确保本项目顺利实施与完成,现就____服务管理应用信息系统软件材料、安装、调试、运行、技术支持等相关事宜,经甲乙方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望双方遵照执行。

一、合同内容

1、合同内容为“____服务管理应用信息系统软件开发项目”;

2、乙方负责本项目的调研、设计、开发、安装、调试、报告、人员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相关工作,并配合硬件系统集成商做好平台项目建设;

3、乙方按中标文件规定为甲方建立市社管平台延伸的____个子系统,即基础信息、事件处置、地理信息、日常工作、民情日志、互动交流、考核评估、辅助决策、权限配置、综合查询、社区E通。

二、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元整(¥:____万元整)。

2、付款方式:

本项目软件系统安装完毕后,甲方通过验收合格后付总价款的____%,即人民币____元整(¥:____万元整)。质保期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总价款的____%,即人民币____元整(¥:____万元整)。质保期____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总价款的____%,即人民币____元整(¥:____万元整)。保质期满无质量问题的,其余款一次性付清,即人民币____元整(¥:____万元整)。

三、项目工期:

1、本项目总工期为____日,即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合格止。

2、在项目实施完成后,乙方应对实施项目进行功能和运行检测,以确认实施项目符合本合同的规定并可以正常用运行。同时由甲乙双方组成私系统初验,乙方应按照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的要求对初验中系统存在的问题和缺陷作出积极响应和改进,并提交至监理方进行确认,由甲乙双方及工程监理方确认初验报告,并签署初验报告。

3、本项目自系统实施完毕并签署初验报告之日起,即进入____日(日历日)的系统软件试运行期。在试运行期内未发现任何质量问题,并符合中标文件及合同的约定,本系统软件项目才算验收合格。

4、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本项目调研、设计、开发、安装、调试、报告(含初验和试运行期报告)、人员培训以及子系统建设等工作的具体实施,不得无故拖延工期。

5、工程验收后,在软件运行过程中,甲方若有新的需求,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责任和义务

1.双方共同责任

甲乙双方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约定实施本项目内容,并协商解决合作中出现有争议的问题。

2.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按本合同的付款方式支付所需款项。

(2)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相关部门或单位的配合与协调工作。

(3)提供场地、人员、相关设备、必要的文档资料和数据,协助乙方做好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应用信息系统的实施工作。

(4)在初检软件系统运行是否正常时,应配合乙方项目负责人在初验报告单上签字确认。

(5)在试运行结束后____日内,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本软件开发项目进行验收工作。

(6)甲方在应用过程中发现软件出现异常,应及时与乙方取得联系,并记录当前故障现象,便于乙方作出诊断。

3、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成立专门项目组,制定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并按计划完成本项目实施任务。

(2)乙方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约定的方案计设进行项目建设,并达到招投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设计指标,符合国家有关行业标准。在项目实施中如投标文件响应指标与招标文件的要求有偏离时,乙方有责任向甲方提出并组织协商一致的解决方案。

(3)乙方所所提供的设备和材料(含软件)必须完全满足招投标文件。

(4)乙方按照“技术服务和维护”和“系统培训”条款,向甲方提供免费软件升级、服务、培训、技术支持,并无偿提供相应的软件使用文档,包括《操作手册》,且保证上述文档的清晰、完整和正确。

(5)乙方在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测试,测试结果需有书面记录,并由甲乙双方代表确认和签字。

(6)乙方在检测、维修和售后服务时,应认真做好甲方系统软件的数据备份或保存工作,确保甲方系统软件数据完整无缺。

(7)甲方在使用系统软件过程中,因乙方材料、安装、运行、维护等方面出现产品质量或者技术服务不到位等问题,造成系统软件运行故障、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应用信息数据丢失的,或者系统软件运行后无故停止运行的,乙方应及时派技术人员进行免费维修,所发生的费用及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但甲方人员不按正常操作规范造成软件损失或损毁的,乙方不承担其费用和相关损失的责任。

(8)乙方必须保守甲方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应用信息和国家秘密,不得泄漏。

五、技术要求及技术指标

1、技术要求

乙方应该采用目前流行和先进的技术设计整个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应用信息系统软件开发项目,各项功能的实现程度和性能指标应该达到现阶段的先进水平,并具有安全性、规范性、灵活性及可扩展性。

2、技术指标

1.本系统软件技术指标按国家行业标准、招标文件规定及中标人承诺。

2.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文档应齐全、正确和可读性强。

3.应用软件的联机帮助应清晰可读,系统错误信息应清晰明了,界面应友好,并易于操作和维护。

4.本系统应充分考虑到今后的扩充和升级,应具有良好的开放性和可扩充性。

5.本系统应具有可靠的安全和保密机制,以确保数据完整、安全和不被非法用户登录。

六、知识产权

1、本合同项目中所采用的、由乙方授权甲方使用的应用系统软件产品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或者软件著作权者所有。未经乙方或者软件著作权者许可,甲方不得将该产品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或者扩大使用版权的范围。

2、在本合同项目中,乙方根据甲方的需求订制开发的软件及其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提交甲方需求订制开发的软件源代码给甲方。

3、乙方保证根据合同和招投标文件向甲方提供的任何服务不受到任何第三方关于侵权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七、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

1、操作人员培训

(1)培训时间为____天。

(2)培训地点:____方所在地

(3)培训内容: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应用信息系统软件的使用。

2、系统实施

(1)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应用信息系统软件安装:指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应用信息系统软件交付甲方后,软件的安装、调试及系统环境的设置等,包括:服务器操作系统设置、网络环境设置、数据库系统环境设置、客户机操作系统设置、网络协议设置、应用程序的安装、调试及参数设置。

(2)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应用信息系统设置:包括应用项目、基础数据的设置。

(3)初始数据录入:协助并规范甲方人员进行初始数据的录入和转入。

3、系统维护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为保证本系统正常运行的现场系统维护项目包括:

a.应用软件在运行中的故障带来的排错工作。

b.应用软件与系统软件及数据库系统适配带来的调整工作。

c.甲方非正常操作带来的系统及数据的修复工作。

4、系统升级

(1)系统升级指由乙方开发技术更新、应用系统升级或原有模块新功能的增加、补充带来的软件版本升级,由乙方免费向甲方提供。

(2)系统如有重大变更由双方具体协商后另行签署协议。

5、售后服务

(1)乙方承诺对其产品提供____个月免费保修服务,售后服务起始时间从软件系统正式上线之日起计算。免费维护期内,负责应用软件系统的维护、升级等工作。

(2)乙方承诺提供____小时电话咨询服务,免费解答用户提出的问题;对于应用软件系统出现的故障,响应时限小于____小时,现场到达时限小于____小时,故障处理时限小于____小时。

(3)在免费维护期内,乙方保证定期回访,并就设备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及时为甲方排除软件故障或者隐患。在免费维护期外,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偿终身服务,每年服务费用由甲乙双方商定。但是,因软件本身存有的南量问题造成的故障,乙方应免费进行维护。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分别履行各自义务,合同双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因违约所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因违约造成工期延误的,其责任分担:甲方违约,工期相应顺延;乙方违约,工期不得顺延。

2、本合同所规定的各项内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转包或者转让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的全部或一部分。如出现上述情况,则视为根本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终止合同的,乙方应在____日内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系统建设费用,并支付合同总价款____%作为对甲方的赔偿,甲方退还软件系统。此外,由此造成其他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若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时软件系统交付使用,从本合同到期日的次日起,每延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项目价款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延期超过____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安装工程价款____%的违约金。如延期完工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据实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违约金不折抵乙方应赔损失额。

4、若乙方完成的本项目无法通过验收,乙方除应立即返工直至验收合格外,还应承担本合同总价款____%的违约金,并据实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违约金不折抵乙方应赔损失额。

5、甲方应按时履行付款义务,如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付款,自超过期限的第____个工作日起,每迟延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迟延支付应付而未付款____‰的滞纳金,但滞纳金的总数不超过____日,除前款所约定的滞纳金外,甲方对应未付款金额按前滞纳金比例加倍支付作为对乙方的赔偿

6、如乙方未严格履行本合同中售后服务条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如乙方未履行本合同中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条款,第延时____小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0.1‰的违约金。此外,由此造成的其他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本项目中所涉及的双方的内部资料、数据和其他商业信息,未经有关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用于合同之外的目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他方泄露。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违约方应按本合同总价款的____5%支付赔偿金,并有权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8、如果一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而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另一方所受到的相应损失的,则该方应负责继续赔偿。所谓“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诉讼的费用、合理的律师酬金和费用、损害赔偿费用、罚款等。

十、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内容按我国有关规定条款执行。

2、不可抗力对合同双方均适用。在合同生效后,如果发生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则由事故发生一方取得公证机关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或延期履行本合同的证明,甲乙双方可凭此证明解除全部或部分相关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如对合同条款规定的理解有歧义,或者对与合同有关的事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可直接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变更、补充及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双方未依法终止或者变更前,任何一方不擅自终止或者变更本合同。

2、本合同为双方的最终合同,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对此作任何修改。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书面同意后,可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政府采购机关存档壹份,且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合同有效期和效用性

1、本合同须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因双方代表的职务变换、工作变更、工作调动等情况而受到任何影响;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因双方法人的变更而受到任何影响;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因双方单位名称的改变而受任何影响。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甲方负责人:_____________ 乙方负责人: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年_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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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合同新


本合同由下述双方签署:

甲方:

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

资质等级:资质证书号: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有意为乙方业务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上述信息化管理系统,双方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定义

1、信息化系统、信息系统、系统、项目信息化系统、信息系统、系统、项目等均指本合同所规定的、甲方拟建设、乙方拟提供的信息化集成系统及其部分。

2、里程碑里程碑指乙方为完成甲方拟建设的信息化系统中相对独立的阶段性工作部分项目。

3、秘密信息秘密信息指甲方、乙方所有用的管理信息、方式方法,顾客名单、商业数据、产品信息、销售渠道、技术诀窍、源代码、计算机文档等或由甲方、乙方明确指明为商业秘密的、法律所认可的任何信息。

4、工作日工作日指国家所规定的节假日之外的所有的工作日,凡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日均指工作日,未指明工作日的日期指自然顺延的日期。

一、甲方业务及信息化系统描述

1、甲方业务描述

甲方的主营业务为(),兼营业务为();甲方拟建立的信息化系统为(),拟建立的信息系统其要求和主要功能为()。

2、甲方现有的相关(技术设备名称)(信息化系统名称)为(),其主要功能是(),乙方对该系统已经充分了解,并将结合甲方拟建的信息化系统,充分利用现有系统中已有的设备和相关软件。已有系统的设备和软件见附件(),其中注明了拟选用的设备与软件。甲方保证对所拟选用的上述设备与软件有继续使用和/或升级的权利。未注明的设备与软件在拟建系统中不予利用,或由甲方自行处理;但原有系统中的功能,除(甲方明确表示需依照本合同由乙方升级的和不予保留的功能)之外,乙方不得由于集成了本合同所规定的系统后,而破坏其原有功能。

二、乙方所提供的信息系统描述

乙方已经充分理解甲方的需求并根据上述所书的甲方业务和信息化系统的描述,向甲方提供以下信息系统集成:

1、硬件系统

乙方所提供的硬件系统设备为()和()所生产的产品,产品质量符合()要求,该产品所构建的系统,主要功能为(),将支持(、、、、)软件的运行。该硬件设备的技术标准、规格、数量、价格等见《附件1》。

2、软件系统

乙方所提供的软件系统为(),其中属于第三方的软件为(),属于乙方所拥有的软为(),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软件为()。该软件系统以(乙方,甲方,第三方)所提供的硬件系统为运行平台,由()软件为操作平台;其软件系统包括:()子系统、()子系统、()子系统、()子系统、等()子系统共同构成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

该软件所构建的系统,主要功能为()、()、();该软件与(乙方所提供的)硬件系统所建立的信息系统将支持甲方()业务和/或管理的运作。该软件系统的名称、功能、等级、版本、价格见《附件2》。

3、信息系统达到的目标:

整体功能符合甲方的所描述(经营、管理、、、、)系统的要求,能够达到系统的集成以及模块之间的无缝衔接、数据的无缝传输、数据充分共享、快速响应查询;其具体的数据为:业务处理速度为每分钟(),数据存储量为(),数据传输速度为(),响应查询时间为()。

系统具有开放性,能够适应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包括技术设备的更新、具备后台编译、预留与其他系统的接口、采用标准技术);整个系统能够达到甲方所需功能的开放度,(同买方原有系统相兼容)。

4、系统设计的原则

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在技术上将体现以下原则:

()成熟性与先进性()习惯性与规范性()可用性与安全性()经济性与实用性()继承性与可扩展性

三、信息系统开发与进度

1、本信息系统的开发分为()里程碑阶段,每个里程碑阶段的项目完成后,均依据本合同《附件3》所列的检测标准进行检测和交付,甲方将按照本合同的第六条规定进行付款;乙方制作的或引用的检测标准不得低于本行业的标准。其具体的里程碑阶段和进度见《附件3》。

2、项目管理合同各方指派代表组成本信息系统开发管理小组,管理小组成员名单和通讯方式见附件()。合同各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重新指定己方管理小组成员,但须以书面方式通知另外一方;甲方也可以指定第三方作为自己的代理人参加管理小组。管理小组的成员应能符合项目及其进展的需要和要求。任何一方的小组成员如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从而导致项目迟延或终止,其后果如构成对本合同的违约,则由该成员所代表的一方依本合同的违约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3、信息与资料的提供甲乙双方应按照本项目的性质,互相配合,充分沟通;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职能人员调查了解有关系统情况,以对该信息系统进行全面的研究和设计,甲方应予以积极的配合。如甲方对乙方完成本合同所需的甲方资料和情况不予提供,从而导致项目迟延或终止,其后果如构成对本合同的违约或造成乙方的损失,则甲方依本合同的违约条款()和相关的法律规定承担赔偿和违约责任。

4、设计方案乙方在取得了甲方所提供的必要资料后,将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的功能与目标,在()日内完成设计方案并提交甲方审核。甲方在收到该设计方案后,对设计方案中所描述的信息系统的适用性和使用性进行审核;甲方应在()日内完成审核,如认可的,则在设计方案中签字认可。如有异议,则提交乙方复审,如不构成问题,则乙方应向甲方予以解释;确有问题的,乙方应及时予以修改并再次提交甲方审核。甲乙双方将重复此程序,直至双方一致认可。

甲方虽然对设计方案进行了审核并签字,但甲方只对设计方案中信息系统对甲方的适用性、可用性、()、()等进行审核。甲方并不对设计方案中的技术问题进行审核,如该设计方案在今后出现任何技术问题或技术调整,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该设计方案经双方签字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系统设计方案是整个项目的核心,是项目质量的基础、是履行合同的根本,且花费的时间和精力也最多,因此在此由甲方也对方案进行审核,将有助于项目的顺利进行、以减少可能的修改,并能更加切合用户的需要。

5、进度报告乙方应于每月(季)度终了的(20)天内,以合理的、甲方可以理解的方式,向甲方提供书面的项目阶段进度报告,包括硬件和软件建设阶段。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进度与计划执行、已完成的开发项目、有无遇到的困难和障碍、本项目的预期效果、人员配置、有无项目变更及/或变更情况、或其它与本项目有关的甲方应该知道的情况或甲方要求知道的情况。如有重大的问题或重要的变更发生,乙方需在(七)天内向甲方做出书面报告;乙方也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回复甲方在其它时间内提出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询问。如乙方违反本条的规定,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项目迟延和甲方不能及时付款或配合项目进行的后果及项目延期的责任。

6、第三方监理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作为本信息系统项目的监理,如甲方指定了第三方作为甲方的监理,依甲方的授权,该监理享有相关的、与甲方同等的、本合同中所约定的甲方权利,以监理本项目的进行。

7、转包与分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项目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实施。违反本条的规定,乙方应将转包或分包盈利(转包或分包合同所规定的价格与本合同所规定的价格的差额)的(双)倍支付给甲方,并按转包或分包项目价格的()%支付违约金;除立即终止转包或分包合同外,乙方仍应按本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和质量等条款,继续履行本合同。

四、项目变更

以维护和兼顾各方的利益和信息系统的最优化为原则、在本项目的基本范围内,甲乙双方均有权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适时地提出变更、扩展、替换或修改本项目的某些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或减少系统的相应功能、技术参数的提高或提升、交付或安装的时间与地点;为此,双方同意:

1、若甲方提出项目的部分变更,甲方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乙方。乙方应在()工作日内对此作出书面回应,其内容包括详细的该变更对合同价格、项目交付日期、系统性能、项目技术参数的影响和变化以及对合同条款的影响等。

2、甲方收到乙方的上述回应后,应在()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是否同意和接受乙方的上述回应。如果甲方接受乙方的上述回应,则双方另行对此变更签署予以确认,乙方则按变更后的约定履行本合同。

3、如甲方不同意乙方的上述回应、如对价格或交付日期的变化等,甲乙双方有权将此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在仲裁裁决生效之前,甲方执行乙方回应中的要求,乙方执行甲方所要求的变更。仲裁裁决下达后,双方即依此执行并由败诉方承担仲裁费用。本条款对仲裁的选择是独立的,不影响本合同中争议条款所规定的争议方式解决的选择。

4、如乙方提出项目的部分变更建议,乙方应同时详细阐明该变更对合同价格、项目交付日期、系统性能、项目技术参数的影响和变化以及对合同条款的影响等。

5、甲方收到乙方的上述变更建议后,应在()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是否同意和接受乙方的上述变更建议。如果甲方接受乙方的上述回应,则双方另行对此变更建议签署予以确认,甲乙双方则按变更后的约定履行本合同。如甲方不同意乙方的上述建议,双方仍按原合同执行,但由此而产生的相关风险,由甲方承担。

五、交付

1、交付时间和地点乙方将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所规定的时间和项目,由乙方支付运费和保险费,(逐项列明有关费用)交付本信息系统集成;交付地点:()。

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导致交付不能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乙方将按延期时间顺延交付时间;如因延期交付而导致乙方的损失,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如甲方能接受交付而不接受交付,则视为乙方已经交付,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付款,甲乙双方对此另有约定的除外。

2、交付方式乙方在进行每项合同所约定的项目交付前()天,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接到通知的()天内安排接受交付。

3、交付内容乙方应按照合同所约定的内容和时间进行交付;除项目本身的系统运行外,包括但不限于机器设备、安装手册、工作手册、系统软件、计算机文档、人机交互学习程序等;如本合同约定甲方可以使用或拥有某软件源代码的,乙方应同时交付软件的源代码。所交付的文档与文件应当是电子版式和可供人阅读的。

4、检测与检验乙方在交付前,应当对所交付的项目进行功能和运行检测,以确认交付项目符合本合同的规定;检测标准见《附件3》及()。甲方在领受交付项目后,应当在()天内对所交付项目进行检验,向乙方出具书面文件以确认其符合本合同所约定的信息系统任务、要求和功能;或如有缺陷,应向乙方出具书面报告,陈述需改进的缺陷。乙方应立即改进此项缺陷,并再次进行检测和评估。甲方应于()天内再次检验并向乙方出具书面领受文件或递交缺陷报告。甲乙双方将重复此项程序直至最终检验合格由甲方领受或由甲方依法或依约终止本合同为止;但此项重复程序不得超过本合同所规定的相应合同履行期。

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所交付项目缺陷,经甲方要求,乙方应帮助改进此项缺陷,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系统试运行自系统功能检测通过之日起,甲方拥有()天的系统试运行权利。

如由于乙方原因,系统在试运行期间出现缺陷或问题,如果是硬件方面的问题,而该硬件是由乙方直接提供给甲方的,乙方应免费更换或修理故障部分的设备;如果是软件方面的缺陷或问题,乙方应及时排除该方面的故障;所引起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如由于甲方原因,系统在试运行期间出现缺陷或问题,如果是硬件方面的问题,而该硬件是由乙方直接提供给甲方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更换故障部分的设备,如是甲方自行采购的,则由甲方自行负责维修;如果是软件方面的缺陷或问题,乙方应及时排除该方面的故障;所引起的相关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6、系统验收()天的系统试运行完成后,甲方应及时进行系统验收。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本信息系统)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的()天内,安排具体日期,由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系统验收。

如属于乙方原因致使被验收系统未通过验收,乙方应排除故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同时,延长试运行期限()天直至系统完全符合验收标准。

如属于甲方原因致使被验收系统未通过验收,如为系统故障原因,乙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进行验收,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支付;如系故障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而甲方不愿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则由乙方单方面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甲方,由此视为系统验收已经通过。

五、所有权、版权和使用权

1、硬件设备所有权(自甲方检验合格且向乙方付清全部合同款后),(自乙方交付后),转移至甲方;

2、受甲方委托,由乙方开发的()软件及相关文件和文档的版权归()所有;()方享有其使用权。与本信息系统相关的且由此项目开发而新产生的商业秘密信息、技术资料和技术诀窍等所有权归()所有,()方享有使用权。(另一)方非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本条所约定的相关所有权和/使用权或泄露秘密信息、技术资料或技术诀窍。任何一方违反本条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另一方的损失。本合同另有规定或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3、甲方对乙方所售予(许可)的()软件(没有)(有)向第三方(分)许可的权利。除本合同规定外,乙方许可甲方使用的软件或相关的任何知识产权,并不表示甲方已经从乙方获得许可第三人使用它们的权利。

4、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来自于和/或属于第三方的软件,甲方在使用时,应当依照乙方与第三方对该软件使用的约定依法使用。乙方应将该等约定的书面文件的复印件交甲方参阅。

5、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因其发生收购、兼并、重组而发生变化;如甲方被收购、被兼并、被重组,则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随之转移至收购、兼并或重组之单位。

6、甲方在领受本合同项下的信息系统后,应严格遵守相关的知识产权及软件版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在本合同所规定的范围内使用本信息系统,任何被甲方用于未经授权的商业目的的复制行为所造成的违约或侵权责任由甲方承但。

六、价格与付款方式

1、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总价为:

其中硬件系统价格为:

软件系统价格为:

集成价格为:

2、项目增减

如本项目进展过程中,甲乙双方依据本合同第()项条款规定对项目作出有任何变更或经双方同意的增减设备、系统功能变化或软件模块等,一方或双方将依据上述拟定价格为原则,商定具体变更后的价格。

3、付款方式

除非另有书面约定:

硬件系统

3.1本合同签订后()天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硬件系统价格的()%,计人民币(),作为预付款;

3.2硬件系统交付验收合格后()天内,甲方支付硬件系统价格()%,计人民币()元;

3.3余款计人民币()元,在硬件系统正常运行()天后,由甲方向乙方全部付清。

软件系统

3.4按附件()所列的软件开发或项目进行的里程碑阶段分期付款,在每个里程碑软件或项目交付验收合格后()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里程碑软件或项目价格。

3.5余款人民币()元,在全部信息系统验收合格并正常运行()天后,由甲方向乙方全部付清。

总集成

3.6集成款人民币()元,在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信息系统验收合格并运行()天后,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全部支付。

七、保密

1、任何一方在本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或为履行本合同的需要,首次从对方所获得的、有关对方和或属于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生产管理的方式方法与资料、产品技术资料、客户名单、销售渠道企业战略及其他被认为是商业秘密的信息,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2、任何一方为本项目需要,向对方透露有关资料或信息且认为是其商业秘密需要保密时,应事先予以注明。但不管有任何其它约定,乙方自主开发的属于乙方的软件源代码及其文档资料、系统设计书等为乙方的商业秘密,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透露给第三方。

3、上述商业秘密信息,该获取方只能将该信息用于服务于本项目,而且只能由相应的工程技术人员使用;没有必要接触该类信息的人员,不得接触。

4、获取对方商业秘密的一方,应当采取适当有效的方式保护所获取的商业秘密;除非由对方的书面许可,或该信息已被对方认为不再是商业秘密,或已在社会上公开,该所获取的商业秘密应当在()年内不得对外透露。

解释:信息系统本身就是以信息集合为特征,且这些信息又正是交易双方的商业秘密。因此保密条款就成为本合同的基本条款之一。尽量对保密条款进行详细的约定是必要的。

八、项目培训与服务

乙方应根据项目实施的计划、进度和需要与客户的合理要求,及时安排对甲方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目标为受训者能够完成其操作对象,实现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的目标和功能。

九、系统保证和维护

1、乙方声明并保证:

l本合同项下由乙方提供的任何第三方的、应用于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的软件等知识产权,具有合法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或分许可权,并不会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利;

l乙方受甲方委托而开发的软件没有、也不会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

l如乙方依据本合同的规定,需对第三人的软件进行修改、添加或升级,则乙方须保证其已经取得了第三人的合法授权;

l乙方所交付的软件系统中,乙方不会为任何理由而植入自动终止或妨碍系统运作的软件;

l如乙方所提供的软件,包括受甲方委托所开发的软件,如有须经国家有关部门登记、备案、审批、许可的,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软件是完成了登记、备案、审批、许可的软件。

乙方违反本条的规定而导致甲方被第三人追究法律责任,或导致甲方不能正常运作本信息系统,则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由此而应起的全部损失。

2、乙方保证依据本合同向甲方所提供的信息系统及其附属产品时,不存在品质或工艺上的瑕疵,能够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技术规范、要求和功能进行正常运行。乙方并保证,乙方所提供的软件系统在当前情况下是最适合甲方目前使用的版本。

3、乙方在一年内向甲方提供免费的保修和维护服务,如果厂商对系统产品中的相应部分的保修期超过一年的,则按厂商规定进行免费保修。在此期间如发生系统运作故障,或出现瑕疵与缺陷,乙方将按照下列方式提供保修和维护服务:

故障类型支持方式响应要求

网络或主机系统瘫痪立刻专人应答处理立即出发

系统严重故障、部分服务不正常(2)小时内答复(1)个工作日内

系统个别服务不正常(4)小时内答复(2)个工作日内

4、保修期内,如由于乙方的责任而需要对本信息系统中的部件(包括软件和硬件)予以更换或升级,则该部件的保修期相应延长。

5、保修期内,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引起的上述故障,其修理和维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6、系统保修期满后,如甲方继续聘请乙方对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进行维护,则由双方另行签署维护协议。

十、系统升级约定

1、升级及升级成果权利的约定

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部分)软件(有、无)自行升级的权利。

如甲方依据合同权利对乙方所提供的自行开发软件进行升级,则甲方(需)(不需)将升级后的软件回馈与乙方,升级后的成果属于()所有,(甲乙双)方对升级后的软件有使用权。适用本条款时,甲方仍须遵守本合同所约定对第三方保密的规定;同时,本条款不适用于第三方拥有所有权的软件。

2、对原本程序的附加或修改为顺利运行本信息系统,甲方可以根据其实际需要,对乙方所提供的自行开发的软件进行必要的附加或修改;并有权在本信息系统上运行其他的应用软件。适用本条款时,甲方仍须遵守本合同所约定对第三方保密的规定;同时,本条款不得违反第三方拥有所有权软件的使用规定。

3、在任何情况下,未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为商业交易目的对乙方所提供的任何软件进行升级、附加或修改。

十一、违约与赔偿责任

1、交付违约

如乙方未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计划和时间内完成和交付本合同所规定的项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补救和补偿措施,及继续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同时,每延期(10)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总数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如延期时间超过(10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除前款所约定的违约金外,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作为对甲方的赔偿。

2、付款违约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每延期(10)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总数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如延期时间超过(100)天,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除前款所约定的违约金外,还可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作为对甲方的赔偿。如合同继续履行,甲方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外,仍应按照合同规定的金额付款,且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日期顺延。如乙方选择终止合同,甲方应按已交付的硬件和已完成的软件的价格向乙方付款;甲方付款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已付款的硬件和软件;甲方如要在以后使用所接受的硬件和软件,则仍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使用。

3、软件条款违约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其所在软件方面的义务,违约方应按该软件价格的()%,支付违约金。

4、保密违约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其所在保密方面的义务,违约方应按本合同总价的()%,或按照受损失一方的实际损失包括受损失的利润支付违约金;受损失的一方有权选择以上两种方式之一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本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支付义务是独立于其它违约义务的。

5、如发生违约事件,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以书面方式通知违约方,内容包括违约事件、违约金、支付时间和方式等;违约方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于()天内答复对方,并支付违约金。如双方不能就此达成一致意见,将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解决双方的纠纷,但任何一方不得采取非法手段或损害本项目以强行实施违约金。

十二、不可抗力

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预防或避免的不可抗力,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之内,提供上述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的公证机关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义务,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地采取合理的行为减轻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

十三、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各自指定的代表人签署后生效。

2、如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有权终止合同,但须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l一方进入破产、解散、被依法关闭撤销或已进入清算阶段;

l一方发生资不抵债之情形;

l出现了合同规定的或法定解除事由。

除本合同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发生上述情况,将被视作违约,另一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的规定,追究该方的违约责任。

3、本合同于双方各自履行了合同的全部义务、包括本信息系统的保修期结束和甲方付清全部合同款后终止。

4、本合同一经签署,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更改本合同;本合同所列的附件、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出具的文件如:系统设计书、检测标准等文件,经双方签字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其它任何口头或未包含在本合同内的、或未依据本合同制定的书面文件,均不对双方发生拘束力。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有任何变更、补充或修改,双方将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十四、争议解决

1、如合同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先采取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该争议,友好协商解决期为争议发生后的()天;如超过该协商期而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予以解决:

仲裁:向苏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并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诉讼: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如发生任何争议,及对任何争议进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除争议事项或争议事项所涉及的条款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它义务。

十五、通知

1、为享有本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及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有关违约交涉而需通知另一方时,通知方须采取书面形式,以挂号信件或以专人快递送达方式送达被通知方。挂号信寄出3天后,视为已经送达;专人送达的,被送达人签署后,视为已经送达。

2、通知地址

通知的地址为本合同首页上所书地址。如一方欲改变通知地址,则应提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解释:通知条款是保持联络的程序性约定,程序性条款是保证实体权益义务得到有效执行的必要方式。

附件1

硬件设备:生产厂家、技术标准、规格、数量、价格等

交付地点:

交付时间:

附件2

软件系统:名称、功能、等级、版本、价格

交付地点:

交付时间:

附件3、里程碑阶段项目:名称,内容,完成时间,检测标准,

交付时间:

交付地点:

供参考:

第一阶段—任务与目标(关键事件与目标边界—里程碑)系统设计书、系统与子系统检测标准书:构成本合同的附件。检测标准不得低于本行业的标准。

第二阶段—任务与目标……

测试和测试用例

阶段性交付:业务流程方案,系统设计书、系统与子系统检测标准书,软件产品评审文件,项目计划,软件需求分析文件,软件设计文件,软件实现和单元测试文件,集成和系统测试文件,双方对上述文件进行评审和调试和调整。

阶段性检查的方式与方法

附件4项目小组成员:

甲方成员:乙方成员:

姓名:姓名:

职务:职务:

负责项目:负责项目: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姓名:姓名:

职务:职务:

负责项目:负责项目: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有关信息系统合同


有关信息系统合同

【 起草人:姜晓亮律师 2004版 】

本合同由下述双方签署:

委托方:

服务方:

鉴于委托方有意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服务方愿意为委托方提供上述信息化管理系统,双方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1. 定义

1.1 信息化系统、信息系统、系统、项目

信息化系统、信息系统、系统、项目等均指本合同所规定的、委托方拟建设、服务方拟提供的信息化集成系统及其部分。

1.2 里程碑

里程碑指服务方为完成委托方拟建设的信息化系统中相对独立的阶段性工作部分项目。

1.3 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双方各自所拥有的,不为公众所知的管理信息、方式方法、顾客名单、商业数据、产品信息、销售渠道、技术诀窍、源代码、计算机文档和技术资料等,或由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明确指明为商业秘密的、法律所认可的任何信息。

1.4 工作日

工作日指国家所规定的节假日之外的所有的工作日,凡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日均指工作日,未指明工作日的日期指自然顺延的日期。

2. 委托方业务及信息化系统描述

委托方的主营业务为(),兼营业务为();委托方拟建立的信息化系统为(),拟建立的信息系统其要求和主要功能为()。

委托方现有的相关(技术设备名称)(信息化系统名称)为(),其主要功能是(),服务方对该系统已经充分了解,并将结合委托方拟建的信息化系统,充分利用现有系统中已有的设备和相关软件。已有系统的设备和软件见附件(),其中注明了拟选用的设备与软件。委托方保证对所拟选用的上述设备与软件有继续使用和/或升级的权利。未注明的设备与软件在拟建系统中不予利用,或由委托方自行处理;但原有系统中的功能,除(委托方明确表示需依照本合同由服务方升级的和不予保留的功能)之外,服务方不得由于集成了本合同所规定的系统后,而破坏其原有功能。

3. 服务方所提供的信息系统描述

服务方已经充分理解委托方的需求并根据上述所书的委托方业务和信息化系统的描述,向委托方提供以下信息系统集成:

1】硬件系统

服务方所提供的硬件系统设备为()和()所生产的产品,产品质量符合()要求,该产品所构建的系统,主要功能为(),将支持(、、、、)软件的运行。该硬件设备的技术标准、规格、数量、价格等见《附件1》。

2】软件系统

服务方所提供的软件系统为(),其中属于第三方的软件为(),属于服务方所拥有的软为(),委托方委托服务方开发的软件为()。该软件系统以(服务方,委托方,第三方)所提供的硬件系统为运行平台,由()软件为操作平台;其软件系统包括:()子系统、()子系统、()子系统、()子系统、等()子系统共同构成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

该软件所构建的系统,主要功能为()、()、();该软件与(服务方所提供的)硬件系统所建立的信息系统将支持委托方()业务和/或管理的运作。该软件系统的名称、功能、等级、版本、价格见《附件2》。

3】信息系统达到的目标:

整体功能符合委托方的所描述(经营、管理、、、、)系统的要求,能够达到系统的集成以及模块之间的无缝衔接、数据的无缝传输、数据充分共享、快速响应查询;其具体的数据为:业务处理速度为每分钟(),数据存储量为(),数据传输速度为(),响应查询时间为()。

系统具有开放性,能够适应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包括技术设备的更新、具备后台编译、预留与其他系统的接口、采用标准技术);整个系统能够达到委托方所需功能的开放度,(同买方原有系统相兼容)。

4】系统设计的原则

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在技术上将体现以下原则:

()成熟性与先进性

()习惯性与规范性

()可用性与安全性

()经济性与实用性

()继承性与可扩展性

4. 信息系统开发与进度

1】 本信息系统的开发分为()里程碑阶段,每个里程碑阶段的项目完成后,均依据本合同《附件3》所列的检测标准进行检测和交付,委托方将按照本合同的第六条规定进行付款;服务方制作的或引用的检测标准不得低于本行业的标准。其具体的里程碑阶段和进度见《附件3》。

2】项目管理

合同各方指派代表组成本信息系统开发管理小组,管理小组成员名单和通讯方式见附件()。合同各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重新指定己方管理小组成员,但须以书面方式通知另外一方;委托方也可以指定第三方作为自己的代理人参加管理小组。管理小组的成员应能符合项目及其进展的需要和要求。任何一方的小组成员如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从而导致项目迟延或终止,其后果如构成对本合同的违约,则由该成员所代表的一方依本合同的违约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3】信息与资料的提供

双方应按照本项目的性质,互相配合,充分沟通;服务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和项目需要,向委托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职能人员调查了解有关系统情况,以对该信息系统进行全面的研究和设计,委托方应予以积极的配合。如委托方对服务方完成本合同所需的委托方资料和情况不予提供,从而导致项目迟延或终止,其后果如构成对本合同的违约或造成服务方的损失,则委托方依本合同的违约条款()和相关的法律规定承担赔偿和违约责任。

4】设计方案

服务方在取得了委托方所提供的必要资料后,将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的功能与目标,在()日内完成设计方案并提交委托方审核。委托方在收到该设计方案后,对设计方案中所描述的信息系统的适用性和使用性进行审核;委托方应在()日内完成审核,如认可的,则在设计方案中签字认可。如有异议,则提交服务方复审,如不构成问题,则服务方应向委托方予以解释;确有问题的,服务方应及时予以修改并再次提交委托方审核。甲乙双方将重复此程序,直至双方一致认可。

委托方虽然对设计方案进行了审核并签字,但委托方只对设计方案中信息系统对委托方的适用性、可用性、()、()等进行审核。委托方并不对设计方案中的技术问题进行审核,如该设计方案在今后出现任何技术问题或技术调整,仍由服务方承担责任。

该设计方案经双方签字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5】进度报告

服务方应于每月(季)度终了的(20)天内,以合理的、委托方可以理解的方式,向委托方提供书面的项目阶段进度报告,包括硬件和软件建设阶段。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进度与计划执行、已完成的开发项目、有无遇到的困难和障碍、本项目的预期效果、人员配置、有无项目变更及/或变更情况、或其它与本项目有关的委托方应该知道的情况或委托方要求知道的情况。如有重大的问题或重要的变更发生,服务方需在(七)天内向委托方做出书面报告;服务方也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回复委托方在其它时间内提出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询问。如服务方违反本条的规定,服务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项目迟延和委托方不能及时付款或配合项目进行的后果及项目延期的责任。

6】第三方监理

委托方有权聘请第三方作为本信息系统项目的监理,如委托方指定了第三方作为委托方的监理,依委托方的授权,该监理享有相关的、与委托方同等的、本合同中所约定的委托方权利,以监理本项目的进行。

7】转包与分包

未经委托方同意,服务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项目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实施。违反本条的规定,服务方应将转包或分包盈利(转包或分包合同所规定的价格与本合同所规定的价格的差额)的(双)倍支付给委托方,并按转包或分包项目价格的30%支付违约金;除立即终止转包或分包合同外,服务方仍应按本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和质量等条款,继续履行本合同。

5. 项目变更

以维护和兼顾各方的利益和信息系统的最优化为原则、在本项目的基本范围内,甲乙双方均有权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适时地提出变更、扩展、替换或修改本项目的某些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或减少系统的相应功能、技术参数的提高或提升、交付或安装的时间与地点;为此,双方同意:

1】若委托方提出项目的部分变更,委托方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服务方。服务方应在()工作日内对此作出书面回应,其内容包括详细的该变更对合同价格、项目交付日期、系统性能、项目技术参数的影响和变化以及对合同条款的影响等。

2】委托方收到服务方的上述回应后,应在()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服务方是否同意和接受服务方的上述回应。如果委托方接受服务方的上述回应,则双方另行对此变更签署予以确认,服务方则按变更后的约定履行本合同。

3】如委托方不同意服务方的上述回应、如对价格或交付日期的变化等,双方有权将此争议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在仲裁裁决生效之前,委托方执行服务方回应中的要求,服务方执行委托方所要求的变更。仲裁裁决下达后,双方即依此执行并由败诉方承担仲裁费用。本条款对仲裁的选择是独立的,不影响本合同中争议条款所规定的争议方式解决的选择。

4】如服务方提出项目的部分变更建议,服务方应同时详细阐明该变更对合同价格、项目交付日期、系统性能、项目技术参数的影响和变化以及对合同条款的影响等。

5】委托方收到服务方的上述变更建议后,应在()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服务方是否同意和接受服务方的上述变更建议。如果委托方接受服务方的上述回应,则双方另行对此变更建议签署予以确认,甲乙双方则按变更后的约定履行本合同。如委托方不同意服务方的上述建议,双方仍按原合同执行,但由此而产生的相关风险,由委托方承担。

6. 交付

6.1 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方将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所规定的时间和项目,由服务方支付运费和保险费,(逐项列明有关费用)交付本信息系统集成;交付地点:()。

如由于委托方的原因而导致交付不能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服务方将按延期时间顺延交付时间;如因延期交付而导致服务方的损失,委托方应赔偿服务方的实际损失。如委托方能接受交付而不接受交付,则视为服务方已经交付,委托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付款,甲乙双方对此另有约定的除外。

6.2 交付方式

服务方在进行每项合同所约定的项目交付前()天,以书面方式通知委托方。委托方应当在接到通知的()天内安排接受交付。

6.3 交付内容

服务方应按照合同所约定的内容和时间进行交付;除项目本身的系统运行外,包括但不限于机器设备、安装手册、工作手册、系统软件、计算机文档、人机交互学习程序等;如本合同约定委托方可以使用或拥有某软件源代码的,服务方应同时交付软件的源代码。所交付的文档与文件应当是电子版式和可供人阅读的。

6.4 检测与检验

服务方在交付前,应当对所交付的项目进行功能和运行检测,以确认交付项目符合本合同的规定;检测标准见《附件3》及()。委托方在领受交付项目后,应当在()天内对所交付项目进行检验,向服务方出具书面文件以确认其符合本合同所约定的信息系统任务、要求和功能;或如有缺陷,应向服务方出具书面报告,陈述需改进的缺陷。服务方应立即改进此项缺陷,并再次进行检测和评估。委托方应于()天内再次检验并向服务方出具书面领受文件或递交缺陷报告。甲乙双方将重复此项程序直至最终检验合格由委托方领受或由委托方依法或依约终止本合同为止;但此项重复程序不得超过本合同所规定的相应合同履行期。

如由于委托方原因导致所交付项目缺陷,经委托方要求,服务方应帮助改进此项缺陷,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6.5 系统试运行

自系统功能检测通过之日起,委托方拥有()天的系统试运行权利。

如由于服务方原因,系统在试运行期间出现缺陷或问题,如果是硬件方面的问题,而该硬件是由服务方直接提供给委托方的,服务方应免费更换或修理故障部分的设备;如果是软件方面的缺陷或问题,服务方应及时排除该方面的故障;所引起的相关费用均由服务方承担。

如由于委托方原因,系统在试运行期间出现缺陷或问题,如果是硬件方面的问题,而该硬件是由服务方直接提供给委托方的,服务方应负责维修或更换故障部分的设备,如是委托方自行采购的,则由委托方自行负责维修;如果是软件方面的缺陷或问题,服务方应及时排除该方面的故障;所引起的相关费用均由委托方承担。

6.6 系统验收

()天的系统试运行完成后,委托方应及时进行系统验收。服务方以书面形式向委托方递交(本信息系统)验收通知书,委托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的()天内,安排具体日期,由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系统验收。

如属于服务方原因致使被验收系统未通过验收,服务方应排除故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同时,延长试运行期限()天直至系统完全符合验收标准。

如属于委托方原因致使被验收系统未通过验收,如为系统故障原因,服务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进行验收,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方支付;如系故障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而委托方不愿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则由服务方单方面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委托方,由此视为系统验收已经通过。

7. 知识产权

7.1 受委托方委托,由服务方开发的()软件及相关文件和文档的版权归()所有;()方享有其使用权。与本信息系统相关的且由此项目开发而新产生的商业秘密信息、技术资料和技术诀窍等所有权归()所有,()方享有使用权。(另一)方非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本条所约定的相关所有权和/使用权或泄露秘密信息、技术资料或技术诀窍。任何一方违反本条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另一方的损失。本合同另有规定或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7.2 委托方对服务方所售予(许可)的()软件(没有)(有)向第三方(分)许可的权利。除本合同规定外,服务方许可委托方使用的软件或相关的任何知识产权,并不表示委托方已经从服务方获得许可第三人使用它们的权利。

7.3 服务方提供给委托方的、来自于和/或属于第三方的软件,委托方在使用时,应当依照服务方与第三方对该软件使用的约定依法使用。服务方应将该等约定的书面文件的复印件交委托方参阅。

7.4 委托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因其发生收购、兼并、重组而发生变化;如委托方被收购、被兼并、被重组,则委托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随之转移至收购、兼并或重组之单位。

7.5 委托方在领受本合同项下的信息系统后,应严格遵守相关的知识产权及软件版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在本合同所规定的范围内使用本信息系统,任何被委托方用于未经授权的商业目的的复制行为所造成的违约或侵权责任由委托方承但。

8. 价格与付款方式

其中硬件系统价格为:

软件系统价格为:

集成价格为:

8.2 项目增减

如本项目进展过程中,甲乙双方依据本合同第()项条款规定对项目作出有任何变更或经双方同意的增减设备、系统功能变化或软件模块等,一方或双方将依据上述拟定价格为原则,商定具体变更后的价格。

8.3 付款方式

除非另有书面约定:

硬件系统

1】 本合同签订后()天内,委托方一次性支付硬件系统价格的()%,计人民币(),作为预付款;

2】 硬件系统交付验收合格后()天内,委托方支付硬件系统价格()%,计人民币()元;

3】 余款计人民币()元,在硬件系统正常运行()天后,由委托方向服务方全部付清。

软件系统

4】 按附件()所列的软件开发或项目进行的里程碑阶段分期付款,在每个里程碑软件或项目交付验收合格后()天内,委托方向服务方支付()%该里程碑软件或项目价格。

5】 余款人民币()元,在全部信息系统验收合格并正常运行()天后,由委托方向服务方全部付清。

总集成

6】集成款人民币()元,在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信息系统验收合格并运行()天后,由委托方向服务方一次性全部支付。

9. 商业秘密

9.1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或为履行本合同的需要,首次从对方所获得的、有关对方和或属于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生产管理的方式方法与资料、产品技术资料、客户名单、销售渠道 ,企业战略及其他被认为是商业秘密的信息,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9.2 任何一方为本项目需要,向对方透露有关资料或信息且认为是其商业秘密需要保密时,应事先予以注明。但不管有任何其它约定,服务方自主开发的属于服务方的软件源代码及其文档资料、系统设计书等为服务方的商业秘密,未经服务方同意,委托方不得透露给第三方。

9.3 上述商业秘密信息,该获取方只能将该信息用于服务于本项目,而且只能由相应的工程技术人员使用;没有必要接触该类信息的人员,不得接触。

9.4 获取对方商业秘密的一方,应当采取适当有效的方式保护所获取的商业秘密;除非由对方的书面许可,或该信息已被对方认为不再是商业秘密,或已在社会上公开,该所获取的商业秘密应当在()年内不得对外透露。

10. 项目培训

服务方应根据项目实施的计划、进度和需要与客户的合理要求,及时安排对委托方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目标为受训者能够完成其操作对象,实现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的目标和功能。

11.系统保证和维护

11.1 服务方声明并保证:

1】本合同项下由服务方提供的任何第三方的、应用于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的软件等知识产权,具有合法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或分许可权,并不会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利;

2】服务方受委托方委托而开发的软件没有、也不会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

3】如服务方依据本合同的规定,需对第三人的软件进行修改、添加或升级,则服务方须保证其已经取得了第三人的合法授权;

4】服务方所交付的软件系统中,服务方不会为任何理由而植入自动终止或妨碍系统运作的软件;

5】如服务方所提供的软件,包括受委托方委托所开发的软件,如有须经国家有关部门登记、备案、审批、许可的,服务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软件是完成了登记、备案、审批、许可的软件。

服务方违反本条的规定而导致委托方被第三人追究法律责任,或导致委托方不能正常运作本信息系统,则服务方负责赔偿委托方由此而应起的全部损失。

11.2 服务方保证依据本合同向委托方所提供的信息系统及其附属产品时,不存在品质或工艺上的瑕疵,能够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技术规范、要求和功能进行正常运行。服务方并保证,服务方所提供的软件系统在当前情况下是最适合委托方目前使用的版本。

11.3 服务方在一年内向委托方提供免费的保修和维护服务,如果厂商对系统产品中的相应部分的保修期超过一年的,则按厂商规定进行免费保修。在此期间如发生系统运作故障,或出现瑕疵与缺陷,服务方将按照下列方式提供保修和维护服务:

故障类型

支持方式

响应要求

网络或主机系统瘫痪

立刻专人应答处理

立即出发

系统严重故障、部分服务不正常

(2)小时内答复

(1)个工作日内

系统个别服务不正常

(4)小时内答复

(2)个工作日内

11.4 保修期内,如由于服务方的责任而需要对本信息系统中的部件(包括软件和硬件)予以更换或升级,则该部件的保修期相应延长。

11.5 保修期内,如由于委托方的原因而引起的上述故障,其修理和维护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11.6 系统保修期满后,如委托方继续聘请服务方对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进行维护,则由双方另行签署维护协议。

12. 系统升级约定

12.1 升级及升级成果权利的约定

委托方对服务方所提供的(***部分)软件(有、无)自行升级的权利。

如委托方依据合同权利对服务方所提供的自行开发软件进行升级,则委托方(需)(不需)将升级后的软件回馈与服务方,升级后的成果属于()所有,(甲乙双)方对升级后的软件有使用权。适用本条款时,委托方仍须遵守本合同所约定对第三方保密的规定;同时,本条款不适用于第三方拥有所有权的软件。

11.2 对原本程序的附加或修改

为顺利运行本信息系统,委托方可以根据其实际需要,对服务方所提供的自行开发的软件进行必要的附加或修改;并有权在本信息系统上运行其他的应用软件。适用本条款时,委托方仍须遵守本合同所约定对第三方保密的规定;同时,本条款不得违反第三方拥有所有权软件的使用规定。

11.3 在任何情况下,未征得服务方的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得为商业交易目的对服务方所提供的任何软件进行升级、附加或修改。

12. 违约责任

12.1 交付违约

如服务方未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计划和时间内完成和交付本合同所规定的项目,委托方有权要求服务方采取补救和补偿措施,及继续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同时,每延期(10)天,服务方应向委托方支付合同金额的()%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总数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如延期时间超过(100)天,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除前款所约定的违约金外,并要求服务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作为对委托方的赔偿。

12.2 付款违约

如委托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每延期(10)天,委托方应向服务方支付合同金额的()%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总数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如延期时间超过(100)天,服务方有权终止合同,除前款所约定的违约金外,还可要求委托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作为对委托方的赔偿。如合同继续履行,委托方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外,仍应按照合同规定的金额付款,且服务方履行本合同的日期顺延。如服务方选择终止合同,委托方应按已交付的硬件和已完成的软件的价格向服务方付款;委托方付款后,服务方应向委托方交付已付款的硬件和软件;委托方如要在以后使用所接受的硬件和软件,则仍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使用。

12.3 软件条款违约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其所在软件方面的义务,违约方应按该软件价格的()%,支付违约金。

12.4 保密违约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其所在保密方面的义务,违约方应按本合同总价的50%,或按照受损失一方的实际损失包括受损失的利润支付赔偿金;受损失的一方有权选择以上两种方式之一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本违约金或赔偿金的支付义务是独立于其它违约义务的。

12.5 如发生违约事件,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以书面方式通知违约方,内容包括违约事件、违约金、支付时间和方式等;违约方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于()天内答复对方,并支付违约金。如双方不能就此达成一致意见,将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解决双方的纠纷,但任何一方不得采取非法手段或损害本项目以强行实施违约金。

13. 不可抗力

13.1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预防或避免的不可抗力,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之内,提供上述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的公证机关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义务,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13.2 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地采取合理的行为减轻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

14.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

14.1 本合同经双方各自指定的代表人签署后生效。

14.2 如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有权终止合同,但须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1】一方进入破产、解散、被依法关闭撤销或已进入清算阶段;

2】 一方发生资不抵债之情形;

3】出现了合同规定的或法定解除事由。

除本合同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发生上述情况,将被视作违约,另一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的规定,追究该方的违约责任。

14.3 本合同于双方各自履行了合同的全部义务、包括本信息系统的保修期结束和委托方付清全部合同款后终止。

14.4 本合同一经签署,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更改本合同;本合同所列的附件、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出具的文件如:系统设计书、检测标准等文件,经双方签字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其它任何口头或未包含在本合同内的、或未依据本合同制定的书面文件,均不对双方发生拘束力。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有任何变更、补充或修改,双方将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15. 争议解决

15.1 如合同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采取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该争议;或向苏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并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5.2 如发生任何争议,及对任何争议进行仲裁时,除争议事项或争议事项所涉及的条款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它义务。

16. 通知

为享有本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及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有关违约交涉而需通知另一方时,通知方须采取书面形式,以挂号信件或以专人快递送达方式送达被通知方。挂号信寄出3天后,视为已经送达;专人送达的,被送达人签署后,视为已经送达。

通知地址

通知的地址为本合同首页上所书地址。如一方欲改变通知地址,则应提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委托方: 服务方:

 

附件1

硬件设备:生产厂家、技术标准、规格、数量、价格等

交付地点:

交付时间:

附件2

软件系统:名称、功能、等级、版本、价格

交付地点:

交付时间:

附件3、里程碑阶段项目:名称,内容,完成时间,检测标准,

交付时间:

交付地点:

附件4 项目小组成员:

委托方成员: 服务方成员:

姓名: 姓名:

职务: 职务:

负责项目: 负责项目: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姓名: 姓名:

职务: 职务:

负责项目: 负责项目: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有关信息系统合同新


有关信息系统合同新

本合同由下述双方签署:

甲方:

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

资质等级:资质证书号: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有意为乙方业务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上述信息化管理系统,双方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定义

1、信息化系统、信息系统、系统、项目信息化系统、信息系统、系统、项目等均指本合同所规定的、甲方拟建设、乙方拟提供的信息化集成系统及其部分。

2、里程碑里程碑指乙方为完成甲方拟建设的信息化系统中相对独立的阶段性工作部分项目。

3、秘密信息秘密信息指甲方、乙方所有用的管理信息、方式方法,顾客名单、商业数据、产品信息、销售渠道、技术诀窍、源代码、计算机文档等或由甲方、乙方明确指明为商业秘密的、法律所认可的任何信息。

4、工作日工作日指国家所规定的节假日之外的所有的工作日,凡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日均指工作日,未指明工作日的日期指自然顺延的日期。

一、甲方业务及信息化系统描述

1、甲方业务描述

甲方的主营业务为(),兼营业务为();甲方拟建立的信息化系统为(),拟建立的信息系统其要求和主要功能为()。

2、甲方现有的相关(技术设备名称)(信息化系统名称)为(),其主要功能是(),乙方对该系统已经充分了解,并将结合甲方拟建的信息化系统,充分利用现有系统中已有的设备和相关软件。已有系统的设备和软件见附件(),其中注明了拟选用的设备与软件。甲方保证对所拟选用的上述设备与软件有继续使用和/或升级的权利。未注明的设备与软件在拟建系统中不予利用,或由甲方自行处理;但原有系统中的功能,除(甲方明确表示需依照本合同由乙方升级的和不予保留的功能)之外,乙方不得由于集成了本合同所规定的系统后,而破坏其原有功能。

二、乙方所提供的信息系统描述

乙方已经充分理解甲方的需求并根据上述所书的甲方业务和信息化系统的描述,向甲方提供以下信息系统集成:

1、硬件系统

乙方所提供的硬件系统设备为()和()所生产的产品,产品质量符合()要求,该产品所构建的系统,主要功能为(),将支持(、、、、)软件的运行。该硬件设备的技术标准、规格、数量、价格等见《附件1》。

2、软件系统

乙方所提供的软件系统为(),其中属于第三方的软件为(),属于乙方所拥有的软为(),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软件为()。该软件系统以(乙方,甲方,第三方)所提供的硬件系统为运行平台,由()软件为操作平台;其软件系统包括:()子系统、()子系统、()子系统、()子系统、等()子系统共同构成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

该软件所构建的系统,主要功能为()、()、();该软件与(乙方所提供的)硬件系统所建立的信息系统将支持甲方()业务和/或管理的运作。该软件系统的名称、功能、等级、版本、价格见《附件2》。

3、信息系统达到的目标:

整体功能符合甲方的所描述(经营、管理、、、、)系统的要求,能够达到系统的集成以及模块之间的无缝衔接、数据的无缝传输、数据充分共享、快速响应查询;其具体的数据为:业务处理速度为每分钟(),数据存储量为(),数据传输速度为(),响应查询时间为()。

系统具有开放性,能够适应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包括技术设备的更新、具备后台编译、预留与其他系统的接口、采用标准技术);整个系统能够达到甲方所需功能的开放度,(同买方原有系统相兼容)。

4、系统设计的原则

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在技术上将体现以下原则:

()成熟性与先进性()习惯性与规范性()可用性与安全性()经济性与实用性()继承性与可扩展性

三、信息系统开发与进度

1、本信息系统的开发分为()里程碑阶段,每个里程碑阶段的项目完成后,均依据本合同《附件3》所列的检测标准进行检测和交付,甲方将按照本合同的第六条规定进行付款;乙方制作的或引用的检测标准不得低于本行业的标准。其具体的里程碑阶段和进度见《附件3》。

2、项目管理合同各方指派代表组成本信息系统开发管理小组,管理小组成员名单和通讯方式见附件()。合同各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重新指定己方管理小组成员,但须以书面方式通知另外一方;甲方也可以指定第三方作为自己的代理人参加管理小组。管理小组的成员应能符合项目及其进展的需要和要求。任何一方的小组成员如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从而导致项目迟延或终止,其后果如构成对本合同的违约,则由该成员所代表的一方依本合同的违约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3、信息与资料的提供甲乙双方应按照本项目的性质,互相配合,充分沟通;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职能人员调查了解有关系统情况,以对该信息系统进行全面的研究和设计,甲方应予以积极的配合。如甲方对乙方完成本合同所需的甲方资料和情况不予提供,从而导致项目迟延或终止,其后果如构成对本合同的违约或造成乙方的损失,则甲方依本合同的违约条款()和相关的法律规定承担赔偿和违约责任。

4、设计方案乙方在取得了甲方所提供的必要资料后,将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的功能与目标,在()日内完成设计方案并提交甲方审核。甲方在收到该设计方案后,对设计方案中所描述的信息系统的适用性和使用性进行审核;甲方应在()日内完成审核,如认可的,则在设计方案中签字认可。如有异议,则提交乙方复审,如不构成问题,则乙方应向甲方予以解释;确有问题的,乙方应及时予以修改并再次提交甲方审核。甲乙双方将重复此程序,直至双方一致认可。

甲方虽然对设计方案进行了审核并签字,但甲方只对设计方案中信息系统对甲方的适用性、可用性、()、()等进行审核。甲方并不对设计方案中的技术问题进行审核,如该设计方案在今后出现任何技术问题或技术调整,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该设计方案经双方签字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系统设计方案是整个项目的核心,是项目质量的基础、是履行合同的根本,且花费的时间和精力也最多,因此在此由甲方也对方案进行审核,将有助于项目的顺利进行、以减少可能的修改,并能更加切合用户的需要。

5、进度报告乙方应于每月(季)度终了的(20)天内,以合理的、甲方可以理解的方式,向甲方提供书面的项目阶段进度报告,包括硬件和软件建设阶段。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进度与计划执行、已完成的开发项目、有无遇到的困难和障碍、本项目的预期效果、人员配置、有无项目变更及/或变更情况、或其它与本项目有关的甲方应该知道的情况或甲方要求知道的情况。如有重大的问题或重要的变更发生,乙方需在(七)天内向甲方做出书面报告;乙方也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回复甲方在其它时间内提出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询问。如乙方违反本条的规定,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项目迟延和甲方不能及时付款或配合项目进行的后果及项目延期的责任。

6、第三方监理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作为本信息系统项目的监理,如甲方指定了第三方作为甲方的监理,依甲方的授权,该监理享有相关的、与甲方同等的、本合同中所约定的甲方权利,以监理本项目的进行。

7、转包与分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项目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实施。违反本条的规定,乙方应将转包或分包盈利(转包或分包合同所规定的价格与本合同所规定的价格的差额)的(双)倍支付给甲方,并按转包或分包项目价格的()%支付违约金;除立即终止转包或分包合同外,乙方仍应按本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和质量等条款,继续履行本合同。

四、项目变更

以维护和兼顾各方的利益和信息系统的最优化为原则、在本项目的基本范围内,甲乙双方均有权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适时地提出变更、扩展、替换或修改本项目的某些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或减少系统的相应功能、技术参数的提高或提升、交付或安装的时间与地点;为此,双方同意:

1、若甲方提出项目的部分变更,甲方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乙方。乙方应在()工作日内对此作出书面回应,其内容包括详细的该变更对合同价格、项目交付日期、系统性能、项目技术参数的影响和变化以及对合同条款的影响等。

2、甲方收到乙方的上述回应后,应在()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是否同意和接受乙方的上述回应。如果甲方接受乙方的上述回应,则双方另行对此变更签署予以确认,乙方则按变更后的约定履行本合同。

3、如甲方不同意乙方的上述回应、如对价格或交付日期的变化等,甲乙双方有权将此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在仲裁裁决生效之前,甲方执行乙方回应中的要求,乙方执行甲方所要求的变更。仲裁裁决下达后,双方即依此执行并由败诉方承担仲裁费用。本条款对仲裁的选择是独立的,不影响本合同中争议条款所规定的争议方式解决的选择。

4、如乙方提出项目的部分变更建议,乙方应同时详细阐明该变更对合同价格、项目交付日期、系统性能、项目技术参数的影响和变化以及对合同条款的影响等。

5、甲方收到乙方的上述变更建议后,应在()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是否同意和接受乙方的上述变更建议。如果甲方接受乙方的上述回应,则双方另行对此变更建议签署予以确认,甲乙双方则按变更后的约定履行本合同。如甲方不同意乙方的上述建议,双方仍按原合同执行,但由此而产生的相关风险,由甲方承担。

五、交付

1、交付时间和地点乙方将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所规定的时间和项目,由乙方支付运费和保险费,(逐项列明有关费用)交付本信息系统集成;交付地点:()。

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导致交付不能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乙方将按延期时间顺延交付时间;如因延期交付而导致乙方的损失,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如甲方能接受交付而不接受交付,则视为乙方已经交付,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付款,甲乙双方对此另有约定的除外。

2、交付方式乙方在进行每项合同所约定的项目交付前()天,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接到通知的()天内安排接受交付。

3、交付内容乙方应按照合同所约定的内容和时间进行交付;除项目本身的系统运行外,包括但不限于机器设备、安装手册、工作手册、系统软件、计算机文档、人机交互学习程序等;如本合同约定甲方可以使用或拥有某软件源代码的,乙方应同时交付软件的源代码。所交付的文档与文件应当是电子版式和可供人阅读的。

4、检测与检验乙方在交付前,应当对所交付的项目进行功能和运行检测,以确认交付项目符合本合同的规定;检测标准见《附件3》及()。甲方在领受交付项目后,应当在()天内对所交付项目进行检验,向乙方出具书面文件以确认其符合本合同所约定的信息系统任务、要求和功能;或如有缺陷,应向乙方出具书面报告,陈述需改进的缺陷。乙方应立即改进此项缺陷,并再次进行检测和评估。甲方应于()天内再次检验并向乙方出具书面领受文件或递交缺陷报告。甲乙双方将重复此项程序直至最终检验合格由甲方领受或由甲方依法或依约终止本合同为止;但此项重复程序不得超过本合同所规定的相应合同履行期。

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所交付项目缺陷,经甲方要求,乙方应帮助改进此项缺陷,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系统试运行自系统功能检测通过之日起,甲方拥有()天的系统试运行权利。

如由于乙方原因,系统在试运行期间出现缺陷或问题,如果是硬件方面的问题,而该硬件是由乙方直接提供给甲方的,乙方应免费更换或修理故障部分的设备;如果是软件方面的缺陷或问题,乙方应及时排除该方面的故障;所引起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如由于甲方原因,系统在试运行期间出现缺陷或问题,如果是硬件方面的问题,而该硬件是由乙方直接提供给甲方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更换故障部分的设备,如是甲方自行采购的,则由甲方自行负责维修;如果是软件方面的缺陷或问题,乙方应及时排除该方面的故障;所引起的相关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6、系统验收()天的系统试运行完成后,甲方应及时进行系统验收。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本信息系统)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的()天内,安排具体日期,由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系统验收。

如属于乙方原因致使被验收系统未通过验收,乙方应排除故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同时,延长试运行期限()天直至系统完全符合验收标准。

如属于甲方原因致使被验收系统未通过验收,如为系统故障原因,乙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进行验收,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支付;如系故障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而甲方不愿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则由乙方单方面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甲方,由此视为系统验收已经通过。

五、所有权、版权和使用权

1、硬件设备所有权(自甲方检验合格且向乙方付清全部合同款后),(自乙方交付后),转移至甲方;

2、受甲方委托,由乙方开发的()软件及相关文件和文档的版权归()所有;()方享有其使用权。与本信息系统相关的且由此项目开发而新产生的商业秘密信息、技术资料和技术诀窍等所有权归()所有,()方享有使用权。(另一)方非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本条所约定的相关所有权和/使用权或泄露秘密信息、技术资料或技术诀窍。任何一方违反本条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另一方的损失。本合同另有规定或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3、甲方对乙方所售予(许可)的()软件(没有)(有)向第三方(分)许可的权利。除本合同规定外,乙方许可甲方使用的软件或相关的任何知识产权,并不表示甲方已经从乙方获得许可第三人使用它们的权利。

4、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来自于和/或属于第三方的软件,甲方在使用时,应当依照乙方与第三方对该软件使用的约定依法使用。乙方应将该等约定的书面文件的复印件交甲方参阅。

5、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因其发生收购、兼并、重组而发生变化;如甲方被收购、被兼并、被重组,则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随之转移至收购、兼并或重组之单位。

6、甲方在领受本合同项下的信息系统后,应严格遵守相关的知识产权及软件版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在本合同所规定的范围内使用本信息系统,任何被甲方用于未经授权的商业目的的复制行为所造成的违约或侵权责任由甲方承但。

六、价格与付款方式

1、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总价为:

其中硬件系统价格为:

软件系统价格为:

集成价格为:

2、项目增减

如本项目进展过程中,甲乙双方依据本合同第()项条款规定对项目作出有任何变更或经双方同意的增减设备、系统功能变化或软件模块等,一方或双方将依据上述拟定价格为原则,商定具体变更后的价格。

3、付款方式

除非另有书面约定:

硬件系统

3.1本合同签订后()天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硬件系统价格的()%,计人民币(),作为预付款;

3.2硬件系统交付验收合格后()天内,甲方支付硬件系统价格()%,计人民币()元;

3.3余款计人民币()元,在硬件系统正常运行()天后,由甲方向乙方全部付清。

软件系统

3.4按附件()所列的软件开发或项目进行的里程碑阶段分期付款,在每个里程碑软件或项目交付验收合格后()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里程碑软件或项目价格。

3.5余款人民币()元,在全部信息系统验收合格并正常运行()天后,由甲方向乙方全部付清。

总集成

3.6集成款人民币()元,在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信息系统验收合格并运行()天后,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全部支付。

七、保密

1、任何一方在本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或为履行本合同的需要,首次从对方所获得的、有关对方和或属于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生产管理的方式方法与资料、产品技术资料、客户名单、销售渠道企业战略及其他被认为是商业秘密的信息,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2、任何一方为本项目需要,向对方透露有关资料或信息且认为是其商业秘密需要保密时,应事先予以注明。但不管有任何其它约定,乙方自主开发的属于乙方的软件源代码及其文档资料、系统设计书等为乙方的商业秘密,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透露给第三方。

3、上述商业秘密信息,该获取方只能将该信息用于服务于本项目,而且只能由相应的工程技术人员使用;没有必要接触该类信息的人员,不得接触。

4、获取对方商业秘密的一方,应当采取适当有效的方式保护所获取的商业秘密;除非由对方的书面许可,或该信息已被对方认为不再是商业秘密,或已在社会上公开,该所获取的商业秘密应当在()年内不得对外透露。

解释:信息系统本身就是以信息集合为特征,且这些信息又正是交易双方的商业秘密。因此保密条款就成为本合同的基本条款之一。尽量对保密条款进行详细的约定是必要的。

八、项目培训与服务

乙方应根据项目实施的计划、进度和需要与客户的合理要求,及时安排对甲方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目标为受训者能够完成其操作对象,实现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的目标和功能。

九、系统保证和维护

1、乙方声明并保证:

l本合同项下由乙方提供的任何第三方的、应用于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的软件等知识产权,具有合法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或分许可权,并不会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利;

l乙方受甲方委托而开发的软件没有、也不会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

l如乙方依据本合同的规定,需对第三人的软件进行修改、添加或升级,则乙方须保证其已经取得了第三人的合法授权;

l乙方所交付的软件系统中,乙方不会为任何理由而植入自动终止或妨碍系统运作的软件;

l如乙方所提供的软件,包括受甲方委托所开发的软件,如有须经国家有关部门登记、备案、审批、许可的,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软件是完成了登记、备案、审批、许可的软件。

乙方违反本条的规定而导致甲方被第三人追究法律责任,或导致甲方不能正常运作本信息系统,则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由此而应起的全部损失。

2、乙方保证依据本合同向甲方所提供的信息系统及其附属产品时,不存在品质或工艺上的瑕疵,能够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技术规范、要求和功能进行正常运行。乙方并保证,乙方所提供的软件系统在当前情况下是最适合甲方目前使用的版本。

3、乙方在一年内向甲方提供免费的保修和维护服务,如果厂商对系统产品中的相应部分的保修期超过一年的,则按厂商规定进行免费保修。在此期间如发生系统运作故障,或出现瑕疵与缺陷,乙方将按照下列方式提供保修和维护服务:

故障类型支持方式响应要求

网络或主机系统瘫痪立刻专人应答处理立即出发

系统严重故障、部分服务不正常(2)小时内答复(1)个工作日内

系统个别服务不正常(4)小时内答复(2)个工作日内

4、保修期内,如由于乙方的责任而需要对本信息系统中的部件(包括软件和硬件)予以更换或升级,则该部件的保修期相应延长。

5、保修期内,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引起的上述故障,其修理和维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6、系统保修期满后,如甲方继续聘请乙方对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进行维护,则由双方另行签署维护协议。

十、系统升级约定

1、升级及升级成果权利的约定

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部分)软件(有、无)自行升级的权利。

如甲方依据合同权利对乙方所提供的自行开发软件进行升级,则甲方(需)(不需)将升级后的软件回馈与乙方,升级后的成果属于()所有,(甲乙双)方对升级后的软件有使用权。适用本条款时,甲方仍须遵守本合同所约定对第三方保密的规定;同时,本条款不适用于第三方拥有所有权的软件。

2、对原本程序的附加或修改为顺利运行本信息系统,甲方可以根据其实际需要,对乙方所提供的自行开发的软件进行必要的附加或修改;并有权在本信息系统上运行其他的应用软件。适用本条款时,甲方仍须遵守本合同所约定对第三方保密的规定;同时,本条款不得违反第三方拥有所有权软件的使用规定。

3、在任何情况下,未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为商业交易目的对乙方所提供的任何软件进行升级、附加或修改。

十一、违约与赔偿责任

1、交付违约

如乙方未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计划和时间内完成和交付本合同所规定的项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补救和补偿措施,及继续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同时,每延期(10)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总数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如延期时间超过(10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除前款所约定的违约金外,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作为对甲方的赔偿。

2、付款违约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每延期(10)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总数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如延期时间超过(100)天,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除前款所约定的违约金外,还可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作为对甲方的赔偿。如合同继续履行,甲方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外,仍应按照合同规定的金额付款,且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日期顺延。如乙方选择终止合同,甲方应按已交付的硬件和已完成的软件的价格向乙方付款;甲方付款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已付款的硬件和软件;甲方如要在以后使用所接受的硬件和软件,则仍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使用。

3、软件条款违约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其所在软件方面的义务,违约方应按该软件价格的()%,支付违约金。

4、保密违约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其所在保密方面的义务,违约方应按本合同总价的()%,或按照受损失一方的实际损失包括受损失的利润支付违约金;受损失的一方有权选择以上两种方式之一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本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支付义务是独立于其它违约义务的。

5、如发生违约事件,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以书面方式通知违约方,内容包括违约事件、违约金、支付时间和方式等;违约方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于()天内答复对方,并支付违约金。如双方不能就此达成一致意见,将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解决双方的纠纷,但任何一方不得采取非法手段或损害本项目以强行实施违约金。

十二、不可抗力

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预防或避免的不可抗力,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之内,提供上述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的公证机关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义务,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地采取合理的行为减轻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

十三、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各自指定的代表人签署后生效。

2、如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有权终止合同,但须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l一方进入破产、解散、被依法关闭撤销或已进入清算阶段;

l一方发生资不抵债之情形;

l出现了合同规定的或法定解除事由。

除本合同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发生上述情况,将被视作违约,另一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的规定,追究该方的违约责任。

3、本合同于双方各自履行了合同的全部义务、包括本信息系统的保修期结束和甲方付清全部合同款后终止。

4、本合同一经签署,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更改本合同;本合同所列的附件、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出具的文件如:系统设计书、检测标准等文件,经双方签字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其它任何口头或未包含在本合同内的、或未依据本合同制定的书面文件,均不对双方发生拘束力。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有任何变更、补充或修改,双方将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十四、争议解决

1、如合同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先采取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该争议,友好协商解决期为争议发生后的()天;如超过该协商期而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予以解决:

仲裁:向苏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并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诉讼: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如发生任何争议,及对任何争议进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除争议事项或争议事项所涉及的条款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它义务。

十五、通知

1、为享有本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及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有关违约交涉而需通知另一方时,通知方须采取书面形式,以挂号信件或以专人快递送达方式送达被通知方。挂号信寄出3天后,视为已经送达;专人送达的,被送达人签署后,视为已经送达。

2、通知地址

通知的地址为本合同首页上所书地址。如一方欲改变通知地址,则应提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解释:通知条款是保持联络的程序性约定,程序性条款是保证实体权益义务得到有效执行的必要方式。

附件1

硬件设备:生产厂家、技术标准、规格、数量、价格等

交付地点:

交付时间:

附件2

软件系统:名称、功能、等级、版本、价格

交付地点:

交付时间:

附件3、里程碑阶段项目:名称,内容,完成时间,检测标准,

交付时间:

交付地点:

供参考:

第一阶段—任务与目标(关键事件与目标边界—里程碑)系统设计书、系统与子系统检测标准书:构成本合同的附件。检测标准不得低于本行业的标准。

第二阶段—任务与目标……

测试和测试用例

阶段性交付:业务流程方案,系统设计书、系统与子系统检测标准书,软件产品评审文件,项目计划,软件需求分析文件,软件设计文件,软件实现和单元测试文件,集成和系统测试文件,双方对上述文件进行评审和调试和调整。

阶段性检查的方式与方法

附件4项目小组成员:

甲方成员:乙方成员:

姓名:姓名:

职务:职务:

负责项目:负责项目: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姓名:姓名:

职务:职务:

负责项目:负责项目: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信息系统合同范本


委托方:_________

服务方:_________

鉴于委托方有意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服务方愿意为委托方提供上述信息化管理系统,双方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1.定义

(1)信息化系统、信息系统、系统、项目:信息化系统、信息系统、系统、项目等均指本合同所规定的、委托方拟建设、服务方拟提供的信息化集成系统及其部分。

(2)里程碑:里程碑指服务方为完成委托方拟建设的信息化系统中相对独立的阶段性工作部分项目。

(3)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双方各自所拥有的,不为公众所知的管理信息、方式方法、顾客名单、商业数据、产品信息、销售渠道、技术诀窍、源代码、计算机文档和技术资料等,或由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明确指明为商业秘密的、法律所认可的任何信息。

(4)工作日:工作日指国家所规定的节假日之外的所有的工作日,凡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日均指工作日,未指明工作日的日期指自然顺延的日期。

2.委托方业务及信息化系统描述

委托方的主营业务为_________,兼营业务为_________;委托方拟建立的信息化系统为_________,拟建立的信息系统其要求和主要功能为_________.委托方现有的相关(技术设备名称)(信息化系统名称)为_________,其主要功能是_________,服务方对该系统已经充分了解,并将结合委托方拟建的信息化系统,充分利用现有系统中已有的设备和相关软件。已有系统的设备和软件见附件_________,其中注明了拟选用的设备与软件。委托方保证对所拟选用的上述设备与软件有继续使用和/或升级的权利。未注明的设备与软件在拟建系统中不予利用,或由委托方自行处理;但原有系统中的功能,除(委托方明确表示需依照本合同由服务方升级的和不予保留的功能)之外,服务方不得由于集成了本合同所规定的系统后,而破坏其原有功能。

3.服务方所提供的信息系统描述

服务方已经充分理解委托方的需求并根据上述所书的委托方业务和信息化系统的描述,向委托方提供以下信息系统集成:

(1)硬件系统:服务方所提供的硬件系统设备为_________和_________所生产的产品,产品质量符合_________要求,该产品所构建的系统,主要功能为_________,将支持_________软件的运行。该硬件设备的技术标准、规格、数量、价格等见《附件1》。

(2)软件系统:服务方所提供的软件系统为_________,其中属于第三方的软件为_________,属于服务方所拥有的软为_________,委托方委托服务方开发的软件为_________.该软件系统以(服务方,委托方,第三方)所提供的硬件系统为运行平台,由_________软件为操作平台;其软件系统包括:_________子系统、_________子系统、_________子系统、_________子系统、等_________子系统共同构成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该软件所构建的系统,主要功能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软件与(服务方所提供的)硬件系统所建立的信息系统将支持委托方_________业务和/或管理的运作。该软件系统的名称、功能、等级、版本、价格见《附件2》。

(3)信息系统达到的目标:整体功能符合委托方的所描述_________系统的要求,能够达到系统的集成以及模块之间的无缝衔接、数据的无缝传输、数据充分共享、快速响应查询;其具体的数据为:业务处理速度为每分钟_________,数据存储量为_________,数据传输速度为_________,响应查询时间为_________.系统具有开放性,能够适应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包括技术设备的更新、具备后台编译、预留与其他系统的接口、采用标准技术);整个系统能够达到委托方所需功能的开放度,(同买方原有系统相兼容)

(4)系统设计的原则: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在技术上将体现以下原则:成熟性与先进性;习惯性与规范性;可用性与安全性;经济性与实用性;继承性与可扩展性。

4.信息系统开发与进度

(1)本信息系统的开发分为_________里程碑阶段,每个里程碑阶段的项目完成后,均依据本合同《附件3》所列的检测标准进行检测和交付,委托方将按照本合同的第六条规定进行付款;服务方制作的或引用的检测标准不得低于本行业的标准。其具体的里程碑阶段和进度见《附件3》。

(2)项目管理:合同各方指派代表组成本信息系统开发管理小组,管理小组成员名单和通讯方式见附件_________.合同各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重新指定己方管理小组成员,但须以书面方式通知另外一方;委托方也可以指定第三方作为自己的代理人参加管理小组。管理小组的成员应能符合项目及其进展的需要和要求。任何一方的小组成员如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从而导致项目迟延或终止,其后果如构成对本合同的违约,则由该成员所代表的一方依本合同的违约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3)信息与资料的提供:双方应按照本项目的性质,互相配合,充分沟通;服务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和项目需要,向委托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职能人员调查了解有关系统情况,以对该信息系统进行全面的研究和设计,委托方应予以积极的配合。如委托方对服务方完成本合同所需的委托方资料和情况不予提供,从而导致项目迟延或终止,其后果如构成对本合同的违约或造成服务方的损失,则委托方依本合同的违约条款_________和相关的法律规定承担赔偿和违约责任。

(4)设计方案:服务方在取得了委托方所提供的必要资料后,将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的功能与目标,在_________日内完成设计方案并提交委托方审核。委托方在收到该设计方案后,对设计方案中所描述的信息系统的适用性和使用性进行审核;委托方应在_________日内完成审核,如认可的,则在设计方案中签字认可。如有异议,则提交服务方复审,如不构成问题,则服务方应向委托方予以解释;确有问题的,服务方应及时予以修改并再次提交委托方审核。甲乙双方将重复此程序,直至双方一致认可。委托方虽然对设计方案进行了审核并签字,但委托方只对设计方案中信息系统对委托方的适用性、可用性、_________、_________等进行审核。委托方并不对设计方案中的技术问题进行审核,如该设计方案在今后出现任何技术问题或技术调整,仍由服务方承担责任。该设计方案经双方签字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5)进度报告:服务方应于每月(季)度终了的(20)天内,以合理的、委托方可以理解的方式,向委托方提供书面的项目阶段进度报告,包括硬件和软件建设阶段。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进度与计划执行、已完成的开发项目、有无遇到的困难和障碍、本项目的预期效果、人员配置、有无项目变更及/或变更情况、或其它与本项目有关的委托方应该知道的情况或委托方要求知道的情况。如有重大的问题或重要的变更发生,服务方需在(七)天内向委托方做出书面报告;服务方也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回复委托方在其它时间内提出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询问。如服务方违反本条的规定,服务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项目迟延和委托方不能及时付款或配合项目进行的后果及项目延期的责任。

(6)第三方监理:委托方有权聘请第三方作为本信息系统项目的监理,如委托方指定了第三方作为委托方的监理,依委托方的授权,该监理享有相关的、与委托方同等的、本合同中所约定的委托方权利,以监理本项目的进行。

(7)转包与分包:未经委托方同意,服务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项目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实施。违反本条的规定,服务方应将转包或分包盈利(转包或分包合同所规定的价格与本合同所规定的价格的差额)的(双)倍支付给委托方,并按转包或分包项目价格的30%支付违约金;除立即终止转包或分包合同外,服务方仍应按本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和质量等条款,继续履行本合同。

5.项目变更

以维护和兼顾各方的利益和信息系统的最优化为原则、在本项目的基本范围内,甲乙双方均有权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适时地提出变更、扩展、替换或修改本项目的某些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或减少系统的相应功能、技术参数的提高或提升、交付或安装的时间与地点;为此,双方同意:

(1)若委托方提出项目的部分变更,委托方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服务方。服务方应在_________工作日内对此作出书面回应,其内容包括详细的该变更对合同价格、项目交付日期、系统性能、项目技术参数的影响和变化以及对合同条款的影响等。

(2)委托方收到服务方的上述回应后,应在_________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服务方是否同意和接受服务方的上述回应。如果委托方接受服务方的上述回应,则双方另行对此变更签署予以确认,服务方则按变更后的约定履行本合同。

(3)如委托方不同意服务方的上述回应、如对价格或交付日期的变化等,双方有权将此争议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在仲裁裁决生效之前,委托方执行服务方回应中的要求,服务方执行委托方所要求的变更。仲裁裁决下达后,双方即依此执行并由败诉方承担仲裁费用。本条款对仲裁的选择是独立的,不影响本合同中争议条款所规定的争议方式解决的选择。

(4)如服务方提出项目的部分变更建议,服务方应同时详细阐明该变更对合同价格、项目交付日期、系统性能、项目技术参数的影响和变化以及对合同条款的影响等。

(5)委托方收到服务方的上述变更建议后,应在_________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服务方是否同意和接受服务方的上述变更建议。如果委托方接受服务方的上述回应,则双方另行对此变更建议签署予以确认,甲乙双方则按变更后的约定履行本合同。如委托方不同意服务方的上述建议,双方仍按原合同执行,但由此而产生的相关风险,由委托方承担。

6.交付

(1)交付时间和地点:服务方将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所规定的时间和项目,由服务方支付运费和保险费,(逐项列明有关费用)交付本信息系统集成;交付地点:_________.如由于委托方的原因而导致交付不能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服务方将按延期时间顺延交付时间;如因延期交付而导致服务方的损失,委托方应赔偿服务方的实际损失。如委托方能接受交付而不接受交付,则视为服务方已经交付,委托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付款,甲乙双方对此另有约定的除外。

(2)交付方式:服务方在进行每项合同所约定的项目交付前_________天,以书面方式通知委托方。委托方应当在接到通知的_________天内安排接受交付。

(3)交付内容:服务方应按照合同所约定的内容和时间进行交付;除项目本身的系统运行外,包括但不限于机器设备、安装手册、工作手册、系统软件、计算机文档、人机交互学习程序等;如本合同约定委托方可以使用或拥有某软件源代码的,服务方应同时交付软件的源代码。所交付的文档与文件应当是电子版式和可供人阅读的。

(4)检测与检验:服务方在交付前,应当对所交付的项目进行功能和运行检测,以确认交付项目符合本合同的规定;检测标准见《附件3》及_________.委托方在领受交付项目后,应当在_________天内对所交付项目进行检验,向服务方出具书面文件以确认其符合本合同所约定的信息系统任务、要求和功能;或如有缺陷,应向服务方出具书面报告,陈述需改进的缺陷。服务方应立即改进此项缺陷,并再次进行检测和评估。委托方应于_________天内再次检验并向服务方出具书面领受文件或递交缺陷报告。甲乙双方将重复此项程序直至最终检验合格由委托方领受或由委托方依法或依约终止本合同为止;但此项重复程序不得超过本合同所规定的相应合同履行期。如由于委托方原因导致所交付项目缺陷,经委托方要求,服务方应帮助改进此项缺陷,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5)系统试运行:自系统功能检测通过之日起,委托方拥有_________天的系统试运行权利。如由于服务方原因,系统在试运行期间出现缺陷或问题,如果是硬件方面的问题,而该硬件是由服务方直接提供给委托方的,服务方应免费更换或修理故障部分的设备;如果是软件方面的缺陷或问题,服务方应及时排除该方面的故障;所引起的相关费用均由服务方承担。如由于委托方原因,系统在试运行期间出现缺陷或问题,如果是硬件方面的问题,而该硬件是由服务方直接提供给委托方的,服务方应负责维修或更换故障部分的设备,如是委托方自行采购的,则由委托方自行负责维修;如果是软件方面的缺陷或问题,服务方应及时排除该方面的故障;所引起的相关费用均由委托方承担。

(6)系统验收:_________天的系统试运行完成后,委托方应及时进行系统验收。服务方以书面形式向委托方递交(本信息系统)验收通知书,委托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的_________天内,安排具体日期,由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系统验收。如属于服务方原因致使被验收系统未通过验收,服务方应排除故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同时,延长试运行期限_________天直至系统完全符合验收标准。如属于委托方原因致使被验收系统未通过验收,如为系统故障原因,服务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进行验收,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方支付;如系故障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而委托方不愿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则由服务方单方面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委托方,由此视为系统验收已经通过。

7.知识产权

(1)受委托方委托,由服务方开发的_________软件及相关文件和文档的版权归_________所有;_________方享有其使用权。与本信息系统相关的且由此项目开发而新产生的商业秘密信息、技术资料和技术诀窍等所有权归_________所有,_________方享有使用权。(另一)方非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本条所约定的相关所有权和/使用权或泄露秘密信息、技术资料或技术诀窍。任何一方违反本条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另一方的损失。本合同另有规定或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2)委托方对服务方所售予(许可)的_________软件(没有)(有)向第三方(分)许可的权利。除本合同规定外,服务方许可委托方使用的软件或相关的任何知识产权,并不表示委托方已经从服务方获得许可第三人使用它们的权利。

(3)服务方提供给委托方的、来自于和/或属于第三方的软件,委托方在使用时,应当依照服务方与第三方对该软件使用的约定依法使用。服务方应将该等约定的书面文件的复印件交委托方参阅。

(4)委托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因其发生收购、兼并、重组而发生变化;如委托方被收购、被兼并、被重组,则委托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随之转移至收购、兼并或重组之单位。

(5)委托方在领受本合同项下的信息系统后,应严格遵守相关的知识产权及软件版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在本合同所规定的范围内使用本信息系统,任何被委托方用于未经授权的商业目的的复制行为所造成的违约或侵权责任由委托方承但。

8.价格与付款方式

(1)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总价为:_________元;其中硬件系统价格为:_________元;软件系统价格为:_________元;集成价格为:_________元。

(2)项目增减:如本项目进展过程中,甲乙双方依据本合同第_________项条款规定对项目作出有任何变更或经双方同意的增减设备、系统功能变化或软件模块等,一方或双方将依据上述拟定价格为原则,商定具体变更后的价格。

(3)付款方式

a.硬件系统: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天内,委托方一次性支付硬件系统价格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作为预付款;硬件系统交付验收合格后_________天内,委托方支付硬件系统价格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在硬件系统正常运行_________天后,由委托方向服务方全部付清。

b.软件系统:按附件_________所列的软件开发或项目进行的里程碑阶段分期付款,在每个里程碑软件或项目交付验收合格后_________天内,委托方向服务方支付_________%该里程碑软件或项目价格。余款人民币_________元,在全部信息系统验收合格并正常运行_________天后,由委托方向服务方全部付清。集成款人民币_________元,在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信息系统验收合格并运行_________天后,由委托方向服务方一次性全部支付。

9.商业秘密

(1)任何一方在本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或为履行本合同的需要,首次从对方所获得的、有关对方和或属于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生产管理的方式方法与资料、产品技术资料、客户名单、销售渠道,企业战略及其他被认为是商业秘密的信息,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2)任何一方为本项目需要,向对方透露有关资料或信息且认为是其商业秘密需要保密时,应事先予以注明。但不管有任何其它约定,服务方自主开发的属于服务方的软件源代码及其文档资料、系统设计书等为服务方的商业秘密,未经服务方同意,委托方不得透露给第三方。

(3)上述商业秘密信息,该获取方只能将该信息用于服务于本项目,而且只能由相应的工程技术人员使用;没有必要接触该类信息的人员,不得接触。

(4)获取对方商业秘密的一方,应当采取适当有效的方式保护所获取的商业秘密;除非由对方的书面许可,或该信息已被对方认为不再是商业秘密,或已在社会上公开,该所获取的商业秘密应当在_________年内不得对外透露。

10.项目培训

服务方应根据项目实施的计划、进度和需要与客户的合理要求,及时安排对委托方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目标为受训者能够完成其操作对象,实现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的目标和功能。

11.系统保证和维护

(1)服务方声明并保证:

a.本合同项下由服务方提供的任何第三方的、应用于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的软件等知识产权,具有合法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或分许可权,并不会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利;

b.服务方受委托方委托而开发的软件没有、也不会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

c.如服务方依据本合同的规定,需对第三人的软件进行修改、添加或升级,则服务方须保证其已经取得了第三人的合法授权;

d.服务方所交付的软件系统中,服务方不会为任何理由而植入自动终止或妨碍系统运作的软件;

e.如服务方所提供的软件,包括受委托方委托所开发的软件,如有须经国家有关部门登记、备案、审批、许可的,服务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软件是完成了登记、备案、审批、许可的软件。服务方违反本条的规定而导致委托方被第三人追究法律责任,或导致委托方不能正常运作本信息系统,则服务方负责赔偿委托方由此而应起的全部损失。

(2)服务方保证依据本合同向委托方所提供的信息系统及其附属产品时,不存在品质或工艺上的瑕疵,能够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技术规范、要求和功能进行正常运行。服务方并保证,服务方所提供的软件系统在当前情况下是最适合委托方目前使用的版本。

(3)服务方在一年内向委托方提供免费的保修和维护服务,如果厂商对系统产品中的相应部分的保修期超过一年的,则按厂商规定进行免费保修。在此期间如发生系统运作故障,或出现瑕疵与缺陷,服务方将按照下列方式提供保修和维护服务:系统严重故障、部分服务不正常,1个工作日内2小时内答复;系统个别服务不正常,2个工作日内4小时内答复。

(4)保修期内,如由于服务方的责任而需要对本信息系统中的部件(包括软件和硬件)予以更换或升级,则该部件的保修期相应延长。

(5)保修期内,如由于委托方的原因而引起的上述故障,其修理和维护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6)系统保修期满后,如委托方继续聘请服务方对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进行维护,则由双方另行签署维护协议。

12.系统升级约定

(1)升级及升级成果权利的约定:委托方对服务方所提供的(_________部分)软件(有、无)自行升级的权利。如委托方依据合同权利对服务方所提供的自行开发软件进行升级,则委托方(需)(不需)将升级后的软件回馈与服务方,升级后的成果属于_________所有,(甲乙双)方对升级后的软件有使用权。适用本条款时,委托方仍须遵守本合同所约定对第三方保密的规定;同时,本条款不适用于第三方拥有所有权的软件。

(2)对原本程序的附加或修改:为顺利运行本信息系统,委托方可以根据其实际需要,对服务方所提供的自行开发的软件进行必要的附加或修改;并有权在本信息系统上运行其他的应用软件。适用本条款时,委托方仍须遵守本合同所约定对第三方保密的规定;同时,本条款不得违反第三方拥有所有权软件的使用规定。

(3)在任何情况下,未征得服务方的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得为商业交易目的对服务方所提供的任何软件进行升级、附加或修改。

13.违约责任

(1)交付违约:如服务方未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计划和时间内完成和交付本合同所规定的项目,委托方有权要求服务方采取补救和补偿措施,及继续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同时,每延期(10)天,服务方应向委托方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_____%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总数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如延期时间超过(100)天,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除前款所约定的违约金外,并要求服务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__%作为对委托方的赔偿。

(2)付款违约:如委托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每延期(10)天,委托方应向服务方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_____%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总数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如延期时间超过(100)天,服务方有权终止合同,除前款所约定的违约金外,还可要求委托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__%作为对委托方的赔偿。如合同继续履行,委托方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外,仍应按照合同规定的金额付款,且服务方履行本合同的日期顺延。如服务方选择终止合同,委托方应按已交付的硬件和已完成的软件的价格向服务方付款;委托方付款后,服务方应向委托方交付已付款的硬件和软件;委托方如要在以后使用所接受的硬件和软件,则仍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使用。

(3)软件条款违约: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其所在软件方面的义务,违约方应按该软件价格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4)保密违约: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其所在保密方面的义务,违约方应按本合同总价的50%,或按照受损失一方的实际损失包括受损失的利润支付赔偿金;受损失的一方有权选择以上两种方式之一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本违约金或赔偿金的支付义务是独立于其它违约义务的。

(5)如发生违约事件,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以书面方式通知违约方,内容包括违约事件、违约金、支付时间和方式等;违约方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于_________天内答复对方,并支付违约金。如双方不能就此达成一致意见,将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解决双方的纠纷,但任何一方不得采取非法手段或损害本项目以强行实施违约金。

14.不可抗力

(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预防或避免的不可抗力,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之内,提供上述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的公证机关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义务,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地采取合理的行为减轻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

15.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各自指定的代表人签署后生效。

(2)如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有权终止合同,但须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a.一方进入破产、解散、被依法关闭撤销或已进入清算阶段;

b.一方发生资不抵债之情形;

c.出现了合同规定的或法定解除事由。除本合同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发生上述情况,将被视作违约,另一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的规定,追究该方的违约责任。

(3)本合同于双方各自履行了合同的全部义务、包括本信息系统的保修期结束和委托方付清全部合同款后终止。

(4)本合同一经签署,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更改本合同;本合同所列的附件、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出具的文件如:系统设计书、检测标准等文件,经双方签字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其它任何口头或未包含在本合同内的、或未依据本合同制定的书面文件,均不对双方发生拘束力。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有任何变更、补充或修改,双方将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16.争议解决

(1)如合同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采取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该争议;或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并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如发生任何争议,及对任何争议进行仲裁时,除争议事项或争议事项所涉及的条款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它义务。

17.通知

为享有本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及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有关违约交涉而需通知另一方时,通知方须采取书面形式,以挂号信件或以专人快递送达方式送达被通知方。挂号信寄出3天后,视为已经送达;专人送达的,被送达人签署后,视为已经送达。通知地址:委托方:_________;服务方:_________.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1.硬件设备

生产厂家:_________

技术标准: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

价格:_________

交付地点:_________

交付时间:_________

2.软件系统

名称:_________

功能:_________

等级:_________

版本:_________

价格:_________

交付地点:_________

交付时间:_________

3.里程碑阶段项目

名称:_________

内容:_________

完成时间:_________

检测标准:_________

交付时间:_________

交付地点:_________

4.项目小组成员:

委托方成员

姓名: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负责项目:_________

服务方成员

姓名: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负责项目: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