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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伙伴协议书范本推荐

合作伙伴协议书范本推荐。

随着时代的发展,选择合作才能成为最具竞争力的人之一。合作对于个人的发展和企业的发展都有着重要的作用。签订合作合同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在签订合作合同时千万不要马虎,要仔细阅读。那么关于个人合作合同该怎么写呢?因此,栏目特意整理了合作伙伴协议书范本推荐,希望能为你提供更多的参考。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就结成长期共同发展,并为以后在其他项目上的合作建立一个坚实的基础,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一)权利与义务

1.甲乙双方皆承认对方为自己的战略合作伙伴,并在彼此互联网站的显著位置标识合作方的旗帜徽标链接或文字链接。

2.甲乙双方授权合作方在其互联网站上转载对方网站上的相关信息,该信息将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引用(具体合作项目另签协议)。

3.甲乙双方在彼此互联网站中转载引用合作方的信息时须注明该信息由(合作方网站)提供字样,并建立链接。

4.甲乙双方必须尊重合作方网站信息的版权及所有权,未经合作方同意,另一方不得采编其站点上的任何信息,且不得在其网站以外媒体发布来自合作对方站点的信息,否则构成侵权。被侵害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并视情节选择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的方式。

(二)相互宣传

1.甲乙双方应在彼此站点追踪报道合作方的市场推广计划及相关营销活动。

2.甲乙双方都认可的适当时间内,双方在彼此站点上开设专栏,撰写并宣传与合作对方商业行为有关的话题(具体合作项目另签协议)3.甲乙双方在有关INTERNET专题的研讨会和金融、金融等行业的各种展览会上,互相帮助、共同宣传,共同推进双方的品牌。

4.双方还可就其它深度合作方式进行进一步探讨。

(三)其他

1.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没有排他性,双方在合作的同时,都可以和其他相应的合作伙伴进行合作。

2.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为本协议商定合作方案的执行期限。

3.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擅自终止协议,另一方将保留对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框架协议与正式合作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甲乙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6.本协议期满时,双方应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

7.双方的合作关系是互利互惠的,所有内容与服务提供均为免费。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盖章: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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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合作伙伴协议书


甲方:北京xxxxx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协议项目和目的

1-1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甲乙双方互相结为软件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1-2本协议涉及的甲方产品有:
数字英才et智能化网络培训系统
数字英才et智能化网络考试系统
电力行业专业题库

1-3本协议涉及的乙方产品有:

1-4甲方同意在其市场推广或项目涉及电力企业信息化时优先选用乙方的系列产品。
1-5乙方同意在其市场推广或项目涉及电力企业培训与考核时优先选用甲方的et系统产品。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为支持乙方,甲方同意对以上涉及的甲方产品给予乙方特别折扣,乙方不需要提前进货或压货(具体折扣,见协议下文)。
2-2 为支持甲方,乙方同意在必要时对以上涉及的乙方产品进行oem定制,包括徽标、图标、色彩方案等所有外观。
2-3甲方同意严格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价格政策、各类宣传,培训和技术资料、市场策略等),并应严格遵守并执行乙方的市场价格政策、维护市场秩序。
2-4 根据市场的变化,甲方的软件产品市场报价如有调整,其解释权属于甲方;双方的协议价格如有降低或上升,双方将及时协调。
2-5 乙方需为甲方提供产品资料、宣传资料支持,为甲方提供产品技术手册、产品演示资料、试用版、产品彩页、报价单及其它宣传品。
2-6 乙方同意不得与甲方在甲方已参与的项目中参与竞争。
2-7 乙方同意在甲方要求下,提供售前项目技术支持,包括演示、方案设计、技术支持等,以帮助甲方获得项目,相关的出差费用(路费、食宿)由甲方承担。
2-8 甲方要维护乙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不得进行有损乙方利益的行为。
2-9甲方不得对本协议所涉及的乙方软件及资源进行改变、反编译或解密,对非法复制、解密等侵权行为甲方有协助乙方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的义务。
2-10 甲方在其网站上开辟栏目介绍乙方之产品,但在产品介绍中不承诺出现乙方的标识、名称等信息。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为支持甲方,乙方同意对以上涉及的乙方产品给予甲方特别折扣,甲方不需要提前进货或压货(具体折扣,见协议下文)。
3-2 为支持乙方,甲方同意在在必要时对以上涉及的甲方产品进行oem定制,包括徽标、图标、色彩方案等所有外观。
3-3乙方同意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价格政策、各类宣传,培训和技术资料、市场策略等),并应严格遵守并执行甲方的市场价格政策、维护市场秩序。
3-4 根据市场的变化,乙方的软件产品市场报价如有调整,其解释权属于乙方;双方的协议价格如有降低或上升,双方将及时协调。
3-5 甲方需为乙方提供产品资料、宣传资料支持,为乙方提供产品技术手册、产品演示资料、试用版、产品彩页、报价单及其它宣传品。
3-6 甲方同意不得与乙方在乙方已参与的项目中参与竞争。

3-7 甲方同意在乙方要求下,提供售前项目技术支持,包括演示、方案设计、技术支持等,以帮助乙方获得项目,相关的出差费用(路费、食宿)由乙方承担。
3-8 乙方要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不得进行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3-9乙方不得对本协议所涉及的甲方软件及资源进行改变、反编译或解密,对非法复制、解密等侵权行为乙方有协助甲方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的义务。

分销合作伙伴合作协议书


甲方:

联 络 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乙方:

联 络 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第一条 协议项目和目的

1-1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甲方申请成为释锐 网上(招生)报名系统 分销合作伙伴,经乙方初步审核符合上海释锐(以下简称释锐)分销合作伙伴申请资格,签署本合作协议。

1-2 本协议的目的是在甲乙双方之间建立产品或服务的分销体系,保证甲方销售或提供的乙方产品或服务的品质正宗、渠道合法。本协议不意味乙方授予甲方作为自己代理人的权限。本协议的任何条文不得解释成甲方获得了乙方的代理权,以及可以以乙方名义面对任何层面的客户。甲方可以依据本协议使用乙方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相关信息解释乙方产品或服务的来源和品质,但不得对外宣称自己是乙方的代理商。甲方不得以乙方名义面对第三人、对外签署合同,以及以乙方名义从事任何经济行为。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授予甲方释锐 网上(招生)报名系统 合作伙伴资格,由甲方向其直接客户(以下简称客户)分销乙方的 网上(招生)报名系统 软件应用托管业务。

分销合作流程:甲方推广业务和发展新客户-》甲方与其客户签署服务协议-》甲方将其新客户列表以及相关电子材料发送到乙方指定邮箱甲方支付乙方相关费用-》乙方制作和开通相关服务-》将相关信息发送给甲方指定邮箱-》甲方将服务转交给用户。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积极宣传推广本协议第一条之业务及其增值服务,维护乙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如实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基本报价等,不得进行空口承诺、以次充好、削减服务项目、对免费项目收费等损害乙方和/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2-1-2甲方办理第一条之业务时由甲方与客户签定合同,全部合同权利义务由甲方独立承担,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甲方可享受乙方在规范中规定的对该级分销合作伙伴提供的各项服务与支持,但应受乙方的成本控制制约。

2-1-3依照乙方规定提交预付款3000元,甲方承认第一次支付的预付款为必须完成的业绩,甲方上述预付款未使用完而终止本协议,不得要求退还预付款余额。

2-1-4产品的市场统一价格为 1000元/年/客户,享受乙方指定的合作伙伴价格为元/年/客户。甲方自行与客户约定的服务价格、收费标准不得低于乙方公开报价。

2-1-5向乙方及时提供客户的相关资料和支付相关费用以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

2-1-6保证服务质量,不得损害乙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它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2-1-7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广告内容中使用释锐认定网上(招生)报名系统合作伙伴字样和统一标识,未经乙方书面授权,甲方不得以乙方办事处、代理、某级别代理、地区代理或总代理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经乙方授权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商业活动。且不得将释锐上海释锐与甲方作任何实质性联系,其企业名称不得出现上海释锐释锐等引人误解其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或代理的字样。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使他人误以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代理或其他实质性关系单位。

2-1-8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1-9与释锐正式签署本合作协议后,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和任何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协议内容的合作,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取消其合作伙伴资格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2-1-10甲方与乙方的其他分销合作伙伴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

2-1-11本协议所称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

(一) 与乙方处于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业、技术领域;

(二) 与乙方经营范围相同或者相近似;

(三) 与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所面向的客户群相同或者相近似;

(四)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2-1-12甲方如非释锐授权代理,则不得以释锐授权代理名义进行活动,否则责任自负。给释锐造成损失的,应赔偿释锐相应损失。

2-1-13甲方应遵守并促使其用户遵守乙方的各项服务和产品的在线申请条款,甲方的用户违反前述条款的行为将被视为甲方的行为,乙方将直接向甲方追究责任。

2-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虽然作为本合同服务标的的第一条所述之业务可能成为甲方与客户服务合同中规定的服务标的,按照本合同约定,甲方以自己的名义与客户建立合同关系并独立承担合同责任,乙方不与甲方的客户建立服务合同关系。

2-2-2甲方递交的 网上(招生)报名系统 软件应用托管业务,乙方将在甲方的预付款余额足够的前提下才正式受理新的业务清单。

2-2-3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详细条款由甲、乙双方之间具体的业务合同确定(包括电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面向客户。

2-2-4及时将与甲方分销业务有关的价格细则和变化,市场动态指导通知甲方(一般用电子邮件方式)。

2-2-5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2-2-6对因甲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客户或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2-2-7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2-2-8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2-2-9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修订定价和分销合作伙伴管理规范;甲方保证接受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内释锐相关产品分销管理和流程的修订。修订一旦作出,乙方会提前15天发送电子邮件或在乙方网站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修订从规定的日期起生效。

2-3 客户要约下的合作伙伴的退出

2-3-1 乙方承诺不以任何形式主动提出与甲方客户(以下称客户)建立直接的经济关系。

1、2-3-2应客户的要约,乙方可以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建立服务关系,但是乙方必须保证不能低于公开市场统一价进行销售,避免损害合作伙伴的利益。

2-3-3 乙方不对客户和甲方合同的履行和终止承担任何责任,由合同签订一方直接向对方承担责任。

2-3-4 乙方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后,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有关向该客户提供服务的所有约定自行终止。

第三条 对分销商的奖惩

3-1依据本协议第二条第2-1-4款规定对甲方的分销业务给予优惠。

3-2甲方可参加乙方不定期举办的的合作伙伴免费培训,或获得培训资料和音像资料,获得乙方的支持与奖励。

3-3本协议关于优惠的计算包含了年费续费。

3-4 甲方成为乙方分销合作伙伴后,如果不符合本协议第二条2-1-3款的考核标准,或者有违反合作伙伴信誉和宗旨的,或者违反本协议,以及给客户或者乙方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取消其合作伙伴资格,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本协议终止。

第四条 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自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第五条 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

5-1 在履行本协议期间,甲方只能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适当地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名义,不超越甲方认可工作范围的行为,更不得用于其它的目的和事项。甲方在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时,应当完全为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约定的内容服务,不得夹带其他业务内容或经营目的。甲方在其自身宣传材料、名片、市场宣传、网站建设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乙方认可的名称、域名和网站,都必须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获得乙方的书面许可,方可进行。否则视为对乙方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侵权,应负相应的责任。甲方使用乙方名称、商标、域名的用途仅限于对其分销的产品或服务的描述,不得进行使人联想销货方或服务提供商为乙方的任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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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就结成长期共同发展,并为以后在其他项目上的合作建立一个坚实的基础,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一)权利与义务

1.甲乙双方皆承认对方为自己的战略合作伙伴,并在彼此互联网站的显著位置标识合作方的旗帜徽标链接或文字链接。

2.甲乙双方授权合作方在其互联网站上转载对方网站上的相关信息,该信息将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引用(具体合作项目另签协议)。

3.甲乙双方在彼此互联网站中转载引用合作方的信息时须注明该信息由(合作方网站)提供字样,并建立链接。

4.甲乙双方必须尊重合作方网站信息的版权及所有权,未经合作方同意,另一方不得采编其站点上的任何信息,且不得在其网站以外媒体发布来自合作对方站点的信息,否则构成侵权。被侵害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并视情节选择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的方式。

(二)相互宣传

1.甲乙双方应在彼此站点追踪报道合作方的市场推广计划及相关营销活动。

2.甲乙双方都认可的适当时间内,双方在彼此站点上开设专栏,撰写并宣传与合作对方商业行为有关的话题(具体合作项目另签协议)3.甲乙双方在有关INTERNET专题的研讨会和金融、金融等行业的各种展览会上,互相帮助、共同宣传,共同推进双方的品牌。

4.双方还可就其它深度合作方式进行进一步探讨。

(三)其他

1.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没有排他性,双方在合作的同时,都可以和其他相应的合作伙伴进行合作。

2.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为本协议商定合作方案的执行期限。

3.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擅自终止协议,另一方将保留对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框架协议与正式合作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甲乙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6.本协议期满时,双方应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

7.双方的合作关系是互利互惠的,所有内容与服务提供均为免费。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_日

代表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_日

合作合同:网站域名合作伙伴协议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第一条 协议项目和目的1.1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_________》(以下简称规范)的有关规定(即_________网分销合作伙伴申请资格规范),甲方申请成为_________网分销合作伙伴,并完全接受乙方的规范,经乙方初步审核符合规范中规定的_________网(以下简称_________网)域名合作伙伴申请资格,签署本合作协议。1.2 本协议的目的是在甲乙双方之间建立产品或服务的分销体系,保证甲方销售或提供的乙方产品或服务的品质正宗,渠道合法。本协议不意味乙方授予甲方作为自己代理人的权限。本协议的任何条文不得解释成甲方获得了乙方的代理权,以及可以以乙方名义面对任何层面的客户。甲方可以依据本协议使用乙方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相关信息解释乙方产品或服务的来源和品质,但不得对外宣称自己是乙方的代理商。甲方不得以乙方名义面对第三人,对外签署合同,以及以乙方名义从事任何经济行为。第二条 《_________》作为本协议之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将按照本规范的各项有关规定对甲方及所有_________网分销合作伙伴实施申请,审批,业绩统计,考核,定级,奖惩等方面的统一管理。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3.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3.1.1 积极宣传推广本协议第一条之业务及其增值服务,维护乙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如实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基本报价等,不得进行以次充好,削减服务项目,对免费项目收费等损害乙方和/或客户利益的行为。3.1.2 甲方办理第一条之业务时由甲方与客户签定合同,全部合同权利义务由甲方独立承担,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甲方可享受乙方在规范中规定的对域名合作伙伴提供的各项服务与支持,但应受乙方的成本控制制约。3.1.3 依照乙方规定提交预付款_________元,甲方承认第一次支付的预付款为必须完成的业绩,甲方上述预付款未使用完而终止本协议,不得要求退还预付款余额。3.1.4 依照乙方规定就第一条之业务享受乙方指定的合作伙伴价格。甲方自行与客户约定的服务价格,收费标准不得低于乙方公开报价。3.1.5 向乙方及时提供客户的相关资料和支付相关费用以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3.1.6 保证服务质量,不得损害乙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它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3.1.7 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广告内容中使用中国_________网分销合作伙伴字样和统一标识,未经乙方书面授权,甲方不得以乙方办事处,代理,某级别代理,地区代理或总代理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经乙方授权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商业活动。且不得将_________网中国_________网与甲方作任何实质性联系,其企业名称不得出现_________网等引人误解其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或代理的字样。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使他人误以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代理或其他实质性关系单位。3.1.8 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3.1.9 与_________网正式签署本合作协议后,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和任何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协议内容的合作,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取消其合作伙伴资格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3.1.10 甲方与乙方的其他分销合作伙伴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3.1.11 本协议所称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1)与乙方处于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业,技术领域;(2)与乙方经营范围相同或者相近似;(3)与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所面向的客户群相同或者相近似;(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3.1.12 甲方如非cnnic授权代理,则不得以cnnic授权代理名义进行活动,否则责任自负。给万网造成损失的,应赔偿万网相应损失。3.1.13 甲方应遵守并促使其用户遵守乙方的各项服务和产品的在线申请/注册条款,甲方的用户违反前述条款的行为将被视为甲方的行为,乙方将直接向甲方追究责任。3.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3.2.1 虽然作为本合同服务标的的第一条所述之业务可能成为甲方与客户服务合同中规定的服务标的,按照本合同约定,甲方以自己的名义与客户建立合同关系并独立承担合同责任,乙方不与甲方的客户建立服务合同关系。3.2.2 甲方递交的国际域名注册业务,由于实行即付即注方式,一经甲方递交,乙方便视为甲方及客户同意注册此域名,乙方将在甲方的预付款余额足够的前提下及时实行注册;甲方要求的国内域名注册,乙方接到甲方的在线申请及必需文件后,即开始进行查询,注册;对于乙方不时推出的其它域名业务,甲方应按照乙方对具体业务的要求进行交付预付款,进行在线预注册,注册等相应行为,乙方应在甲方提交申请并按照规定支付款项后及时处理。相关域名注册的具体规则参见www.net.cn和_________网针对相关域名业务推出的注册服务条款,甲方同意按照相应规则进行域名业务并按照注册条款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享有相应的权利。3.2.3 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详细条款由甲,乙双方之间具体的业务合同确定(包括电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面向客户。3.2.4 及时将与甲方分销业务有关的价格细则和变化,市场动态指导通知甲方(一般用电子邮件方式)。3.2.5 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3.2.6 对因甲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客户或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3.2.7 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3.2.8 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3.2.9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修订定价和分销合作伙伴管理规范;甲方保证接受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内对《_________》和《_________》的修订。修订一旦作出,乙方会提前15天发送电子邮件或在乙方网站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修订从规定的日期起生效。3.3 客户要约下的合作伙伴的退出3.3.1 乙方承诺不以任何形式主动提出与甲方客户(以下称客户)建立直接的经济关系。3.3.2 应客户的书面要约,乙方可以与其签订服务合同,建立服务关系,尤其在下述情况下:客户提交了自己作为域名的所有权人的证明;客户有证据证明甲方提供的服务不能达到甲方与客户所签订的合同要求。没有合同要求时,不能达到本行业一般人士认可的合理要求;客户提交了已经通知甲方终止合同的通知书。3.3.3 乙方不对客户和甲方合同的履行和终止承担任何责任,由合同签订一方直接向对方承担责任。3.3.4 乙方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后,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有关向该客户提供服务的所有约定自行终止。3.3.5 乙方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后,对甲方就该客户的服务向乙方交纳的费用作如下处理:按照甲方和乙方合同约定,甲方未缴纳的部分不再缴纳;甲方已经缴纳给乙方的费用,在乙方扣除按照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占合同约定的总服务时间的比例计算的相应费用后,作如下处理:客户书面提出请求,要求将该部分费用转为与乙方签订合同中规定的应交服务费的部分或全部的,乙方将此费用自动转为该服务费;客户向乙方出具书面同意书,同意将此费用退还甲方的,乙方将此费用退回甲方。第四条 对分销商的奖惩4.1 依据规范和《_________》对甲方的分销业务给予优惠。4.2 甲方可参加乙方不定期举办的的合作伙伴免费培训,或获得培训资料和音像资料,根据规范中的内容获得乙方的支持与奖励。4.3 本协议关于优惠的计算不包含国内,国际域名注册机构所收取的域名注册费用和年费。4.4 甲方成为乙方分销合作伙伴后,如果不符合规范中的考核标准,或者有违反合作伙伴信誉和宗旨的,或者违反本协议,以及给客户或者乙方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取消其合作伙伴资格,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本协议终止。第五条 协议有效期5.1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第六条 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6.1 在履行本协议期间,甲方只能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适当地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名义,不超越甲方认可工作范围的行为,更不得用于其它的目的和事项。甲方在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时,应当完全为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约定的内容服务,不得夹带其他业务内容或经营目的。甲方在其自身宣传材料,名片,市场宣传,网站建设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乙方认可的名称,域名和网站,都必须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获得乙方的书面许可,方可进行。否则视为对乙方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侵权,应负相应的责任。甲方使用乙方名称,商标,域名的用途仅限于对其分销的产品或服务的描述,不得进行使人联想销货方或服务提供商为乙方的任何行为。6.2 甲方及其职员承诺在履行本协议期间及在本协议期满后不对乙方所有或将要拥有的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进行贬低或者其它任何损害,也不对乙方互联网网页或者网站进行任何贬低,抄袭,歪曲,破坏或其它损害。在协议期间甲方应努力工作以维护,提高上述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的价值。6.3 甲方承诺,若与乙方终止,解除本协议后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他人明示或暗示与上述乙方之商标,企业名称,域名有任何实质性联系,或者以其它方式明示或暗示自己系乙方代理商。6.4 因上述6.1,6.2和6.3情形给第三人或者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愿意承担一切责任。第七条 协议变更,终止及违约责任7.1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7.2 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预期将要违约,可以终止履行本协议,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对本协议继续不履行,履行不正当或者违约,该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7.3 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或一方认为需要终止,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在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方可终止协议。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在本协议期满时,如双方同意,可续签本协议。7.4 在7.3之情形下,对方应继续完成当月的财务结算,各自明确责任。7.5 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7.6 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7.7 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第八条 争议解决8.1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9.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解除或延迟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证明。9.2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9.3 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管制等。第十条 附则10.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0.2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具有溯及力。双方可根据后继立法或变更后的法律,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用书面形式。10.3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10.4 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10.5 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内容和对方当事人的商业机密均负有保密的义务。10.6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二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