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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协议:施工合同补充合同(4220字)

合同是现在必不可少的一个东西,它对我们有很大的帮助,签订合同后要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施工合同是建设单位与施工方或者承包施工方签署的一份协议。签订施工合同后如果违约就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有没有可以参考借鉴的施工合同范本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最新协议:施工合同补充合同(4220字)”,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施工合同补充合同(篇一)

发包方 (甲方):

承包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湖北省、武汉市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本补充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内容: 按招标文件、图纸及图纸答疑所规定范围内的工程内容

4、建筑面积、结构及层数:

5、建筑面积 m2;结构 层数 层

6、设计单位:

第二条 承包方式、范围及质量

1.承包方式:

2.承包范围:内容

3.工程质量:

第三条 合同价款、调整及计量

1、合同价款: 万元

价款(大写)

2、工程量及价款调整:

(1)本工程的工程量以甲方标底的工程量清单数量为准,除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以外的,不予调整。变更部分工程量调整,需根据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变更签证单进行增减变更调整。

(2)本工程综合单价以乙方中标的综合单价为依据。除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可以调整外,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调整综合单价,乙方应承担人工、材料、机械等市场价格调整的风险和施工期间政府法律法规变更导致的工程造价变化的风险。

乙方中标的综合单价中已有适用于变更项目的价格,按此价格执行;乙方中标的综合单价没有适用变更工程的价格,由乙方根据20 年湖北省消耗量定额分析数量并结合乙方中标综合单价中已有人工、材料、机械单价和中标时的综合费率[中标综合费率=1-∑(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综合单价]提出综合单价,经甲方主管领导签字后审计。

(3)甲方要求乙方仅作建筑材料调整时,只调整不同材料之间的价差,其材料价格须经甲方进行价格签证。签证的价格仅为最高限价,为结算审计材料差价的参考。

3、如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将乙方有能力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其它单位施工,乙方可向各分包单位收取相应的配合费(甲方应在分包合同中注明配合费的数额并督促分包方向乙方交纳配合费)。乙方在分包方施工中则应提供如下服务:

(1)安全设施的使用;

(2)临时水电线路的使用;

(3)垂直运输机械的使用;

(4)首次管道穿墙板洞口及预留洞口防水和修补;

(5)门窗洞口的补洞和装饰配合;

(6)脚手架的使用;

(7)合理工序的配合及甲方相关的协调。

第四条 工程期限、

根据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规定及乙方投标书对本工程施工工期的承诺,本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以开工报告为准)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总日历天: 天

若遇不可抗力因素和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其工期相应顺延。其顺延原因须经甲方签证认定。若工期因乙方原因造成延误,每逾期一天,甲方对乙方处以3000元的违约金。

第五条 工程材料、设备供应方式

1、工程所用的材料均由乙方按投标书提供的品牌、型号、规格、质量、生产厂家自行采购与制作。

2、乙方所提供的建筑材料必须有合格证明书,和税务发票。

3、乙方采购主要建筑材料(含装饰材料)及其成品前,应将材料及其成品的品牌、型号、规格、质量、生产厂家以文字形式通知监理和甲方,经监理和甲方有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基建处公章认可其质量后,方可进行采购和制作,材料及其半成品进场后须经监理和甲方验收签证。

第六条 施工过程管理及设计变更管理

1、乙方在开工十五日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提供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文件后七日内给予答复,否则视为认可。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后,其责任仍由乙方承担不变。

2、乙方在组织施工中,必须遵照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以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工程监理和甲方现场施工人员及其有关人员的检查和检验,乙方应为上述活动提供便利的工作条件。

3、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隐蔽工程必须在隐蔽前进行检查验收。乙方应在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经甲方二人以上和现场监理及派出的跟踪人员对隐藏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并在“室外、土方、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单上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该单必须在七日内交工程管理科负责人签字后方能作为工程结算依据。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并安排复验。若甲方收到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参加检查和验收,乙方可视为验收合格;若乙方未通知甲方而自行验收或未按规定进行验收,其验收无效。

4、关于按图施工。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由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在三天内与设计单位协商,提供修改或设计变更文件,由甲乙双方办理签证手续,并经甲方负责施工的处长签字和加盖基建处公章后,方可继续施工。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5、甲方将本工程委托 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投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监理。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乙方应在工作中予以配合。

6、甲方指派 、 等对本工程进行现场管理与协调,指派 、 为隐蔽工程现场收方管理员。乙方应在工作中予以配合。

7、在甲方、监理及上级质检部门检查、验收过程中,若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验收规范和设计要求,乙方应立即返工和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工程款支付及结算

1、乙方在开工后,每月25日前根据工程实际进度编制本工程“月进度表”一式三份,经监理单位及甲方审定后,甲方财务部门按其额度的70%给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乙方对其工程进度不得虚报。监理人员、甲方现场管理人员要严格审查。

2、当工程进度款付至本工程合同总价款的70%时,甲方停止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工程竣工结算书及相关资料,经甲方审核、审计后,甲方按审定后总价款的95%支付工程款(扣除已付进度款部份),留5%作为本工程的质保金。质保金在本工程验收合格贰年后,视质保期内工程质量情况,甲方向乙方结清余款(不计利息)。

3、乙方必须在工程竣工后的15日内向甲方提交工程结算资料一式贰份,具体要求如下:

⑴竣工图纸;

⑵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⑶招标文件、投标书、中标通知书、招标答疑纪要;

⑷设计变更、图纸会审纪要、隐蔽工程验收单、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日志等文件;

⑸工程量计算式及钢筋翻样表;

⑹竣工结算及编制说明;

⑺主要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用量及价格表;

⑻建设单位供材明细表;

⑼其它与工程价款的结算有关的资料。

乙方未按以上要求提供结算资料,甲方不进行结算的审核、审计,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提供工程竣工结算资料,每逾期一天,乙方付给甲方20 元的违约金。

4、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总额不得大于经审计后结算总额的5%,超过5%的部分发生的审计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竣工档案资料要求

1、工程竣工后,承包人提供下列竣工资料两套:

⑴开、竣工及验收报告;

⑵设计变更文件及工程洽商记录;

⑶各种材料材质证明及材料合格证书;

⑷工程竣工图;

⑸按要求存档的其它资料。

2、乙方未按要求提交竣工档案资料,甲方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

第九条 其它

1、质保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第六章有关规定的最低期限执行。在质保期内,发生工程质量问题,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三日内进行维修。否则,甲方可另行安排工程队维修,其费用在质保金内列支或由乙方全部负担,同时质保期顺延。

2、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给他人。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本工程或本工程部分项目分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施工。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3、若政府有关部门因本工程农民工工资问题须甲方协助时,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直接向本工程的农民工支付工资,且该款项作应为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

4、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后,必须遵守《华中农业大学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火、计划生育、爱护公共财产、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教育,并办理暂住证、务工证、计划生育证等有关证件。对违反规章制度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乙方负一切责任。

5、乙方应严格地按施工规程进行施工,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若发生工伤事故,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负责。

6、本补充协议与双方签订的本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协议与原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抵触的条款,均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7、本工程招标书、投标书、图纸答疑、投标书中的材料清单均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质保期结束后失效。

9、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另行补充;若协商不成,可向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10、本合同一式5份,甲方3份,乙方2份。

发包方(甲方): (盖章)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日期:

施工合同补充合同(篇二)

甲方(全称):有限公司

乙方(全称):有限公司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已签订的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鉴于:

前期签订合同中甲乙双方确定的计费方式,在后期施工过程中乙方提出定价偏低,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基础上变更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协议内容变更部分:

1) 按照表一计价。

2) 按照表二计价。

3) 表一

序号

项目

单价

单位

备注

零星材料及零工

据实结算

钢筋制作绑扎费

预埋件制作安装费

模板制作安拆费

5

模板材料费

6

方木材料费

m

7

浇筑混凝土人工费

M

8

租赁费

据实结算

9

土方开挖及回填外运

M

10

税金

11

管理费

12

利润

4)表二

序号

项目

单价

单位

备注

1

零星材料及零工

按实结算

2

钢筋制作绑扎费

3

预埋件制作安装费

4

模板制作安拆费

5

模板材料费

6

方木材料费

m

7

浇筑混凝土人工费

m

8

租赁费

按实结算

9

土方开挖及回填外运

m

10

税金

11

管理费

12

利润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财务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合同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合同补充合同(篇三)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就 工程发、承包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补充协议,并作为工程付款、结算等依据,其他事宜执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结构形式:

建筑面积: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包工包料、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

三、合同日期:

开工日期:年月 日

竣工日期 年月 日

合同日期总日历天数: 天

承包人若延误工期,每天需按合同价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属停水、停电原因经甲方和监理签字确认后工期顺延。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和设计文件要求。

质量验收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暂估): 大写:

六、工程价款结算方式:

执行1996年《山东建筑工程综合定额》、《山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xx年《山东建筑工程综合定额潍坊市估价表》,1994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山东省价目表》,以及配套的费用定额,现行有关规定,按施工图预算加变更签证费用据实结算。 工程类别:按单位工程实际类别。取费等级:丙级,人工工资单价建安装饰均为28元/工日,临设增补费按建筑面积8元/平方。室外配套工程类别:按V类结算。工程竣工验收30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结算资料,并办理结算。

七、工程款支付方式:

1.主体阶段分四次拨款:拨款时必须扣除甲方供料款

(1)基础至±0,拨付割算款75%;

(2)一层至二层,拨付割算款75%;

(2)三层至四层,拨付割算款75%;

(3)五层至封顶,主体验收完成,拨付割算款75%。

2.装饰阶段拨款:

(1)内、外墙完成拨付割算款75%;

(2)地面、屋面工程完成付割算款75%;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拨付至割算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后三月内办理完工程决算,审计完毕支付至工程总造价的95%,余款保修金5%按国家规定执行,待保修期满三个月内无息付清。

八、发包人材料供应:

1.瓷砖、洁具由发包人指定品牌型号确认样品和价格。

2.电线、电缆、配电箱由甲方提供,开关、插座由发包人指定品牌型号确认价格。

3.防水、外墙保温、外墙涂料等材料由发包人指定品牌型号确认价格。

4.塑钢窗、内门、防火门、出库门、进户门及不锈钢栏杆扶手由发包人指定主材和确认价格由施工单位统一加工安装。

5.据实结算的材料需双方共同看样定价订货。

九、承包人材料采购:

1.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甲方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甲方或监理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承包人所施工的防水、外墙保温、外墙涂料等专业施工必须用有备案资质的单位,并经甲方考察认定后方可进行分包,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发包人存档。

4.按规定允许找差价的议价材料,由甲、乙双方按届时市场价签证确认。

十、材保费和配合管理费:

1.甲供材乙方计取材保费:1%。

2.甲方分包项目,乙方计取管理费2%;

3.定品牌认价的材料不计取材保费。

4.甲供材超出预算定额部分,按甲供价增加10%扣款。

5.工程投标产生的费用,承包人承担按照国家规定应由承包人承担部分的费用。

十一、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监理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十二、安全文明施工与民工工资:

1.安全文明施工:

承包人须按照工程建设安全文明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文明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监察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由于承包人安全文明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因没达到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要求而造成的罚款由承包人承担。

2.民工工资:

乙方应建立行之有效的民工登记台账和工资发放台账,甲方可随时检查,乙方应按约定及时支付民工工资,确保民工不上访。因甲方不按约定拨付工程款,乙方有承担垫付民工工资的责任,因乙方原因拖欠民工工资造成民工上访,甲方有权将乙方工程款直接支付民工工资。

3.工程资料:

承包人须确保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和安全技术资料详实完整,达到当地主管部门要求,并按时提交发包人和进行备案。

十三、工程质量保修:

保修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承包人应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若承包人推诿不作为,在通知后七日内不安排维修,发包人可自行安排维修,所发生的费用从承包人保修金中扣除,保修金不足以支付的,由承包人补足差额。

十四、现场管理:

1.三通一平:发包人保证水、电供应和道路通畅。

2.塔机安拆:乙方服从甲方安排,避开管线位置,服从甲方的施工现场总平安排。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

3.回填完成后,在发包人后续工程配套施工现场范围内的承包人所有临设应及时拆除,以免影响工程进度。

4.水、电管理:临时水电不得外借,不得出现偷水、窃电现象,否则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十五、其他:

1.工程产生的营业税:由发包人代扣、代缴。

2.工程产生的水、电费,由发包人代扣、代缴。

3.严禁乙方以任何方式向甲方人员提供私人便利、行贿或进行非正常商务宴请,如果乙方在履约过程进行私下请吃、向甲方人员提供私人便利、娱乐等一切非正常的经济活动,一经查实,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自合同签订至甲方发生上述行为之日双方所发生的合同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人员以现金或变相现金的形式向甲方人员行贿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自合同签订至甲方发现上述行为之日双方所发生合同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上述行为所涉及的相关合同,因解除相关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若甲方人员明示或暗示要求宴请、招待,或索取礼金、礼品、礼券及其它利益,或故意刁难、显失公平现象,乙方有权举报,廉政监督电话:13562693000或18765639658。

十六、本协议与甲乙双方签订的《建筑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关条款首先执行本协议内容。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本协议签订地法院起诉。

本施工补充协议由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一式四份,发包人二份,承包人二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日

签约地点:

施工合同补充合同(篇四)

发包人(全称):X

承包人(全称):XX

经发包人与承包人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同意订立本补充合同,作为《X工程施工合同》的变更和补充,施工合同与本补充合同相应条款如有冲突之处,本补充合同具有优先解释权。

一、承包范围

1.除消防工程、电梯工程、弱电系统工程、幕墙工程、单元防盗门、人防门等以外提供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

二、工程量计算、结算原则

1.结算依据: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1994)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1994)版;杭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及有关信息价运用文件;本补充合同相应结算条款及经发包人工程部确认的竣工图和书面签证材料;

2.计费原则:参照浙江省和杭州市20xx第十期材料信息价,套用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1994版,确保不出现不平衡报价;本工程综合费用土建按直接费的7%(含税)计取,安装工程为零费率(即安装工程造价按直接费加税金计取)。综合费用包括除直接费外费用定额范围内及其它政策性文件所规定的所有费用;非实物形态竞争性费中超高费按定额的70%计取直接费,并不计取综合管理费;混凝土运输费、泵送费不进入直接费组价,泵送混凝土按信息价补价差(信息价中所包含的运输费及泵送费不另扣除),价差仅计税金不计管理费。

3.预算编制、审核原则:承包方在中标通知书领到后壹个月内,按本协议、招标文件、施工合同等有关规定编制完成施工图预算,该预算经发包方认定并由有资质的造价审计公司审定,审定造价若低于承包方编制的预算造价的95%,则承包人承担超过审核造价5%以外部分款项的审核费(审核费按省物价部门规定计取)最终审定价为发包方支付承包方工程款和决算的依据。

4.材料价格的确定:土建工程主要建筑材料单价(钢材、水泥另详)按合同总工期前80%月度的《杭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平均价计算,部分安装材料按浙江省造价信息,计算方法同土建。但硬PVC管、铸铁(钢)管、溢水管、电线及开关等同意发包方指定厂家和品牌。主要设备及无价材料其质量、价格、产地、规格等需事先经贵方认可并签证同意后采购使用。

5.无价材料的结算方式:土建部分无价材料经甲方签证的采购价加2.8%采保费作为主材价;有定额可套用或参照的按定额直接计费,无定额可参照的按主材价增加10%作为直接费(包括辅助材料费、机械费和人工费等)。安装部分无价材料根据签证的材料价格加1.5%的采购费作为主材价。

6.工程设计变更、联系单、图纸会审及预算暂定价经发包人审核确定后,作为调整合同承包价格的依据。主要设备及无价材料其质量、价格、产地、规格等需事先经发包方认可并签证同意后采购使用。

三、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1.所有单体施工至一层裙房楼面后开始支付工程款,每月按当月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扣除甲供材料),一层以下部分工程款完成一层楼面支付50%,另30%在结顶前均摊到每个月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后七天内支付至工程量的85%(扣除甲供材料),竣工决算后支付至97%,余款3%作为保修金。3%的保修金在保修期满一年后7天内返回30%的保修金。两年期满后返回30%,余款满五年后7天内付清。发包人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则按双方签定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26条执行。

四、保证金的分配与支付

1.承包方自愿向发包方交纳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人民币作为保证金。其中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度保证金各占50%、20%、30%。即750万元、300万元、450万元。

2.在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当承包方在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方面达到投标承诺,一个月后返还承包方相应的保证金。

五、甲供材料

1.本工程石材(裙房、楼梯间、电梯门套)、进户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安装工程的管材、设备、箱体、空调设备、屋面材料及部分无价材料同意甲方指定或甲供。

2.钢材、水泥由承包方自购,由发包方指定厂家。决算时按总工期前80%月度的信息平均价一次性包干,但如遇施工期间单月钢材、水泥供应价与信息价价格差异超过±5%,超出部分由贵方扣除或补给。供应价以甲方当时钢材、水泥的采购价为标准(的钢材、水泥的供应价可作为参考)。

六、分包工程:

1.本工程外装饰幕墙、阳台栏杆、室内防护及空调栏杆、电梯、弱电、消防、公共部分精装修工程等同意发包方分包。承包方收取2%的管理配合费用。(注:配合费内容包括承包方做好分包单位进场施工的配合工作、资料收集、提供住宿用房五间,外架、塔吊,货物提升电梯的使用,分包项目安装完毕的面层粉刷及成品保护)。分包单位进场发生的生活、施工用水电费按实结算,除此之外,不再向分包单位收取任何费用;人防工程、管道天然气等其他未注明的分包项目管理配合费优惠。

2.承包人应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书,明确安全方面分包单位与承包人的相关义务。

七、工程质量

1.承包人承诺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具备备案条件。为保证工程质量,承诺保证金中的 750万元的作为质量保证金。经评定合格质量标准的不奖不罚。经评定为不合格工程,则罚没全部质量保证金。

2.在现场文明施工方面,争创“钱江杯”,承包方将按照杭州市有关要求执行,并通过“双标化”验收,现场总平面布置须经发包方认可方可实施。并承诺本工程创建“钱江杯”,除发包方原因外如无法创出“钱江杯”,发包方将对承包处以100万元的罚款。如创出“钱江杯”,发包方奖励50万元人民币。

3.工程验收后30天内,承包人应提供政府颁发的单位工程使用批准书。

八、进度

1.承包人承诺本工程施工工期为720天(自开工日至质监站竣工验收并整改完毕日),如比定额工期提前,不另计算提前竣工费。

2.除不可抗力,或由于其它因素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外(如每月一次停水、电时间超过8小时的天数超过三天,则超过的天数顺延工期,三天以内不顺延工期)。总工期超过720天视为延期,在720天内完成为按期完成。

3.工期延期在30日历天以内的,每延期一天扣罚5000元处罚,工期延期在30日历天以上60天以内的,每延期一天扣罚10000元/天,工期延期在60日历天以上的,工期保证金全额扣罚。

4.本工程开工日从打第一根试桩开始算起。

5.从打桩完成验收合格后至±0.00完成时间为180天,从开工到主体工程结顶并通过结构验收390天,此项作为工期考核的一个分项。具体各节点时间以甲方签证联系单为准。

6.承包方确保在竣工验收后30天内,完成整改工作,在留一间值班室用房和值班人员外,拆除其他临时设施,人员清场,若违约则按5000元/天处罚。同时竣工验收通过后45天内,工程由承包方派人值班;45天后至交付物业公司使用前,如仍由承包方派人值班,值班费按2人×500元/月人计取。值班期间应保证工程完好无损,如发生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7.为保证室外管线工程实施,承包方承诺按中标工期提前45天拆除外架,提前30天进行室外清场,工作内容包括地下室顶板清理干净;地下室边线外到地下室围护边线之间的建筑垃圾及余土由承包方清运至地下室顶板标高,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承包方如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清场工作视同违约,每延迟一天按1000元/天付违约金,并在工程款中扣除。

8.承包方承诺在开工日起210天内工地完成“双标化”,并以此作为工期考核的一个要素。

九、安全、文明施工

施工过程中,如有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或省、市、区安全检查有违规而通报现象一次,则处以20%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的罚款,如发生更重大安全事故一次,则罚没全部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

十、专业班组及单列项目的约定

2.桩基由发包方分包,承包方收取3%的配合费。并承担相应的现场质量、安全、进度、资料收集管理等总包责任。

3.围护工程同意由发包方分包,采用总价包干的形式。总价包含井点降水、排水及土方外运。通过报价,如条件相同,优先考虑承包方。

4.单列项目的单价(含税)包干。

(1) 泥浆外运13元/M3

(2) 工程外墙如采用外保温,施工人工费按13元/M2计,(如采用板材保温价格另定)。

(3) 界面剂按3元/ M2(含人工材料)。

(4) 内墙钢丝片按5元/ M2(含人工、辅材)。

(5) 土方外运22元/ M2 ,(含挖、运)

十一、施工管理

1.承包方投标标函注明的项目负责人、管理班子确保到位,人员名单已经发包方考察和招标确认,人员不经发包方同意不再发生变动,否则发包方将给予扣除保证金5万元/人。

2.该项目由承包自主完成,如出现转包,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3.施工中承包方如有严重质量及偷工减料问题,经质监、监理部门确认,发包方有权责令承包方清退,由承包方承担一切损失,并按合同造价的10%予以处罚。

4.施工中如采用不合格产品一经发现,发包方根据工商管理部门要求按材料总价款的一倍予以处罚,由此引发的维修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如发生二次维修,业主要求退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也由承包方承担。

5.发包方已提供400kw用电,在桩基施工过程中,为确保工期要求。由承包方根据地质报告及杭州市实际施工情况,自行调配发电机容量及桩机数量,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6.针对该工程的地下车库施工,承包方在施工中须采取相应具体的施工措施(不另计施工措施费),如发现有渗漏水问题,经二次修补后还未见效的,则由发包方委托专业施工单位进行修补,所发生一切费用均由承包方支付。

7.承包方向发包方及监理单位现场管理人员提供办公用房、休息室各一间,电话一部、水、电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8.承包方进场后必须测出现场自然地坪标高,并经监理、贵方签证认可。

9.临时设施搭建位置、土方堆场等如因发包方其他用途需要,承包方无条件拆除。拆除费用由承包方自理。

10.为保证工程竣工后的维修工作,在双方签定施工合同时签定工程维修协议,同时工程交房后针对客户提出的房屋质量问题承包方派专职维修人员常驻现场负责维修事宜,专职维修人员食宿承包方自行解决。

11.由于施工原因引起的轴线偏位、室内粉刷层厚度超标导致业主实际使用面积减少而引起客户投诉的,发包可以直接与客户进行协调,由此引起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12.如存在图纸修改,先由发包方、监理审定,并提供设计单位确认、修改,承包方不得擅自与设计等部门联系修改图纸。修改后的费用调整按本协议结算审核有关条款执行。

13.施工用水、电费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按水厂和电厂的收费清单在每期的工程款中扣除。发包方提供水源,电源,承包方自行接入临时水、电,并安装水表、电表。

14.施工现场周边市容、环卫、环保、治安消防等部门和办证、协调及规费的交纳由承包自行承担,发包方配合。

15.为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在签订本补充合同同时双方签订《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书》。

十二、其它条款

1.本工程项目经理应自始至终蹲点现场指挥生产。项目经理如有特殊情况不在现场,应提前一天报发包人代表许可,并指定委托代表人。

2.承包人有义务维护整个项目的形象,如由于承包人管理不到位,造成主管部门或新闻媒体公开批评的,每发生一次扣罚5万元。

3.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异议,本协议具有优先解释权。

4.本补充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补充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施工合同补充合同(篇五)

甲方:

乙方: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XX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鉴于:

原因。甲乙双方本着友好,互信,互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意向书基础上补充合作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协议内容补充修改部分为:

1、“三-2”需要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

2、同上写内容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意向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意向书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意向书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本协议与原意向书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施工合同补充合同(篇六)

甲方:上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关于甲方开发的××水城住宅项目高层标段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现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补充协议:

第一条承包范围

××水城住宅项目高层标段之施工图中所含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工程、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等,以及招标文件及投标报价补充说明中约定的其他工程内容,并包括施工图未列明但乙方为完成合同约定工程所需的其他全部工作内容。

第二条总承包管理

整个工程(包括乙方负责的施工范围及甲方另行发包给他方的工程)及周围相邻建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的稳妥性、安全性之施工,由乙方承担总承包管理。

第三条合同的组成

组成本工程合同的文件及其解释顺序为:(1)本补充协议及其附件;(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专用条款;(3)招标文件(××××-××××-×);(4)关于投标报价的补充说明;(5)中标通知书;(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图纸;(9)投标文件。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补充协议组成部分,并最优先解释适用。

第四条工地考察

1、乙方已认真考察了工地并充分了解了工地位置、周边情况、土质、地质状况、道路、储存空间、作业空间狭窄、起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工期、承包价款之情况,已充分认识到各种不利因素。乙方理解工地上会有其他施工单位作业,不会独占工作面和工作空间以及施工现场,理解交叉施工、配合施工、施工等待对工期、价款的影响。乙方确认本合同所约定的工期、工程价款或结算依据的标准,已包括上述因素等对工期、价款的影响。前述因素不予延长工期,不予增加费用。乙方保证在约定工期内将符合本合同约定并具备国家规定交付使用条件的房屋竣工交付甲方。

2、发包人提供的工程周围现有地下管线图、或其它资料之提供,只作为承包人之参考,具体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3、乙方任何因忽视或误解上述情况,不得因此提出索赔或工期延长。

第五条工期

1、总工期为×××个日历日,开工日:××××年×月××日;竣工日:××××年×月××日。

2、乙方应当严格遵守乙方提交并经甲方确定的进度计划中确定的总日历工期、各阶段工期。工期中已包括法定节假日、现场测试、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与其他施工方交叉施工、配合施工的等待时间、包括政府的各种规定及临时规定、通告对工期的影响等在内,该等因素不作为延长工期的因素。

3、乙方逾期履行任何一阶段工期,或甲方认为竣工日明显地变得不能遵守,甲方可要求对本工程的一个或多个部位优先完成而无需增加费用。乙方须无偿地对剩余工作无延误地遵从甲方指示。

第六条工期的顺延

1、不影响关键线路的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不予顺延工期。虽影响关键线路但需延长工期累计未超过五日的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不顺延工期,但超过五日的,自第六日起开始计算天数顺延工期。当出现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可能延误工期的,乙方应当采取相应的赶工措施尽量确保工期和质量,相应的赶工费用应当事先经甲方盖章同意。但如该可能的延误是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赶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2、对以下情况造成的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达到延误工期的程度:①4、5级以上的地震;②连续4小时以上的持续8级以上的大风;③连续4小时以上的特大的暴雨;④连续4小时以上温度低于零下15的低温;⑤连续7天38℃以上的高温等。

(2)工程按国家法律、政策或地方政府要求停建或缓建时造成的延误。

前述(1)、(2)项原因造成的损失各自承担。

(3)甲方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

3、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2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乙方未按期提出报告的,视为以上情况对工期无影响或虽有影响但乙方有必要措施无需延长工期和增加费用。

4、除双方明确约定可以顺延工期的情况外,其它情况一律不予顺延工期。非约定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履行或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工程进度

由甲方和监理单位组成进度监督管理小组,对工程进度每天进行监督管理,协调解决影响工程进度的问题。

第八条分包和转包

1、乙方应当在合同约定开工日前7日内向甲方提交乙方现场负责人或乙方工地代表、技术人员、安全人员、施工队长(经理)名单,并附相应的证书,应与投标文件一致。如发生变动,乙方应当提前七日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乙方必须由其内部职工组成的项目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自行完成本工程。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要统一着装,并挂胸牌上岗。甲方发现现场乙方上述人员与乙方所报不符,视为乙方违法分包。

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本款所指本单位人员,是指与本单位有合法的人事或者劳动合同、工资以及社会保险关系的人员,乙方应当在提交名单的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2、甲方保留指定分包的权利。

3、除甲方指定分包外,乙方的其他分包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许可,但甲方并不因此对该分包商的选择承担责任。甲方许可的分包商不称职或者其行为影响项目的工期(包括阶段工期)、质量等,甲方可书面要求乙方将该分包商撤换,乙方应当立即撤换。

4、乙方违法或违约分包、转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当承担施工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二十的赔偿金。

第九条图纸审查

乙方应当进行图纸审查,尽到足够的注意。对于图纸的明显错误,例如相关尺寸规格、标高、数量、洞口位置、技术参数等的不一致,各专业图纸之间可能存在的对同一空间部位、同一事项的表述存在不一致乃至漏项,乙方应当在收到图纸后七日内向甲方及监理方书面报告,并根据甲方的指令执行。因乙方未及时向甲方及监理方报告而造成的工期延误或工程量增加、损失,由乙方承担。

为避免可能出现的上下水、强弱电、暖通等项目管网布置时相互矛盾,乙方应当在施工前作好上述各专业工程的联合技术交底,并现场放样,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施工。否则造成的工期延误或工程量增加、损失,由乙方承担。前述甲方的书面认可并不视为对此承担责任。

第十条工程例会与会议纪要

乙方应当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工程例会。对于每次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乙方应当在会议后第二日或在下次会议前签字。

乙方如不按时参加工程例会或拒不在会议纪要上签字的,视为乙方认可会议纪要内容,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每次人民币1000元的违约金。由于乙方未参加工程例会导致其他施工单位或甲方的工期和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参加工程例会的人员应当为乙方项目经理,其他人员到会的视为乙方授权认可。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及时间

1、本工程无工程预付款。

2、本工程付款方式。

(1)工程总造价的92%以现金方式支付,其中工程总造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

(2)工程总造价的8%以开发商提供的其它资产方式抵顶(以签订施工合同时开发商所列的资产清单明细为准)。

3、工程款支付进度:

(1)所承包标段全部工程完成至±0、00,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五日内,付地下室已完成工程量的60%(抵顶资产的50%,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支付)。

(2)承包标段全部主体工程十层完,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五日内,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70%(抵顶资产的10%,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支付),

(3)承包标段全部主体工程封顶,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五日内,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70%(抵顶资产的10%,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支付)。

(4)承包标段全部砌筑工程完,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五日内,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70%(抵顶资产的10%,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支付)。

(5)承包标段全部外墙抹灰工程完,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五日内,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70%(抵顶资产的10%,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支付)。

(6)承包标段全部内墙抹灰工程完,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五日内,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70%(抵顶资产的10%,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支付)。

(7)承包标段全部工程竣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五日内,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80%。

(8)工结算完成后三个月内付至总造价的95%,总造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后无息支付。

4、甲方对已完工程量、相应工程进度款报告的核算确认及相关款项的支付,并不视为甲方对最终的工程量、质量及工程造价的认定,甲方仍有权提出异议。

5、甲方在每次支付时,可扣除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违约金、罚款或其他费用后支付工程进度款,乙方应当在甲方支付同时提交相应的工程款发票。但甲方的任何未扣除,并不视为甲方放弃以后要求乙方支付的权利。

甲方在每次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扣除相关费用,如乙方提出异议,甲方可将有异议的部分扣除后,余款支付给乙方。异议部分另行解决。

第十二条材料、设备采购

1、乙方应当在采购的所有材料设备(甲控物资应按照招投标文件中约定的厂家及品牌采购)运进现场前向甲方及监理方提供相应的产品合格证、入网许可证、备案证、环保认证书等品质合格证明、生产厂家的质保承诺及安装使用维护的技术资料、样品,并应当按国家、地方规定或甲方或监理方的要求进行必要的试验、测试、复检,包括防火阻燃性能、环保等。在使用材料设备前向甲方及监理方提供相应的试验、检测、复检报告(甲方有权指定检测机构或实验室)。否则,相关的材料、设备不得使用,甲方或监理方发现使用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无论该材料、设备是否质量合格,因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若试验结果被认定不合格的材料,均不得用于本工程的任何部位,且需立即搬离施工现场。而该批材料采购、运输、搬迁费用等均由乙方负责。

前述甲方或监理方的核实、接受相关文件、报告,并不免除乙方对于材料、设备质量的保证责任,材料设备的缺陷责任仍由乙方承担。

相关的材料、设备在使用中,甲方有权进行复检,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或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材料设备价款20%的违约金。

2、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得侵犯他人的权利(包括知识产权),乙方并应当自费取得权利人的使用许可,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如为继续使用而承担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为保证能够按期保质的完成合同义务,乙方同意任何进入施工现场材料设备(施工机械除外)的所有权,均自进入施工现场之日转归甲方所有并由乙方负责保管保护,保证材料设备供应商无所有权保留。

4、所有运进现场的材料、设备,未报经甲方同意,不得外运,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自负。

5、对于乙方负责采购的全部材料,甲方有权在施工过程中予以调整,在材料进场前的调整其损失由乙方负责,若材料进场后调整所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调整时,该部分材料的价格采用甲方限价。具体为:乙方应当在采购10日前,向甲方提交采购供应计划,明确通知拟购材料的产地、品名、规格、质量要求、数量及计划安装日期等,甲方在七日内提出限价单,明确其规格、质量要求和限价要求,乙方必须按甲方限价单执行,单价作相应调整。所有材料以甲方确认的施工图为准、任何调整均以书面通知乙方。

6、材料的其他要求:

(1)对于进口材料,乙方并应当同时提供原产地证明及商检报告,经甲方审定、批准后方可采购、使用。该类材料样品将被封存,作为验收标准之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再作任何更改。甲方对任何样品的封存、认可,并不会解除乙方对材料的质量保证责任。

(2)对于主要材料的供应(无论国产或进口),甲方保留直接采购的权利。

(3)材料规格:

本工程所用材料必须符合规范和图纸及上海市有关文件规定所说明的种类和标准要求。任何材料在施工后发现不符合政府有关部门的规范或标准以及合同约定时,乙方必须免费更换其他由甲方认可的合格材料,并不得延长工期期限。

(4)材料的地域适应性:

乙方需考虑材料对上海气候的适应性,尤应注意预防气候变化造成的发霉、变形。

(5)材料的包装保护:

所有运抵工地现场的材料,必须是全新且完整无缺及有妥善包装保护(凡需包装的材料)。免受因搬运、天气与其他任何情况引起的损坏。在可能情况下,材料在使用前都能保存在原有的包装箱内或用其他覆盖物保护。

第十三条乙方有关人员

1、乙方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负责人未经甲方同意较长时间离开工地或乙方违反工地管理规定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甲方对不称职的乙方项目经理或人员的撤换有建议权。

2、乙方文件签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关于甲方开发的×水城住宅项目高层标段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现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收人:×××、××。

乙方工程款领款人:×××、×××。

乙方如需变更签收人、领款人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自通知到达甲方时生效。

第十四条施工及工程保护

1、出入工地及限制:

(1)乙方须自费修建及保护、维修进出自己工地及工地内之道路(包括施工现场内乙方施工所需特殊的和临时的道路),且负责提供必要的标志。

(2)工地的大门及围墙由乙方负责完成,因配合工程施工程序和进度而需作出的`所有改动,由乙方无偿完成。

2、施工现场的安全保护、防火防盗、消防等工作均由乙方负责。乙方须采取措施使工程免受损坏或受恶劣天气的影响。乙方应当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和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避免工地发生火灾。

甲方直接发包的工程施工完毕并交于乙方施工的部位,以及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在建工程,以及已竣工工程,在未交付甲方之前,均由乙方承担成品保护责任。

3、乙方必须每天将垃圾集中于甲方在工地的指定地点,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妥善存放和处置乙方设备或多余的材料,并每三天清除一次残留物、垃圾和甲方认为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设施。

乙方在撤场前,应当清理好工地、清除并运走所有乙方设备、剩余材料、残物、垃圾和甲方认为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设施,达到能够交付购房者直至甲方满意为止,使现场和工程处于清洁和安全的状况。

4、乙方应当积极与其他的现场施工单位配合,包括提供场地、临时设施移交等一切方便条件,甲方予以协助。因乙方原因或其他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乙方或其他施工单位损失及工期的延误等,由乙方或其他施工单位向直接责任人索赔,甲方不承担非甲方直接行为的责任。

5、乙方在施工中对所使用的坐标点、标高点要严加保护。如坐标点、标高点发生误差,应立即与甲方等有关单位联系并恢复到正确位置上。其有关费用由乙方负责,除非证明是甲方或设计单位所造成的误差。

6、甲方负责提供生活用水、电源接驳位置,但到具体用水用电作业区的二次接线及独立计量表由乙方自费接驳、安置,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生活用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7、乙方所需办公室、厕所、材料堆放场地(库房)、食堂等,乙方应当按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自行搭设。相关的的清洁卫生等由乙方负责。乙方使用的范围内一旦发生火灾等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8、开工前,乙方须依据上海市有关规定和要求报批所有应由施工单位办理的手续、交纳相关费用。如有疏忽,一切经济和工期上的损失、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负责。

9、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必须报经甲方代表、监理方检查验收,并按甲方签发的有关管理制度进行,否则不得施工,甲方并有权要求重新检查验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长。

10、乙方呈报的一切技术联系单及施工方案,由乙方承担责任,必须经甲方及监理的批准后方能执行,但甲方、监理的批准,不会减轻或免除乙方的责任。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的指令及有关管理制度要求、技术条款执行,并严格按施工规范和经甲方审批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11、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按时签证而停工或延误工期,否则视为乙方擅自停工。乙方须按本协议所约定的违反进度的责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工程的变更

施工中甲方如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甲方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甲方书面通知时,乙方应当及时调整进度计划,对于乙方按双方确认的进度计划等文件而采购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当及时处理;已运入施工现场的,双方协商处理;未运入施工现场的非专用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承担赔偿或补偿。

第十六条已完工程量的确认

1、乙方应当在每月25日前向甲方提交当月完成工程量报告及形象进度、当期技术资料、下月进度计划等文件,甲方自收到上述全部文件后及时核算已完工程量。乙方应当为甲方审核提供便利条件,并派员参加。

2、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对乙方未按设计图纸或甲方要求施工而增加的工程量或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或浪费的工程量不予承认,不予顺延工期,不给予经济补偿。

第十七条竣工验收

1、工程完工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及地方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及本合同要求,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并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向甲方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及完整竣工资料、其中包括符合工程档案管理、竣工备案及交付使用所需的按规定应由乙方办理的全部文件、资料,工程档案经相关部门预验收并取得建设工程档案初检合格证明,然后,甲方组织进行验收。

2、乙方未按规定执行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因此而造成逾期竣工的,乙方应当承担逾期竣工的责任。甲方如同意验收,并不免除乙方提交相关报告、文件、资料的义务。

3、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符合本合同要求、乙方清理好场地可办理场地移交的,甲方应当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乙方应当在甲方签发之日起五日内移交全部工程,乙方按期移交全部工程的,甲方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之日为竣工日,否则,自乙方实际移交全部工程之日为竣工日。

第十八条工程质量等级

1、工程质量等级:优良。

2、如本工程质量未达到约定质量标准,乙方应当负责返工以达到约定质量标准。如甲方同意接受该质量仅达到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当按合同总价款的60%结算。

第十九条结算

双方确认,除本合同约定的款项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认可且全部工程移交甲方后28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进行工程结算。

在已取得工程档案初验合格证明的条件下,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60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但甲方未加盖公章确认或未提出修改意见的,不视为甲方已认可乙方的结算报告,即使甲方已接受或使用已竣工工程。双方确认不适用《通用条款》第36、2条的约定。

第二十条工程档案

1、工程档案应当做到与工程同步。

2、工程档案由乙方负责按上海市有关城建档案报送要求进行编制,必须做到工程档案与工程建设同步。乙方最终交付甲方的档案的份数为四份,必须满足上海市城建档案馆的要求,按甲方要求时间提交。

3、工程档案经相关部门预验收并取得建设工程档案初检合格证明后,双方进行竣工验收、结算。

4、双方确认取得城建档案初检合格证明,为双方进行结算的前提条件之一,该条件不因甲方验收工程或使用工程等而废止或变更。

5、乙方未按期提交技术资料的,乙方应当按每日5000元向甲方承担违约金。如因乙方逾期提交技术资料或所提交的技术资料不全,以至甲方无法按期办理竣工验收备案证或城建档案手续的,或致使该项目购房者无法按期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甲方因此应当向本项目购房者承担的违约金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赔偿甲方。同时,甲方有权拒绝结算,即使甲方予以结算,甲方也有权按乙方最终提交技术资料的逾期天数顺延相关款项的支付,甲方不承担自工程交付使用之日起至资料完整日止的工程款利息。

第二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关于甲方开发的×水城住宅项目高层标段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现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按应付款金额的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承担利息。

2、乙方责任

除本合同已约定的违约责任外,乙方如有下述违约,并应当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各项制度的,相应制度已规定了违约责任的,乙方应当按相应制度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未及时履行任何一项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贰万元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无条件撤出现场,双方于乙方退场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的50%和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工程款。

(3)乙方未经甲方许可停工达十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当无条件于七日内退场,双方于乙方退场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的50%和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工程款。

(4)在施工过程中,对于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或监理方的指令或要求修理、拆除、返工、改建,直到符合约定标准。但如该乙方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或乙方未按指令或要求整改逾期达14日仍未符合约定标准,或同一部位经两次指令仍未符合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双方于乙方退场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的50%和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工程款。

(5)对乙方故意或疏忽导致的材料和施工工艺不符合技术规范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无论工程是否已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以及是否超过保修期,均自甲方或业主知道之日起两年内享有对乙方的索赔追偿权利。

(6)乙方不得串通甲方相关人员编造虚假签证等文件,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刑事责任外,同时乙方应当按虚假文件产生的虚报款项的金额向甲方承担违约金。

3、其他:

(1)因甲方原因合同解除,甲方只承担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不赔偿预期可得利益。

(2)因乙方原因导致解除合同,乙方应无条件在甲方通知后七日内撤出施工现场,甲方为完成剩余工作委托其他施工企业继续施工而需比原合同价格多发生的工程费用等甲方因本合同解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皆由乙方赔偿给甲方,甲方在支付其余工程款时予以扣除。

(3)如因乙方原因工程延期或存在质量问题的,无论甲方是否解除本合同,除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外,甲方因此而逾期交房、房屋质量问题需向购房者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甚至购房者退房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在支付其余工程款时予以扣除。为此,乙方应当确保工期和质量,并应当在发生质量问题时立即全力解决。

(4)工程质量问题在未解决前,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

第二十二条保修

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符合合同要求并乙方交付工程之日起开始计算保修期,保修期内由乙方负责保修,并承担费用。

双方另行签订《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二十三条保险

由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施工人员安全,乙方需自行投保施工现场人员人身财产意外伤亡的保险、工程的一切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并承担其费用。

第二十四条竣工日前使用

下列情况均不视为甲方提前使用,乙方仍应当对工程质量承担责任,除非乙方能够证明是甲方或实际使用人造成的质量问题:

(1)甲方在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前临时使用已完工程的;

(2)经甲方许可的装饰装修施工单位或广告发布单位进行装饰装修施工;

(3)无论何方原因造成的延期,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本补充协议确定的竣工日之后,如工程尚未达到国家规定及合同约定要求时,甲方为履行与他人的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减少损失而将工程或其部分交付买方或承租方的。

第二十五条其他事项

1、《通用条款》中所称的工程师,双方确认是指甲方代表,而非监理工程师。

2、如涉及工程价款的确认,相关的确认需经甲方代表、甲方预算部门确认并加盖甲方公章后为有效,其他人(除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缺少前述任一确认、或非加盖甲方公章(例如签证章等),甲方均不予认可。

如涉及工程量的确认,必须经甲方代表、工程部经理、监理公司,共同会签且加盖甲方签证专用章后方为有效,缺一不可。签证估算造价超过人民币××万元时,还需预算员及预算部经理会签方为有效。

3、工程施工签证单必须按甲方《签证管理制度及流程》执行,否则无效。

4、甲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双方共同遵守。

第二十六条效力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本《补充协议》相抵触的部分,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未约定的内容,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准。

第二十七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本补充协议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本协议一式八份,双方各执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条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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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补充合同


发 包 人:________

承 包 人:________

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在《“安顺市普定县双龙苑商住楼工程”建筑施工工程合同》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甲乙双方完全自愿和理解本补充协议条款的情况下,签定本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

3.建筑面积:________

4.结构类型:底层为框架结构、地上6+1层为砖混结构。

5.设计单位:________

6.监理单位: ________

二.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1. 外墙面砖改为外墙漆

2. 客厅推拉门取消

3. 本工程为满七层,结构找坡

4. 楼梯踏步为水泥砂浆面清光

5. 外墙40 × 40 深灰色栅格取消

6. 厨房与阳台之间门带窗(MC-2324)取消,阳台改为封闭式厨房。

7. 其余均按原图施工

三.合同工期(本协议中所列日期均为日历天数记)

1.开、竣工日期

1.1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总工期____天(含法定节假日)以《建设工程竣工报告》所载日期为准。

四.付款方式

本工程按建筑面积一次性包干,____元/平方米;在施工过程中,如按甲方要求另增加工程量的,按双方协商价计算;本工程为垫款主体二层,二层预制板安装完毕,甲方按合同总价的30%支付给乙方,主体五层预制板安装完毕,甲方按合同总价的15%支付给乙方,主体七层完工,甲方按合同总价的20%支付给乙方,内、外装修完工甲方按合同总价的20%支付给乙方,其余款待工程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给乙方的12%,滞留3%作保质、保修金,等到保质、保修期到后一次性付清。

五.合同生效与终止、争议处理

1. 除正常质量保修外,甲乙双方履行完毕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2. 本补充协议一式陆份(其中正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3. 本补充协议系《安顺市普定县双龙苑商住楼工程施工合同》的非实质性补充,若二者不一致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4.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提交成都市仲裁委员会。

5. 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5日内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签定合同代表: 签定合同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关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新整理版


有关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新整理版

施工合同是发包人(含建设单位及其委托单位,以下称建设单位)与承包人(以下称施工单位)签订的的,为完成特定的建筑安装施工任务,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又是怎么一回事呢?以下是合同范本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施工合同补充协议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施工合同补充协议范文1

发包人:成都(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四川(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在《 建筑施工工程合同》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甲乙双方完全自愿和理解本补充协议条款的情况下,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住宅工程

2. 工程地址:

3. 建筑面积:51118.13m2

4. 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地上11+1层 、独立地下室1层

5. 设计单位:四川

6. 监理单位:四川

二. 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1. 乙方负责对本工程土建部分进行施工总承包,承包范围为:基础、主体、装饰装修工程(见本协议附件一: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2. 包括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因设计变更而引起的增减工程。

3. 甲方指定分包工程内容见本协议附件二。

三. 合同工期(本协议中所列日期均为日历天数计)

1. 开、竣工日期

1.1 开工日期: 2006年10月2日;竣工日期: 2007年11月26日;总工期:420天(含法定节假日)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所载日期为准。

2. 施工进度

2.1 本工程分两期实施。一期工程为一、二号楼。二期工程为三、四号楼和独立地下室(见本协议附件三:即总平面图)。

2.2 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并收到施工图后10天内向监理和甲方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甲方和监理在乙方施工组织设计提交后的10天内若未予以书面形式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则视为同意。

2.3 二层顶板完成时间:一号楼:2006年12月5日;二号楼:2006年12月15日;四号楼:2007年1月20日.

2.4 三号楼一层顶板完成时间:2007年1月31日;地下室完成时间:在2007年7月31日.

3. 工期违约责任

3.1 如因乙方原因延误二层顶板工期(房屋销售起始工期),甲方按2000元/天对乙方进行罚款;若乙方提前工期,甲方按2000元/天给予乙方奖励,累计奖罚金额不超过4万元。

3.2 若总工期延误,甲方按3000元/天对乙方进行罚款;若乙方提前工期,甲方按3000元/天给予乙方奖励,但奖罚累计不超过10万元。

4. 如有奖励或罚款金额在工程决算时办理。

5. 工期不顺延情况:

5.1 各种自然因素(如下雨、大风、高低温天气等);

5.2 停水、停电、节假日及地方性政策调整等因素对工期的影响(若一周内停电、停水累计超过8小时,工期予以顺延);

5.3 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或施工安排不当导致设计变更以及擅自变更设计而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6. 工期延误:由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应相应顺延:

6.1 按《通用条款》第十三条执行。

6.2 甲方直接分包的施工项目影响乙方施工进度造成的工期延误。

四. 质量与检验标准

1.1 工程质量:合格.基础、主体验收及竣工验收均应一次性通过龙泉驿区质监部门验收合格;

1.2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及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必须无条件及时免费修复或返工重建。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工程合同造价总额的5%的违约金和相应返工价款。

1.3 乙方应及时向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办理移交手续。

1.4 设计图中室内天棚不抹灰,乙方按常规普通法施工,若甲方有其他要求,另行办理相关手续。

五. 合同价款与支付

1. 合同价款:暂定为人民币3260.525215万元(叁千贰百陆拾万零伍仟贰佰伍拾贰元壹角伍分)。结算工程量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准。

1.1 合同价款中的规费、措施费(一)、措施费(二)由乙方在工程全过程中包干使用,不作任何调整。具体包干费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1.1.1 规费:即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1.1.2 措施费(一):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临时设施、

1.1.3 措施费(二):即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垂直运输机械、脚手架、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1.1.4 其他不可预见费及风险包干费

1.2 本工程税金按国家税法及相关政策法规执行。

2. 合同价款的调整: 由于工程量清单漏项、新增项目、设计变更引起的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结算价格按以下方式计算:

2.1 乙方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已有适用于此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按已有的综合单价计算;

2.2 乙方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只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可参照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确定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

2.3 乙方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工程项目的,依据2004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套用相应定额子项后确定该项目的综合单价。该项目的材料由甲方认质认价,人工费按施工期间政策规定调增,综合费按27%计取,机械费按定额子项计取,(措施一、规费、措施二不计取)。

2.4 施工期间人工费按政府规定系数并结合乙方工程量清单报价书随施工进度进行调整。

2.5 奖励

2.5.1 若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协调配合、节约成本、现场管理等符合合同要求,甲方奖励乙方项目部10-30万元。

2.5.2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若经甲方采纳而节约的工程直接费,甲、乙双方按6:4的比例分享。

3.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3.1 工程形象进度必须满足合同及本协议的约定,工程量进度报表经甲方及监理审核后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

3.2 支付时间:一、二号楼主体三层顶板完成后,甲方支付已完工程量90%的进度款(含30%以房抵工程款、下同),三层以上工程款按月形象进度支付;三、四号楼主体一层顶板完成后,甲方支付已完工程量90%的进度款,一层以上工程款按月形象进度支付。甲方及监理单位确认计量结果后10天内,按审定产值的90%支付上月进度款;支付总额至合同总价款的90%时,暂停支付;

3.3 若乙方发生严重质量事故或严重安全事故(按国家有关安全质量事故规定进行界定),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工程进度款。

3.4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甲方将暂停支付当期工程进度款。下一期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应在乙方将工程进度调整到甲乙双方约定的工程进度计划范围内后,甲方才恢复支付工程进度款。

3.5 以房抵工程款的说明:甲、乙双方同意以本项目商品住宅作价支付乙方应收本项目工程结算总价款的30%,并从每笔应付工程进度款中按30%比例冲抵。甲方根椐需要,若全部或部份以原作价收回该部份商品住宅,应同乙方协商。甲方收回时,应将相应的应付工程款支付给乙方。本工程商品住宅作价的原则、方式及相关办法由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3.6 如发包人出现延期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情况,按通用条款第26.3及26.4条执行。

3.7 工程结算

3.7.1 乙方竣工结算经审计后30日内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款的95%(不得与3.5条相冲突);工程结算总价款的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结清。

3.7.2 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各分部分项工程保修期届满、经甲方对工程质量确认无异议后14天内,按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金额,甲方与乙方办理保修款结算,将剩余保修款一次性支付乙方;基础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在交工满一年后14日内,按其保修金额支付给乙方。

3.8 结算审计:

3.8.1 结算审计时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审计工作,应在双方确认竣工结算资料真实、完备之日起原则上在3个月内完成本工程的结算审计。

3.8.2 结算审计费的支付办法: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4. 履约保证金: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五日内,在甲方专用帐户存入人民币伍拾万元,作为本协议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在三号楼、四号楼的二层封顶后10日内由甲方无息退还乙方50%;合同内工作内容竣工后10日内无息退还剩余50%。

六. 材料价格及材料的采购

1. 材料价格调整

1.1 若甲方对某项主要材料进行调整(套用定额不发生变化),仅对材料差价进行调整。

1.2 非暂定价材料不作调整,但砂、石、石灰材料价格风险系数5%,超过5%部分按实调整,税金按规定计取。乙方无权更换工程量清单中的任何材料。

2. 材料采购

2.1 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品牌采购,并且在采购前15天将样品及价格送监理工程师及甲方代表认可后方可采购。对于非暂定价材料部份,如甲方采纳乙方建议的性能相同且价格较优的其它品牌,即按第五条的2.5款进行奖励。

2.2 甲方对于暂定价格材料及主要材料价格表中的材料认为有必要自行采购时,乙方应予以支持。

七. 工程变更及签证

1. 工程变更及签证必须注明:事由、工作范围及部位、具体作法、尺寸、工程数量和费用组成。签证文字的表述应做到鲜明、准确,必要时应附图,且在签证单结尾处注明此项后无内容。

2. 本工程的所有变更及签证,均应经甲方代表或甲方现场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生效,甲方、监理、施工单位均应保留原件。

3. 甲方有权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

4. 乙方发现设计错误或不合理之处,应及时通知甲方工程部、监理部和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或甲方)提供设计变更文件,经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签字批准后实施。

5. 甲方对已完成的分项工程进行变更,乙方应在施工前将施工方案报甲方及监理单位确认。乙方应谨慎保护可能重复利用的材料、设备。若乙方拆除措施不当或保护不当造成材料、设备损坏的,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

6. 需办理签证的隐蔽工程,乙方应在隐蔽前三天填写签证单,并由监理工程师及甲方代表确认。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量无法核实,则不予办理签证。

7. 乙方应在设计变更实施前48小时向甲方提交书面报价,由甲方及监理审核,按审核后的造价决算。

8. 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计价原则:按5章第2条执行。

9. 临时用工签证应明确:工作内容及工作量、工作时间、工作人数及用工价格。

10. 办理签证时,乙方应提供经甲方确认的有关方案或数据原件,签证单原件一式四份。

八. 竣工验收:按《通用条款》执行。

九. 工程质量保修

1.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1.1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2 凡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均属于乙方保修责任范围,其维修费用和因乙方维修造成业主的相关损失,应由乙方承担;不属于乙方责任,但是经由双方协商由乙方施工的,乙方应配合检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 质量保修期限如下(以双方在工程移交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

2.1 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2 屋面防水工程、卫生间、厨房、阳台和外墙面的渗漏(包括台风、暴雨等自然条件下的影响)为5年;

2.3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2.4 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2.5 供热及制冷系统为2年;

2.6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为2年

3. 质量保修责任

3.1 因乙方施工质量原因导致业主退房、要求甲方给予赔偿等,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2 保修期内的维修:一般性维修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紧急事故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8小时内到达现场抢修;业主收房后出现渗漏水、有水区域返水,乙方应在16小时内修复。

3.3 乙方未及时维修或未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完好、或经过两次维修都未能修好的,甲方有权自行请人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所有修复费用及赔偿费用在支付乙方质保金时扣除,但不等于解除乙方应负的责任。

3.4 乙方每次维修完毕,应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并取得业主和甲方(或物管公司)的验收签字。

3.5 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乙方应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后,由乙方实施保修。

十.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代表及职责

1.1 本工程甲方代表为 。甲方代表代表甲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甲方如另行委托其他人员代行上述全部或部分职责的,以甲方向乙方出具的授权委托文件或书面通知为准。

1.2 本工程甲方现场代表为王良辉。甲方现场代表的职责:负责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负责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现场签证的签署,对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和工程竣工决算进行审核,以及与设计单位等相关部门的协调。

2.乙方驻工地代表及其他人员

2.1 乙方项目经理为 ,项目技术负责人为 ,其它管理人员名单按乙方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文件。

2.2 乙方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在本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坚守施工现场,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如需对人员、机械设备、施工方案等变更,必须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报经甲方同意。

2.3 乙方的要求、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项目经理签字加盖乙方公章或项目专用章后递交甲方。

2.4 乙方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8小时向监理部请假、并在获得监理部同意后方可缺席。

2.5 乙方代表除以下原因外,在竣工验收完成前不能替换

2.5.1 因病而不能坚持工作者;

2.5.2 无法担任与该工程建设相关的工作。

2.5.3 因刑事责任或经济纠纷无法继续担任此项工作。

2.5.4 被吊销资格证。

2.5.5 甲方认为不称职者。

2.6 乙方代表换人,必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其接任人仍必须无条件全面继续承担乙方应有的责任。

2.7 乙方在开工前应向甲方提供有关人员资质证书及岗位证书等证件。

2.8 以下甲方确认无法胜任工作的人员,经甲方要求,必须调离本工程范围。同时,乙方应尽快用甲方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人员。

2.8.1 对施工质量、进度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

2.8.2 业务水平达不到岗位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

2.8.3 不能积极配合甲方正常工作;

2.8.4 违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

2.8.5 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持证上岗者);

2.8.6 与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及合同规定名册不符者;

2.8.7 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等。

3.甲方的工作

3.1 施工前准备

3.1.1 完成红线以外的三通,提供水、电接口到红线。乙方进场后,甲乙双方及时办理临时水电设施的移交手续。

3.1.2 负责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合法手续,乙方协助办理。

3.1.3 提供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地下管网线路资料,必要时乙方应进一步探明。

3.1.4 将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现场交验予乙方,由乙方自费负责保护,若保护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3.1.5 向乙方提供8套施工图。

3.2 施工期间

3.2.1 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办理竣工决算等。

3.2.2 根据销售等实际需要,对施工现场发出调整、变更指令。

3.2.3 负责协调周边关系和政府职能部门的关系。

4. 乙方的工作

4.1 执行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与乙方有关的权利和责任。合同签订后10日内提交施工现场布置方案,经甲方代表、项目总监批准后进场作施工前期准备工作,并按合同要求的质量和工期完成本工程。

4.2 遵守有关法律的规定,接受甲方和监理的指令,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进行施工。

4.3 负责搭建工地现场临时设施,临时道路、管线的施工、保养、移位及拆除,现场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及邻街交通要道、人行道的防护。向甲方、监理提供现场办公室三间。

4.4 负责从甲方指定的施工用电、用水接驳点按甲方批准的接驳方案接驳。施工用水、电的费用及接驳等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5 提供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年检证等资料。

4.6 乙方须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总进度计划(采用时标网络图绘制)、甲供材料计划及乙供材料计划,并严格按照经甲方及监理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4.7 如甲方提供的施工文件不完整,乙方须于合同签订后十日内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补充施工文件(须列清单),并提供时间表,列明在不影响进度的情况下,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补充施工文件的内容及最后期限。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亦有义务以书面形式及时向甲方进行提示。

4.8 每月二十五日前向甲方及监理书面报送本月完成工程量报表和下月施工进度计划,下月施工计划必须具体、详细。若不按时、按要求报送,甲方有权不予支付进度款或支付时间顺延。

4.9 工地实行旬报制度。旬报在每半月例会前一天报送甲方及监理,旬报内容包括本旬计划和上旬完成工作、未完成情况说明(包括拟采取措施、最终完成时间)

4.10 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整洁、道路畅通、不漏、不洒、不扬,对进出工地的车辆须派专人及时进行冲洗清扫,防止污染交通道路,达到文明施工。以上工作甲方有权检查。甲方要求整改的部份,若乙方逾期未整改,则另行处理,并从工程款中扣除所发生的费用的两倍作为罚金。甲方指定分包单位应协助乙方完成上述工作,并承担同样责任。

4.11 本工程现场所有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须按甲方代表指令免费清理并运出本工地(甲方直接分包工程的垃圾除外)。乙方须自行联系政府规定弃置地点,不论距离远近和运输进程中发生的环保费、城市卫生费、堆放费、各种可能发生的罚款等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若乙方不及时按甲方指令清运,甲方可另行委托其他单位清运,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将从乙方进度款中按所发生费用扣除,乙方应予以支持。

4.12 在室外工程开工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影响室外工程的临时设施,乙方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对此不予补偿。但经甲方批准的除外。

4.13 按合同约定,对甲方直接分包工程进行配合管理,对分包工程进行协调及配合,参加分包工程的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并提出整体验收意见。

4.14 工程竣工前应将现场清理干净,做到工毕场清。

4.15 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工作以及施工期间的例会、专题会、协调会。按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要、设计修改(或变更)通知单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作好自检工作。

4.16 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施工技术资料作为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甲方。甲方分包工程的竣工资料由分包单位按规定整理,在竣工前15日内提交给乙方,由乙方按规定整理汇总。

4.17 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未移交给甲方之前,乙方负责承包范围内的成品和半成品保护、施工围墙的维护、提供临时厕所,直至工程全部竣工完毕并移交甲方为止。乙方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出资修复。如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损坏发生的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4.18 与本工程无关的设备、材料均不得进入现场,甲方有权进行检查。

4.19 乙方的现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材料等必须满足甲方的施工进度要求。若乙方进度不能满足甲方要求,则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增加施工人员、机械、设备、材料等,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甲方不予补偿。

4.20 乙方施工前应组织专业人员仔细审阅设计文件,有责任发现并提出设计文件存在的问题。若发现工程按现有施工设计文件或指令施工将要发生质量缺陷,应立即书面报告甲方。经甲方决定按原要求施工,乙方应予执行。

4.21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配合甲方销售需要,积极配合样板房的施工。

4.22 遵守政府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夜间施工、安全生产有关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并按照环境检查审核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粉尘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水土保持措施,由此发生的费用及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负责。

4.23 加强施工队伍法制教育,在工程场地内和工程场地周边不得有扰社会治安。若有违法犯罪活动和人员,应立即交由公安机关处理,不得私自违法处理。

4.24 墙改、散装水泥、临时路口、临时场地及城建档案资料等保证金或押金由甲方负责缴纳,乙方按有关部门相应要求(若有)及时提供相应资料,乙方未及时提交合格的资料或未交还占用的场地造成有关保证金或押金未能全部或部分退回等、由于乙方原因扣除的保证金或押金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从支付乙方的任何工程款项中扣回。

4.25 乙方须与甲方签订《廉洁合作协议书》,并严格遵守。

4.26 乙方施工期间,其公司内部任何劳资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因乙方劳资纠纷影响甲方工程进度及项目声誉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5. 现场管理

5.1 安全施工与检查: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组织施工,并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采取必须的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本合同施工范围内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5.2 安全防护: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尘操作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在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监理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监理认可后实施。

5.3 事故处理: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监理及甲方,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甲方、乙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或参照争议解决条款。

5.4 文明施工:本工程以总平面红线范围作为施工场地,施工平面布置须考虑周全,并经甲方审核后方可实施。

5.5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规定。

5.6 乙方现场办公室应配置齐全、完好的办公设备。

5.7 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整理和安排所有机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做到场清。工程建设中每个楼层的多余材料、建筑垃圾必须通过井架或垃圾槽运输到地面,严禁从高空直接向下抛物。

5.8 乙方应严格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施工场地交通、噪音、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等有关手续,发生的费用及造成的罚款全部由乙方承担。

5.9 现场用水用电管理

5.9.1 乙方用电用水必须安装水表、电表(乙方水、电表安装及移位须报甲方同意)。安装完成后双方共同抄底度数,并签字认可。

5.9.2 施工中根椐水、电表用量按供电局、自来水公司规定的价格支付费用。价格按供电局、自来水公司出具的收费单为准。

5.9.3 乙方负责提供本工程范围内分包单位施工用水用电的接口,其水电费用由分包单位自理。

十一. 其他

1. 乙方对甲方指定分包单位的配合及管理

1.1 甲方指定分包的工程范围见本协议附件四。

1.2 对甲方指定分包的工程,乙方应负责管理配合。分包工程配合费按以下费率收取:

1.2.1 普通水电工程按中标价的2%收取;

1.2.2售楼部土建工程按中标价的1%收取;

1.2.3外墙保温隔热、外墙涂料工程按中标价的1.5%收取。

1.3 按甲方及指定分包单位的要求提供指定分包工程开工条件。

1.4 指定分包方应在进场前对已完成的临时工程及场地进行检查接收。

1.5 乙方对工程进度、安全及文明协助管理。

1.6 乙方应对分包商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汇总分析,对施工中有矛盾的地方进行协调并提出解决办法。

1.7 乙方在各分项工程施工前须与指定分包方联系,并在隐蔽工程施工前一天请各分包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否则,由此而导致的额外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分包方不配合,由分包方负责并承担乙方的损失。

1.8 提供标高、定位点线等。

2. 乙方分包管理

2.1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承包内容或任何分项工程对外进行转包。

2.2 乙方分包要求

2.2.1 分包须经甲方及监理书面批准,并向甲方及监理单位提供分包单位资质证书、分包合同、分包工程施工方案。

2.2.2 乙方应在分包施工现场派驻监督管理人员,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和进度负责。乙方分包单位的违约行为,均视为乙方违约。

2.2.3 乙方应在开工前30天内提交乙方分包工程内容并经甲方认可。乙方分包工程的进、退场时间,经甲方、监理确认后执行。

4. 销售配合

3.1 甲方将根据销售需要,安排施工现场不定期对社会开放。乙方在开放日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并作好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3.2 为配合销售而需要提前施工的项目,应按甲方的书面要求及时安排施工完毕,要求如下:

3.2.1 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完成各种施工设施、设备的迁移。

3.2.2 样板间所在楼栋中的单元门至样板间的入户门之间的楼梯间地面材料的铺贴、墙面抹灰、油漆及楼梯栏杆的安装。

3.2.3 样板间内的墙面的抹灰、油漆、地面的找平、厨房、洗手间的防水处理、防护门的安装。

3.2.4 样板间外施工通道的上层防护措施应按规范做好。

3.2.5 样板间外施工用安全网,在样板间开放前应换用新购置的安全网。

3.2.6 以上工程内容若在乙方承包范围(清单报价书)外,费用由甲方支付。

3.2.7 如乙方未按甲方以上要求及指定期限完成销售配合工作,甲方可另请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若因甲方要求增加部分工程,以现场签证的形式支付相关费用。

十二. 协议解除

1. 除本协议约定的解除条件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解除本协议。

2. 当乙方擅自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4.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按约定提出解除合同时,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送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可依本合同有关的约定处理。

5.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成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并在十日内向甲方完成移交工作。甲方应为乙方的撤出提供必要条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将自有的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乙方未完善移交手续擅自撤场的,应该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已完工程价款在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完全撤出施工现场并办理完决算手续后支付。

6.甲方不支付乙方因撤出施工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和解除订货合同,并承担相应损失。

7.乙方退场条款: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为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完工并交付购房人使用,保证双方纠纷的顺利解决,乙方均应在合同解除达成协议或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清退出场,否则,乙方按每日10万元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无论以何种理由起诉甲方,甲方为保证工程的顺利完工和交付购房人,以及为维护社会稳定,均可要求乙方立即退场,退场办法按上述规定办理

8.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行使合同解除权时,乙方投入施工的工程费用,只按工程直接费进行结算。

9.因乙方违约造成合同解除(如:乙方公司内部民工闹事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因乙方原因延误工程关键工期、乙方不能按约定实现合同承诺等),应赔偿甲方一切经济损失,并按上述退场条款的约定退场。

10.因甲方无力支付工程款,并未提出有效的经认可的办法,乙方有权为维护自身利益而停止继续施工。其停止施工期间的费用和其后的一切损失,甲方有责任给予赔偿

11.在竣工时,须提交竣工资料4套。

十二. 合同生效与终止、争议的处理

1. 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5日内乙方向甲方足额支付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 除正常质量保修外,甲乙双方履行完毕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本合同即告终止。

3. 本补充协议一式陆份(其中正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4. 本补充协议系《观景上东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非实质性补充,若二者不一致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5.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成都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补充协议范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等,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由于乙方在工程施工中,发生合同外项目。

二、承包内容:

1、改移水管

2、水沟

3、硬路肩

4、临时网片的拆除

三、承包数量:见附件1。

四、承包总价:231235元。(大写:贰拾叁万壹仟贰佰叁拾伍元整)

五、支付方式:执行原合同条款。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协议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协议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补充协议范文3

经甲乙双方协商制定以下补充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江苏涌涞1#车间

2、地址:

3、建筑面积:7.2万平方米。

4、框架结构共计2层。

二、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1、乙方对本工程进行施工总承包,承包范围基础、主体、装饰、装修等、

2、乙方在本工程施工中不可以用宿迁本地农民工,若发现使用本地民工,所发生的任何事故均由乙方自行处理,以及在工程施工全过程所发生的任何事故,均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均不承担经济责任。

3、乙方承包范围内的设计变更而引起的增减工程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三、付款方式:

1、乙方在接到甲方开工通知后,进场施工,本工程施工过程。甲方不支付预付款。

2、本工程付款在1#车间封顶后付工程总价的30%,二层封顶后付工程总价的60%,砌墙捄灰室内地坪结束后付工程的8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总价的95%,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竣工两年后房屋正常使用,全部。

3、本工程若出现民工因工资闹事后果有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支付民工工资及其它任何费用。

四、开竣工日期:开工 ,竣工: , 若遇停水停电,地方政府政策性调整和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下工期顺延。

五、违约责任:本工程所有材料(水泥、钢筋、混凝土试块、水管、电线)等等必须验收报告取出后合格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若野蛮施工,若情节严重甲方可令乙方无条件出场。若乙方竣工日期提前5000元每天奖励,工期拖延每天5000元罚款。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补充施工合同集锦


当市场经济逐渐活跃时,合同可以促使大多数合伙人做出规范的承诺,合同是当事人就一定的事件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归属了的文书,是合同履行的依据。那么在写不同类型的合同时应该如何写呢?下面,合同范本网编辑为大家整理的“补充施工合同”,为方便后续阅读,请你收藏本文。

补充施工合同 篇1

施工合同补充协议范文1

发包人:成都(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四川(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在《 建筑施工工程合同》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甲乙双方完全自愿和理解本补充协议条款的情况下,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住宅工程

2. 工程地址:

3. 建筑面积:5111

8.132

4. 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地上111层 、独立地下室1层

5. 设计单位:四川

6. 监理单位:四川

二. 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1. 乙方负责对本工程土建部分进行施工总承包,承包范围为:基础、主体、装饰装修工程(见本协议附件一: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2. 包括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因设计变更而引起的增减工程。

3. 甲方指定分包工程内容见本协议附件二。

三. 合同工期(本协议中所列日期均为日历天数计)

1. 开、竣工日期

1.1 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总工期:420天(含法定节假日)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所载日期为准。

2. 施工进度

2.1 本工程分两期实施。一期工程为

一、二号楼。二期工程为

三、四号楼和独立地下室(见本协议附件三:即总平面图)。

2.2 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并收到施工图后10天内向监理和甲方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甲方和监理在乙方施工组织设计提交后的10天内若未予以书面形式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则视为同意。

2.3 二层顶板完成时间:一号楼:________年1____月____日;二号楼:________年1____月1____日;四号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4 三号楼一层顶板完成时间:________年____月3____日;地下室完成时间:在________年____月3____日.

3. 工期违约责任

3.1 如因乙方原因延误二层顶板工期(房屋销售起始工期),甲方按元天对乙方进行罚款;若乙方提前工期,甲方按元天给予乙方奖励,累计奖罚金额不超过4万元。

3.2 若总工期延误,甲方按3000元天对乙方进行罚款;若乙方提前工期,甲方按3000元天给予乙方奖励,但奖罚累计不超过10万元。

4. 如有奖励或罚款金额在工程决算时办理。

5. 工期不顺延情况:

5.1 各种自然因素(如下雨、大风、高低温天气等);

5.2 停水、停电、节假日及地方性政策调整等因素对工期的影响(若一周内停电、停水累计超过8小时,工期予以顺延);

5.3 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或施工安排不当导致设计变更以及擅自变更设计而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6. 工期延误:由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应相应顺延:

6.1 按《XX条款》第十三条执行。

6.2 甲方直接分包的施工项目影响乙方施工进度造成的工期延误。

四. 质量与检验标准

1.1 工程质量:合格.基础、主体验收及竣工验收均应一次性通过____区质监部门验收合格;

1.2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及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必须无条件及时修复或返工重建。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工程合同造价总额的5%的违约金和相应返工价款。

1.3 乙方应及时向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办理移交手续。

1.4 设计图中室内天棚不抹灰,乙方按常规普通法施工,若甲方有其他要求,另行办理相关手续。

五. 合同价款与支付

1. 合同价款:暂定为人民币3260.525215万元(叁千贰百陆拾万零伍仟贰佰伍拾贰元壹角伍分)。结算工程量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准。

1.1 合同价款中的规费、措施费

(一)、措施费

(二)由乙方在工程全过程中包干使用,不作任何调整。具体包干费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1.

1.1 规费:即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1.

1.2 措施费

(一):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临时设施、

1.

1.3 措施费

(二):即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垂直运输机械、脚手架、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1.

1.4 其他不可预见费及风险包干费

1.2 本工程税金按国家税法及相关政策法规执行。

2. 合同价款的调整: 由于工程量清单漏项、新增项目、设计变更引起的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结算价格按以下方式计算:

2.1 乙方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已有适用于此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按已有的综合单价计算;

2.2 乙方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只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可参照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确定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

2.3 乙方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工程项目的,依据________年《____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套用相应定额子项后确定该项目的综合单价。该项目的材料由甲方认质认价,人工费按施工期间政策规定调增,综合费按27%计取,机械费按定额子项计取,(措施

一、规费、措施二不计取)。

2.4 施工期间人工费按政府规定系数并结合乙方工程量清单报价书随施工进度进行调整。

2.5 奖励

2.

5.1 若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协调配合、节约成本、现场管理等符合合同要求,甲方奖励乙方项目部10-30万元。

2.

5.2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若经甲方采纳而节约的工程直接费,甲、乙双方按6:4的比例分享。

3.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3.1 工程形象进度必须满足合同及本协议的约定,工程量进度报表经甲方及监理审核后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

3.2 支付时间:

一、二号楼主体三层顶板完成后,甲方支付已完工程量90%的进度款(含30%以房抵工程款、下同),三层以上工程款按月形象进度支付;

三、四号楼主体一层顶板完成后,甲方支付已完工程量90%的进度款,一层以上工程款按月形象进度支付。甲方及监理单位确认计量结果后10天内,按审定产值的90%支付上月进度款;支付总额至合同总价款的90%时,暂停支付;

3.3 若乙方发生严重质量事故或严重安全事故(按国家有关安全质量事故规定进行界定),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工程进度款。

3.4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甲方将暂停支付当期工程进度款。下一期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应在乙方将工程进度调整到甲乙双方约定的工程进度计划范围内后,甲方才恢复支付工程进度款。

3.5 以房抵工程款的说明:甲、乙双方同意以本项目商品住宅作价支付乙方应收本项目工程结算总价款的30%,并从每笔应付工程进度款中按30%比例冲抵。甲方根椐需要,若全部或部份以原作价收回该部份商品住宅,应同乙方协商。甲方收回时,应将相应的应付工程款支付给乙方。本工程商品住宅作价的原则、方式及相关办法由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3.6 如发包人出现延期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情况,按XX条款第2

6.3及2

6.4条执行。

3.7 工程结算

3.

7.1 乙方竣工结算经审计后____日内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款的95%(不得与

3.5条相冲突);工程结算总价款的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届满之日起1____日内结清。

3.

7.2 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各分部分项工程保修期届满、经甲方对工程质量确认无异议后14天内,按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金额,甲方与乙方办理保修款结算,将剩余保修款一次性支付乙方;基础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在交工满________年后____日内,按其保修金额支付给乙方。

3.8 结算审计:

3.

8.1 结算审计时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审计工作,应在双方确认竣工结算资料真实、完备之日起原则上在3个月内完成本工程的结算审计。

3.

8.2 结算审计费的支付办法: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4. 履约保证金: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之日起____日内,在甲方专用帐户存入人民币伍拾万元,作为本协议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在三号楼、四号楼的二层封顶后____日内由甲方无息退还乙方50%;合同内工作内容竣工后____日内无息退还剩余50%。

六. 材料价格及材料的采购

1. 材料价格调整

1.1 若甲方对某项主要材料进行调整(套用定额不发生变化),仅对材料差价进行调整。

1.2 非暂定价材料不作调整,但砂、石、石灰材料价格风险系数5%,超过5%部分按实调整,税金按规定计取。乙方无权更换工程量清单中的任何材料。

2. 材料采购

2.1 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品牌采购,并且在采购前15天将样品及价格送监理工程师及甲方代表认可后方可采购。对于非暂定价材料部份,如甲方采纳乙方建议的性能相同且价格较优的其它品牌,即按第五条的

2.5款进行奖励。

2.2 甲方对于暂定价格材料及主要材料价格表中的材料认为有必要自行采购时,乙方应予以支持。

七. 工程变更及签证

1. 工程变更及签证必须注明:事由、工作范围及部位、具体作法、尺寸、工程数量和费用组成。签证文字的表述应做到鲜明、准确,必要时应附图,且在签证单结尾处注明此项后无内容。

2. 本工程的所有变更及签证,均应经甲方代表或甲方现场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生效,甲方、监理、施工单位均应保留原件。

3. 甲方有权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

4. 乙方发现设计错误或不合理之处,应及时通知甲方工程部、监理部和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或甲方)提供设计变更文件,经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签字批准后实施。

5. 甲方对已完成的分项工程进行变更,乙方应在施工前将施工方案报甲方及监理单位确认。乙方应谨慎保护可能重复利用的材料、设备。若乙方拆除措施不当或保护不当造成材料、设备损坏的,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

6. 需办理签证的隐蔽工程,乙方应在隐蔽前三天填写签证单,并由监理工程师及甲方代表确认。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量无法核实,则不予办理签证。

7. 乙方应在设计变更实施前48小时向甲方提交书面报价,由甲方及监理审核,按审核后的造价决算。

8. 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计价原则:按5章第2条执行。

9. 临时用工签证应明确:工作内容及工作量、工作时间、工作人数及用工价格。

10. 办理签证时,乙方应提供经甲方确认的有关方案或数据原件,签证单原件一式四份。

八. 竣工验收:按《XX条款》执行。

九. 工程质量保修

1.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1.1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2 凡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均属于乙方保修责任范围,其维修费用和因乙方维修造成业主的相关损失,应由乙方承担;不属于乙方责任,但是经由双方协商由乙方施工的,乙方应配合检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 质量保修期限如下(以双方在工程移交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

2.1 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2 屋面防水工程、卫生间、厨房、阳台和外墙面的渗漏(包括台风、暴雨等自然条件下的影响)为________年;

2.3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________年;

2.4 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________年;

2.5 供热及制冷系统为________年;

2.6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为________年

3. 质量保修责任

3.1 因乙方施工质量原因导致业主退房、要求甲方给予赔偿等,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2 保修期内的维修:一般性维修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紧急事故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8小时内到达现场抢修;业主收房后出现渗漏水、有水区域返水,乙方应在16小时内修复。

3.3 乙方未及时维修或未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完好、或经过两次维修都未能修好的,甲方有权自行请人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所有修复费用及赔偿费用在支付乙方质保金时扣除,但不等于解除乙方应负的责任。

3.4 乙方每次维修完毕,应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并取得业主和甲方(或物管公司)的验收签字。

3.5 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乙方应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后,由乙方实施保修。

十.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代表及职责

1.1 本工程甲方代表为 。甲方代表代表甲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甲方如另行委托其他人员代行上述全部或部分职责的,以甲方向乙方出具的授权委托文件或书面通知为准。

1.2 本工程甲方现场代表为王XX。甲方现场代表的职责:负责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负责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现场签证的签署,对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和工程竣工决算进行审核,以及与设计单位等相关部门的协调。

2.乙方驻工地代表及其他人员

2.1 乙方项目经理为 ,项目技术负责人为 ,其它管理人员名单按乙方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文件。

2.2 乙方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在本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坚守施工现场,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如需对人员、机械设备、施工方案等变更,必须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报经甲方同意。

2.3 乙方的要求、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项目经理签字加盖乙方公章或项目专用章后递交甲方。

2.4 乙方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8小时向监理部请假、并在获得监理部同意后方可缺席。

2.5 乙方代表除以下原因外,在竣工验收完成前不能替换

2.

5.1 因病而不能坚持工作者;

2.

5.2 无法担任与该工程建设相关的工作。

2.

5.3 因刑事责任或经济纠纷无法继续担任此项工作。

2.

5.4 被吊销资格证。

2.

5.5 甲方认为不称职者。

2.6 乙方代表换人,必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其接任人仍必须无条件全面继续承担乙方应有的责任。

2.7 乙方在开工前应向甲方提供有关人员资质证书及岗位证书等证件。

2.8 以下甲方确认无法胜任工作的人员,经甲方要求,必须调离本工程范围。同时,乙方应尽快用甲方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人员。

2.

8.1 对施工质量、进度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

2.

8.2 业务水平达不到岗位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

2.

8.3 不能积极配合甲方正常工作;

2.

8.4 违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

2.

8.5 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持证上岗者);

2.

8.6 与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及合同规定名册不符者;

2.

8.7 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等。

3.甲方的工作

3.1 施工前准备

3.

1.1 完成红线以外的三通,提供水、电接口到红线。乙方进场后,甲乙双方及时办理临时水电设施的移交手续。

3.

1.2 负责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合法手续,乙方协助办理。

3.

1.3 提供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地下管网线路资料,必要时乙方应进一步探明。

3.

1.4 将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现场交验予乙方,由乙方自费负责保护,若保护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3.

1.5 向乙方提供8套施工图。

3.2 施工期间

3.

2.1 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办理竣工决算等。

3.

2.2 根据销售等实际需要,对施工现场发出调整、变更指令。

3.

2.3 负责协调周边关系和政府职能部门的关系。

4. 乙方的工作

4.1 执行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与乙方有关的权利和责任。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提交施工现场布置方案,经甲方代表、项目总监批准后进场作施工前期准备工作,并按合同要求的质量和工期完成本工程。

4.2 遵守有关法律的规定,接受甲方和监理的指令,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进行施工。

4.3 负责搭建工地现场临时设施,临时道路、管线的施工、保养、移位及拆除,现场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及邻街交通要道、人行道的防护。向甲方、监理提供现场办公室三间。

4.4 负责从甲方指定的施工用电、用水接驳点按甲方批准的接驳方案接驳。施工用水、电的费用及接驳等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5 提供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年检证等资料。

4.6 乙方须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总进度计划(采用时标网络图绘制)、甲供材料计划及乙供材料计划,并严格按照经甲方及监理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4.7 如甲方提供的施工文件不完整,乙方须于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补充施工文件(须列清单),并提供时间表,列X在不影响进度的情况下,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补充施工文件的内容及最后期限。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亦有义务以书面形式及时向甲方进行提示。

4.8 每月二十____日前向甲方及监理书面报送本月完成工程量报表和下月施工进度计划,下月施工计划必须具体、详细。若不按时、按要求报送,甲方有权不予支付进度款或支付时间顺延。

4.9 工地实行旬报制度。旬报在每半月例会前一天报送甲方及监理,旬报内容包括本旬计划和上旬完成工作、未完成情况说明(包括拟采取措施、最终完成时间)

4.10 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整洁、道路畅通、不漏、不洒、不扬,对进出工地的车辆须派专人及时进行冲洗清扫,防止污染交通道路,达到文明施工。以上工作甲方有权检查。甲方要求整改的部份,若乙方逾期未整改,则另行处理,并从工程款中扣除所发生的费用的两倍作为罚金。甲方指定分包单位应协助乙方完成上述工作,并承担同样责任。

4.11 本工程现场所有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须按甲方代表指令清理并运出本工地(甲方直接分包工程的垃圾除外)。乙方须自行联系政府规定弃置地点,不论距离远近和运输进程中发生的环保费、____市卫生费、堆放费、各种可能发生的罚款等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若乙方不及时按甲方指令清运,甲方可另行委托其他单位清运,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将从乙方进度款中按所发生费用扣除,乙方应予以支持。

4.12 在室外工程开工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影响室外工程的临时设施,乙方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对此不予补偿。但经甲方批准的除外。

4.13 按合同约定,对甲方直接分包工程进行配合管理,对分包工程进行协调及配合,参加分包工程的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并提出整体验收意见。

4.14 工程竣工前应将现场清理干净,做到工毕场清。

4.15 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工作以及施工期间的例会、专题会、协调会。按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要、设计修改(或变更)通知单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作好自检工作。

4.16 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施工技术资料作为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甲方。甲方分包工程的竣工资料由分包单位按规定整理,在竣工前1____日内提交给乙方,由乙方按规定整理汇总。

4.17 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未移交给甲方之前,乙方负责承包范围内的成品和半成品保护、施工围墙的维护、提供临时厕所,直至工程全部竣工完毕并移交甲方为止。乙方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出资修复。如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损坏发生的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4.18 与本工程无关的设备、材料均不得进入现场,甲方有权进行检查。

4.19 乙方的现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材料等必须满足甲方的施工进度要求。若乙方进度不能满足甲方要求,则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增加施工人员、机械、设备、材料等,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甲方不予补偿。

4.20 乙方施工前应组织专业人员仔细审阅设计文件,有责任发现并提出设计文件存在的问题。若发现工程按现有施工设计文件或指令施工将要发生质量缺陷,应立即书面报告甲方。经甲方决定按原要求施工,乙方应予执行。

4.21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配合甲方销售需要,积极配合样板房的施工。

4.22 遵守政府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夜间施工、安全生产有关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并按照环境检查审核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粉尘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水土保持措施,由此发生的费用及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负责。

4.23 加强施工队伍法制教育,在工程场地内和工程场地周边不得有扰社会治安。若有违法犯罪活动和人员,应立即交由公安机关处理,不得私自违法处理。

4.24 墙改、散装水泥、临时路口、临时场地及城建档案资料等保证金或押金由甲方负责缴纳,乙方按有关部门相应要求(若有)及时提供相应资料,乙方未及时提交合格的资料或未交还占用的场地造成有关保证金或押金未能全部或部分退回等、由于乙方原因扣除的保证金或押金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从支付乙方的任何工程款项中扣回。

4.25 乙方须与甲方签订《廉洁合作协议书》,并严格遵守。

4.26 乙方施工期间,其公司内部任何劳资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因乙方劳资纠纷影响甲方工程进度及项目声誉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5. 现场管理

5.1 安全施工与检查: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组织施工,并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采取必须的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本合同施工范围内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5.2 安全防护: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尘操作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在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监理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监理认可后实施。

5.3 事故处理: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监理及甲方,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甲方、乙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或参照争议解决条款。

5.4 文明施工:本工程以总平面红线范围作为施工场地,施工平面布置须考虑周全,并经甲方审核后方可实施。

5.5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规定。

5.6 乙方现场办公室应配置齐全、完好的办公设备。

5.7 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整理和安排所有机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做到场清。工程建设中每个楼层的多余材料、建筑垃圾必须通过井架或垃圾槽运输到地面,严禁从高空直接向下抛物。

5.8 乙方应严格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施工场地交通、噪音、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等有关手续,发生的费用及造成的罚款全部由乙方承担。

5.9 现场用水用电管理

5.

9.1 乙方用电用水必须安装水表、电表(乙方水、电表安装及移位须报甲方同意)。安装完成后双方共同抄底度数,并签字认可。

5.

9.2 施工中根椐水、电表用量按供电局、自来水公司规定的价格支付费用。价格按供电局、自来水公司出具的收费单为准。

5.

9.3 乙方负责提供本工程范围内分包单位施工用水用电的接口,其水电费用由分包单位自理。

一. 其他

1. 乙方对甲方指定分包单位的配合及管理

1.1 甲方指定分包的工程范围见本协议附件四。

1.2 对甲方指定分包的工程,乙方应负责管理配合。分包工程配合费按以下费率收取:

1.

2.1 普通水电工程按中标价的2%收取;

1.

2.2售楼部土建工程按中标价的1%收取;

1.

2.3外墙保温隔热、外墙涂料工程按中标价的

1.5%收取。

1.3 按甲方及指定分包单位的要求提供指定分包工程开工条件。

1.4 指定分包方应在进场前对已完成的临时工程及场地进行检查接收。

1.5 乙方对工程进度、安全及文明协助管理。

1.6 乙方应对分包商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汇总分析,对施工中有矛盾的地方进行协调并提出解决办法。

1.7 乙方在各分项工程施工前须与指定分包方联系,并在隐蔽工程施工前一天请各分包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否则,由此而导致的额外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分包方不配合,由分包方负责并承担乙方的损失。

1.8 提供标高、定位点线等。

2. 乙方分包管理

2.1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承包内容或任何分项工程对外进行转包。

2.2 乙方分包要求

2.

2.1 分包须经甲方及监理书面批准,并向甲方及监理单位提供分包单位资质证书、分包合同、分包工程施工方案。

2.

2.2 乙方应在分包施工现场派驻监督管理人员,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和进度负责。乙方分包单位的违约行为,均视为乙方违约。

2.

2.3 乙方应在开工前30天内提交乙方分包工程内容并经甲方认可。乙方分包工程的进、退场时间,经甲方、监理确认后执行。

4. 销售配合

3.1 甲方将根据销售需要,安排施工现场不定期对社会开放。乙方在开放日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并作好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3.2 为配合销售而需要提前施工的项目,应按甲方的书面要求及时安排施工完毕,要求如下:

3.

2.1 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完成各种施工设施、设备的迁移。

3.

2.2 样板间所在楼栋中的单元门至样板间的入户门之间的楼梯间地面材料的铺贴、墙面抹灰、油漆及楼梯栏杆的安装。

3.

2.3 样板间内的墙面的抹灰、油漆、地面的找平、厨房、洗手间的防水处理、防护门的安装。

3.

2.4 样板间外施工通道的上层防护措施应按规范做好。

3.

2.5 样板间外施工用安全网,在样板间开放前应换用新购置的安全网。

3.

2.6 以上工程内容若在乙方承包范围(清单报价书)外,费用由甲方支付。

3.

2.7 如乙方未按甲方以上要求及指定期限完成销售配合工作,甲方可另请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若因甲方要求增加部分工程,以现场签证的形式支付相关费用。

二. 协议解除

1. 除本协议约定的解除条件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解除本协议。

2. 当乙方擅自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4.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按约定提出解除合同时,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送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可依本合同有关的约定处理。

5.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成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并在____日内向甲方完成移交工作。甲方应为乙方的撤出提供必要条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将自有的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乙方未完善移交手续擅自撤场的,应该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已完工程价款在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完全撤出施工现场并办理完决算手续后支付。

6.甲方不支付乙方因撤出施工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和解除订货合同,并承担相应损失。

7.乙方退场条款: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为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完工并交付购房人使用,保证双方纠纷的顺利解决,乙方均应在合同解除达成协议或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____日内清退出场,否则,乙方按每日10万元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无论以何种理由起诉甲方,甲方为保证工程的顺利完工和交付购房人,以及为维护社会稳定,均可要求乙方立即退场,退场办法按上述规定办理

8.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行使合同解除权时,乙方投入施工的工程费用,只按工程直接费进行结算。

9.因乙方违约造成合同解除(如:乙方公司内部民工闹事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因乙方原因延误工程关键工期、乙方不能按约定实现合同承诺等),应赔偿甲方一切经济损失,并按上述退场条款的约定退场。

10.因甲方无力支付工程款,并未提出有效的经认可的办法,乙方有权为维护自身利益而停止继续施工。其停止施工期间的费用和其后的一切损失,甲方有责任给予赔偿

1

1.在竣工时,须提交竣工资料4套。

二. 合同生效与终止、争议的处理

1. 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足额支付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 除正常质量保修外,甲乙双方履行完毕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本合同即告终止。

3. 本补充协议一式陆份(其中正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4. 本补充协议系《观景上东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非实质性补充,若二者不一致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5.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补充协议范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等,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由于乙方在工程施工中,发生合同外项目。

二、承包内容:

1、改移水管

2、水沟

3、硬路肩

4、临时网片的拆除

三、承包数量:见附件1。

四、承包总价:231235元。(大写:贰拾叁万壹仟贰佰叁拾伍元整)

五、支付方式:执行原合同条款。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协议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协议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补充协议范文3

经甲乙双方协商制定以下补充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江苏XX1车间

2、地址:

3、建筑面积:

7.2万平方米。

4、框架结构共计2层。

二、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1、乙方对本工程进行施工总承包,承包范围基础、主体、装饰、装修等、

2、乙方在本工程施工中不可以用宿迁本地农民工,若发现使用本地民工,所发生的任何事故均由乙方自行处理,以及在工程施工全过程所发生的任何事故,均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均不承担经济责任。

3、乙方承包范围内的设计变更而引起的增减工程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三、付款方式:

1、乙方在接到甲方开工通知后,进场施工,本工程施工过程。甲方不支付预付款。

2、本工程付款在1车间封顶后付工程总价的30%,二层封顶后付工程总价的60%,砌墙捄灰室内地坪结束后付工程的8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总价的95%,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竣工两年后房屋正常使用,全部。

3、本工程若出现民工因工资闹事后果有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支付民工工资及其它任何费用。

四、开竣工日期:开工 ,竣工: , 若遇停水停电,地方政府政策性调整和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下工期顺延。

五、违约责任:本工程所有材料(水泥、钢筋、混凝土试块、水管、电线)等等必须验收报告取出后合格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若野蛮施工,若情节严重甲方可令乙方无条件出场。若乙方竣工日期提前5000元每天奖励,工期拖延每天5000元罚款。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补充施工合同 篇2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5)

十一.其他

1.乙方对甲方指定分包单位的配合及管理

1.1甲方指定分包的工程范围见本协议附件四。

1.2对甲方指定分包的工程,乙方应负责管理配合。分包工程配合费按以下费率收取:

1.2.1普通水电工程按中标价的2%收取;

1.2.2售楼部土建工程按中标价的1%收取;

1.2.3外墙保温隔热、外墙涂料工程按中标价的1.5%收取。

1.3按甲方及指定分包单位的要求提供指定分包工程开工条件。

1.4指定分包方应在进场前对已完成的临时工程及场地进行检查接收。

1.5乙方对工程进度、安全及文明协助管理。

1.6乙方应对分包商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汇总分析,对施工中有矛盾的地方进行协调并提出解决办法。

1.7乙方在各分项工程施工前须与指定分包方联系,并在隐蔽工程施工前一天请各分包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否则,由此而导致的额外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分包方不配合,由分包方负责并承担乙方的损失。

1.8提供标高、定位点线等。

2.乙方分包管理

2.1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承包内容或任何分项工程对外进行转包。

2.2乙方分包要求

2.2.1分包须经甲方及监理书面批准,并向甲方及监理单位提供分包单位资质证书、分包合同、分包工程施工方案。

2.2.2乙方应在分包施工现场派驻监督管理人员,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和进度负责。乙方分包单位的违约行为,均视为乙方违约。

2.2.3乙方应在开工前30天内提交乙方分包工程内容并经甲方认可。乙方分包工程的进、退场时间,经甲方、监理确认后执行。

4.销售配合

3.1甲方将根据销售需要,安排施工现场不定期对社会开放。乙方在开放日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并作好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3.2为配合销售而需要提前施工的项目,应按甲方的书面要求及时安排施工完毕,要求如下:

3.2.1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完成各种施工设施、设备的迁移。

3.2.2样板间所在楼栋中的单元门至样板间的入户门之间的楼梯间地面材料的铺贴、墙面抹灰、油漆及楼梯栏杆的安装。

3.2.3样板间内的墙面的抹灰、油漆、地面的找平、厨房、洗手间的防水处理、防护门的安装。

3.2.4样板间外施工通道的上层防护措施应按规范做好。

3.2.5样板间外施工用安全网,在样板间开放前应换用新购置的安全网。

3.2.6以上工程内容若在乙方承包范围(清单报价书)外,费用由甲方支付。

3.2.7如乙方未按甲方以上要求及指定期限完成销售配合工作,甲方可另请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若因甲方要求增加部分工程,以现场签证的形式支付相关费用。

十二.协议解除

1.除本协议约定的解除条件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解除本协议。

2.当乙方擅自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按约定提出解除合同时,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送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可依本合同有关的约定处理。

5.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成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并在十日内向甲方完成移交工作。甲方应为乙方的撤出提供必要条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将自有的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乙方未完善移交手续擅自撤场的,应该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已完工程价款在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完全撤出施工现场并办理完决算手续后支付。

补充施工合同 篇3

第一条词语涵义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一、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二、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

三、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四、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五、社会监理:受甲方委托、具备《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六、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七、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八、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如上部门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九、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电力工业部、电业管理局、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局或其根据《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设置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十、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电力建设永久工程。

十一、合同价款:以现行的定额、材料预算价和相应的取费标准为指导价格,通过招标投标或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约完成工程施工内容的价款总额。

十二、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发出,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十三、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十四、工期:甲方双方参照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工期定额等规定,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的合同工期。

十五、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十六、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十七、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十八、施工现场:经甲方同意、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所确定的用以施工的场地。

十九、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印、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补充施工合同 篇4

甲方(全称):有限公司

乙方(全称):有限公司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已签订的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鉴于:

前期签订合同中甲乙双方确定的计费方式,在后期施工过程中乙方提出定价偏低,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基础上变更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协议内容变更部分:

1) 按照表一计价。

2) 按照表二计价。

3) 表一

序号

项目

单价

单位

备注

零星材料及零工

据实结算

钢筋制作绑扎费

预埋件制作安装费

模板制作安拆费

5

模板材料费

6

方木材料费

m

7

浇筑混凝土人工费

M

8

租赁费

据实结算

9

土方开挖及回填外运

M

10

税金

11

管理费

12

利润

4)表二

序号

项目

单价

单位

备注

1

零星材料及零工

按实结算

2

钢筋制作绑扎费

3

预埋件制作安装费

4

模板制作安拆费

5

模板材料费

6

方木材料费

m

7

浇筑混凝土人工费

m

8

租赁费

按实结算

9

土方开挖及回填外运

m

10

税金

11

管理费

12

利润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财务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合同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补充施工合同 篇5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协议标的:甲方位于“_________”的居室,以下简称标的。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乙双方针对标的居室所签定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以下简称《装修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签订以下补充协议。本补充协议作为《装修合同》的附件,与《装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施工人员准则:

1.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人员应认真施工,不在标的居室内饮酒、随地吐痰,如施工人员吸烟必须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2.乙方施工人员不得使用标的居室内已安装好的设施、设备(如炊具、洁具及其他设施、设备)(水、电、施工人员自备炊具、洁具除外)。

3.乙方施工人员不得使用明火做饭,不得在材料上堆放餐具,剩饭菜及弃物,应于餐后立即整理餐具,剩饭菜及弃物。

4.乙方应设置专门的垃圾堆放处,及时清运垃圾,并保持居室内的清洁和卫生。

5.安装地板、地砖后,乙方施工人员须着软底鞋在标的居室内施工,并严禁将尖利或腐蚀性或易造成地板、地砖染色的物品直接放置在地板、地砖上,所有物品均轻拿轻放,严禁在地板、地砖上拖动物品。

6.有违反以上第一条1、2、3、4、5项,甲方经过提醒、警告,乙方仍违反的,甲方可以每次扣除乙方_________元的工程款;如果因违反以上第一条1、2、3、4、5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损失。

7.如由于乙方或其施工人员过失,造成甲方设施、设备、居室已施工完成的部位的损坏或造成邻里,物业管理公司等第三方的设施、设备、居室的损坏以及其他因此带来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或从工程款中扣除,并承担全部责任。

8.乙方在施工中要注意安全,如因乙方操作不当造成人员伤亡的,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二、材料

9.凡运抵甲方标的居室的合同规定由乙方提供的所有材料不得在验收合格前拆封(不需拆封的材料除外),必须在运抵标的居室时当场由甲方,乙方对照《装修合同》附表5(《乙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中规定的品名、质量、数量、规格、等级等验收,由甲方认可签字后方可拆封、使用。如果乙方运抵材料与合同不符,乙方必须采取更换,补救措施。

10.乙方应当就其提供的材料向甲方出示购买凭证(发票或者购物票据)、环保证明、保修证明、材料来源、说明书等相关材料,甲方有权向厂商或者经销商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如果发现系假冒伪劣材料,乙方必须更换为合同中标定的产品,并按照合同标定价格的双倍对甲方进行赔偿;如果乙方能提出法律上认可的证据充分证明是由于供应商的责任,甲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降低要求赔偿的额度,乙方可以向材料供应商追究相应的责任。

11.由于乙方提供材料质量、规格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出现问题时,乙方须采取更换、补齐、修理等方式弥补,如不能弥补,乙方须以其他方式补偿乙方,甲方可以依不同情况扣除支付工程款项;由于乙方提供材料质量,规格等原因,造成甲方设施、设备、居室已施工完成的部位的损坏或造成邻里,物业管理公司等第三方的设施、设备、居室的损坏以及其他因此带来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或从工程款中扣除,并承担全部责任。

12.由乙方购买的材料,乙方承诺对其质量负责,并负责在装修工程保修期内进行维修和更换。在甲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因为乙方提供材料的质量问题而导致甲方的任何损失,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13.对于乙方在《装修合同》中约定的材料,因市场断货等特殊情况无法购买或无法运抵标的居室,乙方必须更换相同或更高质量、等级、规格的材料,且必须经过甲方的签字同意。

补充施工合同 篇6

增加土方运距工程补充协议

发包人:广州开发区萝岗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承包人:广州市建筑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补 充 协 议 书

发包人(甲方):广州开发区萝岗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承包人(乙方):广州市建筑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签约双方于20xx年5月8日签订了科学城体育公园工程---网球中心合同(合同编号GLZ-SH-20xx-11-001)(以下简称原合同),合同工程量清单的土方运距是按5公里考虑的。由于在现场5公里范围内找不到弃土点,因此需要增加土方的运距,原合同价需作相应调整。

根据广州市萝岗区余泥渣土管理所关于将黄登石场作为科学城体育公园工程弃土点的函的要求,本工程的弃土点为黄登石场,经实测距离为12.8公里,比原投标报价增加7.8公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新增工程的相关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的组成部分,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承包内容

承包范围:土方开挖弃土由原合同的5公里增至12.8公里的运距(即增加7.8公里)。

二、合同工期(见原合同)

开工日期:20xx年 月 日

竣工日期:20xx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三、质量标准及等级

增加工程严格按照设计图、国家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四、合同计价及结算

1、原合同土方挖运项目5公里运距的综合单价不变。

2、新增工程的合同单价:增加运距土方为综合单价包干,按穗萝财建函[20xx]78号文执行,则本工程土方每增加1km运距的合同单价=(文件综合单价)1.45元/m3(投标浮动率)90.62%=1.31元/m3.

3、新增工程的合同总价=土方挖运工程量新增工程的合同单价新增运距,暂定为1385359.10元(大写:壹佰叁拾捌万伍仟叁佰伍拾玖元壹角整)(计算方式:135580.26 m31.31元/m3.km7.8km=1385359.10元)。

4、土方挖运结算工程量按原合同第23.2条第(1)款执行。

5、最终工程造价以广州开发区财局审定的结算价为准。

五、付款方式

本合同价款为土方工程增加运距追加工程款,追加工程款支付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六、其他事宜

1、弃土点应严格控制在广州市萝岗区余泥渣土管理所指定的黄登石场。

2、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广州市泥头车运输经营管理办法,杜绝使用非法泥头车;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发包人将向有关部门举报并严肃处理。

3、本补充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副本拾壹份,甲方执柒份,乙方执叁份,监理人执壹份。本补充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补充合同与主合同相应条款有矛盾时,按本补充合同执行,其他未涉及的条款按主合同相应条款执行。本补充合同与主合同一并执行。

七、合同生效:与原合同一起执行。

合同订立时间: 20xx 年 9 月 3 日

合同订立地点: 广州 科学城

发包人(甲方):(公章) 承包人(乙方):(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延伸阅读: 土方运距工程补充协议

补充施工合同 篇7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乡村路面硬化

2、工程地点:泽覃乡五龙村仙水组

3、承包范围:1.2公里水泥硬化。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验收通过。

5、合同价款:合同价为每公里24万元(竣工后以实际丈量面积为准进行结算)。

二、技术要求

1、路面为375p__厚C20水泥混凝土路面,宽4米。

2、天然级配砂砾石垫层,厚度500p__天然级配砂砾石,宽度6M。

3、500p__厚3:7灰土垫层。

三、施工及质量要求

1、路基处理

在原有路基的基础上,对高低不平路段,采用推土机或装载机整平,并清除地表杂草,然后用压路机压实。

2、严格控制路面材料质量,垫层必须夯实,否则返工。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施工阶段质量、进度以及现场工程质量进行监理与控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以及保修阶段的相关工作。

2、甲负责场地三通一平。

3、乙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做好现场施工记录,配合甲方和监理单位进行质量检查: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

本合同签订之日付30%,工程竣工验收完后分阶段视情况支付下剩款项。工程质量保证金为总造价的5%,质保期一年,质保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计算,期满后一次性支付质保金。

六、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应按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甲方统一管理制度的规定,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甲方对乙方任何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均有权予以制止,直至罚款和解除合同。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均有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相应的一切经济赔偿。

七、竣工验收

乙方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钱24小时通知甲方组织竣验收。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2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的整改费用。

八、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全部竣工达标,结清工程尾款后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个人道路施工补充合同范本2

建设单位:凤阳县府城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施工单位:王清龙(以下简称乙方)根据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全面完成凤阳县政府20____年下达给甲方的绿化施工任务。为了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期、质量及栽植效果,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程名称:

省道S101、S307、S310绿化工程

二、工程地点:

省道S101、S307、S310府城镇路段

三、工程造价:

30000元(叁万元整)

四、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提供道路绿化所需苗木。

2、提供技术指导。

3、安排人员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进行监督。

4、为施工人员施工提供必要的方便条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以及其它事宜。

5、工程竣后,及时组织人员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县林业局要求栽植苗木4267棵。

2、乙方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甲方竣工验收之日保证苗木保存率达到100%,否则乙方应无偿地进行补植。

3、工程竣工后,要及时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参加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及交换手续。

五、工程工期:

工程自20____年2月18日至20____年3月18日内完成。

六、工程款的拨付与结算:

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责任人:

年月日

补充施工合同 篇8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4)

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代表及职责

1.1本工程甲方代表为.甲方代表代表甲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甲方如另行委托其他人员代行上述全部或部分职责的,以甲方向乙方出具的授权委托文件或书面通知为准。

1.2本工程甲方现场代表为王良辉。甲方现场代表的职责:负责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负责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现场签证的签署,对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和工程竣工决算进行审核,以及与设计单位等相关部门的协调。

2.乙方驻工地代表及其他人员

2.1乙方项目经理为,项目技术负责人为,其它管理人员名单按乙方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文件。

2.2乙方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在本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坚守施工现场,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如需对人员、机械设备、施工方案等变更,必须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报经甲方同意。

2.3乙方的要求、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项目经理签字加盖乙方公章或项目专用章后递交甲方。

2.4乙方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8小时向监理部请假、并在获得监理部同意后方可缺席。

2.5乙方代表除以下原因外,在竣工验收完成前不能替换

2.5.1因病而不能坚持工作者;

2.5.2无法担任与该工程建设相关的工作。

2.5.3因刑事责任或经济纠纷无法继续担任此项工作。

2.5.4被吊销资格证。

2.5.5甲方认为不称职者。

2.6乙方代表换人,必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其接任人仍必须无条件全面继续承担乙方应有的责任。

2.7乙方在开工前应向甲方提供有关人员资质证书及岗位证书等证件。

2.8以下甲方确认无法胜任工作的人员,经甲方要求,必须调离本工程范围。同时,乙方应尽快用甲方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人员。

2.8.1对施工质量、进度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

2.8.2业务水平达不到岗位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

2.8.3不能积极配合甲方正常工作;

2.8.4违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

2.8.5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持证上岗者);

2.8.6与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及合同规定名册不符者;

2.8.7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等。

3.甲方的工作

3.1施工前准备

3.1.1完成红线以外的三通,提供水、电接口到红线。乙方进场后,甲乙双方及时办理临时水电设施的移交手续。

3.1.2负责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合法手续,乙方协助办理。

3.1.3提供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地下管网线路资料,必要时乙方应进一步探明。

3.1.4将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现场交验予乙方,由乙方自费负责保护,若保护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3.1.5向乙方提供8套施工图。

3.2施工期间

3.2.1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办理竣工决算等。

3.2.2根据销售等实际需要,对施工现场发出调整、变更指令。

3.2.3负责协调周边关系和政府职能部门的关系。

4.乙方的工作

4.1执行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与乙方有关的权利和责任。合同签订后10日内提交施工现场布置方案,经甲方代表、项目总监批准后进场作施工前期准备工作,并按合同要求的质量和工期完成本工程。

4.2遵守有关法律的规定,接受甲方和监理的指令,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进行施工。

4.3负责搭建工地现场临时设施,临时道路、管线的施工、保养、移位及拆除,现场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及邻街交通要道、人行道的防护。向甲方、监理提供现场办公室三间。

施工补充协议书的模板1500字


随着当代社会全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合同对于我们的保护不可忽视。签订合同能够帮助我们拥有美好的合作体验,合同文书的拟定是不是让你苦恼了很久呢?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施工补充协议书的模板【篇1】

经甲乙双方协商制定以下补充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江苏涌涞1#车间

2、地址:

3、建筑面积:7.2万平方米。

4、框架结构共计2层。

二、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1、乙方对本工程进行施工总承包,承包范围基础、主体、装饰、装修等、

2、乙方在本工程施工中不可以用宿迁本地农民工,若发现使用本地民工,所发生的任何事故均由乙方自行处理,以及在工程施工全过程所发生的任何事故,均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均不承担经济责任。

3、乙方承包范围内的设计变更而引起的增减工程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三、付款方式:

1、乙方在接到甲方开工通知后,进场施工,本工程施工过程。甲方不支付预付款。

2、本工程付款在1#车间封顶后付工程总价的30%,二层封顶后付工程总价的60%,砌墙捄灰室内地坪结束后付工程的8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总价的95%,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竣工两年后房屋正常使用,全部。

3、本工程若出现民工因工资闹事后果有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支付民工工资及其它任何费用。

四、开竣工日期:开工 ,竣工: , 若遇停水停电,地方政府政策性调整和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下工期顺延。

五、违约责任:本工程所有材料(水泥、钢筋、混凝土试块、水管、电线)等等必须验收报告取出后合格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若野蛮施工,若情节严重甲方可令乙方无条件出场。若乙方竣工日期提前5000元每天奖励,工期拖延每天5000元罚款。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补充协议书的模板【篇2】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和乙方签订的《 天然气安装工程施工合同》达成以下补充协议:

一、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 天然气安装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第四条原内容:“承包方式及材料供应:本工程由乙方包工包料统一管理。乙方须按照施工图设计要求进行材料采购,各种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相关质量检验报告,并经甲方现场代表及监理认可后方能使用。施工机械、机具及辅料乙方自行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更改为:

(1)本工程由乙方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本工程所有材料按照施工图设计要求由甲方进行材料采购,各种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相关质量检验报告,并经监理认可后方能使用。

(2)施工机械、机具及辅料乙方自行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现场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补充协议书的模板【篇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一、定义

1、“BT”即“建设――移交”,在本合作意向中的意思,指乙方按本合作意向的约定参与项目招投标、负责项目投融资、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组织和管理,并承担其期间的风险。在乙方按约定将本工程建成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移交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受让人,乙方按约定收回投资。

2、本工程(或本项目):指甲方允许乙方投资建设、并在建设期结束后甲方将以约定回购的全部。

3、建设期:指本项目的建设周期,从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备案之日止。

4、回购期:指本工程承包范畴内的工作内容竣工验收合格完成备案之次日开始,按约定完成回购款支付之日止结束。

二、投资模式

1、采用“公开招标、整体招商、定向建设、按约回购”的BT模式进行,乙方按甲方规划内容、设计图纸和实施计划等进行投资建设,甲方按约定对建设工程进行回购。

2、乙方为本工程“BT”模式的投资建设方,本工程所发生的所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

三、项目投资建设计划及工程节点工期

由乙方根据甲方建设进度要求编制并报甲方审批。

节点工期安排:

1、xx年3月31日之前完成全部污水、雨水、给水管网工程。

2、xx年4月30日之前完成全部路基工程。

3、xx年6月30日之前完成全部路面工程,达到通车条件。

4、xx年10月31日之前完成全部路灯、交通设施等其他附属工程。

如因为拆迁或其他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照节点工期完成施工任务,乙方经甲方批准后可根据实际延误天数顺延节点工期。

四、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和返还

乙方需在中标后七日内向甲方缴纳本工程项目属约保证金600万元人民币。

本工程工程量完成50%时甲方向乙方返还履约保证金的30%,本工程工程量完成70%时甲方向乙方返还履约保证金的30%,本工程工程量完成90%时甲方向乙方返还履约保证金的40%。履约保证金到乙方完成上述工程量时必须按约定返还,到期不能按约定返还的,按保证金款项每日0.05%标准支付滞纳金,并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五、项目费用核定及承担

(一)税费承担:施工企业应缴纳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二)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中,由甲方解决用电事项,拌合站的临时用地由甲方负责租用,乙方按1200-1500元/亩,年的标准支付租金。

(三)工程分阶段审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该项目完整齐备、真实准确的竣工资料、结算书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计(双方认可的特殊情况除外)。

六、项目成本确定原则(预决算原则)

1、建筑安装工程费计算依据:依据法律法规,按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xx版取费,价格调整方法按照主要材料和地方材料价差调整的文件予以确定。(材料价格以施工期间商丘市定期公布的《商丘市工程造价信息》为准)。

2、项目建设期间,如发生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量、增减工程审批,须经甲方同意,工程签证变更实行联合会签制度。乙方按规定程序报批,甲方按有关规定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并予以书面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为认可。甲方保证联合会签效率不影响工程建设进度,如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量进度,除工期顺延外,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3、建设项目结算价款文件由乙方编制,由甲方组织评审。但须以本条第2款原则作为依据,确定工程款最终价款。

七、回购款支付及融资费用

1、回购总价。

甲方支付的回购总价=工程决算双方认可价+项目回购期利息。本协议约定的因工程项目移交产生的税费由双方协商解决。(该税费如在决算审定价内,不再计取;如不发生,则不记取。)

2、回购时间。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完成备案之次日该工程进入回购期,回购期限两年整。

3、每期回购时间和比例

第一次回购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完成备案之日起30日内;回购比例:占工程决算双方认可价的40%。

第二次回购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完成备案之日起1年内;回购比例:占工程决算双方认可价的30%。支付金额=工程决算双方认可价×55%+工程决算双方认可价×7.995%(中国人民银行1-3年期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1年。

第三次回购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完成备案之日起2年内;回购比例:占工程决算双方认可价的25%。支付金额=工程决算双方认可价×25%+工程决算双方认可价×25%×7.995%(中国人民银行1-3年期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2年。

质保金为工程决算双方认可价的5%,从工程竣工验收合作之日起三年内无息支付。

4、回购期利息

回购期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计取。

5、甲方可提前付款,按实际回购期限支付利息。

八、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成立专门机构或指派专人联系本项目,根据项目建设要求,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有关正式批文、许可、设计要求和必要的技术文件和资料(以清单为准);基建设批手续由甲方协助办理,并对项目实行

全程跟踪服务,为项目建设开辟绿色通道。

(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完成备案并审计结束之次日作为工程移交日,从完成移交之日起,该工程的相关风险(除质量责任外)由甲方承担。同时,该工程进入使用期,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修复。

(四)甲方负责做好项目施工区域或相邻单位及居民等外部环境的协调工作。组织协调工程建设期间乙方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督促职能部门对乙方合理请求及时办理。并对乙方在投资建设活动中的民事纠纷,依法予以协调处理,确保良好投资环境,如因上述原因影响乙方工程进度,除工期顺延外,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若规划调整、设计变更等造成工程进度延误,建设期相应顺延。

(五)甲方有权全面了解,监督项目投资资金、工程进度等实际情况,要求乙方按建设项目所规定的期限,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并获得投资建设成果。

(六)乙方上报给甲方的各类合同、文件资料及书面提交的重大问题(不含设计、预决算)送审稿,甲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双方认可的特殊情况除外)出具书面回复意见,逾期不答复视为认可。

九、乙方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在甲方所在地组建项目部,该部的负责人必须由投资人的副总经理或以上职务人员担任并常驻项目部,受乙方委托管理本项目。

(二)乙方须在甲方指定期限内(须有书面通知)完成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工作。结合项目管理实际,制定管理大纲,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确保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控制的有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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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2.20 工程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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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2.27 补充施工合同
  • 关于工程施工补充合同2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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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劳动合同(133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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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关自费出版合同范文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会接触到合同,作为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我们必须要清楚合同的具体内容。用心签署好合同范本,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可以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相信你一定在寻找有关于范本合同的资料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有关自费出版合同范文”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甲 方:作者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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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0.24
  • 值得参考!集体合同(3010字)

    在这个快节奏的今天,合同变得更加愈发重要了,当中有一种协商性质的合同叫做集体合同。集体合同又叫劳动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我们在签订集体合同之前,要记得仔细阅读合同内容。那么,请问你是在寻找集体合同的优秀模板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值得参考!集体合同”,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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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经济的发展,合同对于我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合同要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施工合同是建设单位与施工方或者承包施工方之间签订的合法书面协议。签订施工合同就会受到法律的约束,那么,你知道施工合同应该有什么内容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编分享:施工合同协议书通用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总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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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运输的工具有大卡车、轮船,飞机等等,运输途中可能会出现意外而造成物品损坏,所有还是需要签订运输合同。运输合同具有特殊效力,可以保证双方的权益。我们在签订运输合同之前,要记得仔细阅读合同内容。那么,你是否知道签运输合同具体有哪些步骤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货物运输合同范本新”,欢迎大家阅读...

  • [合同参考]房产租赁合同通用五篇

    人们对法律越来越了解,也越来越离不开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可以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合同可以约束双方共同履行责任和义务,签订租赁合同时要注意内容合法。一份租赁合同应该包含哪些内容呢?下面是合同范本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产租赁合同通用五篇”,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出租方:承租方:根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