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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范文]私营企业员工养老保险(1750字)

[参考范文]私营企业员工养老保险(1750字)。

我们平时在进行交易的过程中一般需要使用合同,我们一定要在看清楚情况下再签订合同。只有签署好了很重大很有意义的合同后,可以更好的通过法律保障我们的权益。你了解签订合同要注意哪些方面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参考范文]私营企业员工养老保险(1750字)”,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私营企业员工养老保险 篇1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现在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及有关劳动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_______年。其中试用期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个月。

第二条生产(工作)任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__,承担任务,担任______________工种。

乙方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劳动(工作)条件

为保证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产(工作)任务,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具体内容如下:

第四条劳动纪律

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内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完成所从事的工作。

第五条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1.甲方应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作制,因生产需要确需延长工作时间时,须经乙方本人同意,并发给乙方加班工资。日加斑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乙方如为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点。

2.甲方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同乙方协商确定的具体工资标准和工资方式以及奖金、津贴、补贴如下:(略)

3.甲方应当每月按期给乙方发放工资,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六条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乙方工资总额的_____%,乙方按不超过本人工资的________%,,按月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缴纳退休养老金。

2.因第七条第二款第(2)项和第3款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按乙方工作每满1年(满半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发给乙方1个月标准工资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如合同期未满,甲方应发给乙方合同期的内的失业补偿费,标准为:距合同期满,每相差1年发给相当于乙方标准工资1个月的补偿费,生活补助费、补偿费分别合计最高不超过12个月乙方标准工资。

3.甲方参照(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向待业保险机构缴纳待业保险基金,乙方待业期间可享受特业保险待遇。

4.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病,治疗期间工资照发,所需医疗费用由甲方支付。医疗终结,经市(县)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为残废的,由甲方发给残废金。乙方因工残废或患职业病死亡,由甲方发给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残废金、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的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其工作时间长短给予3至6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间发给不低于本人原工资60%的病假工资。

6.乙方为女职工,期孕期、产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有关规定执行。

7.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假日、公休假、婚丧假、探亲假是:(略)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方因停产、调整年产任务,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甲方歇业,宣告破产,或者频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略)

3.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违反国家规定,无安全防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无力或不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4)乙方本人有正当理由要求

辞职的。

4.乙方被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应当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试用期内应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

6.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

(1)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2款规定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乙方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7.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第八条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1.甲方为乙方提供住房或住房补贴;

2.甲方为乙方解决伙食问题;

3.甲方按国家规定的补贴项目,每月应发给乙方共计__________;

4.除国家规定以外,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5.除国家规定以外,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6.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后,乙方应为甲方服务______年。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培训费______元;

第九条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由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法律责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损害的,可不承担法律责任;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是: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是:

第十条争议处理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企业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男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同鉴证机关:____________(盖章)合同鉴证人:________________(签章)

合同鉴证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2)说明

私营企业职工劳动合同是指私营企业同劳动者之间签订的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第2条的规定,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8人以上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在我国,私营企业分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三种,这三种企业在录用劳动者俚应与劳动者签订私营企业职工劳动合同。

签订与履行私营企业职工劳动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第一,双方当事人必须明确约定合同期限,避免签订没有合同履行限的合同,合同期限可以是长期的(5年以上),也可以是短期的(1-5年),也可以是以完成某一项工作、任务为合同履行期限,同时,还必须约定合同履行的起止年、月、日,以免以后发生纠纷无据可查。

第二,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并且当事人双方均要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有条件的,最好经劳动合同鉴证机关鉴证。要避免签订口头劳动合同,以免日后发生纠纷空口无凭。

第三,生产任务、数量、质量指标要具体规定。

第四,关于劳动条件,用人单位必须保证提供保证劳动者安全、健康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措施、劳动保护用品、数额、发放、劳保、医疗费用的约定要具体、详尽。

第五,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必须保证劳动者一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月加班须取得劳动者的同意并支付高于工资标准的报酬,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劳动报酬方面、工资数额、支付方式、奖金数额以及工资、奖金迟延支付的责任必须明确约定。用人单位必须执行国家有关保险、福利待遇的规定。

解决私营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纠纷所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

私营企业员工养老保险 篇2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

性别:________

年龄: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现在住址: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及有关劳动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年。其中试用期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个月。

第二条生产(工作)任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__,承担任务,担任______工种。

乙方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_________。

第三条劳动(工作)条件

为保证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产(工作)任务,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具体内容如下:_________。

第四条劳动纪律

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内容如下:_________。

2、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完成所从事的工作。

第五条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1、甲方应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作制,因生产需要确需延长工作时间时,须经乙方本人同意,并发给乙方加班工资。日加班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乙方如为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点。

2、甲方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同乙方协商确定的具体工资标准和工资方式以及奖金、津贴、补贴如下:_________。

3、甲方应当每月按期给乙方发放工资。超过当月规定发薪日期的,从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资额的___%,赔偿乙方损失。

4、甲方应当根据企业的生产发展,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六条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乙方工资总额的___%,乙方按不超过本人工资的___%,按月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缴纳退休养老金。

2、因第七条第2款第(2)项和第3款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按乙方工作每满1年(满半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发给乙方1个月标准工资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如合同期未满,甲方应发给乙方合同期内的失业补偿费,标准为:距合同期满,每相差1年发给相当于乙方标准工资1个月的补偿费,生活补助费、补偿费分别合计最高不超过12个月乙方标准工资。

3、甲方参照(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向待业保险机构缴纳待业保险基金,乙方待业期间可享受待业保险待遇。

4、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治疗期间工资照发,所需医疗费用由甲方支付。医疗终结,经市(县)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为残废的,由甲方发给残废金。乙方因工残废或患职业病死亡,由甲方发给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残废金、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的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其工作时间长短给予3至6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间发给不低于本人原工资60%的病假工资。

6、乙方为女职工,其孕期、产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有关规定执行。

7、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假日、公休假、婚丧假、探亲假是:(略)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方因停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甲方歇业,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

3、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违反国家规定,无安全防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无力或不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4)乙方本人有正当理由要求辞职的。

4、乙方被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应当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试用期内应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

6、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

(1)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2款规定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乙方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7、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第八条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1、甲方为乙方提供住房或住房补贴;

2、甲方为乙方解决伙食问题;

3、甲方按国家规定的补贴项目,每月应发给乙方共计___元;

4、除国家规定以外,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

5、除国家规定以外,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

6、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后,乙方应为甲方服务___年。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培训费___元;

7、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______。

第九条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由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法律责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损害的,可不承担法律责任;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是:_________。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是:

第十条争议处理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企业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政策等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______(盖章)乙方: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鉴证机关:______(盖章)合同鉴证人:______(签章)

合同鉴证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文书要点

私营企业职工劳动合同是指私营企业同劳动者之间签订的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根据《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第2条的规定,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8人以上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在我国,私营企业分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三种,这三种企业在录用劳动者时应与劳动者签订私营企业职工劳动合同。

特别提示

签订私营企业职工劳动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双方当事人必须明确约定合同期限,避免签订没有合同履行期限的合同,合同期限可以是长期的(5年以上),也可以是短期的(1到5年),也可以是以完成某一项工作、任务为合同履行期限,同时,还必须约定合同履行的起止年、月、日,以免以后发生纠纷无据可查。

(2)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并且当事人双方均要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有条件的,最好经劳动合同鉴证机关鉴证。要避免签订口头劳动合同,以免日后发生纠纷空口无凭。

(3)生产任务、数量、质量指标要具体规定。

(4)关于劳动条件,用人单位必须保证提供保证劳动者安全、健康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措施、劳动保护用品、数额、发放、劳保、医疗费用的约定要具体、详尽。

(5)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必须保证劳动者一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月加班须取得劳动者的同意并支付高于工资标准的报酬,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劳动报酬方面、工资数额、支付方式、奖金数额以及工资、奖金迟延支付的责任必须明确约定。用人单位必须执行国家有关保险、福利待遇的规定。

私营企业员工养老保险 篇3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 定 代 表 人:XXX(签字)

乙方(劳动者)姓名:XXX_

居民身份证号码:XXX_

户籍所在地:XXX区(县)_______街_______乡(镇)________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定》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 试用期为____月(日)。

二、终止劳动合同条件约定如下:

(1)严重违纪、触犯法律;

(2)丧失劳动能力;

(3)其他或公司或个人存在不可抗力等问题出现时。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劳动报酬

根据生产工作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在XXX__岗位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安 排, 完成本岗位所要求的工作。

一、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二、甲方每月_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上月全月工资。

三、劳动报酬具体金额和支付办法口头商定。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具体办法参阅公司规定。

一、甲方在乙方岗位实行计工时制度,工时以天计算,均每天8小时。

二、乙方延长工作,做假休补偿;乙方因技术不熟练、工作安排不到位等情况而延长 工时,不给予补偿。确实加班者,按照《劳动法》和本市有关规定支付乙方加班 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三、甲方保证乙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受各种休息休假。

第四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确保乙 方享有应有的社会保险权利;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者不享受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补助待遇。

三、保险和福利待遇事项约定如下:

第五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劳动纪律

一、甲方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和操 作规程教育培训,努力改善劳动条件,保证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二、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及时向乙方发放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健 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和操作规程。

四、因工负伤或死亡,甲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各项待遇。但因个人不遵循 操作规程而造成失误者,个人负全责。

五、甲方有权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按规章制度对乙 方实行管理和实施奖励与负奖励。

六、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管理,按本合同的约定 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六条 本合同的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实操中,合同确实不适合双方履行,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的;

(2)由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已修改或废止的。

第七条 本合同解除、终止与续签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或实习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担当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6)乙方不能按要求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标准工作量,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7)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8)甲方在有关部门确认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甲方依据(5

8)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本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

一、二款规定的;

(2)乙方因工负伤并经劳动行政部门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本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合同期满,不再续订的;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解散、撤销的;

(3)乙方丧失劳作能力的;

(4)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合同条件出现的;

甲方(公章):XXX 乙方(公章):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营企业员工养老保险 篇4

甲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以下工作:

1、产品宣传推广

2、乙方的工作时间为

第三条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后,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标准为每小时

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的周期不得超过15日。支付劳动报酬的其他约定

第四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教育和职业培训,并为乙方提供以下劳动条件:

第五条甲乙双方可以随时终止用工合同,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六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支付的小时工资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

第七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地方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营企业员工养老保险 篇5

20__年工作基本思路是:以狠抓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贯彻落实为重点,以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让更多的人老有所养为目标,建立和完善养老保险政策体系,妥善解决好养老保险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遗留问题,进一步加强政策贯彻执行的力度,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养老保险制度的平稳运行。

一、完善政策体系

今年省厅拟出台以下政策。

(一)研究建立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根据城镇老年居民的缴费能力,研究建立“低进低出”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障办法。

(二)实施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办法。根据国务院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统一部署,针对农民工务工的收入特点,研究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缴费和待遇体系,完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促进农民工参保和流动。

(三)研究、完善各类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政策,消除制度障碍,促进参保人员合理流动。

我州将按照省厅要求,积极开展调研工作,大力支持和争取尽快出台上述政策,建立和完善养老保险政策体系。

二、加大政策的宣传和执行力度

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和手段,加大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指导督促各县市必须严格执行省里统一政策,维护基本制度的平稳运行。加强政策执行情况跟踪,及时了解和掌握政策执行效果。保持政令畅通,对违反省里政策的予以纠正。同时加强政策和业务培训,建立定期培训制度,制订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养老保险政策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工作人员、企业劳资工作人员政策业务素质,提高政策贯彻落实效率。

三、做好调待工作

精心组织,及时落实20__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进行调整工作。

四、化解矛盾和问题

(一)集体企业职工参保问题。按照省厅的要求妥善解决好企业集体养老保险问题。

(二)企业职工死亡待遇问题。积极向上级反映我州对企业职工死亡待遇问题的意见,争取尽快出台统一政策,并抓好落实。

五、加强企业年金工作

加大企业年金制度的宣传力度,指导有条件的企业实施企业年金。促进企业分配体系公平公正,维护职工权益。

六、做好新农保试点工作

指导__县认真开展试点工作,及时向上反映和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试点工作出经验,出成效。

七、开展参保国有困难企业欠费情况调查,研究探索解决养老保险欠费的办法。

八、继续做好国有企业改革改制扫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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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养老保险条例


(1998年10月27日深圳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00年12月22日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企业员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为特区)的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深圳经济特区实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本条例所指的社会养老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等多层次的养老保险。

政府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和地方补充养老保险;鼓励、支持企业和员工参加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第三条 本条例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适用于特区内的企业(包括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下同)及其员工。

本条例规定的地方补充养老保险适用于依照本条例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特区内的企业及其本市户籍员工。

企业及员工必须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地方补充养老保险。

第四条 社会养老保险应遵循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和保障水平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五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共济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基金管理模式。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统一存入市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用于养老保险,严禁挪作它用。

第六条 深圳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设立的社会保险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市社保机构)主管深圳市养老保险工作。

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市社保机构做好养老保险工作。

第二章 养老保险费的征集

第七条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来源为: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其利息、基本养老保险费滞纳金和罚款、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运营收益、财政补贴及其它收入。

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来源为: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及其利息、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滞纳金和罚款、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合法运营收益、原有养老保险基金积累及其它收入。

第八条

缴纳养老保险费以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工资。但员工月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计征养老保险费;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低于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60%计征养老保险费。

第九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为员工缴费工资的13%,其中员工按本人缴费工资的5%缴纳;企业按员工个人缴费工资的8%缴纳。

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为员工缴费工资的1%,由企业缴纳。

第十条 企业和员工应按月向市社保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员工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由所在企业代为扣缴。

第十一条 养老保险费由企业的开户银行按月代收后,转入市社保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养老保险基金帐户。

第十二条 市社保机构应将企业和员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下列比例分别计入个人帐户和共济基金:

(一)员工个人帐户为缴费工资的11%;

(二)其余部分计入共济基金。

第十三条 1992年7月31日前调入本市的员工,其1992年7月31日前的连续工龄(没有按市政府规定参加养老保险的年份除外),视为缴费年限。

第十四条 1992年8月1日以后调入本市的员工不再补交共济基金和个人帐户。

1992年8月1日至1996年6月30日期间调入本市的员工,已按市政府规定补交共济基金的,其补交的共济基金转入个人帐户。

第十五条 1996年7月1日以后调入本市的员工,超过市政府规定的调工调干年龄界限的,应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缴纳后,其调入本市以前的连续工龄视为缴费年限。

超龄养老保险费的缴纳标准,由市政府另行规定。

超龄养老保险费由调入单位缴纳,计入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第十六条 安置到本市的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及部队在编职工,其军龄(工龄)计算连续工龄的,视为缴费年限。但部队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七条 企业在取得营业执照后90日内,应向市社保机构办理养老保险登记及参保手续。

第十八条 企业依法转让、合并或分立的,其欠缴的养老保险费及其滞纳金,由变更后的企业予以缴纳;企业另有约定的,由约定的企业缴纳。

企业依法破产或解散的,其欠缴的养老保险费及其滞纳金列入第一顺序清偿。

第十九条 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在成本中列支。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在税前提取。

第二十条 员工个人帐户积累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利息全部转入员工个人帐户。

第二十一条 市社保机构每年定期对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情况进行年检,并对年检合格的,发给社会保险年检证。

企业在办理用工、调工、调干手续时,应提供市社保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年检证;企业在租、购微利房时,应提供社会保险年检证。

第二十二条 市社保机构核查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情况时,企业应如实提供员工名册、工资表及其他有关资料。

第三章 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十三条 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员工,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二)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

(三)有本市户籍的员工在1992年7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有本市户籍的员工在1992年8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非本市户籍的员工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第二十四条 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员工或失业人员,可向市社保机构办理领取养老金的手续,经市社保机构核定后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十五条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包括基本养老金、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抚恤金和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六条 1992年8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员工,依规定退休时的月基本养老金的构成是:

基础性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

第二十七条 1992年7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员工,在本条例实施以后依规定退休时的月基本养老金构成是:

基础性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基本调节金

第二十八条 基础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基本调节金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个人帐户养老金在个人帐户中支付,个人帐户支取完毕后,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具体计发办法:

(一)基础性养老金:按退休时上年度本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计算;

(二)个人帐户养老金:按退休时个人帐户积累额的1/120计算;

(三)基本调节金:按本市1997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计算;

(四)过渡性养老金的具体标准由市政府另行规定。

第二十九条 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待遇包括地方调节金、地方过渡性调节金、补充养老保险金、过渡性补贴和其他补贴。

(一)地方调节金:只计发给1992年7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且在1999年1月1日以后退休的人员,按300元减去基本调节金计算;

(二)地方过渡性调节金:只计发给1992年8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期间参加工作且于2007年至2011年期间退休的人员,其中2007年退休的为250元/月,自2008年起每晚1年退休的递减50元;

(三)补充养老保险金、过渡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归侨员工退休时,月基本养老金与地方补充养老待遇之和低于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每月加发退休时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5%的补助费。加发的补助费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 本条例实施前已退休的人员,其享受待遇不按新的计发办法重新计算。

第三十二条 离休干部及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的养老保险待遇另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具备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三)项条件,未到退休年龄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员工可以办理退职,计发养老保险待遇时,在本条例规定的的基础上,每提前一年退职,相应减发养老保险待遇的1%。

第三十四条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每年7月份调整一次。具体调整比例根据本市上年度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和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净增长情况予以核定,由市社保机构报市政府批准。

第三十五条 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其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六条

有本市户籍的员工,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但不满缴费年限的,退休后不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积累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并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生活费。

一次性生活费支付标准:缴费年限每满1年支付给该员工1个月的退休时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

第三十七条 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但不满本条例规定的缴费年限的非本市户籍的员工,以及退休前调出或辞工离开本市的员工,个人帐户积累额按以下办法处理:

(一)当地有社会保险机构的,积累额全部转入当地社会保险机构,当地社会保险机构不予接收的,积累额全部退还本人;

(二)当地没有社会保险机构的,积累额全部退还本人。

第三十八条 退休前出国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员工,个人帐户积累额全部退还本人。

第三十九条 员工退休前死亡的,其个人帐户积累额可以继承;退休后死亡的,其个人帐户尚有剩余额,剩余额可以继承。无人继承的,转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员工因工伤残按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个人帐户积累额在其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时退还本人。

第四十条 员工退休前非因工死亡或退休后死亡的,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享受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

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的标准:

(一)丧葬补助费:支付标准为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二)一次性抚恤金:抚恤金以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供养直系亲属为1人的,支付上述基数的6倍;供养直系亲属为2人的,支付上述基数的9倍;供养直系亲属为3人及以上的,支付上述基数的12倍。

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四十一条 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

退休人员在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时,应向市社保机构提供银行帐号。

市社保机构应依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养老金。

第四十二条 离退休人员死亡的,其亲属应在其死亡后30日内,向市社保机构申报。

第四章 养老保险监督

第四十三条 设立由政府代表、企业代表、工会代表和其他方面代表组成的社会保险监督机构。社会保险监督机构中的政府代表不超过代表总数的四分之一。

社会保险监督机构的组成、职权、议事规则由章程规定,其章程须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社会保险监督机构对养老保险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和基金收支、使用、管理实行监督。

第四十四条 市审计机关每年应对养老保险基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定期审计,审计结果应向社会保险监督机构报告。

市社保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基金的财务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

市社保机构应当设置社会保险费查询系统,方便企业和员工查询缴费情况。

第四十五条 参加养老保险的企业和员工有权向市社保机构查询养老保险费的缴纳、待遇给付情况。

第四十六条 企业每半年应将养老保险费的缴交情况向员工公布一次。

员工对所在企业迟交、少交和不交养老保险费的情况,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两年内向市社保机构和有关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四十七条 市社保机构每年应定期将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支付、结存、运用等情况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企业不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市社保机构应发出追缴通知书,企业须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市社保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和滞纳金。滞纳金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滞纳养老保险费的2‰缴纳。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瞒报参保人数或缴费工资、不办理养老保险登记或拒不提供有关资料的,市社保机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对企业处以50000元的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条

对干扰、妨碍市社保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逾期不申报造成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由市社保机构追回多领取的金额,并处以多领金额等额的罚款。以欺诈手段多领养老保险待遇,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挪用、挤占养老保险基金的,对有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

市社保机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损公肥私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企业、员工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四条

当事人对市社保机构作出的缴费通知书或者追缴通知书、处罚决定或者计发保险待遇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书或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市政府行政复议机构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仍然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自收到通知书或决定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或通知书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市社保机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五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算;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以市统计部门公布的数额为准。

本条例所称缴费年限为员工在本市实际缴费年限与视为缴费年限之和;本条例所称视为缴费年限,是指经本市劳动、人事部门批准正式调入本市的员工参加社会保险以前国家正式承认的原有连续工龄年限。

第五十六条

企业及员工在缴纳养老保险费及计发养老保险待遇时,所涉及的上年度本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上半年交费和计发的,按上二年度本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下半年交费和计发的,按上年度本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第五十七条 宝安、龙岗两区的养老保险参照本条例执行。

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及其雇用人员的养老保险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五十八条 本条例自一九九九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私营企业员工辞职申请书


尊敬的___________领导: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本来我想在培养我的 ______________公司里工作终老,但是生活是残酷的,巨大的生活压力迫使我抬起头来,去遥望那碧蓝的天空。这时,我多么羡慕那自由飞翔的小鸟,还有那些坐得起飞机的人啊。每个月的开头,我会满心欢喜的拿着微薄的工资去还上个月的欠债,每个月的月中,我为了省钱会努力勒紧裤带,重复性的,每个月末,生活的本色就变成了借钱和躲债。

人比人得死。这是句俗话,但确实是亘古不变的真理。看着身边一个个兄弟都出口了,这心里跟火烧似的。看着朋友每月拿着15%的房贴,车贴,5、6百的高温费,几千几万的奖金,这心里就琢磨着,这人与人的差距咋就这么大尼?

人生数年,弹指一挥间。是的,公司有培训计划,有培养机制,公司会尽量把每一位员工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工资会涨的,面包会有的,可俺就看不明白,咋你们培养我就要3年5年滴,人家咋不用培养就收了俺尼,俺还有多少年来给你培养?到时候,黄花菜都凉喽。人家咋就看得起俺,给俺钱呐?龙入浅水遭虾戏,虎落平原被犬欺啊。

佛曰:一枯一荣,皆有定数。圣经上说:欠着我的,我会记下。梁朝伟说:出来混,总归是要还的。主席说: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小平同志说: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电视上也说:要爽靠自己。

因此本人因为个人原因,决定离开已经服务多年的_____________公司。

请求领导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日期

私营企业转让协议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企业名称)(以下简称“企业”)于 年 月 日经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设立,由甲方个人投资并经营,“企业”全部财产属甲方个人所有,并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企业”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甲方愿意将其在“企业”的全部出资及与此相关的合法权益(以下称资产)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资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以人民币 万元的价格将其在“企业”的全部资产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 日内以银行转帐(或现金支付)的方式一次性将上述款项支付给甲方。

二、保证:

甲方保证在对上述资产拥有所有权及完全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财产,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保证资产未被查封,并保证资产不受第三人之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三、转让的效力:

自本协议书项下的转让完成之日起,乙方对“企业”全部财产享有所有权及相关的权益,并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五、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资产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其他约定:

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协议书经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甲方):

年 月 日

受让方(乙方):

年 月 日

私营企业员工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___年龄: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现在住址: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及有关劳动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本合同期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年。其中试用期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个月。

第二条 生产(工作)任务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__,承担任务,担任______工种。

乙方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_________.

第三条劳动(工作)条件为保证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产(工作)任务,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具体内容如下:_________.

第四条 劳动纪律

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内容如下:_________.

2.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完成所从事的工作。

第五条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1.甲方应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作制,因生产需要确需延长工作时间时,须经乙方本人同意,并发给乙方加班工资。日加班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乙方如为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点。

2.甲方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同乙方协商确定的具体工资标准和工资方式以及奖金、津贴、补贴如下:_________.

3.甲方应当每月按期给乙方发放工资。超过当月规定发薪日期的,从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资额的___%,赔偿乙方损失。4.甲方应当根据企业的生产发展,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六条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乙方工资总额的___%,乙方按不超过本人工资的___%,按月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缴纳退休养老金。

2.因第七条第2款第(2)项和第3款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按乙方工作每满1年(满半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发给乙方1个月标准工资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如合同期未满,甲方应发给乙方合同期内的失业补偿费,标准为:距合同期满,每相差1年发给相当于乙方标准工资1个月的补偿费,生活补助费、补偿费分别合计最高不超过12个月乙方标准工资。

3.甲方参照(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向待业保险机构缴纳待业保险基金,乙方待业期间可享受待业保险待遇。

4.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治疗期间工资照发,所需医疗费用由甲方支付。医疗终结,经市(县)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为残废的,由甲方发给残废金。乙方因工残废或患职业病死亡,由甲方发给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残废金、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的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其工作时间长短给予3至6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间发给不低于本人原工资60%的病假工资。

6.乙方为女职工,其孕期、产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有关规定执行。

7.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假日、公休假、婚丧假、探亲假是:

(略)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方因停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甲方歇业,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 3.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违反国家规定,无安全防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无力或不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4)乙方本人有正当理由要求辞职的。

4.乙方被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应当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试用期内应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

6.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

(1)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2款规定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乙方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7.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第八条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1.甲方为乙方提供住房或住房补贴;

2.甲方为乙方解决伙食问题;

3.甲方按国家规定的补贴项目,每月应发给乙方共计___元;

4.除国家规定以外,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

5.除国家规定以外,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

6.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后,乙方应为甲方服务___年。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培训费___元;

7.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______.

第九条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由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法律责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损害的,可不承担法律责任;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是:_________.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是:

第十条争议处理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企业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政策等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合同鉴证机关:______(盖章)合同鉴证人:______(签章)

合同鉴证日期___年___月___日文书要点私营企业职工劳动合同是指私营企业同劳动者之间签订的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