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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场地租赁合同1000字

幼儿园场地租赁合同1000字。

如今有很多时候都会进行租赁,此时就会使用到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中交付租金是获取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对价。合同对于我们有非常大的帮助,签订租赁合同前一定要先仔细阅读合同。所以,你是否知晓租赁合同是怎样的格式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幼儿园场地租赁合同1000字》,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幼儿园场地租赁合同(篇1)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一、基本情况

1、甲方(出租人)

丁玉华的宅基地东西长约30米,南北长约29米,合计约1。3亩。原宅基地上有不成材小树和成材树若杆棵,里生外熟瓦房3间(危房)、平房2间、原加工房2间。

2、乙方(承租人)

耿士鹏在甲方的宅基地上盖一所新建筑面积为600多平方米的幼儿园(西边为上下两层楼房18间,北边为平房5间),房屋总投资为33万元。院内硬化、美化7万元,室内、院内教学设备等(教室空调、电视机、电脑、桌凳床、消毒柜、图书、大小玩具、餐具、厨具、车棚、大门等)16万元。接送车辆若干万元。

二、双方协议

经双方协商,甲方(出租人)愿将整块宅基地租给乙方(承租人)使用30年。甲方(出租人)将不成材小树自行砍掉或移栽它处、成材树自己卖掉、危房3间自行拆除;2间平房和2间红瓦房在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由乙方装修乙方使用,是否拆除重盖待以后看是否有利于教学,经双方协商后再定。乙方(承租人)每年付给甲方租金20_元,租金20_年一调整,以略高于当地当时可耕地的承包价。甲方拿出3万5千元北屋平房3间归甲方所有,由乙方当做教室使用(因乙方支付8千元的工价)。

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因故而扰乱乙方正常的教学秩序。

三、今后与未来

30年合同到期,乙方有权再续合同。30年内因国家整体规划需搬迁拆除,20间房屋的赔偿金原价扣除乙方固定资产(房屋29。5万元和院内硬化7万元),半价扣除室内、院内教学器材费(按当时估价),余下的赔偿金由耿士鹏、田艳杰、田艳伟三人平分。合同后再建房屋也是如此分配。

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合同永久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幼儿园场地租赁合同(篇2)

承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自愿、充分协商,就甲方向乙方租用场地之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租赁场地及用途

乙方同意将坐落在______市______区____________,面积为______平方米的场地(以下简称该场地),出租给甲方开办幼儿园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乙方应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将该场地交付甲方使用。

第三条租金及其支付方法

租金为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_元/月,租金每月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四条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在租赁期内,甲方必须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场地。

2、在租赁期内,甲方必须服从该场地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

3、甲方须按期向乙方交纳租金,并向该场地物业管理公司支付因租赁场地而产生的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

(二)乙方义务

1、乙方须保证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权属清楚,并享有处分该场地的权利。

2、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如乙方继续出租该场地,在相同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承租该场地的权利,经同意后双方应另行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甲方与乙方的变更

1、在合同期内,如果甲方将该场地的租约转移给第三方时,本合同对第三方继续有效。

2、乙方转让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在同等的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将该场地交付甲方使用的,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甲方应付总租金的XXX作为违约金。

2、如因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权属发生纠纷或乙方原因导致影响甲方对该场地使用的其他情况,乙方负责解决该纠纷,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其它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其他约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幼儿园场地租赁合同(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用甲方位于长城·世纪华府小区内幼儿园物业办学事宜,现达成以下协议:

一、 租赁物基本情况及租赁期限

1、幼儿园建筑面积:约2200平方米。

2、幼儿园用地面积:约1500平方米。

3、物业使用用途:仅限开办幼儿园

4、幼儿园租赁期限为20年,从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止(到期后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6、幼儿园租金按建筑面积2200平米计算,租金按上、下半年支付,每年上半年6月31日和下半年12月31日前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号。

7、签订本协议的当日乙方需交付租赁押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没有违反相关规定(按时缴交租金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将押金免息退还乙方。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l、甲方交付使用时,该幼儿园主体已经相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相应的验收合格证件,幼儿园交付标准:甲方须于20xx年3月1日前按设计图纸要求完成幼儿园的土建工程(包括外墙、内墙装修、门窗安装、绿化工程、室内外消防工程),并使租赁物通过消防、安全等部门检查验收,同时配备水、电、管道燃气、网络线、电视、电话、广播线、监控设施、排水排污、幼儿园地面绿化等设施。

2、乙方负责幼儿园内部的装修及配置教学所需的设备设施,办学产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盈亏自负)。乙方内部装修时应按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装修并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乙方进行幼儿园内部装修时应按物业管理公司相关规定及要求进行装修。

4、乙方负责筹备各项办学工作,包括办学申请、学校章程与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教职工的聘请、办学所需的各类办公、教学设备和图书、资料等购置。

5、乙方不得改变幼儿园的使用功能和使用用途。

6、合同约定期间,甲方负责幼儿园公共区域和园内水、电、管道燃气、网络线、电视、电话、绿化等物业管理,园内的清洁卫生由乙方自行负责管理。

7、乙方办学经营时必须按照政府部门有关要求进行管理。 8、双方不得无故终止租赁合同,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提前解除、终止本租赁合同,甲方不承担乙方所造成的幼儿园装修及经营成本。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提前解除、终止本租赁合同,甲方负责乙方的幼儿园装修及经营成本(包括:内部设施、员工工资、社保、失业补助、贷款利息、停业损失等)。

9、租赁期间内甲乙双方不能擅自移交或以任何其他形式交予第三方接管幼儿园,如需变更,双方须提前一年递交书面申请通过后方可执行。

三、违约责任

1、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该物业,同时保留追究乙方

a) 租赁期限内乙方改变幼儿园使用功能及使用用途;

b) 乙方因自身原因被相关政府部门吊销办学执照;

c)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自行将该物业转交第三方使用或经营;

d) 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租金和小区物业管理费用,且拖延时间超过六个月。

2、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及提出经济赔偿的权利。

a) 甲方按合同约定时间将幼儿园交付给乙方使用。

b)该物业建筑、结构、水、电、管道燃气等安全设备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改变使用功能、用途以及未按物业管理要求装修的情形除外),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造成各类事故影响乙方办学的。

c)甲方的水、电、煤气等物业管理工作滞后而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该物业和正常办学。

四、特别约定

1、乙方交纳的水电、电费、管道燃气按国家标准教育用水、用电、用气费用交纳,不分摊小区其他费用。

2、如该幼儿园经政府相关部门予以确权(办理产权证),甲方有权将该物业(幼儿园)由租赁变更为出售,乙方无任何异议,但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如乙方购买该物业,本租赁合同自动解除,甲方应按规定将租赁押金退还乙方。若第三方购买,本合同继续履行至本合同期满。

五、其他条款

本协议中相关条款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字后即时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署代表: 签署代表: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幼儿园场地租赁合同(篇4)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一、基本情况

1、甲方(出租人)

丁玉华的宅基地东西长约30米,南北长约29米,合计约1。3亩。原宅基地上有不成材小树和成材树若杆棵,里生外熟瓦房3间(危房)、平房2间、原加工房2间。

2、乙方(承租人)

耿士鹏在甲方的宅基地上盖一所新建筑面积为600多平方米的幼儿园(西边为上下两层楼房18间,北边为平房5间),房屋总投资为33万元。院内硬化、美化7万元,室内、院内教学设备等(教室空调、电视机、电脑、桌凳床、消毒柜、图书、大小玩具、餐具、厨具、车棚、大门等)16万元。接送车辆若干万元。

二、双方协议

经双方协商,甲方(出租人)愿将整块宅基地租给乙方(承租人)使用30年。甲方(出租人)将不成材小树自行砍掉或移栽它处、成材树自己卖掉、危房3间自行拆除;2间平房和2间红瓦房在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由乙方装修乙方使用,是否拆除重盖待以后看是否有利于教学,经双方协商后再定。乙方(承租人)每年付给甲方租金20_元,租金20_年一调整,以略高于当地当时可耕地的承包价。甲方拿出3万5千元北屋平房3间归甲方所有,由乙方当做教室使用(因乙方支付8千元的工价)。

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因故而扰乱乙方正常的教学秩序。

三、今后与未来

30年合同到期,乙方有权再续合同。30年内因国家整体规划需搬迁拆除,20间房屋的赔偿金原价扣除乙方固定资产(房屋29。5万元和院内硬化7万元),半价扣除室内、院内教学器材费(按当时估价),余下的赔偿金由耿士鹏、田艳杰、田艳伟三人平分。合同后再建房屋也是如此分配。

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合同永久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幼儿园场地租赁合同(篇5)

甲方:

乙方:

为了提高幼儿园管理水平,确保幼儿园保教和服务质量,甲方将幼儿园场地交乙方承包经营,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出租位于成都市二仙桥的幼儿园场地(不包括该场地内现有的一级档案室)。幼儿园营业资质和执照和6名老师暂交乙方使用;乙方出资金、管理和经营。由乙方按照国家的法律、幼教法规及甲方的规章制度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承担在承包经营期间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二、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该履约保证金用于冲抵乙方在经营期间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乙方赔偿损失后不足部分或由甲方承担法律责任赔偿损失部分和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的违约赔偿等。若乙方在经营期间没有发生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也没有本合同的违约赔偿等,该履约保证金由甲方全额退还乙方。

三、乙方承包经营期自20_年7月15日至20_年7月15日,计5年;第一年的幼儿园场地租赁费为300000元(大写:三十万元整),以后每年租赁费递增20_0元(大写:贰万元整)。租金每半年缴纳一次,缴纳日期为每年1月15日和7月15日,每次缴纳金额为当年租金总额的一半。乙方逾期支付则按每日12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对甲方幼儿园6名老师的工资待遇按甲方确定的标准实行,并由乙方按月造册直接发放给6名老师,6名老师的养老保险费、医保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公积金、工会经费等费用由乙方统一向甲方缴纳,由甲方代为向社保及相关部门缴纳。

五、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幼儿园所发生的水、电、气、通讯、物业管理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下属物业管理公司收取,另外,因甲方代收代缴水电费,且负责供水供电设施的维修,乙方每月向甲方缴纳管理费500元。

六、幼儿园场地的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由甲、乙双方核对书面签字确认,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幼儿园场地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幼儿园场地的验收依据。

七、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幼儿园场地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均由乙方自行修复,费用由乙方自负。

八、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乙方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当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再承包经营后,该场地内的装饰装修无偿归甲方所有,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由乙方处理。

九、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幼儿园场地如遇政府拆迁,甲方应提前60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将幼儿园场地交还甲方,其收的租赁费用多退少补。如乙方对幼儿园场地进行了装修的,政府拆迁所赔的装修费用归乙方所有。

十、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若因甲方开发需要收回该场地的,

甲方应按照每年折旧20%的比例向乙方补偿装饰装修费用(不包括乙方可拆除搬离的新增附属设施以及设备的费用)。

十一、在乙方暂使用公司幼儿园资质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是否合法、是否遵守相关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等进行监督。但甲方必须尊重乙方的经营权利,不得以指导和监督为名干涉乙方的正当经营活动。并尽一切所能为乙方的经营活动提供方便,协助乙方打造园区的周边环境。

十二、凡甲方要求参与的演出活动,乙方负责组织幼儿园以甲方的名义无偿的参加并献上优秀的节目。若乙方对现有幼儿园的孩子采取采取优惠政策以及分流,必须拿出具体的方案与甲方一起协商解决,确保幼儿园的稳定。

十三、除甲方同意乙方继续承包经营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期届满后的.30日内应返还该场地,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场地的,乙方应按每日1200元向甲方支付该场地占用使用费。乙方返还该场地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场地设施如有损坏灭失,乙方须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租赁期间届满后,若该场地继续作为幼儿园时用的,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十四、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 该场地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 该场地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收、征用的;

(三) 该场地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场地拆迁许可范围的;

(四) 该场地因不可抗力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场地的;十五、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每日12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应按照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场地,经乙方催告后7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场地用途或因乙方原因造成场地主体结构损坏的;乙方擅自转租该场地、转让该场地承租权或与他人换租的;

(三)乙方利用租赁物从事非法活动或由于乙方的行为影响甲方声誉和经济利益的。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订立补充条款。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成华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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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文推荐】幼儿园场地租赁最低期限


随着法律的不断完善,租赁合同在平时越来越重要了,租赁合同可以时间限制划分成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合同可以防范可能存在的风险,签订租赁合同时要注意内容合法。值得推荐的租赁合同有哪些?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现“【优文推荐】幼儿园场地租赁最低期限”,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幼儿园场地租赁最低期限 篇1

出租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场地从事_________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场地

乙方承租甲方________________场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用于_________。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甲方须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租赁场地的使用权。

第二条 续租

本合同续租适用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_________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标准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场地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_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有违约行为的,是否续租由甲方决定。

第四条 租金

租金共_________元,实行_________一年支付制。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活动。

第八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

3.应按期支付租金。

4.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场地,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5.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6.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

7.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非乙方承租场地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上述范围内进行广告宣传。

8.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改变租赁场地的用途。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___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_________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3)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5)违反保证金协议的有关约定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按照___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未按照约定交付场地,经乙方书面催告后_________天内仍未交付的。

(2)干涉乙方的正常活动,严重影响乙方致使乙方无法正常活动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_________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并按照_____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并退还保证金及利息。

第七条 其他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场地,每日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币_________元,累计不超过_________个月的租金。

2.如果因甲方非正当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在合同不能履行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补偿金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作为对乙方的间接损失补偿。

3.如果因乙方非正当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应在合同无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补偿金_________币 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作为对甲方的间接损失补偿,否则,甲方有权暂时扣留乙方已经交付的租金。乙方基于信赖而先期投入的各类费用甲方不予以补偿。

4.乙方逾期支付应支付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交付租金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_________个月的租金。乙方如拖欠租金达_________天以上,甲方有权收回场地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八条 场地的维修、保养

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场地进行改建,须事先经甲方同意,

第九条 租赁场地的交还

1.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_________日内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拒不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_________日内将己方物品搬出租赁场地,乙方逾期_________日拒不搬出己方物品的视为乙方放弃对该物的所有权,甲方有权任意处置滞留于租赁场地的乙方物品。

3.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对租赁场地进行改造增加的添附物可与甲方协商作价处理。如双方无法达成合议则由乙方在交还租赁场地前自行拆除添附物,甲方不予补偿,因拆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在租赁期限内场地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乙方依照本合同享有的承租权利不受影响。

2.在租赁期限内因场地本身问题造成乙方或者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的由甲方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份,_________方各执_________份。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日期: 日期:

幼儿园场地租赁最低期限 篇2

甲方(出租方):省 市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市 路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香港 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省 市 路386号

法定代表人:田力

甲方将位于 路与 路交接处“酒店”整体租赁给乙方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共同订立本合同并同意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租赁物业定义

1、租赁的具体范围、面积及单价、总金额

指甲方根据合同条款出租给乙方的位于 路与 路交接处的“酒店”。该房产整体租赁,建筑面积为33494.5平方米(最终精确面积由房产部门测绘确认为准),单价为30元/平方米/月,计币:壹仟贰佰零伍万捌仟元/年。

2、配套设施设备

甲方提供租赁的物业可以满足对方需要的相应配套的水、电(含增容动力、照明、配电)、燃气、消防安全设施、通讯设施、冷暖气空调设施、电梯、环保设施(排水、排污、排烟等)等由乙方确认具备正常使用功能的设备。

甲方的物业附带现有的配套设施(具备正常使用功能)出租给乙方,甲乙双方并据此作为约定相应的合同条款的因素。

第二条 期限定义

1、合同期限

租赁共10年,即自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4月30 日止。

2、物业交付日期

甲方在20xx年5月1日前,将竣工的物业交付乙方。如逾期不能交付,本条规定的合同期限根据逾期交付天数相应顺延,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补偿乙方经济损失1万元,逾期超过6个月的,乙方可选择终止合同。

第三条 租金及增幅

租金:按照乙方租赁的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基本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30元。 增幅:从租金计算日第三年起,在基本租金基础上每一年递增5%。

第四条 租金支付方式

乙方按月支付租金给甲方,甲方于每月月首前5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供符合当地税务及相关部门要求的租赁费发票,乙方在收到上述发票后3个工作日内将当月租金交付甲方。

第五条 保证金

为了使本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顺利履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币200万元作为保证金,开业前将保证金存入双方共管账户中,甲乙双方预留印鉴进行共管。保证金支付方式为合同签订后付100万元,开业时付100万元。乙方在15个工作日内(如有特殊原因,乙方可顺延5个工作日),将上述款项转入指定账户,待甲方依合同约定能顺利完工,能在规定时间内顺利交付物业而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乙方可在开业后10个工作日内将该款项转入甲方账户。由甲方按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按季向乙方支付保证金利息,直至合同履行期满,甲方一次性退还乙方保证金。

如遇甲方不按规定时间交付物业或物业不符合乙方经营的要求,致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经营

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按法律规定返还双倍保证金。

第六条 租赁

甲方拥有将所建的“ 酒店”整体出租给乙方经营的权力,并特声明酒店出租已取得购买酒店业主的同意,如甲方因酒店使用权不清,发生有关纠纷,造成乙方损失,概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 设施设备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设施、设备在保修期内由甲方负责与设备供应商联系维修,甲方在接到设施、设备故障报告应立即组织维修,甲方未及时实施上述行为,乙方有权自行联系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保修期过后因设施、设备老化造成无法正常使用,乙方负责更换,更换之新设施、设备应不低于现有设施、设备的标准;乙方负责所有设施、设备的年检和物业内正常的维修、维护。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拥有 酒店的物业使用权,甲方租赁物业给乙方作酒店经营,并保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甲方需保证所提供的物业符合和具备乙方经营酒店的基本条件(含基本装饰、二次装修、消防、冷暖气空调设备、停车场、电力、室外排污、排水及出入口的完备)。具体要求见国家酒店评定标准、星级酒店计分标准,上述基本条件在约定交付使用时必须同时具备。

3、甲方有权按合同条款定期向乙方收取租金。因甲方提供的租赁费发票未能达到当地税务局或政府其它部门的要求致使乙方被要求补交税款、罚款或遭受其它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实际损失,乙方可以选择从应付甲方的租金中直接抵扣上述损失。

4、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其房产税、土地使用费、租赁登记管理费、如增加建筑面积需补交的地价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收取涉及房产的相关费用概由乙方负责。

5、甲方确保设施、设备完好移交给乙方,双方当场验收清点后签字确认,物业移交前如设备存在故障或不能正常使用的,由甲方出资修复。

6、甲方提供出租房屋有效、合法的土建、消防工程竣工及消防验收合格批文的复印件给乙方备案。

第九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章纳税,按双方商定的场地使用用途在工商行政管理和税务部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以及办理其它经营所需的缴交税收及各种费用。

2、有关证照申领后,乙方必须将各种证照的复印件交壹份给甲方备案,以便进行有效的监督。

3、乙方按照当地规定领取营业执照,并按照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担相应责任。如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发生劳资纠纷而造成的后果及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4、乙方须合理科学的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须按时向甲方交纳房屋租金。向有关部门交纳水电、卫生等费用及政府规定的各种税费。

第十条 不可抗力及维修责任

1、房屋租赁期内,房屋及设备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毁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因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原因而致使房产、设施损坏或不可正常使用的,其修缮、更换的责任由甲方负责使其恢复正常使用的功能。如因上款原因致使乙方停业或不能正常营业,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在此期间的租赁费。

2、酒店经营属于主体结构本身造成的原因需要维修的,由甲方负责无偿维修;若引起乙方财产损坏,甲方负责其损坏财产部分的直接经济损失。乙方造成甲方房屋结构损坏的,乙方必须负责赔偿。

3、如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导致该物业任何部分被损坏之后7天内甲方不进行重建复原工

程,乙方有权进行以下行为:

a、乙方可进行所有必须的重建复原工程,而甲方应补偿乙方由此而引起的所有花费及开支,或由乙方在租金中扣除。

b、如因甲方原因重建复原工程在发生损失之后30天仍未动工,严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乙方可选择终止本合同,并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抵押

签订本合同时,甲方保证如实提供场地和建筑物有无任何的抵押情况及有无被执法部门采取查封等强制措施。如有上述事实,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具体内容,并向抵押权人或相关执法部门取得认可租赁的文件。在租期或任何延期内,如甲方将其土地使用权或其建筑物的所有权抵押予其他人,甲方应保证乙方在本合同中享有的权利不因甲方的抵押行为而受影响和改变。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赔偿,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影响正常营运,否则视为违约。

2、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有关法规及相关规定或造成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即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500万元的违约金及补偿对方受到的具体损失。

3、乙方如不能按时向甲方缴交场地租金,时间超过10天,经甲方催讨,自第11天起,每延迟一天按拖欠的总金额的0.2‰每天向甲方缴交滞纳金(10天允许期为考虑假日或人为疏失,超过60天则属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4、如因甲方对租赁物的权利出现暇疵或因甲方提供的物业出现质量问题,给乙方带来损失,甲方须赔偿乙方实际损失,乙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 市仲裁委员会裁决,裁决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 通知

一方发给另一方的通知或信件必须是书面的,按本合同所示地址发送。上述通知或信件必须由邮局传递、专人传递或通过传真传送。如邮局传递或专人传递,则于送达时视为正式送交。如以传真发送,则以传真确实收到该通知为准。更改地址、执照内容等重要文件要在7天之内以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五条 保密

甲乙双方不得向传播媒介或他人透露本合同以及双方在具体接触过程中,所了解的对方关于经营、决策等方面的非公开的内容。

第十六条 合同终止的约定

本合约期满后如乙方想继续承租本合同所指物业,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遵循优先权原则将出租房屋继续出租给乙方,甲、乙双方重新订立新的租赁合同。

第十七条 其他

如因与甲方有关的其他特殊约定,导致停水、停电、停业;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八条 附则

1、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的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本租赁合同不能生效,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在此间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并互不追究责任。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期满终止。

5、本合同一式十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四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存档一份,工商部门存档一份。

签署: 签署: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月日篇二:酒店场地租赁合同

酒店场地租赁合同

出租方:武汉铁桥建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承租方:陈海波(身份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1、出租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地处于酒店一层北端(实际使用面积为30平方米)的商场场地的经营权承包给承租方经营使用。依照后附平面图标注为准。

2、承租方租用的场地只限于出租方规定的如下经营范围:烟酒水、日用品、土特产,酒店不能自行出售烟酒水、日用品、土特产,并向出租方承诺从事符合国家法令与承租方经营范围内的业务,未经出租方事先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该租赁场地的使用用途。

3、该场地租赁期为年,自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1月30日,合同五年一签,押金5000元,月租金3000元(包含水电费),若承租方要延长租赁期需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通知出租方。如第三方愿意租赁同一场地,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但需另签协议。

4、承租方必须以6个月为周期,提前支付当期租金18000元整,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1门分机电话,号码为:,出租方需协助承租方办理相关证件。

5、本合同签订后,承租方应于10日内一次性向出租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如承租方忠实履行本合同所有责任和义务,那么,在双方解除租赁关系时,出租方将按起租日前实际收到的保证金的金额如数退还给承租方(收到承租方使用的最后一个月电话费账单后7天内退还承租方),但不计利息。

6、租赁期内,租赁场地内部的维修由承租方负责,租赁场地的主体结构部分的维修由出租方负责。

7、承租方有权要求出租方提供一切开展正常营业活动所必需的条件。

8、承租方在没有生意的情况下可以自行转让。

9、承租方必须遵守出租方的店堂纪律,遵守安全消防规则,端正经营态度,文明经商,礼貌待客,维护店容卫生。

10、租户任何时间都不得在承租范围内制造噪音(包括公共广播、电视机、收音机等)。

11、承租方的商品售价应符合国家物价局规定的物价标准,因承租方义务引起的客户纠纷及其后果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12、在租赁期间,出租方、承租方任何一方由于某种原因可以要求终止此合同,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提前3个月口头通知另一方。13、本合同如有变更,需经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武汉铁桥建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承租方: 电话:

幼儿园场地租赁最低期限 篇3

承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自愿、充分协商,就甲方向乙方租用场地之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租赁场地及用途

乙方同意将坐落在______市______区____________,面积为______平方米的场地(以下简称该场地),出租给甲方开办幼儿园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乙方应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将该场地交付甲方使用。

第三条租金及其支付方法

租金为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_元/月,租金每月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四条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在租赁期内,甲方必须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场地。

2、在租赁期内,甲方必须服从该场地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

3、甲方须按期向乙方交纳租金,并向该场地物业管理公司支付因租赁场地而产生的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

(二)乙方义务

1、乙方须保证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权属清楚,并享有处分该场地的权利。

2、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如乙方继续出租该场地,在相同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承租该场地的权利,经同意后双方应另行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甲方与乙方的变更

1、在合同期内,如果甲方将该场地的租约转移给第三方时,本合同对第三方继续有效。

2、乙方转让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在同等的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将该场地交付甲方使用的,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甲方应付总租金的XXX作为违约金。

2、如因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权属发生纠纷或乙方原因导致影响甲方对该场地使用的其他情况,乙方负责解决该纠纷,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其它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其他约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幼儿园场地租赁最低期限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用甲方位于长城·世纪华府小区内幼儿园物业办学事宜,现达成以下协议:

一、 租赁物基本情况及租赁期限

1、幼儿园建筑面积:约2200平方米。

2、幼儿园用地面积:约1500平方米。

3、物业使用用途:仅限开办幼儿园

4、幼儿园租赁期限为20年,从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止(到期后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6、幼儿园租金按建筑面积2200平米计算,租金按上、下半年支付,每年上半年6月31日和下半年12月31日前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号。

7、签订本协议的当日乙方需交付租赁押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没有违反相关规定(按时缴交租金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将押金免息退还乙方。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l、甲方交付使用时,该幼儿园主体已经相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相应的验收合格证件,幼儿园交付标准:甲方须于20xx年3月1日前按设计图纸要求完成幼儿园的土建工程(包括外墙、内墙装修、门窗安装、绿化工程、室内外消防工程),并使租赁物通过消防、安全等部门检查验收,同时配备水、电、管道燃气、网络线、电视、电话、广播线、监控设施、排水排污、幼儿园地面绿化等设施。

2、乙方负责幼儿园内部的装修及配置教学所需的设备设施,办学产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盈亏自负)。乙方内部装修时应按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装修并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乙方进行幼儿园内部装修时应按物业管理公司相关规定及要求进行装修。

4、乙方负责筹备各项办学工作,包括办学申请、学校章程与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教职工的聘请、办学所需的各类办公、教学设备和图书、资料等购置。

5、乙方不得改变幼儿园的使用功能和使用用途。

6、合同约定期间,甲方负责幼儿园公共区域和园内水、电、管道燃气、网络线、电视、电话、绿化等物业管理,园内的清洁卫生由乙方自行负责管理。

7、乙方办学经营时必须按照政府部门有关要求进行管理。 8、双方不得无故终止租赁合同,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提前解除、终止本租赁合同,甲方不承担乙方所造成的幼儿园装修及经营成本。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提前解除、终止本租赁合同,甲方负责乙方的幼儿园装修及经营成本(包括:内部设施、员工工资、社保、失业补助、贷款利息、停业损失等)。

9、租赁期间内甲乙双方不能擅自移交或以任何其他形式交予第三方接管幼儿园,如需变更,双方须提前一年递交书面申请通过后方可执行。

三、违约责任

1、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该物业,同时保留追究乙方

a) 租赁期限内乙方改变幼儿园使用功能及使用用途;

b) 乙方因自身原因被相关政府部门吊销办学执照;

c)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自行将该物业转交第三方使用或经营;

d) 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租金和小区物业管理费用,且拖延时间超过六个月。

2、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及提出经济赔偿的权利。

a) 甲方按合同约定时间将幼儿园交付给乙方使用。

b)该物业建筑、结构、水、电、管道燃气等安全设备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改变使用功能、用途以及未按物业管理要求装修的情形除外),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造成各类事故影响乙方办学的。

c)甲方的水、电、煤气等物业管理工作滞后而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该物业和正常办学。

四、特别约定

1、乙方交纳的水电、电费、管道燃气按国家标准教育用水、用电、用气费用交纳,不分摊小区其他费用。

2、如该幼儿园经政府相关部门予以确权(办理产权证),甲方有权将该物业(幼儿园)由租赁变更为出售,乙方无任何异议,但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如乙方购买该物业,本租赁合同自动解除,甲方应按规定将租赁押金退还乙方。若第三方购买,本合同继续履行至本合同期满。

五、其他条款

本协议中相关条款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字后即时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署代表: 签署代表: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幼儿园场地租赁最低期限 篇5

甲方:

乙方:

为了提高幼儿园管理水平,确保幼儿园保教和服务质量,甲方将幼儿园场地交乙方承包经营,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出租位于成都市二仙桥的幼儿园场地(不包括该场地内现有的一级档案室)。幼儿园营业资质和执照和6名老师暂交乙方使用;乙方出资金、管理和经营。由乙方按照国家的法律、幼教法规及甲方的规章制度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承担在承包经营期间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二、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该履约保证金用于冲抵乙方在经营期间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乙方赔偿损失后不足部分或由甲方承担法律责任赔偿损失部分和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的违约赔偿等。若乙方在经营期间没有发生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也没有本合同的违约赔偿等,该履约保证金由甲方全额退还乙方。

三、乙方承包经营期自20_年7月15日至20_年7月15日,计5年;第一年的幼儿园场地租赁费为300000元(大写:三十万元整),以后每年租赁费递增20_0元(大写:贰万元整)。租金每半年缴纳一次,缴纳日期为每年1月15日和7月15日,每次缴纳金额为当年租金总额的一半。乙方逾期支付则按每日12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对甲方幼儿园6名老师的工资待遇按甲方确定的标准实行,并由乙方按月造册直接发放给6名老师,6名老师的养老保险费、医保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公积金、工会经费等费用由乙方统一向甲方缴纳,由甲方代为向社保及相关部门缴纳。

五、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幼儿园所发生的水、电、气、通讯、物业管理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下属物业管理公司收取,另外,因甲方代收代缴水电费,且负责供水供电设施的维修,乙方每月向甲方缴纳管理费500元。

六、幼儿园场地的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由甲、乙双方核对书面签字确认,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幼儿园场地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幼儿园场地的验收依据。

七、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幼儿园场地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均由乙方自行修复,费用由乙方自负。

八、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乙方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当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再承包经营后,该场地内的装饰装修无偿归甲方所有,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由乙方处理。

九、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幼儿园场地如遇政府拆迁,甲方应提前60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将幼儿园场地交还甲方,其收的租赁费用多退少补。如乙方对幼儿园场地进行了装修的,政府拆迁所赔的装修费用归乙方所有。

十、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若因甲方开发需要收回该场地的,

甲方应按照每年折旧20%的比例向乙方补偿装饰装修费用(不包括乙方可拆除搬离的新增附属设施以及设备的费用)。

十一、在乙方暂使用公司幼儿园资质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是否合法、是否遵守相关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等进行监督。但甲方必须尊重乙方的经营权利,不得以指导和监督为名干涉乙方的正当经营活动。并尽一切所能为乙方的经营活动提供方便,协助乙方打造园区的周边环境。

十二、凡甲方要求参与的演出活动,乙方负责组织幼儿园以甲方的名义无偿的参加并献上优秀的节目。若乙方对现有幼儿园的孩子采取采取优惠政策以及分流,必须拿出具体的方案与甲方一起协商解决,确保幼儿园的稳定。

十三、除甲方同意乙方继续承包经营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期届满后的.30日内应返还该场地,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场地的,乙方应按每日1200元向甲方支付该场地占用使用费。乙方返还该场地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场地设施如有损坏灭失,乙方须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租赁期间届满后,若该场地继续作为幼儿园时用的,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十四、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 该场地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 该场地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收、征用的;

(三) 该场地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场地拆迁许可范围的;

(四) 该场地因不可抗力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场地的;十五、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每日12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应按照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场地,经乙方催告后7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场地用途或因乙方原因造成场地主体结构损坏的;乙方擅自转租该场地、转让该场地承租权或与他人换租的;

(三)乙方利用租赁物从事非法活动或由于乙方的行为影响甲方声誉和经济利益的。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订立补充条款。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成华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幼儿园场地租赁最低期限 篇6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一、基本情况

1、甲方(出租人)

丁玉华的宅基地东西长约30米,南北长约29米,合计约1。3亩。原宅基地上有不成材小树和成材树若杆棵,里生外熟瓦房3间(危房)、平房2间、原加工房2间。

2、乙方(承租人)

耿士鹏在甲方的宅基地上盖一所新建筑面积为600多平方米的幼儿园(西边为上下两层楼房18间,北边为平房5间),房屋总投资为33万元。院内硬化、美化7万元,室内、院内教学设备等(教室空调、电视机、电脑、桌凳床、消毒柜、图书、大小玩具、餐具、厨具、车棚、大门等)16万元。接送车辆若干万元。

二、双方协议

经双方协商,甲方(出租人)愿将整块宅基地租给乙方(承租人)使用30年。甲方(出租人)将不成材小树自行砍掉或移栽它处、成材树自己卖掉、危房3间自行拆除;2间平房和2间红瓦房在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由乙方装修乙方使用,是否拆除重盖待以后看是否有利于教学,经双方协商后再定。乙方(承租人)每年付给甲方租金20_元,租金20_年一调整,以略高于当地当时可耕地的承包价。甲方拿出3万5千元北屋平房3间归甲方所有,由乙方当做教室使用(因乙方支付8千元的工价)。

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因故而扰乱乙方正常的教学秩序。

三、今后与未来

30年合同到期,乙方有权再续合同。30年内因国家整体规划需搬迁拆除,20间房屋的赔偿金原价扣除乙方固定资产(房屋29。5万元和院内硬化7万元),半价扣除室内、院内教学器材费(按当时估价),余下的赔偿金由耿士鹏、田艳杰、田艳伟三人平分。合同后再建房屋也是如此分配。

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合同永久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幼儿园场地租赁最低期限 篇7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一、基本情况

1、甲方(出租人)

丁玉华的宅基地东西长约30米,南北长约29米,合计约1。3亩。原宅基地上有不成材小树和成材树若杆棵,里生外熟瓦房3间(危房)、平房2间、原加工房2间。

2、乙方(承租人)

耿士鹏在甲方的宅基地上盖一所新建筑面积为600多平方米的幼儿园(西边为上下两层楼房18间,北边为平房5间),房屋总投资为33万元。院内硬化、美化7万元,室内、院内教学设备等(教室空调、电视机、电脑、桌凳床、消毒柜、图书、大小玩具、餐具、厨具、车棚、大门等)16万元。接送车辆若干万元。

二、双方协议

经双方协商,甲方(出租人)愿将整块宅基地租给乙方(承租人)使用30年。甲方(出租人)将不成材小树自行砍掉或移栽它处、成材树自己卖掉、危房3间自行拆除;2间平房和2间红瓦房在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由乙方装修乙方使用,是否拆除重盖待以后看是否有利于教学,经双方协商后再定。乙方(承租人)每年付给甲方租金20_元,租金20_年一调整,以略高于当地当时可耕地的承包价。甲方拿出3万5千元北屋平房3间归甲方所有,由乙方当做教室使用(因乙方支付8千元的工价)。

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因故而扰乱乙方正常的教学秩序。

三、今后与未来

30年合同到期,乙方有权再续合同。30年内因国家整体规划需搬迁拆除,20间房屋的赔偿金原价扣除乙方固定资产(房屋29。5万元和院内硬化7万元),半价扣除室内、院内教学器材费(按当时估价),余下的赔偿金由耿士鹏、田艳杰、田艳伟三人平分。合同后再建房屋也是如此分配。

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合同永久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幼儿园租赁合同要点(1120字)


随着人们契约意识的增强,在租赁的时候就会签订合同,租赁合同中交付租金和转移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之间存在着对价关系。合同可以防范可能存在的风险,签订租赁合同前一定要先看清楚合同的内容。你收集了哪些规范的租赁合同范本呢?以下是合同范本网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幼儿园租赁合同要点(1120字)”,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幼儿园租赁合同要点【篇一】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身份证号码:

地址: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身份证号码:

地址: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基本情况: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开发区管委会旁(金桥大道59-68#)坐北向南,房屋结构为砖混结构三层楼房(铝合金门窗、防盗网),建筑面积约690平方米;临时建筑物为70m,活动场地(院子)XX80平方米(大樟树4棵、水杉XX棵),西临管委会,北临叶家咀河边,东南相临金狮猴木业。其它财产见清单。

二、房屋用途:该房屋及场地用途为开办幼儿园及留守儿童服务。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及场地的用途,不得转让他人。乙方租赁期间涉及办园投资者、资质、师生人身安全责任、经济责任、社会纠纷、法律纠纷、经营管理、计划生育等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三、租赁期限:共五年,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2

四、租金及付款方式:该房屋年租金为伍万元,五年共计贰拾伍万元,签此协议时一次付清五年租金。以甲方提供的收条为准。

五、保证金: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房屋及相关设施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元(¥:6万元),以甲方收据为准,租赁期满后,若无房屋及相关设施损坏和维修等问题,甲方应全额退还,退还时甲方收回此收据。

六、维修养护责任:租赁期间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关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四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当地政府部门监督检查。严禁师生上楼顶。如院子以外前7m、后8m、左5m、右5m发生人为破坏或自然损坏,乙方应及时修复。

七、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乙方租赁期间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结构和装修或设臵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投资由乙方自理。

八、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乙方在租赁期间,须按时交纳水、电、电话费、电视费,如未按时交纳上述费用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如属国家政策社会捐赠固定财产补助归甲方所有。

九、租赁期满:乙方租赁期满后,本协议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同时交清第八条的相关费用。如乙方要求续租,须提前6个月向甲方提出;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协议。

十、因乙方责任终止协议的约定:如乙方擅自将甲方的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擅自调换使用、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改变房屋用途、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故意损坏房屋等,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收回房屋,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一、违约责任: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租金的 15 %作为违约金。

十二、其它:

1、乙方租赁期间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由此引起的社会问题、师生人身安全问题、盈亏问题、安全责任等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概与甲方无关。如因设施有不利幼儿安全的,乙方应在不改变主体结构的基础上及时改造修换,费用由乙方负责。租赁期间,乙方新添臵的可动产由乙方自行处理;乙方投资的不动产无偿归甲方所有。

2、甲方再次重申,甲方根据乙方及其家人的申请,甲方本着房主的义务只以房屋和场地出租的方式租给乙方及其家人开办幼儿园及留守儿童服务,由乙方实行自主招生,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己管理,租赁期间的一切经济责任,法律责任,社会问题由乙方及其家人负责。

3、金桥幼儿园属于甲方(李润波、唐晋平、李少龙)家人独资,不对外接收股金,房屋所有权属甲方所有。乙方租赁期间,不得以金桥幼儿园的名义贷款、抵押或从事幼儿园及留守儿童服务中心以外的经营活动。

4、如需征收房屋出租税由乙方负责。

5、二楼西边一间房,甲方作为收拾房和住房不出租,其余由乙方在租房期间自由使用。

6、金桥幼儿园办学许可证随房屋场地租赁协议法人代表变更为夏卫星经营五年,五年后法人代表恢复为唐晋平,乙方须于公历20xx年7月15日以前到教育部门办理办学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变更手续,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应予协助。如乙方续租,则另办法人变更手续。

十三、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发生违约,违约方按租金的15%以上赔偿给对方。如果国家政策不允许开办民办学校,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计算,多余租金如实退还。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房屋及财产损失,甲、乙双方均不负责(租赁期间,如因排水不畅,对房屋造成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十四、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呈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存档壹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公证人签字:

年 月 日

幼儿园租赁合同要点【篇二】

甲方(出租人):丁玉华(田艳杰、田艳伟)。

乙方(承租人):耿士鹏(田艳霞、张杰)。

一、基本情况

1、甲方(出租人)

丁玉华的宅基地东西长约30米,南北长约29米,合计约1.3亩。原宅基地上有不成材小树和成材树若杆棵,里生外熟瓦房3间(危房)、平房2间、原加工房2间。

2、乙方(承租人)

耿士鹏在甲方的宅基地上盖一所新建筑面积为600多平方米的幼儿园(西边为上下两层楼房18间,北边为平房5间),房屋总投资为33万元。院内硬化、美化7万元,室内、院内教学设备等(教室空调、电视机、电脑、桌凳床、消毒柜、图书、大小玩具、餐具、厨具、车棚、大门等)16万元。接送车辆若干万元。

二、双方协议

经双方协商,甲方(出租人)愿将整块宅基地租给乙方(承租人)使用30年。

甲方(出租人)将不成材小树自行砍掉或移栽它处、成材树自己卖掉、危房3间自行拆除;2间平房和2间红瓦房在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由乙方装修乙方使用,是否拆除重盖待以后看是否有利于教学,经双方协商后再定。

乙方(承租人)每年付给甲方租金20xx元,租金10年一调整,以略高于当地当时可耕地的承包价。甲方拿出3万5千元北屋平房3间归甲方所有,由乙方当做教室使用(因乙方支付8千元的工价)。

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因故而扰乱乙方正常的教学秩序。

三、今后与未来

30年合同到期,乙方有权再续合同。30年内因国家整体规划需搬迁拆除,20间房屋的赔偿金原价扣除乙方固定资产(房屋

29.5万元和院内硬化7万元),半价扣除室内、院内教学器材费(按当时估价),余下的赔偿金由耿士鹏、田艳杰、田艳伟三人平分。合同后再建房屋也是如此分配。

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合同永久生效)

甲方(出租人):

丁玉华签字盖章: 20xx年12 月20 日

田艳杰签字盖章: 20xx 年12 月20 日

田艳伟签字盖章: 20xx 年12 月 20 日

乙方(承租人):

签字盖章:

耿士鹏签字盖章: 20xx年12 月20 日

田艳霞签字盖章: 20xx年12 月 20 日

张 杰签字盖章: 20xx年12 月20 日

五、见证人签字盖章

田艳玲签字盖章: 20xx 年12 月20 日

田艳红签字盖章: 20xx 年12 月20日

韩石磙签字盖章: 20xx 年 12月20日

本协议一式6份,甲方、乙方、见证方各2份,三方都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

幼儿园租赁合同要点【篇三】

出租方:裕安区狮子岗乡南岳庙街道居委员会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裕安区狮子岗乡南岳庙中心村幼儿园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发展南岳庙村学前教育事业,提高本村幼儿园办园规模及质量,解决我村及周边村幼儿入园问题,配合完成新农村“11+4”幼儿园建设项目,现经甲方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甲方决定将闲置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自愿将位于南岳庙学校对面,面积为______亩空闲地承租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具体以测绘图为准)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为新建南岳庙中心村幼儿园。

2.承租形式:单位承租经营。

三、土地的承租经营期限及租金交付期限

该地承租经营期限为50年,自幼儿园建成投入使用时计算租期,投入使用时间为年月日;每年租金为 元/亩,共计人民币元 。乙方应在投入使用后每满一整年将租金支付给甲方。

四、租金上调时间和标准及租金免除规定:

土地租金调整按投入使用时间每满10年为一周期,租金调整依据市场价和幼儿园收入综合考虑,调整标准不得超出或减少原租金的15%;乙方因生源减少或其它原因无法经营,甲方应免除乙方租金。

五、土地补偿费及其它费用约定。

和 村民所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甲方需一次性补偿以上村民土地补偿费及其其它费用共计现金人民币万元,现因甲方申请资金未到位,由乙方垫付,垫付时间为 年月日。如后期资金到位甲方需如数归还乙方,同时需支付乙方垫付期间利息,利息标准和甲方注入资金利息一致。如后期无资金下拨,甲方不得收取乙方租金。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保证该土地符合幼儿园建设用地,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甲方收取租金后应当按相关规定分配和使用,如因分配或使用不当而引起村民组及村民的矛盾与乙方无关,由此影响了乙方的正常经营,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5、甲方有义务协助或提供与租赁土地有关的手续、资料和证明。

6、甲方确保乙方水、电、网、路顺利接入和铺设,同时确保乙方污水顺利排放,如有纠纷甲方负责处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7、甲方不承担乙方经营期间的一切安全事故纠纷和责任。

8、租赁期限内甲方保证无其他单位或个人对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如甲方处理不当而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9、在租赁期间,涉及该地农、牧、林等方面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4、按时交纳租金,接受甲方监督,配合甲方完成新农村幼儿园建设项目。

5、在租赁期内,涉及乙方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6、乙方承担租赁经营期间的一切安全事故纠纷和责任。

7、乙方有义务协助或提供与新农村幼儿园建设有关的手续、资料和证明。

七、合同的转租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征得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将承租的土地和配套设施设备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人,所得费用除交纳甲方租金外余下部分全由乙方获得。

八、资产权属处置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其资产权属可通过以下两种形式任意一种进行统一处置:

1、甲方征得乙方同意支付乙方幼儿园建设的一切费用,并对园内教职工进行统一安置,确保教职工退休前后基本工资和福利保障,乙方交出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2、乙方征得甲方同意将该块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甲方应给予乙方支持和配合并提供相应材料和证明,确保该土地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本土地租赁合同自行解除。甲方应按照实际未履行的承租期限返还乙方已支付的承租金。同时甲方应积极争取拆迁补偿资金对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设备费用进行补偿。

3、本合同期满,如继续出租,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签订未来承租合同。

十、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照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额的20%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本合同转租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租合同不能履行,给转租后的承租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此合同一式四份, 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公证处一份, 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 自公证之日生效。

1、 平面图一份;

2、 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一份;

3、 公证书一份;

甲方: (签字盖章)

年月日: (签字盖章) 年月日附乙方

幼儿园租赁合同要点【篇四】

甲方:

乙方:

甲方位于 部分房舍及院子,现转租给乙方办幼儿园使用,经双方协议,共达成以下共识:

1、乙方每年 月 日付给甲方年租 元,租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 年整,合同期内租金不变。

2、在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有权对房舍和院子进行装修改造,甲方不得给予干涉,乙方在装修改造期间,对甲方放置在房尾和院子里的所有物品的安全概不负责。

3、甲方房屋出现漏雨裂缝、顶损等现象时,甲方应及时给予维修处理,否则因以上原因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如:无法正常招生、正常上课等),责任由甲方承担。

4、因无法抗拒因素(如:政府及职能部门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造成乙方无法正常运作时,乙方可终止与甲方制订的合同,不属违约。

5、在合同生效期间,若甲方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的,甲方应赔偿乙方人民币 元整,乙方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人民币 元整。

6、合同终止后,甲方不得以房屋复原等理由向乙方提出不合理条件,若乙方需续签合同,则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7、合同期间,水电费用及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8、本合向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中间人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幼儿园租赁合同要点【篇五】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方友好协商,现 幼儿园移交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移交前提。在 幼儿园举办者、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得到 镇同意,并经 教育局批准后,本协议生郊。

二、法律责任。在 年 月 日前(含 年 月 日), 幼儿园引起的所有债权债务等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在 年 月 日后, 幼儿园所引起的所有债权债务等法律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三、办学场地。原位于 路的办学场地,由甲方负责退租。乙方重新租用 街号作变更后的办学场地,租用新办学场有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原有财产处理。 幼儿园原有设施设备,由甲方自行处理;新的办学场的设施设备由乙方另行购置。

五、原 幼儿园的公章和财务专用章各一枚同移交协议书签定的同时,一并移交给乙方。上述条款甲、乙方双方均应共同遵守。

六、未尽事宜,通过协商解决。

七、你认为应写其他的内容。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的效力。甲、乙方各一份,一份报 教育局备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见证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收藏】幼儿园租赁合同(510字)


幼儿园租赁合同【篇一】

甲方(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乙方承租甲方出租房租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意:

一、租赁房屋的基本情况:

1、租赁房屋位置:清平小学左侧办公楼 。

2、租赁房屋楼层:清平小学左侧办公楼房屋一至二楼,除一楼楼梯左边的四间房子以外剩余的全部房间出租给乙方用作开设幼儿园。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为5年,自 20xx年7月 15日起至 20xx年 7月15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完好交还,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绝交还。

2、租赁期满,乙方如要求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租权,但必须在本租约未到期2个月之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续租租金双方另行协商。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20xx年7月15日至20xx年7月15日期间,租金为每年18000元

2、从20xx年7月15日起至20xx年7月15日止,租金在18000元的基础上逐年递增10﹪。(即从20xx年7月15日起至20xx年7月15日止两年的租金分别为每年19800元和21780元。)

3、支付期限与方式: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交付4万元承租金,相当于预交5年总计部分租金(每年8000元),剩余的承租金分年交付,在每年的9月1日之前乙方及时付清给甲方(20xx年9元1日另行交付:10000元,20xx年9元1日另行交付:10000元,20xx年9元1日另行交付:10000元,20xx年9元1日另行交付:11800元,20xx年9元1日另行交付:13780元,不得拖欠。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租金不予调整,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停办幼儿园或停用合同内的承租房时,甲方不予退还乙方已经缴纳给甲方的租金,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5、乙方同甲方共用一口水井,并每年另行支付给甲方水费500元,同每年租金一并交纳,乙方用电另立电表,所产生的电费乙方自己负责。乙方须先做到用电单独立户,才可进行房屋装修以及经营。

6、如果乙方在每年的9月1日之前未缴纳当年剩余的承租金,视作为乙方放弃承租、单方面毁约,甲方有权将该场地转租或自行添办幼儿园。

四、甲乙双方应承担的合同义务:

1、乙方租赁期内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同甲方商量后,在不损坏甲方房屋结构和质量的基础上进行装修改造,甲方不得提出异议和阻止。

2、甲方在房屋租赁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乙方工作,更不能随意带闲杂人等进出乙方教室,以免影响乙方的正常工作。同样乙方也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双方应做到互不干扰。

3、本合同期内,乙方承租房的一切维修由乙方负责。

4、甲方在合同期间,不得再开办学前班或相关的幼儿学前教育兴趣班等类似班级,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加收租金或又另租给他人使用。

5、乙方如无故拖欠或不交纳房租,甲方有权要求终止本合同。

6、本合同期内,如遇政府行为征收学校土地,或由于政策原因不允许学校房屋出租(以相关部门出具的文件为依据)时,甲乙双方自然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甲方退还给乙方本合同未到期时间的承租金。

7、乙方在承租期内办班接收的所有学生、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以及房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的事故责任以及连带责任。

8、乙方须负责办公楼及一楼前坪的卫生打扫,保持学校的清洁,及时处理由于乙方办学行为产生的垃圾。

9、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所有场地,乙方只能用作幼儿教育班的办学之用,不得更改本场地的用途,否则视乙方为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0、乙方在办学过程中使用的车辆只能在校门之外运行,不得停置在学校围墙之内。

11、甲方在遇各级领导的工作检查以及大型活动中,乙方须尽自己的义务和责任配合甲方做好相关迎检工作和准备工作。

五、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场地之内所开设的幼儿教育班是乙方的独立行为,其在办学过程中的所有收益以及带来的所有社会影响和相应责任与甲方无关,甲方只享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的出租房的收益权。

1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将承租场地部分或全部再转租,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3、在本合同签订日,乙方须缴纳给甲方20xx元财产保证金,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完好交还承租房,不得将其在承租期内装修的门窗拆换,更不得破坏任何固定资产及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绝交还,双方在合同到期移交房屋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才予以退还财产保证金,验收不合格,财产保证金视作财产损坏赔偿金,甲方不再退还。

五、本协议共四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由西渡镇中心学校保存。双方签字后,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

在场人员签字

幼儿园租赁合同(篇二)

出租方:

承租方: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 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济宁市中区红星路与金塔路交汇口西临天地〃运河新城小区东南角。 该房屋为:社区配套幼儿园用房。建筑面积约㎡,室内无其他基本设施,乙方作幼儿园使用时,乙方应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增补基本设施,并确保幼儿安全。甲方仅提供现状房屋,不负责乙方在经营办园以及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

二、 权属状况

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

三、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幼儿园。乙方保证在租赁期间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

四、 房屋改善

(一)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对该房屋做以下改善:对窗户安装防护棱,幼儿园室内外装修等,改善房屋的费用由乙方负担(出租方的交房标准后附明细)。

(二)

甲方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臵新物。装修装饰或添臵新物的

范围是:室内幼儿园必须的设施、外墙面装饰变更时须甲方同意并征得规划部门同意,不添臵与幼儿园无关的装饰内容,双方也可另行书面约定。

五、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月 日至 年月日共计年。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乙方继续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

六、 租金

合同有效期内,房屋租金按年计收,1-3年为定额租金。第4年起每年按上年租金标准提高 %的比率收取租金。即:

年数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第六年 第七年 第八年 第九年 第十年

建筑面积(约)

年租金(元)

年租金递增系数

—— —— ——

年累计租金额

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应当及时按照约定向甲方财务部门支付租金。款项交割以甲方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或发票为准。

七、 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金额为 元(大写: 万元整)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向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八、 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 乙方承担房屋使用期间的(水费/电费/暖气费/燃气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物业管理费/房屋维修费用/新增幼儿园教育设施费)等相关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二)物业收费标房屋所在社区的多层住宅收费标准收取。

(三)房屋维修自交付乙方房屋之日起至国家现行规定的房屋保修期限内,由甲方负责维修。

(四)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按国家法律规定应有乙方应承担的正常经营过程中的相关费用除外)。

九、 房屋的交付与返还

交付: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现状照片后视为交付完成。

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承担的费用。(乙方添臵的可动独立设备用品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放弃收回归甲方所有)。

十、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 租赁开始后,乙方正常使用的前提下,甲方应保障该房屋主体结构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二) 乙方对幼儿园管理、教育疏忽出现的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安全及修复责任。乙方人员在使用过程中损坏的房屋设施,由乙方承担维修费用。

(三) 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承重结构、水路、电路、天然气及暖气管道,如有改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并追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其他设施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四) 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臵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拖期维修造成乙方人员安全事故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五) 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六) 属于易损部件的,如水嘴、灯泡、开关、下水道堵塞等,甲方不承担维修责任。

(七) 在保修期内,甲方每半年进行一次房屋状况查验,发现问题,当场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确保配合维修,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八)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报修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需乙方人员搬出房屋超出1日时,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十一、 转租

(一)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已收取租金作为违约金处理。

(二)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有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幼儿园租赁合同(篇三)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身份证号码:

地址: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身份证号码:

地址: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基本情况: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开发区管委会旁(金桥大道59-68#)坐北向南,房屋结构为砖混结构三层楼房(铝合金门窗、防盗网),建筑面积约690平方米;临时建筑物为70m,活动场地(院子)XX80平方米(大樟树4棵、水杉XX棵),西临管委会,北临叶家咀河边,东南相临金狮猴木业。其它财产见清单。

二、房屋用途:该房屋及场地用途为开办幼儿园及留守儿童服务。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及场地的用途,不得转让他人。乙方租赁期间涉及办园投资者、资质、师生人身安全责任、经济责任、社会纠纷、法律纠纷、经营管理、计划生育等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三、租赁期限:共五年,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2

四、租金及付款方式:该房屋年租金为伍万元,五年共计贰拾伍万元,签此协议时一次付清五年租金。以甲方提供的收条为准。

五、保证金: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房屋及相关设施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元(¥:6万元),以甲方收据为准,租赁期满后,若无房屋及相关设施损坏和维修等问题,甲方应全额退还,退还时甲方收回此收据。

六、维修养护责任:租赁期间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关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四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当地政府部门监督检查。严禁师生上楼顶。如院子以外前7m、后8m、左5m、右5m发生人为破坏或自然损坏,乙方应及时修复。

七、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乙方租赁期间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结构和装修或设臵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投资由乙方自理。

八、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乙方在租赁期间,须按时交纳水、电、电话费、电视费,如未按时交纳上述费用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如属国家政策社会捐赠固定财产补助归甲方所有。

九、租赁期满:乙方租赁期满后,本协议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同时交清第八条的相关费用。如乙方要求续租,须提前6个月向甲方提出;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协议。

十、因乙方责任终止协议的约定:如乙方擅自将甲方的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擅自调换使用、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改变房屋用途、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故意损坏房屋等,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收回房屋,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一、违约责任: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租金的 15 %作为违约金。

十二、其它:

1、乙方租赁期间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由此引起的社会问题、师生人身安全问题、盈亏问题、安全责任等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概与甲方无关。如因设施有不利幼儿安全的,乙方应在不改变主体结构的基础上及时改造修换,费用由乙方负责。租赁期间,乙方新添臵的可动产由乙方自行处理;乙方投资的不动产无偿归甲方所有。

2、甲方再次重申,甲方根据乙方及其家人的申请,甲方本着房主的义务只以房屋和场地出租的方式租给乙方及其家人开办幼儿园及留守儿童服务,由乙方实行自主招生,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己管理,租赁期间的一切经济责任,法律责任,社会问题由乙方及其家人负责。

3、金桥幼儿园属于甲方(李润波、唐晋平、李少龙)家人独资,不对外接收股金,房屋所有权属甲方所有。乙方租赁期间,不得以金桥幼儿园的名义贷款、抵押或从事幼儿园及留守儿童服务中心以外的经营活动。

4、如需征收房屋出租税由乙方负责。

5、二楼西边一间房,甲方作为收拾房和住房不出租,其余由乙方在租房期间自由使用。

6、金桥幼儿园办学许可证随房屋场地租赁协议法人代表变更为夏卫星经营五年,五年后法人代表恢复为唐晋平,乙方须于公历20xx年7月15日以前到教育部门办理办学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变更手续,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应予协助。如乙方续租,则另办法人变更手续。

十三、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发生违约,违约方按租金的15%以上赔偿给对方。如果国家政策不允许开办民办学校,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计算,多余租金如实退还。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房屋及财产损失,甲、乙双方均不负责(租赁期间,如因排水不畅,对房屋造成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十四、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呈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存档壹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公证人签字:

年 月 日

幼儿园租赁合同(篇四)

甲方(出租人):丁玉华(田艳杰、田艳伟)。

乙方(承租人):耿士鹏(田艳霞、张杰)。

一、基本情况

1、甲方(出租人)

丁玉华的宅基地东西长约30米,南北长约29米,合计约1.3亩。原宅基地上有不成材小树和成材树若杆棵,里生外熟瓦房3间(危房)、平房2间、原加工房2间。

2、乙方(承租人)

耿士鹏在甲方的宅基地上盖一所新建筑面积为600多平方米的幼儿园(西边为上下两层楼房18间,北边为平房5间),房屋总投资为33万元。院内硬化、美化7万元,室内、院内教学设备等(教室空调、电视机、电脑、桌凳床、消毒柜、图书、大小玩具、餐具、厨具、车棚、大门等)16万元。接送车辆若干万元。

二、双方协议

经双方协商,甲方(出租人)愿将整块宅基地租给乙方(承租人)使用30年。

甲方(出租人)将不成材小树自行砍掉或移栽它处、成材树自己卖掉、危房3间自行拆除;2间平房和2间红瓦房在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由乙方装修乙方使用,是否拆除重盖待以后看是否有利于教学,经双方协商后再定。

乙方(承租人)每年付给甲方租金20xx元,租金10年一调整,以略高于当地当时可耕地的承包价。甲方拿出3万5千元北屋平房3间归甲方所有,由乙方当做教室使用(因乙方支付8千元的工价)。

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因故而扰乱乙方正常的教学秩序。

三、今后与未来

30年合同到期,乙方有权再续合同。30年内因国家整体规划需搬迁拆除,20间房屋的赔偿金原价扣除乙方固定资产(房屋

29.5万元和院内硬化7万元),半价扣除室内、院内教学器材费(按当时估价),余下的赔偿金由耿士鹏、田艳杰、田艳伟三人平分。合同后再建房屋也是如此分配。

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合同永久生效)

甲方(出租人):

丁玉华签字盖章: 20xx年12 月20 日

田艳杰签字盖章: 20xx 年12 月20 日

田艳伟签字盖章: 20xx 年12 月 20 日

乙方(承租人):

签字盖章:

耿士鹏签字盖章: 20xx年12 月20 日

田艳霞签字盖章: 20xx年12 月 20 日

张 杰签字盖章: 20xx年12 月20 日

五、见证人签字盖章

田艳玲签字盖章: 20xx 年12 月20 日

田艳红签字盖章: 20xx 年12 月20日

韩石磙签字盖章: 20xx 年 12月20日

本协议一式6份,甲方、乙方、见证方各2份,三方都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

幼儿园校舍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

为解决校舍困难,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承租人提出租用出租人的房屋办学。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承租人租赁出租人的房屋办学。所租赁房屋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共____间(其中教室____间、寝室____间、食堂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_,房屋质量____________,无安全隐患。

第二条 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 租赁房屋用途:租赁房屋只能用于办学。要改变租赁房屋用途必须经出租人同意。

第四条 租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租赁期间,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等。

第七条 租赁房屋的维修及费用承担

出租人维修的范围、时间及应承担的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维修的范围及应承担的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及增设他物

出租人允许(或不允许)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善或增设他物。装修改善或增设他物的范围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或增设他物的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出租人允许(或不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房屋。

第十条 定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承租人在________前交给出租人。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____个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各项费用达(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以上;

3.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被损坏,不能作为校舍使用的;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改善和增设他物的;

6.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转租给第三人的;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8.其他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迟延交付出租房屋,影响学校正常秩序的;

2.出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的;

3.其他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况。

第十二条 合同期满,承租人返还房屋的时间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签名或盖章) 承租人: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签名) 法定代表人:___(签名)

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名) 委托代理人:___(签名)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最新幼儿园租赁合同要点(1120字)


人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高,因此在租赁的时候一般会使用到合同,注意租赁合同结束后承租人要返还租赁物。合同可以维护双方的利益权益,签订租赁合同时要注意内容合法。是否在为租赁合同而烦恼呢?合同范本网(jht868.com)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最新幼儿园租赁合同要点(1120字)”,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幼儿园租赁合同要点(篇一)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身份证号码:

地址: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身份证号码:

地址: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基本情况: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开发区管委会旁(金桥大道59-68#)坐北向南,房屋结构为砖混结构三层楼房(铝合金门窗、防盗网),建筑面积约690平方米;临时建筑物为70m,活动场地(院子)XX80平方米(大樟树4棵、水杉XX棵),西临管委会,北临叶家咀河边,东南相临金狮猴木业。其它财产见清单。

二、房屋用途:该房屋及场地用途为开办幼儿园及留守儿童服务。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及场地的用途,不得转让他人。乙方租赁期间涉及办园投资者、资质、师生人身安全责任、经济责任、社会纠纷、法律纠纷、经营管理、计划生育等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三、租赁期限:共五年,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2

四、租金及付款方式:该房屋年租金为伍万元,五年共计贰拾伍万元,签此协议时一次付清五年租金。以甲方提供的收条为准。

五、保证金: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房屋及相关设施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元(¥:6万元),以甲方收据为准,租赁期满后,若无房屋及相关设施损坏和维修等问题,甲方应全额退还,退还时甲方收回此收据。

六、维修养护责任:租赁期间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关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四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当地政府部门监督检查。严禁师生上楼顶。如院子以外前7m、后8m、左5m、右5m发生人为破坏或自然损坏,乙方应及时修复。

七、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乙方租赁期间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结构和装修或设臵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投资由乙方自理。

八、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乙方在租赁期间,须按时交纳水、电、电话费、电视费,如未按时交纳上述费用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如属国家政策社会捐赠固定财产补助归甲方所有。

九、租赁期满:乙方租赁期满后,本协议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同时交清第八条的相关费用。如乙方要求续租,须提前6个月向甲方提出;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协议。

十、因乙方责任终止协议的约定:如乙方擅自将甲方的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擅自调换使用、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改变房屋用途、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故意损坏房屋等,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收回房屋,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一、违约责任: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租金的 15 %作为违约金。

十二、其它:

1、乙方租赁期间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由此引起的社会问题、师生人身安全问题、盈亏问题、安全责任等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概与甲方无关。如因设施有不利幼儿安全的,乙方应在不改变主体结构的基础上及时改造修换,费用由乙方负责。租赁期间,乙方新添臵的可动产由乙方自行处理;乙方投资的不动产无偿归甲方所有。

2、甲方再次重申,甲方根据乙方及其家人的申请,甲方本着房主的义务只以房屋和场地出租的方式租给乙方及其家人开办幼儿园及留守儿童服务,由乙方实行自主招生,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己管理,租赁期间的一切经济责任,法律责任,社会问题由乙方及其家人负责。

3、金桥幼儿园属于甲方(李润波、唐晋平、李少龙)家人独资,不对外接收股金,房屋所有权属甲方所有。乙方租赁期间,不得以金桥幼儿园的名义贷款、抵押或从事幼儿园及留守儿童服务中心以外的经营活动。

4、如需征收房屋出租税由乙方负责。

5、二楼西边一间房,甲方作为收拾房和住房不出租,其余由乙方在租房期间自由使用。

6、金桥幼儿园办学许可证随房屋场地租赁协议法人代表变更为夏卫星经营五年,五年后法人代表恢复为唐晋平,乙方须于公历20xx年7月15日以前到教育部门办理办学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变更手续,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应予协助。如乙方续租,则另办法人变更手续。

十三、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发生违约,违约方按租金的15%以上赔偿给对方。如果国家政策不允许开办民办学校,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计算,多余租金如实退还。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房屋及财产损失,甲、乙双方均不负责(租赁期间,如因排水不畅,对房屋造成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十四、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呈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存档壹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公证人签字:

年 月 日

幼儿园租赁合同要点(篇二)

甲方(出租人):丁玉华(田艳杰、田艳伟)。

乙方(承租人):耿士鹏(田艳霞、张杰)。

一、基本情况

1、甲方(出租人)

丁玉华的宅基地东西长约30米,南北长约29米,合计约1.3亩。原宅基地上有不成材小树和成材树若杆棵,里生外熟瓦房3间(危房)、平房2间、原加工房2间。

2、乙方(承租人)

耿士鹏在甲方的宅基地上盖一所新建筑面积为600多平方米的幼儿园(西边为上下两层楼房18间,北边为平房5间),房屋总投资为33万元。院内硬化、美化7万元,室内、院内教学设备等(教室空调、电视机、电脑、桌凳床、消毒柜、图书、大小玩具、餐具、厨具、车棚、大门等)16万元。接送车辆若干万元。

二、双方协议

经双方协商,甲方(出租人)愿将整块宅基地租给乙方(承租人)使用30年。

甲方(出租人)将不成材小树自行砍掉或移栽它处、成材树自己卖掉、危房3间自行拆除;2间平房和2间红瓦房在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由乙方装修乙方使用,是否拆除重盖待以后看是否有利于教学,经双方协商后再定。

乙方(承租人)每年付给甲方租金20xx元,租金10年一调整,以略高于当地当时可耕地的承包价。甲方拿出3万5千元北屋平房3间归甲方所有,由乙方当做教室使用(因乙方支付8千元的工价)。

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因故而扰乱乙方正常的教学秩序。

三、今后与未来

30年合同到期,乙方有权再续合同。30年内因国家整体规划需搬迁拆除,20间房屋的赔偿金原价扣除乙方固定资产(房屋

29.5万元和院内硬化7万元),半价扣除室内、院内教学器材费(按当时估价),余下的赔偿金由耿士鹏、田艳杰、田艳伟三人平分。合同后再建房屋也是如此分配。

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合同永久生效)

甲方(出租人):

丁玉华签字盖章: 20xx年12 月20 日

田艳杰签字盖章: 20xx 年12 月20 日

田艳伟签字盖章: 20xx 年12 月 20 日

乙方(承租人):

签字盖章:

耿士鹏签字盖章: 20xx年12 月20 日

田艳霞签字盖章: 20xx年12 月 20 日

张 杰签字盖章: 20xx年12 月20 日

五、见证人签字盖章

田艳玲签字盖章: 20xx 年12 月20 日

田艳红签字盖章: 20xx 年12 月20日

韩石磙签字盖章: 20xx 年 12月20日

本协议一式6份,甲方、乙方、见证方各2份,三方都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

幼儿园租赁合同要点(篇三)

出租方:裕安区狮子岗乡南岳庙街道居委员会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裕安区狮子岗乡南岳庙中心村幼儿园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发展南岳庙村学前教育事业,提高本村幼儿园办园规模及质量,解决我村及周边村幼儿入园问题,配合完成新农村“11+4”幼儿园建设项目,现经甲方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甲方决定将闲置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自愿将位于南岳庙学校对面,面积为______亩空闲地承租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具体以测绘图为准)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为新建南岳庙中心村幼儿园。

2.承租形式:单位承租经营。

三、土地的承租经营期限及租金交付期限

该地承租经营期限为50年,自幼儿园建成投入使用时计算租期,投入使用时间为年月日;每年租金为 元/亩,共计人民币元 。乙方应在投入使用后每满一整年将租金支付给甲方。

四、租金上调时间和标准及租金免除规定:

土地租金调整按投入使用时间每满10年为一周期,租金调整依据市场价和幼儿园收入综合考虑,调整标准不得超出或减少原租金的15%;乙方因生源减少或其它原因无法经营,甲方应免除乙方租金。

五、土地补偿费及其它费用约定。

和 村民所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甲方需一次性补偿以上村民土地补偿费及其其它费用共计现金人民币万元,现因甲方申请资金未到位,由乙方垫付,垫付时间为 年月日。如后期资金到位甲方需如数归还乙方,同时需支付乙方垫付期间利息,利息标准和甲方注入资金利息一致。如后期无资金下拨,甲方不得收取乙方租金。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保证该土地符合幼儿园建设用地,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甲方收取租金后应当按相关规定分配和使用,如因分配或使用不当而引起村民组及村民的矛盾与乙方无关,由此影响了乙方的正常经营,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5、甲方有义务协助或提供与租赁土地有关的手续、资料和证明。

6、甲方确保乙方水、电、网、路顺利接入和铺设,同时确保乙方污水顺利排放,如有纠纷甲方负责处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7、甲方不承担乙方经营期间的一切安全事故纠纷和责任。

8、租赁期限内甲方保证无其他单位或个人对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如甲方处理不当而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9、在租赁期间,涉及该地农、牧、林等方面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4、按时交纳租金,接受甲方监督,配合甲方完成新农村幼儿园建设项目。

5、在租赁期内,涉及乙方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6、乙方承担租赁经营期间的一切安全事故纠纷和责任。

7、乙方有义务协助或提供与新农村幼儿园建设有关的手续、资料和证明。

七、合同的转租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征得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将承租的土地和配套设施设备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人,所得费用除交纳甲方租金外余下部分全由乙方获得。

八、资产权属处置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其资产权属可通过以下两种形式任意一种进行统一处置:

1、甲方征得乙方同意支付乙方幼儿园建设的一切费用,并对园内教职工进行统一安置,确保教职工退休前后基本工资和福利保障,乙方交出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2、乙方征得甲方同意将该块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甲方应给予乙方支持和配合并提供相应材料和证明,确保该土地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本土地租赁合同自行解除。甲方应按照实际未履行的承租期限返还乙方已支付的承租金。同时甲方应积极争取拆迁补偿资金对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设备费用进行补偿。

3、本合同期满,如继续出租,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签订未来承租合同。

十、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照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额的20%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本合同转租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租合同不能履行,给转租后的承租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此合同一式四份, 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公证处一份, 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 自公证之日生效。

1、 平面图一份;

2、 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一份;

3、 公证书一份;

甲方: (签字盖章)

年月日: (签字盖章) 年月日附乙方

幼儿园租赁合同要点(篇四)

甲方:

乙方:

甲方位于 部分房舍及院子,现转租给乙方办幼儿园使用,经双方协议,共达成以下共识:

1、乙方每年 月 日付给甲方年租 元,租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 年整,合同期内租金不变。

2、在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有权对房舍和院子进行装修改造,甲方不得给予干涉,乙方在装修改造期间,对甲方放置在房尾和院子里的所有物品的安全概不负责。

3、甲方房屋出现漏雨裂缝、顶损等现象时,甲方应及时给予维修处理,否则因以上原因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如:无法正常招生、正常上课等),责任由甲方承担。

4、因无法抗拒因素(如:政府及职能部门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造成乙方无法正常运作时,乙方可终止与甲方制订的合同,不属违约。

5、在合同生效期间,若甲方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的,甲方应赔偿乙方人民币 元整,乙方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人民币 元整。

6、合同终止后,甲方不得以房屋复原等理由向乙方提出不合理条件,若乙方需续签合同,则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7、合同期间,水电费用及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8、本合向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中间人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幼儿园租赁合同要点(篇五)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方友好协商,现 幼儿园移交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移交前提。在 幼儿园举办者、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得到 镇同意,并经 教育局批准后,本协议生郊。

二、法律责任。在 年 月 日前(含 年 月 日), 幼儿园引起的所有债权债务等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在 年 月 日后, 幼儿园所引起的所有债权债务等法律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三、办学场地。原位于 路的办学场地,由甲方负责退租。乙方重新租用 街号作变更后的办学场地,租用新办学场有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原有财产处理。 幼儿园原有设施设备,由甲方自行处理;新的办学场的设施设备由乙方另行购置。

五、原 幼儿园的公章和财务专用章各一枚同移交协议书签定的同时,一并移交给乙方。上述条款甲、乙方双方均应共同遵守。

六、未尽事宜,通过协商解决。

七、你认为应写其他的内容。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的效力。甲、乙方各一份,一份报 教育局备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见证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幼儿园租赁合同模板汇总六篇


在这个飞速发展的时代,租赁合同使用的次数越来越多了,在租赁合同中获取租金是出租人出租财产的目的。合同可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签订租赁合同前一定要先看清楚合同的内容。你平常接触过租赁合同吗?考虑到您的需要,合同范本网(jht868.com)小编特地编辑了“幼儿园租赁合同模板汇总六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幼儿园租赁合同【篇一】

甲方(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乙方承租甲方出租房租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意:

一、租赁房屋的基本情况:

1、租赁房屋位置:清平小学左侧办公楼 。

2、租赁房屋楼层:清平小学左侧办公楼房屋一至二楼,除一楼楼梯左边的四间房子以外剩余的全部房间出租给乙方用作开设幼儿园。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为5年,自 20xx年7月 15日起至 20xx年 7月15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完好交还,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绝交还。

2、租赁期满,乙方如要求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租权,但必须在本租约未到期2个月之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续租租金双方另行协商。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20xx年7月15日至20xx年7月15日期间,租金为每年18000元

2、从20xx年7月15日起至20xx年7月15日止,租金在18000元的基础上逐年递增10﹪。(即从20xx年7月15日起至20xx年7月15日止两年的租金分别为每年19800元和21780元。)

3、支付期限与方式: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交付4万元承租金,相当于预交5年总计部分租金(每年8000元),剩余的承租金分年交付,在每年的9月1日之前乙方及时付清给甲方(20xx年9元1日另行交付:10000元,20xx年9元1日另行交付:10000元,20xx年9元1日另行交付:10000元,20xx年9元1日另行交付:11800元,20xx年9元1日另行交付:13780元,不得拖欠。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租金不予调整,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停办幼儿园或停用合同内的承租房时,甲方不予退还乙方已经缴纳给甲方的租金,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5、乙方同甲方共用一口水井,并每年另行支付给甲方水费500元,同每年租金一并交纳,乙方用电另立电表,所产生的电费乙方自己负责。乙方须先做到用电单独立户,才可进行房屋装修以及经营。

6、如果乙方在每年的9月1日之前未缴纳当年剩余的承租金,视作为乙方放弃承租、单方面毁约,甲方有权将该场地转租或自行添办幼儿园。

四、甲乙双方应承担的合同义务:

1、乙方租赁期内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同甲方商量后,在不损坏甲方房屋结构和质量的基础上进行装修改造,甲方不得提出异议和阻止。

2、甲方在房屋租赁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乙方工作,更不能随意带闲杂人等进出乙方教室,以免影响乙方的正常工作。同样乙方也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双方应做到互不干扰。

3、本合同期内,乙方承租房的一切维修由乙方负责。

4、甲方在合同期间,不得再开办学前班或相关的幼儿学前教育兴趣班等类似班级,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加收租金或又另租给他人使用。

5、乙方如无故拖欠或不交纳房租,甲方有权要求终止本合同。

6、本合同期内,如遇政府行为征收学校土地,或由于政策原因不允许学校房屋出租(以相关部门出具的文件为依据)时,甲乙双方自然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甲方退还给乙方本合同未到期时间的承租金。

7、乙方在承租期内办班接收的所有学生、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以及房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的事故责任以及连带责任。

8、乙方须负责办公楼及一楼前坪的卫生打扫,保持学校的清洁,及时处理由于乙方办学行为产生的垃圾。

9、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所有场地,乙方只能用作幼儿教育班的办学之用,不得更改本场地的用途,否则视乙方为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0、乙方在办学过程中使用的车辆只能在校门之外运行,不得停置在学校围墙之内。

11、甲方在遇各级领导的工作检查以及大型活动中,乙方须尽自己的义务和责任配合甲方做好相关迎检工作和准备工作。

五、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场地之内所开设的幼儿教育班是乙方的独立行为,其在办学过程中的所有收益以及带来的所有社会影响和相应责任与甲方无关,甲方只享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的出租房的收益权。

1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将承租场地部分或全部再转租,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3、在本合同签订日,乙方须缴纳给甲方20xx元财产保证金,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完好交还承租房,不得将其在承租期内装修的门窗拆换,更不得破坏任何固定资产及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绝交还,双方在合同到期移交房屋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才予以退还财产保证金,验收不合格,财产保证金视作财产损坏赔偿金,甲方不再退还。

五、本协议共四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由西渡镇中心学校保存。双方签字后,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

在场人员签字

幼儿园租赁合同【篇二】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1、出租房屋位置: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门牌号为 。

2、出租房屋范围:该整栋建筑物的第一层及其南面的外面公用部分。

3、房屋为毛坯房,尚未进行装修、装饰。

4、甲方保证本合同房屋未设定抵押,未被相关司法、行政机关查封,甲方拥有房屋合法、完整的权利。

第二条 甲方应提供房产证、土地证、身份证,乙方应提供身份证,双方验证后,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属资料)。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三条 租赁期限、用途

1、租赁房屋用途:经营、开办幼儿园,经营教育、培训等相关事业。

2、租赁期限:为壹拾年(10年),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租金从20xx年6月1日起开始计算;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xx年5月31日为装修期, 甲方免收租金,乙方按水电表交纳水电费。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4、租赁期满,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第一年租金为1000元/月,每满二年(24个月)调整一次,调整幅度为月租金上浮10%。

举例说明: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期间,租金为1000元/月;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期间,租金为1100元/月;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期间,租金为1210元/月;以此类推。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租金半年(6个月)一付。甲方收款时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五条 租赁保证金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后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合同终止后,甲方应将保证金退还乙方。

第六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

乙方承担实际使用发生的自来水费、电费、煤气费。

第七条 房屋维修、装修与使用

1、甲方负责将房屋供电线路改造为三相电,确保乙方用电需求。甲方保证供电、供水、供气设施完整、通畅。

2、装修期间,甲方应大力配合,腾空场地,创造有利条件。

3、在租赁期内,甲方负责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修,承担维修费用。但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乙方自行装修装饰部分的修缮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内,甲方如转让该房屋,应提前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

2、租赁期内,乙方可以将该承租房屋及装修、装饰等设施转租或转让给第三人经营、使用。

第九条 变更手续、补偿

1、租赁期限内,乙方办理幼儿园相关证照过程中,如政府相关部门要求提供幼儿园经营场所的场地租赁协议,则本合同乙方主体将变更为幼儿园(幼儿园的名称等事项以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为准),由幼儿园承继本合同乙方的一切权利和义务(除将乙方主体变更为幼儿园外,本协议其他内容不变),甲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配合办理合同主体的变更手续。

2、如发生政府、开发商拆迁、改造等事项时,乙方承租范围内的房屋装修、装饰损失补偿、经营损失补偿,均由乙方享有。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原则: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保证、承诺等事项的,应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甲方违法变更或解除合同,乙方除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外,还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除赔偿乙方所有装修、装饰费用损失、设计费用损失、营业损失及因此发生的律师费等费用外,还应支付乙方品牌建设损失、人力成本损失、商机损失等计10万元。

3、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乙方违法变更或解除合同,甲方除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外,还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除赔偿甲方所有损失外,还应支付甲方违约金10万元。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日期 :日期:

幼儿园租赁合同【篇三】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根据xx年5月28日的甲方公开招租公告,于xx年6月16日经过资格审核和公开竞标,获得**安置小区三期幼儿园承租权。现根据招租要求对**幼儿园租赁办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出租的幼儿园位于**花园安置小区,建筑面积 2600 平方米,为小区配套幼儿园,主要解决本地居民幼儿的学前教育问题。

二、该幼儿园租赁期限为六年一个周期,每个周期结束后自行解除合同,乙方应主动将符合本协议要求的房屋交还甲方。如乙方需续租,应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以幼儿园的整体办园状况决定第二周期的租赁事宜,并另行签定协议;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第一个租赁周期自xx年9月1日起,至xx年8月30日止。

三、付款方式

1.租金标准为:xx年9月1日至xx年8月30日每年租金187xx年9月1日至xx年8月30日每年371280元人民币。

2.租金支付方式:租金预付,第一年度租金于本协议签定后五日内乙方汇至甲方指定账户,以后的五年于每年的8月1日前付清下一年度的租金。

3.乙方经营及生活中使用的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一概由乙方承担。

四、本协议签定五日内,乙方支付甲方租赁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元)。乙方租赁期满后,在遵守本协议的各项规定如未拖欠租金、未破坏房屋质量及附属设施的基础上、结清水、电、气、通讯、物管等费用,该租赁保证金由甲方作无息退还,否则甲方可从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

五、乙方对房屋改造、装修时,不能擅自对幼儿园现有房屋建筑进行改变,如确需改动应先报甲方批准后实施,改造装修产生费用及安全责任一概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造成的房屋或设施损坏,乙方负责赔偿或修复,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租赁期满,房屋内留置物品应在10天内全部带走,否则由甲方自行处理,如需拆除的,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至原状,否则甲方将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其相关修复费用。

六、乙方租赁该房屋仅用于乙方开办幼儿园,一切办园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为其提供必要的审批服务。乙方不得利用该房屋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不得私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间,乙方必须遵守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定。

七、乙方要做好幼儿园安全保卫和卫生预防保健工作,确保食品安全,不得发生严重疾病传染和食物中毒事件;确保幼儿在园期间人身安全和活动安全,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乙方租赁期间所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纠纷等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经济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影响恶劣的将中止租赁协议,取消其办园资格,并没收其租赁保证金。

八、乙方在办园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办园宗旨明确,办园行为规范,服从**区社会事业局统一管理。

1.规范招生收费,具有开发区户口及所有符合所在安置小区安置对象子女有优先入园权,收费要按照区物价局审核的收费标准收取。

2.严格按照省优质幼儿园评估标准加强幼儿园设施投入,首期投入的设施配备(包括园内外安全设施,课桌椅、活动器械(材)、睡床、厨房等)不得低于市优质幼儿园标准。

3.所聘任的幼儿园园长具有学前教育教师资格且从事学前教育工作要满5年,取得县区级以上园长培训合格证并有3年以上幼儿园管理工作经历。专任教师、保育员等人员配备要符合《江苏省幼儿园注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要按《劳动法》规定签订用工合同,缴纳社会保险。

4.乙方承诺在取得办园许可证后可招收幼儿,二年内通过市优质幼儿园创建验收,四年内争创建成省优质幼儿园。

九、**区社会事业局将履行业务主管部门职责,定期对乙方所办幼儿园的办园行为进行督查考核,加强对幼儿园进行业务指导,促进办园水平和办园效益的提高。

十、违约责任: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之条款,由违约方按年租金xx年9月1日至xx年8月30日止。

3.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两份。

甲方:

签字(盖章):

乙方:

签字(盖章):

年 年 日 日 月 月

幼儿园租赁合同【篇四】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银川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房屋基本情况及使用范围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房屋结构为 结构。

2、甲方承诺为该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并保证乙方对该房屋的承租权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权利所影响。

3、乙方确认已经对承租房屋的所有状况有了充分了解,无异议。

第二条 租赁用途、租赁期限

1、乙方保证该房屋仅作为 幼儿教育 使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

2、该房屋租赁期限为 10 年,自 20xx 年 月 日始至 20xx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交付

1、甲方于乙方付清租金全款后二日内向乙方交付房屋。

2、乙方付清全款后二日内至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受领房屋钥匙。乙方依据甲方向物业公司办理的交接资料所示的内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向甲方交还该房屋。

第四条 保证金、租金及支付方式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在本合同履行过程存在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抵扣相应金额弥补损失。抵扣后履约保证金低于 50000.00 元时,乙方于甲方通知之日起15日内补足。本合同终止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2、租金支付方式:第一年度租金 元,于合同签订当日支付,以后每年度租金于当年 月 1 日前一次性支付。具体如下:

3、甲方应于收到房屋租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房屋租赁发票,遇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规定上调税收,增收其它规费,增加部分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优先购买权、续租

1、租赁期限内,甲方有权出售该房屋,出售时甲方应提前30天书面告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享有优先购买权。乙方于收到书面告知后十五日内不予书面答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甲方应保证不因所有权发生变动 而使本合同的履约受到影响。

3、租赁期满乙方继续承租该房屋,应在租赁期满两个月前书面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续签租赁合同,租金标准双方另行商定。

第六条 税收及费用

1、因本租赁合同产生的除发票内税收之外的新产生或后增加的其它税、费,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当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办理房屋租赁的登记手续,乙方可协助提供登记所需资料。

2、该房屋在租赁期内实际发生的制热、制冷、水、电、电话、网络、电视收视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按有关规定自行承担,不包含在租金内。上述缴费项目如由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代扣代缴的,乙方应在物业管理公司缴费通知单规定的期限内向物业管理公司结清所有费用;如由乙方自行缴纳费用的项目,乙方应及时足额地向有关单位缴纳并承担相应责任。

3、该房屋的物业费乙方直接向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交纳。乙方在租赁期内,应服从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的统一管理,按时交纳物业费,并与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每年签订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责任书。

4、如遇政府向房屋使用者征收的新费用发生(如垃圾处理费等)、涨价(如水费、电费等),乙方按国家规定承担。

5、甲方对乙方完成上述事项负有协助义务。

第七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乙方承担该房屋发生的所有修缮责任。甲方应保证交付时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设备设施、装修装饰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危及乙方财产和人身安全。

2、乙方在租赁期内,如需设置户外广告、门头招牌等,需将方案书面告知甲方,并提供效果图,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户外广告等相关手续。

3、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改变该房屋现有结构。如需对该房屋再次进行改建、隔断、装修或增扩设备时等装修,必须按行业的有关规定办理排污许可证、消防审批手续等,方可开始该房屋的装修工作,且不得有损租赁房屋的主体结构。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前,必须书面申请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备案,同时提供装修方案、施工平面图,并将装修方案报银川审图中心、消防部门进行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乙方的装修要符合国家有关行业标准的消防要求,在自行装修完成后,由乙方负责上报消防部门验收。未经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装修或改变装修方案,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因乙方原因未能及时办理行业相关手续,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4、乙方对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正常的房屋检查负有协助义务。

5、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负责对该房屋所涉小区公用装置、设备、设施等进行日常维修保养。乙方应合理使用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对该房屋及其中公用装置、设备、设施出现自然损耗导致的故障,乙方发现后应及时维修。如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当造成该房屋及属甲方所有的设施设备毁损、灭失的,乙方应负责修复并承担损害赔偿任。

第八条乙方经营过程中注意事项及特别约定

1、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应对其经营人员在消防知识、安保、儿童保健、饮食安全、活动安全等方面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如发生相应事故,由乙方自行妥善处理,与甲方无关。对甲方及第三方人身及财产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甲方为乙方无偿提供室外独立的儿童活动场地,在此场地内幼儿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如遇紧急情况,甲方所委托的物业公司有权使用此块场地,乙方应无条件给予配合。

3、乙方应服从物业公司对小区整体管理。在不影响小区居民正常生活情况下,合理安排时间组织儿童室外活动。

4、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仅负责小区整体范围内秩序维护义务,乙方应对幼儿进出及安全作出全面考虑,幼儿进出幼儿园内的责任由乙方及监护人承担。

幼儿园租赁合同【篇五】

甲方:

乙方:

甲方位于 部分房舍及院子,现转租给乙方办幼儿园使用,经双方协议,共达成以下共识:

1、乙方每年 月 日付给甲方年租 元,租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 年整,合同期内租金不变。

2、在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有权对房舍和院子进行装修改造,甲方不得给予干涉,乙方在装修改造期间,对甲方放置在房尾和院子里的所有物品的安全概不负责。

3、甲方房屋出现漏雨裂缝、顶损等现象时,甲方应及时给予维修处理,否则因以上原因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如:无法正常招生、正常上课等),责任由甲方承担。

4、因无法抗拒因素(如:政府及职能部门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造成乙方无法正常运作时,乙方可终止与甲方制订的合同,不属违约。

5、在合同生效期间,若甲方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的,甲方应赔偿乙方人民币 元整,乙方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人民币 元整。

6、合同终止后,甲方不得以房屋复原等理由向乙方提出不合理条件,若乙方需续签合同,则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7、合同期间,水电费用及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8、本合向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中间人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幼儿园租赁合同【篇六】

甲方: 车牌号: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和乙方

权利与义务关系,就乙方向甲方出租车辆接送的专用车辆,本着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准时支付合同期限内所有租车费用给乙方。

2、甲方应指定适当位置提供给租赁车辆临时停放,方便上落。

3、任何时候不能要求乙方从事违反《交通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4、甲方因特殊原因更改或增加接送时间段或班次,需提前一个工作日书面或电话知会乙方,取得乙方同意之后,方能调动车辆。

5、甲方不因租赁车辆而需承担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交通安全责任。

乙方责任:

1、保证本专线运行方式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相关政策方面由乙方承担解释责任。

2、保证租赁车辆证件齐全,车况良好,适于营运。同时,根据双方确定的运行方案,保证租赁车辆的安全准点,如无特殊原因,不得迟到、早退。

3、乙方不得在甲方用车期间无故停开。

5、乙方负责租赁车辆的季检、年审、轮胎、维修、燃料、税金、运管费、管理费、保险等一切费用。

二、租金

1、租赁车辆租金标准为人民币:元/月;

三、租赁期限:

从 年月 日至 年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拥有续约优先权,并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增减,乙方应给予支持。

四、违约责任:

1、乙方接送线路、时间趟次、司机服务态度等不符合约定,经查属实,甲方须通知乙方,仍然未能改正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不支付相关租车费用。

2、乙方在正常情况下延误1小时以上发车,扣除该辆车当天费用,若没有合理的原因逾期超过两天不出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五、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日起生效。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及地方法律、交通法规等不符时,以相关法律规定为准。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的补充条款及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双方协商无法解决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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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1、出租房屋位置: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门牌号为 。

2、出租房屋范围:该整栋建筑物的第一层及其南面的外面公用部分。

3、房屋为毛坯房,尚未进行装修、装饰。

4、甲方保证本合同房屋未设定抵押,未被相关司法、行政机关查封,甲方拥有房屋合法、完整的权利。

第二条 甲方应提供房产证、土地证、身份证,乙方应提供身份证,双方验证后,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属资料)。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三条 租赁期限、用途

1、租赁房屋用途:经营、开办幼儿园,经营教育、培训等相关事业。

2、租赁期限:为壹拾年(10年),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租金从20xx年6月1日起开始计算;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xx年5月31日为装修期, 甲方免收租金,乙方按水电表交纳水电费。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4、租赁期满,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第一年租金为1000元/月,每满二年(24个月)调整一次,调整幅度为月租金上浮10%。

举例说明: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期间,租金为1000元/月;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期间,租金为1100元/月;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期间,租金为1210元/月;以此类推。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租金半年(6个月)一付。甲方收款时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五条 租赁保证金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后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合同终止后,甲方应将保证金退还乙方。

第六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

乙方承担实际使用发生的自来水费、电费、煤气费。

第七条 房屋维修、装修与使用

1、甲方负责将房屋供电线路改造为三相电,确保乙方用电需求。甲方保证供电、供水、供气设施完整、通畅。

2、装修期间,甲方应大力配合,腾空场地,创造有利条件。

3、在租赁期内,甲方负责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修,承担维修费用。但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乙方自行装修装饰部分的修缮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内,甲方如转让该房屋,应提前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

2、租赁期内,乙方可以将该承租房屋及装修、装饰等设施转租或转让给第三人经营、使用。

第九条 变更手续、补偿

1、租赁期限内,乙方办理幼儿园相关证照过程中,如政府相关部门要求提供幼儿园经营场所的场地租赁协议,则本合同乙方主体将变更为幼儿园(幼儿园的名称等事项以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为准),由幼儿园承继本合同乙方的一切权利和义务(除将乙方主体变更为幼儿园外,本协议其他内容不变),甲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配合办理合同主体的变更手续。

2、如发生政府、开发商拆迁、改造等事项时,乙方承租范围内的房屋装修、装饰损失补偿、经营损失补偿,均由乙方享有。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原则: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保证、承诺等事项的,应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甲方违法变更或解除合同,乙方除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外,还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除赔偿乙方所有装修、装饰费用损失、设计费用损失、营业损失及因此发生的律师费等费用外,还应支付乙方品牌建设损失、人力成本损失、商机损失等计10万元。

3、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乙方违法变更或解除合同,甲方除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外,还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除赔偿甲方所有损失外,还应支付甲方违约金10万元。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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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租赁合同范文简短(5篇)


在这个法治社会,人们在租赁的时候就会使用到合同,注意租赁合同结束后承租人要返还租赁物。合同可以防范可能存在的风险,签订租赁合同前一定要了解合同的内容情况。值得收藏的租赁合同范本有哪些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幼儿园租赁合同范文简短(5篇),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幼儿园租赁合同(篇1)

甲方(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乙方承租甲方出租房租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意:

一、租赁房屋的基本情况:

1、租赁房屋位置:清平小学左侧办公楼 。

2、租赁房屋楼层:清平小学左侧办公楼房屋一至二楼,除一楼楼梯左边的四间房子以外剩余的全部房间出租给乙方用作开设幼儿园。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为5年,自 20xx年7月 15日起至 20xx年 7月15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完好交还,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绝交还。

2、租赁期满,乙方如要求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租权,但必须在本租约未到期2个月之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续租租金双方另行协商。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20xx年7月15日至20xx年7月15日期间,租金为每年18000元

2、从20xx年7月15日起至20xx年7月15日止,租金在18000元的基础上逐年递增10﹪。(即从20xx年7月15日起至20xx年7月15日止两年的租金分别为每年19800元和21780元。)

3、支付期限与方式: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交付4万元承租金,相当于预交5年总计部分租金(每年8000元),剩余的承租金分年交付,在每年的9月1日之前乙方及时付清给甲方(20xx年9元1日另行交付:10000元,20xx年9元1日另行交付:10000元,20xx年9元1日另行交付:10000元,20xx年9元1日另行交付:11800元,20xx年9元1日另行交付:13780元,不得拖欠。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租金不予调整,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停办幼儿园或停用合同内的承租房时,甲方不予退还乙方已经缴纳给甲方的租金,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5、乙方同甲方共用一口水井,并每年另行支付给甲方水费500元,同每年租金一并交纳,乙方用电另立电表,所产生的电费乙方自己负责。乙方须先做到用电单独立户,才可进行房屋装修以及经营。

6、如果乙方在每年的9月1日之前未缴纳当年剩余的承租金,视作为乙方放弃承租、单方面毁约,甲方有权将该场地转租或自行添办幼儿园。

四、甲乙双方应承担的合同义务:

1、乙方租赁期内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同甲方商量后,在不损坏甲方房屋结构和质量的基础上进行装修改造,甲方不得提出异议和阻止。

2、甲方在房屋租赁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乙方工作,更不能随意带闲杂人等进出乙方教室,以免影响乙方的正常工作。同样乙方也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双方应做到互不干扰。

3、本合同期内,乙方承租房的一切维修由乙方负责。

4、甲方在合同期间,不得再开办学前班或相关的幼儿学前教育兴趣班等类似班级,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加收租金或又另租给他人使用。

5、乙方如无故拖欠或不交纳房租,甲方有权要求终止本合同。

6、本合同期内,如遇政府行为征收学校土地,或由于政策原因不允许学校房屋出租(以相关部门出具的文件为依据)时,甲乙双方自然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甲方退还给乙方本合同未到期时间的承租金。

7、乙方在承租期内办班接收的所有学生、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以及房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的事故责任以及连带责任。

8、乙方须负责办公楼及一楼前坪的卫生打扫,保持学校的清洁,及时处理由于乙方办学行为产生的垃圾。

9、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所有场地,乙方只能用作幼儿教育班的办学之用,不得更改本场地的用途,否则视乙方为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0、乙方在办学过程中使用的车辆只能在校门之外运行,不得停置在学校围墙之内。

11、甲方在遇各级领导的工作检查以及大型活动中,乙方须尽自己的义务和责任配合甲方做好相关迎检工作和准备工作。

五、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场地之内所开设的幼儿教育班是乙方的独立行为,其在办学过程中的所有收益以及带来的所有社会影响和相应责任与甲方无关,甲方只享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的出租房的收益权。

1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将承租场地部分或全部再转租,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3、在本合同签订日,乙方须缴纳给甲方20xx元财产保证金,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完好交还承租房,不得将其在承租期内装修的门窗拆换,更不得破坏任何固定资产及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绝交还,双方在合同到期移交房屋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才予以退还财产保证金,验收不合格,财产保证金视作财产损坏赔偿金,甲方不再退还。

五、本协议共四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由西渡镇中心学校保存。双方签字后,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

在场人员签字

幼儿园租赁合同(篇2)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1、出租房屋位置: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门牌号为 。

2、出租房屋范围:该整栋建筑物的第一层及其南面的外面公用部分。

3、房屋为毛坯房,尚未进行装修、装饰。

4、甲方保证本合同房屋未设定抵押,未被相关司法、行政机关查封,甲方拥有房屋合法、完整的权利。

第二条 甲方应提供房产证、土地证、身份证,乙方应提供身份证,双方验证后,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属资料)。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三条 租赁期限、用途

1、租赁房屋用途:经营、开办幼儿园,经营教育、培训等相关事业。

2、租赁期限:为壹拾年(10年),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租金从20xx年6月1日起开始计算;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xx年5月31日为装修期, 甲方免收租金,乙方按水电表交纳水电费。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4、租赁期满,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第一年租金为1000元/月,每满二年(24个月)调整一次,调整幅度为月租金上浮10%。

举例说明: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期间,租金为1000元/月;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期间,租金为1100元/月;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期间,租金为1210元/月;以此类推。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租金半年(6个月)一付。甲方收款时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五条 租赁保证金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后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合同终止后,甲方应将保证金退还乙方。

第六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

乙方承担实际使用发生的自来水费、电费、煤气费。

第七条 房屋维修、装修与使用

1、甲方负责将房屋供电线路改造为三相电,确保乙方用电需求。甲方保证供电、供水、供气设施完整、通畅。

2、装修期间,甲方应大力配合,腾空场地,创造有利条件。

3、在租赁期内,甲方负责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修,承担维修费用。但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乙方自行装修装饰部分的修缮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内,甲方如转让该房屋,应提前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

2、租赁期内,乙方可以将该承租房屋及装修、装饰等设施转租或转让给第三人经营、使用。

第九条 变更手续、补偿

1、租赁期限内,乙方办理幼儿园相关证照过程中,如政府相关部门要求提供幼儿园经营场所的场地租赁协议,则本合同乙方主体将变更为幼儿园(幼儿园的名称等事项以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为准),由幼儿园承继本合同乙方的一切权利和义务(除将乙方主体变更为幼儿园外,本协议其他内容不变),甲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配合办理合同主体的变更手续。

2、如发生政府、开发商拆迁、改造等事项时,乙方承租范围内的房屋装修、装饰损失补偿、经营损失补偿,均由乙方享有。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原则: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保证、承诺等事项的,应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甲方违法变更或解除合同,乙方除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外,还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除赔偿乙方所有装修、装饰费用损失、设计费用损失、营业损失及因此发生的律师费等费用外,还应支付乙方品牌建设损失、人力成本损失、商机损失等计10万元。

3、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乙方违法变更或解除合同,甲方除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外,还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除赔偿甲方所有损失外,还应支付甲方违约金10万元。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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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租赁合同(篇3)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集团公司总体要求和汉江中学20xx年工作会的安排,为保证汉江中学中心幼儿园改制工作顺利进行,稳妥推进学校教育教学的改革和发展,结合汉江中学实际,提出《幼儿园改制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集团公司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深化办园体制改革,逐步转变职工身份,提升幼儿园的办园效益。

二、基本原则

1.有利于促进幼教事业发展,加快幼教现代化进程;提高优质教育资源的办学效益,增强中心幼儿园自我生存、自我发展的能力。

2.分步实施,分块搞活;逐步减轻企业负担。

3.幼儿园职工全员退出,重新竞争上岗。

4.汉江中学受集团公司委托,对幼儿园资产按新的模式运作。

5.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改制方案

(一)现状

汉江中学中心幼儿园是目前丹江地区二所十堰市级示范幼儿园之一,正在申报湖北省示范性幼儿园。现有15个教学班,在园幼儿800余名,教职工43人(按国家编制标准,教职工严重缺编,幼儿园还聘请了22名临时工)。占地面积2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6000平米,固定资产300万元(不含土地,账面净资产)。20xx年全年经费支出139万元,其中工资性费用105万元(含附加费40万元),运行及管理费34万元。20xx年,幼儿园完成收入近70万元。按照集团公司对汉江中学整体拨款原则,汉江中学20xx年对幼儿园补贴68万元,20xx年计划补贴62.5万元。

(二)办园体制改革方式

总体思路:为保持

教职工队伍的稳定,达到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的目的,幼儿园在职、在岗的教职工全员退出原工作岗位,幼儿园按新模式运行,原幼儿园职工在改制后的幼儿园重新竞争上岗。改制后的幼儿园在新的机制下,能够不断提高保教质量,不断扩大办园规模,使广大职工子女享受更优质的教育服务,逐步占领丹江地区幼教市场,创造最大的效益,使企业负担逐年降低,最终实现企业与中心幼儿园双赢的局面。

改革方式:

1.幼儿园职工全员退出原工作岗位,享受一定工资待遇(具体办法见附件一)。

2.幼儿园经营性资产整体租赁经营。在幼儿园资产产权不变的前提下,由汉江中学拟定租赁经营的条件,优先面向幼儿园确定承租方。在保证租赁费按时足额上缴和国有资产不流失的前提下,承租方自主经营和管理幼儿园。

四、租赁办法

(一)租赁资产范围:将财务部门核算的幼儿园现有资产作为经营性资产总额(含校舍、教学设备及土地使用权等),进行整体租赁。

(二)承租方资格及租赁条件

1.承租方资格

承租方须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责任权利;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政治思想好;品德良好、为人师表,忠于职责,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尊重幼儿教育规律,爱护幼儿;文化素质高,具有幼教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具备一定的幼教专业知识和技能;身体健康;具有进行保育、教育以及改善办园条件的必需且稳定的经费来源。同等条件下,有从事幼儿教育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允许个人或集体出资租赁。

2.租赁条件

(1)承租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法》、《教师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

(2)承租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承租方自主聘用教职工,同等条件下,原幼儿园教职工优先上岗。

(4)承租方应优先接收集团公司所属单位的适龄子女入园,并按当地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

项目及标准收取费用。

(5)必须确保幼儿园国有资产保值、不流失;未经资产所有者同意,租赁者不得擅自将所租赁的资产转租、抵押、变卖或转让他人管理。

(6)支付租赁风险抵押金后,方可租赁。

3、租赁期限、费用及风险抵押

(1)租赁期限二年。

(2)租赁费每年21万元。租赁费每年须按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

(3)风险抵押金不少于一年的租赁费。

4、承租方的产生办法

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经汉江中学考评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幼儿园职工民主评议,由汉江中学确定承租方。

5、法律问题。租赁后的幼儿园是一个独立的教育机构,对外承担独立的民事责任,汉江中学与改制后的幼儿园双方共同履行协议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五、改制工作程序

1、在充分调研论证和幼儿园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的基础上,由汉江中学向集团公司提交改制方案。改制方案经审定批准后,幼儿园方可改制。

2、成立考评小组,按规定的办法确定承租方。

3、承租方公开招聘教职工。

六、其它事宜

1.该方案在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提交幼儿园职工大会讨论,在执行中接受监督。

2.在这次幼儿园改制工作中,有关人员出现工作失误、矛盾上交、制造混乱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汉江中学将对相关直接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3.在方案执行过程中,职工可以通过信访渠道,以合法的方式向汉江中学或上级单位反映个人的意见或建议,对于不按规定的正常渠道反映问题的职工,汉江中学将给予严肃处理。

4.在这次汉江中学中心幼儿园改制中,凡有相关遗留问题或在校内借款的幼儿园职工,须在遗留问题解决完或还清借款后,方可按本方案规定的方式办理,执行相应待遇。

5.本方案经汉江中学中心幼儿园职工大会审议并报集团公司批准后实施,实施过程中若国家或集团公司有新的改革政策,按国家或集团公司政策执行。在汉江中学制定整体改制方案时,幼儿园职工按汉江中学改制方案实行。

6.本方案仅限于此次中心幼儿园的改制,职工退出原工作岗位待遇实施办法只适用于现中心幼儿园在职、在岗职工。

7.本方案由汉江中学负责解释。

幼儿园租赁合同(篇4)

甲方:

乙方:

为了提高幼儿园管理水平,确保幼儿园保教和服务质量,甲方将幼儿园场地交乙方承包经营,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出租位于成都市二仙桥的幼儿园场地(不包括该场地内现有的一级档案室)。幼儿园营业资质和执照和6名老师暂交乙方使用;乙方出资金、管理和经营。由乙方按照国家的法律、幼教法规及甲方的规章制度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承担在承包经营期间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二、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该履约保证金用于冲抵乙方在经营期间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乙方赔偿损失后不足部分或由甲方承担法律责任赔偿损失部分和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的违约赔偿等。若乙方在经营期间没有发生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也没有本合同的违约赔偿等,该履约保证金由甲方全额退还乙方。

三、乙方承包经营期自20_年7月15日至20_年7月15日,计5年;第一年的幼儿园场地租赁费为300000元(大写:三十万元整),以后每年租赁费递增20_0元(大写:贰万元整)。租金每半年缴纳一次,缴纳日期为每年1月15日和7月15日,每次缴纳金额为当年租金总额的一半。乙方逾期支付则按每日12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对甲方幼儿园6名老师的工资待遇按甲方确定的标准实行,并由乙方按月造册直接发放给6名老师,6名老师的养老保险费、医保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公积金、工会经费等费用由乙方统一向甲方缴纳,由甲方代为向社保及相关部门缴纳。

五、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幼儿园所发生的水、电、气、通讯、物业管理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下属物业管理公司收取,另外,因甲方代收代缴水电费,且负责供水供电设施的维修,乙方每月向甲方缴纳管理费500元。

六、幼儿园场地的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由甲、乙双方核对书面签字确认,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幼儿园场地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幼儿园场地的验收依据。

七、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幼儿园场地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均由乙方自行修复,费用由乙方自负。

八、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乙方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当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再承包经营后,该场地内的装饰装修无偿归甲方所有,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由乙方处理。

九、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幼儿园场地如遇政府拆迁,甲方应提前60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将幼儿园场地交还甲方,其收的租赁费用多退少补。如乙方对幼儿园场地进行了装修的,政府拆迁所赔的装修费用归乙方所有。

十、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若因甲方开发需要收回该场地的,

甲方应按照每年折旧20%的比例向乙方补偿装饰装修费用(不包括乙方可拆除搬离的新增附属设施以及设备的费用)。

十一、在乙方暂使用公司幼儿园资质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是否合法、是否遵守相关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等进行监督。但甲方必须尊重乙方的经营权利,不得以指导和监督为名干涉乙方的正当经营活动。并尽一切所能为乙方的经营活动提供方便,协助乙方打造园区的周边环境。

十二、凡甲方要求参与的演出活动,乙方负责组织幼儿园以甲方的名义无偿的参加并献上优秀的节目。若乙方对现有幼儿园的孩子采取采取优惠政策以及分流,必须拿出具体的方案与甲方一起协商解决,确保幼儿园的稳定。

十三、除甲方同意乙方继续承包经营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期届满后的30日内应返还该场地,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场地的,乙方应按每日1200元向甲方支付该场地占用使用费。乙方返还该场地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场地设施如有损坏灭失,乙方须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租赁期间届满后,若该场地继续作为幼儿园时用的,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十四、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 该场地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 该场地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收、征用的;

(三) 该场地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场地拆迁许可范围的;

(四) 该场地因不可抗力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场地的;十五、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每日12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应按照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场地,经乙方催告后7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场地用途或因乙方原因造成场地主体结构损坏的;乙方擅自转租该场地、转让该场地承租权或与他人换租的;

(三)乙方利用租赁物从事非法活动或由于乙方的行为影响甲方声誉和经济利益的。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订立补充条款。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成华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幼儿园租赁合同(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用甲方位于长城·世纪华府小区内幼儿园物业办学事宜,现达成以下协议:

一、 租赁物基本情况及租赁期限

1、幼儿园建筑面积:约2200平方米。

2、幼儿园用地面积:约1500平方米。

3、物业使用用途:仅限开办幼儿园

4、幼儿园租赁期限为20xx年,从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止(到期后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5、幼儿园租金按建筑面积2200平米计算,租金按上、下半年支付,每年上半年6月31日和下半年12月31日前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号。

6、签订本协议的当日乙方需交付租赁押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没有违反相关规定(按时缴交租金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将押金免息退还乙方。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l、甲方交付使用时,该幼儿园主体已经相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相应的验收合格证件,幼儿园交付标准:甲方须于20xx年3月1日前按设计图纸要求完成幼儿园的土建工程(包括外墙、内墙装修、门窗安装、绿化工程、室内外消防工程),并使租赁物通过消防、安全等部门检查验收,同时配备水、电、管道燃气、网络线、电视、电话、广播线、监控设施、排水排污、幼儿园地面绿化等设施。

2、乙方负责幼儿园内部的装修及配置教学所需的设备设施,办学产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盈亏自负)。乙方内部装修时应按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装修并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乙方进行幼儿园内部装修时应按物业管理公司相关规定及要求进行装修。

4、乙方负责筹备各项办学工作,包括办学申请、学校章程与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教职工的聘请、办学所需的各类办公、教学设备和图书、资料等购置。

5、乙方不得改变幼儿园的使用功能和使用用途。

6、合同约定期间,甲方负责幼儿园公共区域和园内水、电、管道燃气、网络线、电视、电话、绿化等物业管理,园内的清洁卫生由乙方自行负责管理。

7、乙方办学经营时必须按照政府部门有关要求进行管理。 8、双方不得无故终止租赁合同,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提前解除、终止本租赁合同,甲方不承担乙方所造成的幼儿园装修及经营成本。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提前解除、终止本租赁合同,甲方负责乙方的幼儿园装修及经营成本(包括:内部设施、员工工资、社保、失业补助、贷款利息、停业损失等)。

9、租赁期间内甲乙双方不能擅自移交或以任何其他形式交予第三方接管幼儿园,如需变更,双方须提前一年递交书面申请通过后方可执行。

三、违约责任

1、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该物业,同时保留追究乙方

a) 租赁期限内乙方改变幼儿园使用功能及使用用途; b) 乙方因自身原因被相关政府部门吊销办学执照; c)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自行将该物业转交第三方使用或经营;

d) 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租金和小区物业管理费用,且拖延时间超过六个月。

2、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及提出经济赔偿的权利。

a) 甲方按合同约定时间将幼儿园交付给乙方使用。

b)该物业建筑、结构、水、电、管道燃气等安全设备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改变使用功能、用途以及未按物业管理要求装修的情形除外),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造成各类事故影响乙方办学的。

c)甲方的水、电、煤气等物业管理工作滞后而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该物业和正常办学。

四、特别约定

1、乙方交纳的水电、电费、管道燃气按国家标准教育用水、用电、用气费用交纳,不分摊小区其他费用。

2、如该幼儿园经政府相关部门予以确权(办理产权证),甲方有权将该物业(幼儿园)由租赁变更为出售,乙方无任何异议,但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如乙方购买该物业,本租赁合同自动解除,甲方应按规定将租赁押金退还乙方。若第三方购买,本合同继续履行至本合同期满。 五、其他条款

本协议中相关条款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字后即时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署代表: 签署代表: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协议参考]幼儿园租赁合同纠纷案例(4040字)


在这个瞬息万变的现代社会,租赁合同被使用的越来越频繁了,租赁合同中交付租金和转移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之间存在着对价关系。合同可以维护双方的利益权益,签订租赁合同前一定要先详细了解情况。值得收藏的租赁合同范本有哪些呢?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协议参考]幼儿园租赁合同纠纷案例(4040字)”,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幼儿园租赁合同纠纷案例(篇1)

(1)调解。它是指在第三者的主持下,出租承租双方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的一种方法和活动。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民间纠纷的调解处理,调解特别适用对某些界限不清的事实、责任含糊不究的租赁纠纷,租赁双方就近请调委会调解通过调解,纠纷双方,互谅互让,以达到既解决纠纷又不伤和气的目的。

(2)仲裁。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活动。《仲裁法》第2条内容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这里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包括公民个人之间的房屋租赁纠纷等。房屋租赁纠纷发生后,公民可以根据条款或仲裁提请仲裁机构居中判明事实,分清责任,依法做出仲裁裁决,解决房纠纷。仲裁具有“公正及时,程序简便,专家断案,依裁终局”的优势,可以使当事人避免陷入于官司的旷日持久的纠缠和身心疲惫的针锋相对之中,是一种比较受推崇的争端解决机制。

(3)诉讼。有些租赁纠纷不愿意调解或不服调解,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将房屋租赁纠纷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的诉讼活动而做出的判决的强制力,要远远大于调解和仲裁。

幼儿园租赁合同纠纷案例(篇2)

1、租金违约纠纷

承租人不履行合同,长期拖欠租金,恶意拖欠,承租人违约导致纠纷等。这是房屋租赁中最为常见的纠纷。在房屋租赁时由于没有书面合同,只有口头协议,或租赁合同对租金、租期的约定不明确或由于市场行情的变化,出租方与承租方出现纠纷。有的承租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要求房屋租赁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拒不付款,房屋租赁出租人要求终止合同,承租人不愿意搬出。

2、损害赔偿纠纷

房屋租赁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纠纷同其他法律关系中的损害赔偿一样,主要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1)房屋损坏赔偿纠纷

这多数是房屋租赁承租人在装修或者使用过程中由于自己的过错致使房地产受到损毁,也有是房屋租赁出租房屋本身的质量问题致使出租房屋损毁的,出租人与承租人在房屋损坏责任上产生纠纷。

(2)人身财物损害赔偿纠纷

由于房屋租赁出租房的质量问题,或者由于出租人的防护措施不当,造成承租人人身、财物损害的,对于出租人是否承担责任,责任有多大而产生分歧。

(3)房屋租赁房屋共有人的合法权益损害纠纷

房屋共有人对所属房屋享有共同的权利(包括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而将房地产出租,侵犯了其他共有人的合法权益。

(4)装修费用纠纷

房屋租赁关系特别是用于经营的房屋租赁关系建立后,经常会在承租人装修房屋时发生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这其中就涉及到尚未摊销的装修费用的处置纠纷。

3、房屋租赁期间出售的优先权纠纷

《房屋租赁条例》规定:房屋在租赁期间出售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合同法》也有此类规定。而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出租人往往忽视这一优先权的法律规定,有的是故意剥夺承租人的这种优先权,因而产生纠纷。出租人违反这一法律规定出售房地产的行为依法可确认为无效。

4、房屋转租纠纷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允许房地产转租,然而这方面的纠纷也不少,有的是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有的是层层转租,主体混乱;有的是转租期限远远超过原承租期限,造成连环纠纷;有的甚至收取转租费后逃之夭夭。在实践中,有的房屋租赁出租人对未经同意的转租眼开眼闭,认为只要能收到租金就可,这种做法到头来只能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

5、变更房屋用途纠纷

一般情况下是住户未征得业主同意擅自将原出租房改建使用或改变原议定好的用途,对房屋的损害比较大和甚至威胁到户主的人身安全,而房屋租赁承租人又认为自己付了租金有支配权,引发了许多纠纷。

6、单面解除合同纠纷

房屋租赁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单方面解除合同,一般情况下是出于无奈,但也有一些当事人为了更大的利益宁可损失较小的利益而故意单方面毁约解除合同。

幼儿园租赁合同纠纷案例(篇3)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例

湖北省法院民一庭民事调解书

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国建设银行湖北省孝感市分行(以下简称孝感建行),住所地湖北省孝感市城站路120号。

代表人王明星,该行行长。

委托代理人张才金,湖北黄鹤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胡志雄,湖北黄鹤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广州市拓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业集团),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中山一路51号。

法定代表人冯渭,该集团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汪应东,湖北省孝感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干部。

委托代理人黄红,湖北睡虎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由:返还购房款纠纷

上诉人孝感建行因返还购房款纠纷一案,不服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孝民三初字第89 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请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判,驳回被上诉人拓业集团的全部诉讼请求,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经审理查明,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孝感中院)于1995年8月8日下发的(1995)孝经初字第39号民事判决书生效后,孝感市建银实业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建银公司)即申请孝感中院对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原孝感市物资协作总公司(以下简称物协公司)拥有的广州市黄埔大道105号房屋首层已出租给张朝成,张朝成又将该房转租给广州市拓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拓业),故由孝感中院于1995年12月12日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给广州拓业和张朝成,要求其将应缴纳给张朝成,并由张朝成交给物协公司的租金,直接划转孝感中院,由孝感中院转付给建银公司,每月7.4万元(人民币,下同)。随后,又应建银公司的要求,将广州市黄埔大道105号房首层进行委托评估,准备作价过户给建银公司或是拍卖获取资金履行建银公司应得到的受偿权,至1997年3月4日,孝感中院受理并调解了原告孝感市经协开发总公司诉物协公司的房屋代管协议纠纷案。孝感市经协开发总公司于1997年4月11日向孝感中院提出执行异议,孝感中院下发了(1997)孝经监字第1号民事裁定书,将该院(1996)孝经执字第12号民事裁定书予以撤销,后经建银公司于1997年8月28日向本院提交申诉材料,本院于1997年9月30日以(1997)鄂法立函第5号指令孝感中院重审。孝感中院即于1997年12月31日下发(1997)孝经监字第12-1、孝经监字第12-2号民事裁定书,撤销了该院(1997)孝经监字第1号民事裁定书和(1997)孝经二初字第27号民事调解书,对建银公司与物协公司的案件进行再审,结论是物协公司对广州市黄埔大道105号房首层并不享有产权和处分权,说明其长期的出租和收取租金的行为都是非法的,并于1998年12月26日下发了(1997)孝经监字第12-3号民事裁定书,将黄埔大道105号房首层的产权确认仍为孝感市政府驻广州办事处。

建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毕从良,委托代理人涂志于1996年11月12日、14日、15日向原广州拓业出具委托手续,提供孝感中院的相关法律文书,与其签订《房屋抵偿协议》、《抵偿借款合同》,约定由广州拓业借款200万元给涂志,建银公司则以孝感中院执行裁定确认的建银公司为申请执行人,物协公司为被执行人,并以收取广州市黄埔大道105号房首层租金每月7.4万元近一年的法律文书判决的物权进行担保,在《房屋抵偿合同》中约定,如甲、乙双方任一方违约,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200万元。至1996年11月15日,原广州拓业即依约将200万元银行汇票交给涂志,涂志和毕从良在出具的收条上签字并加盖贴去财务专用章字样后的建银公司公章。1997年2月26日,建银公司又与广州拓业签订《房屋转让合同》,约定:建银公司依照孝感中院(1996)孝经执字第12号民事裁定书,将原误属于物协公司座落于广州市黄埔大道105号房首层343.664平方米抵偿给广州拓业,总计价款为4123968元,合同签字后5天内建银公司收取广州拓业200万元(实际指的是前一年11月15日已交给涂志、毕从良的200万元),建银公司保证在6个月内将房屋产权过户给广州拓业,转让费由广州拓业承担,过户十天内广州拓业将余款2123968元付清给建银公司。此后建银公司未如期将房屋过户手续办妥,即于1998年2月23日,再次找到广州拓业(此时广州拓业已更名为拓业集团),一方面解释是案件在进行再审,一方面提出可以马上办理,并要求拓业集团再付50万元作为过户费用,拓业集团即又支付50万元给建银公司,建银公司亦开具了50万元的收款收据。1999年元月15日、2000年7月1日,建银公司向拓业集团发函,确认涂志的200万元借款和后期的50万元过户费已转付该公司,并确认两笔收款均于1998年元月14日和2月24日开具收款收据的事实,承诺待案件再审完结后一定为其办理过户手续,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还在《说明》中承认由孝感中院执行提取的物协公司应收取的每月7.4万元租金已转达付建银公司的事实,亦加盖了贴去财务专用章字样后的建银公司公章。此后拓业集团在知道广州市黄埔大道105号房首层产权已经易主,即于20xx年4月9日、6月4日发电报、函件给孝感建行,请求退还预付的250万元购房款无果而引起纠纷。拓业集团于20xx年8月诉至孝感中院,请求判令孝感建行退还原下设的建银公司预收的250万元购房款,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另查明,孝感建行下设的建银公司成立于1992年6月22日,毕从良任总经理至该公司被注销,虽然孝感建行曾于1994年以《孝建银人字(1994)第15号文件》将建银公司的总经理一职任命由罗建武担任,将毕从良调回行里就任他职,但直至建银公司于1996年7月9日经申请注销,孝感建行和建银公司均未到工商局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手续。

幼儿园租赁合同纠纷案例(篇4)

交了学费,各科考试合格,修完全部学分,方某等四人本应该在20xx年6月拿到的毕业证书,却到如今一直杳无音讯。

3月31日,浙江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方某等四人诉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与张寿眉(原湖北函授大学金华函授站负责人)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庭审后经法官主持调解,双方最终达成民事调解协议:由张寿眉于4月20日之前全额退还方某等四人学费和报名费共计27710元,其他事项双方互不追究。

20xx年12月、20xx年8月,方某等四人通过《金华日报》刊登的湖北函授大学金华函授站招生广告,到第一被告在金华设立的教学点即第二被告张寿眉处报名相应学科的学习,学制二年。根据规定分别在20xx年和20xx年可以拿到毕业证书,却一直未拿到,但同一批的其他同学都已拿到毕业证,后经多次催促,张寿眉出具承诺书,答应在20xx年7月保证办好毕业证,否则退回学费。并出具学费、报名费发票,加盖中国地质大学成教学院金华教学站印章的证明书,张寿眉本人出具的承诺书,20xx年、20xx年《金华日报》刊登的湖北函授大学金华函授站报生广告等书面证据。诉请法院判令第二被告退还学费,两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被告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代理人答辩称,其一,中国地质大学没有设立过金华教学站或金华教学点的办学机构,亦没有录取方某等人并收取费用的行为;没有刻制、使用过中国地质大学成教学院金华教学站、中国地质大学金华教学点财务专用章印章的行为;没有以中国地质大学成教学院金华教学站的名义向方某等人出具过证明文件;并查实此期间方某等人学籍系注册在商丘师范学院名下,不是地质大学录取并进行了学籍注册的学生。故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不是本案适格的被告。其二,本案第二被告张寿眉不是地质大学工作人员,与其没有任何法律关系。故第一被告没有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并出具了相应的证明材料。

庭审中,张寿眉承认在金华设教学点没有经浙江省教育厅审批备案,刻章也没有在公安机关备案,开具学费报名费的发票是以金华双溪文化补习学校(法定代表人张寿眉)名义开办。而对于为什么其他学员拿到毕业证,而原告等四人却没有拿到 为什么声称以中国地质大学名义招生,而学籍却注册在商丘师范学院名下 以及其中复杂关系等问题,张寿眉一直未作出明确答复。

庭审结束后,鉴于此案法律关系较为复杂,主审法官在征得各方同意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最终达成前述调解协议。

据悉,20xx年3月2日,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收到法院寄送的开庭传票后,即于当月12日向婺城公安分局举报张寿眉涉嫌盗用举报人名义刻制并使用印章;盗用其名义设立办学机构招生、骗取学生学费。

幼儿园租赁合同纠纷案例(篇5)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例分析

案例如下:

中国的甲公司与美国的乙公司订立一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出售一批衣料给乙公司,履行方式为:甲公司于7月份将该批衣料自重庆交铁路发运至大连,后由大连船运至美国纽约,乙公司支付相应对价。但7月份,甲公司没有履行。8月3日,乙公司通知甲公司,该批衣料至迟应在8月20日之前发运。8月 10日,甲公司依约将该批衣料交铁路运至大连。但该批衣料在自大连至纽约的运输途中因海难损失80%。由于双方对货物灭失的风险约定不明遂发生争执。乙公司认为,甲公司未于7月份履行合同违约在先,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合同因甲公司未按时履行义务已终止,故货物损失的风险理应由甲公司承担。

问:

1.乙公司是否有权要求甲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为什么?

2.乙公司认为本案合同因甲公司违约已经终止的观点是否正确,为什么?

3.本案中,货物损失的风险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问题补充:按照第三位朋友的分析,我可不可以这样理解:对于因不可抗力造成的80%的货物损失, 乙公司无权要求甲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对于另外的20%,由于甲公司延迟交货,乙公司1,乙公司当然有权要求甲公司赔偿损失。(这里的损失肯定不是指货物灭失的损失,乙公司认为,甲公司未于7月份履行合同违约在先,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案例中指的损失当然是指甲公司延迟履行给乙公司造成的损失,既然乙公司认为货物未交付,那么货物灭失就不是给乙公司造成损失,那么乙公司又怎么会主张损害赔偿?如果按楼上的说法,这两项说法难道不是自相矛盾吗?)

这里的的损失是指甲公司原本应当7月履行合同,由于甲公司的违约未履行,直到8月在乙公司催促下,要求甲公司于8月20日前必须交货。甲公司延迟履行合同的违约行为非常明显,也没有正当的抗辩理由,乙公司当然有权要求甲公司赔偿因为其延迟履行给乙公司造成的各种损失。

2,乙公司认为合同已经终止是错误的。

因为,甲公司延迟履行构成违约后,乙公司本来既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如果延迟履行造成乙公司无法达成合同目的,甲公司当然构成根本违约)也有权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如果继续履行对乙公司有利)。而这时,乙公司选择了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那么,根据合同法,乙公司就不能再拥有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权利了。(乙公司不可能既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又保留单方解除权,这显然违反合同法的基本法理)

3,本案中货物的风险应当由乙公司承担。

动产的风险随着交付而转移,这个问题的焦点是什么地方是货物的交付地点。因为,若当事人对交付地点约定不明,依合同法第61条又不能确定的,交货地点依第 141条解决。由于,货物在交付第一承运人后灭失,因此双方不可能适用第61条,而只能适用第141条第二款第一项,因此,甲公司自交付第一承运人之后,风险随之转移至乙公司。

法律依据: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一百四十一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

(二)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

幼儿园租赁合同纠纷案例(篇6)

原告漯x宏x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x公司)与被告陈x霞租赁经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xx年4月30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宏x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许桂林、冯磊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陈x霞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宏x公司诉称,原、被告于20xx年8月23日签订租赁经营合同,合同约定:原告将豫 L-57512号货车租赁给被告自主经营,合同到期车辆所有权归被告,租赁期限为20xx年8月23日至20xx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如不续签合同被告必须在15日内将车过户出原告单位等内容。合同到期后,被告既不续签合同也不将车辆过户出原告单位,已严重违约,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具状起诉。原告请求:1、判令被告将豫 L-57512号立即过户出原告公司,交回有关营运证件;2、判令被告支付拖欠原告租金600元; 3、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被告陈x霞未答辩。

经审理查明,20xx 年8月23日原告宏x公司与被告陈x霞签订租赁经营合同一份,合同约定:原告宏x公司将豫 L-57512号货车租赁给被告陈x霞,租赁期限为20xx年8月23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被告陈x霞须于每月25日前向原告宏x公司预交次月租金(含养路费、运管费、货运附加费等),租金为每月600元;被告陈x霞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车辆拥有占有、使用、收益权,其按时足额交纳租金;合同到期后,双方如不续签本合同,被告陈x霞必须将车辆在15日内过户出原告单位等内容。合同签订后,原告宏x公司将豫L-57512号货车租赁给被告陈x霞从事货物运输。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告陈x霞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拖欠租金600元,并在合同期满后未与原告宏x公司续签合同也未将豫L-57512号货车过户出原告单位。原告宏x公司以被告陈x霞违约具状起诉。

另查明,豫L-575xx号货车系被告陈x霞出资购买,办理的是原告宏x公司的机动车行驶证,合同到期该车的所有权归被告陈x霞所有。

以上查明的事实有租赁经营合同、机动车行驶证、庭审笔录予以证明。

本院认为,原、被告双方签订的租赁经营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国家法律,也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租赁经营合同合法有效,应予维护。被告不按合同约定按期交纳每月租金600元已构成违约,本院予以确认。因被告未按合同履行义务,原告请求被告将豫 L-57512号立即过户出原告公司、交回有关营运证件、支付其拖欠租金600元的请求,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第九十八条、第一百零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陈x霞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豫L-57512号货车过户出原告漯x宏x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并交回有关营运证件;

二、被告陈x霞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给原告漯x宏x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租金6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诉讼费300元,由被告陈x霞负担。

幼儿园租赁合同纠纷案例(篇7)

光船的租赁合同纠纷案

光船租赁合同纠纷案

上海海事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02)沪海法商重字第3号

原告(反诉被告)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油运输分公司(原名上海石油集团运输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共青路123号。

负责人金国明,经理。

委托代理人曹放,上海市浩英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周,上海市浩英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反诉原告)上海申联船务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零陵路583号海洋石油大厦2819室。

法定代表人皮德诚,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金之然,上海市天云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余宗耀,该公司职工。

原告(反诉被告)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油运输分公司(以下简称“石油化工”)与被告(反诉原告)上海申联船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联船务”)光船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02年5月18日作出(2001)沪海法商初字第261号民事判决。2002年11月13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以(2002)沪高民四(海)终字第82号民事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本院于2002年12月2日重审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分别于2003年9月30 日、11月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石油化工的委托代理人曹放、申联船务的委托代理人金之然、余宗耀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石油化工诉称,1999年6月10日,石油化工与被告订立了“申联油1号”轮的光船租赁合同,约定由石油化工自1999年7月1日起至2002年6月 30日止,光船租赁被告所有的“申联油1号”轮,租金为每月人民币225,000元,每月初的五个银行工作日内支付。双方还约定,起租前为满足租赁要求进行船舶修理的费用,由石油化工垫付,被告承担,分两年从租金中逐月平均扣还,扣完为止。合同订立后,原、被告双方即开始履行合同,直至2001年5月。 “申联油1号”船舶资料显示该轮的建造完工日期是1981年,而在2001年4月至5月间,该轮被查出实系1968年建造,并被有关港务监督部门限制营运,石油化工通知被告接回船舶,但被告拒不接船。石油化工认为,由于“申联油1号”轮的实际船龄与合同约定的船龄有重大差异,直接影响了原告对合同标的物的保养、使用和收益。该合同的订立是因双方对合同标的物有重大误解,致使有关租金的约定显失公平。请求确认“申联油1号”轮的光船租赁合同无效或者可撤销,判令被告返还支付的租金差额、船舶修理费借款、赔偿原告因被告拒不接船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等,以及上述款项的利息,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重审期间,石油化工进一步确认给付内容的诉讼请求为:1、要求返还租金差额人民币34,596.80元(即石油化工实际已付租金人民币2,647,500元与石油化工自愿补偿给被告的人民币2,612,903.20元之间差额);2、修船借款人民币1,420,000元;3、为发放被告船员工资等费用的借款人民币 253,281.69元;4、扣船造成的损失人民币407,184.32元;5、代垫舱容检测费用及损失人民币54,774元;6、因被告拒不接船而产生的维持费用人民币560,625元(包含船员工资、伙食费及油水费用);7、船龄鉴定费用人民币16,150元,上述诉讼请求合计人民币 2,746,611.81元,利息请求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从原审起诉之日,即2001年7月9日至判决生效之日。

申联船务辩称,一、原、被告双方订立的光船租赁合同依法成立。申联船务依约交付了适航并适于约定用途的“申联油1号”轮,提供了光船所需的全部有效证书,原告在履约的两年间也支付了大部分运费(租金),不存在对合同标的有重大误解和租金约定显失公平的情况。二、原告诉称的“2001年4月至5月间,该轮被查出实系1968年建造,并被有关港务监督部门限制营运”与事实不符。2001年4月30日港监部门发出的安检整改通知书既未认定船舶系1968年建造,也没有作出限制营运的决定,涉及的仅是光船租船人责任范围内的安全整改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交海发(2001)221号文件的规定,“船龄应以船舶国籍证书载明的建造日期为准”,申联船务持有的“申联油1号”轮船舶国籍证书上的建造日期为1981年。任何部门和个人不能擅自变更。因此,原告要求撤销合同缺乏事实依据。三、根据原、被告于1999年11月达成的光船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双方协商用降低租金的方法,将“申联油1号”轮起租前的修理费改由原告承担,该补充协议已由双方实际履行,原告有关支付修船借款的诉讼请求也缺乏事实依据。综上,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请。

申联船务同时反诉称,光租合同已经实际履行,申联船务在实际履行合同过程中没有过错和违约行为,石油化工请求撤销合同前提不存在。根据“申联油1号”轮的光船租赁合同和补充协议的约定,合同实际履行从1999年7月13日至 2001年11月13日,日租金为人民币7,500元,总租金为人民币6,442,500元,扣除起租前修船费用人民币1,420,000元和向石油化工的借款人民币245,975.69元,以及石油化工已经支付的人民币2,577,500元,石油化工尚欠申联船务人民币220万元。石油化工于2000年 4月至9月间拖欠申联船务人民币510,000元租金,2001年2月至9月间又拖欠租金人民币1,090,000元,按照合同约定的每天万分之四的违约金标准,石油化工应付租金违约金人民币139,480元。根据光租合同的约定,还船时船舶应具有交船时的相同状态,否则石油化工应当承担修复责任或者给予赔偿,参照涉案船舶起租前的修船费用,石油化工应当承担船舶恢复原状的费用人民币1,420,000元。因此,申联船务诉请解除涉案光船租赁合同,判令石油化工应支付拖欠的租金及利息,并赔偿修船费用等费用,计人民币3,759,480元。

石油化工就反诉辩称,申联船务的请求系建立在光船租赁合同有效基础之上的,但由于该合同存在重大误解,属于可撤销的合同,不存在解除合同的问题。石油化工并不存在拖欠租金的违约事实,也没有过错,涉案船舶已经被港务监督要求停运,所以不存在恢复船舶原状的问题,申联船务反诉没有依据,应予驳回。

石油化工为支持其本诉的诉讼请求及反诉的答辩理由,向法庭提供了九组证据。

第一组证据:1、光船租赁合同,2、船舶检验证书簿,证明双方于1999年6月10日订立光船租赁合同,租金为每月人民币225,000元,“申联油1号”是1981年建造,主机额定转速应当为270RPM.

申联船务确认该组证据的真实性,认为光船租赁合同对租赁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并已经实际履行,是处理本案纠纷的基本依据。船检证书系其于1996年5 月合法取得,证书载明的1981年建造事实,是通过浙江省温州船检处和上海船检局先后检验审核认定,其记载的船龄事实具有法定效力。

鉴于申联船务对该组证据的真实性以及石油化工所要证明的事实并无异议,本院予以确认。

第二组证据:1、关于合作购买“幸运2号”废钢船协议,2、合作购买油船协议,3、中国船舶电站设备公司向乐清市华夏海运公司开具的一张普通发票和一张增值税发票,4、中国船舶电站设备公司进口废船移交通知书,5、废钢船卫生合格证书,6、上海港务局装卸作业区进口货物费用收据,7、“中船电拆 9401”钢船登记证书,石油化工称上述证据来源于上海海事公安处,证明“申联油1号”实际上是乐清市华夏海运公司委托中国船舶电站设备公司进口的废钢船(“幸运2号”、“中船电拆9401”为其曾用名),用于拆解,建造年份为1968,8、船舶购销合同书,9、“乘胜油18号”轮产权交接书,10、“申联油1号”轮船舶检验证书簿,石油化工称上述证据来源于上海海事公安处,证明申联船务自乐清市华夏海运公司处购得“乘胜油18号”轮(“幸运2号”更名为 “乘胜油18号”),其后“乘胜油18号”轮又更名为“申联油1号”轮,11、“申联油1号”轮原始舱容表复印件,来源于“申联油1号”轮被禁止航行后,石油化工的船员在“申联油1号”轮上找到,证明“申联油1号”实际上是1968年建造,12、“申联油1号”轮船龄调查报告,证据来源为中国船级社应上海海事法院的委托作出,证明“申联油1号”实际上是1968年建造的,13、“幸运二号”钢船登记证书和废钢船登记证书的空白格式件,前者系申联船务在原二审过程中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供,后者为石油化工从上海市海事局取得,证明该证书实际上是由证据7篡改而成,“申联油1号”轮实际上是废钢船。

对该组证据,申联船务质证认为,证1至证7,证据形式上没有证据来源提供者的确认,真实性存疑,不予确认。其内容所涉及主体是案外人,针对否定的对象是船舶管理机关认定的船龄事实,与本诉被告无直接关联,不属于本案民事诉讼审理范围,应依法通过行政诉讼另案处理;确认证8至证10的真实性,其内容证明 “申联油1号”轮系合法取得以及该轮在原船东转让前(1996年3月),建造日期就是1981年的事实;证11“原始舱容表”,该表来源不明,真实性不予确认;对证据12船龄调查报告中关于“船龄”推定结论真实性和相关证明力持有异议,不予确认,理由为:第一,推定结论与船检局和海事局已认定的81年船龄事实相矛盾。第二,没有其他有效证据证明船检局和海事局认定的船龄事实是错误和违法的。第三,行政机关公文书证证明力优于中国船级社的鉴定结论。第四, “报告”关于船龄是68年的推定,其结论不是唯一排它的,不能作为推翻行政机关依法认定的船龄事实的证据。证13,空白纸张无内容,不能作为证据。

由于本组证据1至10均为复印件,石油化工虽称证据来源为上海海事公安处,但在证据形式上因缺少上海海事公安处的盖章确认,真实性有待进一步证明。对于申联船务确认的证据8、9和10,本院对真实性予以确认。证据11原始舱容表,证据来源不明,欠缺其他证据予以佐证,真实性不予确认。证据12为本院委托之鉴定,申联船务对该证据的形式没有异议,本院确认该证据形式的真实性。对该证据内容的争议,本院认为,船舶证书和船舶资料上记载的事项在通常情况下是合法有效的。但在本案中,“申联油1号”轮在各项船舶证书均明确记载船舶建造日期的情况下,被海事监督部门提出“船龄”的质疑,本身说明船舶资料记载的信息与实际船况有不符之处。中国船级社作为目前国内权威的船舶检验机构,其登船检验的结果符合客观事实,是对海事监督部门提出“船龄”质疑的印证。船检报告的结论是中国船级社通过实地查证,然后根据查证线索向国外有关制造厂和船舶管理部门查询,在当今世界主要的船舶登记机构进行相应的查核之后才做出的,而且各种调查的结果都均证实“申联油1号”轮实际建造时间是1968年。整个过程虽是一个推导论证的过程,但其根据的是客观事实,鉴定报告中对查核船龄的方法做出如下说明:“根据验船师在主机输出端发现的主机铭牌上所记载的日本主机制造厂,将上述主机参数提供给该制造厂,请求其确认该主机是否由该厂制造,如是则请其确认主机制造日期。”显然,中国船级社查核的依据是主机铭牌上所记载的日本主机制造厂和主机参数,并不是主机制造日期。因此,本院认定船检报告的证据效力应优于船舶资料,依法采信中国船级社关于“申联油1号”轮船龄调查报告,确认“申联油1号”轮的建造日期事实上是1968年。证据13,缺少与本案的关联性,不予确认。

第三组证据:1、“申联油1号”租金收入清单,2、银行进帐单和发票存根,为申联船务在原审过程中提供,证明石油化工以货币形式实际支付给申联船务的租金数额。

申联船务质证认为,证1“租金收入清单”以及证2所附凭证所反映的实付租金人民币2,647,500元系计算错误。现依据原、被告原始支付凭证重新复核,本诉原告实付租金应为人民币2,577,500元。对此,石油化工提供的原审证据认可的实付租金是人民币2,577,500元。申联船务为证明其主张,又提供了一份补强性证据一张招商银行的退票单。

经查,日期为2001年1月22日上海市交通银行的进帐单上载明申联船务有人民币70,000元的收款入帐,但申联船务收到招商银行于2001年1月 23日出具的人民币70,000元的退票单,退票原因为余额不足,且上述两张银行单证上的付款行交换代码一致,可以固定石油化工的付款因余额不足被银行退票的事实。因此,本院认定申联船务实收租金为人民币2,577,500元。

第四组证据为《关于申联油1号修理费的备忘》,双方当事人于1999年11月19日订立,证明修船费人民币1,420,000元由石油化工垫付,申联船务负担,约定在每月租金中扣还。

因申联船务对第四组证据的真实性确认,本院认定该证据的真实性。

第五组证据:收条、记录、工资单等,证明石油化工替申联船务支付船舶费用和发放工资的借款及其数额。

申联船务对借款事实确认,但对具体金额有异议,认为石油化工提供的重审第五组证据2中 “申联油1号进厂前拖带情况说明”书证中所涉的人民币6,500元拖轮费支出,该笔费用已计入“申联油1号”轮修理费帐内。“收到伙食库存柒佰伍拾元正” 收据,不是申联公司借款,而是退款,收款人杨香丸是本诉原告职工。上述两项多计申联船务人民币7,250元。申联船务确认借款为人民币 245,975.69元,而不是石油化工所主张的人民币253,281.69元。

经查,涉案船舶起租前的修船费用中已经包含了将船舶从锚地到修船厂的拖带费用人民币7,020元,本院认为,同一次修船中通常不会有两次拖带,也不可能产生两次拖带费用,显然,“申联油1号进厂前拖带情况说明”书证中所涉的人民币6,500元拖轮费已经计入涉案船舶起租前的修理费用,所以该笔费用应予扣除。关于杨香丸签字的“收到伙食库存柒佰伍拾元正”收据,其签署日期为1999年5月19日,很明显,该笔费用发生在涉案船舶起租之前,申联船务关于该笔款项为“退款”的主张无相应的证据予以支持,不予采信。综上,申联船务借款金额应为人民币246,781.69元。

第六组证据:1、2000年3月22日至4月23日的航海日志,2、石油化工与有关货方的合同,3、石油化工与申联船务之间的函,4、申联船务关于损失的计算明细,证明:由于申联船务的原因,“申联油1号”轮被扣押,导致石油化工实际不能使用船舶的起止时间:“申联油1号”轮被扣不能履行货运合同,石油化工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石油化工的索赔和申联船务承诺的事实。

申联船务认为,对证据1航海日志所记录内容无异议,但对本诉原告扣船损失时间从2000年3月22日至4月23日主张不确认。扣船时间应从航海日志记载2000年3月28日12时收到扣船令到4月18日6时船舶返回原扣船地时止,实际扣船损失时间是20天18小时。证据2对石油化工与有关货方的合同的真实性不确认。证据3 中2000年4月21日石油化工致申联船务的函,其上扣船损失计算依据和金额系单方不合理主张,与事实不符,不予认可。对证据3中2000年6月“申联船务致石油化工的函”以及证4 “被告关于损失的计算明细”的真实性确认,但对石油化工所证明的内容持异议。

申联船务对本组证据中1、3和4的真实性未置异议,本院予以确认。根据涉案航海日志显示,2000年3月22日2300时,“申联油1号”轮从椒江空载起航开往大连装货,该轮于2000年3月26日0055时抵达大连港锚地。因申联船务于租赁前与他人的经济纠纷,同年3月28日1200时上海海事法院依法对“申联油1号”轮实施扣押,命令该轮空载开回上海等候处理。4月18日0600时,“申联油1号”轮被解除扣押,并重新空放回到大连港锚地。因原大连港的货物在“申联油1号”轮被扣押时改由其他船舶出运,“申联油1号”在大连已经无货可装,故驶往天津。该轮于2000年4月21日1422时抵达天津港锚地待货。对此,石油化工于2000年4月21日向申联船务提交包括因未能履行运输合同的违约损失在内的计人民币580,680元的损失清单,此后石油化工扣减了2000年4月和5月的租金。2000年6月1日,申联船务法定代表人皮德诚致函石油化工,表示愿意承担石油化工的损失,并认可石油化工已扣减的2个月的租金人民币450,000元人民币为抵押。2000年9月22日,申联船务再次致函石油化工,表示承担上述扣船损失,但确认损失金额只有人民币 216,798.25元。在本案诉讼过程中,石油化工合理地调整了具体的损失计算依据和标准(大部分采纳申联船务的计算标准,如油料淡水消耗率、油价、工资伙食办公标准等),最后计算出损失具体为人民币407,184.32元。而申联船务坚持原来的观点。石油化工虽提供了相关的运输合同,证明未能履行运输合同的违约损失,但没有提供相应的装载计划和实际赔付的证据,其就整个航次的损失(包括违约金)要求申联船务赔偿,缺乏事实依据支持。但鉴于申联船务已确认石油化工因扣船而致的损失为人民币216,798.25元,本院予以认定。关于扣船期间的船期损失以前一个航次结束时起至准备下一个航次前止的期间的租金作为计算损失的依据较为合理,即从2000年3月22日2300时船舶开往大连港待货时起到该轮于2000年4月18日0600时离开大连港往天津港锚地待货时止,石油化工因船舶被扣押实际损失了租期26天7小时。

第七组证据:1、2000年8月30日申联船务至石油化工安排舱容检测的函,2、国家船舶舱容积计量站收费通知单,3、舱容检定服务费发票,4、石油化工在2000年9月28日制作结算清单来源,证明涉案舱容检测的.费用是人民币33,000元,石油化工除已经替申联船务支付了舱容检测费用之外,舱容检测耗时,使石油化工5天无法正常使用船舶,产生损失。

申联船务确认证据1、2和3的真实性,证明申联船务同意利用避台期间进行舱容检测,不影响租期,“舱检费”控制在人民币35,000元内的事实。对证据4结算清单,申联船务认为是石油化工的单方主张,该要求已超出实际费用人民币33,000元之外,不予确认。

申联船务对涉案舱容检测费用为人民币33,000元的事实并无异议,本院予以认定。对于石油化工在涉案舱容检测中产生的租期损失,由于申联船务在委托石油化工办理舱容检测事宜时表明了两层意思:一、舱容检测费用控制在人民币35,000元内;二、利用避台的机会进行舱容检测。且事实上,2000年8月 27日至9月5日间,正值“派比安”台风侵袭上海,申联船务的委托行为符合客观实际,并无证据证明给石油化工的船舶使用造成额外损失,石油化工关于因涉案舱容检测导致租期损失的主张于法无据,不予认定。

第八组证据:1、涉案船舶安全检查记录簿相关记载,2、航海日志,3、石油化工致申联船务的函,证明因船龄问题该轮经常被港监部门检查,致使石油化工无法正常使用船舶

申联船务质证认为,证据1中关于2001年2月21日和4月30日安检通知书所记载整改事项,是属于光租方维修责任范围,与船龄无关,对石油化工所要证明的内容不确认。证据2航海日志2001年2月21日、3月3日、4月12日记载老龄船检查记录,反映的是有关部门正常检查,该检查不能证明石油化工无法正常使用船舶的理由成立。对该证据,不予确认。证据3石油化工的函,是单方主张,其内容不确认。

对该组证据的证据形式的真实性,申联船务未置异议,本院予以确认。根据上述证据记载,涉案船舶在所到港口曾多次被当地港务或海事部门登轮检查船舶安全问题,其中曾涉及老龄船问题。2001年4月30日,上海海事局向“申联油1号”轮下发《船舶安全检查通知书》,要求整改数十项内容,包括“船舶建造日期有疑问”:“国籍证书过期”:“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过期”等等。

第九组证据:1、2001年5月15日石油化工要求申联船务接船的函,2、上海鑫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出具的加油发票及凭证和加水发票,3、船员工资单,证明2001年5月15日因船龄问题致使船舶停航不能营运,其后至10月间,“申联油1号”发生的船舶维持费用。

申联船务质证认为,证据1石油化工致申联船务的函,是石油化工违反光租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光租合同的违约行为,对其内容不予确认。对证据2和3,光租合同未解除,仍有效,擅自停航发生费用应由光租人石油化工承担,且石油化工提出的费用凭证或是单方制作或缺乏合理计算依据,对有关费用数额不予确认。

申联船务对该组证据的形式未置异议,本院予以确认。石油化工主张实际支出维持费用为人民币560,625元,并提交了各种财务单据予以证实。从证据角度,石油化工提交的证据完备,每一笔费用均有据可依。且在客观事实方面,石油化工所花费的维持费用均在合理范围内。如,在船员配备上,停航之初船员配备不可能减少,随着石油化工提起诉讼,船舶状态基本处于稳定,但随后船员的配备逐步减少直到最低限度。因此,对石油化工实际支出船舶维持费用人民币 560,625元的事实,应予认定。

石油化工于2003年3月24日提交了南京长江油运公司致上海浩英律师事务所的函,其上载明:根据我司实务操作,1999年载重吨为5000吨(1981年在日本建造)的二手油轮,光租市场租金为人民币8,00010,000元/天;建造时间为1968年的同类型船,光租市场租金为人民币 3,5004,500元/天。

申联船务认为,上述证据为案外人的一家之言,不予认可。由于该函为原件,本院对其形式真实性予以确认。

申联船务提交了其在原审中的证据、原判上诉审证据,并在重审中提交了新的证据作为本诉抗辩与反诉证据:1、“申联油1号”轮光船租赁合同的补充协议,以证明修船费由原告承担,2、船舶国籍证书,以证明船舶建造日期,3、船舶安全检查通知书,以证明原告未按通知内容进行整改,所造成的损失应由原告承担, 4、2001年8月6日,被告给上海海事局的函,要求海事局明确船舶停航原因,5、上海海事法院(2000)沪海法商初字第311号民事判决书,以证明 “申联油1号”轮的建造日期为1981年,6、适航证书,检验时间为2000年5月15日,以证明船舶适航,对原告的营运没有影响,7、违约金计算表,表明违约金的数额(仅作为反诉证据),8、光船租赁合同,以证明租金和违约金产生的依据(仅作为反诉证据),9、关于船舶安全检查通知书中对船龄有疑问的解释的说明,以证明船龄问题并不影响开航,10、“申联油1号”轮2001年5月1日停航后维持费的计算表,表明申联船务计算的维持费金额,11、申联船务对石油化工租用“申联油1号”轮经营期间运费收入的估算表,表明申联船务计算的原告运费收入金额,12、“申联油1号”轮的租金收入清单、进帐单、发票及借入款明细清单,以证明原、被告之间往来帐目情况,13、关于2000年3月至4月间扣船损失的计算依据及附件,以证明申联船务计算的扣船损失的合理性。

在原判的上诉审中,申联船务又提交了:1、钢船登记证书,2、买卖船舶申请书,3、船名核准表,4、船舶检验证书,5、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证明涉案船舶系1981年建造。

在重审中,申联船务又提供了如下证据:1、“申联油1号”轮拍卖公告,证明宁波海事法院在报纸上刊登拍卖船舶公告,确认涉案船舶的建造日期为1981 年,2、石油化工拖欠租金明细表,证明在租期1999年7月13日至2001年11月30日石油化工应付租金人民币6,442,500元,扣除已付租金人民币2,557,500元、修船款人民币1,420,000元、借款人民币245,000元,其尚欠租金人民币2,200,000元。涉案船舶修理帐单,证明石油化工应当根据“还船时恢复适航状态”的合同要求和国家法定检验的项目,承担修理费用,3、修船工程询价单和修理价预报单,证明涉案船舶将要发生的修理费用为人民币1,450,473元,其中修理项目不包括扩大和隐蔽的项目。

石油化工对申联船务在原审中提交的证据的质证意见为:对证据1的真实性没有异议,因为先有补充协议,后有备忘录,故备忘录内容已经推翻了补充协议的内容;对证据2的形式没有异议,但不能证明船舶的实际建造日期;对证据3的形式没有异议,但对申联船务所主张的事实不具有证明力,船龄问题无法整改;对证据 4、5、6的形式没有异议,船龄应根据鉴定结论,故对申联船务所主张的事实不具有证明力;证据7系申联船务单方制作的材料,不具有证明力;对证据8的形式没有异议,但认为应该撤销;证据9系申联船务单方制作的材料,不具有证明效力,不能代表海事监督部门的意见;对证据10、11认为不能作为证据,这些材料仅表明被告申联船务的观点,其本身需要相应证据予以佐证;对证据12的形式没有异议,但对借入款的金额有异议,认为应是人民币253,281.69元;对证据13的形式没有异议,但对申联船务计算扣船损失的方法不予认可。

对申联船务在原判上诉审中提交的证据1,石油化工认为系伪造的,不予确认。对证据2、3、4和5,确认其证据形式的真实性,但对申联船务所证明的目的和内容予以否定。

对申联船务在重审中提交的证据,石油化工认为,对证据1 “申联油1号”轮拍卖公告形式要件无异议,但是对其所要证明的该轮建造日期为1981年的观点不予认可。证据2租金明细表,实收租金人民币 2,577,500元有误,应为人民币2,647,500元。石油公司在租期内未正常支付租金的情况确实存在,但都是有理由的:(1)2000年4月至6 月的租金未正常如期支付,是由于“申联油1号”因申联船务的原因被海事法院扣押1个月,造成石油化工无法正常使用船舶并产生损失。4月份的租金,石油化工因申联船务原因无法使用船舶,根本无需支付,5、6月份的租金是作为石油公司因此而遭受损失的赔偿。申联船务事后明确表示作为抵押。(2)2000年9月的租金,是由于进行舱容检测,导致石油化工无法正常使用船舶并产生费用,才对租金进行了扣留,这也是申联公司默认的。(3)2001年1月至4月的租金,在这期间,因船舶船龄的问题,申联油1号被各地港监部门多次查处,致使石油公司无法使用船舶,损失很大,申联船务亦不予解决,石油化工这才留下部分租金。所以,这部分租金的未正常支付,实质上是申联公司的船龄不实问题所引起,也不应支付。(4)2001年5月以后的租金,“申联油1号”被查出船龄不实后,于2001年4月底就被勒令停航,石油化工根本不能再使用船舶。关于证据3、4和5有关“申联油1号”还船时的修理工程单及相关报价等,申联油1号“事实上根本就是一条废钢船,光船出租这样一条废钢船的合同不合法。退一步讲,即使认为该合同有瑕疵,在2001年4月30日由上海港监在船舶安全检查通知书上对船舶建造日期做出质疑批注后,”申联油1号“事实上也已经无法营运。申联船务拒绝接船,后该轮被依法拍卖,自然就不存在还船时的修理问题。

关于申联船务在原审中提供的证据,本院认为,石油化工对申联船务提供的证据1、2、4、5、6的真实性没有异议,应予确认,但认为关于船龄的记载内容均与最新的船检报告关于船龄的结论相悖,应以船检报告为准,故对申联船务所主张的事实不具有证明力;证据3与本院在上海海事局调取的材料是同一份证据,其真实性应予确认;证据7、8是原件,其真实性应予确认;证据9系被告单方制作的材料,不具有代表海事监督部门意见的证明力;证据10、11是申联船务单方面估算的材料,无相应证据予以佐证,故不予认定;石油化工对证据12的形式没有异议,对其真实性应予确认,但借入款明细清单所载内容并无相应证据予以佐证,其数额不予确认;石油化工对证据13的形式没有异议,其真实性应予确认。

对于申联船务在原判上诉审中提交的证据,由于钢船登记证书为复印件,石油化工也对其真实性予以否认,故本院对该证据的证明力不予确认。对其他证据,鉴于石油化工的质证意见,其证据形式的真实性应予确认。

对于申联船务在重审中提交的证据,石油化工对证据的形式未置异议,本院予以确认。但就证据所证明的内容,本院认为,宁波海事法院的拍卖公告不能作为认定涉案船舶船龄的唯一依据,其证据效力低于船检机构的鉴定报告,不能推翻船检认定船龄的报告。关于石油化工已付租金,以及因船舶被扣导致的租期损失,前文已有认定。

根据石油化工的申请,本院原审向上海海事局调取了“申联油1号”轮的安全检查通知书;石油化工和申联船务对安全检查通知书没有异议,依法有效,可以作为定案证据。

在重审庭审中,经法庭要求,石油化工提供了涉案船舶起租前的修船合同,申联船务提供了金额为人民币6,100,000元的涉案船舶买卖合同。对石油化工的证据,申联船务对该证据无异议,本院对该证据的真实性予以确认。对申联船务的证据,石油化工予以确认,本院予以认定。

经对证据审查,并结合庭审内容,本院确认如下事实:

1、1999年6月10日,石油化工作为承租人,申联船务作为出租人,就租赁“申联油1号”轮订立《光船租赁合同》。约定:自1999年7月1日起至 2002年6月30日止,石油化工光船租赁申联船务所属“申联油1号”轮,租金为每月人民币225,000元,每月初的五个银行工作日支付;迟延支付租金,每日按应付租金的万分之四计付违约金;起租前为满足租赁要求进行船舶修理的费用,由申联船务承担,申联船务确认后由石油化工垫支,分两年从租金中逐月平均扣还,扣完为止;申联船务未按合同约定保证船舶适航和适用于合同约定的用途,石油化工有权解除合同;石油化工如未能按约定支付租金或者未能在约定航区内的安全港口和航道从事约定的海上运输,申联船务有权解除合同;对约定解除外的任何提出解约的一方,应给予对方三个月租金的补偿。还船时船舶应当适航适货;合同还对其他有关事项作了约定。合同签订当时被告提供的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检验证书簿等船舶资料显示,“申联油1号”轮的建造完工日期是1981年。

2、1999年5月9日至7月9日,“申联油1号”轮进行租赁前的修理,产生总修理费用为人民币1,420,000元。就上述修理费承担问题,石油化工与申联船务之间曾经签署过《补充协议》和《备忘录》,《补充协议》将修理费的承担“变更”为石油化工承担,相应“降低”原先的租金标准(每年人民币 2,700,000 元“降”至第1、2年每年人民币2,040,000元,第3年为人民币2,600,000元,开始两个月租金人民币各200,000元,合计降租人民币 1,420,000元),月租金为人民币170,000元,该份协议签署日期为“1999年11月”,未标明具体日期。《备忘录》中约定修理费的承担和处理方式仍按照原光租合同执行,月租金为人民币225,000元,修船费由申联船务承担,《备忘录》的签署时间是1999年11月19日。2000年4月 21日,石油化工致申联船务的《关于暂扣申联油1号期间损失清单》中表述为“3月份已付全部租金,应扣还10天,225,000÷30×10= 75,000元”。月租金为人民币225,000元。2000年9月22日,申联船务致石油化工的关于扣船实际损失清单中的第四项陈述为:“扣三月份已付租金:3.5×7,500=26,250元。”日租金为人民币7,500元,月租金为人民币225,000元。2000年9月28日,石油化工致申联船务的关于舱容检测的《结算清单》中表述为“共计用时伍天(耗时租期费用人民币37,500元)”,显然,日租金为人民币7,500元,月租金为人民币 225,000元。事实上,申联船务在反诉请求中也是按照月租金为人民币225,000元计算租金损失的。石油化工和申联船务实际履行了《光船租赁合同》和《备忘录》约定的内容,即“申联油1号”轮月租金为人民币225,000元,修船款由申联船务承担。

3、1999年7月初,石油化工为“申联油1号”轮上的原船员(租赁前申联船务所委派)发放申联船务所欠工资等费用,计人民币246,781.69元。1999年7月中旬,石油化工接船后,双方开始履行《光船租赁合同》。

4、根据涉案航海日志, 2000年3月26日0055时涉案船舶抵达大连港锚地待货。因申联船务于租赁前与他人的经济纠纷,同年3月28日1200时上海海事法院依法对“申联油 1号”轮实施扣押,命令该轮空载开回上海等候处理。4月18日0600时, “申联油1号” 被解除扣押,并重新空放回到大连港锚地。因原大连港的货物在“申联油1号”被扣押时改由其他船舶出运,“申联油1号”在大连已经无货可装,故驶往天津。该轮于2000年4月21日1422时抵达天津港锚地待货。在上述期间,因申联船务单方原因致使石油化工未能实际使用“申联油1号”轮。因申联船务单方原因导致船舶被扣押引起的石油化工的损失除租期损失为26天7小时外,还包括船舶日常维持费用等损失人民币216,798.25元。

5、2000年8月28日至9月2日,“申联油1号” 利用“避台”时机进行舱容检测工作,耗时5天,石油化工为申联船务垫付人民币33,000元舱容检测费用。石油化工认为舱容检测导致其损失,与申联船务发生矛盾,迟付2000年9月份的租金。

6、“申联油1号”在营运过程中,在所到港口多次被当地港务或海事部门登轮检查船舶安全问题,曾涉及老龄船问题。2001年4月30日,上海海事局再次登轮查勘船龄并向“申联油1号”轮下发《船舶安全检查通知书》,要求整改包括“船舶建造日期有疑问;国籍证书过期;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过期”等数十项项目。

7、2001年5月15日,石油化工致函申联船务,要求解除合同,并在5月20日前到上海港浏河锚地接船。

8、自1999年7月至2001年3月,除因申联船务单方原因(租赁前被告所欠债务)致使船舶被扣押所遭受的损失和测量舱容争议于2000年4、5、 6月和9月份未正常支付租金外,石油化工一直向申联船务依约支付租金,并按“备忘”的规定逐月扣减租赁前发生的船舶修理费以及船员工资等借款,共计支付人民币2,577,500元。

9、石油化工于2001年7月在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光船租赁合同》,要求申联船务返还租金等款项人民币2,746,611.70元。

10、在原审审理期间,为确定“申联油1号”的实际建造时间,经石油化工的申请,本院委托中国船级社总部对“申联油1号”的建造时间进行检验、调查。由石油化工垫付船龄鉴定费用人民币16,150元。2001年11月9日,中国船级社作出《“申联油1”轮船龄调查报告》,该报告陈述了中国船级社进行的查证、查核过程,证实该轮的实际建造日期为1968年。

审理过程中,考虑到石油化工毕竟实际使用了“申联油1号”及本应由申联船务雇佣的船员工作20个月,本着公平的原则,石油化工表示:在无义务的情况下,在提出返还已经向申联船务支付或者替申联船务垫付的人民币5,359,515.01元的基础上,根据估算,自愿按照每月人民币130,645.16元标准给予申联船务补偿计人民币2,612,903.20元。

11、自2001年5月(船舶被责令停航)至11月间,石油化工为“申联油1号”轮实际花费各项维持费用计人民币560,625元。

12、2002年6月26日,因被告与海通船舶修理有限公司之纠纷,“申联油1号”被宁波海事法院根据(2002)甬海执字第246号民事裁定扣压。后该船被宁波海事法院依法拍卖。

就1968年建造的和1981年建造的同吨位和同船型的船舶在1999年至2001年的租金市场差异情况,本院陆续走访和调查了从事油运业务的航运企业:南京长江油运公司、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油轮公司、上海交运海运发展有限公司、长江油轮公司等,并调取了本案原审上诉审中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调查的材料。多数调查结论认为:31年船龄较之于18年船龄的船舶对光船租赁人而言有着重要影响,在船舶营运成本,诸如航速、油耗,修理费用,以及船舶安全系数、有关规章制度等方面均不一样;对出租人而言,前者船舶成本低,折旧率低,理论上光租租金低,而后者则船舶成本高,折旧率高,租金也应当高。市场需求对租金也有重要影响,在1999年间1981年建造载重吨为5000吨的二手油轮,光租市场租金在每天人民币7,000至10,000元之间;建造时间为 1968年的同类型船,光租市场租金为每天人民币3,000至5,500元之间。如果1968年建造的船舶经过大修的,折旧率增高,则租金应当增加。少数调查结论认为,光船租赁的租金主要受市场的影响,船龄对租金几乎没有影响。

根据交通部1993年7月1日施行的《老旧船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超龄海船中包括15年以上的油船。第七条规定:企业不得从国外购置超龄船舶参加营运。船舶检验部门不得为从国外购置的超龄船舶检验发证,港务监督部门也不得为从国外购置的超龄船舶登记注册。

根据交通部2001年2月16日实施的《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三类老旧海船中包括船龄在15年以上的油船。第六条规定:国家对老旧运输船舶实行技术监督管理制度,对已达到强制报废船龄的运输船舶实施强制报废制度。该规定附录《海船船龄标准》载明三类船舶31年以上属于强制报废船龄。

本院认为,根据交通部1993年7月1日施行的《老旧船管理规定》企业不得从国外购置超龄船舶参加营运,涉案船舶理应不从事营运。但由于申联船务不是直接从国外购得涉案船舶,无证据证实其存在违法的故意,且鉴于涉案船舶确实具有一定的使用价值,并实际从事了营运,从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和确定交易的稳定性,应当认定双方当事人缔约行为的有效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对于可撤销民事行为均有规定,根据《民法通则》规定,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因重大误解的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自行为成立时起超过一年当事人才请求变更或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合同法》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石油化工认为其自2001年5月才隐约得知涉案船舶的船龄与船舶国籍证书所载不符,石油化工依法享有的撤销权并未消灭。合议庭一致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明确规定:《合同法》实施以前成立的合同发生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的,除本解释另有规定的以外,适用当时的法律规定,当时没有法律规定的,可以适用合同法的规定。而涉案光船租赁合同成立于《合同法》实施以前,且当时我国《民法通则》就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等民事行为有明确规定,据此,本案纠纷应当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

关于重大误解的法律构成,误解必须是表意人的不知或者误认系自己的原因所致,最终导致表意行为与效果不一致。虽然石油化工对于船龄存在认识上的误解是客观事实,但其表意行为并无错误,对船龄的不知或者误认系因申联船务提供的证书有误导致的,显然,这不符合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被告申联船务作为提供标的物的一方当事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全面适当的履行合同内容。本案中,虽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申联船务在履行合同中存在故意,但事实上其提供了一条与合同约定不符的船舶,并确实导致了原告石油化工的损失,申联船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由于光船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申联船务如提供与合同约定不符的船舶应当如何承担违约责任,故申联船务对于石油化工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石油化工以重大误解请求认定涉案合同无效或者撤销涉案合同,缺乏法律依据,不应支持。

退一步讲,假设原告的行为符合法律上的重大误解构成要件。据此,涉案光船租赁合同可以由当事人申请撤销或者变更。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因重大误解的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自行为成立时起超过一年当事人才请求变更或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由于石油化工于1999年7月份已经接船,对履约内容,即涉案船舶的船龄就存在着认识上的显著缺陷,重大误解行为已经成立,但直至2001年5月 15日提出解除合同之前,其并未行使申请变更或者撤销的权利,法律规定行使撤销权一年的除斥期间已过,导致丧失了上述权利,故对其于诉讼时才主张变更或撤销涉案合同权利的请求不予支持。石油化工和申联船务均应按照光船租赁合同的约定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

关于涉案合同是否可解除问题。本院认为,由于“申联油1号”轮于2001年4月30日起已经被限制航行,并被法院依法拍卖,原、被告之间的光船租赁合同客观上已无法履行,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申联船务反诉请求解除涉案合同的诉请可以支持。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根据本案所涉光船租赁合同规定,任何提出解约的一方,应给予对方三个月租金的补偿。在本案中,石油化工也曾提出退还船舶并解除合同约束的要求,其和申联船务提出的理由是相同的,即由于涉案船舶客观上已经不能从事营运,合同目的已经不能实现。由于双方当事人就解约违约金均无诉请,故本院不作处理。

关于合同履行和责任承担问题。首先,关于合同的实际履行期间,自1999年7月13日“申联油1号”轮正式交付使用至2001年4月30日被上海海事局限制营运,石油化工实际占有涉案船舶21个月零18天,其中扣除于2000年4月份客观上不能使用船舶的26天7小时,其实际使用船舶20个月21天 17小时。但是根据交通部2001年2月16日实施的《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之规定,涉案船舶已属于应当被强制报废的船舶,故从2001年2月16日起涉案船舶不应再从事营运,被告申联船务不应该再收取租金。申联船务可收取租金的租期为18个月7天17小时。对此后船舶被石油化工实际使用,石油化工自愿按照标准每月标准人民币130,645.16元予以补偿,不违背法律规定,可以支持。其补偿的天数为2个月14天,申联船务可以收取补偿费人民币 322,238.06元。

其次,关于月租金标准,虽然涉案船舶在起租前经过修理,但属于维持船舶能够正常营运的修理,且1968年建造的油船在1999年出租时实际已经有31 年的船龄,显然不存在船舶折旧率增高租金应当增加的问题。参照1968年建造的同类型船的光租市场租金在每天人民币3,000至5,500元之间的标准,本院以较高的标准,即每月人民币5,500元计算申联船务的租金收入,申联船务应收租金为人民币3,012,395.83元。石油化工应当承担租金人民币 3,012,395.83元和补偿金人民币322,238.06元的义务。

原、被告在履行合同期间,又衍生了其他相关的法律关系。其中石油化工接受申联船务委托,为维修“申联油1号”轮垫付了修船款人民币1,420,000 元、代为舱容检测垫付人民币33,000元、申联船务为发放原“申联油1号”轮船员的工资向石油化工的借款人民币246,781.69元、石油化工为保障船舶安全而支付的维持费人民币560,625元,申联船务应予归还。因申联船务原因船舶被扣导致石油化工损失人民币216,798.25元,申联船务应予赔偿。上述各项被告应付款项共计人民币2,477,204.94元,原告石油化工有权主张,被告申联船务应当依约向石油化工偿还。

结合石油化工应付款项人民币3,334,633.89元、已付款项人民币2,577,500元,石油化工仍应向申联船务支付人民币 757,133.89元。而申联船务应偿还给石油化工的款项为人民币2,477,204.94元,两相折抵,申联船务还应向石油化工支付人民币 1,720,071.05元,并应承担上述款项的利息。石油化工请求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企业活期存款利率从原审起诉之日,即从2001年7月9日至判决生效之日止,该请求合理,可以支持。由于涉案船龄确实不真实,石油化工诉请的船龄鉴定费用应列入其它诉讼费用,由申联船务全额负担。

申联船务提供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船舶,显然违约在先。对于2000年4月、5月和6月份的租金,申联船务也同意石油化工作为抵押以处理相关纠纷。申联船务没提交证据证实2000年9月份前石油化工拖欠租金额为人民币510,000元构成的事实,且石油化工对拖欠的指称也不予确认。而2001年2月份以后由于船舶实际上不应再从事营运,更不应收取租金,不存在产生违约金的问题。并且双方当事人还约定以修船款每月冲抵租金,再者,按照实际船龄应支付租金与实际已支付租金多出来的差额,石油化工显然不存在拖欠租金的事实,因此,对于申联船务关于石油化工应承担违约金的反诉请求缺乏事实依据,不予支持。

关于申联船务要求石油化工承担恢复“申联油1号”轮原状人民币1,420,000元修理费反诉请求,由于修船目的是为了使船舶能够继续营运,而本案中 “申联油1号”为1968年建造,船舶超龄,国籍证书过期,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过期,实际已经不可能营运。对强制报废的船舶进行修理只能扩大损失,且事实上涉案船舶已被依法拍卖,修理船舶已经不可能,申联船务的上述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五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反诉原告)上海申联船务有限公司应向原告(反诉被告)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油运输分公司支付修船款、为发放被告船员工资等费用的借款、舱容检测费、原告代垫船舶维持费用及扣船损失计人民币2,477,204.94元。

二、原告(反诉被告)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油运输分公司应向被告(反诉原告)上海申联船务有限公司支付租金和船舶使用补偿费人民币757,133.89元。

以上应支付的款项两相折抵,被告上海申联船务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反诉被告)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油运输分公司支付人民币1,720,071.05元,并应承担上述款项的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企业活期存款利率从2001年7月9日至判决生效之日止)。逾期履行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解除原告(反诉被告)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油运输分公司与被告(反诉原告)上海申联船务有限公司就“申联油1号”轮订立的光船租赁合同;

四、对原告(反诉被告)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油运输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五、对被告(反诉原告)上海申联船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请求不予支持。

本案本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3,662.31元,已由原告预缴,原告应负担人民币1,266.29元,被告应负担人民币22,396.02元。本案反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8,807.40元,已由被告预缴,原告应负担人民币12,581.34元,被告应负担人民币16,226.06元。本案其它诉讼费人民币16,150元(船龄鉴定费),已由原告预缴,应由被告负担。经折抵,被告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迳付人民币9,841.68元。

如不服本判决,原、被告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沈军

代理审判员储兴厚

代理审判员汪洋

二○○四年二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孙海

值得参考! 幼儿园租赁合同简短 3篇


幼儿园租赁合同【篇一】

出租方:

承租方: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 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济宁市中区红星路与金塔路交汇口西临天地〃运河新城小区东南角。 该房屋为:社区配套幼儿园用房。建筑面积约㎡,室内无其他基本设施,乙方作幼儿园使用时,乙方应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增补基本设施,并确保幼儿安全。甲方仅提供现状房屋,不负责乙方在经营办园以及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

二、 权属状况

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

三、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幼儿园。乙方保证在租赁期间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

四、 房屋改善

(一)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对该房屋做以下改善:对窗户安装防护棱,幼儿园室内外装修等,改善房屋的费用由乙方负担(出租方的交房标准后附明细)。

(二)

甲方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臵新物。装修装饰或添臵新物的

范围是:室内幼儿园必须的设施、外墙面装饰变更时须甲方同意并征得规划部门同意,不添臵与幼儿园无关的装饰内容,双方也可另行书面约定。

五、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月 日至 年月日共计年。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乙方继续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

六、 租金

合同有效期内,房屋租金按年计收,1-3年为定额租金。第4年起每年按上年租金标准提高 %的比率收取租金。即:

年数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第六年 第七年 第八年 第九年 第十年

建筑面积(约)

年租金(元)

年租金递增系数

—— —— ——

年累计租金额

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应当及时按照约定向甲方财务部门支付租金。款项交割以甲方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或发票为准。

七、 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金额为 元(大写: 万元整)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向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八、 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 乙方承担房屋使用期间的(水费/电费/暖气费/燃气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物业管理费/房屋维修费用/新增幼儿园教育设施费)等相关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二)物业收费标房屋所在社区的多层住宅收费标准收取。

(三)房屋维修自交付乙方房屋之日起至国家现行规定的房屋保修期限内,由甲方负责维修。

(四)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按国家法律规定应有乙方应承担的正常经营过程中的相关费用除外)。

九、 房屋的交付与返还

交付: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现状照片后视为交付完成。

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承担的费用。(乙方添臵的可动独立设备用品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放弃收回归甲方所有)。

十、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 租赁开始后,乙方正常使用的前提下,甲方应保障该房屋主体结构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二) 乙方对幼儿园管理、教育疏忽出现的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安全及修复责任。乙方人员在使用过程中损坏的房屋设施,由乙方承担维修费用。

(三) 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承重结构、水路、电路、天然气及暖气管道,如有改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并追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其他设施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四) 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臵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拖期维修造成乙方人员安全事故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五) 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六) 属于易损部件的,如水嘴、灯泡、开关、下水道堵塞等,甲方不承担维修责任。

(七) 在保修期内,甲方每半年进行一次房屋状况查验,发现问题,当场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确保配合维修,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八)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报修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需乙方人员搬出房屋超出1日时,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十一、 转租

(一)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已收取租金作为违约金处理。

(二)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有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幼儿园租赁合同【篇二】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1、出租房屋位置: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门牌号为 。

2、出租房屋范围:该整栋建筑物的第一层及其南面的外面公用部分。

3、房屋为毛坯房,尚未进行装修、装饰。

4、甲方保证本合同房屋未设定抵押,未被相关司法、行政机关查封,甲方拥有房屋合法、完整的权利。

第二条 甲方应提供房产证、土地证、身份证,乙方应提供身份证,双方验证后,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属资料)。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三条 租赁期限、用途

1、租赁房屋用途:经营、开办幼儿园,经营教育、培训等相关事业。

2、租赁期限:为壹拾年(10年),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租金从20xx年6月1日起开始计算;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xx年5月31日为装修期, 甲方免收租金,乙方按水电表交纳水电费。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4、租赁期满,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第一年租金为1000元/月,每满二年(24个月)调整一次,调整幅度为月租金上浮10%。

举例说明: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期间,租金为1000元/月;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期间,租金为1100元/月;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期间,租金为1210元/月;以此类推。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租金半年(6个月)一付。甲方收款时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五条 租赁保证金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后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合同终止后,甲方应将保证金退还乙方。

第六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

乙方承担实际使用发生的自来水费、电费、煤气费。

第七条 房屋维修、装修与使用

1、甲方负责将房屋供电线路改造为三相电,确保乙方用电需求。甲方保证供电、供水、供气设施完整、通畅。

2、装修期间,甲方应大力配合,腾空场地,创造有利条件。

3、在租赁期内,甲方负责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修,承担维修费用。但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乙方自行装修装饰部分的修缮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内,甲方如转让该房屋,应提前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

2、租赁期内,乙方可以将该承租房屋及装修、装饰等设施转租或转让给第三人经营、使用。

第九条 变更手续、补偿

1、租赁期限内,乙方办理幼儿园相关证照过程中,如政府相关部门要求提供幼儿园经营场所的场地租赁协议,则本合同乙方主体将变更为幼儿园(幼儿园的名称等事项以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为准),由幼儿园承继本合同乙方的一切权利和义务(除将乙方主体变更为幼儿园外,本协议其他内容不变),甲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配合办理合同主体的变更手续。

2、如发生政府、开发商拆迁、改造等事项时,乙方承租范围内的房屋装修、装饰损失补偿、经营损失补偿,均由乙方享有。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原则: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保证、承诺等事项的,应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甲方违法变更或解除合同,乙方除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外,还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除赔偿乙方所有装修、装饰费用损失、设计费用损失、营业损失及因此发生的律师费等费用外,还应支付乙方品牌建设损失、人力成本损失、商机损失等计10万元。

3、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乙方违法变更或解除合同,甲方除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外,还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除赔偿甲方所有损失外,还应支付甲方违约金10万元。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日期 :日期:

幼儿园租赁合同【篇三】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集团公司总体要求和汉江中学20xx年工作会的安排,为保证汉江中学中心幼儿园改制工作顺利进行,稳妥推进学校教育教学的改革和发展,结合汉江中学实际,提出《幼儿园改制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集团公司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深化办园体制改革,逐步转变职工身份,提升幼儿园的办园效益。

二、基本原则

1.有利于促进幼教事业发展,加快幼教现代化进程;提高优质教育资源的办学效益,增强中心幼儿园自我生存、自我发展的能力。

2.分步实施,分块搞活;逐步减轻企业负担。

3.幼儿园职工全员退出,重新竞争上岗。

4.汉江中学受集团公司委托,对幼儿园资产按新的模式运作。

5.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改制方案

(一)现状

汉江中学中心幼儿园是目前丹江地区二所十堰市级示范幼儿园之一,正在申报湖北省示范性幼儿园。现有15个教学班,在园幼儿800余名,教职工43人(按国家编制标准,教职工严重缺编,幼儿园还聘请了22名临时工)。占地面积2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6000平米,固定资产300万元(不含土地,账面净资产)。20xx年全年经费支出139万元,其中工资性费用105万元(含附加费40万元),运行及管理费34万元。20xx年,幼儿园完成收入近70万元。按照集团公司对汉江中学整体拨款原则,汉江中学20xx年对幼儿园补贴68万元,20xx年计划补贴62.5万元。

(二)办园体制改革方式

总体思路:为保持

教职工队伍的稳定,达到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的目的,幼儿园在职、在岗的教职工全员退出原工作岗位,幼儿园按新模式运行,原幼儿园职工在改制后的幼儿园重新竞争上岗。改制后的幼儿园在新的机制下,能够不断提高保教质量,不断扩大办园规模,使广大职工子女享受更优质的教育服务,逐步占领丹江地区幼教市场,创造最大的效益,使企业负担逐年降低,最终实现企业与中心幼儿园双赢的局面。

改革方式:

1.幼儿园职工全员退出原工作岗位,享受一定工资待遇(具体办法见附件一)。

2.幼儿园经营性资产整体租赁经营。在幼儿园资产产权不变的前提下,由汉江中学拟定租赁经营的条件,优先面向幼儿园确定承租方。在保证租赁费按时足额上缴和国有资产不流失的前提下,承租方自主经营和管理幼儿园。

四、租赁办法

(一)租赁资产范围:将财务部门核算的幼儿园现有资产作为经营性资产总额(含校舍、教学设备及土地使用权等),进行整体租赁。

(二)承租方资格及租赁条件

1.承租方资格

承租方须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责任权利;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政治思想好;品德良好、为人师表,忠于职责,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尊重幼儿教育规律,爱护幼儿;文化素质高,具有幼教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具备一定的幼教专业知识和技能;身体健康;具有进行保育、教育以及改善办园条件的必需且稳定的经费来源。同等条件下,有从事幼儿教育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允许个人或集体出资租赁。

2.租赁条件

(1)承租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法》、《教师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

(2)承租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承租方自主聘用教职工,同等条件下,原幼儿园教职工优先上岗。

(4)承租方应优先接收集团公司所属单位的适龄子女入园,并按当地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

项目及标准收取费用。

(5)必须确保幼儿园国有资产保值、不流失;未经资产所有者同意,租赁者不得擅自将所租赁的资产转租、抵押、变卖或转让他人管理。

(6)支付租赁风险抵押金后,方可租赁。

3、租赁期限、费用及风险抵押

(1)租赁期限二年。

(2)租赁费每年21万元。租赁费每年须按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

(3)风险抵押金不少于一年的租赁费。

4、承租方的产生办法

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经汉江中学考评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幼儿园职工民主评议,由汉江中学确定承租方。

5、法律问题。租赁后的幼儿园是一个独立的教育机构,对外承担独立的民事责任,汉江中学与改制后的幼儿园双方共同履行协议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五、改制工作程序

1、在充分调研论证和幼儿园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的基础上,由汉江中学向集团公司提交改制方案。改制方案经审定批准后,幼儿园方可改制。

2、成立考评小组,按规定的办法确定承租方。

3、承租方公开招聘教职工。

六、其它事宜

1.该方案在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提交幼儿园职工大会讨论,在执行中接受监督。

2.在这次幼儿园改制工作中,有关人员出现工作失误、矛盾上交、制造混乱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汉江中学将对相关直接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3.在方案执行过程中,职工可以通过信访渠道,以合法的方式向汉江中学或上级单位反映个人的意见或建议,对于不按规定的正常渠道反映问题的职工,汉江中学将给予严肃处理。

4.在这次汉江中学中心幼儿园改制中,凡有相关遗留问题或在校内借款的幼儿园职工,须在遗留问题解决完或还清借款后,方可按本方案规定的方式办理,执行相应待遇。

5.本方案经汉江中学中心幼儿园职工大会审议并报集团公司批准后实施,实施过程中若国家或集团公司有新的改革政策,按国家或集团公司政策执行。在汉江中学制定整体改制方案时,幼儿园职工按汉江中学改制方案实行。

6.本方案仅限于此次中心幼儿园的改制,职工退出原工作岗位待遇实施办法只适用于现中心幼儿园在职、在岗职工。

7.本方案由汉江中学负责解释。

精选幼儿园租赁合同4篇(范本精选)


精选幼儿园租赁合同4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幼儿园租赁合同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幼儿园租赁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衡阳县西渡镇清平小学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租方):贺兴欢(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乙方承租甲方出租房租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意:

一、租赁房屋的基本情况:

1、租赁房屋位置:清平小学左侧办公楼 。

2、租赁房屋楼层:清平小学左侧办公楼房屋一至二楼,除一楼楼梯左边的四间房子以外剩余的全部房间出租给乙方用作开设幼儿园。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为5年,自 20xx年7月 XX日起至 20xx年 7月XX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完好交还,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绝交还。

2、租赁期满,乙方如要求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租权,但必须在本租约未到期2个月之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续租租金双方另行协商。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20xx年7月XX日至20xx年7月XX日期间,租金为每年18000元

2、从20xx年7月XX日起至20xx年7月XX日止,租金在18000

元的基础上逐年递增10﹪。(即从20xx年7月XX日起至20xx年7月XX日止两年的租金分别为每年19800元和21780元。)

3、支付期限与方式: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交付4万元承租金,相当于预交5年总计部分租金(每年8000元),剩余的承租金分年交付,在每年的9月1日之前乙方及时付清给甲方(20xx年9元1日另行交付:10000元,20xx年9元1日另行交付:10000元,20xx年9元1日另行交付:10000元,20xx年9元1日另行交付:11800元,20xx年9元1日另行交付:13780元,不得拖欠。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租金不予调整,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停办幼儿园或停用合同内的承租房时,甲方不予退还乙方已经缴纳给甲方的租金,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5、乙方同甲方共用一口水井,并每年另行支付给甲方水费500元,同每年租金一并交纳,乙方用电另立电表,所产生的电费乙方自己负责。乙方须先做到用电单独立户,才可进行房屋装修以及经营。

6、如果乙方在每年的9月1日之前未缴纳当年剩余的承租金,视作为乙方放弃承租、单方面毁约,甲方有权将该场地转租或自行添办幼儿园。

四、甲乙双方应承担的合同义务:

1、乙方租赁期内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同甲方商量后,在不损坏甲方房屋结构和质量的基础上进行装修改造,甲方不得提出异议和阻止。

2、甲方在房屋租赁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乙方工作,更不能随意带闲杂人等进出乙方教室,以免影响乙方的正常工作。同样乙方也

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双方应做到互不干扰。

3、本合同期内,乙方承租房的一切维修由乙方负责。

4、甲方在合同期间,不得再开办学前班或相关的幼儿学前教育兴趣班等类似班级,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加收租金或又另租给他人使用。

5、乙方如无故拖欠或不交纳房租,甲方有权要求终止本合同。

6、本合同期内,如遇政府行为征收学校土地,或由于政策原因不允许学校房屋出租(以相关部门出具的文件为依据)时,甲乙双方自然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甲方退还给乙方本合同未到期时间的承租金。

7、乙方在承租期内办班接收的所有学生、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以及房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的事故责任以及连带责任。

8、乙方须负责办公楼及一楼前坪的卫生打扫,保持学校的清洁,及时处理由于乙方办学行为产生的垃圾。

9、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所有场地,乙方只能用作幼儿教育班的办学之用,不得更改本场地的用途,否则视乙方为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0、乙方在办学过程中使用的车辆只能在校门之外运行,不得停置在学校围墙之内。

11、甲方在遇各级领导的工作检查以及大型活动中,乙方须尽自己的义务和责任配合甲方做好相关迎检工作和准备工作。

五、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场地之内所开设的幼儿教育班是乙方的独立行为,其在办学过程中的所有收益以及

带来的所有社会影响和相应责任与甲方无关,甲方只享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的出租房的收益权。

1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将承租场地部分或全部再转租,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3、在本合同签订日,乙方须缴纳给甲方20xx元财产保证金,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完好交还承租房,不得将其在承租期内装修的门窗拆换,更不得破坏任何固定资产及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绝交还,双方在合同到期移交房屋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才予以退还财产保证金,验收不合格,财产保证金视作财产损坏赔偿金,甲方不再退还。

五、本协议共四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由西渡镇中心学校保存。双方签字后,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 在场人员签字:

20xx年5月22日

幼儿园租赁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乙方承租甲方出租房租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意:

一、租赁房屋的基本情况:

1、租赁房屋位置:清平小学左侧办公楼 。

2、租赁房屋楼层:清平小学左侧办公楼房屋一至二楼,除一楼楼梯左边的四间房子以外剩余的全部房间出租给乙方用作开设幼儿园。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为5年,自 20xx年7月 15日起至 20xx年 7月15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完好交还,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绝交还。

2、租赁期满,乙方如要求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租权,但必须在本租约未到期2个月之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续租租金双方另行协商。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20xx年7月15日至20xx年7月15日期间,租金为每年18000元

2、从20xx年7月15日起至20xx年7月15日止,租金在18000元的基础上逐年递增10﹪。(即从20xx年7月15日起至20xx年7月15日止两年的租金分别为每年19800元和21780元。)

3、支付期限与方式: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交付4万元承租金,相当于预交5年总计部分租金(每年8000元),剩余的承租金分年交付,在每年的9月1日之前乙方及时付清给甲方(20xx年9元1日另行交付:10000元,20xx年9元1日另行交付:10000元,20xx年9元1日另行交付:10000元,20xx年9元1日另行交付:11800元,20xx年9元1日另行交付:13780元,不得拖欠。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租金不予调整,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停办幼儿园或停用合同内的承租房时,甲方不予退还乙方已经缴纳给甲方的租金,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5、乙方同甲方共用一口水井,并每年另行支付给甲方水费500元,同每年租金一并交纳,乙方用电另立电表,所产生的电费乙方自己负责。乙方须先做到用电单独立户,才可进行房屋装修以及经营。

6、如果乙方在每年的9月1日之前未缴纳当年剩余的承租金,视作为乙方放弃承租、单方面毁约,甲方有权将该场地转租或自行添办幼儿园。

四、甲乙双方应承担的合同义务:

1、乙方租赁期内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同甲方商量后,在不损坏甲方房屋结构和质量的基础上进行装修改造,甲方不得提出异议和阻止。

2、甲方在房屋租赁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乙方工作,更不能随意带闲杂人等进出乙方教室,以免影响乙方的正常工作。同样乙方也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双方应做到互不干扰。

3、本合同期内,乙方承租房的一切维修由乙方负责。

4、甲方在合同期间,不得再开办学前班或相关的幼儿学前教育兴趣班等类似班级,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加收租金或又另租给他人使用。

5、乙方如无故拖欠或不交纳房租,甲方有权要求终止本合同。

6、本合同期内,如遇政府行为征收学校土地,或由于政策原因不允许学校房屋出租(以相关部门出具的文件为依据)时,甲乙双方自然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甲方退还给乙方本合同未到期时间的承租金。

7、乙方在承租期内办班接收的所有学生、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以及房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的事故责任以及连带责任。

8、乙方须负责办公楼及一楼前坪的卫生打扫,保持学校的清洁,及时处理由于乙方办学行为产生的垃圾。

9、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所有场地,乙方只能用作幼儿教育班的办学之用,不得更改本场地的用途,否则视乙方为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甲方:

乙方:

幼儿园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身份证号: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土地租赁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诚实守信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四至界限

甲方将位于土地的使用权出租给乙方使用。该块土地的具体位置(即四至)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共计亩(即:长米,宽米)。

二、租期

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年租金元,租金共计元整。

三、甲方的义务

甲方承诺对本合同第一条所指土地有合法的使用权并有权出租给乙方使用,如有违反,甲方应将所收的全部租金退还,并赔偿乙方因对该块土地的投资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四、乙方的义务

乙方承租本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五、乙方租用期间,有关各种收费,按有关规定由乙双方各自负担。

六、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租赁期限界满后,乙方有优先的承租权,且租金优惠同等位置地块的%到%。如乙方不再续约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

八、经甲乙双方商定,租金的交纳于本合同生效后日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即元。如逾期交纳租金在日以内,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的违约金。

九、甲方保证乙方于本合同生效后——日内进驻该块土地。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未能按时进入,逾期交纳租金在——日以内,甲方应向支乙方付总租金日————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租金————的违约金。

十、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十一、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补偿外,甲方还应退还未到期部分的租金。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三、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签章):乙方签字(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幼儿园租赁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衡阳县西渡镇清平小学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租方):贺兴欢(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乙方承租甲方出租房租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意:

一、租赁房屋的基本情况:

1、租赁房屋位置:清平小学左侧办公楼 。

2、租赁房屋楼层:清平小学左侧办公楼房屋一至二楼,除一楼楼梯左边的四间房子以外剩余的全部房间出租给乙方用作开设幼儿园。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为5年,自 20xx年7月 15日起至 20xx年 7月15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完好交还,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绝交还。

2、租赁期满,乙方如要求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租权,但必须在本租约未到期2个月之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续租租金双方另行协商。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20xx年7月15日至20xx年7月15日期间,租金为每年18000元

2、从20xx年7月15日起至20xx年7月15日止,租金在18000

元的基础上逐年递增10﹪。(即从20xx年7月15日起至20xx年7月15日止两年的租金分别为每年19800元和21780元。)

3、支付期限与方式: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交付4万元承租金,相当于预交5年总计部分租金(每年8000元),剩余的承租金分年交付,在每年的9月1日之前乙方及时付清给甲方(20xx年9元1日另行交付:10000元,20xx年9元1日另行交付:10000元,20xx年9元1日另行交付:10000元,20xx年9元1日另行交付:11800元,20xx年9元1日另行交付:13780元,不得拖欠。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租金不予调整,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停办幼儿园或停用合同内的承租房时,甲方不予退还乙方已经缴纳给甲方的租金,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5、乙方同甲方共用一口水井,并每年另行支付给甲方水费500元,同每年租金一并交纳,乙方用电另立电表,所产生的电费乙方自己负责。乙方须先做到用电单独立户,才可进行房屋装修以及经营。

6、如果乙方在每年的9月1日之前未缴纳当年剩余的承租金,视作为乙方放弃承租、单方面毁约,甲方有权将该场地转租或自行添办幼儿园。

四、甲乙双方应承担的合同义务:

1、乙方租赁期内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同甲方商量后,在不损坏甲方房屋结构和质量的基础上进行装修改造,甲方不得提出异议和阻止。

2、甲方在房屋租赁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乙方工作,更不能随意带闲杂人等进出乙方教室,以免影响乙方的正常工作。同样乙方也

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双方应做到互不干扰。

3、本合同期内,乙方承租房的一切维修由乙方负责。

4、甲方在合同期间,不得再开办学前班或相关的幼儿学前教育兴趣班等类似班级,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加收租金或又另租给他人使用。

5、乙方如无故拖欠或不交纳房租,甲方有权要求终止本合同。

6、本合同期内,如遇政府行为征收学校土地,或由于政策原因不允许学校房屋出租(以相关部门出具的文件为依据)时,甲乙双方自然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甲方退还给乙方本合同未到期时间的承租金。

7、乙方在承租期内办班接收的所有学生、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以及房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的事故责任以及连带责任。

8、乙方须负责办公楼及一楼前坪的卫生打扫,保持学校的清洁,及时处理由于乙方办学行为产生的垃圾。

9、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所有场地,乙方只能用作幼儿教育班的办学之用,不得更改本场地的用途,否则视乙方为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0、乙方在办学过程中使用的车辆只能在校门之外运行,不得停置在学校围墙之内。

11、甲方在遇各级领导的工作检查以及大型活动中,乙方须尽自己的义务和责任配合甲方做好相关迎检工作和准备工作。

五、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场地之内所开设的幼儿教育班是乙方的独立行为,其在办学过程中的所有收益以及

带来的所有社会影响和相应责任与甲方无关,甲方只享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的出租房的收益权。

1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将承租场地部分或全部再转租,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3、在本合同签订日,乙方须缴纳给甲方20xx元财产保证金,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完好交还承租房,不得将其在承租期内装修的门窗拆换,更不得破坏任何固定资产及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绝交还,双方在合同到期移交房屋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才予以退还财产保证金,验收不合格,财产保证金视作财产损坏赔偿金,甲方不再退还。

五、本协议共四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由西渡镇中心学校保存。双方签字后,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 在场人员签字:

20xx年5月22日

场地租赁协议书1000字汇编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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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租赁协议书 篇1

甲方(出租方):

乙方(租赁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场地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范围:(四至和面积)

二、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壹万元/亩/年,乙方可根据日后设备发展情况与甲方沟通协商,扩大租用面积,扩大后的租用面积租金仍按壹万元/亩/年计算。租金一年一付,乙方于每年 月 日前转账到甲方银行账户(银行,账号为:),乙方也可根据甲方要求提前1个月进行支付。

四、特别约定:

1、甲方必须保证乙方运输车辆出入畅通,17.5米半挂车辆可正常进出,如场地周边有村民阻挠正常施情况出现,甲方需负责处理协调解决,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保证租赁场地内可打水井,380V电力引入,电费不超过7毛/度,全年水、电畅通,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停电断水,甲方需赔偿乙方因停水断电造成的损失。

3、甲方保证租赁场地内可安装塔吊。(高度不得超过20米)。

4、甲方负责在 年 月 日前修缮一条乙方所租用的场地内货车通行道路,(道路长米,宽米,地面为水泥或者 )修路费用由甲方承担。

5、甲方保证本协议已经经村组会议通过并认可,如因村(组)民反对导致协议无效,甲方需赔偿乙方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00)。

6、租赁期间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要求乙方退场,否则甲方赔偿乙方违约金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00),并赔偿乙方一切损失。

7、甲方保证租赁期间租赁场地不被国家征收,如果租赁场地被征收,甲方需补偿乙方损失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00)。

8、乙方如因自身原因租赁不足5年退场,需赔偿甲方违约金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00)。

四、协议成立及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场地租赁协议书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场地租赁是为了小区的住户服务,无偿地为他们提供场地,安排活动项目,使他们在这里得以放松身心、锻炼身体、陶冶情操、相互交流,在这个前提下,达到丰富社区文化氛围的效果,使其发挥应有的效益的目的,现将______小区活动中心对外出租。在此思想指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对_____小区活动中心的场地租用,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坐落在_______________中心出租给乙方。

第二条租赁期限

1.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前三个月为试运行期,以后为正式运行期,在试运行期间如有不合理现象或需补充的项目条款,应及时调整并报方案及补充协议。

2.租赁期共______月,甲方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将____________的设施、设备交付乙方,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截止。

乙方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入股的;

2.利用活动中心场所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经营项目与甲方规定及小区住户需要有冲突的;

4.出现小区住户有效投诉及损害小区住户利益的;

5.有违约行为的。

第三条相关费用

1.在协议生效期间,乙方负责在现有模式运行下所发生的费用,承担开展活动所需的各项费用,自负盈亏。

第四条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正常情况需要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第五条责任及义务

甲方:

1.应保持按时提供场地给乙方,并在可能的情况下确保水、电正常使用,若发生故障,甲方应在规定的范围内尽快恢复正常;

2.甲方为乙方招聘的老师办理小区出入证;

3.指导、协调、监督乙方工作;

4.甲方在需要时,有权使用场地、设施。

乙方:

1.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并对安全工作方面(含人身、财产、防盗、防火等),服从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并签定安全责任书。

2.因乙方违规被有关部门处罚,以及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同时视为违约。

3.乙方每月向甲方汇报一次工作,主动接受甲方的监督。

4.合同期满后,乙方享有承包优先权。

第六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甲方:(签章)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名)________负责人:(签名)_________

经办人:(签名)_________经办人:(签名)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

场地租赁协议书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租凭甲方____________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租凭场地及用途

乙方租用甲方____________等,用于____________。

2、租凭时间

乙方租凭甲方______时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租凭时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所租凭______等地终止日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租凭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双方权利及义务

(1)在专用期间,甲方应确保场地设施安全

(2)在租用期间,甲方不得将租凭场地重复租凭给第三方。

(3)乙方因办公需要所产生的电费按表计费,按电业部门计价标准,据实核收。

5、合同的解除及续签

(1)乙方不得利用租凭场地进行租凭用途以外的违法活动。

(2)甲乙双方因政策性因素不能继续履行协议,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场地租赁协议书 篇4

甲方:

乙方:

甲方现有空闲土地一宗,对外招商,乙方愿意租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列下:

一、 甲方对外租赁的土地位于甲方院内,南北长 米,东西宽 米共计 亩。(四至平面图附后)

二、 租赁期限: 年

自二0 年 月 日至二0 年 月 日止。

三、 租赁费及缴纳方式

乙方租赁费按每年每亩400元计算,每年共向甲方交纳租赁费贰万捌仟元,第一年的租赁费乙方于20xx年 月 日前一次性交给甲方,第二年的租赁费乙方于20xx年 月 日前一次性交给甲方,今后租赁费以此类推。

四、 乙方需向翟镇黄泥庄村民补偿该场地内栽植的桑树款 元,该款乙方于20xx年 月 日前一次性交给甲方。

五、 乙方在场地内建设所有工程建设投入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需要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时,乙方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甲方应积极协助办理。

六、 合同期内,乙方经营所需的一切证件,由乙方自己办理,并承担费用。

七、 乙方应缴纳的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

八、 合同期内,因国家政策调整,本合同与政策相抵触 时,按国家政策执行。

九、 如因土地使用权出现纠纷时由甲方负责出面协调办理。

十、 青苗补偿费每亩每年400元由甲方负责支付,合同签订后青苗补偿费如增加时,从变动之年,租赁费按变动金额进行相应增长。

十一、 合同期内,因国家规划需征用该处场地时,甲乙双方无条件服从,按合同期满交接,互不追究违约责任,租赁费按实际使用日期计算,剩余的退还乙方,乙方自建设施的补偿归乙方。

十二、 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将自建设施转租。

十三、 合同期满,甲方如需对外租赁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十四、 合同期满,甲、乙方应在三十日内办理交接、乙方清仓离场,乙方自建设施经评估部门评估后,可按评估价卖给甲方,或者乙方自行拆除,拆迁费自理。

十五、 违约责任

1、 单方随意解除合同,视为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并继续执行本合同。

2、 乙方应按时上交租赁费,逾期不交,每超一天按欠交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连续拖欠三十天交不清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六、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七、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场地租赁协议书 篇5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3)因国家、XX省、XX市的相关规定或甲方单位调房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甲方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2)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逾期支付租金超过30日的。

(2)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或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3)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4)未按照约定的期限缴纳水、电费、供暖费、燃气费或有线电视费等其他费用,逾期超过一个月的。

(5)乙方违反宿舍区的管理规定,造成较坏影响的。

(6)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房屋出租给他人的。

5.符合本条前款之内容的,有权解除合同方将合同解除的函件(并提供解除合同的事实与理由)向对方邮寄后即生效,邮寄地址为本合同约定的地址。一方有异议的,应于收到信函之日起十日内向对方书面提出。

场地租赁协议书 篇6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的原则,双方就租赁场地从事经营的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场地

乙方承租甲方位于上海市南汇航头镇下沙梅园村沙北518号的(花卉大棚?花鸟市场)

号场地,面积 平方米,用途以甲方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共计xxxx年xx个月;其中免租期为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

第三条 租金

本合同租金实行(一年/季)支付制,租金标准为:

第一年 元/平方米/天, 元/月, 元/年;

第二年 元/平方米/天, 元/月, 元/年;

第三年 元/平方米/天, 元/月, 元/年;

租金支付方式为 : □现金 □支票 □汇票 □其它 ;

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5、应对市场进行商业管理,维护并改善市场的整体形象,包括:对商品品种的规划和控制、功能区域的划分、商品档次的定位、商品经营的管理及质量管理;服务质量管理;营销管理;形象设计;市场调研;公共关系协调;纠纷调解;人员培训等。

6、应对市场进行物业管理,并负责市场内的安全防范和经营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区域及租赁场地)的管理及维修保养;对乙方装修的审查和监督;水、电、气、空调、电梯、扶梯等设备、管道、线路、设施及系统的管理、维修及保养;清洁管理;保安管理并负责市场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内外各种通道、道路、停车场的管理等。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3、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经营费用,包括税费,水、电等生活费用。

4、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需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5、应按照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6、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7、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包括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

8、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非乙方承租场地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广告宣传。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租金的1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两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2、利用场地加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

3、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累计达两次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4、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5、逾期三十日未支付租金的。

6、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按照月租金的10%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其他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减收相应的租金。

第七条 其他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市场内的经营设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20%的违约金。

第八条 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

2. 如果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应退还租金及利息,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税收税金

关于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税务、开票、税收等事宜,按照国家征收税务的规定税率税金由乙方依法承担,由甲方代征代收,统一缴纳,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其它税金除外的任何代理费或管理费。

第十条 续租

本合同续租适用以下第xxx种方式:

1、乙方租期到期后,可享有租赁优先权;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金按照第三年的标准收取。

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标准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场地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有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拒绝续租。

第十一条 租赁场地的交还

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十日内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xxx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相关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经营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场地在租赁期限内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第十五条

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单方制订的规章制度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规章制度的内容与合同约定相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但国家法律、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 其它约定事宜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场地租赁协议书 篇7

甲方: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乙方: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为了顺利举办体育比赛,合理利用体育场馆,甲乙双方根据各自职能签署 体育场馆租赁协议。本协议中,甲方是体育场馆权利的所有者,即出租人,乙方是体育赛事运作机构,即承租人。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乙方租赁的体育场馆名称是 ,场馆的地址是 .租赁的内容包括包括场馆的主体建筑和附属建筑,租赁物的用途用于体育赛事的举办。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天;

第三条 租金与支付期限和方式

3.1租金总额为 元人民币;租金支付方式为 (现金/支票/汇票/ );本合同租金分次支付,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支付金额为___元人民币,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支付金额为________元人民币。

3.2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合同约定租金总额 %,计 元的作为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

第四条 甲方权利

4.1甲方有权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安全,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甲方有权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的场馆。乙方在使用场馆过程中,根据需要对场馆进行修缮,增设设施,应将修改的方案提前 天提交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才能进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修缮,增设场馆造成场馆的磨损,以及要求乙方使用后将场馆恢复原状。

4.3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 日内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4甲方如因满足乙方的租赁要求,损害了原有的广告商,赞助商利益,根据损害利益的实际大小,乙方应该给予全部补偿。

4.5甲方可以依据合同条款的规定,不影响乙方的广告权益情况下,开发与赛事有关的广告资源,广告收益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分配。

第五条 甲方义务

5.1甲方应当按照约定将体育场馆交付乙方使用,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比赛条件,保障乙方正常进行比赛。

5.2除有明确约定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赛事活动。

5.3甲方应对场馆进行管理,维护并改善场馆所具有的赛事功能。

5.4甲方负责场内的安全防范和体育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包括:建筑物的管理及维修保养;对乙方装置体育设备和器材的审查和监督;水,电,气,空调,电梯,扶梯等设备,管道,线路,设施及系统的管理,维修及保养;清洁管理;保安管理并负责场内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内外各种通道,道路,停车场的管理。

5.5甲方应当在租赁期限内拆除租赁场馆内外所有的广告牌,在比赛期限内,甲方还应当拆除体育场馆周围,广场的广告牌,不能使甲方场馆的广告与赛事产生任何联系,影响乙方的广告权益。

第六条 乙方权利

6.1乙方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6.2乙方拥有比赛期间场馆内部及其周围一定范围内的所有广告收益的权利。如果甲方在不影响乙方原有广告收益的前提下,开发广告资源,须得到乙方的同意,并约定好双方的广告收益分配方案。

6.3乙方有权安排甲方广告资源开发的范围。甲方开发的广告业务,都应报请一方批准,包括但不限于赛场内外广告牌的位置,广告内容,广告的设计样品等内容。

6.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比赛期间,提供停车位 个,以及其他因比赛惯例必须由甲方提供的服务和帮助。

第七章 乙方义务

7.1乙方应具备合法的举办赛事资格,并按照体育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项目比赛。

7.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法人的备案资料。

7.3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体育比赛活动,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7.4乙方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赛事所产生的各项税费。

7.5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场内的各项设施和器材,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7.6乙方应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使用场地,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7.7乙方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人交换使用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不得出租,转让,转借。

第八章 保险

甲方负责投保的范围为:公共责任险,火灾险等财产保险险种。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赛事公众责任险,观众意外伤害险,赛事财产险,赛事取消,延期保险。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乙方承租期间,甲方应保证没有第三方主张权利,如因第三方主张权利,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举办比赛,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并支付乙方租金总价款的 %违约金。

9.2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场所内的比赛设施设备,器材,致使乙方不能正常进行比赛的,应免除相应的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9.3甲方未按约定投保致使乙方相应的损失无法得到赔偿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4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 %的违约金。

9.5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如果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应退还保证金及利息,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章 合同的解除,变更,终止

10.1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变更合同,否则承担严重的违约责任

10.2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 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办理解除租赁手续,按照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其他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并退还保证金及利息。

10.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 标准支付违约金:

10.3.1不具有合法比赛资格的,包括因违法比赛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命令停赛;

10.3.2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 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10.3.3利用场地进行违法活动的;

10.3.4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10.3.5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人交换场地的;

10.3.6逾期 日未支付租金的;

10.3.7违反保证金协议的有关约定的;

10.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按照 标准支付违约金:

10.4.1甲方不能按照合同的约定,拆除场馆内外的原有广告;

10.4.2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开发广告资源;

10.4.3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致使比赛不能正常举行;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十二章 其它

12.1场地在租赁期限内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12.2本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单方制订的规章制度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规章制度的内容与合同约定相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但国家法律,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12.3协议一式两份,签字盖章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传真签字具同等法律效力。相关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签字盖章后具同等法律效力。

12.1所有根据本合同要求和许可发出的通知都必须是书面的,在亲手送达或在以挂号信(需要有回执)发出后三天后作为正式生效。

12.2本合同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述内容的全部理解,取代所有先前其它或同期的有关所述内容的协议。

12.3乙方和甲方确认,在它们合作期间,一方可能得到另一方的保密资料。双方同意除非为了履行本合同而需要使用保密资料,双方将保护保密资料,只在履行本合同时对同样知道该等资料是保密资料并同意保密的人等披露保密资料。披露以所需知道的范围为限。保密责任不包括非经一方违反保密责任而已为公众所知或根据法律要求披露的资料,本合同终止之后保密责任继续有效。

12.4本合同未经双方同意并特别指明是对本合同的修改,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不得修改。

12.5一方未对另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行为或之后的违约行为做出反对或采取行动不得视为弃权。本合同中的权利和补救方式是累积性的,任一方行使一项权力或补救不排除或放弃其对其它权利和补救方式的行使。

12.6本合同中标题是只为方便查阅,不构成本合同的实质内容。

12.7本合同一式两份或多份签署,每一份都是原件。所有这些文本构成同一份文件。

12.8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不成立或无法由具有有效管辖权的法院执行,余下的其它条款将继续有效,而前述不成立或无法执行的条款应当依据最大可能执行的法院执行。

12.9双方是独立承办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本合同不构成双方之间的代理,合伙,合营或雇佣关系,双方确认并同意各自没有也不会表现为它有法律授权以任何方法对另一方产生约束或保证。

12.10任何一方没有另一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不得转让或授权本合同下的权利和/或责任。本合同和其中所有条款对双方有效,也对双方各自的继承和批准的转让人有效。在任何情况下,允许的转让都不能免除出让人的责任。

12.11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的一部份, 与合同条款同样有效, 对合同双方构成约束力。

12.12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12.1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代表(签字)

电话:

乙方(公章)

代表(签字)

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场地租赁协议书 篇8

甲方:

营业执照号:

乙方:

乙方同意甲方在区域设立临时摊(展)拉、发布广告,在此区域内从事,双方构成特约服务合同关系。为维护辖区设施的正常使用,保持乙方服务区域内的良好公共秩序,同时为甲方营造正常的经营环境,确保甲、乙双方及乙方服务区域内客户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制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权力、义务、责任

1、甲方须提供其具备合法经营的证明、从事与其相适应的经营范围的相关文件,交乙方备份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2、甲方在辖区内从事正常经营活动或使用其租用的摊位(展)拉、广告拉。正常的营业时间为早上至晚上。

3、甲方进场促销服务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进、出场。进场促销人员的着装及柜台展板的摆放须符合小区要求,以保证小区良好的形象。甲方人员必须遵守小区的安全管理规定和清洁卫生管理规定,不得损坏公共设施,如有损坏须承担赔偿、修缮责任。

4、甲方有义务协助配合服务区域的治安防范工作,及时举报不法行为,维护正常经营秩序。进场促销人员若须携带顾客的物品离开小区,需严格按照物资搬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5、甲方有义务按规定及时交纳场地租金。

6、甲方承诺并遵守政府有关法规规章及本服务区域所禁止的下列行为:

1)向辖区业主提供不合格的产品或服务。

2)不在规定的摊位展位经营或堆放物品。 3)不得将承接的业务转包给第三方。

4)聚众吵架、斗殴或从事赌博、贩毒、吸毒、色情等活动。

5)未经乙方同意,移动、挪用公共设备、设施从事经营活动。

6)其他禁止的行为。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责任

1、乙方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管理服务协议书,在辖区内对甲方进行管理。

2、乙方管理人员有责任履行管理责任,协助有关政府部门对甲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3、乙方有责任接受甲方对本服务区域各项服务工作的监督、意见或建议,提供优质服务。

4、根据本协议向甲方收取场地租金及其他费用。

5、因紧急情况等需要,经事先通知甲方后,乙方可要求甲方暂停使用摊位(展)位,甲方须无条件同意。乙方处理完成后应尽快恢复。

6、乙方有责任维护本服务区域内特约商户的正常经营秩序,确保良好的经营环境。

7、乙方有责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服务区域管理规定,制止甲方的违章行为,消除消防、冶安等隐患,甲方应在限定时间内进行整改。

8、当本服务区域公共秩序因甲方人员或业务对象等原因遭到破坏或可能导致混乱时,乙方有权制止有害行为的发生或禁止其再次进入辖区,情况严重时将交公安机关等部门处理。

9、其他:

三、场地租赁费及风险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依据本协议,甲方进场前需向乙方交纳场地租金,进场期间按照人民币元/天计收。协议签订时即交元。

3、为维护辖区客户的正当权益,根据甲方经营服务的类型,甲方需向乙方缴纳内险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协议期结束,无违约时即行退还。

4、其它协议费用:

四、其它

1、甲方如有违约,乙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协议,关且不承担赔偿责任。

2、其他未尽事宜另行约定。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3、本协议壹式叁份,甲方壹份,乙方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场地租赁协议书 篇9

转租人: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租赁____________码头经营场地事宜订立如下一致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其租用的________场地转租给乙方经营使用,具体位置如下:________。

二、租赁期限为______年零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__月起至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租金和租金的缴纳: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期间,乙方支付甲方租金计人民币 _____万元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期间,乙方支付甲方租金计人民币______万元。租金的具体支付方法,参照甲方与_______码头签订的租赁合同中所约定的付款条件,即: 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上述场地全部交由乙方使用,逾期未交付的,则由甲方按每天______元支付乙方违约金。

五、鉴于本协议期限届满后,乙方已与______码头就港池以南的全部场地使用订立租赁合同,乙方承诺如届时甲方仍需租用其原使用场地的,按年租金人民币_____万元转租给甲方。

六、本协议期限内乙方因经营需要在租赁场地上搭建的建筑物、设备,如遇国家、集体征迁,与甲方无涉,相关的补偿由乙方按其与________河码头另行签订的协议处理。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送航运管理处一份,送三堡村一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场地租赁协议书 篇10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租用甲方场地进行拍摄、制作广告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用时间:天(即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若因天气条件需调整时,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二、租用地点:本次广告在拍摄,如乙方需要对工作地点做出调整时,应事先与甲方沟通,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租用费用:

1、场地租金:乙方最晚应在拍摄日前一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元(人民币贰万元整)作为场地租金。

2、场地使用保证金:乙方在拍摄日前需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元(人民币伍仟元整)作为场地使用保证金;乙方拍摄完成后,由甲方负责场地验收,合格后保证金退还乙方。

四、乙方须将此次拍摄活动中的内容、灯光及装饰等方案报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拍摄。

五、甲方将指派工作人员配合乙方进行现场管理和协调工作,乙方所有的工作人员、演员及工作车辆均须按双方商定的地点休息、停放临时场地租赁协议书临时场地租赁协议书。

六、乙方应遵照甲方场地使用规范来执行操作,拍摄当日乙方应最少安排一名工作人员跟甲方在一起协调及监督。

七、乙方必须负责清除拍摄场地内因布置拍摄所产生的废物,并保持拍摄期间甲方场地的环境清洁。

八、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泊车位。

九、乙方不得损坏甲方场地内的所有设施,如有损坏,甲方有权从乙方缴纳的保证金中扣除相对金额作为损坏赔偿。

十、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全额扣除乙方缴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金临时场地。

十一、如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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