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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水电工程施工合同12篇

[精]水电工程施工合同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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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工程施工合同(篇1)

发包单位:xxxx工程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为落实岗位责任,保证工程质量、工期与安全生产,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内容:xxxx工程水电安装工程;

二、工程承包方式:双包性质,包工包料、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确保优良)。

三、承包范围:

1.本工程施工图纸中的全部水电安装工程。

2.所有与水电有关的穿墙洞口、板面洞口线管和水管、电箱和线盒的预埋和洞口的封堵。洞口封堵必须在装饰工程施工时全部完成且达到装饰验收标准。

3.乙方必须义务配合甲方分包的其它工程的班组施工。

4.上级主管部门至工地安全文明检查的一切准备工作和隐患整改工作。

四、合同工期:

1.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要求的工期组织施工,确保工期目标顺利完成。本合同约定本工程总工期为: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工期天数提前35天完成。

2.乙方必须服从和执行甲方项目部下达的施工生产计划,根据甲方的进度要求,随时调正作业人数和其它资源。

五、质量标准:

1.为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乙方必须交于甲方保证金叁拾万圆整。(保证金于主体封顶后无息退还 ,于竣工验收后无息退还 。)

2.工程质量等级验收程序:分项工程完工后,由施工班组组织自检并报项目部,项目部根据班组自检结果组织班组进行实测验收评定后报监理公司,监理公司根据项目部初评结果组织项目部、和施工班组进行现场实测验收。

3.工程质量保修期和工程质量保证金根据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要求执行。

六、安全文明施工

1、遵守甲方及业主有关文明施工、安全标化管理的有关规定,所有现场使用的设备无条件满足业主的安全要求,材料应堆放整齐,不得破坏密目网,安排一至两人专门从事清扫整齐工作,若因乙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力等原因引起业主对甲方的罚款,甲方均从乙工程款中扣除。

2.安全方面

乙方要做好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签好安全合同,所有乙方施工人员自费办好暂住证,带好身份证,违者不得上工地施工,严禁使用童工。不得在工地赌博酗酒,施工中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要求施工,严禁野蛮施工,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违者从严罚款100元/人次,所有施工中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概不相关。

七、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本工程约定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为:根据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主合同中的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执行。(包含税金、管理费)

八、甲、乙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组织施工中必须根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按图施工,不得随意变更设计。要求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施工用电乙方必须安装电度计量表。当乙方拒绝执行甲方或业主(或监理)的正确指令和发生施工质量、工期等问题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分包合同,更换分包队伍,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对乙方施工人员不遵守项目部规章制度,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对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对其进行调换。并且每次处罚人民币20xx元。

4.乙方及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和业主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在施工期中不得打架斗殴,凡因打架斗殴引起的后果均有乙方承担,并对当事人处以一万元的罚款,由乙方代交,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5.乙方所有水电预留必须一次性到位,如有出现后凿的(设计变更除外),每处罚款20xx元。

6.水电安装必须与土建同步施工,乙方无任何理由延误钢筋工班组、泥工班组、粉刷工班组的施工工期。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安排的主体结构砼的每次浇筑日期。若乙方延误甲方各部位结构和装饰施工时,甲方有权安排作业人员进场水电安装施工,其发生的人工、材料费用甲方将以双倍的价款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并且每次处罚人民币伍仟元。

7.乙方全体员工必须树立产品保护意识(包括工地其他单位产品),对产品必须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在工程竣工验收前,乙方承担产品保护责任。

8.乙方在施工中不得介绍其他班组进行转包或中途停工以任何理由加价,否则甲方将有权收回施工协议,重新安排施工班组,乙方此前完成的工程量计价按50%结算,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九、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甲已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工程保修期满,双方结清工程款项后失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已双方各执二份。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日期:

水电工程施工合同(篇2)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承包方式: a承包人包工包料; b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c承包人包清工。

3、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4、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预算造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若要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工程造价按实计算。

第二条:关于材料供给的约定

1、本工程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应为符合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有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的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供应的装饰材料均应用于本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背本规定,应按材料价款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供应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是伪劣商品,应按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第三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20xx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签定《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3、双方款项住来均应出具收据。

4、工程结算方式:水路____米,电路____米

5、乙方承包内容:1、水电开槽、布线、穿线、埋槽;2、所有水电施工过程的垃圾现场整理装袋;3、水电施工穿墙、打孔、切割;4、开关插座面板安装;5、小五金的安装;6后期灯具的安装(水晶灯另计);7、其他收费项目另计。

第四条:纠纷处理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意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按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全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约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施工前,一方要终止全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_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担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主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其它约定

1、因气候、停电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2、甲方在入住前可以要求乙方3次来现场配合 其他工种的交叉施工,超过3次部分每次甲方需支付乙方30元/次的劳务费。

3、保修期内由于乙方的施工各配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甲方所购主材产品质量异议或不可遇见原因造成的问题,甲方应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乙方维修费用。

第七条: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合同有效期至_______。

5、工程保修期伍年,过了保修期乙方来维护甲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甲方________签字(盖章) 乙方________签字(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水电工程施工合同(篇3)

发包单位:(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承包单位:(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为了明确工程项目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作,确保施工项目顺利完成的原则。经过甲乙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

第四条:工程价款及调整

1、工程价款:_______元。

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做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窝工损失或其他得有关损失;

(5)合同条款以外得其他增减或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工程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2、工程付款:该工程由乙方垫资,工程竣工后政府安排资金到位,甲方一次性支付工程款。

3、本工程税金由乙方到当地税务部门自行缴纳。

第六条:合同工期

1、双方商定总工期为_______天。

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程可以顺延。

(1)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工程款未按时支付;

(4)不可抗力(如地震台风火灾等)。

3、由甲方责任造成的工期延误,甲方应支付由此给乙方造成得窝工损失及其他增加费用,相应顺延工期。

4、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拖延工期,每超过一天罚款元,反之每提前一天奖励元。但奖罚累计不超过总造价得2%。

第七条:工程质量要求

1、乙方应严格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作好质量检查记录,并向甲方递交自检报告。

2、乙方的质量检测机构必须取得省级以上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并经州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认可,方可从事质量检测工作,检测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八条:材料设备

1、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一般由承包方组织供应,按规定需群众投工投劳备运砂石料等,承包方应积极配合。

2、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附有合格证,都要经甲方检查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甲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wWW.sxW9.com 实习报告网】

3、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不合格,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4、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第九条:工程施工前后双方的工作和有关责任

1、甲方:

(1)进场前天内,甲方必须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为乙方提供施工人员生活住宿场地,并在乙方进场前办妥本工程报建和消防以及施工许可证等有关手续;

(2)负责解决施工场地的用水用电热力电讯保证乙方在施工期间的需求;

(3)按时支付工程款项;

(4)协调施工现场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及施工次序,保证乙方顺利施工;

(5)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6)组织施工现场的隐蔽工程变更工程的验收和签证工作;

(7)负责本工程涉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8)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2、乙方:

(1)做好施工组织管理及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情况;

(2)做好施工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3)负责做好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工作;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5)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第十条:保修

保修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甲方在验收证书签字之日起计算,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本工程保修期为_____个月。

第十一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1、因政策调整,人力不可抗力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缓建,是合同不宜继续履行,双方应签订工程停缓建协议。

2、工程停缓建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和已购材料设备器具的保护及移交工作,并将自有机械设备,以及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离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撤出的一切费用,同时按合同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3、已订货的材料设备器具等款项,由甲方承担,应退货的由订货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货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甲方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要求施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按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如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工程限期处理或返工,费用乙方自理。不按甲方意见返工,甲方有权不支付费用。

3、乙方不服从甲方安排、指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由甲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施工中若发现乙方不能按设计要求和工期组织施工或保证施工质量,进度达不到要求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变更施工队伍,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纠纷处理

承包单位与发包单位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它

1、如甲方要求变更工程内容,改变安装范围及条件,应征得乙方的同意,并办理书面签证工程竣工验收后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否则乙方有权拒绝设计和施工。

2、工程款项必须汇入合同指定的乙方银行帐号,否则因此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负责全部责任。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和竣工结算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其中:甲方____份,乙方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水电工程施工合同(篇4)

合同编号: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的权利义务,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自愿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第二条承包范围和方式承包范围:根据甲方提供图纸进行施工。

施工标准:按设计要求和加固材料厂家的技术参数执行。

双方责任:甲方:

1、甲方指派为现场代表;

2、负责提供施工区域的用电、用水、相关脚手架及临时宿舍;

3、工程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图套,组织有关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负责加固部位的定位放线;

4、审批乙方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开、停工报告,审核乙方工程竣工验收单,负责办理工程签证;

5、现场测试,甲方负责费用乙方负责协调;乙方:指派为工地负责人,为现场代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开工前送甲方审定,提出施工进度计划、用水、用电计划;负责现场施工安全,做到文明施工;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单、技术资料并参加验收;

第三条合同工期工期:本施工范围内容工期天,甲方协调好施工作业面确保工程在规定工期内完成。

工期的延误:如遇下列情况之一,工期得以顺延,乙方就延误工期的内容在二天内以书面形式及时报告甲方,甲方应及时答复,甲方在收到报告五天后仍不答复,即视为同意乙方的报告。

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或停电一次超过4小时以上,并且一周内累计超过24小时;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天灾、动乱、战争、政府干涉;不具备施工条件或遭物业禁止;经甲方认可的工程变化、设计变更等,乙方认为将影响工程进度正常进行;合同价款合同总价暂估为元,具体单价详见合同附件;本合同实际工程量以甲方现场确认为准;合同价款遇下列情况之一可予以调整;甲方认可的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减;在施工中甲方认可的新增或减少的工程项目;甲方认可的其他不可预计因素;乙方对4-3条所发生的.情况有提请甲方认可的权利,甲方应于收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三日内予以答复,逾期则视为甲方认可。

工程应在甲方认可或视为认可后三日内将调整的合同价款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确认同意后答复乙方,若收到乙方通知后五日内甲方不作答复,视为确认同意。

第五条工程款的支付付款方式:本合同签定后,甲方支付叁万元给乙方作为预付款,本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一次性付清剩余工程款。

第六条工程质量按国家规范验收标准。

乙方开工前应提供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产品相关资料。

第七条违约责任7-1.甲、乙双方均应尽最大努力保证合同的履行,任何一方违约的,均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甲方应按期支付工程款,如逾期,则每逾期一日应支付工程总款的0.5‰作为滞纳金;乙方应确保工程的质量及工期,如逾期,则每逾期一日应支付工程总款的0.5‰作为违约金;第八条保密条款未经对方同意,双方不得将此技术资料转让给第三人。

第九条其他双方议定的有关合同的设计变更文件、洽商记录、会议纪要及有关图纸、资料和数据都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一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即具有法律效力。

备注:随工程进展,双方可增加合同附件,以确定新单项工程单价。

发包方盖章(甲方)

承包方盖章(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合同签定日期: 合同签定日期:

联系人: 联系人:

水电工程施工合同(篇5)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拟实施流域水电站开发工程总承包,发包方与承包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友好协商,达成施工协议,接收承包方的合同价约叁亿人民币(以实际结算工程量为准)作为工程施工、完成和修补缺陷等的投标价,达成如下施工协议:

1、计价方式;工程项目单价采用《四川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xx》为计算依据(二级一类取费计算),材料费、人工费采用工程价所在地每季度公布的价格调差计算,工程完工验收标准按07标准执行验收。

2、由承包方向发包方交纳履约保证金3000万元。支付方式和期限:

(1)、在签订本协议书当日支付1000万元,本合同自发包方收到该履约保证金生效,逾期未支付该笔款项本协议不生效;

(2)、自承包方接到进场通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支付1000万元;

(3)、余款1000万元在承包方收到开工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支付1000万元。发包人不接收银行履约保证金保函。

承包人支付的履约保证金担保合同履行的期限在发包人颁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保修责任终止证书颁发后15天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包人。

3、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另计,取费率为工程总价的1.5%,临时工程费用为工程总价的8%,据实结算。

4、本合同自发包方收到第一笔履约保证金生效。

5、每月的工程进度款承包方在收到承包方报送的价款结算申请书及相关资料后七日内完成审核。承包方每月25号申报当月工程量,次月10号内发包方审核完毕并支付工程量的85%工程进度款。双方按此方式结算至工程完工。工程竣工后发包方扣除工程款总价的5%作为工程质保金,工程尾款在工程完工一个月之内支付给承包方,质保金在工程竣工一年后(验收合格)支付给承包方。

6、发包方必须保证承包人中标,如果承包人未能中标,则由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费1000万元人民币。

7、如果承包方入场施工后,没有垫资20xx万元工程款的,则承包方向发包方赔偿1000万人民币损失。

8、如果发包方不能按约定支付工程款,承包方不得以此为由停工,但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资金占用损失。发包方如果未支付进度款超过1个月,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按欠付工程进度款承担利息(银行贷款利息的3倍)并以水电站的`产权作抵押。

9、炸材购买、管理由发包方统一购买保管,承包方在发包方库房领用,价格按市场价计算(在工程款中扣除)。

10、承包方保证按照合同规定全面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并承担合同规定的承包方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11、施工期间承包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含法律责任均由承包方承担,未经发包方认可承包方不得私自停工,不得转包、分包。民工保证金由承包方缴纳和承担。本工程总工期为30个月。在30个月完不成每月罚款200万,提前完工一个月奖励200万,以此类推。

12、本协议为自愿协议,招投标程序完善后双方补充协议或其他文书对合同进行完善,如有异议以本合同为准。

13、本合同书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两份,副本四份),发包方执叁份(包括正本一份),承包方执叁份(包括正本一份)。

发包方: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水电工程施工合同(篇6)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工程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力与义务,特签订如下协议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地点: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式___________。

三、甲方责任

甲方在通知乙方进场时,施工场地应具备三通一平等开工条件。

甲方应按合同付款方式及时支付乙方工程款,若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停止施工,由甲方承担已完工程损失和乙方所有经济损失。

四、乙方责任.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内施工完毕,并符合验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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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和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责任:质量问题由乙方维修解决至合格,延误期每日罚款元。

五、工程质量、安全及保修

乙方应按照图纸精心施工,工程质量符合验收标准。

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

六、争议及解决办法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和解、调解不成的,按以下方式解决争议: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水电工程施工合同(篇7)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建造 工程,为确保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签订如下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道路建设,具体参照工程投资预算表。

四、工程造价:

合同价为:(大写) (¥ 元)。

五、质量要求:

工程施工要按照《农村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要求》技术规范,路面宽度允许偏差±15mm,厚度允许偏差-10mm,边线直顺,曲线圆滑,混凝土标号C25。

1、主要材料的确定,水泥选用 厂家生产的有理化分析指标达标425#水泥;石子选用 石子;砂子选用中砂,砂含泥量不超过5%。混凝土要求需要配备相关技术资料,如:混凝土材料配合比试块检测等。

2、道路面5m至6m设置伸缩沉降缝,如遇坡度大的伸缩沉降缝适度缩短。

3、施工前由甲方负责清理平整好路基,施工期间有关政策处理纠纷、道路保养期间按规定严禁通行的车辆不得通行等情况由甲方负责。路面施工规范完工后,乙方(施工方)负责对铺设好的水泥路面正常淋水保养20天。

4、混凝土路面脱皮、脱沙的每100平方米不能出现超过5平方米,如超过5平方米的按每平方米扣100元;路面断板每公里不能超过8条,每超过1条扣500元;路面出现网裂的每100平方米不能出现超过2平方米,如超过2平方米的'按每平方米扣300元;若出现连续10平方米网裂的乙方必需进行返工处理,并承担一切损失。

5、铺设好水泥路面后,乙方要负责路面的锯割。乙方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和标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质量因施工原因未达到合格的必须无条件返工,并承担一切损失。如工程量不足,按合同所定的价格乘以不足的平方数扣减,扣减后的资金由县农改办统筹安排。

六、工期要求:

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如遇雨天或其它特殊情况,双方协商,工期顺延。

七、双方责任和权利:

1、甲方将工程发包给乙方,订立建设合同,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甲方主要是(村干部和理财小组人员)负责工程技术质量监督。监督人员在不妨碍乙方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施工计划、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如监督人员不履行监督责任造成的不良后果按职责承担相应责任。乙方自备测量人员、仪器设备,按甲方设计资料复核,放线放样和施工,为了加快施工进度,乙方自备施工队伍,机械设备,变压器,发电机组,路障警示标志。

3、乙方按操作规程施工,质量第一,安全第一,如出现安全责任或事故由乙方自负。

4、料场及水电费甲方自负,甲方协助提供一切便利条件,保障水、电、路三通。

5、工程税金由乙方负担,并在工程所在地缴纳。

6、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7、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双方商定。

8、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9、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八、安全生产: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建筑施工的要求。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九、工程款结算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十、甲乙双方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所有损失。

十一、该工程设计资料、施工方案、设计要求、合同书内容互补,施工中如遇有以上未说明的其他事项,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乡镇政府、综改办各执一份。

十三、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款结算完毕,合同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施工方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水电工程施工合同(篇8)

水电劳务分包合同_水电劳务分包合同格式

在水利水电施工工程中,劳务分包合同是其施工合同中的一种,在执行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你知道水电劳务分包合同是怎样的吗?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水电劳务分包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水电劳务分包合同范文1

发包单位:(以下称甲方)承包单位:(以下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XXXX大厦项目地下室水电工程项目,经内部劳务招标,确定由乙方承包施工,为了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成本工程的施工任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甲方要求,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名称

XXXX大厦

第二条、工程地点

街区

第三条、承包范围

XXXX大厦地下室水电系统(除消防系统外)及防雷系统的施工。

第四条、承包内容

1、地下室所有室内外给水(环境给水除外)、室内排水、强弱电、避雷、预埋、安装及管网的防腐、油漆。地下室、电梯门厅、楼梯、灯具预埋安装、防雷系统及地下室钢板止水带安装,部分预埋件。具体施工做法和内容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说明和修改通知施工。

2、材料的场内运输。

第五条、承包方式

1、包工(除主材及主材配件外)、包油漆、包辅助材料、包机械、包工具、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单价的形式进行承包。

2、包施工工具、施工电牌、电线、安全帽、水鞋、雨衣。

第六条、承包价格

1、根据上述承包内容,按建筑面积结算,以每平方米为人民币元。

2、甲方如需修改图纸和设计变更,价格双方协商调整。

3、付款的审批程序按甲方规定。

第七条、付款方式

1、每月结算一次,并按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后付18%,剩余2%作为二年保修金,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

2、乙方收到款后,每月必须付清工人工资,并向甲方提供工资发放表。

第八条、工期

1、按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完成。

2、甲方需赶工期时,乙方应无条件顺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和拖延工期,否则甲方有权增加人员或增加队伍进行施工,增加人员或增加队伍所完成的工程量从乙方的总工程量中扣除。

第九条、质量要求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施工规范要求,精心组织施工,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国家的现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的合格等级以上。

如由于乙方施工原因,出现质量问题或事故,造成的损失和返工费概由乙方负责,返工造成材料的损耗和浪费部分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保修

工程保修期为二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起。保修期内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三天内处理完毕,否则甲方有权另委他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政策指导:通过教育、引导和监督,使乙方贯彻国家的方针、路线、政策,遵纪守法。

(2)制定项目的管理措施,加强对乙方的技术质安工作指导、管理、检查、监督,协调各班组的生产管理工作。

(3)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必需的施工图纸。

(4)保证及时供应工程所需的材料和垂直运输机械。

(5)负责将工程施工用水、用电管线架设到各楼层总箱,并提供施工用水用电。

(6)负责外墙脚手架的搭设。

(7)负责组织对各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的验收。

(8)施工期间,如发现乙方的施工管理、安全管理出现重大漏洞或未将工资发放到工人,经整改无效的,甲方有权单方面收回工程承包权。

(9)负责代乙方办理生产工人伤亡保险和工伤保险,但乙方必须按承包工费的6‰上缴甲方作为保险费用。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上级颁布的各种管理条例,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严格执行甲方有关规章制度。

(2)精心组织,保证按期、优质、安全地完成工程施工任务。

(3)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必须按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下》和《广东省劳动安全卫士条例》的规定,教育工人自觉遵守操作规程,认真做好工地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防护设施,杜绝伤亡事故发生;若因违反制度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概由乙方负担。

(4)虚心接受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指导、检查、督促。

(5)负责对生产工人技术交底工作并做好记录,坚持对各分项工程的自检的交接检查工作。做好班前交底,班后检查;做到工完场清。

(6)乙方进场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明,并进行登证,人员进场后应组织办理暂住证,费用自理。

(7)每月必须付清工人工资。

(8)按承包金额的6‰向甲方上缴工伤和伤亡保险费。

第十二条、现场的管理规定

1、乙方在施工过程应有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管理。

2、乙方在施工过程应做到每道工序工完场清,不得任意毁坏、消费、没有工完场清的,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处罚班组。

3、严禁工人在工地吵闹、打架,如发现打架,每人每次罚款500元,3人以上参加打架每次处罚3000元以上,医疗费由先动手方负责。

4、严禁工人在工地内乱搭宿舍,乱用电炉及乱接电线,用电丝烧水,违者被管理人员查到,每次罚款200元,款项由承包人负责,造成严重事故均由承包人负责。

5、严禁一切工人带其他人或亲戚进入工地,违者被甲方管理人员发现,没人每次罚款100元,并责令立即离开工地。

6、禁止雇佣童工,如被有关部门发现,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负责。

7、乙方工人上班时如无戴安全帽及穿拖,每人每次罚款20元,发生大小事故由乙方负责。

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按配比下料,浪费甲方材料所造成的后果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

9、楼地面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打扫,保证施工场内清洁。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

1、乙方须将本组人员名册上报甲方,如需办理临时养老保险,费用由乙方负责。

2、杜绝伤亡事故,负伤频率控制在2.4‰以下;如由于乙方发生工伤或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必须及时汇报甲方并由乙方负责承担。

3、乙方不得将工程擅自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人员,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回收工程承包权。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须按期保质完成工程施工任务,如未能按期完成,则每逾期一天向甲方偿付违约金1000元。

2、由于质量原因造成返工,返工工期计入乙方施工工期,逾期完成违约金同上款。

3、如乙方施工度达不到要求,管理措施较差,返工次数较多,甲方有权清退乙方,其已完成的合格工程量由甲方清算后按70%付清,其余30%作为赔偿甲方损失。

第十五条、附则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完毕自行失效。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分,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水电劳务分包合同范文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水电工劳务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中国科学院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公寓食堂工程 工程地点: 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勐仑镇热带植物园内 施工单位: 云南CY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范围:专家公寓(3种户型12栋)、食堂、化学药品库、1#、2#配电房、水池水泵房、制冷中心

建筑面积:本工程总建筑面积为7800㎡。该总建筑面积经建设方、设计方及监理方审核、认定。劳务费支付以此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结算,不得另行调整。

施工条件:本工程为全框架结构,楼层多为1~2层,幢号多、分布广、面积小,因此,项目部不提供施工井吊(食堂除外),上下楼层材料运输乙方自理,合同单价已结合施工难度有所提高。

二、工作内容:

专家公寓12幢、食堂、制冷中心、水泵房、药品库、变电所各幢号:

1、室内水电安装(不包括灯具、洁具);

2、临时用电、用水的安装、维护、使用;

3、配电房的低压出线端口的施工;

4、水泵房的动力电源和室内水电安装;

5、制冷中心电柜的安装;

6、弱电穿线、暖风系统预埋;

7、辅材:弯管器、热容器、水泥钉、铁钉、铁丝、扎丝、封口胶、剪刀、手提切割机、切割片、砂轮片、电焊条、小型电焊机、胶布、防水胶布、自粘胶、粉笔、焊锡、焊锡膏、电源线;

8、提前12天做好材料计划。

三、承包内容:

(1)承包工作内容中的全部人工费;

(2)涉及本工种的施工图纸自行复印,费用自理;

(3)承包工作内容中指定的材料费用及其它损失费;

(4)设备安装费用另计;

(5)承担材料浪费费用;

(6)图纸设计变更及增加工程量的处理:若施工过程中发生工作量增加,按实际增加工作量结算给乙方。若施工过程中发生工作量减少,按实际减少工作量从乙方劳务费中扣除。

四、质量要求:

1、严格按照项目部工长的《质量技术交底》内容执行;

2、乙方所做的成品必须符合建设方、监理方及项目部的验收要求,如果达不到者乙方必须及时整改至合格为止,如果乙方出现严重质量事故,甲方将对乙方进行现金处罚;如果乙方多次出现质量事故,甲方将勒令乙方退场,退场工资待工程完工后降位处理支付,乙方不得胡搅蛮缠。

五、工期要求:

1、严格按照项目部的进度计划进行施工,进度达不到者,甲方有权重新组织人员;

2、主体开工时间:

3、主体断水时间:

4、工程交工时间:

5、元(壹仟圆);

6、如因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10日(拾日)内不作工期调整,拾日外甲方将给乙方顺延工期。

六、文明施工:

1工区内不准入住(包括在建工程内都不允许有人居住),施工区要做到安全、整洁、美观;进入施工区的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纪律,必须戴安全帽及上岗证。施工区内严禁吸烟(指定吸烟区除外),每发现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50元/人次的违约金。

2定,不带家属、小孩进入施工区。乙方必须保持生活区宿舍、室内外的清洁卫生,严禁使用电炉、电炒锅、电饭锅、电老虎、煤油炉以及乱接乱拉电线,违者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并没收其电器,拆除违章架设的电线。

3现一次支付违约金1000元。

4发现一次支付违约金200元。作业面和周围必须清洁整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严格保护成品的清洁卫生。

5检查结果,实行奖优罚劣。

6甲方对责任双方各处以2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如果对工程建设造成严重影响,甲方有权解除劳务合同,勒令乙方退场。

7发生火灾事故。

8金从乙方的进度款中扣除。

七、安全施工:

1、遵章守纪: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认真执行甲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按操作规程作业,严禁违纪、违章和冒险作业,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

2、违章责任:在生产过程中,乙方违纪、违章及冒险作业所造成的大小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因此,乙方必须加强对职工进行业务培训和思想教育。

3、劳务人员管理: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通过“三级教育”;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乙方必须教育和培训职工掌握安全生产的知识,正确的使用“三宝”;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拒绝违章指挥,杜绝违章作业。

八、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处理。

九、合同单价:

每平方米 元正(大写每平方米 圆整包干)。

十、付款方式:

1、乙方进入工地后,自行垫付一个月的生活费用;

2.一个月后,按进度的完成量的30%支付工资;

3.主体断水后,甲方将支付给乙方总工资的40%工资;

4、砖砌体、收尾工程完工后,甲方付给乙方总工资的60%;

5、本工程粉水完工后甲方付给乙方总工资的80%;

6、本工程交工后甲方付给乙方总工资的90%;

7、在建设方规定的使用期后甲方付给乙方总工资的95%;

8、剩余总工资的5%在工程交工半年后甲方支付给乙方;

9、工期延误处罚的金额将在乙方总工资中扣除;

10、如因乙方在施工中出现的各种违规处罚金将在结账中扣除。

本合同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完工后自行废除。以上各合同条款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约将视为违法!由项目部监督执行。

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水电劳务分包合同范文3

甲方(公司或者个人):(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公司或者个人):(以下简称乙方)

兹有甲方承建的 工程,为切实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顺利完成该工程施工任务,经甲方考察决定将该工程的 水电劳务分包 工程委托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四川省劳务用工管理条例》等规定,经双方商议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承包内容

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插座设备安装、照明部分管道预埋、总配电箱至各分配电箱电线电缆的敷设、电缆桥架的安装、网线安装、VGA线安装、,(所有线材穿PVC管道)承包性质。

包工不包料,本工种施工所需工具(三脚架、车丝机等)均由乙方自理。

二、质量等级 本工程确保工程质量达省级优良标准。

三、结算方式及工程款的支付

本工程结算按图纸内建筑大约面积 2000 M2(以实际施工量为准),综合造价为(¥ 20)元/M²,本工程总造价计大约人民币(¥ 元),本工程造价为一次性包干价,施工过程中不得因市场价格波动等原因进行调整。工程款的支付采用按月进度支付的方法,每月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进行支付,全部工程量完成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100%支付。

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甲方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四、工期

本工程计划开工时间为 2011 年 12月 1日,计划竣工时间为 2012 年 1 月 30日,考虑本工程实际施工工期较紧,施工时将采用非间断流水施工,乙方应严格按照进度计划要求合理组织劳务人员,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确保下一工序能准时开工。当工期遇春插、农忙或时节,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组织好工人,非甲方同意休假,乙方不得擅自宣布放假,且节假日、春插期间施工不得要求增加补助费用。

五、双方责任

甲 方:

1、提供现场施工条件(施工用场地、用水、用电,住宿工棚,垂直运输设备)。

2、协助乙方做好施工现场的准备工作,并提供施工用图纸一套。

3、甲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向乙方的施工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并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测量定位,放样,对工程设计变更应及时转达并下发书面变更到班组。

5、提供乙方水平运输翻斗车一部,负责提供材料的垂直运输设备。

6、确保施工用材料及时到位。

7、合理组织流水作业,协调乙方和其他班组之间的关系。

8、确保严格按合同相应条款支付工程进度款。

乙 方:

1、乙方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照甲方进度计划合理安排相应的施工人员及劳动力。

2、乙方应该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施工规范进行施工,认真熟悉图纸,做好施工管理工作,及时将工程技术、质量交底及操作要求传达给操作工人,严格按照工程技术人员的技术要求进行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实行施工管理人员的正确指挥。

3、加强班组内部质量自检实行预检工作,班组长应积极配合工程技术管理人员进行质量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工程,应坚决返工,并承担全部费用。

4、乙方应积极配合其他班组进行交叉作业,服从施工员的调度,加强做好对已完成工序的成品保护工作。

5、对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合理计划材料的使用,加强对本班组使用的材料进行管理,严格控制材料的损耗,对本班组施工现场进行管理,配合项目顺利完成工程。

6、乙方应确保及时发放工人工资,不得无故扣留、拒付工人工资。

7、乙方应加强班组安全教育及管理,提高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必须为操作工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该保险由甲方统一购买,费用从乙方进度款中扣除。在施工过程中对一切因违规操作所产生的安全事故负责。

七、质量控制措施

1、线管预埋必须畅通,不得出现堵塞现象,砼浇捣时必须安排专业人员进行跟班作业。

2、所有有关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质量控制措施及技术交底均为本协议的附属条款,乙方应无条件接受。

3、乙方必须加强工程质量质检,对质量隐患应安排第一时间组织整改,对施工技术人员提出的整改要求未及时整改的或因乙方操作原因造成监理部门发出指令的,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警告。

4、乙方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返工所造成的甲方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无条件对需返工部分工程量进行返工直至质量达标为止。

八、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乙方进行工地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传染病者、癫痫、精神病史、弱智、痴呆者严禁进入施工现场,否则由此造成的伤亡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其全部责任。

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并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程及甲方的安全交底进行施工,若因为违规操作,发生的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安全保护设施不完善,安全器具提供不到位的情况,乙方有权拒绝施工,由此造成的工期顺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误工费用。

4、乙方应大力配合甲方作好现场文明施工,组织工人搞好生活区,食堂,厕所的卫生,保护好甲方提供的一切劳保及生活设施,对施工现场应做到随做随清,工完料尽,现场整洁。

5、所有进场人员必须带好有关证件,包括身份证及外出工作证等。

6、不准在施工现场内打架闹事,赌博,不得擅自进入项目部现有工作区域,若 出现违纪现象,其后果自有乙方负责。

九、奖励与罚款

1、工期:

乙方应按合同提供合格的劳动力,以确保工程按计划工期进行,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工作人数达不到本工程施工要求人数,甲方将按80元/人给予处罚,并有权调派人员进行施工,调派人员工资按市场工资的3倍计算。乙方必须严格按分段工期组织施工,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工期相应顺延。若前期分段工期延误但由于乙方在后期的施工过程中的合理组织确保了工程的总工期按期竣工,分段延期罚款可按罚款额的100%返还乙方。

2、质量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质量标准要求,项目部将按工程总造价的5%给予处罚(含施工过程中的各种有关质量方面的处罚性罚款)。对不合格部分项目属乙方施工内容乙方应无条件进行整改直至合格。

3、对安全规章操作,根据项目部安全生产奖罚条例进行奖罚(另附项目部安全生产奖罚条例)。

4、现场标准化管理根据项目部现场标准化管理条例进行奖罚(另附项目部现场标准化管理条例)。

5、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拒绝甲方管理人员指挥,无法组织能满足需求的施工人员、安全质量管理混乱,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后即刻生效,具有等同法律效率,待工程结束工程款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水电工程施工合同(篇9)

编号:

甲方:

乙方:

甲方同意由乙方承包xx项目

水电安装工程的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

_________

三、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室内给排水(含管道预埋件、给排水管道、五金安装、管道开孔、开槽及孔洞封堵)、强电工程(含管线预埋、穿线、电箱安装、面板安装、灯具安装、应急照明、安全出口指示系统安装)、弱电工程(埋管及引线、配合穿线单位完成穿线)、消防预埋、设计图纸变更修改项目等(根据变更情况另行定价)。

四、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

本工程在承包范围内以包工包小型工具及辅材(如:电胶布、生料带、麻丝、油漆等,不含主材)、包安装调试(弱电部分配合穿线单位完成穿线)、包进度/工期、包质量、包保修、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甲供主材材料卸车费、保管费、二次搬运费、各种施工措施费、赶工费用等、包工程验收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及甲方验收合格标准、包施工中乙方工人安全保护用品、工伤保险和劳保福利在内的形式由乙方承包。

各项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包干价内容)

(1)室内水电工作内容:

1、给水部分(完成水表井后给水部分):室内给水立管、横干管、支管安装,包括管道支架安装、阀门、水龙头及堵头安装、图纸范围内的套管预留预埋、洞口预留及封堵工作。管道安装完毕进行试压、冲洗并保证合格(包括配合成形后的整个管道系统的给水管道通水试验及管道冲洗;承压管道系统、设备及阀门水压试验;给水系统管道清洗等);每户生活阳台安装一个水龙头,其余给水出口用堵头封堵。

2、排水部分(接至第一个检查井):室内排水管立管、横管安装。管道安装包括开槽、开孔、支架安装、地漏、雨水斗、透气帽、伸缩节、阻火圈安装等整体工作以及图纸范围内的套管预留预埋、洞口预留,封堵。管道安装完后进行管道通水、灌水、通球试验以及压力排水的试压工作。

3、强电部分(电表箱后部分):包括配电房各层电缆和配电柜的安装及接线,进、出线相关的穿管、金属线槽或桥架安装、线缆敷设、箱内配线工作。各层按图预埋线管及管内穿铁丝、开关、插座、灯具底盒安装,保证线管畅通及配合相关专业管内穿线工作。公共照明的'埋管,穿线、开关、灯具、插座安装。保证电气系统调试及供电范围内相关设备调试合格,以及电气绝缘电阻测试;电气器具通电安全检查;照明全负荷通电试验;线路、配电箱(盘)、插座、漏电保护装置等接地、接零检验;等电位联结测试等。

4、弱电部分:所有室内弱电线管、线盒的预埋,并保证管线畅通及配合弱电专业公司完成穿线工作;

5、消防部分:所有消防管线主体结构施工中的预埋;

6、所有预埋、预留洞口的封堵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含建设单位分包由乙方预埋、预留部分)。

(2)其他事项:

A、本属乙方工作范围若乙方因故不能施工或在限定时间内未能完成,导致甲方安排他人完成时,所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由乙方承担;

B、必须做到工完场清、料净(如由其它班组完成则扣除相应费用);

C、所有水电预埋及安装工程包括未施工前甲方对部分施工内容提出的变更;

D、施工完成后协助甲方填写各种资料包括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及初始竣工图等;

E、甲方以书面通知形式要求增加或修改的工程内容,产生的费用按合同条款约定执行,乙方不得拒绝,且必须在甲乙双方协商的完工的期限内完成,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亦由分包人承担;

F、开槽安装管后,先固定,再用砂浆补好;如打坏已砌的砖墙,由乙方自行补好。

G、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更改造成的返工,或者项目部安排的其它零活不在此活动报价范围内,产生的工费由项目部签字认可,费用另计。

五、承包单价及结算方式:

1、承包单价:

该承包单价按建筑面积以平方单价劳务包干,该单价为不含税价 元/㎡。

2、结算造价以乙方实际完成并经甲方核定的建筑面积为准。

3、结算方式:

本工程结算按竣工图纸,结算造价按合同规定进行结算;

结算条件

合同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完成,并经验收合格;

质量缺陷处理全部完成;

所借用甲方工具、设备、材料均已全部归还;

工人已全部退场并将锁使用房屋打扫干净全部归还给甲方。

六、付款方式

(一)甲方工程款支付:

1、工程进度款支付:进度款按当月施工进度,在当月25日前进行工程任务书填写,并进行申报、审核及审批,审批无误通过后,预计次月15日前进行支付。

2、主体施工阶段甲方按完成总价的20%

进行计价;乙方开槽、配管安装阶段按完成总价的15%

进行计价;给、排水安装调试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按完成总价的20%

进行计价;室内穿线、开关、电气元件安装调试完成,经验收合格后,甲方按完成总价的25%

进行计价;整体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6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到总价的95%;剩余5%

工程保修金待竣工验收后1年内无息支付。

3、工程进度款需在当月25日前进行工程任务书填写、申报、审批。

4、承包方在施工期间所发生的其它费用均由承包方自负。

5、在项目实施全过程中,承包方应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不可以以任何理由组织工人上访和聚众闹事,如有类似情况发生,一切后果由承包方承担,并承担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七、材料条款

1、本合同承包范围内所有材料凭甲方现场管理员签发的材料单到仓库领用并负责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乙方提前一周向甲方提交材料计划单,乙方配合裁量进库管理)。

2、所有材料在完工时必须建立统计台帐,在结算前全面严格审查是否超额主材超出材料总计划数量的10%材料结算时套用甲方物资采购单价计算赔偿。

八、双方职责

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甲方在乙方进场后,提供给乙方水电施工图一套;

(2)、甲方对乙方进场人员作好施工现场的安全交底和有关规章制度的交底工作;

(3)、协调乙方与各施工班组的各项事宜,临时施工用水、用电、塔吊、施工电梯使用,保证乙方运送材料通道畅通;

(4)、负责签收乙方提供的相关工程资料、报告、对乙方隐蔽工程及分期工程、工程进度、予以确认;

(5)、负责、派员与乙方办理与建设方各项签证、及参与调试测试等各项工作;

(6)、在施工中甲方不得故意刁难乙方,如乙方确实不能满足甲方对工期、质量、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甲方有权将乙方承包范围内的部分工程包给其他单位完成,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按实结算给乙方;

(7)、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中因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材料浪费达不到合同约定而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权利。

(8)、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职责

(1)、严格按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图及国家规范精心组织有力的管理班子,足够的施工机械,执行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及施工说明书具体要求,确保工作有效的管理和控制;

(2)、必须服从甲方、业主及监理人员的施工安排,协调管理和监督检查;

(3)、乙方在施工中,如因质量不合格或达不到施工规范给甲方带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如因甲方所造成的原因,由甲方全部负责);

(4)、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安检、质检、复检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并承担给甲方带的工期延误造成的经济损失(如因甲方造成的原因,由甲方负责)。

(5)、乙方所有人员必须统一着装,服装及安全帽使用符合甲方要求;

(6)、乙方必须保证按时支付劳务人员的工资,每次必须向甲方报送民工工资发放表,杜绝民工就劳动报酬上访事情的发生;

(7)、乙方食宿,由乙方自理,乙方人员一律不得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8)、乙方安全文明施工范围(安全通道、四口五临边、周边防护现场的清洁文明施工,材料次序堆码)。

(9)、承包方施工人员进场之前,必须先向发包方指派的的现场专管人员递交进场人员的花名册、身份证(含2张半身像)、特殊工种(电工、高空作业等)操作证等复印件,并积极配合发包人的技术指导,施工中不得与发包人发生冲突及聚众闹事,一旦发生,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10)、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需要变动生产人员,必须事先得到发包方专管人员的同意,并补交变动人员花名册及有关证件复印件。

(11)、承包方用工必须遵守昆明市政府有关规定,承包方的现场操作人员不得使用不满18周岁未成年工及55周岁以上老年工,由于非法用工造成的安全事故、质量问题和一切损失,均由承包方承担相关的一切责任,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安全

乙方必须为进场施工的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国家安全规范施工,如乙方在施工中因乙方违规操作产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争议处理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到一致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2、双方争议不能得以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送。

十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工程验收完毕,保修期满,资金付清,本合同终止。

十二、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水电工程施工合同(篇10)

合 同 协 议 书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项目名称),已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的投标,并确定其为中标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其它合同文件。

2.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元(¥ 元)。4. 承包人项目经理:。5.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6.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 承包人承诺执行监理人开工通知,计划工期为 天。9. 本协议书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10.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以下内容: 1.1 词语定义

1.1.1 合同

1.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文件,包括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对其所作的修改或补充。

1.1.1.7 图纸: 指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投标图纸和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其它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已成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具有合同效力,主要用于在履行合同中作为衡量变更的依据,但不能直接用于施工。经发包人确认进入合同的投标图纸亦成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用于在履行合同中检验承包人是否按其投标时承诺的条件进行施工的依据,亦不能直接用于施工。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3 承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发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

1.1.2.4 分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从承包人处分包合同中某一部分工程,并与其签订分包合同的分包人。

1.1.3 工程和设备

1.1.3.10 永久占地:指发包人为建设本合同工程永久征用的场地。

1.1.3.11 临时占地:指发包人为建设本合同工程临时征用,承包人在完工后须按合同要求退还的场地。

1.1.4 日期

1.1.4.4 竣工日期:即合同工程完工日期,实际完工日期以合同工程完工证书中写明的日期为准。

1.1.4.5 缺陷责任期:即工程质量保修期,指履行第19.2款约定的缺陷责任的期限,包括根据第19.3款约定所作的延长,具体期限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和数量将施工图纸以及其它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提供给承包人。由于发包人未按时提供图纸造成工期延误的,按第11.3款的约定办理。

1.6.2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和数量提供给监理人。监理人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批复承包人。

1.6.3 图纸的修改

设计人需要对已发给承包人的施工图纸进行修改时,监理人应在

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内签发施工图纸的修改图给承包人。承包人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约定编制一份承包人实施计划提交监理人批准后执行。1.7 联络

1.7.2 第1.7.1 项中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指定地点和接收人,并办理签收手续。来往函件的送达期限在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中约定,送达地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7.3 来往函件均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时发出和答复,不得无故扣压和拖延,亦不得拒收。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方负责。1.11 专利技术

1.11.4 合同实施过程中,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用专利技术的,发包人应办理相应的使用手续,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约定的条件使用,并承担使用专利技术的相关试验工作,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2 发包人义务

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以下内容:

2.3 提供施工场地

2.3.1 发包人应在合同双方签订合同协议书后的14天内,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场地范围图提交给承包人。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范围图应标明场地范围内永久占地与临时占地的范围和界限,以及指

明提供给承包人用于施工场地布置的范围和界限及其有关资料。

2.3.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用地范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2.3.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内的工程地质图纸和报告,以及地下障碍物图纸等施工场地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7 组织竣工验收(组织法人验收)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法人验收。2.8 其它义务

其它义务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补充约定。3 监理人

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以下内容: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3.1.1 监理人受发包人的委托,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力。监理人的权力范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当监理人认为出现了危及生命、工程或毗邻财产等安全的紧急事件时,在不免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责任的情况下,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实施为消除或减少这种危险所必须进行的工作,即使没有发包人的事先批准,承包人也应立即遵照执行。监理人应按第15条的约定增加相应的费用,并通知承包人。4 承包人

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

补充以下内容: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3 完成各项承包工作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根据第3.4款作出的指示,实施、完成全部工程,并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除第5.2款、第6.2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提供为完成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其它物品,并按合同约定负责临时设施的设计、建造、运行、维护、管理和拆除。

4.1.9 工程的维护和照管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完工程的,承包人还应负责该未完工程的照管和维护工作,直至完工后移交给发包人为止。

4.1.10 其它义务

其它义务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补充约定。4.2 履约担保

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颁发合同工程完工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后28天内将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4.3 分包

4.3.6 分包分为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工程分包应遵循合同约定或者经发包人书面认可。禁止承包人将本合同工程进行违法分

包。分包人应具备与分包工程规模和标准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在人力、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分包工程施工的能力。分包人应自行 完成所承包的任务。

4.3.7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如承包人无力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中的应急防汛、抢险等危及公共安全和工程安全的项目,发包人可对该应急防汛、抢险等项目的部分工程指定分包人。因非承包人原因形成指定分包条件的,发包人的指定分包不应增加承包人的额外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形成指定分包条件的,承包人应承担指定分包所增加的费用。

由指定分包人造成的与其分包工作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和损失赔偿由指定分包人直接对发包人负责,承包人不对此承担责任。

4.3.8 承包人和分包人应当签订分包合同,并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分包合同必须遵循承包合同的各项原则,满足承包合同中相应条款的要求。发包人可以对分包合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包人应将分包合同副本提交发包人和监理人。

4.3.9 除第4.3.7项规定的指定分包外,承包人对其分包项目的实施以及分包人的行为向发包人负全部责任。承包人应对分包项目的工程进度、质量、安全、计量和验收等实施监督和管理。

4.3.10 分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设立项目管理机构组织管理分包工程的施工活动。4.11 不利物质条件

4.11.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不利物质条件是指在施工

中遭遇不可预见的外界障碍或自然条件造成施工受阻。

4.11.2 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质条件时,应采取适应不利物质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并及时通知监理人。承包人有权根据第23.1款的约定,要求延长工期及增加费用。监理人收到此类要求后,应在分析上述外界障碍或自然条件是否不可预见及不可预见程度的基础上,按照通用合同条款第15条的约定办理。5 材料和工程设备

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以下内容:

5.1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1.1 除第5.2款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外,承包人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应对其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负责。5.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2.3 发包人应在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货7天前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在约定的时间内,赴交货地点共同进行验收。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运至交货地点验收后,由承包人负责接收、卸货、运输和保管。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7 交通运输

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

补充以下内容:

7.1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根据合同工程的施工需要,负责办理取得出入施工场地的专用和临时道路的通行权,以及取得为工程建设所需修建场外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费用。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上述手续。7.2 场内施工道路

7.2.1 除本合同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部分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人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包括合同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部分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7.2.2 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发包人、监理人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承包人使用。8 测量放线

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以下内容: 8.1 施工控制网

8.1.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施工控制网由承包人负责测设,发包人应在本合同协议书签订后的14天内,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相关资料。承包人应在收到上述资料后的28天内,将施测的施工控制网资料提交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收到报批件后的14天内批复承包人。

8.5 补充地质勘探

在合同实施期间,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进行必要的补充地质勘探并提供有关资料。承包人为本合同永久工程施工的需要进行补充地质勘探时,须经监理人批准,并应向监理人提交有关资料,上述补充勘探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为其临时工程设计及施工的需要进行的补充地质勘探,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9 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以下内容:

9.1 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9.1.1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发包人委托监理人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部门规章,对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监理人的监督检查不减轻承包人应负的安全责任。

9.1.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负责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及施工可能影响的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拟建工程可能影响的相邻建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有关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满足有关技术规程的要求。

9.1.5 发包人按照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所列金额和合同约定的计量支付规定,支付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9.1.6 发包人负责组织工程参建单位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

方案。工程开工前,就落实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进行全面系统的布置,进一步明确承包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9.1.7 发包人负责在拆除工程和爆破工程施工14天前向有关部门或机构报送相关备案资料。9.2 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9.2.1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执行监理人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承包人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期限,以及监理人的指示,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提交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承包人。

9.2.8 承包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包含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9.2.9 承包人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本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9.2.10 承包人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施工现场应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9.2.11 承包人应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9.2.12 承包人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

案报监理人批准。对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专项施工方案,还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其中专家1/2人员应经发包人同意。

9.2.13 承包人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9.5 事故处理

9.5.1 发包人负责组织参建单位制定本工程的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

9.5.2 承包人应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9.5.3 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应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制定施工现场施工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报发包人备案。

9.5.4 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时,发包人、承包人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9.5.5 事故调查处理由发包人按相关规定履行手续,承包人应配合。9.6 水土保持

9.6.1 发包人应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水土保持方案。

9.6.2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履行合同约定的水土保持义务,并对其违反法律和合同约定义务所造成的水土流失灾害、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9.6.3 承包人的水土保持措施计划,应满足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要求。

9.7 文明工地

9.7.1 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负责建立创建文明建设工地的组织机构,制定创建文明建设工地的规划和办法。

9.7.2 承包人应按创建文明建设工地的规划和办法,履行职责,承担相应责任。所需费用应含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9.8 防汛度汛

9.8.1 发包人负责组织工程参建单位编制本工程的度汛方案和措施。

9.8.2 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编制的本工程度汛方案和措施,制定相应的度汛方案,报发包人批准后实施。10 进度计划

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应条款,并补充以下内容:

10.1 合同进度计划

承包人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期限以及监理人的指示,编制详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及其说明提交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承包人,否则该进度计划视为已得到批准。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称为合同进度计划,是控制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承包人还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编制更为详细的分阶段或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进度计划,报监理人审批。10.2 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

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工程的实际进度与第10.1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均应在14天内理人提交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申请报告,并附有关措施和相关资料,报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收到申请报告后的14批复。当监理人认为需要修订合同进度计划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在14向监理人提交修订的合同进度计划,并附调整计划的相关资料,提交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收到进度计划后的14批复。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施工进度延迟,承包人均应按监理人的指示,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承包人应在向监理人提交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同时,编制一份赶工措施报告提交监理人审批。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施工进度延迟,应按第11.3款的约定办理;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施工进度延迟,应按第11.5款的约定办理。10.3 单位工程进度计划

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的内容和期限,并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进度控制要求,编制单位工程进度计划,提交监理人审批。10.4 资金流估算表

承包人应在按第10.1款约定向监理人提交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同时,按约定的格式,向监理人提交按月的资金流估算表。估算表应包括承包人计划可从发包人处得到的全部款额,以供发包人参考。此后,当监理人提出要求时,承包人应在监理人指定的期限内提交修订的资金流估算表。开工和竣工(完工)

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应条款,并补充以下内容: 11.1 开工

11.1.3 若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开工的必要条件,承包人有权要求延长工期。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的书面要求后,按第3.5定,与合同双方商定或确定增的费用和延长的工期。

11.1.4 承包人在接到开工通知后14未按进度计划要求及时进场组织施工,监理人可通知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7天内提交一份说明其进场延误的书面报告,报送监理人。书面报告应说明不能及时进场的原因和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11.2 竣工(完工)

承包人应在第1.1.4.3完成合同工程。合同工程实际完工日期在合同工程完工证书中明确。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1.4.1 当工程所在地发生危及施工安全的异常恶劣气候时,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12条的约定,及时采取暂停施工或部分暂停施工措施。异常恶劣气候条件解除后,承包人应及时安排复工。

11.4.2 异常恶劣气候条件造成的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坏,应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参照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21.3款的约定协商处理。

11.4.3 本合同工程界定异常恶劣气候条件的范围在专用合同

条款中约定。11.6 工期提前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完工,或承包人提出提前完工的建议能够给发包人带来效益的,应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协商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和修订合同进度计划。发包人应承担承包人由此增加的费用,并向承包人支付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相应奖金。发包人要求提前完工的,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完工协议,协议内容包括:(1)提前的时间和修订后的进度计划;(2)承包人的赶工措施;(3)发包人为赶工提供的条件;(4)赶工费用(包括利润和奖金)。12 暂停施工

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应条款,并补充以下内容:

12.2 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由于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属于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引起的暂停施工,均为发包人的责任:(1)由于发包人违约引起的暂停施工;

(2)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或社会因素引起的暂停施工;

(3)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它由于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13 工程质量

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应条款,并补充以下内容:

13.2承包人的质量管理

13.2.1 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查机构,配备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承包人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期限,编制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件,包括质量检查机构的组织和岗位责任、质量检查人员的组成、质量检查程序和实施细则等,提交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承包人。13.7 质量评定

13.7.1 发包人应组织承包人进行工程项目划分,并确定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

13.7.2 工程实施过程中,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的项目划分需要调整时,承包人应报发包人确认。

13.7.3 承包人应在单元(工序)工程质量自评合格后,报监理人核定质量等级并签证认可。

13.7.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自评合格以及监理人抽检后,由监理人组织承包人等单位组成的联合小组,共同检查核定其质量等级并填写签证表。发包人按有关规定完成质量结论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备手续。

13.7.5 承包人应在分部工程质量自评合格后,报监理人复核和发包人认定。发包人负责按有关规定完成分部工程质量结论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备(核定)手续。

13.7.6 承包人应在单位工程质量自评合格后,报监理人复核和发包人认定。发包人负责按有关规定完成单位工程质量结论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手续。

13.7.7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和优良,应分别达到约定的标准。13.8 质量事故处理

13.8.1 发生质量事故时,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报告。

13.8.2 质量事故调查处理由发包人按相关规定履行手续,承包人应配合。

13.8.3 承包人应对质量缺陷进行备案。发包人委托监理人对质量缺陷备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履行相关手续。

13.8.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工程竣工验收时,发包人负责向竣工验收委员会汇报并提交历次质量缺陷处理的备案资料。14 试验和检验

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以下内容:

14.1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14.1.4 承包人应按相关规定和标准对水泥、钢材等原材料与中

间产品质量进行检验,并报监理人复核。

14.1.5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产品进场后,监理人组织发包人按合同进行交货检查和验收。安装前,承包人应检查产品是否有出厂合格证、设备安装说明书及有关技术文件,对在运输和存放过程中发生的变形、受潮、损坏等问题应作好记录,并进行妥善处理。

14.1.6 对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监理人实行见证取样。见证取样资料由承包人制备,记录应真实齐全,监理人、承包人等参与见证取样人员均应在相关文件上签字。15 变更

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以下内容:

15.1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应按照本款规定进行变更。(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它人实施;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它特性;(3)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

(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

(5)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

(6)增加或减少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关键项目工程量超过其工

程总量的一定数量百分比。

上述第(1)~(6)目的变更内容引起工程施工组织和进度计划发生实质性变动和影响其原定的价格时,才予调整该项目的单价。第(6)目情形下单价调整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5.8 暂估价

15.8.1 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和专业工程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并达到规定的规模标准的,若承包人不具备承担暂估价项目的能力或具备承担暂估价项目的能力但明确不参与投标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组织招标;若承包人具备承担暂估价项目的能力且明确参与投标的,由发包人组织招标。暂估价项目中标金额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金额差以及相应的税金等其它费用列入合同价格。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招标组织形式、发包人和承包人组织招标时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6 价格调整

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以下内容:

16.1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由于物价波动原因引起合同价格需要调整的,其价格调整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6.1.2 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

施工期内,因人工、材料、设备和机械台班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人工、机械使用费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

管理部门、行业建设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成本信息、机械台班单价或机械使用费系数进行调整;需要进行价格调整的材料,其单价和采购数应由监理人复核,监理人确认需调整的材料单价及数量,作为调整工程合同价格差额的依据。

工程造价信息的来源以及价格调整的项目和系数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7 计量与支付

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以下内容: 17.1 计量

17.1.2 计量方法

结算工程量应按工程量清单中约定的方法计量。17.1.5 总价子目的计量

总价子目的分解和计量按照下述约定进行。

(1)总价子目的计量和支付应以总价为基础,不因第16.1款中的因素而进行调整。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是进行工程目标管理和控制进度支付的依据。

(2)承包人应按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对总价子目进行分解,并在签订协议书后的28天内将各子目的总价支付分解表提交监理人审批。分解表应标明其所属子目和分阶段需支付的金额。承包人应按批准的各总价子目支付周期,对已完成的总价子目进行计量,确定分项的应付金额列入进度付款申请单中。

(3)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的上述资料进行复核,以确定分阶段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工程形象目标。对其有异议的,可要求承包人按第8.2款约定进行共同复核和抽样复测。

(4)除按照第15条约定的变更外,总价子目的工程量是承包人用于结算的最终工程量。17.2 预付款

17.2.1 预付款

预付款用于承包人为合同工程施工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分为工程预付款和工程材料预付款。预付款必须专用于合同工程。预付款的额度和预付办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7.2.2 预付款保函(担保)

(1)承包人应在收到第一次工程预付款的同时向发包人提交工程预付款担保,担保金额应与第一次工程预付款金额相同,工程预付款担保在第一次工程预付款被发包人扣回前一直有效。(2)工程材料预付款的担保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3)预付款担保的担保金额可根据预付款扣回的金额相应递减。17.2.3 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

预付款在进度付款中扣回,扣回与还清办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颁发合同工程完工证书前,由于不可抗力或其它原因解除合同时,预付款尚未扣清的,尚未扣清的预付款余额应作为承包人的到期应付款。

17.4 质量保证金

17.4.1 监理人应从第一个工程进度付款周期开始,在发包人的进度付款中,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扣留质量保证金,直至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达到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金额或比例为止。质量保证金的计算额度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与扣回金额。

17.4.2 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后14天内,发包人将质量保证金总额的一半支付给承包人。在第1.1.4.5目约定的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满时,发包人将在30个工作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核实承包人是否完成保修责任。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将剩余的质量保证金支付给承包人。17.5 竣工结算(完工结算)

17.5.1 竣工(完工)付款申请单

(1)承包人应在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后28天内,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向监理人提交完工付款申请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完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下列内容:完工结算合同总价、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工程价款、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应支付的完工付款金额。(2)监理人对完工付款申请单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经监理人和承包人协商后,由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修正后的完工付款申请单。

17.5.2 竣工(完工)付款证书及支付时间

(1)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完工付款申请单后的14天内完成核查,提出发包人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价款送发包人审核并抄送承

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后14天内审核完毕,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完工付款证书。监理人未在约定时间内核查,又未提出具体意见的,视为承包人提交的完工付款申请单已经监理人核查同意。发包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审核又未提出具体意见的,监理人提出发包人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价款视为已经发包人同意。

(2)发包人应在监理人出具完工付款证书后的14天内,将应支付款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第17.3.3(2)目的约定,将逾期付款违约金支付给承包人。

(3)承包人对发包人签认的完工付款证书有异议的,发包人可出具完工付款申请单中承包人已同意部分的临时付款证书。存在争议的部分,按第24条的约定办理。

(4)完工付款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第17.3.3(4)目的约定办理。17.6 最终结清

17.6.1 最终结清申请单

(1)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终止证书签发后,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2)发包人对最终结清申请单内容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由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修正后的最终结清申请单。

17.7 竣工财务决算

发包人负责编制本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提供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所需的相关材料。17.8 竣工审计

发包人负责完成本工程竣工审计手续,承包人应完成相关配合工作。竣工验收(验收)

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以下内容: 18.1 验收工作分类

本工程验收工作按主持单位分为法人验收和政府验收。法人验收和政府验收的类别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法人验收由发包人主持。承包人应完成法人验收和政府验收的配合工作,所需费用应含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18.2 分部工程验收

18.2.1 分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发包人应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验收。

18.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主持分部工程验收,承包人应派符合条件的代表参加验收工作组。

18.2.3 分部工程验收通过后,发包人向承包人发送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承包人应及时完成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载明应由承包人处理的遗留问题。

18.3 单位工程验收

18.3.1 单位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发包人应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验收。

18.3.2 发包人主持单位工程验收,承包人应派符合条件的代表参加验收工作组。

18.3.3 单位工程验收通过后,发包人向承包人发送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承包人应及时完成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载明应由承包人处理的遗留问题。

18.3.4需提前投入使用的单位工程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18.4 合同工程完工验收

18.4.1 合同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发包人应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验收。

18.4.2 发包人主持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承包人应派代表参加验收工作组。

18.4.3 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通过后,发包人向承包人发送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承包人应及时完成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载明应由承包人处理的遗留问题。

18.4.4 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通过后,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在3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人负责工程交接,双方交接负责人应在交接记录上签字。承包人应按验收鉴定书约定的时间及时移交工程及其档案资料。

工程移交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递交工程质量保修书。在承包人递交了工程质量保修书、完成施工场地清理以及提交有关资料后,发包人应在30个工作日内向承包人颁发合同工程完工证书。18.5 阶段验收

18.5.1 工程建设具备阶段验收条件时,发包人负责提出阶段验收申请报告。承包人应派代表参加阶段验收,并作为被验收单位在验收鉴定书上签字。阶段验收的具体类别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8.5.2 承包人应及时完成阶段验收鉴定书载明应由承包人处理的遗留问题。18.6 专项验收

18.6.1 发包人负责提出专项验收申请报告。承包人应按专项验收的相关规定参加专项验收。专项验收的具体类别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8.6.2 承包人应及时完成专项验收成果性文件载明应由承包人处理的遗留问题。18.7 竣工验收

18.7.1 申请竣工验收前,发包人组织竣工验收自查,承包人应派代表参加。

18.7.2 竣工验收分为竣工技术预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发包人应通知承包人派代表参加技术预验收和竣工验收。

18.7.3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工程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承包人应提交有关资料并完成配合工作。

18.7.4 竣工验收需要进行质量检测的,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但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的除外。

18.7.5 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以及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和尾工处理完成并通过验收后,发包人负责将处理情况和验收成果报送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申请领取工程竣工证书,并发送承包人。18.8 施工期运行

18.8.1 施工期运行是指合同工程尚未全部完工,其中某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已完工,需要投入施工期运行的,经发包人按第18.2款或第18.3款的约定验收合格,证明能确保安全后,才能在施工期投入运行。需要在施工期运行的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8.8.2 在施工期运行中发现工程或工程设备损坏或存在缺陷的,由承包人按第19.2款约定进行修复。18.9 试运行

18.9.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按规定进行工程及工程设备试运行,负责提供试运行所需的人员、器材和必要的条件,并承担全部试运行费用。

18.9.2 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致试运行失败的,承包人应采取措施保证试运行合格,并承担相应费用。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导致试运行失败的,承包人应当采取措施保证试运行合格,发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18.10 竣工(完工)清场

18.10.1 工程项目竣工(完工)清场的工作范围和内容在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中约定。

18.10.2 承包人未按监理人的要求恢复临时占地,或者场地清理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发包人有权委托其它人恢复或清理,所发生的金额从拟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18.11 施工队伍的撤离

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后的56天内,除了经监理人同意需在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继续工作和使用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外,其余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均应撤离施工场地或拆除。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满时,承包人的人员和施工设备应全部撤离施工场地。19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以下内容:

19.1 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起算时间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从工程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开始计算。在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前,已经发包人提前验收的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若未投入使用,其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亦从工程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开始计算;若已投入使用,其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从通过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后开始计算。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期限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9.6 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或投入使用验收后,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办理工程交接手续,承包人应向发包人递交工程质量保修书。

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颁发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并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但保修责任范围内的质量缺陷未处理完成的应除外。20 保险

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以下内容:

20.6 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

20.6.4 保险金不足以补偿损失时,应由承包人和发包人各自负责补偿的范围和金额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20.7 风险责任的转移

工程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并移交给发包人后,原由承包人应承担的风险责任,以及保险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同时转移给发包人,但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前造成损失和损坏情形除外。21 不可抗力

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22 违约

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以下内容: 22.1 承包人违约

22.1.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况属承包人违约:

(1)承包人违反第1.8款或第4.3款的约定,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其他人,或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转移给其他人;

(2)承包人违反第5.3款或第6.4款的约定,未经监理人批准,私自将已按合同约定进入施工场地的施工设备、临时设施或材料撤离施工场地;

(3)承包人违反第5.4款的约定使用了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设备,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又拒绝清除不合格工程;

(4)承包人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已造成或预期造成工期延误;

(5)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未能对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所列的缺陷清单的内容或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发生的缺陷进行修复,而又拒绝按监理人指示再进行修补;(6)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

(7)承包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它情况。23 索赔

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以下内容:

23.3 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

23.3.1 承包人按第17.5款的约定接受了完工付款证书后,应被认为已无权再提出在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

23.3.2 承包人按第17.6款的约定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中,只限于提出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后发生的索赔。提出索赔的期限自接受最终结清证书时终止。23.4 发包人的索赔

23.4.3 承包人对监理人按第23.4.1 项发出的索赔书面通知内容持异议时,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的14 天内,将持有异议的书面报告及其证明材料提交监理人。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书面报告后的14 天内,将异议的处理意见通知承包人,并按第23.4.2项的约定执行赔付。若承包人不接受监理人的索赔处理意见,可按本合同第24条的规定办理。24 争议的解决

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以下内容: 24.4 仲裁

24.4.1 若合同双方商定直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应签订仲裁协议并约定仲裁机构。

24.4.2 若合同双方未能达成仲裁协议,则本合同的仲裁条款无效,任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2 发包人:

(填入发包人的名称)

。1.1.2.3 承包人:

(签约后填入承包人的名称)

。1.1.2.5 分包人:

(签约后填入分包人的名称)

。1.1.2.6 监理人:

(填入监理人名称)

。1.1.4 日期

1.1.4.5 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进入合同文件的各项文件及其优先顺序是。1.7 联络

1.7.2 来往函件均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送达(填写文件送达地点)。2 发包人义务 2.3 提供施工场地

2.3.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范围为:。2.3.3 承包人自行勘察的施工场地范围为:。2.8 其它义务

(根据发包人的合同管理要求补充)

(1)„„(2)„„ 3 监理人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3.1.1 监理人须根据发包人事先批准的权力范围行使权力,发包人批准的权力范围:(填写监理人须经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权力,以下示例供参考)

(1)按第4.3款约定,批准工程的分包;(2)按第11.3款约定,确定延长完工期限;(3)按第15.6款约定,批准暂列金额的使用;(4)„„ 4 承包人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10 其它义务(1)„„(2)„„ 4.3 分包

4.3.2 允许承包人分包的工程项目、工作内容与分包金额限额为:

(1)工程项目:。(2)工作内容:。

(3)分包金额限额:。

4.3.10 分包人项目管理机构的设立:。4.11 不利物质条件

4.11.1 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5 材料和工程设备

5.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2.1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1)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2)发包人提供的临时设施:。7 交通运输

7.1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的约定:。8 测量放线 8.1 施工控制网

8.1.1 施工控制网的约定:。9 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9.1 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9.1.4 发包人提供 资料,其余资料由承包人负责收集。9.2 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9.2.12 下列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其中 应组织专家论证和审查。

9.7 文明工地

9.7.1 本合同文明工地的约定:。11 开工和竣工(完工)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1.4.3 本合同工程界定异常恶劣气候条件的范围为:(1)日降雨量大于 mm 的雨日超过 天;`(2)风速大于 m/s的 级以上台风灾害;(3)日气温超过 ℃的高温大于 天;(4)日气温低于 ℃的严寒大于 天;(5)造成工程损坏的冰雹和大雪灾害: ;(6)其它异常恶劣气候灾害。11.5 承包人工期延误(1)逾期完工违约金。

(2)全部逾期完工违约金的总限额为(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 %)。11.6 工期提前

工期提前的奖金约定:。12 暂停施工

12.1 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5)承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它情形:。12.2 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3)发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它情形:。

工程质量 13.7 质量评定

13.7.4 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的约定:。

13.7.7 工程合格标准为: ;优良标准为:。达到优良的奖金为:。13.8 质量事故处理

13.8.4 工程竣工验收时,向竣工验收委员会汇报并提交历次质量缺陷处理的备案资料。14 试验和检验

14.1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14.1.5 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产品进场后的交货检查和验收中,承包人负责。

14.1.6 本工程实行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15 变更

15.1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6)增加或减少合同中关键项目的工程量超过其工程总量的 %,关键项目:,单价调整方式:。15.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15.5.2 承包人实现合理化建议的奖励为:

。15.8 暂估价

15.8.1(1)发包人和承包人组织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签

约后填入);发包人组织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签约后填入)。(2)发包人和承包人以招标方式选择暂估价项目供应商或分包人时,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16 价格调整

16.1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方式:。16.1.2 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 工程造价信息的来源:。价格调整的项目和系数:。17 计量与支付 17.2 预付款

17.2.1 预付款:

(1)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 %,分 次支付给承包人。

各次预付款的支付额度和付款时间为:

1)第一次预付款金额为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 %,付款时间应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后,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了发包人认可的工程预付款担保,并经监理人出具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批准后14天内予以支付。

2)第二次预付款金额为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 %。付款时间需待承包人主要设备进入工地后,其估算价值已达到本次预付款金额时,由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人核实后出具付款证书报送发包

人批准后14天内予以支付。3)第三次预付款„„。

(2)工程材料预付款的额度和预付办法约定为:。17.2.2 预付款保函(担保)

(2)工程材料预付款的担保约定为:。17.2.3 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

(1)工程预付款在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 %时开始扣款,直至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 %时全部扣清。

(2)工程材料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约定为:。17.4 质量保证金

17.4.1每个付款周期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为工程进度付款的 %,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为签约合同价的 %。17.5 竣工(完工)结算 17.5.1 竣工(完工)付款申请单

(1)承包人应提交完工付款申请单一式 份。17.6 最终结清

17.6.1 最终结清申请单

(1)承包人应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一式 份。17.7 竣工财务决算

承包人应为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提供的资料:。18 竣工验收(验收)

18.1 验收工作分类

本工程法人验收包括: ;政府验收包括:。验收条件为:,验收程序为:。18.2 分部工程验收

18.2.2 本工程由发包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验收为,其余由监理人主持。18.3 单位工程验收

18.3.4 提前投入使用的单位工程包括:、、。18.5 阶段验收

18.5.1 本合同工程阶段验收类别包括:、、。18.6 专项验收

18.6.2 本合同工程专项验收类别包括:、、。18.7 竣工验收

18.7.3 本工程(需要/不需要)竣工验收技术鉴定(蓄水安全鉴定)。18.8 施工期运行

18.8.1需要在施工期运行的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为:。

18.9 试运行

18.9.1 试运行的组织: ;费用承担:。19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19.1 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起算时间

本工程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计算如下:。

保险 20.1 工程保险

建筑工程一切险和(或)安装工程一切险投保人: ; 投保内容: ;

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20.4 第三者责任险

20.4.2 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率: ; 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20.5 其它保险

需要投保的其它内容: ; 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20.6 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

20.6.1 保险凭证

承包人提交保险凭证的期限:。保险条件: ; 20.6.4 保险金不足的补偿

承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 ; 发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24 争议的解决 24.1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约定的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水电工程施工合同(篇11)

水电气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

工程由甲方承包给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地点:

2,工程名称:

3,工程编号:

第一条,合同工期;

1,双方商定总工期为

天。

2,开工日期

****年**月**日,竣工日期

****年**月**日

3,乙方应在约定工期内完成全部施工。

第二条,乙方承包包干;

1,乙方承包人包工不包料;承包人包清工辅料。

2,水电开槽、布线、穿线;

3,所有水电施工过程的垃圾现场整理装袋;

4,水电施工穿墙、打孔、切割;

5,开关插座面板安装;小五金的安装;

6,后期灯具的安装(主灯及水晶吊灯另计)其他收费项目另计。

第三条,包干承包费用;

本合同工程水电装修工程款价人民币

元(大写),若要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工程造价按实计算。

第四条,工程付款方式、结算的约定;

1,布局开槽完工后,支付工程款的50%给乙方,水电完工后支付工程款的30%,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20%。

2,本工程保修期三个月,过保修期,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签定《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3,双方款项住来均应出具收据。

第五条,其他约定;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款,否则按乙方在施工现场实际人员及生活开销算每人一天实际工资一天300元开销支付违约金。

2,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不合格行为,造成返工,因此造成的人工损失、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全部施工任务。

4,如因甲方不及时付款、延误或新增施工内容等甲方原因而延误工期,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约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施工前,一方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_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担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主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签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其它约定;

1、因气候、停电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2、甲方在入住前可以要求乙方3次来现场配合其他工种的交叉施工,超过3次部分每次甲方需支付乙方

元/次的劳务费。

3、保修期内由于乙方的施工各配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甲方所购主材产品质量异议或不可遇见原因造成的问题,甲方应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乙方维修费用。

第八条,争议处理;

1.双方如有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通过施工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九条,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合同有效期至。

5、工程保修期三个月,过了保修期乙方来维护甲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签

字):

身份证号:

居住地址:

****年**月**日

(签

字):

身份证号:

居住地址:

****年**月**日

水电工程施工合同(篇12)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管理中索赔问题的探讨

李迎春

(辽宁兴利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辽宁 沈阳110001)

摘 要:施工项目承包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具有施工周期长,投资额大,可变因素多 的特点,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会遇到施工现场条件、气候条件的变化,施工进度、物价的变化 以及施工图的变更、差异、延误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工程承包中不可避免地出现施工索赔。这类索赔往往是由于发包人或其他承包人方面原因,致使承包人在项目施工中付出了额外的 费用或造成了损失,承包人通过合法途径和程序,运用谈判、仲裁或诉讼等手段,要求发包 人偿付其在施工中的费用损失或延长工期。所以,施工索赔是工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 维护承包人正当权益的重要手段。

关键词:施工索赔;规律;原则;程序;期限;计算方法 

中图分类号:TV5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508(2007)04-0067-02施工索赔的性质是属于经济补偿行为而不是惩罚,索赔的损失结果与被索赔人的行为并不一 定存在法律上的关系,索赔工作是承发包双方之间经常发生的管理业务,是双方合作的方式,而不是对立。受我国传统管理模式的影响,承包人在实际施工造价管理过程中,考虑到与 发包人、工程师方面的关系,没有认真对待索赔,没有深刻理解索赔工作管理程序,不能提 供充分的索赔依据。因此,为了顺利地开展索赔工作,必须注重施工索赔的规律、原则、程 序、索赔种类及计算方法等。



一、施工索赔的基本规律

1、可索赔工期的条款,一般可同时索赔成本;

2、可索赔利润的条款,一定可以同时索赔成本;

3、在工期延长和利润补偿二者之中,只能得到一种,或工期延长,或利润补偿;

4、相当多场合可以索赔成本,但不能补偿利润,利润补偿的机会较少且不能单独进行。

二、施工索赔的处理原则

1、必须以合同为依据。承包人遇到索赔事件,必须对合同条件、协议条款等有详细了解,以合同为依据来处理利益纠纷。

2、必须注意资料的积累。积累一切可能涉及索赔论证的资料,承包人与发包人、工程师等 研究的技术问题、进度问题和其他重大问题的会议应做好文字记录,并争取与会者签字,作 为正式文档资料。同时应建立严密的施工日志,记录发包人、工程师等的现场口头指令执行 情况和验收记录、计量记录等,执行业务往来的文件档案编号等记录制度,现场记录事件发 生时间及发生过程;人员、设备的闲置清单;延误的工期;对工程的损害程度;导致费用

增 加的项目及所用的人员、机械、材料数量及有效票据等,为处理索赔时提供依据。

3、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索赔发生后,必须依据合同准则及时地对索赔进行处理。如果 承包人的合理索赔要求长时间得不到解决,会影响承包人的资金周转,从而影响到整个工程 的进度。拖到后期进行综合索赔,将会使矛盾进一步复杂化,往往还牵涉到利息、工程结算、责任的划分、质量的处理等,索赔文件及说明材料连篇累牍,大大增加了处理索赔的困难。因此尽量将单项索赔在执行过程中陆续加以解决。



三、施工索赔的处理程序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它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延期支付合同价款及造成承包人的其它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 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详细说明索赔理由和索赔费用的计算依据,并应附必要的当时记录和证明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 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未给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 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索赔事件继续发展或继续产生影响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合理的时间间隔阶段 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列出索赔累计金额和中期索赔申请报告,并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 天内,向工程师提交包括最终索赔金额、延续记录、证明材料在内的最终索赔报告。

6、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申请报告和最终索赔申请报告后的42天内,应立即进行审 核,并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充分协商后做出决定,在上述期限内将索赔处理决定通知承包人。

7、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收到工程师的索赔处理决定后14天内,将其是否同意索赔处理决定的 意见通知工程师。若双方接受工程师决定,将确定的索赔金额在付款证书中支付;若双方或 其中任何一方不接受工程师决定,双方均可提请争议调解组解决。



四、提出索赔的期限

1、承包人按规定提交了完工付款申请单后,应认为已无权再提出在本合同工程移交证

书颁 发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

2、承包人按规定在提交的最终付款申请单中,只限于提出本合同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后发生 的索赔,提出索赔的终止期限是提交最终付款申请单的时间。



五、索赔项目种类及计算方法

1、延发施工图纸引起的索赔。承包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收到由发包人或其委托工程师下发 的施工项目图纸及其相关资料,承包人应依照合同规定提出索赔申请,按合同条款规定应提 供图纸最后期限的次日作为索赔起算日,收到图纸及相关资料的日期为索赔结束日。由于是 施工前的准备阶段,该类项目一般只进行工期索赔。相应施工机械进场,达到施工程度因未 有详细图纸不能进行施工时应进行机械停滞费用成本索赔。

2、工程变更导致的索赔。它包括施工项目的增减、局部尺寸、数量变化及标准变化等。承 包人收到工程师书面工程变更指令或发包人下达的变更图纸日期为索赔起算日,变更工程完 成日为索赔结束日。承包人可以进行工程成本索赔和(或)工期索赔(或利润索赔)。

3、有经验的承包人不可预见引起的索赔。由于在工程投标时施工图纸或其他技术资料不全,恶劣的气候条件等原因,有些项目承包人无法作正确的判断和计算。在承包人未能预见的 情况开始出现的第一天为索赔起算日,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该类项目一般索赔工程数量增 加或需重新投入新工艺、新设备等的工程成本索赔和(或)工期索赔。

4、由外部环境而引起的索赔。由于外部环境影响(如征地拆迁、施工条件、土地的使用权 等)而引起的索赔。根据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计划影响的第一天为索赔起算日,外部环境影响 自行消失日为索赔事件结束日。该类项目一般进行工期及施工机械停滞成本费用索赔。

5、工程师指令导致的索赔。以收到工程师书面指令时为索赔起算日,按其指令完成某项工 作的日期为索赔事件结束日。承包人可以进行工程成本索赔及利润索赔。

6、由于发包人违约导致的索赔。承包人可以进行工期索赔和成本索赔。

7、其他原因导致的承包人索赔,视具体情况确定索赔起止日期和索赔内容。

总之,施工索赔是一项综合业务性很强、基础工作很细致的工作,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研究 施工合同,了解施工合同中约定的赔偿范围及其计算方法,充分理解施工图纸、施工规范及 施工来往文件,进行严格的施工管理,为索赔提供充足的依据,按索赔处理的原则、程序、期限和计算方法及时完成索赔工作。〖HT〗〖F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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