搅拌合同(范文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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搅拌合同(篇1)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共同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特签订本合同,具体条件如下:
一、车辆的管理
1、乙方搅拌车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管理,必须遵循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车辆由甲方统一安排,统一调度。
2、乙方在甲方公司内外都是甲方的形象标。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公司内或在甲方客户的工地上,不得从事任何有损甲方公司形象的行为。
3、乙方车辆、人员如需外出或其他特殊情况,事先必须证求甲方的同意,否则影响甲方生产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部承担。
二、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甲方为乙方提供免费办公场所及食宿,且应及时安排、送达。
2、乙方责任
2.1乙方搅拌车必须服从甲方生产统一调度。
2.2乙方不得损坏甲方公司及工地财产,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2.3乙方车辆燃油费、维修、保养等一切车辆相关开支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2.4乙方所提供的搅拌车商业险必须购买100万三责及不计免赔。
三、结算原则及方式
1、目前混凝土搅拌车租赁价格按方计算,每立方价格19元。搅拌车运距限为小池镇范围5公里内,超出5公里甲方补偿乙方1元/方。每车不足12立方的按12立方结算。搅拌车出厂及返厂2小时内按上述结算方式结算。超过2小时后,每小时另加100元燃油费,但发货单必须有工地的超时签收依据(外调必须跟工地协调好)
2、每车每月保底方。
3、每月结算方量时,由乙方在每月日之前与甲方核对上月方量,对清数目后甲方在每月日之前付清上月款项给乙方。如甲方未能按照约定在每月日前付清乙方上月费用,乙方可以停止向甲方提供搅拌车,且停止后,甲方必须付清乙方的所有应得费用。
四、其他
1、乙方搅拌车运输车每月应有两天的维修保养时间。(但不得影响甲方生产)
2、本站方量以本站4台车为主。
3、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
4、和协议一式份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后生效。
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
甲方代表人:乙方代表人: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搅拌合同(篇2)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承租设备特签订本合同。
一、机械设备进场时概况
二、设备使用地点及工程项目
本租赁设备仅限于在 用于 工程。
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 乙方拥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
2、 甲方仅在租赁期内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租赁设备的使用权。
四、租赁期及租金结算方式:
1、 自租赁期满,甲方将设备交给乙方办理退场手续,租赁期间原则上每天平均工作时间为 8 小时。
2、 双方协商每天搅拌机使用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3、 本搅拌机甲乙双方确认估价 壹万捌仟元 整,由于甲方资金不足,现缴来机械押金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4、 如造成机械丢失或损坏,乙方可向甲方要求赔付机械全额估价和已使用期间租金
五、租赁设备的运输、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 双方商定设备的进出场费用由甲方全部负担,甲方应在设备退场前5天通知乙方来检查设备。
2、 设备在租赁期间所需的各种油料由乙方负担,设备进场前乙方保证设备满油,退场时甲方保证设备满油。
3、 甲方须保证设备使用过程中的清洗工作,交回时设备必须內膛无渣,否则扣500元或清洗干净。设备损坏必须修复如初。
六、双方的责任及义务
1、 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A、 乙方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看护。
B、 甲方不得强迫机手违规操作或超负荷作业。
C、 必须聘用拥有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人员操作该机械,如发生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有甲方全权负责。
2、 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A. 甲方使用设备期间不得强制收回设备(除甲方拖欠乙方机械使用租金)。
B 乙方不得在甲方使用机械设备期间调整租金。
七、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 在租赁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在租赁设备上随意增加或扣除部件,甲方不得对租赁设备进行转租或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八、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规定程序进行仲裁裁决。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应由败诉方承担。
九、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每份三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搅拌合同(篇3)
施工合同
甲方:浙江正方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申嘉湖杭高速公路练杭段L7项目部 乙方:贾永宏(身份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后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总则
1.1、施工工程内容:水泥搅拌桩。其中包括水泥搅拌桩、配合钻芯取样、资料等完成合格产品所必需的一切工序。
1.2、工程施工地点:申嘉湖杭高速公路练杭段L7一工区K35+044~K35+182水泥搅拌桩,约3.7万延米。
1.3、业主与甲方签订的合同中甲方必须履行的义务和责任乙方同样必须履行,甲方受到的约束乙方也同样受到约束。质检站、业主、监理等对甲方的指令、要求乙方必须无条件遵守、执行。
1.4、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后3天时间内两台搅拌桩设备进场,7天之内另外一台搅拌桩设备进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场课以10000元罚金。
第二条工程质量及检验
2.1、乙方必须按照提供的施工图纸、由业主委托的监理单位提出的质量监理细则、设计技术交底、合同文件中的技术规范和国家及交通部现行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配专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工程试验、测量放样等工程技术工作。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2.2、乙方须服从甲方委派的现场质检员管理。乙方未按规范施工或存在隐患质检员有权决定其停工及返工;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3、业主对甲方的各项要求及监理程序乙方同样须遵照执行。
第三条安全施工
3.1、在施工中,乙方施工范围内安全及防护设施由乙方负责,因乙方管理不善,或过失而造成安全、质量事故(包括危及第三者)均由乙方自理,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四条工程结算
4.1、本工程为单价合同:水泥搅拌桩5 元/m(本单价为综合单价,已考虑各种因素)。
4.2、以上单价包括乙方为完成该工程项目所有设备费、劳务费、临时工程和利润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等费用。施工用电由甲方免费提供,设备进退场时甲方提供吊机供乙方设备吊装。
4.3、工程结算按乙方完成工程量为准,乙方完成该项工程后甲方在7天之内支付8万元,剩余工程款在甲方在获得该工程业主计量付款后及时付给乙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本工程质量等级为优良,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优良工程的必须返工或采取补救措施,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若仍然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工期要求
6.1、本合同全部工程内容于2007年6月5日至2007年7月15日完工。
6.2、乙方未能按时开工或延误工期,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因为甲方原因造成延误,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其他事项
7.1、其他上述未包括事项,均按照相应的业主与甲方签订的条款办理。
7.2、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八第争议、合同修订及补充。
8.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经双方协、商后仍未能取得致意见时,甲乙双方可向金华人民法院起诉。
8.2、本合同如遇有与国家政策、法令、法规发生抵触时,应按国家的有关政策、法令、法规通过协商修订或补充本合同条款内容。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由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结束、工程款付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浙江正方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申嘉湖杭高速公路练杭段L7项目部 代表:
日期:年月日
乙方:
代表:
日期:年月日
搅拌合同(篇4)
水泥土搅拌桩施工工艺
1.1适用范围
适用于变电站工程软弱地基处理。
1.2施工流程
施工流程图见图2-1。
1.3工艺流程说明及主要质量控制要点
1.3.1 施工准备
(1)技术准备。
1)图纸会检:严格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 导则》(简称导则)的要求做好图纸会检工作。
2)技术交底:应按照导则规定,每个分项工程必须分级进行施工技 术交底。技术交底内容要充实,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全体参加施工的 人员都要参加交底并签名,形成书面交底记录。
(2)水泥进场时,应检查出厂检验报告,并按规范规定取样复检。搅 伴的水泥土进行配合比试验,确定所用水泥的掺人量、水灰比和外掺剂,水泥的外掺剂应通过试验确定。
(3)场地应先平整,清除桩位处地上、地下一切障碍物(包括块石、树根和生活垃圾等)。遇有水沟、池塘及洼地时应抽水或清歡,回填薪性土料并予以压实,不得回填杂填土或生活垃圾。
(4)机械设备进场,检查机械设备性能是否完好。搅拌机必须有深度和固化剂用量的计测装置,搅拌头翼片的枚数、长度、高度、倾斜角度、搅拌头的转数、提升速度应互相匹配,必须保证加固深度范围内任何一点的土体能经过翼片20次的有效搅拌。搅拌头的直径应定期检査,其磨耗量不得大于10mm。(5)施工过程中固化剂应严格按照设计提供的配合比拌制,现场设专人负责水泥桨的拌制工作,在使用水泥架过程中要保持不停地搅动,并控制搅拌时间和间隔时间,以防止水泥浆离析。
1.3.2测量定位
按照桩位布置图布置进行测量放线,设置标高控制点和轴线控制网。
1.3.3湿法施工(深层撞拌法)
(1)深层搅伴机就位。将搅拌机停于已测放好的桩位上,再调整使搅拌头与桩位标志物几乎在同一直线上。(2)预搅下沉。
1)施丁时,先将深层搅拌机用钢丝绳吊挂在起重机上,用输浆胶管将r:料罐水泥浆泵与深层搅伴机联通,开动电动机,搅拌机叶片相向而转,借设备自重,以一定的速度沉至设计要求加固深度。深层搅拌机要做到基本垂直于地面,要保证平整度和导向架垂直度。
2)搅拌机下沉时,不宜冲水;当遇到较硬土层下沉太慢时,方可适量冲水,但应严格控制冲水量,以免影响桩身强度。
(3)喷浆搅拌、提升。再以一定速度提起搅拌机,与此同时开动水泥桨菜将水泥桨从深层搅拌中心管不断压人土中,由搅拌叶片将水泥浆与深层处的软土搅拌,边搅拌边喷浆直至提至地面,即完成一次搅拌过程,见图2-2。搅拌机起吊时要保证起吊设备的平整度和导向架的垂直度,成桩要控制搅伴机的提升速度和次数,保证连续均匀,以控制注浆量,保证搅拌均匀,同时泵送必须连续。
图2-2喷桨搅拌、提升
(4)重复搅拌下沉、喷浆搅拌、提升:用(1)〜(3)再一次重复搅拌下沉和重复搅拌喷浆上升,即完成一根柱状加固体。每天施工完毕,应用水清洗储料罐、水泥浆菜、深层搅拌机及相应管道,以备再用。(5)湿法施工注意事项: 1)水泥莱不能离析,严格按照配合比配置。为防止水泥架离析,可在灰架机中不断搅动,待压莱前才将水泥桨倒人料斗中。
2)压浆阶段不允许发生断浆现象,输浆管不能发生堵塞。
3)严格按照设计确定的数据,控制喷浆、搅拌和提升速度。控制重复搅拌时的下沉和提升速度,以保证加固范围每一深度内,得到充分搅拌。
4)在成桩过程中,凡是由于电压过低或其他原因造成的停机,使沉桩工艺中断的,为防止断桩,在搅拌机重新启动后,将深层搅拌叶500mm再继续成桩。5)相邻两桩施工间隔时间不得超过12h。
6)考虑到搅拌桩与上部结构的基础或承台部分受力较大,对桩顶1〜1.5m范围内再增加一次输莱,以提高其强度。
7)施丁时因故停莱,应将搅拌头下沉至停架点以下0.5 m处,待恢复供浆时在喷浆搅拌提升。若停机超过3h,宜先拆卸输浆管路,并妥加清洗。
1.3.4干法施工(粉喷撞拌法)
(1)深层搅伴机就位。将搅拌机停于已测放好的桩位上,再调整使搅拌头与桩位标志物几乎在同一直线上。(2)预搅下沉。施工时,先将深层搅拌机用钢丝绳吊挂在起重机上,用输浆胶管将r:料罐水泥莱泵与深层搅伴机联通,开动电动机,搅拌机叶片相向而转,借设备自重,以一定的速度沉至设计要求加固深度。深层搅拌机要做到基本垂直于地面,要保证平整度和导向架垂直度。
(3)当搅拌头达到设计桩底以上1.5m时,即应开启喷粉机进行喷粉作业。搅拌机的提升速度与搅伴头的转速应保持每提升15mm搅拌一圏的关系。当搅拌头提升至地面下500mm时,粉喷机应停止喷粉。(4)粉喷、搅拌、提升的成桩过程中因故停止喷粉,应将搅拌头下沉至停灰面以下Im处,待恢复喷粉时再喷粉搅祥提升。
1.3.5主要质量控制点
(1)保证搅伴机的水平度和导向架的垂直度,搅拌桩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1.0%,桩位偏差不得大于50mm,成桩直径和桩长的偏差不得小于设计值。每延米的固化剂用量偏差不得超过设计值的±5%。
(2)在施工过程中,应及时做好施工记录和计量记录,并对照规定的施工工艺对工程桩进行质量验收,检查的重点是:固化剂的用量、桩长、桩径、制桩过程中有无断桩现象、搅拌提升的时间、复搅的次数和复搅的深度等。
(3)水泥土搅拌桩成桩后应进行质量跟踪检验,可采用浅部开挖桩头,其深度宜大于500mm,目测检査搅拌的均匀性,量测成桩直径。
(4)基槽开挖后,应检验桩位、桩数与桩顶质量情况,应符合设计要求。
1.3.6质量验收 按照《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第1部分:土建工程》DL/T5210.1-2005的第5.4.9(1)地基承载力。(2)桩体强度。
(3)桩顶标偏差:-50~+100mm。(4)桩位偏差:<50mm。(5)桩径D偏差<0.04Dmm。
图2-3深层搅拌桩承载力试验
1.4示例图片
深搅桩单桩成品(破桩头后)见图2-4。
图2-4深层搅拌桩桩头
搅拌合同(篇5)
甲 方:混凝土有限公司
乙 方: 身份证号:
住 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租赁搅拌车 台,车型 产地 功率 即日在公司营运。
二、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满,乙方优先续租。
三.、租赁价格:以立方单位计算运费,十五公里以内(含十五公里)运送砼单价为每立方二十五元;超过十五公里以上,每增加一公里,以每立方砼增加壹元运费计算。送水洗车洗管每车补油费100元,卸料时间超过3小时以后部分,(凭工地签字调度认可)每超过1小时补燃油费50元。
四、结算付款方式
甲方每月30号凭小票给乙方实行清算核对运费,扣除油费开支;开具结算证明及有关财务手续,次月20日前一次性付清上月所有运费,不含发票税。
五、甲方的责任及权利
1、乙方搅拌车所需油料,由甲方垫资保障供给,确保正常运输,油料费用在乙方当月运费结算中扣除,按当时当地石油公司的零售价计价。
2、在甲方指定安排乙方工程运输车辆工作范围内,甲方必须安排合理。如出现交通事故,特别是重大交通事故及人生安全,甲方应协助乙方尽快处理,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的责任及权利
1、乙方的驾驶人员必须服从甲方领导的统一安排,听从调度指挥。
2、乙方驾驶人员应严格遵纪守法,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经常保养车辆,保持车况良好,每月正常开工维修保养车辆2天,尽量避开生产工期,确保甲方正常运输。
3、乙方驾驶员必须注意安全,严禁违章行车,凡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4、乙方聘请司机的费用,车辆所需燃油、车辆维修保养等费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5、乙方需为每台车购买保险。因乙方司机技术、车况等原因和责任造成甲方混凝土的浪费和报废,其材料损失费按实际成本由乙方负责赔偿,事故责任处理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甲方有义务和责任积极帮助乙方进行处理。所需费用乙方负担。
6、乙方因特殊情况终止合同(车辆退场)需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甲方给乙方结清运费。
七、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签字盖章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公正、公平协商处理。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搅拌合同(篇6)
水泥深层搅拌桩
发包人:江苏天一路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杨铭凯(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施工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常州太湖东路、龙汇路道路工程工程地点: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工程内容:水泥深层搅拌桩施工图内容承包范围:水泥深层搅拌桩软基处理
二、开、竣工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三、质量标准:常州市新北区质监站、业主及监理验收合格
四、执行标准:现行建筑施工、验收规范及设计施工图纸标准
五、合同价款:以元∕延米的单价包干(包括施工、水泥原材料、柴油发电机组、食宿、验收检测),工作量以实际发生工作量及审计后数量计算。
六、付款方式:施工结束验收合格后于年底(农历年)付款至工程总价的50%余款分两年结清。(付款时须提供相应成本发票)
七、其他事宜:
1、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包括技术交底、施工图纸的发放、施工现场平整、施工便道的畅通。
2、乙方施工用水泥必须符合图纸质量要求,要提供厂家质检报告及合格证。水泥进场施工前必须经过业主委托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3、乙方在施工前必须向甲方上报详细的施工方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案并做好现场施工的维护并且要接受甲方、监理组及新北区安监站的安全验收,以保证施工安全。
4、乙方必须配合甲方按建设单位及新北区质监站要求做好检验资料。
5、乙方必须为参与本工程施工的全体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技术工种必须持有效地上岗证书方可上岗施工。
6、在施工工程中乙方要及时做好文明及安全施工工作,如出现因施工造成的安全事故及工伤事件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乙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如与第三方发生经济合同纠纷,一切责任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8、对施工工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并及时上报监理工程师及甲方,同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返工)直至达到业主(或监理)满意为止。如乙方不负责处理,甲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处理,所有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不免除乙方责任。
9、甲方为了保证“江苏天一路桥有限公司”在常州市龙汇路道路工程 的声誉,促进乙方在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各方面全面达标,甲方将对乙方施工现在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如乙方在某一方面出现严重问题,又不能及时整改,影响到甲方的声誉和经济利益时,甲方有权责令其清场终止合同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工程总造价的20%以下的经济处罚,由此造成甲方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0、甲方驻工地代表:乙方驻工代表:
1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签约双方协商解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一方违约,则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发生诉讼,则管辖权归发包方所在地。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完成,竣工验收符合要求,工程款结清后自动失效。
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
搅拌合同(篇7)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调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将其所有的搅拌机出租给甲方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1、使用工地名称:_________;
2、使用工地地址: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租赁期限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_______个月。
第三条: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月租金(搅拌机设备带配备人员)人民币______元/月。支付方式按业主认可工程量付款后按%_________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租赁机械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间,合同所列的租赁机械的所有权属于乙方所有,甲方对租赁机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如乙方财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不必征求甲方同意,但应告知甲方所有权转移情况。
2、租赁期间,乙方随机人员必须保管好设备,如有丢失零配件和人为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3、设备租赁期间,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或社会因素影响对设备造成损失的,不属违约行为,双方均不追究责任。
第五条:双方权利及义务
1、在租赁期间,设备的维修、保养及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在进场时必须保证机械的完好,满足甲方的使用要求。
3、乙方必须配备能够熟练操作持证上岗的人员,保证混凝土满足要求。
4、如因乙方操作人员导致混凝土不能够满足要求,进而影响梁的质量,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5、乙方每月有2天的设备维修时间,需与甲方提前沟通。
第六条:租赁设备的运输、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甲乙双方商定设备的进出场费用由甲方全部负担,甲方应在设备退场前5天通知乙方来检查设备。
2、设备在租赁期间所需的各种油料由乙方负担,设备进场前乙方保证设备满油,退场时甲方保证设备满油。
3、甲方须保证设备使用过程中的清洗工作,交回时设备必须內膛无渣,否则扣_________元或清洗干净。设备损坏必须修复如初。
第七条:不可抗力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告知对方,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______日起______日内向对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租赁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在租赁设备上随意增加或扣除部件,甲方不得对租赁设备进行转租或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