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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指南

第一部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一、提出申请

房屋租赁当事人必须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1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租赁管理所申请合同登记或者备案。

二、当事人须提交以下文件

(一)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的其它有效证件(留存复印件)

1、符合条件进行合同登记的(根据情况提供下列一种资料即可),例如:

A、《房地产证》(如房地产证抵押的,出租人必须告知承租人);

B、已开具付清房款证明的《购房合同书》;

C、《按揭合同》(如未注明房屋面积、用途的须另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

D、已生效的法院判决或仲裁文书;

E、拍卖竞得已生效的法律证明文书;

F、其他有效产权证明文件。

2、不符合登记条件,需要办理备案的,应提交房屋使用的有关证明文件。

(二)《房地产租赁合同书》

(三)出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

1、出租人为个人的

A、有效身份证件(留存复印件);

B、委托他人代管或办理的,须出具房屋所有人的授权委托书,如以被委托人名义签定合同,委托人须在授权委托书上表述清楚;

境外所有人应出具经公证或认证的委托书;

C、共有房屋须出具其它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境外共有人应出具经公证或认证的委托书;

2、出租人为单位的

A、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设立的批文或工商营业执照(留存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留存复印件);

C、委托他人代管或办理的,须出具房屋所有人的授权委托书,如以被委托人名义签定合同,委托人须在授权委托书上表述清楚;

境外所有人应出具经公证或认证的委托书;

(四)承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

1、承租人为个人的

A、本市居民提交特区身份证;暂住人员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或进入特区有效证件,其中20至49岁的育龄妇女需提供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核验的《流动人员计划生育证明》;境外人员提交深圳市公安局颁发的居留证件;(以上均须留存复印件)

B、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如以被委托人名义签定合同,委托人须在授权委托书上表述清楚;境外当事人的委托书应经过公证或认证;

2、承租人为单位的

A、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设立的批文或工商营业执照(留存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留存复印件);

C、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如以被委托人名义签定合同,委托人须在授权委托书上表述清楚;境外当事人的委托书应经过公证或认证。

第二部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其它事项

一、转租合同的登记(备案)

当事人需提交下列文件:

(一)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

(二)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证明文件;

(三)已登记(备案)的原房屋租赁合同。

二、租赁合同变更登记(备案)

当事人需提交下列文件:

(一)租赁当事人提交的合同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

(二)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合同变更协议书或者补充协议;

(三)已登记(备案)的原房屋租赁合同;

(四)已办理备案的有效合同申请办理合同登记,须提交已取得的符合登记条件的产权资料。

三、有效租赁合同注销登记(备案)

(一)当事人提交注销有效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申请书;

(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自愿解除有效租赁合同的,须提交租赁双方签章的解除租赁合同协议书;

当事人单方提出解除租赁合同的,须提交已解除租赁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四、禁止出租的房屋

《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第十条禁止下列房屋出租:

(一)被有关主管部门确定为危险房屋不能使用的;

(二)已公布房屋拆迁公告的;

(三)无房屋权利证明材料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出租的。

延伸阅读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座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年零___月,出租方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___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_________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 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___份,送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意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机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章)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效期限 至____年_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证明


出租方(房东)甲方: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承租方(房客)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兹有甲方将__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______使用,乙方已对上述房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期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时间为年。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支付给甲方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______元整)作为租房定金。待甲方交房时转入为租房押金。

二、租期内房租每年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______元整),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后住,不得拖欠。乙方不得转租,如转租必须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如同意,方可转租。甲方如不同意,乙方无权转租。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出租房,押金没收,后果乙方自负。

三、租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加价。租期满后如乙方续租,租金、租期由甲乙双方再重新商定。租期内水、电、煤气、宽带、闭路电视、物业管理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付,并按时交纳。不按时交或拖欠超过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子,押金没收。

四、甲方必须保证房屋的产权清楚。如发生房屋产权纠纷事件,由甲方解决。乙方概不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必须提供身份证的复印件,并及时到居委会进行临时租房登记。

五、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六、乙方不得损坏房屋结构,如须装璜需经得甲方同意。在租用期内,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设施,使用中如有损坏或管道堵塞等情况,应予修复、疏通,费用乙方自理。

七、租期内甲方应帮助乙方协调水、电等的供应问题,保证正常畅通并当面检查一切正常后交给乙方使用,租期内的安全由乙方自己负责。

八、租房押金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如甲方违约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______元整)。如乙方违约赔偿甲方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乙方到期不续租,待费用结清交还电卡、钥匙后甲方应将押金退还给乙方。退租时,乙方把清洁卫生搞好,恢复原来房东交付使用时的干净状态,否则甲方从押金中扣元作为打扫卫生费用。

九、租期内乙方如发生火灾造成经济损失,应由乙方按价赔偿给甲方,造成第三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处理,并由乙方全额赔偿对方。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十、租期内任何时间,乙方人员在房屋里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开大电器的喇叭等制造任何噪声影响他人生活和休息,如有投诉扣押金元/次,若有投诉次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子,押金没收。

十一、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

十二、租期内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十三、房租费和押金以收据为准。

十四、移交乙方的还有电卡1张、房屋钥匙4把。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关于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是怎样的呢?下面一起看看关于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吧。

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1】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二)性质:非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一)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20xx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正,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二)《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6号)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地级市、县级房产管理部门负责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四、行政审批条件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规定,对符合下列要求的,地级市、县级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向租赁当事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一)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

(二)出租人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主体一致;

(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㈠属于违法建筑的;㈡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㈢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㈣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地级市、县级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告知房屋租赁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市、县级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六、申请材料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附授权委托书);

(二)书面租赁合同(原件);

(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核原件收复印件)

(四)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核原件收复印件);

(五)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

(六)房产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须提交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

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地级市、县级房产管理部应当告知房屋租赁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七、办结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八、行政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收费标准:

住 房:100元/套

非住房:房屋面积200㎡以内 100元

房屋面积大于20xx000㎡ 200元

房屋面积大于100010000㎡ 500元

房屋面积大于10000㎡以上 800元。

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规范住房交易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xx】21号);区物价局、建设厅《转发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关于规范住房交易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xx]130号)。

十、咨询、投诉电话

贵港市本级的咨询电话:07754529695;投诉电话:07754529678。

桂平市、平南县的咨询和投诉电话由各地自行公布。

附件:1. 贵港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

2.行政审批流程图

房屋登记备案证明【2】

我由于要办居住证,我是租的房子,居住证中有一项是要是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请问房地产交易中心的地址和电话是多少,周末上班不?还有需要准备什么东西去?一定要房东一起去吗?

各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的地址和电话都不一样,建议打一下114去咨询。

一般的来说周一至周五全天办公,双休日一般不办公。

办理租赁登记备案需租赁双方到场,需要的材料是租赁合同(原件)、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当事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办证期限为5天,费用是80元登记费。

如果原租赁到期需要办理注销手续,然后重新办理备案登记,可同时受理。

《加强房屋租赁联合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市住房保障部门负责登记并核发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租房当事人在签订合同之后,要去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如不办理将遭到多个部门的严查。

市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全市房屋租赁市场监管、登记备案,督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的业务办理及信息采集统计工作。

公安部门、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对于生产、经营、居住场所为出租房屋的,应查验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另外,房屋租赁要建立信息沟通和共享平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以乡(镇、街道办事处)为单位,以村(社区、居委会)为主体,采取管理人员分片包干的办法,逐街、逐院、逐栋、逐层、逐户、逐人进行上门普查,采集出租房屋、流动人口和房屋安全等相关信息,填写郑州市房屋租赁信息采集表,并录入信息系统。

一、申请

凡在开发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租赁活动的,房屋租赁双方或者接受书面委托的另一方应当自房屋租赁需要现场核实的,应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并做好核查记录。

重点核查该房是否为违章建筑,是否符合消防、安全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房屋租赁用途是否合法,合同签订的面积是否真实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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