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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采矿权抵押只能抵押给银行范本汇集六篇

有关采矿权抵押只能抵押给银行范本汇集六篇。

抵押包括不动产抵押、动产抵押、全力抵押和财产抵押等。抵押合同的变更事项需要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协商一致,方可变更。抵押合同对于维护双方的正当权益有很大作用。签合同有很多要注意的地方,不然容易让自己吃亏。那么,你知道抵押合同都有哪些条款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采矿权抵押只能抵押给银行范本汇集六篇”,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采矿权抵押只能抵押给银行【篇一】

抵押权人(贷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 住 所:

身份证号: 电 话:

抵押人(借款人): (以下简称乙方)

住 所:

身份证号:

电 话:

为确保抵押人(乙方)与抵押权人(甲方)于xx年4月11日签订的编号为 的《借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保障甲方债权的实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愿意与甲方依主合同形成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并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抵押财产

一、乙方以本合同附件上所列“抵押物清单”所列之财产向甲方设定抵押;

二、因抵押财产换发新的权利证书,导致本合同“抵押财产清单”与上述新的权利证书或登记机关的登记薄相关记载不一致的,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三、如果抵押财产价值已经或者可能减少,影响甲方债权的实现,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新的担保。

第二条 担保范围

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甲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第三条 抵押财产登记

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及时到相应的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四条 主合同变更

一、如果甲方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主要条款,乙方同意对变更后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二、乙方不因甲方委托第三方履行其在主合同项下的义务而减免担保责任;

三、主合同项下债权转移给第三人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协助甲方及该第三人办理法律要求的抵押变更登记手续;

四、主合同项下债权或债务的转移行为未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乙方仍按照本合同对甲方承担担保责任;

第五条 抵押财产的占有与保管

一、乙方应妥善地对抵押财产进行占有、保管和维修保养,合理使用抵押财产,维持抵押财产完好,按时缴纳与抵押财产相关的各项税费。甲方有权对抵押财产进行检查,并可要求乙方将抵押财产权利凭证的正本交甲方保管;

二、乙方委托或同意第三方占有、保管、使用抵押财产的,应当告知该第三方甲方抵押权的存在,并要求其保持抵押财产的完好、接受甲方对抵押财产的检查以及不妨碍甲方实现抵押权;乙方不因此免除前款中的义务,同时应对该第三方的行为承担责任;

三、抵押财产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应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甲方因此遭到索赔而承担了责任,或为乙方垫付赔偿金,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六条 第三方妨碍

一、如果抵押财产被第三方查封、冻结、扣押、监管、留置、拍卖、强行占有、毁损或者进行其他处置,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及时采取制止、排除或补救措施,防止损失扩大;若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应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新担保。

二、抵押财产发生前款情形后的剩余部分仍作为甲方债权的抵押担保。乙方因上述原因取得的赔偿金或补偿金,应存入甲方指定的帐户。

第七条 对乙方处分抵押财产的限制

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放弃、出租(包括原租赁合同到期后续租)、赠与、转让、出资、重复担保等。

二、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处分抵押财产而获得的价款或其他款项应当存入甲方指定的帐户。

第八条 抵押权实现

一、债务人不履行主合同项下到期债务或不履行被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违反主合同其他约定,甲方有权处分抵押财产。

二、本合同《抵押物清单》记载的或双方另行约定的抵押财产价值,无论是否记载于登记机关的登记薄,均不表明抵押财产的最终价值,其最终价值为甲方处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在扣除各项税费后的净额。

三、甲方处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在支付处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管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税费等)后,优先用于清偿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剩余价款退还乙方。

四、甲方可以对乙方的抵押财产之外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且不以放弃抵押权或必须优先处分抵押财产为前提条件。

五、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碍甲方实现抵押权。

六、无论甲方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甲方均可直接要求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乙方将不提出任何异议。

七、甲方同意,即使因债务人清偿、甲方实现其他担保权利或任何其他原因导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部分消灭,乙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在担保范围内对尚未消灭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八、乙方已充分认识到利率风险。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因过错遗失乙方交付的抵押财产权利证书;或者主合同项下债务清偿完毕后,甲方不及时返还抵押财产权利证书或在乙方提出申请后不依法协助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乙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要求甲方承担抵押财产权利证书的补办费用;

2、要求甲方限期返还抵押财产的权利证书,或协助乙方办理注销抵押财产登记。

二、乙方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一约定或陈述与保证的事项存在任何虚假、错误、遗漏,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要求乙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要求乙方提供新的担保;

3、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4、处分抵押财产;

5、法律许可的其他救济措施。

(二)如果因乙方原因导致抵押权未有效设立,或者导致抵押财产价值减少,或者导致甲方未及时或充分实现抵押权,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其他条款

一、费用的承担

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有关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占有、管理、处置、登记、评估、公证、维护、保养、拍卖、过户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甲方为实现抵押权而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公证费、律师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二、即使甲方不行使或延缓行使主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未用尽主合同项下的任何救济,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并不因此减免。

三、乙方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动,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的争议,合同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应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债务人债务履行完毕后,签订《抵押登记注销协议书》,注销抵押物抵押登记。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甲方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壹式 两 份。

第十五条 乙方陈述与保证

一、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乙方要求,甲方已经就本合同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乙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二、乙方具备担保人的合法资格,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行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因乙方无权签署本合同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全额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三、乙方确认自己对债务人资产、债务、信用、信誉等情况、是否具备签署主合同的主体资格和权限以及主合同的所有内容已经充分了解。

四、乙方对抵押财产依法享有完全的所有权或处分权,抵押财产并非公益设施、禁止流通与转让的财产,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

五、抵押财产不存在其他共有人,或者虽然存在其他共有人,但该抵押担保行为已经获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六、抵押财产不存在任何未书面告知甲方的瑕疵或负担,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财产为限制流通物、被查封、被扣押、被监管、被出租、被留置、抵押财产存在拖欠购置款、维修费用、国家税款、损害赔偿金等情形或者抵押财产已为第三人设定担保。

七、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一切与抵押财产有关的资料和信息均真实合法、准确完整。乙方签署与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且自愿签署本合同。

甲方(抵押权人): 乙方(抵押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采矿权抵押只能抵押给银行【篇二】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从乙方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甲方抵押担保的借款本金(大写)为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__月,月息自乙方将借款划入甲方规定的帐户之日起计算,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第三条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甲方具有所有权并且没有被用于抵押、担保的物品。

第四条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五条抵押担保的范围:借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借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六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抵押期间内,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九条乙方认为抵押物在抵押期间需办理财产保险的,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在财产保险单上应填写或注明乙方为唯一受益人,并与保险人在保险单中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帐户。甲方应将保险单证交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抵押期间内,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损害赔偿金应作为保证金,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帐户,在借款人未足额清偿债务之前,甲方不得动用。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第十一条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抵押期间内,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抵押期间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第十四条抵押期间内,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由第三方直接将价款支付到乙方账户。价款清偿借款及各项费用后,由乙方将剩余价款支付给甲方,如有不足,甲方仍需承未清偿债权。

第十五条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第一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六条抵押期间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息: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其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5、借款人连续十五天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6、借款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第十七条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事实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本金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第十八条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息;

3、清偿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或者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各方仍须履行。

第二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需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

_年_月_日 _年 _月 _日

采矿权抵押只能抵押给银行【篇三】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署了编号为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为了保障甲方在该合同项下债权的安全,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规定,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以其合法拥有的采矿权向甲方设定抵押担保一事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抵押物

1.1甲方向乙方设定抵押的合同项下的采矿权(以下简称“抵押物”),其采矿许可证编号为:,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审批发证机关为(以下简称“发证机关”)。采矿许可证的复印附后。

1.2抵押物系乙方通过的方式,于年月日依法获得的。

1.3抵押物的矿区地理位置为:___。

1.4抵押物的开采方式为为:___。

1.5抵押物的矿区面积为:___。

1.6抵押物的开采矿种为:___。

1.7抵押物的生产规模为:___。

1.8截止_年_月,抵押物占有且经备案的资源储量情况如下。

第二条担保的债权

2.1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为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2.2本合同所称“到期(届满)”是指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和利息履行期届满。

2.3抵押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损害赔偿金、以及甲方为实现抵押权所发生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等其他相关费用。

2.4本合同抵押权的效力及于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地上附着建筑物、采矿机械、生产设施等全部配套固定资产。

2.5甲方对抵押物享有第一顺位的优先受偿权,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时无须首先或同时向借款人或其他担保人追索,而可按法律规定从处置抵押物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第三条抵押合同的备案

本合同签订后的10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向发证机关提交办理抵押备案所需的全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采矿权抵押备案的报告;采矿权抵押申请书;县(市、区)、州(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乙方按规定缴纳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及矿产资源补偿费的证明材料、采矿权权属无争议及是否同意抵押的意见;由资源税征收管理部门出具的资源税缴纳情况的证明材料;采矿许可证正本、副本复印件;双方确认的抵押物价值说明或采矿权价款评估报告;双方有关证照复印件;抵押合同;发证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四条乙方的陈述、保证和承诺

4.1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截止到抵押备案之日:

4.1.1抵押物的采矿许可证是真实、合法、有效的;乙方对抵押物拥有完整无瑕疵的权利;

4.1.2抵押物不存在与其他矿权重叠或交叉的情形;

4.1.3乙方遵守了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劳动安全、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的规定;

4.1.4乙方不存在未经审查批准擅自出租、非法承包、转让或与他人合作开采的行为;

4.1.5乙方不存在采用破坏性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4.1.6抵押物未设定其他任何抵押权,也未出租给其他个人和单位;

4.1.7抵押物不存在任何涉及诉讼或被司法查封、冻结的情况;

4.1.8乙方已依法办理了采矿用地报批手续;

4.1.9乙方已完成了签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授权、批准(除发证机关的`批准外)等程序;乙方设定本合同项下的抵押,不会违反其公司章程,不会违反其与其他任何第三方签署的协议。

4.2乙方承诺:本合同签署后,乙方仍将依法履行矿业权人各项义务,以确保抵押物的合法、有效存续,并确保抵押物始终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转让条件。

第五条乙方的报告义务

5.1),该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乙方的生产和销售情况;

(2)借款资金的使用情况;

(3)抵押物矿区的开采情况、矿产品的销售情况;

(4)抵押物有关的各项税、费的缴纳和支付情况;

(5)可能导致抵押物不能通过年度检查或延续登记的各种因素。

5.2抵押期间,除本合同5.1所述的定期报告外,甲方还有权随时要求乙方提供与抵押物有关的各种情况的临时报告(以下简称“临时报告”)。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该书面要求后五日内向甲方提供临时报告。

5.3抵押期间,抵押物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应毫不迟延地向甲方作出口头或书面报告:

(1)无论何种原因,抵押物的价值可能或者已经发生实质性贬损的;

(2)抵押物难以通过年度检查或获得延续登记的;

(3)抵押物可能或者已经被国土资源部门注销或吊销的。

5.4抵押期间,乙方拟转让抵押物的,需事先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抵押物。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乙方所做的陈述、保证和承诺与实际情况有任何出入,或乙方违反了其合同第五条项下的报告义务的,甲方有权宣布借款提前到期,就抵押物行使抵押权,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2抵押期间,乙方违反或未履行其法定义务,致使抵押物不能通过年度检查、获得延续登记,或被国土资源部门依法注销或吊销的,甲方有权宣布货款提前到期,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其造成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

第七条抵押权的实现

7.1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或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甲方未受清偿时,可以与乙方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从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中受偿。

7.2因本条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抵押人承担,抵押权人有权从其处分抵押物所获的款项中直接划收。

第八条附件的效力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九条合同的成立、生效以及抵押权的设立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抵押备案完成之日生效。本合同生效之日,抵押权即依法设立。

第十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向发证机关备案时提交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本合同于_年_月_日签署

采矿权抵押只能抵押给银行【篇四】

抵押权人(贷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 住所: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电话:________

抵押人(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 住所: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为确保抵押人(乙方)与抵押权人(甲方)于20xx年x月x日签订的编号为的《借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保障甲方债权的实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愿意与甲方依主合同形成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并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抵押财产

一、乙方以本合同附件上所列“抵押物清单”所列之财产向甲方设定抵押;

二、因抵押财产换发新的权利证书,导致本合同“抵押财产清单”与上述新的权利证书或登记机关的登记薄相关记载不一致的,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三、如果抵押财产价值已经或者可能减少,影响甲方债权的实现,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新的担保。

第二条担保范围

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甲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第三条抵押财产登记

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及时到相应的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四条主合同变更

一、如果甲方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主要条款,乙方同意对变更后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二、乙方不因甲方委托第三方履行其在主合同项下的义务而减免担保责任;

三、主合同项下债权转移给第三人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协助甲方及该第三人办理法律要求的抵押变更登记手续;

四、主合同项下债权或债务的转移行为未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乙方仍按照本合同对甲方承担担保责任;

第五条抵押财产的占有与保管

一、乙方应妥善地对抵押财产进行占有、保管和维修保养,合理使用抵押财产,维持抵押财产完好,按时缴纳与抵押财产相关的各项税费。甲方有权对抵押财产进行检查,并可要求乙方将抵押财产权利凭证的正本交甲方保管;

二、乙方委托或同意第三方占有、保管、使用抵押财产的,应当告知该第三方甲方抵押权的存在,并要求其保持抵押财产的完好、接受甲方对抵押财产的检查以及不妨碍甲方实现抵押权;乙方不因此免除前款中的义务,同时应对该第三方的行为承担责任;

三、抵押财产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应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甲方因此遭到索赔而承担了责任,或为乙方垫付赔偿金,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六条第三方妨碍

一、如果抵押财产被第三方查封、冻结、扣押、监管、留置、拍卖、强行占有、毁损或者进行其他处置,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及时采取制止、排除或补救措施,防止损失扩大;若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应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新担保。

二、抵押财产发生前款情形后的剩余部分仍作为甲方债权的抵押担保。乙方因上述原因取得的赔偿金或补偿金,应存入甲方指定的帐户。

第七条对乙方处分抵押财产的限制

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放弃、出租(包括原租赁合同到期后续租)、赠与、转让、出资、重复担保等。

二、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处分抵押财产而获得的价款或其他款项应当存入甲方指定的帐户。

第八条抵押权实现

一、债务人不履行主合同项下到期债务或不履行被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违反主合同其他约定,甲方有权处分抵押财产。

二、本合同《抵押物清单》记载的或双方另行约定的抵押财产价值,无论是否记载于登记机关的登记薄,均不表明抵押财产的最终价值,其最终价值为甲方处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在扣除各项税费后的净额。

三、甲方处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在支付处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管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税费等)后,优先用于清偿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剩余价款退还乙方。

四、甲方可以对乙方的抵押财产之外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且不以放弃抵押权或必须优先处分抵押财产为前提条件。

五、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碍甲方实现抵押权。

六、无论甲方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甲方均可直接要求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乙方将不提出任何异议。

七、甲方同意,即使因债务人清偿、甲方实现其他担保权利或任何其他原因导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部分消灭,乙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在担保范围内对尚未消灭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八、乙方已充分认识到利率风险。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因过错遗失乙方交付的抵押财产权利证书;或者主合同项下债务清偿完毕后,甲方不及时返还抵押财产权利证书或在乙方提出申请后不依法协助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乙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要求甲方承担抵押财产权利证书的补办费用;

2、要求甲方限期返还抵押财产的权利证书,或协助乙方办理注销抵押财产登记。

二、乙方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一约定或陈述与保证的事项存在任何虚假、错误、遗漏,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要求乙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要求乙方提供新的担保;

3、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4、处分抵押财产;

5、法律许可的其他救济措施。

(二)如果因乙方原因导致抵押权未有效设立,或者导致抵押财产价值减少,或者导致甲方未及时或充分实现抵押权,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其他条款

一、费用的承担

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有关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占有、管理、处置、登记、评估、公证、维护、保养、拍卖、过户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甲方为实现抵押权而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公证费、律师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二、即使甲方不行使或延缓行使主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未用尽主合同项下的任何救济,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并不因此减免。

三、乙方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动,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的争议,合同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应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约定债务人债务履行完毕后,签订《抵押登记注销协议书》,注销抵押物抵押登记。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甲方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壹式两份。

第十五条乙方陈述与保证

一、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乙方要求,甲方已经就本合同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乙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二、乙方具备担保人的合法资格,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行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因乙方无权签署本合同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全额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三、乙方确认自己对债务人资产、债务、信用、信誉等情况、是否具备签署主合同的主体资格和权限以及主合同的所有内容已经充分了解。

四、乙方对抵押财产依法享有完全的所有权或处分权,抵押财产并非公益设施、禁止流通与转让的财产,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

五、抵押财产不存在其他共有人,或者虽然存在其他共有人,但该抵押担保行为已经获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六、抵押财产不存在任何未书面告知甲方的瑕疵或负担,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财产为限制流通物、被查封、被扣押、被监管、被出租、被留置、抵押财产存在拖欠购置款、维修费用、国家税款、损害赔偿金等情形或者抵押财产已为第三人设定担保。

七、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一切与抵押财产有关的资料和信息均真实合法、准确完整。乙方签署与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且自愿签署本合同。

甲方(抵押权人):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 _年 _月 _日 _年_月 _日

采矿权抵押只能抵押给银行【篇五】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 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 址:

根据国务院《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受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第1.1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采矿权名称

第1.2条甲方转让的采矿权的许可证号

第1.3条甲方转让的采矿权发证机关

第1.4条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所涉及的采矿区的地理坐标 (附地理位置图)

第1.5条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所涉及的采矿区的面积是

第1.6条甲方转让的采矿权的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

第1.7条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权属情况

第二条转让方式及转让价格

第2.1条甲方应将采矿许可证规定的全部采矿区块的采矿权、矿山资产一次性转让,甲方和乙方在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后,12

第七条附则

第7.1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第7.2条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第7.3条本合同于 年 月日有中国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县)签订。

第7.4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12

采矿权抵押只能抵押给银行【篇六】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职务: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职务: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中华人共和国民法典》、《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信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出租采矿权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目标矿权的基本状况及租赁期限

1.1 甲方向乙方出租的本合同项下的采矿权(以下简称“目标矿权”),其采矿许可证编号为:批发证机关为___(以下

简称“发证机关”)。采矿许可证的复印件见本合同附件一。

1.2 目标矿权系甲方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协议/探转采/转让)的方式,于___年___月___日依法获得的。

1.3 目标矿权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自月___年___月___日。

1.4 目标矿权的矿区地理位置为:___。

1.5 目标矿区的范围坐标为:_____________。

1.6 目标矿区的矿区面积为:_____________。

1.7 目标矿权的开采矿种为:_____________。

1.8 甲方未/已依法办理了储量占用登记,在本合同签署之日,目标矿权所占用的资源/储量情况如下___。

1.9 根据经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设计方案,矿权项下的矿山生产规模为___吨/年。

1.10 甲方拟将目标矿权出租给乙方,由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继续进行采矿。甲方在租赁期内继续承担采矿权人应承担的法定职责和义务。

1.11 目标矿权的租赁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___月日止。

第二条 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2.1 基于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件,本合同项下目标矿权的租金

为每年¥___万元(大写:人民币___万元)。合同期内的租金总额为¥___万元(大写:人民币___万元)。

2.2 本合同签署后额___%(即¥___万元)的保证金。在合同履行期内,该保证金不冲抵乙方每年应付的租金。待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时,未发生乙方需要向甲方支付赔偿金情形的,甲方在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后___日内将该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给乙方。

2.3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金。之后乙方应在每年的合同生效对应日前向甲方支付下一年度的租金。

第三条 目标矿权的出租审批

3.1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支付的保证金后日内,向目标矿权的原发证机关提交办理目标矿权出租审批所需的全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申请出租采矿权的报告;采矿权出租申请书;县(市、区)、州(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甲方按规定缴纳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及矿产资源补偿费的证明材料、采矿权权属无争议和采矿权清查工作中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及是否同意出租的意见;由资源税征收管理部门出具的资源税缴纳情况的证明材料;矿区范围图、地质剖面图;原采矿许可证正本、副本复印件;甲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乙方资质条件的证明材料(资金、技术、设备等);原发证机

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对于前述材料中应由乙方提供的材料,乙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后

对于原发证机关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以外的其他材料,甲、乙双方应按照要求及时提供。

3.2 甲方应在原发证机关批准目标矿权的出租之日起内,向乙方提供该目标矿权矿区范围内的全部地质技术资料的复印件。

第四条 目标矿权的出租未能获得批准时的处理方法

4.1 非因可归责于甲方或乙方的原因,目标矿权的出租申请向原发证机关提交后,在本合同签署后___日内未能得到原发证机关批准时,本合同终止履行。甲方应在本合同终止履行后___日内,向乙方无息退还全部保证金。

4.2 因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目标矿权的出租申请向原发证机关提交后,在本合同签署后的日内,未能得到原发证机关批准的,本合同终止履行。甲方应在本合同终止履行后___日内,向乙方退还保证金,并按租金总额的___%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4.3 因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目标矿权的出租申请向原发证机关提交后,在本合同签署后的___日内,未能得到原发证机关的批准的,本合同终止履行。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履行后___日内,按照租金总额的___%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赔偿金。乙方之前向甲方支付的保证金可以冲抵该赔偿金。

第五条 陈述、保证和承诺

5.1 甲方的陈述、保证和承诺:

5.1.1 截止到本合同签署之日,目标矿权的采矿权许可证是真实、合法、有效的;甲方对目标矿权拥有完整、无瑕疵的权利;

5.1.2 截止到本合同签署之日,目标矿权不存在与其他矿权重叠或交叉的情形;目标矿权与其他矿权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矿界争议;

5.1.3 甲方已依法缴纳了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如需缴纳的话)、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费和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

5.1.4 甲方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劳动安全、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的规定;

5.1.5 甲方已按照规定填报了矿产储量表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统计报告;

5.1.6 甲方不存在未经审查批准擅自出租、非法承包、出租或与他人合作开采的行为;

5.1.7 甲方不存在采用破坏性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5.1.8 甲方不存在越界开采的非法行为;

5.1.9 目标矿权未设定任何抵押权;

5.1.10 目标矿权不存在任何涉及诉讼或被司法查封、冻结的情况;

5.1.11 甲方已经依法办理了采矿用地报批手续;甲方与土地所有人签署的土地使用合同真实、合法、有效;截止到本合同签署之日,甲方不存在任何违反或可能违反土地使用合同的约定的情形,土地使用合同没有被土地所有人依法终止或解除的风险;

5.1.12 目标矿权的出租不存在可能无法获得矿业权登记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情形;

5.1.13 甲方已完成了出租目标矿权所需的一切授权、批准(除矿业权登记机关的批准外)、备案等程序;甲方出租目标矿权,不会违反其公司章程,不会违反其与其他任何第三方签署的协议;

5.1.14 甲方承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将依法履行矿业权人的各项义务,以确保目标矿权的合法、有效存续,并确保目标矿权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开采条件。

5.2 乙方的陈述、保证和承诺:

5.2.1 乙方为依法设立的企业,具备承租目标矿权的资格条件;

5.2.2 乙方已完成了承租目标矿权所需的一切授权、批准(除矿业权登记管理机关的批准外)、备案等程序;乙方承租目标矿权,不会违反其公司章程,不会违反其与其他任何第三方签署的协议;

5.2.3 乙方将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支付矿权出租价款及其他义务。

第六条 交易税、费的承担

6.1 因目标矿权的出租而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照有关规定分别予以承担和缴纳。

第七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目标矿权的年检和延续登记事项

7.1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目标矿权的年检手续和延续登记手续由甲方依照有关规定办理,但乙方应当给予必要的配合;办理年检手续和延续登记手续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7.2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依法办理目标矿权的年检手续和延续登记手续,并导致目标矿权灭失的,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赔偿责任

8.1 任何一方所作的陈述、保证和承诺与实际情况有任何出入或违反了其所作的任何陈述、保证和承诺的,则该方应承担另一方由此所受到的全部损失。

8.2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2.2项的约定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且逾期超过___日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租金总额___%的赔偿责任。

8.3 因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目标矿权的出租审批手续的,逾期超过___日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履行,要求甲方返还保证金,并要求甲方承担租金总额___%的赔偿责任。

8.4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履行矿业权人的各项法定义务,致使目标矿权灭失、被吊销,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出租条件,从而使得本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履行,要求甲方返还保证金,并要求甲方承担租金总额___%的赔偿责任。

8.5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应付未付金额___%的违约金;逾期超过___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租金总额的___%承担赔偿责任。

8.6 乙方在租赁矿业权期间,未按照经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设计方案及本合同第1.9项约定的矿山生产规模进行开采,擅自扩大开采范围和开采规模、强度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租金总额的___%承担赔偿责任。如该约定的赔偿金数额小于乙方因违规开采所获得的利益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此差额部分继续进行赔偿。

8.7 乙方如发生本合同第8.6项约定的违约情形,或者因乙方违反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国家规定,导致目标矿权灭失、被吊销或者甲方被有关部门实施其他行政处罚的,乙方须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第九条 独立条款

9.1 本合同第四条和第八条具有独立性,不因本合同的效力而受到影响。无论本合同是否依法生效,无无论本合同是否被认定为无效或被撤销,第四条和第八条的约定对甲、乙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条 通知

10.1 甲、乙双方之间的通知和联络,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应按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联系方式进行;通过传真、电话、电子邮件发出的任何文件、资料、通知,在发出后即视为收讫。通过邮寄发出的任何文件、资料、通知,在寄出十天后即视为收讫。

10.2 甲、乙双方任何乙方在本合同所列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联系方式发生改变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照原来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联系方式发出的文件、资料、通知、均视为在前款约定的时间内收讫,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另一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 保密条款

11.1 除了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相关有权政府部门的要求外,未经本合同另一方的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形式披露或者泄露本合同所包含的任何内容以及所涉及的任何交易,但向各自负有保密义务的法律顾问披露的除外。任何一方应尽力促使各自的工作人员对本合同所涉及的内容进行严格地保密。同时,乙方对于在目标矿权的出租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亦负有保密责任。本条的约定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第十二条 附件的效力

12.1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十三条 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13.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原发证机关审查批准后生效。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14.1 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自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不能得到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其他

15.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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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抵押车转让合同汇集(7篇)


抵押权在债务关系当中起的是一个保证的作用,以物来抵押债务。抵押合同的变更事项需要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协商一致,方可变更。签订抵押合同可以为日后解决争议提供依据。在我们签署抵押合同之时,一定要先看看合同的内容。一份抵押合同应该包含哪些内容呢?考虑到您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有关抵押车转让合同汇集(7篇)”,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抵押车转让合同【篇1】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为加快某商贸城的进一步发展,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某商贸城项目的权利义务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转让标的(某商贸城项目)概况

1.该项目原由某某镇人民政府和湖南省A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合作开发,而后经各方协商,该项目法人变更为B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由B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继续开发。

2.该项目一期工程(除17、18栋及物管房只完成了桩基外)已按规划完成,主体工程及其附属工程(除11栋外)均验收合格;二期工程也已作了大量的前期工作。

3.该项目手续合法,真实有效,证件基本齐全,已竣工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证正在紧张办理之中,其中一部分已办妥。(详见附件一)

4.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手续基本办妥,部分已兑现实施。

5.该项目现在的物业管理由甲方负责。

6.本项目房屋出售情况,售房价款支付情况及工程款支付情况见附件二。

7、该标的为项目的总体转让,也是该项目总体第二次转让,其内容和性质一致,即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一并由甲方转移给乙方。

第二条 转让标的涉及的权利义务转让方案

1.甲方与B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承包建设及项目转让过程中发生的经济结算关系仍由甲方负责(现已结清);

2.甲方在建设某某商贸城过程中因该项目建设实施发生的债权、债务(含自然债务)由乙方负责(详见附件三)。

3.甲方与房屋买受人及承租人等合同相对人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尚未履行的债权债务由乙方继续履行,甲方不再承担履行义务,房屋办证及相关手续在标的转让后由乙方继续办理;

4.甲方拥有的转让标的项下全部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给乙方,相关转让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应该予以协助。

5.该转让标的项目物业管理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 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

1.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元(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款的确定以存量资产为基本依据,并估算投入成本,适当考虑双方利益。)

2.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将转让价款的首期款共计人民币万元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剩余价款人民币 万元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第四条 余款担保方式

乙方应对余款以 方式提供担保,并另签担保合同。

第五条 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

1.自本合同生效起十日内,甲方应将转让标的相关权属证书、工程技术资料清单、合同文书及本合同附件等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核验查收并签字盖章。

2、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件的过户和合同主体变更手续。转让标的自过户和主体变更手续办理完毕后转移至乙方。

3、本合同项下的过户和主体变更手续涉及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通知义务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将某某商贸城权利义务转让情况通知与甲方有权利义务关系的相对人(包括但不限于购房户、施工方等),并由合同相对人予以确认。

第七条 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万元。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在十日以内,应按迟延支付转让价款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给甲方;迟延支付超过十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转让标的价款总额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转让标的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补充

1.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2.双方可对本合同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转让价款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转让方: 受让方:

合同签订地:

签订日期:

抵押车转让合同【篇2】

转让方(甲方)____身份证号码:

住址:

受让方(乙方)____身份证号码:

住址:

出租方(丙方)____身份证号码:

住址:

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下述门面房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转让门面房

1、转让门面房位于__,建筑面积__平方米;

2、丙方为上述转让门面的所有权人和出租方。现对甲、乙双方根据本协议约定转让上述门面承租权的行为,丙方同意。

3、原甲、丙双方所签门面租赁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转由乙方享有和履行,乙方与丙方不再另行签订租赁合同。本合同生效和门面交接完毕后,甲、丙双方之间原门面租赁合同终止履行,权利义务自行解除。

二、租金的结算与支付

1、丙方与甲方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为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月租金为__元人民币,现甲方剩余租期为____月。

2、门面转让乙方后,甲、丙双方原门面租赁合同中所约定的租金转由乙方根据该合同约定(指有关金额、时间、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条款)向丙方支付,甲方不再负有支付义务。

三、门面设施、设备的归属

1、转让门面现有装修设施在转让后归乙方所有。

2、转让门面租赁期(含门面租赁合同续签期限)届满后,该门面装修设施的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所有。

3、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再次装修。

四、门面转让费的支付

1、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内,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__元整,上述费用已包括第3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它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它费用。

五、债权债务的处理

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交接条件及方式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内进行门面交接,向乙方腾让门面并交付钥匙。

2、办理门面交接手续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进行现场验收。

3、转让门面不符合约定的交接条件时,乙方有权拒绝交接,甲方应及时整改、修复,直至符合交接条件为止。并将视为甲方逾期交付门面,由甲方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七、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该门面房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法转让,应该按时交付门面。甲方逾期交付门面时,按如下方式计算违约金:逾期交付天数__元/天;超过30天甲方仍不能交付转让门面时,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的门面转让费,和按上述约定追偿违约金。

2、乙方应按时接收门面和支付门面转让费。乙方逾期接收门面超过7天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不予返还已支付的门面转让费。乙方逾期支付门面转让费时,按如下方式计算违约金:逾期付款天数__元/天。

3、丙方保证该转让门面为其合法所有,享有门面的出租权,并不得一房多租。如因丙方原因造成门面所有权、租赁权纠纷,应由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乙双方违约金。该违约金按下述方式计算:甲方获得的违约赔偿=本合同约定转让费×1;乙方获得的违约赔偿=本合同约定转让费×2。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由合同三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__仲裁,通过仲裁程序解决。

九、其它规定

原门面租赁合同和财物交接清单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由三方签署后生效。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丙方:

签约时间:

签订地点:

抵押车转让合同【篇3】

甲方: (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证号:

地址: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议一致就机动车辆抵押借款的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甲方承诺在借款期间将本人所抵押车辆品牌: 型号 数量 台机动车牌照号码 车架号码 发动机号 抵押給乙方.抵押车辆评估价值: 元小写( 元)

第二条.借款金额: 元,月利率为 %于每月 号收取借款利息人民币 元。

第三条.经双方同意,甲方将借款本金和除首月利息余额打入乙方在 开的账户中,账户号为:

第四条.借款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借款不足三十天的 按三十天计息,超过三十天的按借款实际期限计息。

第五条.如甲方未能履行此约定,乙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向甲方最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行驶抵押权。

第五条.抵押的范围包括:

《机动车抵押借合同书》项下的借款本息与综合服务: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抵押登记费,律师费,诉讼费,申请执行费,拍卖或变卖费等),罚息,以及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

第六条,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对抵押机动车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在抵押前未将该物质转让抵押,抵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甲方愿承担全部责任。

2、抵押车辆的保险,由甲方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保险费用由甲方负担。

3、抵押车辆在乙方封存。

4、在抵押期间,乙方须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抵押车辆。若是由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的原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坏,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5、机动车抵押期间,如果价值有所减少,乙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计,甲方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计后,乙方认为机动车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甲方必须提前还部分或全部借款。

6、随车手续:由乙方保存。

7、乙方行使抵押权处理抵押车辆所得价款,不足清偿债务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甲方承诺抵押物一旦被乙方行使抵押权,甲方无条件,偿还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第七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执,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须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在甲方还清借款本金,综合费用后,乙方将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证件等返还甲方。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资信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

第十条.提示条款

甲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抵押车转让合同【篇4】

甲方:

乙方:

甲方因本人生产或经营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并以自有车辆作为抵押物,经当事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签定本合同内容。

第一项借款事项

第一条借款内容

借款总金额: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_____天。月利息_______。

第二条借款的支付及偿还

(一)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续办妥后,乙方将借款金额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或转入甲方账户。

(二)借款的偿还: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还清本息。

(三)甲方可以提前还款,但必须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三条违约责任

(一)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额偿还本借款,则从逾期之日起,对未偿还部分加收/天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的,视为甲方彻底违约,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借款金额20%的违约金;

第二项抵押事项

第四条甲方确认抵押资产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续合法、有效,该资产在抵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否则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五条抵押物事项

(一)汽车种类及牌号:_______________

(二)车架号:_______________

(三)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抵押物的保管

(一)抵押物由乙方保管,在抵押期间,乙方无偿使用该车辆,保证该车辆无任何交通事故及违章。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二)甲方必须连同与抵押车辆相关的钥匙、机动车登记证书、行车证、购车发票、购置税、养路费、保险单据、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间人保管。

第七条抵押物的处置

(一)抵押期间,甲方对抵押车辆做出的任何处置均无效。

(二)甲方如不能按时还款,自逾期天后,乙方则可以变卖抵押物以挽回损失,甲方同时签署《逾期变卖委托书》。

第八条抵押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置抵押物

(一)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二)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三)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四)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五)借款人卷入或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六)借款人变更住所。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事项未在5日内及时通知的。

第三项其它规定

第九条费用的承担

(一)如果甲方不能按期还款,在争取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展期。

(二)有关抵押、借款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其余在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抵押车转让合同【篇5】

甲方(贷款人、抵押权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方、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借款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借款金额

借款本金数额: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第二条借款期限与还款

1、借款期限: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实际放款日顺延。实际放款日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据记载日期为准)。

2、借款期限届满前,经双方同意可以办理展期,展期期限和借款利率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展期前,乙方须先行结清当期利息。双方确认:依本合同所设定的担保物权及于展期的债务。

3、乙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15时前偿还全部借款本金、付清利息。特别约定: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累计达到____日的,甲

方有权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借款全部提前到期。乙方应于收到借款提前到期通知次日15时前偿还全部借款本金、付清利息,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4、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还款;但利息仍按本合同

第三条约定给付。

第三条借款利息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计收利息。

借款月利率为,月利息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2、乙方须于实际放款日当日内支付

第一个月的利息;此后,于每个月的实际放款日对应日前支付下一个月的借款利息。

第四条抵押标的

抵押机动车的品牌、型号、数量、车辆牌照号码、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等详见附件1:抵押机动车清单。

抵押机动车暂估价值总计:人民币(大写)万元。

第五条抵押担保范围及期限

1、担保范围:乙方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包括展期协议)约定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证费、公告费、差旅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处分担保物所需其他费用等)、其他相关费用。

上述债务在本合同中已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从约定;没有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按照有关单位出具的收款凭证所记载的金额确定。

2、担保期限:抵押权设立之日起,至甲方全部债权获得清偿之日止。

第六条抵押登记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负责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其他各方当事人应尽配合义务。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抵押登记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赔偿损失(赔偿金额为一个月的利息)。

第七条放款

满足下列各项条件后,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

1、各方已签署本合同。

2、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且甲方已收到抵押权利证明原件。

3、甲方已收到乙方股东会或其他权力机构关于同意本次借款和抵押的决议。

4、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有关款项。

第八条抵押机动车的权利限制

1、抵押权存续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机动车,或做出任何不利于甲方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改变(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出借、出租、抵偿债务、分割等);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如乙方确需转让抵押机动车的,应经甲方事先同意,且另行提供等值担保。甲方在取得担保后,指派工作人员办理撤销抵押手续。

2、如甲方要求乙方为抵押机动车办理保险的,乙方应无条件投保并承担保险费用(甲方为

第一受益人)。抵押期间,抵押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抵押权及于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代位款物等。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甲方有权要求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3、抵押期间如抵押财产价值显著减少(抵押机动车的市场价值减至合同暂估价值的80%及以下)的,或

第三方就抵押机动车与乙方发生权属争议的,或

第三方就抵押机动车申请保全或强制执行的,或乙方申请或被申请破产、合并、被兼并、分立、解散、清算、改制、歇业、停业整顿、被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另行提供担保。

4、抵押权存续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该抵押机动车上另行设定抵押权等其他担保或权利限制,也不得以该机动车进行出资、合伙或联营。

5、抵押权存续期间,乙方应按机动车登记用途合理使用抵押车辆,并尽维修、保养义务。

第九条乙方的保证与承诺

1、乙方保证对抵押的机动车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与处分权,乙方签订、履行本合同已经依法履行了相关法律手续、取得了股东会或其他权力机构的同意。

2、各方签署本合同时,该抵押机动车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限制,以及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或抵押权实现的其他争议(包括、但不限于:存在抵押、留臵、已出售、出租、借用、托管、继承、遗赠、赠与、被查封、行政限制、存在权属争议、涉及该机动车的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或机动车存在危及公共安全的隐患,乙方已与

第三方签订抵押机动车转让合同等)。

3、乙方及时交纳抵押期间机动车的交强险、商业保险等费用,依法按时检验机动车。

第十条抵押权的行使

1、双方特别约定:如发生下列任一情况的,甲方有权宣布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提前到期:

(1)乙方违反其本合同

第八条、

第九条约定义务的。

(2)乙方申请或被申请破产,或发生可能造成抵押机动车毁损、灭失、价值下降的,或抵押机动车发生权属争议的,或抵押机动车上存在其他担保或优先权利的,或抵押机动车被查封、扣押、监管的。

(3)在发生影响或可能影响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权利的情况后,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提供新的担保或采取其他补偿措施的;或乙方在收到相关付费通知后未按通知规定的时间付费的,或乙方未履行支付有关抵押机动车的相关费用或未履行有关抵押机动车的相关义务,导致甲方的抵押权可能遭到损害的。

(4)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累计达到____日的。

2、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15时前,或收到借款提前到期通知次日15时前,乙方应当结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等全部款项;否则,甲方有权行使抵押权。

3、甲方可通过自行变卖、拍卖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拍卖、变卖等方式实现抵押权。如甲方自行拍卖抵押机动车的,甲方有权自行选定评估及拍卖机构。

4、担保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全部债权数额的部分归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由乙方清偿。各方同意:相关评估、拍卖等手续均委托甲方办理。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的,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余额(含未偿还的借款本金、利息)每日1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借款利息仍应按照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直到结清全部款项为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抵押权期间、诉讼期间、执行期间等)。

2、乙方未在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包括提前到期)届满前偿还全部借款本金的,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余额(含未偿还的借款本金、利息)每日1.5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借款利息仍应按照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直到结清全部款项为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抵押权期间、诉讼期间、执行期间等)。

3、乙方违反本合同

第八条、

第九条约定义务,或由于非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而致抵押权未能有效设定、丧失或部分丧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提供有效担保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或者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立即清偿本息,并另向甲方支付借款总额20%的违约金。在上述本息及违约金未获清偿期间,按总额的日千分之三计息。

4、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可以同时适用;如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十二条特别约定

1、本合同所约定的抵押担保条款独立于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如上述合同或其中的其他条款无效、部分无效、被撤销、解除、不成立、不生效时,本合同约定的抵押担保仍然有效,作为乙方履行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义务的担保。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给予乙方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也不视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3、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评估、拍卖、公证、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全部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有的本合同约定的抵押财产以外的财产申请执行以实现本合同项下债权,且不以放弃本合同所约定的抵押权或必须先行使该抵押权为前提条件。

5、如

第三方为乙方向甲方另行提供其他担保(包括物的担保、保证等)的,甲方有权同时就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

第三方提供的担保物实现债权,并有权同时要求

第三方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1、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协商不成的,须向甲方住所地(市区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如各方同意办理公证手续,由公证机关依法赋予本合同强制执行效力的,若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则甲方有权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使债权、实现抵押权),乙方放弃向法院提出任何抗辩权。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于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合同终止

本合同于甲方全部债权获得清偿后终止;相关方在合同终止后____日内办理机动车抵

押注销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未涉及的内容,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

2、乙方等在本合同中所做的保证、承诺、担保等对补充协议仍然有效。

第十七条通知

各方当事人确认本合同首页所列的联络方式准确、有效,各方当事人在收到书面变更通知前,通过上述联系方式所发出的通知等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八条充分磋商与修改补充

1、各方确认:本合同全部条款均系各方当事人平等、充分磋商后共同拟定,各方对本合同各项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理解和接受。

2、各方对本合同内容进一步修改、补充如下: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机动车辆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抵押车转让合同【篇6】

胯款人(抵押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胯款人(抵押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贷款人(抵押权人) 联系电话

贷款人(抵押权人) 联系电话 保证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胯款人 、 系 夫妻 关系。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胯贷条款

第一条 贷款金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第二条 贷款用途。贷款用于 ;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贷款挪作他用。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贷款人有权就挪用贷款部分自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上浮 %计收违约金。

第三条 贷款利率。月利率为 2 %,利息从贷款之日起开始计算并按月付息。

第四条 贷款期限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实际以借款借据或银行交易凭据为准。

贷款除现金交付借款人 元外,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在抵押登记后,余款以转帐形式划入贷款人指定的银行帐户(户名 开户行 帐号 ),上述行为均视为借款人提用了借款,贷款人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

第六条 贷款人与借款人双方商定,自提用借款次月起,借款人按月给付贷款利息,付息日为每月 日。贷款到期一次性还清本息。

第七条 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偿付贷款本息,贷款人有权对逾期贷款本息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上浮 50 %计收取追索债权的费用(差旅费、误工费等)。

第八条 借款人需提前还款的,应提前 日书面通知贷款人。提前还款部分,不满15日的按半个月计收利息,超过15日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收利息。

第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的,贷款人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提前向借款人、保证人发出《提前还款函》,要求借款人在《提前还款函》规定的期限内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违约金):

(一)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款,足以使贷款人认为借款人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归还贷款本息的义务的;

(二)借款人本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而无继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或受遗赠人;

(三)借款人的继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或受遗赠人拒绝为借款人履行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

(四)借款人连续两个付息期或在本合同期内累计三个付息期未按时偿还贷款利息;

(五)根据本合同担保条款约定,因保证人违反担保条款的约定,致使保证人需提前履行义务或贷款人提前处分抵押物的;

(七)借款人未向保险公司办理指定保险的;

(八)借款人挪用借款的;

(九)根据合同法第68条规定,贷款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的借款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贷款人贷款本息的情形。

第十条 贷款人和借款人双方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借贷条款,均须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意见,同时征得保证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 订立、执行本合同所需有关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抵押条款

第十二条 抵押人自愿将其享有处分权的车辆抵押给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作为偿还本合同借贷条款项下之借款的担保,并保证承担法律责任。抵押物详细情况如下:汽车 辆;品牌型号 ;颜色 ;发动机号 ;车辆识别代号 ;号牌号码 皖A 。

第十三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包括逾期、挪用违约金)、因归还贷款本息而引起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诉讼仲裁费、律师代理费、交通费等)。

第十四条 抵押期间从抵押登记之日起至本合同借贷条款项下全部债务履行完毕止。

第十五条 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接受贷款人在抵押车辆上安装、控制GPS装置,安装费用由借款人承担)。但抵押车辆交贷款人保管情形除外。

第十六条 抵押期间由于抵押人的过错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应由抵押人承担责任,抵押人应在三十天内或贷款人规定的期限内向贷款人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抵押人不能提供价值相当的担保的,抵押权人可以选择提前处分抵押物以行使抵押权。

第十七条 抵押物抵押期间,抵押人出租或以变卖、抵偿债务、赠与等方式处分抵押物所有权的,须征得贷款人同意。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物引起贷款人的损失,由抵押人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设定抵押物需要到主管部门进行抵押登记,抵押人应与贷款人、保证人合作。抵押人在本合同抵押设定并登记完毕之日,将该抵押物的权属证明文件(登记证书)交抵押权人保管。

第十九条 因发生本合同第九条所述情况,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而未受清偿的,贷款人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

抵押人只能在合肥市区范围内使用、停放抵押车辆,并不得毁损、影响GPS装置的正常功能,否则视为违约,贷款人有权随时主张全部债权。

第二十条 借款人须向保险公司办理 保险,并应以抵押权人为保险第一受益人。抵押期内,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为防止保险中断,贷款人可以代替借款人投保,保险费用由借款人承担,保险权益属贷款人。抵押期间,如汽车发生赔偿事故,贷款人有权根据事故性质及借款人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将保险赔款付给借款人。汽车如发生部分损失的情况,保险赔偿金和损害赔偿金应全部用于维修汽车,借款人应负责将汽车修复至完全正常状态;如发生车辆全损或推定全损或全车被盗抢等保险事故。

保险赔偿应首先用于一次性清偿贷款本息和支付有关费用。如保险赔偿尚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借款人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还本付息义务,并且该项还款义务应于保险赔款获得之日起七日内履行完毕。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中“借贷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保证条款

第二十二条 保证人自愿为借款人在本合同条款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二十三条 保证责任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罚息、挪用罚息)、因归还贷款本息而引起的、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律师代理费、交通费等)。

第二十四条 保证期间从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到本合同还款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经过两年。贷款人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的约定,通知借款人立即清偿部分或全部债务,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五条 若保证人不按合同履行保证责任,贷款人有权向保证人追索。

第二十六条 保证人承诺督促借款人按时归还贷款,并按贷款人的要求,帮助贷款人追收借款人的债务。

第二十七条 贷款人与借款人、保证人商定,在贷款人认为必要的情况下,贷款人仅需通知借款人,即可将债权转让给保证人或第三人。保证人同意接受转让的债权,转让的价格不低于借款人所欠贷款本息及罚息、违约金等之和。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中“借贷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保证条款”的效力,保证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其他条款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合同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采用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向合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 本合同自借款人、贷款人、抵押人、保证人签字或盖章之后生效,本合同中的抵押条款在办妥抵押登记之后生效。

第三十一条 借款人按期偿还本合同约定的债务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告终止。贷款人将协助借款人到主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的所有权权属证明文件退还借款人。

第三十二条 借款人、抵押人、保证人不依本合同约定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贷款人享有追索权。贷款人因行使上述追索权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交通费等),均由借款人承担。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借款人、贷款人、保证人各执一份,登记、公证机构各存档一份。

第三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咀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车转让合同【篇7】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机动车辆抵押借款的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乙方承诺在借款期间将本人所抵押车辆品牌

型号:________数量:________台机动车牌照号码:________。

第二条借款金额

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__(天利息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三条借款期限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违约责任:如果乙方不能按期归还欠款本息,违约金________元整,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

第四条本合同期满,如乙方未能履行此约定,甲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行使抵押权。

第五条双方责任

1、乙方保证对抵押机动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在抵押前未将该质物转让抵押、抵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乙方愿承担全部责任。

2、抵押车辆在甲方存放。

3、抵押车辆的保险,由乙方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保险费用由乙方负担。

4、在抵押期间,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甲方赔偿责任。

5、机动车抵押期间,如果价值有所减少,甲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价,乙方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甲方认为机动车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乙方必须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

6、随车手续:由甲方保存。

7、甲方行驶抵押权处理抵押车辆所得价款,不足清偿债务的,甲方有权另行追索。乙方承诺抵押物一旦被甲方行驶抵押权,乙方无条件、无偿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第六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须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在乙方还清借款本金,综合费用后,甲方将乙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证件等返还乙方,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资信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

第九条提示条款

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乙方要求,甲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乙方对本合同搜索页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抵押合同(六)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立协议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为了明确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各自责任、权益和义务,恪守信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贷款抵押管理规定(试行)》,特签订本《抵押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抵押人自愿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权,担保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与____________银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之借款合同,按期履行债务偿还借款。该贷款种类为__________________,金额__________________万元,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贷款期限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借款合同编号为______。

二、当借款人不能依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时,抵押权人有权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三、抵押人对“抵押物清单”中所列财产依照国家法律规定拥有__________________(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并在抵押期内将所有抵押财产的产权证书交由抵押权人占管。

四、__________________抵押物在此之前已设有抵押,抵押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抵押期限为____________。

五、经双方协商此项抵押的抵押额为____________万元,抵押率为______%,抵押期限为______年,随__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抵押人在已设定抵押物的抵押价值额内不得重复抵押。在抵押价值额外再行设定抵押权的,应在再行设定抵押数之前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六、根据协商,双方占管抵押物采取下列方式
1.下列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使用

抵押物名称

型 号

数 量

抵押物名称

型号

面值

单位

数量

抵押物名称

型 号

数 量

七、抵押人对自己占管的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的完好,并随时接受抵押权人的检查和验证。抵押人未征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不得以出租、出售、转借等形式处分自己所占管的抵押物。抵押权人发现抵押人对所占管的抵押物保管不当或有减损其价值的行为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原状或提供其他等价的财产充当抵押物。抵押人不予执行的,抵押权人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或收回部分直至全部贷款。

八、抵押权人占管之抵押物,如因抵押权人过错造成抵押物及有关文件损坏、遗失的,由抵押权人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九、抵押权人占管、保管抵押物及有关文件、凭证,按照有关规定由抵押人向抵押权人交纳保管费____________元,本协议生效后三十日内结清。

十、本抵押所保证的借款合同期满,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或在抵押期间抵押人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采取____________方式处分抵押物。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费用(含税金);
(二)支付抵押人欠交抵押权人占管抵押物的保管费用;
(三)偿还借款人所欠抵押权人全部贷款本息;
(四)支付应由借款人支付贷款银行的其他有关费用;
(五)清偿上述款项后所余金额交还抵押人。
处分抵押物所得金额不足以偿还借款人所欠抵押权人贷款本息的,抵押权人仍有权追索债务。

十一、借款人按借款合同规定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后,抵押权人将自己占管的抵押物及有关文件退还抵押人。

十二、抵押人应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物的财产保险,保险期不得短于抵押期。保险费用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期间,抵押权人为抵押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如遇意外损失,财产保险赔偿首先交由抵押权人处理。

十三、抵押期间,各种抵押物的孳息归财产所有人或经营管理权人所有。

十四、其他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其他约定中应包括抵押期间财产保险赔偿处理方式和有价证券到期是否兑付等约定)

十五、双方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本《抵押协议》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十六、本《抵押协议》为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的补充文件。一式________份,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各执_________份

股分制企业、合资合营企业、承包经营企业董事会或发包人审核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抵押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值得参考!农村房屋抵押给私人的合同五篇


抵押当出现违约时,赋予贷款人依法没收特定的企业资产的权利。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抵押合同对于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来讲都是有好处的。签订抵押合同时要注意其中细节,防止合同欺诈。你知道抵押合同的格式是怎样写的吗?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值得参考!农村房屋抵押给私人的合同五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农村房屋抵押给私人的合同【篇一】

私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怎么写?

私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是很多房产抵押人都需要签订的书面协议。那么,私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怎么写?私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在私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中,双方需要约定哪些内容?

房屋抵押借款合同

债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债务人(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急需一笔资金作为投资,需向甲方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房产证(以下简称乙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的条件下,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内容

1、借款总金额: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投资的需要,不作为其他非法使用。

3、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届满之日清偿。

4、借款利息:月息为。

乙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

第二条 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房屋产权证(证号:***)

2、抵押物价值:乙方房产证经双方议定估价为**元

3、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甲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三条 甲乙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对乙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乙方到期还清借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还乙方。

(二)乙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甲方通知乙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偿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乙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甲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 其他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合同并收回相应借款及利息。

(1)乙方向甲方提供情况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乙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无力向甲方偿付借款本息。

(3)乙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3、甲乙双方提供的借款凭证,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若发生争议:

1、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请有关部门调解;

3、调解不成,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即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身份证号码:

订立时间:年月日

农村房屋抵押给私人的合同【篇二】

(房屋登记专用)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地址:

电话: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为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设立□抵押权登记□抵押权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主债权详情

1、主债权金额及币种:

2、债务履行期限:

第二条抵押详情

1、□房屋所有权证号:

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

2、抵押房屋坐落:

3、抵押房屋建筑面积:

4、被担保主债权金额:

5、担保范围:

6、债务人:

7、备注:

第三条特别约定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本合同仅为甲、乙双方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抵押权登记□抵押权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之用的主债权及抵押合同。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不作他用。

2、甲、乙双方共同承诺:本合同填写的内容真实、准确。如有虚假,双方自行解决争议并愿意承担申报不实的法律责任。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第四条其他

1、本合同与甲、乙双方及相关当事人签订的相关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其他相关合同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矛盾的,以本合同为准。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房屋登记机构存档一份。

甲方(签字或公章):

代理人:

年月日

乙方(签字或公章):

代理人:

年月日

说明:1、该示范文本仅供抵押人及抵押权人参考使用。

2、□处由甲、乙双方勾选确认。

农村房屋抵押给私人的合同【篇三】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自愿公平的原则,为担保丙方所欠债务,就甲方向乙方房产抵押事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为了确保(抵押权人)与(主合同债务人)于年月日已达成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为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拥有所有权的位于区路号号楼单元室,房产证编号为_____京权证朝私字第号房产(以下简称为抵押物)的全部权利抵押给乙方,作为履行该主合同的担保。

第二条本抵押合同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中约定的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三条甲、乙双方方特别声明,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无效,不影响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有关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在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全套该抵押物的证明文件,到有关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物的登记手续。

第六条抵押期间,未经乙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出租、变卖、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其他形式处置或转移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由此引起乙方的任何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甲方负责缴付涉及该抵押物的一切税费。甲方因不履行该项义务而对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八条甲方保证乙方对主合同约定的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的利益有对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

第九条处分抵押物的价款不足清偿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

第十条处分抵押物的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乙方应退还甲方。

第十一条甲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作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二)甲方在管理抵押物期间,应遵守管理规定,按时付清该抵押物的各项管理费用,并保证该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

如不履行上述责任,须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三)当有任何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时,甲方保证在五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十二条抵押权的撤销:甲方已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清偿了债务或甲、乙双方签定房地产转让合同并完成登记后,抵押权自动撤销。

第十三条甲方未依约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物。

第十四条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构成违约行为。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方一切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既得利益、预期利益和为处理此违约行为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律师费用等)。

第十五条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在双方协商后仍未达成协议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双方自愿向公证机关申请赋予本合同以强制执行效力,抵押人同意在主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主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时以及发生主合同约定的贷款人(抵押权人)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的情况时,径直根据公证机构出具的执行证书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对抵押物的强制执行。本条款优先于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争议的条款。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补充协议必须是书面的。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在有关房产管理部门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农村房屋抵押给私人的合同【篇四】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自愿就房屋买卖事项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自有坐落在屋(包括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书证号为房)及相应的土地)有偿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房屋及土地使用权范围东至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附该土地土地使用权属证件复印件一张)。

第三条双方协议商定房屋及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款共计________元整,乙方已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支付________元定金,双方同意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再支付给甲方购房款________元。剩余所欠甲方的购房款________元,协议签订后乙方同意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给甲方________元,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给甲方________________元。甲方收到款项后应当出具收据。

第四条乙方如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所欠的相应款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对乙方已交款项可不予退还。

第七条协议签订后,在乙方没有交纳完全部购房款期间,甲方所提供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原件)由见证人保管,在此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要求保管人交出该证件。乙方在交付完全部购房款后,在得到甲方确认后,由保管人将该证件交付给乙方。

第八条乙方在交付完全部购房款后,如需办理相应权属证件的过户手续时,需要甲方出面配合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因土地使用权、房屋过户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甲方的延误,影响土地、房屋产权过户登记,因此而遭致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十条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达成协议副本,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1式________份;甲乙方各执________份,见证人处留存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见证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农村房屋抵押给私人的合同【篇五】

债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债务人(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急需一笔资金作为投资,需向甲方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房产证(以下简称乙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的条件下,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内容

1、借款总金额: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投资的需要,不作为其他非法使用。

3、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届满之日清偿。

4、借款利息:月息为。

乙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

第二条、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房屋产权证(证号:***)

2、抵押物价值:乙方房产证经双方议定估价为**元

3、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甲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三条、甲乙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对乙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乙方到期还清借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还乙方。

(二)乙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甲方通知乙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偿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乙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甲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其他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合同并收回相应借款及利息。

(1)乙方向甲方提供情况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乙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无力向甲方偿付借款本息。

(3)乙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3、甲乙双方提供的借款凭证,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若发生争议:

1、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请有关部门调解;

3、调解不成,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即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订立时间:年月日

银行抵押合同范文


这篇《银行抵押合同范文》是合同范本网为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以下信息仅供参考!

为确保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第一条 甲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第二条 甲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元贷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第三条 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第四条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第五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第六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第八条 抵押期间,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第九条 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第十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帐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动用。第十一条 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第十二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第十三条 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第十四条 抵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第十五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第十六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改变贷款用途、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第十七条 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与甲方存款帐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第十八条 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利息;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4.支付其他费用。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十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关于动产抵押物的争议,经协商解决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均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