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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选】信息系统合同书样本通用六篇

【优选】信息系统合同书样本通用六篇。

合同可以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保护我们,并为我们提供可能,签订好劳动合同是需要多加重视的。我们要仔细签订好这一次非常重要的合同了,可以更好的维护双方的利益。所以,您想知道有哪一些有关合同的内容资料的吧?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优选】信息系统合同书样本通用六篇,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信息系统合同书样本【篇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受_________委托,由乙方即中国信息安全产品测评认证中心_________测评中心(该中心系由国家授权履行对信息安全产品,信息系统及信息安全服务进行测评认证的第三方权威,公证机构。)对甲方即进行测评。为保证信息系统检测评估过程的顺利进行,提高信息系统的安全性,现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1.经甲乙双方协商,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时间约为________周)由乙方对甲方网络系统的安全性进行检测评估。

2.测评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在检测评估过程中,甲方应协助并向乙方提供有关网络系统检测评估所需的文档。

4.乙方在对甲方的网络系统进行检测评估中必须严格依照信息系统检测评估要求与标准执行。信息系统检测评估过程如下:

(1)甲方向乙方提交系统检测评估申请文档;

(2)乙方对甲方提交的文档进行形式化审查;

(3)乙方对甲方提交的文档进行技术审查;

(4)乙方确定现场核查方案及计划;

(5)乙方对甲方申请检测的系统进行现场核查检测;

(6)乙方整理分析检测数据并撰写检测报告;

(7)乙方向甲方提交系统检测报告。

5.乙方在检测评估完毕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网络系统检测评估报告。

6.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交的任何文档资料以及检测评估数据与结果保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相关事宜执行,以确保任何相关技术及业务文档不得泄露。

7.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系统检测评估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转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8.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9.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两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信息系统合同书样本【篇二】

合同双方当事人: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开发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名称:________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在自愿、平等、互利、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

乙方将依据甲方的需求,并根据甲方业务的描述情况向甲方提供以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1.硬件系统

乙方所提供/代购的硬件系统设备为原厂商所生产的产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要求。该硬件设备的技术标准、规格、数量、价格和交付日期等见附件.

2.软件系统

乙方所提供的软件集成系统为_____________(系统名称)该软件集成系统的主要功能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软件集成系统的名称、功能、等级、规格、版本、价格等相关情况见附件___________.

3.信息系统安装或实施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信息系统的目标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信息系统的整体功能需符合甲方所描述的_______________系统要求,并应达到相应的技术指标。该信息系统的技术方案见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工期

1.开工时间:乙方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开工。

2.验收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3.信息系统完成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4.总日历工期天数:___________天。

5.信息系统具体工程进度安排见附件___________.

三、价格与付款方式

1.本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信息系统的总价为___________,其中

设计费用价格为___________;

硬件系统价格为___________;

软件系统价格为___________;

系统集成服务价格为___________;

以上各部分价格组成分别见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除非另有书面约定,付款方式见附件___________.

2.项目增减价格

在本项目进展过程中,甲方/乙方依据本合同第条对项目作出任何变更或经双方同意的设备、系统功能变化或软件模块的增减等,一方或双方将依据上述所规定的价格标准商定变更后的具体价格。

四、系统验收

1.系统开发、安装及调试完成后,甲方应及时进行系统验收。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个工作日内,确定具体日期,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系统验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对此乙方应当配合。

2.具体验收方式和验收标准见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信息系统合同书样本【篇三】

合同双方当事人: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开发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名称:________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在自愿、平等、互利、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

乙方将依据甲方的需求,并根据甲方业务的描述情况向甲方提供以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1.硬件系统

乙方所提供/代购的硬件系统设备为原厂商所生产的产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要求。该硬件设备的技术标准、规格、数量、价格和交付日期等见附件

2.软件系统

乙方所提供的软件集成系统为_____________(系统名称)该软件集成系统的主要功能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软件集成系统的名称、功能、等级、规格、版本、价格等相关情况见附件___________。

3.信息系统安装或实施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信息系统的目标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信息系统的整体功能需符合甲方所描述的_______________系统要求,并应达到相应的技术指标。该信息系统的技术方案见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工期

1.开工时间:乙方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开工。

2.验收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3.信息系统完成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4.总日历工期天数:___________天。

5.信息系统具体工程进度安排见附件___________.

三、价格与付款方式

1.本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信息系统的总价为___________,其中

设计费用价格为___________;

硬件系统价格为___________;

软件系统价格为___________;

系统集成服务价格为___________;

以上各部分价格组成分别见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除非另有书面约定,付款方式见附件___________。

2.项目增减价格

在本项目进展过程中,甲方/乙方依据本合同第?条对项目作出任何变更或经双方同意的设备、系统功能变化或软件模块的增减等,一方或双方将依据上述所规定的价格标准商定变更后的具体价格。

四、系统验收

1.系统开发、安装及调试完成后,甲方应及时进行系统验收。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个工作日内,确定具体日期,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系统验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对此乙方应当配合。

2.具体验收方式和验收标准见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保密与非竞争

1.?信息传递

在本合同的履行期内,任何一方可以获得与本项目相关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对此双方皆应谨慎地进行披露和接受。

2.保密

获取对方商业秘密的一方仅可以将该商业秘密用于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且只能由相关的工程技术人员使用。获取对方商业秘密的一方应当采取适当有效的方式保护所获取的秘密,以防止商业秘密未经授权而被使用、传播或公开。

3.非竞争性

双方同意,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和本合同履行完毕后的___________年内,双方均不得使用在履行本项目过程中得到的对方商业秘密,从事与对方有竞争性的业务,也不得以任何方式聘用对方在本项目中的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

4.信息安全

双方同意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以遵守和履行上述条款所规定的义务。经一方的合理请求,该方可以检查对方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上述所规定的义务。

六、项目培训与服务

乙方应根据项目实施的计划、进度和需要与客户的合理要求,及时安排对甲方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目标为使受训者能够独立、熟练地完成操作,实现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的目标和功能。

七、系统保证和维护

1.乙方保证,依据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信息系统及其附属产品不存在品质或工艺上的瑕疵,能够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技术规范、要求和功能进行正常运行。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软件系统在当前情况下是最适合本项目的版本。

2.乙方自各项目交付验收通过之日起____________内向甲方提供免费的保修和维护服务。如果厂商对系统产品中的相应部分的保修期超过一年的,则按厂商规定进行保修。

3.在保修期内如由于乙方的责任而需要对本信息系统中的部件(包括软件和硬件)予以更换或升级,则该部件的保修期应相应延长。

4.在保修期内如果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引起的上述故障,其修理和维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5.系统保修期期满后,如果甲方继续聘请乙方对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进行维护,则双方另行签署维护协议。

八、违约与赔偿责任

1.交付违约

如果乙方未在本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交付本合同所规定的项目,除依照约定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偿(具体补偿由甲乙双方可采取合同附件形式另行约定)和采取补救措施,并继续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违约金的具体确定方式为:

1.1 每延期___________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______%;

1.2 如果延期时间超过___________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除前款所约定的违约金外,乙方应当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_____%的金额作为对甲方的赔偿。

2.付款违约

2.1 如果甲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每延期___________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___%作为违约金,但是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___________?%;

2.2 如果延期时间超过_______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除前款所约定的违约金外,乙方还可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对乙方进行赔偿;

2.3 如果合同继续履行,甲方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外,仍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金额付款,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日期应相应顺延;

2.4 如果乙方选择解除合同,甲方应当按照已交付的硬件和已完成的软件的价格向乙方付款。甲方付款后,乙方应当向甲方交付已付款的硬件和软件。甲方如要在以后使用所接受的硬件和软件,则仍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使用。

3.软件条款违约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其所在软件方面的义务,违约方应当按照该软件价格的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4.如果发生违约事件,履约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应当以书面方式通知违约方,内容包括违约事件、违约金、支付时间和方式等。违约方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当于___________天内答复对方,并支付违约金。如果双方不能就此达成一致意见,可以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解决双方的纠纷,但任何一方不得采取非法手段或以损害本项目的方式实现违约金。

九、不可抗力

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的不可抗力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导致双方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免除相关合同责任。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尽可能采取合理的行为和适当的措施减轻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所造成的影响。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不得就扩大损失的部分要求免责或赔偿。

十、争议解决

1.如果合同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当采取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该争议,如果协商不成的,双方选择以下__方式解决:

1.1 向_____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1.2 向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对任何争议进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争议事项或争议事项所涉及的条款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它义务。

十一、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经双方各自指定的代表签署和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署后,甲、乙双方可友好协商就部分合同条款进行合理变更,双方同意后签署补充协议。

3.本合同于双方各自履行了合同的全部义务,包括本信息系统的保修期结束和甲方付清全部合同款后终止。

4.本合同一经签署,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本合同。本合同所列的附件及需求说明书、系统设计书、检测标准等文件,经双方签字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其它任何口头或未包含在本合同内的或未依据本合同制定的书面文件均不对双方发生拘束力。

5.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信息系统合同书样本【篇四】

甲方:乙方:鉴于信息科员工需对甲方的机密信息保密,并跟据国家和医院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风险提示:

用人单位有权采取措施保护商业秘密,但在订立保密协议时应注意不能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劳动者有择业的自由,但在行使权利时同样不得损害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保密协议跟其它协议一样,首先必须遵循公平、平等原则,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则该协议无效。

一、秘密信息

1、甲方员工档案、各类系统账号;

2、甲方各类统计报表;

3、甲方各类会议记录、讨论记录;

4、甲方各类管理技术信息及资料;

5、信息科管理的甲方所有系统的管理员账号、密码,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等医院设备的用户名和密码口令。

二、乙方的保密义务

1、所有在工作中制作的数码、影像制片,均属于甲方所有。对于内容为秘密级以上的,禁止私自制作与复制;

2、所有在甲方电脑、磁盘系统中创建、存贮和交流的信息,均属于甲方所有。禁止利用甲方系统电脑资源以甲方或个人名义发表虚假信息或泄露甲方机密。乙方需对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甲方机密资料负保密责任;

3、乙方离岗离职时,应将工作时使用的电脑、盘等其他一切存储设备中的设备返还公司。

三、保密期限风险提示:

很多企业通常约定保密期限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2至________年,这样的约定会给员工造成误解即离职后过了2至________年后,可公开或使用商业秘密了,这样的约定是不可取的。因此,企业____区别约定,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应约定保密期限做为直至该保密信息通过正常途径进入公知领域为止,而不做具体的年限约定;对于一般的保密信息宜约定________年或________年保密期限。双方同意本协议规定的保密期限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后________年内有效。在保密期限内,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离职,仍须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乙方认可,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在支付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四、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根据劳动民法典规定,除了员工违反培训服务期约定或违反竞业限制义务两种情形之外,企业不得与员工约定由员工承担违约金的条款。因此,保密协议中不得约定员工泄露企业商业秘密时应当支付违约金,只能要求员工赔偿由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甲方对违反上述任何一项义务的乙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并保留将侵犯甲方上述秘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乙方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利。

五、其他

1、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信息系统合同书样本【篇五】

合同协议书

农三师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 )为实施农三师41团南干渠引水口防洪工程项目(施工)(项目名称),己接受新疆小海子水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 )对该项目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l)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己标价工程量清单;

(8)其他合同文件。

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贰佰贰拾捌万叁仟贰佰肆拾壹元柒角壹分(¥2283241.71元 )。

4.承包人建造师: 张先国

5.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143日历天。

9.本协议书一式 陆 份,合同双方各执叁份。

1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农三师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盖单位章)承包人:新疆小海子水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xx年月日 xx年月日

合同协议书

农三师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 )为实施农三师41团盖孜河三道桥-九连段防洪工程项目(施工)(项目名称),己接受新疆小海子水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 )对该项目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l)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己标价工程量清单;

(8)其他合同文件。

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陆佰伍拾陆万柒仟零伍拾贰元贰角贰分(¥6567052.22元 )。

4.承包人建造师: 吴德跃

5.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190日历天。

9.本协议书一式 陆 份,合同双方各执叁份。

1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农三师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盖单位章)承包人:新疆小海子水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xx年月日 xx年月日

合同协议书

农三师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 )为实施农三师41团草湖大桥护岸防洪工程项目(施工)(项目名称),己接受新疆小海子水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 )对该项目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l)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己标价工程量清单;

(8)其他合同文件。

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玖万陆仟伍佰伍拾肆元伍角陆分(¥1696554.56元 )。

4.承包人建造师: 朱国华

5.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 143日历天。

9.本协议书一式 陆 份,合同双方各执叁份。

1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农三师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盖单位章)承包人:新疆小海子水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xx年月日 xx年月日

合同协议书

农三师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 )为实施农三师叶城二牧场三连防洪工程项目(施工)(项目名称),己接受新疆小海子水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 )对该项目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l)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己标价工程量清单;

(8)其他合同文件。

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伍万壹仟玖佰捌拾陆元贰角肆分(¥1251986.24元 )。

4.承包人建造师: 王华

5.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 143日历天。

9.本协议书一式 陆 份,合同双方各执叁份。

1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农三师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盖单位章)承包人:新疆小海子水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xx年月日 xx年月日

合同协议书

农三师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 )为实施农三师伽师总场克孜河防洪工程(施工二标)(项目名称),己接受新疆小海子水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 )对该项目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l)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己标价工程量清单;

(8)其他合同文件。

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玖佰零捌万零肆佰捌拾柒元伍角伍分(¥9080487.55元 )。

4.承包人建造师: 吴德跃

5.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 190日历天。

9.本协议书一式 陆 份,合同双方各执叁份。

1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农三师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盖单位章)承包人:新疆小海子水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xx年月日 xx年月日

信息系统合同书样本【篇六】

职位要求:

1、两年以上企业ERP系统和OA运维使用经验,熟悉用友U8及通达OA优先;

2、有应用系统产品实施相关经验者优先;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及相关专业;

4、责任心强,对工作认真负责,主观能动性强,工作积极主动;

5、能够主动的学习掌握新的技术及知识;

6、能够接受领导安排的其他任务,有很好的团队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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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合同新


本合同由下述双方签署:

甲方:

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

资质等级:资质证书号: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有意为乙方业务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上述信息化管理系统,双方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定义

1、信息化系统、信息系统、系统、项目信息化系统、信息系统、系统、项目等均指本合同所规定的、甲方拟建设、乙方拟提供的信息化集成系统及其部分。

2、里程碑里程碑指乙方为完成甲方拟建设的信息化系统中相对独立的阶段性工作部分项目。

3、秘密信息秘密信息指甲方、乙方所有用的管理信息、方式方法,顾客名单、商业数据、产品信息、销售渠道、技术诀窍、源代码、计算机文档等或由甲方、乙方明确指明为商业秘密的、法律所认可的任何信息。

4、工作日工作日指国家所规定的节假日之外的所有的工作日,凡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日均指工作日,未指明工作日的日期指自然顺延的日期。

一、甲方业务及信息化系统描述

1、甲方业务描述

甲方的主营业务为(),兼营业务为();甲方拟建立的信息化系统为(),拟建立的信息系统其要求和主要功能为()。

2、甲方现有的相关(技术设备名称)(信息化系统名称)为(),其主要功能是(),乙方对该系统已经充分了解,并将结合甲方拟建的信息化系统,充分利用现有系统中已有的设备和相关软件。已有系统的设备和软件见附件(),其中注明了拟选用的设备与软件。甲方保证对所拟选用的上述设备与软件有继续使用和/或升级的权利。未注明的设备与软件在拟建系统中不予利用,或由甲方自行处理;但原有系统中的功能,除(甲方明确表示需依照本合同由乙方升级的和不予保留的功能)之外,乙方不得由于集成了本合同所规定的系统后,而破坏其原有功能。

二、乙方所提供的信息系统描述

乙方已经充分理解甲方的需求并根据上述所书的甲方业务和信息化系统的描述,向甲方提供以下信息系统集成:

1、硬件系统

乙方所提供的硬件系统设备为()和()所生产的产品,产品质量符合()要求,该产品所构建的系统,主要功能为(),将支持(、、、、)软件的运行。该硬件设备的技术标准、规格、数量、价格等见《附件1》。

2、软件系统

乙方所提供的软件系统为(),其中属于第三方的软件为(),属于乙方所拥有的软为(),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软件为()。该软件系统以(乙方,甲方,第三方)所提供的硬件系统为运行平台,由()软件为操作平台;其软件系统包括:()子系统、()子系统、()子系统、()子系统、等()子系统共同构成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

该软件所构建的系统,主要功能为()、()、();该软件与(乙方所提供的)硬件系统所建立的信息系统将支持甲方()业务和/或管理的运作。该软件系统的名称、功能、等级、版本、价格见《附件2》。

3、信息系统达到的目标:

整体功能符合甲方的所描述(经营、管理、、、、)系统的要求,能够达到系统的集成以及模块之间的无缝衔接、数据的无缝传输、数据充分共享、快速响应查询;其具体的数据为:业务处理速度为每分钟(),数据存储量为(),数据传输速度为(),响应查询时间为()。

系统具有开放性,能够适应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包括技术设备的更新、具备后台编译、预留与其他系统的接口、采用标准技术);整个系统能够达到甲方所需功能的开放度,(同买方原有系统相兼容)。

4、系统设计的原则

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在技术上将体现以下原则:

()成熟性与先进性()习惯性与规范性()可用性与安全性()经济性与实用性()继承性与可扩展性

三、信息系统开发与进度

1、本信息系统的开发分为()里程碑阶段,每个里程碑阶段的项目完成后,均依据本合同《附件3》所列的检测标准进行检测和交付,甲方将按照本合同的第六条规定进行付款;乙方制作的或引用的检测标准不得低于本行业的标准。其具体的里程碑阶段和进度见《附件3》。

2、项目管理合同各方指派代表组成本信息系统开发管理小组,管理小组成员名单和通讯方式见附件()。合同各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重新指定己方管理小组成员,但须以书面方式通知另外一方;甲方也可以指定第三方作为自己的代理人参加管理小组。管理小组的成员应能符合项目及其进展的需要和要求。任何一方的小组成员如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从而导致项目迟延或终止,其后果如构成对本合同的违约,则由该成员所代表的一方依本合同的违约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3、信息与资料的提供甲乙双方应按照本项目的性质,互相配合,充分沟通;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职能人员调查了解有关系统情况,以对该信息系统进行全面的研究和设计,甲方应予以积极的配合。如甲方对乙方完成本合同所需的甲方资料和情况不予提供,从而导致项目迟延或终止,其后果如构成对本合同的违约或造成乙方的损失,则甲方依本合同的违约条款()和相关的法律规定承担赔偿和违约责任。

4、设计方案乙方在取得了甲方所提供的必要资料后,将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的功能与目标,在()日内完成设计方案并提交甲方审核。甲方在收到该设计方案后,对设计方案中所描述的信息系统的适用性和使用性进行审核;甲方应在()日内完成审核,如认可的,则在设计方案中签字认可。如有异议,则提交乙方复审,如不构成问题,则乙方应向甲方予以解释;确有问题的,乙方应及时予以修改并再次提交甲方审核。甲乙双方将重复此程序,直至双方一致认可。

甲方虽然对设计方案进行了审核并签字,但甲方只对设计方案中信息系统对甲方的适用性、可用性、()、()等进行审核。甲方并不对设计方案中的技术问题进行审核,如该设计方案在今后出现任何技术问题或技术调整,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该设计方案经双方签字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系统设计方案是整个项目的核心,是项目质量的基础、是履行合同的根本,且花费的时间和精力也最多,因此在此由甲方也对方案进行审核,将有助于项目的顺利进行、以减少可能的修改,并能更加切合用户的需要。

5、进度报告乙方应于每月(季)度终了的(20)天内,以合理的、甲方可以理解的方式,向甲方提供书面的项目阶段进度报告,包括硬件和软件建设阶段。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进度与计划执行、已完成的开发项目、有无遇到的困难和障碍、本项目的预期效果、人员配置、有无项目变更及/或变更情况、或其它与本项目有关的甲方应该知道的情况或甲方要求知道的情况。如有重大的问题或重要的变更发生,乙方需在(七)天内向甲方做出书面报告;乙方也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回复甲方在其它时间内提出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询问。如乙方违反本条的规定,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项目迟延和甲方不能及时付款或配合项目进行的后果及项目延期的责任。

6、第三方监理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作为本信息系统项目的监理,如甲方指定了第三方作为甲方的监理,依甲方的授权,该监理享有相关的、与甲方同等的、本合同中所约定的甲方权利,以监理本项目的进行。

7、转包与分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项目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实施。违反本条的规定,乙方应将转包或分包盈利(转包或分包合同所规定的价格与本合同所规定的价格的差额)的(双)倍支付给甲方,并按转包或分包项目价格的()%支付违约金;除立即终止转包或分包合同外,乙方仍应按本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和质量等条款,继续履行本合同。

四、项目变更

以维护和兼顾各方的利益和信息系统的最优化为原则、在本项目的基本范围内,甲乙双方均有权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适时地提出变更、扩展、替换或修改本项目的某些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或减少系统的相应功能、技术参数的提高或提升、交付或安装的时间与地点;为此,双方同意:

1、若甲方提出项目的部分变更,甲方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乙方。乙方应在()工作日内对此作出书面回应,其内容包括详细的该变更对合同价格、项目交付日期、系统性能、项目技术参数的影响和变化以及对合同条款的影响等。

2、甲方收到乙方的上述回应后,应在()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是否同意和接受乙方的上述回应。如果甲方接受乙方的上述回应,则双方另行对此变更签署予以确认,乙方则按变更后的约定履行本合同。

3、如甲方不同意乙方的上述回应、如对价格或交付日期的变化等,甲乙双方有权将此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在仲裁裁决生效之前,甲方执行乙方回应中的要求,乙方执行甲方所要求的变更。仲裁裁决下达后,双方即依此执行并由败诉方承担仲裁费用。本条款对仲裁的选择是独立的,不影响本合同中争议条款所规定的争议方式解决的选择。

4、如乙方提出项目的部分变更建议,乙方应同时详细阐明该变更对合同价格、项目交付日期、系统性能、项目技术参数的影响和变化以及对合同条款的影响等。

5、甲方收到乙方的上述变更建议后,应在()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是否同意和接受乙方的上述变更建议。如果甲方接受乙方的上述回应,则双方另行对此变更建议签署予以确认,甲乙双方则按变更后的约定履行本合同。如甲方不同意乙方的上述建议,双方仍按原合同执行,但由此而产生的相关风险,由甲方承担。

五、交付

1、交付时间和地点乙方将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所规定的时间和项目,由乙方支付运费和保险费,(逐项列明有关费用)交付本信息系统集成;交付地点:()。

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导致交付不能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乙方将按延期时间顺延交付时间;如因延期交付而导致乙方的损失,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如甲方能接受交付而不接受交付,则视为乙方已经交付,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付款,甲乙双方对此另有约定的除外。

2、交付方式乙方在进行每项合同所约定的项目交付前()天,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接到通知的()天内安排接受交付。

3、交付内容乙方应按照合同所约定的内容和时间进行交付;除项目本身的系统运行外,包括但不限于机器设备、安装手册、工作手册、系统软件、计算机文档、人机交互学习程序等;如本合同约定甲方可以使用或拥有某软件源代码的,乙方应同时交付软件的源代码。所交付的文档与文件应当是电子版式和可供人阅读的。

4、检测与检验乙方在交付前,应当对所交付的项目进行功能和运行检测,以确认交付项目符合本合同的规定;检测标准见《附件3》及()。甲方在领受交付项目后,应当在()天内对所交付项目进行检验,向乙方出具书面文件以确认其符合本合同所约定的信息系统任务、要求和功能;或如有缺陷,应向乙方出具书面报告,陈述需改进的缺陷。乙方应立即改进此项缺陷,并再次进行检测和评估。甲方应于()天内再次检验并向乙方出具书面领受文件或递交缺陷报告。甲乙双方将重复此项程序直至最终检验合格由甲方领受或由甲方依法或依约终止本合同为止;但此项重复程序不得超过本合同所规定的相应合同履行期。

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所交付项目缺陷,经甲方要求,乙方应帮助改进此项缺陷,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系统试运行自系统功能检测通过之日起,甲方拥有()天的系统试运行权利。

如由于乙方原因,系统在试运行期间出现缺陷或问题,如果是硬件方面的问题,而该硬件是由乙方直接提供给甲方的,乙方应免费更换或修理故障部分的设备;如果是软件方面的缺陷或问题,乙方应及时排除该方面的故障;所引起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如由于甲方原因,系统在试运行期间出现缺陷或问题,如果是硬件方面的问题,而该硬件是由乙方直接提供给甲方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更换故障部分的设备,如是甲方自行采购的,则由甲方自行负责维修;如果是软件方面的缺陷或问题,乙方应及时排除该方面的故障;所引起的相关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6、系统验收()天的系统试运行完成后,甲方应及时进行系统验收。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本信息系统)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的()天内,安排具体日期,由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系统验收。

如属于乙方原因致使被验收系统未通过验收,乙方应排除故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同时,延长试运行期限()天直至系统完全符合验收标准。

如属于甲方原因致使被验收系统未通过验收,如为系统故障原因,乙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进行验收,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支付;如系故障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而甲方不愿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则由乙方单方面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甲方,由此视为系统验收已经通过。

五、所有权、版权和使用权

1、硬件设备所有权(自甲方检验合格且向乙方付清全部合同款后),(自乙方交付后),转移至甲方;

2、受甲方委托,由乙方开发的()软件及相关文件和文档的版权归()所有;()方享有其使用权。与本信息系统相关的且由此项目开发而新产生的商业秘密信息、技术资料和技术诀窍等所有权归()所有,()方享有使用权。(另一)方非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本条所约定的相关所有权和/使用权或泄露秘密信息、技术资料或技术诀窍。任何一方违反本条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另一方的损失。本合同另有规定或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3、甲方对乙方所售予(许可)的()软件(没有)(有)向第三方(分)许可的权利。除本合同规定外,乙方许可甲方使用的软件或相关的任何知识产权,并不表示甲方已经从乙方获得许可第三人使用它们的权利。

4、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来自于和/或属于第三方的软件,甲方在使用时,应当依照乙方与第三方对该软件使用的约定依法使用。乙方应将该等约定的书面文件的复印件交甲方参阅。

5、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因其发生收购、兼并、重组而发生变化;如甲方被收购、被兼并、被重组,则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随之转移至收购、兼并或重组之单位。

6、甲方在领受本合同项下的信息系统后,应严格遵守相关的知识产权及软件版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在本合同所规定的范围内使用本信息系统,任何被甲方用于未经授权的商业目的的复制行为所造成的违约或侵权责任由甲方承但。

六、价格与付款方式

1、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总价为:

其中硬件系统价格为:

软件系统价格为:

集成价格为:

2、项目增减

如本项目进展过程中,甲乙双方依据本合同第()项条款规定对项目作出有任何变更或经双方同意的增减设备、系统功能变化或软件模块等,一方或双方将依据上述拟定价格为原则,商定具体变更后的价格。

3、付款方式

除非另有书面约定:

硬件系统

3.1本合同签订后()天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硬件系统价格的()%,计人民币(),作为预付款;

3.2硬件系统交付验收合格后()天内,甲方支付硬件系统价格()%,计人民币()元;

3.3余款计人民币()元,在硬件系统正常运行()天后,由甲方向乙方全部付清。

软件系统

3.4按附件()所列的软件开发或项目进行的里程碑阶段分期付款,在每个里程碑软件或项目交付验收合格后()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里程碑软件或项目价格。

3.5余款人民币()元,在全部信息系统验收合格并正常运行()天后,由甲方向乙方全部付清。

总集成

3.6集成款人民币()元,在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信息系统验收合格并运行()天后,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全部支付。

七、保密

1、任何一方在本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或为履行本合同的需要,首次从对方所获得的、有关对方和或属于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生产管理的方式方法与资料、产品技术资料、客户名单、销售渠道企业战略及其他被认为是商业秘密的信息,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2、任何一方为本项目需要,向对方透露有关资料或信息且认为是其商业秘密需要保密时,应事先予以注明。但不管有任何其它约定,乙方自主开发的属于乙方的软件源代码及其文档资料、系统设计书等为乙方的商业秘密,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透露给第三方。

3、上述商业秘密信息,该获取方只能将该信息用于服务于本项目,而且只能由相应的工程技术人员使用;没有必要接触该类信息的人员,不得接触。

4、获取对方商业秘密的一方,应当采取适当有效的方式保护所获取的商业秘密;除非由对方的书面许可,或该信息已被对方认为不再是商业秘密,或已在社会上公开,该所获取的商业秘密应当在()年内不得对外透露。

解释:信息系统本身就是以信息集合为特征,且这些信息又正是交易双方的商业秘密。因此保密条款就成为本合同的基本条款之一。尽量对保密条款进行详细的约定是必要的。

八、项目培训与服务

乙方应根据项目实施的计划、进度和需要与客户的合理要求,及时安排对甲方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目标为受训者能够完成其操作对象,实现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的目标和功能。

九、系统保证和维护

1、乙方声明并保证:

l本合同项下由乙方提供的任何第三方的、应用于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的软件等知识产权,具有合法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或分许可权,并不会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利;

l乙方受甲方委托而开发的软件没有、也不会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

l如乙方依据本合同的规定,需对第三人的软件进行修改、添加或升级,则乙方须保证其已经取得了第三人的合法授权;

l乙方所交付的软件系统中,乙方不会为任何理由而植入自动终止或妨碍系统运作的软件;

l如乙方所提供的软件,包括受甲方委托所开发的软件,如有须经国家有关部门登记、备案、审批、许可的,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软件是完成了登记、备案、审批、许可的软件。

乙方违反本条的规定而导致甲方被第三人追究法律责任,或导致甲方不能正常运作本信息系统,则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由此而应起的全部损失。

2、乙方保证依据本合同向甲方所提供的信息系统及其附属产品时,不存在品质或工艺上的瑕疵,能够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技术规范、要求和功能进行正常运行。乙方并保证,乙方所提供的软件系统在当前情况下是最适合甲方目前使用的版本。

3、乙方在一年内向甲方提供免费的保修和维护服务,如果厂商对系统产品中的相应部分的保修期超过一年的,则按厂商规定进行免费保修。在此期间如发生系统运作故障,或出现瑕疵与缺陷,乙方将按照下列方式提供保修和维护服务:

故障类型支持方式响应要求

网络或主机系统瘫痪立刻专人应答处理立即出发

系统严重故障、部分服务不正常(2)小时内答复(1)个工作日内

系统个别服务不正常(4)小时内答复(2)个工作日内

4、保修期内,如由于乙方的责任而需要对本信息系统中的部件(包括软件和硬件)予以更换或升级,则该部件的保修期相应延长。

5、保修期内,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引起的上述故障,其修理和维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6、系统保修期满后,如甲方继续聘请乙方对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进行维护,则由双方另行签署维护协议。

十、系统升级约定

1、升级及升级成果权利的约定

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部分)软件(有、无)自行升级的权利。

如甲方依据合同权利对乙方所提供的自行开发软件进行升级,则甲方(需)(不需)将升级后的软件回馈与乙方,升级后的成果属于()所有,(甲乙双)方对升级后的软件有使用权。适用本条款时,甲方仍须遵守本合同所约定对第三方保密的规定;同时,本条款不适用于第三方拥有所有权的软件。

2、对原本程序的附加或修改为顺利运行本信息系统,甲方可以根据其实际需要,对乙方所提供的自行开发的软件进行必要的附加或修改;并有权在本信息系统上运行其他的应用软件。适用本条款时,甲方仍须遵守本合同所约定对第三方保密的规定;同时,本条款不得违反第三方拥有所有权软件的使用规定。

3、在任何情况下,未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为商业交易目的对乙方所提供的任何软件进行升级、附加或修改。

十一、违约与赔偿责任

1、交付违约

如乙方未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计划和时间内完成和交付本合同所规定的项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补救和补偿措施,及继续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同时,每延期(10)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总数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如延期时间超过(10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除前款所约定的违约金外,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作为对甲方的赔偿。

2、付款违约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每延期(10)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总数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如延期时间超过(100)天,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除前款所约定的违约金外,还可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作为对甲方的赔偿。如合同继续履行,甲方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外,仍应按照合同规定的金额付款,且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日期顺延。如乙方选择终止合同,甲方应按已交付的硬件和已完成的软件的价格向乙方付款;甲方付款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已付款的硬件和软件;甲方如要在以后使用所接受的硬件和软件,则仍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使用。

3、软件条款违约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其所在软件方面的义务,违约方应按该软件价格的()%,支付违约金。

4、保密违约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其所在保密方面的义务,违约方应按本合同总价的()%,或按照受损失一方的实际损失包括受损失的利润支付违约金;受损失的一方有权选择以上两种方式之一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本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支付义务是独立于其它违约义务的。

5、如发生违约事件,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以书面方式通知违约方,内容包括违约事件、违约金、支付时间和方式等;违约方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于()天内答复对方,并支付违约金。如双方不能就此达成一致意见,将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解决双方的纠纷,但任何一方不得采取非法手段或损害本项目以强行实施违约金。

十二、不可抗力

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预防或避免的不可抗力,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之内,提供上述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的公证机关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义务,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地采取合理的行为减轻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

十三、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各自指定的代表人签署后生效。

2、如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有权终止合同,但须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l一方进入破产、解散、被依法关闭撤销或已进入清算阶段;

l一方发生资不抵债之情形;

l出现了合同规定的或法定解除事由。

除本合同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发生上述情况,将被视作违约,另一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的规定,追究该方的违约责任。

3、本合同于双方各自履行了合同的全部义务、包括本信息系统的保修期结束和甲方付清全部合同款后终止。

4、本合同一经签署,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更改本合同;本合同所列的附件、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出具的文件如:系统设计书、检测标准等文件,经双方签字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其它任何口头或未包含在本合同内的、或未依据本合同制定的书面文件,均不对双方发生拘束力。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有任何变更、补充或修改,双方将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十四、争议解决

1、如合同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先采取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该争议,友好协商解决期为争议发生后的()天;如超过该协商期而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予以解决:

仲裁:向苏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并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诉讼: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如发生任何争议,及对任何争议进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除争议事项或争议事项所涉及的条款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它义务。

十五、通知

1、为享有本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及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有关违约交涉而需通知另一方时,通知方须采取书面形式,以挂号信件或以专人快递送达方式送达被通知方。挂号信寄出3天后,视为已经送达;专人送达的,被送达人签署后,视为已经送达。

2、通知地址

通知的地址为本合同首页上所书地址。如一方欲改变通知地址,则应提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解释:通知条款是保持联络的程序性约定,程序性条款是保证实体权益义务得到有效执行的必要方式。

附件1

硬件设备:生产厂家、技术标准、规格、数量、价格等

交付地点:

交付时间:

附件2

软件系统:名称、功能、等级、版本、价格

交付地点:

交付时间:

附件3、里程碑阶段项目:名称,内容,完成时间,检测标准,

交付时间:

交付地点:

供参考:

第一阶段—任务与目标(关键事件与目标边界—里程碑)系统设计书、系统与子系统检测标准书:构成本合同的附件。检测标准不得低于本行业的标准。

第二阶段—任务与目标……

测试和测试用例

阶段性交付:业务流程方案,系统设计书、系统与子系统检测标准书,软件产品评审文件,项目计划,软件需求分析文件,软件设计文件,软件实现和单元测试文件,集成和系统测试文件,双方对上述文件进行评审和调试和调整。

阶段性检查的方式与方法

附件4项目小组成员:

甲方成员:乙方成员:

姓名:姓名:

职务:职务:

负责项目:负责项目: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姓名:姓名:

职务:职务:

负责项目:负责项目: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有关信息系统合同


有关信息系统合同

【 起草人:姜晓亮律师 2004版 】

本合同由下述双方签署:

委托方:

服务方:

鉴于委托方有意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服务方愿意为委托方提供上述信息化管理系统,双方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1. 定义

1.1 信息化系统、信息系统、系统、项目

信息化系统、信息系统、系统、项目等均指本合同所规定的、委托方拟建设、服务方拟提供的信息化集成系统及其部分。

1.2 里程碑

里程碑指服务方为完成委托方拟建设的信息化系统中相对独立的阶段性工作部分项目。

1.3 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双方各自所拥有的,不为公众所知的管理信息、方式方法、顾客名单、商业数据、产品信息、销售渠道、技术诀窍、源代码、计算机文档和技术资料等,或由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明确指明为商业秘密的、法律所认可的任何信息。

1.4 工作日

工作日指国家所规定的节假日之外的所有的工作日,凡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日均指工作日,未指明工作日的日期指自然顺延的日期。

2. 委托方业务及信息化系统描述

委托方的主营业务为(),兼营业务为();委托方拟建立的信息化系统为(),拟建立的信息系统其要求和主要功能为()。

委托方现有的相关(技术设备名称)(信息化系统名称)为(),其主要功能是(),服务方对该系统已经充分了解,并将结合委托方拟建的信息化系统,充分利用现有系统中已有的设备和相关软件。已有系统的设备和软件见附件(),其中注明了拟选用的设备与软件。委托方保证对所拟选用的上述设备与软件有继续使用和/或升级的权利。未注明的设备与软件在拟建系统中不予利用,或由委托方自行处理;但原有系统中的功能,除(委托方明确表示需依照本合同由服务方升级的和不予保留的功能)之外,服务方不得由于集成了本合同所规定的系统后,而破坏其原有功能。

3. 服务方所提供的信息系统描述

服务方已经充分理解委托方的需求并根据上述所书的委托方业务和信息化系统的描述,向委托方提供以下信息系统集成:

1】硬件系统

服务方所提供的硬件系统设备为()和()所生产的产品,产品质量符合()要求,该产品所构建的系统,主要功能为(),将支持(、、、、)软件的运行。该硬件设备的技术标准、规格、数量、价格等见《附件1》。

2】软件系统

服务方所提供的软件系统为(),其中属于第三方的软件为(),属于服务方所拥有的软为(),委托方委托服务方开发的软件为()。该软件系统以(服务方,委托方,第三方)所提供的硬件系统为运行平台,由()软件为操作平台;其软件系统包括:()子系统、()子系统、()子系统、()子系统、等()子系统共同构成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

该软件所构建的系统,主要功能为()、()、();该软件与(服务方所提供的)硬件系统所建立的信息系统将支持委托方()业务和/或管理的运作。该软件系统的名称、功能、等级、版本、价格见《附件2》。

3】信息系统达到的目标:

整体功能符合委托方的所描述(经营、管理、、、、)系统的要求,能够达到系统的集成以及模块之间的无缝衔接、数据的无缝传输、数据充分共享、快速响应查询;其具体的数据为:业务处理速度为每分钟(),数据存储量为(),数据传输速度为(),响应查询时间为()。

系统具有开放性,能够适应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包括技术设备的更新、具备后台编译、预留与其他系统的接口、采用标准技术);整个系统能够达到委托方所需功能的开放度,(同买方原有系统相兼容)。

4】系统设计的原则

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在技术上将体现以下原则:

()成熟性与先进性

()习惯性与规范性

()可用性与安全性

()经济性与实用性

()继承性与可扩展性

4. 信息系统开发与进度

1】 本信息系统的开发分为()里程碑阶段,每个里程碑阶段的项目完成后,均依据本合同《附件3》所列的检测标准进行检测和交付,委托方将按照本合同的第六条规定进行付款;服务方制作的或引用的检测标准不得低于本行业的标准。其具体的里程碑阶段和进度见《附件3》。

2】项目管理

合同各方指派代表组成本信息系统开发管理小组,管理小组成员名单和通讯方式见附件()。合同各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重新指定己方管理小组成员,但须以书面方式通知另外一方;委托方也可以指定第三方作为自己的代理人参加管理小组。管理小组的成员应能符合项目及其进展的需要和要求。任何一方的小组成员如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从而导致项目迟延或终止,其后果如构成对本合同的违约,则由该成员所代表的一方依本合同的违约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3】信息与资料的提供

双方应按照本项目的性质,互相配合,充分沟通;服务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和项目需要,向委托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职能人员调查了解有关系统情况,以对该信息系统进行全面的研究和设计,委托方应予以积极的配合。如委托方对服务方完成本合同所需的委托方资料和情况不予提供,从而导致项目迟延或终止,其后果如构成对本合同的违约或造成服务方的损失,则委托方依本合同的违约条款()和相关的法律规定承担赔偿和违约责任。

4】设计方案

服务方在取得了委托方所提供的必要资料后,将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的功能与目标,在()日内完成设计方案并提交委托方审核。委托方在收到该设计方案后,对设计方案中所描述的信息系统的适用性和使用性进行审核;委托方应在()日内完成审核,如认可的,则在设计方案中签字认可。如有异议,则提交服务方复审,如不构成问题,则服务方应向委托方予以解释;确有问题的,服务方应及时予以修改并再次提交委托方审核。甲乙双方将重复此程序,直至双方一致认可。

委托方虽然对设计方案进行了审核并签字,但委托方只对设计方案中信息系统对委托方的适用性、可用性、()、()等进行审核。委托方并不对设计方案中的技术问题进行审核,如该设计方案在今后出现任何技术问题或技术调整,仍由服务方承担责任。

该设计方案经双方签字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5】进度报告

服务方应于每月(季)度终了的(20)天内,以合理的、委托方可以理解的方式,向委托方提供书面的项目阶段进度报告,包括硬件和软件建设阶段。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进度与计划执行、已完成的开发项目、有无遇到的困难和障碍、本项目的预期效果、人员配置、有无项目变更及/或变更情况、或其它与本项目有关的委托方应该知道的情况或委托方要求知道的情况。如有重大的问题或重要的变更发生,服务方需在(七)天内向委托方做出书面报告;服务方也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回复委托方在其它时间内提出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询问。如服务方违反本条的规定,服务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项目迟延和委托方不能及时付款或配合项目进行的后果及项目延期的责任。

6】第三方监理

委托方有权聘请第三方作为本信息系统项目的监理,如委托方指定了第三方作为委托方的监理,依委托方的授权,该监理享有相关的、与委托方同等的、本合同中所约定的委托方权利,以监理本项目的进行。

7】转包与分包

未经委托方同意,服务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项目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实施。违反本条的规定,服务方应将转包或分包盈利(转包或分包合同所规定的价格与本合同所规定的价格的差额)的(双)倍支付给委托方,并按转包或分包项目价格的30%支付违约金;除立即终止转包或分包合同外,服务方仍应按本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和质量等条款,继续履行本合同。

5. 项目变更

以维护和兼顾各方的利益和信息系统的最优化为原则、在本项目的基本范围内,甲乙双方均有权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适时地提出变更、扩展、替换或修改本项目的某些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或减少系统的相应功能、技术参数的提高或提升、交付或安装的时间与地点;为此,双方同意:

1】若委托方提出项目的部分变更,委托方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服务方。服务方应在()工作日内对此作出书面回应,其内容包括详细的该变更对合同价格、项目交付日期、系统性能、项目技术参数的影响和变化以及对合同条款的影响等。

2】委托方收到服务方的上述回应后,应在()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服务方是否同意和接受服务方的上述回应。如果委托方接受服务方的上述回应,则双方另行对此变更签署予以确认,服务方则按变更后的约定履行本合同。

3】如委托方不同意服务方的上述回应、如对价格或交付日期的变化等,双方有权将此争议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在仲裁裁决生效之前,委托方执行服务方回应中的要求,服务方执行委托方所要求的变更。仲裁裁决下达后,双方即依此执行并由败诉方承担仲裁费用。本条款对仲裁的选择是独立的,不影响本合同中争议条款所规定的争议方式解决的选择。

4】如服务方提出项目的部分变更建议,服务方应同时详细阐明该变更对合同价格、项目交付日期、系统性能、项目技术参数的影响和变化以及对合同条款的影响等。

5】委托方收到服务方的上述变更建议后,应在()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服务方是否同意和接受服务方的上述变更建议。如果委托方接受服务方的上述回应,则双方另行对此变更建议签署予以确认,甲乙双方则按变更后的约定履行本合同。如委托方不同意服务方的上述建议,双方仍按原合同执行,但由此而产生的相关风险,由委托方承担。

6. 交付

6.1 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方将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所规定的时间和项目,由服务方支付运费和保险费,(逐项列明有关费用)交付本信息系统集成;交付地点:()。

如由于委托方的原因而导致交付不能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服务方将按延期时间顺延交付时间;如因延期交付而导致服务方的损失,委托方应赔偿服务方的实际损失。如委托方能接受交付而不接受交付,则视为服务方已经交付,委托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付款,甲乙双方对此另有约定的除外。

6.2 交付方式

服务方在进行每项合同所约定的项目交付前()天,以书面方式通知委托方。委托方应当在接到通知的()天内安排接受交付。

6.3 交付内容

服务方应按照合同所约定的内容和时间进行交付;除项目本身的系统运行外,包括但不限于机器设备、安装手册、工作手册、系统软件、计算机文档、人机交互学习程序等;如本合同约定委托方可以使用或拥有某软件源代码的,服务方应同时交付软件的源代码。所交付的文档与文件应当是电子版式和可供人阅读的。

6.4 检测与检验

服务方在交付前,应当对所交付的项目进行功能和运行检测,以确认交付项目符合本合同的规定;检测标准见《附件3》及()。委托方在领受交付项目后,应当在()天内对所交付项目进行检验,向服务方出具书面文件以确认其符合本合同所约定的信息系统任务、要求和功能;或如有缺陷,应向服务方出具书面报告,陈述需改进的缺陷。服务方应立即改进此项缺陷,并再次进行检测和评估。委托方应于()天内再次检验并向服务方出具书面领受文件或递交缺陷报告。甲乙双方将重复此项程序直至最终检验合格由委托方领受或由委托方依法或依约终止本合同为止;但此项重复程序不得超过本合同所规定的相应合同履行期。

如由于委托方原因导致所交付项目缺陷,经委托方要求,服务方应帮助改进此项缺陷,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6.5 系统试运行

自系统功能检测通过之日起,委托方拥有()天的系统试运行权利。

如由于服务方原因,系统在试运行期间出现缺陷或问题,如果是硬件方面的问题,而该硬件是由服务方直接提供给委托方的,服务方应免费更换或修理故障部分的设备;如果是软件方面的缺陷或问题,服务方应及时排除该方面的故障;所引起的相关费用均由服务方承担。

如由于委托方原因,系统在试运行期间出现缺陷或问题,如果是硬件方面的问题,而该硬件是由服务方直接提供给委托方的,服务方应负责维修或更换故障部分的设备,如是委托方自行采购的,则由委托方自行负责维修;如果是软件方面的缺陷或问题,服务方应及时排除该方面的故障;所引起的相关费用均由委托方承担。

6.6 系统验收

()天的系统试运行完成后,委托方应及时进行系统验收。服务方以书面形式向委托方递交(本信息系统)验收通知书,委托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的()天内,安排具体日期,由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系统验收。

如属于服务方原因致使被验收系统未通过验收,服务方应排除故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同时,延长试运行期限()天直至系统完全符合验收标准。

如属于委托方原因致使被验收系统未通过验收,如为系统故障原因,服务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进行验收,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方支付;如系故障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而委托方不愿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则由服务方单方面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委托方,由此视为系统验收已经通过。

7. 知识产权

7.1 受委托方委托,由服务方开发的()软件及相关文件和文档的版权归()所有;()方享有其使用权。与本信息系统相关的且由此项目开发而新产生的商业秘密信息、技术资料和技术诀窍等所有权归()所有,()方享有使用权。(另一)方非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本条所约定的相关所有权和/使用权或泄露秘密信息、技术资料或技术诀窍。任何一方违反本条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另一方的损失。本合同另有规定或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7.2 委托方对服务方所售予(许可)的()软件(没有)(有)向第三方(分)许可的权利。除本合同规定外,服务方许可委托方使用的软件或相关的任何知识产权,并不表示委托方已经从服务方获得许可第三人使用它们的权利。

7.3 服务方提供给委托方的、来自于和/或属于第三方的软件,委托方在使用时,应当依照服务方与第三方对该软件使用的约定依法使用。服务方应将该等约定的书面文件的复印件交委托方参阅。

7.4 委托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因其发生收购、兼并、重组而发生变化;如委托方被收购、被兼并、被重组,则委托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随之转移至收购、兼并或重组之单位。

7.5 委托方在领受本合同项下的信息系统后,应严格遵守相关的知识产权及软件版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在本合同所规定的范围内使用本信息系统,任何被委托方用于未经授权的商业目的的复制行为所造成的违约或侵权责任由委托方承但。

8. 价格与付款方式

其中硬件系统价格为:

软件系统价格为:

集成价格为:

8.2 项目增减

如本项目进展过程中,甲乙双方依据本合同第()项条款规定对项目作出有任何变更或经双方同意的增减设备、系统功能变化或软件模块等,一方或双方将依据上述拟定价格为原则,商定具体变更后的价格。

8.3 付款方式

除非另有书面约定:

硬件系统

1】 本合同签订后()天内,委托方一次性支付硬件系统价格的()%,计人民币(),作为预付款;

2】 硬件系统交付验收合格后()天内,委托方支付硬件系统价格()%,计人民币()元;

3】 余款计人民币()元,在硬件系统正常运行()天后,由委托方向服务方全部付清。

软件系统

4】 按附件()所列的软件开发或项目进行的里程碑阶段分期付款,在每个里程碑软件或项目交付验收合格后()天内,委托方向服务方支付()%该里程碑软件或项目价格。

5】 余款人民币()元,在全部信息系统验收合格并正常运行()天后,由委托方向服务方全部付清。

总集成

6】集成款人民币()元,在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信息系统验收合格并运行()天后,由委托方向服务方一次性全部支付。

9. 商业秘密

9.1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或为履行本合同的需要,首次从对方所获得的、有关对方和或属于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生产管理的方式方法与资料、产品技术资料、客户名单、销售渠道 ,企业战略及其他被认为是商业秘密的信息,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9.2 任何一方为本项目需要,向对方透露有关资料或信息且认为是其商业秘密需要保密时,应事先予以注明。但不管有任何其它约定,服务方自主开发的属于服务方的软件源代码及其文档资料、系统设计书等为服务方的商业秘密,未经服务方同意,委托方不得透露给第三方。

9.3 上述商业秘密信息,该获取方只能将该信息用于服务于本项目,而且只能由相应的工程技术人员使用;没有必要接触该类信息的人员,不得接触。

9.4 获取对方商业秘密的一方,应当采取适当有效的方式保护所获取的商业秘密;除非由对方的书面许可,或该信息已被对方认为不再是商业秘密,或已在社会上公开,该所获取的商业秘密应当在()年内不得对外透露。

10. 项目培训

服务方应根据项目实施的计划、进度和需要与客户的合理要求,及时安排对委托方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目标为受训者能够完成其操作对象,实现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的目标和功能。

11.系统保证和维护

11.1 服务方声明并保证:

1】本合同项下由服务方提供的任何第三方的、应用于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的软件等知识产权,具有合法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或分许可权,并不会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利;

2】服务方受委托方委托而开发的软件没有、也不会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

3】如服务方依据本合同的规定,需对第三人的软件进行修改、添加或升级,则服务方须保证其已经取得了第三人的合法授权;

4】服务方所交付的软件系统中,服务方不会为任何理由而植入自动终止或妨碍系统运作的软件;

5】如服务方所提供的软件,包括受委托方委托所开发的软件,如有须经国家有关部门登记、备案、审批、许可的,服务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软件是完成了登记、备案、审批、许可的软件。

服务方违反本条的规定而导致委托方被第三人追究法律责任,或导致委托方不能正常运作本信息系统,则服务方负责赔偿委托方由此而应起的全部损失。

11.2 服务方保证依据本合同向委托方所提供的信息系统及其附属产品时,不存在品质或工艺上的瑕疵,能够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技术规范、要求和功能进行正常运行。服务方并保证,服务方所提供的软件系统在当前情况下是最适合委托方目前使用的版本。

11.3 服务方在一年内向委托方提供免费的保修和维护服务,如果厂商对系统产品中的相应部分的保修期超过一年的,则按厂商规定进行免费保修。在此期间如发生系统运作故障,或出现瑕疵与缺陷,服务方将按照下列方式提供保修和维护服务:

故障类型

支持方式

响应要求

网络或主机系统瘫痪

立刻专人应答处理

立即出发

系统严重故障、部分服务不正常

(2)小时内答复

(1)个工作日内

系统个别服务不正常

(4)小时内答复

(2)个工作日内

11.4 保修期内,如由于服务方的责任而需要对本信息系统中的部件(包括软件和硬件)予以更换或升级,则该部件的保修期相应延长。

11.5 保修期内,如由于委托方的原因而引起的上述故障,其修理和维护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11.6 系统保修期满后,如委托方继续聘请服务方对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进行维护,则由双方另行签署维护协议。

12. 系统升级约定

12.1 升级及升级成果权利的约定

委托方对服务方所提供的(***部分)软件(有、无)自行升级的权利。

如委托方依据合同权利对服务方所提供的自行开发软件进行升级,则委托方(需)(不需)将升级后的软件回馈与服务方,升级后的成果属于()所有,(甲乙双)方对升级后的软件有使用权。适用本条款时,委托方仍须遵守本合同所约定对第三方保密的规定;同时,本条款不适用于第三方拥有所有权的软件。

11.2 对原本程序的附加或修改

为顺利运行本信息系统,委托方可以根据其实际需要,对服务方所提供的自行开发的软件进行必要的附加或修改;并有权在本信息系统上运行其他的应用软件。适用本条款时,委托方仍须遵守本合同所约定对第三方保密的规定;同时,本条款不得违反第三方拥有所有权软件的使用规定。

11.3 在任何情况下,未征得服务方的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得为商业交易目的对服务方所提供的任何软件进行升级、附加或修改。

12. 违约责任

12.1 交付违约

如服务方未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计划和时间内完成和交付本合同所规定的项目,委托方有权要求服务方采取补救和补偿措施,及继续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同时,每延期(10)天,服务方应向委托方支付合同金额的()%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总数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如延期时间超过(100)天,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除前款所约定的违约金外,并要求服务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作为对委托方的赔偿。

12.2 付款违约

如委托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每延期(10)天,委托方应向服务方支付合同金额的()%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总数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如延期时间超过(100)天,服务方有权终止合同,除前款所约定的违约金外,还可要求委托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作为对委托方的赔偿。如合同继续履行,委托方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外,仍应按照合同规定的金额付款,且服务方履行本合同的日期顺延。如服务方选择终止合同,委托方应按已交付的硬件和已完成的软件的价格向服务方付款;委托方付款后,服务方应向委托方交付已付款的硬件和软件;委托方如要在以后使用所接受的硬件和软件,则仍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使用。

12.3 软件条款违约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其所在软件方面的义务,违约方应按该软件价格的()%,支付违约金。

12.4 保密违约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其所在保密方面的义务,违约方应按本合同总价的50%,或按照受损失一方的实际损失包括受损失的利润支付赔偿金;受损失的一方有权选择以上两种方式之一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本违约金或赔偿金的支付义务是独立于其它违约义务的。

12.5 如发生违约事件,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以书面方式通知违约方,内容包括违约事件、违约金、支付时间和方式等;违约方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于()天内答复对方,并支付违约金。如双方不能就此达成一致意见,将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解决双方的纠纷,但任何一方不得采取非法手段或损害本项目以强行实施违约金。

13. 不可抗力

13.1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预防或避免的不可抗力,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之内,提供上述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的公证机关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义务,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13.2 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地采取合理的行为减轻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

14.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

14.1 本合同经双方各自指定的代表人签署后生效。

14.2 如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有权终止合同,但须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1】一方进入破产、解散、被依法关闭撤销或已进入清算阶段;

2】 一方发生资不抵债之情形;

3】出现了合同规定的或法定解除事由。

除本合同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发生上述情况,将被视作违约,另一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的规定,追究该方的违约责任。

14.3 本合同于双方各自履行了合同的全部义务、包括本信息系统的保修期结束和委托方付清全部合同款后终止。

14.4 本合同一经签署,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更改本合同;本合同所列的附件、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出具的文件如:系统设计书、检测标准等文件,经双方签字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其它任何口头或未包含在本合同内的、或未依据本合同制定的书面文件,均不对双方发生拘束力。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有任何变更、补充或修改,双方将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15. 争议解决

15.1 如合同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采取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该争议;或向苏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并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5.2 如发生任何争议,及对任何争议进行仲裁时,除争议事项或争议事项所涉及的条款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它义务。

16. 通知

为享有本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及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有关违约交涉而需通知另一方时,通知方须采取书面形式,以挂号信件或以专人快递送达方式送达被通知方。挂号信寄出3天后,视为已经送达;专人送达的,被送达人签署后,视为已经送达。

通知地址

通知的地址为本合同首页上所书地址。如一方欲改变通知地址,则应提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委托方: 服务方:

 

附件1

硬件设备:生产厂家、技术标准、规格、数量、价格等

交付地点:

交付时间:

附件2

软件系统:名称、功能、等级、版本、价格

交付地点:

交付时间:

附件3、里程碑阶段项目:名称,内容,完成时间,检测标准,

交付时间:

交付地点:

附件4 项目小组成员:

委托方成员: 服务方成员:

姓名: 姓名:

职务: 职务:

负责项目: 负责项目: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姓名: 姓名:

职务: 职务:

负责项目: 负责项目: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有关信息系统合同新


有关信息系统合同新

本合同由下述双方签署:

甲方:

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

资质等级:资质证书号: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有意为乙方业务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上述信息化管理系统,双方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定义

1、信息化系统、信息系统、系统、项目信息化系统、信息系统、系统、项目等均指本合同所规定的、甲方拟建设、乙方拟提供的信息化集成系统及其部分。

2、里程碑里程碑指乙方为完成甲方拟建设的信息化系统中相对独立的阶段性工作部分项目。

3、秘密信息秘密信息指甲方、乙方所有用的管理信息、方式方法,顾客名单、商业数据、产品信息、销售渠道、技术诀窍、源代码、计算机文档等或由甲方、乙方明确指明为商业秘密的、法律所认可的任何信息。

4、工作日工作日指国家所规定的节假日之外的所有的工作日,凡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日均指工作日,未指明工作日的日期指自然顺延的日期。

一、甲方业务及信息化系统描述

1、甲方业务描述

甲方的主营业务为(),兼营业务为();甲方拟建立的信息化系统为(),拟建立的信息系统其要求和主要功能为()。

2、甲方现有的相关(技术设备名称)(信息化系统名称)为(),其主要功能是(),乙方对该系统已经充分了解,并将结合甲方拟建的信息化系统,充分利用现有系统中已有的设备和相关软件。已有系统的设备和软件见附件(),其中注明了拟选用的设备与软件。甲方保证对所拟选用的上述设备与软件有继续使用和/或升级的权利。未注明的设备与软件在拟建系统中不予利用,或由甲方自行处理;但原有系统中的功能,除(甲方明确表示需依照本合同由乙方升级的和不予保留的功能)之外,乙方不得由于集成了本合同所规定的系统后,而破坏其原有功能。

二、乙方所提供的信息系统描述

乙方已经充分理解甲方的需求并根据上述所书的甲方业务和信息化系统的描述,向甲方提供以下信息系统集成:

1、硬件系统

乙方所提供的硬件系统设备为()和()所生产的产品,产品质量符合()要求,该产品所构建的系统,主要功能为(),将支持(、、、、)软件的运行。该硬件设备的技术标准、规格、数量、价格等见《附件1》。

2、软件系统

乙方所提供的软件系统为(),其中属于第三方的软件为(),属于乙方所拥有的软为(),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软件为()。该软件系统以(乙方,甲方,第三方)所提供的硬件系统为运行平台,由()软件为操作平台;其软件系统包括:()子系统、()子系统、()子系统、()子系统、等()子系统共同构成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

该软件所构建的系统,主要功能为()、()、();该软件与(乙方所提供的)硬件系统所建立的信息系统将支持甲方()业务和/或管理的运作。该软件系统的名称、功能、等级、版本、价格见《附件2》。

3、信息系统达到的目标:

整体功能符合甲方的所描述(经营、管理、、、、)系统的要求,能够达到系统的集成以及模块之间的无缝衔接、数据的无缝传输、数据充分共享、快速响应查询;其具体的数据为:业务处理速度为每分钟(),数据存储量为(),数据传输速度为(),响应查询时间为()。

系统具有开放性,能够适应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包括技术设备的更新、具备后台编译、预留与其他系统的接口、采用标准技术);整个系统能够达到甲方所需功能的开放度,(同买方原有系统相兼容)。

4、系统设计的原则

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在技术上将体现以下原则:

()成熟性与先进性()习惯性与规范性()可用性与安全性()经济性与实用性()继承性与可扩展性

三、信息系统开发与进度

1、本信息系统的开发分为()里程碑阶段,每个里程碑阶段的项目完成后,均依据本合同《附件3》所列的检测标准进行检测和交付,甲方将按照本合同的第六条规定进行付款;乙方制作的或引用的检测标准不得低于本行业的标准。其具体的里程碑阶段和进度见《附件3》。

2、项目管理合同各方指派代表组成本信息系统开发管理小组,管理小组成员名单和通讯方式见附件()。合同各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重新指定己方管理小组成员,但须以书面方式通知另外一方;甲方也可以指定第三方作为自己的代理人参加管理小组。管理小组的成员应能符合项目及其进展的需要和要求。任何一方的小组成员如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从而导致项目迟延或终止,其后果如构成对本合同的违约,则由该成员所代表的一方依本合同的违约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3、信息与资料的提供甲乙双方应按照本项目的性质,互相配合,充分沟通;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职能人员调查了解有关系统情况,以对该信息系统进行全面的研究和设计,甲方应予以积极的配合。如甲方对乙方完成本合同所需的甲方资料和情况不予提供,从而导致项目迟延或终止,其后果如构成对本合同的违约或造成乙方的损失,则甲方依本合同的违约条款()和相关的法律规定承担赔偿和违约责任。

4、设计方案乙方在取得了甲方所提供的必要资料后,将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的功能与目标,在()日内完成设计方案并提交甲方审核。甲方在收到该设计方案后,对设计方案中所描述的信息系统的适用性和使用性进行审核;甲方应在()日内完成审核,如认可的,则在设计方案中签字认可。如有异议,则提交乙方复审,如不构成问题,则乙方应向甲方予以解释;确有问题的,乙方应及时予以修改并再次提交甲方审核。甲乙双方将重复此程序,直至双方一致认可。

甲方虽然对设计方案进行了审核并签字,但甲方只对设计方案中信息系统对甲方的适用性、可用性、()、()等进行审核。甲方并不对设计方案中的技术问题进行审核,如该设计方案在今后出现任何技术问题或技术调整,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该设计方案经双方签字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系统设计方案是整个项目的核心,是项目质量的基础、是履行合同的根本,且花费的时间和精力也最多,因此在此由甲方也对方案进行审核,将有助于项目的顺利进行、以减少可能的修改,并能更加切合用户的需要。

5、进度报告乙方应于每月(季)度终了的(20)天内,以合理的、甲方可以理解的方式,向甲方提供书面的项目阶段进度报告,包括硬件和软件建设阶段。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进度与计划执行、已完成的开发项目、有无遇到的困难和障碍、本项目的预期效果、人员配置、有无项目变更及/或变更情况、或其它与本项目有关的甲方应该知道的情况或甲方要求知道的情况。如有重大的问题或重要的变更发生,乙方需在(七)天内向甲方做出书面报告;乙方也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回复甲方在其它时间内提出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询问。如乙方违反本条的规定,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项目迟延和甲方不能及时付款或配合项目进行的后果及项目延期的责任。

6、第三方监理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作为本信息系统项目的监理,如甲方指定了第三方作为甲方的监理,依甲方的授权,该监理享有相关的、与甲方同等的、本合同中所约定的甲方权利,以监理本项目的进行。

7、转包与分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项目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实施。违反本条的规定,乙方应将转包或分包盈利(转包或分包合同所规定的价格与本合同所规定的价格的差额)的(双)倍支付给甲方,并按转包或分包项目价格的()%支付违约金;除立即终止转包或分包合同外,乙方仍应按本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和质量等条款,继续履行本合同。

四、项目变更

以维护和兼顾各方的利益和信息系统的最优化为原则、在本项目的基本范围内,甲乙双方均有权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适时地提出变更、扩展、替换或修改本项目的某些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或减少系统的相应功能、技术参数的提高或提升、交付或安装的时间与地点;为此,双方同意:

1、若甲方提出项目的部分变更,甲方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乙方。乙方应在()工作日内对此作出书面回应,其内容包括详细的该变更对合同价格、项目交付日期、系统性能、项目技术参数的影响和变化以及对合同条款的影响等。

2、甲方收到乙方的上述回应后,应在()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是否同意和接受乙方的上述回应。如果甲方接受乙方的上述回应,则双方另行对此变更签署予以确认,乙方则按变更后的约定履行本合同。

3、如甲方不同意乙方的上述回应、如对价格或交付日期的变化等,甲乙双方有权将此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在仲裁裁决生效之前,甲方执行乙方回应中的要求,乙方执行甲方所要求的变更。仲裁裁决下达后,双方即依此执行并由败诉方承担仲裁费用。本条款对仲裁的选择是独立的,不影响本合同中争议条款所规定的争议方式解决的选择。

4、如乙方提出项目的部分变更建议,乙方应同时详细阐明该变更对合同价格、项目交付日期、系统性能、项目技术参数的影响和变化以及对合同条款的影响等。

5、甲方收到乙方的上述变更建议后,应在()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是否同意和接受乙方的上述变更建议。如果甲方接受乙方的上述回应,则双方另行对此变更建议签署予以确认,甲乙双方则按变更后的约定履行本合同。如甲方不同意乙方的上述建议,双方仍按原合同执行,但由此而产生的相关风险,由甲方承担。

五、交付

1、交付时间和地点乙方将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所规定的时间和项目,由乙方支付运费和保险费,(逐项列明有关费用)交付本信息系统集成;交付地点:()。

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导致交付不能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乙方将按延期时间顺延交付时间;如因延期交付而导致乙方的损失,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如甲方能接受交付而不接受交付,则视为乙方已经交付,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付款,甲乙双方对此另有约定的除外。

2、交付方式乙方在进行每项合同所约定的项目交付前()天,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接到通知的()天内安排接受交付。

3、交付内容乙方应按照合同所约定的内容和时间进行交付;除项目本身的系统运行外,包括但不限于机器设备、安装手册、工作手册、系统软件、计算机文档、人机交互学习程序等;如本合同约定甲方可以使用或拥有某软件源代码的,乙方应同时交付软件的源代码。所交付的文档与文件应当是电子版式和可供人阅读的。

4、检测与检验乙方在交付前,应当对所交付的项目进行功能和运行检测,以确认交付项目符合本合同的规定;检测标准见《附件3》及()。甲方在领受交付项目后,应当在()天内对所交付项目进行检验,向乙方出具书面文件以确认其符合本合同所约定的信息系统任务、要求和功能;或如有缺陷,应向乙方出具书面报告,陈述需改进的缺陷。乙方应立即改进此项缺陷,并再次进行检测和评估。甲方应于()天内再次检验并向乙方出具书面领受文件或递交缺陷报告。甲乙双方将重复此项程序直至最终检验合格由甲方领受或由甲方依法或依约终止本合同为止;但此项重复程序不得超过本合同所规定的相应合同履行期。

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所交付项目缺陷,经甲方要求,乙方应帮助改进此项缺陷,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系统试运行自系统功能检测通过之日起,甲方拥有()天的系统试运行权利。

如由于乙方原因,系统在试运行期间出现缺陷或问题,如果是硬件方面的问题,而该硬件是由乙方直接提供给甲方的,乙方应免费更换或修理故障部分的设备;如果是软件方面的缺陷或问题,乙方应及时排除该方面的故障;所引起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如由于甲方原因,系统在试运行期间出现缺陷或问题,如果是硬件方面的问题,而该硬件是由乙方直接提供给甲方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更换故障部分的设备,如是甲方自行采购的,则由甲方自行负责维修;如果是软件方面的缺陷或问题,乙方应及时排除该方面的故障;所引起的相关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6、系统验收()天的系统试运行完成后,甲方应及时进行系统验收。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本信息系统)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的()天内,安排具体日期,由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系统验收。

如属于乙方原因致使被验收系统未通过验收,乙方应排除故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同时,延长试运行期限()天直至系统完全符合验收标准。

如属于甲方原因致使被验收系统未通过验收,如为系统故障原因,乙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进行验收,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支付;如系故障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而甲方不愿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则由乙方单方面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甲方,由此视为系统验收已经通过。

五、所有权、版权和使用权

1、硬件设备所有权(自甲方检验合格且向乙方付清全部合同款后),(自乙方交付后),转移至甲方;

2、受甲方委托,由乙方开发的()软件及相关文件和文档的版权归()所有;()方享有其使用权。与本信息系统相关的且由此项目开发而新产生的商业秘密信息、技术资料和技术诀窍等所有权归()所有,()方享有使用权。(另一)方非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本条所约定的相关所有权和/使用权或泄露秘密信息、技术资料或技术诀窍。任何一方违反本条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另一方的损失。本合同另有规定或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3、甲方对乙方所售予(许可)的()软件(没有)(有)向第三方(分)许可的权利。除本合同规定外,乙方许可甲方使用的软件或相关的任何知识产权,并不表示甲方已经从乙方获得许可第三人使用它们的权利。

4、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来自于和/或属于第三方的软件,甲方在使用时,应当依照乙方与第三方对该软件使用的约定依法使用。乙方应将该等约定的书面文件的复印件交甲方参阅。

5、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因其发生收购、兼并、重组而发生变化;如甲方被收购、被兼并、被重组,则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随之转移至收购、兼并或重组之单位。

6、甲方在领受本合同项下的信息系统后,应严格遵守相关的知识产权及软件版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在本合同所规定的范围内使用本信息系统,任何被甲方用于未经授权的商业目的的复制行为所造成的违约或侵权责任由甲方承但。

六、价格与付款方式

1、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总价为:

其中硬件系统价格为:

软件系统价格为:

集成价格为:

2、项目增减

如本项目进展过程中,甲乙双方依据本合同第()项条款规定对项目作出有任何变更或经双方同意的增减设备、系统功能变化或软件模块等,一方或双方将依据上述拟定价格为原则,商定具体变更后的价格。

3、付款方式

除非另有书面约定:

硬件系统

3.1本合同签订后()天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硬件系统价格的()%,计人民币(),作为预付款;

3.2硬件系统交付验收合格后()天内,甲方支付硬件系统价格()%,计人民币()元;

3.3余款计人民币()元,在硬件系统正常运行()天后,由甲方向乙方全部付清。

软件系统

3.4按附件()所列的软件开发或项目进行的里程碑阶段分期付款,在每个里程碑软件或项目交付验收合格后()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里程碑软件或项目价格。

3.5余款人民币()元,在全部信息系统验收合格并正常运行()天后,由甲方向乙方全部付清。

总集成

3.6集成款人民币()元,在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信息系统验收合格并运行()天后,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全部支付。

七、保密

1、任何一方在本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或为履行本合同的需要,首次从对方所获得的、有关对方和或属于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生产管理的方式方法与资料、产品技术资料、客户名单、销售渠道企业战略及其他被认为是商业秘密的信息,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2、任何一方为本项目需要,向对方透露有关资料或信息且认为是其商业秘密需要保密时,应事先予以注明。但不管有任何其它约定,乙方自主开发的属于乙方的软件源代码及其文档资料、系统设计书等为乙方的商业秘密,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透露给第三方。

3、上述商业秘密信息,该获取方只能将该信息用于服务于本项目,而且只能由相应的工程技术人员使用;没有必要接触该类信息的人员,不得接触。

4、获取对方商业秘密的一方,应当采取适当有效的方式保护所获取的商业秘密;除非由对方的书面许可,或该信息已被对方认为不再是商业秘密,或已在社会上公开,该所获取的商业秘密应当在()年内不得对外透露。

解释:信息系统本身就是以信息集合为特征,且这些信息又正是交易双方的商业秘密。因此保密条款就成为本合同的基本条款之一。尽量对保密条款进行详细的约定是必要的。

八、项目培训与服务

乙方应根据项目实施的计划、进度和需要与客户的合理要求,及时安排对甲方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目标为受训者能够完成其操作对象,实现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的目标和功能。

九、系统保证和维护

1、乙方声明并保证:

l本合同项下由乙方提供的任何第三方的、应用于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的软件等知识产权,具有合法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或分许可权,并不会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利;

l乙方受甲方委托而开发的软件没有、也不会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

l如乙方依据本合同的规定,需对第三人的软件进行修改、添加或升级,则乙方须保证其已经取得了第三人的合法授权;

l乙方所交付的软件系统中,乙方不会为任何理由而植入自动终止或妨碍系统运作的软件;

l如乙方所提供的软件,包括受甲方委托所开发的软件,如有须经国家有关部门登记、备案、审批、许可的,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软件是完成了登记、备案、审批、许可的软件。

乙方违反本条的规定而导致甲方被第三人追究法律责任,或导致甲方不能正常运作本信息系统,则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由此而应起的全部损失。

2、乙方保证依据本合同向甲方所提供的信息系统及其附属产品时,不存在品质或工艺上的瑕疵,能够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技术规范、要求和功能进行正常运行。乙方并保证,乙方所提供的软件系统在当前情况下是最适合甲方目前使用的版本。

3、乙方在一年内向甲方提供免费的保修和维护服务,如果厂商对系统产品中的相应部分的保修期超过一年的,则按厂商规定进行免费保修。在此期间如发生系统运作故障,或出现瑕疵与缺陷,乙方将按照下列方式提供保修和维护服务:

故障类型支持方式响应要求

网络或主机系统瘫痪立刻专人应答处理立即出发

系统严重故障、部分服务不正常(2)小时内答复(1)个工作日内

系统个别服务不正常(4)小时内答复(2)个工作日内

4、保修期内,如由于乙方的责任而需要对本信息系统中的部件(包括软件和硬件)予以更换或升级,则该部件的保修期相应延长。

5、保修期内,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引起的上述故障,其修理和维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6、系统保修期满后,如甲方继续聘请乙方对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进行维护,则由双方另行签署维护协议。

十、系统升级约定

1、升级及升级成果权利的约定

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部分)软件(有、无)自行升级的权利。

如甲方依据合同权利对乙方所提供的自行开发软件进行升级,则甲方(需)(不需)将升级后的软件回馈与乙方,升级后的成果属于()所有,(甲乙双)方对升级后的软件有使用权。适用本条款时,甲方仍须遵守本合同所约定对第三方保密的规定;同时,本条款不适用于第三方拥有所有权的软件。

2、对原本程序的附加或修改为顺利运行本信息系统,甲方可以根据其实际需要,对乙方所提供的自行开发的软件进行必要的附加或修改;并有权在本信息系统上运行其他的应用软件。适用本条款时,甲方仍须遵守本合同所约定对第三方保密的规定;同时,本条款不得违反第三方拥有所有权软件的使用规定。

3、在任何情况下,未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为商业交易目的对乙方所提供的任何软件进行升级、附加或修改。

十一、违约与赔偿责任

1、交付违约

如乙方未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计划和时间内完成和交付本合同所规定的项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补救和补偿措施,及继续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同时,每延期(10)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总数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如延期时间超过(10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除前款所约定的违约金外,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作为对甲方的赔偿。

2、付款违约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每延期(10)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总数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如延期时间超过(100)天,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除前款所约定的违约金外,还可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作为对甲方的赔偿。如合同继续履行,甲方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外,仍应按照合同规定的金额付款,且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日期顺延。如乙方选择终止合同,甲方应按已交付的硬件和已完成的软件的价格向乙方付款;甲方付款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已付款的硬件和软件;甲方如要在以后使用所接受的硬件和软件,则仍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使用。

3、软件条款违约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其所在软件方面的义务,违约方应按该软件价格的()%,支付违约金。

4、保密违约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其所在保密方面的义务,违约方应按本合同总价的()%,或按照受损失一方的实际损失包括受损失的利润支付违约金;受损失的一方有权选择以上两种方式之一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本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支付义务是独立于其它违约义务的。

5、如发生违约事件,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以书面方式通知违约方,内容包括违约事件、违约金、支付时间和方式等;违约方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于()天内答复对方,并支付违约金。如双方不能就此达成一致意见,将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解决双方的纠纷,但任何一方不得采取非法手段或损害本项目以强行实施违约金。

十二、不可抗力

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预防或避免的不可抗力,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之内,提供上述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的公证机关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义务,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地采取合理的行为减轻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

十三、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各自指定的代表人签署后生效。

2、如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有权终止合同,但须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l一方进入破产、解散、被依法关闭撤销或已进入清算阶段;

l一方发生资不抵债之情形;

l出现了合同规定的或法定解除事由。

除本合同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发生上述情况,将被视作违约,另一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的规定,追究该方的违约责任。

3、本合同于双方各自履行了合同的全部义务、包括本信息系统的保修期结束和甲方付清全部合同款后终止。

4、本合同一经签署,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更改本合同;本合同所列的附件、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出具的文件如:系统设计书、检测标准等文件,经双方签字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其它任何口头或未包含在本合同内的、或未依据本合同制定的书面文件,均不对双方发生拘束力。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有任何变更、补充或修改,双方将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十四、争议解决

1、如合同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先采取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该争议,友好协商解决期为争议发生后的()天;如超过该协商期而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予以解决:

仲裁:向苏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并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诉讼: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如发生任何争议,及对任何争议进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除争议事项或争议事项所涉及的条款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它义务。

十五、通知

1、为享有本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及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有关违约交涉而需通知另一方时,通知方须采取书面形式,以挂号信件或以专人快递送达方式送达被通知方。挂号信寄出3天后,视为已经送达;专人送达的,被送达人签署后,视为已经送达。

2、通知地址

通知的地址为本合同首页上所书地址。如一方欲改变通知地址,则应提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解释:通知条款是保持联络的程序性约定,程序性条款是保证实体权益义务得到有效执行的必要方式。

附件1

硬件设备:生产厂家、技术标准、规格、数量、价格等

交付地点:

交付时间:

附件2

软件系统:名称、功能、等级、版本、价格

交付地点:

交付时间:

附件3、里程碑阶段项目:名称,内容,完成时间,检测标准,

交付时间:

交付地点:

供参考:

第一阶段—任务与目标(关键事件与目标边界—里程碑)系统设计书、系统与子系统检测标准书:构成本合同的附件。检测标准不得低于本行业的标准。

第二阶段—任务与目标……

测试和测试用例

阶段性交付:业务流程方案,系统设计书、系统与子系统检测标准书,软件产品评审文件,项目计划,软件需求分析文件,软件设计文件,软件实现和单元测试文件,集成和系统测试文件,双方对上述文件进行评审和调试和调整。

阶段性检查的方式与方法

附件4项目小组成员:

甲方成员:乙方成员:

姓名:姓名:

职务:职务:

负责项目:负责项目: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姓名:姓名:

职务:职务:

负责项目:负责项目: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有关管理信息系统合同书


有关管理信息系统合同书

管理信息系统合同书

甲方:

乙方:北京用友医院管理软件有限公司

??依据甲方的需求,并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的医院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his系统)的应用软件工程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适用法律

1.1.?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

1.2.上述文件时间有不一致时,以日期在后的文件为准。

第二条合同范围

2.1.乙方负责完成甲方的his软件系统。涵盖的范围his系统软件安装、调试和对整个his系统的技术支持、服务与培训等工作。

2.2.产品内容(价格见附页)

第三条责任和义务

3.1.双方共同责任

严格根据本协议实施本项目的内容,并协商解决合作中出现的有争议的问题。

3.2.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3.2.1.按本合同的付款条款支付所需款项。

3.2.2.负责项目中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

3.2.3.提供场地、人员、相关设备、必要的文档资料和数据,协助乙方做好his系统的实施工作,并且甲方运行用友医院管理信息系统的设备环境,应满足软件对运行环境的基本要求。

3.2.4.试运行结束后七天内,组织人员和乙方人员一起组成验收小组,并安排场地和设备,进行his软件试运行的验收工作。

3.2.5.a)甲方定期做好系统数据备份,并对备份数据进行妥善保管。

b)甲方在应用过程中发现软件出现异常,应及时与乙方取得联系,并记录当前故障现象,便于乙方作出诊断。

c)甲方在乙方服务人员服务完成后,配合检查软件系统运行是否正常,并在现场服务请求单上签字确认。

3.3.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3.3.1.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完成甲方相关人员的培训和his系统软件安装、调试及数据初始化,并与甲方一起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验收。

3.3.2.对甲方his进行一年内免费的软件升级、服务、培训、技术支持。

3.3.3.无偿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软件使用文档,包括《操作手册》,并保证上述文档的清晰、完整和正确。

3.3.4.乙方对甲方在使用用友软件过程中,因设备故障、操作失误等造成的数据丢失、利润或营业额损失或费用增加,以及因不按正常操作规范使用软件或软件被盗、损失、损毁、误用所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

第四条版权

4.1.乙方拥有本his系统软件的版权(即著作权)。

4.2.甲方拥有本his系统软件在本医院(哈尔滨理工大学医院)内部的使用权。

4.3.甲方应尊重从乙方购置的应用软件的注册版权,遵守国家《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有关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再次转让、租赁该软件,并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手段解密该软件。

第五条技术指标

5.1.用友医院信息管理软件——ufhis3.50。

5.2.本系统基于client/server结构。

5.3.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文档应齐全、正确和可读性强。

5.4.应用软件的联机帮助应清晰可读,系统错误信息应清晰明了,界面应友好,并易于操作和维护。

5.5.本系统应充分考虑到今后的扩充和升级,应具有良好的开放性和可扩充性。

5.6.本系统应具有可靠的安全和保密机制,以确保数据完整、安全和不被非法用户登录。

第六条交付计划

6.l.软件培训-----------------*天

6.2.系统安装-----------------*天

6.3.软件调试-----------------*天

6.4.系统初始化---------------*天

第七条费用及支付方式

7.1.费用

7.1.1.本合同所述价格均为人民币含税价。

7.1.2.本合同所述用友医院信息管理系统(his)金额总计为人民币?????_*_元。

7.1.3.乙方免费培训用户方人员,培训地点:甲方所在地。

7.1.4.自应用软件通过验收之日起,一年内乙方免费负责应用软件的升级、系统维护和技术支持。

7.2.支付方式

7.2.1.甲方将以转帐支票或信汇、电汇等银行托收的方式向乙方支付。

7.2.2.合同生效后,由乙方开始his软件的实施工作,当乙方软件安装、调试

????完毕后,甲方于?年月?日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软件款,

(人民币)_??_元。

第八条服务与技术支持

8.1.操作人员培训

8.1.1培训时间为?天。

8.1.2培训地点:甲方所在地

8.1.3培训内容:用友his系统软件的使用。

8.2.系统实施

8.2.1.his系统软件安装:指his系统软件交付甲方后,软件的安装、调试及系统环境的设置等,包括:服务器操作系统设置、网络环境设置、数据库系统环境设置、客户机操作系统设置、网络协议设置、应用程序的安装、调试及参数设置。

8.2.2.his系统设置:包括应用项目、基础数据的设置(指导)。

8.2.3.初始数据录入:协助并规范甲方人员进行初始数据的录入和转入。

8.3.系统维护

8.3.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为保证本系统正常运行的现场系统维护项目包括:

-----应用软件在运行中的故障带来的排错工作。

-----应用软件与系统软件及数据库系统适配带来的调整工作。

-----甲方非正常操作带来的系统及数据的修复工作。

8.4.系统升级

8.4.1.系统升级指由乙方开发技术更新、应用系统升级或原有模块新功能的增加、补充带来的软件版本升级,由乙方免费向甲方提供。

8.4.2.系统如有重大变更由双方具体协商后另行签署协议。

8.5.技术支持及服务

8.5.1.一年免费服务期满后,乙方将向甲方收取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年收取软件合同价的10%,或每次上门服务收取服务费500元人民币,又或甲方向乙方购买服务卡(金卡:2980元/5次/24小时响应、银卡:1980元/5次/48小时响应、铜卡:980元/5次/72小时响应)。甲方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合的服务方式。